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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
(一)分工负责制度
建立政府综合统计和行业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由市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采取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协同实施。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管理行业法人单位的统计调查,并根据需要协助统计部门开展限额以下法人单位及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二)统筹协调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由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组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推动服务业统计工作。
(三)评价考核制度
为了规范和促进服务业统计工作,提高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对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服务业统计工作列入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内容。
二、服务业统计工作方案
(一)统计范围及调查对象
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以下15个门类:(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批发和零售业;(4)住宿和餐饮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教育;(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5)国际组织。
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全市范围内从事服务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行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以及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包括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与没有登记注册而实际从事服务业经济活动的个体户。
(二)统计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1、财务统计及方法
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内容以全面反映服务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和满足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基本需要为核心。主要掌握服务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产负债、收支、盈余等情况。由市统计局负责制定《*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调查制度另发),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对象分为法人单位(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和个体经营户两大类,并实行在地统计,具体调查对象名单由市统计局提供,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业务统计及方法
业务统计主要以反映行业业务活动的实物量及行政记录情况。由行业管理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制定本部门业务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
(三)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
限额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统计调查实行季报和年报制度。一季度报告期为1~2月,二季度报告期为1~5月,三季度报告期为1~8月,四季度报告期为1~11月,年报报告期为1~12月,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及市有关部门的报送时间分别为3月12日、6月12日、9月12日、12月12日前,年报为次年1月底前,从2009年二季度开始试行,2009年年报正式实施。
限额以下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行季报调查制度。一年调查4次,一季度报告期为1~2月,二季度报告期为1~5月,三季度报告期为1~8月,四季度报告期为1~11月,上报时间与限额以上法人单位相同。从2009年三季度开始试行,2010年开始正式实施。
业务统计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按行业管理部门统计制度规定上报,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抄报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
(四)组织实施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服务业统计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制定全市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编制数据处理程序,审核、汇总、评估和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
市统计局根据统计制度确定并向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供法人单位名单,指导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协助做好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承担行业管理部门以外服务业行业的限额以上单位的统计调查、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审核、汇总、上报本地区服务业统计报表。
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部门管理行业单位的财务统计调查和本部门业务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分析等工作,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有关统计资料。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上级管理部门和市统计局的指导下,负责对本部门管理行业单位财务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数据处理和上报,对本部门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及时向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抄报本部门财务统计调查报表和主要业务统计报表。没有承担具体统计调查任务的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协助统计局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业务要求高,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和本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
2.做好统计保障。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服务业统计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所需经费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3.规范统计基础。人事(编制)、民政、工商、税务、质量技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建立健全服务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库,为服务业统计调查提供基础服务。加强统计台帐和规范化建设,做到数出有据,保证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对我镇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六支人才队伍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的对象是在镇内的法人单位和农村住户中16周岁及以上居民。调查的范围为我镇所有行政村、驻地单位。调查时点为2015年10月20日24时整。
二、任务分工
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是省委组织部安排的重要任务,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调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调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1、党建办:负责全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全面工作。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财政所、招商办、农业办、民政所、统计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所等部门共同做好全镇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对镇人才资源统计部门及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3、财政所: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经费落实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4、统计所: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做好人力资源调查业务指导审核、微机录入等工作。
