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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

时间:2023-07-13 16: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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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

第1篇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教育管理;资助机制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情况

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数量在近二十年来随着高校学生总体数量的增加也有与日俱增的趋势。在上个世纪90年代,贫困生的数量已经有迅速增长的势头,从1996年的几十万到1999年破百万,再到2000年的142万,这种惊人的增长速度使得国家教育机构不得不紧急采取措施,试图抑制其增长。然而之后的十几年里,贫困生的数量并没有减少,到2009年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已经达到527万之多。与此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占全部学生人数的比例也在增加,1999年时,这一比例尚不达20%,而到2009年时该比例上升至23%。

各项数据表明我国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生的数量和比例年年递增,政府各个部门纷纷出台相应政策对贫困生问题加以解决,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问题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教育管理体系建设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而言,不仅要给予其经济上的支持,更要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为其提供援助,在贫困生的管理上严格规范。

(一)经济困难生管理现状

1.经济困难生信息管理

目前,我国大部分正规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生的信息都有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各项补助,由各学院上报到学校,再统一上报教育部门,最后进行全国汇总,这些学生信息的保存及管理如今已较为系统规范,这也是整个体系建设的基础。

2.“绿色通道”的实施

高校新生入学时一般会有“绿色通道”提供给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如今越来越多高校对“绿色通道”的执行程度都有所提高。“绿色通道”并非摆设,而是切实起到作用的一项措施,可以帮助刚进入各高校的贫困生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新生不会因为经济上的困难无法正常入学,同时也在开始就做好贫困生档案备案工作。

3.经济困难生的教育成果管理

对经济困难生实习补助后,一般会对其教育成果采取定期考核,对经济困难生的资助必须起到作用,在保证贫困生能够在校学习的前提下还要考核对贫困生的补助是否“值得”。学校在整理贫困生的资料时会将其学习成果及综合素质等记录在案,这对经济困难生的管理也起到辅助作用。

(二)经济困难生管理尚待改善部分的建议

1.对经济困难生实际情况的考核

高校经济困难生的数量庞大,要处理如此之多的学生档案需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而这些档案中也不乏“作弊”现象的存在。一些家庭经济状况还不错的学生有时会利用国家或学校对贫困生予以补助这一政策骗取补助资金,一方面由于补助人数也有某种程度上的限制,这些投机取巧的学生可能会使得一些真正需要补助的贫困生拿不到补助,另一方面这也造成了给予补助的机关单位的资金压力。因此在进行贫困生资格考察时,应该有更严格的取证过程,而非只是填几张表格就可成功申请,以保证补助金切实起到实际作用。

2.勤工助学制度的实施

许多学校对贫困生都会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但一些学校的勤工助学制度并不完善,提供的职位和工资也不合适。首先,勤工助学职位如果只针对贫困生应该要在职位后加以标明,并在学校公告显眼处展示,让贫困生更有机会了解到这些信息。再者提供的职位应该符合学生身份,避免提出类似于一周需工作五天等学生不大可能完成的要求。最后所给工资应该适当,根据各高校所在地平均消费水平而定,避免造成贫困生花费太多时间工作而所得工资却极低的情况。

三、资金补助体系建设

(一)对经济困难生的资金补助现状

1.政府和学校给予的补助

贫困生的信息递交审核后,会进行统一管理,由上级进行补助分配,政府层面的补助是最主要的,补助的发放主要涉及财政部和教育部,各高校也有自己的补助会对本校贫困生进行发放。根据财政部统计,近年来对高校贫困生补助发放逐年增加,2009年资助总额已达369.65亿元。

2.银行贷款支持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对各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都有相应的优惠贷款措施。为保证贫困生在校生活能正常进行,银行为贫困生提供零利率或低利率贷款,贫困生在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数额贷款的申请,毕业工作有稳定收入后再返还。

3.奖、助学金制度

从国家到学校院系都有奖学金及助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而言申请这些较为容易,并且该举措能激励经济困难生更积极主动地学习,通过努力获得经济方面与精神方面的奖励。

(二)经济困难生资助方式改进建议

1.对贫困生的等级进行区分

贫困生也分一般贫困生、较困难贫困生和特困生,对不同程度的贫困生要采取有所差别的措施,不能一概而论。特困生最主要的应该是直接给予资金补助,在银行贷款提供额度有限时应该优先考虑这些特困生的申请。而较困难贫困生和一般贫困生则在直接资金补助上可以不用那么高,应该偏重于奖、助学金方面的补助。

2.资助方式多样化

在提供资助时应该适时询问贫困生的实际需求,例如希望学校提供哪些帮助,是多提供兼职渠道的信息,还是组织捐助仪式等,从更多方面为贫困生提供资金补助,使得补助资金的来源更广泛,保证每个有切实需要的贫困生都能够得到相应程度的资助。

3.注重贫困生精神方面的资助

如今的贫困生资助方式主要是经济支持,但其实精神支持同样非常重要,许多贫困生会羞于提出自己经济困难这一点,因此在对贫困生进行各项经济资助活动时也要时刻注意其生活方面(如人际关系、学习压力等)的变化,帮助贫困生树立正面的价值观,引导贫困生及周边同学正确对待经济困难这一实际问题。

