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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法规

时间:2023-07-17 16: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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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法规

第1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

我国是水利大国,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修建的水利工程越来越多,在不断满足社会各方面需求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给社会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因此,如何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是十分必要和关键的课题。

一、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就目前而言,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观念落后,方式陈旧

虽然我国水利工程单位建立了相关的管理法规和程序,但一些水利部门中,特别是基层的管理单位中,还在沿用旧的管理方式和原有的思维观念,工程的具体建设过于依赖上级行政命令,不能灵活多变,造成工作效率低下,职工收入水平普遍较低,水利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浪费严重,因此取得的经济效益微乎其微。部分水利工程年久失修,工程设施缺乏有效的管理,不能满足防洪兴利需要,每到雨水季节,存在洪涝隐患,必然对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在管理秩序上也混乱,比如,为了蝇头小利,在河道内乱开砂场,乱垦土地种植农作物,在堤坝上放牧,破坏植被,这些不良现象时有发生,使工程和管理设施等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在某种程度上干扰了水利工程维护工作的正常运行,给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健全

在一些基层水利工程单位中,相应的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下缺乏基本的管理常识和道德素养,容易在执法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有没有固定编制的人员,缺乏责任意识,缺乏相关经验,在出现问题后,形成事情无人处理,责任无法追究的情况,容易给水利工程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另外,在我国很多的水利工程单位和部门中只注重对水利工程的建设,而轻视必要的管理,使水利工程管理行业存在不少问题,使管理水平落后,技术不够先进,最终制约了水利工程的发展。由于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机制中的问题涉及面广、内容多、情况复杂,因此,这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

(三)水利工程管理经费不足

水利工程单位在防洪和排涝抗旱的管理中,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这些支出的来源主要来自于水费收入。而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收上来的水费入不敷出,加上国家对公益性支出不予补偿,使得部分水利工程单位的正常运行的管理经费十分短缺。由于经费缺乏,水利工维修费用不到位,造成许多水利工程年久失修,险情一直存在,无法彻底排除,降低了水利工程的效益。

另外,现阶段在我国有些水利工程单位人员过多,具体表现在单位机构重叠臃肿、工作人员素质低下,无法对水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优化配置。许多重要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长期没有给员工加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与此同时,大量职工退休、下岗后,生活困难,甚至连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水利工程经费缺乏,管理不善。

当前治理我国水利工程管理问题的措施

(一)完善收费制度,推行多种有经济效益的经营

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为经营性收费,供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成木、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分类定价。水利工程单位实行多种经营,是指单位在搞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同时,在不破坏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情况下,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开展养殖、旅游、施工、技术服务等生产性经营性活动。但是水利工程单位必须结合自身的优势,实事求是的开展多种经营,思路要清晰、重点要明确。水管单位开展多种经营的思路要遵循中央新时期的治水方针,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的前提下,依托自身资源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壮大水管单位的经济实力。水管单位进行经营行活动管理要规范化;政府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上作;水管单位要对多种经营活动进行充分的论证,确保投资效益;要加强财务管理,对多种经营独立核算、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内部审计;水管单位要深化内部改革,实行单位内部企、事分开。只有这样,水利工程单位才能有充足的经费,从而保障水利工程顺利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提高水利管理人员素质

现阶段,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素质实在必行,刻不容缓。一是完善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健全水利工程管理各项具体规章制度,落实完善管理责任制,建立奖罚机制,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改进和完善劳动管理制度,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三是进行选拔考试,选拔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员对社会进行招聘,择优录取,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上岗,引入企业管理机制,建立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实现走“人管工程,工程养人”的道路;四是引进高科技技术,以“数字工管”建设为契机,积极研究、提高管理维修养操作手段的科技含量,减轻工程管理人员的体力劳动,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把他们建设成一直高素质高标准的人才队伍,为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完善水利工程机制

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在对水管单位科学定岗和核定管理人员编制基础上,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和养护人员从水管单位剥离出来,独立或联合组建专业化的养护企业,以后逐步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水利工程管理人员要依据其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以岗位、工作业绩为主的津贴制度。人员一旦变动,岗位津贴随之调整,真正做到在什么岗位享受什么待遇。真正实现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

健全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规

首先要完善现阶段我国有关水利工程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让工程管理人员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其次,组织水利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水利法规,进一步落实工程管理的各项措施。水利工作应在水利法规的正确指引下,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同时要防止对法律法规的教条刻板的认识,灵活运用,定期巡逻,广泛开展对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大坝注册的登记、病险水库的加固、水利投入政策法规和水利项目社会经济评价等,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实现良性循环,促进我国水利工作健康运行,保证水利基础设施的完备,做到有备无患。

认真管好水利工程是水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法人基本条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对项目法人建设行为的考核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的建设行为。加强财务监管工作,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水利工程在具体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完善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和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的任务任重道远。因此,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实现良性循环,保障我国水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水利工程实现有效管理的必然之路。

