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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承包商合同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Abstract: There are different degrees of risk in the life cycle of the project contract. Most construction general contracting units focus only o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in the process of contract fulfillment, particularly with respect to the management of various engineering claims in the performance process.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is often overlooked by many contractors at the stage of bidding and contracting, but in fact, this stage not only determines the contractor's decision making, but also determines the distribution of rights and obligations between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This paper selects this perspective as the focus of the whole process risk management analysis.
关键词:合同;风险管理;承包商;全过程
Key words: contract;risk management;contractor;whole process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6-0065-03
1 投标前的工程合同审查阶段
工程合同审查是一项十分繁杂的技术性工作。要求合同管理人员熟悉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理解合同l款。合同审查主要要做的工作包括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完善性,以及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分析、合同条款之间的联系等。
1.1 合同合法性审查。通常由律师对工程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此来控制合同文件的有效性。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实施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不得与之有相违背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国家,对于不同类型的工程,工程法规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可能不相同。这种情况一般在招标文件中会有特别的说明,承包商在审查合同时应当特别注意。
1.2 合同完备性审查。根据最新版的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工程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应当具有工程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项条款、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合同文件。因此工程合同审查首先应对上述的各种合同文件、技术设计文件的齐全性进行仔细审查,如果发现合同文件不够齐全,应及时向业主补充或者澄清。另外,还应进行合同条款完备性的审查,如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各种问题是否都有明确规定、不漏项。否则会使合同双方责任划分不明确,对合同的解释不一致而产生合同问题的争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合同管理也的发展、各种合同关系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复杂,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也逐渐完善起来,各种标准的合同文件也在不断地修改和补充。但是,没有一分任何一分合同文本是绝对标准和完备的,因为每个工程都是不一样的,具有各自不同的特性,工程内容和要求也有很大的差异。其次,对于长期合作、工程项目相对简单的合同双方,双方具有足够的经验和信任,可以遵循工程惯例中常规的做法、规范,以简化复杂的合同条款,降低合同成本。
1.3 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审查。一般工程合同双方具有十分复杂的权利责任关系,合同应公平合理地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由于工程合同是双务合同,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制约、互为前提的关系,如图1所示。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得到一项权利的同时,必然要承担与此相关的一项义务;当他有一个必须完成的义务时,则必然又会有与此义务相关的一项权利,并且这项权利是以完成该项义务为必须的。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权利与义务关系也是如此,业主拥有一项合同权利时,则一定会对应着承包商要付的一项义务;反之,承包商得到一项权利,又是对业主一项义务的对应。
如果合同规定了业主可以行使一项权利,则需要具体分析业主实行该项权利会对承包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业主行使权利的同时必然伴随着要尽到相应的责任,而这个责任常常可以被承包商利用,变成权利,同时对业主产生权利制约,这样才能确保业主拥有权利的合理性;如果合同规定了承包商要完成一项任务,那么承包商应当仔细分析完成这项合同义务需要什么样的条件,特别是需要业主提供的条件业主是否已经提供,在这样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双方都具有各自的约束,才能平衡好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每一项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都具有其内部活动之间的逻辑联系,因此要进行各个工程活动之间的合同所定义的逻辑关系的审查。若双方的责任互为条件的,双方的义务也存在某种逻辑关系。即双方的每个任务都需要彼此之间的相互配合才能完成。例如,下图所示的某工程设计和施工之间的责任逻辑关系,业主通过向承包商提供工程项目的勘察基础资料,让承包商完成工程设计中的一个部分,承包商完成设计任务之后必须向业主报告审查,通过业主认准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相互之间的共同协调和配合,如图2所示。