四、总结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是一个常见群体,关于其教育管理和资金补助的体系建设会是我国现在和未来都要不断改进和发展的。如何积极主动帮助这个群体解决实际需求是各高校更是整个国家要长久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磊,曾贤贵.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问题探讨[J].继续教育研究,2012(5)

[2]安江燕,谷忠新,刘永智,宋艳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性化资助管理服务体系构建探析[N].河北农业大学学报,2013(15)

第2篇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 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2)21-0081-02

为保障高等学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财政给予了巨大的经济支持,在高校逐步建立起以“奖、助、贷、勤、减”为主体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但是,怎样将资助款准确发放到贫困生手中却成为新的挑战。分析贫困生认定的影响因素,是优化和重构贫困生认定方法的重要步骤。

一 高校贫困生认定困境

据2007年6月份教育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解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国家招收的本专科学生中,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贫困生又分为困难生和特困生,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解释,“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是一般困难生,而“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则是特困生。但由于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从而给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目前,贫困生认定的通常途径是学生本人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出具生源地民政局所开出的贫困证明,辅导员或者班主任通过观察或向班级同学了解情况进而确定其是否是贫困生,应该享受何种层次资助。这样的认定方式受到人际因素影响并不合理。例如,生源地政府开具证明时可能由于不用自己买单而出于人情考虑开出不合实际情况的证明。班主任或辅导员由于要负责众多的学生而很难做到仔细、客观地去考察每一个学生是否属于贫困生,而班干部的观点就会影响班主任、辅导员对该生的判断。部分内向、自卑的困难生不愿主动说明自己的情况,而有些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十分困难的伪“贫困生”却会积极争取各种资助,抢夺本应属于贫困生的资源。

这种贫困生认定的方法依赖于直观、表面现象,涉及人际因素,从而容易产生因误判、错判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生不一定能顺利拿到相应的资助。而且对于认定者来讲,要完成认定工作,没有客观、精细化的标准可依靠,难度很大,而且工作量非常大。很多班主任、辅导员都会在金额较大的资助金额分配问题上,绞尽脑汁,很难做到公平认定、准确发放。为了所谓的“公平”,甚至有些班级采取“平均主义”“轮流发放”等方式违规操作。

二 影响贫困生认定的因素

通过文献研究、调查研究等方式,梳理影响贫困生认定的影响因素,将其进行归类处理,并在每类因素中提炼出几个有代表性的条目,并为优化和重构贫困生认定方法做准备。

1.家庭因素

第一,家庭收入状况。欧美国家将家庭收入作为认定贫困生的主要方法,因为他们拥有高度完善的收入查证和收入税征收体系,高校可以直接准确查证学生家庭收入水平。以美国为例,他们在社会上已经形成纳税的文化传统,劳动所得以及非劳动所得都必须纳税,股息、利息和其他资本收益都会有记录可查,居民家庭收入可以通过其收入税精确记录下来。高校可以通过该系统获得准确数据,从而能公平分配贫困生资助,解决贫困生认定难题。

但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还在进一步完善中,个人资信征询系统还不足以让高校准确查证学生家庭年收入,所以我国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判断还需与家庭其他方面因素相结合进行综合考虑。除固定年收入外,还需要了解家庭资产情况,如住房情况、是否购车等,以辅助判定家庭经济情况。

如果学生上报的家庭消费(包括学费、学生生活费)大于家庭收入或比例明显不合实际,应深入调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嫌疑。在执行中,这方面应给予不诚实者适当的惩罚,让弄虚作假者付出代价,以确保贫困生认定的客观、公正性。

第二,家庭人员结构。家庭人员结构是家庭经济收入和消费的重要关联因素,应让学生明确告知。家庭人员结构应包括劳动力结构和需赡养人员数。家庭人员结构相对比较容易获得准确数据。

家庭劳动力结构包括父母双方年龄、教育程度、工作类别、健康状况(包括既往病史)、是否有劳动力等方面情况,一般情况下,教育程度较高、较年轻、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好。

需赡养人员数反映家庭经济负担,包括需赡养老人和未成年人。一般来讲,需独立赡养年长直系亲属数量越多,家庭经济负担越重。所以还需了解学生父母是否是独生子女。所需培养的未成年人数量越多,经济负担会越重,尤其是都在学龄的未成年人。

第三,所处地区特点。需了解生源地是否属于贫困地区,通常来讲,我国西部、北部地区比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条件差,山区、郊区经济情况比城市差。还有一点需注意,生源地是否是近年受灾地区,如地震、台风等灾害影响,会增加经济方面的压力。

2.学生在校情况

第一,个人消费水平。个人消费水平,是学生在校的生活支出总额。包括具体生活支出如饮食消费、日用品、服装、通讯和网络支出、娱乐消费、学习消费等的总和;也包括学生拥有的物品,如手机、电脑等,但是由于全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改善,手机、电脑基本上也成为每个人的必需品,在认定时应注意不能将其简单定位为奢侈品。同时应调查是否有吸烟、酗酒状况以及程度,这是个人消费中比较浪费的方面。

