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0 16: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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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饮食礼仪内容
餐桌礼仪在中国人的完整生活秩序中占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他们认为,用餐不单是满足基本生理需要的方法也是头等重要的社交经验。为此,掌握某些中式餐饮规则的知识便显得特别重要了,无论你是主人,抑或只是一位客人,都必须掌握一些规则。
圆形餐桌颇受欢迎。因为可以坐更多人,而且大家可以面对面坐,一家之主的身份并不像西方长形餐桌上很清楚地通过他的座位而辨认。客人应该等候主人邀请才可坐下。主人必须注意不可叫客人坐在*近上菜的座位。此为一大忌。
必须等到所有人到齐才可以开始任何形式的进餐活动即使有人迟到也要等。一旦大家就位,主人家便可以做开场白了。进餐期间,主人必须承担一个主动积极的角色敦促客人尽情吃喝是完全合理的。
一张典型中式餐桌看上去相当空,在西方人眼中尤甚。每张座位前可见放在盘上的一只碗;右面是一组筷子与汤匙,分别放在各自的座上。在正式场合上,会出现餐巾,主要放在膝上。
在正式宴席上,菜式的吃法很像放映的幻灯片,每一次一道菜。令人惊讶的是,米饭不是与菜式同上,不过可以选择同吃。由于菜式各有特色,应该个别品尝,而且一次只从碗中吃一种,不是混合品尝。不可用盘子吃,只能用碗。骨头和壳类放在个别盘中。不干净的盘子必须经常用清洁盘子替换。
除了汤之外,席上一切食物都用筷子。可能会提供刀*,但身为中国人,最好用筷子。筷子是进餐的工具,因此千万不可玩弄筷子把它们当鼓槌是非常失礼的做法,更不可以用筷子向人指指点点或打手势示意。当然,绝对不可吸吮筷子或把筷子插在米饭中,这是大忌这正好像葬礼上的香烛,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再有,不可用筷子在一碟菜里不停翻动,应该先用眼睛看准你想取的食物。当你用筷了去取一块食物时,尽量避免碰到其他食物。可能的话,用旁边的公筷和汤匙。吃完饭或取完食物后,将筷子放回筷子座。
一席中式餐饮如果没有茶便称不上正式了。为此,尽可能贮存不同品种的茶是明智的做法,确保最精明的品味也照顾到。有关茶的问题,应该注意几件关键的事。座位最近茶壶的人应该负责为其他人和自己斟茶斟茶的次序按照年岁,由最长者至最年青者,最后为自己斟。当人家为你斟茶时,礼节上应该用手指轻敲桌子,这样做是对斟茶者表示感谢和敬意。
二、礼仪规则
中国人乃礼仪之帮,民以食为天,用餐岂能没有规矩!虽然说讲不讲究都是一日三餐,但是知道总比不知道好吧!
1、请客要早通知,6:00入席,5:50才叫客人来,不合适。
2、主人家不能迟到;客人应当迟到5-10分钟,这是非常体贴的客人哦,注意掌握,自然宾主皆欢。
3、要是坐圆桌子,对着大门的是主座,或是背靠墙、柜台的;讲究些的饭店,会用餐巾予以区分,餐巾最高大的位置不能随便坐哦,除非你打算好请客喽:
4、主人右手边的是主客,左手边的是次重要的客人;门边面对主人的,自然是跑腿招呼的陪客坐的啦。
5、做客人的不能直接向点菜员吆喝指点,应该乖乖坐等主人家点菜;如果客人确实有严重的忌口或爱好,应当轻轻告诉主人家,主人自然要替他做主,满足客人小小或大大的要求。
6、主人家,不点或少点需要用手抓或握着吃的菜,比如蟹、龙虾腿、排骨等等。一顿饭来上三个这样的菜就没治了。还有什么礼仪可讲!
7、不勉强也不反对别人少量饮酒,无酒不成宴嘛!
8、上酒水上菜了!老外喜欢自夸手艺,国人可不作兴吹嘘自己点的菜,主人家细心观察凉菜上齐、每位杯中都有酒水后,当立即举杯,欢迎开始之类的,转动圆盘或是示意右手边的主客动第一筷。主客可别推让太久哦,大家肚子都饿了,就等你开吃了!吃了的别忘了赞美一下哦。
9、之后的每道菜一上来,虽然服务员与主人还是会转到主客面前,但并不用太拘泥啦,如果正好在我面前,又没人转动圆盘,我也会先夹一小筷子尝尝的!
10、主人家要常常转圆盘,照顾到绝大部分客人;陪客则补充招呼服务一下;客人的手能不碰圆盘而吃完整餐,则宾主又皆欢啦。
11、如果没有服务员分菜或是公筷、公勺,夹菜的时候可要先看好,切不可用自己的筷子在盘中挑来拣去,甚至搅拌!不是每个人都像爱人一样不介意你筷子上的口水的!通常看准了拣距离自己最近的那部分。
12、最好让筷子上的食物在自己的接碟中过渡一下,才送入口中。可以使吃相看起来不是那么急切。
13、食物在口中咀嚼时,切记的大事就是闭紧双唇,以免说话、物体掉落、汁水外溢,以及免得发出骠叽骠叽的倒胃口声响。
14、无论是用餐期间或用餐前后,都应当背部挺直,尽量往后坐椅子而不*。用餐期间,基本上双手都在桌面以上。
15、一个太好胃口的主人,和正在减肥的客人,不适宜这样的饭局哦。
三、容易忽视的注意事项
餐桌上有许多应注意的礼仪,而这些礼仪常被忽视。
(一)就座和离席
1、应等长者坐定后,方可入坐。
2、席上如有女士,应等女士座定后,方可入座。如女士座位在隔邻,应招 呼女士。
3、用餐后,须等男、女主人离席后,其他宾客方可离席。
4、坐姿要端正,与餐桌的距离保持得宜。
5、在饭店用餐,应由服务生领台入座。
6、离席时,应帮助隔座长者或女上拖拉座椅。
(二)香巾的使用
1、餐巾主要防止弄脏衣服,兼做擦嘴及手上的油渍。
2、必须等到大家坐定后,才可使用餐巾。
3、餐巾应摊开后,放在双膝上端的大腿上,切勿系人腰带,或挂在西装领 口。
4、切忌用餐巾擦拭餐具。
(三)餐桌上的一般礼仪
1、入座后姿式端正,脚踏在本人座位下,不可任意伸直,手肘不得靠桌缘,或将手放在邻座椅背上。
2、用餐时须温文而雅,从容安静,不能急躁。
3、在餐桌上不能只顾自己,也要关心别人,尤其要招呼两侧的女宾。
4、口内有食物,应避免说话。
5、自用餐具不可伸入公用餐盘夹取菜肴。
6、必须小口进食,不要大口的塞,食物末咽下,不能再塞入口。
7、取菜舀汤,应使用公筷公匙。
8、吃进口的东西,不能吐出来,如系滚烫的食物,可喝水或果汁冲凉。
9、送食物入口时,两肘应向内靠,不直向两旁张开,碰及邻座。
10、自己手上持刀叉,或他人在咀嚼食物时,均应避免跟人说话或敬酒。
11、好的吃相是食物就口,不可将口就食物。食物带汁,不能匆忙送入口,否则汤汁滴在桌布上,极为不雅。
12、切忌用手指掏牙,应用牙签,并以手或手帕遮掩。
13、避免在餐桌上咳嗽、打喷嚏、怄气。万一不禁,应说声对不起。
14、喝酒宜各随意,敬酒以礼到为止,切忌劝酒、猜拳、吆喝。
15、如餐具坠地,可请侍者拾起。
16、遇有意外,如不慎将酒、水、汤计溅到他人衣服,表示歉意即可,不必恐慌赔罪,反使对方难为情。