每一份工程合同的工程条款之间也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因此要进行合同条款之间内在联系的审查。每一项合同条款所定义的合同要求或者合同问题都具有一定的内在逻辑关系,通过这些内在联系共同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才能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例如合同条款规定的每一道工序的管理,包括关于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程序、关于合同价格方面的规定、工程变更的规定这些相对应的合同条款规定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查合格,并签发了合格证书,才能进入计价计量程序,工程变更确认签字之后,才能进行工程款的结算。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十分注重合同的整体性,合同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矛盾和不足。修改合同时若只对合同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增加或删减,而忽略了合同的整体性,则十分容易与合同其他部分产生相互矛盾的问题。
2 工程合同订立阶段
现如今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招标程序与招标文件也越来越完备,工程项目往往趋向于加大承包商的工程风险与责任。承包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是处于买方位置,想要签订一个对承包商自身合理有利的文件往往十分的困难。因此,承包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间,非常仔细透彻地研究合同文件,对合同条款中不利的部分、要承担哪些责任、可能带来的风险与问题是十分清楚的,并做好重复的准备工作与应对措施。
承包商在获得招标文件开始,就应当对工程合同条款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在投标阶段,承包商要对工程风险作出全面的预测和分析。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及风险类型、风险有何规律;第二,如果发生了风险,会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期、成本、质量产生多大程度的影响,承包商会因此承担多大的经济责任甚至法律责任;第三,如何制定出有效可行的风险应对策略来规避风险。
在整个合同签订阶段,承包商需要组织非常强有力的投标班子,并且需要企业工作人员与项目人员的共同协调配合工作。在这个阶段设计到的合同风险管理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投标及合同签订的决策工作,例如投标方向的选择、全面正确地分析招标文件、投标策略的确定、合同谈判策略、合同签订决策等;第二,进行合同谈判工作,承包商应当根据需要成立专门的合同谈判小组,并从中选择熟悉工程合同条款、有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作为主持人,主持相关的合同谈判工作;第三,合同评审工作,通过对合同的分析与评审,为工程投标报价的确定、报价策略的制定、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的进行提供决策信息,并可以对合同风险管理提出意见;第四,选择分包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的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工程分包、设备采购的分包等,制定相应的分包合同,以及各个分包单位之间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3 工程合同全工程风险管理总结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一项十分系统、复杂的工作,在合同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管理重点,归纳起来主要分为项目投标前、项目投标与合同谈判阶段、工程合同履行直到工程竣工阶段、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承包商对于工程合同全过程管理以及其施方案见表1。
对于承包商来说,全过程的合同风险管理工作有几下几个方面的难点与挑战:
第一,在整个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内,各个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是分别分别给不同的部门完成的,例如一般是由企业的开发部或者商务部进行项目跟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由招投标部门实施项目投标前、项目投标阶段,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又会将项目交给企业的项目部实施,当项目竣工移交之后,又会有另外的部门跟踪项目质量保证期内项目缺陷的维修、整改工作。不同的部门成员对于合同风险的认识水平、管理经验是不一样的,如何能做到工程合同全寿命周期内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效的衔接,风险管理知识的传递和共享,需要各个部门的团队协作和配合,并且落实好风险管理措施。
第二,在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全寿命周期内,风险是无时无刻都会存在变化的,随着工程项目实施的进行,可能会产生新的风险并对项目造成难以预测的影响,因此要进行随时的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的预测、风险应对措施的制定工作。
第三,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全寿命周期内,不同阶段有着不同风险管理的难点与重点,也有着不同的风险管理内容与应对措施,许多承包商在工程合同签订前并不重视合同的风险管理,即不重视工程项目的调查和分析工作,未对合同进行详细的审查,因此直接影响其投标报价策略,甚至签订合同的失误,如签订一份风险分配不合理的工程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会产生大量的困难与争端。
国际上许多知名的建筑企业、工程承包商都对工程合同的全过程风险管理十分重视,并配有专门的部门、专业的合同风险管理人员,并且做到全过程重视、全员工参与、全面的思维策略,这样才能让出全过程风险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参考文献:
[1]王浩.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商合同风险评价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1.
关键词:合同管理,FIDIC,索赔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我国建设企业在国际市场投标的份额不断扩大,表现出良好的形势。但是在一片繁荣景象的背后却有着很多的问题。
自从1984年中国第一个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鲁布革水电站建设以来,我国逐渐开始在工程建设中采用项目管理的方法。而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对于业主,施工合同是约束承包商行为,保证工程准时、准确完成的重要手段。而对于承包商,施工合同是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而在国际工程中约束承包商行为的不仅有施工合同,还有技术规范和FIDIC条款。各种约束准则的优先次序一般为:
