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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存在问题

时间:2023-07-17 16: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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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存在问题

第1篇

[关键词] 农村金融需求 农村商业银行 商业保险

一、引言

农业、农民和农村始终是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问题,“三农”问题是我国解决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关键。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民的民生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全国百强县之一的张家港也积极响应,统筹城乡发展,是张家港经济发展的鲜明特点之一。同时,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是全国首家由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稳定发展农村经济,然而随着城镇化的进展,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商业银行的成立对满足农户金融需求又有多大的帮助呢。为了了解上述问题,在2008年寒假期间,笔者对张家港市杨舍镇、凤凰镇、乐余镇等地进行了调查,共发放115份问卷,有效问卷95份。

二、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总体资金需求不足,储蓄多贷款少,农村剩余资金流向城市。(1)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结构发生变化。金融需求主体分为一般农户,专业农户,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等三类。一般农户大多从事非农产业,外出务工的收入为其主要来源,这类人具有较多的资金结余,很少具有资金需求。而专业农户年末基本收支相抵,其更容易产生资金需求,并且金额较大。至于个体工商户和私人企业,其资金需求主要来源于生产周转,数额较大。过去,专业农户的比例较高,随着新农村建设以及城镇化的发展,一般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等逐渐成为金融需求主体,金融需求主体结构发生变化,使得总体资金需求下降。(2)资金结余户多,直接融资的交易成本低。金融机构存在的一个主要作用是联系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利用其规模优势降低交易成本。由于该地区农户的平均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资金盈余必然使得储蓄率提高。由于大部分家庭都具有储蓄,因而发生资金困难时,可以很方便的通过自我积累或从亲友处获取,基本上不存在信息难以获取的情况,并且这种借贷多是无息的,即使有,也会低于银行的贷款利息。这种直接融资行为,绕开了金融中介,导致了贷款需求的不足。

2.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作用受限。(1)农村商业银行起步晚,市场份额小。工资性收入是全市农户的主要收入,大部分农户的薪酬都是直接存入工资卡中,而这些工资卡一般都是由为企业开设基本账户的银行发行,农户不会繁琐的将工资卡中资金提出再转存别家银行。而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老企业不可能愿意去农村信用社办理基本账户,而新企业则倾向于向一些资金实力雄厚,资历深的银行办理。农村商业银行与企业联系不紧密,存款来源减少。(2)非正规融资渠道成为农户资金筹集的首选方式。本次调查显示,农户在遇到资金困难时,有76%的农户愿意选择向亲友借钱,一般这种建立在比较亲近的关系上的借款是没有利息的,很多农户都会选择“无偿帮工”或“若对方借款也对其不计利息”这两种方式代替付息。而愿意向私人放贷者借款的只有2%左右,其他方式6%。而向农商行(12%)或农行(4%)借款的两者之和才达到16%,远远低于非正规融资渠道的比例,因而非正规融资渠道是农户筹资的首选方式。(3)商业保险覆盖率低,远小于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张家港市在农村推行合作医疗保险和农业保险都取得了一定成功,然而农户对于商业保险的参与积极性不高。这首先是政府支持的问题,由于农业保险是政府大力推行的,并且在支付保费上给予了一定的补贴,这些都能激励农户去购买该保险。其次是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不同,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且受气候突变影响大,发生灾害的不确定性更大,因此农户更愿意通过保险转移风险。而商业保险大都保的是人身、财产,人们普遍认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低,因而不愿购买。

三、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的对策建议

1.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刺激农户消费需求,促进农村资金回流。由于储多贷少,农村资金大量外流。政府要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引导农户从事专业化和商品化种植及养殖。同时积极鼓励农户自主创业,积极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另外,采取优惠政策刺激农户的消费需求,鼓励消费贷款。

2.农村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农村商业银行在支持农村金融上没有能够发挥足够的作用,主要是由于非正规融资渠道的存在和农户申请贷款有阻碍,对此农村商业银行要提高自身的吸引力,发挥非正规融资渠道所没有的专业优势,同时完善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例如,可以提供理财产品、金融咨询等服务。在吸引农户贷款方面,不仅要提供农村小额贷款,还可以提供附加服务,这样不仅可以随时掌握贷款的资金动向,还可以帮助农户尽快回笼资金,偿还贷款。

3.将商业保险与农业保险相结合,共同构建农村保障体系。虽然调查地区的合作医疗保险和农业保险都取得了成果,对农户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保障,但是“保险”不是“包险”。商业保险可以补充农业保险产品的投保范围和保险责任范围,因此政府和保险公司可以将一般性商业保险――养老险、医疗险、教育险、财产险等与传统的农业保险相结合,再将农村建房险、农用车辆险等针对农村特殊情况设立的险种纳入,设计出多样的险种组合,采取“以险养险”的方式,构建新型农村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李 敏:以需求为导向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基于对浙江农村金融需求的调查[J].浙江金融,2008,(1):35~35

第2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关于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次成为“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篇章。建设农村、发展农村、富裕农村,是繁荣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改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思想,尤其是城乡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是我国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向。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建设的主体薄落,农村金融市场的开发前景不容乐观。在新农村金融机构的构建中,暴露出诸多的问题,尤其是关于融资主体的薄落、金融产品的缺乏、优惠政策的有限,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困难。

(1)融资主体薄落,尤其是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缺失,制约着金融机构的构建。关于农村金融机构的构建,是以农民为主体,在农村建设、发展上,提供多元化的辅助机制。然而,农村市场的金融体制不完善,农民的主体地位无法体现,以至于金融机构的实质发生了变化。

