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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研究背景

时间:2023-06-30 16: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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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研究背景

第1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内部控制;外部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8-0019-02

1引言

面对越来越猖獗的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行为,如何防止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成为我们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而要解决问题就需要事先了解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及其治理研究的相关背景。

11研究背景

上市公司的期间费用舞弊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进而损害相关者的经济利益和扰乱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从1720年引起轩然大波的英国“南海公司事件”开始,财务舞弊这一令世界各国都普遍头痛的问题开始渐渐突显在人们的视野中。尤其是近十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壮大,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上市公司虚假的财务报告信息不仅会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和相关人员的决策,导致他们遭受经济损失,还会阻碍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12研究目的及意义

由于期间费用金额较大、项目繁多,上市公司可以比较容易通过操纵期间费用直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对财务报告进行造假。对我国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行为进行研究,有助于了解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防止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2期间费用舞弊概述

21期间费用和期间费用舞弊的定义

211期间费用的定义

期间费用是公司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分配归入营业成本,而是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含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212期间费用舞弊的定义

在全美反财务报告舞弊委员会的“1987年报告”中,将财务报告舞弊定义为:“由于故意或轻率的行为(错报或漏报)导致财务报告严重误导。”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把财务报表舞弊定义为:“有意或故意错报、漏报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误导性会计数据,以及提供在与其他所有可获得的信息一并考虑时,可能导致阅读者改变或调整其判断和决定的会计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中将舞弊定义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结合本文研究内容,从审计角度出发,将期间费用舞弊做出如下定义:公司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违反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财务报告中编制和披露虚假期间费用信息,以欺骗财务报告使用者,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

22期间费用舞弊的特点及危害

221期间费用舞弊的特点

第一,舞弊主体具有投机性和从众性。第二,舞弊行为具有预谋性和隐蔽性。第三,舞弊形式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222期间费用舞弊的危害

第一,损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第二,破坏会计职业诚信和社会风气。第三,不利于公司的生存和长远发展。第四,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3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方式及原因

31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方式

311通过费用资本化少计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谨慎性原则也要求:企业对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

312通过跨期推迟确认少计管理费用

按照企业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及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及时性原则要求企业应当对已经发生的期间费用,及时地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任意提前或延后。

313通过关联方之间挂账少计销售费用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就是关联方交易,具体而言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劳务或者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对该行为收取价款。由于关联方之间特殊的利益关系,导致关联方交易有别于一般的市场交易,通常比一般的市场交易行为更有可能缺乏应有的公允性。

314通过关联方资金占用冲减财务费用

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不仅仅会通过关联方之间挂账的方式操纵销售费用,也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资金往来,收取较高资金占用费的方式调节财务费用,进而操纵利润。

32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原因

321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内在原因

第一,股东大会流于形式。第二,董事会缺乏独立性。第三,独立董事形同虚设。第四,会计控制执行不到位。

322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外部原因

上市公司存在的内部问题是该公司发生期间费用舞弊的根本原因,而外部监管不力则为公司提供了最直接的外部诱因,降低了舞弊人员的担忧与恐惧。

第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督不力。第二,证监会监管不足、效率低。第三,舞弊处罚较轻、成本较低。4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治理

41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治理的内部措施

针对上市公司内在问题,要从公司内部防止期间费用舞弊的再次发生,应当从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和提高会计人员独立性这两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治理期间费用舞弊。

411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

完善股东大会制度,一方面,适当减持国有股,增加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另一方面,充分调动中小股东的积极性。

412提高会计人员独立性

提高公司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可以有效地实现对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在公司内部,由公司独立董事订立一套关于舞弊的奖惩机制。在公司外部,一方面,建立保护会计人员的组织机构,解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可从法律法规方面适当加重舞弊人员的惩罚力度,同时,及时披露舞弊人员的相关信息,从社会道德层面约束舞弊人员。

42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治理的外部措施

要防止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行为的发生,不仅要从公司内部消除舞弊诱因,还要消除外部诱因。

421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

第一,加强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二,改进审计委托与收费方式,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422改进证监会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第一,建立上市公司风险预警系统,加强证监会事前控制。第二,提高证监会监管效率,加大惩罚力度。

423加大舞弊的处罚,提高舞弊成本

既然上市公司是因为期间费用舞弊的成本小于收益才决定进行舞弊,那么要防止其舞弊就应提高舞弊成本,使其舞弊收益小于舞弊成本,无利可图。

第一,完善声誉机制,提高舞弊的声誉成本。第二,加大舞弊的法律制裁,提高违法成本。

5结论

本文在借鉴相关舞弊治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部分上市公司的深入分析发现,公司的期间费用舞弊行为是众多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结果。

期间费用舞弊的原因可分为公司内在因素和公司外部因素。具体的公司内在因素有:股东大会被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操纵,流于形式;董事会缺乏独立性,被实际控制人的派出董事所控制;独立董事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内部会计控制执行不到位,会计人员易受到高层影响而随波逐流。外部监管不力表现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督不力;政府监管不足,效率低下;舞弊成本较低,惩罚力度不够。

针对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防止期间费用舞弊的再次发生。在上市公司内部: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在上市公司外部: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改进证监会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加大舞弊处罚,提高舞弊成本。

另外,由于本人专业、水平的限制,对于文中给出的一些建议措施,可能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丁芳竹试论期间费用与会计控制的关系[J].时代金融,2012(27).

第2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 财务舞弊 监督机构

一、造成财务舞弊的原因分析

一个管理上亿资产的高层管理人员,可能得到的回报仅仅是企业利润的万分之一乃至是千万分之一,庞大的现实利益的差异促使一部分高管人员道德水平下降,带来如下问题:

(一)逃避责任

企业高管如果占有企业大部分资产收益,那么他应该是整天非常忙碌的工作,不存在偷懒的情况。但如果分配的利益非常少并且企业内部又缺乏监督的情况下,高管就会可能去逃避责任。

(二)利用权力

企业的高管有可能利用自身的权利,给自己定为高薪,来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掩饰失败投资

企业高管的薪酬是随着其规模扩大而增加。企业高管可能为了掩饰因为投资于净现值为负的项目而扩大企业规模达到求增长自身的报酬的目的,企业高管的这种做法就会使企业产生财务舞弊现象。

二、从公司治理角度应对财务舞弊行为

在我国大股东控制力越强其股权集中度越高,大股东要通过其派出的管理层来进行舞弊就非常容易。董事长与总经理的独立性对企业的财务舞弊行为在1%的显著性水平产生影响,说明董事长自身兼任总经理的企业更可能产生舞弊行为。总经理任期对财务舞弊的影响总体表现在:总经理任期越长,舞弊发生的机会就越大。由于总经理任职时间越长,拥有更多的企业控制权越多,会有更多的机会来组织财务舞弊。另一方面在我国尚未形成一股强大力量对失职经理进行诉讼,舆论监督没有对企业治理发挥作用,在此种情况下,总经理也不会由于企业的舞弊行为而被解雇。

