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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合同管理

时间:2023-07-19 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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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租赁合同;供应合同;分包合同

合同既是建筑企业承揽任务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对内经营的主要载体。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极其激烈,建筑企业利润较低,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条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才能有效地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项目承包部作为企业成本控制的管理者,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现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浅谈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规的更加完善,合同已经成为企业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企业经营的根本目的是获取利润最大化,合同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项目利润。特别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尤其显得极为重要, 因为其履行时间长,协调关系多,涉及各个方方面面。但目前的项目合同管理仍制约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经济效益的提高。

2. 项目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仍然意识淡薄;由于项目的主要管理者自身素质和对合同效果不显著而产生的怀疑,从而使合同意识淡薄,往往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性地找关系。有的对合同签订非常重视,签订后束之高阁,忽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容易造成纠纷。对于经济纠纷不能及时处理,同时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身兼多职,导致合同管理仅是少数人的管理职责行为,很难提高合同的综合管理水平。

2.2签订手续不全,合同条款不严谨签订合同前应了解签约方的资金、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查签约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及经营范围是否有效;审查签约方法人代表身份或委托人的身份,事项、权限和期限,留存这些证件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合同签订后,应当加盖签约双方单位印章,合同文本还需加盖骑缝章。但各项目部合同签订上普遍存在手续不齐的现象。

2.3合同台账没有建立:合同台账没有建立,容易出现应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及时变更、该签订补充合同的没有签订、合同执行完毕应签订清算协议的没有签订、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等等情况发生,而引起合同纠纷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3.1加强合同管理的评审制度 通过评审,集思广益,不但可以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找问题使之更全面,进行风险识别,察觉隐患,提前修订或预防;还可以使各业务部门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重点保证合同中关键工序的施工,把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利影响发挥最大,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根据企业的风险清单,进而采取一些合理措施,尽量改变苛刻条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发挥最大的优势。加强合同审批制度 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应建立审查、批准制度,即项目部评审会后,送交公司业务部门、合同专门管理机构及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固。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各种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进行合同交底。合同签订人员向项目部合同参与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及特殊情况处理等。并解答参与执行人员提出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根据问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交相关人员了解掌握指导其活动。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项目部设置合同管理岗,制定岗位职责,按岗位职责及任务分工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信息共享。现在项目上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良莠不齐,这就需要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选拔有责任心、有施工经验、且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参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经常提供法律及合同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机会,使合同管理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拓宽视野,满足工作需要。

3.3建立合同管理控制目标:合同管理控制目标指合同管理活动应当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标,包括进度目标、安全质量目标及投资(或收益)目标。项目部应建立各目标的控制流程,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协调统一,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

4. 掌握各类合同的重点控制内容

4.1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对项目部而言,其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是围绕工程承包合同的开展。

施工承包合同的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故在施工前项目部应仔细研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合同约定的关键节点、违约责任和索赔部分应做到心中有数。施工中注意搜集、保存相关证据,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4.2劳务合同项目部劳务合同主要指项目部与劳务输出公司或施工劳务队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合同。劳务合同管理首先要选择满足资质要求的劳务企业,并从劳务人员配备、资金、施工经历和施工成本等方面对劳务企业进行考察。劳务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名称、地点、工种、人员数量、工程数量、质量、安全、工期、结算方式、进出场时间和有关奖罚条款等内容。劳务分包工作最好以清单的形式给出,在清单中将具体的工作内容、费用内容、计量单位、单价等进行明确。劳务分包的数量应明确是实际数量还是暂定数量,暂定数量应说明最终明确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的奖罚措施进行明确约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队伍引进、合同谈判、签订、过程施工、结算支付的整个过程。

4.3租赁合同项目部租赁合同主要指项目部租赁所需机械、设备和周转料等所签订的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房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时间、地点、交接清单、租赁期限、租赁费结算方式和租赁设备的维修、、保管、运行、保养等。

4.4供应合同建筑材料和设备是建筑工程必不可少的物资。它涉及面广、品种多、数量大。材料和设备的费用在工程总投资(或工程承包合同价)中占很大比例,一般都在40%以上。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合同是连接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纽带,是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的主要内容有购销物资的名称(注明牌号、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购销物资数量、包装;运输方式;价格;验收内容、方式和标准;货款结算;违约责任等。

4.5专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是指将某些专业工程施工交由另一承包商(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明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工程造价、施工期限及其他双方认为应明确的事项;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包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范围及施工责任划分;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包括总包应向分包单位提供的文件和分包应向总包提供的资料两部分;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设计变更及经济责任;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等。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首先确定可分包的工程范围,工程分包合同应遵守《建筑法》、《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约定。然后严格进行分包方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后为分包方建立档案。档案包括协议书、图纸、变更设计、验收记录、工程隐蔽记录、结算付款单、往来的信件、交底资料,以及索赔资料、会谈纪要等。

第2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施工合同;问题;策略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and related contracts are gradually changing. To ensure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n the quality, safety, progress can be made ​​on the coordination of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becomes very important. The use of binding contracts, so that construction can be explicitly responsibility of the parties to the people, thereby ensuring the quality and quantity of projects can be completed.

