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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项目工程招标

时间:2023-07-10 16: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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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项目工程招标

第1篇

关键词: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资管理;固定资产

1引言

自从2004年《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实施以来,我国铁路网发展迅速,铁路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增加,由2004年的不到600亿元增加至2015年的8238亿元,“十二五”期间我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8万亿元,铁路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招标阶段作为铁路工程建设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控制铁路建设投资非常重要。本文通过分析铁路建设工程招标阶段投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目前铁路建设项目普遍采用的施工总价承包模式,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2铁路建设项目在招标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基于铁路建设相关法规规定,铁路建设工程招标阶段投资管理主要工作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承包范围确定、划分工作界面、甲供料清单、暂估价以及Ⅱ类变更设计和风险包干费的限额确定等。但由于招标阶段时间较短、工作深度不够等原因,导致铁路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工作不可避免的存在问题。

2.1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者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实施阶段变更设计等估价的基础。一经中标签订合同,招标工程量清单就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建设工程招标阶段普遍存在着项目清单不完整、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问题,这些都会增加后续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也会造成投标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采取不平衡报价。目前,铁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基本上是由发包人委托咨询单位分标段编制,在确定各标段预算基础上进而确定最高招标控制价。而目前咨询单位基本没有按照《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加之发包人不进行详细审核,导致在工程实施阶段就不能准确确定施工图数量,也不能对变更设计进行准确的估价,有的甚至引起双方合同纠纷。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主要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清单子目没有按《指南》规定的深度划分,譬如隧道工程子目划分等;二是没有按《指南》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清单数量,譬如钻孔桩桩长和挖孔桩圬工数量等;三是没有按《指南》规定的工作内容计算数量并设置清单子目,譬如将挡墙反滤层的数量纳入地基处理、路基附属圬工的基坑挖填数量纳入附属土石方等。

2.2承包范围确定

承包范围是招标文件中极其重要的条款,一定要在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等文件中明确清晰界定,而不是结合工程量清单的备注和分标段的单项预算去推定,这样就会造成实施阶段调整合同没有依据和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目前,铁路建设工程招标阶段往往存在承包范围确定不合理、不准确等问题。例如,某建设项目的岩溶处理在报价说明中是作为暂估价报价,而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则将桥梁岩溶处理纳入施工图量差,路基和隧道岩溶处理却放入《指南》的其他费用项下,这样在执行中就会存在重大分歧。还如某项目在招标文件的承包范围计列了临时用地数量,但没有准确界定上述临时用地的范围等。

2.3甲供料清单编制

甲供料清单中的单价是料源地或某交货地点的价格,而从料源地或交货地点到工地的装卸运输保管费用等一般由承包人承担。因此,甲供料的运杂费起讫点为料源地或交货地点至工地,这部分运杂费不包含在甲供材料费以内,计入综合单价。目前,铁路建设工程招标阶段在甲供料清单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运费的界面划分不准确,实际甲供料招标时基本要求将物资设备送到沿线各工点,这样与招标预算中的工地运杂费重复计列;二是税费分劈不准确,主要是甲供料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时将甲供料税费从合同扣除,而甲供料未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时又未扣相应的税费,这样就造成招标预算错误或实施阶段调差时计算错误。

2.4工作界面划分

合理的工作界面划分有利于工程的进展、合理分担风险和减少废弃工程,甚至减少合同纠纷。目前,铁路建设工程基本按站前(包括路基、桥涵、隧道、轨道及站场等)、站后(站房、四电等)分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这给工作界面划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譬如铁路沿线四电牵引变电所、AT所等工程的征地拆迁、土石方工程、防护等因设计滞后原因,在站前施工时难以一并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导致很多协调问题以及施工难题。再如属于站后工程的站房平面布置和标高在站前招标时未确定,导致站场土石方、地道等变化后从而引起合同纠纷。铁路建设工程招标阶段工作界面划分不合理导致合同纠纷、工程进展拖延等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形式如下:一是将道砟划分给铺架单位承包,不仅工作界面移交时会导致各种矛盾,还会因路基质量问题引起的道砟数量节超产生分歧和纠纷;二是将无砟轨道的精调工作划分给铺轨单位承包,则无砟轨道施工质量则会直接影响精调工作量和调整件更换数量等;三是将轨枕预制由轨枕厂承担,而运输由土建施工单位承担,则运输损耗问题将产生分歧和纠纷。

2.5暂估价确定和调整

为合理分摊发承包双方的风险和有利于工程进展,对于部分在招标期间难以准确确定数量和费用的项目,应以暂估价形式纳入招标范围。目前,铁路建设工程招标阶段往往存在暂估价确定与调整不合理的问题。例如,部分项目将岩溶处理、大段落帷幕注浆、反坡排水等直接按批复概算纳入承包范围,而实施期间如果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发承包双方同时承担的较大风险。有些项目虽然作为暂估价纳入承包范围,但未明确实施阶段如何调整或调整方式不准确等,这样在实施阶段往往会造成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

2.6风险包干费和Ⅱ类变更设计的限额设定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到工程自身特点及周边环境的巨大影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风险源。目前,关于铁路建设工程的Ⅱ类变更设计和风险包干费的限额,中国铁路总公司没有做统一规定,而是由发包人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发包人在设置风险包干费时既没有考虑项目的工程地质条件、设计深度和标段工程类别等风险因素,也没有与Ⅱ类变更设计的限额相结合,而是各标段统一制定一个费率。由于实际实施过程中每个项目的变化总是千差万别,采用各标段制定一个统一费率的形式,最终没有起到风险包干费的作用,也没有达到风险包干费设置的目的。同样,对Ⅱ类变更设计的限额不认真研究,不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设定额度,导致最终发承包双方的风险不能合理分摊。

3解决招标阶段投资管理问题的对策

针对铁路建设工程招标阶段存在的上述问题,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以期减少分歧和合同纠纷,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顺利进展。

3.1关于工程量清单和甲供料清单编制

发包人在委托咨询单位编制分标段预算时,要在委托协议上明确如下具体要求。首先,咨询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同时明确甲供料清单运费的划分界面和税费的归属;其次,发包人要加强对工程量清单和甲供料清单审核,尤其是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重点审核,确保清单资料准确。

