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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今年下半年全镇将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为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村级换届之前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责任进行全面审计,为村级换届工作作好准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弄清村级经济实力,理顺财务关系,明确村干部的经济责任迎接村级换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本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各党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审计工作。镇成立联合审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另行文),在本次审计中发现问题较突出,并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党工委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联审计小组报告。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对侵占、挪用、私分、贪污、挥霍集体资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审计的范围和方法
(一)村级财务审计的范围,主要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重点是审计*年村委会换届以来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可追查到以往年度,立案逐项进行审计。
(二)审计方法:抓住“三个重点”,把牢“四个环节”。“三个重点”一是财务收支帐目,采用审查书面资料的方法进行顺查与逆查;二是货币资金和有形资产,采用直接盘点现金与实物的方法;三是债权债务,包括承包合同结算兑现,采用核对、复核、查询的方法。
“四个环节”:一是把牢各项收入帐的清查,是否有漏收或收八不入帐;二是把牢各项费用,是否有虚假开支;三是把牢货币资金盘点核对,银行帐户、库存现金是否帐实相符,是否有白条抵库及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四是把牢债权债务帐户核对,是否与帐户相一致。
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党工委组织进行审计,做到五个结合:审计查账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审计查账与核查实物相结合,审计与化解村级债务相结合,审计与处理问题相结合,审计与建帐建制相结合,确保审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一)审计内容
1、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审查村级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查明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有无被侵占、挪用;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村内各项工程的决算情况;未入帐的费用情况;村公益事业资金、土地补偿费收入和政府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村财务收支是否按时如实上墙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等。
2、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专业项目管理情况。审查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帐款、帐物、帐帐是否相符,集体资产、资源和专业项目的承包标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经集体经济讨论决定,标的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标机制,承包或租赁者是否按合同及时缴纳承包款或租金,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损失浪费。
3、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查清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摸清帐外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查有无借款举债用于违背政策规定的非生产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存在盲目举债情况,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借给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有无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提供担保或抵押等。
4、村级民主决策情况。审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有无“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存在。
5、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如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村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等群众要求审计的问题。
(二)审计步骤
1、准备阶段。对被审计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前三天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村(居)委组织好人员,并由审计人员确定审计工作重点,拟订审计工作方案。
关键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F30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2-0035-2
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以来共同创造的财富,农村集体资源是国家赋予广大农民群众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近年来,按照上级要求,我市以《合同法》、《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全面清理,纠正存在的问题,盘活现有存量,建立监管体系,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1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举措
1.1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行为
随着村级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原有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许多方面已经不适应农村财务管理的实际。为此,我市针对变化了的新形势,结合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具体做法:一是调查研究。以强化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建设为核心,就如何寻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手段、如何保证农村三资服务中心对村级“三资”的有效监管、建立农村“三资”保值增值机制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落实切实可行的举措。二是典型引路。按照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镇村的认定标准,培植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比较规范的典型镇村,并将其成功的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典型材料,广泛宣传,以点带面。三是统一制度。结合农村基层的实际,制定了财务开支审批制度、集体资金联签会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集体资产评估经营管理制度、农村三资服务实施办法等制度。
1.2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早在2001年,我市就实行了村账乡(镇)代管制度。实践证明,村账乡(镇)代管制度是管理农村“三资”行之有效的办法。近几年来,我市根据记账的特点,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行为,坚持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一是签订规范的协议。农经部门按照全市统一协议格式,与村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乡(镇)、村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村报账员、乡(镇)记账人员的职责。二是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在账务处理上做到先理财,后入账。三是指导村级建好相关台账。为便于村级管理集体“三资”,村级建立健全了现金日记账、集体资产及资源台账。四是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电算化核算工作,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1.3 创新审计方法,强化农村“三资”财务监督