第二,校内外兼职和勤工助学情况。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学生,通过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进行校内外兼职,既能增长社会实践、增长才能,又能得到劳动报酬,改善生活状况。是否愿意积极主动参加校内外兼职活动,能否较长时间坚持勤工助学,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第三,已获得资助情况。由于高校每学年都会有不同种类的贫困生资助项目,为了增加贫困生资助的覆盖面,提高资助效率,需要综合考虑学生是否获得过助学金、贫困补助、奖学金、助学贷款等奖励和资助情况。

第四,学习情况。对贫困生进行资助,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目的是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所以应对资助对象进行积极的学习引导。对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较好、获得各种等级证书较多的学生进行资助,能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学习的良好风气。对于屡次迟到、旷课,学习态度不端正,或成绩很不理想的学生寄予希望,能增加他们学习的动力,争取学习上的进步以获得学校、国家的资助。

3.学校当地消费水平

第一,学校生活成本。学校的住宿费、学费、餐饮水平是学生在学校生活的基本消费情况。由于不同地方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每个高校的学生基本生活成本不同,需要高校根据本地生活水平综合考虑每个学生在校的生活成本。

第二,学生平均消费水平。可以通过调查,计算本校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其中应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餐饮、娱乐、服装饰品、学习资料等所有花费,并梳理各种层次家庭经济情况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如大城市生源、城镇生源、农村生源,还有学生自己认为的家庭贫困或非贫困生源的消费情况。在认定贫困生时,可以参考各个层次家庭经济情况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以确定学生家庭的贫困程度。

为切实有效落实贫困生资助工作,让国家、社会对贫困生资助的每一分钱都发放到最需要帮助的贫困生手中,帮助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必须探究更加准确、易操作的贫困生认定方式。由此可见,贫困生认定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认定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资助工作的实际效果。而梳理贫困生认定影响因素,是探究改善贫困生认定方式的充分条件,能为优化和重构贫困生认定方法做好充分准备,对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第3篇

1影响高校资助精准化的因素分析

1.1 缺乏认定的量化指标

目前我省贫困家庭的认定都是依据学生提供的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者当地出具的贫困证明,并且从2015年开始我省的贫困生证明不再要求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只需要村级盖章就可以。在目前中国的熟人社会中,特别是农村地区,村级的贫困证明是很容易获得的。

同时,我省高校中在开学后特别是新生入校后,10月就开始进行贫困生资格的认定,由班主任、班干部、普通同学代表组成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而仅仅根据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以及一个月的相处时间,对一个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认定,缺乏相应的量化指标的指导,容易出现错位发放的情况。

当前我国各级资助管理机构对贫困生的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在新生入学后,建立起贫困生库,每学年进行调整一次,调整的范围有限。然而在具体资助工作中发现,很多因突况导致贫困的学生无法获得资助。例如:在建库或者调库期间不是贫困生,但是学年中,因为突况导致贫困的学生,就无法及时获得资助,只能等到明年调整的时候提出申请才行。另外,每年的调整范围是在38%的基础上进行15%的调整,每年能够调整的学生数量有限,导致很多同学在大一入库后,四年时间都会在贫困生库里,缺乏对贫困生中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重新核查,导致一些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同学仍然获得国家资助。

1.2 区域性差异较大,学生信息量不足

目前根据我国经济情况发展成梯度的情势,处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学生信息量远远超过贫困农村地区的学生信息量。例如:在我系新生开学时间,很多城市地区的学生就会利用暑假时间准备好贫困生认定的相关表格,而贫困地区很多学生不知道贫困生认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具体的认定程序。另外,从2012年开始国家开始取消高校助学贷款,开始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每年都会有来自四川、贵州等地农村地区的学生不清楚政策,来校后咨询高校贷款的情况,并且对生源地贷款的流程不了解,造成很多贫困地区的学生一入校就出现交不起学费、没有生活费等情况。

1.3 资助导向功能错位

目前我国建立起了“奖、助、勤、贷、补、减、免”的资助体系,但是所占比例、金额以及评选的条件存在较大的差距。以我校为例,奖学金分为三个档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校内奖学金1000元/人,500元/人,300元/人。以我系为例,我系四个年级共1800人,国家奖学金3人,励志奖学金51人,校内奖学金,相比于国家奖学金的要求高、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人数少、校内奖学金的金额少。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4000元、3000元、2000元,并且评选要求较为简单,仅仅只需要满足家庭经济贫困,在贫困生库中,没有成绩的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投机心理,很多同学看到要求与回报的不公平的情况,不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成绩,产生错误的导向功能。

2资助精准化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

2.1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标体系

在认定过程中,仅仅依靠教育部门是难以获取准确的家庭经济情况数据,需要建立起教育、银行、民政等部门的信息服务技术平台。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指标体系为例,可以建立起从生源地、家庭基本情况、学校等多个认定主体的认定体系(表1)。

2.2 实行差异性、动态性资助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改进资助经费的分配办法,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测算出贫困指数。根据不同的生源地和学校贫困学生的分布情况,实行差异性资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生个人的差异性资助,二是区域的差异性资助。

