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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1、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市政府和省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效能的理念,全面加强和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依靠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创新和转变建筑安全监管方式,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网格化管理制度以及制度化的落实,实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切实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勤制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形成以施工企业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非”等监管职责,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安全监管方式,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督办公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3、工作目标。把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继续降低百亿元死亡率,所有建筑工地达到质量安全标准化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2015年,我市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全部达标,其中,优良率达到80%以上。
二、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4、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记有关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5、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
至少对本企业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平安卡”制度。
6、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2012年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100%;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
市城乡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奖惩措施。对取得国家AAA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在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同时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在下一年度仍不达标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7、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企业要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信息监控平台的推行和使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做到可知可控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城乡建委将把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挂钩。
8、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挂钩;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制度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
9、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建筑施工总承包特、一级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覆盖到企业的所有项目,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均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到2013年年底前,一律与项目部脱钩。要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10、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要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扩大。
11、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向工地派驻工地代表,并依法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作业时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2、建立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隐患消除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应该挂牌没有挂牌督办的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3、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体系。以防范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告和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信息化监控体系。结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普遍使用认可的的程序软件进行规范化编制。
14、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和境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当地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进淮)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信用诚信体系挂钩,与招投标和安全许可挂钩。
15、严格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安全报监手续。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即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村镇等建筑安全监管薄弱区域的工程项目的重点监管。对于未办理安全报监的施工项目,依法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6、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办法,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建筑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及时予以媒体曝光。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查清并督促整改。
17、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打击建筑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将通报批评;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督办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8、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市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9、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要把建筑施工企业或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项重要审核指标进行指标进行审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企业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停工整改,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20、加强村镇限额以上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主动和当地乡、镇政府协调,切实解决村镇建设和农民建房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限额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村镇建设工程、农民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整合监管资源,实行分类监管,督促村镇建设限额以上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开展对农民建房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
21、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因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含农民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赔,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足额发放。
四、实行更加严格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关键词】建筑企业 安全管理 对策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效益,更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包括生命健康在内的根本利益。 当前,我国建筑施工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伴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趋向大型化、高层化和复杂化,给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年房屋市政工程 2015 年一季度, 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3 起、 死亡 14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 1 起、死亡人数增加