Keywords: hydraulic;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s; problems; Policy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中,主要涉及的是项目在施工过程所遇到的问题,比如:对施工单位取得的酬劳的规定,对施工单位义务的明确,对当合同发生变更或需要解除合同时产生争议的解决等。水利工程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为了明确签约双方的义务及权力,对水利合同进行管理是为了对合同中的双方关系进行指导、约束和规范,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外,对水利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可以实现对工程的质量、投资以及进度的有效控制,减少腐败的发生,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1水利工程在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招标过程的不规范化导致的合同管理问题。虽然我国的水利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规范,但对于合同双方来讲,由于利益的冲突不断,使得施工合同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种情况是在工程的招标过程中,部分招标人会利用竞标人的迫切心理,迫使他们通过降低标价来接受一些招标人提出的较为苛刻的条件。而竞标人为了获利,就会采取一些偷工减料的方法,进而导致施工质量的降低,让水利部的相关部门蒙受损失。另一种情况是有些竞标者出于自身发展和其他的一些原因向招标者妥协,签订一些不公平的合同条款。甚至有些人为了得到工程,会串通招标部门的内部人员进行恶意的竞标,造成不公平的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这同样也是不利于对施工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的。

1.2没有有效的机制来约束水利工程合同,具体而言,就是水利工程合同条款没有很强的约束力,且存在招投标制作简单的问题,使得合约在履行过程中有诸多问题。如果合同双方由于缺乏经验,对工程的研究没到位,对合同以外的情况预见性差,就需要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再一次的协商,造成工程建设的延误。此外,由于工程建设的需求,在有些项目上会存在不合法的分包及转包的行为,而这些行为使得合同管理困难重重,对工程的质量及进度管理都有很大的影响。

1.3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中信用制度的建立不健全,导致工程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在水利工程的施工环节中,如果一方不能及时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必要的信息,就会影响合同,进而影响水利工程的施工。如果在水利工程施工前期,没有有力的法律支持,就会影响工程的进度。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中,如果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就会出现下面一些情况: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部分承包商管辖下的施工人员及设备资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实际与约定不符,这些都会造成工程的延期。尤其对于一些比较紧急的水利工程,工程延期会给今后的抗洪抢险造成影响,使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失。

除了上面提到的问题,在施工合同管理工程中,还会遇到合同变更多及合同欺诈的问题。对于水利工程来讲,其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是很大的,尤其对地下水的地质条件更是不好掌握。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地下水位上升或地基出现断裂带等情况时,会造成实际与合同出现差异,这时就需要对合同中的项目进行补充,标明相关费用。合同欺诈主要表现是:当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一方骗取了另一方的材料及预付款;在施工中,一方人为的制造一些不存在的款项;一方弄虚作假欺骗另一方与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设陷阱,造成另一方违约,进而追偿违约金。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这些行为发生。

2针对问题所提出的对策

2.1加强法律意识,依法管理合同。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合同管理也不断规范化。为了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及合法化,就要求合同的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在签约过程中,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并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注释,加强他们法律意识的同时,也对合同中的工程质量的要求及标准,工程的竣工期,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等有更深一层的理解,增强了合同的理解性和操作性。为了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就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由于合同管理涉及法律的很多方面,只有对员工进行法制上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才会加深对合同管理的理解,提高合同管理的意识。

2.2推行对合同实行示范文本的制度。对合同管理实施示范文本制度,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示范文本对当事人掌握和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很大帮助,而且可以将具体的实施项目清晰化,在满足法律要求的同时,可以避免缺款和少项,避免有失公平条款的出现,帮助当事人对合同如何运行加以熟悉;另外,合同实行示范文本,对相关的行政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很有利,也有助于相关法院机构可以及时对纠纷作出,进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标准化合同范本的推广,对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2.3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力度。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审查项目合同签订条件的完备性,审查项目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合同条款的规范性,审查合同签订程序的规范性等。积极推广审查制度,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和实施,有利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有利于避免漏项、缺项及不平等条件的出现,有利于规范建设行为,进而保证水利工程顺利实施。另外,在水利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的过程中,对各投标的单位的信誉、隶属关系、资质(包括设备及技术条件、规模等)、经济状况等进行审查和核实,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很大的益处。

2.4加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检查。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且要建立一个合理科学的检查制度。对于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行为,相关部门要进行分析、纠正,使合同管理更加正规化和规范化,在根源上杜绝因违规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要选定那些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且有高度责任感及敬业精神的人员来负责,也可以选择一个比较高水平的监理单位来进行管理。在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熟悉合同的内容,促进其有理、有据的进行合同的管理。

2.5恰当处理合同中存在的争议。若合同的双方没有事先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而施工中对合同中出现的某些条款的理解出现了不一致而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一般尽量选择由项目的主管单位或者双方均能信服的权威机构来调解和裁定,避免产生合同双方的互相对立,这对后期的合同履行情况和工程建设情况都是有很大影响的。当对合同的理解出现争议时,双方都要冷静处事,,妥善解决合同中的争议。

2.6在合同变更下的一些管理对策。在水利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是很普遍的。引起合同发生变更的原因有很多,如设计发生变更、施工进度计划发生变更、施工顺序发生变更、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引起的变更等。在这时,合同的双方要积极解决工程变更带来的问题,进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3结语

总而言之,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及部门要增强合同管理的意识。一般而言,业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利益与矛盾也只有通过合同才能进行明确的界定划分。尽管合同管理是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因为它贯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它的优劣会直接影响工到工程的顺利程度,因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严格遵守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合同文本要遵循规范性和严谨性,注重合同的变更问题处理,注重管理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刘静,赵树海.对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分析[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1(5).

