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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

时间:2023-07-06 16:28:26

导语:在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

第1篇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成效。

截至 2011 年末,江西共有 37 家村镇银行开业和筹建,其中,开业 29 家,筹建 8 家。开业的 29 家中,法人机构 19 家,县级分支机构 10 家。截至 2012 年 2 月末,江西省村镇银行资产总额 60. 43 亿元,其中各项贷款 37. 30 亿元; 不良贷款余额483 万元,不良率为0. 13%。负债总额47. 69 亿元,其中各项存款41. 82 亿元。

2011 年全省村镇银行实现净利润 5333 万元,同比增加 4224 万元,增长 380% 。村镇银行成立以来,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增强了农村信贷市场活力。

( 一) 缓解了信贷供需矛盾,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发展。

村镇银行为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村个体经营业主提供了信贷服务,缓解了其他金融机构对农村资金的“抽血”问题,缓解了当地的资金需求问题。各家村镇银行开业后,结合当地“三农”实际,简化贷款审批手续,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填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一些被忽视的信贷对象重新受到关注,得到扶持,并且发展壮大,一举改变了有的银行机构“项目难找、贷款难放”的片面认识,受到了当地农民、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一致好评,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三农”和小企业的资金饥渴,激活了当地农村金融市场,大大增强了农村金融竞争的充分性。截至 2012 年 2 月末,省内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额 37. 28 亿元。其中,“三农”贷款余额 25. 66 亿元,占比 68. 83%;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0. 27 亿元,占比 27. 55%; “三农”与小微企业为贷款投向的主要方面。

村镇银行的设立和发展,打破了现行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给农村金融市场加入了新的载体,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改进服务,强化市场竞争力,改进服务流程等措施的优化。同时也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村单一的金融市场注入了活力。

( 二) 优化了信贷资源配置,缓解了农村融资瓶颈。

村镇银行在贷款定价上相当灵活,能根据借款户具体经营能力、诚信度、贷款风险的大小、贷款期限的长短等情况灵活地设置贷款利率,使信贷资源的配置更趋合理。如吉安某村镇银行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8.

24% ,与当地农村信用社相比较低 0. 3 个百分点。又如九江某村镇银行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 9. 5% ,低于当地农信社 2. 5 个百分点。

农村融资的最大瓶颈,就是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村镇银行利用决策机制灵活的特点,率先推出其它银行多年不愿涉足的保证贷款,既及时支持了“三农”的生产,又大幅减少客户办理评估、抵押登记等环节的费用支出,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三农”和小企业发展的融资瓶颈。

( 三) 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增进了民间融资规范。

村镇银行的设立,打击了农村的地下高利贷,降低了民间高利贷而引发的资金风险,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引导部分民间资本投资开办村镇银行,纳入规范的金融系统。

二、村镇银行发展中的困境。

( 一) 存款业务难做大。

一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资本金实力较小,与现有的金融机构相比,公众对其缺乏了解,社会认知度不高,影响了存款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由于村镇银行冠名中有“村镇”两字,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特别是发起成立时有部分民企参与,公众简单认为村镇银行是“私有”银行,认为公有的安全可靠,而私有的风险大,不太愿意选择村镇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加之村镇银行网点单一,结算渠道不畅,村民存取款必须到网点去,不便于客户业务办理,对单位和居民吸引力不足,负债业务发展慢。

( 二) 风险管控难完善。

一是村镇银行自身内控能力欠缺。在职能部门的设置上,没有成立内部审计委员会,也没有设立专职审计人员,稽核监督职能零散在各业务部门,难以形成合力。由于村镇银行现有人力资源紧缺,人员配置上兼岗现象较为严重,对内生性风险的监测存在漏洞,容易出现存贷比例,单一贷款比例等指标过高的现象。二是贷款风险控制难度大。村镇银行的贷款发放形式以信用贷款为主,即使有抵押物作担保,抵押物也较难处理变现,风险可控性差。另外,由于认识上的误区,部分农户认为村镇银行是国家对农民的一种扶助行为,从而引发资金的道德风险。

( 三) 结算渠道难畅通。

人总行、银监会早在 2008 年就联合发文,明确了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但由于文件并没有明确什么是“符合条件”,多数村镇银行尚未取得进入全国清算系统的“行号”,不具备开具票据、银行汇兑、发银行卡等基本功能。目前村镇银行跨行支付和异地结算大多采用委托发起银行的方式,以间接参与的形式加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导致支付环节增多、资金结算和周转速度缓慢。因此,不能提供便利快捷的支付方式,不仅制约了相关业务的发展,还导致现有客户逐渐流失。据某村镇银行反映,2012 年 3、4 月间由于结算渠道不畅原因,造成存款流失 1600万元。

( 四) 扶持政策难配套。

一是村镇银行缺乏支持其发展的财政扶持、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不利于其持续、健康的开展各项支农业务,并削弱其预期效应。部分地方政府在引进村镇银行前期均承诺减免一定期限的印花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并给予财政资金存款支持,但实际上也并未完全落实到位。二是设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未充分考虑村镇银行所处发展阶段。即“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照当地农村信用社执行”,没有考虑到村镇银行所处发展阶段与当地农村信用社不同。三是缺乏针对村镇银行支农再贷款的专项政策。现行政策在申报条件、执行利率等方面均比照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政策。在目前政策扶持不到位的情况下,村镇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投放到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农”领域,从而容易偏离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宗旨,造成贷款脱农。

( 五) 人才队伍难打造。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对村镇银行拟任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在学历和金融、经济从业年限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但对一般工作人员则没有限定,从而导致其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新招员工短期内难以胜任工作。由于大部分是新员工,大多不具备相关从业经验,培训时间短,金融业务知识及经验较为缺乏,存在临柜人员对业务流程尚未能全面熟练掌握、计财部和市场部统计员对 BI 系统和电子表格制作等统计工作概念不清、信贷调查员不能独当一面有效识别风险,业务技能、专业知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不足。

三、政策建议。

( 一) 打造优良发展环境。

一是地方政府应负责牵头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参照招商引资工作做法,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协调解决村镇银行营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同时加强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二是人民银行要尽早帮助村镇银行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征信管理系统,满足业务工作中对支付结算及信贷征信服务的迫切需要。三是加强村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合作。鼓励当地金融机构采取间接参与形式,为村镇银行提供结算网络、人员培训及信贷资产管理等支持,同时,村镇银行发起行要积极帮助村镇银行解决上线联网的合理费用支出,使村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一样为公众提供快捷的金融服务。