①关于农民的主体地位,无法有效的体现。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在于农村经济建设的良性发展,以农民为媒介,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然而,关于农民的主体地位无法体现,农民在整个体系的构建中,处于被动参与的状态,尤其是金融机构的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农民对于金融机构的想法和建议,没有在金融体系中体现,以至于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全面构建农村金融机构缺乏环境。

②农民融资单薄,对金融机构缺乏吸引。农民融资的方式和金额比较单薄,在债务的偿还具有诸多不定因素。加之,金融机构作为商业性的群体,遵循高盈利、低风险的经营模式,进而两者存在本质性冲突,以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发点,不在于服务农村建设,对于农民贷款,存在不情愿或无法满足需求的问题。

(2)金融市场缺乏竞争,尤其是关于金融产品的缺乏。信贷是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在服务体系、信贷规模上,存在严重的不足。加之,金融市场缺乏竞争,创新金融产品无法满足于农村的发展需求。

①金融市场缺乏竞争,存在服务的空白点。关于信贷,金融机构主要面向于富裕的农民群体,市场缺乏全面性。当前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设立于县城,其在辐射面,以及金融产品上,存在诸多的服务空白点,以至于金融体系还不够健全。同时,新型农村机构相对匮乏,截止2011年,全国的金融机构786家,与国家规划的1294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以至于出现金融市场需大过求的局面,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性。

②信贷规模小,缺乏实质的服务性。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构建,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然而,政策的优惠性有效,无法构成完善的政策体系,以至于金融机构的发展缓慢。加之,农民信贷具有高风险、低利润,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相对收缩,在2008年,最先试行信贷的7家公司,对于农户的信贷额7500余万,只占信贷额的30.4%。并且,调整信贷模式,关于“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理念,在金融机构的发展中,越发的被丢失。

三、完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议

关于农民为融资的主体,不能动摇,要把相关工作做到实处。农民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处于劣势和被动状态,这点对于金融体制的完善非常不利。因此,完善金融机构,切合做好相关工作,服务好三农的深入建设。

(1)强化好农民的主体地位,打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新型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中,关于农民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要基于相关的扶持政策,引导农民积极的参与,在自主性和创造性方面,丰富金融市场的产品内容。“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是落实金融价值的重要方面,政府应该在信贷方面,放宽担保方式,诸如江西省万年县,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模式,率先实现农户的小额信贷和联合担保的信贷机制,为被动中的农民获取更多信贷的机会,这对于全面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具有良好的作用,是打好群众基础的有效途径。

(2)强化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政策。农村作为特殊的金融体,具有高风险、低利润特点。在面对这些困难时,政府应该放宽限制,扶持金融机构的发展,进而丰富金融信贷的服务。关于三农发展的问题,在金融机构的建设中要重点体现,尤其是信贷的对象要面向于全体农民,不能潜在地剥夺了农民信贷的权利。同时,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性,发展缺乏一定的规模,因而在完善金融机构的建设中,关于其有效的市场化,是完善金融机构体制的重要方面。

四、结语

关于农村的建设发展,一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多元化的市场经济下,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构建,对于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当前的金融机构的发展比较缓慢,尤其是关于金融体制的完善,严重制约其全面性发展。农村在巨大的发展环境下,完善金融机构的建设,对于推动三农建设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袁紫嫣.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2012(03):67-68.

[2]王蕾.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1(03):60-61.

第3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存在问题;未来趋势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5-0053-02

1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状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二是“三农”贷款持续增长。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国农业贷款余额近3万亿元,约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14%,60%以上农户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但是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也存在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农村地区资金外流情况严重。目前,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商业性金融组织,每年从农村地区流出的资金大于从城市流入的资金,导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受阻,城乡差距过大;二是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改革以来,几家主要银行都大批撤出了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与此同时,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建设没有跟上,造成机构网点覆盖率偏低,农民接受金融服务困难;三是金融产品创新不足,赢利水平不高。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经营传统的信贷产品和商业保险产品,而对农民需求量较大的小额贷款和农业保险则缺乏创新,造成金融产品单一,赢利能力严重不足,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薄弱,而一些非正规的农村金融组织虽然金融服务比较符合农民需求,发展较快,但是潜在风险较大;四是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支付结算体系落后。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电子化、票据化基础设施研发和建设不足,覆盖的地域范围小,便捷化程度低。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三农”服务的能力,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2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体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美国农村金融体系来看,美国已经建立起了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农村保险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体制,建立起了支持农村建设资金循环的长效机制,较好地支持了农村和农业发展,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借鉴美国经验,结合中国农村的具体情况,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已经成为下一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主线。

(1)要鼓励金融组织创新,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要按照农村现实和农业经济发展实际,培育和发展商业性的、可持续的金融组织。条件许可的地方可建立社区银行和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中的专门为农业设计的金融品种,以满足农村金融需要。

(2)对现有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明确功能定位。农信社要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办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乡(镇)、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农业银行要结合股份制改革,通过机制和体制的转换,充分发挥农业银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优势,切实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服务;积极推进邮政储蓄改革,按照商业化原则,引导邮政储蓄资金支持“三农”。

(3)加强政策引导,开展金融知识教育。要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转变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理念,要努力塑造有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用市场化利率覆盖其经营风险。

3 农村金融创新的建议

在银行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于农村银行增强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风控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农村金融竞争日趋激烈,农村银行要想在多元化竞争中站稳脚跟,求得快速发展,必须适应市场需求,发挥自身优势,实施差异化经营策略,从而确立独特的竞争优势。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这不仅要体现在财政扶持和税收减免上,更要体现在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经营、人才资源、法律保障、舆论宣传等各个环节上。要扭转地方政府忽视农村金融工作的局面,把农村金融发展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增设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可持续能力强,金融服务不充分的地区,合理增设农村金融机构,扩大农民选择金融服务的范围,增强金融竞争力。