[2]徐燕.浅论水利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J].中国水运,2010,01.

[3]王铁娜,张庆东,贾晓奇.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科技资讯,2011(07).

[4]李文波,商永刚.浅析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施工合同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2).

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政府由过去的主导地位变为现在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发生了转变。合理、规范的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平等竞争。然而,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的管理来说,行政管理层对合同履约的干预减少,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强化等问题屡屡出现。因此,文章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更好地促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

一、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合同交底原则

合同签订部门应对建安施工合同进行交底,特别是对合同签订背景、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接口关系等部分进行交底,以便于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

(二)以合同为依据原则

该原则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合同是承发包双方意思一致的表示。因此,合同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唯一依据。项目各职能部门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合同不仅仅是指合同文本本身,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工程量清单、合同附件中发包方的管理规定,特别是包含图纸、技术规范、验收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性文件。

(三)工程项目顺利交工原则

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工,不能孤立的、单纯的为了合同管理而管理。

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存问题

(一)合同文本不规范

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文字清晰准确,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但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存在不采用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而采用自制的、笼统的文本进行签约的情况,导致常出现合同条款措辞含糊不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描述量不对等以及细则说明缺乏等合同文本不严谨的现象。

(二)合同签订不平等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规范,致使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例如施工合同条款多由发包方制定,合同文件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发包方常要求承包商接受“霸王条款”。主要体现在:发包方将带资垫资承包工程作为合同的重要条约;发包方将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以及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窝工损失等转嫁给承包方;发包方常盲目压缩工期,又受资金不足、设计图纸不到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的影响,工期甚是紧张。

(三)管理制度不完善

合同的签订并非一蹴而就的,其需要经历诸多的审核步骤,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来进行审核,才能确保合同的顺利的执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合同审核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却并没有按照规定的步骤来进行,这无疑就导致了合同签订和执行中,存在诸多的合同风险。此外,成本核算机制健全与否,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合同管理,如果企业的预算成本评估能力较差、支付结算制度不完善等出现的话,企业面临的合同风险与经济损失将是巨大的。

(四)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的需要,而签订一些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的合同。比如,一些承包商在进行承包的过程中,不考虑自身的承受条件,为了能够顺利的承包工程,而通过非法的手段,比如贿赂或者假借其他的报告资质的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此外,有些发包方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地位,在合同的规定中,将自己的主要义务排除或者对合同内容随意修改,扩大自己的权利范围。比如:发包方在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进行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约来支付工程的进度款;在工程完工之后,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等。

三、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一)做好事前合同的规范化工作,严格施工合同订立行为

1.审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量大小的范围、工程的质量、工程的造价、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设备供应的一些情况、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

2.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前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过程中注重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及弱势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思表达不准确等各种不好情况而产生的施工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二)从招标出发来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是以招标作为基础的,发包方在制定招标文件时便要明确相关的合同条款及细节,加强对合同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应是其关注的重点。而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中最为主要的合同,是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目标控制的重要依据。科学的施工合同能够有效的体现上述三者信息,在对合同内容以及合同性文件的制定和解释上,要明确其执行的顺序#工程的范围以及工程的总造价等相关因素,并且明确工程造价调整的办法以及工程进度#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要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变更因素,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并且实现风险的合理划分,使合同对于工程的积极作用得到全面实现。要杜绝一些合同延迟签订或者没有合同先行施工的情况,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三)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实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索赔问题是难以避免的。所以,只有建立相应的工程索赔制度,才能更好的规范合同索赔工作。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以及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承包方应该始终以合同内容为依据,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充分考虑各种不合理的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从而以便在进行索赔时能够采取最科学、最有效的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还需要与相关的法律条款相结合,对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做好调查,寻找索赔证据。

(四)加强管理人员素质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人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就要保证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降低合同的风险。首先,企业要从人员的招聘着手,在选拔人才的时候不仅要对选拔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纠错能力、敏感度能力进行考量,还需要对其计算机水平、工程建设等知识进行测试,保证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其次,在人员的培训方面,应该多举办一些培训会或者讲座,将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放在重点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将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培养起来,使得其自身的风险意识和职业素养的水平得以提升。

结束语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是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需要围绕着这个重要方面来开展,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对合同管理高度重视,对其含义能够深刻理解,明确其责任的主体,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对工程的合同管理采用不同的技巧,善于寻找新的方法,对新问题积极的解决,保证合同的各方能够自觉的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从而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筑行业的秩序。

参考文献:

[1]张书巧.刍议建筑工程的合同风险与防范对策[J].江西建材,2014,02:241.

