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养殖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30 08:07:06

导语:在养殖场管理制度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养殖场管理制度

第1篇

慢性溃疡性结肠炎(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是主要发生在结肠粘膜层的非特异性炎症性病变,多发于20~40岁中青年。临床以腹泻、腹痛、大便脓血粘液,反复发作不止为特征,病情缠绵,迁延难愈,治疗彼为棘手。笔者自拟红藤败毒汤灌肠治疗溃疡性结肠炎42例,疗效较好,并与西药灭滴灵加锡类散灌肠25例作对照。现总结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

按照我国1993年制定的慢性溃疡性结肠炎诊断标准[1]。经纤维结肠镜检查确诊为该病患者67例,其中男性45例,女性22例,年龄28~68岁,病程1~8年。随机分成两组:治疗组42例,运用红藤败毒汤灌肠。对照组25例,运用灭滴灵加锡类散灌肠。两组性别、年龄、病程等项因素对比,经统计学处理,无显著差异,具有可比性。

2 治疗方法

2.1 治疗组:用自拟红藤败毒汤灌肠。处方:红藤30g,黄连、黄芩、黄柏各10g,苦参、制大黄各15g,浓煎为100ml溶液,液温在35~40℃左右,睡前患者排空二便,用输液器连接5号导尿管插入20~30cm滴注,每晚1次,10日为1疗程。共用3个疗程。

2.2 对照组:用灭滴灵注射液(0.5g)100ml,加锡类散1支灌肠,方法同治疗组。

两组患者在治疗中均避免生冷、辛辣、油腻饮食。

3 治疗结果

3.1 疗效标准:以1993年全国慢性非感染肠道疾病学习研讨会制定的疗效标准[1]为依据:①近期治愈为临床症状消失,纤维结肠镜复查粘膜正常;②有效为临床症状基本消失,纤维结肠镜复查粘膜轻度炎症反应及部分假息肉形成。③无效为治疗后临床症状、纤维结肠镜复查及病理检查无改善。

3.2 观察结果:治疗组42例,治愈31例,有效11例,总有效率为100%。对照组25例,治愈9例,有效13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为88%。两组总有效率比较,治疗组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

治疗过程中两组均未见明显毒副反应。随访半年,治疗组复发3例,对照组复发4例。按治疗组方案再治疗3个疗程而痊愈。

4 病案举例

蒋某,男,55岁。2001年10月初诊。自2000年6月起腹痛,里急后重,下利便血,灼热,泻下不爽,日三四次,甚则五六次。经电子纤维肠镜检查,提示为溃疡性结肠炎,屡治不效。至今脓血便已1年有余。面黄虚肿,脘闷纳呆,舌红、苔黄腻,脉濡滑。此乃湿热瘀滞,脾运失健,治宜清热解毒,化瘀通滞。方用:红藤30g,黄连、黄芩、黄柏各10g,苦参、制大黄各15g,浓煎为100ml,睡前排空二便保留灌肠。并嘱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之品。用药1周后,大便次数明显减少,大便开始成形。连用1月后,大便正常。随访1年未见复发。

5 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结构的调整,慢性结肠炎的发病率有上升趋势。近几年又随着纤维

肠镜检查的普及,慢性结肠炎的检出率也越来越高。慢性结肠炎属祖国医学的“痢疾”、“泄泻”、“肠”等范畴,病因多为湿热瘀滞所致,病机乃湿热蕴结中焦,注于下焦,湿热凝滞,肠道脉络受损,腐败化为脓血所致。其病机复杂多变,虚实夹杂,寒热错杂。笔者运用清热解毒、苦温燥湿之中药灌肠,取得较好效果。其中红藤清热解毒,黄连、黄芩、黄柏苦寒燥湿,并且黄连又能厚肠止痢,苦参又有较强的抗炎作用,制大黄味苦,性寒能解毒化瘀止血,《本草纲目》称其能主治“下痢赤白、里急腹痛”。全方具有清热解毒、苦寒燥湿止痢之效,通过灌肠能使药效直达病所,故能获效。

6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 生猪规模化养殖 疾病防控 防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 S858.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7)02-0278-01

在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实际发展的过程中,疾病防控工作受到广泛重视,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制定完善的疾病防控制度,逐u提升疾病防控工作效率与质量,减少其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1 合理布置生猪场

生猪规模化养殖部门需要合理布置生猪场,保证可以提升生猪场的布置效率与质量,提升疾病防控工作质量。

1.1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必须要重视厂址的选择,保证可以提升其工作效率,尽量选择地势较高并且背风的位置,保证养猪场的地址有充足的水分,及时做好排水工作,避免出现各类难以解决的问题。同时,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相关管理部门需要保证圈舍的干燥性与卫生性,及时开展清洁工作,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各类选址问题。在选址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生猪规模化养殖部门可以设置一些鱼塘与果林等,保证可以引进污染处理设备,避免出现各类污染问题,同时,还要积极开展污染物循环利用工作,提升选址工作质量[1]。