合同协议书
投标标书
特殊技术规范
通用技术规范
合同图纸
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因此合同是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责任。所以,广义地说,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合同管理不只是项目经理的工作,也不只是商务部的工作,而是整个承包商所有管理人员以及所有技术人员的工作。在国际承包项目中,由于各种方面的原因,例如,语言沟通方面的障碍;国内外施工工艺方法差异;不可抗力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局变动;以及国际汇率变化、材料人工费上涨等等问题。都会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成本产生影响,并且随着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承包商必须要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从两大方面说明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合同管理在生产中的作用
由于业主是通过施工合同来约束承包商的行为,承包商需要对合同中的控制点进行了解,例如材料计划、进度计划等等。这些计划关系到业主的成本控制和进度控制,因此业主以及监理顾问会比较重视这方面的问题。承包商如果能够认真研究施工合同,找到业主对合同管理的控制点,就能够尽可能的减少风险,保证工程顺利开展,同时减小违约的可能性。
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目标控制,这句话放在承包商一方也没有任何疑问。承包商的最终目的是工程竣工,然后获取一定的收益。没有哪个承包商是不希望工程竣工的,也没有哪个承包商专门依靠索赔来获取收益。工程按时保质地完成,承包商获取业主的支付,这是最常见也是最靠谱的方式。因此大部分承包商的方法是每周召开生产例会,在会上分配给各个部门下周的生产任务,统计上周的完成情况,对未完成任务的原因进行分析,保证每周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大的目标是建立在无数个小目标的基础上的,小目标的实现也是实现最终目标的保证。
同时承包商也要做好质量控制,对自己的已完成部位进行质量检查,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这种检查不仅仅是对业主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所有的建设工程都有保质期,时间视工程的重要性来定,一般情况下不会低于1年。如果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商还要进行维修。对于国际工程,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返场维修会造成更大的成本,同时会对企业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利益。因此承包商在考虑成本的问题的前提下,必须要保证工程质量,这也是一个成功的建设企业所具备的基本素质。
进度控制也是承包商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任何一个项目,工程竣工不是项目的结束,而是项目的开始,项目还要实现它的使用价值。因此对于业主来说,工程越早竣工,工程能够创造使用价值的时间就越早,因此所有的业主都非常关心工程的进度。对于承包商来说,能按时完工能够避免工程延期所支付的高额违约金,所以承包商也十分重视工程进度。因此承包商要制定详尽的进度计划,在国际工程中,承包商每月都要向监理提交进度计划,监理通过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来判断承包商是否能够履约,同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承包商要注意的是,进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实际情况,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制约因素,做出最合理的生产计划,避免造成对自己的不利。
施工合同管理在索赔中的作用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合同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索赔变更是在国际工程中最常见的现象。索赔是承包商的专利,也是FIDIC条款中规定承包商的最主要权力之一。没有哪个承包商不重视索赔的作用,甚至有人讲“以低价中标,靠索赔赚钱”。但是这种做法是一种很冒险的方法,索赔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多困难,把工程利益建立在没有把握的索赔期望上是要吃亏的,必须要脚踏实地地干好工程,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FIDIC的最大的特点是单价合同,正因为它的这个特点,才产生出索赔的概念。单价合同的概念,简单地说就是投标时要把每个单项工程的单价定死,而验工计价看你干的活多少,工程数量是在变动的。在签约之后,从来没有一个合同的总价与完工总价是完全一致的,一个有能力的承包商应该为之奋斗的是使履约金额大于签约金额。但是这个事根据签订合同时的单价而定的,如果单价很低,干得越多就赔得越多。因此,变更索赔不是发生在施工过程中,而是在报价的时候就已经埋下了伏笔,如果在前期报价的时候做下手脚,带来的利益将是非常可观的。
关键词:建筑工程;承包商;合同管理;风险管理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也带动了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建筑市场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等,使建筑工程价格严重偏离了价值,同时也给建筑企业带了巨大风险。因此,如何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对每个施工企业来说都至关重要。
1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
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主要包含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与合同实施阶段的工作两个方面。
1.1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承包商在进行签订合同这项工作前,必须要进行投标、中标和谈判等工作,而投标的资格审查则是承包商能否与业主成功进行合同签订的第一个影响因素,所以承包商要引起对投标资格审查的重视:第一,承包商应注意公司资料的管理,业主对承包商进行的资格审查其实就是指承包商将自身公司的财务能力和工程施工经验呈现给业主,所以在平时承包商就应该将各个具体的施工项目信息加以总结和完善,建立一个小型信息库,以便于在资格审查时使用。第二,承包商在投标决策的阶段,要利用多种可用的渠道时刻注意行业市场的动向,对于适合于自身公司开发施工的项目,应当注意把握不要错过,并针对其的资格审查标准进行准备,如发现自身公司在某一方面的不足时,要及时的找出解决方案,例如寻找联营体伙伴等。第三,在递交资格审查表后要时刻关注业主在项目上的要求和条件,做好相关材料的补充工作。第四,在通过资格审查并中标后就,承包商要合理规划施工要求,但不宜作出不必要的承诺。
