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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资市场;问题;监管对策;江苏泗阳
中图分类号F203.9;F25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03-0398-02
近年来,泗阳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总体看来,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就其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作一探讨。
1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
1.1从业人员年龄较大,素质较低
据初步统计,从全县所有经营者和直接从事农资经营、服务百姓的从业人员层次来看,年龄在40岁以下的只占总数的20%,40~50岁的占40%,其中50岁以上的占40%;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占60%,其中部分还是小学文化,高中以上文化只占总数的40%。不少经营人员不具备指导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经营中时常出现指导失误。大多数经营单位没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所掌握的知识仅为来自实践的粗浅认识,对法律法规、农业的基本知识、实用技术、新技术、新产品了解甚浅。还有为数不少的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较差,受利益的驱使,存在故意加大用药种类和数量的现象。无形之中增加了农民的用药成本,破环了生态环境。
1.2农资市场不规范
一是无证经营。特别是村一级,有的是杂货店代销种子,有的是小商店代卖农药,还有的是副食品店也代销农药,并且类似经营行为不规范的店有很多。其经营方式严重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部分市场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唯利是图,对所销售的产品以假乱真,冲击“放心农资”市场,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制假售假的终端。二是挂靠经营。目前,只有肥料、种子实行放开经营,农药还没有放开,乡村经营者要想有证照经营农药,就必须挂靠上级经销单位。一般情况下,具备法人资质的单位,为了经营的合法化,在乡村大肆增设网点、设立许多分支机构,造成低素质、无条件的经营者披着合法化的外衣经营农资现象,扰乱了市经秩序。三是无序竞争。农资供应渠道比较混乱,有直接从厂家进货的,有从二级批发商进货的,也有无照经营者直接送货上门的。同一名称的农药肥料,有多个企业的产品同时进入一个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从网点布局来看,农资连锁店、供销社及农技站下设服务网点较少,给无证经营留下了不合法的经营空间,而事实上,有大部分供销或农技站的农资经营人员直接加入个人无证经营行列,更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同时,农资杂乱品种多。尤其在农药经营方面,一个病害或虫害的防治,有多个农药品种在同一个市场(地方)同时进行多种方式的宣传,有不同商品名的同一种农药在同一市场上出现,农民在选购农药时无所适从[1-2]。此外,虚假宣传多。一些农资经营者为了促销自己的商品,夸大经营商品的使用效果和范围,有的甚至不择手段,擅自篡改农技推广部门的病虫情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给民众选择农药增加了难度。
1.3技术指导体系不健全
由于种种原因,10多年来,各乡镇农技站没有新进人员,队伍面临青黄不接的窘境。一方面,镇农技人员知识严重老化,不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乡镇农技站人员待遇普遍不高,公益服务和经营服务职能没有明确,关系没有理顺,导致一些基层农技人员因自谋生路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部分乡镇的农技站角色错位,等同某些个体户,重经营、轻服务,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导致主管部门的技术意见得不到有效地贯彻与落实。加之镇村广播通响率不高,农业生产技术尤其是病虫害防治技术难以及时传达与推广,技术实施到位率不高。
1.4执法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面对全县面广量大、不同类型的种子、农药、肥料等经营单位和个体户,现有的执法力量常常捉襟见肘、力不从心,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硬件跟不上,亟需改善。二是种子、农药、肥料专项抽样检测仪器设备等设施严重缺乏,送检费用高,直接影响对损害农民利益的假劣农药肥料事件的查处[3]。三是相关执法部门整体联动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有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的现象,综合执法合力不强。
2泗阳县农资市场监管对策
泗阳县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结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笔者认为农资市场监管必须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扎实推进该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的整治监管工作。
2.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大事,必须迅速建立起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完善协商、通报、移送、联合执法的机制。强化农资执法的机制建设。整合执法力量查处重大案件,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4]。制订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的应急预案、保障机制,提高农业生产重大灾情的应急处置水平。组织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预警防控技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防违规农资扰乱市场,规范市场程序。
2.2提高素质,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完善培训机制
目前农资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农资经营者的素质参差不齐。通过加强对农资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其掌握农技知识的本领,提升其为农服务的能力。由农委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牵头各项工作,财政、工商、安监部门协调配合。县农业执法大队组织和实施培训、考核,工商、安监部门派员参加。人员安排、计划及培训地点由农委确定,财政部门保障工作经费。每年县农业执法大队对全体农资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2~3期培训,主要培训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实用技术、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管理要求等,经培训合格发放结业证书,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年检时,予以审核把关,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从业单位或个体户不予年检。此外,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敦促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人员参加学习,对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资质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户要严管重罚[5]。
2.3严把准入关口,构建经营许可调控机制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农药肥料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场准入条件,对现有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确保安全经营、方便农户、合理布局的原则,联合重新确认经营资格。今后在发证办照探索“会签制”中,相关部门共同把关,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切实加强发证后的监督检查,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药肥料经营主体,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和取缔。通过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有效实施,确保农资经营者整体素质提升。
2.4规范市场秩序,构建经营行为约束机制
加强诚信经营体系建设,组织农资经营企业开展诚信评比活动,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和质量公开承诺制,建立诚信档案,构建农资经营信用管理平台。对诚信企业实行免检等信用激励机制,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建立执法“黑名单”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必要时采取公开违法记录、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予以惩戒,通过民众的的监督,进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鼓励农资经营企业,打破行业界限,组建同业商会,探索新的农资营销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根据农技推广部门的指导性意见确定农资品种,广告须经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查,切实改变市场无序竞争的现状。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定期农业生产资料监管信息,实现农资经营的政务公开,增强农资监管的透明度。
