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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小微企业;调解组织;诉讼;纠纷
[中图分类号] DF411.9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3-0187-02
一、一次农村小微企业访谈引发的思考
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了解到学校附近创业园区内的小微企业对合同、知识产权,甚至是诉讼等相关法律服务的需求后,笔者试图了解农村的小微企业是否也有一样的法律服务需求。在走访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部分村镇的小微企业的过程中,大多小微企业经营者表示他们并不需要法律服务,尤其是诉讼类的,其中一位小微企业经营者的回复使人印象深刻:“我们这种企业之间发生纠纷,如果我们双方之间无法谈妥,那么法律介入就更不能解决了,除非我们以后都不想合作了。其实只有我们双方最清楚什么样的方案最适合处理我们之间的纠纷。”
@些小微企业经营者看似不懂法,因此政府一直在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普法进企业”等活动,但进一步深入思考后不难发现,这并非简单的一个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农村小微企业之间可以很快达成协议,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理所当然。如果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作指引,解决纠纷的手段必将五花八门,而他们之间的协议也将难以达成。他们之间总是能达成协议,是基于双方对于国家法律都存在一定的了解,依赖着法律起的指引作用。正是法律的指引作用,使得双方认为他们所达成的协议是相对合理、双方可以接受的。
既然法律的指引作用发挥着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为什么农村小微企业经营者还是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呢?
二、农村小微企业经营者懂法却不用法的原因
(一)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效率低
第一,时间成本高。诉讼程序从当事人至最终审判,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会耗费大量的时间。而对于农村小微企业经营者而言,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更没有多余的员工可以花大把时间去准备诉讼所需材料、走诉讼程序。第二,金钱成本高。诉讼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支付律师费以及旅差费等,同时,因为企业涉诉,经营者本应专注于发展企业的时间精力受到分散,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是无法估量的。第三,诉讼成效不理想。正如被采访的小微企业经营者所说:“我们自己都解决不了,法律介入更加无法解决。”农村小微企业的纠纷主要有如下两种:①一方实在已经没有能力满足对方要求,例如濒临破产;②一方利用对方需要与自己长期合作盈利,向对方提出过高的要求。第①种情形下,通过诉讼程序,得到的判决是没有执行力的判决,反而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和财力。第②种情形下,通过诉讼程序,虽然从短期来看,可以维护正义,但是这个判决也意味着双方今后的合作可能性大大降低。而农村小微企业的特殊性就在于,其合作伙伴相对固定,失去一个固定的合作伙伴对其未来发展的不利性可想而知。
正如日本学者棚濑孝雄所说:“我们在讨论审判的应有作用时,不能无视成本问题,因为无论审判能够怎样完美地实现正义,如果付出的代价过于昂贵,则人们往往只能放弃通过审判来实现正义的希望。”
(二)现有法律规定与农村小微企业需求不相符
正如梁治平教授所说:“正式法在有些情况下,与乡土社会的处理规则不一致,难以满足他们的需求。”法律之于我国来说,是一种舶来品,国内很多法律的制定都是参考德国、日本等国的立法,在法律移植的过程中,虽然考虑到我国的国情,但大多从城市的角度考虑,鲜少涉及农村现实情况。由于城市与农村地区存在的明显差距,一部统一的法律有时很难以“全有”的方式全面实施。而在一个实行成文法、法官只能严格依法办案的国家,这种立法的超前与滞后都会对司法功能发挥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农村小微企业经营者来说,我国早在2002年就制定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但该法律只规定了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且多为“喊口号”式的条款,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并且各地政府也一直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条例。而今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虽然明确提出了微型企业的概念,在相关促进措施和制度安排上向小微企业倾斜,但仍旧以规定融资方面的扶持政策为主,对于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纠纷解决几乎没有提及,或者规定太空泛。
具体而言,修订草案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对拖欠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在经营过程中,农村小微企业被欠款是很常见的现象,这一条的规定关系到这些企业的生存问题。但该条的规定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只规定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不得拖欠中小企业,而事实上,中小企业相互之间也会拖欠款项;第二,只规定了中小企业在被欠款时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基于《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可实现。该规定还是太过于宽泛与缺乏可操作性,对于违反规定的没有设置任何法律责任。
三、有助于农村小微企业经营者解决纠纷的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调解组织
1.专门调解组织的组成
组织成员应从退休的公安、检察、法院工作人员等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取,这样既可以保证调解组织成员的专业性,又能保证其有充足的精力。
虽然大多数农村村委会均设置了村级调解委员会,但是这些调解组织多善于调解村民之间的婚姻、分家析产等人身关系,对于小微企业经营者之间的财产纠纷则很难开展调解工作。究其原因,这些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多由村主任或者其他村干部兼任,其精力有限,而小微企业经营者之间的财产纠纷往往需要双方多次协商;同时,这些兼任的调解委员会成员欠缺专业性,不是基于法律指导下的调解,很难同时使双方满意,只有熟知法律的调解员才能在双方的调解中快速找到平衡点;即使调解结果双方都满意,调解委员会也很难意识到将调解结果变得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性,例如,为双方起草一张形式与内容均合法、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或者协议,使双方的调解结果受法律的约束。
2.专门调解组织别的设置参照人民法院的管辖
专门调解组织应设立为街道办事处及以上的政府组成部分,而非以村为单位设立。这一方面有利于保证经济性,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和调解结果的权威性。小微企业虽然地域性强,但是并非均集中于一个村,以某一个村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容易产生地方保护主义,从而降低调解成功率和权威性。
对于小微企业经营者之间纠纷的管辖,各专门调解组织原则上只能管辖双方均为其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小微企业经营者之间的纠纷,从而有效防止地方保护主义。
3.改变农村企业普法方式
应当适当减少目前十分流行的“送法下乡”、普法进企业等强调传统的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的活动,而是在农村小微企业宣传中,引导经营者找上述调解委员会调解。
对于传统的诉讼等纠纷解决途径小微企业经营者都熟知,他们需要的是更加省时省力高效、友好的纠纷解决途径。
(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一方面,在立法过程中,立法者要综合考虑到农村的特殊性,综合考虑农村的民间规则和习惯。一切脱离现实而制定的法律都将成为睡眠法条,大家即使了解也不会去适用它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小微企业的注册成立提供了极大便利,但事实上,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相关的纠纷才是他们发展的短板。银行出于利益考虑,只愿意贷款给有保障的中大型企业,小微企业一旦遇到被拖欠款项等资金纠纷,极有可能陷入困境。而《中小企业促进法》偏向政策支持,而政策由于其本身的宏观性,很难落实到每一个小微企业。因此,在立法过程中,立法者更应该联系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完善小微企业债权债务担保方面的立法,放开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等。
另一方面,针对与农村小微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中小企业法》及其修订草案,立法过程中应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法》的可操作性。例如,对于前述第53条,应当明确规定政府部门或者其他任何企业拖欠小微企业款项的,应当处以什么幅度内的罚款,并且按拖欠款的比例对小微企业进行赔偿。从而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作用、教育作用和预测作用,使小微企业经营者能在日常的交易过程中根据《中小企业法》的规定预测风险,提前制定防范措施,在纠纷发生后能够提出有针对性的纠纷解决方案。同时,该法应当更精准地瞄准小微企业,解决小微企业的问题,建议将本法改为小微企业促进法。在附则里面加上一句,“中型企业可以参照小微企业的促进办法来执行”。
