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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委托合同

时间:2023-07-12 16:49:57

导语:在施工管理委托合同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施工管理委托合同

第1篇

现将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房〔1997〕26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推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明确了物业管理委托活动中当事人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反映了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能够充分表达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要积极推行,以利于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从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

各区县小区办要认真学习《示范文本》,指导、规范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委托经营活动。各物业管理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符合《示范文本》的合同文件,切实贯彻《示范文本》。

第2篇

Duan Zheng Wen Xingdong

dalian zhengx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 ltd., dalian 116000

摘要:多年来,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未能全面地实现这个目标,建设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的上述《指导意见》,既为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也提供了机遇,让我们一起努力,让建设监理走向工程管理之路。

关键词:建设监理 工程管理

Abstract: for many years, the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reason, failed to fully realize this goal,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on the projects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the release of the above the guiding opinion on, both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ause of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ointed out the direction, and also provides the opportunity, let us work together, le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o engineering management way.

Keyword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误区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络上了中国特色,没有形成社会化的监理模式。因而,发展至今仍存在着许多误区。

1、监理制度仅限于施工阶段

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深入的掌握和熟悉,尤其是水利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工程师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3、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现在,有一种说法,工程中有事情找监理。工程有问题,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在设计阶段有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因为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须向业主提品的质量标准,这需要“三方”端正思想意识。

二、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1、明确监理的定位

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委托建设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理和管理。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委托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我们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来统一认识,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监理实际上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也就是说,监理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业主服务,帮助业主管理好工程项目。因此监理单位一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只有监理的服务水平提高了,才能受到业主的认可,监理的地位才能提高。但是,监理的独立性也不应忽视,监理企业是独立的法人,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责任必须履行,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

2、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进一步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不断拓展经营范围、扩大经营规模,向纵深两个方面扩展,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延伸,从单一的质量控制项投资、进度控制发面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这种咨询服务可以是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到工程招标、施工管理、试运转的全过程服务,包括进度、造价、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的全方位管理。为工程监理企业拓展其经营范围和规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才的年龄与知识老化的问题。其解决办法是:

①大力继续推行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国际工程监理等专题研讨,如监理公司总经理培训、总监培训、某工程项目培训等;

②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知己知彼,搞清国际“轨道”,便于接“轨”。

③选择有关学校设立监理专业,实行工程监理专业本科教育。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

4、管理和监理合一,并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国家建设部2003年3月10日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四、(五)中规定:“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行使监理权限,承担监理责任;没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应该另行委托监理”。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和监理单位职能的合并,符合不断发展的建筑市场运作关系,也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同时,监理单位应逐步向项目管理公司过渡。

我国的建设监理公司本身的定位就应该是为业主方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多年来,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未能全面地实现这个目标,建设部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的上述《指导意见》,既为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指出了方向,也提供了机遇。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钢筋加工;材料管理;市场管理;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TU392.2 文献标识码:A

1、为什么要控制外加工钢筋?

控制钢筋外加工就是控制瘦身钢筋的出现。只有加强钢筋加工质量的管理,严把钢筋加工出现的二次加工瘦身现象,才能控制好钢筋的加工质量。在建筑领域,钢筋加工是必然的,有些工地因场地狭窄,盘圆钢筋无法在工地进行调直,只能在异地进行调直和加工。因此,瘦身钢筋的控制只能在钢筋加工的过程中进行。钢筋在加工过程中,一般要通过调直、断料、成型三个环节,但加工前后的钢筋不同的只是钢筋锈蚀掉了,盘圆成捆的变成了直的,并且钢筋的检验应在调直后进行抽样送检,这样的质量与用于工程实体的质量保持一致。对这类加工只是常规的控制,即仅控制调直的拉伸率和锈蚀。

但是,许多的专业的钢筋加工企业,采取拉拔方式对钢筋进行冷加工,而且有的要进行多次冷拔,使钢筋即受冷拔又受挤压,强制把钢筋拔小称之为瘦身钢筋,这样的加工方式,完全改变了钢筋原来的本性。因为每次强制冷拔,都施加了超过原来钢筋的屈服强度的力,使钢筋内部的结晶体系发生改变,塑性降低,硬度提高,脆性增大,直径变小,截面积减少,表面不圆度超标,且表面甚至有严重的拉伤等现象。往往进行瘦身的钢筋都是直径6—12的Ⅰ级钢,而箍筋要求的是塑性好的、有明显屈服点的Ⅰ级钢筋,所以,大多数是用来作箍筋的,而通过这样加工的钢筋难以满足设计要求,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因此,对钢筋加工质量的控制必须加大和扩宽监管的范围力度,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参建各方都应该投入到监管的行列里来,齐抓共管全过程跟踪监控,对加工的机具、设备、人员、制度、技术进行全方位、全系统的监控,发现违规操作,出现不合格产品时要立即制止,停止加工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人员应及时更换,不得再使用。要采取各种方法和运用各种手段,严把钢筋加工质量关,彻底杜绝钢筋因二次加工导致原来合格的钢筋严重瘦身后,变成不合格的产品用于工程实体中,为建设工程质量把好钢筋加工关,是大家义不容辞的职责。

2、确定是否选择钢筋外加工:

