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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初步认识论文

时间:2023-06-27 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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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初步认识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图书馆哲学;问题研究

图书馆哲学研究的兴起和发展,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的必然趋势,又是图书馆实践深入和理论提高的迫切需要,图书馆哲学问题研究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认识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以问题研究为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为目标,探讨问题研究的特征、程序、内容和意义。这为开创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新局面,发挥其指导作用和时代价值,正确引导图书馆事业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理论和应用的现实意义。

1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正式起步于80年代,逐步形成研究局面。正如北大教授吴慰慈发表的论文《图书馆基础理论研究述评》:“图书馆哲学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引起我国图书馆界的关注。有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图书馆哲学的内涵进行探讨,关于什么是图书馆哲学。从目前国内发表的有关图书馆哲学的论文来看,其理论体系的框架也不十分清楚。因此应致力于探讨图书馆哲学的基本问题:研究对象、体系结构、相关学科和研究方法,这才符合科学发展的综合与分化的规律。”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且指出当前研究的任务和方向。图书馆哲学研究是图书馆基础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本课题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图书馆工作实践和理论发展中,存在具有哲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的问题,例如:图书馆是什么,图书馆精神是什么,图书馆哲学是什么,图书馆的本质和规律是什么,图书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图书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图书馆实践与理论的关系问题,图书馆与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图书馆的知识观、学习观、价值观、人文观、科学观、管理观和发展观等问题。这类问题与图书馆的存在和发展,与图书馆人的前途和命运都密切相关,需要我们去探究和解决,因此我们选题为图书馆哲学的问题研究。提出以问题研究为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为目标,探讨问题研究的特征、程序、内容和意义。在问题研究的过程中,以哲学思想为指导,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反思我国的研究状况和问题。在我国图书馆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升华理论、抽象概括,理解图书馆哲学概念及其内涵、明确学科性质及其研究对象、组织体系结构、把握相互关系、运用科学方法、合理逻辑论证,在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

2问题研究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问题研究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方法,是图书馆哲学方法论的组成部分。问题是认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现实与目标之间差距上的障碍和矛盾,在认知主体头脑中的反应而形成的,具有未知性、导向性、系统性和建构性的特征。问题研究属于方法论范畴,是向往目标而进行的认知方式,其程序包括提出问题、假说生成、检验论证和应用发展。建立问题研究的运行机制,发挥其功能作用,达到建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的目标。

2.1问题研究的特征

问题研究具有未知性特征。图书馆哲学是新兴的研究领域,在未知通往已知的道路上,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发现、提出和解决。问题引起人们关注和思考,产生好奇心理和探究动力。问题是新知识的生长点,科学理论始于问题研究,其发展和完善在于不断发现、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进程中,从未知达到已知,又从已知向往未知,不断地进步、不断地丰富、不断地积累、不断地创新,从而获得关于图书馆哲学研究领域的知识理论。

问题研究具有导向性和系统性的特征。问题作为研究的起点,它似触角伸向研究领域各个方面,探寻前进的方向、目标和道路,扩展研究的范围,进行有序性、相关性和连贯性的研究活动,具有导向和系统的功能作用。问题研究的进程是从一个问题的提出,到这个问题的解决,又引导出相关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展现出问题的问题的研究走向,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独立、相互作用的问题研究系统。

问题研究具有建构性特征。它把研究对象、经验事实、理论观念、研究途径与研究方法等各种要素进行协调组织,把理论与实践、思维与经验、认识与发展等各种关系进行相互联结,在问题研究中发挥具有组织功能的作用,形成一项主动建构的认知活动。在已有理论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研究,采取观察判断、比较分析、逻辑推理、反思评价、综合概括等一系列思维方法,获得新的认识、形成新的认知结构,实现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的建构。

2.2问题研究的程序和功能

我们设定问题研究的目标是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设计程序为提出问题、假说生成、检验论证和应用发展等四个阶段,形成组织有序性、连贯协调性、互动促进性、整体优化性的运行机制,具有阶段性、周期性和循环优化性的功能作用。

提出问题:通过有目标地观察图书馆的现象,发现和提出有研究意义和价值的问题。由此进行解析性思维,确立研究的主题,明确其核心概念。假说生成:根据科学原理和已知理论对问题的论题,进行假定性说明。开展理论陈述和逻辑推理活动,经过由抽象到具体、模糊到清晰、高层向低层进行分解、扩展和转化的过程,产生新的观念、理论和模型,是一项富有建构性的思维活动。检验论证:对提出的问题和生成的假说进行科学实践的检验和逻辑分析的验证过程。这需要搜集证据材料,进行理性思考和判断,获取分析结果,正确和准确地表述生成的观念、思想和理论,形成关于解决问题的科学结论,达到假说生成的合理性、正确性和完整性。应用发展:经过验证的假说,其合理性和真理性不断提高,上升为科学理论。理论的最大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应用于实践,并且在应用中发展,以提高理论的高度、广度、精度和系统度,发挥建构和完善科学理论体系的功能作用,达到问题研究设定的目标。

3图书馆哲学问题系统的研究

在图书馆哲学问题系统研究过程中,各个问题之间存在着时序性、层次性、从属性、逻辑性和整体性等关系。这要求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各个问题之间的联系,确定研究的具体内容,提出和解决问题的顺序、途径和方法。我们设定问题研究的目标为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确定研究对象是图书馆及其具有哲学意义的问题,主要研究图书馆哲学本体论、图书馆价值论和图书馆发展论等问题,它们相互独立、联系和作用,形成图书馆哲学理论的体系结构,其具体问题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内容。

3.1本体论问题

图书馆哲学本体论问题是关于图书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它属于认识论范畴,这是关系到图书馆哲学命题自身成立的根本问题。我们认为图书馆哲学产生与图书馆实践和图书馆学科理论发展的需要,与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扩展的需要,存在密切的关系作用。图书馆哲学生成是这两种需要协调发展的必然结果,具有客观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从而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图书馆哲学的概念定义及其内涵、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体系结构及其研究内容等问题,是解决本体论根本问题的有效的途径。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图书馆哲学思想是图书馆存在和发展的客观事实在人们头脑中的意识反映,经过认识的飞跃、理论化、抽象化和系统化而逐步形成的。以历史事实为依据,分析我国图书馆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联系与图书馆关系密切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从他们的人生经历和思想观念中,寻找我国图书馆哲学思想的源头和发展的历史脉络,认清其思想观念,发挥其时代价值,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

从科学发展的观点看,科学分化和综合的发展形成既有层次又有交叉的科学体系。具体学科: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和图书馆学等,是从哲学逐步分化出来的,为了解决本学科实践和理论发展中具有哲学意义的问题,它们上升层次与哲学联系和结合;同时,哲学也需要各具体学科提供成果促进自身发展,并且给予指导和关怀,出现学科分化和综合的发展态势,产生了部门哲学学科群,这是哲学和具体学科互动发展、共同需要的结果。图书馆哲学与历史哲学、社会哲学、教育哲学和管理哲学等同属一类,都是哲学的部门哲学,具有哲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是各自具体学科及其含有哲学意义的问题。在科学体系的层次上,它们都低于哲学层次而高于各自具体学科的层次。在学科功能上,它们对各自的学科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发挥特有的应用作用,并在应用中自我发展和完善,同时为哲学母体的需要,直接地提供研究成果。图书馆哲学的产生是图书馆实践和理论发展与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扩展的共同需要和互动促进的结果,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

我们运用哲学的原理、观点和方法,在图书馆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在“学”和“问”的互动促进过程中获得丰富的经验知识,提高到哲学层面上进行理论化、抽象化、概括化和系统化,形成一系列图书馆观念,集合为图书馆观,它们有机地结合构成图书馆哲学的学问。我们定义图书馆哲学概念为“关于图书馆观的学问”,它是探索图书馆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图书馆认识论、价值论、发展论和方法论的理论体系。