参考文献:

1、高玉琴、方国华、韩春晖、王弘,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内涵、目标及内容分析,三峡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年4期。

2、唐荣桂、张友明,浅析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发展目标水利发展研究,2010年5期。

第2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措施;工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水利工程管理的内容

水利工程,是为消除水害和开发利用水资源而修建的工程。其工程管理是整个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管理工作。

1、合理运用

水利工程与河川往流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河川往流一样其变化是随机的,具有多变性和复杂性,但往流在一定范围内有一定的变化规律,要根据其变化规律,对工程进行合理运用,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发挥最大效益。工程的合理运用主要是制定合理的工程防汛调度计划和工程管理运行方案等。

2、养护和维修

对水利工程而言,由于各种主观原因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水工建筑物在规划、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存有薄弱环节,使其在运用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和问题。特别是水利工程长期处在水下工作,自然条件的变化和管理运用不当,将会使工程发生意外的变化。所以,要对工程进行长期的监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隐患,保持工程的完好状态和安全运行,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检查和观测

水工建筑物的检查和观测工作,是工程管理工作中的耳目,也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基本工作。建筑物在运用过程中,其状态和工作情况随时都在发生变化,有的是正常变化,对建筑物安全影响不大,但是,也有的属于异常现象,一旦处理不及时或不当会引起失事。为了及时掌握水工建筑物的变化状况、性质及其规律,应对建筑物进行经常的、系统的、全面的检查和观测,并及时分析处理、改善和提高工程运用条件,验证设计情况,从而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管理水平。

4、防汛抢险

防汛抢险工作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水利工程管理中,对于存在隐患的建筑物,应及时做好防汛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大中型病险工程,更应该注意日常管理,因为水利工程一旦失事,将引起毁灭性的灾难,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防汛抢险工作中,应立足于大洪水,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防患于未然,确保工程的安全运用。

5、扩建和改建

对于原有水工建筑物不能满足新技术、新设备、新的管理水平的要求时,在运用过程中发现建筑物有重大缺陷需要消除时,应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扩建,从而提高工程的基础能力,满足工程的运行管理的发展和需求。

二、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现状

目前很多水利工程为综合利用工程,有经营开发功能,又有公益,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混合在一起,无条理性。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管理关系不顺,权利不明确,内部也缺少约束机制和激励,致使大多数管理单位亏损经营。

另外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经费不到位,严重影响正常运行,在工程建设中,有些小型的水利工程缺乏维修,老化严重,还有的工程没有管理人员,个别工程没有建完就遭到破坏,管理机制不健全,执法不严,使工程效益锐减。工程的配套不全,严重影响发挥工程效益。只重视建设枢纽工程,配套工程被忽略,导致受益面积较小,影响灌溉面积的正常发挥。

三、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管理是水利工程充分发挥兴利除害功能的关键,是整个水利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不仅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目的的及时、准确、持续实现,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水利工程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工程管理的主客体和环境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当前,水利工作处于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农村水利向都市水利、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的关键时刻,水利工程管理更要适应变化。

四、强化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

1、一步完善分级管理体制,建立法人管理责任制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水利工程统一管理,进一步划分事权,落实管理法人,形成行政管理与法人管理相结合,以法人管理为主体的管理体制,迅速建立起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法人管理责任制。

2、继续坚持群专结合的路子

水利工程不论大小,都要走群众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道路,充分发挥受益区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服务功能,树立良好形象,建立融洽的群专关系,切实提高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确保水利工程可持续利用和良性运转。

3、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要按照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增值保值责任和奖惩办法,实行竞争上岗和各种行之有效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4、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电价的形成机制

对公益性水利工程实行成本价,非公益性水利工程实行“成本+合理利润”的水价政策,放开小型水利工程水价,实行最高限价。应将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纳入成本,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5、贯彻《水法》和有关法规,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管理各项水事活动,严禁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水利工程,必须遵守统一规划,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按规定的建设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在施工中对水利工程造成损坏和永久性失效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相应的损失。要加快水利工程管理的立法步伐和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水利工程管理法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和水平

要加强管理技术自动化、现代化的研究,加强防汛、供水工程的科学调度和运用管理,加快工程管理预警系统建设,对国有水利工程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要积极培养和引进既懂水利又懂管理,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加强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育一批技术管理队伍,通过提高管理者素质和管理水平,达到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目的。

7、大力开展水利综合经营

各级水利管理单位要依托工程资源优势,围绕主业,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兴办实体。要进一步增强水的商品意识,挖掘水土资源潜力,认真做好项目包装,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水利二、三产业。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改善职工福利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增强水利工程管理的后劲。

8、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来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9、加强政府的管理

