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30 16: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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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加强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建筑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也愈来愈显得重要。现代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投资额打、不确定因素多、项目参与方多、合同种类和数量多,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工程合同,都存在从合同成立、生效、履行到终止的合同寿命周期。随着工程合同管理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的不断深入,工程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和建筑业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明显和突出。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强对贯穿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的复杂化日趋明显,在长期的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合同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则会导致合同各方互相扯皮,丧失或弱化合同原有的约束作用,影响履约效果,致使合同标的难以实现或出现折扣。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动态的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合同开始生效后,双方就承担着法律约束的责任。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双方都清楚合同的内容,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为止。保证承、发包双方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施工工程中合同维护不仅是双方的利益关系,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比如在材料方面签订的合同,对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影响重大。在市场经济中,双方的关系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才能规范、优化建筑业市场,推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人际关系,不注重合同管理
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意识的影响,在建筑行业中,权利和人情往往高于一切。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受制于权利和人情,以法律法规为依托的建筑工程合同流于形式,使得在建筑工程行业中不按合同履行职责,违反合同的行为屡见不鲜。
2、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管理的核心,但是往往由于对合同的重视不够,或者因为没有专业的人制定,合同的内容可能不尽准确,还有人会钻空子,利用这一点谋取私利。从合同制定上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到很多方面知识,专业面很广;同时,关系着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制定科学规范的合同就要求合同制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法律、造价管理等相关方面的知识。
3、法律意识淡薄,轻视合同管理
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做形势、走过场,没有全面考虑,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合同中提出,尤其是一些细节问题。合同专业管理人员、企业中的高层管理着的合同知识和经验不足,合同意识不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不去查阅合同而是随意处理。从而造成合同纠纷。
4、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
由于我国市场进入市场竞争时间不长,建筑工程市场处于进一步完善、规范的阶段,对于合同的管理、利用程度有待提高。较多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不设置合同管理机构,不明确合同管理程序,不制定合同监管制度,不明细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同时,对合同的各项监督工作不到位,管理混乱。建筑施工企业也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完善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具体的操作流程,缺乏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评估和总结,缺乏有效的合同动态管理。建设项目内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合同履行的手续不健全,使得合同制度执行不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从而降低了合同管理水平和合同管理效益。
三、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作,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索赔、合同风险管理等。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是很难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综合管理能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合同评审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补充更改管理制度等。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就是将企业各部门合同管理职能与建筑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合同管理职能进行有效分配,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以利于提高合同综合管理能力。
2、提高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素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2.1提高合同管理专业人员的素质
选择优秀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是企业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择优录取专业人才。企业领导应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既具备工程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能力,又具有对合同拟定、修改、谈判以及解释能力,还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财务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同时,在选拔过程中要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不断对合同管理人员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企业和职能管理部门要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变化发展和实际情况,组织合同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个别研究。当然,企业也有必要选择较为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骨干进入高等院校进行培养深造,并与其签订定向培养的协议作为保证,使得在培养对象的同时,成就其事业。
2.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权限和奖罚,积极在合同管理人员中推进“管理对标”机制,增强内部竞争意识,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自强能力;同时,赏罚分明,及时对表现优秀和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及时对表现不良和在工作中有较大事故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惩罚。通过建立这种合理的竞争机制和奖惩制度来优化合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
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再到履行完毕,都有业务、法律、财务、经济稽查、质量管理、工程技术、使用等部门的人员参加。对合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明确法律责任,树立依法签约、依法履约的思想,把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4、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正成为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的网络化建设。一切从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用实际数据,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合同的内容,避免投机取巧行为,完善合同监管制度,保证工作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开展,防止混乱现象。在工作中不断吸取教训,总结工作经验,为以后的管理工作铺平道路。施工企业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合同台账,对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并进行统计、检查,加强合同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的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结束语
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综合管理能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建筑工程实施中各方的行为,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综合管理能力势在必行,并应从多方面开展工作,需要建筑行业各方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姜淳.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探析[J].科技资讯,2007,(10).