[参 考 文 献]
[1]陈丽平.关于化解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问题的思考[J].科技展望,2014(23)
[2]贺寿男.“私了”现象的博弈逻辑分析[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0(6)
[3]苏力.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J].中外法学,1993(6)
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意识;法律风险
1.引言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现代企业运作无时无刻不与法律的规制联系在一起,法律时时刻刻影响着企业的活动。在这种法与商密切结合的时代,每一个理性的企业都应在法律的框架下寻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企业运行的根本目标是追逐利益,为了利益,经营者总是存在违法经营的冲动,各种经营风险随之而来。对于商业经营风险,很多企业经营者时刻牢记在心,但却很少有经营者认真思考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企业如何在法律提供的空间内依法经营运作?如何依靠法律,有效地防范市场经营风险,在激烈复杂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呢?这些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内市场融入全球经济,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内企业更广泛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等必将更加突出地显现出来。
2.企业管理中法律风险的主要类别
2.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颁布实施,以上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是处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范与约束之中,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动纠纷,都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
2.2企业合同管理经营风险
合同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须臾不可离开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必然是经济纠纷的根源。必须首先从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作为第一切入口,方能防患于未然。
2.3企业税收法律风险
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具有强制性;税收违法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纳税人风险的承担具有确定性;纳税行为是与公司的经济行为相伴相生的持续性企业经营行为,经济行为的连续性决定了纳税行为的连续性,潜伏在具有连续性纳税行为中的税务风险具有累积性,一旦爆发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带来致命的影响。
2.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而目前我国多数企业并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来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财富越来越显示其威力,诸如抢注商标、抢注互联网域名等侵权事件也大量出现,无论抢注者的真实动机如何,从某个角度来看,足以证明国人已逐渐对知识产权认识和重视。
3.当前企业管理中发生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
3.1风险管理机构不健全,导致职能不强,专业人才队伍较为欠缺
我国很多企业尚未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机构,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相关工作都由办公室进行接管处理;规章制度与企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显得较为滞后,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3.2企业整体缺乏法律意识,直接导致合同纠纷增加
很多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未能或怠于对对方的经济实力、履约能力及信誉进行必要的核查,或者虽然对这些方面进行了审查,但在合同签订后未能进行持续的关注,无法掌握对方的资产信誉变化,无形中额外增加了法律风险的可能性。多数企业的合同管理者根本就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相关法律,尤其是合同法律法规。这样,往往使企业的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的局面,容易引发企业法律风险,造成企业信誉的滑坡和企业形象的降低。
3.3员工思想政治素质不过硬,导致法律风险频发
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领导及员工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然而,很多企业的领导毫无大局意识,一味的认为法律风险的控制应当属于相关部门的职责范畴,并从大局层面对本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总体的把握和了解。
4.企业管理中法律风险的主要控制方法
4.1展开针对性的培养
企业在对领导层以及管理层进行法律风险意识培养的过程中,应当做好以下几点工作,即:(1)引导领导层及管理层人员分析掌握本企业运行所处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业的发展动态、商业经营方式等外在的法律环境状况,同时组织他们对本企业工作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进行必要的学习,保证领导者与管理者能够达到对于相关法律的大致的了解。(2)领导层及管理层要具有对员工进行法律意识及法律风险意识培养、聘任高素质的专业法律人才的领导与管理理念,能够针对本企业内部制度的建设状况、人员的配备情况以及资产与资金等运行的情况等问题,展开对基层员工的有效的领导以及管理,从而使本企业的发展在决策层和管理层实现对于法律风险的有效应对。
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意识培养的过程中,必须以专门的法律人员为关键,展开全面化的培养,保证本企业所有员工都能够在专业法律人员的引领中实现对于各种法律风险的有效应对。其中对于专业法律人员的培养大致如下:(1)要求专业法律人员进行继续学习或参与继续教育,对本企业的发展所涉及的各项法律进行深入准确的学习以及掌握,并且针对国家法律政策以及行业动态等的变动,对法律制度变化进行解析,以及时地传递给企业的领导、管理以及其他人员。(2)专业法律人员还必须能够针对法律制度的解析,及时地为企业的发展制定出具有前瞻性的管理工作建议,以及对于工作制度的改进策略。同时,还要能够针对企业已经陷入的具体法律风险问题进行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评估,面对潜在的法律风险,能够为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对策。
4.2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培养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除了要对不同的群体进行针对性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培养,还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法律风险的规避和防范意识的培训,使员工在工作中遵循这些意识有效开展工作,以降低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因潜在法律风险发生损害后果的机率。具体来讲,这些意识包括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合约意识、责任理念等,企业的管理者在对员工进行法律风险意识培养的过程中,必须努力地实现对于上述几个方面价值理念的提升,为企业的发展构筑良好的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法制氛围。
5.总结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竞争的加剧,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样化,如何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课题,而企业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是企业风险控制的前提。本文基于预防原则,论述了企业法律风险意识的基本内容以及法律风险意识培养应该注意的问题。由于企业经营中法律风险千姿百态,风险意识培养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多种多样,本文的论述难免疏漏,期待本文提出的问题能够引起企业管理研究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关注。(作者单位:南昌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常宇通.浅析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J].才智,2010(2).