本着质量至上的原则,凡是施工现场有可能供钢筋调直和加工的场地,应坚持在施工现场进行钢筋调直和加工制作,对加工制作全过程的质量才能得到有效控制,质量才能得到更可靠的保证。

若施工现场无钢筋调直和加工的场地,施工单位可就近租用其他的场地进行钢筋的调直和加工制作,以便现场的施工管理和监理的跟踪控制。

若施工现场既无场地,附近又租不到合适的场地,施工方可以在施工方的其他地点进行异地自行调直和加工制作,尽量不要委托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进行调直和加工制作,便于对加工过程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才有利于保证钢筋加工过程的质量。

为了保证钢筋加工的质量,一般不选择外加工单位进行加工。但上条件均不具备,可以考虑选择专门的钢筋外加工。

3如何选择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

首先,应由施工企业预先选择几家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进行初步的了解后,将几家加工企业有关的资质材料和能力、信誉等基本情况书面呈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接到相关书面材料后,对其进行初步的审查并汇报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分包委托后,组织有建设单位参加的施工单位、对拟选的几家钢筋加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的目的:就是对钢筋加工企业的比选。选出满意的、符合要求的钢筋加工企业。

考察的主要内容: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及企业的证照年检情况和企业的章程、各种管理制度及规章等。同时,还要了解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能力、业绩、信誉、服务等相关方面情况。

考察的方法:

3.1、 组织施工单位到拟选的钢筋加工企业实地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及年审情况,搞清楚是不是具备合法经营的加工企业。

3.2、 查看用户的订单情况,了解其信誉方面。

3.3、 看看办公环境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企业的章程,主要了解企业的管理是否规范。

3.4、 到生产现场进一步观察岗位职责、场地环境、机具设备、材料与加工件的堆码和分类及标记、工人生产加工过程等情况,主要是为了进一步了解钢筋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加工技术水平、规范化管理等情况。

3.5、 询问和听取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供货、配合、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最后,通过对几家专门的钢筋加工企业,进行集中分析和对比,从中筛选出诚信、规范、生产能力强、供货及时、服务好、配合协作满意的企业,再进行合同性谈判,在进行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主要要围绕有关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质量措施、质量保证、质量检验、质量控制、质量管理,原材料的保管和使用,加工协调,供货、送货要求,加工过程委托方的巡查检验,交货的地点和验收规定,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因供货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的有关规定,违约规定,加工费的支付与结算等。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可同时就同一标准与几个加工企业进行谈判,最终在其中选择一家最符合要求的企业签订钢筋加工合同。

4、钢筋加工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委托事项,加工的数量、规格,原材料的供应、保管、使用,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加工过程质量控制,供货、送货与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配合与服务,支付与结算,违约规定等。

5、原材料的管理和控制:

5.1、 为了能更好地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一般由甲方(委托方)采购供应,为了降低原材料运输和周转成本,提高供应原材料的及时性,委托方在订购原材料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原材料交货地点,一般在钢筋加工地。采购方要固定收货人,每次钢筋到货时,采购方的收货人都应到交货地点参与材料的检查和验收,然后再移交给钢筋加工单位。

5.2、 钢筋原材料运到加工场地时,加工单位应该派人参加验货,要检查钢筋的厂牌、炉号、规格、数量、吊牌、钢筋的外观的、产品合格证书等。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完毕后,形成记录并签字确认,必要时可以拍照或抽取样品封存,再办理入库。

5.3、为了防止加工单位原对材料的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混堆、混用现象,双方在原材料到货验收后,应确定固定的地点存放,并加强经常性检查,委托方也要不定期地巡视检查,是谁的材料只能用于谁。

5.4、 在签订加工合同时,双方应约定对有关质量进行共同管理的规定。加工单位要加强自律、诚信管理和规范管理,规范生产过程的操作控制规程,建立生产约束机制,加强对职工的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而委托方应该对原材料进行定期的和经常性的巡视,观察原材料堆放有无变动情况,消耗是否正常,加工时是否使用的是自己的原材料,在给他人加工时是否在使用自己的原材料,可以通过每批加工件的数量进行折算,看看原材料消耗是否合理,通过这样理论分析,可以了解加工企业的管理和诚信情况,也能够掌握加工件的质量状态情况。

6、钢筋外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6.1、 加工单位的控制:首先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对新工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坚持加工作业前的技术、质量、操作、管理等的交底,制定质量控制与检验的标准和方法,设置专人进行质量管理和检验,实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控制,即对原材料、存放和使用、生产加工过程、产出品的检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对加工模具实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严重磨损就必须及时更换,确保加工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6.2、 委托方的质量控制:定期定时进行加工过程质量的检验,即:原材料进场交货检验,每批次加工前有加工方通知委托方到场对原材料、机具等进行的检查,加工后送货到施工现场的交货检验,经常性巡查和抽检,无论检查时是否在为其进行加工与否,意义都非常重大,即:①在为自己加工时检查,可以了解是否在使用的是自己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的模具质量的好坏情况,加工人员的操作过程是否规范,加工好的产品分类和堆码是否有序,且标记是否清楚。②.在为多家进行加工时,对原材料的使用方面有无混用和错用的现象,加工好的产品在堆码方面有无混堆和错码现象,③.再没有为自己加工时可以了解上次加工完成到本次检查时原材料存放有无异常现象,在为其他单位加工时有没有使用自己的原材料等情况。