1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1 建筑市场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①业主凭借优势地位迫使承包商接受苛刻的合同条件,且业主往往不能严格履行合同。②承包商采取违法手段承包工程,产生不合格工程。
1.2建筑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许多企业的负责人不熟悉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造成企业在经济往来中经常产生合同纠纷,对《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不甚了解,使企业陷入泥潭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主要表现在:
1.2.1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
1.2.2企业的负责人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给项目的实施带来严重隐患。比如,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与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往往先实施,在需要付款时后补合同,很难将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划分清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就会产生相应的矛盾冲突,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
1.2.3受建筑市场各种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阻碍,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敢索赔、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等现象严重,质量索赔工作一直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1.2.4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方面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另一方面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管理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工作程序。
1.2.5合同意识淡薄,不重视合同管理。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有两份合同,即“大合同、小协议”。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很多企业将其束之高阁,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并未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各项具体内容。“小协议”在形式上很不完备,实际上属于违法的不平等合同,主要是双方主要负责人出自私心而另行订立的,它会给依法履约埋下隐患。“大合同”仅用于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双方当事人并不用真正去履行它,它主要是根据《施工合同范本》起草,形式正规,内容合法。
1.3合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较低
目前,部分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仍以手工操作为主。例如,企业办公地点分散或下属单位距企业总部较远时,签订一份合同要从下属单位到企业总部进行审批,往往需要往返多次才能办完合同手续。没有利用好或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2 完善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现代的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强化法律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应由企业的法律顾问部门统一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企业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
2.2 强化履约监控和结算管理,及时处理违约纠纷
通过监督和跟踪管理可以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合同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一旦有违约情况发生,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2.3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资源,实现合同管理科学化
目前计算机和网络已在企业中普及,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可引入计算机和网络,实行合同信息网络化管理。即将合同在网上运行,实现合同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数据统计、网上监控、网上报表生成、网上合同生成、网上合同履行监控、合同结算等信息化管理,并对合同的授权签约、审查审批、履行、结算等设置统一流程、统一制度、统一数据库,统一格式和标准等。实现合同的无纸化管理,减轻手工操作的难度,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2.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
对于很多项目而言,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企业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履约管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2.5加强相关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培训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是关键因素。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因此,要做好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要熟悉掌握《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了解行业的起源、发展及现状等基本情况,以及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从严要求,使合同管理人员不仅具备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还得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其成为一个高智力型的综合性人才。
3结语
合同管理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通过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体系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合同如期、顺利履行,实现最终合同目的。
参考文献:
[1]马桂红.浅议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山西建筑,2007,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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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建国.浅谈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管理措施[J].山西建筑,2003,(10).
[4]姜玲,张俊.建筑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建筑经济,2003,(4).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探讨
在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管理手段,对工程建设而言,其意义重大、作用显著,它不但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而且还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工程建设时一切活动的依据。一个工程项目要想很好地控制造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认真仔细地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做好施工过程中各项变更工程的管理与签证。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及其相关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效力未能得以充分发挥,给工程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路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由于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有的还签定了“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还有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1.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管约束机制有待健全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此外,每项新措施的出台,必须有相应的约束机制相配套,否则再好地措施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近十几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管理体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工程合同管理中仍没有完全跳出以言代法、以政代法的圈子,缺乏强有力的法制手段。