[2]李小海.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一、税务筹划概述
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会计活动之一,指的是企业在遵从税法的基础上,对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优化管理从而降低税费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在管理过程中能够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是对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基于总体考量层面的人为规划,在不违背法律的基础上优化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企业经营效果最大化。
税务筹划活动的进行具有极强的目的性,目的在于使得纳税企业通过合理的企业管理活动优化降低税款缴纳,在企业管理中是对整体经营管理的一种深层次管理目标。纳税管理活动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对企业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进行提前性考量,以此降低企业税务支出,保障企业税收。在当前企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对企业税务筹划的要求也随之而增高。在税务筹划过程中,要求与企业发展中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基于当前企业的发展实际而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工作。
二、税务筹划对企业经营的作用分析
合理的税务筹划活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经营效果,对企业作用效果显著,能够实现企业内部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1.实现企业内部资源优化配置
企业通过有效的税务管理与税务筹划工作,能够实现企业内部经济利益最大化,达成企业的基本经营目标,符合企业的经营初衷。同时对企业内部资本流向进行动态化监控,基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考量,对企业内部资金进行优化配置。在企业优化管理过程中,随着经营利润的增加,企业的资本流入也随之而增加,较强的资本流动性,更好地发挥企业劳动力与实物资产的价值,为企业发展提供基本物质与人力条件。以此可促进企业更进一步地发展,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在企业内部资金流动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循环效果。
因此,从整体上分析,税务筹划活动对企业的整体发展具有显著作用,在企业内部显著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流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支持与动力。
2.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企业会计管理活动中进行税务筹划的驱动力为追求经济效益,企业利润指的是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整体利润中,扣除生产或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成本之后剩下的经济效益。成本的重要构成之一即为税费,通过有效的税务筹划活动能够降低企业缴纳的税款,从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企业通过有效措施的运用能够降低自身经营成本,降低企业税费,减少企业税务负担,缓解企业在资金方面的一些压力,提升企业利润空间,在激励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企业税务筹划原则
企业税务筹划活动是在一定的原则下进行的,要求遵从合法性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坚持经济性原则,税务筹划活动达到良好经济性,要求税务筹划工作所产生的收益大于成本。
1.合法性原则
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合法管理活动,在税务筹划过程中,要求遵从合法性原则,各项活动的开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在此基础上作出企业的各项发展选择。税务筹划活动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与复杂性,前提是了解经营业务相关的税法规定,要求企业会计人员详细掌握纳税活动中的各项细节,尊重纳税活动的神圣性,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税务筹划。
对企业业务发展活动进行综合性账务管理,掌握企业税款缴纳的相关经营项目,对此密切关注,并分析相关的税法规定。结合税法政策的具体规定与调整,减少对企业相关经营活动的不良影响,并制定企业政策发展要点,在不违背法律的基础上制定适宜的税务筹划管理活动。
2.经济性原则
企业会计处理中,税务筹划活动进行会导致企业部分费用发生变化。在纳税行为恰当的前提下,所产生的税务筹划收益能够抵消所产生的成本。但是在企业税务筹划管理活动不佳时,企业税务筹划可能难以达到理想效果,与税务预期效果之间存在着一定差异,甚至出现难以抵消税务筹划成本的现象,使得税务筹划工作毫无意义。因此,企业税务筹划活动开展中,应当坚持经济性原则,即企业税务筹划活动应当达到良好的经济性,要求税务筹划工作所产生的收益大于成本。税务筹划活动应当从企业长期发展角度进行,与企业一定时间的发展目标相契合。而实现税务筹划目标的原因之一为税务筹划工作中风险的存在,在税务筹划过程中由于市场变动、税收政策变动等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增加了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风险。
四、企业税务筹划策略
企业税务筹划活动应当遵照税法的前提下合理进行,优化筹资环节中的税务筹划,投资环节中的税务筹划,优化收入结算中的税务筹划,结合存货计价方式进行税务筹划,优化成本费用中的纳税筹划,与企业实际发展活动相结合,提升企业会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1.遵照税法的前提下合理进行税务筹划
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要求严格依照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避免出现偷税漏税现象,通过合理筹划与有效管理提升企业运行中的经济效益。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的同时,优化企业内部管理,降低企业内部税费。
2.优化收入结算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销售活动、贷款结算方式等的影响,企业结算中的实际确认时间与税收缴纳等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根据我国税法当前的规定,在对直接销售货物的管理中,按照实际收到的货物的标准进行管理,不管货物是否发出。在交易行为中,将订单交于购买方,由后者确定货物收到时间。企业会计在管理中将其视作委托于银行的付款方式。在货物收到之后,结合货物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货物管理。企业当天收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日规定进行计算,随着当前多种销售方式的出现,预售已经成为企业经营中采用的常见方式之一,按照预售环节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由此在企业销售管理中可以结合实际销售活动进行筹划,通过销售活动的调节可合理规避一些税收,增加企业经营利润。
3.优化筹资环节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以及投资规模的扩大需要有一定的资金作为支持,因此企业需要进行筹资活动。企业筹资活动包括权益筹资与债务筹资,均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成本。企业筹资方式包括企业借款、非金融机构借款、银行借款、企业既有收益等,筹资活动目的在于以最小的成本实现资金筹集目标。企业不同的筹资方式的税后资金成本以及税前成本有一定的差异性。这在我国税法中有相应体现,不同筹资方式采用了不同的资金成本列支方式,企业可基于此优化税务筹划工作。
例如企业在选择向银行进行资金筹集方式时,虽然具有较高的费用与利息,在企业内部具有较高的资本使用成本,但是选择该种资金筹措方式能够获取良好的财务杠杆收益,同时可在税前扣除贷款利息,因此在经营过程中,降低了企业的贷款利率。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应当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税务筹划的实际需求而选择适宜的资金筹措方式。
4.投资环节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传统的经营活动方式之外,经常进行一些投资活动,与经营活动共同构成企业经营利益的重要部分之一。在投资活动中,通过不同的技术处理方式,税款缴纳数额也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例如企业在对闲置库房的管理过程中,通过不同的方式处理能够得到不同的处理效果。若将闲置库房出租,税款缴纳方式为,结合租金收取相应比例的增值税与房产税;若将闲置库房通过整改之后对外提供仓储服务,在税款征收上,则是对仓储费用征收增值税,在对房产税的征收上,按照房产原定数额扣除一定金额再进行房产税缴纳。可见,在对企业闲置库房的处理过程中,运用后一种处理方式能够有效降低税负,从而达到不同的节税效果。因此,针对企业物资或者资产通过有效的税务筹划能够降低企业税费缴纳。
5.结合存货计价方式进行税务筹划
在对库存商品及存货管理中具有多种计价方式,不同的计价方式对期末成本计算具有一定影响,在存货计价管理过程中,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计价方式进行。在了解当前新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综合性处理相关会计数据,在对会计信息处理时,综合运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进行。库存商品及存货价格处于一个变动状态,在存货管理过程中,要求基于实际价格变动进行管理。企业会计处理过程中可以结合多期发展成本理念,妥善处理由于期末存货而产生的成本问题,在存货管理中可以适当降低期末存货量,降低企业税前收益,以此实现企业税务筹划。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要求同时结合纳税管理方案与企业既定的会计标准,及时调整企业会计处理中的相关内容,按照发展性的原则进行合理纳税。
