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5 16:19:52
导语: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但是从市场经济秩序管制的现状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形势的需求,以及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任务、目标等方面来看,无论是行政执法体制的构建,还是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还是行政执法权的配置、管理机制和制度供给均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待深入研究、科学调整和大胆实践。笔者从__市工商局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的实践入手,通过剖析现状,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以期对深化工商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这一课题有所助益。
一、工商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的实践探索
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旨在解决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中低效、混乱和不统一的行政管理、专项执法、监管维权和行政处罚行为,以顺应行政机构精简效能化、行政事务管理集约化和行政执法法治化的发展趋势。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是指将系统内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和相关内务管理等行政权力集中起来,实行“一揽子”管理,整合行政资源和执法力量,统筹各项业务管理和监管执法职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办案的知识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新华词典对“相对”一词的解释“是属于哲学范畴,与绝对相对,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有限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比,内涵更丰富,外延更宽大,领域更广泛。推行“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权管理,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工商行政管理中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行政、执法扰民等诸多问题。
__市工商局在近年来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方面,主要做出了以下探索:
(一)围绕事权,推动行政职权集约归并。按照机关内设机构以综合性领导、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和内部监督为主,直属机构以业务职能指挥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督办和检查考核为主、基层所(分局)发挥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主力军的职能定位,__市工商局将原来由机关科室承担的个体、企业、商标、广告等所有的登记管理职能全部归并到登记注册分局,12315申(投)诉中心等市场管理的相关职能归并在市场规范管理分局,将企业年检、个体登记、案件核审和中介市场、建筑市场监管等适应下放的管理权限由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下放到基层所(分局),市局科室不履行行政执法具体业务,从而规范了市局科室、直属单位和基层所(分局)之间的职责权限、范围,形成了工商系统机关科室政务工作综合性指导、直属单位行政执法统一性组织和基层所(分局)具体性落实的三级行政职权运作体系,构建了以三个直属单位为骨架的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经检执法和消费维权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工作格局。
(二)围绕办案,推动经检执法统一协调。针对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体制不优、多头执法,合力不强等弊端,__市工商局把原来属于公平交易分局管辖的12315申诉举报和系统案件管理职能适度剥离,进一步推动公平交易分局摆脱事务性工作束缚、专司执法办案和经检指导职能,同时将全系统经检业务统一纳入公平交易分局直接领导,执法办案实行“统双结合”的管理模式,在公平交易分局设立经检大队,下设7个直属经济检查中队和14个基层所(分局)经检中队,经检大队、经检中队业务上直接接受公平交易分局领导,经检大队人员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制,工资待遇直接与包片基层中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基层经检人员实行属地和公平交易分局双重管理,双向考核,构建了相对集中的经检执法工作体系和统一集中的管理运作机制,促进了工商内部行政执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整体合力的有效集聚,形成了职责明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内部运转模式,执法阻力得以化解,执法效能有效激活。
(三)围绕管理,推动执法案件集中控管。为有效解决行政执法案件分散管理带来的案件无故消失、随意减免、处罚不到位、徇私枉法等弊端,__市工商局在法规科、执行室、公平交易分局案审股各自职责不变的情况下,通过设立案件管理中心,推行责任管理人员合署办公、一条龙服务,将立案、初审、核审、通报、执行、归档实行集中管理,实现了全系统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统一标准、全过程监控,从而提高了案件核审效能和管理水平,强化了案件流转限时办理、案件流失跟踪督办、案件执行落实到位,解决了以往衔接不够和督办不力的难题,减少了工作摩擦和运转时间,降低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能,创出了富有特色的案件管理运作机制。
(四)围绕监管,推动行业管理有效集权。针对市场监管的重点和难点,__市工商局以整合职能、集约管理、行业监管为要求,通过推行“统一登记发照、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案件执行、统一考核奖惩”的高度统一的运输市场管理模式,解决了运输市场管理证照办理乱、规费征收乱、执法程序乱、内部矛盾多、规费流失严重和车辆流动性大,分散管理力度弱、行政成本高等诸多难题,使原来近百人管理的行业,仅需17人就可管理到位,年节省经费20万元。针对农资市场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在公平交易分局设立了农资监管执法队,负责全局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和大案查处,各基层所(分局)成立了农资监管专班,专业化的监管队伍强化了执法力度、深度,顺应了农资商品更新快、经营变化快和监管执法强化的需要;针对广告市场管理混乱和饮食市场照难办、收费乱、以吃抵费现象严重的实际,在城区成立了广告市场管理和餐饮市场管理