3.2价值论问题

图书馆价值论问题是关于图书馆物质价值、图书馆精神价值和图书馆人的价值关系作用的问题,它属于价值评价范畴。人和社会的需要和满意程度是评价图书馆价值的标准。图书馆价值论是图书馆物质、精神和图书馆人的价值转化及其图书馆整体价值生成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重要问题。

图书馆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人类知识的宝库,是一种文化组织机构,它符合人类和社会发展需要而存在,必须为人类和社会服务而发展。文化是图书馆根本属性,图书馆物质是图书馆文化内涵的物化形态,包括图书馆建筑、文献、设备、环境等要素,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图书馆价值的基础,文献是其价值的核心要素,文献的知识是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图书馆精神是图书馆文化内涵的意识形态,它包括图书馆价值观、知识观、学习观、教育观、管理观、服务观、人文观、科学观和职业道德观等要素,体现图书馆哲学的思想观念,对图书馆物质基础建设和图书馆人的活动具有指导和规范的价值作用,是图书馆价值的上层建筑,知识服务观是图书馆价值的核心观念。图书馆人是图书馆价值中最活跃的要素,在图书馆物质和精神之间发挥着中介的价值作用。图书馆人指具有图书馆相关的知识、技能、信念和品格的人,并能运用一定的物质手段和精神手段,从事图书馆实践和科学认知活动的主体。在图书馆工作实践与研究中,发挥着图书馆物质和精神的价值转化和促进的中介作用,其价值具有潜在性特征,体现在开发组织文献知识和促进文献知识利用,转化为现实的个人价值和社会的价值中。同时,树立图书馆精神、共同的信念和理想,正确认识人生价值的取向,体现个体与群体、图书馆与社会相统一的价值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图书馆物质、图书馆人和图书馆精神相互关系作用的协调统一,形成图书馆价值转化运行机制,产生和提高图书馆整体的价值性,是社会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发挥不可代替的作用。图书馆价值论问题是一个具有哲学意义和实践意义的问题。

3.3发展论问题

图书馆发展论是关于图书馆发展观、发展目标、发展道路、发展策略和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图书馆发展论是根据图书馆过去和现在的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状况,预见它的发展趋势和思考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图书馆发展与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是图书馆发展论的核心问题,图书馆可持续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策略观是图书馆发展论的重要观念。坚持走中国特色图书馆发展道路,在提出和思考问题的过程中,创新观念、明确目标,制定策略,逐步认识图书馆发展的规律性和正确方向,逐步建立图书馆发展的科学理论。

人和社会的需要是图书馆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图书馆发展实践和发展理论的创新是图书馆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和主要动力。图书馆发展要符合人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图书馆必须代表先进文化的时代精神,保持健康发展的状态,促进人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图书馆发展趋势表现在图书馆文献以藏为主的“书本主义”向以用为主的“人本主义”观念发展,局部范围开放向社会全面开放发展,加快步伐向合作协调化、资源共享化、法律保障化、服务平等化、管理科学化和科学技术应用化的方向发展。在图书馆发展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相关的问题:图书馆与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关系问题,图书馆实践与理论发展的关系问题,图书馆与科学技术发展的关系问题,知识与载体形态发展变化的关系问题,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的关系问题,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关系问题等,这些问题都是图书馆发展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树立图书馆可持续发展观,做好可持续发展策略准备,以保证图书馆进入最佳的发展状态。

4图书馆哲学问题研究的意义

4.1理论意义

针对我国图书馆哲学研究现状与问题,提出问题研究是图书馆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分析问题研究的特征、设计程序、建立运行机制,发挥其建构图书馆哲学理论体系的功能作用。问题研究方法是图书馆哲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获取科学认识、建构理论体系的功能作用。

提出问题系统的研究思路和方案,取得图书馆哲学研究的初步成果。理解和把握图书馆哲学研究的目标、性质、特征和内容,对其本体论、价值论和发展论等主要问题进行探讨。以哲学原理、历史唯物观和科学发展观,论证图书馆哲学命题成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明确了图书馆哲学的概念定义及其内涵、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体系结构、研究内容及其研究方法。在问题研究过程中,提出一系列的概念、范畴、观念和理论,采取“抽想到具体”的研究方法,初步形成图书馆哲学理论的体系结构,明确研究思路、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展现出图书馆哲学研究的新局面。

第2篇

【关键词】高职;实践教学;理论基础

所谓实践教学就是在一定理论指导下,通过学习者的实践活动,从中学习理论知识,形成操作技能,发展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教学活动。实践教学是当前高职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本文试图结合高职教育就实践教学的理论依据作初步探讨。

一、的实践观

实践的观点是哲学的基本观点。实践活动的哲学认为:实践是人类生存的根本方式,是人类社会的前提、本质和动力,而人是实践的主体。实践就是人的有意识的有目的的行为过程,就是主体客观化和客体主观化的过程。的实践观为高职教学提供了理论依据。人和世界的关系首先不是认识的关系,而是实践的关系,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认识世界,改变世界。对于职业教育来说,实践更是如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其一,从职业教育的历史发展来看,现代职业教育是在由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手工业时期,主要通过师傅带徒弟的学徒制进行,可以把它看作是实践教学的雏形。随着社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传统学徒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对大量生产一线工人的需要,因此,有了专门培养产业工人的学校。随着这类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便形成、发展为一个庞大的教育体系,可见,职业教育是从对生产服务第一线从业人员的技能训练需求而逐步形成的。在它产生的初期,实践操作训练就是主要的教学方式。其次,从职业教育本质来看,其本质特征在于职业性,一个职业之所以成为一个职业,则是因为这个职业有着与其他职业不同的工作过程,包括工作的方式、内容、方法、组织以及工具的历史发展诸方面。可见,职业性所包含的这些特征都是人们通过实践总结出来的,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性。职业教育面向的是为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培养技能性和应用性人才。总之,实实在在的生产实践推动着社会的发展。

人是实践的主体,实践是人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过程。在高职教育教学的实践活动中,学生是教学活动的对象,更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是高职教育的首要任务。实践教学正是实现这一任务的重要途径,学生以主体身分参与的教学过程,使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在实践环节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尝试解决问题,通过实习、实训、实验、毕业论文设计、社会调查等丰富多样的实践教学形式,有效地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以实现高职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为目的的主体性实践活动。可见,对于高职教育的实践教学活动中,学生自身以内在体验的方式参与教学过程,不断地获得知识和技能,还不断地习得和积累社会生活经验,逐步养成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素质,实现教育的根本目的。

二、新知识观

知识观是教学思想、教学理论的前提,不同的知识观支配着不同的教学理念,教学理念决定实践教学。然而目前职业教育的知识观很在程度上受着传统知识观束缚,使实践教学没有形成自身的相对独立和完整的教学体系。

(一)知识的建构性

知识的建构性,即从强调客观的理性因素转向强调主体的主动建构。传统知识观认为,认知过程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理性的、被动的反映过程,有关世界的知识是绝对的、不变的。但当代知识观看来.知识不看作是有关绝对现实的知识。知识则是流动的,是个人对知识的建构,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理解与合作,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沟通与对话。因此,应该重新理解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教师应该更多扮演“知识的促成者”、“学生的导师”;为学习者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鼓励学生通过与环境的互动去建构个人意义的学习环境,成为有价值的教学。

(二)知识的社会性

知识的社会性,即从强调个体单向作用转向强调个体问交互作用。在传统知识观看来,知识是居于个体内部,只关涉个体本身的世界,而与他人无关,认为获取知识的过程是个体的单向作用。在当代知识观看来,获取知识的过程不再是个体的单向作用,而是人与世界的相互作用,尤其强调人与人之间相互协作的过程。知识是通过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互动、中介、转化等方面的张力形式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发展的实体。对于高职教学来说,除了使学生掌握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知识、技能外,其中很重要的便是养成在工作岗位、社会生活中与他人协作的能力。同样,在职业教育课程教学实践中,不管是理论学习还是技能培养,师生之间、生生之间都应是积极互动的合作关系,相互之间能够进行民主、平等对话。