6.优化成本费用中的纳税筹划
在成本费用管理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款为收入所得扣除成本资金,按照增值率或者增税率对增值的金额进行税务征收。在企业会计管理中,容易出现纳税金额已经超过计算临界值的现象,要求企业对此进行税务筹划,降低企业产品成本。在企业合法经营的同时,优化企业税收管理,降低税费负担。当前企业大量运用了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方式,要求企业管理中针对不同的管理环节综合灵活采用双倍极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进行折旧。
结合税务筹划的实际要求进行成本费用管理,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对成本费用进行必要的折旧处理,灵活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要求企业会计处理过程中,能够对此进行准确了解,明晰加速折旧中的费用分摊,以此提升企业经营利润。
7.与企业实际发展活动相结合
要求企业会计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与企业实际经营活动结合在一起。要求纳税活动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同时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应当与企业的利益分配、投资活动开展等有效结合在一起,以此促进企业投资决策。
在税务筹划过程中不能只注重眼前的税负降低,而是应当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效结合在一起,考虑税务筹划中可能对企业所造成的最终影响。避免纳税行为局限于某一个层面,要求从企业的实际经营现状出发,进行更为高效地处理,以此优化税收管理过程。结合企业当下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而优化税务筹划,提升企业税务筹划与管理的合理性与高效性,对企业成本费用等进行有效分析,降低企业成本中的酌量成本,以此优化企业税务筹划工作。
8.提升企业会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
企业会计管理活动中,为了达到良好的税务筹划效果,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充分掌握企业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相关税目,在掌握税法相关法律的前提下,能够准确预测税款缴纳的发展方向。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税务风险等级划分与对比,及时发现企业税款缴纳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企业会计部门将企业税费缴纳、企业经营活动与不同部门有效联系,在遵照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款缴纳。针对企业税款缴纳中出现的不同危险等级做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在企业内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升企业职工的综合素养。在税务筹划过程中,要求会计人员掌握金融、法律以及税务等多种综合层面的专业知识,同时对企业当下以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情况有一定认知与了解,统筹企业当下发展与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从整体发展阶段层面进行税务筹划,并加强企业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以此优化企业纳税工作。
9.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应当加强与相应税务机关的有效沟通,与经营地所在的税务机关建立良好沟通方式,就企业实际的经营活动与税务机关进行有效协商、交流与问询,在企业业务开展的初期阶段即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管理。通过有效沟通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应当缴纳的税款,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税务缴纳有清醒而宏观的认知。将企业对税法的实际解读与实际税款缴纳有效结合,将理论应用到实践活动之中,通过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有效沟通,将对当地税法的解读运用到营业活动实际税款缴纳活动之中。
例如在转让定价税款缴纳中,税款的征收与具体项目以及所在地之间有一定联系,在税务筹划环节中,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有效沟通非常有必要。通过与不同地区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判断转让定价是否合理,优化企业转让定价等经营管理活动。
(一)税务筹划。所谓“税务筹划”,即纳税前,企业在符合税法、合理安排财务管理的情况下,适当接住各种优惠政策“节税”的活动,可以在企业正常经营的同时以减少税负来提升经济效益。钱主要遵循的原则有三:其一是“合法性”,税务筹划合法性的保证的税务筹划的前提,不可触犯相关法律。其二是“整体性”,税务筹划要结合企业状况,在分析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发展前景之后方可开展税务筹划。其三是“利益最大化”,即从降低税收出发并提前筹划,避免出现巨大的经济负担。
(二)煤电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之间的关系。企业财务管理中,利润、成本、资金的最重要的三个因素,税务筹划类属“资金”部分。其能够有效地提升财务管理、经济效益。煤电企业减轻税收方面的盈利来源主要有二――其一是反复核对财务,其二是税务筹划。在其中需注意者在于,税务筹划所要减轻的税收负担在于偷、漏税之类行为,在开展筹划时首要应注意其合法性,否则往往会造成企业难以为继。
(三)煤电企业财务管理对税务筹划可行性的分析。近年来煤电企业一直在吸纳专业人才开展税务筹划,并明确了其前提在于保证对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犯。中国大陆的税收制度至今还处于不断完善中。
二、煤电企业税务筹划方法的选择
(一)企业投资时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法。企业发展各个阶段中都贯穿着税务筹划,其在在企业投资时多以如下两点开展:其一为安投资地区加以选择,不同地区的有着不同的税务优惠政策,故而在投资时先行的市场调研不必可少,其次则是以企业组织形式作为选择税务筹划的基础。
(二)企业经营时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法。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时,应列支所有相应的费用,及时入账费用,并写清存货的损坏、坏账之类情况,由于煤电企业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的特点,故而固定资产折旧这一状况也就很大程度上对企业经济水平会产生巨大影响。筹划时应考虑不同的折旧方法、年限对企业的影响。由此可见,税务筹划的科学性会很程度上影响企业经济水平。
三、煤电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
(一)不能违背国家相关法律。财务管理者应拥有较强的法律常识、专业素质,在其工作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其合法性。在税务筹划工作的实际进行过程中,为数不少的企业都很看重其经济效益层面的作用,却对法律法规的约束有意无意地有所忽视,甚至偷、漏税行为屡见不鲜。作为煤电企业,应意识到偷、漏税行为被公开后,往往会对企业声誉产生直接的消极影响,并对今后的发展产生制约作用。尽管会获得暂时性利益,却难以对企业持久、健康发展产生好处。
(二)保证税务筹划方案的及时性。税务筹划方案制定过程中,有必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其加以调整。由于中国大陆税收政策的“动态性”,若企业没有以税收政策作变动的依据,往往会造成税务筹划方案和法律法规相互不配合的情况,以此造成难以可靠实行的状况。同时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出于不断调整完善中的一种活动,税务筹划工作的出发点就在于希望借助税收政策的优惠性来对企业纳税额加以降低,若难以保证税务筹划及时,往往就会造成难以第一时间获得优惠政策,并由此造成经济效益的降低。
(三)科学论证税收与非税收筹划方案。煤电企业的税务筹划往我那个会和很多种因素相互涉及,不同的政策和法律往往会有各具特点的规定。此时就需要财务管理人员的科学论证,并从中“筛选”出最适合企业的方案。
四、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
(一)减税。所谓“减税”,指的是借助于税务筹划来对纳税额在遵守法律法规基础上加以减少。在计算减税额时无需大量计算,同时此技术只和特定人群有关,故而其具备操作简便、适用范围小的特点。
(二)免税。即针对大型公司中经济效益较大者的高风险项目,其使用范围同样较小,尽管相关企业也可获得此待遇,但其承受的风险也是可想而知。
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已经形成。与此同时,我国的法治建设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与提高,法治社会越来越贴切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企业的经营发展。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伴随其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也大大增强。因此,企业的法律顾问在企业的法律风险中必然承担着重要的防范作用。本文主要针对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进行分析,并对企业法律风险、以及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风险中的职能等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关键词 法律顾问 法律风险 防范作用