(2)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功能。着重加强农村的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支付、清算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处理的自动化水平和效率。创新管理体制,改革产权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加强风险防范,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基本功能。

(3)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培养。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以农村信用社等为主体的基层农金机构,由于地理位置、待遇和体制等因素,十分缺乏研究型、应用型高端人才。应通过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对农村金融战线缺乏的实践和理论人才的培养,加强为农村金融发展而献身的理想信念教育,培养一批政治品质好、业务素质高、研究能力强的新型农村金融人才。完善相关待遇、职称评定、干部提拔等配套机制,留住人才、重用人才。

(4)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拓宽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范围,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逐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要通过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解决民间金融所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传统的信用资源来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主体,使金融产业逐步走向多元化和市场化。

(5)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要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稳定的金融法律体系,同时对于建立怎样的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如何建立等问题,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市场经济主体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6)建立和完善信贷保险制度和补偿机制。首先,建立农村信贷保险制度,积极开发农业贷款损失补偿保险品种。其次,建立信用担保补偿机制。政府要建立信用担保补偿基金,建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以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完善特色农业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

[1]李晓春,崔淑卿.汇丰银行在我国开设村镇银行的若干思考[J].现代经济探讨,2010(1).

第4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 “非农化” 非正规金融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经过多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形成了包括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它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正规金融,即受中国人民银行或者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组织。其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一些改组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二是非正规金融,即除正规金融以外的农村金融组织,主要包括亲友之间的个人借贷行为、个人和企业团体间的直接借款行为、高利贷、私人钱庄等[1]。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正规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我国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并没有起到专门为农村服务的政策性银行的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仅仅实现了单纯的粮棉收购贷款,业务仅限于支持粮棉流通。粮棉购置的市场化削弱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资产业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功能进一步削弱。并且中央银行拨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大都是来自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而这部分资金主要来自农村的储蓄存款。从根本上,国家并没有通过政策性银行拿出相应的资金对农业金融的发展提供相应的支持。(2)中国农业银行。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以后,四年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共撤并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工行、建行、中行几乎全部退出了农村金融。由于商业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革,作为支持农业发展具有政策性银行某些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也受到影响。在现有的经济体制下,投资农业的回报相对较低,因此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的流动具有天然的“非农化”倾向。虽然农行在大多地区都设有县域以下机构,但由于贷款审批权限的上收,很多分支机构只存不贷,从而加大了农村资金供给矛盾。国有的中国农业银行并没有成为服务农村金融的输血管道。(3)农村信用合作社。国有商业银行战线的不断收缩、政府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打击,让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一家独大。但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只是名义上的合作金融,在实际的经营中,农信社依然有国有资产参股,所以其经营经常会受到行政干预,“合作”的性质并没有实现。行政干预的存在不仅违背了其独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反而形成了大量的呆账坏账,恶化了其资产质量。同时由于商业化改革,农村信用社作为法人,其经营也强调贷款的回报,利润导向越来越明显。这决定了它对偿还能力弱、信息搜集成本高、违约风险大的农户的贷款有限。农村信用合作社真正用于支持农村和农业经济的贷款数量并不多。据专家预计,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实际上只覆盖了20%左右的农户,农村信用合作社表现出“非农化”特征。同时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垄断地位,缺乏有效的外部良性竞争,导致其改善内部管理、加强其金融风险控制动力不足,这也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效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非正规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

由于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收缩基地、合作金融的“非农化”趋势,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能满足,不得已转向非正规金融[2]。根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我国农村80%的贷款来自非正规金融。在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作用远超过非正规金融。由于政府对非正规金融的不认可,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非正规金融遭到严厉打击,作为中坚力量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勒令撤销,从而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有组织状态被终结[3]。

三、对农村金融的改革建议

面对严峻的农村金融形势,许多专家学者提出对农村金融的改革意见,主要是剥离农行的政策,推进农信社的改革[4]。但以上建议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金融的“非农化”趋势。如果让农村金融更好地从农村获取相应的盈利才是改革的方向。在批判的继承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如下建议:

(1)培育适合农村需要的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农村的经营实体是主要是个体和私营企业,所以适合农村需要的中小金融机构一定的贴近、了解农村经济实体,可以控制违约风险。在这方面,中小金融机构对比于大的金融机构具有天然的比较优势。但是现有的农村金融体制只会造成农村金融机构的大型化和复杂化,我国现有金融体制结构的设计并不符合中国农村金融的现实。所以在现有的农信社改革的方案中,必须设定好农信社发挥作用的合理边界。(2)提倡充分良性竞争。合理充分的良性竞争是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前提,只有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中,金融组织才会为了生存尽力去满足农村的金融服务要求,从而才能尽力减少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放开非正规金融让其纳入正常发展的轨道与正规金融充分竞争,是农村金融合理发展的最佳选择,并且在配有合理的政策措施的指引下,放开非正规金融并不会对农信社的存在造成大的冲击。(3)解除对农村金融的管制。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一般都会提及“农信社贷给农民的贷款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来实现支农的目的,但这种硬性规定并不能改变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非农化”趋势。农村金融贷款流向的“非农化”趋势是由于投资农业的低回报造成的。只有改变投资农业的低回报状态,才能改变资金流向的“非农化”趋势。

四、结论

总之,要改变农村金融的“非农化”趋势,必须从多方面着手:一是摆脱政府的参股或干预,让农信社成为真正的合作金融;二是要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大力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利用中小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做好农村的金融服务;三货币当局必须放弃对非正规金融的压制,让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做到合理协同,来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广文.对农村政策金融改革的理性思考[J].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资料库,2003,8.

[2]温铁军.农户信用与民间借贷研究:农户信用与民间借贷课题主报告.中经网50人论坛,2001,6月7日.