在工程实施中,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的阻力依然较大,主要表现为对业主、监理的监管力度不够,忽视了由业主、监理的违规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对业主、监理的违规行为处罚太轻,不能有效地消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事实不平等。毋庸讳言,特别是近两年,公路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工作中仍存在公开而不公正,存在有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中介非法活动、同体监理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给公路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1.3专业人才缺乏,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公路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此外,由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涉及到土木工程技术知识,而且还涉及到法学、经济学和管理科学等专业学科。合同管理工作是这些知识的有机的结合、综合的运用。目前公路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从来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法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不能得心应手地工作。
1.4“最低标价中标”给工程后续施工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当前公路建设市场竞争环境尚不够良好,相关约束机制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部分公路项目的业主片面追求较低报价,忽视投资的综合效益,在制定标底时,有标底越订越低的趋势。承包商的报价自然是越低越可能中标,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致使合同履行中问题出现较多,甚至无法履行,不得不半途停工。
2 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上述问题,如不及时得到纠正,势必影响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给公路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并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2.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公路建设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使招标过程更加严格、完善,以便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为解决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使用“先投后审法”,在公路建设专门监管机构的严密监督下,施工单位先投标报价,再由业主制定出较合理的标底,在确保施工能力的前提下,采用“最合理标价中标法”选择施工单位。
2.3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加强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业务技术知识,转变观念,特别是增强法制观念,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队伍。不妨对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实行执业“注册”制。
2.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交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2.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市场经济 管理工作 风险
建筑施工在当今的经济发展中属于较为基础的行业,施工企业要在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和建筑物维修等主要施工阶段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促使合同有效地履行其效力,在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因此,实行必要的管理措施是每个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1 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的建筑施工的合同中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缺点,这些不足与缺点直接影响到了施工的进展与质量,因此,对其进行必要的整理归纳是极其重要的,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注意合同的矛盾性与多义性
一份合同中可能包含多项条款,承包商在理解合同之时,有时会产生不一样的理解,这就是合同的矛盾性与多义性,这就会导致在过后的施工工程中引起不必要的损失,此外,承包商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的撰写,也会导致合同条款产生多义和随意性。
1.2 注重合同的合法性
所谓的合法性,就是指承包商按照国家所规定的示范文本对合同条款进行撰写,其中包含了双方所应履行的义务和行使的权利,目前,许多施工方没有按照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的订立,而是自己撰写,对于自身的义务与权利根据自身的利益进行删除或修改,以求保证将来自身享有对合同最有利的解释。
1.3 工程变更风险
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不定项因素较大,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工程的变更,合同在这一过程的执行中就有可能遇到相应的风险,并且就算是合理的变更,如果没有经过工程师的同意,也会给承包商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这样做的后果只可能是工期没办法如期结束,也会引来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2 施工合同管理措施的相关意见
在对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所要做的就是付诸行动,降低合同风险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具体的合同管理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表现在选好人员、组织人员学习、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三个方面。在筛选人员阶段,必须择优录取,选取工作能力强、细心的管理人员对施工合同进行监督、控制与管理。在组织人员学习阶段,要不定时组织工作人员在职学习,方法多种多样,可以是员工自学,也可以是公司组织短期培训,特别是法律与管理方面,此外,也要着重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员工就很有可能监守自盗。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方面,要细化每一个员工的义务与权利,赏罚分明,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对于有功者则赏,有过者则罚。通过三个方面的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实务能力。
2.2 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要想管理好建筑施工合同,首先就是要有一个较为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最先体现在要设立专业的管理部门,例如,中小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本部门应当设立合同管理的专职部门,项目经理部门要设立合同管理岗位,同时还有必要设立常年的法律顾问以防不时之需。
另外,合同管理体系还要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制度来实现,这样使合同的执行有章可循。该过程可以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到中止、解除、终止等多个方面。公司的管理部门在此时就要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根据国家《合同法》的法律条款,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2.3 合同的信息化管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等高科技产品已逐渐进入人们的工作领域,帮助人们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在合同管理阶段,可设立相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负责合同的收集、归档,同时还应设置相应的搜索系统。建立健全行文制度,传达制度等,以提高工作效率。
2.4 合同自身的风险拯救
在合同的长期履行中,合同双方极有可能出现对合同中的风险疏于控制的现象发生,例如工程付款的问题如果没有合同中的多项内容共同保证,就无法对现,还会影响到施工质量。因此,要细化合同中不明确的条款。
2.5 及时变更合同
在工程变更阶段,要及时变更需要变更的合同,为了维护施工方自身的合法利益,关键就在于变更要及时,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将相关书面协议或者是文件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结语
建筑行业在我国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也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对于企业的利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给予重视,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这对于施工方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参考文献:
[1]王洪海.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措施探讨[J].魅力中国,2009(22):341-341.