企业的经济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占据着主导性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加大力度加强法制建设、维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进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企业作为经济效益的实体存在与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然而,企业的法律顾问在企业的法律风险中具有一定的效用,其在企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可取代。以下,笔者针对企业的法律风险、以及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风险中的职能进行了简单的论述,最后,详细分析了法律顾问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作用。
一、浅谈企业法律风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认可。因此,企业无可避免的要承担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这里所说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当今发展的一段时间内、以及企业未来空间的实际发展结果,因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我们称之为企业的法律风险。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企业利润往往和企业法律风险同时存在、且同时发展。因此,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企业的利润和企业的法律风险一直是企业领导、以及众多企业家们一直关注的两项大问题。企业领导不单要把企业的经济利润放在企业发展的首位,同时也要注重企业法律风险的存在,只有将企业的利润与企业法律风险二者互相兼顾,才能获得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获得持久的经济利润。其中,商业风险多数以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而存在,我们可以说,企业的商业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就是企业的法律风险。以此来看,企业法律风险的普遍性存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且危险性极高,可想而知,该风险对企业的伤害必然让企业难以承受。
二、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风险中的职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并逐渐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企业法律风险的不可避免性,因此,企业必然在高效的经济发展中承担较大程度的法律风险。然而,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具有着多种不同的职能,防范着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
企业法律顾问主要具有熟悉和了解企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规章制度等,对企业领导提出的法律质疑能够做出确切的法律解释,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包括企业在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以及起草相关法律文件的同时,法律顾问要对其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性。为企业合法经营、获取合理的经济利润提供法务支持和保障。并对企业当前的发展趋势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掌握和分析,不断通过企业重大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领导的决策意图进行准确的了解分析,为企业在经营决策的制定方面提供严谨的法律参考,确保企业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而,将企业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三、法律顾问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作用
1、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降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法律顾问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并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制定,对企业中的不良决策意见、建议等,直接进行准确的指出与改正。并对企业相关规定制度的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方面,以其企业“监护人”的身份存在其中,确保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中起着一定的直接作用,大大地降低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2、为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在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中,以及企业在进行重大经营决策之前,法律顾问对企业当前的发展现状,以及当前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逐步查寻、准确找出,尽最大努力将企业当前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控制在企业经济效益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尽量避免纠纷的进一步恶化,将企业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扮演着“守护者”乃至“守护神”的传奇角色,对企业的法律风险具有一定的规避和威慑的作用,以此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
我司为国家I级道路运输客运企业,长期以来的劳动用工均为松散型,即:由各单车承包者自己聘用或解除驾驶员,工资、福利等报酬由各单车承包者支付,如发生工资、福利纠纷,都由他们自己处理。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义务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对此,当时作为企业法律顾问的我,及时地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的《法律意见书》,并附上“劳动合同书”范本。这一意见得到采纳并推广,有效地避免了劳动用工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加强了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形成了企业集体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
法律顾问以其独特的身份存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企业未来发展的重大决策中,其自身具有的严谨性、准确性、客观性、强制性等特点,为企业的长久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无形之中加强了企业员工的法律培训工作,使得企业的每一位员工由最初对企业法律风险意识的空白,提升到了自觉增强法制观念、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意识层面。在企业内部形成了统一的防范法律风险意识,促进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增强了法律顾问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过程中的有效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围绕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作用为核心,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以及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风险中的职能等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最终对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具体的论述分析。在整篇文章的具体分析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仍需要加强不断的努力学习与研究。
参考文献:
企业法制建设的关键在于将法制建设引入到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规范企业经营生产的每一个过程,把企业经营活动带入法制轨道。企业法制建设完善的过程就是将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变成间接管理,将单纯生产型企业转变成自主生产型企业,让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生产活动都能够有法可依。企业的法制建设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国家主要通过经济和法律两种手段对企业进行管理。大部分的经济手段是由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的,即使是企业的行政管理,也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实现。所以,对于企业发展来讲,依法经营是企业经营的根本;对于国家来讲,完善企业的法制建设是践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方式。企业的法制建设是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职工行为以及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的法制建设对于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很大的作用,因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进行法制建设。企业的法制建设首先要规范企业管理者、经理和职工的行为,为企业的各级领导以及员工提供准则,杜绝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完善企业的法制建设还应该规范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行为,完善企业内部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有利于企业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制度。企业的法制建设贯彻的越彻底,越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加快企业的规范化发展。