办公室,推动广告管理建立了“统一指挥、分散监管、定点监测、集中执法”的模式,餐饮市场形成了“严准入、建户口、重规范、轻处罚、明公示、强监管”的工作路子,市场秩序、监管效益均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当前工商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综观我局在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方面的实践和探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职责明确、职能运转、执法组织和处罚统一等方面还存在较多不足,这一现状降低了行政管理效能,造成了执法行动缺乏统筹、行政资源无效浪费和执法办案缺乏权威,同时也影响了工商部门基础性工作的开展和其他职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职责界定不明,削弱了行政资源整合效应。在界定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和基层所(分局)职能关系后,由于处于工作的磨合期,加之相配套的职责分工不到位和直属单位内设机构尚处于探索阶段,以致行政执法相对集中的优势没有得到激活和释放,削弱了整合后的行政资源作用的有效发挥。主要问题是:一是机关科室归并后,定岗定责没有科学划分,存在着人少、事多、能者多劳的现象,造成了组织效能发挥不够和相关机制运转不畅;二是对于新的角色和定位,直属单位转变较慢,设置合理的、科学的、有效的内设股室,推动行政执法集约、规范开展成为一大新的课题。指挥不灵,组织不力,指导无方,使得业务运转尚难达到高效有序和无缝衔接;三是基层所(分局)市场巡查队、经检执法队由于规费任务的压力、工作职责划分和实践中的矛盾,导致衔接不畅,也影响了行政执法资源集中效应的最大化。
(二)市场整治政出多门,影响了专项执法工作成效。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正逐步建立和日趋完善。这一时期,经济领域中的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异常活跃,并呈现出地域性、行业性特征。对此,专项执法行动仍是一项颇具威力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措施,政策性、突发性、针对性、力度性是它的显著特征和本能属性。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不同的科室、单位有不同的专项执法任务,就__市局来说,今年以来根据国家总局、省局、襄樊市局和地方政府要求制定的专项执法行动就有38项,整治行动过频,执法文件过密,各单位专业分工过细,安排行动之间缺乏积极的协调配合,使得基层应接不暇,表面上事事都有人抓,实际上却往往疲于应付,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使得部分专项执法流于形式,集中检查的良机得不到利用,浪费了执法办案资源。
(三)处罚结果裁量失当,弱化了行政执法公正权威。工商行政处罚产生的后果是对行政相对人某些利益的剥夺、某些行为的限制和惩戒,处罚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工商行政执法的效果和目的。虽然我们已建立了一整套的办案机制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规定,来约束行政执法的程序和处罚结果。但是,在基层办案实践中,突出的表现就是在案件处理上就案论案、过于强调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果,处罚结果不统一、畸轻畸重等,在推行了行政核审权下放和加大经检执法力度的条件下,尤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如一类无照经营案件,不同的办案单位拟定的处罚结果均不一样,有的甚至相去甚远,造成这种现象有自由裁量权宽泛的原因,也有办案水平高低、权力干预、人情介入等因素,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有效规范。
(四)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掣肘了集中优势作用发挥。目前,由于财力有限、投入不足,在信息化、智能化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基层工商存在着办公设施、执法车辆落后、办案装备单调、检测工具缺乏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重大市场整治行动、大范围市场监管调度、指挥和组织实施。在查处影响面大、社会后果严重特大案件上,由于专业机构设置时间短、专业化的办案设施缺乏和专业化队伍建设滞后,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相比较,还显得较为落后。在机构整合、职能归并后,业务管理人员由于日常工作的统筹能力、基础数据的分析能力、组织实施的调度能力、推进创新的指导能力和服务全局的协调能力不够,在开展新兴行业、重点行业监管和大要案件查处的“专家型”人才匮乏,使得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的潜能没有有效挖掘,集约优势没有最大发挥。
三、工商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的有效路径
推行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是深化县域工商系统建设的有效思路和重要途径,对于理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优化内部运转机制、调整调优行政管理事权,推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工商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的实践和存在的问题,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优化业务职能,推进监管执法专业化。继续巩固三大直属机构形成的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公平交易、消费维权四大专业化业务格局,通过进一步梳理、整合机构内的行政资源,有效构建监管、许可、执法和维权工作体系。将专项市场整治、消费维权的业务安排统一归并到市场管理分局,行政许可事务统一归并到登记注册分局,公平交易、经检执法业务统一归并到公平交易分局,对上汇报在按照原来的渠道进行,做好上下衔接和信息互通工作,以此推动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真正落实。同时,以专业人才培养为要>:请记住我站域名/宣传员、财务报帐员、企业联络员等“三官四员”岗位资格和专业培养制度,通过菜单式培训和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明确内设机构及专业人员职务级别等措施,建立与发达地区友谊共建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人员交流和业务跟踪培养,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着力培养业务领军型人才、机关专业型人才、基层综合型人才,逐步培养一支具有综合协调能力、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和全面业务能力的专业化、复合型工商行政管理人才队伍。
(二)硬化岗位责任,推进业务管理精细化。业务运转的高效有序和无缝隙,关键在于上下级机构的职责明确、有机衔接和责任对等。在明确基层综合室对口县市局各科室和登记注册分局,市场巡查队对口市场管理分局,经济检查队对口公平交易分局的基础上,按照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化运作的要求,在县市局机关科室明确职能和人员职责,直属单位明确内设股室和业务范围,各工商所(分局)在完善“一室两队”职能的前提下,制定所(分局)长、副所(分局)长、法制员、综合内勤、报账员、片区监管员、经检队员7个岗位职责,要按照执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行使权限、完成期限、效果评价和绩效考核的具体细则,推动岗位责任的落实和业务管理的精细化。
(三)优化工作流程,推进程序管理规范化。按照“路径最短、环节最少、程序最简”的目标,围绕主要业务工作,对工作流程全面梳理整合,制定出片区监管、申诉处理、定调规费、登记发照、年检验照、案件查办、信息采集等7大具体工作流程,制定出首问负责、限期办理、分工协作和信息沟通工作机制,使所有业务工作按程序化、规范化运作。对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结合省局《暂行规定》,出台操作细则
内容提要:随着工商系统监管重心的下移,工商所渐渐成为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关键。“小所办大案”作为一种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模式,其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操作性都值得我们去探讨,从而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形成点线结合,覆盖面广的行政执法网络。
引子.