3.2关于工程承包范围的确定

发包人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本着合理分摊发承包双方的风险原则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并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建议在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如下项目或者费用的承包范围:取弃土(砟)场和大型场站临时用地和复垦、高等级电力线路、军缆和油气管线迁改、等级道路改移、跨江跨河的水工防护工程、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跨江跨河的航标设施及港航监费用等。

3.3关于工作界面划分

发包人应汲取以往建设项目在工作界面划分时出现问题的教训,并借鉴成功的实施经验,本着有利于工程进展、减少施工干扰、方便管理和杜绝废弃工程以及尽量避免经济纠纷的原则划分工作界面。建议在招标文件中对下列项目的工作界面进行划分:电缆沟槽、护轮轨、综合接地、接触网支柱基础、T梁的湿接缝及横向张拉、有砟轨道大机养补砟及精调以及无砟轨道扣件安装和轨道精调等。这些工作内容应本着有利于工程进展的原则,分别划分到相应的站前土建(路基、桥涵、隧道等)和铺架(铺轨、架梁)单位实施。

3.4关于暂估价确定原则

对于设计阶段暂定的或招标期间难以准确确定数量和费用的项目,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合理规避承发包双方可能在实施期间承担过大的风险。建议针对比较常见的岩溶处理、隧道大段落的帷幕注浆和反坡排水等项目,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一是列入承包范围,明确实际发生时数量和费用的确定原则;二是工程量清单提供预估数量,由投标人根据预估数量报价,实施期间按确认的数量结算。

3.5关于限额设定问题

建议发包人在统筹考虑铁路建设工程不同标段之间因工程地质条件、设计深度和标段工程类别等存在很大差别前提下,结合Ⅱ类变更设计限额的设定,设定不同标段的风险包干费限额,从而避免发承包双方之间以及各承包人之间出现的风险包干费和变更设计限额的极端不平衡、不合理现象。

4结语

铁路建设工程投资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招标阶段虽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中一个短暂的阶段,但对合理确定工程合同造价和后续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至关重要。基于铁路建设工程在招标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从工程量清单和甲供料清单编制、工程承包范围确定、工作界面划分、暂估价确定原则、风险包干费和Ⅱ类变更设计的限额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惠勇.铁路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投资控制措施研究[J].建筑经济,2015(1):62-64.

[2]桑瑶瑶.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思考[J].广东科技,2015(24):10-12.

[3]铁道部.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土建部分)(铁建设〔2007〕108号)[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7.

[4]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实施细则(试行)(铁总建设〔2015〕146号)[S].2015.

第2篇

【关键词】招标机构;存在的问题;对策

一、工程招标机构发展存在的问题

1.市场地位认同度不够。工程招标业是工程建设行业的新型行业,社会各界对它的认同度还不够。如某些不具备招标资格的建设单位片面认为招标没有必要,是多花钱,不肯委托办理;或者压低取费,或者附带一些不合理条件等,致使我国招标机构在开展业务上有一定的难度。从长期发展来看,这些做法不可能获得高质量的服务,也不可能培育出高水平的招标的行业队伍。

2.工程招标法规不健全。法规制度的不健全必然使招标机构发展处于无序混乱的状态。但从目前我国有关的工程招标法规来看,目前我国除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和《建设工程招标合同示范文本》(2005年)外,尚未出台配套的招标机构管理办法,在一些情况下,使招标机构无所适从,也给建设部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增加了难度,也严重影响了我国招标机构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3.招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整体不高。即招标人员现状与此尚有较大差距。大部分从业人员来自工程造价咨询、监理、工程设计、施工等单位或其他行业,尽管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但对招标工作的程序严密性认识不足,对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仍不够熟悉,组织工程招标投标运行实施的实务能力还比较欠缺,尚不能完全胜任工程招标工作的需要。在具体的过程中,由于业务水平较低,招标人员盲目操作,失误不断,编制招标文件依葫芦画瓢,生搬硬套,漏洞百出;有的招标从业人员甚至缺乏诚信守法的基本职业自律意识,无视公共利益和招标人利益,放任和参与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活动。

4.招标机构行为不规范。由于我国工程招标机构市场清出机制至今还未完全建立,监管机制相对疲软,现有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尚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因此,招标机构在招标的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时有发生,有些招标机构为承揽项目和获取费用,为个别投标人提供种种便利,甚至是迎合和迁就招标人,搞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等,严重影响了招标市场的竞争秩序。

二、促进招标投标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建议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规章制度。国家应专门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规章制度,即:一是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发后,部门和省、市地方实施性规定应该通过统一规划、清理界定、协商会签的协调机制,实现招标投标管理规则的完整统一和严密对接。二是应建立招标投标行业标准、操作规程体系,并与有关法律法规相互结合,刚柔相济,详略互补,共同调整和规范招标投标运行程序和操作行为。三是应适当调整和准确界定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应努力创造条件引导、鼓励民营项目简单、便捷、积极地运用招标投标制度;应当允许在法律范围内根据实践需要,创新和完善招标方式、方法及其投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办法。

2.加强招标队伍素质建设。虽然招标机构属于中介服务组织,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标队伍的全面管理,严格机构的资格管理;抓好招标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形成定期培训、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培训体系;强化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加快建立招标师职业资格及其继续教育等规范从业人员的制度,确保招标从业人员都持有资格证书;严格从业规范和行为准则,适时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反腐倡廉教育,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推进从业人员优胜劣汰,完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机制。

3.全面提升招标价值含量和服务水平。首先,招标机构要紧紧抓住建立招标投标职业资格制度和大力推动电子招标的战略发展机遇,全面提升招标队伍的职业素质及其诚信守法的自律意识,规范招标行为。招标机构要加大科技研发和管理创新的力量,按照项目管理全过程系统化的要求,拓展招标服务的领域、范围与服务深度,全面提升招标价值含量与专业服务水平,并通过专业化、集约化、多元化竞争与发展,实现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重组,调整服务结构和经营规模。其次,政府和行业组织应当努力营造招标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期为招标机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重组,调整服务结构、层次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即:(1)合理调整招标收费标准,建议按项目(包)收取服务费,并细化有关规定。(2)通过建立招标投标职业资格制度,统一整合、提高和严格控制招标机构的资格标准。(3)改革和完善招标市场管理办法,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和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