2.5坚持疏堵结合,搭建便民高效服务机制
充分利用和发挥农技服务网络全、覆盖广的优势,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广泛开展技术服务宣传,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农资生产、流通、使用3个环节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有关农资打假护农的精神,全面拉网式整顿农资产市场,治理农业投入品市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6]。
2.6壮大市场主体,引进优胜劣汰竞争机制
以创办为农服务社和“万户千乡”市场工程连锁店为抓手,大力兴办农资连锁,通过连锁品牌效应、产品质量和价格优势,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将一些经营条件和信誉较差的经营个体淘汰出局,让农民找到方便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经济消费的主渠道。加强对农资连锁店经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为农服务水平,科学指导农民施肥、用药,做到诚信服务、守法经营。
2.7强化绩效管理,建立考核督查奖惩机制
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入手,用制度规范执法主体和经营主体的行为。落实案件的上报、督办制度,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农药肥料规范管理工作的评价考核指标,针对组织领导、投诉举报、市场检查、质量抽检等方面开展督查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农药、肥料的考核与长效管理机制。从领导责任、技术责任、宣传责任、市场管理体制责任等方面,明确相关部门及当事人的主要工作职责。对失职、渎职、、损害农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7]。
2.8多渠道加大投入,建立农资监管政策倾斜机制
为了确保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必须强化农资执法监管的后勤保障工作。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设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投入上向农资执法部门倾斜,通过向上争取一点、政府财政倾斜一点、部门自筹一点等“几个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今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保证执法经费所需。通过设立大案要案专项经费,争取将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的专项抽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3参考文献
[1] 杨文超.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J].新农业,2010(2):10-11.
[2] 曹明艳,李荣.阿克苏地区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新疆农业科技,2010(1):59.
[3] 王卫.浅谈如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J].决策探索,2009(22):86.
[4] 刘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J].河南农业,2007(3):17.
[5] 张亚坤,杨永成.提高农资监管促进农业发展[J].企业与市场:上半月,2006(12):88.
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为契机,认真开展了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红盾护农行动,把红盾护农行动作为支持农业发展和夺取粮食丰收的有力举措,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围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切实规范了农资经营行为;围绕农资市场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提升了监管现代化能力;围绕信息公示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2015年,全系统共查处各类农资案件29957件,案值24737万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73万元。
营造公平竞争的农资市场环境
2016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融入到各项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中,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坚持职责法定、信用约束、技术支撑、社会共治的原则,进一步下沉监管重心,延伸农资监管工作触角,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资市场健康秩序。
(一)强化信用监管,切实落实农资经营主体责任。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实施信用监管,是维护健康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农资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的有效手段,各地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一是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努力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使农资经营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以信用约束强化农资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自律意识,切实落实农资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责任。二是推进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开展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是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的有力举措。各地要结合本地农资市场监管实际,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已开展的地方要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尚未开展的地方要认真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行政执法,切实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加大专项执法力度。各地要认真研究当地农资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紧扣农时,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要以农资主销区、粮食主产区、农资案件高发区为重点区域,集中整治问题多和风险隐患较多的重点品种,要大力解决社会普遍关注、农民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农资市场健康发展。二是继续做好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突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特别要加强抽检分析和抽检统筹管理、信息共享,提高抽检针对性和不合格商品发现能力。三是加强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监管。将农资打假向网络延伸是深化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经营者,促使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三)强化技术支撑,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关键词] 农资物流;问题;策略;吉林省
[中图分类号] F324 [文献标识码] A
Problems for Agricultural Materials Logistics Development and Countermeasures in Jilin Province
LIU Ziyu, XIAO Jing
Abstract: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materials logistics development in Jilin province, the study finds out the problems in terms of low market circulation efficiency, low degree of logistics organization, high logistics cost, low informationization degree, and imperfect market regulation mechanism. According to the situation in Jilin province, the government should change from traditional operation model to modern model,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key logistics park,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infrastructure, and increase the informatization degree and the quality of the talent, so a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agricultural materials logistics.