6.3、 在巡视和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指出和及时纠正,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和防范,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因此,只有经常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才能更好地控制对外加工过程的质量。

7、加工产品运往施工现场的交货检验:

7.1、 首先要在加工合同中明确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的条件、交货的方式、参加交接的人员、验货的依据和标准以及对不符合要求而拒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材料、工期等有关的损失)的责任归属和弥补的办法等。

7.2、 施工现场交货检查:加工方按约定的供货时间,提前通知委托方,并按约定将不同的种类、规格、数量分门别类地进行绑扎和标记,运送到施工现场,并派出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人员与委托方的质量人员、监理工程师等(甚至有业主参加)进行现场验货,主要检验加工后钢筋的直径、不圆度、拉伸率和强度损失值等。交货检验采用游标卡尺或千分卡等工具对加工后的钢筋的进行量测,钢筋表面光泽经冷弯180度无裂纹,经检验符合要求即办理货物交接。

若以上指标不满足规范规定,外表有明显拉伤痕迹或裂纹,则为不合格,应拒绝接受,作退货处理,重新加工。若形状、尺寸不符合要求,则应退货进行返工处理。若使用工具和外观检验,各种指标均能满足规定和要求,双方质量员在交货记录上签字确认,即办理交接手续,加工产品接收入库。但应特别要注意的是交货检验的抽检比例不得少于常规检验的抽检比例,即不得少于30%的比例。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补偿给委托方。

7.3、 合同中若规定,加工成型前,进行有见证抽样送检的,待检验报告出来后,根据报告结论确定是否开始加工,结论为合格则才能开始加工成型,若报告结论为不合格,则要进行再次双倍抽样送检,若合格可继续加工成型,若仍然不合格,则杜绝使用,清退出场,重新调制和加工新的钢筋。要严格坚持抽检和控制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之中。

8、质量不合格后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8.1、 不合格的处理:拒绝收货、退货、返工、重做、赔偿损失(包括材料、待工、影响工程延期)等。

8.2、 发生争议:首先在合同中约定好解决的办法,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由第三方调解,当第三方调解不成,则按合同事先约定的解决办法解决,即:仲裁或诉讼解决,但一般不采取后者。

9、设计方的辅助监管:

9.1、 钢筋加工委托合同草稿,应送设计审查,设计主要协助审查加工后钢筋是否能够满足原设计要求。审查的手段主要采取必要的验算,复核外加工钢筋的物理、力学性能,提出明确的技术指标,确定合同有关质量标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为施工方签订钢筋加工合同提供保证,为加工过程质量控制提供可操作的依据。

9.2、 在在施工过程中,设计要参与外加工钢筋的抽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加工产品,要提出处理意见,这样形成多方管理和控制,确保加工后钢筋的质量满足设计要求,保证用于工程的钢筋质量可靠工程安全。

10、加强政府和行业的监督管理:

10.1、 应把外加工钢筋提升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控制的平台上,有针对性的出台系列相关的管理、操作、检查、控制的规范和标准、规定、办法等,形成统一的、明确的约束机制,把钢筋外加工提高到一定的高度来进行规范性的管控,为自我约束和监督管理提供全面、规范、完整、系统、标准、统一、明确、清晰的依据,为保证外加工钢筋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10.2、 行业主管部门应把外加工企业纳入建筑市场管理的范围,列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的范围,作为检查的对象,进行必要的抽检,出台一些有关的处罚规定,对抽查不合格的,依据其严重程度,做出一定的、不同程度的处罚,并赋予监理、业主或委托方一定的监督权限,为他们做好后盾,迫使加工企业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进行规范经营、规范管理,把问题消化在加工过程中,保证出场的产品全部合格。

10.3、 对加工企业要加强严格的年度审查,建议每年对加工企业的加工产品按生产批量进行一定的检验,通过检验和评价,给加工企业建立信誉档案,可定期对抽检的加工企业进行抽检和严审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委托单位提供选择加工企业的保障。

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甲方代表;职能;管理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市场最近几年呈现飞速发展的态势,业内普遍反映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增长速度始终滞后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速度,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呈现年轻化态势,经验的不足、人员的短缺是当前房地产企业面临的严重问题。笔者长年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的甲方代表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一名合格的甲方代表及现场工程管理的技巧与策略。

一、现场甲方代表的职能分析

甲方代表是房地产项目现场管理授权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能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认真熟悉图纸、质量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

2.负责拟建场地的三通一平,落实施工现场的供水供电和地面建筑物与设施拆除及场地其它障碍物的拆除,协商处理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3.组织、参与工程项目的放线、验线工作,落实施工图交底工作,对工程变更签证的办理。

4.配合质安监督站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检测。

5.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管理,督促总监及监理人员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

6.负责施工合同的实施管理及工程现场的管理,发现不合格材料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分项工程令其返工并建议进行罚款。

7.参加主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工程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工作,做好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收集和完善工作。

二、 甲方代表现场管理优化策略

1.科学合理策略。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都应当按照既科学又合理的原则办事,以期做到现场管理的科学化。处理好工期、成本和质量、安全的关系,严禁违章指令和违章作业。