4.加快建立信用机制,引导招标投标活动诚实守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借鉴国际信用体制完善国家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政府、协会、信用中介机构以及信用消费者四个层级的信用体系职能作用,按照市场经济本质要求建立健康的市场机制与市场信用体系,创造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的招标投标市场信用机制,在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的同时,也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二是加快建立市场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和监督体系,努力使公开透明的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客观、准确、及时地覆盖、反映和监督市场主体的活动范围及其行为规范。三是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开展对招标机构诚实守信的检查工作;同时,建立“守信获奖、失信受惩”的机制,进而倡导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诚实守信。

5.加快机构信息化建设。一是要对招标机构信用行为实行分类监管,要加强信用信息记录、信用等级评价等信用监管制度建设,以招标机构等级静态信息和市场监管动态信息为基础,评价招标机构信用等级,实行有区别政策的分类监管。二是要在信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拓展社会参与信用监督的渠道,及时披露失信招标机构的失信行为,让失信招标机构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三是应加快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即包括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信用考核、投标单位信息查询等服务,对招标投标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阳光招标”动态管理;同时建立不同行业主体数据库,为行业各方主体信息共享创造条件。四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子招投标制度,制定《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等,以推进电子招标投标技术规范研究工作,为行业互联互通提供基础,同时促进招标投标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创建节能、低碳、高效、健康、科学的行业发展道路。

综上所述,改进和完善现行的工程招标机构的行业规范和特点,是提高其在工程建筑方面的招标质量和招标效益的必然要求,是带动我国建设工程招标行业健康、科学发展的必然方向。在本文中分析了当前我国招标行业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促进我国招标行业健康、科学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能更好地规范工程招标机构行业,从而不断提高其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刘晨阳.工程招标行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山西建筑.2009(27)

第3篇

1、所有镇辖区内国有、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镇、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

2、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装饰、水电工程、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等工程和2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及3万元以上的土方工程或土方大于2000立方米的工程。

3、凡符合上述第二条的项目必须进入招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直接发包或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回避招标。

4、凡小于上述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必须由建设单位集体决定,并报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可实行招标的应尽可能实行竞争性发包。

5、属于抢险救灾、涉及安全、秘密的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建设工程除外。

二、工程招标

1、各建设单位必须填写《建设(配套)工程立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镇主要领导审批。审批结束后交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2、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配套)工程立项申请表》,编制项目预算书,并经审计所审核确认后提供项目预算价格。

3、建设项目招标必须有施工图或具体施工方案和要求:(1)项目名称及其简介;(2)项目的数量、规模和主要技术质量要求;(3)项目的完成期限;(4)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有效期;(5)图纸、格式附录等招标相关资料和技术文件的要求;(6)评标依据、标准、方法、定标原则和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7)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4、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统一在镇政府招标栏内或其他公共媒体上信息(公告),涉及镇属企业或村(社区)报建的项目必须在镇属企业或村(厂)公开栏内公示。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到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清晰、明确地载明有关事项,公告至开标的时间不少于7天。期间,投标单位应到村镇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及答疑,并填写工程量确认单。

三、工程投标

1、投标人申请投标应当提供:(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工程必需的其他证明材料;(2)资信证明、履约情况和业绩材料;(3)提供有无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4)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2、一个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能负责一项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当在建工程主体结束后(凭有关部门签发的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单)方可参加下一个工程的承包活动。

3、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竟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4)投标人由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若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经镇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取消中标资格,进行重新招标。

4、依据每项工程金额在开标前预收履约金(按总价百分之十左右),中标者不签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招标单位。未中标的则当即退还。

5、由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召集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要求审核报名单位资格(质),确定参加投标单位。并用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

6、招标截止日至交投标书截止日不少于3天(适用方案一)。

7、对招标项目进行审查,坚持“四不”原则:即产权不明的项目不招标;关系未处理好的项目不招标;村级重大项目未经两委会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的项目不招标;工程款无着落的项目不招标。

四、开标、中标

1、投标单位最少不得少于3家方可开标,否则将择期另行组织招投标。

2、开标应按招标文件上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招标会议记录包括的内容:(1)招标项目名称;(2)开标时间、地点;(3)参加招标的单位和人员;(4)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5)其他重要事项。

3、开标、中标方案:

方案一:按照市场物价和行业惯例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经镇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商议确定项目招标底价和成本价。投标单位应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标书盖上公章,并封存在档案袋内,贴上封条,盖好单位公章,在规定截止期3天内交建设管理办公室存入保密柜内。投标价低于项目成本价或高于标底价的投标无效,在成本价和标底价之间的投标价有效,并取有效的投标价的平均值,谁最接均值并低于平均值的投标价的单位为中标,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中标的则在中标单位中抽签决定最后中标者。

方案二:按照市场物价和行业惯例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经镇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商议确定项目招标底价。投标人当场填写投标报价单,低于或等于项目招标底价投标有效,否则投标无效。以最低价为中标单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低价则由抽签决定。

4、开标、中标方案由镇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决定。公正人员同时参加投标会,对投标过程及工程合同进行鉴证。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投标者和招标者由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五、工程管理

1、中标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并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装饰、水电、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等项目的监理由建设单位确定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土方、绿化、农田水利项目的监理由建设单位派技术人员专人负责,坚持公正、公道、负责的原则,对建设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

2、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并持有权威部门认可的质量检验合格书及技术资料。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则转让、分包无效,并将受到相应处罚。问题严重的经镇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取消中标资格,重新招投标。

4、施工签证: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签证的造价审核手续,避免和堵塞工程项目造价审核过程中的纠纷和漏洞,根据建价)07号文件规定,属设计范围的签证,由工程师签字,并经设计院盖章。对建设项目预算外中途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由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建设单位领导签字,镇经济发展公司会同审计所现场勘查确认签署意见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签证项目实行与招标建设工程同等核算、同等下浮比率。

5、竣工决算:项目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提供项目完工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根据完工情况、监理报告,会同审计所进行项目验收。建设单位对验收后的竣工项目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决算报告书。镇审计所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决算报告书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6、工程付款:建设单位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按合同进行付款。

7、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将对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必须整改,不整改的将按规定处理,并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参与同项目的投标或监理活动。