Key words: agricultural materials logistics, problems, strategy, Jilin province
随着全国物流业的发展,农资物流很少问津。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农资物流的发展一直落后于其他物流。调查显示,吉林省农村地区真正从事农资物流的企业很少,而且从事农资物流的科技含量也较少,基本上还是利用传统的物流运营模式,这不仅阻碍了吉林省农资物流的发展,而且严重阻碍了吉林省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吉林省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吉林省农资物流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吉林省农资物流的发展现状
资料显示,吉林省已经成为我国对农资需求比较大的省份之一,但是却存在着与之不相匹配的农资物流发展滞后的现象。表现在农资物流的效率和效益低,基础设施不完善,网点比较分散,专业化程度不高,物流新技术在农资物流发展过程中很少应用,服务理念不完善,服务意识淡薄,流通渠道不畅通,市场运营效率比较低,市场的监管机制不完善。加快吉林省农资物流业的发展,并构建适合于吉林省发展的农资物流发展模式,对于优化吉林省农资物流的相关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改善农村投资环境,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推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现阶段,有很多从事农资物流的从业者已经意识到了农资物流的发展需要现代化的管理方式,需要“互联网+”的参与,需要农资物流的信息化建设,需要先进的物流理念,需要合理严格的监管机制,需要公平合理的物流经营环境。
(二)吉林省农资物流发展存在的问题
1.市场流通效率低
吉林省现有的农村公路大多数还是我国前些年“村村通”留下的水泥路,这些水泥路有些路段在建设的时候水泥的标号不达标和道路的年久失修,导致有许多路段的路况很差,严重影响了农资物流的发展。另外,物流企业内部的设施落后,特别是有些农资物流企业的运输、信息等服务设施不配套。老旧的农资物流运行模式不合理,仓储、运输、配送等各个环节还主要以手工操作为主,标志着社会发展程度的信息技术不能很好地应用,这大大障碍了吉林省农村的发展。
2.物流组织化程度低
根据调查,在吉林省农业组织中,98%以上还是以个体商户为主,表现形式以规模小、经营条件简陋、经营方式落后、实力弱、市场占有率低等特点,根本形不成合理有效的物流组织。类似于吉林省榆树市泗河镇凯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吉林省富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吉林省大安市民意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组织的合作社很少,而且发展起步晚、水平低。更没有农资物流方面的合作社,有些涉及到农资物流方面的合作社也是有组织化程度较低,入社农民数量少,承认度不高等特点。这就导致了个体户经营农资物流的资金匮乏、信息不流畅、经济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差,更谈不上连锁经营的模式了。无法与大的农资公司进行有效对接,增加了农资物流的运营成本。
3.物流成本居高不下
吉林省的农资物流基本上还是以传统方式在经营。农资企业既进行生产经营,又进行销售运输和仓储,还进行物流配送,需要大量的物流装备,有的虽然不进行物流运输,却把这部分业务让给农资的需求者――农民,这就导致了农资物流成本的居高不下,再加上农村物流信息服务的不完善,就会无形中增加农资的仓储、配送、运输等成本。再有就是农民从各级分销商处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农资,又会增加农民的负担。
4.信息化程度不高
吉林省物流信息化还不健全。农资物流的信息化、标准化程度更低,吉林省的农资信息网还没有完全与各级政府、企业进行有效的衔接,再加上有些农民居住在交通和信息都不畅的山沟里,农户居住比较分散,物流资源难以共享,农户不能完全享受到物流信息技术带来的恩惠,农民也不能把相应的信息反馈出来,基本上形成了信息在村乡的断层、沟通渠道不畅的局面。
5.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在广袤的农资市场上的个体经营业户逐渐增多,庞大的农资经营业户的出现需要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监管机制。但是现阶段我国农资物流市场的监管机制并不完善,农资物流市场管理比较混乱,流通状况不是太好,农资物流的运营效率比较缓慢,监管部门比较多,有的地方会增加农资物流经营业户的负担,有的地方还会存在着监管的盲区和漏洞,农资物流经营户的市场竞争不公平。
二、吉林省农资物流发展的运营策略
(一)由传统运营模式向现代物流模式转变
吉林省农资物流的现有运营模式仍是具有传统特色的自营模式。传统的农资物流自营模式规模小、投入成本高、经营分散、信息的沟通慢。这样的经营模式不仅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且也难以满足农户对农资的及时需求。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技术的应用下,吉林省的农资物流应该向现代物流模式转变,政府机关要采取措施,积极培育和鼓励有实力和有竞争力的农资企业来负责经营,鼓励现有农资企业的兼并、控股、合作、联合等多种形式的进行资产重组。
(二)加快重点物流园区的建设
吉林省的各个地市应该根据本地区的农村所辖范围设立重点物流园区,物流园区的建设规模应该能够满足和适应当地区域范围内一定时间的农资服务要求。在农资物流园区的建设过程中首先要规划区委,该区应满足道路通畅、运输便利的要求。然后还要对物流园区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规划过程中既要满足物流运营流程的需要,还要考虑农资物流的运营成本,同时还要考虑各环节之间的物理和化学性能,从而保证重点物流园区的合理、通常、绿色、环保。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农资物流因其独有的特点更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吉林省偏远地区从事农资物流的主体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作为有效运营的保障。现在的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与现代农资物流业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吉林省的乡村公路和村村通等路网建设亟需完善,物流节点的建设也要重新规划。除此之外,农村的网络问题、农资物流的包装问题、和支线运输问题等都需要有效的解决。
(四)提高信息化程度
吉林省应该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技术提高农资物流信息化程度,建立采购自主化的电子物流系统平台,完善农资物流信息共享平台,保证吉林省农资物流信息的对等与交流,提高吉林省农资物流的整体竞争力。
(五)提高从事农资物流人才的素质
吉林省从事农资物流的相关群体的整体素质不高,急需物流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应该鼓励各高等院校物流专业的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兴业,把在学校中学到的相关理论运用到实践中,让既懂得物流运作规律,又熟悉农业生产资料特点,还具有开拓精神和管理人员的技术专家加入到吉林省的农资物流运作中来,发挥他们的物流优势,政府还要给予这些人一定的政策扶持,从而实现吉林省农产品生产和农业经济发展的目的。
三、结语
根据上面的分析可知,要提高吉林省农资物流的水平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一)完善的农资物流体系是现代农资物流持续发展的保障
吉林省需要一个完善高效的农资物流体系,这个物流体系应该适合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涵盖种子、化肥、绳套、农药等内容,包括科学合理的进行仓储、配送、运输、包装等物流功能。为了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农资物流体系,吉林省各级政府应该把它作为未来发展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从系统工程的角度研究吉林省的农资物流体系。
(二)信息网络平台是构建现代农资物流体系的关键环节
现代化的农资物流发展需要“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手段,需要展现出来的是农资物流的低成本、高效和快捷物流活动,不仅需要完善的农资物流体系,更需要吉林省建立农资物流信息网络平台,可以把相应的信息通过该网络信息平台展示出来,不仅为农户、农资物流的从业者、农资企业信息提供载体,同时也为这些主体获得相关农资物流信息提供网络平台,从而促进农资的各个主体积极主动地获取信息,并提高相关部门的反馈能力。
[参 考 文 献]
[1]张国权,李春好,孙承志.吉林省物流发展能力分析与对策研究[J].东北亚论坛,2013(5):105-116