1.2 在生猪规模化养殖选址过程中,交通便利性较为重要,在选址期间,相关选址人员应该选择交通较为便利的区域,同时,所选择的位置还要远离居民区,避免出现重度污染的现象,保证减少外来污染因素,提升疾病防控工作效率。

1.3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相关部门需要合理构建养殖场内的布局,例如:设计生活区、生产区与无公害化区等,保证可以减少各类交叉污染问题,提升污染防控效率与质量。

2 制定封闭管理制度

在生猪规模化养殖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制定封闭管理制度,提升疾病防控工作效率与质量。首先,生猪规模化养殖管理部门需要在猪舍门口设立专业的消毒池,严格把关各类进出情况,进而提升生猪规模化养殖工作效率与质量。其次,生猪规模化养殖管理部门需要设立专门的猪舍围墙设施,将生猪与外界相互隔离,保证可以严格把关各类生产管理区域,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到相关生产区域内,避免出现各类传染病问题。再次,对于外来车辆与外来人员等,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做好消毒工作,保证在全面监督与管理的情况下,提升生猪规范化养殖场疾病防控工作效率与质量,保证可以提升其工作效率。另外,生猪规模化养殖管理部门需要做好自繁自养工作,明确封闭式监督管理目的,逐渐减少病毒传染源[2]。

3 制定免疫接种工作制度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管理部门必须要制定免疫接种工作制度,提升免疫接种工作效率与质量。

3.1 对于重大生猪疾病而言,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要采取强制性的措施开展相关管理工作,例如:口蹄疫疾病、猪瘟疾病等,保证可以全面落实免疫接种制度,无论是疫苗采购还是接种,都要予以高度重视,提升疫苗接种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减少其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在此期间,必须要聘用专业的兽医开展接种与监督工作,提升接种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2 对于一般性疫病而言,疫苗接种管理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接种计划,例如:猪丹毒与肺疫等疾病,免疫接种部门需要安排专门的兽医人员,严格开展病史调查与研究工作,在全面分析的情况下,结合当地实际流行病发病情况,针对性的开展免疫接种工作,进而提升接种工作效率与质量[3]。

3.3 在接种疫苗之后,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做好免疫效果评价工作,将生猪场中的生猪分为几个小组,然后开展血清抽取实验活动,逐渐测定出血清中的抗体含量情况,一旦抗体含量在71%以上,就可以确定疫苗免疫效果良好,但是,如果疫苗抗体效果在69%以下,就要对其进行重新注射处理,保证可以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

4 制定完善的消毒管理制度

生猪规模化养殖管理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消毒管理制度,保证可以逐渐提升注射消毒工作效率与质量。首先,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利用机械设备开展清洁工作,在全面清扫之后,利用消毒液开展相关工作,例如:应用NaOH消毒液开展喷洒工作,保证可以提升消毒工作质量。其次,猪场注射相关管理部门需要科学设置消毒区域,保证可以利用专门的粪车传输猪粪,不可以出现细菌感染的现象,同时,在消毒期间,还要利用专门的消毒物品开展消毒工作[4]。

5 制定保健与疫病防治制度

在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实际发展的过程中,疾病防控工作人员必须要制定保健与疾病防控制度,提升猪场疾病防控工作效率与质量。首先,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加强驱虫管理工作力度,逐渐优化种猪、仔猪等疾病防控体系,保证可以提升生猪疾病控制效率,减少其中存在的各类疾病防控问题。其次,疾病防控部门需要定期开展药物试敏实验活动,筛选出较为良好的防治药物,保证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与季节特点等,科学选择预防性药物,减少细菌侵染等问题,提升疾病防控效率。最后,疾病防控部门需要做好良种猪防控工作,保证可以提升疾病防控质量与效率,减少其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6 制定疾病紧急处理制度

在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疾病防控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重视疫病紧急处理工作,对于一些感染紧急疫病的生猪而言,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对其进行紧急隔离处理,在全面消毒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疾病紧急处理工作,同时,还要将疫病实际情况上报到相关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结语

在生猪规模化养殖过程中,疫病防控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减少外来病毒的侵入,提升疾病防控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保证可以达到预期的疾病防控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泉,冯有劲.生猪规模化养殖疾病防控要点[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4(8):144-144.

[2]张水晶.生猪规模化养殖疾病防控要点[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5(7):94.