17、如欲取用摆在同桌其他客人面前之调味品,应请邻座客人帮忙传递,不可伸手横越,长驱取物。
18、如系主人亲自烹调食物,勿忘予主人赞赏。
19、如吃到不洁或异味,不可吞入,应将入口食物,轻巧的用拇指和食指取出,放入盘中。倘发现尚未吃食,仍在盘中的菜肴有昆虫和碎石,不要大惊小 怪,宜侯侍者走近,轻声告知侍者更换。
20、食毕,餐具务必摆放整齐,不可凌乱放置。餐巾亦应折好,放在桌上。
21、主食进行中,不宜抽烟,如需抽烟,必须先征得邻座的同意。
22、在餐厅进餐,不能抢着付帐,推拉争付,至为不雅。倘系作客,不能抢付帐。未征得朋友同意,亦不宜代友付帐。
23、进餐的速度,宜与男女主人同步,不宜太快,亦不宜太慢。
24、餐桌上不能谈悲戚之事,否则会破坏欢愉的气氛。
四、中式饭菜招待程序
先叫一个冷盘以刺激食欲,接著叫一锅清汤,热汤有助增加体温,喝过热汤后便开始品尝主菜,通常按照自己的口味叫主菜,但必要叫一碟十足辣味的菜肴,才算得上为一顿合宜的中式饭,以辣味菜肴配?清淡的白饭,使菜肴辣而温和,白饭淡而香浓;一顿饭的压轴食品是甜点,通常是甜汤,如红豆沙、芝麻糊等,亦有其他种类,如布丁、班戟、雪糕等,同样香甜可口。
吃的方式
要待热汤变凉一点而入口时又不失汤味,应用汤匙一小口抿出声的饮;至于吃饭,要提起饭碗贴着唇边,用筷子把饭粒推入口里,这是一个最容易的吃饭方法,亦表示喜欢吃那顿饭;若吃饭时不提起饭碗,即表示不满意饭桌上的菜肴。
菜肴
中式菜肴大多数不会只有一种材料,通常有其他伴菜或配料衬托主菜,以做出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例如烹煮猪肉,会以爽脆的绿色蔬菜做伴菜,如芹菜或青椒,衬托粉红色、柔的猪肉。一顿饭不会只有一款菜肴,通常同时端上两款、甚至四款菜肴,且每款菜肴都要色香味俱全,端上次序则以菜肴的搭配为大前题,通常同类的菜肴会同时端上,不会前后分别端上,总之整顿饭都要讲求协调的搭配。
饮料
茶是中国人的日常饮料,汤是他们饭食时的最佳饮料,在特别的日子或场合上,中国人会饮葡萄酒或烈性酒,却不会饮水,这与西方人不同。中国茶是茶楼的主要饮料,虽然有其他饮料供应,但他们认为茶是最提神醒胃的饮料,尤其是吃了油腻的点心,茶有助洗去油腻。每桌都供应一个或两个茶壶,且可不断添饮,客人只需揭开茶壶盖并放在壶顶上,便有侍应前来添滚水;无论同席者的茶杯有多少茶,其中一位都可为别人斟茶,但记著要先为别人斟,最后为自己斟,这才合乎礼仪。茶楼备有不同种类的茶叶,客人可随个人喜好选择。
“民事诉讼之理想所在,应是在求裁判正当、公平、迅速和诉讼之经济”。①而民事诉讼失权制度[民事诉讼中的失权,是指当事人(含第三人)在民事诉讼中原本享有的诉讼权利因某种原因或事由的发生而丧失。②]的建立,正是为了满足裁判正当、公平、迅速和诉讼之经济之要求,因此有学者认为,“民事诉讼失权的正义性原理源于诉讼效率性和时间经济性的认同”。③民事诉讼失权主要有答辩权的丧失即答辩失权、上诉权和申诉权的丧失、管辖异议权的丧失、证据提出权的丧失即证据失权,其中上诉权和申诉权的丧失、管辖异议权的丧失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已经进行了规定,而对更为重要的证据失权、答辩失权没有进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出台,对证据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终于将证据失权的确立载入了我国民事诉讼史册;④“由于证据制度是民事诉制度的核心,触及这一核心的改革立即就产生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终于引发了民事审判制度乃至整个司法制度的全面改革”,⑤自然答辩制度的改革也不例外;另外,没有答辩失权制度的建立,似乎证据失权难以更好的实施,因为被告在答辩期间不提出答辩状,对原告实施诉讼突袭,造成事实争议难以确定,原告的证据提出就难以相对确定。因此,笔者认为,伴随着证据失权制度的建立,应确立我国民事诉讼答辩失权制度。⑥
二、我国民事诉讼答辩制度的现状考察
(一)立法上的考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该条第二款后段又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从该条文规定的内容来看,并没有明确要求被告答辩,答辩权被告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也并不会因为没有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答辩状而丧失答辩权,即法律不存在强制被告答辩的制约因素。因为立法上如此的规定,加上我国民事诉讼对当事人拥有辩论权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来加以规定,⑦因此,普遍认为“答辩的本身既是被告(包括被上诉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又是被告的一项诉讼义务”。⑧被告答辩首先是被告的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辩论权的外在表现,答辩权是被告辩论权中最重要的权利之一,是与原告的起诉权相对应的。被告的答辩从作为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来说,主要是指被告提出各种事实、主张、理由包括证据来反对原告的请求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手段;也是我国民事诉讼以辩论权为基础确立的辩论原则所赋予被告的权利。其次,被告答辩又是被告的一项诉讼义务。持义务说观点者,从提交答辩状对于原告及法院的影响出发认为,被告不按期提交答辩状,直接关涉到原告一方是否能够借此及时地了解被告的抗辩要点并据此进一步做好相应的出庭的准备,亦影响到法庭及时了解诉讼争议焦点,从而正确指挥诉讼及提高庭审效率。因此,“与其说被告按期提交答辩状是其所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毋认为它是被告应尽的一项诉讼义务。”