学生个人的差异性补助主要表现为在开学前高校应该根据生源地的基本情况,在各部门联合建立的信息服务平台上对学生个人的家庭经济情况有具体的了解,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来自灾区、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人口、收入来源等,针对不同生源地的学生、不同收入来源的学生进行差异补助。

区域的差异性资助主要表现为就读院校地区的经济水平和生源地经济水平的差异,对于在一线、二线城市就读的贫困地区的学生,应该加大资助的额度,对于在地级市院校就读的贫困地区的学生,针对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适当检查,最终建立起一个梯度的区域差异性资助。

针对资助滞后性的问题,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建立起动态的信息管理系统,相应部门要及时在信息服务平台更新家庭经济情况,特别是劳动力输入较大的省份,及时更新家庭收入,同时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也要对学生的在校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学生在校的基本生活和休闲生活进行评价,对于已经脱离贫困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出贫困生库,对于因临时重大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要及时进行资助。

第4篇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在校生人数连续保持在了较高的水平。与此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也有较快的增长,贫困大学生资助问题引起广泛关注。2007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此后财政部和教育部等有关部位又相继下发了多个实施办法,这些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立,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当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内容

目前我国高校已经确立了一套以奖学金和贷学金并存的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

高校的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置的各种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团体或个人出资设立的一些专项奖学金等。

助学贷款则是在政府主导下,由银行、教育部门和高校联合进行的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在校期间免交利息,在毕业后分期进行偿还。

勤工助学是高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些校内的兼职活动,主要包括助教、办公助理、实验室助研,以及一些后勤岗位。贫困大学生通过这些在校内进行的服务活动,获得一定报酬,补贴生活费用。

困难补助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辅助措施之一,是针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的一次性资助,帮助他们渡过特殊、突发的困难。

学费减免则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进行学费的减收、免收或者缓收,主要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展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具体的减免额度可以由高校结合其他资助政策统筹确定。

绿色通道是从2000年开始的一项针对新入学贫困大学生的政策。即被高校录取的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时可以先不交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随后核实的情况获得相应资助,以此保证不会有任何一名新生因学费问题无法入学。

二.当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运行以来,成功地帮助了很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有效地促进了高等教育的机会均等。但是这种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得不引起重视。

(一)贫困生的认定还不够规范

由于我国存在比较严重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要建立全国统一的贫困生认定界限比较困难。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评判一个学生是否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常只需要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由于高校生源来自全国各地,对学生真实家庭经济情况的准确了解难以做到,这就导致了资助工作的随意性,透明度大打折扣。

在这样的背景下,可能出现一些家庭真正困难的学生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资助的情况。比如一些贫困学生可能由于过分强烈的自尊心,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的情况,宁可自己节衣缩食也不愿提出困难申请,也就无法得到应该获得的资助。另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则是在认定过程中的欺骗行为。由于贫困生的认定程序简单,获得资助的学生在权利和义务上部对等,就可能出现一些学生骗取资助的现象。个别家庭经济较好的学生,可能刻意隐瞒自己的家庭真实收入情况,甚至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得虚假的贫困证明,享受到不应该享受的资助待遇。一些学生将获得的资助款项用作他用,甚至出现到期拒绝归还助学贷款的情况。

(二)资助体系中的助学贷款不完善

按照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以向合作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每年获得不超过6000元的贷款,用于学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这项措施被认为将很大程度解决贫困生在校期间面临的经济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助学贷款的进展却并不顺利。一方面,由于银行的利益和政策效益存在一定矛盾,银行进行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高。银行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企业,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而助学贷款是一项期限较长,而且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高校学生毕业后将分布在全国各地,银行担心无法收回贷款,因此缺少积极性去从事这项业务。

上述矛盾之所以产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对与无担保信用单款的人制约体制缺失,逃款成本低,一些恶意逃款的学生肆无忌惮。由于学生毕业后就业地点分散,而且流动性较大,导致银行跟踪管理助学贷款的成本高昂。一方面是个别大学生的诚信意识的缺乏,一方面是管理成本的高昂,这就使得银行承担的风险不能得到足够的补偿,助学贷款的成效远远不及预期。

(三)奖学金的资助作用不明显

目前资助体系中的奖学金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帮助还很不明显。由于奖学金是一种奖“优”性质的奖项,名额较少,且是针对全体学生进行,因此很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很难获得奖学金。其中一个原因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很多都来自农村,过去受到的教学质量与城市学生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导致这些学生的学习成绩不够突出。另一方面,贫困大学生承受着较之普通学生更大的精神压力,在学习方面并没有优势,甚至可能产生自卑心理,不参与学校活动,交际能力差,严重影响综合素质的拓展。

(四)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待合理化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都设置了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贫困大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补贴,这对于锻炼贫困学生工作能力,减轻贫困生自卑心理都有很大帮助。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上,勤工助学项目仍有一些可以改善的地方。首先,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数量较少,不能满足贫困学生的申请。第二,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受到时间和条件的限制,缺少对贫困生合理的引导,可能造成学生学业受到影响。另外,勤工助学的岗位大多是后勤服务类岗位,与学术相关的岗位较少,不能发挥大学生的优势。