我市长期以来一直注重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坚持每两年轮审一次。为保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我市要求各乡(镇)站要做到审前有审计通知、被审计单位有承诺书、审计过程中有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束后有审计报告、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委并有查处结果,努力提高审计的实效性。具体从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开展市对村的抽审,由市农村审计站对经济总量大、村营收入多的部分村进行审计。二是开展乡(镇)农村审计站对村的直接审计,将债务重、来信来访多、征地补偿费多、村干部离任多的村,作为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的重点。三是指导各乡(镇)农经中心搞好乡(镇)对村的“三资”管理情况审计,每年每乡(镇)审计的面不少于本乡(镇)总村数的30%,重点审计村集体资产收益情况、“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村集体统一经营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收支情况、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收支情况。
2 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探索
2.1 强化制度落实,理顺“三资”管理体制
当前关键是抓好制度的落实。一是严格执行财务收支预算方案。村级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从管理资金、村统一经营项目等方面,制定落实当年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预算编制以后,村级要按照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确保年初的村级预算落到实处。二是巩固和完善村级财务乡(镇)制度。对村交乡(镇)代管的集体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三是规范村级收款票据的管理。各村必须使用我省统一制定的收款收据进行收款。四是严格执行财务收支审核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注明用途,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再经村主管财经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乡(镇)记账员与村报账员办理凭证交接。五是切实加强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的管理。要对征地补偿费进行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平调挪用。六是全面公开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要做到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经营收益情况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信息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随时公开。
2.2 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夯实“三资”管理基础
一是村级要健全村集体资产收益台账、征地补偿费收支台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情况等台账,全面反映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对“三资”变动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保证账实相符。二是规范合同管理。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竞价的方式确定经营者,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书面合同,并报乡(镇)农经中心备案,严禁口头协议。村级要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取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收益,不得随意减、缓、免。对于经营合同数额较大的,农经中心等部门要事先介入,强化监管。三是加强收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收入管理,保证承包金、租金、资产变价款、征地补偿资金、捐资款、上级补助款等村级资金收入按时足额进入村级账户。村级不得以任何个人或集体名义设置账外账、小金库,搞体外循环。
2.3 全面推行“村章乡管”做法
对村民委员会公章、财务专用章的管理使用实行“一书、一柜、一簿、一档”委托管理。即“一份协议书”,“三资”服务中心同村民委员会签订村级印鉴委托代管协议书;“一柜存放”:设立村级委托代管印鉴专柜;“一簿登记”:设立村级印鉴使用管理登记簿,对村级每次印鉴的使用进行登记审核,登记内容包括印鉴的使用日期、用途、事由、经手人、经办人;“一档立卷”:对村级印鉴使用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材料进行存档立卷。同时为各村统一刻制村民委员会介绍信专用章,方便村民办事的需要。
2.4 规范监管程序,落实“三资”管理责任
本文从村级财务内部审计的总概况、具体操作方法、取得成效等方面加以阐述如何加强审计监督,并从三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提出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
村级财务 审计 监督
内部审计监督是经开区(杨舍镇)农经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近年来,经开区(杨舍镇)农工局农经科不断创新村级财务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规范农村财务与运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总体情况
从2008年起,区镇根据张委办(2008)41号《关于在全市推行村级阳光综合审计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农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审计监督,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镇开展村级阳光综合审计工作。2009年至2014年底,区镇农工局农经科共完成村干部离任审计27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279项,村级集体企业专项审计88项,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32项,村级集体资产综合审计94项。审计中发现审计问题330条,提出审计建议和意见347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47条,发出整改意见书61份。
二、具体做法
1.积极示范,引导做好村级各类内部审计。
一是统一各类审计内容。(1)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审计其任期内村级集体资产、负债、净资产变化和主要社会事业及经济工作等,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2)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按期结算、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坐收坐支、是否存在小金库、是否存在以收抵支、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3)对村级年终可用财力审计,主要审计当年度村级经营性收入是否入账、查阅相关的会计凭证是否正确、审核经营性合同金额与到账金额是否一致等;(4)对村级集体企业审计,主要审计村级集体企业的资产负债、财务收支情况以及经营状况等。二是统一各类审计文本。区镇农工局农经科根据村级阳光综合审计要求,结合新形势下村级经济发展的实际,统一制订了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村级年终可用财力审计、村级集体企业审计等审计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内部审计工作。三是统一组织人员参与各类审计。在各类村级财务审计中,要求各办事处(街道)经管办人员共同参与审计全过程,使他们掌握财务审计的重点、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能力。
2.加强管理,实行村级财务审计常态化。
一是常规审计实行年审制度。区镇农工局农经科每年组织对村级可用财力、村级集体企业、社区股份合作社年终审计;镇记账中心每年对各村的现金、存款、承兑汇票进行不定期盘点,查看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价证券登记薄,核实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专项审计实行抽查制度。每年根据财务管理需要不定期抽取几个村进行专项审计,改进财务管理办法。例如2012年针对闸上、城东未纳入村账镇的村集体资产和资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审计中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于2013年1月将两村纳入镇记账系统。三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全面审计。2013年经区镇党工委批准,聘请华景、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全镇41个行政村(社)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包括对所有房屋、土地进行实地盘点、对应收应付往来款项采用查询核对法逐笔核实、对经营性资产出租合同管理、对村投资或控股的各类集体企业管理、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方面等进行了全方位审计,进一步核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底。
3.完善制度,促进村级财务审计规范。