承包商在通过了资格审查后获得了投标资格,投标报价就成为了承包商投标中标的关键所在,如果报价偏高中标的几率就小,而如果报价较低,即使获得了项目,得到的利润又太少。所以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应当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在投标报价之前,承包公司应设立专业的投标小组,小组成员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细致研究,找出其中的疑问并记录在案,而发现其中有疑问的地方大致分为三类,其一,在招标文件中模糊不清而且对施工方较为不利的问题;其二,是关于部分条件比较难以接受,在合同谈判时期与业主进行沟通交流,使得施工顺利进行;其三,在施工阶段可以用来索赔的问题。第二,在投标时如果与其他的公司进行联营体投标,一定要保证职、权、利在联营体协议中明确的规定出来,尽量保证我方公司职权兼顾。第三,在公司中建立一个专业的小组,深入研究招标文件中的规范和图纸以及施工阶段施工方要注意的问题,同时吸纳有能力的工程师进行投标,对中标有很大帮助。第四,通过专业法律机构与人员,认真研究合同条文,防范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第五,在进行投标时,除非是为了开拓领域和市场可以考虑以低价中标,但不能低于施工成本,其他的项目最好不要以低价中标,同时靠索赔来赚钱,这样很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第六,施工材料的采购占据施工成本较大的比例,所以一个专业的物资管理专家对投标报价很重要。第七,假如没有中标,应将投标保证取回。
在中标后承包公司应派专业小组与业主进行谈判,就在招标文件中发现的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进行磋商,谈判之前应准备好多种谈判方案,就施工问题给出业主自身施工方能承受的条件,同时做好在一些问题进行争取和让步的准备,最终找出一个双方都能承受而且都有利的方案。
1.2承包商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签订合同以后,承包商就是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在施工管理中有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施工方内部的管理,而第二方面就是履行合同进行施工的各项管理。前者就是指施工方在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的过程中,与合同条文无关的那部分管理,比如施工方的人事任免和相关资源的配置、施工方内部财务管理等。而承包商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及时的实现保证承诺。第二,按规定日期开始施工,否则违约处理。第三,根据合同相应条款做好施工进度的安排,并应及时将施工进度实施情况向决策层反应,以便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的调整安排。第四,以合同中指出的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保证施工质量,并根据需要,及时的对施工进行质量检测,改进检测方法,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第五,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及时的对施工设备的进出日期和型号、材料的购买与消耗等信息做好记录,并将这些记录转化为表格,做好报表管理。
2承包商的合同风险管理
2.1要重视合同文件的管理
工程承包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在里面,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承包商将要应对较多的出乎预料之外和难以抗拒的风险。由此,承包商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深入仔细的研究分析,找出因合同漏洞或介绍不明而带来的风险,分清风险的类别以及将由哪方承担因此风险带来的危害。承包商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深入的理解合同内容,区分出对于不同的风险施工方和业主应当承担的责任,避免引起合同纠纷。第二,利用风险分析,做好风险的防范工作,同时对以下不可避免的风险进行分散、转移、或减弱,尽量减少因风险带来的损失。第三,使合同中关于风险的处理政策较为明确,合理分担风险带来的危害,避免不平衡合同条款。
2.2要重视合同的变更管理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于合同的管理,部分承包商和业主可能会进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换句话说就是合同的修改,对工程施工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它是合同双方为了更好的施工所作出的新的约定,所以承包商应随时做好合同变更的应对工作,以便于维护好自身权益。
2.3要重视合同的索赔管理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的正当权利。工程索赔主要是因为风险承担的问题引起的,承包商通过索赔弥补风险带来的损失,使风险带来的危害得到了分担。
2.4合理签订分包合同
每一个承包公司在技术和资源方面都有着一些部分的不足,在一些大中型建筑工程中,承包商大都会将一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以弥补自身公司的不足,也减小了一些风险。所以,承包商要找出一个合适的分包商,同时注意分包合同与主合同在内容上的一致性,避免引起纠纷。
2.5投标中的保留条件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工程招标是不存在有保留文件的。一般情况下,承包商都是接受所有文件要求的,但如果可以存在保留文件,承包商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6合理建立联营体
一个完美的承包商联营体是把分担风险作为第一位,然后在考虑利益问题,同时联营体的工作人员都是从大局出发,以整个联营体的利益为重,然后才考虑各自公司的利益,所以承包商应当合理的建立一个联营体。但实际并非如此,我国的施工联营工作落后,都是从自身公司利益出发,最终导致遇事互相推诿,联营失败的结局。所以,良好的联营观念对建立一个合理的联营体至关重要。
3结语
合同是建筑工程的指导性文件,建筑各方都是通过合同来进行工作开展,由于建筑工程的阶段性,因此合同管理也应该根据建筑工程的阶段不同,而进行针对性管理,重视合同签定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合同在施工阶段的落实,是合作管理的重点工作。在防范合同风险需要
建筑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的内容都是围绕则合同管理而展开的,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同时承包商需要防范合同风险,从重视合同文件、合同的变更、合同的索赔、合理签订分包合同、合理建立联营体、投标中的保留条件等方面出发,降少可控风险,不仅是自身利益的保证,也是建筑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晓艳.浅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科技资讯,2013(15).