六、工作机构

镇成立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审计所、经济发展公司、村镇建设管理所、工商分局、财政所、经管办、司法办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由审计所、经济发展公司、村镇建设管理所、工商分局、财政所、经管办、司法办、机水站等有关人员组成。审计所所长任组长。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招标工作,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所属单位项目招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受理和各类招标信息、监督开标和评标活动、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开标时必须有80%的建设工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在场。涉及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到场,领导不在位时必须有单位指定人员参加,不得缺席。

七、监督管理

国有、集体资金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承办单位应主动接受有关主管、管理部门的监督,并依相关职责加强管理。招标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镇纪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并对项目的建设和工程质量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建设和施工单位要密切配合。建设工程项目应接受全社会监督,镇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对反映、举报的问题将一查到底,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八、说明

第4篇

关键词: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编制

中图分类号:TL35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新时期,我国逐渐加强了对招标控制价的重视力度,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属于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一般都是由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编制招标控制价。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标过程中力争中完善管理制度,使得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越来越向成熟化发展,并且力争全面完成规范化。在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标工作的解决过程中,编制招标控制价是其中的关键部分,其结果直接影响到招标工作能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期望值。

一、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标控制价准确制定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化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标过程中力争完善管理制度,使得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越来越向成熟化发展,并且力争全面完成规范化。在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标工作的解决过程中,编制招标控制价是其中的关键部分,其结果直接影响到招标工作能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期望值。成功的招标控制价就是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作为工程招标工作中的招标方对投标方就某个项目所报出的价格进行有效衡量的尺度而存在的, 它的准确性与否直接关系着整个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标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靠性,并最终左右到评标工作的结果。招标控制价是业主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自我测算和控制,其作用主要有:是考量投标单位标价的标尺;是评标的重要准绳;使业主预先明确自己在招标工程上应承担的财务义务;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核实建设。有些工程由于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间紧,工作粗糙或编制人员素质低,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定额与材料价格选用不合理等因素造成招标控制价不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投标企业任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取得中标资格,使得工程难以顺利实施。所以,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工作之一。

二、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

编制招标控制价要根据工程施工图和负责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结合国家制定的基础定额以及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并考量市场价格、建筑市场完善的施工方法和合适明确的施工结构设计确定工程量和招标控制价价格。要以负责的态度和科学的手段制定,保障和完善国家、业主、承建商三者的利益,根据实际,实事求是,符合市场需求,力争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编制招标控制价所用的文件、编制方法、定额选用与预(概)算基本相同,其明显区别是:预(概)算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规定、办法和定额进行编制,是一种计划行为;招标控制价是按照统一的“量”、市场的“价”、竞争的“费”等一系列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编制的,是一种市场行为。

二、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

在评标的基准价会导致复合招标控制价的重心转移或下降,依据是其值是高还是低,这就有了业主基本价格合理与否的问题。建筑市场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工程招投标中,各投标单位的投标竞争十分激烈,并且还有投标单位和业主单位之间分配的利益之争。在这个复杂的竞争中,业主招标前的合理性是非常重要的。招标控制价编制适当与否,将导致该项目的招标,以获得不同的结果,基准价格过高,导致投标报价的盲目性,造成业主的损失,而买入价过低,导致中标单位的损失,甚至导致工程质量的下降。因此,业主的招标控制价值是一个相对值,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最好是在RMS(效值幅度)幅度的范围内,即业主的基本价格的合理内涵价值。

三、合理编制招标控制价

1、明确指导思想,掌握关键部分

招标控制价的最为主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其自身工作内容的繁杂性, 以及各项费用的不确定性, 工作人员在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过程中, 要积极地把握住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以达到对于编制方法地完善,进而提升控制价编制的准确性。在招标之前,各单位和各负责部门应该认真分析和研究招标文件、标前会议纪要及相关答疑资料,彻底掌握这些文件的内涵,吃透工程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先对工程有深入的认识和总体的计划,并善于分析出各项费用的重要部分,然后对这些部分进行分类整理, 确保各项费用的处理实现条理性、可行性。制定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详细工作计划,确立工作成果水平。从不确定的价格因素来讲,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在施工招标文件中以说明加以约定, 对这些费用进行招标人与投标人的风险平摊来实现, 减少招标控制价的变动。这一过程中,往往会容易出现两种盲目性倾向:①认为编制招标控制价仅仅代表业主行为,从节约投资的角度单向盲目压价;②担心招标控制价可能过紧,就把可列可不列的费用都列在其中。需要指出的是,这两种倾向都是不正确的。正确的指导思想指导工程建设应该是,公平,务实,不求高不盲目压下,取舍清晰,明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

2、完善价格编制依据,合理编标

市政给排水工程通常都是敷设于道路下,线度长,埋深大,施工现场涉及的范围较大,受影响的因素较多,若是改造工程的项目,还有地上地下管线等设施和周边建筑的限制。编标招标控制价时,要加强对于具体的施工条件、规模及种类等的研究,严格地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优化, 保证施工图纸的设计清晰明确、质量高且具有最小的变动性。同时, 工程建设单位还要加大对于预算定额的完善力度,通过建立市场连接,使预算定额可以结合于市场实际情况, 达到对于各项费用反映的预先性和实施的合理性。

3、合理使用定额

市政给排水工程预算基础的定额水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先进的施工文件,在用招标控制价标准来衡量的基础上,该项目的成本类型的组价。要选择最合适的大小和施工招投标建设项目投标单位的要求,在业主的标准编制时,分析可能会参与投标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水平,合理使用固定项目的中标单位施工,并得到相同的利益,形成建设投资与建设成果相符合。

4、招标控制价中要反映的要素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该对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按提前天数给出必要的赶工费和奖励,以补偿中标单位施工时为赶工期必须付出比正常工期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务费用。交通影响因素增加费市政给排水工程有许多都是改造项目,施工时都会边施工边维持交通,交通影响造成费用增加包括两方面:①维持交通的措施费,该费用在工程预算定额其他直接费中已有反映;②交通增加工程施工难度而引起的费用增加,如交通震动扰动地质稳定影响排水工程沟槽施工,增加现场测量难度,交通影响施作业区场内机具调度等等工程预算定额中工程产品基本要素的消耗量是根据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取定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响应招标文件质量要求,也应体现优质优价。还应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多方面的分析并做出盈亏预测,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竞争环境研究确定最后报价。

结束语

当今时期, 市政给排水工程建设与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准确息相关, 在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标工作的解决过程中,编制招标控制价是其中的关键部分,其结果直接影响到招标工作能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期望值。合理有效的招标控制价不仅可以有效地避免招标中、施工中、结算中各种问题的产生,还能够极大地提升招标工作的透明度,进而使建筑市场获得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培年,南金,吴书鹏.谈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措施[J].煤炭经济研究,1999(12).