( 二)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政府应出台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减轻村镇银行开办初期的成本压力,鼓励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二是监管部门可适当放宽刚设立的村镇银行的存贷款比例限制,对其运用资本金向“三农”等特定领域发放贷款实行定量控制。三是人民银行在存款准备金率、利率市场化等方面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对欠发达地区的村镇银行区别对待、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给予支农再贷款的支持,放宽对村镇银行融资的限制; 放松存贷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 三)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和督促村镇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落实一级独立法人管理体制,建立内部控制、资产质量、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指标体系,对村镇银行实施动态监管。二是村镇银行要逐步减少对发起行的过度依赖,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内部考评机制。三是从实际出发,建立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及时调增注册资本金。同时科学设置股本结构,进一步吸收当地经营情况好的中小企业、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个人积极参股,并尽量增加企业的股份比例。

( 四) 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

一是村镇银行应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其性质、经营方式、服务对象和产品等,加大支农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提高社会认知度,赢取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二是当地政府要积极引导群众了解村镇银行,借助官方信誉,消除公众对村镇银行的疑虑,让群众了解在农村地区设立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目的,正面引导群众认可村镇银行。同时在提高认知度的条件下,村镇银行可以吸收大额的协议存款、建立客户存贷款联动制度,对在村镇银行存款的客户可以优先以优惠的利率获得贷款,从而壮大资金实力。

( 五) 督促引导稳健发展。

村镇银行是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生命力最强的机构,因此在机构的培育上,应重点支持村镇银行发展。监管部门对处于发展初期的村镇银行应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扶持其健康稳健发展上。要指导村镇银行通过产品、服务和机制创新拓展市场,提高其品牌认可度、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定价能力,切实发挥支农作用; 对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给予其适当的容忍度,重点是督促其积极整改。

第2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农村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8-0026-02

一直以来,金融服务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想要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金融状况迫在眉睫。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农业大国,但是决策者往往以工业作为经济迅速增长的工具。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农业就成为了弱质产业,如果没有金融的支持,我国农业和农村就不能稳健发展。

发展村镇银行正是解决此问题的重大举措。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有效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底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积极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相对于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效率高等特点。自从2006年底银监会降低准入政策后,村镇银行的发展已有8年的光景。在这几年中,村镇银行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它的诞生不仅为农村单一的金融市场注入了活力,同时还有效地规范了农村非正规的金融市场,解决了农村农业资金短缺等问题。村镇银行成立以后,以其决策链条短、工作效率高、经营机构活的优势服务客户,充盈了农村金融市场,增加了信贷资金供给,同时推动了当地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也加快了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可见村镇银行在农村发展中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目前,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地位稳步上升。首先,村镇银行业务品种创新较多,除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结算、贴现等银行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外,各地村镇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业务。其次,村镇银行运营效率较高,由于村镇银行层级简单,决策链条短,使得村镇银行提供贷款程序便捷、时间短,这使得村镇银行在金融市场竞争中逐渐建立起坚实的客户基础。最后,村镇银行的设立在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的同时,推动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与农村社相比,大部分村镇银行贷款年利率都较低,且借款和还款时间更为自由。较低的贷款利率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扩大了农户的融资需求,同时有利于农村地区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服务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的构建。总之,村镇银行的设立标志着农村金融改革由存量进入到增量的阶段,为克服农村经济体系发展的艰难注入了新的血液,为发展我国农村经济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持,是农村金融改革重要的里程碑。

村镇银行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经营环境受地域自然条件、开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等限制,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由于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不高。虽然村镇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比较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而且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不足,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现阶段村镇银行经营的还是传统存贷款业务,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互联网被广泛应用,而村镇银行电子银行功能欠缺、业务系统功能不全,无法满足信贷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需要。有些银行不能进行通存通兑,也不具备办理本票、支票等基本功能,不具备信贷业务流程控制功能。无论从贷款产品、中间业务产品还是银行卡业务产品来看,均过于单一独立,不能满足农民的贷款需求以及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从而导致客源流失。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当地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它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在目前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特别是无抵押的保证贷款,其潜在风险更大,一旦出现流动性危机,将对其造成声誉毁灭性打击,使其吸收存款将更加困难。各地县级银监办普遍存在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问题,对村镇银行的监管难以到位,难以取得好的效果。相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内控和安防能力相对薄弱,应对农村市场错综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能力不够。同时,由于受农村的经济发达程度、工资水平等客观因素影响,不利于吸引专业金融人才。从业人员素质不齐、创新意识不强,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村镇银行创新的可能性,直接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创新。自从村镇银行设立以来一直面临人才短缺的状况,由于当前农村金融环境欠佳,生活环境、物质条件不如城市优越,交通不发达,金融资源也不如城市丰富,很多高素质人才会选择远离农村而在城市发展,这也直接导致了村镇银行人力资源的欠缺。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的市场竞争实力较弱,在原有的农村金融市场上,较富裕客户是大中型商业银行的稳定客户,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本来就具有很多优势。中层客户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占有,农村信用合作社虽然在制度和经营上存在一些缺陷,但是因为其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时间较长,经营与农村相关的业务经验较为丰富。一些外资金融机构也参加到竞争的队伍当中,相对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的热情更高。村镇银行在这种环境下拓展业务、抢占市场,势必加剧竞争。

面对这一系列发展中的问题与挑战,我们也应该重点去解决。在市场定位上,应该明确客户群体,重点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以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为己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和平台向公众介绍建立村镇银行的意义以及相关业务,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要让公众充分认识并认可,赢取公众的信任以及支持。在贷款方向上,村镇银行应该努力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来减少村镇银行的风险,合理分配贷款的去向。并且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加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尽快完善银行各项系统,增添多种结算业务,为公众提供更方便更丰富多样的金融业务。对于引进金融专业人才和人员素质问题,可以创建学习型组织,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新的金融理论来提高专业知识,并通过开展服务竞赛等活动来增强服务能力。同时,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吸收有经验的优秀员工来提升村镇银行管理水平,也可以到高等院校进行专业招聘补充人员。引导员工勤勉尽职,杜绝道德风险。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队伍,提高村镇银行的业务水平和经营能力。同样,政府也应该出台有关政策,来支持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进行适度的有序竞争,增强村镇银行的活力。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可见,新世纪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相继出台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行一系列补贴等措施,并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体系和医保体系等的投资力度,坚固了农村经济增长强有力的后盾。“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农村将继续沿着农村城镇化、农村产业化的趋势发展,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同时农村资金的巨大需求也为村镇银行提供了丰厚的土壤以及相关的政策放宽和有力的政策出台都将是村镇银行即将面对的机遇。