(三)知识的缄默性

知识的缄默性,从强调知识的明言成分转向强调知识的缄默成分。传统知识观认为,知识就是指那些能用书面语言、图或数字公式等来表达显性。而当代知识观认为,除了显性知识外,还存在缄默知识。缄默知识是人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必不可少的;是人类显性知识的向导;其获得主要途径不是靠读书或听课,而是要亲身参加有关实践,在实践中获取。当代知识观为实践教学提供了认识论依据。

(四)知识的情境性

知识的情境性,即从强调知识的个体学习转向强调知识的情境认知。传统知识观认为,知识主要靠借助个体的努力习得,与知识的产生和所处的情境无关,强调知识的普遍性,使科学高度权威化。当代知识观认为,知识是个人与社会或物理情境之间联系的属性以及互动的产物,任何知识的习得都离不开特定的空间、时间、价值体系和语言符号等诸种因素。为此,在重塑职业教育教学观念的过程中,要全面考虑了职业教育特有的属性、要求与规律。模拟生产与服务的环境加上项目教学、案例分析、卡片展示等富有针对性的协作教学行为,综合作用于学生,围绕专业或职业特有的知识能力的教学目的和目标,对养成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事务能力及个性与社会能力,得到真实意义上的职业熏陶与锤炼,由此获得的教学效果与质量。

三、高职教育目的观

2005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明确提出“高职院校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应用性高技能人才”的教学目标,其核心就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一目标规定了实践教学的现实依据。

实践教学对培养学生的技能素质起特殊作用,教育实践结果表明,单一的知识教学不可能实现促进学生技能素质的形成。众多的研究表明,技能的内容是与具体的活动内容相对应,也只能在相应的活动中表现的,知识的习得虽然有利于学生认知发展和将学生培养成为知识学习的主体,但它不能完成与操作活动、交往活动等相关技能形成的任务,更不要说提高和发展各种技能。正如课程论专家泰勒在分析如何根据教育目标选择教育经验时,提出了的“为了达到某一目标,学生必须具有使他有机会实践这个目标所隐含的那种行为的经验。”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比知识教学更重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人才观的重要标准,有助于实践型、创造型人才的培养,更有利于高职教育目标的实现。著名心理学家斯腾伯格的研究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他明确指出,实(下转第292页)(上接第289页)践智力与缄默知识相关,它的获得很少需要别人的帮助,主要来自于经验,并没有包括在“知识教学”当中,实践能力只能在实践中形成。也正如中国俗语所言,“师傅引进门,修行在个人”,“行”就是实践智力与缄默知识,它不是靠师傅传授的,而是靠自己亲自实践去觉悟和养成。

创新始于实践,在实践教学中,通过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等具体的实践环节,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科技创新的兴趣、好奇心和热情,激发学生潜力,敢于突破所谓权威的束缚,构建学生的知识和技能,进而形成学生发展的创新精神和创造力。由此可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根本途径在于通过实践让学生接触自然和社会,自己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在高职教育中,加强实践教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和手段。

参考文献

[1]张英彦.论实践教学的理论基础[J].教育科学,2006(8).

[2]钟志贤.面向知识时代的教学设计框架——促进学习者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第3篇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目前“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思考,即在教学过程中兼顾传统美学与现代美学的融合、使理论思辩与感悟相结合、在美学教学中贯穿审美人生、智慧人生的思想。

“美学”作为大学中文系的基础课程,对于学生审美心胸的建立、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的形成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理论层面上讲,理论思辩能力的提高可以培养学生基本的理论能力,增强对其他学科的理论指导。从现实层面上讲,审美情怀的建立对每个个体的人生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从目前的教学情况看,相对于传统美学的讲授,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传统美学与现代美学的融合

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是非常短暂的,即使从鲍姆加通算起(“美学”学科的命名者),不过只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但是,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美学思想的发展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东方,至少从我国先秦的老一子开始就有了美学思想,在西方,至少从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柏拉图开始就有了美学思想。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美学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丰富着自己的美学思想,而且在美学作为一门学科以来,18 , 19世纪的美学形态与20世纪相比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到目前为止,美学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变还没有最后完成。因此,在美学课教学中就存在这样一些问题,对同一个理论问题的表述,传统美学和现代美学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在现代美学的研究中仍然找不到一种成熟的结论。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学课是一门知识确切性不够的学科,美学话语始终包含了探索、开放、召唤的姿态,美学是一门发展中的、正在走向成熟、完善的学科。

正因为美学学科这种不成熟的进行时态,在美学教学中就需要避免武断的结论性总结。在学科大的框架和局部细节都需要澄清传统美学和现代美学的理论分歧及我们目前的一些思考,引导学生从自己的理解出发尝试新的探索思路。如传统美学开篇讲的就是“美是什么”这个本体论的问题,而对于美学研究中这一古希腊传统,就必然超越了归纳与综合,而进人了纯粹思辩的王国。对于中文本科学生来说,刚一接触这门学科就试图解决这一“千古之迷”,显然增添了对这门课的畏惧心理。不过,从另一个角度说,对于学生的日常经验,对“美是什么”和“什么是美”这样的问题都会有自己的思考,并能做出自己的理解。教师的工作可以从中西美学对这一问题的探索过程人手,帮助学生分析每一种理论的优长和缺陷,尝试做出较为合理的结论。并在线型分析的基础上,重视传统美学和现代美学在这一点上是如何衔接的,如现代美学的研究核心由本体论、经验论向体验论的转型,从而把美学研究的对象设定为“审美活动”,抛弃了传统美学的本体论和经验论对主客体的分割,使审美成为了一种自由的体验,成为主体与世界的沟通。在审美体验中,存在就是价值、价值也就是存在,这一点,现代体验论美学实际上又包含了传统美学中本体论和经验论的思考,是在此基础上的一个质的飞跃。但仍需要明确的是,现代美学并没有排斥美学的本体论研究,本体论研究仍是美学研究的一个最高的层次。

以上只是以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为例阐释了在教学中传统美学与现代美学的结合,实际上不只是这一问题,而是在整个现代美学体系中,如审美形态学、审美心理学、审美社会学、审美教育学、审美文化学等方面都需要对传统美学与现代美学做出分析和比较,这不仅有助于学生对整个美学发展史的掌握,而且对许多具体的理论问题可以在现代和传统融合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思考。同时,在教学中需要强调的是,当代美学所呈现出的前所未有的多元性、专门性、游移性和相互包容性,并不意味着当代美学已完全背离了传统美学,我们需要的是不断回过头去从遗产中吸取营养,给当代美学灌注新的理论生气。

二、理论思辩与感悟

思辩美学是美学研究中一个源远流长的传统,不论是传统的认识论美学、本体论美学、价值论美学和艺术哲学(黑格尔式的艺术哲学、而非丹纳式的艺术哲学),还是现代的体验论美学,都充满了理论思辩。由于东方人重感悟而轻思辩的文化传统,美学理论的抽象和思辩成为教学中的最大的难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美学教学成功与否的关键。