[3]贺军.民间金融的大机遇[J].新证券,2002,9月23日.

第5篇

关键词:农村经济;农村金融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资金供给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一)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激增。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势头。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资金需求变化呈现出“五多”趋势。①传统种植、养殖业资金需求较多。以养鸡业为例,修建鸡舍、购买鸡雏、饲料等所需的流动资金较多而且集中;②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化资金需求增多。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优质瓜菜、特色林果、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呈现出规模化、区域化的发展趋势,对信贷资金需求也逐步增多。例如:江苏省沭阳县已建成特色瓜菜、食用菌等生产基地10个,复种面积达60万亩,总产量160万吨,年产值10亿元;③农户购置大中型农业机具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多。近年来,农业机械化程度愈来愈高,农用机械价值较高,使用集中,多数农户在购买时需贷款支持;④个体工商大户资金需求呈上升势头。目前,许多商品批发商、零售商的资金需求越来越旺盛;⑤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势头较猛。农村经济的发展,使一大批产品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迅速崛起。由于处于创业初期,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呈快速上升势头。另外,为维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公路建设和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大量资金,农村工业化和小城镇化发展需要资金,还有农村科教文卫事业的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

(二)农村资金供给相对匮乏。农村的资金需求高速增长,然而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农村的资金供给表现出来的不足。一方面1995~2002年间农村资金净供给量由1,549.6亿元上升至8,165.0亿元,但仍满足不了日益扩大的资金需求,农村资金需求由1995年的13,226.6亿元上升至2002年的26,524.3亿元,供求缺口由11,677.0亿元扩大至18,359.3亿元。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为严重的资金供不应求状况;另一方面目前农村金融体系面临着较严重的资金流失。农村金融市场上贷款增速低于存款增速,存贷差日益扩大,资金从农业大量流向非农产业。据人民银行调查显示,2005年末,县及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8,953亿元,贷款余额38,825亿元,存贷差高达30,128亿元,其中大部分资金从农业大量流向非农产业。农村资金的持续流出,一定程度上恶化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

(一)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弱化。由于农业具有弱势产业的性质,因此世界各国政府一般都设立农业领域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进行农业生产性投资和流通性融资。生产性投资包括扶植农业技术开发、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大型水利工程、灌溉工程、农田改造以及退耕还林等)、农作物生产的直接投资(如国家在一些大型农场进行直接投资)等,这些投资主要是生产性的长期投资,弥补了农业领域长期投资和生产性投资不足的问题。流通性融资主要用于国家的农产品收购和流通领域,这种融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为保障本国的农产品供应和粮食安全而进行的。而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发展银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资金来源有限。向中央银行再贷款是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占全部资金来源的80%左右。这就说明农业发展银行在经营上还不能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从而在根本上还谈不上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②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单一。农业发展银行的作用仅限于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封闭管理,也就是说,被固定在农村经济的流通领域,而在农村经济的生产领域中就不见了农业发展银行的影子。

(二)农业银行开始走商业化道路。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悖,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农业转向工商业,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以获取高额回报。农业银行对农业服务的功能减弱表现为: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向城市收缩,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被大量撤并,中国农业银行在许多乡镇及以下地区很少有分支机构;为了控制风险,在信贷管理权限上大多采取上收一级的管理办法,县级以下机构基本上仅有发放5万元以下本行存单质押贷款权,除发放部分农业开发和扶贫贷款外,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大幅度下降。

(三)农村信用合作社历史包袱重,效率低下,有“非农化”倾向。绝大多数信用社是在原信用社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历年来的亏损较严重。在广大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农村信用社是唯一的正规金融组织,独享农村金融资源,垄断性经营存在,必然会降低工作效率,妨碍农村经济发展。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商业倾向使得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向收益相对高的城镇、大企业或非农企业流动,真正需要资金贷款的农户难以得到金融支持,农村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

(四)邮政储蓄机构加剧了农村资金的外流。农村邮政储蓄客观上活跃了农村经济,但存在着严重的制度缺陷。在业务上只吸收存款,把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以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差额作为其收益来源。2006年初,储蓄余额达14,131.9万元,其中65%左右来自县及县以下地区,乡镇及其所辖地区占34%左右,这些资金通过以上存方式流出农村市场,使本来就紧张而缺乏的农村资金供给市场更加恶化,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政府对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管制过度。我国民间金融由于国家对金融资源的严格控制和缺乏相应法律等原因一直得不到政府的承认,只能在边缘地位生存发展。这大大限制了民间金融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并导致民间金融走向两种归宿:一种是消亡;另一种是地下金融状态。政府过度管制的结果:一方面扭曲了市场供求关系,加剧了供给短缺;另一方面偏离了均衡价格,导致了供给的高价。从而,实际出现的现象是管制越严,地下金融就越活跃,农村金融市场的秩序就越混乱。

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

金融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区域的软环境和文明程度,而且也直接影响到该经济体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讲,金融生态环境就是竞争力。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金融、经济的发展程度。本文所说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其他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农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一)农村资本市场不发达。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融资方式主要是间接融资,缺乏以直接融资为特点的资本市场。目前,发展大中型农业类企业急需大量资金,仅仅依靠政府投入、农村信用社和商业银行贷款是无法满足的。对于农业类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股票在资本市场筹资,把一部分城市居民手中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汇小成大,引入农业领域,用这些资金来推动农业发展的前景将是不可低估的。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是筹资功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应是目前企业最重要的筹资途径。然而,我国资本市场上农业类的上市公司数量却十分少,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截止到2006年3月我国国内证券市场农业板块上市公司(包括农业、农药及其他与农业关系较密切的公司)共55家,占国内上市公司总数的3.99%。这说明农业、农村通过股票市场筹集资金的力量薄弱,而债券市场由于发展较慢,发行债券的农业类企业更是少之又少,所以我国农村资本市场不发达,农业类企业很难通过农村资本市场筹集到所需资金。