第3篇

商业银行创新的源动力是什么?是发展的需要。我认为,这个创新可能是相对的。对于哈尔滨银行来讲,发展中的每一个课题,每一个产品,每一项服务,都孕育着创新。比如在管理架构上,建设24家村镇银行之初,首先就理清架构,发挥子银行独立法人作用的同时,为加强风险管控,成立了村镇银行董事会等;科技系统也一直在完善,建立了与母银行完全隔离的独立系统,包括惩罚系统,这样就能有效地把村镇银行的子银行作用发挥出来,也相应地控制住了风险,尤其是村镇银行的风险向母银行的扩散,或者母银行的风险影响到子银行的发展。再比如,2004年成立第一家分行,开了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先河,本身也是一个创新;2012年初,哈尔滨分行也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已经形成总行加13家分行的格局、总分支的管理架构,有效地防范了风险。这些工作和其他大银行相比可能都是微不足道的,但作为一家地方性银行来讲,就是创新。从这几年发展情况看,创新一直是我行的灵魂,2010年,我们把“对标找差”作为年度主题,发现我们自身的差距,学习其他银行先进的管理方式及风险控制技术;2011年的主题叫“创新发展年”;2012年命名为“科技管理年”。

当前,很多人都在担心一个问题,即中小银行如何走差异化的道路。这的确是一家银行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一直力求解决的问题。业内越来越多人知道,哈尔滨银行在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有“九个独特”:区域下强条线管控模式;“铁三角”服务运营管理模式;“一圈两链”、“一区两会”、“一优两新”的客户定位与营销模式;360度产品服务体系;以“六重”贷前调查技术为代表的小企业信贷风险识别技术;以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模型为代表的小企业信贷风险计量技术;以“10+2审贷法”为代表的小企业信贷风险管理技术;以“六维贷后管理法”为代表的小企业信贷风险控制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IT技术。目前我行已经实现了对同业进行小额信贷技术输出,也有人担心因此而产生同质化问题。其实这是我们技术输出首先考虑的问题。我们会根据当地的区域特点和客户特点,进行差异化的设计。与此同时,也会再把区域化的技术吸引过来,为我所用,形成完整的小额信贷体系。

差异化的道路是无穷的,是需要勇气探索的,也是中小银行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银行业需要一种创新,需要一种软实力,需要一个更加好的创新环境。

(作者系哈尔滨银行副行长)

第4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政策分析;发展模式

目前,在很多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当中,并没有做好合理、科学的市场定位,而是一味地去追求自身利润的提高,导致了很多村镇贷款出现了非农化、短期化、集中化等一系列问题,在违背了我国成立村镇银行的初衷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村镇银行在经营方面的风险。因此,在进行村镇银行市场定位的研究时,应当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把提升农村金融发展、创造政策绩效作为重要目标,从而保证村镇银行的稳定、长足的经营。

一、我国村镇银行市场定位的理论含义

村镇银行服务的准确定位是为“三农”服务,它是立足于小额、分散的原则上来为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等提供相关服务的,并且规定了存贷款的业务不能够超过县域经济区域。村镇银行是经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批准下,由境内外相关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的相关企业法人以及境内自然人联合出资,设立于农村地区的并将为当地农业、农民、农业发展作为服务对象来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它不同于银行的其他分支机构,属于一级法人机构。

二、我国村镇银行市场定位的问题分析

(一)经营区域。随着社会的发展村镇银行的作用越来越大,属于为金融行业提供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经营区域的定位和目标市场的选择十分关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了村镇银行的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范畴内为金融行业提供服务的重要价值。村镇银行的客户目标是“三农”,其根基必须也立足于为“三农”的发展而服务,时刻以服务“三农”为核心,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的提升和壮大自身。村镇银行较大城市的银行具有特定的优势,例如村镇银行中的服务客户跟工作人员之间存在一些业缘、亲缘和血缘关系等,使得村镇银行的业务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优势,从而消除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目标客户群体。村镇银行目标客户定位的好坏决定着未来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的目的就是了为了选择合适的服务对象,当前时期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和认知度较低,使得村镇银行的竞争力、规模和服务质量无法与当地大规模的银行经营相比,因此在发展村镇银行的目标客户方面需要避免与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大规模银行竞争,应将市场细分化,选择适合自身且能够区别于较大规模银行的市场发展路线,并可以将村镇银行的目标客户群定位于人数较多的困难群体和“三农”低端消费群体。例如印度尼西亚和孟加拉等小国家实行的小额信用贷款中,都会设计出符合自身条件的信贷服务和产品,并树立正确的信用意识,创造自己发展空间的同时提升自身在发展中的竞争力,满足不同贫困客户的强烈新信贷需求,实现共赢局面。

(三)主要产品问题。现阶段中,所谓的“产品定位”,指的就是:把满足本地基层民众在金融这一方面上的基本需求作为主要依据,提供给他们最适合的金融服务。而村镇银行在面对这些服务之时,就应该将其所具有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以在最大限度之内提高服务的质量,并对各类金融产品以及服务进行不断的优化以及创新。针对城市中的商业银行,其对业务的开发以及创新是建立在客户之上的,也就是说:客户需要什么类型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就应当为其开发出同种类型的金融服务,比如:汇丰村镇银行,其就依照农村当地市场的基本情况,并通过大量的调查访问,最终设计并开发出了最适用于本地的一种融资产品,然后还在此基础之上,结合其自身所具有的“网络全球化系统”,构建出了“企业+农户”型的“价值链融资模式”,以此来让各种金融服务能够从单一化逐渐转向企业,甚至是农户。目前,该银行有86%的贷款项目,均来自于当地的基层农户以及企业。其中,有60%左右的贷款额是通过“企业+农户”来进行贷发的。可见,要想从本质上降低农村信贷的风险,还应当加强和农业企业进行合作的力度。

三、 村镇银行市场定位问题的原因

1、 商业性与政策性存在冲突。小型企业和贫困农户都具有风险大、资金担保不足等特点,村镇银行出于对自身风险性和盈利性的考虑,必将把大部分资金投向风险更小、抵押担保更安全的中型企业和较为富裕的农户群体。

2、 村镇银行的风险可控制性弱。针对农村中小型企业和贫困农户,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的情况,目前没有一个有效的解决措施,这就造成了村镇银行风险可控制性弱的主要原因。

3、 村镇银行的吸收存款。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相较一般的商业银行而言,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不是不高,所以造成人们对村镇银行的认识度不够,多数农户质疑将钱存在村镇银行是否安全。

4、 国家的优惠政策扶持缺失。基于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还有农村经济收益低和风险高的两大特点,应该受到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特别是在财税和金融政策上的帮助。

四、村镇银行正确市场定位的对策

(一)增强扶持政策。村镇银行的涉农贷款比重于当前的财政优惠来讲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要对其实行相关的补贴扶持政策、税收减免的政策也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比如在贫困地区的村镇银行就可以采取免税扶持政策。也就符合了财税政策中补偿对村镇银行业务进行的成本政策,和其中对村镇银行积极开展涉农业务服务的鼓励政策,对其进行财政金融上的减免补贴;

(二)实行差异政策。为了降低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融资成本,以增强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以及对村镇银行的收益以及回收的效率进行有效的提高,在村镇银行实施差异监管政策是当前最为有效的政策。这是对村镇银行实行的差别存款利率,差别再贷款利率,差别监管以及发行债券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这有利于我们将央行的支农再贷款政策进行大范围的扩大,增加到村镇银行,进行债券融资业务试点,积极开设村镇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用来解决村镇银行信贷资金的不足问题。