首先,比较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对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进行线形输理,从它的渊源、发展、分化探索一种理论的基本走向。如本体论美学和经验论美学对一些基本理论的阐释。一个是从理性方面去演绎美,一个是从经验方面去归纳美,这两个方向分别代表了以毕达哥拉斯和亚里士多德为主要源头的美学经验。到了18, 19世纪,大陆理性主义和英国经验主义分别把这两个方向推向了一个制高点,“美的科学”这一概念就是在这一基础上提出来的。而沿着理性美学的这一分支,则派生出源于柏拉图以及希伯来文化、中经普洛丁和哈奇生等的非理性主义美学,而这一非理性思潮则又与超越的体验紧密相关。到康德美学对经验、理性、非理性的调和,产生了一种新的集前人之大成的庞大美学体系,这种大一统的自律的思辩美学雄霸了整个19世纪。尽管谢林向右,强调了不可知的一面,黑格尔向左,强调了辨证法的一面,但他们都没有突破思辩形态,相反,巩固了思辩形态。同时,非理性美学也沿着克尔凯廓尔的存在主义美学、叔本华、尼采的唯意志美学等向前发展。通过对这样一个基本线索的输理,使学生不仅掌握美学发展的历史进程,而且要对一些基本的理论名词如本体论、经验论、价值论、理性、非理性等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并通过分析基本概念在不同美学形态和流派中内涵和外延的异同,增强理论思辩能力。其次,美学课的教学时间是一个学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要求面面俱到显然不可能,这就要求对一些重要的美学流派的讲述中作到前后贯通,如康德美学、黑格尔美学等,既要重点突出、又能以点带面,这种综合性在美学教学中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前面已提及西方文化重思辩而东方文化重感悟,而传统的美学讲述基本属于西方文化的范畴,因此,美学课教学中西方文化的思辩性和东方文化的感悟性的融合显得尤为重要,更何况,现代形态的美学学科也体现出东方美学和西方美学的相互交融的原则。如西方的非理性主义美学曾注意到美的“象外之意”,由此产生了诸如自律、想象力、直觉、诗意等一系列概念及有关的论争,但由于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客观的精确观察方法和形式逻辑思维给予西方人的巨大影响,使得非理性主义美学存在着一些长期得不到透彻解决的问题,而中国古典美学中有关审美感兴的理论,可能提供了解决的钥匙。而对审美体验的“意向性结构”的阐释中,则与王阳明的“心学”有异曲同工之妙。“意向性结构”强调美的意蕴产生于意向过程,正是意蕴使客体成为对象,而王阳明在《传习录》中所说的“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可以说是对审美体验的意向性的一种生动形象的描绘。 另外,在对理论思辩性的理解中,不仅要引导学生从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传统审美经验中找到共鸣点,而且要善于使内容和学生的自我审美经验相结合。如在讲艺术品的审美特性时,要讲到艺术品应有大量的空白点和不定点,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剥离性。这不仅和中国古典美学经常说的“言有尽而意无穷”、“韵外之致、味外之旨”是一致的,而且在学生的日常审美经验中,这一点也不难理解,如面对一幅画、一部文学作品、一首曲子,他们不只是物质材料层所显示出的内容和形式的意义,而且蕴涵了丰富的人生体味,并呈示出多元的意义生成。就象梵高《向日葵》中张扬的扭曲的生命激情,荷尔德林诗句“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从最本源意义上对存在的终极思考,对生存的神性的诗意寻找。

但是,在教学过程中,重视理论思辩与感悟的有机结合,并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传授为目的,而是同时要在理论中得到智慧和启发。理论本身有其自足性和生长性,智性的感悟则给理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三、美学与人生

美学不只是理论美学,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它更是一种人生美学。因此,关于“美学与人生”这一话题在美学教学中自始至终的贯穿,不仅使美学与现实人生紧密相关,而且也引导学生对自身进行审视和反思,使美学真正成为一种人生智慧。

美学的教学目的之一,即是提高审美能力,建立审美心胸,从而改善人的生存质量,提高生存价值,让人拥有超越感。因为从最终极的意义上说,真正的存在是现象与超越的结合,是全面的、自由的。但现实中的生存却被各种有限性而困扰,不过人虽是有限性的存在,本性却有追求有限、永恒的需要,那么,如何达到自我与世界契合的诗性存在?这就需要精神从现实中的出场,而审美无疑是与生存本身最契合、最相通的一种方式。在审美活动中,个体暂时忘却现实中的种种烦扰,进人超然和充盈的美学世界,神与物游,天人合一,自身得到确证与表达,也使人生的悖论得以缓解。如“诗意地栖居”这一话题,在美学教学中颇具思辩性、并与学生的个体生存紧密相关。这就要求学生能够自觉地意识到人不仅是存在的,还需要去不懈地追问为什么存在和存在的意义,这是切人问题的一个角度。另一角度就是,个体生命在审美活动中,如何去体味历史感、宇宙感、人生感和永恒感,如“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枪然而泣下”,“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唤起的丰富的惆怅、博大的悲凉和深沉的宁静。从而引导学生如何超越日常人生的困扰,进人审美境界,体味人生的美,发现世界内在的美和意蕴。

“审美文化”是美学的教学内容之一,这里就要避免把中西审美文化单纯作为知识来讲,而要让学生在体会的基础上得出自己的人生感悟。如西方两大文明:希腊文明之下人类生活所弥漫的无形的悠闲、清澈、光辉,充满我们所谓的甘美与光明,人与自然、个体与群体、现实与理想、感悟与理智都处于和谐融洽的状态,希腊艺术中体现出的“高贵的单纯和静穆的伟大”。希伯来文化中面对无边的苦难的执着生存,那种苦难的救赎所激起的内在精神对外在存在的超越、无限自由对有限人生的超越。而中国审美文化中,儒学的好学、行仁和人群的和谐,道学的逍遥自在、无拘无碍、心灵与自然的和谐,禅学的明心见性、求得本来面目而达到的人世、出世的和谐。这样的一些博大的精神资源,当然不可能对个体产生即时的效果,但是经过“神性”的沐浴,应让每个个体有“在路上”的自觉,那就是永远走在追求完美人生的路上。

与“审美文化”相似的还有“审美教育”的教学,“审美教育”不只作为知识来传授,同时也是对教师和学生自身的审美教育,美学课从宏观上讲就是一种审美教育。审美教育是人类完善自身的毕竟之路,目的是创造优美的灵魂,其中涵盖了发展审美能力、培养健康的审美趣味、建立成熟的审美态度等内容。在审美教育中,不能只强调理想的生存状态,重要的是还能直面人生的种种缺陷,在现实生存和理想生存之间保持良好的心态。没有人生的现实主义,不能直面人生的苦难,没有理想的提升,就会陷人日常的庸俗。我们应贯穿这样一种思想,那就是酷爱人生而不过度,向往理想而不矫情,对人生能够在批评中欣赏、在欣赏中批评,执着深情又旷达超脱,深人生活内里又能站在生活之外。

第4篇

[关键词]城市化 都市化 文化研究 都市文化研究

一、都市文化研究的基本理念

席卷全球的城市化进程正对当今世界产生至为重要、深刻与全面的影响。从学理上讲,社会学一直将城市化定义为一种城市居民增长的人口现象。另一方面,尽管城市化包括城镇化、城市化与特大城市(都市)化三种形式,但依托于规模巨大的人口与空间、富可敌国的经济生产总量、发达的交通与信息服务系统而出现的国际化大都市或世界级都市群,无疑代表着当代城市化进程的最高环节,对人类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当代城市化进程称之为“都市化进程”(metropolitanization advancement)。

如同国际化大都市或世界级都市群日渐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枢纽与中心一样,依托于其上而出现的不同于农村、城镇、中小城市的都市文化模式,对当代人类社会的精神生产与文化消费同样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首先,大都市不仅是经济、金融、商业、信息技术的中心,在精神文化的生产、传播与消费等方面同样具有霸权地位,并主导着当今世界文化市场的消长与盛衰。其次,依附于大都市而产生的新的生活方式与观念,从其一出现就是全球性的主流话语,并迅速地淹没了不同国家、地区固有的也许已延续了上千年的地方经验与价值传统。正如斯宾格勒说“世界历史,即是城市的历史”[1] (p353) 一样,对以大都市为中心的当代精神生产与文化消费而言,完全可以将之引申为“当代世界文化,即是国际化大都市的文化”。作为人类城市文化发展的最高代表,都市文化本身即是人类文明与文化发展的最高环节,在它内部已摄含了前此各低级阶段如乡村、城镇、中小城市文化的要素与精华,因此当代国际化大都市为我们在更高的历史阶段、更全面的整体视角及更深刻的本质层次上研究城市文化提供了现实对象。在当代,不是一般地研究城市文化——历史上的城市文化或当代普通城市的文化,而是只有把研究对象放在作为中心及最高环节的大都市文化模式上,才能在深刻的思想意义与直接的现实意义上把握住人类文化发展的本质与规律。这是在当代研究都市文化的重要性所在。