通过对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检查、整改,不断完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区镇先后出台了杨政发(2011)27号《关于印发杨舍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张经管发(2012)6号《区(镇)各部门、办事处(街道)和财务审批、报支的有关规定(试行)》、张经管发[2014]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经开区(杨舍镇)行政村(社)集体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张经管发[2014]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经开区(杨舍镇)行政村(股份合作社)合同管理的通知》等。重点对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经营性资产出租管理、集体企业管理、合同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等进一步明确规定。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运行安全高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三、取得成效
1.保证集体资产安全。
一是非生产性开支得到有效控制。通过村级内部审计,对非生产性开支的报批手续是否完善、报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原始发票是否真实有效等进一步得到规范,大大减少了村级集体资产的损失和浪费。二是账外资产得到清查。通过审计中对各村(社)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发现有部分行政村新增的一些房屋和土地等资产没有及时纳入村账,形成账外资产,审计后全部纳入村账,核实了村级集体资产。其中:房屋61处,面积5.21万平方米;土地36块,面积25.99万平方米。三是查实应收款项。通过审计中对各村(社)的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逐一进行清理,对各种往来款项明细逐笔逐户直接询证核实,查实个别村漏记应收款项50万元,核实了32笔原来双方不符的往来款项。
2.规范集体资产有效合理使用。
一是规范经营性资产出租合同。区镇统一使用规范的租赁合同文本,建立合同管理网络,统一规定租金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限定合同期限,严控存量土地。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结算手续,严格控制印鉴管理,杜绝违法操作行为。严禁公款私存,禁止出借银行账户,禁止村集体为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资金不得直接出借给民营企业或个人,不得为非本村企业注册或还贷周转资金。三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运作和管理集体资产,通过有效途径进行收购、转让和购置集体资产。通过内部审计,有效防止集体资产使用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更好地规划对集体资产的使用,避免集体资产流失。
3.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村级内部审计,一方面可以明确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增强村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使村干部明白不仅拥有代表村民行使集体资产的经营权,还承担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通过审计监管力度加大,审计范围的扩大,经常化、制度化的审计,能够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财会制度,制止和纠正经济活动中违反乱纪的行为,转变村干部的思想观念,加强法律意识,增长财经知识。另一方面,也促使审计人员更熟悉财经法规,增强审计业务水平、判断分析能力,全面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村级内部审计工作的措施
1.突出把握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开展涉农惠农资金补贴专项审计。重点关注支农资金中的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土地流转补贴等各类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重点对房屋和土地租赁收入、土地补偿费等定期进行专项审计,确保集体资金安全合法使用。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审计。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规范工程预决算、项目招投标、财务支出,使工程建设阳光操作,避免和减少不法行为的产生。
2.加强内部审计的执行力度。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如发现有不良债权和不实债务,须经村两委班子讨论、村民主理财小组通过,报区镇农工局农经科审核批准后,及时调整账户。
3.加强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审计人员应有过硬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具备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操守,所以要定期进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等培训,及时掌握农村新的经济政策,财务法律法规、提高审计操作技能,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陈丽萍 单位: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农村工作局农经科
参考文献:
[1]马青,陈刚,张文婕.浅议村级财务审计监督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财务会计,2010(8).
关键词:村级财务会计管理;问题与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作为基层政权基础,工作开展得好坏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整个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当前部分地区村级财务会计管理监管不力、财务混乱,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粗放,财务状况不容乐观
一是财经纪律松弛,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个别地区在村集体土地、资产出租等经济活动中,由于各级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存在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发包、暗箱操作、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最终导致集体资产严重流失。二是盲目举债,村集体债务日益沉重。在村级经济建设中,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村不顾自身的经济情况,盲目举债,村级债务居高不下,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弱化。
2.村账代管工作薄弱,代管行为不规范
一是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不完善、不规范,部分镇没有实行村级财务会计委托或只是转移支付部分财政拨付资金,没有实行全部业务。二是记账、管理不分离,监管不到位。部分乡镇没有签订“会计委托协议”,村账的经管站普遍存在集记账、管理及审计监管于一身的现象。三是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村账代管”是一种镇村共管的农村财务管理模式,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村将账务交给镇有关部门代管后,一交了之,认为没有必要再建立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3.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流于形式
由于受农村历史传统观念等因素影响,村级财务管理比较粗放,许多内部控制问题亟待解决,如重大财务决策没有履行民主程序,许多重要支出缺乏必要的支出预算、决算,业务招待费、职务消费严重失控等。尽管部分村建立了一些内控制度,但由于没有落实责任,制度机制流于形式的现象比较普遍。
4.财务公开不彻底,违规问题隐患比较多
尽管目前大多数的村都实行了会计委托,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各地进行会计管理的状况并不乐观。“村财代管”只是实行了账务的集中核算,由于村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理财小组形同虚设,对村干部的经济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许多村干部独掌村经济决策大权,村财务公开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财务会计信息不透明,一定程度上为村干部谋取私利、滋生腐败提供了可能。
二、村级财务会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成因
1.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职能重叠 ,工作开展力度不够
农村财务工作长期以来大多由经管部门负责,农经部门一方面聘用部分农村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另一方面还牵头进行审计,较为普遍地存在职能重叠、执法力不够等问题。
2.财经法制观念淡薄,民主理财意识弱化
一些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许多会计人员对财会法规、纪律知之甚少,财务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办事等现象比较普遍。由于财务公开不到位,许多村干部将集体资产与个人财产混用,不愿意及时、全面地进行财务公开;由于村民进行财务监督得不到相应经济补偿,加之自身文化水平较低,财务知识缺乏,所以参与民主理财的意识逐渐淡化。