第4篇

论文关键词:透过一起施工合同纠纷看工程概预算的意义

 

2005年9月14日,被告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劳联公司承建昌浩公司开发的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期1号楼工程,合同价款482万元。该份合同报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日,两被告又签订一份《补充施工合同》,对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的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调整为“382万元,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调整”。双方还约定了付款方式,其中保修金为19.1万元。该份《补充施工合同》未予备案。2005年10月13日,原告张显成在没有对该工程作任何的概预算的情况下,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张显成承包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号楼工程,合同工期按发包方(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定该工程的总承包合同为准。合同价款为382万元,承包方(张显成)应付发包方税金及管理费40万元……保证以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保修期为准”。随后,原告依约组织人员、材料,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2006年10月,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原告在随后的核算中却发现其已为该工程实际支付了510余万元工程款。

综上成本管理论文,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劳联公司据实付清下欠原告的工程承包款1287652.19元(不含维修保证金19.1万元);2.被告劳联公司承担自工程交付之日至今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损失;3.被告劳联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4.被告昌浩公司作为发包方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劳联公司答辩称,原告是自愿与劳联公司签订了工程款为382万元的工程合同。另外,其与昌浩公司就世纪景园1号楼的工程承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为382万元,其与昌浩公司的关系,与原告无关,因此,原告的诉请无事实依据,请求驳回论文格式模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劳联公司在承建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后,将其转包于没有资质的个人张显成,所签订的《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解释》第二十二条又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见,由张显成承建并经竣工验收的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价款,当应确定为382万元,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形下,承包人如何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是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还是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只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支付工程价款。2、被告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是否属于阴阳合同,以及原告张显成是否有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价款进行给付。

法理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规定,实际上排除了承包人依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该规定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使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回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采取了折价补偿的方式,确定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补偿原则成本管理论文,其目的在于避免无效合同价款高于有效合同而超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预期。

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劳联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在同一天签订的《补充施工合同》相比照,对方对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且差距甚大,显然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在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予以了备案登记,而《补充施工合同》却未予备案。可见,昌浩公司与劳联公司先后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补充施工合同》应为阴阳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有权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工程结算的主体只能是签订阴阳合同的当事人,即劳联公司。张显成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张显成无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的价款进行给付。

本案启示

本案原告张显成之所以在诉讼中败诉,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的482万元支付和参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都未得到支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其应该在与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前,未对该工程进行概预算,对即将发生的工程价款没有一个大概的认识,从而造成了本可避免的损失。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即使与发包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因其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资质,因此,其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终会导致无效。在此情况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就异常重要,因此,进行工程概预算,对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来说,意义重大。

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指标,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设备的预算单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工程从筹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建设费用经济文件。简言之,即计算建设项目总费用。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为控制施工成本而编制的一种预算。它是在施工图预算的控制下,由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工料分析,计算和确定拟建工程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消耗及其相应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预算实质上是施工企业的成本计划文件论文格式模板。施工概预算主要作用有:(1)是考核工程成本、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2)是编制标底、投标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3)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5)是企业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编制作业计划的依据。

在进行具体工程概预算时,以下几个方面尤为注意:

首先,要坚持科学求实的原则。概预算专业人员在编制概预算时,应该坚持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概预算。深入调查研究成本管理论文,充分收集调查第一手材料,了解工程实际和施工过程,对相关图纸做详细了解,正确运用定额,做到量实,价值,费用准确。坚决制止巧立名目地过高估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其次,努力提升概预算人员素质。概预算人员要熟悉本专业的概算、预算和费用定额,熟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树立强烈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精心设计,大胆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一旦突破相应的概算,则必须返工,返工费由设计单位自负,严重的,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借助相关技术设备,进行辅助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是个异常枯燥、复杂、抄录计算量非常大的工作。传统的手工编制工作中,概预算编制人员不得不在大量的定额条目及各种计算表之间进行反复抄录和校对,如此一来,就会因为大量重复性的抄录和计算,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效率低,速度慢,而且还不准确。所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利用计算机,设置科学高效的概预算程序来辅助完成相关编制很有必要,这是现今提高概预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地址 :合肥经济开发技术区紫云路 邮政编码:230601

第5篇

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公室、房屋土地管理局、物价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房改办公室,各市属单位房改办公室:

经研究决定:我市1999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成本价执行期延长至2000年12月31日。住房折旧年限计算到1999年,不计算提前付款折扣。房改部门审批单位售房方案的时间延长至2000年11月30日。

从2000年开始,取消现住房折扣;计算购房的工龄折扣,职工已建住房公积金的,工龄计算到建立住房公积金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工龄均计算到1999年。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按京房地物字〔1999〕1088号文件规定执行。

《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的通知》〔(99)京房改办字第129号〕第五条规定从2000年4月1日起执行的出售现有可售公房的价格及有关政策延至200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第6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施工合同是施工顺利进行的保障。一方可以依照合同中的内容对未完成合同的一方进行责任追究,维护自身权利。管理过程中人员要对施工内容细化,规范合同原则,加强合同的约束作用,降低可能出现的合同漏洞,从而保证工程顺利完工,提升合同管理效果。