但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城市化水平低,农业文明传统沉重,以及它们作为物质基础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理论、观念、方法、工具等方面的制约与局限,使中国当下的都市文化研究显得相对贫乏,远不能满足中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国内与都市文化相关的研究主要有两大话语谱系。一是以经济学、社会学为核心的社会科学研究。这是由于受西方大都市群理论影响而开辟出的新方向。尽管它好的一面是使都市研究作为一个重要对象进入到社会科学的学术视野,但由于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对都市文化结构及其人文精神层面很少触及到,即使注意到文化要素,它们一般也停留在文化产业等实用与商业层面,对其深层的文化价值重视不够。二是以大众文化、审美文化、文化批评为主流的人文学科研究。与前者相反,这些研究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影视、广告、网络、流行文化与时尚等都市的审美外观或文化幻像上,由于缺乏必要的切入都市社会现实的社会学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它们往往割裂都市审美文化外观与产生它的经济社会基础的内在联系,因而也不能完成解释都市现实乃至批判都市存在的理论与思想任务。

因为国际化大都市不过是晚近五六十年才出现的,而全球性都市文化模式存在的时间还要更短,因而出现上述问题也是非常自然的。可以相信,都市文化研究要想真正成为一门成熟的世界性前沿学科,其道路也必是相当漫长与曲折的。在当下,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首先树立起对都市化进程的理性态度。在某种意义上,当代的国际化大都市及其文化模式的出现,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变化是全方位的。从主体角度讲,都市的出现使人类在整体上被“都市化”了。尽管一个当代人可能并不直接生活在大都市,可能对城市生活方式激烈地批判与否定,但无论现实中的衣食住行,还是更高层次的文化消费与精神享受,他们都不可能与大都市绝缘。因而,那些激烈反对都市文明的学术与思想,基本上都不是理性的产物。如加拿大学者简·雅各布斯说:“企图从那些节奏缓慢的乡村中,或者是那些单纯的、自然状态尚未消失的地方寻找解救城市的良药或许会让人油然升起一种浪漫情怀,但那只是浪费时间。”[2] (p502) 从对象角度看,都市环境本身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与个体存在的最新空间形态。在都市里固然存在着许多令人苦恼的问题,如社会学家讲的过度城市化、城市危机等,但另一方面,这并不能构成反对城市文明或大都市文化的理由与借口,因为它们不仅是当代人生存最重要、最直接的社会环境,也给个体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随着经济生产与信息传播的全球化及世界文化市场的初步形成,国际化大都市文化对人类及其个体的影响更是变得无处不在,要想脱离这个现实背景去谋求更高层次的生存与发展,是不可能有任何现实意义的。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全面发展的个人”是人类社会生产的终极目标,其内涵是“使自己先天的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局部生产职能的痛苦的承担者”。[3] (p500) 这当然也是当代人在都市化进程中的最高发展理想。但另一方面,正如马克思特别指出的:“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4] (p21) 也就是说,人的全面发展又是不可能在低级的原始和谐状态或不发达的社会关系基础上达成的。把这两方面的要求结合在一起,就可以得出当代人“全面发展”的理论基础。具体而言,一方面,由于影响人“自己先天的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经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由中小城市转移到国际化大都市,另一方面,由于当代国际化大都市及其文化模式代表着人类文明的更高阶段与历史的新篇章,因而,如何减少人自身在城市化进程的异化,如何在国际化大都市的社会背景中实现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就成为当代中国都市文化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最深刻的价值理念。在这个意义上,都市文化研究的目的就在于为当代人提供一种理性的方法、观念、理论与解释框架,以便整理他们在都市化进程中混乱的内在生命体验与杂乱的外在都市社会经验,帮助他们在“都市化”了的生命主体与迅速发展的都市现实世界之间建立起真实的关系与联系,实现他们生命的本质力量并在真实的世界中得到全面的发展。这是中国当代都市文化研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文学:从文化研究到都市文化研究

当下与都市文化相关的研究各有不尽人意之处。对于以经济学、社会学为核心的社会科学研究来说,其问题主要是失之于“实”,忽略了都市的文化层面或文化的精神价值内涵,这是作为实证科学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必然表现。而以大众文化、审美文化、文化批评为主流的人文学科研究,其问题则在于失之于“虚”,它们掩盖了都市文化繁华表象背后的本质或深层结构,充其量只能生产出各种时尚化了的知识与趣味。由此可以得出两点认识:(一) 尽管两种话语都可以揭示出当代都市文化的某些侧面或局部,但又都是不全面的,因而不可能指望依靠两者之中的任何一者去建立一门具有相对严密的学科形态及较为纯粹的学理价值的都市文化理论;(二) 这也带来积极的启示,即,要想完成解释都市现实乃至批判都市存在的理论与思想任务,必须在努力吸收以经济学、社会学为核心的社会科学和以大众文化、审美文化、文化批评为主流的人文学科等学术资源的同时,又能够通过理论创新在这两大话语谱系之间建构出一种对话、交流的知识生产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在知识结构与学科框架上为当代都市文化学科的诞生准备好充足的条件、奠定下坚实的基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一座桥梁,以打通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在分类框架与学术传统上固有的各种障碍。

从中国当代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实际状况特别是就中国当代都市文化研究的具体语境看,我们认为,只有文艺学、美学最适合做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的桥梁,这可以从原理框架与经验研究两方面加以阐释与论证。

从原理框架的角度,其原因主要有二。首先,中国文艺学从一开始就不是只关涉原理与知识生产的纯学术,它的一个具有理论基础性质的命题即“文学是人学”。这个命题尽管初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但如果从逻辑上严格考究,则直接混淆了“文学”与“人学”在本体存在、知识谱系与学科形态上的重要差异,以是之故,在文艺学近百年的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中,与“文学”关系最密切的形式、审美、文学语言、文本结构等纯粹学术问题是相当边缘化的,相反却是作为“人学”在文学艺术领域中直接表现的阶级性、社会性、意识形态、生产与消费等外部研究一直是主流话语。对此中是非尽管难以一概而论,但这种学科形态与学术传统,给中国文艺学赋予了相当浓厚的社会科学属性与功能,则是无须做更多论述的。由此带来的一个直接影响是,在文艺学与经济学、社会学之间并没有过于森严的学科壁垒。在当代都市化的背景下,由于“文学”之“文”已发展为“都市文学”或“都市文化”,而“人学”之“人”也摇身一变为与农夫、小家碧玉等传统生命主体很不相同的“都市人”,因而从中推出“都市文化学是研究都市人的学问”,也是不存在学理障碍的。其次,从美学学科的原型结构看,在康德哲学体系中,审美(判断力)一直是知识(纯粹理性)与伦理(实践理性)之间的桥梁。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的序言中,也把这个“判断力原理”称为“谜样的东西”。对此正如劳承万的阐释:“构成谜的是矛盾的双方。一方面,判断力是一个‘先验原理’,它能够‘运用于对世界本体的认识’,‘同时开示着对实践理性有利的展望’,这似是逻辑理性之类的东西;另一方面,它又能对主体产生‘愉快及不快情绪’,尽管不是直接的关系。康德补充说,‘从这些概念(即认识中的诸概念——引者)永不能引申出一个对于愉快及不愉快情绪的直接结论来’。……这就构成了审美判断的特殊性质。”[5] (p123) 引申一下,如果说纯粹理性是一切社会科学最必要的主体条件,实践理性是一切人文学科最深刻的价值基础,就不难推出,以判断力为学术对象与起点的美学研究——它一方面与认识论的概念、逻辑等有联系,另一方面又与伦理学的欲求、价值等相牵连——正是关注主体价值建构的人文学科与注重经验事实阐释的社会科学之间最具合法性的中介与桥梁。从学理上讲,以文艺学、美学为中介,正可以使文艺学固有的“社会—人生”意向与美学固有的“悟性—理性”意向,在当代都市化进程中开拓出新的知识境界与前沿学科形态。进一步说,以文艺学、美学为中介,在都市文化的学理架构中实现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学科交叉建设,在充分保留前者的人文价值与后者的科学精神的基础上实现两者的互动,既有助于社会科学摆脱其僵硬的实证本性而变得灵动,也可为人文学科飘邈的审美天性提供真实可靠的地基。在这个新的学术空间中,实现科学性、人文性、审美性的良性循环与互动,催生出一门以当代国际化大都市及其文化模式为研究对象的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的人文社会科学来,其现实意义也是自不待言的。