⑨义务之所以为义务,是因为不履行义务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答辩的法律后果,但是,从民事诉讼法的整部法律规定来看,首先在程序方面,还是可以看出不履行答辩义务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被告对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限内,否则就失权,被告对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就可以理解为被告在程序上的答辩内容之一;在实体方面,答辩又可以理解为应诉的内容或方式之一,被告仅有答辩,而不参加开庭,不能认为被告没有应诉,法院对答辩意见在实体处理同样要认真对待,但是,被告如果不参加开庭,又没有提出答辩意见即答辩状,法院就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该规定的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该条文规定要求被告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答辩的内容是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没有规定不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的法律后果,因此,并没有确立答辩失权制度,而仅仅是更强调答辩人有答辩的义务,加重其答辩的责任感。同时,答辩的内容的规定,则是对民事诉讼法的有益补充。
(二)实践中的困惑
由于被告在答辩期间内不提出答辩状不但不会产生不利法律后果,而且突袭答辩、拖延诉讼客观上常常对被告有利,故被告也没有在答辩期间内答辩之激励动机。在诉讼实践中,被告在答辩期间,特别是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是常有的事,而在开庭审理中直接提出口头答辩意见或当庭提交书面答辩状,或干脆待一审判决下达后,再提出上诉。原告已经将对案件的请求及事实理由全部展示给对方,却未能在庭前得到对方的回应,在庭审中才知晓对方的观点,有时无法对被告的抗辩意见及时提供再抗辩观点及证据,诉讼无法正常进行。被告方的抗辩观点在一审时不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二审法院实际上只能对案件进行重新的审理,其后果与一审终审无异。这同时也与被告为“防御者”主张吻合,有学者认为“在诉讼中,被告所实施的各种形态的诉讼行为均在客观上具有直接或间接回应原告诉讼行为的特质,究其原因,这主要是由于被告在民事诉讼中自始至终在扮演着”防御者“这一角色所决定的”。⑩因此,作为被告而言,消极诉讼,有意识地拖延诉讼的进程,并不奇怪。
三、答辩失权制度的建立
(一)答辩失权制建立的价值考量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失权是符合公正和效率原则的。11民事诉讼是一个物质运动过程,这个过程不仅是一个物质消耗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时间消耗过程。由于民事诉讼解决纠纷之目的、以及对公正和效率价值的兼顾性追求,诉讼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故须对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在实施时间上予以限制。如上文所称,被告在答辩期间不提出答辩状,对原告实施诉讼突袭,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造成时间浪费和诉讼迟延,同时将伴生诉讼成本和审判成本的攀升,不符合程序经济之要求,也影响开庭审理的效率。
答辩失权制度的建立也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或程序正义的要求。民事诉讼平等原则要求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和平等地承担诉讼义务,被告可以充分了解原告的主张和证据等,就应该同样赋予原告了解被告的主张和证据等,否则,被告隐蔽自己的观点与证据,就剥夺了原告的庭前诉讼知情权并限制了其辩论权的行使。对原告实施诉讼突袭,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因为公正的程序要求双方当事人平等且对等地攻击和防御,对方当事人应有机会进行陈述和辩论。
答辩失权制度的建立也是效益性价值目标要求。随着我国人民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民商事审判压力日益加大,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效率成为司法改革的客观要求。同时,人们也越来越关注法律的效益性价值目标,以及开始重视程序经济问题。12程序非经济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问题,程序经济是世界各国程序改革的主要动力和重要方向,也是中国司法改革的大趋势。在这种背景下,被告在答辩期间不提出答辩状所产生的消极后果愈来愈清晰地显现,主要包括:对原告实施诉讼突袭,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因为公正的程序要求双方当事人平等且对等地攻击和防御,对方当事人应有机会进行陈述和辩论;答辩期间将形同虚设,造成时间浪费和诉讼迟延,同时将伴生诉讼成本和审判成本的攀升,不符合程序经济之要求;原告无法知悉被告对原告起诉主张和事实的意见,因此难以对被告的反驳和主张作进一步的辩论,显然将影响开庭审理的效率,并且第一次开庭通常难以取得较好效果,因为被告开庭时提出答辩主张和事实的,法院应给原告机会和时间重新收集证据,为开庭审理作准备。规定强调答辩人的答辩义务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消除上述消极后果,防止被告的诉讼突袭,避免对原告带来的不公平,减少诉讼迟延,防止诉讼成本和审判成本的扩大,有利于督促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斗争,从而提高诉讼效率。强制答辩人进行答辩,有利于庭前准备工作有效进行,如举证时限、证据交换更为全面有效落实,发挥更好的作用。如有利于对争点进行整理,被告答辩确认原告主张的事实即当事人自认而可以免于原告举证及证据交换,当事人主要依事实争点举证及进行证据交换。
因此,“程序上给当事人提供了进行攻击防御的充分机会,当事人却完全不加利用的话,不仅意味着放弃了自身的程序保障,而且实质上还使对方获得的程序保障从无实现,如果迁就这种当事人就可能导致诉讼失去对抗性,还会带来拖延诉讼等危及效率性的后果,所以,这样的当事人必须立即为此承担败诉的责任”13.