[2]田海燕.探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J].门窗,2013(05).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我国用了近三十年的时间,使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并且随着我国科技的迅猛发展,其国内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然越发完善。然而,市场经济体制之中,最为关键的联合手段便是契约,当事人以合同的方式来商定双方的权利以及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来确保合同可以实现预期的目的和内容。自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建筑行业也随之得到了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便越发凸显了出来。建筑企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签订质量的优劣以及最终履行效果已经可以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兴衰胜败。因此,本文对我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管理现状进行详细的分析,并且根据现状中存在的弊端,提出了相关的有效解决对策,希望能够为我国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1.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现状中的常见弊端
1.1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在“前期”出现的常见问题
1.1.1相关信息收集不够完整。对于总承包的合同内容来说,其合同前期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总承包商所处的地位以及社会环境都存在着很大的特殊性,这便造成总承包商在合同签订的前期实则存在着极大的信息收集制约性。例如说,虽然总承包商已经明确了工程预付款可能会采用的几种方式,但是,如果总承包商自身对于工程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不够了解的话,便会忽略掉工程本身带来的一些特殊性,前期的施工费用便会因此增加。如此一来,便会出现工程预算的费用额度与实际状况出现金额不对等的情况。
1.1.2承包商与发包人对于合同范本内容不够熟悉。我国建设部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范本是目前我国国内使用广泛的一种施工合同文本,由于不能全面覆盖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围,部分行业根据自身的建设特点依此制定了属于自己行业的建设施工合同范本,例如说交通部门其公路工程施工便拥有自己的合同范本,一些其他行业借鉴FIDIC合同制定相关合同范本。
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主体――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任何一方,都应当对上述合同范本中的具体内容加以详细的理解,这是合同管理前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如若双方主体对合同范本内容和规则不够熟悉,条款的理解不一致,则可能导致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出现很多矛盾和争议,也为后续合同执行埋下隐患。
1.2建设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合同在“执行管理”过程中常见问题
1.2.1对于合同管理的认知意识不够,导致合同的自身作用性得不到发挥。这点问题最为显著的表现便是不按照合同内容办事。就目前现状来看,许多总承包商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如若遇见与利益有关的纠纷问题时,大多不会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走法律程序,寻求解决。而是借助着各种渠道和关系,甚至是违规途径,以希望问题快速解决。
1.2.2缺乏法律保护意识,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在工程项目的总承包过程中,时常有业主随意的压价、增加范围或提高质量标准、不执行合同中的预付款制度等等,这些都是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行为。但是施工承包商一般都缺乏依据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合同意识,大多数都不会去具体追究业主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这些行业现象都证明了我国建筑行业承包企业急需提高合同管理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和保护企业利益。
1.2.3建筑业的市场机制体系还有待完善。在承发包的过程当中,一直存有“阴阳合同”的不良状况,即为非真正的招投标竞争市场。业主单位在进行公开招标或者投标的过程当中,与承包商签订的是一份公开合同,此份合同的内容是合法的,但是这仅仅限于供给相关部门做以备份使用。而在承包商中标同时,业主方面要求就实质性条款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后台合同,这份合同才是真正在实际中执行时用的。可是这份“阴”合同中经常会有一些不平等要求的内容,但行业内暂时无法杜绝此类现象。
2.加强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完善策略
2.1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实施保证制度体系
在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签订以后,具体的合同执行者便是工程项目部的工作人员。首先对全体人员进行合同宣贯和交底:项目部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该增进自身对项目合同的认知意识,对合同进行彻底的理解与分析,唯有如此,才能减少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细小的偏差。除此之外,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之中,涉及工程项目项目合同管理的细节工作非常多,所以应当组织和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通过规范化且程序化的总承包合同实施制度,保质保量的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2.2及时跟踪掌控工程实际进展,加强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程监管
合同管理最终目的要保证合同的有效实施。因此,这个环节乃是合同管理工作当中作为关键的环节。对合同实施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及时掌控工程进展过程中各方面的情况变化,发现问题及时给出解决策略,避免留下后遗症,导致合同争议和纠纷,最终影响合同的执行。
2.3项目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加强索赔管理
工程合同索赔的管理水平是承包商合同管理水平的实质反应。通过索赔事件的管理,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条款,提高合同的专业细节能力。因此,承包商的队伍中,一定要通过索赔管理等工作实践,培养一批钻研合同管理细节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项目合理收益的同时,更好地扩大合同管理人力资源能力增长。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总承包乃是我国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已然成为了目前促进工程企业管理水平优良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国内的许多EPC(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商都非常迫切的需要一个综合全面并且素质、技术、能力皆过硬的管理人才队伍,让我们国内的工程企业真正可以走进世界的经济发展轨道,让国内的工程企业可以提高自身的全球竞争力,成为真正可持续发展的行业。
参考文献:
[1]冯违.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05)
[2]盛玉涛.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分析与对策[J].建筑施工,2010(05)
[3]赵诗涛.浅议大型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3(05)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我们的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三)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三、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
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伽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三)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四)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五)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六)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七)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施工问题对策
一、引言建筑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及责任关系的基础, 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完成的重要手段。