2.经济效益策略。项目部应在精品奉献、降低成本、拓展市场等方面下工夫,并同时在生产经营诸要素中,时时处处精打细算,重视设计优化和工艺优化带来的成本节约,最大可能的避免各种因素造成成本浪费、施工索赔以及售后业主索赔。

3.标准化规范化策略。标准化、规范化是对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要求。事实上,为了有效协调地进行施工生产活动,施工现场的诸要素都必须坚决服从一个统一的意志,克服主观随意性。

4.过程监督与考核策略。项目管理的最基本的方法是过程控制。有了管理制度和办法,是否能执行落实到位,必须依靠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督考核体系。房地产企业应设置高于项目部层面的公司级别的监督考核机构,对下级项目部进行全面监督考核,从而保障现场的施工管理平稳有序的进行。

三、甲方代表为中心的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甲方配合监理工程师在此阶段主要执行以下质量管理工作:对自检系统与工序的质量控制,对施工承包商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控。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各项工程活动进行质量跟踪监控,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处理已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下达停工指令、控制施工质量等。

2.工程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工序所构成,工序质量是基础。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要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首先必须控制工序的质量,对质量控制应注意以预防为主。

3.做好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注意工程变更的严肃性和预见性,贯彻先洽后干的原则,要做到及时、准确齐全、有效,即办理签证要齐全,文字规格,图表、数字要准确无误,各种变更办理要及时,特别是返工量的认可必须核准,经过相当一级的认可签证才能实施。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整个工程施工时间长,工程量大,分包单位多,在工程变更的同时,要建立完整地记录。要尽量简化施工程序,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为目的。

4.甲方在工程施工中对监理工作的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和有效地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甲方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签订监理合同、明确质量责任,将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力。为确保监理单位有能力履行监理合同,甲方必须对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优选监理单位。在此基础上,甲方通过对以上委托内容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控制,使监理工程师较好地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达到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控制的目的。

甲方对监理的监督控制,主要通过监理工作月报和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工作月报主要反映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情况。包括: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旁站监理和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优良率统计;施工试验情况;质量事故;暂停施工指令;本期工程质量分析(包括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质量对策一览表)等。根据监理月报反映的质量情况,并通过现场勘察来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有关质量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共同搞好质量控制,达到质量控制的预期目标。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房地产甲方的施工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凝聚着许多人的劳动和汗水,工程的顺利进行需要各方面的协作、配合。它必须紧密围绕着建筑所包含的施工内容的多样性和繁复性进行管理。对工程中涉及到的各项专业内容从了解认识到熟悉掌握。时代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给甲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甲方及其现场代表应不断总结经验,更新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修养,以适应新形势下不断发展的基本建设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王建中.项目管理在房地产开发程实践中的应用[J].《福建建筑》.2008年6期.

2 金雷.浅谈建设工程中甲方管理的几个重要环节[J].大众科技,2005,(12):16-17.

3 陈祖。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难点的探讨和分析[J].四川建材。2010(6).

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监理的作用;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与建设工程的关系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6世纪产业革命发生以后的欧洲,随着社会对房屋建造技术的要求不断提高,传统的建筑业开始出现专业分工,社会对建设监理的需求逐渐产生。随着建设监理需求的发展,欧美、日等工业发达国家把建设工程监理逐步推入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美国的《统一建筑管理法规》、日本的《建筑师法》及《建筑基准法》等,都对建设监理的内容、方法以及管理组织做了详尽的规定。在建设工程中形成了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

一、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的建筑业与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产生的结果,国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和建设工程监理完全相同的概念。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所谓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二、建设工程监理及建设工程各种要素

(一)、建设工程监理

管理组织或建立执行者接受事主委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某些相关行为进行监控、约束、监督、疏导、协调,使其做法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能够科学合理的实现目标,这种行为就是监理。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建设单位的委托下,代表建设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与有关技术标准、建筑工程合同的要求,对承包单位在建设资金使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等方面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促进工程项目质量、投资、总起等多个目标的实现,这就是建设工程监理。

(二)、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是独立于承包商与业主之外的第三方,监理承担工程监理的任务,一般就是监理企业或者单位,在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被称做“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被称做“监理人”,也可称为“工程师单位”,或者简称“工程师”,但与《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师有所不同。

(三)、承包商

承包商可以是施工企业,也可以是工程公司,既与业主签订了承包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承担、执行并且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各种任务的实施者。也称为“承建单位”,在以前的施工合同里属于“乙方”,在现行的合同中被称为承包人。

(四)、业主

对项目的投资者、拥有者、使用者或是最高决策者的统称为业主。一般被称为“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在过去的施工合同中属于“甲方”,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又被称为“发包人”。

三、疏理几种关系,明确各方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贯穿在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密切的关系。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的关系主要包含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和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业主之间的关系。

(一)、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

所谓建设监理就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在科学管理的思想中看,只有被称得上“项目”的工程,才会具有监理的需求和条件,达不到称为“项目”条件的工程,不需要也不能实行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单位、工程业主、监理单位在组织管理上的措施、施工单位进行的管理,通过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式,最好的实现项目管理的一种管理。

由上可知,工程监理的任务就是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目标进行控制,中心任务就是对项目的进度、投资以及质量目标进行控制。

下面介绍一下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监理的比较分析:

1、相同点。

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都是服务于工程项目的,在管理思想、手段、理论、方法上两者没有太大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模式与建设监理的服务模式是一样的。

2、不同点。

①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是对施工的进度、质量、资金的监督管理,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各种专业服务的集成,它的工作内容包括招标、造价咨询、施工管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所以从业务范围来讲,建设工程监理只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并不是其全部。除此之外建设工程监理不包括设计工程的管理,而项目工程管理就包括这项。

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

建设工程管理不仅管理施工企业的项目,比如建设单位方、设计方、供货方和施工方等建筑业中的项目各方都需要进行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过程的核心,所以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业就成了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如果建设单位缺乏项目管理的经验,则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来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如果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缺乏经验也可委托项目管理公司来提供项目管理的服务。除此之外,若参与项目的各方具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的经验,也可以成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建设工程监理则有所不同。依照《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就是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等进行监督。由此可见,建设单位就是建设工程监理唯一的服务对象。

(二)、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1、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关系

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是经济和法律的关系,属于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但不属于从属关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践活动中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单独执行其职责和任务,而业主也不得违约超越合同规定随意干涉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同时也要保持公正立场,不得违反合同的规定和承包商存在有任何业务之外的经济联系。否则,如果影响到业主的利益,业主则有权要求解除委托合同,并更换监理工程师。

2、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这两者也是经济法律的关系。业主把将要投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则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任务并获取相应的报酬,其责任、义务、权利都由承包合同进行相关规定。

3、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的之间关系

这两者属于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合同和经济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由合同规定确定的,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承包商要接受监理的监督和管理,从而确定了这两者的关系。工程监理按照工程承包合同和委托合的规定权限职责对承包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在执行工作过程中,不只是要对工程的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还要公正的处理有关工程的变更、索赔、费用调整、工程付款等涉及到的承包人的合法权益问题。

总之,由上可得,建设工程监理和建筑工程的关系主要就是建设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和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的关系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处理。要在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权限、范围、要素的基础上再进行监理,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监理的目标。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施工项目项目管理管理模式转型

0前言

当前,节约型社会建设理念的提出,使得建筑业企业在传统竞争节约的基础上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社会资源节约的重要性,项目管理也由原先单一的模式向复合型模式转变。现今经济危机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工作就显得更为必要,无论是企业对项目的投标技术方案,还是技术管理实施过程中具体措施,均应充分体现节水、节地、节材、节能和环境保护,以降低设备功耗,提高能源效益,广泛引入建筑节能技术,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1施工项目从以现场为主的施工阶段管理转向项目全寿命(过程)管理

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中,长期存在着专业分散、职能分割、组织形式多样化的境况。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咨询服务被分割在不同的职能机构,可行性研究由政府指定的专业工

程咨询单位提供,勘察设计由工程设计院进行,招标由专门的招标公司组织,工程监理由监理公司承担,工程建造由承包商负责。这种职能分割使各职能机构仅从阶段着眼,缺乏整体观念,前后信息链断裂,浪费人力资源,缺乏完整一贯的信息支持,使决策的正确性、设计的合理性、监理的有效性、施工的科学性、业主管理的特性都大受影响。

1.1倡导支持业主实施代建项目管理

多年来,我国建设项目的管理多采用由业主组建基建办、筹建办、指挥部进行管理的模式。一旦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原有的项目管理班子就解散。被称为“项目来了组班子,项目完成散摊子”。

因此往往是管理经验不能承袭升华,只有一次教训,没有二次经验,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和经济损失。所以,工程建设首先需要规范业主行为、要求和支持业主整合人力资源,组织专门的项目管理班子进行建设管理。对于业主没有条件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的,应该提倡由业主委托专业机构(咨询公司或项目管理企业)代表业主进行项目管理,也称为“代建制”。由于项目管理公司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不仅可以大大减轻业主的负担,并且可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果。

1.2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的中介咨询机构;是以委托合同为基础、以智力服务为特征的智力密集型企业;是拥有多种专业资质、集中多种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智库。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产生和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能凭借自身所拥有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优势为业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提供全方位、多阶段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能够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市场信息在交易中合法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或代表业主做好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的工作,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

1.3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模式

(1)项目管理服务(PM)。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按照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项目管理承包(PMC)。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包括进行工程的整体规划、项目定义、工程招标、选择E、P、C承包商、并对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阶段的具体工作。PMC的费用一般按“工时费用+利润+奖励”的方式计取。

2项目管理由不同主体施工总承包转向工程总承包管理

随着项目管理日趋完善,作为买方的业主对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希望建筑产品的成本逐步降低、建筑产品的质量大幅度提高。他们越来越注意承包商是否具备提供更为广泛的服务能力和实力。以往对工程某个环节的单一承包方式被越来越多的综合承包所取代,这些要求将促进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的变化和发展,业主更多地希望设计和施工紧密结合,包括项目前期的策划和开发以及从设计方案到施工组织、材料采购、项目施工试运行,乃至物业管理,力求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内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演变趋势主要体现在:

(1)从运作方式上看,BOT/BT或PFI等工程发包和建设模式已成为当今国际承包工程招标的主要内容,为资金实力雄厚、综合经营能力强的国际知名承包商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提供了机会。