(二)答辩失权的立法例。
从各国立法例来看,答辩失权大致有两种模式:一是答辩期间作为答辩权行使的法定要件,丧失答辩权的结果是法院直接承认一审原告或二审上诉人的权利主张和上诉请求。二是法院在案件受理后即确定当事人双方出庭的第一次期日,要求被告在第一次期日到庭并提出答辩状,没有在第一次期日到庭或到庭后不提出答辩状的,丧失以后进行答辩的权利。普通法国家多属前种模式,大陆法国家多采后一做法。
1、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确立了答辩失权制度。《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8条第4款规定“不否认的效果。对必须回答的诉答书中的事实主张,除关于损害赔偿金额数的主张外。在应答诉答文书中如果没有加以否认,即视为自认。在不要求或不允许提出应答的诉答文书中的事实主张,应视为否认或主张无效”。14不难看出,在美国联邦民事诉讼中,答辩权是被告所享有的重要诉讼权利,但是提交答辩状与否不能由被告自行选择决定,即被告必须提交答辩状,否则,将要承担诉讼上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如果被告没有充分地回答起诉状以否定起诉状中的主张,则原告可以提出要求对诉辩状判决的动议并能够不经审判即告胜诉”。15另外,《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7条-12条还就答辩状提出的一般规则、期限、格式、内容、修改等均有详细的规定。16
2、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15.3条规定“如被告不提出答辩,只要符合本规则第12章(缺席判决)规定条件的,原告便可取得缺席判决”。17所谓缺席判决,指被告未提出送达认收书或答辩状的情形下,法院不经开庭审理而径行作出判决。18
3、日本新《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原告起诉之后,可确定第一次口头辩论期日。在口头辩论期日里,当事人没有对对方的主张予以否定的,视为承认对方的主张。就被告而言,被告如果没有对原告的主张提出抗辩的,也就视为被告承认原告的权利主张。在口头辩论期日,当事人未到庭亦视为承认对方的主张。19
4、奥地利《民事诉讼法典》第243条规定,被告必须在第一次期日中对原告的起诉状提出相应的答辩状,如果在该期日没有提出答辩状的,被告将丧失抗辩权。我国香港有关法院规则规定,被告人应当在受到令状后的14天内提出答辩状(抗辩状),原告再针对被告的答辩状(抗辩状)在14日内提出答复书;如果被告没有答辩期间提出答辩状时,原告可向法院的司法常务主任申请不应诉判决,以判决被告败诉。20
(三)建立我国民事诉讼答辩失权制度。
1、正当提交答辩意见,否则承担答辩失权责任。(1)提交答辩状的限期。限期仍可根据现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时间为收到起诉状或上诉状后十五天;认为无法在此期间内提供充分的答辩意见及搜集必要的证据时,可以向法庭提出延期的申请,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证据失权制度吻合。如果在提交答辩状限期届满时,当事人不提交书面答辩状,也不提出召开庭前预备会议的申请,也不申请延期答辩者,则视为被告对于案件的诉讼程序及本案原告的实体主张及事实均予认可。原告可直接获得缺席的判决。(2)提交答辩状的方式。单纯考虑在开庭前一定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的答辩状,这是不符合国情的做法。相对而言,有些案件比较简单,对于不熟悉法律程序的被告,或是那些认为原告的起诉是错误或是自己根本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被告,不会考虑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意见或是担任案件的诉讼人。这种情形下,为保护被告的答辩权,可由选择在法官面前提出口头的答辩意见,并由书记员记录在案。如果当事人认为需要口头答辩的,应当在答辩期限届满前向法庭提出召开庭前预备会议的申请,交换证据及答辩,可一并在庭前预备会议上进行。在此情形下提出的答辩,仍可视为提出了答辩状。(3)答辩状的内容—自认与否认。被告可以提出承认原告的事实与主张,或是全部否认或部分否认原告的事实及主张。如果作出否认时,被告有义务说明否认的理由与事实。当然,这种理由与事实可以概括地说明,但是必须是作出说明,否则,原告仍是无法知道对方的真实观点,这与不提出答辩意见的后果是一样的。另外,答辩状的内容,应划分两项:一项是对于程序上的问题的抗辩,一项是对案件实体的抗辩。如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16.5条规定,“答辩状须对原告每一项主张进行回复,载明:(a)被告否认原告在诉状明细中的哪些主张、否认的理由、并可提出不同于原告陈述的案件事实;(b)被告不能自认或否认原告的主张,但要求原告提供证据证明;(c)被告对原告主张的自认。被告对原告主张的款项金额提出异议的,须陈述理由,并尽可能提出有关款项金额的已方陈述。被告可主张对原告享有金钱债权,作为对诉讼请求的抵销,而不论该抵销是否为第20章之诉。被告以代表资格提出抗辩的,须陈述其所代表的资格是什么。主张诉讼时效过期的,应写明细节。被告未提交送达认收书的,须提供送达地址。答辩状须经事实声明确认。”21(4)基于民事诉讼上的诚实信用原则,被告的答辩对以后辩论行为应具有拘束力,如无特殊事由,不得随意推翻原来答辩状的内容,因此不得作出虚假陈述。如英国《民事诉讼规则》规定,当事人的案情声明(包括答辩状)等需经事实声明确认。当事人若签署了事实声明,则比照证人作证可能承担虚假陈述之法律后果;而不签署的,则案情声明法庭将不予采纳。22为提高诉答状的真实性,美国还要求律师签名及做“真实声明”。23
2、答辩失权的例外。
(1)、对当事人以公告送达进行传唤的,这非属于当事人主观原因不进行正当答辩,因此,不在此限。如日本就有这种规定。24
(2)、被告在答辩期间已经满足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要求。如英国《民事诉讼规则》有类似规定。25
(3)、原告提起的诉讼包含金钱给付的内容,被告未及时答辩,原告仍应对金钱给付的金额进行证明。
(4)、涉及国家、集体、他人及公共利益的,被告不就有关的问题进行抗辩的话,法院应直接依职权进行审查。
(5)、对配偶提起的侵权诉讼或对未成年人、精神病提起的诉讼,被告不答辩,申请缺席判决须有证据证明。
注释:
[①] 陈计男:《民事诉讼法论》(上),三民书局印行2000年11月版,第13页。
[②] 张卫平:《诉讼构架与程式》,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第440页。
[③] 同注③。
[④] 《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
[⑤] 程春华主编:《民事证据法专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⑥] 民事诉讼答辩失权即被告人答辩权利的丧失,主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的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没有实施答辩行为而丧失于后的答辩权利。参见张卫平:《论民事诉讼中失权的正义性》,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6期。
[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⑧] 李国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261页。
[⑨] 唐德华主编:《新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1年8月版,第211页。
[⑩] 赵钢:《对被告应诉行为的定性分析》,载于田安平主编:《民事诉讼程序改革热点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0月版,第259页。
[11] 肖扬院长在2001年新年献词指出“人民法院在21世纪的主题就是公正与效率”。
[12] 所谓程序经济,简而言之,就是诉讼主体以最低诉讼成本取得最大法律效益,实现诉讼目的。程序经济主要包括二方面的要求:一是使司法资源耗费降低到最小,达到最低诉讼成本;二是加速程序进程,降低诉讼拖延。
[13] 王亚新:《对抗与判定》,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31页。
[14] 白绿铉、卞建林译:《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证据规则》,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24页。
[15] [美]史蒂文·苏本 Stephen N.Subrin 玛格瑞特(绮剑)·伍Margaret Y.K.Woo,蔡彦敏、徐卉译:《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法律出版社2002年4月第1版,第155页。
[16] 白绿铉、卞建林译:《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证据规则》,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22-31页。
[17] 徐昕译:《英国民事诉讼规定》,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72页。
[18] 徐昕:《英国民事诉讼与民事司法改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46页。
[19] 参见白绿铉译:《日本新民事诉讼法》第159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版,第73页。
[20] 李国光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264页。
[21] 徐昕:《英国民事诉讼规则》,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79-80页。
[22] 参见徐昕:《英国民事诉讼规则》第22.1-22.3条,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99-108页。
