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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

时间:2023-07-09 08:54:15

导语:在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

第1篇

一、敬老院概况

目前我院现有员工15人,退休(养)人员6人。现有入院五保老人58人,散养五保老人45人。员工与五保老人比例为1∶4。老人入院率为80%。现有老人宿舍45间,每间床位2张,宿舍设施齐全,配有电视机、电风扇、内有抽水马桶、浴缸、洗面盆、镜箱。另配有开水房、洗衣房、储藏室。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争创文明窗口打好基础

敬老院设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和治安调解委员会两大内部管理机构。院务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分别为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工作人员、五保老人等工作。治安调解委员会职责为管理院内的安全、防火、防盗、调解处理五保老人的纠纷,帮助老人解决现实问题等工作。敬老院建有健全十二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每个岗位有考核责任制,每月检查考评一次,通过奖惩机制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五保老人建有文明院民守则,每季评比一次,对表现好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表现差的进行个别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三、资金统筹和安排情况

1.资金统筹情况:年我院根据上年度资金执行情况,在确保五保老人正常生活开支及工作人员正常发放工资福利的前提下,本着开源节源、勤俭节约的原则,同时根据镇政府对五保供养政策的相关文件精神,编制了年度总预算,经审核确定年计划资金为1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9万元,上级拨款资金30万元,村统筹资金18.2万元。

2.资金安排情况:年我们把财政支出管理放在突出的位置,界定和调整支出范围,改进支出方式,提高支出效益,确保重点支出。本年度总基本支出为136.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1万元,累计收支结余0.62万元。

四、目前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1、申请五保户标准过松,入院五保户年龄过低。

2、各村对待五保户福利不统一。

3、农村五保户文盲居多,大多数无法制观念。

第2篇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这里召开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暨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其目的是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精神,加强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水平。根据会议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对前段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认真开展五保排查,实现应保尽保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安岳县民政局、安岳县财政局、安岳县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的通知》,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从7月16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我们历时108天,对全县69个乡镇9942户五保对象和73791名特困群众进行了全面排查、登记。通过严格的逐户调查,全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9797名,占农村总人口的7‰,新增五保对象1373人,取消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1518人(含死亡对象)。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组织落实。成立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领导小组”,即以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局职工实行包片责任制,每组成员负责2个原管委辖区;各乡镇民政与社事办(综合办)认真负责,狠抓摸底调查工作。二是政策落实。这次排查严格以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依据,接受群众监督,既杜绝了以资金定五保数字,以数字定五保人头的做法,又防止了少数地方违背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现象。三是督查落实。在认真搞好排查的同时,针对群众有异议的对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社现场评议,直到群众满意。我局对五保供养对象超过总人口10‰的11个乡镇进行了解剖调查,取消了不符合政策的对象享受五保供养金。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四个清楚”。民政局下发专门文件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步骤。同时,我们还通过县法制宣传展版、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申请条件、申报程序及申请所需相关资料等内容,让群众知晓五保供养条件、供养标准、供养方式、供养内容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3、强化排查质量,严格把好“四关”。为强化排查质量,在排查过程中,我们采取访、问、查、核四结合的办法,严格把好四关。一是把好对象关。严格将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三种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纳入五保供养对象。二是把好政策解释关。凡涉及到五保供养工作的相关政策咨询及矛盾调处等,全县上下统一口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解释,既做到咨询群众明白,又能按政策规定办事。三是把好审核审批关。排查工作严格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条件,没有经过评审或群众有异议以及没有调查人签字的,严格实行复查制。在经过复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审批手续,使五保供养管理更严格、科学,更公正、透明。四是把好接待关。县民政局开通了一部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并安排1名同志专职负责处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举报接待工作,对群众的举报、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扎实推进敬老院建设,提高供养水平

2005年底,全县共有农村总人口139.08万人,农村已纳入五保供养的人数为9896名,占农村人口的7.12‰,其中,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581人(含五保集居点128人),集中供养率为5.9%。全县有敬老院49所,共有床位807张,床位利用率56.13%;五保集居点13个,床位134张,床位利用率95.6%。敬老院建筑总面积为16048m2,集居点建筑总面积为2216m2。2006年,全县修建五保集居住点15处,新建、改造和维修敬老院18所(含省市项目5所),新增床位715张,可入住五保人员715人。2007年,全县修建五保集居住点12处,新建、改造和维修敬老院13所(含省市项目1所),新增床位507张,可入住五保人员507人。通过两年来的建设,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县农村已纳入五保供养的人数为9797名,占农村总人口的7‰,其中,农村敬老院可入住2163人(含五保集居点400人),集中供养率可达到22.1%。由于敬老院内部设施无法按时到位、个别乡镇敬老院未及时组织五保老人入住等原因,现实际入住五保老人1138人,床位利用率仅52.6%;全县还有19个乡镇无敬老院(即石桥铺镇、石鼓乡、人和乡、天马乡、来凤乡、悦来乡、云丰乡、东胜乡、毛家镇、坪河乡、永顺镇、横庙乡、高升乡、瑞云乡、两板桥镇、协和乡、天林镇、大埝乡、朝阳乡)。

近年来,县政府为新(改、扩)建的农村敬老院和五保聚居点统一购置了彩电、洗衣机、床、衣柜、书桌、被套、蚊帐、开水瓶等日常生活用品。各乡镇党委、政府在抓好敬老院硬件建设的同时,还狠抓了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软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院长负责制,并狠抓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二是抓好自我创收,各乡镇敬老院都动员工作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开展种菜、养殖和加工等劳动,使他们的身体得到锻炼,丰富了日常生活,又增加了敬老院的经济收入,提高了老人的生活水平;三是努力改善老人善食条件,坚持做到花样翻新,饭菜可口,尽一切努力,让老人吃得饱,吃得好;四是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各乡镇敬老院经常有学生、文艺演出队、企事业单位、机关等社会各界人士对老年人开展无偿服务,使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党和政府的关怀。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我县龙台镇敬老院被省民政厅命名为省二级敬老院。今年,我县林凤镇敬老院正积极争创省一级敬老院,姚市镇敬老院、通贤镇敬老院正积极争创省二级敬老院。同时县社会福利院也正在实施扩建,可增加80个床位。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我县的五保供养工作,仍还存在不足的地方,比如个别乡镇五保供养对象不准确,供养标准未按规定发放;全县集中供养率偏低,现有敬老院床位利用率低;敬老院建设资金不足,敬老院空白乡镇多;多数乡镇敬老院管理、护理人员未落实,敬老院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急需我们加以解决。

二、落实政策,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一)健全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制度