5、民政所:负责做好全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统计调查工作。
6、农业办:负责做好全镇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调查工作。
7、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所、金融等部门: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进行人才资源统计调查,督促全镇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及时填报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报表。
三、组织实施
1、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2、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全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环节完成时限。
3、动员部署。10月28日组织召开全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4、加强培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5、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取得调查单位和个人的理解与支持。
6、开展调查。动员会议结束后,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各企业要迅速启动调查工作,整个调查工作11月17日前全部完成。
7、汇总统计数据。汇总人才资源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和评估。纸质表格经单位法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17日前上报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统计数据。镇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后,于11月20日前报县人才资源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党建办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相关经费,营造宣传舆论氛围,确保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牵头安排部署本次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程掌握工作进度,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科学合理、真实准确。
3、经费保障。财政所要强化工作保障力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统计所、民政所、农业办、经济发展办公室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加大对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的指导力度;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所、金融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加强协作,共同做好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社会经济为目标,按照《市统计局“十二五”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11-2015)》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统计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市统计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统计干部队伍,为统计改革和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以促进统计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提高能力为原则,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改进方式,整合资源,夯实基础,注重统计干部、统计人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能,提高统计干部、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稳步推进培训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三、主要内容
围绕统计工作大局,加强统计干部政治理论、职业道德、依法行政、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统计工作的源头在基层,“四大工程”的成败关键更在基层。2012年教育培训重点应围绕“企业一套表”正式实施,向基层倾斜,加大对市(区)、镇(街道)、部门、企业,特别是市区、镇级统计部门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
一是组织统计系统新任统计人员初任培训,提高新任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开展在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学习效果。三是进行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四是举办以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继续教育为主的全社会统计教育培训,提高全体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具体安排
(一)统计部门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市、市区两级统计部门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业务理论及实务知识;统计数据评估方法、统计调查理论、统计分析及统计调研课题写作、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职业道德;计算机网络基本技术。
培训形式:市局、各市区统计部门分别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年内完成。
(二)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市各地统计检查员和统计执法骨干。
培训内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行政执法制度、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业务知识、统计职业道德规范。
培训形式:市局组织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2012年10月,时间1天。
(三)镇、街道统计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统计指标解释、数据应用开发、统计信息写作、计算机操作和应用技术、当前热点统计问题。
培训形式:市局组织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2012年5—8月,时间2天。
(四)社会统计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全市负有经常性统计报表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国家规定的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材:统计基础知识、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调查分析、统计报表制度等。
培训形式:
培训时间:2012年4—10月,时间2天,期数待定。
(五)专业统计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各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专业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专业统计业务知识技能。
培训形式:可根据各专业的要求,结合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培训一并进行,或单独组织培训。
培训时间: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年内完成,时间2天。
(六)日常专业培训
培训对象:纳入统计定期报表范围单位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业务理论及实务知识;统计数据评估方法、统计分析及统计调研写作、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等。
培训形式:结合日常统计专业年报、季(月、半年、季节)报工作部署进行。
培训时间:根据专业工作安排及时开展。
(七)企业一套表专项培训
培训对象:各镇、街道统计人员和纳入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单位统计人员。