“小所办大案”模式是工商所勇担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任务的一种体现。在工商系统,工商所是最小的级别,所以称“小所”,同时也数量最多、分布最广;农村工商所,更是“小所”中的小。 “大案”在这里也是一种泛指,和“小所”相对;以前,工商所与“案件”是很少关联的,那时工商所的主要任务是规费征缴与集贸市场的驻场管理;查处经济检查案件一般是上级局的专门股、站、队的事,基层所多是配合调查、协助处理。现今,工商所逐渐成为查办各种违法案件的主力军,有时甚至办成大案,展现出基层执法能力的新气象。
“小所办大案”模式产生的必然性
从对初生态的集贸市场和小商小贩的管理,到“六管一打一制止”, 到现阶段对社会主义大市场的监管,工商部门的职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的全球化,我们的监管理念、方式方法必须跟上时代潮流的发展。国务院的“三定”方案,确立了工商部门作为一个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地位。工商所处于市场监管的第一线,其重要地位和作用必然愈加显现,监管重心的下移,形成“小局大所”的格局。《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把基层工商所的职能进行了界定:工商所是法律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可以依法在一定的权限内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而工商所作为县级(区)局的派出机构,又可以受上级局委托或指定承办以上局级名义处罚的案件。基层工商所在法律地位上的两重性,使工商所理所当然成为各项市场监管法规的执行者,各种经济违章案件的查办者,工商行政执法的排头兵,消保维权的勇士。如广东工商局2000年把案值3万元以下的经济案件的处罚权交给基层工商所,以基层建设促进行政执法建设,结果2001年“全省工商所共查处各类案件共4988件,占全省工商系统查处案件总数的76.8%,使工商所成了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的主力军” ①。“小所办大案”模式的应是“小局大所”改革的良性效果,是基层工商所加强科学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的必然。
“小所办大案”模式的可行性和效能分析
在因特网的探索引擎输入“小所办大案”的关键词,你会发现很多和工商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条目。各地工商部门把办案权适当下放到基层所后,人力资源、物质保障、人员素质适当向工商所倾斜,使工商所以一种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第一线。以笔者所在的农村工商所为例(现有公务员2人),2000年之前每年全所罚没款入库额不足3000元,而且多是以当场处罚案件为主,主办的案件都是象征性的一两件。从2001年开始,该所查办案件的件数和案值、罚没金额逐年直线上升。去年全年罚没额达35000元,案值达50000元,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而该所在北流市局的27个工商所中在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方面并不算突出,有的所罚没款入库超过了100000元。在近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的“工商所专页”,经常有介绍基层工商所显著的办案成绩的文章,如黑龙江省大庆市工商局让胡路分局龙岗工商所是清一色的女子工商所,有公务员18人,“自2001年以来,全所累计处案件364件,罚没款309万元,罚没5万元以上的案件7件,10万元以上的案件6件,20万元的案件5件。所查办的案件涉及企业商标侵权、医疗机构商业贿赂、金融部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非法销售商品房,非法从事证券交易等20多个方面。”从这个典型的工商所看,在2001年之前,全所只有副所长一人有办案经验,“其他同志不会办案,不敢办案”,后来在上级局的支持下,“从不敢办案,到敢于办案……并开始查办大要案”。②通过系列事实,我们可知工商所的行政执法向“敢管”“会办”“办大案”的方向发展,而且查办案件的范围基本囊括了工商的所有职能。
工商所办案具有四大优势:一是人员优势,“大所小局”的设置导致这一优势的凸显;二是地域优势,工商所处于第一线,便于发现案源,迅速出击;三是政治优势,工商所点多面广,不但有利消除行政执法上的盲点盲区,而且可以及时把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对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执法为民的历史使命,树立工商形象有也有特别的意义。四是工作性质上的优势,上级局层层布置的各类专项检查,“经济户口”制度的完善规范化,市场巡查制度的日常化,使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得到了有效的锻炼,成为业务尖兵和多面手,又熟悉解辖区各类经营主体的具体情况,能保持高度的案件敏感性。而各地推行的信息化建设,使办案的立、办、审、定等各个环节加快,流程更顺畅,从而使工商所的执法成本降低,执法效率提高。如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的工商所,“行政处罚全都实现信息化后,办案成本比改革前减少27%,但是2004年工商所办案件数占系统办案总数的73%。”③
“小所办大案”的模式是适应依法行政的大形势,加强市场监管,实现行政执法职能到位的合理选择,效果是显著的,工商所成为行政执法办案的主力军,促使各地工商部门愈来愈重视利用这种有效的模式,不断提高工商所的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如山西省工商局尝试把商标侵权案交由基层工商所查办,使“工商所实现了从收费所向监管市场主力军这一战略转移之后,再实现从办理一般案件向办理专业性、复杂性案件的‘第二次战略转移’,提升工商所的办案水平和档次”,“结果全省工商系统83%商标侵权案是由工商所查办的”④。全面实施“小所办大案”的模式和工商所执法办案范围的扩展,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会有效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工商行政执法网络,有利于对大市场的科学监管。
工商所成为办案的主力军,执法效率提高了,执法成本必定会降低,于是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反之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增加,相应的守法效益加大,从而使整个市场的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成为一种有利选择,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得到维护,又促进了正当竞争,这是“用最小行政管理成本获取最大行政效益”原理的科学体现,也是“小所办大案”模式的效能分析公式。
实践中“小所办大案”模式的操作性
“小所办大案”模式产生的时间不长,我们要慢慢摸索其中的规律,逐渐完善其运作方式,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做到“扬长避短,有备无患”。加强基层的软硬件综合建设,保障必备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成本投入,这是物质基础;此外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敢于积极行政,创新突破,实践操作中须注意以下几点:
1、 “小所办大案”,素质要先行。“人员素质”是执法办案的关键所在,我们必须建立素质培训经常化制度,打造学习型工商所。
2、 树立“敢办大案,会办大案,办成大案”的信念。既要对自身的执法能力有自信心,又要谨慎冷静应对各种情况,仔细钻研法条,讲究办案技巧,把办案的流程做得滴水不漏;既要冲破常识的束缚,大胆定性定位,又注意在办案切中肯挈地运用法理和引用法条,以减少失误,保证在可能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对法律法规的广泛涉猎和钻研深究要结合起来,并注意在执法办案实践中灵活应用。如《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可以所名义处罚的只有三种情况:“(一)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二)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注意不能在查办案件中犯“名不正”的错误,形成“越权办案”;其实对上述三种情况外的案件,工商所虽不能以自己名义立案,但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这时工商所可以作为以县(区)局名义处罚的案件的承办单位去查办案件。又如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由“省或者设区的市”工商机关实施。普通人认为这些案件是上级局的事,县级局也只是按照《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总局20号令)可以是被委托的调查单位,根本与工商所没有关系。但根据仔细对法条的演绎推理可知,上述规定,只是排除了工商所作为此类案件的主办机构的可能性,但没有否定工商所执法人员参与此类案件的调查取证权力。工商所作为县(区)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县(区)工商局得到有管辖权的部门的委托后,同样可以指派所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这是有充分的法理支持和法规依据的。依此类推,其他大案要案的查办,工商所也是可以依法参与查办的。
3、 严格遵守“既重实体,又重程序”的执法原则,炼就过硬的执法办案技巧。“重实体,轻程序”是我们传统执法的陋习,这和“依法行政”形势不符,是办案中一定要注意避免的问题,基层工商所办案尤其注意这一点,牢记“程序正义”为法治的核心。
4、 发挥民主集中、合力办案、善于协调的精神。“小所”是“虽小而五脏俱全”的,每个执法人员都是负责多项职能的,是业务多面手,因为人员不多,工作任务繁重,所以在案件特别是大案查办中要恰当利用人力,做到周密部署,分工合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预见性,时时和上级局保持联系,发挥中心工商所联勤制的作用,多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求得支持,以求在依法办案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两者间寻找最佳结合点。
5、 向科技要管理,推进“数字工商”建设,以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能。“数字工商”是一个很好的提法。工商所通过专线实现省、市、县局联网,真正实现监管的信息化、网络化,“小所办大案”就如虎添翼了。
结束语
“小所办大案”作为新时期加强基层工商所执法能力建设的一个喜人现象,产生的时间不是太长,有许多方面还在探索阶段,需要我们发扬勇于负责、敢于创新的精神,从各个方面支持、鼓励、完善,特别在立法建设方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以使工商所真正成为执法为民、监管大市场的永远的生力军。
注:①王国明/黄秀苗:《勇挑重担——广东省工商系统以基层建设促进行政执法纪实》,《中国工商报》2002年10月18日第一版
②刘波:《提高办案实战经验 健全办案保障机制》,《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2004年第五期28页
③孙钢 :阎光舰 徐爱武:《“法治工商”在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2005第16期48页
第二条中心城市便民市场的设置应依据便民市场及超市布点规划,由实施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市规划局对项目选址审查后,报市城市规划土地建设审查委员会审批。马路市场、夜市的设置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会同崆峒区人民政府提出设置意见,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崆峒区人民政府负责中心城市各类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第四条市工商局崆峒分局、工业园区分局按照属地管辖和市场主体准入原则,负责各自辖区内依法登记的市场及市场周边50米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
第五条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经批准临时设置的夜市、马路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各类市场的经营管理主体都要按照监管单位的要求,确定专门的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并报市场监管单位备案。要结合市场实际按要求配备密闭的垃圾收集设备。对市场及其周边从开市到收市,要实行全天候巡回保洁,做到管理责任明确,保洁及时到位,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市场内部、市场出入口及市场周边无垃圾、杂物和污迹。
第七条市场内的经营单位、经营户要遵守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管理,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做到商品摆放整齐,经营规范有序,不乱堆垃圾,不出市经营。
经批准设置的夜市经营场所和经营人,要自觉遵守夜市经营管理规范,严格遵守上市、撤市时间,不得提前上市经营,推后撤市时间。
第八条马路市场要逐步向规范化市场过渡,对不需要继续保留设置的马路市场和夜市,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崆峒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取缔。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市场经营单位、经营户,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实施行政处罚。