1、明确对象范围,坚持申报程序。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三无”对象),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具体的五保供养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无儿无女,鳏寡孤独的“三无对象”;二是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无儿无女,鳏寡孤独的“三无对象”,并且取得县残联批准的一级和二级肢残、盲残、智残和精神病一级《残疾证》的;三是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父无母,无法定抚养、扶养人(或法定抚养、扶养人无抚养、扶养能力)的;正在学校读书的,可供养至读书结束。

符合以上五保对象条件的,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新增五保对象每年审批一次,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从次年1月开始兑现五保供养金。

2、坚持“八个严禁”,推行阳光五保。各乡镇要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把所有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坚决禁止瞒报、谎报、错报、漏报。在审批五保对象时务必坚持“八个严禁”,即严禁将不符合法定年龄的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有独女远嫁他方的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农村有女的特困户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和临时救济政策混淆使用;严禁将不是规定范围内的“三无”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超过法定年龄又没在校读书的继续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属于供养范围的残疾人而没有《残疾证》的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不愿意当五保户本人没有申请的纳入五保供养。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台帐管理,每年12月各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对本辖区五保供养对象变动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县民政局,对病故、迁出或身体康复等不再需要保障的要予以注销。要坚持把五保供养工作作为乡镇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二)统一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从2007年7月1日起,我县农村五保供养金标准为: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为每人每月160元(现以提高到175元/人.月);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为每人每月80元,无地的散居五保老人另由本社群众提供粮食600斤。

(三)坚持五保供养资金财政保障

我县继续实行五保供养经费(不含住房方面的费用)统一由县级管理,纳入“县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县财政局每月要将五保供养金拨付到各乡镇民政经费专户,各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负责造具享受供养的五保对象花名册,由乡镇信用社实行按月上卡直发,五保户每月直接到指定信用社领取供养金。五保供养经费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对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农村五保供养金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规、政策从严处理。

(四)认真做好散居五保供养工作

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实行“扶助代养”制度,由村民委员会、受委托的扶养人和五保对象签订“扶助代养”协议,确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服务责任制和帮扶措施。散居农村的五保老人由其家族、本院子或本社健壮人员扶助和供养,以解决五保老人生病期间的起居、饮食、请医拿药以及负责挑水、打米等重体力劳动,随时给予精神慰藉和生活关照。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五保老人去世后,其家庭财产和林木柴山归扶助供养者所有。有关村民委员会、扶助代养人员要与散居五保户签订扶助代养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要加强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服务,村委会对散居五保供养对象的服务负有主要责任,要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对散居五保户的住房问题可采取多种形式解决:一是对散居五保户身体状况较好、有一定劳动能力、住房条件一般的,可采取给予一定的资金进行房屋维修;二是对散居五保户身体状况较好、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房屋已成危房,可采取以社或以村为单位,利用闲置资产修建五保定居点进行安置;三是对身体状况较差、自理能力弱、住房已成危房的,可安置到敬老院安享晚年。

(五)搞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救助

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应由个人缴纳的“参合费”由县民政局资助。因患大病经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并影响基本生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县民政局根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的应报销的医疗费总额,减去该医疗中心已报销部分,剩余金额再按《安岳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标准给予救助。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后的剩余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解决,切实解决五保老人看病难问题。

三、明确任务,积极搞好农村敬老院建设

(一)明确建设任务

根据省、市政府安排,我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以2005年底为基数,2006年底达到15%;2007年底要提高到20%以上,到2010年底要达到35%以上,力争突破40%;近五年我县还需要维修改造(扩建)敬老院35所,改建敬老院12所,新建敬老院19所,新建五保集居点120所,新增床位366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3660人。其中:2008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6所,维修敬老院6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3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350人。2009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6所,维修敬老院5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4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450人。2010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8所,维修敬老院5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4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450人。经排查,通过改造能作村五保集居点使用的闲置村小85所。各乡镇要认真搞好规划,在三年内达到每个乡镇有一所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力争2010年末实现乡乡镇镇建有敬老院。

(二)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的途径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农村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和集居点,把现有空闲的床位住齐住满。要对敬老院闲置的房屋打紧安排,增加床位多住人员;同时,要对敬老院或五保集居点现住有的房间进行清理,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每间房间现住一人变为住两人或多人,以此提高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利用率,减少投入。无敬老院的乡镇要积极筹资新建敬老院或五保聚居点,要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改造成敬老院,对现有敬老院规模过小的要有条件的扩建;要重点加大五保集居点的建设力度,要充分利用闲置的村小,改造成五保集居点。

(三)扎实搞好农村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建设

1、敬老院和集居点建设标准。新建敬老院床位不少于40张/所,面积不少于480m2;改扩建的敬老院床位不少于30张/所,面积不少于360m2;新建五保集居点床位不少于10张/所,面积不少于150m2。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敬老院要按每个入住人员不低于12平方米,新建五保集居点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要住得下、分得开、功能齐全、安全适用、符合卫生标准、符合建筑质量安全有关规定。

农村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内部设施要求:每个五保老人具备“六有”,即:有一张床(带棕垫)、有一个衣柜、有一张桌子(书桌)、有棉被、有蚊帐、有开水瓶,每处敬老院配置一台彩电、一台洗衣机,每处集居点配置一台彩电,农村敬老院有适度的绿化带和活动场所,要有蔬菜地和畜禽养殖场地。

2、编制计划,落实经费。每年初,由各乡镇上报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维修敬老院和改造闲置村小为五保集居点的计划,由县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提出建议上报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当年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建设任务。被确定新建、改建、扩建、改造敬老院的乡镇,要编制专题项目报告书报县财政局进行投资评审,确定投资规模。一旦确定建设投资规模,严禁任何单位超标。为规范管理,敬老院和集居点的室内设施由县民政局编制采购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采购中心统一购制。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敬老院建设的主体。各乡镇要加大敬老院的建设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敬老院建设。要广泛发动党团员、干部、民兵及广大群众捐款捐物、帮工帮料、投工投劳。

3、积极实施好今年五保聚居行动。今年,全县将新建、改建农村敬老院7所,维修敬老院6所,新建五保集居点12处,新增床位507张,确保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20%以上。2月,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敬老院、五保集居点建设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确保选址科学合理。3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下达2007年农村五保集居点和敬老院建设计划的通知》(即安府办发〔2007〕17号)。对敬老院、五保集居点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进行投资评审,由发改部门立项。4月18-20日,县民政局与财政局一起到有建设任务的乡镇实地进行投资评审,核定了该项建设工程的投入资金。4月2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农村五保集居工程和敬老院建设项目工作”动员会,就此项工作进一步作了安排部署。截止2007年10月底,农村五保集居工程完成11处,新建、改建敬老院完成5所,维修敬老院完成5所。11月30日,市县敬老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检查验收,对敬老院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大局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四)明确优惠政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敬老院建设(含新、改、扩建)和五保集居点建设,涉及规划和建设部门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它行政性收费全免、设计费按低限减半收取,房管部门收取的费用(含工本费)全免,国土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含工本费)全免,林业部门收取的费用(含工本费)全免;涉及水务、电力、卫生防疫等部门应收取的各种规费(包括工本费、手续费等),按“灾后重建”的有关规定一律免收并简化各种手续;涉及税务部门的税收按有关规定执行。每个敬老院或集居点的沼气池建设纳入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四、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服务水平