从外部治理机制角度来说,产品市场的竞争可以大大减少财务舞弊的发生。法制环境的完善对舞弊行为会产生积极影响。另外中介机构的成熟也能对舞弊行为产生有效的抑制作用,会计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发展得越来越好,他们对舞弊行为的职业判断能力就会越来越强,越来越能洞察到企业的违规行为。将企业治理机制看成一个整体,能系统地研究内外部治理机制对财务舞弊的影响,并结合我国的制度背景,市场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与法律环境对企业的舞弊行为有一定的影响,产品竞争市场程度也能抵制公司的舞弊行为。

对于内部治理因素,与国外的研究结果相矛盾,我国股权集中度较高的企业更容易发生舞弊行为,这是因为一方面我国上市企业中前几名的大股东通常为国家股股东,股权集中不但不能产生很强的监督效应,相反加剧了内部人控制紊乱的程度,并且会引起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少数大股东联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财务舞弊发生的机会。

对于股东身份来说,国家股和流通股比例以及舞弊行为正相关,法人股与管理者持股比例对于财务舞弊行为负相关,但在常规水平上并不显著,也可以推断出国家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不能成为监督公司舞弊行为的重要力量。

三、完善监督机构职能

财务舞弊企业与非财务舞弊企业在董事会治理方面和股权结构方面都是显著不同的,但把行业控制因素考虑进去以后几乎没有什么差异。究其原因有2点:一是从企业治理的外部影响因素来看,我国缺乏活跃的公司控制权争夺市场,由于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普通法国家的法制基础不一样,对投资者的保护相对英美等国较差。二是对企业治理的内部因素来说,国有股与法人股比例过大,直接导致外部影响机制与股权结构并没有对财务舞弊发生显著的影响作用。我国国有股占绝对优势,导致我国国有资产剩余索取权缺乏个人争夺代表,公司中大量的高管人员是由政府任命或者受到行政干预,所以形成了强大的内部小集团控制局面。这此种形势下,董事会受到大股东或者总经理的摆布,监事会形同虚设,企业内部的监督机制没办法起到应有的作用。另外,由于国有上市企业的多种目标,决定了其在企业经营的时候,有可能为了行政的目标而不考虑股东的利益;另外一方面,由于国有上市企业经营的时候存在这种那种的目标,企业高管可能身上可能发生会进行某种个人行为损害股东利益。

如果想要减少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要实行政企分开,尽量减少行政干预。企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想从根本上减少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必须加强企业自身治理能力的建设,完善企业治理的结构;二要加强法制建设,例如在民法中增加对财务舞弊公司高管成员民事责任的惩罚条例,目前我国还比较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企业高管因财务舞弊而受到法律的严惩。

建立监督机构,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根据他们的工作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定价付费,那么独立董事为了自身的声望与信誉,不会因小失大地与企业的其他高管共谋,而是通过他们独立声音向外界传递他们的独到的见解,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董事会作用。有关专家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上市企业为基础样本,考察相同期间企业股票的累积超常收益率和独立董事比例之间的相关性,得到以下结论:我国上市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独立董事之间并不存在直接显著的相关关系,独立董事制度没有发挥改善公司经营业绩的作用。这意味着有可能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并没有起到应有作用。作为监督人与专业的咨询建议人,独立董事工作的努力程度也就是工作结果水平是通过监督经理人员不合理的投资决策与经营决策,撤换不称职的董事长与执行董事,用自身丰富的经验与专业水准,协助企业制定与改善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最终通过企业的业绩的改善,股价的上涨表现出来的。那么是什么激励条件促进独立董事努力工作呢?这就存在一个高度发达的支撑股份企业外部声誉市场,独立董事受到这个外部声誉市场的高度约束。如果得到足够的激励,独立董事便会更加努力的工作。目前独立董事的收入主要包括固定年薪、出席董事会的会费、交通费、保险费等。为了激励独立董事努力工作,一些企业开始按照独立董事对企业业绩的贡献率发放薪金。

主要参考文献:

第3篇

[摘 要] 所有行业的企业或组织都需要关注舞弊行为发生的潜在可能性,并设计相应的控制措施来防止和监测这些可能的舞弊行为。一些非营利组织具有特殊的环境特征,例如,管理权过于集中、有限的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依赖志愿者、高频率的更替以及较弱的内部控制,这些都可能会促使舞弊行为的发生。但是,非营利组织可以借助一些策略与控制措施来防止舞弊行为。

[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舞弊;内部控制;高层;基调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7. 013

[中图分类号] F239.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7- 0029- 02

0 前 言

笔者认为,很重要的一点是非营利组织内部要先营造一种氛围,即每个人都认为舞弊行为是不可容忍的,并且当舞弊行为发生时会采取相应的行动去解决它,这相当于“定心剂”的作用。那么,该如何创造这一控制环境呢?本文将具体讨论这些策略。

1 高层基调

领导层(包括审计委员会)要发出一个反舞弊的基调,这一基调可以是关于一套核心价值观体系、可以是对组织使命的阐述或者是组织的所有员工的愿景。如果领导层承诺会严以律己、依法工作、实事求是,并且同时向下属传达出自己很希望下属也会像他们一样进行工作,那么,下属们就很可能会效仿高层的行动,以此达到防治舞弊的目的。

2 政策与程序

非营利组织应该设置有明确的书面政策与程序,包括具体的反舞弊政策。有关条款规定,通过毁坏或伪造文件与记录来试图阻碍相关部门与机构的调查是违法行为;报复一个为执法机构提供信息的人员是违法的。

针对以上两个条款,非营利组织应该与法律顾问一起建立相应的文件保存与投诉者保护制度。其中,文件保存制度应该规定关于文件与记录的保存和销毁的责任;投诉者保护制度要确保员工在揭发一些违反制度或法律的行为时不会被报复,非营利组织应当确保管理层与员工都要理解这些政策。

舞弊热线电话就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可以让员工匿名报告相关事件,因为近些年举报被认为是一种很有效的监察舞弊的方法。在2014年,美国会计师协会关于司法鉴定服务的国际趋势的调查报告显示,最普遍的两种监察舞弊的方法就是内部举报与质询。

为了使舞弊热线电话发挥作用,最好是让一个独立于本组织的人员负责接收投诉电话,然后此负责人员向组织中管理层外的部门或个人汇报投诉情况,例如向内部审计人员、审计委员会等汇报。不是所有的投诉电话都用相同的方式去回应,同时组织内也不应该只由某一个固定的人员负责打投诉电话,应该训练所有的员工有效使用热线电话。

人员与岗位要很好的匹配。为了保证能招聘到合适的人员,要对预聘用的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进行周期性的背景审查,评估他们是否是个正直的人。除了背景审查,信用审查、教育审查、征信审查和违法历史审查都可能揭示出一些舞弊风险因素。