一、建筑施工合同特点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

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项目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承揽建筑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否则是不允许进行项目工程承包的。

2、合同履行的长期性

建筑施工项目的周期很长,有的跨越几个年度甚至几十个年度,施工项目涉及到大量的环节,工作量巨大,使用的材料、设备、人工等众多,这些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行的长期性。

3、合同标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建筑施工项目的产品具有固定性的特征,而生产施工具有流动性的特征。

4、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建筑施工项目由于具有施工周期长、涉及的主体利益管理负责以及环节众多等特点,导致建设施工过程难免会出现一些合同履行的纠纷,所以相关的合同法律法规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要采用书面的形式来规定。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对于企业而言,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审查、监督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属于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和监督等则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动态性、系统性的管理。从企业发展角度看,合同管理的质量与企业的经营成败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处于关键的核心地位,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需要项目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全面、准确、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合同管理是施工项目管理的起点,是工程初期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直接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

2、合同管理自身具备良好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包括了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以及索赔管理等多个环节,这些环节共同构成了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子系统。

3、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既可以定义为工作处理的顺序关系,即工作流,也可以定义为信息流通和处理的过程,即信息流。

4、通过合同管理,可以对施工项目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组织和监督,从而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展开。同时,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建筑企业要想得到良好的发展,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不断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双方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有不少合同存在缺乏公正公平的现象,一般在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的条款都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合同本身更加强调了承包商所承担的义务,在业主方面就没有太多的制约,对业主的违规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罚方法。由于建筑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存在业主在合同中提出不平等的条约,为工程带来安全隐患。合同文本不规范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有些建筑合同为减少自身责任,而采用一些自制的文本进行签订,转移工程的风险。

2、合同签订缺乏严肃性

在合同的签订中要求双方能够自觉履行合同条款,从法律上来讲双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并没有主从关系,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签订中,双方并没有认识到合同的严肃性,时常出现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况,合同条款随意违背,导致经济纠纷的事件时常发生。从当前实际的合同文本来看,很多都强调了承包商的义务,对于业主的义务就没有具体的规定,这也是合同在实行中发生争议最多的原因之一。

3、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当前存在不少的建筑项目不重视管理体系,导致合同签订中,相关程序的不明确,缺乏必要的审核以及评估等步骤,政府部门相关的监督单位建设也不完善,合同管理力量非常有限。

四、施工合同管理优化措施

1、深入细化施工合同管理内容

在对施工合同管理进行细化的过程中,单位要对合同内容涉及的范围进行明确,要依照工程施工内容对施工的各个细节进行分析,将细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合同中表明,明确问题责任及处理方法。单位要对施工项目种类、项目期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确保施工合同管理能够公平、公正地保证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明确合同签署各方的责任。该过程中合同要严格遵循国家示范文本,要依照市场经济合同管理状况及当前市场合同形式科学选取,从而提升合同内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控制效果

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控制时可以从制度强化和人员强化两方面实现。在制度强化的过程中,单位需要依照我国岗位责任制体系对施工合同管理责任进行明确,要依照各项制度要求对上述人员的管理内容进行划分,确保人员能够了解自身责任内容,完成施工合同管理要求。单位要做好对施工合同管理评审机制的建设,要加大对合同资料内容的采集、分析及处理,对合同制度有效性进行评估,从本质上提升制度的实施效果。在人员强化的过程中单位要加强对人员的施工合同管理教育,提升人员施工合同管理法律、技术等认识,达到业务水平的改善。

3、提升施工合同管理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是提升客户满意度,改善单位对施工合同履行效果的关键。在该内容优化过程中单位要设置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由专业的服务人员对客户问题进行解答,对客户投诉进行处理,从而改善施工合同管理效益,提升合同履行质量,为单位树立良好的口碑。

4、细化施工合同管理索赔内容

施工合同管理索赔工作是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对该内容进行优化时单位要对合同进行全面分析,要依照合同索赔指标对各项合同索赔内容进行明确。合同索赔细化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问题,要依照合同变更可能性及索赔可能性对施工合同管理索赔范围进行控制,依照常规索赔流程形成索赔策略。

5、构建信息化合同管理监督体系

在对信息化合同管理监督体系进行构建的过程中,单位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达到信息资源和信息技术的应用。第一,建立项目计算机管理系统,将施工合同内容保存到计算机体系中,对各项信息进行信息技术处理,完成信息链接。要通过互联网内容对合同管理体系进行深化,将合同管理内容分类、筛选,并形成共享,确保监理人员能够迅速、准确地查找到施工合同管理信息,提升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第二,要建立计算机动态监理控制系统,通过计算机对各项监理信息进行处理,对信息进行分析,通过动态图像将各项施工合同管理监理内容直观地展现在监理人员面前,提升监理操作质量。该系统在构建过程中要把握好监理信息录入的准确性,上述信息要经过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应用。

6、强化法律意识

建筑行业合同的重要性,人们都能够认识到,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不够重视,因此需要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承包商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就不会对合同进行仔细研究,很有可能导致乙方出现违约情况。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包商需要严格审查合同的公平性、严密性以及合法性,避免在后期引起合同纠纷。