(2)从经营特点上看,国内外知名承包商由施工一元化走向工程设计、咨询等多元领域经营,使工程承包中的设计、咨询与施工、采购的一体化经营特点更加突出,大大降低了综合成本,提高了中标率。

3施工项目管理从“三位一体”的文明工地管理转向项目文化建设

项目文化建设是企业文化建设在项目上落实的结果,是对项目主体和客体的全面要求。主体是指建筑企业,包括总包、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层次的文明建设;客体是指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现场管理和节能环保。项目文化有3个特征:即露天文化,具有形象宣传力;显形文化,不同行为主体的统一性;劳动文化,重在加强劳务管理和作业队伍建设。

(1)项目文化是露天(工地)文化。与工业生产比起来,建筑业工程项目绝大多数是户外露天作业,产品固定,队伍分散,建设周期长,环境影响大,这就决定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必然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围绕现场周围环境做好绿色施工,包括防噪、防尘以及施工垃圾回收处理等,真正体现出建筑业企业精神文明、规范有序的文化底蕴和内涵建设,显示和放大企业的社会影响与综合实力,因而具有十分明显的群众感召力和广告宣传作用。所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与绿色施工的好坏是体现企业项目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

(2)项目文化是显形文化。在每一个工程项目上,有业主、有监理,有管理层次、有作业层次,多方行为主体各自履行项目建设的职责,但其行为都必须通过统一的管理制度、项目文化来约束、沟通和协调。而项目文化的CI形象是一种统一现场标识和制度的显形文化,具有统帅项目多方行为主体的作用,可以将其归纳为“打造特色、彰显个性、共创文化,凝聚各方”。项目文化不涉及各个行为主体的隐性文化,有利于化解现场的各种矛盾。

(3)项目文化是劳动文化。建设工程项目是劳动密集的场所,成百上千的劳动者聚集在一起,作用环境艰苦,各种作业队伍人员素质、文化取向千差万别,而项目是靠人操作干出来的,所以作为项目总承包单位,必须始终强调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理念,重视劳务层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激发工人干劲、调动员工情绪、确保职工健康、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就是依靠这种融合了作业层次的大众文化的力量来运筹的。所以说,项目文化建设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管理思想。

4结束语

总之,随着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我国建筑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和融合,施工企业愈来愈重视企业的品牌效应和担任工程项目经理的人选,以及项目团队能足够为其提供高水平的管理服务能力。因此,当前项目管理中既要注重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提升,又要着力培养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能力的职业化经营管理人才。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 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建设监理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建设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一、 建筑工程监理概述

1、 涵义

所谓建筑工程监理,就是指建筑工程项目法人委托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对正在施工的建筑工程建设进行项目管理。还可以理解为: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由专业化以及社会化的建筑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业主的委托及授权加以接收,按照国家所批准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有关建筑工程项目的法律、法规与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筑合同,以很好地对施工中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控制,这些过程主要包括项目的招投标、工期、质量以及协调建筑工程项目之中的各种关系等,旨在维护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中的各方利益。以上这一系列活动,称之为建筑工程监理。

2、任务

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内容:①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点,即对施工中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工程质量以及建设工期等方面加以控制;协调各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对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进行最大化地协调。②建筑工程监理应该遵循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的技术标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以及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对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在建筑工期以及建设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与控制。

二、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 监理人员队伍素质不高

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主要来自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或跳槽人员,致使监理队伍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他们没有经历过专业的技术监理管理培训,由于他们大都只是懂技术,而缺乏专业的法律、经济和管理知识,常会出现,无理索取,甚至欺骗业主的现象,对工程项目施工不能起到真正的监理作用。

2、 监理工作缺乏规范性施工指导

监理人员对施工人员缺乏正确规范的施工指导,无法使施工人员意识到自己的不足,防微杜渐;并且在进行施工监督过程中,监理人员对于施工事故的处理不够得当,对于造成的人员伤亡的特大事件,没有及时落实到个人,针对个人的错误施工,不能很好的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对于施工中各项基础建设不够重视,无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3、 监理单位管理机制不健全

由于我国监理行业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首先,造成目前我国监理单位在监理费用收取上存在竞相压价的不良性竞争行为,导致监理费用过低,致使监理单位生存艰难,从某种意义上严重制约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其次,目前市场上监理单位的形式各异,有出租资质的,有挂靠单位的,导致了监理单位缺乏诚信基础,致使业主无法将对物资采购、建设队伍的选择、施工款的拨放等一系列管理事宜交给监理单位,因此,不利于建立行业的长足发展。

4、监理行业没有完全市场化

我国目前的建立行业没有进行完全的市场开发,具有区域性的保护垄断色彩,限制封锁外来企业,例如部分地区利用监理单位要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的规定,来刻意限制刁难外来的监理单位,只对当地的监理单位开绿灯,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监理行业的正常发展。

5、 监理行业制度的不健全

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过分强调了监理工作的重要作用,致使目前监理单位职能趋于单一化的发展局面,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对于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然而对于工程项目的设计策划、决策分析、投资控制、工期控制、合同管理、项目运营很少干预和涉及,不能做到工程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控制工作,致使我国目前的监理行业无法得到全面的发展。__