适当的监督制度、公平的晋升机会和公正的奖金体系也可以有效地预防舞弊行为的发生。同时,还要仔细审查预算以防止给财务人员造成压力,促使他们发生财务舞弊行为。

在员工入职时,需要给他们分发员工手册,员工手册里应该包括组织的管理理念、管理政策和违反它们时的解决方式,并且要与员工保持持续性的交流、为员工提供持续性的培训和定期更新员工手册的内容。当一个员工辞职或者是退休时,要保证有相应的措施去保护系统与设施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在非营利组织中,人力资源部门要保证员工工作上的民主性与人权性。这需要有一个支持结构、帮助与聆听的意愿,这同时也是在保护组织的安全。不满足的员工或者是道德低下的员工会产生更高的舞弊风险,一方面是因为非生产和高频率的人员更替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的低效率,另一方面是因为员工为了与上司搞好关系或者是为了自己的经济报酬而发生舞弊犯罪。

有相关人士指出,要让组织的所有人了解到“红色区域”,它暗示着舞弊或者高舞弊风险。这些“红色区域”应当被财务人员所认识到,还有其他接受或处理个人数据的人员。如果一个员工从来都不休假或者他的生活质量高于薪水水平,则需要进行深入调查。

3 内部控制

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加上舞弊预防与监察控制措施对于一个组织来说非要重要。舞弊预防控制措施可以减少舞弊发生的机会、组织个体发生舞弊犯罪,因为舞弊行为很可能会被发现并受到处罚。当舞弊发生时,舞弊监察控制措施可以发现它并矫正它。所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都取决于组织中人员的正直性。

职责分离也是能够防范与监察舞弊的基本的内部控制措施,它能够保证不让一个人负责完整的交易过程。在这方面的基本控制包括主管们要独立审查工作;此外,还应该在下列一般领域实行职责分离:付款处理过程中的供应商批准和设置;现金收入、现金记录及存款银行对账;工资单中添加雇员主文件记录。但是,如果组织内部没有足够数量的员工来完成职责分离,那么就需要聘请外部会计师或者是内部审计委员会来监督交易、检查银行账单或者检查支票、登记支票与余额。外部会计师可以审查员工的工作,编制月度财务报告,审核流程、控制和调节,财务部门以外的员工可以协助此工作。当然,也要对外包工作实施监督,因为外部财务团体也可能发生舞弊行为。

对于接受政府授权的非营利组织,还要有关于法规与授权的内部控制措施,比如适当的文件与记录。如果没能有效实施控制,将可能导致公众监督、政府制裁、损害声誉以及潜在的资金偿还和缺乏未来资金。

侦查性控制可以识别已经存在的舞弊行椋组织可以很容易实施这些侦查性控制措施:进行定期对账;主管对下属工作的审查;银行的警报和报告功能;数据分析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可以检测数据库中的异常等。这些技术工具可以捕捉到事项,然后可以进一步调查判断是否发生错误或舞弊。具体例子包括匹配雇员地址文件与供应商文件、检查作废支票的发生频率以及突出不寻常的日常条目。内部审计人员或者外部审计师可以协助进行数据分析,也可以购买相关软件。

总之,非营利组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想实施有效的舞弊防范措施,还要注重因地制宜,根据组织的规模、业务性质等来制定合适的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

[1]姜春华. 会计舞弊的防范对策[J]. 财务与会计,2003(3):52.

第4篇

一、什么是法务会计

目前,国内对法务会计这一概念的定义理论界和实务界各有侧重。理论界认为,法务会计是运用会计的相关技能,对未决事项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判断,为法庭提供证据(美国会计学家G.杰克.贝罗格尼和罗贝特.林德奎斯特于1995年提出)。实务界认为,法务会计是一种通过对财务技能的运用及对未决事项的调查,与证据规则结合的会计学科,它处理财务事实与企业问题的关系,并将结果运用于法律鉴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在舞弊与法务会计的研讨会上提出)。后一种说法更符合司法会计这一称呼。究其实质,法务会计的核心内容是“研究和解决法律中的会计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法务会计的认识有相当的共性:

(一)法务会计是会计与法律的交集学科

首先,法务会计涉及到会计知识和技能,必须依靠会计工作来了解客户企业的经济事项、经营管理和市场运作。其次,法务会计涉及到法律知识,只有熟悉相关的法律条例才可能充分利用专业人员的发现协助司法工作,保障客户利益。最后,法务会计必须拥有辨别舞弊的能力和相当的调查技术,缺乏这些技术,就无法发现企业经济事项中的潜在问题,挖掘出问题的根源。

(二)法务会计的关注点是经济事件中的法律问题

会计一直是为经济服务的。无论是对外提供信息的财务会计,还是对内服务的管理会计,抑或是对会计成果进行监督的审计,和为经济矛盾提供解决方案的法务会计,会计至始至终都致力于经济的发展。法务会计对经济纠纷中存在的会计问题进行分析,调查经济问题发生原因,确定经济事件的责任人,必要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法务会计以提供专业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法庭作证为目的

一般来说,法务会计工作的最后成果是提供专业报告,对涉及经济事项进行描述,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说明,并提供专业性的法务判断。法庭可以依据法务会计调查报告及专家意见对经济事项做出判决,确定嫌疑人应承担的责任。

二、近几年会计师事务所法务会计业务的开展

我国法务会计实务工作已在各大会计师事务所逐步展开,业务范围日益拓宽,不仅涉及诉讼支持、仲裁、财务犯罪调查、欺诈管理等传统项目,还包括背景尽职调查、电子数据取证、反洗钱等内容。以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例,法务会计相关业务(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称之为法证业务)主要包括:

(一)企业及个人背景尽职调查

背景尽职调查包括企业和个人诚信背景调查。事务所提供的针对个人的诚信调查包括关联公司查询;个人财产来源查询;诉讼、监管、处罚、破产等历史查询;犯罪记录查询;职业声誉查询;政党或政府关系查询;任何利益冲突相关的查询如关联交易等。事务所提供的针对公司的诚信审慎调查主要包括:公司的所有权或股东结构查询;公司资金资助来源查询;监管机构如环境法规部门等的查询;其它相关方面的查询等。

(二)企业舞弊调查

提供舞弊相关问题的全方面调查,主要包括:员工渎职;管理层舞弊;非法或未经授权使用公司资产;盗窃知识产权;采购舞弊;非法收取销售回扣等。调查及取证过程可以通过与审计小组合作进行暗地调查,同时利用技术手段帮助恢复电子数据,寻找目标公司背景资料,寻找资产及追踪全球资产资金流向等。

(三)诉讼支持及仲裁

各类诉讼支持及仲裁服务包括:评估具争议性的交易及其影响;评估对手风险;协助准备诉讼需要的文件及证据;在申请赔偿担保的法律程序中提供协助;协助律师进行法庭问询的准备工作;评估专家报告及一般性的诉讼战略咨询;保险索赔、专家鉴定和其他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等;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协助法庭了解会计、审计和税务等问题;对索赔提供证据或对损失进行评估和测算;在业务中断、收入或利润损失、专业失职、人身伤害、诽谤和知识产权、以及股东、婚姻、合伙关系和遗产争议案件中提供专业服务。