3.会计从业人员素质较差,会计队伍不稳定
目前,大部分村级会计从业人员多是无证上岗,同时由于受村换届选举等因素影响,更换频繁,会计人员不能够接受系统的后续教育。此外,有些农村财务人员忙于自身的生产经营,从事会计时间不足,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最终导致会计队伍稳定性较差,整体素质较低。
4.财务收支计划性较差,预算管理难以执行
预算管理在村级财务管理中依然是个盲区。财务收支无计划,随意性较大,村财务收入、赊欠挂账较多,使得村级财务遗留问题多,家底不清,从而使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特别是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农村,由于经济发展快,而财务会计工作不能跟上发展形势,会计信息失真,干群矛盾突出。
三、加强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措施
1.完善会计委托和民主理财制度,促进村级会计行为规范化
一要按照《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规定,不断理顺财务管理与监督的关系,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二要不断提高民主理财意识,努力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彻底解决会计信息透明度差、监督机制流于形式等问题,不断建立健全重大、重要财务收支等民主决策制度。
2.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与运行,不断堵塞监管漏洞
在大力宣传财经纪律、财经法规,不断提高民主理财意识的基础上,抓住村级财务管理的风险点,建立健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与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保护控制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合理保证财务收支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3.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促进村级会计队伍建设
严格实行村级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村级会计人员用人制度、奖惩制度,此外还要不断加强会计人员培训,确保持续有效地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4.加强审计监督,不断增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力度
一、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农村财务管理基础
开发区将财政财务管理、经管审计工作纳入财审局统一管理。针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或不完善,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等实际,结合全面推行农村财务托管制度,重新修订完善了《农村财务管理规定》、《农村合同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了统一的《农村财务托管暂行办法》,配套实施了《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级日常开支备用金管理制度》、《农村日常财务处理程序》等等。通过进一步明确农村财务托管中心及村级报账员的主要职责,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财务大额开支审批制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等,使全区农村财务管理步入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的规范化轨道。目前,开发区已将除有经营收入的14个村外的123个村财务管理全部纳入托管,对所有村的土地租赁、建设征用款项实行了专项托管制,确保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安全完整。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农村财会队伍素质
针对不少农村财会人员没有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素质普遍较低,且推行村帐街道代管后,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时难以奏效,造成农村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不规范的实际,开发区财审局利用农闲季节,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各街道经管审计站、村级报账员分阶段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及农村财务托管方面的知识。有关人员还结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村级报账员进行有关票据领用、核销、业务结算等会计实务培训。同时,注重加强财经法规、廉政纪律及思想道德教育。近两年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期,培训财会人员423人次,切实提高了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强化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重点开展好三个层次的审计监督:一是各街道经管审计站组织的对所辖村的审计。重点对收支、现金、档案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及财务处理程序合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发现违规问题及时通报处理。二是区财审局经管站组织的对街道农村财务托管中心的审计。通过对全区4个街道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村级托管资金有无公款私存、侵占、挪用或违规出借问题,两年来提出审计整改建议30多条,保证了村级托管资金的安全。三是区财审局经管站组织的对重点村的审计。每年年初,重点对建设占用土地补偿多、集体经济来源广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多的村进行梳理分析,确定4-6个村作为直接审计对象,通过对会计核算、票据印章管理、财务收支审批、资产债务及合同管理等进行审计,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近两年实施重点审计项目30多个,挽回集体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关键词] 农村 财务管理 委托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1-0017-01
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各地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扎实工作,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一些地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核算不准确、公开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1 农村财务管理的涵义
农村财务管理是对直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支配、管理的各种资产所发生的一切收入及其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农村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要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现实需要,还是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需要。
2 农村财务管理的有效模式--村级会计委托
村级会计委托形象地说就是“会计在乡(镇)里,出纳在村里”。 2009年云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乡镇成立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免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记账,实行村级财务和资金委托的管理方式,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收支、会计档案和提供会计信息。以笔者所在的县为例,全县统一模式,乡镇挂牌设立“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按照“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的管理方式开展委托工作。村级财务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民主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对村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村集体和乡镇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委托乡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代管,中心以村为主体分设账套、独立会计核算,取消村会计和出纳,设立村报账员。制定了县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规定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票据管理、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审批、财务结报、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务审计、会计档案管理等“十制度”、 明确规定中心主任、会计、出纳、审核、微机档案员和村报账员岗位职责等“六职责”,明晰账务处理流程和报账流程“两流程”。做到全县统一模式制度上墙,统一配备财务软件及相关设备,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了基础保障,截止2015年末全县代管村集体资产4660万余元,其中货币资金1883万余元、固定资产及林木资产2688万元,2015年度代管村级收入3419万余元,支出2081万余元。