(二)农业保险机制不健全。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实现农业产业化,确保农业稳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迫切需要保险业保驾护航。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一直处于日益萎缩的局面。相关数据还表明,我国农业保险赔付率不断上升,2003年达到93.1%,大大高于保险界公认的70%的临界点。高赔付率、高风险,加上保费收入减少,使农业保险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相关的农业保险,而我国农业目前仍然主要依靠两种传统的农业风险保障途径: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进的农业保险。主要存在的问题有:(1)灾害救济的手续繁杂、面窄、水平低、且难以监管;(2)农业保险的承保率低下、高赔付率、经营亏损严重。但从我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措施上看,缺乏对保险公司涉农保险的财政补贴和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制度,虽然国家较早给予对农业保险免征营业税的优惠,但与高赔付率的风险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三)行政力量干预农村金融活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仅是一个权力部门和管理部门,更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部门,它的职能定位和根本宗旨是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当前,一些农村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村政府尚未切实转换服务理念,未能正确定位其职能,实践中不能主导当地农村金融生态建设。更有甚者,基层政府行政直接或间接干预农村金融的现象普遍存在。实际中,政府介入不仅是间接的(打招呼贷款、提供政府担保等),更有直接强行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占用大量贷款资金进行非财政性运作,使得原本有限的农村资金更加紧张,影响了农村金融的正常发展。

(四)农村法制环境缺乏,征信体系建设滞后。在农村,法制环境建设刚刚起步,很多方面在法律上仍然是空白,法制环境欠缺主要表现为:有些县乡政府的法制意识不强,存在行政干预法律、以权代法的现象;执法部门未能主动调查农村贷款欺诈行为、恶意逃债行为,遏制和制裁金融诈骗和逃债行为的力度不够,金融案件的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农贷企业和贷款农户,缺乏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影响其守法的程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农村法制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顽疾,这样的法制环境必然导致的金融债权难以受到保护。

农村征信系统建设发展缓慢,缺乏一个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机构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并作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在农村,逃债现象还比较严重,但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缺乏对债务人违约的制约。征信体系的欠缺,导致贷款人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淡薄,失信行为时有发生,道德风险加剧,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极其不利的冲击。

第6篇

一是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不足。前些年,国有商业银行为加快商业化进程,将经营重点转向城市,大量撤并农村地区机构网点。据统计,全省撤销县以下网点数量达到243个,占总数的11%,且多为乡镇网点。城市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风险处置,也使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大量减少。这几年,国家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整个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发展虽呈回升之势,但与城市相比仍显薄弱。目前,全省城市平均万人拥有银行业机构1.51家,农村地区万人拥有银行业机构只有0.89家,仅为城市水平的59%。城乡之间金融资源配置落差较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便利度远低于城市水平。

二是农村信贷资金投入不够。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出于强化风险管理和追求利益考虑,贷款审批权限普遍上收,基层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小,县域企业和农业贷款的准入门槛过高。有些银行规定只能对资产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发放贷款,并且只对信用评级A以上的企业发放新增贷款,使县域内贷款都集中到经营效益好、规模大的少数大企业,众多的中小企业由于没有抵押、担保而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一些涉农金融机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业务方向也开始偏离农业和农村。因此,农村地区金融资金的“供血”明显不足,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不强。就全省来看,不良资产较高的银行都是“农”字号的,这一方面,是由于农业作为公认的弱质产业,具有高成本、低效益、高风险的特征,金融机构支持农业,本身的风险系数就大;另一方面,县域企业存活期短,逃废债多,信用环境亟待改善。今后农村金融网点数量将不断增多,这就给我们改善信用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防控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的任务将越来越艰巨。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河北省农村正面临着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非常必要,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农发行要按照职能定位,在加强粮棉油收购信贷资金供应的同时,加大政策性支农力度,重点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切实担负起农村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农业银行要进一步增强金融支农的责任感,调整经营定位,使经营重心向下延伸,强化县域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信贷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积极为农村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新民居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解决其信贷资金需求。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品种和覆盖范围,积极开展农户抵押、质押贷款和信用、消费贷款,逐步引导邮储资金大量回流农村。各个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强县域支行的功能,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激励其将县域内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

二是完善农村紧急风险保障机制。加快建立多层次政策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鼓励现有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引进经营农险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形成多种形式、多条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设置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制度,保障农村信贷资金安全。同时,建立农民基本保险制度,以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增强农业投资者的信心。加强农贷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民营企业设立商业性或互信用担保机构。设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对支农贷款进行担保,解决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农民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鼓励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互保、互助。

三是加快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步伐。尽管这几年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但整体上仍是大而不强。全省资产规模较大,但县级联社作为一级法人,普遍规模偏小,资产质量不高。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必须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提升支农服务功能。加快县级联社股份制改造步伐,鼓励符合条件的县级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同时,支持条件较好的市组建市级农商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拓展服务功能。不断改善资产质量,推进县级联社加快消化历史包袱,稳步增强资本实力,提高金融支农的能力和水平,近两年内要争取消灭历史亏损挂账。

四是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切实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和吸引境内外银行到河北农村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制定扶持措施。鼓励各城商行积极向县域增设机构,“十二五”期间城商行设立县域分支机构要覆盖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积极稳妥地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力争每个县都组建1~2家,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