(四)欺诈风险管理

事务所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客户公司对欺诈活动进行连续的监控和识别,预防并阻止欺诈及违法行为。相关业务包括:反洗钱合规审核及客户尽职调查;建立案件揭发机制和防止欺诈培训计划;欺诈或不法行为风险查询;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案(FCPA)专项合规审核;网上商业道德问卷调查;供货商诚信查询。其中,专门针对反海外腐败法案(FCPA)提供咨询及培训,如提供FCPA尽职调查、FCPA合规审核、非经常性专项调查及评估(不包括涉及由SEC监管引起的诉讼)、提供FCPA培训等。

(五)反洗钱咨询

对制定、审核及评估反洗钱政策的相关部门及系统、机制提供指引及支持,以便在法务、财务及声誉危害方面保护客户。主要业务包括:犯罪风险评估;可疑交易及大额交易报告;账户的持续监控及定期审阅;员工反洗钱意识培训;监督、合规、内部审计;为制裁合规需要保存记录;评估后协助等。

(六)电子取证及数据分析服务

电子取证是指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以符合法律规范的方式方法对计算机入侵、破坏、欺诈、攻击等行为进行证据获取、保存、分析和出示。帮助客户采集和获取用于司法鉴证的电子数据;保存取证过程中相应的证据链;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电子法证分析;数据解密还原以及删除恢复等。除了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其余各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均提供了相应的法务会计业务,如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舞弊和不当行为调查、舞弊风险管理、法证会计技术、企业资讯、争议处理咨询、知识产权和履约咨询、反洗钱咨询等服务。相对而言,国内排名居前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本土的会计师事务所法务会计业务范围相对较窄。如2014年国内综合排名第三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其网站上可以看到有司法协助服务项目,具体业务包括: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评估(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商标侵权损害赔偿、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等);公司破产清算评估;少数股权利益损害评估。再如2014年浙江省综合排名第一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其提供的司法会计鉴定服务,主要业务内容包括票据专案审计、经济贪污案件鉴定、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工程造价鉴定等司法鉴定业务等。

三、建立健全法务会计行业规范体系

自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出台《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以来,鼓励中介机构和符合专业条件的自然人参与司法鉴定业务,并将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统一登记入册,为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专业人员进入法务会计服务市场提供了机会。2005年10月1日起,《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统一的司法鉴定体制逐步形成,更为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司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促使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法务会计业务,专业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遵从技术规范,否则必须接受相应的法律问责。但是,法务会计行业规范及监管还远远不够。

(一)建立有效的法务会计行业监管机构

一个有效的法务会计行业监管机构应该包括以下部门:第一,资格认证机构。任何从事法务会计服务的个人必须取得法务会计特许资格证书,资格认证机构对法务会计师的资格进行管理,包括考试资格认定、组织考试的进行、资格证书的发放等。第二,技术标准机构。负责建立一套权威的技术标准,作为执业人员的操作规范,控制和提高执业质量。第三,培训机构。研究、分析法务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状况和能力需求,提供执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法务会计人员的定期培训和后续教育。第四,科研机构。该机构负责总结实践中的问题,丰富法务会计理论,为处于发展阶段的我国法务会计领域的研究工作提供帮助,促进法务会计的有效、协调发展。目前国内法务会计师资格证书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2015年5月起),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岗位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研究中心共同负责。培训及考试内容包括法务会计概念、法务会计基本理论、财务舞弊问题研究、舞弊调查方法、舞弊审计准则、法务会计的诉讼支持、法务会计的损失计量研究、会计证据研究、计算机法证学、欺诈调查会计、案例分析等模块。实际上,该证书的认知度和规范性远未达到执业资格证书本身应有的标准。

(二)逐步形成法务会计技术规范和执业质量规范

法务会计师的技术规范应包括专业技术规范和精神素质要求两类。法务会计人员被要求通过分析、解释并概括复杂的财务和商业数据,撰写并向法庭呈递分析报告,提供核实后的会计分析资料,所以应具备的技术要求有:会计和审计知识;舞弊知识;调查技术;法律和证据规则知识;计算机知识。此外,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精神及心理素质要求:耐心、恒心和审慎的职业态度;了解个人的犯罪心理活动及舞弊行为动机;预测舞弊可能行为;通过与他们沟通获得信息、分析信息并提炼证据;在法庭上对事实的陈述能力、清晰表达能力等。执业质量规范应包括全面质量控制和程序控制两块。全面质量控制要求法务会计人员工作的每一环节都有相对的指导:在业务规模和范围上符合事务所权限;在组织和部门设置上满足法务会计工作需求;服务的提供必需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法务会计报告的撰写内容、描述精准性、意见及结论的得出都应加以规范。程序控制主要是指与诉讼支持有关的程序,应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第107号)的相关规定,对每一程序的实施步骤、实施时间都做相应规范:如何接受鉴定委托;如何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如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受理、不予受理的答复;如何提供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复核鉴定、到最终出具司法鉴定的过程等。在条件成熟后,可考虑建立法务会计准则,置于中国审计准则体系内,制定法务会计基本规范、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质量规范、资格认证和后续教育规范等,使我国的法务会计工作真正规范发展起来。

作者:张英 单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张苏彤.美国法务会计简介及启示[J.会计研究,2004.7.

第5篇

【关键词】*ST创智 财务舞弊 动机 手段 启示

一、*ST创智的背景介绍

*ST创智的前身是成立于1980年的长沙五一文化用品商场。1993年3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定向募集方式成立“湖南五一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6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2006年财务舞弊曝光。2007年5月因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交易。2007年12月被四川大地集团有限公司并购,但重组几经周折最终失败。2013年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于2013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始转让。

二、*ST创智的财务舞弊动机

(1)经济利益动机。公司高管通过虚增收入、隐瞒费用等方法为个人谋取巨额利益。*ST创智从2003年开始连续亏损,企业经营业绩极差,公司高管为了个人利益以及维持昔日的辉煌形象,从而进行舞弊行为。

(2)操纵市场股价的动机。上市公司往往会利用公开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信息和风险管理情况,来炒作公司的股价,达到上市公司顺利进行再融资的目的。*ST创智为了控制股价的稳定,利用虚假的财务信息来操纵股价,以高价抛售股票或廉价购进股票,从而取得公司更大的控制权。

(3)避免被特别处理或退市的动机。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亏损达到一定程度,要收到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或被终止上市的处理,这对上市公司造成了巨大压力。如果上市公司被特别处理或摘牌,将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形象和声誉,相关利益人会受到损失。*ST创智从2003年开始亏损,面临退市风险,于是通过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掩盖公司的巨额亏损事实。

三、*ST创智的财务舞弊手段

(1)违规对外担保。2004年,*ST创智的子公司创智科技园发生10笔总金额为32,28万元的对外担保事项,*ST创智未在2004年年报中进行披露。2005年,*ST创智以及子公司创智科技园有12笔总金额为55,93万元的对外担保事项,*ST创智未履行临时披露义务(包含从2004年度延续下来的未解除担保责任的三笔金额合计13,60万元的担保)。