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8年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特别是长期以来村级缺乏专业会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债权、债务不清等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有效解决了村集体账务不健全的问题,结束了过去那种农村财务“白条抵账、回忆账、多头账、包包账”的历史,使村级账务由糊涂账变成明白账。
3 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3.1 村级会计委托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 机构不健全
乡镇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是在整合乡镇农经站现有人员基础上设立的,但乡镇机构改革撤消了乡镇农经站,中心不再单独挂牌,致使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着主管部门、单位性质不明确的问题,导致工作中经常出现扯皮推诿现象,直接影响着村级会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3.1.2 人员素质不高
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直接影响农村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效果。乡镇会计委托服务中心没有专门的人员编制,工作人员基本是农经员兼职且部分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造成工作人员不稳定,且难以适应村级财务工作质和量上的要求,如一个有33个村包含5个社区的镇,村级会计服务中心只有3名兼职工作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只有2人,目前全县中心工作人员33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只有17人,仅占51.51%。
3.2 村级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 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村集体虽然签订了委托记账协议,但没有将全部财务收支交服务中心核算和管理,由村直接收取的资金如房屋租金、山林承包款、捐赠收入等未进入服务中心统一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以村干部个人名义储存。资金收支管理、使用混乱,形成账外挂账,村级资金安全完整得不到保障。
3.2.2 资金收支缺乏有效监管。实行委托加强了核算职能,但对各村的经济活动内容不掌握,只能以账论账。村开支随意性大,村干部人人收钱,人人管钱,形成“谁收钱,谁花钱”,再加上审批手续不健全,个别村干部管钱、花钱、批钱自己一人负责,会计核算成了记账员,失去了应有的监督,报账不及时,白条列支现象普遍存在。
3.3 村级财务公开不规范
3.3.1 公开存在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村级财务公开流于形式,在公开内容上轻描淡写,没有涉及实质性的问题,甚至出现内容与形式不一致的情况。部分村的财务公开就是直接复印几张账页粘贴在公示栏,财务公开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3.3.2 o监督,不透明。有些村账务一年或几年不与群众见面,使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管理制度成为一纸空文,使村级财务管理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和约束力。
3.4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3.4.1 制度不健全,无章可行。有的村在财务管理方面没有制度,财务管理无章可循。
3.4.2 执行不严,有章不循。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财务人员却听之任之,财务手续混乱,内部制约失控。村报账员未按结报制度及时报账,报账手续不全,部分村大量列支会议费,但无相关会议记录材料;部分工程建设未进行公开竞价或招标,未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没有结算,支付款项未按规定取得合规的票据等。
3.4.3 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缺乏统一完善的操作程序。清产核资工作滞后,台账不清,资产处置不报告、对外发包不向群众公布。
3.4.4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捐资管理制度不完善,筹资捐资管理工作难于规范。在“一事一议” 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筹资捐资管理中,村、组对“一事一议” 筹资捐资交会计委托中心管理有顾虑,给资金管理及工作带来了困难。
3.5 各方监督不到位
3.5.1 重核算、轻监管。村级会计委托工作中只注重核算,缺乏行使村级财务监督职能的积极性。
3.5.2 村级报账员缺乏财务知识,对村财务监督不够,管理不严。
3.5.3 村财务公开制度形同虚设。村集体对财务公开随意性很大,什么时间公开,公开什么内容,怎样公开很大程度取决于村干部对财务工作和民主监督的认识,村民难以监督。
3.5.4 村务监督委员监督不到位、不完全。从监督内容来看,主要是对村支出的监督,对支出是否合理合法进行审核,但是对收入是否入账并不能加以有效监督,另外由于村务监督委员缺乏财务知识,要想监督到位是很难的。
3.5.5 审计监督缺失。会计委托中心工作人员基本上由乡镇农经员兼职,农经人员对村集体进行审计形成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审计监督弱化。
4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4.1 强化委托中心机构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村级会计委托是实现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促进农村稳定和谐发展的有效措施,其作用的发挥,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首先要从明确村级会计委托中心管理体制入手,明确县级管理机构、细化责任、强化措施,规范对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中心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适当增加人员编制,相对稳定工作人员,从体制和管理上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其次是在工作人员调配上引入竞争机制,对现有人员难以满足工作需求的适当考虑政府购买服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再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配合,广大群众的监督认可。形成思想认识统一、机构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具体有力、责任明确的村级财务管理体系,为农村财务健康运行提供强大的机制保证。
4.2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4.2.1 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各级部门特别是县级财政、农业部门对所制定的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和报账流程等规定中,已不适应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条款,进行全面梳理完善,乡镇要结合实际对各项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完善,推进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2.2 完善村级资金管理制度。明晰村级资金拨付流程,强化资金支出审批,从源头上治理账外账和小金库问题,对不按资金管理程序拨付资金,造成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混乱和流失的,明确追究其责任相关规定,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全部纳入乡镇会计委托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2.3 完善村级“一事一议” 筹资捐资制度。建立完善“一事一议”管理制度,规范议事、筹资、建设等程序,财政、农业部门做好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2.4 完善村级资产登记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行为,使集体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完善村级资产台账,所有资产上报委托中心登记管理,三年一届的“村两委”换届工作中,要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资产产权登记规范管理。
4.3 健全财务监督管理C制
4.3.1 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规范村务监督委员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的作用,贯彻落实农民群众依法行使的民利,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3.2 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中心监督机制。建立中心工作考核责任制,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业绩突出的,按《会计法》规定给予一定奖励。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委托中心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集体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监督。