(三)探索自身发展模式。村镇银行要凭借在农村地区的外部优势,因地制宜,努力创新符合当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实行差异化的经营管理模式,打破传统的经营方式,同其他商业银行进行错位竞争,针对不同的市场、不同的客户来,制定不同的市场战略。

(四)多层次农业信贷风险保障机制的建立。农业保险、农村信贷担保、和农村信用等可以降低或进行分散,然后农村金融供给主体信贷风险的制度或机制就是农业信贷风险保障机制。现在,我国农村在信用担保机构方面表现出的是不健全,农村可用来抵押的物品紧缺,农业保险的发展也相对较为落后,农村信用体系并不完善,这是造成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积极性不高的首要因素。由此可见,我们应尽快完善担保法对农村担保品的法律规定,提高发展农村征信系统建设及农业政策性保险,将村镇银行涉农信贷的系统性风险降低到最小。

结语

现今我国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我们应该在探索中积极创新,找准自己的定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自己的独特优势以及作用,为建设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而努力。(作者单位:重庆交通大学国际学院)

参考文献:

[1]赵潇潇.河北省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问题探析[J].现代企业教育,2014,(10):571-571.

[2]史拓.我国村镇银行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D].河北大学,2013.

[3]刘虹.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问题分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21(12):124-126.

第5篇

【关键词】现代农业 金融服务 缺失 功能再造

为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有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但是,从实情情况看,金融服务体系、信贷产品和风险投资担保补偿缺失等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现代化步伐。因此,强化对金融服务功能的再造和政策设计,进一步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成为金融业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金融服务缺失

(一)融资服务体系缺失,信贷支持能力弱化

目前,县域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四家,但是,由于农业银行在乡镇的网点较少,邮政储蓄银行开业较晚,农业发展银行只支持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和项目,因而真正能为农村、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只有农村信用社。虽然近几年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兴融资机构发展较快,但由于其自身实力薄弱,难以担当支持现代农业的重任。残缺不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弱化了对现代农业发展的信贷支持能力。

(二)新型金融产品缺失,现代农业融资渠道狭窄

当前,金融机构普遍实行严格的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农村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在信贷制度安排上存在对不动产作为抵押担保物的偏好,倾向于以国有出让土地、房产等作为贷款抵押物,而针对现代农业量身定做或衍生符合其要求的金融信贷产品如林权抵押、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订单、商标品牌经营权、专利权质押等新型贷款研发不足,造成广大农村经济主体特别是农村企业向银行融资的渠道和空间非常狭窄。如在抵押物方面,农民用来抵押的物品主要是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农机具等,而由于价值低、变现难,一般不易被银行接受;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建在乡镇或村组,厂房用地多是集体用地、租赁用地而非国有出让土地,也不符合银行抵押的条件和要求,广大农民和企业只能“望”贷兴叹。

(三)信贷载体缺失,金融支持“有心无力”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但从总体上看,农村经济总量依然不足,产业化程度不高,特别是广大农村企业,主要以农副产品初级加工为主,处于产业链的下游和末端,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企业负责人缺乏大企业家的气魄、胆略和思维,只看眼前近利,不求长远发展,缺乏银企合作意识;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数据透明度、真实性不高,使银行无法全面准确地进行资信评估和授信审批,难以获得银行的认可,达到银行的贷款门槛,导致银行在支持现代农业时“有心无力”。

(四)风险担保补偿机制缺失,金融支持动力不足

农业是弱质产业,收益率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生产风险、市场风险容易转化为信贷风险,因而,在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的情况下,迫切需要相应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既缺乏专门服务于农业的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或者现有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保险公司不愿意涉足农业领域,也没有设立专门的现代农业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因担心提供贷款、担保出现风险而较为谨慎,增加了现代农业融资的不可获得性。

二、功能再造和政策设计

(一)强化市场定位,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机构要以县级机构为依托,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范围,增加在乡镇的营业网点。同时,要按照各自的市场定位,明确支持重点。具体来说,国有商业银行要逐步将支持的重点由城区转向农村,重点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发行要扩大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要在发放小额农户贷款的基础上,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同时,要加快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的步伐,并强化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激活农村金融市场,从而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农村金融机构萎缩、金融服务缺失、金融支持疲软的问题,发挥金融整体支农的联动效应。

(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开发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金融产品

各金融机构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积极开发适应农村经济特点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金融产品。在产品设计上,要探索开发农民科技培训贷款、农村基础设施配套贷款、大型农业机械按揭贷款、农业订单贷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贷款、特色资源开发贷款等贷款品种,在抵押贷款方式上,要创新农民住房、土地使用权、林权、应收账款、股权、商标品牌、特约经销商经营权、专利权等担保抵押方式,满足现代农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

(三)壮大农村经济实力,培育优质的信贷载体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布局和规划,结合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优势,着力在壮大农村经济实力上下功夫。一是大力实施创业人才成长培训工程,培育一批文化修养高、会经营、懂管理、讲诚信的“新型农民”和“优秀企业家”,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实施现代农业品牌工程建设,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增加科技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不断培育现代特色、高效、品牌农业;要促进农业企业的兼并和联合,壮大生产经营规模,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向高起点、大规模、外向型、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和集团奋进。三是企业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以良好的资信等级赢得银行的支持。

(四)健全融资担保和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对现代农业的补偿作用

一是创新担保机制,推动组建专门的农业担保机构,并鼓励各类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互助担保业务,鼓励其他各类担保公司为现代农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形成政府、社会、农业经营主体“三位一体”的农业担保机制,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贷款“担保难”问题。

二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现代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对金融机构因发放农业贷款可能形成的贷款损失进行补偿,调动金融机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积极性。

三是建立由国家出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政策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引导农民和企业积极投保,分散和化解农业风险。

参考文献

[1]袁泽强.《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的建议》.《金融时报》,2013年3月25日.

[2]王迅.《现代农业转型发展中的金融支持》.《中国金融》,2012年第17期.