五是着力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工程,逐步提高农村企业的信用意识,同时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环境氛围,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针对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特点,创新考核方式,将责任追究与业绩奖励相结合,充分调动信贷人员服务“三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快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六是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针对农业的基础地位和弱质特性,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对农业贷款、农业保险给予一定的定向补贴,建立财政出资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使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大推广张北等县的经验做法。同时,完善农业担保体系,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第7篇

我国的农村经济在改革开放之后有了快速发展,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呈现出显著的成果,随着不断放宽的农村金融进入条件,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特点越来越突出。相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与其相适应,表现出多层次、覆盖面广和可持续性发展的特征。

中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在经历两次改革之后基本形成了我们所见的从村金融体系。第一阶段的改革在1949 年以后改革开放之前,农村金融体系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过程中实现了彻底的改造,形成了新的农村金融体系。第二阶段的改革在改革开放以后进行,改革从扶持和支持农业发展为出发点,管理权和经营权转变作为核心,充分体现出权利合理责任划分的本质。总体而言,农村金融改革分为恢复起步阶段、调整阶段和政府扶持三个阶段。

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表现出融资总量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的新特点。单农户传统型农业、家庭承包型农业因为务工收入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等原因策存在而在从业生产资金方面趋于饱和。目前农村资金的需求从总量上看还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收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的促进。由于农民缺乏可抵押性的资产和物品进行有效性的融资,在除去农民自发筹得的或者从信用社取得贷款的状态下,财政性投入以及农村积累在总量需求上不能喝融资总量相协调,缺口较大。其次融资主体的不同也会造成金融服务的对象表现不同的特性。告别传统的耕作模式,单纯农业方面投入的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资金需求方面的问题,但是对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家庭单位制的经营者而言,较大的资金需求总量远远超出了小额信用贷款的范畴。不仅如此,在此情况下,经营者很难采取有效的抵押担保的方式解决此问题。因为经营风险大和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存在,乡镇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就面临资金短缺方面的突出问题。总体而言,就财政性融资的层面分析,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功效较弱; 从财政性融资的发展历程层面以及财政性农业支持层面分析,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能力较小,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相比显得有很大距离,同时乡镇要供养的人口太多,这使得地方的财政性收入较低。

二、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整体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偏弱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在农村的资金呈现逆向流动进入城市的情况下越来越大,这就决定了三农发展的需求不能得到农村金融服务系统的有利支持。农村融资渠道在以前旧时期较为固定,但是固定为四大商业银行、合作基金以及农村信用社几种方式,但目前新时期呈现出相对单一的融资渠道,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了唯一的融资渠道。商业性质的金融功能机构所进行的撤并和重新组合构成了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资金的逆流是的资金外流不能满足农村在资金融通方面的需求。

( 二) 农村金融机构在政策性支持方面效果不显著

三农的发展需要将财政性资金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两者相结合,共同发挥作用。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因为政策性金融功能的缺乏而使得效用发挥受到抑制。农业方面政策性质的金融机构只有中国农业银行这一家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政策性支农方面的业务范围是收购棉粮油等相关的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但是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开发及产业化、农村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没有很好的运行,同时农业生产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实施力度较小。

( 三) 政策性质的支农金融作用力度较弱

资金的来源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重要途径,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来源不充足,政府部分性或者全部出资占了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政府是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的主要依靠力量。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在农业方面的支持力度较弱,同时作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开展的经济类活动等的支持力度偏低,在其它入农户、涉及农业方面的民营企业的扶持能力也受到限制。

( 四) 小额类的信用贷款在农村运用受阻

小额类的农户型贷款对于尚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急需增加财富收入的农民群众而言是需求性是很大的,虽然现状如此,但是农民从农村金融机构中获取此类型的贷款却很难。四个方面的原因形成这一局面。一是农民在信用方面的意识形态缺乏,逃避废弃债务等一系列违规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从放贷的成本考虑,小额贷款需求大,业务量繁重,成本高。三是从清收程序考虑清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脆弱性,起诉、扣款和变卖资产等清收货款的手段很难实行。四是农民自身的规避风险的意识较弱,抵抗风险的能力低下,无论是社会方面还是自然方面的风险对其的影响均比较大,小额农业贷款的风险也就随之增加。

概括性总结为改革调整后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要力量,但是改革不彻底。

三、政策建议

( 一) 寻求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

农村经济发展中商业银行的主要力量是农业银行,所以农业银行成为专业服务农业的银行。农业银行服务扶持农业发展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展开。一是形成集团控股模式,给予县级金融机构在自主权和现代权限方面更大的能力。二是强制规定资金用于发行农业贷款的比例。三是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的现状制定与之匹配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匹配城乡统筹的发展要求,提高农业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 二) 建立农业保险体系,提高抗风险能力

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在地方财政许可的范围内尝试性的由财政支出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三是商业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呆板农业保险,四是引进有关经营农业保险的外资。创新性的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民抵抗风险的能力。

第8篇

 

1 内蒙古农村金融”三农三牧”资金管理现状

 

1、内蒙古“三农三牧”资金构成的特点 按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三农”资金项目主要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提供。其中,由中央政府提供的主要项目有:农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中小学义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低保支出;各项农业补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央财 政发放的奖励资金;农村行政管理经费支出等。由地方政府提供的项目有:为中央政府提供的 项目配套资金;地方政府安排的具有地方特点的扶持项目。上述资金项目,无论是中央政府提供的,还是地方政府支持的,均表现为如下特点:

 

(1)资金来源渠道广。资金来源渠道涉及到中 央各部委、省市(州)县乃至乡,同一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可能有来自中央的、也可能有来自地方 的,或者来自不同部门的。

 

(2)资金流转的环节多。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一般要经过中央财政 到中央各部委,再到地方各主管部门,然后再到项目单位或农户手中。如果中央项目有地方政 府配套资金,资金流转环节就更多了。三是资金最终使用的对象分散、会额不等。