要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的服务水平,应突出“五抓”:

(一)抓敬老院的服务

这个问题迫在眉睫。我们不能等敬老院建设好以后再来提这个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重建设、轻管理”倾向,因为敬老院扩建、新建完成以后,入住老人数将从581人提高到3660人。三千多名老年人进了敬老院,我们单单把敬老院盖好是不够的,必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在这个方面,我们要实现“一个提升,五个变化”。“一个提升”就是要全面提升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改变五保老人的生存环境和精神面貌。“五个变化”,第一个变化是要衣食无忧。改变过去五保老人供养资金到位难、日常生活料理难这样的情况,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日三餐要荤素搭配,保证生活稳定。第二个变化是居住条件要改善。低矮、阴暗、破旧的房子必须改造,敬老院的房子必须宽敞、明亮、整洁、舒适。要设有电视房、娱乐室,居室内要统一配置生活用品,建好厕所。要把发展沼气和改厕、改圈、改厨结合起来。第三个变化是要老有所医。过去五保老人医疗基本上没有保障,小病拖、大病捱。要积极联合卫生部门兴办敬老院的小诊所,做到小病不出院,大病有人管,或者和附近的小诊所联合。要把农村医疗救助优先用于五保对象,优先用于居住于敬老院的五保老人,优先为五保老人交纳新型医疗合作费用,解决好老人的看病问题。第四个变化是要消除五保老人的心理孤独。五保老人最大的困难就是缺少交流,心理孤独。我们要利用敬老院这个阵地,把它变成一个大家庭,让五保老年人们从一个封闭的个体融入到一个相对开放的大家庭中,一起生活、一起娱乐、学习、劳动,互相了解、互相交流,增强对生活的信心。第五个变化是要老有所为。因为五保老人相当一部分还有劳动能力,应该根据老人的自身状况和特点、特长,把他们分别编入生产、生活互帮互助小组,组织他们开展劳动,参加文娱活动,种花种草,学习琴棋书画,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使老年人在参与劳动和学习中,既锻炼了身体,又陶冶了情操、充实了生活、增加了收入、增进了团结、体现了价值,实现老有所为。

(二)抓队伍建设

1.坚持敬老院院务自主管理,实行院务自治。敬老院应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入住人员民主选举产生,其中供养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护理服务、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财务管理等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监督、检查院长和护理人员工作。

2.选好配强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要选择政治素质高、为人正直公道,尊老爱老、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较好的服务态度,同时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人担任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鼓励乡镇社会事务中心干部、敬老院所在村社的干部兼任管(护)理人员。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所有敬老院都配齐管(护)理人员。一是明确管(护)理人员的配备人数:入住10—3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1名;入住31—5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2名;入住51—8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3名。二是严格管(护)理人员聘请程序。对拟聘请的农村敬老院管(护)理人员由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向敬老院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县劳社局共同审定,再由敬老院与聘请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议签订。各乡镇敬老院未经县上批准不得聘请管护人员,管护人员名单必须在今年11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救济股。三是给予敬老院管(护)理人员每人每月误工补助400元,所需经费县财政承担70%,乡镇政府承担30%。四是建立健全敬老院管(护)理人员考评机制。要建立健全敬老院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完善岗位职责,按岗定人、按岗定责。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敬老院院长、护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半年信任度测评。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连续两次信任度测评达不到60%以上供养对象信任的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应予解除劳务关系。

(三)抓制度建设

1.敬老院实行“统一财务、统一伙食、统一活动、统一劳动、统一管理”的内部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就是每月的五保供养金要以敬老院为总账户管理,除统一发给供养人员“零用钱”外(零用钱20元/人.月),不得将供养金发给个人;统一伙食就是敬老院统一煮饭、入住人员统一用餐,不得出现入住人员单独煮饭现象;统一活动就是由敬老院统一组织学习、锻炼身体、开展文体等活动;统一劳动就是由敬老院统一组织开展适合供养人员身体状况的生产、经营等劳动,对参加劳动的给予一定的补助;统一管理就是由敬老院对供养人员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内部事务等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乡镇敬老院实行“五统一”管理问题,在今年12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不实行“五统一管理”的乡镇敬老院。县上对管护人员不解决经费,对敬老院不安排资金。

2.要建立健全敬老院日常管理制度。各乡镇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五保对象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对象入住后敬老院应当为其建立档案卡片。所有敬老院都必须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文体活动管理、卫生管理、安全保卫、护理服务、请销假等院务管理制度。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设立医务室,解决五保老人医疗难问题。

3.注重发扬供养对象主人翁精神。制定并完善院民守则,明确供养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组织供养对象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院务管理、生产经营和文体活动,丰富其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倡导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的好风尚,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探索供养对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供养对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室内卫生包干区,建立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责任制。做到敬老院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院容院貌干净整洁,物品摆放统一有序,住房亮堂无灰无味,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民主管理规章健全,无任何安全事故。

(四)抓等级创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使敬老院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管理。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省里制定了等级敬老院标准,决定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农村敬老院中普遍开展等级管理工作,以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保障收代养对象的吃、穿、住、医、葬。等级达标的“标准”比较全面,要求比较高。还达到省上规定的敬老院标准,经验收由省上给予补助奖励。因此,各乡(镇)要认真分析本地敬老院的具体现状,根据各自条件,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认真开展这一工作。通过开展创建,力争到2010年全县的中心镇(原区所在地的镇)达到一级敬老院,部分建制乡镇达到二级敬老院标准。

(五)抓院办经济

大力发展敬老院院办经济是改善院民生活,提高敬老院自我发展能力,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有效途径。要鼓励和安排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各地要在落实好国家供养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敬老院创新思路,发展生产,以副补院,力争蔬菜、副食品自给,并获取一定的生产、经营收入,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生活水平。

第3篇

(一)民政工作大力开展

1、加大扶贫帮困力度,措施得力

街道通过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制定切合街道实际的有关扶贫帮困的政策,大力开展社会救助,积极开展助学、助医、科技扶贫和帮困结对等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今年发放社救、复员、三属、带病回乡军人优抚金半年合计361944元,复员医疗补助23896.71元,城乡医疗救助18602元。