第3篇

关键词:规模养殖场;问题;措施;宣恩县万寨乡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6)11-0041-02

S着畜牧业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的转变和扩大,宣恩县养殖业逐步由传统分散养殖向养殖大户和规模养殖场转变和发展,由粗放经营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快速发展。做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指导工作,是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基层畜牧服务中心要因地制宜地对规模养殖场实地走访调查,认真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真正做到对规模养殖场全方位的指导和监管。

1 宣恩县规模养殖现状

截至目前,宣恩县生猪存栏360 589头,出栏586 525头;肉牛存栏68 941头,出栏17 980头;肉羊存栏45 136头,出栏47 084头;禽类存栏125.414 6万羽,出栏116.040 0万羽;全县规模养殖场饲养100头以上生猪的有229个。万寨乡生猪存栏 4.14万头,出栏 6.28万头;肉牛存栏 4 290头,出栏 1 450头 ;肉羊存栏 3 879只 ,出栏 3 830只;禽类存栏 15.40万羽,出栏 15.94万羽;万寨乡规模养殖场饲养100头以上生猪的有23个。

2 规模养殖场存在的问题

2.1 养殖场地选址不环保、不科学

大部分规模养殖场都是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的,有的在房前屋后从几头猪开始起步,边发展边购买扩大养殖规模;有的养殖户从来没有养殖经验,看到周边邻居搞养殖业致富了,自己也投资办起了养殖场;有的养殖场建在公路边、有的建在河流附近、有的建在居住的村寨里面,根本就没有科学规划和选址,更没有环保意识。

2.2 圈舍设计、场区布局不合理

①没有充分考虑到人畜饮水、通风向阳、光照时间、污水处理等方面的问题。②疫病预防、治疗、生产管理等技术不成熟,不利于动物疫病的预防和生产成本的有效控制。③人畜在同一个环境中生存,导致生活区、养殖区混在一起,造成净水、污水不分的现象。

2.3 基础设施不完善、不配套,缺乏必要的安全健康保障体系

没有设置必须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隔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特别是动物废弃物不能达到无害化处理和安全排放标准。

2.4 生产管理不科学,标准化管理意识淡薄

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饲养管理操作规程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无法确保动物和畜产品是安全、健康、无污染的放心动物和畜产品。

3 监管对策

根据区域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县、乡两级监管,专业人员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对口指导和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实行责任承包的追究、追责制度。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3.1 在全县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要求规模养殖场必须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包括选址、圈舍工程设计、配合饲料工艺流程、防疫制度和人员分工等。对已建场按照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其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和升级,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养殖场,畜牧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土地、农业、林业、环保、工商、税务、公安)人员对其关、停、转。对新建场地实行备案跟踪管理制度,从选址开始实行全程跟踪监管指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要求每一项完成情况都必须有备案,直到全场建成并达到相关要求才给予办理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3.2 做好技术培训

经常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或专题技术讲座,加大规模养殖场标准化饲养管理、购入药品的安全使用、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养殖档案的建立等相关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养殖场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3.3 双管齐下,层层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

一是县政府将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纳入对各乡镇领导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由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从行政组织上保障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县畜牧兽医局与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目标责任状;同时各乡镇与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法人签定目标责任承诺书,明确养殖场主体责任,从制度上保障监管工作顺利进行。三是按照一个规模养殖场明确配备一名畜牧兽医技术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联系服务规模养殖场制度,从技术指导上保障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3.4 实行挂牌公示制度,公开接受领导和群众的监督

一是规模养殖场必须将诚信经营生产承诺书公开上墙张榜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舆论监督。二是联系指导服务技术人员实行挂牌服务制度,公开服务内容,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建立监管台帐,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建立诚信企业挂牌表彰激励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完善动物防疫条件、档案制度并严格执行的且未发生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颁发宣恩县畜产品生产(经营)诚信单位称号,公开挂牌宣传,激发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3.5 实施责任追查制度

对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动物疫情或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牵头监管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年终考核不及格,并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当年评优和晋级。特别对有以下情形的,要严肃处理:一是对拒不接受监管人员指导,违反规模养殖场监管制度的企业,一律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取消项目、资金、政策等扶持帮扶条件,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对监管单位或联系指导服务人员因渎职、失职造成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依法追究牵头监管单位、协助监管单位和联系指导服务人员的责任。三是凡是申报项目、申请扶持的规模养殖场,必须经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和联系指导服务技术人员签署意见后才能申报。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上下联动、企业主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

第4篇

[关键词] 畜牧养殖 动物疾病 防治技术

[中图分类号] S85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2-0247-01

近些年,随着我国农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养殖业在农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扩大。在很多地区动物养殖规模越来越大,动物规模化养殖在提高农民群众养殖效益的同时,由于不科学饲养导致了动物疫病呈现高发趋势,对一个地区养殖产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地区动物疫病发生之后,地区的兽医人员常常因为自身专业素质和诊断设备不足,常常错过最佳的防治时机,造成疫病迅速扩展,动物大批死亡,在损害到养殖户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威胁到地区畜牧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针对动物疾病的防治问题,我提出如下三个观点:

1 科学规划场址

养殖场应该选择在地势较高,背风向阳,较容易设防并且交通便利,水电方便的地方。要远离居民区,旅游点、畜禽加工厂、屠宰场等地方,和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主要河流灌区、污染企业保持足够的距距离。在养殖场的进出口还要设置消毒池、门卫室、消毒更衣室等场所,在饲养区域内按照不同动物的生长阶段和生长要求实行隔离饲养,相邻的动物圈舍内应该保证有足够的距离。粪便、尿液等污染物处理区域应该和饲料调制间位于相反的一侧,最好位于饲养场的顺风处。生产区域和患病动物隔离区域至少应该距离300m以上,在各个区域之间还应该设置隔离网、隔离带、隔离墙和消毒沟等设施。

2 严格隔离制度

养殖场的边界要划分明确,四周应该建设有较高的围墙和坚固的防疫沟。在动物生产区域应该设置一个专门供生产人员和运输车辆进入的大门,同时还要设置一个只供动物进出和产品运输的通道以及专供污染物运输的通道。在养殖场进出口位置、各个圈舍的进出口位置均应该设置相应的消毒设备,要结合养殖场的饲养条件、饲养规模制定完善的消毒制度,做好包括饲养人员、进出养殖场车辆、生产区域管理人员、外来人员和车辆的消毒隔离工作。要建立场内工作人员、车辆出入生产区域管理制度、场内动物流动或者进出生产区域、生产区域内人员活动和工具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粪便污染和环境物管管理制度。新购进动物必须进行一个月以上的隔离观察,确保健康之后才能混群饲养。

3 做好免疫接种和药物预防工作

3.1 做好免疫接种工作

免疫接种是预防动物疫病最佳的措施。接种后动物体内能够产生相应的抗体,减少和降低疫病的流传。疫苗接种应该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首先,在使用疫苗之前要对疫苗进行全面的z查,查看疫苗是否存在破损,封口是否完好,在标签上有关疫苗的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号和用量用法标记是否清晰;其次,在接种前还要需要准备好接种设备,如注射器、针头、滴管等。这些设备都应该保证全面消毒,做到一只动物一个针头。使用弱毒疫苗免疫后,十天内不能使用抗菌素或者磺胺类药物;最后,对于出现传染病而进行的免疫行为,必须将阳性动物排除在外,确保动物的健康后才能进行疫苗免疫注射。

3.2 药物预防

对易感动物使用相应的药物进行预防也是防治某些疾病发生的关键措施。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安全廉价的化学药物加入到动物的饲料或者饮水中,可以提高动物抵御外界疫病的能力。此外,在进行药物预防过程中还会使用到免疫增强药物。其主要是一种免疫增强剂,能够使动物机体产生相应的免疫应答,从而获得相应的非特异性免疫。免疫增强剂的种类有很多种,微生物类有多种弱毒苗,生物制剂有干扰素、胸腺肽、球蛋白等,中药制剂有黄芪多糖、党参、黄精等几种。这些药物在防治动物疫病方面有着不错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关于动物疾病防治技术存的问题研究[J]. 王超群. 农民致富之友. 2016(01)

[2]动物疾病防治中大蒜素的应用探究[J]. 侯可霞,闫芬. 当代畜牧. 2014(14)

第5篇

一、创建目标

2014年力争保质保量完成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2个,3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都要参与标准化示范创建,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场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生猪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

二、创建内容

(一)必备条件

1、参与创建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场址不得位于禁养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2、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已在县畜牧兽医局进行了养殖备案登记,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及《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场档案》。

4、新建规模养殖场育肥栏舍必须采用高床养殖节水减污技术,清洁生产实现粪污治理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未采用高床养殖节水减污技术的老养殖场必须具备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并做到了达标排放或全部综合利用。

5、养殖规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实行自繁自养模式,能繁母猪存栏1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育肥猪1500头以上。

6、已获得部、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不列入此次创建范围。

(二)主要内容

品种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生猪品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养殖设施化。养殖场栏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新建规模养殖场育肥栏舍必须采用高床养殖节水栏舍设计,实行免冲洗工艺。

管理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标准化养殖档案,各类生产记录齐全(包括:生产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进记录、配合饲养使用记录、兽药购进和使用记录、免疫记录、消毒记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防疫监测记录、销售记录)。

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猪实行无害化处理。

粪污无害化。养殖场必须具备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实行干清粪工艺,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准(需提供当年环保部门出具的废水监测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我县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领导工作,县农粮局成立“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另文下达),研究确定参加2014年市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的规模猪场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指导养殖场按照示范创建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制定改造方案,督促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建立、完善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