(2)未按规定披露股东的关联关系。 *ST创智在2004、2005、2006年的年报中披露:“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湖南创智实业有限公司系创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两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中,未获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但是,调查发现,*ST创智的股东湖南华创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家健系由创智科技大股东湖南创智集团有限公司委派出任;华创实业的设立资本及其受让创智科技法人股所支付的部分资金系由创智集团提供;华创实业与创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丁亮,华创实业与创智集团是一致行动人。但*ST创智2004年、2005年、2006年年报均未如实披露股东创智集团与华创实业之间的关联关系。

(3)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04年度,创智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ST创智及偿还的资金累计发生4笔,金额合计20280万元。截至2004年12月31日,创智集团及其关联方深圳诚茂、智信公司、华创实业、北斗星等公司占用*ST创智的资金额为21140万元。以上情况,*ST创智未在2004年年报中予以披露。2005年度,创智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ST创智及偿还的资金累计发生72笔,金额合计49937万元。截至2005年12月31日,创智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ST创智资金的余额为46771万元。*ST创智2005年年报披露,截至2005年12月31日,创智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3.48亿元。与实际占用资金的情况相比,*ST创智2005年年报披露的事项存在重大遗漏。2006年度,创智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ST创智及偿还的资金累计发生22笔,金额合计49285万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创智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ST创智资金的余额为1173万元。但*ST创智2006年年报披露,该公司已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与实际占用资金的情况相比,*ST创智2006年年报披露的事项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陈述。

(4)虚假披露公司资产。在创智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ST创智资金的过程中,*ST创智进行账务处理,将占用资金列为资产1.92亿元,列为主营业务收入1461万元。

2002年,列为资产5960万元,包括列为存货426万元,固定资产5184万元,在建工程350万元,列为主营业务收入1461万元;2003年,列为资产8850万元,包括列为存货1968万元,固定资产4912万元,在建工程1650万元,长期待摊费用320万元;2004年,列为在建工程3623万元;2005年,列为在建工程810万元。

四、启示

*ST创智2006年舞弊曝光,2007年由于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交易,并最终于2013年成为新版退市制度推出后首批退市的两家公司之一。

*ST创智的失败,一是由于公司后来的发展战略不符合产业发展的趋势;二是由于没有坚持发展主营业务,盲目实行多元化;三是公司高管专注于舞弊行为来谋求私利。因此,相关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从根源上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舞弊行为,实现我国证券市场、资本市场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陈慧慧.中小企业利润操纵的会计手段及案例分析[J].会计之友,2011,(13).

[2]张新红.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原因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0.

[3]黄宏.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动因及治理对策分析[J].商业经济,2012.

第6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 管理层操纵 金融危机 启示

一、引言

2007年8月爆发的美国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危机( 简称次贷危机) 引发的金融危机已经席卷全球从虚拟经济渗透到实体经济,使全球经济陷入困境,并引发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发展至今其后遗症依然存在,西方经济仍疲软不振。在这次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备受关注并饱受批评。有人认为公允价值在这次危机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有人认为公允价值是金融危机的元凶。但需要指出的是,就其本身而言,公允价值计量的存在和使用并没有错,错在它成为管理层操纵的工具,管理层对公允价值的过度引用成为了金融危机爆发的助推器。2009年5月12日,英国下院金融危机系列报告之二《银行业危机:改革公司治理和金融城薪酬》 也认为"公允价值不应成为傲慢无知的风险管理和糟糕的银行业决策的替罪羊"。

二、公允价值(Fair value)的概述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对于公允价值的内涵,不同的组织和个人给出的界定也不完全相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在不同时期给出的定义也不同,但在2006年9月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 SFAS 157)给出了最新的定义:"市场参与者假设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可收到或转让一项负债应支付的价格(脱手价格)"。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IASC)在1999年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 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在我国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公允价值列为主要计量属性之一,定义如下:"在公允价值计量下, 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计量。" (第 42条)各套准则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都包含了以下几个要点:(1)公平交易,即来自公平市场的确认;(2)动态时态观,即同样的资产和负债在不同的计量日或不同的交易日,其公允价值可能是不同的;(3)要持续经营,在公允价值中隐含着一项假设,即企业是持续经营的, 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会大幅度缩减其经营规模,或按不利的条件进行交易。

(二)公允价值会计(Fair value accounting)的特征

与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模式相比,公允价值会计模式有着迥异的特征:

第一,在计量属性上,公允价值会计坚持现行市价计量。公允价值是现行市场价值, 而现行市场价值的度量标准是现行市场价格(现行市价),它将会计计量属性从传统的"价格"转向了"价值";

第二,公允价值计量是在会计反映观上坚持动态反映,摒弃历史成本会计"刻舟求剑"式的静态反映方式。这能保证账面记录与实际状况始终相符, 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反映真实;

第三,公允价值是基于价值的会计,它的目标是在决策有用观的基础上, 突出真实公允地反映特定时点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真实公允地反映特定期间企业的真实经营成果。

第四,公允价值会计是"会计的重心是计量"的回归。在公允价值会计模式下, 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都是一个计量过程。通过公允价值计量,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割裂、实账户和虚账户分离的问题可以得到彻底解决。

(三)金融危机中对公允价值的争议

金融危机爆发后,有关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饱受质疑,有人认为公允价值原则在次贷危机中造成了顺周期效应,即市场高涨时,由于交易价格高,容易造成相关金融产品价值的高估;市场低落时,由于交易价格低往往造成相关产品价值的低估,无法客观反映资产价值,影响公司业绩表现和投资者信心,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运用加剧和恶化了金融危机。

公允价值会计的支持者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有益于投资者,它限制了企业操纵其净盈余的能力,相比于现存的其它报告方法,即便是在极端的市场情况下, 它要求和允许企业报告更及时、精确和可比公允。也有人认为公允价值会计的经济内核具有科学性,它的存在和发展基础是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目标,只要决策有用观的会计目标仍然得到认可,公允价值会计的基础就难以削弱。

三、管理层操控(Managerial manipulation)的理论基础及动因

操纵是舞弊的手段之一,其典型表现是管理层通过操纵利润对财务信息作虚假报告,而利润操纵又包括收入操纵、成本和费用操纵、利得操纵和损失操纵。全国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COSO)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1987-1997年期间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美国公司中,有83%以上的舞弊案件涉及首席执行官(CEO)或财务官。

会计舞弊三角形理论的思想最早由美国内部审计之父Lawrence B・Sawyer先生提出,他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舞弊的产生必须有三个条件:异常需要、机会和合乎情理,为后来舞弊学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后,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创始人Albrecht博士(1995)进一步发展了舞弊学理论,并在其新著《Fraud Examination & Prevention》(2004)中进一步深化了该理论。他认为舞弊的产生由压力或动机 、机会和借口三要素共同作用而成。

1、实施舞弊的动机或压力。舞弊者具有舞弊的动机是舞弊发生的首要条件。例如,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与财务业绩或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挂钩、公司正在申请融资等情况都可能促使管理层产生舞弊的动机。