当前春耕备耕在即,正是农资商品销售和农民购买农资商品的高峰时节。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春耕生产正常进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这次会议,总结过去一年全市工商系统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查摆问题,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把“红盾护农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努力开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于抓好今年春耕生产和夺取全年农业丰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开展农资打假是我们应做的工作。这项工作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三农”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围绕爱农护农帮农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放心化肥”和“放心农药”。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广大农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维护农民利益的自觉性,积极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农资市场监管措施,加大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和整治力度,“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是去年市局市场科去年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农资连锁经营等创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工商局考核组的认可。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农资流通渠道还没有得到理顺。同时,我们的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通过去年的年末考核我们也发现了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场科的创新工作在部分旗县区工商局就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如:农资经营者网上备案和农资经营者供货商档案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农资商品质量网上监管平台”备案的户数不足农资经营者总户数的__%;在具体的已办理农资商品准入备案手续的经营者中,品种的备案率也不高,产品生产者的有关情况录入不完整。供货商档案建档率比例低,档案资料不完整。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障春耕生产正常开展。
(一)强化落实,完善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各旗县区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工作,全面落实农资市场监管供货商档案制度、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登记制度、售货信誉卡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和农资经营者信用监管等五项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基础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立即开展一次对辖区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对中小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货商档案和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备案相关材料。同时,抓好创新工作的落实,现在市局市场科与信息中心已经开通了农资市场网上监管平台,各旗县区工商局必须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对本辖区的农资经营户必须全面实行网上备案,并及时更新内容。通过这一措施,深化农资商品入市备案管理和网上监管方式改革,强化对农资商品如实备案资料的实质性审查,使网上监管平台发挥全方位的监管效力。会议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局这次会议和实地指导等形式组织好培训工作。各旗县区工商局也要与工商所长签订农资市场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好监管责任。
(二)抓住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各旗县区工商局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管理。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春耕生产安全,确保不误农时。强化农资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倡导农资经营者在农资商品交易活动中签订合同时使用示范文本,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今年市局选择了赤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等_家信用好、经营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全市首批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的试点企业,各地要抓好农资连锁经营试点企业的登记、备案、质量抽检等工作的落实,管理好农资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确保农资连锁企业发挥积极作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严厉、准确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的保障,是净化市场秩序的保障,是真正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保障,也是树立、维护工商机关监管农资市场威信的保障。我们要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突出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和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各级工商机关要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过程中,注意学习农资领域新的科技和法律知识,特别要了解掌握各种农资所涉及的特定法律政策,要关注新发展,了解兄弟部门的监管动态,提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的意识和能力。要认真组织好“农资放心工程示范店”评选活动,以典型为榜样引导广大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会商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经纪人协会和各类农资、肥料、农药、农机、饲料等行业协会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加强自律性监督,引导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热情为“三农”服务。
1.1关于团场职工对土地承包经营的效果评价
根据我们调查的596份问卷中,其中承包年限1年所占比例为23%,承包年限2年所占比例为10.1%,承包年限3年所占比例为12.8%,承包年限4年所占比例为6.8%,承包年限5年以上所占比例为47.3%,大部分土地承包年限在五年以下。调查结果明确显示:虽然承包合同中明确写明固定土地30年不变,但由于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种植作物常年固定、土地实际数量不能满足职工对土地的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致使土地周转中实际操作的周期与长期固定承包的政策内容严重不符,职工耕种土地大多为短期的承包好租赁行为,对土地长期有效的合理使用严重不利,直接影响了职工在土地上的长期化投入,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影响着团场的可持续发展。
1.2关于团场职工对产权明晰到户的效果评价
“产权明晰到户”是为了解决公有资产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浪费现象,解决公有资产利用中的不规范现象,从政策设计的角度规范团场的生产服务活动。据调查显示,42.6%的团场职工表示实现产权承包到户,但仍有24.7%的团场职工表示并不拥有经营自,以及32.7%的团场职工并不确定是否拥有经营上的自。同时,仍有38.8%的职工认为团场在相关配套设施上相对缺乏。而在硬件设施的维修上,大型设施仍由团场进行修缮,自家维修所占比例很少,仅11.7%。通过小组的调查和访谈,我们发现:自从在土地的承包经营上实行了产权改革,产权作价归户之后,加大了职工的生产要素投入,这无形之中加重了职工的负担。同时,团场的相关配套设施仍然不是特别的完善,相关后续服务和设施改进也未能及时跟上,导致职工生产作业上效率的低下和成本的增加,严重影响了相关职工的利益。很大一部分的职工对此表示,希望团场能及时更新相关配套设施、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
1.3关于团场职工对农资集中采供的效果评价
在市场上直接购买所占的比例仅为19.3%,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农资的占1.3%。但在农资集中采购的要求下,75.4%的职工感到团场集中采购的农资价格通常会高于市场价格。同时,48.1%的调查对象表示集中采购的农资质量没有自己挑选、货比三家做选择的农资产品质量好,42%的调查对象表示比较信任,9.9%的调查对象表示无所谓和不关心,一定程度上显示了部分职工对团场集中采购的农资的质量仍然存在着担忧和不信任。大量的调查和访谈说明:虽然政策上要求农资集中采购最初的出发点和目的是希望减少中间环节的干扰,方便广大职工,以提高农作物生产作业的效率,保证统一,但政策的实际操作和实施中因相关人员存在的问题,如农资采购价格等相关信息公布不够及时和透明、农资集中采购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采购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采购环节中出现个别不正之风等,一系列问题都引起了广大职工对于这一政策的抱怨和不满。