一、切实转变观念,坚持执法为民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和愿望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基础上,还要满足人们安全、享受和发展的需要;在提高生活水平的同时,还要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其职责履行正确与否、职能作用发挥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运行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它既肩负着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重大责任,又握有依法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查处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侵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的权力。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与基本要求,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观,把实现“对市场主体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作为衡量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围绕搞好服务、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市场监管。一是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紧贴中心、围绕中心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二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的意识,切实端正监管和执法指导思想,从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防止执法腐败、执法争利、执法扰民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行为。既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和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市场繁荣:三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科学监管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规范为本,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着力长效机制的建立。把坚持以人为本和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二、注重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现代化的建设与推进,是在科学技术欠发达、生产力水平较低基础上进行的。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建设,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关键时期,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尚未理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诸多矛盾和问题都凸显出来。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新的活力。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管理经济的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认真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这些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要在规范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健全信用体系等方面兑现承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需要加强。因此,切实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仅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重要保证,也是确保我们党和政府提高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力的重要保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作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摆到重要位置,贯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始终。一是要不断提高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中,确保政令畅通。二是不断提高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的能力,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一方面尽职尽责加强监管执法,一方面尽心尽力为市场主体服务,促进改革和发展。三是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能力,依法规范权力,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四是不断提高创新工作机制和市场监管的能力,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建立12315综合执法网络,不断探索新的有效监管方式,提高市场监管水平。五是不断提高与各方面协调配合的能力,既勇于负责,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
三、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监管部门之一,其职能贯穿于市场主体准入退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的全过程,覆盖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所有领域,涉及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密切相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健康运行密切相关,与企业经营者、消费者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因此,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牢牢把握的根本。结合湖南实际,就是要按照省委提出的“推进‘三化’进程,建设小康湖南、生态湖南、平安湖南、和谐湖南”发展战略,处理好依法监管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创新工作思路,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积极参与支持国有(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推进产权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把好各类市场主体准入关,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关停并转”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工作,积极支持、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该省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发展;三是鼓励、支持、引导各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指导、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经纪组织和经纪人,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五是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帮助企业争创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六是重视和加强下岗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湖南省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政策举措,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与此同时,突出监管重点,深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一是认真治理商业贿赂,严厉制裁不公平竞争行为;二是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三是认真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工作,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保护和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五是抓好粮食、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市场监管,努力维护市场稳定。总之,要通过强化监管,强化服务,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生产安全,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和良好发展环境,为湖南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贡献。
四、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工商
人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的主体,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要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繁荣和发展,首先必须把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好,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到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构建勤政工商、诚信工商、廉洁工商、和谐工商,为完成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当前,急需加强以下方面的建设:
(一)素质建设。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素质和纪律作风素质的建设。从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人员素质的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来看,首先要加强学习培训,多形式、多途径鼓励和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熟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掌握现代经济和科技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需要;其次要严格教育管理,加强理想宗旨、职业道德、党纪法纪和勤政廉政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切实纠正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和执法腐败等问题,使大家自觉做到为民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第三要切实转变作风,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为政府分忧、为企业和经营者排忧解难,防止粗暴管理、野蛮执法行为的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第四要严进宽出,进人做到凡进必考,通过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同时积极探索垂直管理体制下加强队伍和人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机制建设。一是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特点的行政执法职务制度和科学、系统、可操作性强的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机制,实现效能和人本管理,激励大家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二是完善干部能上能下、职务职级和工资升降、奖金、评先和惩戒等奖惩机制,实行优胜劣汰,鼓励大家积极向上、奋发有为;三是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和个人从政行为、伦理道德行为等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促使大家洁身自好、勤政廉政;四是建立健全住房、医疗、社会保险福利等保障机制,同时不断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营造公平、和谐的人际环境和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增强凝聚力,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运用行政指导,引导企业投资创业