五、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等措施来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宝剑.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与法律[J].经营管理者,2013,(9)

第7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成本目标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project with long period,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technical complexity, cost of manpower and subject to the regulations and policies of the state and the impact of natural conditions and other characteristics, therefore,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highway corresponding also has the particularity and complexity. This paper mainly elaborated in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importanc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engineering field,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problems and reason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combined with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put forward effective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arget cost in highway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target cos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从某种程度上讲,工程建设是一种经济行为,而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它与工程的成本控制有着重要的联系,决定着工程的经营成败。随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工程建设项目的体制也随之革新,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其必要性与紧迫性,加强合同管理,对建设公路工程,确保公路建设工程的目标以及成本控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探析

(一)公路施工企业的合同意识淡薄

现如今,公路施工企业极度缺乏合同意识与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是影响一个工程利润与成本的主要因素之一,每个承包商都应该重视合同的签订。但在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中,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重,还不够重视合同对一个工程的影响,在我国的许多公路施工企业中,很少设有合同管理部门,即使有,合同的管理操作流程缺乏可行性,同时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较为缺乏,这就严重影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水平,影响了公路工程中合同从签订到履约的过程监督,降低了合同的履约率,增加了施工成本。

(二)公路施工合同的签订不规范

在公路合同的签订中常常出现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以及主从合同没有进行区分常常导致合同纠纷,公路施工的难度大且比较复杂,因此在公路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几率也就非常高。如果因为合同签订不当而产生索赔的问题,相应的公路合同的索赔难度也会加大。

(三)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随意打破合同约定

在公路工程中,业主(发包人)是公路工程的主管部门,而施工单位(承包人)则是该管理部门的一个下属单位,在合同签订完成后,施工单位进驻现场进行施工,这时,发包人就有可能采用各种手段对施工单位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或者使公路的中间验收标准抬高。例如,施工单位原来投标的是二级公路的施工标准,发包人就会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一级标准进行施工,那么施工单位在同样的造价成本的情况下去建造一个比原来设计的公路等级高一级的公路,就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质量。

(四)公路施工合同法律环境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公路工程领域的合同法律还不是很完善,在履行公路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法律条文不够严谨,存在许多漏洞;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公路合同的管理中时有发生;另外,公路工程承包中,劳务分包制度还不成熟,没有纳入社会监管的体系之中,造成公路合同的法律环境不完善,经常导致承包商之间的责任与权利不明确,引起纠纷,影响公路工程的顺利建设。

二、加强公路合同管理,促进落实成本目标

结合公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实践经验,从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人员培训以及合同管理制度等方面分析促进落实成本目标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具有特色的合同管理体系

依据比较成功的公路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在公路合同的管理中,要在责任、权利、利润非常清晰的基础之上,建立适合施工企业自身发展的合同管理组织制度,同时要自上而下地进行合同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并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能。公路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门的部门作为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对全企业公路合同的统筹管理;同时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岗位,派专人对各公路项目合同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这种设置合同专门管理部门与管理岗位的方法,利于公路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延伸到各个层次与脚落,形成一张合同管理覆盖网络,并且有明确的部门分工,例如,在某一公路施工企业中,设置一个公路工程经营部,负责公路合同的履约监督、合同的评审批准以及合同的法律咨询工作等;而各项目的经营部设置经理部门,派合同管理专员负责自己所在项目的合同的起草、归档与跟踪的工作,这样一个涵盖了合同洽谈、评审、签订、下达、责任分解、履约跟踪等各个环节的合同管理体系就基本成型了。公路合同管理的组织框架的形成,合同管理体制的完善使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

(二)加强要点控制与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

现在许多公路施工企业在管理上的问题归根结底在于对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不够。针对这一问题,根据公路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经验主要提出下述要点解决措施:

1.首先,公路合同的正式文稿必须经过企业的专门负责部门(工程经营部)审核后交上级部门进行签批。在施工企业的各项目中建立完整的工序,采用责任制的方式避免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走过场或有环节性失控,通过从流程上控制合同审批、签订、履约的管理形式,就能够使施工企业各项目的劳务、材料和机械的市场价格及时得以控制,并综合对比市场上的各类价格信息,有效地控制了施工成本,也避免了在合同管理中出现重大的纰漏。

2.在合同洽谈与订立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管理的规定与制度进行。

3.严格结算手续。在公路合同履行结算时,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签发公路工程结算单,在财务处按合同办理结算手续。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在收到合同审批手续以后,再行办理其他授权手续,并将审批手续与盖章合同进行归档管理,然后发给财务管理人员手中,并做好交底工作,进行结算办理。在这一过程中,严格从合同的结算手续上控制合同条款的成本,以确保目标预定成本的实现。

加强对上述三点要点的控制,使施工企业加强对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控制公路工程中的项目成本有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质量

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施工企业不仅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专业管理水平,同时还要加强他们合同综合管理素质的提高。企业内部,可以积极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答卷等培训,下发公路施工有关的法律知识问答,并定期组织他们学习《合同法》以及《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合同意识,增强其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手段保障施工企业的权益。另外,合同管理人员自身也要进行思想的创新与观念的转变,不断提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