2、实施舞弊的机会。舞弊者需要有舞弊的机会,舞弊才可能成功。舞弊的机会一般源于内部控制在设计和运行上的缺陷,如公司对资产管理松懈,公司管理层能够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而可以随意操纵会计记录等。

3、为舞弊行为寻找借口的能力。借口是指存在某种态度、性格和价值观念,使得管理层或雇员能够做出不诚实的行为,或者管理层或雇员所处的环境促使其能够将舞弊行为予以合理化。借口是舞弊发生的重要条件之一。只要舞弊者能够对舞弊行为予以合理化,舞弊者才可能做出舞弊行为,做出舞弊行为后才能心安理得。如管理层过于关注保持或提高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利润趋势。

四、公允价值在管理层操纵中的表现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现行准则中涉及公允价值的有25项,这其中包括了2003年至2005年14项改进的IAS及7项新颁布的IFRS中 12项与公允价值有关。这些准则分别是:

在本文中公允价值在管理层操纵中的表现主要以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为例,因为本次金融危机发端于美国的金融行业--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不透明的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创造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 等房贷金融衍生产品从中作祟。MBS 对流动性的提供和风险的转移直接促使了信贷规模的过度扩张,再加上国际国内金融资产以及金融衍生工具多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 在市场存在泡沫情况下, 公允价值起到了放大作用, 过度扩张导致了巨大的资产泡沫。

(一)在金融资产重分类中的表现

马超逸(2009)选取2007、2008两年可能存在管理层操控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得出企业应用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进行操控的手段:上市公司可通过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通过对金融工具的不恰当分类,将未确认的损益计入利润表,从而影响企业的利润。叶建芳、周丹、李丹蒙、郭琳(2009)的实证研究发现:从金融资产分类角度来看,当上市公司持有较高比例的金融资产时,管理层在进行金融资产确认时存在操控行为,为减小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倾向于将较多比例的金融资产确认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为避免利润下降,管理层又倾向于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短期内进行处置。由于国内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起步晚,尚不成熟,管理层的操纵空间较小,所以在金融资产分类方面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多。

(二)在金融工具价格操纵及滥估中的表现

在很多的情况下,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从市场上观察到或从市场上类似的衍生工具推测估计得出的,但这种从市场上类似的衍生工具推测估计到的公允价值,存在很多管理层估计和判断因素,这就为管理层提供了操纵利润之机。安然就是一例,安然由于很多能源交易合同的市场报价不存在,在使用估计技术来确定公允价值时,导致对公允价值的估计差别非常大,在管理层有强烈操纵利润动机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可能成为管理层操纵利润的工具。

管理层在对金融工具估值时:第一,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计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认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认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认公允价值。第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的估计技术确认公允价值。采用估计技术确认公允价值时,应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并应通过定期校验确保估值技术的有效性。第三,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公允价值的,管理层应与相关公司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在上述"三级"市场中,尤其是后两种,管理层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需要有主观判断,这便为管理层滥估提供了机会。例外估值技术的成熟度及适用性也为管理层留下了较大的操纵余地。

五、管理层操纵的具体原因

(一)管理层方面。1.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公司高管,尤其是金融行业的管理层的贪婪表现的淋漓尽致,追逐高收益是管理层操纵的重要原因。2.管理层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制意识不高也是操纵出现的重要因素。3.管理层受到更高级管理层或治理层对财务或经营指标过高要求的压力而进行操纵;管理层为满足第三方要求或预期而承受过度的压力而操纵;公司财务稳定性或盈利能力受到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的威胁,为了摆脱这种威胁而进行操纵等。

(二)公允价值方面。1.有些金融产品公允价值的估值缺乏有效的市场,这就需要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如花旗和瑞银等投行之前发售的标售利率型证券(ARS),ARS市场在2008年2月之前的总市值约为3300亿美元,而此后至今这个市场已根本不具备流动性。这处于第三层的估值市场,估计值得不到公认,金融机构不得不计提了巨额的资产减值。2.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不完善为管理层操纵提供了机会。

另外,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管理层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也为其操纵提供了机会。

六、对我国的启示

1. 公允价值运用要有适度性和严格的规定性。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审慎推进公允价值的运用,并对其适用的范围做出明确的规定,严格限制管理层滥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权力。

2.要加强外部的有效监督,尤其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我国的《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中规定,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出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并发表审计意见。

3.重视发展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在很多情况下,公允价值的确定离不开估值技术。只有评估业务规范了、评估质量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奠定在此类条件下恰当使用公允价值的基础。如果估值技术不成熟或不适用,就为管理层滥估提供了机会。我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评估协会也可考虑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之间的合作形式,切实推动会计与评估的合作。

4. 完善公允价值运用的人文环境。公允价值要顺利地运用,一方面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专业水平,尤其是管理层的职业素质,因为没有高素质的人员,公允价值就不可能得到合理地估计和很好地使用。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守法意识和道德教育,建立诚信机制。加强守法意识和道德教育可以从主观上消除管理层利润操纵的动机,是杜绝利用公允价值从事舞弊的根本措施。

5. 完善公允价值运用的法律环境。通过完善国家的会计准则,健全法制,对舞弊操纵行为有严厉的惩罚机制,从而使得会计造假成本大大提高,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完善公允价值运用的法律环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允价值运用中利润操纵问题。

参考文献:

[1]汪建熙、王鲁兵 《公允价值会计的多角度研究》 国际金融研究 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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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周明春 刘西红 《金融危机引发的对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思考》 会计研究 2009.9

[10]陈旭东 逯东 《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会计:源起、争论与思考》 会计研究 2009.10

[11]彭南汀 王习武 《论金融危机下的公允价值会计》 会计研究 2008.12

[12]张怀玺 《利润操纵的成因、手段及治理》 财会通讯 2001.4

[13]Alistair Byrne, Iain Clacher, David Hillier, Allan Hodgson 《Fair Value Accounting and Managerial Discretion》 working paper 2008

[14]Christian Laux Christian Leuz 《DID FAIR-VALUE ACCOUNTING CONTRIBUTE TO THE FINANCIAL CRISIS?》working paper 2009

第7篇

关键词:信息披露;中国概念股;做空

1996年A公司成立于厦门,以规划咨询和软件开发为先导为金融行业企业提供业务整体解决方案和软件、服务产品,协助其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竞争力,业务范围涵盖规划咨询、软件开发实施、技术服务、IT 外包与运营服务、系统集成及系统维护服务等。2007 年10 月A公司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的上一财年,公司收入为169 亿美元,毛利率高达626%,其中软件开发业务产生的收入占比近859%。从2011年4月受到香橼机构的质疑,到2011年8月31日解散,历时不到半年。

一、A公司违规表现

(一)畸高的利润率

当时,同行业在美国纽交所上市的其他几家中国软件企业利润率均在30%左右,按照A公司披露的信息,2007~2010年的毛利率均远远超过同行业其他公司,甚至达到两倍。软件行业在国内已经是比较成熟的行业,A公司与其他几软件公司竞争程度比较激烈,并没有形成垄断。尽管A公司的客户群较为稳定,市场份额较大,但该公司与同类企业盈利模式相同,且并不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差距如此之大的毛利率,利润可能被夸大。