6 人,同比分别上升 50.00%和 75.00%;全国有 3 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这充分说明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任何时刻都容不得一丝一毫的麻痹和松懈。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
(1)各施工企业大多数项目在露天的环境中进行,所进行的活动必然受到施工现场的地理条件和气象条件的影响。
(2)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是一个庞大的人机工程,这一系统的安全性不仅仅取决于施工人员的行为,还取决于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以及建筑产品(统称为物)的状态。
(3)各施工企业项目施工具有单一性的特点。不同的项目施工所面临的事故风险的大小和种类都是不同的。
(4)各施工企业施工还具有分散性的特点。 项目的主要建设者―――现场施工人员,在从事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 分散于施工现场的各个部位,当他们面对各种具体的生产问题时一般凭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判断并做出决定,从而增加了建筑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安全行为而导致事故的风险。
(5)各施工企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有多方参与,管理层次比较多,管理关系比较复杂,各方在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不清,对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把握有待进一步提高。
(6)目前我国建筑行业仍属于劳动密集性产业,技术含量相对偏低,各施工企业大部分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较一般行业人员偏低。
(7)建筑行业作为一个传统的产业部门,工期、质量和成本的管理往往是项目生产人员关注的主要对象。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认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完全是由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 因而是不可避免的,无法控制的,没有从科学的角度深入认识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造成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不力,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加等问题。
(8)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之所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其主要原因一是有关主管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工作措施不得力,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是一些建设工程没有纳入政府行政监管范围,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违法施工;三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严重;四是对农民工和新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安全操作技能和防护设施缺乏。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难点
1. 一线生产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自我保护意识较差,文化层次偏低。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里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城市转移,农民工也大量涌入建筑行业。从目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可以看出,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企业的用工情况来看,其一线从业人员多数以农民工为主,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为主要形式。这些从业人员多数文化层次不高,流动性大,也影响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不愿意更多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流于形式的情况较为严重,导致了从业人员对违章作业(或根本不知道本人的行为是违章) 的危害认识不清,对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认识不足,从而酿成安全事故。这也是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一个难题。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晰,流于形式。
在目前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尚未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及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法定要求的人员数量,缺少好的机制,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还是以经济效益的增长为根本目标, 忽视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安全思想意识淡薄, 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心理,殊不知安全隐患可能早已经埋下, 没出事是偶然,出事是必然。
3.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按照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第三条管理规定: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而大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习惯做法都是把这些费用大部分挪作他用,用于联络与参建各方的关系,变成一种吃请。 需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不能到位,落后的生产设备不能及时更新,造成生产系统本身就不安全,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流动性大、年龄结构层次不齐、专业化水平偏低。
我国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但在大多数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施工过程当中,一是人员的流动性较大,有的安全管理人员觉得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太辛苦, 选择向其它方面发展, 而新来的安全管理人员又不熟悉环境,给安全管理带来难度。 二是各施工企业所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专业化水平偏低, 有的施工企业安排刚参加工作的学生和即将退休的老同志来负责安全,有的企业只设置安全兼职人员,不注重引进专业化水平高、 年富力强的人才来企业进行安全管理。 三是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年龄结
构层次不齐,工作上起不到“帮、传、带”的作用,给安全管理和企业培养安全管理方面的人才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5.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监控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大多数的施工企业不能及时辨识和准确掌握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支撑,起重吊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各大施工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专项方案上也存在与实际不符,比如在应急预案的制定上照搬照套的现象比比皆是,可操作性不强,起不到提高风险防范,保证职工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的作用;在安全专项方案的制定上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认真编审, 加之监理单位把关不严,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三、结束语
要做好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就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进一步深化理论创新,加强公司顶层设计与推动,努力开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2]主席令第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S].