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水利工程的宏观调度和动态管理,加强水利工程在防洪、抢险、抗旱救灾、应急调水等事务中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要通过制定政策,增加投入,检查督促等手段,教育、引导、督促水利工程管理法人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力度。

五、结语

根据新形势下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把水利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管理工作上来,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提高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是水利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水管单位;灌区;管理体制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如何把水利工程管理好,建立科学、良性的管理、运行、维护、发展机制,使其能够长期发挥应有的效益,这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现在许多水管单位所辖灌区内的水源被抢占、拦截、引用,工程水价达不到测算标准水价,农田灌溉水费收取率低.工程管理科技含量少,单位管理人才缺乏等。产生上述问题,既有体制原因,也有机制原因,既有先天不足,也有后天失调。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改革,大胆探索,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使其水管单位的管理工作和职工收入都能得到较大的提高。

灌区是指有可靠水源和引、输、配水渠道系统和相应排水沟道的灌溉面积,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产物,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灌区是一个半人工的生态系统,它是依靠自然环境提供的光、热、土壤资源,加上人为选择的作物和安排的作物种植比例等人工调控手段而组成的一个具有很强的社会性质的开放式生态系统。灌区可以给人提供生存条件、发展经济、创造物质、精神文明,但如果灌区赖以维系的基础――资源遭受破坏,农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就面临危机。要千方百计做好工程管理与经济收入相结合的文章,才能进一步增强水管单位的综合实力,使之逐步走向工程管理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经营创收促进工程管理发展的良性循环的路子。

防洪保安、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是纯公益,体现社会效益,不能通过市场经营得到直接的经济回报,灌区工程项目(渠道、田间配套建筑物等)的管理维护经费理应由公共财政负担和水利资金开支。因此,水管单位应积极探索,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争取减少自身费用的开支。

对于灌区水源,要全力保护,对擅自抢占、拦截、引用水源者,水管单位要依法治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水量科学调度,保证水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一、创新农业用水管理体制

结合灌区灌溉特点,建立水管单位专管与农民用水协会自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为核心,推行农民用水自治,进一步推进农民用水协会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真正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培育成末级渠系的产权主体、改造主体和管理运营主体。

(1)推行管养分离,实行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精干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

(2)建立新型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干渠、支渠等骨干工程由水管所负责管理和维护,斗渠以下的田间工程由用水户协会管理使用。

(3)建立后续完善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责、权、利的关系。工程后续投资采用国家补助、水费收入、群众集体和地方配套等多方投资的方法,加强灌区工程后续建设,促进工程可持续利用。

(4)建立健全工程设施运行检测、维护维修制度,突出工程设施管护维修责任制,管护效果考核制,对管护维修工作不到位的人,实行末位淘汰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二、注重用水管理签订用水合同

水管单位与灌区内各村民委员会(或用水者协会)、村民委员会与各农户层层签订用水合同。凡与中心签订供水合同的村,灌区在正常情况下由中心保证按农时供水和排水。对没有签订供水合同或不能按时上交水费的村,中心可停止供水。树立水商品意识,明确管水单位和用水单位是一种新型的买卖供求关系,从而引导市场农业向着良性循环发展。

三、明确水费征收主体严格收取标准

水利服务中心为水费的征收主体,负责水费的征收、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灌区的供水排水服务、支渠以上工程设施的维护。干支渠系与田间工程的管理要公开。按照水利产业政策,支渠以上的骨干工程设施由“中心”实施管理,田间工程则由所在村(或用水户协会)管理,而水费则由村(或用水户协会)到农户面对面直接收取,然后统一上缴到水利服务中心,水费的收取本着受益原则,按基本水费(包括工人工资、站首和灌区支渠以上的工程维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用电表码收取灌排水费,按实际浇灌面积据实征收。条件许可的坚决实行按方收费。征收水费时,要开具正式发票,不准给群众打白条。

四、加强水费管理做到取之于水用之于水

水费收入是水管单位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水价不到位,特别是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是制约水管单位实现良性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灌区农业灌溉,其水费绝大多数地方是委托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代收,加之灌区用水户是包价吃敞水,水量浪费严重,因此,中间环节多,截留、挪用和搭车收费等现象严重,水管单位农业水费收取率低,自身难以维持生存,更不用说去搞渠道整治维修。针对现状,一是确定新的水价标准,包括基本水价(渠道岁修费)和计量水价(灌溉水费),水费直接由水管单位向用水村组按货币计收;二是以村组为单位,在取水口处安装量水堰和闸门,实行有效控制水量和计量;三是计量水费的90%用于管理费,计量水费的10光和基本水费用于渠道维修整治,由水管单位提出水费使用计划,原则上一律不平调,由用水村组自行组织维修整治渠道;四是每年定期向灌区群众公布水费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改进管理机制,为搞好水费管理制度,增大透明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成立水费监督小组,政府加强监管力度,解决好水费收取方式和收取标准问题,切实做到取之于水、用之于水,实现以水养水、滚动发展的目的。只有较好地解决“用、管、缴、建”中这些问题,才能改变过去, “用水者不管水,管水者不用水”的局面,形成“有偿用水、分级管理、缴费及时、循环再建”的良好局面。要切实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不能违反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坚决禁止“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的现象发生。