第6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农村;建议

从2007年3月1日全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至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已满一年。截至今年3月底,银监会已累计批准34家新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22家,贷款公司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注册资本金从800万元到上亿元不等,设立主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汇丰银行等中外资银行类金融机构。2007年末,吉林东丰村镇银行在考虑退税的情况下,赢利20多万元;甘肃庆阳瑞信村镇银行赢利达101万元,成为全国同类金融机构中规模最大、经营效益最好的银行;四川惠民村镇银行则出现轻微亏损。目前来看,村镇银行试点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

(一)村镇银行的设立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镇银行的设立正赶上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其建立是由于农村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以往农民主要是依靠农村信用合作社来解决融资问题,但审批时间长,容易使农民错过最佳发展时机,使许多农民无法实现投资需求。村镇银行向农民提供一定的无需担保的小额贷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资金保证。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底,三类新型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互助社)共筹集各类资本12726.65万元,其中,银行资本6480.21万元,占比50.9%,产业资本1953.89万元,占比15.4%,个人资本4292.55万元,占比33.7%。而其资产总额也达到了32446.16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008.43万元。

(二)村镇银行的设立有利于促进农村新金融竞争格局的形成,由此形成村镇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同时并存的局面。村镇银行的进入对我国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起到促进作用,增加一条支持“三农”的金融渠道,可以弥补商业银行撤离农村地区所形成的空白,还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因审批严格、手续繁琐、门槛高而对“三农”和中小企业支持不足的问题,有利于“三农”和地方经济的更好发展。中外资商业银行进驻农村金融市场,增大了农信社的竞争压力。由于涉农贷款机构的增多,农信社已经开始主动上门服务了。这对于农信社的发展、进步而言,无疑是一个好的开始。

(三)村镇银行的设立为农村金融创新提供了舞台。首先,为农产品企业或者个体业主提供金融服务。长期以来,这类企业或者个人融资需求较大,而且基本上是通过民间融资(非正规金融)完成的,村镇银行的出现无疑拓宽了融资渠道,从而为形成规模化农业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其次,村镇银行的出现可开拓我国农村消费信贷需求。农民生活支出中教育、医疗比例较大,村镇银行可在这方面做出一定的探索,从而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再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一些农民拥有一定的闲余资金,村镇银行的出现可以满足广大农民的理财需求。

(四)设立外资村镇银行——汇丰村镇银行是创新农村金融的有效举措。有利于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从“开放”的角度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战略,注重统筹利用国内国际资源,积极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二、村镇银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定位偏离服务“三农”的目标。银监会《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显示,村镇银行是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小额信贷需求一直未能被信用社很好的覆盖,这是农村金融的空白点,也是最需要解决的难题,村镇银行在这方面的能力也比较弱。部分村镇银行无意“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三农业务,而将目光放在贷款金额比较大的小企业主及出口企业上,某种程度上偏离了当时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

(二)村镇银行信誉度不强。商业银行法规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存款余额的75%,如果没有资金来源,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也无从做起。一些村镇银行人士介绍,他们行在村民中的信誉度还比不上其他银行甚至农信社,吸存十分困难。在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的南充市仪陇县,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小额信贷的名义利率是8%,实际利率在13%以上,比村镇银行和信用社都高,但农户却更愿意到协会贷款,而不是村镇银行或者信用社。出现了协会资金不够贷,村行、信用社资金贷不出的情况。另外,该银行现在只有一个网点,没有加入银联,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让客户感到不便。

(三)缺乏差别化金融产品,创新性不足。很多村镇银行目前开展的贷款业务与当地信用社业务基本重合,由于规模经济原因,其信贷能力远弱于信用社。因此,实际工作中常与信用社“撞车”,从而引发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的质疑。

三、解决村镇银行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村镇银行的独特性,明确村镇银行的定位。组建村镇银行有一个最大的政策背景,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已经富裕起来的群体扶持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适时组建村镇银行,让具有优势的金融机构把信贷支持延伸到村镇,并通过股份制吸收和引导民间资本,从而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让贫困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让弱质产业尽快升级换代,让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符合十七大精神、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决策。当前农民状况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民,农田不多,收成不好,没什么技术,也没有打工的经济来源,勉强维持着生计。二类是正在脱贫致富的农民,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成为种植、养殖大户,已经解决温饱问题,成为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有生力量。三类是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他们办企业,办商场,办学校,从事一切有利可图的规模化的经营活动,基本实现小康水平,走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列。村镇银行的根本任务,是要帮助农民脱贫致富,首先应该为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人提供帮助,否则,它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村镇银行。

(二)加强监管。村镇银行市场定位与政策目标的差异应得到及时矫正,否则,试点效应一旦扩散,再来进行规范就比较被动。要从农村经济平衡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国家的整体利益上,定位贷款的投向。金融监管部门应设立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年度或阶段性考评,对不符合市场定位要求的村镇银行提出改进措施,直至责令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村镇银行的组建和运行虽然是经济现象,但要看到它关系到民生问题。

(三)制定适当的优惠政策,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性发展。要建立健全村镇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村镇银行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比如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减免税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给予政策性贷款利差补贴、允许申请央行再贷款、提供征信服务、及时解决支付结算等方面的障碍问题,等等。对外资金融机构组建或参股我国村镇银行,要积极引导鼓励,并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和小额信贷经验,来增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

(四)产品及服务创新。要推出适合农村中低收入阶层的产品,没有好产品的推出,就没有生命力。村镇银行可以在寻求合作的道路上积极探索,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了解当地重点发展农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同时与当地经济合作组织接洽,把握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农户金融需求特点,针对不同需求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探索并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另外,除有贷款的需求外,部分农民也有理财需要,村镇银行可借鉴城市银行的理财经验,设计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在提供金融服务上,应把村镇银行建设成为“田野上的银行”,让农户觉得这是他们自己的银行。在村级层面将金融与生产、流通、采购结合起来,更有利于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创新。在降低信用风险方面,对村镇银行来说,可以由三个途径来强化这方面的工作:提高信息的对称程度;创新担保方式;与专业合作社进行融资担保合作等。村镇银行要真正深入基层,了解收集大量客户资料,降低因对客户信息的不知情而导致的信贷风险;寻求和开发新的担保方式;对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贷款时可要求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等。

(五)放开农村信贷利率限制。放开利率限制是农村金融得以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为基准利率的0.9~2.3倍。对于信贷供给方,关心的是成本收益,考虑到农户居住偏远、分散,借款额小、借款频率低等因素,要想使农村金融商业化可行,2.3倍的贷款利率上限还是太低,应该实现利率市场化。对于信贷需求方,最迫切的问题是“贷款难”而不是“利率高”。

第7篇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制度的不断深化,对农村的建设力度也逐步加强,在建设农村发展过程中,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是当前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经济整体水平呈上升趋势,积极参与世界金融的背景下,我国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形式也越来越好,小型金融机构的良好发展是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虽然目前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形成了基本体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有许多问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对小微金融机构深步发展带来消极影响。本文就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探讨,提出了相应问题的创新策略。

关键词:小微金融;农村金融;创新策略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例较大,属于发展中国家,且我国城乡经济水平的差异性较大,因此建设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打造富裕和谐的新农村是目前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当前农村市场金融发展的背景下,加强农村小微金融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积极作用,由于农村的经济基础不稳固、城乡经济差距明显、以及农村居住人口整体收入水平偏低等情况,造成农村小微机构发展情况不理想,因此,加强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增长,是目前首要任务。