二、企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
许多企业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致使企业不能自主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一些企业的管理者因为不明白什么是担保,而将自己的企业为他人做担保,很多企业因为担保而被认定有连带责任,不仅需要为被担保者弥补损失还很有可能让自己的企业濒临破产。经济法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合同法》就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一些企业的管理者、业务员的思想较为守旧,习惯于按照传统的规矩办事,凭借老关系进行业务的沟通,根本没有按照正规程序签订业务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的观念,不考虑相关法律对企业业务的规定。这种仅凭借关系而建立的业务往来,一旦出现货物质量问题或者货款没有按时到账的状况,根本没有办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企业的管理人员想要对方,但是由于没有合同、没有相关手续作为证据,根本没有办法得到合理的赔偿。如果不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签订合同,对于对方的经济情况、信誉状况以及经营内容等不了解,而盲目的签订合同,就有可能出现预付给对方货款,到期未得到货款,但是已支付的预付款无法收回的状况。
(二)不会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许多企业在经济来往的过程中出现经济纠纷,他们不了解法院以及仲裁机构的作用,有的怕得罪对方以后无法进行合作,或者由于时间较长超出了的期限,只能忍气吞声,归根到底企业出现这些事故的原因就是企业不懂得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许多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就存在着许多违法乱纪的行为。例如做假账、收受回扣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并且违反了《生产质量法》。对于这些现象。大部分企业在发现后都只是进行警告、罚款或开除,没有严格的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惩处,这也是导致这些违法乱纪行为屡见不鲜的原因。
三、完善企业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
企业的法制建设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力有很大的帮助。完善企业的法制建设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
(一)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要想加强企业的法制建设,首先市场应该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根据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于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对于法制上缺少的内容进行立法,以确保企业各项独立的经济活动都有法可依。
(二)理顺政府的职能
企业走向市场,政府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能所在,减少政府对于企业发展的干涉。政府部门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和宏观控制,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监督力度,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避免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挂钩。
(三)重视执法及监督部门的工作,规范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
完善企业的法制建设不仅需要规范企业自身的行为,还需要执法监督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执法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应该严格的按照法律制度进行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杜绝现象的发生。只有执法和监督部门依法办事,才能真正做到规范企业行为,帮助企业完善法制建设,让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结语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守法意识。
市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对《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教育广大学生、农民、企业员工认清传销和直销的本质,提高法律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并要求各直销企业加强对直销员的知识技能培训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对辖区内安利、完美、玫琳凯等7家直销企业进行走访和巡查,就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期间,组织直销企业在人员密集场所、广场、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律宣传进社区”宣传活动,发放《直销企业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和宣传打击传销的张贴画和宣传册子14500余份。
二是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
市局健全和完善了直销企业的信息档案,对企业负责人、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发展、直销经营、组织培训、备案报送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对直销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信息随时进行更新,同时,对直销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进行的组织培训情况、备案报送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对邀请外地人员来本地进行讲课,开展培训活动的行为进行从严监管,对企业组织开展的各类大中型活动从严进行报备。
三是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行为。
今年以来,市局对辖区所有直销企业及保健产品经营户加强了监管,并积极组织和协调力量查处取缔非法传销窝点。共取缔传销窝点7个,遣散传销人员1520余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起,协助公安部门抓获传销头目6人。
关键词:中小企业;企业会计;会计基础工作
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一环节,是中小企业经济管理工作基础。我国财政部颁布实施一系列企业会计工作规章制度,规范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改善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但是,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会计工作账务不清,记账随意,会计资料散失,账目混乱,会计数据失真等,甚至有的中小企业财务造假,伪造会计报表等。这些问题严重削弱了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影响会计工作正常秩序,制约会计职能作用,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在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时,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确保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严谨、科学、实用,完善会计基础工作配套措施。财政部颁布实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规范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笔者认为还应结合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特殊要求,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小企业经济业务较少,由会计机构统一集中进行会计核算,但中小企业涉及行业广,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考虑会计科目的通用性,设置往来账户进行会计核算,放宽会计凭证的认定,缓解中小企业会计凭据合法性问题。在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时候,也要考虑会计信息需求者的会计信息需求问题,综合考虑纳税需求、现金流管理需求和银行融资需求,突出重点会计信息,制定会计信息重要性原则;简化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注重成本效益原则。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让会计基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严格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