 

2、内蒙古农村金融”三农三牧”资金管理特征

 

(1)涉农管理部门多,“三农三牧”资金难以形成合力 。“三农三牧“资会来源渠道广,从部门来看,直接分配与管理”三农三牧”资金的有发展 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防汛抗旱办等十多个部门,如果加上交通、电力、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部门安排的 涉农专项投资,则有十六七个部门之多。各个部门”三农三牧”资金又是以不同的名目独立支 配,致使项目申报各自为政,不同渠道拨付的““三农三牧”资金在项目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 。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重复、资金管理方式多样等问题。如同样是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和水 。利两个部门均有申报:同样是水土保持项目,水利、林业两个部门均有安排等。更为严重的是, 同一项目的资金既有发改委或财政直接下拨的,也有发改委或财政先下拨到行业主管部门,再 由行业主管部门下拨到地方的:还有发改委、财政与有关部门联合下拨或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 下拨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徐小青在调查某县”三农三牧”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该县一年 拿到的32项中央和省财政下拨的支农资金,分别束自11个机构。由于”三农三牧”资金分属 多个部门管理,资金分配各自为政,相互之间缺乏有机协调,导致地方不能集中有限的资会解 决农业、农村、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难以形成”三农三牧”资金集中使用的合力,影响支农资金效用的最大发挥。

 

(2) “三农三牧”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普遍,削弱了资金的支农效率。我国现行的”三农三牧”资金拨付渠道有两种:一是通过财政部门拨付,财政部门的投入 按层级拨付,资会到位相对缓慢;二是通过行业部门拨付,行业部门的投入按条条拨付,大量资 ,金在部门内部运转。两种渠道的资金运行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环节多、过程长、管理成本高等 一问题,而且两种渠道中涉及的各部门对资金使用的具体要求和规定不同,项目管理的标准也不 统一,”三农三牧”资金常常在渠道内部运转或用于各级农口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支出,更有 部门巧立名目,套取支农项目资会,造成”三农三牧”资会被严重截留、挤占和挪用,使真正用于服务“三农三牧’’的资金大为减少,严重削弱了资金的支农效率。

 

(3)“三农三牧”资金支出缺乏必要论证、监督和管理。“三农三牧”资金管理分散,各项支出没有一套规范的执行标准和有效的事前、事中及事 后监督机制,各部门对“三农”资金的管理停留在分资金、下指标上。相关部门下达的“三农 三牧”资金一般是依据单位报告、领导批示等确定,对项目的必要性、轻重缓急、项目效益、 项目预算的真实准确性等缺乏必要的论证。至于各渠道下拨的“三农三牧”资金的执行更是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资金下拨后,一般由县乡政府或事业单位自行通过各种渠道联系设计, 项目设计是否合理、预算是否真实准确、施工单位是否有资质等都没有经过专门机构审定, 致使项目执行中虚报、冒领等问题以及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三农三牧”资会使用的安全、有效、规范,导致多项目的实施效果不理想,不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真正发挥“导向”作用。

 

2 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农村金融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要有良好的信用环境是维护农村金融秩序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必要条件,只有建立良好的信用氛围,才能有效打击和杜绝高利贷等破坏信用环境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村金融秩序,保护农民利益。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建立良好信用环境的工作方法,确定农户的信用等级,建立健全完整的农户资信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使农民能够从正当渠道得到足够的资金,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要动态地评定信用户,特别是应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考核,及时调整对信用户核定的信用贷款额度,增强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控制的能力,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3 建立和完善“三农三牧”资金全流程控制与监督机制

 

1、健全“三农三牧”资金项目的立项制度"健全“三农三牧”资金项目的立项制度,就是要建立科学的项目决策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农0项目评审机制,严格立项程序和立项条件,建议在“三农三牧”项目中实施政府采购,通过招投标,竞争出项目实施单位和所需物资,统一采购,集中支付,从而提高“三农三牧”资金的使用效益。

 

2、严格项目的管理程序。对“三农三牧”项目的立项、实施、竣工、后续管理等整个资金运行过程,按照规范的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来运作,实现“三农三牧”资金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降低成本。

 

3、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财政部门作为“三农三牧”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委,托审计部门严格控制资金运行整个流程,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截留挪用等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理。

第9篇

一、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现状及主要特征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状况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经济改革在广大农村地区不断地深入开展且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的市场经济不断地得到发展,农民的经济行为也愈加活跃,而这些经济行为中最为活跃的就是农民的借贷行为,对资金的调剂余缺需求旺盛,他们的借贷行为分为融出资金和融入资金两种,这两种行为都是对农村金融需求的重要表现。现行条件下,农民融出资金取决于其货币收入的多少,同时也受到其可供选择的融出资金方式、渠道、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在改革开放之前,农民的收入很低,手头结余的资金很少,多用于日常生活支出,很少有多余的资金用于投资赚取收益,另外当时的农村金融机构也很少,结构也很单一,农民多余的资金都会选择存到银行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而在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的生产力水平提高,经济发展收入大幅度增加,这时候农民的现金结余也相应的增加,因为缺少其他的投资渠道,农民还是会选择把多余的资金存到农村的金融机构。农民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实现专业化作业提高产出效益,就会产生信贷需求,而这种需求能否得到很好的满足就取决于农村的金融供给。虽然随着农村经济金融改革的深入,农村的面貌得到改善,农民收入增加,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支持三农的水平也有所提升,但是农民的信贷需求仍然难以得到满足,大多数农民无法从农村的正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即使能取得一小部分贷款也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这时候就只能通过民间金融渠道来解决,这样导致近年来民间金融在农村地区就逐渐活跃起来。