二、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围建筑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不仅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而且又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图纸和规范、进度控制、材料、工程施工设备、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现场会议、安全检查、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分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下面主要就建筑施工合同的管理重点作些简单的阐述:工程进度的控制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 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以及监督和促进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工程质量的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检查和现场监督员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管理网;把好质量管理关,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在日常检查管理中,现场监理员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 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设计人员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三、目前在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称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 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 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或有制度不执行, 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 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专业人才缺乏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是由领导直接敲定或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恶意竞争、变相压价的不良行为。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推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设置注册施工合同管理工程师岗位,负责合同管理职责。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标准。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 使招标过程更加严格、完善, 以便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探讨
在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管理手段,对工程建设而言,其意义重大、作用显著,它不但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而且还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工程建设时一切活动的依据。一个工程项目要想很好地控制造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认真仔细地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做好施工过程中各项变更工程的管理与签证。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及其相关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效力未能得以充分发挥,给工程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路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由于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有的还签定了“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还有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1.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管约束机制有待健全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此外,每项新措施的出台,必须有相应的约束机制相配套,否则再好地措施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近十几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体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工程合同管理中仍没有完全跳出以言代法、以政代法的圈子,缺乏强有力的法制手段。在工程实施中,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的阻力依然较大,主要表现为对业主、监理的监管力度不够,忽视了由业主、监理的违规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对业主、监理的违规行为处罚太轻,不能有效地消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事实不平等。毋庸讳言,特别是近两年,公路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工作中仍存在公开而不公正,存在有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中介非法活动、同体监理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给公路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3专业人才缺乏,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公路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此外,由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涉及到土木工程技术知识,而且还涉及到法学、经济学和管理科学等专业学科。合同管理工作是这些知识的有机的结合、综合的运用。目前公路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从来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法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不能得心应手地工作。
1.4“最低标价中标”给工程后续施工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当前公路建设市场竞争环境尚不够良好,相关约束机制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部分公路项目的业主片面追求较低报价,忽视投资的综合效益,在制定标底时,有标底越订越低的趋势。承包商的报价自然是越低越可能中标,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致使合同履行中问题出现较多,甚至无法履行,不得不半途停工。
2 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上述问题,如不及时得到纠正,势必影响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给公路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并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2.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公路建设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使招标过程更加严格、完善,以便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为解决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使用“先投后审法”,在公路建设专门监管机构的严密监督下,施工单位先投标报价,再由业主制定出较合理的标底,在确保施工能力的前提下,采用“最合理标价中标法”选择施工单位。
2.3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加强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业务技术知识,转变观念,特别是增强法制观念,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队伍。不妨对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实行执业“注册”制。
2.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交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2.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计量;合同管理;内容;问题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interdependent, are building construction unit management work in an important content.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is both to the owners of the payment for the construction unit based basis, contract signing and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In order to fully guarantee the construction units interests, this paper preliminary analysis and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of related problems,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efficiency and quality.