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分工,划分职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确保“授权与审查、执行、记录、保管”、“会计责任与经营责任”、“会计核算与资产保管”三项职务分离。中小企业应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特别是涉及会计经济业务的会计岗位工作控制,对中小企业会计工作人员严格约束,合理划分中小企业会计机构、岗位设置和职责权利,实现中小企业会计职务分离,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结合中小企业会计实际工作情况看,现金的领用和收付、财产物资的进出和收发、支票的借领和使用、费用的发生和报销等,是会计工作中易发生舞弊的业务。所以,中小企业会计工作中应将每一项经济业务经过“申报-审批-经办-记账-保管”等工作流程,将经办上述业务的会计人员(审批人员、记账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等)进行分离,明确经济业务各流程的具体责任人,提出经济业务的操作要求和标准,做好经济业务签章、填制单证和业务转交等工作,确保经济业务处于中小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实现经济业务各流程相互牵制、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等,确保会计工作正规运行。
3.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外部监管力度
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外部监管,由国家财政部定期检查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还可以和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结合,会同银行、税务机关对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实行信用考核评级,对中小企业实施优秀、合格、不合格的激励管理。给予优秀中小企业免检、从业人员考试加分、高级职称优先认定的奖励,给予银行担保信用参考,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物质奖励;合格企业则按照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常规做法进行外部监管;不合格企业则需要接受惩罚。此外,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外部监管应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社会监督作用,财政部的精力是有限的,而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多,针对财政部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中小企业,财政部可以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整改协议,可以强制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入驻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进行监督,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整顿,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可以考虑利用由政府牵头设立的“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检查专项资金”,从专项资金中抽取部分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确保会计事务所对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整改的“经济警察”作用。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我国社会经济中有很重要地位。为了促进中小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发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严格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外部监管力度三大措施,从法律层面确保会计基础工作有法可依,从企业内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从外部监督会计基础工作科学实施,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绿色企业文化;障碍因素;基本途径
[作者简介]龙玉祥,孝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湖北孝感432000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10-0078-04
一、绿色企业文化的基本内涵
绿色文化就是环境意识和环境理念以及由此形成的生态文明观和科学发展观。它是一种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谐共进,能使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它以崇尚自然、保护环境、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为基本特征。
绿色企业文化是指在企业文化建设中以绿色文化为企业经营的指导思想,以发展绿色生产为基础,以满足员工和消费者的绿色需求为目标,以开展绿色经营为实现方式,从而实现员工、企业和社会和谐共处的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文化。从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来培育绿色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理念的重大变革,是企业价值观的升华。
绿色企业文化有自己的内在结构体系,主要由绿色观念文化、绿色体制文化、绿色经营管理文化、绿色物质文化等几个方面构成。其中绿色观念文化是企业的精神文化,主要包括企业绿色价值观、企业精神、绿色经营理念等内容,绿色观念文化是绿色企业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形成绿色企业文化的思想基础。绿色体制文化是指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相应的制度体系,是联结企业观念文化与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的纽带,是绿色企业文化建设的制度保障。绿色经营管理文化是指企业在自己的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中反映出来的文化,主要包括企业的绿色生产、绿色管理、绿色营销等方面的内容,是绿色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绿色物质文化是指企业的物质环境所反映出来的文化,包括企业的生产资料、设施、产品、企业标识、商标等要素,是绿色企业文化的物质载体。
二、培育绿色企业文化的必要性
在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21世纪,企业能不能积极、主动地实施绿色企业文化,以顺应生态文明的时代潮流,这对企业的前途和命运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一)绿色消费浪潮的普遍兴起要求企业培育绿色企业文化
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的生活质量全面提高,企业必须关注消费需求的新变化,即人们在消费行为中更加注重对健康、安全、舒适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更加注重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不仅要善于发现需求、满足需求,更要积极引领市场潮流,主动地引导消费和创造消费,帮助消费者建立科学的消费观,达成企业与顾客深层次的心灵沟通,共同构建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心理契约,培养顾客忠诚。因此,为了避免不合理需求引发的不合理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导致自然资源的浪费、损耗和衰竭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企业需要调整经营方向,树立新的伦理观和生态价值观,培育绿色企业文化,实施绿色管理战略,把握市场主动权,抢占绿色市场先机,谋求企业的长期生存与发展。
(二)“绿色壁垒”的影响促使企业建立绿色企业文化
而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环境标准,只允许满足这些标准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这一现象被称之为绿色贸易壁垒。目前,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阻碍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首要的非关税壁垒,而且覆盖的的范围也越来越大。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我国企业必须大幅度提高环保意识,建立绿色企业文化,改变企业生产、管理方式,切实改进产品环保质量,才能冲破绿色壁垒,免遭贸易制裁,继续保持产品出口的优势。
(三)金融机构的绿色核算模式迫使企业培育绿色企业文化
绿色核算模式即环境会计,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环境收益和环境损失进行核算和报告,对企业的环境行为作出客观评价,以协调企业与环境的关系。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越来越严格的今天,金融机构和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环境问题对其信贷和投资决策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强化环境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使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能顺畅,获得长足发展。
(四)企业自身利益驱使着企业须培育绿色企业文化