第5篇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是指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具体内容包括招标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依照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机构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2、招标合同现状

2.1国家没有相应的招标合同示范文本

我国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招标合同示范文本,我国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也没有相应的规定,而在建设工程的其它方面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都已经有了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这些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为保证建设工程的有序运行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提供规范的招标合同示范文本的任务,迫切而重要。

2.2招标合同相关的配套文件不完善

我国有关招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实行为招标合同的签订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或有待明确的地方。如:①《招标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招标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给出了全过程招标服务收费标准,但对非全过程招标的情况没有给出确定的收费标准;②《招标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服务招标的招标收费标准的基数为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的服务费,其收费标准明显偏低;③《招标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及工程标底占有招标业务中很大的一部分工作量,仅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费用,显然不尽合理等。

3、规范招标合同的重点

3.1确定招标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3.1.1确定招标服务的范围

目前,许多业主在招标时,习惯于将部分有特殊专业要求的项目另行招标而在招标合同中不予以明确,从而导致招标范围的不确定。通常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业主可能进行另行招标的项目有:燃气工程;消防系统工程及防盗防火门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人防工程;防盗对讲及监控安装工程;电话、电视及宽带网安装工程;变配电安装工程及三箱设备;泵房设备安装工程;发电机安装及消声环保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二次装饰工程;室外道路、管网工程;铝合金(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生活污水环保处理工程;土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等。

以上项目是否包含在招标范围中,应在签订招标合时予以明确。

3.1.2明确招标服务的内容

(1)前面提到,招标服务的内容可以包括很多,这些工作内容,在实际招标合同中往往没有进行详细的约定,现行招标合同通常的做法是在合同中有关工作内容的条款处约定:本工程招标内容为施工总承包(或施工监理)的招标。招标的内容显得非常含糊,为实际操作中招标人的工作带来难度,同时也给招标人的招标工作留下隐患。

(2)同时,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不一定将上述工作内容全部委托给招标人去做,如①编制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标底;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以及其它工作内容等,这些工作内容可能由招标人自行完成,也可能由招标人委托除招标人和招标人以外的第三人去做。

3.2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2.1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

在合同双方的权利约定中,比较重要而在实际招标合同中容易忽视的情形有:

(1)招标人有权利确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条款,如工程承包方式;招标人指定分包的项目;承包人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分包项目内容;项目的开竣工时间和工期;工程的承发包方式;图纸押金金额及返还时间;评标办法的确定;进度款、预付款支付比例及时间,保修金数额;结算方式;投标保函的金额;履约保函的金额;工期奖罚规定;招标组织机构成员组成,评标专家的确定等。

(2)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招标人在招标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①招标工作的组织;②招标工作的人员安排;③招标工作的进度安排;④招标工作阶段性会议、向招标人应作的阶段性汇报以及里程碑时点的安排;⑤招标工作的风险管理等等,并有权要求招标人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活动。

(3)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招标人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及时向招标人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等。

(4)招标机构有权收取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工本费,但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5)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员有权在受委托的范围内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表达思想和意愿,同时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拒绝招标人的不合理要求。

3.2.2明确合同双方的义务

在合同双方义务的约定中,比较重要而在实际招标合同中容易忽视的情形有:

(1)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内,免费向招标人提供与本项目招标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2)招标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代表保持与人联系,代表招标人负责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对人所出具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认可和签章,为人尽可能的提供便利条件。

(3)因工程招标业务的需要,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工程招标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标业务范围以外或委托人有特殊要求时,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向招标人提供与工程招标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招标的资质证明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负责人任命书、招标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范围实施招标业务。

(5)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人有义务向招标人解释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

3.2.3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

在合同双方责任的约定中,比较重要而在实际招标合同中容易忽视的情形有:

(1)由于招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失败或重新招标,应由招标人承担招标失败或重新招标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人在履行工程招标合同约定的义务过程中,由于招标人的主观干预,给人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招标人承担。

(3)人对招标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按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人应承担责任。

(4)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招标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招标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工程招标合同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5)由于人不当或表见而合招标人遭受损失的,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6篇

【关键词】招投标;相关问题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企业间的竞争也日益增加,招标投标制已经成为建筑市场竞争和施工企业获得工程项目的基本方式,要确保工程招投标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维护招投标结果效力的严肃,必须严格依法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

1 制定招投标管理规程。

一是要明确划分招投标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互相监督,各负其责;二是要规范编标、发标、投标、评标、开标的方法和程序,首先要做到公开招标,及时招标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邀请有关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提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备案,才有可能做到竞争公平公正,监督有的放矢。在此基础上,对招投标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由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共同介入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采用专项工程执行监察、重大项目随机抽查与拉网式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去发现问题,对违规违法者予以严惩。

2 投标书的编制。

编制投标书是投标工作的主要内容。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后腰抓紧时间认真阅读、反复研究招标文件,列出需要业主解答的问题清单和需要在工地现场调查了解的项目清单。此外,现场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貌(植被)地形情况、当地气温水文情况、道路交通情况、就地取材的材料分配分布、天然材料的开采条件和质量、采购材料的价格、各种材料的运输距离、电源水源情况、通信条件、物价消费水平、社会治安状况、总和社会经济情况等。现场考察后立即制定编标计划,明确人员分工,使整个编标过程按计划进行,以免造成前松后紧,粗制滥造。

3 建筑工程招标资格预审。

《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解释中明确说明: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如: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国家或部门授予的从事某类项目的资质等级证书、完成某一项目的获奖证书、招标前一段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报表等。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投标合法性审查,包括投标人是否是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具有独立签约的能力;是否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如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有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是否有相互串通投标等行为,是否正处于被暂停参加投标的处罚期限内等等。(2)对投标人投标能力的审查。对合法性审查没有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将其废除,不得进行投标人的投标能力审查。