(二)时间安排

3月份制定方案并研究确定参加2014年市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的规模猪场;4-8月份按要求组织实施,9月份县农粮局对照要求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0月底前向市畜牧兽医局申请验收。

第6篇

为推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我县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工作,根据《__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以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存栏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鸡蛋市场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和实施。

(二)以奖代补。对自愿改造后达到《__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改造成效明显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养殖场户直接受益。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改造后经专家验收,资金直接奖励给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

(四)扶持规模化养殖。以规模化标准化改造为扶持环节,推进蛋鸡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三、实施范围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对符合上述原则,经自愿改造后达到《__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并通过上级验收,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给予适当奖励。

对禁(限)养区的养殖场户不予补助,对规模未达到0.2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补助。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和我县蛋鸡规模化养殖的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产蛋鸡存栏0.2万—0.5万只(不含0.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1.5万元;

产蛋鸡存栏0.5万—1万只(不含1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3万元;

产蛋鸡存栏1万—5万只(不含5万只)的养殖场,每户奖励5万元。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补贴方式

(一)明确标准

按照《__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结合

我县蛋鸡养殖实际条件和现有规模化水平,严格按照《__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评分标准》和《__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州财政局农财科和州农业局畜牧科。

(二)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可于20__年2月25日前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提出改造申请,经县畜牧兽医局审核后方可进行改造,否则不予奖励。

(三)项目验收

具有发展潜力,按照《__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要求,已自愿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改造成效明显,规范化程度较高,产蛋鸡存栏规模在0.2万—5万只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改造完成后,于20__年6月30日前向县级财政、畜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州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__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和《__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的上报省畜牧主管部门,待复核后,反馈相关部门,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

(四)资金拨付

验收合格的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资金到账10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养殖场(户)。上级下达的总资金计划为10万元,实际补助资金若大于上级下达的计划,将按照改造申请验收时间、验收得分的高低顺序依次奖励,奖完为止。

五、项目管理

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畜牧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措施、检查督导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县畜牧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县畜牧站站长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等。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初验,县级相关站所和派住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组织技术培训,对申报对象的初审和实地核查,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初验,在补贴对象确定后,落实补贴资金到养殖场户,协助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项目监督检查,汇总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三)强化监督与管理

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局共同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项目的验收、督导和检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县畜牧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服务、协调和监督,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县级畜牧部门设立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县畜牧兽医局举报电话:8521343 8524096

附件2:

__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建设规范

为了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提高蛋鸡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以“生产高效、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一、养殖规模

存栏规模在1万-5万只的蛋鸡养殖场(户)。

二、选址与布局

(一)选址。距离主要

交通干线和居民区500米以上,地势高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给排水方便,远离噪音。 (二)基础条件。有稳定水源,电力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

(三)场区布局。场区布局合理,有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辅助生产区、粪污处理区。育雏、育成和蛋鸡舍各鸡舍采用全进全出饲养模式,配套合理。

(四)净道和污道。场内净道、污道严格分开。

三、设施与设备

(一)鸡舍。鸡舍建筑牢固,能够保温、防雨雪、防鼠害、防鸟。

(二)饲养密度。产蛋鸡饲养密度合理,每平方米不超过13只。

(三)消毒设施。场区门口有消毒池,鸡舍门口有消毒盆,场区有消毒泵。

(四)设备。鸡舍安装通风设备、降温设备,并配备光照系统、自动饮水系统、自动清粪系统和焚烧炉。

(五)辅助设施。有更衣消毒室、兽医化验室、解剖室。配备清粪设施、储粪场所及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

四、管理及防疫

(一)制度。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操作规程。有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和免疫程序。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

1、档案管理。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要求以下记录齐全完整:

(1)品种、来源、数量、日龄等情况记录。

(2)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来源清楚,其名称、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用量记录。

(3)定期免疫、监测、消毒记录。

(4)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记录。

2、生产记录。有完整的日产蛋记录、日死淘记录、日饲料消耗记录。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从业人员未患人畜共患传染病。

(五)引种。雏鸡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进。进鸡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保留完好。

五、环保要求

(一)粪污处理。污水和粪尿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和粪尿进行集中处理后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病死鸡采取深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附件3

__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程序

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标准化改造,加快蛋鸡饲养方式转变,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水平,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生产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稳定蛋鸡生产,增加养殖收入,促进蛋鸡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蛋鸡市场有效供给。对自愿改造后,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要求,存栏1万-5万只之间的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现将验收程序公布如下:

1、蛋鸡规模养殖场在按照《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完成对鸡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的改造后,向县级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以奖代补”奖励验收申请。(到所在县畜牧部门写验收申请表)。

2、县畜牧局落实该场已完成核定的改造内容后,将验收表上报州、市畜牧部门进行验收。

3、州市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各县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到养殖场实地进行评审验收。