五、贯彻水法加大宣传力度

第4篇

关键词:水利建设 执法力度 监督执法

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是贯穿水利工程施工全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想保证水工程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因此,如何搞好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是摆在工程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从中国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出发,讲解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高中国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创新策略方法。水利建设执法存在的种种问题亟待解决,要想提高执法力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树立水利建设法治观念

树立水利建设的法制化观点就是指制定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将水利建设执法法制化,将其纳入到法律管理的范畴中,从而使执法更加规范有效。在水利建设中是离不开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一项水利建设工程,如果没有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必然会对工程的施工造成很大的影响,无论是工程的施工效率还是工程最终的质量都会大打折扣。而将水利建设管理法执化,将其与水利工程一体化将有利于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有助于加大水利建设中的执法力度。水利工程建设执法主要的目的就是使水利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提高工程的质量。其主要是针对工程的施工单位的,以此来加大对于工程建设中各项技术的审查,从而达到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目的。

以法治的观点来进行树立建设的管理,来加大水利建设执法力度,从而提升水利工程的质量,将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化,这便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后的发展方向,也是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最主要的任务。

二、提高水利建设立法质量

正如上文所说的那样,我国在水利建设方面的许多法律法规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法规之间的冲突、一些概念方面规定的不够准确等。因而要想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首要的便是在立法层面上规范化,提高立法质量。当然,在一些相关的国家法律还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地方的立法机制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相关的地方法规进行修订,细致化,明确相关的执法权以及执法主体,并针对地方水利建设的特点制定来制定出适用的法律法规,从而使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有法可依,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

三、明确水利建设执法机构

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主体不明确一直以来也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水利建设中主要涉及三个机构:水利建设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以及水政监察队伍。其中水利建设管理机构主要的是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的,质量监督机构则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而水政监察队伍则根本没有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管理。因而,要想提高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科学的对三个机构的职责进行划分便是不了忽视的。三个机构各有其特长,但是他们都不适合单独负责水利建设执法,要么是因为人员不够,要么是因为专业知识不对口,因而找到一个合适的机构来执行对水利建设的执法就显得十分迫切。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平时的监督过程中,需要升入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对工程有足够的了解,考虑到这一点,可以将水利建设执法的任务也交给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其部门下设定一个专门负责水利建设执法的执法小队,当然,执法小队的执法并不是以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的名言进行执法的,还是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进行执法,也仅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这样一来,便很好的将两个部门联合起来了,使得水利建设执法更加规范。

四、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

仅仅解决了以上的这些问题还是无法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的,还需要对执法机制进行完善创新。对于水利建设执法而言,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便是案源的发现较难。一般而言,水利建设执法中的案源主要靠群众的举报以及从日常的管理检查中发现。而证如我们所知,在水利建设中的违法行为一般而言都是隐形的,光靠群众的举报几乎很难发现什么,因而,要想增加对于案源的发现便要加强日常的管理,加大检查的力度。其次便是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执法是的取证向来是一项重难点,还有执法的成效,也一直是一个问题。这些都表明现有的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无法很好的满足如今的水利建设执法了,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刻不容缓了,只有找到新的执法机制,才能解决在水利建设执法中的种种弊端,才能真正加强水利建设执法力度。

五、建立水利建设执法责任制

当然,绝不能因为难度较大就放弃了水利建设的法治化管理。为了水利工程的长治久安,为了保证水利建设的安全和质量,为了提高水利资金的使用效率,水利建设执法必须迎难而上。在建立起水利建设执法队伍后,可以参照水政监察队伍的管理方式,建立水利建设执法责任制。水利建设执法责任制的内容比较广泛,但比较多的是建立执法激励制度、执法程序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有关制度。如果将水利建设执法队伍作为水政监察队伍的一个分支或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则水政监察队伍的这些制度自然适用于水利建设执法队伍。

水利建设执法管理不仅仅是一项制度,更是对工程质量的一项保证。只有不断加强水利建设执法力度,使水利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我国水利工程项目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才能较好的满足各项工程的需要。当然,在水利建设中要注意的不仅仅是执法这一方面,同时还要加强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以及质量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水资源是中国水利发展的经济命脉,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因此,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必须加强中国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探讨中国水利工程中的问题,并提出更多切实可行的创新策略方法,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促进中国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迅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成艳,.由观念机制影响引发的水利工程管理思考[J].中国水运月,2011(6):53-56.