4.3.3 主管部门和乡镇配备专职或兼职财务审计人员或审计小组,切实履行财务审计监督职责,对农村财务进行常规性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必要时由县审计部门直接进行审计。
4.3.4 坚持村级财务一年一审,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按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工作结束,形成书面审计报告,由审计负责人签名后,报县、乡经管部门备案,审计结论在财务公开栏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公开。
4.4 规范村级财务公开
严肃财务公开各项规定,明确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内容等,正常的财务收支活动做到定期公布,对涉及收入分配等事项一般在年末进行公开。乡镇委托服务中心要及时编制、提供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并指导村报账员编制财务公开表,村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在村财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的财务事项和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敏感及热点问题,做到随时公布。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8号
一是规范村务公开,坚持民主监督。将推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改善农村干群关系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这一工作的质量,首先,应抓好学习活动。专门组织由各村支书、主任和乡分工干部参加的专题培训班,让他们了解和掌握村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其次,抓好规范化操作。各村对照规范化的标准,建立了标准的村务公开栏,实行以张榜公布为主,书面、广播、会议公布为辅的多种公布形式。并严格遵循民主理财监督在前,核实、公布在后的公开程序。再次,抓好问题处理。解决各村历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消除了干群隔阂,改善了干群关系,绝大多数村干部重新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开展内部审计,强化财务监管。从农经中心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审计小组,对各村实施就地审计,对群众反映的村级不良债务、财务收支、社会事业抚养费征收、堆堤发包收入、电话费报支、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一事一议筹资使用等敏感问题,开展了专项审计。并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意见。通过审计,为集体挽回极大经济损失,并对有关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遏制了乱支乱报以及侵占集体资产现象地发生。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乡党委、政府在全乡建立了村账乡记、村财乡管、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民主理财、村务公开、资金支出报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集体资产管理、村级债务监管等十项财务管理制度。全乡对资金报支审批制度作了改革,改过去由村支书或村主任“一支笔”审批为村支书、村主任“两支笔”共同审批。对村级办公用品的购置,实行由乡农经中心统一采购制,有效地控制了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的加大。对村务公开档案管理,各村做到“五有”:即村村有专室、存放有专柜、资料有分类、查询有登记、保管有专人。对村级不良债务,乡政府要求各村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清偿债务的具体计划,实行对村级借款监管考核,坚决杜绝新债的发生。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素质。注重加强村会计队伍建设,乡党委作出决定,村会计由乡农经中心专职管理。凡未经农经中心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更换村会计人员。乡农经中心还注重发挥好职能作用,定期举办各村村会计培训班,系统培训了会计专业知识及实务操作、财务会计法规、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等方面的内容,并组织了严格考试,始终坚持考核上岗制。并果断地调整了不合格者,从而保证了现任村会计整体素质的提高。
五是强化考核工作,建立奖惩机制。乡党委、政府把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考核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实绩之一,并由乡农经中心制定具体指标,各村对照考核要求,做好自评申报工作,在经过严格考核达标的基础上,由乡农经中心出具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合格证书。
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做法与体会
××镇地处××市西北部,宜昌市东郊,镇域面积223平方公里,辖25个村,4个林场,3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5.3万,既是湖北省中心镇,又是全国重点镇。近年来,我们在全镇全面推行了以民主理财,村帐站审,会计,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形成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分离的格局,全面提高了我镇农村财务管理的质量,受到了村组干部和广群众的普遍赞誉。我们的主要作法是:版权所有
一、深化认识,强化责任
2001年3月份以前,我镇对村级财务管理实行的是村帐站管模式,这种模式对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记帐水平,减少行政成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模式弊端也较多,老百姓意见很:一是民主监督不够,经管站专管收支、记帐,老百姓对村级收支知晓难;二是财务审计不够,仅靠记帐员来审计收支的真实性难度;三是公开透明不够,村级账目一般在年头岁尾按财务科目向群众公开,老百姓记不清、看不懂。鉴于此,镇委、镇政府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要求,深入调查研究,于2001年底探索出台了“四位一体”的村级财务管理新模式,开启了村级“阳光理财”的新篇章。实际工作中,我们一是强化认识。采取入户宣讲、典型引路、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广干部和群众的教育引导,为“四位一体”管理模式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和引导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财经部门组织协调、全镇上下齐抓共管的推进格局。三是细化目标。镇委、镇政府结合本镇实际,专门制定下发了,××,!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对财务管理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方法以及要求达到的目标,进行全面细化。并按照细化目标,把这项工作与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的年终奖励、工资待遇相挂钩,落实责任目标考核机制,确保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明,有力地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建章立制,健全机制
镇委、镇政府针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确保工作的规范化运作。2001年至今,先后制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0余项,80多条。
一是根据《××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镇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镇村级报帐员百分制考核办法》、《××镇农村财务公开管理办法》、《××镇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办法》、《××镇村级“谁受益、谁负担”资金管理办法》、《××镇村集体多经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成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属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心设主任一名,聘请专职记帐员2名。村与服务中心签订合同,中心会计员相对独立,实行记帐与审计分开。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在不改变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前提下,受各村委托对村级财务实行有偿服务。
三是健全了村级民主理财机构。各村村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3—5名原则性强、村民信得过的群众代表组成村民主理财小组,任期与村委会每届任期同步,理财小组组长由理财小组成员推荐产生,现任村组干部的家属或直系亲属不能担任理财小组成员。全镇25个村共选举民主理财代表157人。