从经验研究的角度看,中国文艺学、美学与都市文化研究的学科亲缘性,不仅不偶然,相反还是以相当深厚与为数众多的经验研究为根基的。从学科背景上讲,中国都市文化研究与西方有很大不同,西方都市文化研究主要隶属于社会学、人类学、地理学等学科。在中国,尽管在学科分类上都市文化研究最应纳入的是社会学之下的文化社会学或其他学科下的艺术设计、城市建筑等,但由于中国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的特殊性,从一开始它就与中国文学、特别是其文学批评、文艺学、美学等结下不解之缘。一些西方的社会学家、城市规划学者,之所以对中国文学学者研究都市文化想不通,原因大概就在这里。

都市文化研究与中国文学的学科渊源,可追溯到当代中国文学研究中的文化研究思潮。在某种意义上讲,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运动,是中国文学从自身分化出文化研究的直接原因。中国文学研究的“文化学转向”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 它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文学创作,对寻根文学的阐释与评论直接导致了文学批评向文化批评的话语转型。由于文化批评更关注文学文本背后与外部的东西,如政治、经济、文化传统、人种与民族、深层心理结构、性本能等,因而极大地拓展了文学批评的理论思维空间。而对当时以时代背景、思想内容、艺术形式为三项指标的文学批评模式的反感,同时又不满于简单运用西方文艺观念与审美尺度解释中国文学现象,也是造成文艺批评方式发生变革的重要原因。(二) 在西方文化研究理论的观念与话语引导下,文艺学、美学研究者不再满足于做基本理论与纯粹学术研究,而是将有关理论成果直接运用于迅速发展变化着的现实世界,于是,非文本的影视网络、非文学的大众文化、非艺术的审美文化、非学理的文化消费与文化娱乐、非书斋的日常生活与超级市场,以及与经济学等密切相关的文化产业、旅游文化等,就或隐或显、或多或少地成为文艺学、美学的研究对象。在当代中国的文化研究思潮中,文艺学、美学既是其始作俑者,又是其学术重镇,既掀起了巨大的学术波澜,也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举其要者,如王岳川、王宁、徐贲等人的后现代文化研究,高小康、王德胜、肖鹰等人的大众文化研究,陶东风、姚文放、王纪仁等人的当代文化研究,吴中杰、陈炎、周宪、李西建等人的审美文化研究,王一川、尹鸿、戴锦华等人的影视文化研究,金元浦、花建等人的文化产业研究,也包括一些新的边缘学术方向的建设,如童庆炳、李春青等人的文化诗学研究,胡经之的文化美学研究,刘士林的中国诗性文化及江南美学与文化研究,王杰等人的审美人类学研究等。从文艺学、美学学科发展出来的文化研究,在扩展文艺学、美学研究的对象与空间的同时,也使自身的传统研究方式与评判尺度发生了重要变化。对此中是非尽管至今仍有争论,但在某种意义上,由于它直接呼应了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是中国当代历史进程在中国学术研究范式与思潮上的具体反映,因而在生命力与影响力两方面都是不容忽视的。(三) 它还具体体现为古典文学研究中的文化人类学研究方向。作为中国文学研究的大本营,古典文学研究向以老成持重、传承有序乃至相对保守为特色。但受“文化学转向”影响,特别是由于引进了西方文化人类学、现代民俗学等新思维与新方法,在这个原本平静的领域中也引起了不小的波澜,以叶舒宪、肖兵等人为代表的中国当代文学人类学派,在“中国文化的人类学破译”的总名目下,对许多中国古代典籍作了全新的阐释与评估。尽管其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在打破古典文学相对封闭的学术框架、丰富人们的学术观念与研究的技术手段等方面,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实,受“文化学转向”学术思潮的影响,文学的文化研究并不局限在上述二级学科,如当代文学界对都市文学题材的研究,现代文学界对海派、京派文学的研究,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界对上海与巴黎或其他国际化大都市文学(文化)的比较研究等,尽管道术各有不同,但都殊途同归于都市。对都市文化研究而言这些也都应予以充分关注与思考。

三、当前都市文化研究的特点与学术渊源

新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也进入到全面发展的新时期。首先,中国现代化的核心更明确地定位在城市化与城市发展上。与此同时,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不仅像北京、上海、广州等近现代大都市日新月异,一些新的中心性城市也如雨后春笋般迅速生长出来。随着城市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与城市化开始淡出,各种区域性中心城市、国际化大都市乃至于建设世界级大都市群,开始成为中国现代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目标,这为都市研究的深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最重要的社会基础。其次,都市生活方式与都市文化模式逐渐成为中国当代文化的中心。在都市的新天地中,生存的物质条件与精神环境的巨变,使人们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精神趣味等方面出现了许多重要的变化。都市化进程带来的新经验、新思想及新问题,也在寻找一种可以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理论与解释框架。与中国当下迅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相比,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创新显然滞后了许多。而正是由于都市文化研究本身在学科上的空白,才为在文化研究中获得一定研究经验与方法工具的中国文学介入这个新的学科领域提供了契机,其在逻辑上仅是把研究对象从“文化”进一步确定为“都市文化”而已。

从文学学科背景出发研究都市文化,只是晚近十年才发生的学术转型,现在从任何角度做评价都为时过早,因而,这里仅就其发生过程中的特点与学术渊源略作说明。

当代都市文化研究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地缘性。当代都市文化(文学)研究,最突出的特点是集中发生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如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原因是这些城市本身及所处地区的城市化水平高,且与国际大都市的交流与联系十分密切,生活在这些地区的文学研究者,出于对当代以大都市为中心的城市化进程的亲身体验与学术敏感,率先开拓了以国际化大都市为学术背景的中国文学研究新方向,使城市文学与文化研究成为当代中国文学研究的一个新空间与有机构成部分。

二是延续着文学的文化研究之学脉,在文学批评、文艺学、美学及古典文学研究中,不约而同地出现了都市文化研究话语。早在文学的文化研究中,中国文学的研究对象就发生了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其主题即由传统的乡村让位于当代的城市,如文化研究涉及的大众文化、审美文化、影视文化、文化产业等,本就是当代都市空间最典型的文化形式,只是最初人们未能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而已。随着当代中国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三大都市群的初步形成,特别是上海等182座国内大中型城市(截至到2004年)相继提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目标以后,作为文化研究更高形态的都市文化研究,必然要进入到中国文学的学术框架中。在文学批评方向上,如蒋述卓、李凤亮等从1996年开始,先后承担了“城市公民文化素质与现代审美意识培养”(广东省“九五”社科规划项目)、“城市公民文化素质与现代人格培养”(国家教委专项任务项目)等科研项目,出版和发表了《城市的想象与呈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文学:涌向都市的潮声》(《粤海风》1998年第1、2期)等著作与论文,认为城市文学应该成为都市人诗意栖居的精神方式,并提出通过建立城市诗学,从积极的角度肯定都市文学、都市艺术的生产对都市人审美意识、精神人格的塑造作用等。在文艺学、美学方向上,如高小康、刘士林等从1995年开始,将文化研究进一步定位在“文艺与当代城市生活方式研究”(国家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项目)上,高小康发表与出版了《论文艺活动的都市化》(《文学评论》1999年第6期)、《游戏与崇高──文艺的城市化与价值诉求的演变》(山东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文化市场与文学的发展》(《文艺理论与批评》2003年第3期)等著作与文章,开辟了从城市生活方式角度阐释文学与文化的新思路。刘士林出版与发表了《阐释与批判——当代文化消费中的异化与危机》(山东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文学批评的终结》(《文论报》2000年3月15日)、《90年代的娱乐文化研究》(《东方》2000年第2期,《新华文摘》2000年第8期转载)、《当代文化趣味的粗俗化》(《天涯》2000年第5期)、《关于城市音乐文化的阐释语境问题》(《音乐艺术》2003年第2期)、《当代江南都市文化的审美生态问题》(《光明日报》2005年10月11日)等专著与论文,从城市文明与农业文明的比较、文学批评被文化批评取代、文化消费与城市精神再生产、城市文化研究的中国语境、都市文化与审美生态等角度,推动了文化研究在对象上的具体化与在学理上的深入。在古典文学研究中,孙逊、潘建国等从中国古代小说与城市文化、近代小说与晚清上海书局等独特角度入手,发表了《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双城”意象及其文化蕴涵》(《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中国古代小说中的“东京故事”》(《文学评论》2004年第4期)、《清末上海地区的书局与晚清小说》(《文学遗产》2004年第2期)等论文,在城市生活背景与文化语境中阐释中国古典小说,为中国古典小说与文学的研究开拓了一个全新的学术空间。