三、建筑工程监理对策

1、 监理市场应实现招投标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应该引入招、投标机制,实行公平竞争势在必行,有利于公开公正地做好监理工作。所以,针对我国当前监理机制的不公平竞争、暗箱操作等现象,缺乏信誉机制的约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要使监理机制规范化、公平化,就必须建立信誉机制,使那些信誉等级低的监理单位无法被社会所接受。当前,我国已经加入WTO ,国内监理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设法提高自己的信誉,具有良好声誉,这样才能使自己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2、从法规制度上来完善监理制度,使得监理行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监理制度,对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相关责任制度进行详细的规定,同时对于考取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必须进行严格的规定,对于不同级别的监理工程的职责和责任以及相关监理的水平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这样才能提高我国工程监理的水平。

3、 业主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正确定位。

目前工程监理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多由业主对监理的认识甚至是监理对自身的认识不足引起的。业主认为监理是其雇用的“监工”,监理的一切行为要符合业主意愿。实际上,业主和监理间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通过委托合同,监理代表业主工作,但是业主无权干涉监理工作,否则势必造成侵权行为; 同时监理亦应明确自己的责任,要敢于坚持公正原则以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正当利益。所以必须加强业主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正确定位。

4、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

对于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培养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道德素质培养,二是技术素质培养。道德素质培养,要提高监理人员道德素质,做到既不能,随意向承包商索取物质需求,同时也要防止监理人员和承包商一起造假,共同欺骗业主的行为发生。技术素质培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工程监理人员应该注重平时经验的积累,注意对施工工程中的各个工序出现的常见问题进行总结和汇总,在每道工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针对该工序出现的常见问题,实现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并提出相应避免产生问题的措施。二是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对工程监理人员的资格、知识结构以及相关的监理技术装备、经历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估。随着时间的推移,监理单位的人员、资质水平和相关设备都会变化,相关单位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资格的评估。三是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资格进行严格的管理,注重监理工程师责任的培养和相关知识的掌握,针对其掌握的情况,对监理工程师分等级的颁发相关证书,不得越等级进行监理工作。

总之,国内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问题是多方面,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理与解决,必然阻碍和限制我国建筑行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与进步,所以建筑在施工中,监理单位除严把施工管理工作外,还需在此过程中不断地创新,方能不断适应变化着的情况,促进监理行业的进步、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徐军. 智能建筑工程监理的问题及建议[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 13).

第8篇

我国自1988年开始,在建设领域实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这是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文章通过实施医院监理业务,对监理管理模式进行创新研究。

关键词

监理延伸服务 服务模式 招标管理

Abstract

Since 1988 China has implemented supervision system in construction field, which is a major reform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The article explores hospital supervision management which is a extension for the supervision management mode.

Keywords

Extension of supervision services

Service mode?Bid management

doi:10.3969/j.issn.1671-9174.2012.08.007

一、工程监理概述

(一)监理概述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二)传统监理工作内容

目前,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保修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成熟的经验,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研究探索。国内强制推行的主要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三控”、“三管”、“一协调”,也就是建设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二、施工阶段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理工作没有延续性

监理没有参与前期设计及招标阶段的管理,不了解项目的前因后果。工程开工后监理人员才进场,边干边熟悉情况,对一些规模大、技术复杂、影响因素多的项目,监理工作只能停留在表面,无法真正控制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目标以及确保使用功能的最终实现。监理所提供的服务与业主(项目)的需求有很大差距,以至于有了监理工作就是“旁站”的片面说法。

(二)监理企业服务意识不强

传统监理企业与业主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后,将委派一个总监为首的监理团队到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质量及监理合同履行全靠总监的能力来体现,也就是说合同签订的主体是监理企业,履行的主体是总监。

(三)监理从业者素质有待提高

监理定位为高智能服务,就要求监理从业者必须是强技术、懂管理、善沟通的复合型人才。然而由于整个行业体制及就业环境等方面的原因,人才一直是阻碍监理行业发展最大的瓶颈。

二、医院项目的特点及业主的服务需求

(一)医院项目特点

医院建筑是民用建筑中最复杂的公共建筑,规模大、投资大、系统及功能需求复杂。要管理好一个医院建设项目,除了具备常规的建筑工程相关技术外,还需要具备系统的项目管理知识和相关的医疗行业技术。

(二)业主的服务需求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在整个项目推进过程中具有核心的地位,但业主方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因素,基建办的技术力量配置较薄弱,且缺少系统化的整合能力。一方面,医院建设的立项、设计、招标、实施、移交等各个环节,都对建设管理者有较高的要求,为了实现各项管理目标,管理者必须熟悉基本建设程序,还应具备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管理、文档管理以及编制各类规划、计划的能力。另一方面,医院项目各个协作方(设计、勘察、招标、造价咨询、监理、施工、主管部门等)彼此分散、不整合、不系统,整个医院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量是巨大的,业主日常性事务过多,无法集中精力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因此,医院建设单位对上述各专业化的管理需求是客观存在的。