[3]财企[2012]16 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决定了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及水平偏低。由于是高危行业,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据有关资料统计,2004年1至6月,全国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487起,死亡588人,其中80%以上事故都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广大职工都能按规定,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获得安全岗位资格。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大大减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人和发展,伴随着企业改制,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放松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得投人,导致人员安全技术水平低下。一些建筑业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限于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就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明白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常用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都不了解,特别是新进场的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有的农民工上班没几天就死于工伤事故。由于以上这些现状的存在,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2加强教育培训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就是说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在一切生、产活动开始之前针对生产活动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科学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掌握运用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手段,需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建筑法》第4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为了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一九九七年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只有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才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障。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具体措施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建筑施工企业更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教育培训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应作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3.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内部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分别设置安全教育培训部门,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分不同的层次,因人而异,分灶吃饭。(1)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重大伤亡事故分析;(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还要反复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应用检查、评定、分析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3)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除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外,重点要学习安全常识和本工种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应急救援措施等。
【关键字】建筑施工;安全;执行力
1 序言
近些年来,执行不严成了不少企业的一个通病,其表现一是企业领导对安全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出现重生产轻安全现象,致使下达的安全指令、要求、检查、落实成一纸空文,形成安全管理悬挂置空式。二是领导重视,但执行监督机制不健全,致使一线操作人员认识不清,执行不到位,形成安全管理逐级衰减,制度要求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三是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导致管理工作的环节及细节没有明确的制度衔接,造成操作规程、流程再造的空白,导致事故的发生。四是设备设施的多年运行潜在诸多隐患,预防监控不到位,导致事故的发生。本文主要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执行力问题进行探讨。
2 安全生产执行力的概述
2.1 何谓执行力
所谓执行力,指的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它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是把企业战略、规划转化成为效益、成果的关键。企业的执行力是一个系统、组织和团队。一个企业是一个组织,一个完整的肌体,企业的执行力也应该是一个系统、组织和团队的执行力。执行力是企业管理成败的关键。只要企业有好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好的带头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管理执行力就一定会得到最大的发挥,企业就一定能创造百年企业的目标。企业要实现“办一流企业、出一流产品、创一流效益”的经营宗旨,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在员工中打造一流的企业执行力。一个执行力强的企业,必然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而具有高素质员工队伍的企业,必定是充满希望的企业。
2.2 安全生产执行力
2.2.1 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定义
安全生产执行力是指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安全生产战略意图,完成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产生命财产及健康的安全的实际操作能力。安全生产执行力是推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利武器,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关键因素。
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执行力情况
3.1 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
建筑施工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员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建筑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变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特种作业人员多等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3.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执行力境地尴尬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力不容乐观,首先各个部门之间、各管理层次之间存在互相推诿、蒙混过关的现象比较普遍。往往是总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不了解各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发出不切实际的指令,导致管理的混乱,项目部本身安全管理模式遭到改变,安全生产执行力中断,项目、劳务队为了应付检查,采取临时措施敷衍了事,检查一过又恢复原来的状况,安全生产形势没有好转,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得到落实。总体来说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力亟待提高。
4 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力
安全生产执行力是当前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如何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也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难题,结合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的特点,要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执行力,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度是一个标准而并不是一张网,仅凭制度创造不出效益,一个不能生发制度文化的制度不可能衍生尽责意识,如何将强制性的制度升华到文化层面,使员工普遍认知、认可、接受以达到自觉自发自动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其行为,完成他律到自律的转化,是构建制度文化真正内涵。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提升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基础。没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施工中就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找不到相应的人员去落实,容易造成安全管理的缺位。因此,只有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相应职责落实每一个人,让所有都知道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这样才能为下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提供依据。
4.2 加强安全生产沟通
4.2.1 安全生产不能没有沟通
沟通在任何工作中都是不可缺少的,有效的沟通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没有良好的沟通则往往会事倍功半。安全生产工作同样不能没有沟通,沟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没有沟通的安全生产,员工不理解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也不明白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甚至不懂得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自救知识,这样的生产如何能保证安全?显然是行不通的。因此,安全生产不能没有沟通。
4.2.2 有效的沟通是安全生产执行力执行顺畅的基础