第5篇

建设程序执行不严。还是回到国家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上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大部分为社会公益型体制,作为公益性的企业就是不能盈利的,所以这样企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国家的投资和扶植,所以这些企业把资金的来源就依靠在国家的投资,而不在自身情况下去做一些成本的缩减,而且一旦企业获得国家的投资后,不能做到资金的落实,导致一些建设完成后无账可循,有人更是把国家的钱中饱私囊,满足个人利益,做假账,导致工程最后的质量和性能都得不到保证。国家的监察力度不够就使这些人能够一致逍遥法外。同时由于水利工程的技术水平高,工作任务大,对一些监督和监察的责任就显得力不从心,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还有由于涉及到监督和设计方会互相偏袒,包庇,导致工程建筑的质量得不到保证对安全管理的问题不够重视。在施工过程中虽然有相关技术支撑和制度的约束,但是还是会出现一些质量的问题,不能对工程的管理贯彻实行,同时不能负起对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出现一些安全隐患,上到企业经营者下到工程的建设者都没有很好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技能,不能对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的审核,对机械设备的维修率低,没有完善相关的安全隐患防治办法,不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的培训,都给水利工程的管理埋下了安全的隐患。

改善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的监督,国家可以放权给地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让地方根据自己的特色,发展水利工程同时加强自身的管理,国家起到的只是一个大方向的指导,地方向国家报告自己的计划,国家负责审核,这样就避免了国家和地方权力部分,责任不明的现状,同时建立健全企业的责任制,出现质量问题要能够追究相关责任的问题,并实施处罚,同时还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的建设,我国的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必须要加以改进,完善责任制,落实责任,出现问题,一定要找到其项目的负责人,有了法律的约束,管理才更容易进行。加强成本的控制。企业定期要想国家缴纳财务报表,注明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企业要严格要求自身,减少成本的支出,为国家节约资金,正确的对建设成本进行预算,不能因为国家出资,就对此不加以重视,发现在建设中有成本过分流失的现象时要及时的上报和讨论,积极的做出改进方案,避免企业和国家遭受重大的损失。

同时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安全生产无小事,只有将安全生产深深的植入到生产者和建设者的思想中才能更好的去预防安全隐患,首先作为项目的经营者,是整个项目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能否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就是取决于他们是否把安全生产作为首先思考的要素,为此我们要制定严格的企业经营者负全责的制度,一旦出现事故查明原因是因为领导的原因就要追究经营者的责任,其次就是对作为奋战在生产第一线的建设员工也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作为建设员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是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他们能吃苦有着坚韧的性格,但是由于知识的缺乏,和相关安全培训的课程的匮乏,导致他们不能有一套安全生产的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根本不能自救,也不能在心理上紧绷安全生产的这根弦,所以在企业经营者和建设工人中推广安全生产的教育有利于制度的落实和推行更在安全生产上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在全体员工中发放安全手册,促进员工认真学习,在一些工程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方面更是学习的重点,学习应对安全隐患的掌握以及应对办法。利用网络的公开透明化,明确职责。一是聘请水利员作为水利协管员,定期组织水法律、法规和管理业务培训讲座,对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年终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放任、或失职者,建议当地政府给予调离或辞退处理,以增强其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各流域管理所增挂水政监察中队牌子,实行合署办公,明确规定对本管辖区内的水工程负有日常的管理职责。三是水利管理所作为县级、乡镇水利工程管理职能部门,侧重在水工程维护修缮、检查观测、控制运行等技术方面加强督察。县水土保持监督所、水政监察大队作为全面执法管理单位,依法对生产经营、开发建设活动中涉水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水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这样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同。

建章立制,落实责任。贯彻查处和预防相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行巡查执法责任制。首先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程着手,其次是建立和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层级监督和互相监督办法。建立社会举报制度,各职能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一般水事违法案件由各流域管理所按简易程序进行处理。每个层次管理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不同,都有相互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和水平。要加强管理技术自动化、现代化的研究,加强防汛、供水工程的科学调度和运用管理,加快工程管理预警系统建设,对国有水利工程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要积极培养和引进既懂水利又懂管理,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加强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提高管理者素质和管理水平,达到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目的。

第6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现存问题;改进方法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8-0234-1

0 引言

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线,是受到各级领导及人民群众普遍重视和广泛关注的问题。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是水利建设永恒的话题。只有深刻领悟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职责和重要,才能更好地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对水利工程的质量保证和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加大了水利建设的投资规模,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大幅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1 项目法人的行为不尽规范 部分项目法人行为不太规范,其表现为任意对工程施工进行干预,违反建设程序,甚至压缩合理的工期,造成对工程质量的影响。部分项目法人关于质量监督的意识薄弱,对招标工作不够规范。

1.2 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现行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是1997年的,其内容已落后于时展,存在种种问题,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缺少相对专业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