培训内容: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程序和数据填报、审核、汇总、上报流程业务知识。
培训形式:按所属区域分别由工业、能源、建筑业、劳资、房地产、贸易等专业组织集中培训。以后随纳入随培训。
培训时间:2012年6月底前完成。
上述专业培训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培训的具体要求。
五、组织领导
(一)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开展以培训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积极做好参训人员的选送工作,保证培训的参训率。
(二)市局法规科负责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局各专业科室负责各自的业务培训授课任务。各市区统计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的职能科室要加强与专业科室的协调,合理分工、各负其责,确保培训工作有条不紊展开。专业科室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本专业的报名组织工作,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
(三)各市区要注重师资力量建设,既要加强与国家、省局统计专家及高校老师合作,又要培养统计系统内水平高、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形成统计教育培训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根据《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消防和防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交通行业冬季消防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防火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下正值岁末严冬,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加之年终岁末,各类消防安全致灾因素依然存在,发生火灾事故机率不断增大。各县、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针对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安全教育
各县、各部门、各科室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冬季消防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再员部署,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以《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广泛开展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家庭火灾防范、防火常识等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自救能力。
三、加强安全隐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县、各单位、各科室要有针对性的加大对易燃、易爆场所全面排查,全面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各在建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全面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施工场所、民工驻地、野外料场火源管控安全检查,通过自查互查,全力排除火灾隐患。同时,各施工项目指挥部在停止施工前,要对用电进行全面清理,对暂时不用的线路,要切断电源,对老旧线路要及时清理。要加强机具、油料登记管理,严防油料管理不慎引发火灾事故。以元旦节、春节、藏历新年、“两会”等重大节日节点为重点,严格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遏制重要时段,重点场所发生火灾事故。
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精神为引领,围绕“强素质、比技能、树形象、促提高”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针对性专题培训及岗位练兵,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学习、钻研业务、务实工作、创新开拓的良好氛围,着力提高青年干部业务软件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培养一批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为全面推进工商信息化建设夯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1、自2008年至今进入本系统的在编在职干部(名单见附件一);
2、自愿报名参训的在编在职干部(可按培训计划和内容选择性报名)。
三、培训内容
1、工商电子政务(二期)-管理信息系统(二版软件)业务模块;
2、申投诉软件;
3、工商网络监管网软件;
4、工商局网络广告监管系统;
5、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查询系统;
6、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其他业务软件。
四、方法步骤
此次软件应用及业务模块操作培训共分三个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10月中旬—10月下旬)
人教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培训计划,汇总参训名单。机关各科室、大队、协会按照各自职能梳理出涉及业务工作的应用软件及业务模块,推派一至两名业务工作熟悉、软件应用熟练的培训老师,并精心准备好培训课件及培训教材。
(二)学习培训阶段(10月下旬-12月中旬)
根据培训计划,自10月底至12月,由机关各科室、大队、协会派专人进行授课,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操作等进行专题培训。培训教材及课件届时将在基层网上共享,同时,信息中心将为参训干部开通二版软件测试库的权限,以供参训干部预习和复习。
(三)岗位练兵阶段(12月下旬)
由业务科室出题,人教科汇总并组织协调,通过笔试和上机实际操作两种方式综合考核参训人员的实际掌握情况,并从中评选出10名岗位练兵能手予以表彰。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分局、科室要全力配合并认真参与此次培训工作,充分认清开展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发动,鼓励干部踊跃报名、参加培训,同时处理好参训人员的工学关系,保证参训人员出勤率。
运输公司、公司、万通公司、公交公司、三运公司、社会客运管理站等应依法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送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备案。
二、备案监管分工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成员职责分工安排,各有关单位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完成。
公路处负责督促万通公司完成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客管处负责督促交运七公司、社会客运管理站、运输公司、公交公司完成客运部分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运管所负责督促运输公司完成危险品运输、驾校等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修管所负责督促交运七公司、运输公司、公交公司、公司完成维修行业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同时负责安达检测线的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安监科负责督促三运公司、运输公司完成材料市场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三、备案程序
(一)申请
1、填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印制样式(含字体),纸张尺寸为A4白色复印纸。各企业可自己制作或在“省安监局”网站下载。填报内容要符合本单位真实情况,与所提供的其他材料装订成册。
2、提交材料
各企业申请应急预案备案,要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word格式)。
(二)受理
对生产经营单位提交的申请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齐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查
安监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予备案登记。
(四)登记
对准予备案登记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通知应急预案备案申请人领取;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各企业、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和送申单位分别存档,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重新报送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调查内容
(一)地理信息:城市市区(不包括市辖县)常规公交汽(电)车的运营线路轨迹、运营站点和停车保养场的地理坐标;出租汽车营业站点(调度站、停靠站、电召站、综合服务区)的地理坐标。