有效的沟通即将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传达到每一个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培训、安全宣传、安全会议等手段进行沟通。通过沟通,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可以在执行中分清战略的条条框框,适合的才是最好的。通过自上而下的合力达使企业执行更顺畅!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沟通:(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3)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4)与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倾心交谈,了解作业人员的安全思想状态,虚心听取作业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双方的交流与沟通,可以达到既提高了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又可以发现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实现双赢的目的。
4.3 反馈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的保障
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好坏要经过反馈得知,反馈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的保障。通过反馈才能了解安全生产的执行情况,找出执行漏洞,及时纠正弥补,保证安全生产执行力的有效进行。通过施工现场的检查,可以验证安全生产执行力的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可以通过PDCA的管理模式来运行,通过计划——实施——检查(反馈)——纠正的过程,不断循环修正错漏环节,完善执行力。
4.4 责任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关键
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核心,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关键,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往往造成安全生产问题上互相推诿的现象,最终导致安全隐患无人去消除,引发事故。那么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呢?
三、领导重视。任何工作只有得到领导的重视,才能顺利进行,如果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那么就会出现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建筑施工企业只重视进度、质量,而把安全工作放在最后,那么要安全生产工作将是难以开展。因此,只有企业领导重视,真正的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有效执行下去,才能确保施工的安全。
四、宣贯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每一个人都能理解和掌握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人员流动大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这就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此,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凡新进场人员均必须进过岗前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掌握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给予上岗,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人。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应对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能履行安全职责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确保所有人员均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4.5 形成激励机制
所谓激励,就是组织通过设计适当的外部奖酬形式和工作环境,以一定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性措施,借助信息沟通,来激发、引导、保持和归化组织成员的行为,以有效的实现组织及其成员个人目标的系统活动。
人们从事生产工作,大多是为了养家糊口,特别是对于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为生活所迫从事又脏又累的工作,其目的就是为了挣钱。因此,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利促进其安全生产执行力的进行。同样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激励对于他们来说是莫大的鼓舞。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得到别人的肯定,而激励就是对一个人的最好肯定。因此,激励有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
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的结合,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给予其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全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表扬,鼓励其继续为安全生产工作而努力,同时,让其他人员看到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坚决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得到奖励,激励其他人员向优秀者学习。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安全生产执行力的顺利进行。
4.6 利用“热炉”法则推动执行力
建筑施工企业应基于完善管理制度上,充分利用“热炉”法则来推动安全生产执行力。当安全生产执行力执行不下去或者拖泥带水时,利用“热炉”法则,处罚相关的责任人,确保执行畅通。当利用“热炉”法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迅速反应。一旦发现违规,安全生产执行力中断,应尽可能迅速地开展训导工作,及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如果不及时开展训导,将会导致安全生产执行力停滞。因此,迅速反应,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才能确保执行力畅通无阻。
(2)事先警告。在安全生产执行力执行过程中出现中断或者拖泥带水的,事先给予警告,经警告后仍无法改变执行力状况的,则给予责任人处罚教育,使其明白“热炉”是不可以碰触的,一旦触及将受到惩罚。
(3)公正公平。公正公平是“热炉”法则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不管是谁只要触及“热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律给予惩罚,并公示让所有从业人员都知道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凡有违反者均应受到惩罚。
(4)对事不对人。惩罚不是针对某个人来的,而是针对违规的事项,通过对违规者的惩罚,达到批评教育违规者的目的,进而推动安全生产执行力的畅通进行。只有对事不对人,才能减少冲突。如果是针对违规者,那么就容易发生冲突,阻碍安全执行力的进行。只有对事不对人,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冲突,才能促进安全和谐发展。因此,当利用“热炉”法则时,应该注意对事不对人。
4.7 决心是基石
狐疑犹豫,终必有悔,顾小忘大,后必有害!专注,坚持同样也适用于管理执行这个方面!一旦决定下来的事情,我们就应该坚持到底,决心做好它。安全生产同样也是需要有决心的,只有各级人员、各职能部门下定决心,才能做好安全生产,决心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畅通执行的基石。没有决心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将无法推进或者执行缓慢,有决心,才能促进执行力的进行。因此,决心这块基石是安全生产高效执行力的基础。
安全是天大的事,是正确的事。安全生产事关人们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大事情,我们只有下定决心,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才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施工的和谐安全发展。
4.8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金钱不是万能,没有钱万万不能。安全生产必须要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才能确保安全执行力的有效执行。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投入,财力、人力、物力不到位,如何消除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临边坡、临时用电防护这些安全隐患没有投入如何消除?所以,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投资充足,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基础条件。
安全执行力的有效进行需要有足够的安全投入,没有投入即使找到责任人(执行者),责任人也无法执行到底,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得到落实解决,问题始终存在,这就等于执行力为零,执行无结果。因此,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执行过程所需的基础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执行力的顺利进行。
4.9 塑造安全生产执行力文化
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行力文化氛围,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础,也是高效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基础,有利于执行力的畅通进行,也是保障执行力持续进行的基础。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塑造良好安全生产执行力文化氛围,才能造就高效安全生产执行力,确保安全生产执行力有效执行。