工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可随时汇总相关登记信息,将所掌握的市场主体登记存量、注销、年检等方面的内容依法予以公开,使市场主体知悉哪些属于增量行业,哪些属于饱和行业,指导市场主体选择合适的设立模式,避免盲目进入,减少准入风险。并通过分析国家经济发展信息,根据市场主体的投资意愿予以及时的政策指导,指导市场主体的资金投入、确定投资方向,尽可能地避免盲目性,增加经营成功的机率,既使其取得投资机会,又使政府的产业政策及宏观调控得以实现。
二、运用行政指导,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工商机关应立足扶持发展职能,积极对当地商标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引导企业积极主动申报商标注册。采取深入支柱产业、重点企业,宣传品牌的重要性和作用、介绍外地创牌的经验和作法、发放《行政帮扶书》等方式,增强企业的“品牌经营意识”,指导企业正确办理商标注册,申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利用商标战略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三、运用行政指导,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对返乡农民工申办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商部门发挥行政提示功能,开设“绿色通道”,专人专件办理,主动服务,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材料一时不齐全的,跟踪服务尽快办结。对返乡农民工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而且只需凭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的有关证明,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免收登记费和工本费。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对农资市场进行流程式、规范化监管。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涉农利农政策和合同知识,提供现场指导与帮助,督促企业践诺守信,打击坑农骗农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着力培育和帮扶涉农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确定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重点“订单户”,使涉农企业成为带动当地农业发展的龙头企业,为“订单农业”普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运用行政指导,促进和谐监管
他们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指导当事人遵章守法、诚信经营,引导和协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未造成危害后果,经营者能够主动整改,情节较轻能够自行纠正的行为,注重通过“一联络、二提示、三帮扶、四告诫”的柔性措施,达到既确保监管成效,又减少监管冲突的效果,引导行政相对人合法、规范、有序经营。通过行政指导,树立“规范与引导并重”的理念,初步实现由“被动执法”向“主动服务”的转变,真正实现工商执法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宗旨。
五、是把握尺度,灵活监管
(一)把握科学监管的尺度,确保工商执法畅通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问题是当前影响监管执法水平的最直接因素,工商部门必须把握好监管执法的尺度,理清市场监管思路,主动转换观念,才能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保障工商执法畅通无阻。一是处理好监管执法与发展的关系。监管执法是工作的手段,促进发展是工作的根本目的。要实现监管执法与发展的和谐统一,不能孤立强调监管,脱离了发展;也不能监管手软,滞后于发展;更不能为处罚而监管,从而危害了发展。必须把握好监管执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与时俱进地抓监管执法。二是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是工商工作的核心要求,热情服务是工商工作的本质体现。热情服务要以严格执法为原则,严格执法要由热情服务来促进。坚决纠正严格执法、淡化服务和热情服务、放松监管两种倾向,在热情服务中做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凸显人性化服务,使法律的严肃性与服务行为的亲民性和谐统一于执法行为之中。
(二)把握履职能力的尺度,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是新形势下工商工作的根本。工商部门执法工作综合性很强,要高质量地完成执法任务,不仅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素质,而且要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治素质,但事实上目前的一线执法队伍中,执法人员干部的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深入的掌握,就有些办案能手与新时期市场监管要求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整体上不愿不敢开拓执法办案新领域,满足于一般性的案件。在执法过程中还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我们基层一些执法人员在办案中,为单纯追求办案罚款指标,乱罚款,乱拉赞助,方法粗暴,态度蛮横,招致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执法相对人的不满和抵触,形成上访、告状,影响工商人员执法形象,损害工商部门信用。在这方面,用履职能力的尺度量一量,关键还是人员素质和工作方法问题,放松了执法人员的管理。因此,必须抓教育,全方位地提高队伍的思想、业务、作风、纪律素质。一是提高政治素质。着力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提高业务素质。解决专业水平不高和办案能力差的问题,着力提高全员依法监管、依法办案和现代化监管的能力,树立执法权威。三是提高作风素质。要增强执法责任,改进执法作风,切实树立起亲民型的执法形象,杜绝“摧残性”的执法方式。四是加强队伍教育整顿。通过重点查纠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敢于亮“黄牌”,严肃执法纪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使不作为、乱作为有一个有效的处置。
(三)把握监管到位的尺度,强化考评奖惩机制
监管执法的到位有赖于科学合理的管理,评判“干的怎么样”是长期以来存在的难点。在此过程中,工商部门主要是推行了执法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有的地区考评奖惩机制松紧不一,有的发现问题后不敢真落实,甚至找各种客观理由推脱责任,责任落实不到位,形不成强有力的约束力。实现职能到位,必须把执法责任、目标贯穿于工作始终,推行行政执法年终考核和平时动态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建立网上考评系统,加大对干部的评议考核力度;必须全方位构筑责任追究的有效平台,规范执法责任机制,严格奖优罚劣的保障机制,以铁的手腕奖优罚劣。从而全面地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有效地促使监管执法“要”到“我要干”的根本转变,让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岗不办其事的执法人员“下课”,坚决扭转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风气。
(四)把握发挥效能的尺度,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
工商部门工作的尺度要追求最大的能效,在现实条件下,发挥好最大能效,必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执法环境的好坏决定了执法的难易程度,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这里既有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和要求,希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也有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不理解和指责,以及不适当的干预。加大监管力度必须创造一个大力支持、社会协作的执法环境,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一是要建立工商部门与地方党政部门的衔接机制。在强化“条管”意识,维护行政执法的统一的同时,工商部门要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工商部门依法行政,善于把我们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与本地实际结合好,把部门行为提升为政府行为。二是要建立工商部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我们工商部门的行政行为要接受司法监督,我们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时还需要司法权力协助强制执行,一些重大案件还需要部门间的联合行动。三是建立工商部门与财政、质监、药监、物价、审计等管理机关的衔接机制。打破互不干涉的格局,充分利用其他部门的优势,促进工商部门监管执法。四是建立工商部门内部的衔接机制。既要落实辖区负责责任制,又要落实整体联动的各项措施。从而营造出内和外顺的监管执法环境。
(一)内容的自我性。
总结是自身活动实践的产物。它以客观评价自身工作活动的经验教训为目的,以回顾自身工作情况为基本内容,以自身工作实践的事实为材料,其所总结出来的理性认识也应该反映自身工作实践的规律。所以内容的自我性是总结的本质特点。
(二)回顾的理论性。
总结应当忠实于自身工作实践活动,但是,总结不是工作实践活动的记录,不能完全照搬工作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它是对工作实践活动的本质概括,要在回顾工作实践活动全过程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的规律,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正是总结的价值所在。
工作总结范文
农业执法办公室的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及局班子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站在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贯彻科学发展观原则,为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建设“平安农业”、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促进农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农工作向前发展而努力。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按照中央、省、市、县农业发展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净化农资经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现就今年以来开展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农业执法组织领导机构
农业行政执法是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农业部门职能转变和内部利益的调整,局领导年初就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还就XX年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召开了领导班子扩大会议、股室负责人办公会议、全局职工大会、全县乡(镇)分管农业领导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参加的专题执法会议四次。局领导在会上专门强调了农业行政执法作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农业系统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履行好管理农资生产经营市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职责。根据人员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执法办公室设立办公室,负责农业执法材料的收集及各项信息的报送。领导小组负责执法经费的调配落实、人员安排、工作协调等方面的领导责任,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形成了有领导、有机构、有队伍的执法体系,全面提高农业执法质量和效率。