Keywords: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ent; question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当前,建筑市场呈现出异常繁荣发展状态与日渐成熟趋势,全面实行了招投标机制。实行与落实招投标机制能够有效防止地区垄断和保护,通过公平竞争有效降低工程造价、规范建造合同签订行为。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作为施工企业投标及索要建设款的重要依据,建筑施工单位应进一步认识与掌握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相关问题,以便得到承包权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建筑工程计量相关问题
工程计量是一项较为繁琐和复杂的工作,倘若工程量大、项目较多将会极大增加工程计量的难度。作为概预算编制与工程决算的重要依据,建筑工程计量中主要涉及计量范围、计量依据、计量程序、计量方式及方法、计量效率及质量等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1、计量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是根据建筑工程设计计算得到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作为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由此可知,建筑工程计量范围应为工程量清单修订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持。
2、计量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工程计量依据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索赔时间及金额审批表。建筑工程决算时,合同内容中的预计工程量并不能作为最终依据,应根据整个施工过程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计量,决算结果才会更加准确与可靠。
3、计量程序
第一步:工程监理人员应向承包商提出计量申请或向其发出计量通知;
第二步:工程监理人员根据承包商提供的资料实施计量工作。承包商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可靠,才能保证工程计量工作的精确性。如果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提供的资料缺失或失真,监理人员有权将资料退换岗位承包商,暂停当前工程计量工作;
第三步:监理人员完成工程计量工作后,必须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报告,并在施工过程中核查承包商记录工作。
4、计量方式及方法
建筑工程计量方式主要包括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设计图纸计量两种方式。比如,钢筋等一般较为固定的工程可以按照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而混凝土通常采用此种计算方式。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不同建造合同具有不同的工程计量方式与方法。因此,建筑工程实际计量过程中工程建立人员不同一律采用习惯的方法,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工程计量方法。倘若建筑工程合同内容明确规定了工程计量方法,工程计量则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运行计量工作。
5、计量效率及质量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由于项目大、工程量大导致计量项目繁多。为了保证工程计量效率和质量,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应建立工程计量台账,将各项计量项目分门别类,能够有效避免错计、漏计、返工等现象出现,提升工程计量效率和质量。
二、建筑合同管理相关问题
建造合同是承包商与发包商和监理单位之间联系的唯一纽带,主要管理内容包括开工预付款、工程变更、违约索赔、保留金、争端及保险等。由此可见,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建设资金投资。因此,工程计量作为承包商向发包商索要资金的基础依据,所有与工程计量有关的资料都必须上报,这要要求承包商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与保管工作,以免出现纰漏。下面将对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论述。
1、开工预付款
顾名思义,开工预付款就是发包商或业主提供给承包商用于开工的建设费用。通常情况下,第三方建立单位人员确定发包商与承包商签订了建造合同,且一切法律准备工作完成后,发包商或业主应在规定日期内向承包商制度开工预付款的70%价款,然后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剩余价款。
2、工程更改费用
尽管施工单位之前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工程设计更改情况,但是,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工程更改情况。由于工程更改范围较为广泛、造成原因也不尽相同,增加了工程更改费用的争议,承包商、发包商关于这部分费用经常不能达成一致。传统的建筑合同规定中,通常采用“一次包死”承包方式,也就是施工期内发生的合同规定之外的费用全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这种片面的方式,安全不利于维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及经济利益。因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双方的利益,不能使任何一方遭受到经济利益损失。
3、保留金
保留金是发包商或业主为了使承包商履行合同内容,在其应得款项中扣留的一部分款项,待完全履行合同内容后在发还给承包商。一般情况下,保留金是合同规定价款的5%左右。建筑工程完成后,通过验收并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发包商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分两次返还给承包商。如果验收过后发现工程存在一定质量问题需要进行返工情况时,在规定期内承包商没有完场返修工程,发包商将不予退还第二次应该返还的保留金。这样看来,如果承包商想要得到全部保留金,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不得违反合同中的规定内容。
4、违约索赔
除了有效控制建设资金外,合同管理另一目的是规范违约索赔内容。尽管发包商与承包商双方都不想施工期间出现违约不良行为,但是一旦发生违约行为竟会无法应对和处理。因此,违约索赔成为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果施工期间出现了建造合同内容规定以外的突发状况,为了减少双方之间的矛盾与争议,合同内容中必须详细阐述“违约”项内容。
三、结论:
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作为控制与管理建设资金的重要工具,建筑工程项目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及结算阶段都不用缺少它们的参与与作用。因此,无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还是其他工程施工单位,都必须认识和掌握工程尽量与合同管理的相关问题,并做好与其相关的工作。在现代化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建筑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中应积极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和效果,不断提升工程计量及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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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余新民. 浅谈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J]. 经营管理者, 2010,(10) .