4.10 培养和储备专业施工队伍
建筑施工由于人员流动性大,施工工程工期短,不利于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安全意识薄弱导致安全执行力低。因此,建筑施工企业亟需一支具有较强的施工专业技术和较高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培养和储备专业施工队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人员流动性、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的现状。一个专业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有一定施工技术水平,同时其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较流动大的农民工高。此外,建筑施工企业与专业施工队伍长期合作,施工队伍作业人员对于施工企业的安全执行文化比较熟悉,有利于提升施工企业的安全执行力。因此,培养和储备专业施工队伍是解决当前建筑施工企业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意识薄弱的有效方法,也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
5 结论
安全执行力是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础,没有安全执行力的施工现场将会是一片混乱,安全隐患无人消除,加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企业也失去了社会信誉,甚至破产倒闭。因此,如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执行力成为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研究企业安全生产执行力有助于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其意义重大。
通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有效沟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形成激励机制,充分利用“热炉”法则,坚持执行到底,并不断反馈及时纠正的循环,最终提升安全生产执行力,塑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行力文化,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建筑企业安全施工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李泽尧.执行力[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8
[2]赵丽红.赢在执行力[M].中国致公出版社,2009
[3]罗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M].煤炭工业出版社,2011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对策分析
在目前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还有不少的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隐患, 许多危险源没有真正受控, 重大施工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本文对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如下探讨。
1存在的问题
(1) 安全监督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素质低,监督工作难以适应社会发展。一方面,各级政府安全监管力度不足,监管不到位;另一方面,安全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监管不到点了上。
(2) 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主要是以部门令的形式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的实际, 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包括地方性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等。同时,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 制定了许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化, 是从业人员工作的准则、行动的指南。对这些规章制度, 许多从业人员没有了解和掌握, 形同虚设, 即使知道一点, 也是了解一点皮毛, 思想认识不足, 措施不力。造成制度与实施严重脱节。企业只是片面追求产值利润, 在施工中抢速度、拼体力、拼设备, 忽视安全生产, 注重进度和效益。
(3) 安全教育严重滞后。按照规定, 新工人进单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两个方面, 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但大多数企业招收的农民工都没有进行教育, 致使这些人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科学知识, 安全操作水平低下, 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极差。在对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培训问题上, 现有的培训机制也不健全。有许多技术工人和施工管理人员相当缺乏施工安全知识, 其中甚至包括某些工程监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地发现安全隐患, 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熟视无睹。因此,这样的工地不出事是偶然, 而出事才是必然的。
(4)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建筑施工过程中, 安全生产在资金投入上没有得到落实或投入不足, 不能满足安全条件的需要。一些地区安全生产费用根本没有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成本中。建设单位不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造成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无法按时投入, 安全条件无法保证。大部分工程实行低价中标, 施工单位互相攀比, 竞相压价,不少建筑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 造成恶性循环, 施工企业要想维持正常经营, 往往挤占安全费用, 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 能省的省、能拖的拖, 这种做法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另外有些承包商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 连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措施也不愿花钱, 这在个体、私营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
(5) 安全生产把关不严, 监督力度不够。安全生产把关不严, 监督管理仅仅停留在突击性的安全检查上, 而缺少日常的具体监督管理和强制性措施。主要表现在: 施工现场设施不齐全或滞后, 安全条件恶劣, 施工安全用品不合格。施工安全设施没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施工安全检查或巡查不严格或流于形式。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施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没逐级交底, 针对性不强, 不具体, 不明确, 不履行书面签字记录。安全危险源没建立档案, 无控制、处理方法。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不健全, 一些施工单位根本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一旦发生事故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差. 法律法规常识不熟悉, 原则性不强。监督管理任务不明确。监督管理手段不强硬。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按规定严格执行处罚, 造成有法不依的混乱局面。
2主要对策
(1) 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现象。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经常深入生产一线, 及时掌握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管理, 安全检查, 安全评价, 安全设施使用、检测情况等是否符合规定和标准, 强制各安全责任主体严格执行, 严格履行安全职责。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单位, 发现违法违规现象绝不手软, 及时采取停工、整顿、罚款等手段, 并召集违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说服教育, 直至有关单位和人员彻底落实人工、资金、期限整改, 同时, 按相关程序处罚和落实专人复查。
(2) 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原则, 懂法执法。不管什么原因, 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 一律不准进入建筑市场, 杜绝无证施工等现象。严禁违法发包、越级承包和违法分包等现象。严格建筑施工队伍准入请出制度。对施工单位年审不合格或没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的,不准其参加施工招投标, 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参与工程分包的队伍, 要加强其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的考核。强制实行建筑意外保险制度和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有效保障劳动者安全和权益。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地建立健全其建设系统人员培训机制, 并建立民工准入制度。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民工必须先接受培训教育, 一律持证上岗。此事应成为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考核、资质年检和升级的重要指标。让每一位工程建设参与人员都能接受培训和教育, 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起建筑从业人员学习的网络。大型建筑企业内部应建立民工学校, 除对本公司民工进行全员培训外,还可以吸收社会上更多有志于参与建设工程的劳务人员接受培训。