并且,2007~2010年的毛利率均在60%-65%之间,如此步调一致的造假嫌疑更是引起了投资者的怀疑。香橼公司从这里下手,发现了A公司的造假痕迹,对A公司进行了做空。

(二)高管背景未得到披露

A公司董事长贾晓工和总经理连伟舟在任职A公司高管职务之前,曾经担任过厦门信达计算机有限公司的高管。并发生了严重的行业不正当竞争,在1997年时被厦门信达计算机有限公司,受到了法院裁决。这一事件没有披露,严重损害了A公司的声誉。

贾晓工是信达股份公司的原副总经理,连伟舟是原总经理。贾晓工、连伟舟在信达股份公司及原告公司任职期间,就与厦门新鹭源数据设备有限公司及厦门奔腾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合谋策划,设立了信达计算机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与原公司相一致。二人在离开信达股份公司之前,就私自担任信达计算机有限公司的高管,占有使用并利用了原公司的客户、技术资料以及非法截取的原告邮件,从而将原公司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经营渠道占为已有,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而这一事件并未在A公司的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也是对公司高管信誉的重大损害。

(三)员工组成存疑,疑似发生关联交易

2010年3月31日年报显示,A公司员工数为4258人,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聘用的员工数为3413,自身聘用的员工数为845人。在3413名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聘用的员工中,有3235名来自厦门融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下称XLHRS),比例超过了95%,仅有178人来自其他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事实上,XLHRS可以视作A公司的一家子公司,但是A公司却否认这一点,这就使A公司产生了关联方交易的嫌疑。XLHRS的存在为A公司财务报表的调节创造了巨大的空间,A公司应该将它作为自己的子公司,编制合并报表。而A公司对于这个事件的避而不谈这也是导致A公司猝死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A公司舞弊的曝光及市场反应

2011年4月中上旬,2010年第四季度报表还未发出,市场就开始有了反应,认为在经济情况不乐观的整体态势下,A公司财务情况依旧强势,十分反常。4月26日,美国研究机构香橼发出了一份调查报告,质疑A公司涉嫌财务造假。这一报告的,一石激起千层浪,A公司股票价格一路下跌。

两周后,香橼直击要害,再次对A公司调查,证实了其未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香橼找到了厦门融通人力资源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证明,执照领取记录,证明二者的确是关联方。5月23日,A公司没有如约2010-2011年度第四季度财务报表,更加伤害了市场对其信心。5月16日停牌时,A公司股价仅为$1893。而其发行价格为$175,最高价格曾经达到$4286。8月17日,A公司正式退入粉单市场交易,市值一夜之间蒸发94亿美元。在粉单市场,第一天股价开盘价格为$295,一天内下跌959%,跌至$078收盘,远远低于其退市价格$1893。

三、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A公司的这次造假是为了使自己报表更好看,从而顺利融资进行合并收购行业中更多的小公司,但是这种收购并不是越快越好。出现问题时,被美国研究机构抓住,造成了严重后果。在国内看来,这些问题可能都不致命,但是在美国市场监管严格,违法的机会成本很高,加上A公司管理层在问题曝光后没有第一时间表态说明,而是采取不予回应的态度,更加速了A公司的死亡。

(二)研究启示

1、公司层面

中概股遭遇质疑的首要原因就是缺乏诚信理念,在较为严格的监管环境下,舞弊行为往往会使投资者和监管方对公司彻底失去信任。所以,在信息披露上做到诚实守信,真实、准确地进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是境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首要原则。

由于中国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体系和法规上存在差异,境外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要求相对严密和灵活,监督执行机制也较为完善和严格。中概股企业必须加强对境外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因披露制度差异导致信息披露的违规。同时,境外上市中国公司应加强对股权比例的合理安排,应避免一股独大的不合理现象,按照国际上通用认可的标准来构建内控体系。

2、中介机构层面

专业的中介机构可以说是信息披露的“第一道防线”,但在协助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时,中介机构自身也存在道德风险的潜在可能,很容易在双重角色和内外环境的作用下失去平衡。因此,要使中介机构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保持中立态度,就要建立监督和激相结合的机制,针对中介机构设定相应的责任标准,对中介机构的行为作出统一的监督和评判标准。

3、监管层面

中国证监会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监管机构,应主动加强对境外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的引导,建立健全境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制,加强与境外国家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国内外联合监管机制,以减少境外上市公司因会计信息的违规披露遭受损失或丧失融资机会。(作者单位:上海大学)

参考文献:

[1]徐飒,许云.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行为及审计对策研究――基于证监会处罚公告的分析[J]. 商业会计,2014,15:101-103.

[2]顾梦苑.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识别与治理[J]. 中外企业家,2014,25:145+147.

第8篇

(一)信息化系统自身固有的风险

在信息化系统的环境下,审计过程是借助于计算机及信息化技术,这将其与以往的纸质媒介、手工作业区别开来。纸质化的手工财务信息很容易追根溯源,获得一些原始的审计信息依据。而在引入信息化系统之后,财务信息被计算机汇总整合,方便了信息采集和处理的同时抹去了原有可探寻的线索痕迹,在便利了审计人员获得审计数据的同时加大了审计数据泄露、盗取的风险。而且,这种风险很难被察觉和快速排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财务数据很容易被修改、删除、外漏,必然会导致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信息化操作下相关人员业务生疏的风险

在信息化审计条件下,面对更加严格的审计要求和更加专业的审计操作,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尤为重要。审计人员不仅仅需要熟练掌握审计、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更需要对会计电算化、网络技术、电脑操作等具备相关业务水平。这种复合型的素质需求无疑对审计人员提出了较高的业务要求,而当某一部分专业技能出现缺失,就会极大影响审计活动的效率及质量。

(三)信息化环境下的检查风险

在信息化系统审计下,传统检查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系统化内部控制的审查与处理。这主要因为检查方法需要借助于计算机端口,这使得原先有迹可循、直观可视的会计核算变得不再那么容易。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很容易忽略某一环节的检测,从而不能实现对企业整体性的把握。

(四)利用计算机舞弊带来的风险

计算机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方便了那些别有用心之徒。对比传统审计舞弊行为,信息化系统下利用计算机舞弊更加具有隐藏性,破坏性也更大。企业的审计往往需要依附于整个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一旦计算机失控,就相当于从企业内部打开了缺口,更加难以控制。

(五)审计数据采集及内控制度上潜在的风险

传统审计过程不需要考虑审计数据采集的线索路径问题,因为一旦出现问题,可以立即返回源头查缺补漏。而在信息系统下,数据采集往往自动化,这就导致了责任承担的缺位,也给企业的内控制度造成了相当大的困扰。