1.3 设计水平不高, 质量不达标 目前,一些水利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人员水平低造成的,存在着在设计过程中对设计因素考虑不周,造成结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导致了设计质量不高,图纸粗糙等不良后果。

1.4 组织机构设置不统一 随着不断发展的改革开放形势和不断改革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地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大致被分为了不同的几种形式,由于存在着这样不同的组织形式,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很难统一起来。

1.5 不按规范施工导致不合格 由于有的工程在施工中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资金流失,因此无法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现场水利施工人员业务能力较差,施工经验不足,业务素质低,技术水平不足,直接影响施工质量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不按规范操作,质量控制手段严重落后。

1.6 监理队伍存在不足 监理队伍少,人员素质低,部分人员无证上岗,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理工作不到位,工作深度和广度不够,监管质量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但造成监督乏力的主要原因还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造成的。当然,当前质监机构收费标准低,财力、人力所限,工作很难深入到位也是造成质量监督很难发挥作用的关键之处。

2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改进方法

2.1 完善体制 加强水利质量监督,让其成为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同时,应当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

2.2 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建筑法制建设,强化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以确保工程质量。大力推进水利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体系,主要以行业自律、新闻监督和群众参与为主要内容。把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有效的结合起来,共同营造良好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

2.3 明确职能 进一步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能以适应新形势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按照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对执行水利建设市场的情况进行监管,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

2.4 完善建立制度 工程监理有利于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目标进行有效的控制,能促进承包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要加强对监理持证上岗的监督,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执行建立规范,做好质量监控。

2.5 加强队伍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质量监督,质量监督队伍的建设是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对工程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已经很难适应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实质量监督人员,加强对质量监督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6 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监督相结合 随着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保证政府质量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

2.7 强化施工的管理以保证质量 实行三控制的质量控制方式,即事先控制、中间控制及事后控制。开工之前应严密的审核施工企业提交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以及管理制度,还应仔细控制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运到工地的机械等。对工程质量问题实行查明事故原因、落实处理措施和接受经验教训的原则。

2.8 加强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 水利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但涉及到公共安全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危。质量监督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对主体结构质量的控制,从而确保其施工质量的安全可靠。要随时加强主体结构质量的抽测,及时地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和质量水平的提高。

3 结语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线,是市场经济发展、国家体制改革的产物,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是当前重要课题之一。它发展的好坏关系着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单位要强化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对保证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 马洪超,彭啸宇.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J].水利天地,2006,(01).

[2] 王世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研究[D].河海大学,2003.

第7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引言

根据水利部新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同时,假如监督人员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安全及质量事故,可监督人员实施了惩罚措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是防止水害,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经过长期的摸索、改进、完善,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故解决水工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是水利工程迫需解决的问题。

1 水工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资金投入不足

工程资金配套不足在日常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我们发现,对己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地方财政没有配套拨款,影响了工程的竣工验收。这种情况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许多部位已经受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破坏,造成水利工程质量及安全使用性能下降。

1.2 施工人员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对社会的各行各业人员专业技能的要求都随之提高,水利工程也不例外。目前,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造成工程项目的设计效率偏低,降低了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水平和档次,进一步影响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没有做充分的调查及准备工作,造成施工过程中,整体布局设计不合理,严重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

1.3 管理体制落后

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各部门没有明确的分工,或有分工不明确造成管理缺失货或重叠的现象,我国现阶段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式比较单一,针对多个问题基本上都是采用单一的管理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不够完善,阻碍了我国水利质量与安全工程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工程,故应采用综合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治理方法进行治理。

1.4 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意识薄弱

部分水利建设部门及相关工程建设人员没有认识到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甚至部分水利工程建设单位为了赶工期,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施工,将水利东城技术规范要求和既定工序抛之脑后,严重的影响爱了水利工程的最终质量。还水利工程的兴建中还实行单元分包制,加之管理工作粗放,造成偷工减料、工序混乱等严重情况的发生。这些充分说明对水利工程对质量管理和控制重视度不够,意识的浅显疏忽对水利工程整体质量的威胁和危险极大。

2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2.1 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

水利工程施工人员要不断充实和更新知识,使自已具备专业水平,基础知识扎实,专业知识精神,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正确、熟练的处理各种管理业务。虽然在实际中,从事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未必一定能掌握上述完备的知识结构,但尽可能多地具备多个方面的知识技能,对于许多水利工程从业人员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这也是水利工程从业人员学习的目标。扎实的知识功底和娴熟的业务技能,是提升施工水平的前提,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而增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2.2 健全法律体制

在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利工程中自身的实际情况,参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和我国城市规划法等一些法律,制定更符合我国实际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从而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的各项步奏都有相关法律作为参照,在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规定进行执法,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2.3 保证资金的正常投入