二、抓好学习培训,全面加强我队的执法能力建设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涉及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等多方面问题,这也就需要一支思想观念较高、工作态度端正、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较强、业务素质较高的过硬的执法队伍。为此,大队在局里统筹下积极参加全局的“机关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活动”,参加局里每月的普法学习,队里还另外安排时间集中和分散自学正在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20多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探讨,促进下一步执法工作的开展。今年所有执法人员还积极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还有三名同志自费在职进修贵州省委党校法律本科专业学习,现在全队人员均为大专以上文凭。通过以上各项学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培训的开展,为提高我队执法力度和依法办事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执法先懂法、办案法制化、执法程序化。
三、大力开展法制执法宣传,提高农资经营者守法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和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是我们搞好依法治农的基础,也是农业执法齐抓共管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执法队利用召开培训会、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场执法检查现场宣传、到村寨和种植协会开展宣传指导等宣传形式,大造舆论,不断提高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特别是广大农民朋友依法治农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业行政执法氛围。在宣传工作中,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发放法律法规、维权常识等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类执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近1000多群众咨询,使受到影响和教育的群众达10多万人·次,使全县依法治农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进农业执法工作更好、更快向前发展。
四、进一步贯彻和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开展农业执法工作
执法必须有据,制度必须健全,执法行为才能规范,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在去年,已建立农业执法相关配套制度20余项,今年在认真贯彻执行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又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受理农产品质量举报》、《农业执法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为了便于执法人员充分掌握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还根据农业综合执法所划转的职能职责内容,编选印制了《镇宁自治县农业执法办公室集中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汇编》一书,并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全面地学习,由执法人员轮流领学,充分调动大家学法的积极性,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了“制度到位,执行到位”的良好局面。
五、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全面维护农资经营市场稳定,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在今年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截止 11月2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3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0台·次,检查农资经营市场79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和种植协会593户·个,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19个案件,已结案18件,另一件在移送法院中,共处罚款1.52万元,没收违法种子58公斤,收缴违法农药5公斤。在处理江龙镇水洞村和丁旗镇五街种植协会的两起农药事件中,为农户和协会成员挽回经济损失1.75万元。
在开展农业执法监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工作中,我队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在局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农资经营市场整治工作到位。今年的农资经营市场整治工作中,加大协调组织力度,在开展常规市场执法检查的同时,还配合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种子专项整治、肥料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项工作,形成对全县农资经营市场监管的更大合力,使对农资经营市场的执法效果更加显着。今年以来,农业局牵头组织了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经贸局、供销联合开展了一次肥料专项整治、一次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专项整治、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还积极配合县食安委、县消协、县农资打假办分别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15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项检查和假劣肥料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以上专项行动和我队的常规执法检查,使执法工作更加全面,管理更加彻底。
二是检查经营农资手续、农资品种仔细到位。在市场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核对经营户经营农资证照手续,核对门市经营品种与许可品种是否有别,查看所经营农资的进销凭证和来源,确保农资产品质量。
三是对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执法人员严格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在市场检查时,一旦查出经营户手续不全或有不合格农资,均按《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立案查处,绝不放过任一违法经营农资行为,预防违法农资和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形成对农资经营监管的高压态势,为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和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六、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体会
农业执法办公室成立并开展执法工作三年以来,使全县农资经营市场秩序得到了较好规范,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得到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违法经营农资行为得到有效揭制,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几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直接关系执法工作的成效。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它涉及到农业部门内部利益与职权的调整,只有领导站在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农的高度,统筹协调处理好农业部门因职权和利益划转而带来的不利于农业综合执法因素,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全面给予支持,才能为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创造良好执法条件,才能更有力地查处各种违法经营农资行为。XX年,在局班子的领导下,积极向县财政争取了3万元的执法经费。在年初执法工作安排和平时的执法案件处理中,局班子都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执法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和商议,使今年的执法工作得到很大提高。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制,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农业局作为县市场整规委员会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之一,局长年初就与县整规办、县食安办签定XX年目标责任书,作为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行落实。在局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中,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抓,各相关股站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执法办公室抓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执法办公室在对农资市场管理中,与种子经营户签定了“种子经营责任书”,还与其他农资经营户签定 “诚信经营农资承诺书”并张贴公示,使我县的农业执法与农资经营市场管理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法制执法宣传工作有力,依法治农理念得到加强。法制执法宣传工作对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今年我队在经营户培训会、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法制执法宣传活动和农业执法案件调查处理中积极向农户和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了《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家禁限用农药清单》、《XX年全省抽样不合格肥料清单》、《农药间隔期使用规定》、《农业部就农资问题致全国农民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2万多份,同时在镇宁电视台播放《镇宁自治县农业局提醒广大农民朋友购买种子注意事项》,将市农业局制作的有农业执法举报电话的《安顺市农业局特别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书》下发到村寨进行张贴,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国家对农资经营市场的监管规定,并了解购买农资注意事项,了解受到损失后维权途径,达到全民共同推进依法治农目的。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人员欠缺,执法力量薄弱。按核定的编制执法队应有6名执法员,现有执法人员为4人,有一人因局工作需要抽调搞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实际开展工作的执法人员才有3人,为核定数的一半。我县有15个乡(镇),面积1709.42平方公里,按乡(镇)划分责任,每个执法员得负责5个乡(镇)的农资市场监管,而农业执法检查和案件处理都得2人以上,所以人员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监管力度。
(二)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欠缺,不能对执法人员进行有计划系统地培训。农业执法人员是XX年从其他单一的农业执法岗位招录的,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业务有待加强,且综合执法又是一项在探索中的工作,这几年由于没有建立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县级执法人员只能自己摸索,并利用业务学习和积极参加省、市执法培训来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