(四)总结合同管理经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确保公路工程的施工活动正常顺利开展,并且能够预知公路施工阶段的成本费用,使目标成本得以控制是公路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这就要求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可以总结以往的合同管理经验,制订出适合本企业需求的有特色合同示范文本,从而解决相关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由于语言水平差异或法律知识的不全面而引起的合同理解上的歧义以及逻辑漏洞。这种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对于明确合同主体责任,履行合同约定、解决合同出现的争议以及索赔等问题,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种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实践中的灵活运用,确保了合同质量,避免了合同中出现的疏漏,降低和合同的索赔率并减少了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可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有效地促进公路施工中的成本目标得以实现。

本文主要分析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结合施工企业管理经验,分析了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施工企业应加强促进落实成本目标的措施。经分析发现,施工企业要联系自身的合同管理实际,建立与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并加强其执行力度,结合管理经验出台合同管理示范文本,并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合同质量,是促进落实成本目标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 李维华.加强合同管理落实成本目标[J].河北企业,2010,(7):42.

第8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法》的顺利实施和《合同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我国建筑业的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这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实际,就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通过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谈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管理特点

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同于其它合同管理,呈现出自身所独有的以下特征:

(1)施工合同管理周期长。因为现代工程体积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标准高、周期长,施工阶段及保修期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工作。(2)施工合同管理与效益、风险密切相关。在过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合同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受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自然条件等的影响较大,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3)施工合同的管理变量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干扰事件多、且具有不可预见性,使合同变更非常频繁。(4)施工合同管理是综合性的、全面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信息管理已成为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1.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措施。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而合同则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相互承诺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具有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性,违者必然受到法律和经济的制裁;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然要全力地去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合同是其在追求最大化利益的过程中要时时遵守的法律依据,必然要受到承包商的重视,把加强合同的有效管理作为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同时,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性和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也促使企业认识到,在过程管理中自觉地加强合同管理并圆满地履行合同,这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工程管理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不仅使我国许多施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到国外去承包工程,而且国外的许多承包商也将纷纷进入国内市场,抢占建筑工程的市场份额。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国际工程的惯例,也是工程监理制度的特点。因此,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都需要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使用FIDIC合同条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在承包国外工程中的很多失误都是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失误造成的,由于没有一个规范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很多时候都处于被动状态,而且很多工程纠纷最终只得由政府出面解决。因此,合同管理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走向国际承包市场目前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也是我国施工企业致命的弱点。

3.施工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合同确定工程的可控目标,涉及到工程在实施中的生产、供应、运输、协作等多方面的分工与协作关系,直接牵涉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支出和控制,与承包商的利益息息相关。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融合在整个过程项目的管理中,也就是要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以及项目的所有事件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的监理系统。因此可以说作为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

三、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如上所述,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相当薄弱,主要体现为:

一是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仍然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二是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非常缺乏,有法不依的现象非常普遍,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内容。如发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甚至恶意拖欠,造成承包方采取索赔措施。三是采用非规范合同文本。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四是合同发生纠纷时,大多采用行政手段解决,不采用法律手段解决,致使合同纠纷久拖不决,给合同履行方造成损失。五是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以上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对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程造价是指完成建筑工程而发生的工程实际费用。包括合同价款及变更调整、工程前期费用和其他可摊入的有关费用。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严格而有效的控制,使建筑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为法律依据的。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一方面约定了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工程任务,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发包方应提供的必要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必然会在许多领域引发新规则与原有模式的碰撞和摩擦,为了尽快适应新的运作模式,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也已发生了重大改革。入世后,随着造价体系改革的推进,工程造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并通过合同形式约定,将成为工程定价最基本的特征。在国际上应用很广的FIDIC合同条件,随着我国监理制的全面推行,和与国际接轨步伐的迈进,在我国已不陌生,现阶段已广泛地应用于世行贷款项目、国际援助项目,以及国际竞争性招投标工程。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范围更广,包括有关工程计量的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与支付的规定,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的规定等。所以,施工合同是核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必需的依据,是严格按工程已被批准的总概算标准完成工程施工的重要保证,当然也就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合同管理是实现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面对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除应严格把施工合同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外,为实现良好的工程造价控制,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审定工程预结算。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环节。

2.把好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关。建设工程的材料费是整个建筑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材料的费用支出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一个很关键的环境,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要求施工单位选择物美价廉的供应来源。

3.工程变更的管理。事实上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特别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中认识到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始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难点,因其往往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由施工进度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等,因此,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对于施工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主要是把握施工单价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合理性,变更价款按合同价计算,无合同价的按类似合同价计算,无适用或类似合同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

4.索赔管理。索赔是承包商依据合同权利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为了控制工程造价,业主应尽量避免施工中索赔争端的发生,并积极开展反索赔工作。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首先就是业主选择了不适当的合同模式,其次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的原因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条件的前提,地质条件的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等等。随着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招标项目的增多,索赔管理与国际接轨越来越近,由于索赔管理的不善,有些国际招标项目造成了大量的索赔,极大地增加了工程造价。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的管理,避免索赔条件的成立,如果发生要及时科学地处理,在合同实施阶段中的每一个施工索赔事项,都应按索赔管理和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会议协商解决;邀请中间人调解;提交仲裁诉讼。工程项目合同争端的仲裁机构地点应尽量在文件中明确在项目当地,但尽可能力争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不要轻易仲裁或诉讼,否则将耗资、耗时,提高工程造价。

总之,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必须加以认真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 余宜林,张海东.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重要地位[J].交通标准化,2004,(10).