[23] 汤维建:《美国民事司法制度与民事诉讼程序》,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350页。
[24] 参见白绿铉译:《日本新民事诉讼法》第159条第3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5月版,第73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多年来,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坚定不移地将食品安全放在经营的首位,视商品质量为企业的生命,自觉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靠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符合经营实际的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真正落实到经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所出售的商品安全、健康,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起了“超市发商品质量有保障”的良好口碑。通过多年来的管理实践和不断探索,我们逐步建立起了以“体系保障、完善制度、重点落实”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管理机制。在2008年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区分局推出的《超市食品安全关键点控制规范》,对辖区内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中,我公司率先通过了“食品安全A级企业”,成为北京市食品安全达标的样板;多年来,我公司未发生食源性疾患;在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历次食品安全检查中均获好评;在举世关注的2008年奥运期间,我公司因为出色地做好了市场安全保障工作,被评为“北京市先进集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体系保障,构建管理网络
我们深知,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公司各级管理者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07年公司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总裁担任组长,总部营运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将食品安全管理贯穿于进、销、调、存各个环节,贯穿于物流、票流、信息流的全过程。
第一,建立各层级监管体系。为使食品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公司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根据《超市食品安全控制规范》要求,从总部到各门店逐级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的组织机构,层层有明确的分工,每个环节都有岗位责任制。结合总部各部门的职责,将食品安全管理进行分解,逐条逐项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逐项考核。因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公司建立了联系协调会制度,由营运部门牵头,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快速做出反映。明确各门店的店长是该店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门店还设置了一名专职的食品安全员协助店长抓好这项工作。
第二,进一步完善食品准入体系。从源头上抓商品质量,严把进货关。由总部采购部负责,重点落实对供应商资质的审核和商品资质的审核,将商品分为三大类135小类进行管理,逐个单品都有完整的供应商资质和商品资质等一系列的证、照,作为准入所必须提供的文件证明,从而,形成了统一的、规范的四万余份商品准入电子档案,完成了的商品准入体系的搭建。在做好准入索证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还建立了进货台帐登记制度,包括联营、出租在内,以方便、快速地追溯到问题商品。
第三,构建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将送检与抽检,自检与第三方检测有效结合,形成交叉、互补、全方位、多角度检测体系,有效、及时地控制了问题食品进入销售环节。结合经营实际,我们还制定了操作性强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计划,对高风险商品:如日配商品、保存条件要求高、易腐易变的生鲜食品作为检测重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快速消除隐患。公司化验室把现场抽查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发现隐患及时下架;对熟食加工间、主食加工间、豆腐房、蛋糕房加工工具(如案板、刀具等)和包装容器进行现场涂抹项目的监督抽查,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改进并进行复检。为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更高的要求,化验室新增亚硝酸盐、二氧化硫及食用油酸价、过氧化值的快速检测项目;对干果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二氧化硫)的检测。
第四,建立消费者维权快速反映体系。及时受理食品安全投诉和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在责任。对此,公司设专门的部门,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每件顾客投诉都能做到第一时间出现场,细心倾听,调查取证,做到记录详实,处理及时。同时,对按季对顾客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从2006年我们公司推出了“五满意”工程,其中一项就是“让顾客满意”,对此,我们明确把“消费者投诉及处理”作为对部门考核指标进行下达,此后,无论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责任多么难分,解决多么棘手,主管部门都会尽最大努力,快速解决,实现“让顾客满意”目标。
二、完善制度,管理有据可依
企业的运作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我们通过推行卖场检查制、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制、责任追究制,使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1.推行食品安全卖场巡检制。根据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和不同时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总部有专职人员进行卖场巡检,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对巡检所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直指经济处罚。同时,根据不同时期食品安全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从总部抽调管理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所属门店进行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和交叉检查验收形式,发现问题,查找隐患,及时纠正,督促改进。
2.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各门店全部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包括近期下架商品,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顾客安全消费。
面膜两天敷一次,要比天天敷的效果好很多,这是因为皮肤也有吸收和代谢的时间,不要使用太过于频繁,也会导致皮肤营养过剩,皮肤就出现长痘痘的情况。
卸妆要干净,化妆之后卸妆的时候一定要把脸上的彩妆字儿干净,然后再用蔷橙草成分洗面奶清洁皮肤,这样才能让皮肤保持干净透彻。
洗完脸部,不要让水分在脸上自然风干,可以对脸部轻轻的按压,吸干脸上的水分,然后再进行后续的护肤工作。
睡觉之后涂抹的护肤品尽量清爽一些,不要太油腻或者太厚重,很容易蹭到枕头或者被子上,浪费了护肤品不说,容易滋生螨虫或者细菌。
不要用晚霜代替眼霜,因为眼周的角质层是最薄的,也是皮脂腺分泌最少的位置,不能承受太多的营养物质,眼霜的分子更小,更适合眼部的肌肤。
炎热的天气,也不要用过冷的水洗脸,坚持使用温水洗脸,可以让我们的肌肤保持弹性,不容易长皱纹,这个简单,但是也很容易被忽视。
一年四季不可忽视的防晒工作,因为紫外线会让我们的皮肤变黑,而且还会加速我们皮肤的老化。
近期的食品安全问题,从肯德基的豆浆粉、味千拉面的骨汤粉,再到假燕窝、工业醋,都在一定程度上给消费者的心理造成了恐慌,使消费者对食品行业产生了信任危机,对自己在食品消费上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产生了质疑。
为此,本刊记者特别采访了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厉曙光教授,请他对大家关注的食品安全有关问题作些解答。
记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各类事件时常见诸报端,令消费者心理产生恐慌,您是怎么看待这些现象的?