(4) 施工单位严格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采购、验收工作, 杜绝唯利是图, 使用伪劣产品、偷工减料等现象。保证安全资金投人和工程进度款正常拨付, 主管部门严格督促, 不准挪作他用、或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严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建立事故危险源档案, 发现安全隐患, 制定有效措施, 定期、定人整改, 及时消除隐患。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并做好演练和记录工作。健全重大事故报告和信息处理系统, 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不让违法违规企业进人建筑市场。
(5) 建立健全建筑安全标准体系。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 坚持“以人为本, 关爱生命, 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稳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好转。
[关键字] 建筑施工 安全 培训理论与操作实务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人的素质决定安全生产的水平。因此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阐明了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应达到的以下要求:
一、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首先是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法规中有很多关于安全生产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工作指南和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
其次是必须掌握有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建筑施工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安全生产过程的危险源也非常多,对任何一个危险源未进行识别和评价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从业人员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活动的具体操作者,必须掌握与生产有关的安全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本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三是必须掌握有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在可能导致从业人员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从业人员应当了解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和逃生知识。
二、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以部门令的形式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包括地方性法规和政府部门规章等。对这些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许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是从业人员工作的准则、行动的指南,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以便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是整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切实抓好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才能确保整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
要达到以上要求,就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这也是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从目前建筑业的人员素质来看,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80%以上来自农村,其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较差,因此,如何抓好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使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以进一步提高行业职工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业务素质,就成为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如何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管理的角度,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多个领域和部门,从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本身的角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贯穿了计划、实施、评估(检查)、改进等几个子过程的PDCA循环系统。该系统的流程图如下:
下面就以上流程图,对安全教育和培训涉及的几个子过程进行阐述。
一、必须确定与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一致的安全培训指导思想
建筑施工企业在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时必须确定安全培训的指导思想,这是企业开展安全培训的总的指导理念,也是主动与否开展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关键,只有确定了具体的指导思想才能有规划的开展安全教育的各项工作 ,这也是实现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基础工作之一。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涉及到计划、实施、检查与评估、改进等诸多环节,只有确定了与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相一致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指导思想才能实现企业安全教育系统的PDCA循环,才能确保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的有效运行,在保证企业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有效性的前提下,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才能得以顺利的实现。
二、企业必须制定符合安全培训指导思想的培训计划
确定了与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一致的安全培训指导思想后,企业必须依据年度承接任务的情况编制企业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主要的内容应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部分:通用安全知识培训
1、法律法规的培训,企业在对使用的法律法规适用条款作出评价后,应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
2、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3、建筑施工主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同行业或本企业历史事故的培训;
第二部分:专项安全知识培训
4、岗位安全培训;
5、分阶段的危险源专项培训;
内容确定后,应确定培训的对象和时间,一般来说,培训对象方面主要分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般性操作工人;培训的时间可分为定期(如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年度培训)和不定期培训(如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分阶段的危险源专项培训等)。
培训的内容、对象和时间确定后,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还应对培训的经费作出概算,这也是确保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的物质保障。
然后是确定培训所需的师资,最后确定培训的形式。
三、应建立有别于传统教育模式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
目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教学方法,主要是沿袭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教师讲,学员听",如果是对于管理人员,一般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有的同志在某些问题上的见解,不一定不如某些教师,因此,应积极研究和推广交互式教学等现代培训方法。从培训手段看,目前多数还是"一张讲台,一支粉笔,一块黑板"的传统手段,运用多媒体技术开展培训的不太普遍。从解决行业内较大的培训需求和培训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看,采取多媒体技术开展培训,大范围开展培训势在必行。
特别是对于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基础知识培训方面,应遵循易懂、易记、易操作、趣味性的原则,建议采用发放图文并茂的安全知识小手册,播放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的方式增加培训效果。
一般的安全知识小手册应包含以下内容:
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可采用计算机和投影相结合的方式在工人进场时进行;内容应以声、像、动画相结合的为主要体现模式,安全教育多媒体教程一般框架内容如下:
通过采用多媒体教育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使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寓教于乐,针对一般性操作工人的特殊情况,取得最大的培训效果。
现场的技能专项教育与培训适用于专门的工种,如井架、龙门架操作人员的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等。