4 加强工程招投标中的成本测算。

首先,为了确定是否参与投标,已经对工程进行了必要的考察。但为了进行成本侧算。还要详细调查更多的工程相关信息,尤其是侧算(计算)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就是施工过程中需要完成某项工作的数量。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数量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总造价及成本测算的准确编制。投标期间,应测算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数量。施工总承包招标的工程,消单工程量是暂估的,是供大家公平报价的基础。由于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精细程度及编制水平等方面的原因,某些项目招标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履行期间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可能有比较大的差异。为了减小因工程数量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在投标期间应根据招标图纸,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自行测算工程数量。若条件不容许测算全部工程数量,也应测算项目合价最大的几项工程数量。施工设计总承包招标的工程,一般只提供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工程数量则需要自行计算。对于此类工程,工程数量的计算工作就更为重要。某些重要工程数量计算的错误,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5 注重投标报价的原则。

能否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是获得工程项目的重要前提,同时对施工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和市场效益,以及合理规避市场风险具着十分重要意义。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投标报价时,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分析招标项目的特点,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类别、特点以及施工条件等来选择报价。有些项目的报价可以高一些。比如,参与投标的单位较少、竞争小的工程;总价较低、规模较小的工程;施工条件差的工程;工期要求急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工程,并且本公司在这方面有专长,也有经验;特殊工程,如港口、码头、地下开挖工程等。某些项目的报价可以低一些。比如,参与投标的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专业要求不高的工程;本公司在附近有工程,并又可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等来完成新工程的条件;支付条件好的工程等。

6 加强招投标保密工作。

(1)标底保密的问题。标底编制时推荐采用“时间和空间”双控保密的办法。在投标书送达后再编制标底,利用时间差,或采用异地封闭式编标,利用空间差,力求达到保密。(2)工程投标情况的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2条规定,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属于应予保密的内容。招标机构在接受报名登记或者出售招标文件登记时,要注意要求每一个单位填写单独的登记表,不能将所有单位都登记在一张表格上,如果公开了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会影响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对于登记汇总表,招标人必须保密。(3)资格预审时潜在投标人的保密以及现场踏勘中标人的保密。对每一个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应当单独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对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名单予以保密,并以书面方式单独通知每一个报名单位其是否通过了资格预审。另外,招标人根据工程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现场踏勘的时间安排表,然后分别组织人员到潜在投标人处进行踏勘。(4)接收投标文件过程中潜在投标人的保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都是合法的;并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综上所述,招标投标制度是一种已在国内外广泛实施的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它运用市场竞争机制,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承包单位。如果能够规范的进行操作,招标制度是保证建设工程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最佳办法。

参考文献

[1]王丽颖.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山西建筑.2010(1)

[2]鲁旭霓,简娟.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07(7)

[3]张孔雄.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科技信息.2010(4)

[4]刘亚熙.刍议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经营管理者.2011(9)

第7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招标管理;工程量清单;优化措施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各行各业中对招标的运用逐渐流行起来。其中工程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更是招标方式的主要运用目标。经过不断地探索和发展,我国的市政工程由于资金来源、招标流程以及审核渠道的特殊性,更为注重招标中报价方式的选择。在这种环境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招标工作中凭借其诸多便利,逐渐成为当前招标采购中的主要报价方式。

一、市政工程与清单计价

1.1 市政工程招标的特殊性

市政工程作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辅助工程,在我国的工民建工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市政工程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交通工程、城市水利工程(供水、排水)、能源工程、通讯设施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环保工程、城市消防工程等。这些工程在性质上都是属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是为了保证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文明建设,因此对工程质量有着较高的要求。

此外,市政工程的分布大多根据线路进行施工,因此在工程量的计量上可以凭借长度、面积等计量单位来进行计价核算。而且,市政工程的资金来源大多属于财政拨款,只有少部分属于单位自筹模式。这种资金来源在审计上有着严格的审核流程和标准,所以需要清晰的工程计价来反映工程的整体情况。

1.2 清单报价的特点

首先,清单报价具有综合统一的特点,在报价中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计价,工程结束后可以据实结算。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市政工程清单报价需要做到计价方式的统一;项目设计的统一;工程编码的统一;计量单位的统一。因此,在对工程资金要求较为严格的市政工程招标采购过程中,清单报价综合统一的特点可以有效地对工程的造价进行预算。

其次,清单计价可以有效地分担工程的风险。在市政工程的建设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也存在一定的信任风险。比如某些施工单位低价中标,但是在工程建设中对工程的部分施工或者设备采购进行转包,这对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造成了潜在的风险。但是采用清单报价的招标方式,可以让建设单位在招标中清楚地看到施工单位在不同施工环节的施工费用明细,做到综合打分。

第三,清单计价有助于形成良好的价格竞争。在市政工程的招标中,如果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施工进行采购的话,清单报价就容易形成一种公平有序的报价竞争。在当前市场上,施工单位的某些工程建设费用是相对透明的。因此,清单报价不仅可以看出施工单位的投标诚意,还可以让评标专家清楚地分析出施工单位的报价侧重点,以便于在接下来的打分或者谈判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二、市政工程中清单计价模式应用的优化措施

虽然清单计价模式有着良好的工程计价优势,但是在实际的工程招标过程中,还是需要对某些环节进行优化。

2.1 编制招标文件

当市政工程提出招标申请后,需要建设单位或者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在文件的编制中,需要对工程的计价方式、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进行明确的标明。尤其是关于报价清单的编制上,需要根据工程的需要编制明确的报价清单。清单中,对工程施工或者采购中的计价条款要做出准确的说明。在格式上和内容上做出清晰的区分。比如对施工要求、计价项目、主要工程量、价格浮动比例、补偿以及争端解决都需要做出说明。

2.2 细化打分选项

在市政工程的招标中,打分项的设置是一项重要的控制要点。尤其是对市政工程来讲,工程评分的打分细则直接关系到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和确定。招标人要选择合适的权重比例,对工程报价、技术和商务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的分析。除此之外,招标人还需要在评标之前,确立出足够详细的打分细则内容,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制作进行指导。让投标单位根据报价清单和打分细则选择合适的投标资料。对清单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的资料解释,提高中标几率。

2.3 定标与合同签订

清单报价的一项重要特点就是利用综合单价对工程进行计价。因此在市政工程的招标中,采用清单报价需要确立合理的结算计量方式和付款方式。通常,工程的具体报价在图纸和设计足够明确、不会轻易变更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严格的清单报价,即“报死价”,合同严格执行招标报价,不再进行修改。但是如果对工程设计和具体工程量预算不准确,可以利用综合单价对工程总价进行规范,安装工程的总量(长度、面积、体积等)进行价格的计算,在结算的时候选择据实结算。但是这种结算方式需要审计部门的配合,通过严格的工程监督确立具体变更的资金成本。

结语:

总而言之,在市政工程的招标中,清单报价是工程资金流动清晰化的有效工具。采用清单计价模式,可以让评审专家在评审环节中清楚地了解投标单位的优势与劣势,做出符合工程实际需要的选择。而且从行业的发展角度,清单计价模式也有助于工程施工单位的专业化发展,推动工程施工的规范化透明化。在整体上降低工程监管的难度,促进工程顺利竣工。

参考文献:

[1]罗美君.市政工程招投标基本策略探讨[J].建筑与工程2013,(12): 18-19.