质量与安全施工费用的正常投入是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为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落实到位,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监督不仅要加强自身的职责,同时还要加强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施工职责,在施工过程中,督促监理、施工人员配备安全施工防护用具,尤其是在高空作业的过程中,尽可能的减少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拟定整改与预防措施并实时跟踪;熟悉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器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安全监督工作的循环运行。

2.4 增强水利工程质量意识

质量意识对控制水利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只有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相关人员的质量控制意识,才能使水利工程的质量有保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人员,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员工,都需要在工作中从认识和理解上重视工程质量,都要自觉去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水利工程相关监督单位也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质量意识。只有水利工程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质量意识得到了提升,才能使他们自觉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

结语

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直接影响着水利工程的质量。水利工程的兴建不能忽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和地位。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对协调水资源的利用率具有重要的意义。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步骤直接影响着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程,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最大的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将是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永远的主题。

参考文献:

[l] 庞会媛,许维民,张凯铭.浅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08,7(17).

[2] 陈雷.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开创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事业新局面一在全国水利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J].中国水利,2011(13).

[3] 郭汉丁.国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特征与启示[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5,(5):5-8.

第8篇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执行主体;确权登记;发证

1. 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的目的

(1)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覆盖全部农村和城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2)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是依法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位置、界线、范围、用途和面积,通过依法确权发证,严格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2. 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的影响

(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2)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从而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夯实管理和改革的基础,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3)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

3. 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1)存在权利主体难以确定的集体土地。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权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集体土地与公路、水利设施等的界线难以确定。

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线路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县级以上(含县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于国家所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纵观《土地管理法》、《水法》、《公路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均找不到“公路线路用地”和“水利工程用地”的明确定义,致使实地指界时难以进行。

4. 解决建议

4.1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应该是农民集体,也就是一定范围内的集体成员全体。改革开放后,体制被乡、村、组体制所替代,不再有集体的劳动组织形式,原属于生产队范围的土地即转归为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生产大队范围的土地转归为村集体所有,公社范围的土地则转归为乡(镇)集体所有,即分别为村民小组、村、乡(镇)各自范围的居民全体所有。集体所有制土地的重要性,在于它为每一个农村居民提供了平等获得生存保障的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依法征收,其成员随土地征收已经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尽管还剩余少量集体土地,但这部分土地随着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撤销,也不再是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赖以生存的保障。这种情况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已经不再存在,但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关于对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这部分土地须经国家依法征收后,方可转为国有。也就是在还没有经过征收后,该部分土地尚不能确定为国有。建议该部分土地只调查、不发证,调查意见中说清该部分土地的有关情况。

4.2对于集体土地与公路、水利设施的界线问题,参照《公路管理条例》和《水法》等,建议按下列原则确定:国有公路、水利工程用地有市、县土地主管部门审批、登记资料的,按照审批、登记资料确定权属。无审批、登记资料的,在农民集体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按以下情况办理:(1)公路用地,有保护网按保护网外缘定界;有截水沟或护坡的按截水沟或护坡的外缘定界;无截水沟或护坡,有行道树按行道树外缘定界,无行道树按公路缘石外缘定界。(2)水利工程用地:有河堤的,以两侧河堤的外坡脚定界;无河堤有护岸的,以护岸上沿为界;无堤岸的以天然河岸定界。

5. 结束语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打基础、立长远的系统工程,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时间紧迫,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历史遗留问题繁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面临诸多新挑战新要求,更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发挥政治智慧,确保如期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为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夯实制度根基。

参考文献

[1]赵俊民 陈翠华 《农村经营管理》 2010 第8期 —— 维普资讯网.

[2]陈伟 《资源与人居环境》 2010 第18期 —— 维普资讯网.

[3]何立祥 彭美玉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10 第3期 —— 万方数据.

[4]吴学瑜 刘帆 范清东 《国土资源》 2010 第2期 —— 维普资讯网.

[5]邓志勇 《资源与人居环境》 2010 第18期 —— 维普资讯网.

[6]姜方云 张容 《农村经营管理》 2009 第9期 —— 维普资讯网.

[7]洪月霞 《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 2009 第4期 —— 维普资讯网.

第9篇

关键词: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监督执法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10-0089-02

一、水利建设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水利建设观念的延续

长久以来,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都是由当地水利局所直接管辖的,水利局负责树立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督以及管理,这样一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监管与执法,工程的质量全部靠施工人员的自觉。再加上在当初立法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并没有法制化,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条文能够保护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管执法。尽管这一切随着我国法执法的完善在一点一点地得到改善,但目前为止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不足。

(二)监督执法主体还不明确

正是由于水利工程法制管理上的不完善导致到目前为止,水利工程的监督执法还没能确定一个执法主体。尽管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但是其只负责程序上的管理监督,并不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利,因而对于相关的违规、违法的单位的处罚尚没有一个明确的执法主体,使得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三)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