三.完善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议

(一)创新和完善贫困生认定

第一,高校应该将贫困生的认定程序和主要指标规范化,形成相应的制度,并公开公布,认真执行。第二,建立贫困生档案。高校在新生入学开始就建立贫困生电子信息档案,由专人进行负责,此后学生递交的申请和证明等材料都要严格进行比对和审核,必要时可以利用现代网络等技术与生源地相关部门联系核实。第三,建立认定网络。改变过去认定只需提供生源地民政部门贫困证明的办法,在此基础上,增加班级辅导员、同学认证环节,从学生在校的生活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判断。第四,建立动态认定体系。一些贫困生可能家庭经济情况出现好转,不再需要接受资助。另有一些原来家庭经济良好的学生也可能因为特殊事件的发生导致家庭贫困。因此贫困生的认定应该是连续和动态的。学校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认定,确保对学生的个人情况和变动信息做好记录。

(二)规范助学贷款机制

要使助学贷款落到实处,切实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需要银行、国家、高校和贫困生自身的配合。一方面,国家应该从法律上规定银行在助学贷款上应该承担的责任,将银行助学贷款发放情况纳入对银行的考核中。同时加大力度健全个人信用体系,保护银行的合理权益,减轻其后顾之忧。银行也应该配合国家政策,简化助学贷款办理手续,加快贷款的审批,使困难学生及时获得资助。另一方面,高校要加大对助学贷款的宣传,强化贫困学生的诚信意识,宣传逃款行为付出的代价。同时,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提出贷款申请暂时未获得贷款的学生,可以暂缓学杂费的收取,针对个别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应该主动提供其他资助。最后,作为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应该提高自己的诚信意识,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认真遵守自己的还款承诺。

(三)联合社会完善勤工助学

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难以满足贫困生的需求,也很少体现大学生的专业价值,要改变这种局面,需要高校与社会团体的合作。高校应该打破校内勤工助学的局限,主动走出去,与校外的企事业单位联系,结合大学生的知识优势,争取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这样一方面满足了贫困生的经济需求,增加贫困生的就业实践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为企事业单位带去了活力,有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高校还可以将勤工助学与学生的实习、课余科技发明、教师科研创造结合,提高勤工助学岗位的知识含量,使贫困生能够将勤工助学与专业知识联系起来,互不耽误。

四.小结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点,做好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也是教育发展和校园和谐的关键之一。健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需要国家、社会和高校的配合,使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能够得到有效的帮助。

参考文献:

[1]李华明.新形势下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探讨.法治与社会.2008年第1期.

[2]王庆国,谢书琴.和谐社会视野下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改革初探.中国电力教育,2009年第2期.

第5篇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县成立由文教局、财政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及方式

1、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县资助小组根据财力、本地地域之间差异和各学校上报贫困生情况,制定全县资助贫困生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通知有关学校。

4、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凭资助金领取表到县资助小组报帐,县于10日内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受资助学校。

5、县资助小组要对全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同时建立文本和电子档案报市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将全市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后报省资助小组备案。

四、帐户与资金管理

1、资助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用于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要集中掌握,用于购买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五、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全县受资助学生应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建立受资助学生电子档案,并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2、县资助小组要建立贫困生档案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第6篇

xx街道办事处:

我叫xx,今年x岁,现在xx学校上学,我的父亲于xx年因xx病去世,母亲也于xx年因为xx永远的离开了我,现在我还没有毕业,也没有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无法独立生活,特此申请低保,请求政府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敬礼!

在此拜谢!

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

责任编辑:

范文二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县成立由文教局、财政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 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及方式

1、 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 县资助小组根据财力、本地地域之间差异和各学校上报贫困生情况,制定全县资助贫困生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通知有关学校。

4、 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凭资助金领取表到县资助小组报帐,县于10日内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受资助学校。

5、 县资助小组要对全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同时建立文本和电子档案报市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将全市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后报省资助小组备案。

四、帐户与资金管理

1、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 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用于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要集中掌握,用于购买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五、监督和检查

1、 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全县受资助学生应在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建立受资助学生电子档案,并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第7篇

贫困生的认定是帮助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证助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效益最大化、实现教育公平,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首要环节。根据教育部教财〔2007〕8号文件,贫困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但这一概念比较模糊,没有客观量化标准,缺乏科学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实效性,无法依此来认定贫困生。据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学校主要依据以下四个因素:一是学生家庭月均收入情况;二是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月消费水平情况;三是学生交纳学费的能力;四是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学生家庭月均收入的情况仅仅是学生本人填写和通过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作为依据,因此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不能做到科学准确的评估,学生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可信性较低,存在水分情况较多,在实际操作中意义不大。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月消费水平情况通过民主评议的办法,能较为客观的反应出学生真实的生活状况,毕竟同班同学在一起学习、生活,相互较熟悉了解,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大家的民主意愿,较为公平公正公开,理论上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在具体实际操作时同样会出现一些问题,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性格、家庭因素,自尊心、自卑心理等方面原因,不愿意公开说明自己的家庭情况,被认定为贫困生。另外,通过投票,由于个别贫困生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人际交往不多,导致票数少而不能认定为贫困生,相反,一些并不困难的学生“人缘”较好,或暗箱拉票等行为,而被认定为贫困生。这样导致了有限的助困资源的不能合理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二、建立贫困生动态档案的重要性