三、 “监理延伸服务”模式

(一)从时间跨度和服务内容两方面进行延伸服务

服务期延伸。我们打破现场开工后监理才进场的陈规,针对不同项目及业主的需求,从项目决策、设计与计划阶段就可以介入;同时,医院项目由于功能、系统复杂,竣工后至投入使用还有大量的工作,监理可以在培训、移交等方面配合业主开展工作。因此,监理在整个医院建筑从立项到移交培训都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服务内容延伸。传统监理的服务内容为施工现场“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微观管理,我们依靠“全资质、综合性”的优势,监理服务内容可以向前期报批、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投资管理、医院机电设备管理、文档信息管理各方面进行延伸。

(二)尝试“小前端、大后台”的生产管理模式

我们依托工程咨询、前期报批、设计管理、招标采购、投资资金、质量安全、文档信息等部门各专业首席工程师,组建了信息中心,负责进行项目规划、项目决策、技术支持、项目监控和项目考核。监理项目部定位为沟通中心、协调中心、信息中心、执行中心。监理部人员实行固定加动态配置,为保证整个监理工作具有延续性,项目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资料员等岗位实行人员固定;各专业监理小组人员按照工程的实际进展动态进行调整,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有效满足不同阶段、不同专业人才的需求。

(三)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

信息化建设是保证监理延伸服务实施的重要手段,我们在打造信息化平台方面,投入了很大的资源。创建OA自动化办公平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信息中心可以随时了解项目的动态进展,可以随时对现场实施监控。针对项目的特点,还可以利用项目网站及手机短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

四、案例介绍

第9篇

关键词:商住楼房沿街铺面 消防 监督管理

目前,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民用建筑的形式不断变换和出新。沿街建筑首层往往被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其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商住楼房沿街铺面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每套建筑面积计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不等,由于这类建筑能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要求,在销售和使用上异常灵活。一方面市场认可度高,满足了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投资者愿意接受,以此提高建筑利用率,使得一些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也将其首层改建成了商业用房。笔者针对当前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商住楼房沿街铺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意见。

1、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当商住楼房沿街铺面的层高超过5m时,商家就会在内部装修中巧为利用,进行隔层以增加使用面积。而越来越多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在建筑工程设计时便有意将楼层高度设计得较高,达到6-8米,以便商户在内部装修时自行设计隔层和楼梯,既节省了整体建筑的建造资本,又满足了商户要求的个性美观及实用装修效果。商户按照自己的品牌特色和经营特点装修各自的店铺,很少进行消防安全专业设计。施工方案的随意性,导致施工管理和施工要求的不规范,极易使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在二次内部装修中留下的火灾隐患。

1.1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达不到规范要求

一些建筑开发商在报审和验收时,首层按一层设计,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按一层考虑符合消防要求,在主体交付后,各商户在装修过程中,往往采用以楼板横向分隔的形式将建筑的一层楼面空间分隔成两层楼面空间进行改造。使得使用面积增加,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减少,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

1.2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规范要求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商场内的隔墙、顶棚、地面等装修材料均有不同的燃烧性能要求,不能满足相应要求的应进行防火阻燃处理。多数商户搭建隔层使用的材料通常耐火极限低,大量使用难燃甚至可燃板材作为铺设基板,虽具有楼板应用功能却达不到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对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一旦发生燃烧,很容易发生结构破坏及坍塌。

其次是在其他部位大量使用塑料扣板、普通木工板、普通地毯等易燃材料。

1.3 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部分商户未对电线进行穿PVC阻燃管保护,将电气线路铺设在隔层基板与吊顶之间,一旦发生电器线路问题,极易引起燃烧。

1.4 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

大部分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隔层后,隔层楼面未能及时安装或引入原消防系统及消防设施,造成隔层楼面消防设施存在盲区,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甚至有拆除喷头和探头的现象。

1.5 容易形成下店上宅式“三合一”建筑

部分商住楼房沿街铺面,下面是商业、餐饮业、服务业用房,上面是人员住宿,或作为仓库及储物间或办公场所,堆放可燃物品多。此外,商户出于防盗的考虑,将绝大部分阳台、窗户都用防盗网封闭,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逃生极其困难,往往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2、加强商住楼房沿街铺面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2.1 改进消防设计

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商业用房,商户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商住楼房沿街铺面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商业用房,考虑到商业用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隔层后因建筑面积增加、疏散要求提高、空间容纳人数增多等因素,要求必然要从整体角度对消防设施的配置、效能、布点等情况进行重新比对和计算。

2.2 严格控制商住楼房沿街铺面选材及施工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监督部门应加强工程的动态管理,建设方应加强对施工和产品的购买的管理,对有疑问的材料和施工情况及时报抽,产品监督部门应根据计划及时抽检。

笔者认为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控制商住楼房沿街铺面选材及施工:一是建设方与承租方在总合同中注明消防施工由建设方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监理。二是合同约定各店铺消防工程可以自行施工,但消防产品由建设方统一采购,抽检工作由建设方统一负责。三是各店铺可以独立采购,独立施工,但施工质量及抽检工作由建设方统一把关、统一负责。消防监督部门对有疑问的产品及材料的使用必须进行抽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施工。

2.3 严格消防监督,做好跟踪检查,督促消除隐患

鉴于商住楼房沿街铺面的火灾危险性,消防部门应当将其纳入重点视线,做好跟踪监督检查。商住楼房沿街铺面属多产权建筑,由业主、主管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或受委托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同时按照新《消防法》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的规定,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的单位,应当在承包、租赁、委托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商住楼房沿街铺面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新《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