关键词 施工过程 合同管理 存在问题 防治措施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本文围绕近年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出现的常见问题进行探讨。
一、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1)应变更的合同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2)应当发出书函(会议纪要)的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4)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6)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对于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防治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主要有以下几点:(1)建立岗位责任制及相应的考核奖惩办法。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2)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4)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和组织网络。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
3.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上述两项防治措施,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首先,企业领导要主持制订开展活动的计划,明确当年的目标,指定合同管理部门,落实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且定期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使活动持续、健康地开展。其次,是根据活动的六项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这项活动与企业管理结合起来。三是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因为履约率与合同的质量有很大关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
4.争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合同的监督管理,争取共指导和支持,不但有利于企业宏观合同管理,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履约率,争取成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三、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工作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合同 风险点 措施
企业经营管理涉及许多方面,但主要是围绕产、供、销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都是由合同来连接的。在这些环节中会签定大量的合同,也往往容易发生纠纷,所以企业必须对合同的法律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合同管理混乱,势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企业就没有效益可言。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目益完善,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各级经营管理者的共识。结合工作实际,本文就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点,以及防范措施谈一些认识。
一 合同签订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当事人资格不当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合同当事人双方主体是否合格,是判定合同能否有效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合法的签约资格。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在签约时,法律人员必须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必须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资格。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是法定代表人。
2.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文本必须能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坚决做到文字表达严谨,杜绝使用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语句。应尽可能选用我国颁发的通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具体按照实际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双方谈判的真实结果来起草。否则会发生理解上的错误和歧义,导致合同难以顺利履行或引发争议。比如有些单位的合同简单地用“合作协议书”、“合作意向书”等命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有关条文规定,这些形式实际内容的意思是不同的,所表达的法律效力也有差别。
3.合同条款有漏洞
有些签订的合同顾及面子不把丑话说在前面,只讲好听话;不讲可能引发争议的,只讲正常存在的,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根本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甚至连对出现纠纷时的仲裁机关所在地的约定等都没有明确的指定,这样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将会导致难以预料的风险。实际案例中也有些合同虽然是按照法律顾问提供的范本来起草的,条款设计了“其他约定事项”等项目,按理说实际没有涉及其他约定,在此栏就应该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等字样,但恰恰是忽略了这样的细节,造成了欺诈行为有机可趁。
4.合同属于无主合同
双方仅签订了从合同而并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总体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有主合同存在才能够得以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分承包合同、质保合同、风险抵押合同等。如果没有主合同,从合同是不能够单独存在的,是无根据的合同,也就成了“无源之水”,不合乎常理。
5.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税费故意签订虚假合同,实际上也是用“合法”形式去刻意掩盖非法目的的,其实质就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以及强制性规定的所签订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所有的无效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
二 合同履约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书函没有得到及时发出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和障碍必须要及时地发出法律书函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这是合同管理的需要,是督促顺利履约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避免风险的一种措施。
2.合同没有得到及时变更
合同变更主要有合同主体变更和合同内容变更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一些变更事宜是经常的,这都属于合法的,合同变更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原签订合同的修改、补充、完善,使合同更能够顺利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实现。但往往有些负责督促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关注及时变更的意识和法律常识,结果错过了变更的有利时机,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3.证据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有效的证据,必须是原件的、与案件有关的、有公章和亲笔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没有超过法律时效期限的。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资料起不到应有的证明作用,有时候甚至会起到反面证明作用。