2、健全完善低保制度,成效明显

街道民政办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政策条例,积极落实低保政策,有力地推动了低保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街道今年共有低保户161户,每月平均低保救助金共计42127元,平均每户263元/月,均按时足额发放到户,困难户临时补助5900元。

3、集中供养日益完善,面貌一新

敬老院管理逐步踏上正规化、规范化。去年以来,由于敬老院人员矛盾及管理人员监管不力等因素影响,使得敬老院运行不畅,对此我们着手整顿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进一步改善敬老院内部的软硬件设施,重新调整敬老院内部人员职务,并聘请建库村原村书记孙理增为敬老院院长,有力地加强了敬老院的管理能力,确保敬老院的安全高效运行,为老年人在院内更好的生活创造了有利条件。经过不懈的努力,目前院务管理有序,在院养老人员安心、开心,养老人员亲属放心。全街道集中供养率达100%。

4、殡葬管理更加规范

实行管理与整顿两手同时抓,一方面加强日常管理,督促丧户严格按殡葬管理条例治丧,移民易俗,丧事简办;另一方面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对违反管理条例的丧户,进行严格整顿,对个别不接受整改的钉子户进行强行整改甚至拆除,狠杀歪风邪气,有力遏制住周边村民改、扩、建豪华坟的现象,有力提高骨灰进公墓的比例,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5、广泛开展老龄工作,形式多样

街道的老龄工作紧紧围绕“共融、共建、共享”的主题,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实现“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以老年教育和老年活动室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老年事业的发展。对各村老年协会的会长和副会长进行了业务、素质培训,使老年协会能更好的发挥作用;老年电大教育点管理日趋规范,老年电大的影响力有所加大;积极实施“星光计划”,建设“星光老年之家”。“农村星光计划”是加快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农村老年福利事业发展,推动社会福利体系在农村形成,推进城乡老龄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设有健身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为老年人提供了集文化、健身、娱乐为一体的理想活动场所。今年,我街道完成首批4家“农村星光老年之家”的建设并全部通过验收。

6、全面完善村务公开

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订了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了任务和职责分工,并及时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经过健全完善,调整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规范了村务公开。通过各部门、条线的共同努力、大力协助,街道各村村务公开组织规范、制度健全、载体到位、资料归档,政务、事务、财务做到每月定期公开,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提高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

7、有效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建设,是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为全面有效地推进我街道农村社区建设,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总结太阳新城社区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实际,确定年度规划,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开,在基础设施好,村班子强、村民素质高、村庄相对集中、人口在500人以上的村先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农村社区建设。具体规划方案是:2009年,主要在各驻地村和中心村等具备条件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街道50%的村达到农村社区建设标准;2010年,推进至所有建制村,全街道75%的村达到农村社区建设标准;2011年,我街道农村全面完成农村社区建设。

本年度计划完成21个村的农村社区建设,目前,所有待建村初步搭建农村社区服务平台、建立工作机制、构建服务体系,实现规章制度上墙,完成社区组织牌匾的制作。

8、扶贫济困,积极开展慈善救助等活动

为贯彻落实总理日前要求全国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的指示,根据省、市、区有关通知精神,我街道积极发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送温暧、献爱心”活动,向灾区捐赠新衣被,努力营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参加区民政局开展的“爱心彩电暖民心”活动,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向街道内特殊困难群众捐赠电视机;响应首届“台州慈善公益日”活动,开展慈善宣传,在街道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永久性标语等。开展“慈善一日捐,我为困难群众献爱心”活动,发动机关干部捐出一日的收入,整个街道办事处共捐赠善款万余元。

9、进一步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补助

国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补助工作在2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正了部分资料,对去年因外出未及时登记的人员给予核实登记。在每期的发放过程中,积极配合*、东山农村合作银行的发放工作。目前为止,广大扶持对象对我街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都比较满意。

(二)社区工作扎实推进

*街道目前共有六个社区,一个居委会。社区总面积约5.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0万户。现有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23人。

1、调整社区区划,组建东平、台电社区

随着台州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街道82省道以南区域主城区已经形成,小区入住率已达80%以上,居委会对小区的管理已明显滞后,难以适应城市“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市委办《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管理水平,按照以人为本、社区自治、志愿共享、管理有序的原则,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82省道以南区划范围内,组建东平社区、台电社区,以改变街道82省道以南居委会管理力量薄弱的现状。

2、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和谐社区创建是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办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总体目标,按照梯次推进、以点带面、辐射延伸、巩固提高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星洲社区和江边社区通过了上级单位的考核验收,被命名为“台州市和谐社区”。

3、加强社区管理,做好创卫工作

为推进多城同创工作,实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环境整洁、优美、有序,街道成立以副主任李欠方任组长,分管科教卫生工作的副主任洪昌杰为副主任,城建办、政法民政办、党政办等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创卫工作人员小组,使创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制订完善各项制度及奖罚措施,真正实现创卫工作的长效管理。

半年来,社区以开展第二十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健全教育宣传,并发动社区小组长向社区居民发放防病健康教育资料,街道把除“四害”工作作为重点,配齐配强除“四害”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等工作,加大夏季消杀工作力度,对除四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确保除“四害”工作操作规范,安全有效。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我街道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各种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质量,街道办事处将中山、桔园、星洲、江边四社区范围内的开放式居民区、厂区、背街小巷、各种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绿地养护保洁等作业承包给台州绿大地保洁有限公司,有效地增强了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负担。

(三)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半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街道残疾人工作稳步推进。

1、广泛开展扶残、助残工作

今年共补助困难残疾人146人,其中半年补助500元的65人,半年补助250元的81人,一户多残补助4户,一级瘫痪补助2人,共计发放困难补助金54500元;为实现“人人共享小康”这一目标,将39名重度贫困残疾人纳入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积极开展一级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情况摸底调查;对危房改造、大病医疗、教育助学等予以特殊补助。今年“挡风遮雨”工程补助1人,残疾人特困临时医疗救助8人,残疾学生在特殊学校助学5人,残疾人子女助学2人,共发放助学金8100元。2009年春节期间,区民政及区残联领导慰问我街道5名困难残疾人,给他们送去慰问金及慰问品。

2、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

积极实施“三助”工程和免费白内障复明工程,开展调查摸底,共为街道7名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为3名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为11名残疾人发放盲杖、轮椅车等辅助器具。为街道内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进行治疗,使他们重见光明。