二、信息化视角下国有企业规避审计潜在风险的对策

(一)及时更新信息化系统软件功能,避免系统落后的风险

企业信息化系统软件的及时更新成为企业紧跟时代大潮、避免被信息化淘汰的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要想保证本企业内部审计的计算机系统能够获得及时的更新,就需要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需要本企业培养或引进专门的技术人才。无论何时,人才都是企业得以长期发展的重中之重。只要建立起一套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那么不论是在企业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方面,还是在遭受黑客攻击、发生意外情况、系统重建等问题时,都能够第一时间的找出问题并加以解决,从而维护企业计算机系统的良好运行。二是要加强与专业软件研发公司的联系,从而在第一时间获取行业内的最新信息。一旦出现本企业内部队伍无法应对的局面,也可以及时获得外援支持,从而尽可能地降低经济损失。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审计队伍素质

加大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提升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企业面对变化多端的审计风险所必须的投入。之所以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再培训,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现阶段审计队伍的组成特点所决定,另一方面则受限于如今复杂多变的审计大背景。在我国,具备丰富经验、在各企业担任要职的审计骨干往往年龄偏大,这在大型国有企业中尤为明显,审计队伍已经趋向于老龄化。这样的审计队伍构成在面对审计信息化系统革新的挑战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一大批极富传统手工审计经验的审计人才对信息化系统审计不够熟练。另外,计算机系统的更新换代、审计软件的不断创新、审计内容的日益复杂等都使得审计工作需要学习型的复合型人才。企业组织审计队伍集体培训学习有利于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学习,也能够保证企业内部审计队伍经验的传承与发扬。在培训中,审计人员可以借此提升在会计处理、计算机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从而获得全方位的提高。总之,在系统化审计的宏观背景下,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大型集团化企业需要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地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转变审计人员的原有手工思维,在知识层面上更新换代,适应信息化审计的要求。

(三)采用适当审计方法避免检查风险

传统审计作业中,审计人员需要对纸质资料的数据采集与调取查阅相关审计资料,对某些信息进行反复的核查与计算,并需要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整理,而在信息化系统审计背景下,一旦还将审计方法割裂开来,单独程序单独使用,往往不能满足当今审计的需要。在信息化系统中,原先的审计方法有些已经滞后,而一些新的审计方法的采用则超越了原先的审计程序流程。例如,在目前审计背景下,对系统操作员的权限设定已经成为了审计工作的重点,一旦权限设定不明,就会发生授权混乱的局面,审查工作也就不可能有效进行,甚至有可能导致企业的日常现金流等资金管理上出现巨大漏洞,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加大对利用计算机舞弊行为的审查与惩处力度

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行为是计算机系统所独有的风险类型。一旦出现审计人员或其他相关犯罪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进行计算机舞弊以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时,就会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埋下巨大隐患。加强对计算机舞弊行为的审查和惩处,一方面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教导,加深审计队伍对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另一方面则需要企业构建内部监督体系,企业可不定期地采用传统审计形式与系统化审计的数据结果进行对比,同时可聘请无利益相关的计算机专业人士定期对企业的计算机系统或审计系统进行测查,在日常的事务处理中注重对系统日志的留存备份等,以减少利用计算机舞弊行为的发生。

(五)健全和完善审计规章,强化企业制度规定

审计工作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审计规章的指引,企业内部也需要据此强化有关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在信息化审计革新的背景下,政府颁布的审计技术规范可能随时改变。大型集团企业要在国家的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不断完善企业本身的审计制度和相关规定。企业可在政府重大审计理论政策时,组织业务精英进行学习研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将其一并与政府文件下发到下属公司单位。除此之外,企业应该加大对内部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度,从而从制度源头上保证企业的向心力与一致性。

三、结语

第9篇

一、医院财务电算化与财务内控制度的关系

(一)财务电算化与财务内控制度互相促进、协同发展

医院财务电算化,可以使财务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得到有效的提高,但是利用计算机不能制定出规则,制度中存在的缺陷无法发现,也无法避免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道德风险,财务电算化在计算速度和准确性方面存在优势,但财务软件在设计过程中一定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所以财务电算化并不是灵丹妙药,有些财务管理人员简单的认为电算化软件已经将所有财务内控问题和流程都完美的解决了,如果秉持这种错误观点,那么必将导致医院财务管理中出现各种财务风险,所以不能用财务电算化将财务内控制度进行完全的取代,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协同发展,彼此促进的关系。

(二)医院的HIS信息管理系统和电算化软件数据不能自动衔接

医院财务电算化的优势就是应用计算机系统,可以对数据进行批量和自动的处理,医院如果将财务电算化和HIS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的衔接,可以更方便的统计医院的医疗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以及药品库存等数据信息,当今的HIS信息管理系统和医院的财务系统还没有进行有效的衔接,使电算化优势被削弱,进而也影响了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减少了物理痕迹,增加了财务舞弊风险

实现了财务电算化后,记录都是存储在电脑磁盘中,传统的会计检查,非常重视物理痕迹,实现电算化后,纸质凭证就越来越少,物理痕迹也随之减少,这样不利于财务检查,给财务舞弊带来了可乘之机。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数据,容易被恶意修改或删除,不同于纸质凭证篡改后会留下明显的痕迹,删除磁盘数据是无据可查的,这就给医院的内部控制带来了新的任务和课题。

二、以财务电算化为背景,强化医院财务内控工作的措施

(一)不断完善财务内控制度

内控制度涉及财务会计工作的诸多方面,可以满足医院长期发展的各种需求。同时医院要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有效的协调,促进医院内控制度的完善。医院在制定财务内控制度的过程中,要以医院的实际发展情况为基础,以内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把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医院采用电算化软件进行账务处理后,主要差错不会出现在记账过程中的计算和账户使用环节,软件设计如果科学合理,这些问题都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内控的重点就转移到了原始数据的可靠性、录入的准确性和审核的严密性上来,医院要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对现有的财务内控制度进行有效的梳理,加大力度研究内控制度中存在的缺陷,着力改进不再适合电算化核算流程和特点的内控制度,通过先进的内控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徇私舞弊的现象。

(二)高度重视电算化系统数据安全管理

电算化财务管理彻底颠覆了传统财务数据的承载介质,以硬盘、软盘、光盘等电子介质存储数据,这些电子存储介质由于其物理特性,容易出现磁化、受热、受潮后损毁数据的情况,所以应该加强对它们的安全管理,对重要的电算化账务数据资料坚持多组备份。运行财务软件的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并安装先进的网络防火墙和杀毒软件,避免遭受黑客和病毒的攻击破坏。

(三)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坚决杜绝篡改原始数据的情况发生

以财务内控的岗位需求为基础,依据电算化软件具体操作流程,分别设计会计人员的具体操作权限和职责,使不同岗位的操作具有独立性。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保证不相容岗位分离,使每个会计岗位责任分工明确,权责监督制约科学合理,工作人员就不能对记录随意进行篡改。

(四)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

加强医院的内控,最重要的就是人员教育,对于每一个新进的财务人员可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对典型案例讲解,帮助工作人员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医院的财务岗位中要实行定期换岗的制度,可以有效的避免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