1.4关于团场职工对产品订单收购的效果评价
“产品订单收购”的实质是为了应对市场风险,通过协商确立价格,实现有利共同分享、风险共同承担、对外放开经营,改变职工在市场竞争的弱势地位,增加兵团农业的市场收益。数据表示,只有19.3%的人认为产品订单给职工带来了明显的利益,40.5%的职工认为没有明显效果,而20.9%的职工认为对其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68.5%的职工表示产品订单收购过程中出现过压级压价、乱扣等现象。该调查结果表明,农产品收购程序的不规范、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的缺乏、相关人员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忽略了职工的根本利益,种种原因导致农产品订单收购过程中出现了压级压价、乱扣水杂、收购价与市场价存在差距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同时,职工、团场两个主体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意识相对薄弱,这对当地或团场的龙头企业与团场职工家庭订单产品形成利益联结机制的构想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原因分析
国家在设计一项制度时,其最开始的目的和初衷是希望通过这一制度的运行来降低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以便更好地保证组织内部的秩序,从而完成制度本身的使命。通过问卷和访谈形式得到的结果和分析,我们发现,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发展按照最初的目的运行,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介入和团场本身制度缺陷等原因,这一制度实施的效果并未完全显现。综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资料的研究,我们认为造成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落实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以下几点:
2.1资源利用上权力与责任之间不对等的矛盾
兵团团场实际掌控的土地系全民所有制的土地,兵团团场所担负的农业土地利用上的责任由全国人民委托国务院,再由国务院委托给兵团团场。但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造成了委托层级多、组织目标模糊,客观上为腐败等诸多问题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同时,职工家庭作为团场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的主体、农业生产的直接执行者,其日常活动主要体现在农作物的种植、生产上。但在现实中,职工不具备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很多权利无法充分行使,如种植作物的自主选择权、自主控制生产成本权、生产资料自主选择权、农副产品自主销售权等。这些权利的缺失,损害了其在土地上投入更多要素的积极性,严重抑制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数据表明,47.6%的职工认为自身尚未完全拥有经营自。客观上也造成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浪费。
2.2兵团的特殊性要求下的职责与兵团为完成其职责经济来源之间的矛盾
兵团作为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较强调计划和行政命令,较少关注市场经济规律,市场调节机制相对缺乏,市场化水平相对较低,市场变化的讯号亦较难及时传达给团场普通职工。同时在落实统分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团场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统”的能力强,“分”的力量较弱,导致基本经营制度在落实中,职工这一主体的作用没得到应有的发挥,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尤其体现在农资集中采购的过程中,职工的大部分农资由非市场渠道获得,且有相当比例的职工表示农产品的采供价格比市场要高。由此表明团场行政力量的强制性,以及团场农业经济的发展并未没有完全实现与市场的接轨和与企业的利益联结。
2.3实际操作执行与制度政策预期目的之间的矛盾
在落实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过程中,团场职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缺位和越位,相关部门工作定位不明确,没有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为职工家庭提供有效的管理与服务。同时,兵团团场的领导队伍中部分干部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没有把“全心全为为人民服务”作为执行政策的出发点,而是千方百计为难职工,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削弱了基本经营制度的预期目标致使实际操作执行与制度政策预期目的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具体表现有:团场在统一经营中职能定位不清,管理上“越位”,统得过多、管得过细;在市场服务功能上又“缺位”,没有充分发挥好监督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直接影响团场基本制度效益的发挥。调查显示,13.6%的职工同意这一观点。
3.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我们建议从以下这些方面采取措施,以便进一步完善团场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团场整体利益和职工自身利益的双赢。
3.1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正确处理两个关系
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的前提是要正确处理好基本经营制度两个主体———团场和职工之间的关系,以职工利益为先的原则,不与民争利,保证职工的生产经营自,保障职工的利益,在此基础上才能发展好团场的经营效益。只有协调好团场和职工两个利益主体的关系,才能进一步并深入的促进职工和团场利益的和谐共存。作为管理者的团场应密切联系职工,只有职工富裕了,团场才能实现真正的富裕;作为直接执行者的职工,亦应多考虑兵团的特殊性,以集体利益为重,只有兵团的稳定了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3.2兼顾效率与公平
事实证明只有效率与公平兼顾,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对于利益的分配现阶段更应当注重公平,只有不断的完备效率与公平这对矛盾体,社会才能良性发展。首先,在土地承包经营方面,团场应使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以确保土地的长期固定。以便能够让职工踏踏实实地种地,不会因为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上的原因造成生产上一定程度的相对消极性、土地使用效率较为低下等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现象的存在。其次,在农资采购环节,应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垄断局面,让更多的农资供应企业参与到团场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优质廉价的农资产品,增加选择性。在最佳投入产出方案的基础上,允许职工自主购买农资产品,保证职工的自主经营权。最后,在农资集中采供和产品订单收购方面,一方面应强化团场的服务意识,做好采供和收购工作,加强市场监督,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加大农产品收购价与市场价的接轨。相关部门应指派专人随时注意市场行情的变化,及时公布市场行情的走势,分析价格变化趋势,并以与市场价相适应的价格收购农产品,尽量做到收购价格的市场化。
3.3完善监督体制
形成良好的监督体制,以第三方的角度介入监督才能使双方都信服,同时减少双方矛盾的出现。在落实和完善团场基本经营制度的过程中,团场应保障和实现职工依法享有基层民主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相关权利,以充分实现职工利益的保障,并有效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以形成团场发展、职工富裕的良性互动局面。
4.总结
关键词:农产品;农资;连锁经营;前景;政策支持
Abstract: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agricultural chain is a new thing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on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agricultural chain opera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carry out the analysis on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agricultural prospec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ain operation, and speed up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agricultural policies to support the chain’s direction.