目前,国家已经加大了对于相关法律的完善与修订,近年来相继出现了一些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当一部分法规由于制定的周期过长,根本不适用,无法跟上形势,甚至在一些法律规定中还存在着冲突,这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执法存在着很大的影响。此外,由于许多水利方面的法律的制定是基于全国的水利建设状况的,因而在一些地区就显得比较不适用,在实际的施工建设执法中就会比较难以掌控。

(四)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才刚刚走入正轨,对于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一些地方上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一些执法人员并不具有相关的从业经验,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能够完全的掌握,相关业务的水平不够高,对于基本的执法流程还不够熟悉,对于正常的水利工程建设执法工作有着较大的影响。

二、加大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的途径浅析

水利建设执法存在的种种问题亟待解决,要想提高执法力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树立水利建设法治观念

树立水利建设的法制化观点就是指制定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将水利建设执法法制化,将其纳入到法律管理的范畴中,从而使执法更加规范有效。在水利建设中是离不开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一项水利建设工程,如果没有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必然会对工程的施工造成很大的影响,无论是工程的施工效率还是工程最终的质量都会大打折扣。而将水利建设管理法执化,将其与水利工程一体化将有利于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有助于加大水利建设中的执法力度。水利工程建设执法主要的目的就是使水利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提高工程的质量。其主要是针对工程的施工单位的,以此来加大对于工程建设中各项技术的审查,从而达到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目的。

以法治的观点来进行树立建设的管理,来加大水利建设执法力度,从而提升水利工程的质量,将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化,这便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后的发展方向,也是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最主要的任务。

(二)提高水利建设立法质量

正如上文所说的那样,我国在水利建设方面的许多法律法规都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法规之间的冲突、一些概念方面规定的不够准确等。因而要想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首要的便是在立法层面上规范化,提高立法质量。当然,在一些相关的国家法律还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地方的立法机制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相关的地方法规进行修订,细致化,明确相关的执法权以及执法主体,并针对地方水利建设的特点制定来制定出适用的法律法规,从而使水利工程建设执法有法可依,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

(三)明确水利建设执法机构

水利建设执法管理的主体不明确一直以来也是一个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水利建设中主要涉及三个机构:水利建设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以及水政监察队伍。其中水利建设管理机构主要的是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的,质量监督机构则是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而水政监察队伍则根本没有参与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管理。因而,要想提高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科学的对三个机构的职责进行划分便是不了忽视的。三个机构各有其特长,但是他们都不适合单独负责水利建设执法,要么是因为人员不够,要么是因为专业知识不对口,因而找到一个合适的机构来执行对水利建设的执法就显得十分迫切。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平时的监督过程中,需要升入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对工程有足够的了解,考虑到这一点,可以将水利建设执法的任务也交给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在其部门下设定一个专门负责水利建设执法的执法小队,当然,执法小队的执法并不是以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的名言进行执法的,还是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进行执法,也仅受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这样一来,便很好的将两个部门联合起来了,使得水利建设执法更加规范。

(四)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

仅仅解决了以上的这些问题还是无法提升水利建设执法力度的,还需要对执法机制进行完善创新。对于水利建设执法而言,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便是案源的发现较难。一般而言,水利建设执法中的案源主要靠群众的举报以及从日常的管理检查中发现。而证如我们所知,在水利建设中的违法行为一般而言都是隐形的,光靠群众的举报几乎很难发现什么,因而,要想增加对于案源的发现便要加强日常的管理,加大检查的力度。其次便是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执法是的取证向来是一项重难点,还有执法的成效,也一直是一个问题。这些都表明现有的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无法很好的满足如今的水利建设执法了,创新水利建设执法机制已经刻不容缓了,只有找到新的执法机制,才能解决在水利建设执法中的种种弊端,才能真正加强水利建设执法力度。

(五)建立水利建设执法责任制

当然,绝不能因为难度较大就放弃了水利建设的法治化管理。为了水利工程的长治久安,为了保证水利建设的安全和质量,为了提高水利资金的使用效率,水利建设执法必须迎难而上。在建立起水利建设执法队伍后,可以参照水政监察队伍的管理方式,建立水利建设执法责任制。水利建设执法责任制的内容比较广泛,但比较多的是建立执法激励制度、执法程序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有关制度。如果将水利建设执法队伍作为水政监察队伍的一个分支或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则水政监察队伍的这些制度自然适用于水利建设执法队伍。

三、结语

水利建设执法管理不仅仅是一项制度,更是对工程质量的一项保证。只有不断加强水利建设执法力度,使水利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我国水利工程项目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才能较好的满足各项工程的需要。当然,在水利建设中要注意的不仅仅是执法这一方面,同时还要加强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以及质量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

质量。

参考文献

[1] 张博庭.用科学的态度对待水库的低温水问题[J].水力发电,2006,(10):12-15.

[2] 张礼建,张迎燕.论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生态责任[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