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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规章;法治化;依法治校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381(2015)02-0054-04
依法治校是高等学校践行依法治国理念的题中之意,同时也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自2012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以来,我国高校治理在依法治校的理念指引下步步推进。作为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基本依据的校园规章则必然会在今后的教学管理工作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人们特别是大学生群体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我国高校内部规章长期以来存在的合法性问题也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如何顺应时代变革、尽快提高高校规章法治化水平自然便成了我国高校目前亟须面对与解决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成为了落实依法治校的关键一步。
一、我国高校内部规章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
事实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文件并没有明确授权高等学校各部门制定内部规章的权力,因此现实中大量存在的高校内部规章实际上是游离于法律约束之外的。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控制,目前的高校内部规章无论是制定还是实施都相对混乱,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首先,我国目前的高校规章制定主体相对混乱。高校的日常管理活动涉及方方面面,但是哪些规章应当由学校制定,哪些又应该由具体职能部门制定往往缺乏一个具体的规定,从而导致了实践中制定主体的混乱。例如,2006年中央民族大学四名学生因考试作弊被其学校开除学籍,而学校所依据的《中央民族大学关于考试作弊处理的若干规定》只是该校教务部门所制定的一份规章文件。在开除学生学籍如此严肃的问题上,该文件的权威性、合法性自然会受到很大的质疑。
其次,我国目前的高校规章在制定与实施的程序上存在着缺失。就制定程序来看,绝大多数高校规章的起草都缺乏一个整体的统筹规划,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往往只是根据自己的实际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从而难免存在着矛盾与冲突。同时,我国高校目前在规章制定的过程中普遍缺乏强制性的听证、表决、审查、备案等程序,使得不少规章制度完全沦为了校方甚至于个别校领导拍脑袋决策的产物,从而导致了其不仅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而且完全背离了学生的诉求与权益。
最后,我国目前的高校规章在内容上难以保证合法性与合理性。正是由于制定主体的混乱与程序的缺失,从而难以保证其内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不少高校的规章制度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甚至与人伦常理相冲突,例如有学校规定学生情侣禁止在校园内过分亲昵,否则将受到处罚;晚上在宿舍玩游戏看电影将被罚款;白天没事“宅”在寝室还得面临处分……当校规沦为所谓的“笑规”时,其实所伤害的不仅仅是学生,当我们高校看似威风八面地制定出一个又一个内容上并不具备合法性或者合理性的规章制度时,其实也就埋下了越来越多矛盾的隐患。
所有这些问题的形成与存在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放与进步,特别是学生权利意识的逐渐觉醒,其危害表现得越来越明显:
一是对于高等学校的学生而言,某些规章制度根本无法保证其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动辄得咎在有的大学校园之中也绝非危言耸听。高校规章其本来目的在于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保证学生可以有一个相对自由、和谐的环境进行学习,但是就现状而言,有的高校规章已经与之初衷相背甚远,甚至直接侵犯到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于高等学校本身而言,规章的不规范一方面有损其本身的权威,使得校园日常管理活动的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也给其带来越来越多的矛盾与纠纷。自1999年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一案开始,高等学校逐渐成了行政诉讼的常客,这其中还不乏北京大学等著名学府。应当来说,从高校越来越多地被推上被告席这一现象中可以看到社会法治的进步,但同时更应该注意到我国高等学校与这种进步之间的脱节。盲目地以管理者心态自居,不受任何约束地制定、修改各项规章制度,无视学生诉求,漠视学生权益,必然会给高校带来更多诉讼的纠缠。
三是对于整个社会而言,高等学校规章如果游离于法律约束之外必将严重影响法治化发展。高等学校作为一国培养最高层次人才的平台,不仅要承担教学科研工作,更应当肩负起先进理念、公民意识、民主法治精神传播的使命。然而,正如前面所提到的高校在制定规章时本身就忽视法治化的要求,那么在构建法治社会过程中其不仅不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相反还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二、高校内部规章合法性问题的原因分析
之所以我国高校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目前面对如此之多的合法性问题,其背后必然存在着深层次的原因,其主要可分析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高校自逐渐为法律与社会认可。但是在行政化、官僚化依然严重的背景下,空谈自,不仅不能够给高校带来自由的学术氛围、独立的学术品格,相反成了无视法治精神、漠视学生权益的遮羞布。事实证明,许多高校的管理者并不具备与时俱进的法治理念,依然固步自封地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匮乏,法治观念、人文关怀与教育常识匮乏。这反映在校园规章的制定与实施上就是随意性,任一部门只要认为出于管理需要就可以出台规章,不需要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民主表决……学生在其面前完全是渺小、被动接受管理的对象。