Key words: agricultural products; agricultural materials; chain; prospects; policy support
前言
连锁经营是一种先进的经营形式,它把大规模工业生产追求规模经济效益的 思想引入零售业,通过规模经营和资源共享来降低企业经营的平均成本和每一单 位的边际成本来提高市场绩效。农产品与农资的连锁经营就是要在农产品与农资流通中引入这一先进的经营方式。一是利用核心零售企业的无形资产、现代化的管理水平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高度的资源共享性,降低农产品与农资进入市场的成本,节省经营费用;二是通过企业的批量采购,统一配送,连锁网点销售的方法,降低农产品的采购成本、库存成本和流通资金占用,从而以最低的流通费用、最少的流通环节,加快农 产品流通,降低销售成本;三是连锁门店良好的购物环境、可靠的商品质量和低廉 的价格吸引起来越多的消费者。
加入WTO后,农村流通体制向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农村市场已呈现出多条经营渠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的新格局。农村市场迫切需要提高商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引入现代流通方式来促进农村流通的现代化[1]。农产品与农资的连锁经营有利于摆脱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困境,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推进农业产业的发展。用现代流通方式,走连锁经营之路,无疑是新时期开拓农村市场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一、中国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的现状
1、农产品连锁经营情况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正在我国各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地迅速兴起:如南京市去年开办了首家“生鲜超市”,超大现代农业集团利用自己雄厚的基地实力,正着手在全国各地设立农产品超市,苏州南环桥、无锡朝阳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始向加工配送延伸……
前欧美等发达国家连锁经营的生鲜食品已占总消费的80%%,美国更是高达95%%以上[2]。21世纪初我国已经总体上进入了小康社会,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工作和生活节奏快,对方便、快捷食品的需求日益扩大,客观上具备了推行农产品大规模连锁经营的条件。同时,近年来无公害、标准化、品牌化农产品比重的不断增加,也为连锁经营统一进行商品化处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奠定了基础。与传统的农产品营销业态相比,连锁经营在经营环境、经营理念、质量控制、管理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有利于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有一些大型超市如“苏果”陆续进入农产品销售领域,涌现出一些比较成功的连锁经营模式:一是“连锁超市+批发市场+基地+保险承诺”,二是“连锁超市+基地”,三是“放心粮油专卖连锁店+加工企业+基地”。三种模式各有其独到之处,但有一个共同点是,均以超市、连锁店为销售终端,以基地为供货源,中间或与加工企业合作,或与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合作,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如无锡由朝阳蔬菜批发市场牵头,将锡山、惠山等近郊的种植大户组成无公害蔬菜产销合作社,批发市场下辖的配送中心对来自放心菜基地、经检测合格的蔬菜进行加工整理、定量包装、定牌管理,每天配送至33家天惠连锁超市,实行优质优价,同时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无锡分公司承担产品责任险,保险期限一年。消费者一旦发生食用意外,每次事故每人最高赔偿额为10万元,事前质量控制加上事后意外保险,让消费者吃了“定心丸”。盐城有12家粮油店、10家食品店和12个生产加工企业主动加盟“放心粮油”连锁经营,自去年1月正式开业以来,销售量稳步上升。
上述三种连锁经营模式之所以获得成功,我们认为,一是拥有稳定可靠的供货源。连锁经营需要大批量采购,统一配送,必然要有规模化的供货源。目前国内的一些大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如“超大”集团等,租用土地自己生产,不仅可以保证货源供应,而且便于控制产品质量。但作为刚起步的连锁经营企业,囿于实力,可与规模基地紧密合作。如无锡的朝阳蔬菜批发市场、镇江的万方超市等,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赢得稳定巩固的“大后方”。二是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镇江的“万方”超市一方面设专柜经营基地的名特品牌产品,如七里科技示范园的“嫩绿牌”系列蔬菜,江心洲的“滩八样”野生系列蔬菜,另一方面创立自己的品牌,如“龙脑牌”豆腐等,在节假日还推出品种多样的“万方礼品菜”,不仅吸引了消费者的认同,而且迅速树立了企业的知名度。三是政府部门服务到位。如盐城的“放心粮油”连锁经营就是由该市农业质量标准办公室牵头,将当地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分散的粮油销售店有机整合起来。
2、农资连锁经营的情况
2000年5月,我国现代农资超市的始作俑者、北京金色谷超市管理公司在位于北京西单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大楼成立。该公司主要发起股东是北京东方渴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海体置业有限公司和中华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报——《中华合作时报》。该公司已在全国8个省(市)建立县级超市30多家,乡级网点350个,2002年销售额超过了20亿元[3]。
2002年3月19日,由红太阳集团下属的上市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股权98.75%)和南京天和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共同组建南京红太阳农资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并启动了“千县万乡十万村”的农资连销网络工程。目前已在江苏、安徽、江西、广西、重庆等地投资设立连锁公司30多家,形成了覆盖5省30多个地市区县380多个乡镇的“红太阳农资连锁”经营网络。该公司同样宣称,将“红太阳农资连锁”建设为中国农资流通领域中的第一品
牌。
农资网络的建设,2003年已经开始筹备,2003年正式启动了以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为核心企业的全国供销社农资连锁配送为农服务工程。中农集团计划到年底,与国内相当一部分省级农资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使加盟的配送中心和连锁店达到300个左右;同时,加快对公司直营网络体系的改造步伐,力争对现有的480多个直销网点的60%进行规范改造。全国供销社总社的期望是,“我们共用的‘中国农资’品牌,要遍布农村市场,目标是要占领70%的农村。”