4、验收严格按照《__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

项目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填写验收评分表。

5、将验收结果通知被验收场。

6、县畜牧部门将验收合格的场在县主要媒体和被验收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农业厅。

7、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通过后,10日内省财政厅将奖励资金拨付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畜牧部门于资金到账10日内拨付给养殖场(户)。

附件4

__省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

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评分标准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和实施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的要求,制定本标准。评分采取百份制进行计分,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分值及考核标准如下:

一、养殖规模。分值10分。养殖规模(以开产蛋鸡的存栏数计)未达到1万只和超过5万只的,不予考核验收。

二、选址与布局。分值25分。

(一)选址。分值10分。凡是位于禁养区、水源保护区和距离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不足500米的场(户),不予考核验收。选址不科学的酌情扣分 。

(二)基础条件。分值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三)场区布局。分值5分。布局不合理的酌情扣分。

(四)净道和污道。分值5分。净道、污道交叉的扣5分。

三、设施与设备。分值30分

(一)鸡舍。分值6分。根据建筑质量和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二)饲养。分值6分。未采取全进全出饲养模式的扣3分。饲养密度超过每平方米13只的,每超过1只扣2分。

(三)消毒设施。分值6分。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酌情扣分。

(四)设备。分值6分。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酌情扣分。

(五)辅助设施。分值6分。未按规范要求配备相关辅助设备的酌情扣分。

四、管理及防疫。分值20分。

(一)制度。分值4分。相关制度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二)操作规程。分值4分。相关操作规程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分值4分。

1、档案管理。分值4分。未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及档案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2、生产记录。分值2分。记录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分值2分。从业人员未定期进行体检,未持有健康证明及患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酌情扣分。

(五)引雏。分值6分。雏鸡从无《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进,扣5分;进鸡时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车辆消毒证”一证扣1分。

五、环保要求。分值15分。

(一)粪污处理。分值8分。未对污水和粪进行集中处理的扣8分。污水和粪进行集中处理后未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的,酌情扣分。

(二)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分值7分。未对病死鸡采取深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扣7分,处理方式不当的酌情扣分。

附件5

__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考核验收评分表

考核验收内容 满分100分 得分 备注

一、养殖规模 10

二、选址与布局 25

(一)选址 10

(二)基础条件 5

(三)厂区布局 5

(四)净道、污道 5

三、设施与设备 30

(一)鸡舍建筑 6

(二)饲养密度 6

(三)消毒设施 6

(四)设备 6

(五)辅助设施 6

四、管理及防疫 20

(一)制度 4

(二)操作规程 4

(三)档案管理和生产记录 4

1、档案管理 2

2、生产记录 2

(四)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2

(五)引雏 6

五、环保要求 15

(一)粪污处理 8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监管、部门联动为重点,建立起县、镇、村三级联动的监督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制止和打击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禁建区新扩改建、禁建区外违规建设、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现象,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一)县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领导和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畜禽养殖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九龙江水流域畜禽养殖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工作。抽调县监察局、效督办、环保局、农业局人员组成县级督查组。

(二)镇级领导小组:各镇相应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镇级工作领导小组及检查组,并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对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查处与组织拆除。镇级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各行政村成立村巡查组,村巡查组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日夜巡查,实时监控,严禁辖区内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各镇检查组要对各村巡查组工作情况进行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县级领导小组汇报,实行周报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九龙江水流域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县直科局挂钩镇的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镇政府要协调、解决畜禽养殖整治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挂钩科局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要协助所挂钩镇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县农业部门要负责本辖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工作,并引导养殖业发展生态养殖模式。县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实用环保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

(二)严格审批,科学发展。根据环保要求、环境可容量,坚持限量、提质、增效的原则,严格控制畜禽发展规模及总量,坚持科学规划、科学发展。严格审批管理制度,在九龙江流域干流沿江两岸1公里内、支流沿江两岸500米内、村庄周边500米以内、旅游景区、饮用水源地的养殖场,坚决取缔。在九龙江流域干流两岸5公里、支流1公里范围内扩建、新建的养殖场,坚决不予审批。对禁建区外环保措施配建不到位的养殖场坚决不予验收,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凡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的,在符合《县“十二五”时期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的前提下,由业主持拟定建设方案及与村签订的用地协议向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镇畜牧兽医站和国土所、村建站负责审核是否符合养殖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不得占用林地。经镇政府审查同意后,由镇政府发函并提供相应材料报县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等部门审核,各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镇政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兴建。对未实行审批擅自新建的畜禽养殖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地镇政府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止。