三是以文学为学科背景的都市文化研究具有明显的前沿学科与交叉学科性质。就前沿性而言,如有学者指出:“都市文化研究具有前沿性,是因为它所面对的各种都市文化经验与问题几乎都是前所未有的,许多新问题都是传统人文社会科学没有遇到的;有些问题尽管在表面上看与过去的一些历史现象相似,但由于时代背景和社会基础结构的巨大变革,这些问题在性质、程度和范围等方面早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异,这也是在学科建设上之所以要提出‘都市文化学’的根本原因之所在。”[6] 将都市文化研究界定为“一门世界性的前沿学科”,是对中国都市文化研究在学科归属上的首次界定,对于其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就交叉性而言,以文学研究为学术背景,广泛借鉴与吸收相关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是中国当代都市文化研究的基本特征。如发表于《学术月刊》2005年第8期的《江南都市文化历史源流及现代阐释论纲》,一方面,它不同于对江南文化传统的文史研究范式,突出了阐释历史经验中的现代性价值,目的是“从城市化进程这个在当代具有全球意义的时代背景出发,通过发掘与探索中国都市文化传统及其精神遗产的现代性价值,从而为21世纪的中国新文化建设提供一种本土性的理性思想资源”。另一方面,不同于当下一般的大众文化、审美文化那种宏大研究范式,而是在具体的研究对象上选择了江南都市文化——这个“以中国民族为生产主体、在本土历史文化背景中创造出来的都市文化模式”,主旨在于“还原与建构出一种真正属于中国民族的都市文化的特殊形态与深层结构原理”。[7] 这不仅表现出都市文化研究鲜明的学科交叉性质,同时也在努力探索中国都市文化走向学科独立的经验基础与理论方法。

总之,与西方的城市(都市)研究主要隶属于社会学、人类学、地理学等不同,中国都市文化研究的学术渊源正在当代中国文学学科的理论建设与学术发展之中。在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以改革开放为主题的现代化运动中,中国文学研究的“文化学转向”及其成果构成了中国都市文化研究的原始发生形态;而晚近十年开始的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社会发展目标的中国城市化进程,则为中国文学研究从文化研究转向都市文化研究提供了物质条件与学理契机。从文学研究到文化研究再到都市文化研究的学术转型,其现实原因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8] (p505)

[参考文献]

[1][德]斯宾格勒著,陈晓林译. 西方的没落[m]. 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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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5]劳承万. 审美的文化选择[m]. 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

[6]孙逊. 都市文化研究:一门世界性的前沿学科[n]. 光明日报,2005-9-13.

第5篇

公司债法律制度发源于英国,但首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却并不是英国,而是继受英国法律而后起的美国。19世纪中叶,为筹集铁路公司资金,美国纽约伊利铁路公司发行世界上首例可转换公司债,紧接着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又发行了巨额可转换公司债券。

论文百事通这一制度当时在美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先后为德、日等国仿效,于是它从海洋法系国家逐渐普及到大陆法系国家,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上市公司筹措资金所凭藉的重要筹资手段之一。

在我国,现行《公司法》将可转换公司债纳入第五章的“公司债券”中,它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立法表明,我国有两种公司形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即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这说明在法律上公司可以发行一般公司债,上市公司可以发行特殊类型的公司债。在政策上,国务院和国家证券委已经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试点工作来进行,例如199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关于1996年全国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中指出:应“积极稳妥地做好可转换债券的试点工作,证监会要尽快制定试点办法,明确规定统一的审批办法,防止一哄而起。”

就国外立法例来看,如日本,虽然较早地引进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法律制度,但是此制度真正在日本开花结果却是到了本世纪60、70年代的事情,目前在日本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行市场主要面对海外(注:参阅奥村宏著:《日本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章“公司债券”,郑凤权等译,中国展望出版社1988年版。)。另外,美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情况与日本也大同小异。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为这些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相比之下,应当说我们的可转换公司债的立法与实践相对落后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到目前为止,除《公司法》以外,国家级机关(中国证券委)颁布的适用于全国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还有去年实行的《可转换公司债管理暂行办法》,对可转换公司债发行的条件、程序和转换办法以及担保等问题作了较《公司法》更为详细的规定,使可转换公司债的操作有了比较可行的程序规范,但由于这个规定及证券委对这个规定的解释文件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主题作了保守的限定,不允许上市公司在试点阶段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只允许重点国有企业中尚未上市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公司债的试点发行工作,这就不能不暴露一些问题,如所发行的公司债的价格形成机制等。

二、可转换公司债之法律理念

可转换公司债可以从两个角度予以区分,从广义上说,它指可以转换为任何其他证券的公司债,如在美国法例上,不但有可转换为其他公司或者相关联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公司债,而且还有可转换为长期公司债的短期公司债;从狭义论之,则指能转化为公司股票或者仅与股票权利相关的公司债,后者如日本的附有股票收买权的可转换公司债。美国和德国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采用广义上的可转换公司债,我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采狭义可转换公司债概念。

可转换公司债具有安全性和投机性的特点,较易为公司筹集长期资金,也容易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公司运营资金的筹集方法一般有三个:第一是发行新股。这种方法只有在公司运营状况良好、信誉度高的时候才行之有效,极易吸引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如果公司的经营处于低谷阶段,就很难奏效。第二,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债借款。根据银行法及行业规定,贷款往往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这对某些难以提供此类担保的公司或者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会增加相应的难度,况且贷款偿还期限也较短,利息较高,大多数情况下并非上策。第三种方法就是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是公司依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依据不同标准可作不同分类,如记名公司债和无记名公司债、有担保的公司债和无担保的公司债以及转换公司债和非转换公司债等。在这些种类的公司债中,应当说可转换公司债所具有的安全性和投机性最为明显,非其他形式的公司债可予以比拟。可转换公司债可分为有担保的和无担保的两种类型,退一步讲,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不允许其提供债的担保,那么还可以采用无担保的可转换公司债的形式筹集资金,相比之下,有担保的可转换公司债比其他普通公司债的发行条件要显优越。

可转换公司债对其持有人来说是一种权利,凭此,持有人可以要求发行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但此种权利的性质为何?依权利之三种学说,即意思说,利益说和法力说(注:参阅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61页。),应以法力说为要。意思说将权利的本质解释为意思,虽体现尊重行为人意思的要旨,但无法对欠缺意思能力的债券持有者所为之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利益说强调法律所保护的本质为利益,认为凡是依据法律归属于个人的利益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都是权利。但是现实情况似乎不尽如此,例如,如果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因未及时行使转换权而使债券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时,无论发行公司是否仍愿偿还,都不能说这是一种法律保护上的利益。由此观之,意思说和利益说皆存有一定的缺陷。依法力说认为权利是法律之上特定力,由法律赋予并受法律的支持和保障,这种特定的“力”须与当事人一定的利益相结合,唯其此两方面内容齐全,始得构成权利之要素,权利人依此力量可以支配相对人,可以支配标的物;亦唯依此说,才得以解释法定之债变为自然之债之缘由。就可转换公司债的持有人而言,其所享有的转换权应视为由法律加以保护的特定法益,此法益的内容即是持有人得在债券转换期内将其转换成股票或者其他债券的选择权,它由法律加以规定,并由发行公司与持有人之间的合意形成个别规范调整。如果持有人选择了转换,那么他将失却债权人的身份而变成公司的股东,这时持有人因单方的意思而行使了转换权;如果持有人认为转换时机不成熟而不予转换,那么他将一直保持其债权债务关系而对发行公司享有基于债权人身份的合法利益,这时持有人也因单方的意思而行使了不予转换的权利。这些权利皆为法律之上的特定力。