(三)执法经费函待增加。今年县财政预算农业执法3万元的经费,但到11月中旬才拨付。今年以来的执法开支都是占用局其他工作经费,也给全局的工作带来一定影响。按照相关农资市场监管制度规定,执法人员要经常下到农资经营市场进行巡回检查,所以每年3万元的执法经费是不够维持的。
(四)执法设备函待完善。目前办公场地较窄,仅有18平方米左右,也无专门的存放收农资的库房,还没配有必要的录音、录像器材设备。
八、下一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和省、市、县的执法培训机会,全面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行政执法务实,提高我队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二)以对种子、农药、化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管为重点,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监管,形成对农资经营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明年的农资经营市场得到规范。
一、充分认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是优化市场准入、监管和服务,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多生快长,夯实做大经济总量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兴市场业态发展,推动全民创业,促进自主创新,不断提高全区企业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和商品质量安全,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对改善投资、经营、流通和消费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充分发挥登记准入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政办发〔〕2号)精神,鼓励引导和扶持帮助群众积极从事个体经营,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增加市场主体总量;用足用活政策,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提升质量,扩大规模;构筑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二)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着力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建设,形成打击传销的合力。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加大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合同欺诈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三)引导广告业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促进和服务广告业发展职能。加强广告业发展指导,规范广告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登记“绿色通道”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广告市场主体,扩大产品和服务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广告市场的监管和整治,严厉查处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等虚假违法广告,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四)开展信息参考服务,充分发挥信息服务职能。积极开展应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建立登记监管数据综合利用机制,定期编制市场主体发展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市场信息参考依据,为投资者和经营者提供咨询服务。
(五)健全完善执法体系,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职能。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一会两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维权网格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和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推进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市场、进学校、进企业,将打造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第一品牌,打造成政府为民服务的品牌。
(六)促进商标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商标服务职能。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建立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商标注册事前引导,事中服务和事后保护。积极指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申报注册商标(服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引导企业运用商标品牌的市场推广价值,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强商标行政执法,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商标强企、商标富农、商标兴区。
三、切实加强领导,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创造良好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各乡、街道办事处要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协调解决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工作的支持。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破除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支持工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整顿虚假违法广告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在工商部门监管执法中,对阻挠工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处理;对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未提起行政诉讼,且不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监察部门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对干扰工商监管执法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金融机构要依法积极协助工商部门对涉嫌经济违法行为的往来帐和资金进行查询,暂停结算。物价审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罚没职能。新闻媒体要为工商监管执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一、做好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增强执法力量
一是为确保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我县于 成立了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11个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文体广新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各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二是因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划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意识形态属性、执法任务的动态,向上申请保障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2人4个编制划转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未批复),同时严格编制管理,不挤占、挪用文化执法人员编制,确保文化综合执法人员在编在岗。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统一使用执法标识、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文化综合执法的日常办公、队伍建设、执法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执法服装、人才培训、执法办案、“扫黄打非”等费用。
二、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程,夯实互联平台建设工作基础
按照相关要求,一是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均已入驻 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及福建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二是完成我局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事项数据核对工作。经梳理我局共有权责事项 项(因市级“四级四同”导致公示权责事项数量与网上办事大厅不符),其中:行政权力事项 项(含行政许可 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 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监督检查32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公共服务 项;内部管理(审批、审核)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50项。
三、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市场准入与监管工作
截至目前,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共有47家,其中歌舞娱乐 家,电子游戏(艺) 家,网吧 家,音像制品 家(未注销),出版物经营单位 家,印刷企业 家,电影放映单位 家。高危险体育项目(游泳)场所 家。
(一)创新审批理念,转变职能,提升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审批模式,切实解决窗口办事难、效率低等问题,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我局多次提供“上门服务”。 自“最多跑一次”实施以来,我局窗口在完成“最多跑一次”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将服务延伸至乡镇,以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下沉。
(三)落实“多证合一”改革,加强改革后续监管
根据市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列入了我市第一批“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一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无需再到文化部门重复办理。
(四)以行政审批为核心,行政工作有效展开
截止至今,我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18件审批件,严格按照“最多跑一趟”的要求,进行网上受理。其中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年度核验4件、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者及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单位年度核验12件、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含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1件、申办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审批1件。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无群众行政投诉、无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也无因具体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文化市场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全面、真实、准确填写业务资料,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着力于行政审批提速,以增加审批时效。