一、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发展现状

1.金融服务单一

目前我国小微金融机构发展速度虽然比以前有所增长,但是相对别的国家而言依然缓慢、干预力度不强,目前贷款依然是主要集资形式,进而成了小微金融机构企业主要经营的支柱,但社会发展更倾向多元化的趋势,单一的集资方式,无法满足当今金融发展的需。就湖南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就是几大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湘乡市村镇银行作为我省首家村镇银行,于2008年3月开业。随后,上海农商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长沙银行、汇丰银行等银行业机构,作为主发起行共在我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1家,覆盖13个市州(除怀化外)的38个县(市)。至去年底,资产总额达328.37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65.1亿元。但是,这也不能满足湖南广大农村企业和农民的资金需要。

2.缺少政府支持

证券公司针对小型企业的资金方面,制定了高要求和过高的标准,使小型企业在贷款时出现了很多不便之处,造成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大多数小型企业单位没有办法在证券公司得到赞助。并且我国目前的小微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单位没有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在风险筹资形式和鼓励小型企业服务机制上没有过多鼓励扶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小微企业在贷款方面的困难处境。这些情况的发生的根本和政府的政策有很大关系,政府没有适当的鼓励政策,给予一定力度的扶持,加上不明智的决定,没有为小微金融机构带来发展平台,因此,政府加大财政的支持,合理决策,从而小微金融的更好发展。

3.信用体系不完善

对目前小微金融机构发展的形式来看,m然我国的信用体系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针对小型单位的服务举措上有很多不足,造成小型企业单位没有良好的筹资平台。主要由于我国信用保障体系制度发展较晚、速度缓慢,在贷款力度小、程序复杂、资金风险责任承担不统一等方面的问题,另外,我国没有形成完整有规模的信用征信系统,相关制度和政策尚未建立完善,造成很多小微单位的许多公司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缺乏信用记录,也是造成小微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有很多困难,影响了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进程。

4.小型企业贷款困难

我国目前没有和小型企业相匹配合作的银行,加上目前农村信用社和一些农村私有的商业银行机构整体的金融规模太小,不能为小型企业资金提供足够的支持。并且现在这些银行金融机构当时成立之初是参照国家国有银行的经营模式而构建自己的机构系统,直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从这种现象中脱离出来,由于大型银行机构与农村商行规模不同,一味的参照和借鉴,会使现有农村信用社类型的银行机构在管理中存在很多不适应的问题,影响其发展,侧面制约了对小微企业单位的服务项目。想要改变这种情况,应该及时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制度改革,制定符合小规模金融机构的经营体系与管理政策,从而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小微金融机构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政策落后

我国现在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在管理运营中,企业政策、体制相关的详细内容,虽然加强了风险防范,但却忽略了本身发展的方向、服务的宗旨,致使小微金融机构金融创新能力不够。具体拿关于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政策来说,将主要服务目标面向农村区域的村民、农村业务及农村经济所需的金融服务项目,本着服务于“三农”的基本原则出发,但却没有注意到,这种相关内容的政策规定,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背道而驰,令村镇银行制定的原则和面向的服务对象最终没有任何利益可言。

第8篇

    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的现状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截至2012年5月,全国成立的村镇银行有1036家,相对半年前2011年10月末的552家将近增加了一倍。从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角度来看,城市商业银行在村镇银行的设立过程中扮演主要角色,其次为农信社及由农信社改制而成的农商行和农合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外资银行这些大型的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的数量反倒不多,如图1所示。

    对于一般的商业银行而言,在以往单点设立村镇银行的模式下,作为主发起行单点投资村镇银行的收益并不大,但其面临的风险可能不仅仅是村镇银行经营失败所导致的财务损失,还有可能带给整个银行集团的声誉损失。这也是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

    商业银行组建村镇银行子银行

    的合理性分析

    必要性

    按照《管理暂行办法》的定义,村镇银行子银行是指由银监会批准,由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专司批量化投资、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村镇银行的持有有限牌照的商业银行。其核心就在于将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从原有的分散、小额状态,转变为集团化、规模化运作。《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村镇银行子银行不仅能对外投资设立村镇银行,作为一个股权管理平台,其自身也能经营银行业务,再以同业合作的方式,为村镇银行提供放贷资金,提供后台服务。同时,为解决吸存难和汇兑难的问题,村镇银行子银行可发行金融债券、吸收同业存款来筹措资金,可村镇银行设立统一的电子银行渠道,集中加入银联网络,统一申请并管理银行卡品牌。总体而言,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是对村镇银行进行规模化投资于专业化经营管理的理性选择。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可以发挥以下优势:

    村镇银行子银行的设立有利于突破目前村镇银行发展中的各种瓶颈。村镇银行子银行设立后,可利用自身较高的信用等级融入较低成本的资金,单向地为各村镇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这客观上也有利于把更多的城市资金引导到农村金融市场。村镇银行子银行在获准加入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和银联成员网络后,可通过集中清算的范式帮助各村镇银行建立高效率的汇兑功能,解决村镇银行业务“孤岛”问题,与此同时,村镇银行子银行也能解决村镇银行之间资金余缺不均的问题,更好满足各村镇银行的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此外,村镇银行子银行可通过协议接受各单一村镇银行的委托,在产品规划与研发、IT系统构建、业务和管理流程设计、后台集中处理、风险控制,以及营销策划与品牌管理等方面提供集中化、专业化的支持和服务,将有效减少村镇银行间的管理差异,提高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客户服务水平,降低营运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效应。

    村镇银行子银行和单点设立的村镇银行相比,具有很多优势。一是村镇银行子银行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可以引入其他投资方的资金与经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规模经济,充分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二是在村镇银行子银行模式下,村镇银行成为母银行的“孙公司”,与作为“子公司”由母银行直接发起设立相比能够更好地保持其法人身份和经营行为的独立性,发挥其决策流程短、经营机制灵活的先天优势,即使个别村镇银行经营不善,也可通过其他子公司的盈利来实现整体均衡,对母银行品牌的影响与伤害亦相对较小。三是从成长空间与发展远景来看,每家村镇银行开业后可择机增资扩股甚至发展分支行,机构及资产数量有望实现几何式膨胀,而旗下拥有几十上百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村镇银行子银行则完全可以剥离出来单独上市。村镇银行子银行形式只是战略发展的第一步,将来还可以演变成纯粹型农村金融控股公司,涉足银行、证券、保险以至其他更为广阔的领域,成为高效合理的农村产业整体服务平台。