贫困生作为高校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在学习、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都面临诸多问题,表现出特殊性。不但经济上要给以帮扶,学业成绩、心理健康、就业指导方面都需要高校和社会的重视及关注。2010年,全国高校学生资助经费支出总额437.3亿元,达3885万人次,但大部分高校出现只重视经济上给予资助,忽略对于其它方面关注,或没有使有限的助困资源的得到合理配置和效益的最大化,不能确切落实国家资助育人的精神。为了能帮助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让贫困生能全面健康的发展成才,首先需掌握贫困生的详细动态状况,因此高校建立贫困生动态档案是落实国家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的首要任务。

(一)建立贫困生档案能准确确立资助的对象

助学金的评定中主要考虑家庭经济情况,受益者的评定范围较大。在考虑学生在校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上,主要是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但是由于种种的因素,对于家庭经济真实状况很难准确把握。解决好资助对象问题,是使有限的助困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效益最大化,确切落实国家资助育人的精神的关键。

(二)掌握贫困学生助基本情况

建立贫困生动态档案有利于掌握贫困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种资助情况,详细的记载资料可避免重复发放资助金和出现遗漏的情况;同时,可根据不同学生给以区别资助和帮扶,因为有部分学生虽然受到资助,但是在学习和思想上反而出现一些不良的表现,对于这些情况有详细的记录,在今后工作中比较和分析贫困学生的发展和进步。

三、贫困生资助资金筹集

随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的不断增加,仅依靠国家政府和高校的经费支持很难完全解决贫困生问题,社会捐助作为一项贫困生资助的重要来源和有效手段,因此必须要发动社会、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近些年来,高校对社会捐助贫困大学生的重要性都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在争取、吸收社会捐助这块的工作,也做出了努力,社会捐助在高校中有所增加,但受多方因素的制约,相比国外社会捐助在高校贫困学生经济资助体系中所起的作用还远远不足,也表明还需大力挖掘这项工作的潜力。这对保证并促进高校贫困生的健康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贫困生群体思想政治教育

在贫困生经济方面的资助取得巨大成功的同时,贫困生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贫困生感恩教育对贫困生的人格塑造和健康成长至关重要,部分受助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缺乏感恩意识,在资助的同时没有达到育人的目的。受助学生思想政治方面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根据当前高校贫困生出现的现状,高校应重视开展贫困生思想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系统安排各项教育活动,丰富教育的内容。

(一)规范评选条例,公平、公正、公开评选

据调查,目前不少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存在部分假贫困生的现象较多。高校要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贫困生档案,全面掌握每一个贫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心理状况、学习状况,尽可能的做到资助准确,公平公正公开。并建立监督机制,制订相关处罚条例,杜绝弄虚作假、挥霍浪费现象,如有发现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二)引导贫困生群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贫困生是高校中的特殊群体,常常会因为自卑而显得十分敏感,激励教育正是打开他们敏感心扉的一把钥匙,可以帮助他们树立起自信心。高校每学年应有计划举行自强自立教育、评选“自强不息之星”的主题活动,安排心理学或教育学教师做理想教育、挫折教育,鼓励贫困生努力拼搏。

(三)高校贫困生诚信教育

贫困生已成为高校高度重视的群体。在经济和学业的双重压力下,贫困生的诚信问题目益凸显,表现为诚信缺失,如为了拿到更多的助学金,不惜装虚作假、助学贷款到期不还、考试作弊等现象。贫加强困生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应引起高校的重视。校园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校园的诚信氛围影响着学生诚信品质的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氛围影响学生的诚信品质。学校要以诚信道德教育为导向,通过创新的思维开展多种多样的诚信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让学生浸润在潜移默化的诚信教育环境中。诚信在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的同时,一定要规章制度来约束。学校在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树立诚信观念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表彰和奖励,失信的学生要教育和处罚,从制度上约束大学生诚实守信。

五、贫困生群体就业指导

高校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要加强贫困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贫困毕业生由于家庭贫困和社会资源占有不足等原因,就业能力相对较弱,尤其在就业机会的把握、求职策略与技巧、职业心理等就业能力要素方面处于弱势,如果不通过一定的资助和援助,难以与非贫困生群体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第8篇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认定;困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51-0151-03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高校中贫困生的比例也迅速增大,为了帮助高校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从国家到地方,从政府到学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多元化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资助政策的种类多样、资助强度的提高和覆盖范围也在增大。资助体系的逐步完善,既帮困又奖优,从而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的信心和决心。然而,上述各项资助方式中,只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是面向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他各项资助主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所以,只有具备贫困生资格才能申请获得资助。此种情况下,在实际认定过程中,由于利益的驱动,一些实际上家庭经济并非贫困的学生也申请到了各类奖助学金,使真正有需要的同学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由此可见,为了切实把有限的资助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学生身上,保证资助工作落到实处,高校在开展贫困生认定把关工作上就要多花气力了。