3、开展助残日送温暖等活动

第4篇

要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形成能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一)加大投入,加快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各乡镇(街道)要从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出发,把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到“十一五”期末,全市要基本形成覆盖全体老年人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政府兴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形式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0张以上。加强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在满足集中供养需要的前提下向社会老年人开放,使其成为区域内城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按照“一场(所)一会一家”的要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即:各乡镇(街道)建成一个可容纳50人的室内活动室和2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老年文体娱乐场(所),各村(社区)成立老年人协会和组建一个“星光老年之家”;各乡镇(街道)要力争建成1-2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81890社区服务求助中心及加盟企业、“星光老年之家”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强规划,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村)改造中,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和养老需求提高的实际,将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建设纳入规划,落实建设用地或提供相应的场所,鼓励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创办养老机构。同时,各乡镇(街道)要重点办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敬老院和示范性、窗口性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要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开展低偿为老年人服务的项目,不断吸纳其他老年人入住敬老院,提高敬老院床位的利用率。

(三)加强引导,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以及临终关怀的服务机构,加大对以康复护理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医疗机构发挥优势,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

二、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我国已于200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据预测,今后30年全国人口老龄化将会呈加速趋势。而我市则早于全国13年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到20*年末,全市老年人口已达84810人,占人口总数的14.46%,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比例高等特点,广大老年人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迫切需求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凸现。

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力度,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是长期以来,养老服务业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存在资金不足、服务设施缺乏、受益面小、社会化服务水平低、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不快等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要。为此,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

(一)搞好养老机构工作的登记管理。养老机构按其机构性质划分,可分为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福利性养老机构(即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各公办社会福利机构重点兴办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各有关登记机关要认真做好养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改革和完善养老机构收费制度。除政府性投资的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确定外,其他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养老机构接收的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政府按规定支付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接收符合分层分类救助的其他困难老人,收费应适当减免或由政府予以适当补助。

(三)加大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收费。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凡收费标准设置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费。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

(四)优先安排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养老机构建设一般采取划拨的方式供地,对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机构用地,国土、建设部门要优先予以保证;对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也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但应严格审批,确保土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五)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业投入,在继续安排好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的同时,根据需要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机构补助、购买服务和贷款贴息。对社区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经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1年后,每家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补助。要因地制宜,抓好试点,逐步推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

(六)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

(七)加强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对辖区内申请认定社会福利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市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对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床位设置、服务设施、服务从业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符合规定条件方可认定为社会福利机构。

(八)放宽市场准入。放宽社会福利机构注册资本限制,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低于3万元,其余部分应在注册之日起两年内缴足。鼓励社会民间资本以合资、控股、购买和租赁等形式参与公有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经营。支持专业化连锁经营,培育、鼓励大型民营集团提供养老服务。

(九)建立健全年检年审制度。依照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民发〔20*〕24号),市民政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进行定期和年度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执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或享受扶持政策后改变功能设置的,停止享受社会福利机构的各种扶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对盗用社会福利机构名义骗取各种扶持政策的,应中止并追回相应的减免资金和资助经费,违反法律法规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民政和劳动部门要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试行)》,开展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老年学、管理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第5篇

关键词:管理 班集体 班主任

小学高年级学生正处于迈向青春时期的关键时刻,他们的思维、言行、心理发展极快,并且不断接近成人化。班主任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内心动态,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树立班主任的威信

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合理的管理,要让自己成为所有学生内心佩服的班主任。这就要求班主任要在学生面前树立自己的威信,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引导学生,因为这样往往比苦口婆心的说教更起作用。

具备真才实学才能树立威信。班主任要想树立威信,就必须不断地用知识来丰富自己的大脑。班主任不能只熟悉自己教授的专业知识,还要对其他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因为小学生对一切事物都感到好奇,对什么事都喜欢去问为什么,所以这就需要班主任不断地为自己“充电”。在树立威信的过程中,班主任应当掌握好“度”。威信不等同于权威,不能用上下级的方式去处理自己与学生的关系,班主任应以人格高尚、举止文雅、知识渊博、才华出众在学生中树立起一种声誉与威望,要知道,威信是小学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的基础。

二、用心去呵护每一名学生

班主任要用自己的真心去打动学生,让学生明白自己在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们。只有真心爱学生,学生才会对班主任所提出的管理要求服从认可。一般而言,班主任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管理工作,以促使学生的德、智、体、美获得全面发展。所谓爱学生就是要培养学生的亲情意识,使得学生能够在充满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班主任只有去爱学生,才能顺利地开展教学管理工作。由于班主任的管理工作是从了解学生开始的,因此,只有对学生充分地予以了解,才能给予其正确的教导。班主任在与学生进行相处时,应当与学生建立友谊关系,让学生明白自己是他们最好的朋友,做学生的倾听者。在传统观念中,小学生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只有通过教导和打骂才能使他们走向正确的道路,至于学生的想法教师从不关心。其实这是不对的,小学生虽然是孩子,但他们有自己的想法,教师如果真正爱学生,就应当让学生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使学生能够在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三、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当今班主任的工作不单单要对学生进行管理,还要经常对其实施思想教育。许多班主任认为,自己的苦口婆心,对学生并不起作用。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许多班主任应当进行深刻的反思,是否是自己没有真正走入学生的内心世界所致。当遇到这种情况时,班主任应当增加与学生交流的频率,通过不断的沟通,来使自己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世界,真正去了解学生的内心思想。在对学生进行教导时,应当结合自己童年的一些经历进行沟通,切记不可一味无感情的教导,因为简单而空洞的教育,只能让学生对班主任产生反感,从而使得教导毫无意义。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应当放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而不应该等问题出现之后再进行解决。班主任在进行思想教育时,应当尊重每一名学生,只有班主任与学生关系保持平等,学生才会将内心深处的话语告知教师,并且乐于接受班主任的教诲及思想道德教育。

四、借鉴家长及学生的力量对学生进行管理

班主任在学校不仅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同时还扮演着沟通者的角色。当学生遇到一些难以与家长进行沟通的话题时,班主任应充当聆听者的角色,让学生对自己敞开心扉,道出心中的不愉快。学生的倾诉,班主任可以适当地告知家长,以使家长与教师共同寻找出问题的根源,从而有效进行解决。在进行班级管理时,班主任可以适当地借助家长之力来加强管理。家长不仅是学生最熟悉的人,还是他们最亲近的人,对学生的一言一行及学校的表现情况都非常关心。为此,班主任可以通过短信、QQ、电话等形式将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告知家长,或者可以约定时间进行相关谈话,在进行沟通时班主任应当注意要点及说话的分寸。除此之外,班主任还可以借助其他学生的力量,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当问题发生之后,可先让学生进行交流,因为这样既可以发扬民主精神,又可以切实地解决问题。