[3] 刘淑芬. 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J]. 西南公路, 2010,(02)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标工作是工程管理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对建筑企业而言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更是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如何做好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对工程的顺利实施意义重大。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都是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和承接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在承包工程过程中中,影响利润最大的因素就是合同,而在市场经济下,做好投标工作是建筑企业争取获得更多利润的绝佳机会。如何充分的把握这个机会,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所有承包商都关注的焦点。在合同签订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谈判。当双方的合同签订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此时,合同也就成了工程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决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假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洽商,发生索赔事项,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作为建筑企业必须要重视投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
1.招投标的相关要求
建筑工程实施具有内容繁杂,工期长的特点,再加上工程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复杂性,就可能会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矛盾。而这些问题和矛盾又多是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投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保证合同的签订符合相关的程序,保证各项工作、主体资格、各项内容的合法性。②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在互相信任,对合同有一致解释的基础上签订。从业主的角度来说,为了能够了解承包商,就必须要通过资格预审等手段,来了解承包商的资信和能力等各方面信息,同时也必须要清楚承包商为施工所作的各项安排;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合理选择承包商的报价,选择最合理、最经济的方案;了解自己所面临的合同风险、工程难度,作了周密的安排。③为了能够有效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矛盾和不确定性,就必须要签订一份周密的、完善的、含义清晰的合同,保证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得到平衡。
2.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
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工程建设已具有了较为完备的招标投标程序,也有了标准化的实施规范。在投标阶段,作为承包方的施工企业要从报价、工期、质量和技术方案等方面分析业主对承包方的要求,并制定策略。对此,承包方在投标阶段,应尽可能的提出对本方有利,同时有较强竞争力的报价。投标报价是承包商对业主要约邀请的要约,其在投标截止期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取得承包资格和合同的关键是报价。通常来说报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①必须是有利的。它必须要包括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部费用支出和期望获得的利润。因为承包商抓好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无非是希望获取较高利润;②应具有竞争力。因为能够通过资格预审之后,大部分参加投标竞争的承包商,都会积极争取承包工程的资格,而他们之间的竞争,主要是通过报价进行的。因此,承包商要想能够中标,就必须在议价谈判中击败竞争对手。
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对承包商来说,有利的合同,可以从几个方面定性地评价:①合同价格较高或适中;②合同条款比较优惠或有利;③合同风险较小;④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等。
二、建筑企业在投标阶段的风险
通过招标投标形成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又是建筑企业的承接工程的方式。在投标过程中建筑企业处于十分艰难的不利境地。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的招投标一般都是比较激烈的。因为在业主招标方式下,在市场上会形成工程的买方市场,此时会出现多家承包商竞争一个工程的情况,然而最后也只能是一家中标,其竞争程度是非常激烈的。而此时,业主总是掌握主动权,招标文件都是由业主起草,往往只是代表业主的意志。此时,就可能会在合同中出现各种只利于业主的苛刻的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而且这些条件是不容更改的。而有时候这些招标文件的规定,承包商是不能提出异议的,甚至不能提出保留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在合同的签订中可能要承担较大的风险。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承包商为了中标,不惜竞相提出优惠条件,压低报价,以提高报价竞争力。
2.现阶段,招标投标制度已经较为成熟完备,在招标文件中对建筑企业的制约条款和招标程序都是较为严密和系统的。所有的合同条件,都是在假设建筑企业富有经验,能胜任投标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的。按照相关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的阅读和研究,从中全面把握自身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招标文件的理解自行负责。
而这投标报价本身已经包括了完成全部合同责任的花费。一旦出现如错报、漏报等报价问题,都是由承包商自己负责的。一般来说,承包商必须要对工程的环境条件有一个合理预测。而在一些合同中,业主提出较为苛刻的条件,比如让承包商承担地质条件、环境变化等风险。因此,承包商一旦投标,或签订合同后,就意味着他已自动承认了上述条件,实际上就是处在了一个具有风险的位置。
此外,因为有些工程作标期短,承包商很难进行详细的计划、研究。或者由于业主为抢工期,用初步设计资料招标,再加上合同条件苛刻,都可能大大的增加承包商的投标风险。
三、建筑企业在投标阶段的风险防范
1.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首先,承包商必须要在投标前对市场进行调查,尽可能的收集招标信息。在存在的多个可选择的招标工程中,进行综合考量,选择本企业最合适的一个。这就需要考虑工程特点、性质、规模,结合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技术条件,以及业主的资信状况、承包市场状况和竞争者状况等。
2.要全面分析把握招标文件。当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也就正式开始了。通常来说,招标文件是业主对承包商的要约邀请,基本包含了全部的合同文件。其所确定的招标条件和方式、工程范围、合同条件以及各种工程技术文件,是双方商谈的基础,同时也是承包商报价的依据,因此,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承包商一定要全面分析招标文件,对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能够最准确的把握业主的意图和要求,同时也能够从中精确的估算出要完成合同中的条件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