(三)三级联动,巩固成效。实行村级日巡查、镇级周检查、县级月督查的三级联动机制,坚决遏制禁养区养殖反弹,制止禁建区新建扩建改建和禁建区外违规建设,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畜禽,严禁屠宰病死猪。日常排查的内容包括:禁养区内是否存在养殖反弹情况;禁建区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及是否存在新建、扩建、改建的现象;禁建区外是否有违规建设;是否有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和屠宰病死猪。

1、日巡查:村级巡查队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整治工作进行实时监控,负责做好本村养殖反弹和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日常排查,并将巡查情况报告镇检查组,若当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于发现之日起10日内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镇检查组督促整改;10日内仍未整改到位的,由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发现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要立即处理。

2、周检查:各镇检查组每周要定期开展检查,并将每周检查情况报表报送县督查组备案。检查过程中发现村级巡查组存在漏报、瞒报的情况,由各镇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并上报县督查组备案。同时,对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于发现之日起10日内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所在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月督查:县督查组每个月至少组织2次对各镇畜禽养殖整治反弹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流域镇存在漏报、瞒报现象,情节严重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于督查到的违规现象,在电视曝光台给予曝光,并将督查情况反馈给所在镇,由镇里督促落实整改。

4、监督举报:县、镇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在电视台和所辖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举报。镇检查组接到有关违规建设的举报,镇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核查属实后,要立即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县督查组接到有关违规建设的举报,要立即转交至所辖镇处理,并实时跟踪,定期抽查核实。

(四)抓好示范,全面铺开。全县以山城镇、金山镇为示范镇,各镇安排两个禁养区村为示范村。示范镇、示范村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抓好示范工作,辐射带动全县九龙江水流域畜禽养殖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落实。示范镇、示范村要达到以下要求:巡查检查管理制度健全、管理队伍坚强有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时有力,基本杜绝禁养区回潮、禁建区新扩改建和非法占用山地、林地建设养殖场现象;污染治理设施配套比较完善,污染整治、污染减排效果明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有效,指定专人处理病死畜禽和管理处理设施,待遇落实;建立一批示范场、示范户,鼓励带动散养户做好沼渣、沼液的利用和处理,避免二次污染;探索建立畜禽养殖散养户密集的区域建设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或连片生态治理取得新进展,村庄范围内基本杜绝养殖现象。

(五)强化问责,确保实效。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反弹现象坚决予以取缔,要求于发现之日起10日内拆除搬迁完毕;对于禁建区内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养殖场(户),要督促其限期整改、配建到位,没有配建到位的要责令其关闭,并可根据相关法律由环保部门征收超标排污费;对禁建区及禁建区外的违规新建、扩建现象坚决予以制止,要求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整改完毕,10日内未整改完毕,由镇政府组织人员给以强制执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从重处理;对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一经发现按《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全县给予曝光。对连续两个月、四次以上被市、县督查组发现养殖反弹现象或督促违规新建扩建养殖场整改进度缓慢的镇、村,取消有关农业、环保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资格;对镇主要责任人和挂钩科局有关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建立九龙江水流域(段)畜禽养殖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意识,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要细化本镇制止违规建设畜禽养殖场的管理措施、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责任状形式对干部进行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各镇要及时将镇工作领导小组、村巡查组、镇检查组人员名单报县督查组备案。各挂钩科局要成立领导机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齐心协力抓好落实,确保长效管理机制顺利运行。