五、与学生和谐相处

在与学生相处时,班主任既要做学生的教导者,又要做学生的朋友,只有真心把学生当做自己的朋友,学生才会对班主任产生信任。在与学生进行相处时,教师一定要做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班主任碍于面子会拒绝与学生打成一片,认为这样会使自己的威信降低。其实不然,与学生和谐相处,有利于不断地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与学生的感情。班主任可以与学生一起参加一些校内或校外活动,如参加学校举行的跳绳比赛;组织学生去春游;与学生一同去敬老院帮助老人等。作为班主任,一定要善于抓住思想教育的契机,当学生犯错误时一定要沉住气,问清缘由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在遇到一些班级问题时,应当尽可能地通过班会这个平台与全班学生进行商谈,以达到共识。作为班主任,在某些时候要学会示弱,能与学生进行商谈解决的事就不要轻易惊动家长,且班主任应当学会自我批评,甚至有时候要暴露自己脆弱的一面,以使学生在感情上产生共鸣。

六、总结

班主任要用理解、宽容、尊重去对待每一名学生;用自己的爱去感化学生,让他们在爱的关怀下健康成长。作为一名小学班主任,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应当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目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不断地总结工作,多与学生进行沟通,使自己成为学生心目中的榜样;时时刻刻地关注班集体的情况,及时了解每一位学生的内心动态。

参考文献:

[1]徐德凤.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小学教学管理研究[J].新课程,2013(10).

第6篇

一、树立班主任的威信

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合理的管理,要让自己成为所有学生内心佩服的班主任。这就要求班主任要在学生面前树立自己的威信,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引导学生,因为这样往往比苦口婆心的说教更起作用。

具备真才实学才能树立威信。班主任要想树立威信,就必须不断地用知识来丰富自己的大脑。班主任不能只熟悉自己教授的专业知识,还要对其他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因为小学生对一切事物都感到好奇,对什么事都喜欢去问为什么,所以这就需要班主任不断地为自己“充电”。在树立威信的过程中,班主任应当掌握好“度”。威信不等同于权威,不能用上下级的方式去处理自己与学生的关系,班主任应以人格高尚、举止文雅、知识渊博、才华出众在学生中树立起一种声誉与威望,要知道,威信是小学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的基础。

二、用心去呵护每一名学生

班主任要用自己的真心去打动学生,让学生明白自己在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们。只有真心爱学生,学生才会对班主任所提出的管理要求服从认可。一般而言,班主任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管理工作,以促使学生的德、智、体、美获得全面发展。所谓爱学生就是要培养学生的亲情意识,使得学生能够在充满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班主任只有去爱学生,才能顺利地开展教学管理工作。由于班主任的管理工作是从了解学生开始的,因此,只有对学生充分地予以了解,才能给予其正确的教导。班主任在与学生进行相处时,应当与学生建立友谊关系,让学生明白自己是他们最好的朋友,做学生的倾听者。在传统观念中,小学生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只有通过教导和打骂才能使他们走向正确的道路,至于学生的想法教师从不关心。其实这是不对的,小学生虽然是孩子,但他们有自己的想法,教师如果真正爱学生,就应当让学生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使学生能够在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三、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当今班主任的工作不单单要对学生进行管理,还要经常对其实施思想教育。许多班主任认为,自己的苦口婆心,对学生并不起作用。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许多班主任应当进行深刻的反思,是否是自己没有真正走入学生的内心世界所致。当遇到这种情况时,班主任应当增加与学生交流的频率,通过不断的沟通,来使自己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世界,真正去了解学生的内心思想。在对学生进行教导时,应当结合自己童年的一些经历进行沟通,切记不可一味无感情的教导,因为简单而空洞的教育,只能让学生对班主任产生反感,从而使得教导毫无意义。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应当放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而不应该等问题出现之后再进行解决。班主任在进行思想教育时,应当尊重每一名学生,只有班主任与学生关系保持平等,学生才会将内心深处的话语告知教师,并且乐于接受班主任的教诲及思想道德教育。

四、借鉴家长及学生的力量对学生进行管理

班主任在学校不仅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同时还扮演着沟通者的角色。当学生遇到一些难以与家长进行沟通的话题时,班主任应充当聆听者的角色,让学生对自己敞开心扉,道出心中的不愉快。学生的倾诉,班主任可以适当地告知家长,以使家长与教师共同寻找出问题的根源,从而有效进行解决。在进行班级管理时,班主任可以适当地借助家长之力来加强管理。家长不仅是学生最熟悉的人,还是他们最亲近的人,对学生的一言一行及学校的表现情况都非常关心。为此,班主任可以通过短信、QQ、电话等形式将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告知家长,或者可以约定时间进行相关谈话,在进行沟通时班主任应当注意要点及说话的分寸。除此之外,班主任还可以借助其他学生的力量,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当问题发生之后,可先让学生进行交流,因为这样既可以发扬民主精神,又可以切实地解决问题。

五、与学生和谐相处

在与学生相处时,班主任既要做学生的教导者,又要做学生的朋友,只有真心把学生当做自己的朋友,学生才会对班主任产生信任。在与学生进行相处时,教师一定要做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班主任碍于面子会拒绝与学生打成一片,认为这样会使自己的威信降低。其实不然,与学生和谐相处,有利于不断地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与学生的感情。班主任可以与学生一起参加一些校内或校外活动,如参加学校举行的跳绳比赛;组织学生去春游;与学生一同去敬老院帮助老人等。作为班主任,一定要善于抓住思想教育的契机,当学生犯错误时一定要沉住气,问清缘由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在遇到一些班级问题时,应当尽可能地通过班会这个平台与全班学生进行商谈,以达到共识。作为班主任,在某些时候要学会示弱,能与学生进行商谈解决的事就不要轻易惊动家长,且班主任应当学会自我批评,甚至有时候要暴露自己脆弱的一面,以使学生在感情上产生共鸣。

六、总结

班主任要用理解、宽容、尊重去对待每一名学生;用自己的爱去感化学生,让他们在爱的关怀下健康成长。作为一名小学班主任,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应当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目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不断地总结工作,多与学生进行沟通,使自己成为学生心目中的榜样;时时刻刻地关注班集体的情况,及时了解每一位学生的内心动态。

参考文献:

第7篇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能;

2、组织协调救灾抗灾职能。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和年度检查;查处区内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查;查处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核上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和烈士称号。

(五)负责制定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六)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镇“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指导干休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八)负责落实全区社会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各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九)制定中心城区社区服务的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城乡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活动和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负责社会弃婴依法收养登记工作,保障儿童(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负责并协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一)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承办本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界及本区与周边界线争议的调处,并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十二)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的审核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管理福利资金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区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项目等计划的落实;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民政经济的检查监督。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3、组织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开展目标考评、推行政务公开和先进单位表彰活动;

4、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

5、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档案、办公自动化和人事劳资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局及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

8、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

9、监督检查全区民政事业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2、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救灾救济低保科

1、掌握调查上报灾情;

2、管理发放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外援和捐助的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生产自救、互济互助活动;