厉曙光:各大媒体对目前存在的食品安全各类问题快速、客观、准确地报导,既发挥了媒体作为社会监督者的作用,也捍卫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体现了媒体高度的新闻敏锐感和社会责任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是,消费者在看到此类报道的同时,应冷静客观,不必产生过多的恐慌。
记者:肯德基是国际知名品牌,味千拉面也是规模较大的餐饮连锁品牌,如何看待这些知名食品企业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厉曙光:跨国企业的欺诈行为一方面可以理解为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同时也体现出我国食品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和不健全,导致法制氛围相对宽松,法制威慑力不够,处罚反应太慢和打击力度太弱等。
虽然2009年我国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较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在检验标准、监管力度、安全标准及事故处理等方面都有很大进步,但是,相比较美国、日本等国家在食品方面的法律,我国的食品法规还是太过宽松和软弱,打击力度不强,使得一些食品从业人员在利润面前敢于铤而走险。以美国为例,美国在食品监管方面实行“连坐制”――美国食品监管部门经常会不定期突然派人抽检,一旦发现作假,则被判为不可信任地区,当地的所有企业都被列入不信任名单,生产的产品美国人都不要了。在如此高压的法律环境下,企业欺诈和食品安全风险的成本也会相应加大,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也必将受到抑制。
记者:餐饮业的快速发展使得企业不断规模化、标准化,连锁餐饮企业不断增多。企业为保证各地所销售的产品在口感、品质上的一致性,诸如豆浆粉、骨汤粉的事件就会不可避免的发生。那么,谁来保证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呢?
厉曙光:餐饮企业连锁经营式的发展是一个必然趋势,统一的原材料和生产工艺也是连锁经营的必然要求。但是,其中不能忽视的是“诚信”二字。连锁企业所选用的材料、添加的成分必须对消费者有一个明确的告知,消费者才能在信息充分、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吃或不吃、买或不买的判断。
食品行业是一个良心行业,具有其他行业所不能比拟的高度的道德要求和社会责任感。经营者和从业者都应该具备对这个行业的敬畏之心,而不仅仅是为了牟取暴利的本能冲动。
记者:如何提高政府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缓解消费者目前的食品恐慌心理及由此产生的信任危机?
厉曙光:首先,在食品监管方面,《食品安全法》中有着明确的监管分工:如农业部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监督生产加工,工商部门负责监督流通,而餐桌上的问题则归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监管。由于各部门分工较细,涉及的领域和层面较为复杂,各监管领域的交界处就会存在监管盲区,从而导致出现问题时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因此,从监管的角度具体化、细化监管人员的操作层面,加大处罚力度,便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也是我一直强调的一个问题――食品从业人员的“良心”和“道德”问题。相比较法律和监管,良心和道德更为重要。我国的食品行业入行门槛低,对食品从业人员没有很高的要求和标准;而国外对食品行业很重视,并设有各种法律准则和行业标准。我认为,应该提高食品行业的入行门槛,进而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应该高悬在食品企业的法人代表头上,而不是在消费者头上,这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
接待人员的举止仪表对企业影响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外界对整个公司的第一印象。直接关乎着公司给别人的第一印象。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接待访客的基本礼仪知识大全,供大家参考。
礼仪知识:
1.对来访者,应起身握手相迎,对上级、长者、客户来访,要起身上前迎候。对于不是第一次见面的同事、员工,可以不起身。
2.不能让来访者坐冷板凳。如果自己有事暂不能接待来访者,要安排助理或相关人员接待客人。不能冷落了来访者。
3.认真倾听来访者的叙述。来访者都是为有事而来,因此要尽量让来访者把话说完,并认真倾听。
4.对来访者的意见和观点为要轻率表态,应思考后再作,对一时不能作答的,要约定一个时间后再联系。
5.对能够马上答复的或立即可办理的事,应当场答复,迅速输,不要让来访者等待,或再次来访。
6.正在接待来访者时,有电话打来或有新的来访者,应尽量让助理或他人接待,以避免中断正在进行的接待。
7.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错误意见,应有礼貌地拒绝,而不要刺激来访者,使其尴尬。
8.要结束接待,可以婉言提出借口,也可用起身的体态语言告诉对方本次接待就此结束。
访客礼仪
当看到有来访者到来的时候,一定要起身面带微笑的去迎接,这是对来访者的尊重的表现,是有礼仪的表现。
询问对方的来意的时候一定要面带微笑,让对方感觉到放松、愉快,称呼的时候要合适,并要礼貌性的询问对方的来意。
如果对方是来找公司的某个人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帮忙联系。很多时候要联系的人可能会在忙,这时候应该请对方坐下来并给对方倒杯水。
很多时候来访者要找的人可能长时间在忙,不少来访接待者不喜欢去过问,这是没礼仪的表现,要适当的去关照一下,如果有需要就帮忙在联系。
很多时候来访者要找的人并没有时间来迎接,需要来访者自己去找,这时候一定要耐心的帮忙指方向,如果有必要可以自己带来访者过去。
有些来访者可能是推销广告之类的,这时候需要打电话给来访者要找的人,如果不需要接待,应该礼貌性的拒绝对方,这是有礼仪的表现。
待访客注意事项
1、刚进来的客人,一般有这两种表现:有的是直接一来就急着往前冲,可能是他知道要找的人的具置,但是,其实这样是很不礼貌的,还是应该主动打声招呼,问问找哪位;还有一种就是进来有点慌张,到处张望,不知所措的,这种的应该就是不知道要找的人的位置了,就需要我们来帮忙指引下。
2、当遇到不知道要找谁时,首先需要问清楚,然后可以带他过去或者先让他到会客室,我们在去和相关人员报告。
3、当客户坐定后,要及时为客户倒一杯茶,要根据天气来定,如果是冬天,温水比较好,而且不可以倒的太满。
关键词:高大支模架;施工安全;问题及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内高层建筑施工中有很多采用大空间结构来满足各种功能要求,以致高大支模结构比比皆是。但由于高大支模施工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失,更让人们深刻意识到风险因素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着高大支模施工的安全。因此,如何尽可能降低高大支模施工中事故发生率以及减少事故损失,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
1.高支模施工顺序
施工顺序为放出轴线及梁位置线,定好水平控制标高梁、板门式脚手架安装架设梁底纵横木枋于门式架顶托上梁底模板及侧模板安装架设板底木枋于门式脚手架顶楼板模板安装梁、板钢筋铺设、绑扎梁、板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养护,达到设计强度等级拆下门式脚手架可调顶托拆除梁、板模板,清理模板拆除水平拉杆、剪刀撑及门式脚手架钢管架。
2.施工方法
2.1在保障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需兼顾施工操作简便统一、经济合理等要求。因此,梁与板整体支撑体系设计的一般原则是:立柱步距要一致,便于统一搭设,立柱纵或横距尽量一致或成倍数,便与立柱纵横向水平杆件拉通设置;构造要求规范设置,保证整体稳定性和满足计算前提条件。
2.2浇筑时按梁中间向两端对称推进浇捣,由标高低的地方向标高高的地方推进,事先根据浇筑混凝土的时间间隔和混凝土供应情况设计施工缝留设位置。
3.模板计算
3.1强度验算要考虑新浇混凝土侧压力和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设计值,挠度验算只考虑新浇筑混凝土侧压力产生荷载标准值。新浇混凝土侧压力计算公式为下式中的较小值:F=0.22γc tβ1β2V1/2,F=γcH。
其中,γc—钢筋混凝土重力密度,一般梁取25.50kN/m3,板取25.10 kN/m3
t—新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T—混凝土的入模温度
V—混凝土浇筑速度
H—混凝土侧压力计算位置处至新浇混凝土顶面总高度。
β1—外加剂影响修正系数 β2—混凝土坍落度影响修正系数
3.2抗弯强度计算公式要求:f=M/W
其中f—梁底模的抗弯强度计算值(N/㎜2)
M—计算的最大弯距(kN.m)
q—作用在梁底模板的均布荷载(kN/m)
3.3最大挠度计算 最大挠度Vmąx的计算按三跨连续梁的公式计算,最大挠度允许值[V]按L/250计算,L为模板跨度。
4.高支模的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4.1扣件式钢管支架的组合形式灵活,钢管承载力高,支架整体稳定性好,在建筑施工中尤其是超高、超大、超重支撑系统的应用更为普遍。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应考虑下列各项荷载:模板及其支架自重;新浇筑混凝土自重;钢筋自重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泵送混凝土产生的施工荷载。
4.2高支模的受力杆件如立杆、主次龙骨等应选用截面、强度均满足受力要求的材料,对多次周转使用的材料应送相关部门进行强度检测。
4.3 钢管立杆的连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对接(不得采用搭接,并确保对接端头平整),水平拉杆及剪刀撑的连接应采用扣接。