地方尤其是省级供销社对建立属于自己的农资连锁公司也表示出极大的兴趣,相当一些省、市供销社都正式注册成立了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四川省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了四川邦立达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并逐步发展到在四川省内和省外长江以南的13个省、市(区)的农资商品集散地建立了60多个一级连锁配送中心,连锁经营门店达2000家左右,深入到农村的连锁网点实行24小时服务。新疆奥环公司则把眼光瞄准了西部畜牧业农资连锁经营,欲打造中国畜牧业的沃尔玛;江苏苏农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供销社、福建省“龙得宝”、新疆供销社等以供销社系统为主的传统农村流通组织,正在重新整合,力求抓住机遇再创辉煌;各类民间资本,正在强力扩张农村流通市场。一系列迹象表明,与农村生活生产有关的连锁经营,作为一个新的商业投资机会,正受到各类资本的强力追捧。专家认为,从品牌农业到品牌农村流通业,再到品牌农产品消费,是未来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思路;考虑到国家正在全力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在农村建超市其实商机无限。
3、农产品与农资连锁经营存在的问题
一、加强农资经营人员培训,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管理,提高农资经营者的法制意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11年1月13日农业局举办了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会,来自全县87名农资经营人员参加了培训。在培训会上,农业局党组书记张述华同志作了动员讲话,政策法规股股长曾定富、种子管理站站长王俊杰、植保站站长文斌、执法大队队长王延庆等就《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进行了授课。此次培训共87人,经考试,均已合格。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素质。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了质量安全和法律意识,对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今年大春备耕和农业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搞好农业法规宣传,坚持为“三农”服务
充分利用“12315”、“12316”消费者权益保护、“三农”服务及乡镇逢场日在金山镇、略坪镇、新盛镇、县城宇隆广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现场向农民宣讲真假伪劣种子识别和购买散装杂交水稻种子的危害性。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近50次;出动宣传车辆20余台次。
三、加强种子备案审查,规范种子经营行为
把种子备案审查,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种子站长、政策法规股股长、执法大队队长、植保站站长为成员的种子备案审查小组,在年12月我局将进入我县销售的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到我县备案的经营公司有10家,申报备案杂交玉米种子78个,杂交水稻种子89个。经审核,德阳鑫丰种业有限公司辽单527(辽审玉010)杂交玉米种子,无四川省引种文件,给予不备案。
四、加强农资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劣农资产品
一是我局精心研究部署,制定检查方案,采取合理措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了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使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1月中旬由县政府副县长白光裕亲自带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高毒高残留及违禁鼠药销售。
二是灵活采取重点检查与专项抽查、随机抽查与定点检查、群众举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坑农害农行为。对销售散装种子的人员进行了批评和现场教育,并责令停止销售;对个别销售没有备案的种子的门市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按规定申报备案。
三是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资经营市场执法大检查,对种子经营网点和乡镇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种子市场10个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市80个次,依法收缴散装杂交水稻种子40余公斤,查处违规销售种子门市1个,销售过期农药门市1个。
四是为确保农民买到称心合格的农机产品,加强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力度,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农机销售、维修市场,保证春耕期间农机生产安全顺利进行,XX县农业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深入农机经营销售市场、农机维修网点,开展“3.15”全县农机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在整个行动中,分别深入到全县10个镇,对16家农机维修网点和8家农机及配件销售点,4家农机销售门市开展突击检查,同时对农机维修设施、维修人员技术资质,零配件质量等进行了逐一核查。
在检查中,先后对2家不具备维修资格、维修人员无技术资质、无经营许可证的“三无”农机维修点进行了依法取蹄,对6家个别项目达不到技术要求,问题较轻的农机维修网点,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两家出售“三无”零配件、涉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点,下达停业整顿通知,按相关规定做了相应处罚,并依法扣押封存了有质量问题的零配件13件(套)。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种子价差太大;农户制种交公司才10元一公斤,卖出来都在45-60元一公斤;
2、XX杂交水稻制种面积大,加之周边市、县都有杂交水稻制种。农户自留种较多,到市场自行销售,监管难度较大;
3、种子限价太晚,经销商反应:以前买的,不退款,必将引发社会矛盾;
4、农药品名多、乱、杂,抽样送检难、费用高。
关键词农资经销商;农业科技培训;必然性;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23-0035-01
农业科学技术能否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关键在于及时地把先进的适用技术送到亿万农民手中[1]。农业科技培训属农业科技推广范畴,后者是将农业科技成果从研究者转移到生产者,使之真正发挥效益的一项工作,被誉为是将科研成果从研究者向生产者过渡的“金桥”[2]。因此,只有较好地将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讲授给农资经营者,才能逐级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加强农资经营者业务水平培训,制止假劣农资流入市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是农业科技培训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
1培训的必然性
1.1是确保农资质量和科学使用的重要环节