4、负责农村救灾工作和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5、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

6、协调救灾抗灾协会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8、负责社会福利院的生活救济;

9、负责农村敬老院和孤儿、弃婴的管理工作;

10、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福利生产发展规划;

11、监督落实福利生产,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扶持保护政策;

12、负责全区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技改项目的审报工作;

13、指导全区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

14、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监督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15、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1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以及保障标准的调整和保障资金的测算,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有关资料的上报,计算机信息联网管理;

17、受理低保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18、负责低保确定补贴标准争议仲栽工作;

19、承担街道办事处、镇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科

1、负责全区城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2、指导先进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表彰活动;

3、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推广村民自治和居委会升级达标活动;

4、认真抓好社区建设,负责承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5、研究行政区划总体布局;

6、承办全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

7、调解和处理边界、地名争议,并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8、定期向社会标准地名信息,管理监督地名标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科(含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区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2、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区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取缔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承办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

5、依法办理社会弃婴的收养工作。

(五)优抚安置科(含“双拥”办公室)

1、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2、制定优待抚恤实施意见,完善优抚制度,申报、褒扬革命烈士;

3、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

4、指导地方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的协调工作;

5、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和指导干休所的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双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制定本区双拥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7、指导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8、协调和处理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问题;

9、承办区双拥工作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第8篇

一、组织实施区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

在去年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和部门“三定”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对政府部门“三定”执行情况进行及时评估,是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延续,是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的一项创新举措。我们通过及时开展评估,进一步落实政府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推动政府部门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准确地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改革要求落到实处。22个政府工作部门(除公安局“三定”未实施外)在8个方面对本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重点看规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间职能划转是否到位,转变职能和强化责任的要求是否落实,部门职责关系是否理顺。区编办重点抽查评估了这次机构改革具有大部制典型的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对两个部门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过细的调查和督导,多层面召开了干部职工座谈会,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对“三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了解,查阅了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机关人员名册、干部任免文件、《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台账,并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探索了机构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挖掘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阶段改革完善也形成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经区编委会通过形成了区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报告报市编办。

二、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到位,提前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摸底工作。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扎实稳妥推进乡镇机构综合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下发的改革指导意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市、区常委会研究确定的关于乡镇政法机构、编制、职数的落实,及时拟定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不失时机进行布置和实施,确保了全市乡镇机构改革顺利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验收。

为了策应全国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上半年,我区及时对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上级文件和部署要求,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更新了实名制信息库相关信息,保证了信息库数据实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报表进行了核对,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汇总,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走访调查了部分事业单位,了解了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和思想动态;通过调研,调整了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设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对公益职能进行了定位,对工作任务不足或已完成阶段性特定任务的单位予以撤销。规范了事业单位行为,从机构编制管理的角度,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上半年,省市出台了一系列严控机构编制设置的文件,特别是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令,专门发文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权限予以明确,这充分说明机构编制从上至下越来越重视,越来越严格。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区编办坚持严管理与保运转结合,坚持严控行政、调剂事业、放活用工的原则,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设置上,实行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内部调剂”,重点向促进、改善民生和社会事务发展的公共机构建设上倾斜。既不违反规定,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例如:为切实加强饮用水安全,在环保局环境监察局内新设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分局;为加快建设社会福利事业、残疾人服务体系,新成立区社会福利院(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区残疾人服务中心;为了保障老百姓“菜篮子工程”的安全性,已启动成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主体资格,并将“区兽医卫生监督所”更名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促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盐都”建设事业,在区文化馆增挂了“盐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为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在深入乡镇卫生院调研的基础上,重新核定了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为加快建立我区新型对外劳务管理体制,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成立了“区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为切实做好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的供养工作,确立了乡镇敬老院事业法人地位,并把院长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同时,对那些职能已转移或大大弱化的机构,我们及时予以了撤并,妥善分流了相关人员,比如撤销了区三产办,将区生猪屠宰办改为挂牌机构,调整设置了区商务综合监察大队,整合了机构和编制。

四、加强调研,注重效益,积极探索农村中心社区建设。

衡量一个地区机构编制工作的好坏,最根本的是看促进该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还是起到阻碍作用。今年我区实施了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紧接着又布置了乡镇机构改革。如何在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工作中,既把上面交办的任务完成好,又把对下的好事办理好,真正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面对这个命题,我们积极思考,纵横比较,充分调研,确立了“用经济区模式加快发展,用集镇区办法加强管理”的农村中心社区发展模式。成立了以被撤并镇原政府所在地为主要区划的农村中心社区,规模上按照面积10平方公里左右、人口1-2万人的标准设置。遵循“镇辖区管、财政单列、专项考核”的基本原则,充分整合利用存量资源促进镇村协调发展,力求达到两镇合并“1+1>2”的发展成效。在机构编制管理上,农村中心社区下设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日常管理工作,所需编制和工作人员均从所在镇中调剂,调剂人员的编制性质不变。在被撤镇的原财政、公安、国土、供电、教育、卫生、金融、邮政等单位作为所在镇相应部门的分支或派出机构予以保留。中心社区管理模式运行半年来已取得积极效应,受到市主要领导肯定。

五、放大职能,强化管理,不断提增机构编制行政效能。

(一)继续推进“三责联审”工作。年初,我们与组织、审计部门专题研究确定全年“三责联审”项目,共6项。今年上半年,已对区人社局局长孙发金同志实施了“三责联审”。我们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规程,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认真审核了机构编制责任,肯定了该局机构编制的工作和一些好的做法,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并形成了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将事业法人登记工作重点进一步向监管转移。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对事业单位进行年检,从形式要件的审查提高到更实质性的审查。主管部门加强对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监督检查,登记管理机关对年检合格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年检不合格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年检工作的质量。对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与核准登记不一致的,督促办理变更登记,特别是对区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后,涉及到合并、撤销、转移的单位的各项变更进行监督。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核准登记前,实地检查登记事项是否落实,选择已登记的2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努力探索科学的监管机制。

(三)深入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在去年建章立制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严格入出编审批制度,定期维护实名制信息库,按期编制机构编制报表,强调用编计划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主动加强工作联系,多次协商解决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工资审批等与机构编制联系密切的事项,相互配合协同动作办事,形成实名制管理工作合力。

(四)转变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区编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将“三化”专项整治融入到创先争优、创星树牌、反腐倡廉等活动中。及时组织全办人员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把自查整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办务会,研究确定自查方案和整改时间要求,全面安排部署排查工作。深入做好思想发动,认真排查 “机关化”倾向、“一般化”要求、“表面化”状态等“三化”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通过个人自找,科室互找,领导帮找,仔细排查在服务发展、执行制度、为民办事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确保排查的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完善服务承诺、考核考评、内部管理等工作机制,从服务效能提升着眼,从影响服务效能建设的细微之处抓起,注重工作成效,提升办事效率。