4.4 高支模的安全稳定与支架体系的整体稳定性密切相关,要通过水平拉杆、剪刀撑、与结构混凝土墙柱纵横拉结来加强其整体稳定性,局都小面积高支模与应相邻的普通楼面支架纵横拉结来保证。为此,钢管立杆的排间距应统一为模数形式,便于水平拉杆纵横拉结,局部可用短钢管加以辅助。梁模板安装时,若地面承载力不足,应在梁支顶架下方地面上铺垫板,在柱模缺口处钉衬口档,然后把底板两头搁置在柱模衬口档上,再立靠柱模或墙边的顶撑,并按梁模长度等分顶撑问距,立中间部分的顶撑。顶撑底应打人木楔。安放侧板时,两头要钉牢在衬口挡上,并在侧板底外侧铺上夹木.用夹木将侧板夹紧并钉牢在梁底搁枋,随即把斜撑钉牢。次梁模板的安装,要待主梁模板安装并校正后才能进行。其底板及侧板两头是钉在主梁模板缺口处的衬口档上。
4.5对于每层均为高支模的工程,模板拆除要考虑上层支撑荷载的影响,支撑架拆除时要保留部分支顶后拆(或加设回头顶),尽可能使上下楼层支撑架的立柱保持在同一垂直线上,以保证荷载能安全地向下传。
5.高支模的施工管理措施
5.1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建筑高支模属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5.2认真编制和审批高支模施工方案,并按上级文件要求办理专家评审论证,整改后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高支模方案必须由专业人员编制勘探施工现场和会同项目部确定使用材料,计算书统一使用软件程序。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工程概况;②编制依据;③基础情况;④材料选用;⑤方案计算程序;⑥搭设、拆除安全技术管理措施:⑦ 混凝土浇筑方法及注意事项;⑧监测方案;⑨应急预案。
5.3重视建筑高支模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在模板工程施工过程上中,严格按照模板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施工,另外对于一些质量通病制定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以保证模板工程的施工质量。严格执行交底制度,操作前必须有单项的施工方案和给施工队伍的书面形式的技术交底。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的施工过程监控,做好高支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边施工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办理好施工过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5.4加强对建筑高支模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帮助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5.5对进场钢管扣件必须认真检验。
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及钢门架组合,进场前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同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以及厂家检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对出厂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后,进行钢管外观质量验收。监理工程师对钢管扣件的外观验收的方面:钢管有无严重鳞皮锈,钢管壁的厚度采用计量检查;扣件的完整性以及重量;监理工程师对外观质量以及质保资料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6.结束语
作为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机构首先应监督检查各责任主体责任行为以及程序正确、合法与否,现场实体搭设质量也应进行抽查和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部门各自认真履行责任行为才是方案付诸实施的最好保证。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要求。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着力提升全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维护专利权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我镇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专利现象,坚决防止恶权事件发生;二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全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工作任务
(—)加强部门协作,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及假冒专利行为。
加强与公安、工商、经贸、农业、文化、科技等有关部门协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保护专利权、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利为重点内容,以商品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恶权假冒专利行为,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
(二)加强宣传培训,扩大社会影响。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镇各类专项培训、宣讲活动的受训人数不少于100人次。一是深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促进企业管理人员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二是深入各村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三是深入学校开展宣传普及活动,提高青少年知识产权普及力度,培养青少年尊重劳动创造,尊重知识产权意识。四是积极配合行政执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张小年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晖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开展相应活动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以便汇总,上报上级部门。
(二)密切部门配合,建立联动机制。
密切部门配合。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机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月底)
制定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并进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2月—年3月)
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在中国,健身器材市场经历了概念引入、初级竞争、高速发展三个阶段后,正逐步成熟起来,但却难以走出低技术、低价格竞争的阴影。究其原因有三点,一是门槛低,市场进入相对容易。二是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同业间相互仿造,打击了企业产品开发的积极性。三是中国市场差异大,东西南北各地市场参差不齐,同一区级市场中,省、地、市级市场差异十分明显,上述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导致中低档产品泛滥市场。使健身器材市场陷入多层次混战的尴尬局面。
因此重视知识产权、提高产品技术含金量是引导企业走出尴尬局面的唯一途径。换句话说:只有把握了技术和市场动向,才能在竞争中获胜。
产权保护预防为先
国内企业加入健身器材制造行业起步较晚,但大多数企业己经走出了产品仿制阶段,由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产品同质化相当严重,投放市场的产品仍缺乏新颖性、创造性,从而徘徊在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的门槛之外。一部分企业由于市场运作相当成功,高效率地完成了市场积累,挑起了与外资企业、国际品牌比肩竞争的重担。当此之际,更必须与同行业间拉开差距,重视知识产权,搞好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才能使企业获取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空间。
健身器材企业首先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做好技术资源的权力化,即把公司的核心技术申请专利,把自己的品牌申请注册商标,以期得到法律最充分的保护。
(1 专利权。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获得专利权后,未经其许可,他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在使用、销售、进口时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又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企业在申请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员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申请。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专利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是一种国家用法律形式赋予专利权人的对其发明创造拥有的独占权利,一种垄断市场的权利,一种维护其市场份额的法律手段,一种获取经济利益的商业手段。