(二)基础信息:城市市区(不包括市辖县)城市客运交通经营企业数、城市面积、城市人口;城市客运交通的运行线路名称、线路长度、票制类型及运营站点名称、设施设备和停车保养场等。
(三)调查时点:2014年5月31日。
二、进度安排
2014年5月7日至8日,开展专项调查培训(该项工作已完成)。
2014年5月9日至20日,整理录入城市客运交通经营业户、线路及站点的Excel基本情况表并完成编码。5月20日前由市级专项调查办公室将基本情况表、导出的单位代码文件、导出的线路编码文件统一上报省专项调查办公室(该工作内容已完成)。
2014年5月27日至31日,市专项调查办公室下发经部审核通过的单位代码、线路编码(该项工作已完成)。
2014年6月至-8月,使用“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CPTI”开展的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2014年11月,完成调查数据分析和调查总结报告。该项调查总结评比表彰与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总结评比表彰一并进行。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设置。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调查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韩顺江担任组长,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交公司及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见附件)。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交公司及出租汽车企业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以下任务和职责: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牵头负责城市公交线路及站点调查和出租车调查工作,并收集、审核、上报相关资料;市公交公司具体负责市区城市公交线路及站点调查工作;市区城市出租车企业具体负责出租车调查工作。
(二)调查经费。市市区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调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申请,具体经费测算由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财务科负责。
环保大手笔扮靓北部湾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屋建瓴,在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的同时,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全力构建北部湾环保屏障,走“绿色开发”之路。
经济发展,规划先行。我区各级环保部门群策群力,在配合做好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着力抓好规划环评工作,加快重大项目的推进。“开展规划环评,从总体上综合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这是促进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需要。”自治区环保局局长梁斌如是说。
4月25日,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环评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喜讯传开,振奋人心。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环评明确了北部湾经济区总体环境保护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的基本原则,全面实施“海陆统筹”、“优化环境”、“协调发展”的区域发展与环境保护策略,高标准、高水平、高起点地开展经济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和中国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的“绿色窗口”。
这一精准的定位,与我区各职能部门近年来为保护北部湾海域环境所做的工作完全吻合。早在5年前,我区有关部门就制定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和碧海行动计划,完成了环境容量测算等基础工作,组织开展了沿海工业集中区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加强环境监管、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使该区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本着“还清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自治区环保局全力以赴抓好三个重点:第一,全力配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各项规划的编制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配合做好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着力抓好规划环评工作,加快重大项目的推进。第二,制定并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通过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采取加大对现有工业污染源的治理,促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等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规划园区建设,推行清洁生产,为区域经济建设提供发展空间,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同时加强对沿海各类开发区、海岸工程、旅游、滩涂养殖等资源开展项目及工业、城镇基础设施、海岸整治等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域禁止上建设项目。第三,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质量和效率,并继续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齐心协力打造“绿色窗口”
*市在加快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沿海基础设施建设的大环境下,更是绷紧环保弦,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制定了与本市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发展路线。
南宁市积极推进特色污染减排,实现污染防治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南宁市按照“发展是硬道理、减排是硬任务”的要求,多层次、全方位推进南宁特色的污染减排,实现污染防治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去年南宁市根据经济和环境形势及时编制和下达年度污染减排计划,突出抓好制浆、造纸、制糖、淀粉、酒精等五大重污染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大幅度削减COD排放,实现了全市制浆、造纸、制糖、淀粉、酒精重点行业环保治理设施的升级换代,使环保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的目标是建设成最宜人居住的“中华濒海后花园”,成为北部湾区域性国际化的中心城市。为此,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成为北海市环保工作的重头戏。北海市在划定城市环境质量功能区时“自我加压”,将78平方公里市区确定为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严格控制大气、水、噪声污染;近年来,共投入8000多万元,改造、搬迁、关闭、治理了170多家造纸、印染、淀粉、陶瓷等传统企业及其他污染企业,拒绝了20多个不符合一类空气质量控制要求的项目。该市整治城市环境污染领导小组开展对城市内港污染、水产运输车辆及晒鱼场恶臭污染、建筑施工噪声、工业企业污染等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经过半年来开展调查摸底、宣传动员、限期整改、强制关停等阶段的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农机安全隐患得到较好的排查整治;一些突出的违法行为得到重点的治理;拖拉机(变型)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全年不发生较大农机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理科,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整治重点
1、酒后、疲劳驾驶的;
2、超速、超载、超限行驶的;
3、车厢载客、人货混装的;
4、驾驶室超过规定乘坐人员的;
5、私自改装车厢、加大轮胎尺寸的;
6、不参加年检年审的。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各乡(镇)农机站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积极配合市农机监理科加强田间、场院、乡村道路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工作,确保集中整治效果明显。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建立健全与安监、交警、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同时充分发挥农机安全村、农机安全示范户的带头模范作用,共同完成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