    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供给与服务。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慢、结构散、效率低等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但单点设立村镇银行由于起步时间还较短,以及存在营运成本较高、服务功能较少等不足之处,对尽快缓解农村金融服务供需矛盾的作用较为有限。村镇银行子银行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按照规范化的发起设立流程,高质量、高效率地批量设立村镇银行,并整体性推进村镇银行的发展,为农村客户提供更加全面、适用的产品和更高标准的服务,缩小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的差距。与此同时,相对于目前各村镇银行只能服务于当地的农户、多种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县域内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村镇银行子银行设立后,可从“三农”整条产业链的角度,联合村镇银行为上下游的企业和农户提供一体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村镇银行子银行以较低价格的资金定向地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并单向地为村镇银行提供资金支持。以此为基础,村镇银行子银行协调村镇银行,以无息或低息贷款帮助农户购买涉农企业的农资产品,并牵头涉农企业与农资需求的农户建立直销关系,减少销售的和中间环节成本。在这种模式下,村镇银行、涉农龙头企业和广大农户形成了多赢的局面。

    可行性

    构建村镇银行子银行与相关法律不存在冲突。根据银监会的最新规定,村镇银行子银行必须要由主发起人发起成立,而且其所占的股份不得低于51%,而主发起人必须是银监会所认可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同时,鉴于单点设立村镇银行存在种种瓶颈、集团化发展方案可行,从2009年的村镇银行管理总部、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方案出台开始,银监会就有意识地引导村镇银行管理模式向集团化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与银监会规定的村镇银行主发起人制度不太相符,一直没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而村镇银行子银行的发展方案则克服了银监会的政策障碍。推出村镇银行子银行牌照后,银监会将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批量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既满足了村镇银行批量化、集团化的发展要求,又与现存的法律不存在冲突。

    商业银行批量、规模化发展村镇银行的内部和外部环境逐渐成熟。首先,随着中央支持农村发展的力度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无穷,农村金融的潜在需求逐渐成为现实。目前全国县级人口比例超过了70%以上,占国家的经济总量的50%,初步测算有待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容量超过10万亿元。但是县域农村金融竞争不充分,相比较城市而言,其金融服务和产品的供应和需求差距甚大。这些为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其次,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加大工作力度,为支持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银监会加强了发展村镇银行的力度,未来两年内是银监会支持发展村镇银行的黄金时期。二是因为所有的村镇银行贷款用于支持本地中小型企业和农民的发展,所以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政策支持,这对村镇银行的起始和后续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不少商业银行通过之前的实践已经在设立村镇银行方面积累了重要经验。如民生银行和上海浦发银行,通过之前单点村镇银行的管理方式和技术创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多数村镇银行已开始实现盈利,这为它们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打下了基础,做好了准备。

    “软硬件”条件满足。根据《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子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硬件”条件包括,主发起人最近1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0亿元、监管评级连续3年达到二级以上;“软件”条件包括,有明确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战略规划,已探索出可行有效的农村金融商业模式,具有到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内在意愿和具体计划等。按照这一准入门槛,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无论是从“硬件”还是“软件”条件,都具备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可行性。

    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子银行的风险控制

    村镇银行子银行通过统一制定村镇银行基本规章制度、管理方案,统一业务范围、客户结构、业务流程等一系列制度安排,提高对村镇银行的风险控制水平。

    一是制订统一的村镇银行章程。子银行负责界定村镇银行经营范围,明确禁止从事的事项,减少经营风险点,如未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和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不得进行重大资产收购;不得对外进行担保、与其他公司互保等。

    二是制订统一的村镇银行风险管理、内控报告和审计制度。子银行制订村镇银行风险管理政策和审计制度,明确内控报告事项和报告内容;子银行有权通过村镇银行董事会指派内部或外部的审计机构对村镇银行进行审计监督;有权通过董事会对村镇银行董事长、监事长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专项审计、离任审计。

    三是严格实施对村镇银行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发现村镇银行经营管理问题,子银行通过提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议案或者质询予以纠正;子银行对村镇银行信贷风险、财务会计风险、安全保卫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严格实施问责制度。

第9篇

[关键词] 村镇银行 新制度经济学 制度安排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明显的制度供给不足。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县以下的金融分支机构,同时把县级分支机构的贷款权限上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工作重点则放在大中型城市中,为普通农户和乡镇中小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仅有农村信用社。

自2007年以来,随着原有村镇银行扩大业务规模和新机构不断设立,村镇银行的存贷款以几何级数增加,2007年7月底三类新型金融机构仅有1.13亿元存款和0.94亿元贷款,2008年底,已开业的107家三类机构共吸纳股金41.2亿元,吸收存款64.6亿元,贷款余额34.2亿元,96%的贷款投向农村小企业和农户。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有所提高,“鲶鱼效应”初步显现,试点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改善。面对村镇银行的改革实践,近年来理论与实务界对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取得不少的研究成果。

在国外,Ronald.I.McKinnon和Edwards.S.Shawd(1973)提出“金融抑制”理论,主张深化金融,推行金融自由化;Berger和Udell(1998)提出“关系型贷款”,并认为中小型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融资时因为便于获取非公开的关联信息,而比大银行更具优势。在国内,乔海曙(2001)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属于供给型金融抑制,导致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主要原因是正规金融部门对农户贷款的资金有限;何广文(2004)认为我国不同地区的中小经济主体的市场生存竞争能力差别很大,在农村金融市场,应该走多样化的方式来满足对金融机构的不同的服务需求。

二、研究方法

本文对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通过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交易成本与产权两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发展村镇银行的必要性。提出目前村镇银行制度上所存在的几个问题,并试图通过提供一定的制度供给解决或缓和这些问题。

1.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中,在正交易成本的世界里要使交易成本最小化,通过科斯定理、现代企业产权理论以及委托理论对产权的分析,得知需要提高制度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关键是要形成合理的产权结构。

2.村镇银行发展的交易成本优势分析

根据金融交易成本狭义的定义,从微观层面上看,主要包括贷款人的成本和金融中介的成本。

(1)从贷款人的角度

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借款人主要为普通农户与乡镇中小企业。农户信贷需求付出的成本除贷款利息外,考虑到农业生产的时效性,还有时间成本。农民的信贷需求与商业银行所能提供的供给存在严重的不均衡,普通农户获得贷款,需要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这也形成农户的交易成本。乡镇中小型企业,因为规模问题,在获取银行贷款时,往往被加以更高的贷款利率。另外,银行的贷款审批权回收导致其获取贷款的环节较多,所花费的时间较长,一般乡镇中小企业自身缺乏足值抵押品,这些必然导致乡镇中小型企业获取贷款的成本升高。

村镇银行加入农村金融市场所导致的“鲶鱼效应”,对农村金融市场贷款利率的适度下降有积极的影响。村镇银行管理环节少,经营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有助于减少普通农户与乡镇中小型企业贷款时的时间成本。同时村镇银行的设立增加了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提高了他们获取贷款的可能性,降低了在获取贷款过程中可能支付的隐易成本。

(2)从金融中介的角度

金融中介的交易成本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在金融交易中为搜寻信息所耗费的信息成本,为了达成交易所耗费的谈判成本,保证交易正常进行所耗费的实施监督成本等。