第9篇

关键字:园艺工程施工 合同管理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 urbanization advancement rapid development, the botanical garde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ppears in the urbanized construction advancement statu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ly.The gener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has the investment huge, the involving construction many, each kind of relations complex as well as the construction cycle long and so on the characteristics.But each kind of relational determination mainly is carries on through the contract form,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akes one of modern business management system important contents.Therefore, whether implements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the good contract pass, is presently melt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success or failure an important attribute.Below, unifies many year working practice, makes the simple elaboration in view of the gardening project turn-key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Gardening project turn-key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合同管理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广义地说,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工程项目整个运行周期内的合同管理核心,在如何加强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的基础上,我们首先就要对合同管理作全面的理解与认知。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1.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以及作用

1.1.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为了完成商定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确定双方权利以及义务的协议。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完成一定的种植、建筑和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及支付工程价款。

1.1.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不仅是园林工程的主要合同,更是园林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市场而确立的。因此,加强对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具有以下独特特点:

1.2.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多样性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应具备合同的一般内容外,还应对安全施工、不可抗力、工程设计变更、材料设备的运输、供应、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关系十分复杂,除施工企业与发包人之间的的合同关系外,还涉及到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关系、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买卖关系以及与运输企业的运输关系等。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1.2.2园林工程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在园林工程建设中植物、建筑物的施工,由于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施工工期都较长。首先,由于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工期顺延;其次,由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并且需加上合同签订后到正式开工前的一个较长的施工准备时间和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及保修期的时间,特别是对植物产品的管护工作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综合上述这些情况,这就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1.2.3园林工程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由于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对人民的工作、生活和生存环境等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对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是十分严格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对合同主体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履行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订立监督的严格性。

二、园林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

2.1签订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在签订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时,首先满足的条件就是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其次,有能够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最后,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目的及任务

2.2.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目的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有利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园林工程市场经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经济实力,参与国际市场经济活动。因此,加强对园林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调整和管理,认真做好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其次,加强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于发展我国园林工程业,努力提高其在国际工程市场中的份额,十分有利于发挥我国园林工程的技术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推动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快了我国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国际园林工程施工惯例接轨的步伐。

2.2.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以及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工程合同管理是园林工程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园林工程施工市场交易活动的全过程,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园林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从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履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园林工程项目“三大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3园林工程施工过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2.3.1合同实施管理

在合同签订之前,首先要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以及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相关问题,及时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整组织机构设置与解决权责划分的缺陷,处理和协调存在的争议和摩擦,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后,这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因此,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等。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另外,要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

2.3.2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在施工阶段,首先要对现场中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以及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并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其次,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进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例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合同纠纷等;再次,要及时的依据合同进行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最后,对各种来往信件、签字指令、请示、会议纪要以及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与控制,并记录在案,并要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2.3.3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

在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满足施工合同要求,首先应从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人手。

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的材料设备供应一览表,按时、质、量将采购的设备与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发包人在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首先,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同时,承包人应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其次,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2.3.4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

工程施工的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这是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合同管理的最基本要求。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的加强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发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并接受发包方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比如对发包人而言,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包人指令失误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部分或者全部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对承包人而言,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2.3.5要依据施工合同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的发生具有随机性。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在合同变更时,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增加新的条款。例如,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标底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作出变更。因此,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取得一致意见时方为有效。合同法、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必须依据其规定办理。因此,当事人要变更有关合同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否则合同之变更不发生效力。

2.3.5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施工进度进行管理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就是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执行。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人为条件、外界环境条件或者现场情况等的限制,经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情况,结果导致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此时的合同管理就显得特别重要,对工期延误与暂停施工的有关责任应准确把握,并做好修改进度计划和后续施工的协调管理工作。

首先,对于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社会环境以及自然条件、人为情况或者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工期延误的情况会经常发生,这样就很可能会导致不能按时竣工,这时承包人应依据合同责任来判定是否应要求合理的延长工期。其次,对于暂停施工的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有些情况会导致暂停施工。如果,停工责任在发包人,则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果停工责任在承包人,则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最后,对于提前竣工。提前竣工时,双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一致。对签订的提前竣工协议,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3.6其他措施

首先,及时做好合同跟踪。要:1.对合同文件以及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者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以及差异程度。比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以及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其次,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要: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2.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以及分析合同文件,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以及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3.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结语:

当然,在施工过程中同时还要注意到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环境管理应做到遵守法规对环境的要求,保持现场的整洁,重视施工安全。总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由于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不仅要讲求方式、方法,更要讲求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并归纳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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