第8篇

防疫消毒制度不健全小区内没有形成统一的防疫消毒制度,统一的免疫程序。各养殖户的免疫程序千差万别,有的养殖户以为免疫接种多多益善,本地没有的疫病也搞免疫注射。相反,有的养殖户报以侥幸心理,该防的病不防。还有的购买低价劣质疫苗或是采用不恰当方法接种,结果起不到防疫作用,给动物疫病控制造成隐患。同时消毒措施不得力,没有形成消毒常规化,制度化,未定期更换消毒药品种而长期单一使用一种消毒药,致使某些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养殖场大门口未设消毒池,生产区门口未设消毒间,非生产人员可以随便进入,畜舍内外环境和公共场所也不进行定期消毒,有的虽然设有消毒池和消毒间,但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无法有效阻止外来疾病的传播。管理和技术水平不高入住小区的农户,有的是在原来散养的基础上扩大规模的,凭借传统的养殖经验,有的是新发展起来的,缺乏养殖技术,缺乏必要的防疫知识和防病意识,短期投机意识强,普遍存在着重饲养轻管理、重治疗轻防疫的思想。小区养殖户多凭自己养殖经验自我诊断用药或根据饲料厂家、兽药厂家聘请的技术人员指点用药,诊断、用药欠科学合理,有时诊断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延误疫情,造成疫情扩大和蔓延。小区还缺少统一的防疫管理和专职防疫人员,防疫都是由养殖户根据自己的经验和饲料厂、药店人员的建议自我进行防疫,缺乏计划性、强制性,这就难免出现有时不防疫和防疫不全面的情况。检疫监管不到位不能坚持自繁自养、引种检疫程序不全。现在只有少数养殖小区坚持自繁自养,绝大多数养殖小区的畜禽都是靠从外地引种,引种时不执行申报审批、引种检疫、引入隔离观察等制度,以致引发小区疫情频发。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体制不顺,编制不足,人员素质不高,检测设备不全,加之养殖人员流动性大,不便于管理,难以对养殖小区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养殖户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疫先行,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思想,使他们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疫病的危害性,不按法律程序养殖、经营造成疫情的法律责任,配合防疫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同时最大限度地做好疫病防治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其防疫意识和饲养管理水平。科学规划设计要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相对集中,人畜分处、规范管理,单一畜种、便于防控”的原则,对养殖小区统一规划设计,健全设施,使整个小区树立“一家有疫,全区遭殃”的整体观念。在选址前应加强调查研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对小区的选址、规模、生产、生活区的布局等进行多方面论证,做到环保和防疫条件审查先行。在小区内部设计上,要做到生产区、生活区、废弃物区严格分开,户与户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相对独立。小区要配套消毒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清洁道与粪便排泄道要严格分开。小区选址和设计图纸要经畜牧部门审定,对审定不符合要求应及时纠正。健全防疫制度养殖小区应建立定期消毒、疫苗注射、检疫隔离、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环境卫生、人员物品管理、畜禽出入小区、标准化生产管理制度等,并监督养殖小区切实落实。配备专职兽医技术人员,严格程序化免疫,兽医用药和疫苗统一供应管理,禁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添加剂。严格禁止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人员车辆进入小区内需要严格消毒。建立畜禽饲养管理等规章制度。科学饲养管理养殖小区的管理要采取协会或合作社的管理模式,要对小区内各养殖单元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打破过去一家一户的管理模式,实行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防疫和消毒、统一用料、统一用药、统一销售等“六统一”,要让养殖小区不仅在量上得到扩大,而且在质上也要得到提高。同时,在一个小区内,要做到饲养品种、饲养规程和投入品统一。一个小区内必须饲养同一个畜种,严禁不同畜种混养,否则既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防疫;畜(禽)群的保健程序、断奶程序、免疫程序、消毒程序、无害化处理程序等要统一,如果大部分养殖单元都注射口蹄疫疫苗,个别养殖单元不注射,整个小区也收不到防疫效果;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要统一,这样生产出的畜产品才能整齐划一、质量稳定、销路可靠、价格上乘,否则,如果一个养殖单元使用违禁药品和添加剂,就会祸及整个养殖小区。强化检疫监督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和疫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加强对养殖小区的监督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防疫制度、消毒制度、病死动物及粪便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通过对规模养殖场的规范管理,实施严格的防疫、消毒等制度,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和规模养殖场的疫病防治水平,保证向社会提供的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

本文作者:李海斌工作单位: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畜牧兽医局

第9篇

工作方案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的安排和打算,工作中都需要制定工作方案。方案本身又是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考核标准,对大家有较强的约束和督促作用。所以方案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搞好工作方案,是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为此收录了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为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畜牧业现代化水平,我县在上级有关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今年起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2014年力争保质保量完成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2个,3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都要参与标准化示范创建,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场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生猪养殖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

二、创建内容

(一)必备条件

1、参与创建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场址不得位于禁养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2、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已在县畜牧兽医局进行了养殖备案登记,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及《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场档案》。

4、新建规模养殖场育肥栏舍必须采用高床养殖节水减污技术,清洁生产实现粪污治理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未采用高床养殖节水减污技术的老养殖场必须具备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并做到了达标排放或全部综合利用。

5、养殖规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实行自繁自养模式,能繁母猪存栏1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育肥猪1500头以上。

6、已获得部、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场不列入此次创建范围。

(二)主要内容

品种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生猪品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养殖设施化。养殖场栏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新建规模养殖场育肥栏舍必须采用高床养殖节水栏舍设计,实行免冲洗工艺。

管理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标准化养殖档案,各类生产记录齐全(包括:生产记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购进记录、配合饲养使用记录、兽药购进和使用记录、免疫记录、消毒记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防疫监测记录、销售记录)。

防疫制度化。防疫设施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猪实行无害化处理。

粪污无害化。养殖场必须具备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实行干清粪工艺,粪污处理方法得当,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准(需提供当年环保部门出具的废水监测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我县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领导工作,县农粮局成立“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另文下达),研究确定参加2014年市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的规模猪场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指导养殖场按照示范创建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制定改造方案,督促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建立、完善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

(二)时间安排

3月份制定方案并研究确定参加2014年市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的规模猪场;4-8月份按要求组织实施,9月份县农粮局对照要求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0月底前向市畜牧兽医局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