商业银行面向农村普通农户和乡镇中小企业时,因为信息不对称,为规避信贷风险,在搜寻贷款人相关信息时所付出的成本比较高,在发放贷款时,从贷款申请到贷款审批,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环节多,达成决策的时间长,在这一过程中耗费的谈判成本比较高。

村镇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时,具有信息优势,不仅对贷款人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更加了解,对贷款人的管理方法,发展前景等方面较为隐蔽的信息比较熟悉,对贷款人的经济状况的变化方面的信息更加敏感,也能更快的得到这些信息。因此,谈判成本较国有商业银行低。

3.村镇银行发展的产权优势分析

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产权通常被定义为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

(1)村镇银行产权结构的形成

村镇银行的产权结构吸取了当年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教训,明确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或唯一股东必须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20%以上,其余股东持股不得超过10%,这保证了村镇银行股东的相对集中的同时也保持了事实上的分散比例,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由村镇银行的设立过程可以发现,村镇银行的产权明晰,根据科斯第二定理,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下,交易成本的大小,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就直接取决于产权区分的清晰度,相对于目前产权仍不明晰的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具有极大优势。

(2)村镇银行的产权流动

产权的趋利性要求产权能够顺畅流动,产权的持有人才能通过调整拥有产权的投向来获取最高的回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村镇银行股份的转让和退出根据银监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为村镇银行成立3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虽然目前村镇银行试点开展仅一年时间,暂时无法实现,但其产权明晰,3年后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与都不会有阻碍。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

1.政策性目标与盈利性目标的矛盾

从根本上说,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是弱势地区。传统农业是一个没有太多增长潜力的弱势产业,为这一产业服务的金融空间是有限的。

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对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也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要求村镇银行吸引的存款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的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从这个角度来看,村镇银行面临着与农村信用社同样的困境:服务“三农”的政策性目标与经营利润最大化的盈利性目标的矛盾。

在监管要求方面,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信用社都一般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动作,而银监会在县一级只有监管办,人数一般只有4~6个人,同时还要对其余商业银行进行监管,这无疑对银监会的监管能力是一大挑战,特别是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化后,是否会出现在县级监管办对其监管力不从心的情况也是一个疑问。这样很难以监管的手段确保村镇银行不偏离支持“三农”的政策性目标。

2.缺乏规模效应

小范围经营的灵活与信息优势与金融业网络性、金融风险的外部性有冲突。村镇银行一般是在县级区域经营的独立法人,在当地农村地区经营传统信贷产品。作为服务“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小规模小范围经营有其灵活、熟悉当地情况、信息成本低等优势。但是,规模太小,就可能出现难以维持的局面,从商业银行经营来看,规模和资产流动性和资本充足率之间有明显的负相关关系。村镇银行规模较小,而在农村金融市场,因为农民居住相对城镇居民来说较为分散,需要一定数量的网点才能覆盖到整个市场。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网点出于安全性与信息化的考虑,开设成本较高,同时还要负担一定的人力资源费用,对于起始资金较少的村镇银行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3.缺乏抗风险能力

村镇银行业务主要还是集中于传统的信贷产品,同时对农民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因为农村地区的贷款业务很大程度上缺乏有效的担保和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可变现抵押物,也没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信贷风险和信贷成本都比较高。同时,因为村镇银行的贷款集中在县级范围的农村地区,对于区域性的自然灾害和农产品的市场风险所造成的风险无力应对。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容易形成村镇银行区域内的贷款者大范围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并且因为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弥补灾害造成损失并重新投入生产,对资金的需求量增大,也容易造成挤兑存款的情况。

4.缺乏品牌和信誉

在传统信贷业务,特别是存款业务上,一般储户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储蓄资金的安全性,其次才会考虑收益。村镇银行作为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并且由普通商业银行和企业法人、自然人出资组成,其信誉和品牌在当地无从谈起。对于村镇银行所面对的主要客户群体――普通农民来说,更是注重金融机构的品牌和信誉。这对于村镇银行的业务开展产生了很大的困难,在吸纳存款的竞争上占据劣势,将极大地影响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

四、村镇银行发展的制度安排

1.通过加强监管确保资金投向

对于一般商业银行,监管部门设置了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贷款集中度等营运指标。对于村镇银行,因为其经营中所具有的高风险性并且自身抗风险能力不强,应该对其审慎经营方面的要求更不能放宽。针对村镇银行小规模小范围的特点,对其监管应重视采用现场检查制度,并以非现场检查制度为补充,按照属地原则承担监管责任,实施贴近式、盯住式的持续监管和差别监管。

2.通过政策扶植促进村镇银行发展

(1)引入非正规金融拓展业务空间

非正规金融灵活、广泛的特性和信息优势也对村镇银行的经营有很大帮助。在非正规金融盛行的农村地区,广泛存在的是建立在亲缘、业缘和地缘关系之上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构成了社会资本。村镇银行引入非正规金融,可以有效利用农村地区的社会资本,只要村镇银行能够提供合理的信贷产品,就可以减少大部分贷款的信用风险。

(2)在财政税收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由于村镇银行在保证完成盈利的经营目标的同时还需要完成支持“三农”的政策性目标,这种经营模式不可能创造丰厚的利润,政府应该给予村镇银行适当税收优惠政策,这是引导他们不放弃公益性目标的基础和前提。目前可以考虑对于村镇银行的一部分支农业务,特别是对于普通农户的小额信用贷款,通过直接减免或先征收再返还的方式给予税收优惠,减少村镇银行的成本,引导村镇银行的信贷资源向支农业务倾斜。

3.通过立法保障优化金融生态

(1)强化协调工作完善配套规定

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本身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容易相互干扰,出现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从各自的利益需要出发制定相关政策的情况。

按照目前的发行库管理制度规定,多数村镇银行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能否直接在当地人民银行发行库存取款以解决其现金供应,如果可以在发行库存取款,而县级支行的发行库已经撤并,又将以何种方式来保障村镇银行的现金供应。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出现支付危机,所在地基层人民银行将在何时以何种方式介入,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也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规定。这些都需要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加强协调,完善相关制度。

(2)建立退出机制维护行业信誉

我国仍缺乏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的相关法规,村镇银行小型化、分散化,在适应分散和农户金融需求的同时也存在风险防范能力差的隐患,如果出现因经营困难而无法维持的情况时,将其以破产的方式退出市场,可以有效阻断金融危机的传导,遏制危机扩散,锁定危机损失,从而维护农村金融体系的安全。同时,将无法维持的村镇银行淘汰,符合“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竞争规则,有助于金融生态的优化。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并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存款保险机构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监督管理权,并明确其作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人的角色和地位,既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处理的效率,也能保护存款者的利益。特别是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主要在农村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其客户主要为普通农户,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更加需要得到保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也能给储户以信心,让村镇银行的信誉得到一个大幅度的提升,有利于村镇银行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