另外,班组班前活动作为安全教育与培训的重要补充,应予以充分重视,班组成员通过了解当日存在的危险源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并作为自己在施工时的指南,当天作业完后由班组长牵头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施工安全讲评。
四、项目危险源的识别与分阶段专项安全教育
项目危险源的识别与分阶段专项安全教育是搞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关键的一个环节。分阶段的专项培训主要按建筑工程的施工程序(作业活动)来进行分类,一般分为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饰装修阶段、退场阶段,首先在工程开工前针对作业流程和分类对整个项目涉及的危险源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和一般危险源的控制措施,针对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的分布制定培训计划。项目危险源的识别与分阶段专项安全教育一般流程如下:
五、培训与考核
考核是评价培训效果的重要环节,依据考核结果,可以评定员工接受培训的认知的程度和采用的教育与培训方式的适宜程度,也是改进安全与培训效果的重要输入信息。
考核的形式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
书面形式开卷,适宜普及性培训的考核,如针对一般性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书面形式闭卷,适宜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如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年度考核。计算机联考,将试卷用计算机程序编制好,并放在企业局域网上,公司管理人员或特殊工种人员可以通过在本地网或通过远程登陆的方式在计算机上答题,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
计算机联考网络拓扑图如下:
现场技能考核的方式以现场操作为主,然后参照相关标准对操作的结果进行考核。
六、培训档案的管理
培训档案的管理是安全教育与培训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培训档案,在整体上对培训的人员的安全素质作必要的跟踪和综合评估,在招收员工时可以与历史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的结果可以作为是否录用或发放安全上岗证的重要依据。培训档案可以使用计算机程序进行管理,并通过该程序完成以下功能:个人培训档案录入、个人培训档案查询、个人安全素质评价、企业安全教育与培训综合评价。
七、安全培训效果的评估
开展安全培训效果的评估的目的在于为改进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诸多环节提供信息输入,评估的内容主要从间接培训效果、直接培训效果和现场培训效果三个方面来进行,间接培训效果主要是在培训完后通过问卷的方式对培训采取的方式、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技巧方面进行评价,直接培训效果的评价依据主要为考核结果,以参加培训的人员的考核分数来确定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现场培训效果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情况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的频数来确定。以上几项构成了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的综合评估数据。其一般的计算公式如下: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而其中提到的以人为本,提高人的安全素质是该项工作的重要核心,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素质,才能保障安全生产,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懂得安全,安全管理人员能抓、会管;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关键词: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及产生的原因
1、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隐患较多。施工现场大量使用不合格或应按规定报废的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器材不按国家规定检测、报废、更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全面、不严密、不牢固,生活区、作业区存在脏乱差现象,文明施工达不到国家现行标准;技术人员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部多数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行为视而不见,安全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素质差、配置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内业不完整、外业有缺陷”;弄虚作假应付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平时无人管,检查前突击,是较为普遍、业内共知的一个“正常”现象;个别领导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存侥幸,工作中存在“事前无预防措施、事中无应急措施、事后无经验教训”,用无谓的“牺牲”换取暂期的经济效益。
2、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对于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国家的法规等,到达企业后形成了“老总不看、主管老总不认真看、项目经理让别人看,安全部门看了也白看”的局面,造成了人们对建筑企业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司空见惯的现象;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分包,企业承担巨大的风险,施工项目部均未能依法分包,将土建工程“单项或五项”分包给无任何资质的个人;个别分包单位,一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无施工技术人员,三是固定施工人员少,工期紧张时从社会上寻找未经专业培训的“三无”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普遍,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违章指挥,项目经理或工长让塔吊在没有专职指挥、司索或“人证不符”的情况使用;现场的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不使用安全带,企业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对遵章、守制与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明确的奖罚标准,在生产中发生的情况,不能及时地奖励或处罚。
3、产生的客观原因: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迫使施工企业大量垫付工程款而产生高额利息,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人工费、材料费的增加等,造成施工成本增加、利润下降,使得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
4、产生的主观原因:思想意识问题。一是不能正确理解“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二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传统观念,淡化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三是落后的安全生产管理观念,致使“死看死守”仍然视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导思想;四是宿命论、经验论残余思想作怪,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存侥幸。总之,陈旧的安全生产管理观念,僵化的安全生产意识,是导致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根源。
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筑施工企业与施工项目经理要签订《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就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任务、措施、奖惩、安全风险保证金的缴纳等条款予以明确;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样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项目部建立健全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从而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命脉。建筑施工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在公司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选拔任用了长期从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的同志担负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项工作任务;成立了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防火领导小组、抢险领导小组、事故处理、纠纷调解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为第二责任人,负具体领导责任;分管其它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承担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相应责任;工会对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群众监督等负责;各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部门责任。各工地项目部均成立了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管员和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了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依据工程建设规模,按照国家持证上岗管理规定,配齐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员;同时,在施工各班组均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设置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格局,使公司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处于高度受控状态。