一、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现状

目前各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方法大多采用生源地调查认定和高校自身认定相结合的办法。我院贫困生认定先是由学生本人提出贫困生申请,介绍家庭及个人基本情况,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附相关贫困证明。此证明由生源地出具认定盖章。主要是由学生家庭所在的乡村或街道撰写贫困情况,乡镇、县区级民政局审核盖章(三级公章)。经调查,上述证明是类似于我们学院的大多数高校判定学生的贫困情况的主要参考依据。另外就是高校自身认定。《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中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学生干部座谈、同学舍友调查了解该生在校期间的日常消费情况、现实表现,并根据学生本人递交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出具的贫困证明,初步确定其贫困程度与等级;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对该生的整体了解情况最终确定贫困生等级,后进行适当范围内公示,无异议者上报材料,获取相关资助。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困难的问题

(一)认定标准难统一,导致贫困生认定困难重重

1.贫困指标设置不合理。《实施意见》对于哪些人可认定为贫困生只给出了一个大致概念,即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这样的一个大致的概念,条件宽泛,比较难以把握。结合笔者实际评定工作,采用的大致标准:父母务农或都下岗;家庭成员患病;兄弟姐妹多;家住贫困边远地区遭受灾害;家庭变故,父母离异、孤儿;非人为原因导致突发事件造成暂时严重的经济困难等等,诸如此类的标准虽然也起到了一定的辅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标准普遍缺乏严密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没有具体量化的认定指标,仅凭贫困证明或老师同学的感觉,很难确定谁比谁更困难,最终导致贫困生认定鱼龙混杂,造成不公平现象。

2.生源地贫困标准参差不齐。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学生所在生源地对于贫困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参考指标,而相关部门是否出具贫困证明是以学生生源地的生活标准为依据来判定的,他们判定的贫困也许相对于高校所在地或其他学生生源地也不一定属于贫困范围。

3.贫困标准动态发展。一定时期内贫困标准是相对稳定的,但随着各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另外加之一些因不可抗击的突发事件的发生,那么贫困标准也应随之而变化。这样动态发展给贫困生认定带来了困难和不确定性,这就要求高校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必须严格把关,做到及时查漏补缺,实时更新。

(二)贫困证明可信度不高

1.利用人情关系网开具贫困证明。高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贫困证明是主要的参考依据之一。高校试图通过证明来获取学生的贫困信息,从而认定学生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然而,负责出具贫困证明的第一经办人往往就是村级(或街道)负责人,这部分人与学生家长、亲朋好友关系密切,在办事过程中总也迈不过人情这道坎。于是本该不属于贫困范围内的这部分学生,轻而易举地拿到了贫困证明。

2.社会信用体制不完善导致开具虚假贫困证明。一是信用立法滞后,二是信用管理手段单一,三是费用无须地方掏腰包而造成开具虚假贫困证明。一些地方民政部门相对于当地的每户家庭而言也是“天高皇帝远”,根本不了解实际情况,认为反正费用也不从地方这出,即便有什么纰漏村级(或街道)也应是第一责任人,带着这样的想法随意就给贫困证明盖上了章。笔者曾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某一地区民政局由于前去开具贫困证明的人数太多,为了节约时间精力,专门设计了一个电子模板并篆刻了一个固定用于贫困证明的公章以应付大批前来办理贫困证明的学生。

(三)部分学生缺乏诚信意识,虚报家庭信息

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在高校贫困认定中总有相当数量并不贫困的学生冒充贫困来获取各种资助。他们在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说明贫困情况时虚报、瞒报、谎报信息,甚至有学生直截了当地认为:贫困资助不就是比比谁说得更惨吗?相反,有一些真正的贫困生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透露真实困难情况丧失了贫困认定的机会。

(四)贫困生认定评议工作不科学

现行的高校贫困生认定,往往采取由学生申请并提供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各种困难证明,再通过师生调查、班级评议等途径来认定贫困生。这种操作看似很民主,但有些专职学生干部或班主任因工作忙碌或所带学生较多等各种原因不能进行深入调查,只凭工作经验或掌握的部分材料来认定贫困生,人为因素较多。另一方面,有的班级为了追求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把贫困生的家庭状况、申请理由张榜公布,民主投票,贫困生的种种不幸、隐私被“公告天下”,贫困生内心很受伤。于是,造成有的贫困生宁愿忍饥挨饿也不愿申请资助。

三、改善目前贫困生认定困难的措施

1.建立基本稳定而又动态更新的贫困生档案。前面所述,贫困生的标准是动态发展的。为此我们要对贫困生认定工作实行基本稳定而又动态更新的管理方式。第一,大一新生入学递交档案分类整理,了解个人基本信息,保证第一手资料的真实性;第二,通过发放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人口、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来源等;第三,通过班主任与贫困生的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第四,通过与学生干部、舍友、公寓管理员的广泛调查,了解学生的家庭实际状况和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包括是否有笔记本电脑、手机消费、衣着打扮等;第五,跟踪校园卡消费情况,了解学生真实的消费水平。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比较全面和稳定的贫困生档案。另一方面,根据贫困生的变化情况及时给予增补和删减。这样贫困生档案能真实反映出学生的贫困情况和所属的贫困层次。