4.权利没有得到有效行使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企业没有有效行使。如工程合同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5.违约没有得到及时诉讼
法律规定如果超过了诉讼的时效,就是放弃债权主张,也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如物资管理单位拖欠贷款较多的情况下,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存在上述合同法律风险,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法律观念淡薄的原因,还有人员素质不高和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在思想上存在重签订轻履行、重实体轻程序、重业务轻法律等认识倾向,没有认识到“法律是一种管理资源”,以至于使法律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驾护航作用。
三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科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二是从规范管理着眼,合同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合同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谈判、资信调查、起草、会签、登记、备案,管理合同文本档案,建立合同管理台帐,总结交流合同管理经验。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同时,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不断激励和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
3.加强重大合同审查管理
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涉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重组并购合同、联营合同,独家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把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活动大的合同,作为日常重点跟踪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格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签订、执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要制度性的安排法律管理人员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强化动态监督和履约结算
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主体的双方约定及时有效履行,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同的履行进行全程的监督和动态跟踪。通过监督和动态跟踪可以知道企业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以便随时向合同所涉及的各部门反馈,有针对的排除苗头和隐患,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同时,法律事务部门强化同合同内容所涉及的财务部门积极配合,把好履行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全程动态监督。
5.依法及时处理合同违约纠纷
签订合同后,合同主体双方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如果发生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同时要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非常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沟通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清理和清算管理工作,避免“后遗症”。
通过上述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就能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任务,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重要性;措施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概念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及时妥善地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不失时机地进行合理索赔,预防发生违约行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从而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能力。
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动态的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合同开始生效后,双方就承担着法律约束的责任。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双方都清楚合同的内容,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为止。保证承、发包双方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施工工程中合同维护不仅是双方的利益关系,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比如在材料方面签订的合同,对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影响重大。
3.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当前我国大多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都没有成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常都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
3.2缺乏合同管理专职人员
施工合同涉及到法律、工程技术、项目管理、违约索赔等多方面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发承包双方责权利的控制与实现,编制审核均要求语言组织严谨,逻辑清晰,最好是由受过专门培训的且具有一定的工程经验、书面文字处理能力强的人员进行专门审核管理。而实际上很多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重视度不够,多由经营部的一般经营人员兼职合同管理工作,存在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责任心不强或文字处理能力差、业务水平较低等问题,成为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3.3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很多施工单位合同的起草、签署、管理均由经营部门负责,一旦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便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没有对合同情况进行详细的交底,而项目负责人也疏于对合同的学习,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也即合同违约,引发承发包双发之间的纠纷,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3.4施工索赔难
建筑工程往往存在着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的风险等各种风险,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的变化等都会给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影响其正常施工利润,这些本可以向发包方进行依法索赔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际交流”,而没有实行以合同和证据基础上的规范化管理,实际工程中常会碍于情面而没有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承包商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4.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本文从根据个人从事的多个工程项目经验,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反应,并提出相关措施。