建设绿色企业文化,实施绿色管理,不仅能降低能耗,避免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节约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而且还能增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把企业职工的思想行为统一到企业的发展目标上来,培养员工的认同感和忠诚感。同时,它还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让企业能够取得社会和公众的好感,从而使企业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实现有机的结合。
三、培育绿色企业文化的主要障碍性因素分析
(一)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缺乏绿色价值观和绿色经营观
长期以来,企业都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许多企业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对绿色主张的要求认同程度不深,重视程度不高。首先,从产品的开发来看,许多企业依然追求豪华、精美,很少考虑采用环保性材料。其次,生产过程中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和做法在企业中仍然存在,企业对实施清洁生产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再次,在经营观念方面,企业对实施绿色经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传统经营观念仍居主导地位,仍然把追求近期利益和微观利益放在第一位,缺乏绿色信息的传播和宣传的责任意识,缺乏引导绿色消费、开辟绿色市场的经营策略。
(二)企业绿色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不够健全
绿色企业文化能否取得理想的效果,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系统来支持。首先,企业没有提升环境管理部门在企业组织体系中的地位,没有赋予其必要的权限参与企业有关绿色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其次,没有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或已建立的环境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企业绿色文化的经营运行机制和绿色经营评估体系,无法对企业绿色文化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再次,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在我国企业的普及程度不高,对实施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三)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近年来,我国环境立法的步伐逐步加快,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环境体系,但是我国环境立法存在相当数量内容的空白。首先,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以环境污染为例,在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生物技术安全等领域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其次,环境法律的可操作性差。我国现有的环境法律过于原则,缺乏配套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法律规范不具体,法律责任界定模糊,使得法律的可操作性差。再次,行政干预影响环境法律执行。我国许多地方的行政部门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只从狭隘的地方利益出发,
认为GDP是硬指标,环境是软指标,对引进的企业降低环境保护要求,对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过多的行政干预,大大减弱了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
(四)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意识和机制没有形成
健全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能有效地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知情权和异议权,对企业建立绿色企业文化、实施绿色管理起到很好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我国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制度不健全,没有制定保障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使社会公众未能充分发挥其监督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国企业绿色经营的发展。
四、我国企业绿色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途径
(一)强化绿色经营意识。塑造企业绿色观念性文化
通过对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岗位专业技术培训,使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提高环保意识,树立绿色价值观。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企业员工的思想行为统一到企业的发展目标上来,以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节约能源、改善环境为基础,增强企业对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改善的认同和决心,使广大员工树立绿色理念,以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产品回报社会。同时,也体现企业对员工生活环境的改善、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心,从而能实现企业与环境、企业人际关系和企业员工自身心态三种和谐的统一。
(二)建立健全绿企业色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制度,构建绿色体制性文化
1,建立绿色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环境管理工作。建立绿色管理机构,提升该机构在企业组织中的地位,并赋予该部门必要的权限,使他们参与有关企业绿色经营的重大决策,按照绿色经营的要求对企业内部管理体系进行调整,建立企业各级次的环境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的环境管理人员,使企业的绿色经营总战略得以层层落实。
2,以绿色文化为导向,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企业环境管理是企业发展过程中正确处理发展生产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运用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对损害环境利益的行为进行控制。其中包括:把建立绿色经营的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各部门实施绿色战略的重要手段,把各级部门实施绿色战略的绩效作为考核的重要条件;建立一套有效的企业绿色管理运行机制,使企业管理由对经济系统的单一管理转变为对生态环境和经济系统的双重管理;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绿色管理评估体系,检查企业绿色文化在经营管理中的实施效果,并对其进行评估,促进企业绿色经营不断向纵向发展。
3,依据环境管理标准,系统、规范地建立绿色管理体系。企业若想成功地建设绿色企业文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必须尽早取得“三证书”,即ISOl4000环境管理标准、IS09001质量管理标准、OHSASl8001职业卫生与安全管理标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它如何根据自己产品与服务的环境、质量性能、职业卫生与安全等重要指标来进行决策与资源分配;同时通过降低成本、绿色设计、绿色网络和绿色销售等活动而体现出来。企业只有具备了以上三条硬件,并将它们容纳到质量管理体系中,才能从根本上说明该企业实施了绿色发展战略,才能为建设绿色企业文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倡导清洁生产。打造绿色产品文化
企业经营者首先树立环保意识,要认识到清洁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认真搞好清洁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的培训,使广大员工树立绿色理念,以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产品回报社会。以产品设计和开发为起点,确定产品在材料选择、产品结构、制造工艺以及产品的使用到产品废弃后的处理等方面都不污染环境,增加产品的绿色含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改变过去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做法,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强化绿色质量管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资金和技术是影响清洁生产的基础性条件。企业应不断努力,寻求多种途径克服资金和技术问题。实施清洁生产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进行技术创新,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二是对企业现有传统工艺进行改善,找出物耗、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薄弱环节,进行适当的技术改造。从清洁生产的实践的情况来看,后一种模式比较符合当前大多数企业的实际,无论是资金还是技术方面大多数企业都具备承受能力,对目前实施清洁生产是比较现实和有效的。
(四)提高绿色营销水平。培育绿色服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