三、突出重点,把好“四关”
“四位一体”村级理财活动涵盖着“村民自我民主理财,会计服务中心实行会计,村级帐目由经管站审计,村级财务收支及时公开”四环节,各环节环环相扣,互相制约,互为补充,从而构筑起一套完整的村级理财体系,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上的漏洞。
(一)民主理财,把好收支关。
一是民主议定,编制计划。每年年初由各村组织村民代表、理财小组成员集体讨论,按照“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认真编制村级全年收支计划,并报镇政府审批后在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下严格执行。对于计划外的项目(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在没有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坚决不予支出,确保村级当年收支平衡。
二是会计报帐,村民批条。按照民主理财规定,每月28日前,由村报帐员收集本月开支的原始单据(必须有经办人签名和开支事由),逐笔登记并由经办人在登记表上签字,在未报帐前村报帐员不得支付现金或出具欠条;28日由驻村干部召集村“两委”班子和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对该村财务收支进行会签。会上由村报帐员逐笔公布收支单据和事由,经理财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后加盖“准予报帐”印章及理财组长私章,然后由村主任签字同意列支,驻村干部签名证明情况属实,做到每张原始单据“四签”手续齐全,最后由理财小组对收支情况分单据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会签未通过的单据由报帐员退还给经办人自行处理。近四年来,共有123笔、7.8万元资金经过会签未通过。如前年廖家林村为村组干部购买挂历15幅、金额300元,经过村理财小组审核,认为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不准报帐,由责任人负责退回。
三是额支出,集体决策。各村在经费开支上坚持执行事前报告,分级审批的制度。10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须经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决策同意后报财经所审核通过,再由财经所统一报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村帐站审,把好审计关。
村帐站审是“四位一体”理财模式的关键环节,对此,我们着重加了审计力度,建立健全了审计岗位责任制,将审计工作与各审计人员工资挂钩,从而增强了审计人员的责任心,牢牢把好了村级帐务审计关。
一是单独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为切实搞好农村财务审计,我镇组建了集体经济审计站,常年负责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审计站由5名同志组成,其中专职审计员2名,兼职审计员3名。
二是坚持帐前审计。2名专职审计员负责各村的帐前审计工作,报帐时审计员先对村级当期收入及现金入库情况进行审核,再对支出单据合规性进行全面审计。经帐前审计符合规定的单据由审计员加盖“经审核准予入帐”印章,交由会计服务中心入帐;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加盖“不准入帐”印章,并在审计备查簿上做好记载交由报帐员按规定程序处理,由审计员跟踪督查,直至处理落实为止。据统计,近三年来,财经所经过帐前认真审计,共有81笔、3.82万元支出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未予入帐,为村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如徐家嘴村组织村组干部于2002年7月到外地旅游,共报销资金2000元,虽然“四签”已通过,但审计人员认真审计,发现此笔开支不应由村级报销,当即加盖“不准入帐”印章,深受群众好评。
三是坚持离岗审计和定期审计相结合。认真做好村组干部的离任审计,对离任干部在任期内的业绩和经济活动给予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每年组织专班对部分村的财务进行重点清理审计,对于审计出的经济问题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三)会计,把好入帐关。版权所有
税费改革后,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全年报帐原则上不少于3次;报帐月29—31日为报帐日,各村报帐时带齐所有通过“四签”的收支原始凭证集中到会计服务中心按报帐程序办理结算。报帐前先由审计员审计签章,再由报帐员将“四签一审”通过的收支凭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分类,填制一式两联的原始凭证汇总单,中心会计凭汇总单编制记帐凭证,并于次月6日前完成登帐、报表工作,报表一式四份,村主任、报帐员、帐内留存、会计服务中心各一份。报帐员凭汇总单登记有关明细帐及登记簿。
(四)财务公开,把好监督关。
为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杜绝理财小组审核把关的局限性,我们狠抓了帐后的财务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设置了公开栏。各村均在交通方便、便于群众阅览、醒目的地方建立了财务公开栏。二是统一了公开的内容。每年末要全面公开年度收支计划的执行及结算情况,资产负债及债权债务情况,村组干部报酬和五保优抚、农业税减免到户情况,一事一议资金提取使用情况等。每年初要对农业税分解方案、年度收支计划、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进行全面公开。平时每次记帐后以条目形式详细公开当期的收支情况。三是统一公开时间。每次报帐后于次月6日前由理财小组负责按时公开,公开后10日内由理财小组成员广泛收集意见,收集的意见于每月15日前交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后采取召开会议或在公开栏上公开的办法予以答复,由财经所包村专管员负责督促落实。
四、强化考核,常抓不懈
推行村级“四位一体”财务管理重在持之以恒。近年来,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强化机制建设,坚持常抓不懈。一是给予高度重视。坚持每年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列入镇委、镇政府工作要点,针对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及时研究、及时部署。二是加强检查督办。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了领导督办、会议督办、专题督办、暗访督办的督办络,除镇委、政府每年组织两次检查外,还经常组织财经所、审计站等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对一般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解决办法;对少数地方存在的一些重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如2002年初,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灵芝山村有财务违纪问题,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迅速组织纪委、财经所对该村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发现该村私设小金库,3名村干部贪污公款4万余元,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极坏。对此,镇委、镇政府毫不手软,严肃进行了查处。三是完善工作保障。始终坚持班子不撤、人员不减、经费不少。镇委、镇政府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重点用于村务公开,保证了村级财务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位一体”村级理财模式在我镇实施以来,已显示出强的“生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为:
一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位一体”的民主理财模式充分发挥了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全程参与理财的决策职能,充分调动了广群众监督村级理财的积极性,全程“阳光作业”,广干部群众对财务一目了然,消除了干群之间的疑点,村民对干部变怀疑为信任,变误解为理解,变对抗为支持,农民群众高兴的说,以前是“糊涂帐”,现在才是“明白帐”;以前没“谱”的开支,现在有“谱”了。全镇自实行“四位一体”民主理财以来,经济社会稳定,干群关系融洽,农民安居乐业。
二是加了村级财务控管力度。实行“四位一体”村级财务管理,把村干部的行为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促使干部廉洁自律,勤俭办事,艰苦创业。全镇自推行“四位一体”民主理财以来,已有90%以上的村实现“两降两增”,即村级管理费用、非生产性支出费用全面下降,农业投入、公益性开支全面提升。同时,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在镇信用社为村级开设了资金专户,市镇对村各项拨款,均可直接拨付到村级资金帐户,确保了村级工作正常运转,也便于村级资金充分接受财经所的监管。近三年来,通过推行“四位一体”财务管理新模式,共为村组杜绝不合理开支12.3万元,节约非生产性支出27.8万元。