工程项目1: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总建筑面积56385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
工程项目2: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跳水水球综合训练馆改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8340平方米,总投资4300万元
4.1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4.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方面:①合同交底制度。对新签施工合同,首先由企业合同预算部门对合同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投标报价采取的措施,如不平衡报价、多方案报价法等,对项目部合同部门进行交底,使合同部门充分了解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构成,采取的措施及采取的何种施工方案。再由合同部门与技术部门协商,分析研究施工方案是否可以优化,进行技术经济论证。②合同会审制度。通过会审,不但要掌握合同的主要内容构成,而且要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重点保证合同中的关键工序,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的施工,把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利影响发挥最大,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③合同审批制度。合同在签订前应执行审查、批准制度,即项目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以项目部名义上报企业合同预算部门和法律办审查,再报请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经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固。
4.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4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5.结语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三产业,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国家法制的健全,企业的营收的关键不仅是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成本控制以及合同管理的也越来越重要了,良好的合同管理不仅可以有利的支持企业的项目管理,也会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以及风险成本,为企业创造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母婴同室;护理措施;优质护理服务;效果观察Abstract: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rooming-in effect of nursing interventions and care.Methods: A hospital maternity successful delivery of the 1132 cases for the study, were given rooming-in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and the control group, the observation group to give quality care, control group received routine care, the two groups at discharge knowledge of the rate of maternal feeding, breastfeeding rates, and nursing satisfaction were analyzed to evaluate the effect of quality care. Results: The Knowledge of the feeding rate of 95.43, breastfeeding rates 92.44, nursing satisfaction score 92.41 ± 10.58, were higher than the rate of feeding knowledge to grasp 83.92, breastfeeding rates 80.51, nursing satisfaction score 85.43 ± 11.32, two group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
Key words:rooming-in; care measures; quality care; Effect
【中图分类号】R473.7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2-0022-01
母婴同室是指产后将母亲和新生儿24 小时同处于一个房间里,并且与母亲分离的时间每天不超过1 h[1]。母婴同室是增进母子间情感交流的有效方法,可增加产妇对婴儿抚育知识的掌握、并促进产妇的恢复及婴儿的健康。如何在母婴同室期间进行护理,为产妇提供有效、优质的护理服务,是广大护理工作者积极探索的问题[2-3]。笔者以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期间于我院成功分娩的1132例产妇为研究对象,对母婴同室的优质护理措施进行了探讨和分析,现阐述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期间于我院成功分娩的产妇1132例,年龄在23~35岁之间,平均年龄为28.9岁;孕周在35~40周之间,平均孕周为37.5周;经产妇256例,初产妇876例;单胎妊娠1003例,双胎妊娠者129例;新生儿评分>7分,符合母婴同室条件。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566例,两组产妇在年龄、孕周、初/经产比例、单/双胎妊娠比例、新生儿评分方面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研究方法:观察组给予优质护理服务,对照组给予常规护理,出院时对两组产妇的哺育知识掌握率、母乳喂养率及护理满意度进行对比分析,评价优质护理服务的效果。
2结果
母婴同室优质护理效果观察见表1,观察组的哺育知识掌握率、母乳喂养率及护理满意度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
母婴同室可以增进母子间的情感交流,方便产妇哺乳,同时由护士对婴儿的喂养、保暖、皮肤护理、新生儿抚触等进行指导,可增加产妇对婴儿抚育知识的掌握。在母婴同室期间,护士应为产妇及婴儿提供人性化的优质护理,使患者达到最大舒适,帮助产妇适应母亲角色等,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3.1入院指导:由责任护士耐心细致地为孕妇进行人院介绍,帮助其熟悉环境,同时评估对孕妇的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及孕产知识掌握程度进行评估,对母乳喂养知识、分娩知识、产后保健知识、婴儿抚育知识进行初步讲解,使孕妇为分娩做好准备。
3.2母婴同室的指导:根据每一位孕妇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产后健康教育计划,指导产妇母婴同步休息并按需哺乳,使产妇养成与婴儿同步睡眠的习惯,每天睡眠时间要达8~9小时;指导母乳喂养,做到早接触、早哺乳,产后半小时内即给新生儿哺乳[4],指导正确的哺乳和含接姿势,并给予护理的指导,告知产妇在每次哺乳前清洁,并于哺乳后用乳汁涂抹;帮助产妇解决凹陷、开裂等问题,指导正确挤奶的方法;指导新生儿的保暖、处理大小便、皮肤护理、新生儿照料等问题,对产妇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指导产妇的产后生活方式,为产妇提供全方位的生活指导及护理,包括饮食、洗头、沐浴、如厕等,要勤刷牙,防止母亲亲吻婴儿等动作时导致口腔细菌的传播;指导产妇进食清淡、营养丰富、易消化的食物,注意荤素搭配;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内衣裤,条件允许下可以沐浴;鼓励产妇适当活动,如抬腿、仰卧起坐等运动,生活尽量自理。
3.3出院指导:指导产妇出院后的母婴的合理营养,新生保健知识,产后避孕知识等,使产妇尽快适应母亲角色,促进母婴健康。
通过对产妇实施产后母婴同室,并给予人性化的优质护理服务,显著提高了产妇对哺育知识的掌握,促进产妇及婴儿的健康,并提高了护理质量。参考文献
[1]蔡畅英. 母婴同室优质护理的效果分析[J]. 中国医药导报, 2011, 8(16):138-139
[2]李雨利, 郑艳. 反馈式健康宣教在母婴同室产妇产后护理中的应用[J]. 齐鲁护理杂志:中旬刊, 2011, 17(4): 5-6
关键词:工程项目;实施;沟通协调;组织;管理