(2商标权。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可以通过注册商标获得对商标的专用权。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做强做大后,其品牌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仿冒。此时企业可以通过所拥有的商标专用权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维护自己的权利。
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是企业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证也是企业的精神名片,品牌的价值凝聚着企业产品的质量;一个产品再好,如果没有牌子(商标),消费者是没有办法去购买的,那么企业的产品就没有办法走入市场,又何谈推向市场?品牌的创立是需要时间和精力投入的。
专利和注册商标都有自己相应的期限,但它们又有区别。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专家观点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品牌运营总监董冬冬律师强调,企业做大做强必须要有自已的知识产权才能稳健地发展, 没有自已的自主知识产权,就没有竞争的实力。随时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企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没有技术做支撑的企业将面临着被淘汰或倒闭的危险。社会在转型,企业的生存也将面临着转型,这两种转型将推动着社会向前快速的发展,有技术、有品牌的企业才会有更好的发展。现阶段,很多大中型健身器材企业正不断寻求扩大产品区隔与技术差距,形成自身的产品优势和竞争基础。用创新产品推动企业向前发展,达到影响行业资源配置和市场占有率重新界定之目的,进而直接影响甚至改变市场的竞争格局。而这所有的一切都必须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下才能展开,专利发明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保护下的市场独占权,有了它,企业就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把技术发明和专利产品转化为市场的占领优势,从而保护自己的市场不受他人的侵害。企业只有充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使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企业必须追求技术资源的资产化。把企业的技术优势转化为专利权和工业产权,从而形成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的技术优势一旦以法律的形势确认就有了商业价值,企业就可以大张旗鼓地加以宣传,扩大其市场影响力,迅速形成企业的知识资本,促成企业声望、品牌知名度、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不断攀升。
专利管理全面渗透
目前,有些企业已经把专利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的经营决策、广告宣传、生产销售、技术引进、改造与开发等各个环节中去,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战斗武器”,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事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大计。
1、建立完整的商标保护网。在商标方面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从商标的起名、设计、申请注册、印制、宣传、使用到商标侵权处理都应有明确规定,并把企业文化通过商标体现在公司的每一角落,深植于每一位员工心中。比如,早在2000年,“万年青”公司就对其商标进行了防御性的全面保护,还注册了“万年青”的联台商标,并根据新产品的特性申请了系列品牌;另外,为防止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又开始在西班牙马德里等地注册,让“万年青”在所有国家得到保护。
2、开发自主产品积极申请专利。面对市场的严峻挑战,品牌企业要加强产品开发能力,充分利用国内外专利情报信息,结合市场需求,推出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引领健身市场的潮流。在新产品研发时,研发部门、销售部门就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所的专利专家共同研究产品开发策略,保证每一款产品都能符合消费者的需求。拥有独特设计,同时对每一款新产品都进行专利保护,并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专利保护策略。
3、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想提高企业掌握、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首先必须加强企业全体员工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专利保护意识。为此,要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力度,可以定期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对员工开展《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相关知识的专业培训,并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一环节.全面提升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跟踪监视打好维权仗
健身器材企业在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后,必须做好跟踪监视工作,一旦发现侵权,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已申请了专利和注册商标,企业便可以比较容易地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方法有:
可以通过专利或商标侵权诉讼;
对于专利侵权的还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对于商标侵权的还可以请求商标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理。这些方法都能比较充分的维护好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那就会比较麻烦,所以还是建议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充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
青岛英派斯集团公司向来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曾名列2003年中国知识产权竞争力100强的第16位。该企业一直是全民健身运动的倡导者和支持者,是国家全民健身工程重要的器材生产基地,北京街头巷尾的很多全民健身器材,多数都是“英派斯”的产品,由于该公司成功研发的健身器材在国内和国际处于领先地位,不可避免地就有很多跟风模仿之作。几年前,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向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处理请求20件。分别是2OO1年初研制成功的健身路径系列产品,并于2OO1年4月、2002年1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健身路径系列产品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5项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9项。2002年底,英派斯发现市场上出现了生产、销售的健身器材侵权产品,侵权企业采用互联网宣传、印发产品说明书、公开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与英派斯专利相同、相等同或者相近的产品,同时侵犯英派斯12项专利权,甚至其所用产品图片和文字介绍也套用自专利权人的产品说明。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英派斯请求山东省知识产权局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销毁所有生产侵权产品的工装、模具、封存尚未销售的所有侵权产品,在相应媒体上致歉、消除侵权影响,并承担相关费用。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也依法做出处理决定: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删除相关网页宣传资料、收回并销毁相关产品样本,立即停止相关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这一事件的积极处理维护了英派斯的权益,也进一步证实积极申请专利、依法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是科研单位、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