2.利用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贫困生家庭情况调查。高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不可能逐个对贫困家庭进行实地考察,但要了解真实情况实地考察又是最好的方式,如何解决这一矛盾?笔者认为,不妨利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等这样的实践活动进行调研,组建社会实践的小分队划片区进行考察。通过这样的举措,师生不仅可以了解当地的经济情况、民风民俗、被调查学生家庭的真实状况,也可以实现学生社会实践的目的,如果有可能,亦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调查访问,以监督地方在开具贫困证明的真实性,更有利于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当然,如果教师出差公干允许的话,也可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

3.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意识的培养。诚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弄虚作假不仅造成了认定工作的难度同时也伤害了真正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严重损害了“公平与效率兼顾,规范与透明并存”的认定原则。所以,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尤为重要,从入学起教育学生,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人无信不立”。在教育过程中以学校的诚信、老师的诚信来影响学生,不断加大对诚信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关诚信教育的活动,帮助学生培养诚信美德。除了诚信教育之外,还应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感恩亦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具有利于修德、为学、敬业、成业以及社会和谐的道德价值。通过演讲、志愿服务活动、感恩主题活动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感恩情怀,从而改变部分贫困学生获得资助不求上进和“理所当然”心态,甚至逢奖必争的现象。

4.加强民主评议工作,保障评议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定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制度和认定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其次,建立“三级”认定机构,即建立班级、院系、学校共同参与的机构,各负其责。评议成员应分不同层次,不仅包括班主任、辅导员还应有班级学生干部、普通学生、宿舍舍友等。再次,要调动评议人员的积极性,经常深入学生,了解贫困学生的现实表现。最后,评议工作要遵循班主任把关班级预评、院系辅导员复评、学校进行评议的认定原则。当然,在民主评议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从下到上、从上到下反复比较和分析,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征求同学同意,统一意见后方可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认定。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困与育人结合;资助工作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高校中的贫困生人数也在逐年增加。国家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实施了一系列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生源地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地区精准扶贫等助学措施,都为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不小的帮助。然而,在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了不少大学生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因此,做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需要从育人的角度出发,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

一、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面临的问题

自2007年起,国家面向全国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再结合各地学校设置的奖学金资助工作,基本能保障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然而,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仍面临着一些难点问题。

目前,各地高校均围绕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一方面,由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和学生提供的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可信度一直存在质疑。另一方面,班级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打分,是衡量学生贫困等级的一个重要指标。这一过程初衷不错,但却在执行的过程中变了味。一些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不愿意为了助学金伤害到自尊心,从不在别人面前谈论自己的家庭情况;有些家庭经济根本不困难的学生,为了得到本不应该得的助学金,四处请客吃饭拉票,将社会上的一套法则运用得无比娴熟;还有组成民主评议小组的学生私下要求从参评学生的助学金中抽成,也即俗称的“卖分”――为了金钱可以昧着良心打分;更有一些评定奖助学金的辅导员,理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但却在金钱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党性,伸出了不应该伸出的手,吃拿卡要,运用手中的权力中饱私囊。国家助学金犹如一面哈哈镜,照出了当代大学生的人生百态。

二、助困工作中育人应先行

(一)明确育人为导向的贫困生认定工作

各地高校在制定贫困生认定工作条款时,应该在遵循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突出育人导向。例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与资助名额,通过设置专业成绩要求、感恩诚信要求、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在学生中形成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良好风气。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一定要认识到,资助工作不能仅仅是经济上的扶贫,更应该是精神上的扶贫,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引导贫困生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做好家庭困难学生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

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是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另一个重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一定要引导学生认识到,国家的奖助学金并不是某个学生该得的奖励,这是无数纳税人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浇灌出来的爱心之花,学生要懂得感恩。而实施感恩教育、诚信教育,要善于利用校园文化建设,通过高校海报、征文比赛、公众号推送、学生广播等形式,形成“人人讲诚信,时时懂感恩”的校园氛围。

(三)加强贫困生认定资助工作的监督力度

对于贫困生认定资助工作中存在的各种不正当现象,高校一定要加强监督环节的力度,无论是材料收集鉴定、民主评议小组评定工作、资助等级确定,还是资助金发放与管理,每个环节都应该做好监督工作。其中,民主评议小组评定与资助等级确定这两个环节一定要严格执行“随机走访、重点调查、评定结果公示”等方式,将学生反映的情况作为监督的重点关注点,通过各种手段确保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工作

面对部分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带来的精神上与心理上的“贫困”,高校学生工作者一定要采用如春雨般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方式,做好这些学生的心理“扶贫”工作。高校学生工作者应该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技巧,巧妙运用共情和倾听的方式,让学生敞开心扉,为其自卑压抑的不良情绪找到合理的宣泄渠道,帮助学生减轻因为经济困难带来的精神“贫困”,使学生逐渐成长、完善自我。

参考文献:

[1]王莉芬,黄建美.高校助困与育人结

合的资助体系构建[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2(3)

[2]S少玲.论“助困”与“育人”相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