可转换公司债作为一种可选择之债,除具有民法上选择之债和简单之债的一般原理之外,还有其自身的独有特点。民法上的可选择之债其

选择权一般在债务人一边,专指在债的标的有数种时,债务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予以给付义务,债权人在债务人所选择的给付形式和对象为相应合理时,不得拒绝受领。但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则不同,其选择权在于持有人即债券权利人一边,而不在债务人一方。债权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或者选择要求债务人定期给付利息,或者选择以债换股,债务人不得以盈亏未卜等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可见,可转换公司债的转换决定权在于债券持有人,因债券持有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应当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后果,所以,可转换公司债所蕴含的权利在性质上又属形成权。(注:关于形成权,请参阅佟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39页。)

三、可转换公司债发行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研究

可转换公司债属于债的一种,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凡是可以发行公司债的,都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原因很简单,可转换公司债显然为一般公司债应有的种类之一,此自不待言。但是,从发行债券主体上看,我国则与绝大多数国家不同。西方国家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只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类型的公司和企业都没有资格发行公司债券。在我国,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都有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资格,也就是说,上述三种主体都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出现的国有企业可以发行公司债所依据的权利能力的法理何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可以认为,这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所处的现阶段的特色或曰特例,与中国现时的公司制度发展状况和水平、国家对国有企业所持的扶植态度等因素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的话,那么,这首先意味着是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律上被赋予了相应的权利能力,其次,行为能力之有无是权利能否得以实现的条件,这对其股票和债券能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来说不成问题,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恐有行为能力欠缺之嫌。关键在于,债券流通、转换条件的形成并非如人的行为由己作出那样容易,而必须经过证券市场的作用才能实现其权利能力所包含的内容,否则,虽有权利能力,但无有行为能力实现之机制,那么,关于权利的规定就无异于一张“空头支票”。

根据法律原理,权利能力是指主体能够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它是法律上认定权利主体的前提条件。而行为能力是指主体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得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能力或曰资格。具有行为能力者,首先需要具有权利能力;但是有权利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不一定都具有行为能力。作为虚拟主体的法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皆由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创设,而且从理论上说,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这是否意味着法人只要有权利能力就一定同时具有实现这些权利的行为能力呢?至少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问题上,笔者不敢苟同。从法人所享有权利产生的角度来看,这似乎不是什么“天赋人权”问题,应当说是一个法律调整决定社会存在,还是社会存在决定法律调整对象的认识问题,进一步微而观之,就行为与法的关系来说,是先有行为,还是先有法律的问题?固然,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物,但是,行为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显然是制约权利能力范畴的决定性因素,权利能力的设定不能过分超越行为能力的范围,这也符合认识论的一般原理,具体到公司债这个问题上,从其运作的角度上看,如果发行公司欠缺相应的环境基础,这种环境当然包括法制环境,如证券交易法的完善健全、证券交易市场的发达程度等,那么,允许这样的主体发行公司债券,对于公司债权人来说,其权利的保护并没有相应的可靠基础。

从我国目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和转换的有关条件的规定上看,主要体现在《公司法》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法律、法规中。在《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规定大部分相同,但对净资产额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即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注: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1条的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可以发行这种债券的发行人是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同时完整详细地规定了它们的发行条件(注:参阅《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和第10条,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年第13期。)其中不同的规定是,上市公司最近3年应当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应当在百分之十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和基础设施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对重点国有企业的发行能力,在要求其具有经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证明的同时,还要求其具有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有可靠的偿债能力以及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的担保等条件,其他条件与上市公司相同。很难说孰轻孰重,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但至少表明它们的权利能力是不一样的。其中对国有重点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要求应当提供担保,又与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不一致,是否应当予以担保,就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立法例上看,没有作硬性的义务性规定,从逻辑上来说,是否应当提供担保就成为发行公司的授权。如果发行无担保的公司债券,将要受到法律上较严格的限制。另外,从我国台湾省《公司法》可以看到不同的立法限制性规定技巧,其第247条规定:“公司债之总额,不得逾前项余额二分之一”。第249条专就发行无担保公司债问题作了规定。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在现有法律上已经解决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主体的权利能力问题。但是有一点,作为债券之一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和流通需要证券交易法所造就的证券流通环境,转换权的实现要求其与相应的转换对象有一个转换条件形成机制,否则合理的价格转换条件就不会成熟,那么,可转换权就一直不能实现,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乃成为一句空话。国务院证券委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同时,作出相对应的政策性补充说明,即现阶段只选择500家重点国有企业中尚未上市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工作,上市公司暂时不列入试点范围。(注:参阅《中国证券报》,1997年4月10日。)这说明,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还不能成为试点工作过程中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先暂且不论政策性的说明与法律、法规在效力层次上的法理问题,单就国有重点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后,在证券

一、二级市场上的流通力和形成转换价格比的机制问题来说,很难造就尤其是在二级流通市场上形成合理流通价格以最终向持有人提供合理参照系的形式。原因很简单,发行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与本公司或者其他公司的股票在各种流通条件相同的一个二级市场上形成可转换价格比,尽管《可转换公司债管理暂行办法》允许重点国有企业在上市前可以预售本公司的可转换债券,同时也规定了相关的赎回和回售条款,但是作为债券的发行人,最终的合理价格比及其它转换条件的成就和成熟必然要求它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否则,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各种机制的形成只能依靠行政管理的手

段来达到,而不可能自觉实现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这与用法制手段来管理市场以培育市场经济的根本宗旨是相违背的,况且,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果最终不能按照上市计划进入市场,那它的应有流通机制始终不会建立起来,持有人手中的债券凭证就会变成一张遥遥无期的废纸,或者虽然可予以实现最终的兑换,但债权人却失去了相当的预期利益。《可转换公司债管理暂行办法》第26条规定,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但是,对重点国有企业应当在什么时候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明确地加以规定,从第14条的内容上来分析,应当认为改建计划的完成应当最多是5年,因为此条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15年。重点国有企业在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时候,应当向审批部门提交明确、可行的企业改制和上市计划,这是通过审批程序的条件之一。至于改制和上市计划的具体内容,如改制应达到的目标、改制期限等,则没有详述。

四、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所存在的问题

由上看出,我们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试点工作总体上是保守的,将股份有限公司这样一个最富有公司特色的形式排除在外,这种作法本身无论对可转换债券的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都会使其在被初始化阶段就不规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会日益明显起来。之所以列国有企业为债券的主要发行主体,当然也有其深层的经济原因,那就是一来,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占到举足轻重的地位;二来,多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都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各种措施都没有起到明显扭转效果,现在让它为主来发行可转换债券,颇有些“吃小灶”的味道。但是这种作法的直接效果却是又一次将国有企业放到了与其他企业不平等的地位上来了。

从重点国有企业入手开始试行可转换公司债的试点,不失为一个改革举措,但是,国有企业现存的各种问题却仍然会带到这里来。首先,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的转换对象问题无法解决。因为,所谓可转换债券,就必然意味着它将有一个转换的股票的存在,只有存在这种股票,才可能有转换的机会和条件等待实现。而这个方面对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它们绝大部分都没有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而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所以绝大部分并不能发行公司股票(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允许发行股票的),而没有公司股票,则可转换债券就没有将予以转换的对象的存在,这样由国有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之转换就是不可能的。新晨

另外,再就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形成机制而言,由于这种债券应与发行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形成一个相互的对比、对应关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时,其折换的每一股都应有必需的债券额。公式为:转换价格=债券总额÷换股股数。可见,如果没有相应的股票存在,这种债券从转换机制上来说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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