第8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编制 问题分析

1、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的问题

(1)项目清单设置不合理。缺项、漏项。漏项是工程量清单编制时的一个常见的问题,如某项目地质条件复杂,土方量大,土方须平衡,只设置了土方回填一项,未分别按外借土方回填和利用土方回填项。水泥搅拌桩空搅数量多,比例大,设置水泥搅拌桩时漏设空搅部分。清单项目设置不准确或漏项会给招标人带来较大的工程量风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可能会据此进行索赔。

(2)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工程量清单醒目特征表述不清,前后矛盾会导致投标单位报价的不合理。

(3)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错误。有些编制人列清单项时,项目特征不描述。如“现浇混凝土构件”,项目特征不描述混凝土强度等级和类型,是C30的?C40的?还是C50的?是商品泵送混凝土?是抗渗混凝土?还是膨胀混凝土?都无法从中得知。项目特征描述不详细、不明确或不清晰,容易给投标人造成理解上的误差,使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难以把握,并给今后的工程结算、价格调整、合同的实施带来了纠纷、争议。

(4)清单工程量不准确.清单工程量的编制是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量计算的正确与否,会影响投标人的单价分析,同样也给业主带来风险,如投标人发现工程量计算错误,很可能会采取不平衡报价,让业主陷于被动。

2、工程置清单编制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1) 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范围认识模糊。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处在建设实施阶段时选择施工队伍的一种计价方法,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只能是设计深度能满足《计价规范》附录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出相应工程数量的施工图设计资料,以初步设计为基础编制工程量清单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A、不能准确表述清单项目名称,B、不能提出与施工设计图相符的,组成清单项目的全部施工工程,C、项目的特征描述不准确、不完整,D,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不准确。仅这四项,就是以使清单计价的有效陛大打折扣,将会处理大量的工程量变更和综合单价的调整。

(2)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和方法掌握不够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与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不符

(3)编制人员不认真细致、马虎大意,未经复核。编制人员工作不认真,粗枝大叶,搞错清单范围,标段之间划分不清、或不按计价说明和规则执行一对图纸不熟悉,没有对图纸的所有内容一一把握,或编制人嫌工程量计算麻烦、费时,采用所谓的经验系数法,如按建筑面积的含量来估算钢筋工程量等等。工程量清单编制后,应按规定进行复核,否则很容易出现漏(多)加、漏(多)减、漏(多)算或前后矛盾。计算工程量的工作是一项枯燥繁琐且花费时间长的工作,需要计算人员耐心细致。一丝不苟,努力将误差减小到最低限度。

(4)违反建设程序。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或变化。编制工程量清单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编制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兼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和资料,现行的定额和有关文件 以及国家制定的建筑工程技术规程和规范进行编制,避免人为地提高或压低工程量,以保证清单的客观公正性。

在编制过程中有时由于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或其他原因,对工程要求用材标准及设备定型等内容交待不够清楚,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映综合运用建筑科学知识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补足现行定额没有的相应项目。确保清单内容全面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5)未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对现场情况不了解。编制人不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就容易忽略了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地面构筑物等对工程实施的影响,特别在措施项目中就很可能漏项。如在交通繁忙路段施工,则应考虑设置疏导交通费用清单项。还有一些由业主实施,需中标人配合的,应设置相应项目的配合费项,如道路绿化迁移配合费用项、道路管线迁移配合费用项。

(6)编制人的能力经验和对编制的重点难点把握的偏差。工程量清单专业性强,内容复杂,涉及面广,要求编制人工作认真细致,不仅要掌握工程计量知识,熟悉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条款,还要对建筑构造、结构以及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每个编制人的能力水平都不―样,工作经历不同,同样的项目每人编制出来都会有所不同,反映出来的合理性也不尽相同。

(7)图纸模糊或不完善招标的施工图纸可能由于设计深度问题,部分内容未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编制清单人员往往直接遗漏了该项工作内容。

3、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3.1 择优选择编制单位

工程量清单可以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编制,现在招标人一般都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招标机构进行编制,这是专业化、社会化的必然选择。关键是招标人要选择委托实力强、信誉好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招标机构。我们的做法是通过社会公开征集的形式择优选择了5家招标机构为年度服务单位,并制定了相应制度对其进行管理,以形成良性竞争。

3.2 严格遵守建设基本程序

招标人应从项目的项建、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竣工决算等环节建设程序,有计划、合理地安排关键节点,杜绝违章违规行为可以有效地避免投资浪费、造价失控。设计前应进行详细地质勘察,图纸审查要从初步设计开始,施工图未经审查的,不能作为招标图和施工图。

3.3 指定措施。加强管理

应明确编制人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并以组织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加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1)建立项目管理小组,落实人员,定岗定位,并进行职能分工。

(2)制定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3)复核施工图,组织设计交底答疑会。凡图纸不明确的地方要求设计院明晰,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尽量将存在的问题在招标前解决。

(4)依据国家清单规范、计价办法等,认真复核、审查工程量清单,清单准确与否,关系到工程投资的控制。此清单编制完成后认真进行全面复核。

3.4 加强学习,善于总结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过程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编制人同时要善于总结,建立资料库。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工程量清单是对招、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据。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工程量清单,直接影响招标峋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对合同的履行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第9篇

强造价控制不但是对政府负责,更是对百姓负责。与普通公路工程相比,市政道路工程具有特殊性,本文对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的成本控制措施进

行探讨。

关键词:市政道路;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99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市政道路是一项民生问题,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它是一项公