(五)开展法规培训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为了更好的规范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今年年初,组织了游艺娱乐、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音像制品、印刷企业等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针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条例、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参加人员60余人。
(六)加强自身素质,提升自身综合水平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一是我队多次举办队内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含盖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写作,案卷制作、传达学习上级举办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等相关内容,营造了“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必须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目前共参加培训3人次,全面提升了文化市场监管及服务能力。
(六)坚持依法行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不断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管理体系,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先后开展了“ 、、、、、 ”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
截止目前,文化执法大队共出动检查 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 次,接“ ”举报2次,处理率100%,共立案处罚 起,办结 起,罚款 元。经过治理整顿,有力打击了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商务职能,在商务领域落实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通过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深入探索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与宣教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实行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对分开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坚持多方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用一年时间,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建成统一、规范、高效的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通过强化商务行政执法,使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四、试点工作内容
(一)重组执法机构,整合执法资源。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现有酒类流通、畜禽屠宰行政执法队伍为主体,通过有效整合和归并,组建*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代表商务主管部门统一行使酒类流通、畜禽屠宰、市场秩序管理、特许经营、典当、拍卖、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二手车流通、美容美发、商品直销、家电下乡等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尽快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
(二)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能力。
充实熟悉法律、管理和商务等方面知识人才,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对没有相关证件的人员,尽快核定身份,积极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思想建设等方面的培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和考核,结合考试考核情况,对现有人员定岗定位。尽快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执法依据,强化目标责任。
依据县级商务执法职能,明确执法依据和流程,与此相对应,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内设稽查一、二、三科、综合科和12312办公室等五个科室,负责酒类、肉类,其他市场秩序三个执法区域的商务综合执法和日常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目标管理,对各执法科室实行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商务执法任务落实到位。
(四)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按照上级商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和步骤,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健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案件统计及数据报送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填制方式,加强执法文书档案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五)健全投诉体系,强化社会监督。
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适时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配备必要的举报投诉工作设备,建立相关的举报投诉案件流转、督办机制及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相关事务,开展举报投诉、预警、咨询服务,形成科学有效、全方位覆盖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性。
(六)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密切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畜牧、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关系,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商务行政执法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理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照章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商务执法进行评议,以便改进工作,促进商务执法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八)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物质保障。
为了保障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加大资金投入,纳入县财政预算,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标准的办公环境、检测室,必需的检测设备、保护用品和工作经费。
五、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整合执法资源配置和建章建制阶段(2009年5月25日—2009年7月25日)。
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精神,整合执法资源,取消点办和酒办,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精心选拔一批年轻,文化高、素质好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加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二)上岗培训阶段(2009年7月26日—2009年8月10日)。
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思想建设等方面的培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和考核,结合考试考核情况,对不合格人员坚决予以辞退,合格人员进行定岗定位,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全面实行持证执法制度,对没有相关证件的人员,尽快核定身份,积极申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尽快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宣传教育阶段(2009年8月11日—2009年8月20日)。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宣传车和集市,制作宣传标语和宣传册,广泛宣传商务执法职能、开展综合执法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理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照章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商务执法进行评议,以便改进工作,促进商务执法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综合执法阶段(2009年8月21日—2009年10月21日)。
综合行政执法从生猪屠宰和酒类流通领域开始,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这一阶段工作目的主要是维护市场秩序,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采取方法主要是开展巡查、抽查、临检、暗访、专项治理、专案查处等执法检查活动,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死角,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及时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扩散蔓延。具体分三个步骤:
1、组织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迅速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加大打击力度,维护酒类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酒类流通市场。
2、组织开展肉类市场专项整治。(1)依据国家对定点屠宰的相关规定,对我县屠宰场进行全面治理整顿,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卖病死肉、注水肉、白板肉等行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县肉类市场实行规范管理。
3、大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在两节期间,密切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畜牧、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关系,进行全县范围的、地毯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当罚则罚,当刑则刑。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索建立部门间执法长期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五)整改提高阶段(2009年10月22日—2009年11月30日)。
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认真梳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理论水平,以便今后更好地行使执法权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根据商务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评估考核办法》,总结前段工作中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装备经费、工作制度、宣传培训、信息报送、工作成效、监督检查等类19项内容进行逐项严格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09年12月末,各项指标达到商务部考核标准。迎接省厅及商务部领导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