Abstract: This article expound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cess, the importance of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management. On the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re analyzed, and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 implementation;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 概论
对于—个工程项目来说,参与方众多,各参与方都是完成项目总任务中的一部分,且都有不同的任务、目标和利益,他们都企图指导和干预项目实施过程。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始终面临各种各样的冲突,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实施过程中产生冲突是不可避免的,需要进行必要的沟通来化解冲突和矛盾。只有通过沟通才能得到化解冲突和矛盾所需要的信息,才能进一步作出决策。一旦作出决策又要进行沟通。因此,沟通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的进展,关系到项目是否成功。
2 项目管理中影响沟通协调的障碍
2.1 组织设置引起的沟通障碍
在管理中,合理的组织机构有利于信息沟通。但是,如果组织机构过于庞大,中间层次太多,信息从最高决策层传递到下层不仅容易产生信息的失真,而且还会浪费大量时间,影响信息的及时性,同时,自下而上的信息沟通.如果中间层次过多,同样也浪费时间,影响效率。统计资料显示,如果—个信息在发送者那里的正确性是100%,到了信息的接受者手里可能只剩下撕的正确性,这是因为,在进行信息沟通时,各级主管部门都会花时间把收到的信息自己甄别,一层一层的过滤,然后有可能将断章取义的信息上报。此外,在甄选过程中,还掺杂了大量的主观因素,尤其是当发送的信息涉及传递者本身时,往往会由于心理方面的原因,造成信息失真。这种情况也会使信息的提供者畏而却步,不愿提供关键的信息。因此,如果组织机构臃肿,机构设置不合理,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形成多头领导,或因人设事、人浮于事,就会给沟通双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影响沟通的进行。
2.2 技术、经验水平的差距所导致的沟通障碍
在沟通中,如果双方经验水平和技术水平差距过大,就会产生沟通障碍。此外,个体经验差异对信息沟通也有影响。随着现代建筑科技的不断提高,涉及到的专业越来越多,技术要求也随之提高,每一个专业都有自己特定的技术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其他专业的施工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知识广度,从而增加了技术难度和各专业之间矛盾的出现。如果不懂技术,就无法决策,无法按照合理的工艺流程施工,更难以鉴别项目的计划、工具设备及技术方案的优劣,从而对项目实施中重大技术决策问题没有自己的见解,给协调沟通带来技术难度,但只精通技术而不善于沟通,就不能适应现代项目的管理要求,所以管理人员必须在知识和技术上训练有素,并且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总之,新工艺、新技术的使用,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分工,以及项目管理的综合性和人们专业化的矛盾增加了沟通协调的难度。
2.3 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中缺乏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目前,建设单位一般习惯于将工程分为各专业进行招标,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其专业分包单位直接对业主负责,在工作范围的界定上很难做到十分明确,加之部分施工单位组织管理不健全,施工管理人员的水平不一,从而增加了沟通协调的复杂性。项目参与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其权利义务通过合同来明确。这就导致合同各方只是追求已方的利益最大化,缺乏沟通协调的积极性。因此,应使各方充分认识到,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既有各自目标,又有共同目标;既有各自利益,又有整体利益。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的利益关系,因此,需要参与方沟通和协调,在多个互相冲突的目标和方案之间作出权衡,以便满足项目利害关系者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如果不能有效地处理或处理问题的时间延搁,都会影响工程项目的实施结果,造成返工、延误工期、工程成本的超支,甚至影响到工程质量或带来安全隐患。
3 加强协调管理的具体措施与建议
3.1 组织协调方面
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组织中存在着横向和纵向的分化,这种结构上的分化导致了整合的困难。其经常造成的结果是冲突。不同个体在目标、决策、绩效标准和资源分配匕意见不—致。如果选择的项目组织模式不恰当,各参与方的信息沟通就会不畅通,增加项目管理的难度,最终影响项目总目标的实现。由于项目是一次性的,项目组织是由新的成员、新的对象、新的任务组成,所以一个组织从新成立到正常运行都需要—个过程,都会有沟通上的困难,容易产生争执。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来沟通,沟通中应遵循组织内部的权力划分,要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这有助于协调和整合不同的部门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忽视这一点,超过下级管理人员而直接向有关人员发指标、下命令、使下级管理^员处于尴尬的境地,违反了统一指挥的原则。如果确实需要这样做,也要事先与下级进行沟通。
3.2 技术沟通协调方面
设计图纸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提高设计图纸的质量降低因技术错误带来的协调问题,这就要求项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要熟悉图纸,从图纸会审阶段认真了解设计意图,解决自身专业中存在的问题,在图纸会审中找出问题并认真落实,从图纸上予以解决。并将各专业的交叉与协调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从而进一步发现图纸谢十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提请设计单位协调解决,在工程的实施阶段更要及时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发现与设计不符的情况后,及时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施工中因图纸设计问题带来的矛盾,同时技术交底也是协调的重要环节。及时准确地让班组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在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上,充分了解其功能及技术。
3.3 管理协调方面
首先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提高现阶段的管理水平,不仅要以技术上的沟通协调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体制。也极为重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科学的管理,协调施工中各团队之间的配合问题,以甲方项目经理为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安排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合理地调配人力资源及施工设备,合理优化工艺,合理安排项目周期,控制施工风险,保证施工的每—个环节有序到位。
建立问题责任制度,建立由管理层到班组逐级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适时运用所建立的奖罚制度,严格实施,级级落实,层层负责。同时,也应从各专业工程款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协调管理费,建立协调管理实施的奖罚制度,从而提高各级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将项目各专业施工的协调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各参建方应定期举行协调会议。对于较复杂的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前应组织专门的协调会,使各专业施工单位进一步明确质量标准、施工顺序和责任。对形成的决议应坚决贯彻落实,实行签名负责制,并加强统一领导,设立相关的奖罚措施。在各参建单位间建立双赢的合作管理机制,找出矛盾的平衡点。使冲突各方有限制地满足自身的利益。
4 结论
沟通是管理的核心,随着现代建筑的科技含量越来越广,突显了各专业协调作业的重要性。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协调发展和沟通管理的原则,应充分认识沟通协调的重要性。沟通协调不仅是—个信息传递的过程,而目是一个组织行为的过程。应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沟通和协调,克服施工中的各种不协调因素,实现各项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