益事业,需要国家财政拨款。因此,加强市政道路的造价成本,尤为

重要。怎样实现市政道路工程的低投入、高产出,是我们需要解决的

一个重要问题。

二、公路工程和市政工程的造价特点区别

公路工程比市政工程所需的投资时间更长,规模也更大。由于受

到了建设项目当地的自然环境影响,所以消耗的物力、人力和财力都

比较多,并要慎重的考虑在竣工之后是否能取得使用的经济效益。倘

若在决策方面出现了失误,就损害工程的某个环节,从而影响整个工

程的造价。市政工程常处于市区。市区内的建筑物和信息线路、管道

比较密集。市政工程的施工往往更注重于周围的建筑保护,因而增多

了支护措施的费用。对市政工程的造价,需要考虑好城市交通运行、

城市内各政府部门客观制约,并要在工期要求比较短的情况下完成投

资控制的任务。市政道路既要能满足道路运输的要求,又要协调好城

市的绿化和市貌,满足居民的生活条件。从这些方面来说,市政工程

提高了造价成本和设计的标准。

三、现阶段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问题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在市政道路的建设中发挥着

重要的作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管理方面都

会因为各种原因存在着一些容易忽视的问题,当前形势下主要表现在

以下几点:

1、市政道路的建设是一个不断变化、循序渐进的动态过程,成

本管理动态与市政建设动态的有机结合不够,就会造成工程成本过大,

投资较多,造价管理难度较大。

2、整体成本与局部成本管理分配不够明确,制度不够合理,这种

情况在实际工程中非常常见,比如说工程开工前期的一些成本管理容

易被忽视,这样就会造成实际的成本比预算的成本增大。

3、市政道路建设的施工要避免各种浪费,合理运用成本,主要表

现在机械设备、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材料管理、施工组织等的合理

运用。在现实的管理中,因为管理不善,出现了各种不合理运用等情

况。

四、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

1、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原则

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是由工程长期和不断变化决定的,在工程的

每个发展阶段,需要实际消耗值和预定期相比较,纠正错误,使其投

资按正常预期的目标发展,确保有效的节约工程投资,使得工程按期

完成。

2、工程造价的全方位控制原则

工程造价的控制应该是全过程、全方位的,不是仅仅只考虑某一

个阶段的投资,而应该从每个阶段进行控制,市政道路的建设,应该

加强全方位的管理,从工程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

竣工阶段实行全面控制,对工程中的每个环节加强监督。

3、工程造价的价值工程原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市政道路的建设中,所采用的新技术、

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在项目中的应用越来越多,但是,通过实

践发现,采用新技术和新材料并非一定是合理的,因为新材料的使用

会推高项目的投资成本,因此,在确保工程科学合理的情况下,要尽

可能的降低支出成本,提高综合效益。例如在某城市的市政道路中,

对老化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热再生施工技术,节约了工程成本,还提

高了道路的使用寿命。

4、工程造价节约的原则

在市政道路的建设中,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降低工程成本,有效

节约工程造价,是应该首先考虑的问题,例如在某城市的市政道路规

划中,从宏观的角度做好设计,不要因为规划的原因,导致刚修建的

道路就要遭受二次破坏,重复修建将大大加大工程投资。而且有些还

出现了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因此,市政道路的规划应该满足城市整

体规划的要求,需要全面进行项目比选,科学论证方案,避免二次修

复带来的资金浪费。

五、控制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的措施

1、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1)推行设计招标,使技术和经济有机地结合。长期以来,设计

人员缺乏经济意识,设计思想保守,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己

无关的事;概预算人员也只管算数,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

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无论多大规模的工程

都应进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

选设计方案。

(2)推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

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

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当然限额设计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

投资,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

兼顾功能提高。

2、进行工程招标和投标,加强造价控制

在工程建设中,采用招标和投标的方式,不仅可以保证工程本身

的质量,还可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当前,我国的工程招标和投标管

理已经逐步完善和日益规范化,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市政道路工

程投标中,可以面向社会上信誉好、技术水平过硬、具有相关认证的

施工企业发标,在公平、公正的前提前,进行招标,并与选定的施工

单位签订双方劳动合同,以保证各自权利的履行和义务的执行,实现

顺利合作。

3、加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

在以往,我国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管理,多从局部入手,忽视了全

过程的管理,所以在设计和施工中存在很严重的片面性,追求局部成

本的最低,忽视了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就

需要加强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管理,经过如此的改变之后,我们就需

要发现整个工程建设的不足之处,然后加以改善,形成具有创新性的

全过程市政道路工程造价管理。例如,在进行地点选择时,从多个方

面进行经济利益的考虑:建设地点的应力要求、尽可能减少平整地面

的工程量、地质与水文要符合标准、充分利用挖掘的土方、实现就地

取材。

4、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管理

控制好市政道路的工程造价,不仅需要做好以上的工作,更重要

的是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进行成本的统

计、分析,找出与预算不符合的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使

工程项目始终处于受控的状态,其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人

员安全和设备隐患的发生,避免产生巨额成本。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确保现场的施工安全。

5、做好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管理

在工程项目的成本中,材料费占项目成本的60 ~ 70%左右,因此

对材料费用的控制更显得十分重要。市政道路工程,要利用到种类繁

多、数量庞大的建筑施工材料,所以,要在工程施工之前,应及时组

织相关人员,做好市场的比质、比价、比运费,做好工程的材料筹划、

采购;放置与使用工作,避免在工作现场由于材料的放置或使用不当,

浪费大量的资金,甚至影响整个工程的开展进度。在工程材料的采购

阶段,需要进行材料上的招标,在保证材料质量良好的情况下,降低

利用材料的价格和成本,提高工程效益。在材料采购进入现场之后,

要做好存放、安置工作,尽量避免材料的浪费。

6、提高员工素质,发挥人力资源作用

在社会活动中,人是决定因素,在市政道路的建设中,也同样是

这样,所以,人的素质和技术水平直接影响到了工作的成果,但是在

实际中,有些造价人员的素质和政治觉悟不高,对工程造价文件大多

采用套用的模板,对整个设计和施工过程不太了解,从而无法给设计

和施工人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因此,笔者认为,应该首选从提高员

工素质,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方面着手,控制好工程造价。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

遵守工程进度,控制每一个环节的造价,才能保证工程的低投入高产

出,才能给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