三是破解了“三农”工作难题。推行“四位一体”村级理财模式,把村级理财小事务的知情权交给群众,把财务开支的决策权交给群众,满足了广农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愿望,使他们充分感觉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使各种“三农”工作难题,通过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迎刃而解。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镇范围内各村主要负责人实施的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主要负责人,是指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村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主管责任,是指由于村主要负责人对其所在单位的经济事项管理、领导或监督不当等原因,致使所在单位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而应负担的经济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由于村主要负责人对其直接分管的经济事项管理不当,或决策失误而事后又处理不力,以及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所在单位经济损失或经济效益差而应负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村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或离任、换届时,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镇范围内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设立镇审计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并接受区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保证审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第八条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审计办应根据镇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九条审计办实施审计时,可通过审前公示、述职、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及时掌握工作重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若遇到难以深入实施或涉及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则应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按法定程序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条审计办工作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
第十一条被审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办实施审计活动,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审计办实施审计活动。
第十二条由镇人民政府审计办组织实施的村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经费列入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十三条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或上级组织评议村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和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管理、监督、罢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审计办应当通过审计村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必要时延伸到有关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分清被审计的村主要负责人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并作出客观评价。
第十五条对村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㈠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㈡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㈢损益性收入情况:
1、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投资收益;
4、补助收入;
5、其他收入。
㈣损益性支出情况:
1、管理费用(干部工资、补贴、奖金、公务活动支出);
2、经营支出;
3、收益分配;
4、其他支出。
㈤非损益性收支情况:
1、土地补偿费收支;
2、福利费收支;
3、捐赠款及捐赠物资收支;
4、上级拨款收支;
5、依法向群众专项筹集的公益性、生产性建设资金收支;
6、其他非损益性收支。
㈥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㈦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㈧基本建设和对外投资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㈩群众反映的其他有关经济事项;
(十一)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国家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六条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还应审查村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审查村主要负责人个人在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集体资产,违反干部廉政规定以及是否有违反国家规定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分清村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问题应负的责任。
第十七条审计办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拟定审计通知书。
第十八条在实施审计3日前,由纪委或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会同审计办,向被审计的村民委员会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村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审计通知书送达后,村民委员会应向审计办提交下列材料:
㈠村主要负责人任期内财产清查,各年度财务收支的会计帐册、报表、凭证及相关资料;
㈡村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各年度的经济工作计划及执行结果资料;
㈢村主要负责人任期内作出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纪要、记录等相关资料;
㈣村民委员会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状况及内控管理制度;
㈤审计办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审计办拟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按审计复核规则审议通过后送达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征求意见,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应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审计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提出异议的,审计办应进行复查,然后形成审计报告,并将审计报告和村主要负责人、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镇人民政府。
第二十一条审计终结后,审计办应向镇人民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㈠基本情况(包括村民委员会机构人员情况,村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对外投资、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㈡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建议(包括经审计查出的单位主要问题和个人经济问题,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㈢审计评价(简要概述经审计确认的被审计人员的经济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负的经济责任和其他相关评价);
㈣需要说明的问题(根据需要对一些因时间、人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而无法审查清楚的问题加以说明)。
第二十二条镇人民政府审定审计报告,对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审计报告应送达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审计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审计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
第二十四条审计办应当自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3月内,对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回访。
第二十五条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阻碍审计办依法实施审计活动,或者提供伪证、毁灭转移证据,拒不执行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提供资料人员、检举人和证人的,应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㈠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罢免的处理建议;
㈡违纪政纪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审计办工作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