【关键字】:应急预案、准备充分、覆盖全面、相互衔接、可读性
1、前言
建筑业是危险行业之一,虽然各参与人员下大力气预防事故的发生,但由于生产事故的不确定性和目前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生产事故仍难于杜绝。既然事故的发生不可避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事故发生的紧急关头开展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这样才能避免或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为了确保救援行动开展及时、有效,企业应在事故发生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由于应急预案工作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多数施工企业的应急预案都存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覆盖面不全、相互衔接不畅、可读性差等问题,现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人体会,谈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期能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2、编制预案前应做充足的准备
要使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前应做充足的准备,这些准备包括资料搜集、事故分析、应急资源及能力评估等三方面内容。
2.1编制应急预案应搜集各方相关的信息资料,并通过分析,从其中筛选出对预案编写工作具有价值的信息,作为预案中的危险源与风险分析、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要素的编写依据,应搜集的资料主要包括:
2.1.1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例如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地质、周围环境、气象条件、工程概况、结构形式、施工方法、施工机械等。
2.1.2本企业相关资料,例如企业的应急人员技能、应急物质数量、应急设备的状况、事故案例等。
2.1.3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政府部门预案,例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本市的《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
2.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类型主要是坍塌、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火灾、中毒等事故。事故是应急管理的对象,要使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就得对施工企业的事故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确定企业经验范围内各工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发生原因及事故后果。例如以外架手架工程为例,编制前就应该对该工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发生原因、事故后果进行分析,如表1。
表1
工程名称事故类型发生原因事故后果
外架手架火灾违章操作起火、吸烟起火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坍塌连墙件设置不足,杆件锈蚀严重、超荷载等严重的,人员伤员,财产损失
2.3应急资源及能力评估是单位建立应急组织和应急物质装备保障系统的基础,是编制应急预案的主要依据。企业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质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资源和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有效性,应急预案制定前,应当对施工单位及各项目部的应急资源及能力做全面、客观的评估。
3、应急预案应能覆盖企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
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应覆盖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常见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有:坍塌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等。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施工现场具体的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按照事故类型分,施工项目部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包括: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一级应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项目部一级应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如图:
4、不同层次预案应相互衔接
施工现场某一事故发生时,如果事故影响较小,可能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理就可控制事故。但如果事故影响超出了现场处置方案的处置能力,就需启动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如果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也不能控制事故,就要启动公司甚至政府一级相关预案。在依次启动不同层次预案的过程中,实际所面对的是同一个事故,因此不同的应急预案在应对事故的程序、处置方案、指挥协调、应急资源的配置等问题应相互衔接、平滑过渡,只有这样在对同一个事故的不同预案才能起到一个合力的作用,否则在启动不同预案时不但没能够使问题得到更好解决,而且有可能使事态更加严重。
建筑业与其它工业不同,不同的项目其产品结构、施工环境、施工方法、管理人员都不同,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针对性,不同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前都应根据本项目部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而项目部是因工程开工而组建,随工程结束而终止的,项目部的寿命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是一个临时性组织。项目的临时性决定了施工企业必须不断制定项目级的应急预案,相对于项目级应急预案的临时性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公司级的应急预案较相对固定,因此新组建的项目部在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全面分析公司级的应急预案,以公司级应急预案为编制依据,这样才能确保项目级的应急预案与公司级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在现场发生事故时事态才能得到有力控制。
5、预案内容应有较强的可读性
建筑施工现场的工人主要来自农村,其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识别能力不强,而且其流动性又大,学习时间少,所以项目部在编制应急预案时更应该注意预案的可读性,应做到语言简洁、通俗易懂,特别是面向操作工人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应急组织、事故报告程序、处置措施等要素应尽量以图表的形式表达,例如表2(某一现场处置方案的处置措施)。只有做到应急预案易学、易懂、易掌握,使工人不需接受太多的培训就能掌握预案的内容,才能确保在工人频繁“流动”情况下,各现场处置方案仍能稳定地起到作用。
表2
紧急情况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触电1、迅速拉闸断电,用木棒等不导电的材料将触电者与触电线、电器部位分离。
2、将伤者抬到平整场地按照有关救护知识立即救护。
3、拨打120,同时向项目部应急指挥部人员报告。
高处坠落1、受伤人员或者最早发现人员大声呼救。
2、拨打120,同时向项目部应急指挥部人员报告。
3、检查伤者的受伤情况,然后采取正确的方式将伤者抬到平整场地按照相关救护知识进行急救。
为认真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32号)的要求,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管字[*]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各级建筑业行业协会、在穗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务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宣传,真抓实干,严肃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建委决定成立广州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副主任向恩明担任,小组成员包括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筑业联合会等部门、单位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市建筑业管理处。我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委托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施,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建筑业行业协会予以支持、配合。
二、提高标准,严格要求
根据省建设厅设定的全省推行标准化工作的目标,我市推行该项工作的目标实施分*至2008年和2009至2010年两个阶段:
(一)至2008年底,全市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及有关规定进行评价,除全部达到“基本合格”外,各类企业的“合格”率分别为:特级、一级企业应达到100%,二级企业应达到80%;三级企业应达到60%以上。至2010年底,全市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全部为合格。
(二)至2008年底,全市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除全部达到“合格”外,“优良”率为:特级企业应达到90%;一级企业应达到80%;二级企业应达到60%;三级企业应达到40%。至2010年,“优良”率为:特级、一级企业的施工现场应达到100%;二级企业应达到90%;三级企业应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