下半年,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继续面临着挑战,事业单位改革、审批权限上收、经济社会转型等一系列涉及到机构编制的工作都需要落实到位、服务到家,作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压力很大,需要倾尽全力,做好工作。为此,我们打算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方法,在服务发展上取得实效。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调优调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系,运用机构编制调节手段,向重点领域、要害部门倾斜。突出改善民生,突出社会管理,多搞调查研究,多出意见建议,为全区“快增快转、进位争先”、实现“双新盐都”作出机构编制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一是解决我区乡镇机构改革的一些遗留问题。二是研究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长效方式,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将乡镇职能真正转变到政策引导、典型示范、提供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了。三是突出中心社区建设,在乡镇机构改革规定的总盘子内,进一步合理设置与中心社区发展相适应的机构编制。

(三)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巩固改革成果、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手段,创新方法,强力推进。认真总结实名制管理的成功做法,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提高实名制管理效率和水平;认真学习先进地区“三责联审”工作经验,做好5个部门(乡镇)“三责联审”工作,有效运用联审结果,确保取的实效;探索“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长效机制,通过评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巩固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成果。

第9篇

一、全面加强素质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新形象

近年来,县城市管理局始终把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作风硬、效率高”的执法队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执法队伍建设上,针对建局时间短、新生力量较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为总抓手,首先狠抓了教育培训。坚持周一为集体学习日,月初为集中培训日,季末为考核测试日。同时,还坚持进行军事化培训,做到训练标准军队化、着装举止军人化。其次,狠抓了作风纪律整顿。定期组织全体队员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查不足,摆问题,提升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水平,自觉遵纪守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第三,制定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了《县城市管理局十条禁令》、《县城市管理局日常管理制度》、《县城市管理局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项制度和规定。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纪律约束人。

通过一系列的素质教育,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城区市容市貌和规划建设管理,全面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近年来,县城市管理局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切实加强了城区市容市貌和规划建设治理。

一是全面落实了城区街道定人定岗定位责任制,对城中街、兴华路、青年路、隅首街、金茂商街等重点路段实行重点管理,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杜绝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车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物料占压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行为,确保市容整洁、卫生有序;全面实行了“三包”、“五定”责任制,即大队包片、中队包线、队员包路段,日常管理定岗、定责、定标准、定考核、定奖惩,力争使城市容貌达到无缝隙、无空档,全覆盖、全天候管理。方法上做到了“四结合”,即错时上班与正常上班相结合,定岗管理与机动管理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徒步巡逻与车辆巡逻相结合,执法人员与环卫人员相结合。同时,实行错时值班制度和晚间值勤制度和12319投诉受理制度,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近期,共清理流动摊点1652处,取缔移动灯箱268个,店外经营2600余处,清理野广告2580处,城区墙体粉刷26800米。

二是充分发挥女子市容管理执法中队的作用,加强城区巡逻的力度,实行错时制值勤模式,杜绝管理上的空档现象,从严治理市容市貌。为扮靓城市,今年以来,义务刷洗城区护栏3次以来,累计长度15千米。

三是实行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共发放明白纸8000余份,发放致经营户的一封信2000余份,增强了市民城市化意识,提高市民素质,自觉接受城市管理,为我县城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

四是户外广告治理。近年来,随着城区主次干道提升改造工程的完成,沿街户外广告整治势在必行。县城市管理局根据我县城区主次干道的户外广告设置现状,本着符合实际、统一尺寸、标准、样式的要求,在借鉴市县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核的实施意见》。严格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管理,控制过街横幅、落地灯箱等低档次广告的设置,杜绝铁皮广告和墙体商业广告的制作,鼓励和引导城区沿街门面设置高档次、高品位、统一规格的门头牌匾,积极发展电子扫描等高、新、大、优的户外广告和亮化光源,增强广告艺术和文化内涵。确保主要道路两侧容貌整洁、美观、畅通,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重点抓好兴华路、菏商路两条样版街工程,打造亮化两条标准街。近期共规范门头牌匾185个,清理废旧广告262个、不规范广告120个。

五是新老城区违法建设治理。近年来,新老城区零星建设治理是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县城市管理局积极探索工作策略,遏制了新老城区违法建设的蔓延。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区规划及园区规划的发展思路,认真落实省政府批复的新城区建设规划和县政府定政发9号文件关于全县在规划区内禁止零星建设的规定,我们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严控区,禁止一切零星建设,在控制区及各乡镇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实行严管重罚。重点区域专人盯守,日夜巡查,采取早发现、早查处等有效手段,严格控制零星建设。近半年来,累计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686起,535起,拆除违法建设面积8850平方米,停工86起,行政处罚65起,较好地控制了全县规划区内的零星建设。

三、关注民生,全面构建和谐城管

近半年来,县城市管理局本着“执法为民、管理为民、服务社会”的执法理念,以关注民生为主线,切实解决群众观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自年正式成立局长接待服务大厅以来,采取集中处理当日来人、来电、来函的接访工作,切实将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执法工作重要日程。近年来,共受理阳光热线各类投诉及举报起,救助困难群众590多人次,答复市容、市政、规划建设方面的问题896人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二是局成立了爱心女子服务队,自年成立以来,爱心女子服务队多次到县敬老院和聋哑学校看望孤寡老人和病残儿童,并与他们结成了帮扶对子,把人间关怀和爱心无私传递,她们的事迹多次受到市、县各级媒体的报道和有关部门的多次表彰。近年来,爱心女子服务队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共累计收到广大群众送来的表扬信及锦旗35件。三是根据季节的变换和市民的需求,设置临时市场,我们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瓜果季节通过悬挂条幅在城区合理设置了4处瓜果临时销售点,在年节前设置了3处烟花爆竹、年画临时销售点,在一定程度上方便市民购买,也有效地维护了市容秩序的稳定。四是根据县一中、北关小学上下学时间秩序混乱的现状,通过实地考察,在一中、北关小学门前各设置了“女子助学岗”,我们每天在学生放学前30分钟上岗执勤,在学校门口进行现场指挥,整治环境,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帮助解决了放学时校门通阻塞的“老大难”问题。五是在新老城区的违法建设的管控工作过程中,我们针对特别困难户、无住房户,主动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租房子,帮助他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解决困难,解决了当事人后顾之忧,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政府与群众的矛盾,减少了群众越级上访的机会。六是今年五一前夕,根据市、县统一部署,县城管局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并圆满完成了菏泽牡丹花会的安保执勤任务和仿山庙会的安全管理任务,得到了市民和各级领导的一致首肯。

四、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全面保障我县城镇化建设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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