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商是重要的农业科技队伍之一,他们在提供各种农资的同时,还要运用耕作、栽培、土壤、植保等相关知识指导农民如何科学种田,其常年工作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农业生产付出了大量的脑力和体力劳动。但随近年来农资需求量和利润的不断扩大,一些非专业人士为了盈利也卷入了农资销售队伍中,造成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严重阻碍了农资科学使用方法的传播。据测算,农产品产量形成过程中,农药、种子和化肥等农资产品对农产品产量的贡献率高达80%以上。可见,农资的使用方法是否得当尤为关键,但由于部分经销商相关农业知识匮乏,使得农资产品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而造成了农民不必要的投入。
1.2科学使用农资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及维护农业持续发展
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促使水体、大气、土壤和农产品造成严重污染。大量盲目使用农资已成为一种掠夺性开发,不仅难以推动农作物增产,反而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内在结构,造成土壤板结沙化,地力下降。为更好保护和维护农民利益,必须进一步规范经销商的经营行为。因此,有必要对经销商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经销商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和中间环节上遏制坑农、害农违法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2存在的问题
2.1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有待规范
农资经销商除登记及许可证管理外,没有对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进行规范要求,造成从业人员鱼目混杂,没有统一标准,严重阻碍了先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和普及。因此,采取执业资格认证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2.2经费不足,培训内容滞后
农科培职工由于常年奔赴培训一线,知识未能及时更新,因此需聘请相关高校教授、口碑颇佳的农民和工商质检人员介绍使用经验、相关法律法规和农资行业最新进展,建议财政给予经费支持,使得农资经销商能够真正得到高质量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教育。
2.3品牌集中度低
农资行业的品牌集中度低,缺少强势品牌[3],一般商家规模比较小,点多面广且分散,抵御风险能力差,开业倒闭频繁,这也给农业科技培训造成了很大难度,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联合商家,建立连锁性的农资超市,进一步规范农资流通市场秩序,集中培训商家从业人员,以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3对策
3.1政府高度重视和扶持
要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各级政府、全社会对农业科技的投入。特别要增加各级财政科技投入,中央和地方每年都要在基建拨款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重点科研基地和重大科技工程的建设[4]。这样才能够确保农业科技培训有效开展,在农资经营者心目中占据一席之地。
3.2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树立良好口碑
因地制宜,重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关系,尤其是与农资经营者建立好“既是老师又是同学”的和谐关系,相互借鉴经验。另外,搭建经销商与生产、批发企业网络平台,适时更新数据,避免坑农事件发生。培训机构在此平台中可扮演客观角色,对优秀企业产品信息进行,相反则进行公示、通报,以促进优质、低成本、环保农资产品的推广,使伪劣产品渐渐退出市场。
3.3培训形式新颖,提高培训效果
应做到边培训边示范,对规范的经销商进行文字图片展览、走访。在培训后不断反馈与改进方法,宽进严出,保证培训质量,每期培训结束后发放资格证书,并进行问卷调查,不断调整培训形式,以适应商家的需求。 编辑
2021年上半年,**执法大队以创建省级农产品放心县为中心,以“绿剑护农、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工作宗旨,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至今共检查农资经营单位**家次,检查种养殖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次,执法抽检各类农资*批次,农业违法案件7起,罚没款共计*万元,调处农业生产事故*起,具体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农资队伍整体素质。一方面,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高举“绿剑”护农保安全、执法为民保权益这面大旗,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曝光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假劣农资,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营造农资打假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召开了农资经营人员业务培训会,通报了2020年农资抽检情况,讲解我县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并对新种子法、禁限用农药知识、高风险农药专柜销售、农资信息化等业务进行了培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以及农资消费者守法和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有效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二、强化“绿剑”行动,处罚是与教育相结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和各专项执法活动,做到重点季节集中查,重点环节着重查,重点区域反复查,在检查同时加强了质量抽检,重点加强对进货渠道不可靠、流动商返推销上门、生产厂家直接进货以及网上购买的农资质量抽检。我们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提出规范经营意见,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目的。
三、强化限用农药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自3月14日至3月18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以“****”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共举办4场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出动执法和技术人员*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50份,接待咨询群众850人次,展销农资产品90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