(二)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主要特征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和农村企业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们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就会对农村金融产生一定的需求,从而成为农村金融需求的主体,结合当前的农村经济金融现状来分析我们发现他们对金融的需求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主要特征:

1.金融需求趋向多样化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也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推行,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农村的基础设施逐渐完善,生活水平提高,农民的收入显著增加,单一的存取款的金融服务已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农民的金融需求逐渐多样化,对结算,保险,信用卡,国际汇款,贷款,理财服务,贵金属投资等多种金融服务都有需求。农村的劳动力已经实现快速流动,很多农民工进城打工,商品流通速度也在加快,农民也可以通过异地调剂资源实现成本的降低收益的提高,这时候,简单的存取款就需要突破,他们会需求异地存取款,信用卡支付,甚至随着电信网络的发展与覆盖,农民也开始使用网上银行的结算功能,这些都比传统的金融服务要方便快捷。这种需求是日新月异的,是多种多样的,对农村的金融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民在不断的增收致富,农村的基础设施也在完善,农村的产业经济结构在不断的调整优化,农村的科技投入机械化程度都在提高,这些建设与发展都对农村的金融机构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在这种形势下,农民更希望金融机构发挥他们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提供关于农村生产经营,销售,市场动向,科技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帮助他们更好的了解整个市场的宏观状况,让他们可以更好地根据市场需求来做好项目选择,实现顺利生产经营。可见,农民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及生产经营需要对金融提出了更加多样化的迫切需求。

2.金融需求在不同地区,对不同的个体存在差异

从地域来看,我国是一个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东中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很大的差异,这样也相应的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存在差异的,也是很不平衡的,这样就导致农村的金融需求的差异。在发达的东部地区,金融需求就会相对丰富一些,他们会对信用卡,国际结算,住房和汽车贷款,理财等有较大的需求,而这些需求跟城市是相近的。同时这些地区会对发展工商业,自主创业,专业化大规模作业的贷款需求增加,且需求金额较高。而对于落后的不发达的偏远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他们的金融需求相对单一些,贷款需求具有季节性,分散性等特点,他们可能会在不同的季节产生不同的金融需求,且需求相对小些。

对不同的农村主体来讲,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不同生产规模的农村企业其金融需求也存在差异。就农户的贷款需求看,低收入农户的优先考虑自己的基本生活支出,这样生活性借贷资金比重较大,生产性借贷比重居其后,且所贷资金主要用来满足春耕播种生产、小规模种养需要,体现出借贷期限短、金额小的特点;而对于高收入水平的农户,尤其是农村生产经营大户、专业户,他们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大,专业化机械化程度高,生产性借贷资金比重大,表现出借贷期限较长、金额较大的特点,这部分农户的借贷目的是为了实现经营转向发展壮大专业化和规模化生产,实现规模经营。

3.农村经济主体的相当部分的贷款需求是无效需求

从经济学角度来讲,所谓的需求是能力与愿望相统一的,只有愿望,不能实现的需求是无效的需求。从客观上看,虽然我国的农村经济主体有着强烈的信贷资金需求,但从实际满足程度来看他们的需求是无效的。正规的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会考虑到信贷资产的风险,为了保证资产质量,减少不良资产,金融机构会要求资金借贷者提供有效抵押品和担保人,而我国农村地区比较落后,大量的借款者缺少有效的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抵质押物,而我国的农村地区也没有发达国家的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贷款担保机制也不健全,因此他们提供不了金融机构要求的抵质押物和担保人,这样他们的需求就会被制度拒之门外被视为无效需求。即使是有资产的农户,农村地区的土地和房屋是广大农民的重要资产,但是这些资产没有产权证,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不能作为有效的抵质押物,这样他们的贷款也不能被批准。从农村的企业来看,通常他们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资产少,利润低,可提供的抵质押资产很有限,加上找不到正规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他们的贷款需求也是很难得到满足的。

二、我国农村金融供给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组织包括正规金融组织和非正规金融组织,正规的农村金融组织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非正规的金融组织主要是民间借贷组织,如私人地下钱庄、基金会等,就目前的政策来看,对民间金融的发展是限制的,支持由正规的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然而其服务供给却明显不足,不能较好地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金融机构数量少

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大发展时期,正规的金融机构的发展战略主要向大城市倾斜,大量撤并了县域机构,使得农村的金融机构大大减少,导致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单一,有限的农村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村多样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

(二)金融服务功能弱化

我国农村地区的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化,职能单一,明显弱化了政策性金融支农的作用。农业银行撤并乡镇上的分支机构,上收信贷管理权限,信贷等业务减少,农村网点实际上已类似于储蓄所。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网点的撤并和业务的收缩无疑极大地削弱了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整体服务功能。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网点最多的金融机构,是维系农村金融体系的命脉之一,但是其自身问题不少,资产质量差,抵御风险能力低,服务品种少,制度不健全,严重制约了其支农主力军作用的发挥。

(三)信贷供给严重不足

从资金供给看,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大量流出,金融机构的存款并没有为农村的需求者提供贷款,使农村资金严重不足。我国农村地区有着强大的资金需求,但正规金融部门的信贷供给非常有限,只能满足少部分需求,大部分需求要通过非正规金融实现满足,这样使得民间金融活跃发展。

综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当前在我国的农村地区有着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但是受到当前政策及制度等农村金融现状的影响,农村的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农户的信贷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纵观农村金融体系,无论是在总量还是在结构上,供求矛盾突出,存在较大缺口,从总量上讲金融机构数量少,农村贷款难贷款数量少问题突出,从结构上看金融服务品种单一且服务方式落后。因此,要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必须丰富农村的金融供给,增加金融服务,使农村的贷款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解决农村金融的供求失衡矛盾,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