第二,大学是研究、传播智慧和学问的场所,应让学术专家单独解决知识领域中的问题。因此,其应是一个自治性团体,决定应该开设哪些科目及如何讲授知识、分配学校的教育资源,决定学位获取的条件……其中自然也包括了自主制定管理规章的权力。而所谓“法律保留”指的是“特定范围之内的行政事项属于立法者规范,行政非有法律授权不得为之”。根据该原则,所有的高校规章制度都必须有法律法规的出处,特别是对学生的处分绝对不能任意设定。
“法律保留”是法治社会下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高等学校自然也不能例外。但是,高等学校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作为教育场所,其所肩负的不仅仅是传播知识的责任,更应当重视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与健全人格的培养,正所谓“教书育人”。而法律是不会设置道德的标杆更不会惩戒道德的,因此高校的规章制度没必要也不应该与上位法保持严格的一致,被国家的法律规范完全束缚住手脚。那么“高校自治”与“法律保留”的界限在哪里,看似相互矛盾的二者该如何平衡和把握呢?这正是我国高校所面临的难题,而在摸索过程中所制定出来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难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第三,我国法律未对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给予明确的规定。我国《高等教育法》第30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的校长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41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教育法》第28条中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高等教育法》也规定了学校具有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管理权、颁发证书权、管理设施和经费权、拒绝非法干涉和其他权利,表明了高校在法律上享有为实现其办学宗旨而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活动的资格和能力。我国2005年9月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高校应当根据该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为保证上述权力的行使、实施,行政机关授权高校制定具体的规则和程序加以规范。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法律赋予了高校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力。
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对高校的规章制度做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高校规章的性质、效力、适用范围以及制定实施主体、对象、程序等等一系列问题还处于模糊状态,有待细化与明确。而这种模糊也就为高校某些部门规章游离于法律约束之外留足了空间。
三、高校规章法治化可能的路径与方法
从以上分析的原因出发,要真正解决好当下高校规章所面临的合法性问题,有必要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
首先,转变观念,以法治的视角重新审视高等学校与师生之间的关系。高等学校管理者的理念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及时的转变。如今,高校师生已经很难再被看作为教育管理的消极客体,将其单纯地定位为高等教育法律关系中被高校管理者们所完全控制支配的一方的时代已然过去。因此,亟须以法治的视角重新审视高校与师生之间的关系,充分认识并尊重师生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将其视作维护高校管理秩序、保证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力量,在高校规章的制定、实施、修改、废止过程中有效地保证师生的参与,避免将规章异化为高校单方面的意志体现。
一、歌诀记忆法
歌诀记忆法就是针对需要记忆的化学知识利用音韵编成,融知识性与趣味性于一体,读起来朗朗上口,利记易诵。如从细口瓶中向试管中倾倒液体的操作歌诀:“掌向标签三指握,两口相对视线落。”“三指握”是指持试管时用拇指、食指、中指握紧试管:“视线落”是指倾倒液体时要观察试管内的液体量,以防倾倒过多。
象元素符号、化合价、溶解性表等都可以编成歌诀来进行记忆。歌诀在教与学的过程中确实可以用来帮助记忆,使你轻松愉快地巩固学习成果。
二、谐音记忆法
谐音记忆法就是要把需要记忆的化学内容跟日常生活中的谐音结合起来进行记忆。如地壳中各元素的百分含量前三位是“氧、硅、铝”,可谐北方音为“养闺女”。再如,金属活动顺序为:钾、钙、钠、镁、铝、锰、锌、铁;锡、铅、铜、汞、银、铂、金可谐音为:“加个那美丽的新的锡铅统共一百斤。”
三、会意记忆法
会意记忆法就是把一些抽象的概念进行自我理解和再加工处理,然后去巧记。
如氢气或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铜的实验操作是:实验开始时,先通气后加热,实验结束时,先停止加热后停止通气,因此可会意记作,“气体早出晚归,酒精灯迟到早退。”再如把四种基本反应类型分别会意成“一分为二”(分解反应)“合二为一”(化合反应)、“取而代之”(置换反应)、“相互交换”(复分解反应)。
四、联想记忆法
联想记忆法就是把一些化学实验或概念用联想的方法进行记忆。联想法是带有验证性的记忆方法,是新旧知识建立联系的产物。在化学教学过程中应抓住问题特征,由此及彼发展联想。如记忆氢气、碳、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铜的实验过程可用实验联想,对比联想,再如将单质与化合物两个概念放在一起来记忆:“由同(不同)种元素组成的纯净物叫做单质(化合物)。”对于文字较少而又零乱的难以记忆的小问题要抓住关键字词进行奇特联想,如氢氧化钠的用途是:用于肥皂、石油、造纸、纺织、印染等工业上,可记为:“纸(织)上染了肥油”。
五、浓缩记忆法
浓缩记忆法就是针对一类化学知识或规律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可选取有代表性的字或词缩略成提纲挈领的骨架进行记忆。如实验室制氧气的七个实验步骤记为:“检、装、夹、点、收、移、熄。”“检”指检查装置是否漏气;“装”指往试管里装药品;“夹”指把试管夹在铁架台上;“点”指点燃酒精灯;“收”指收集气体;“移”指把导管先移出水面;“熄”指熄灭酒精灯。再如过滤操作中的注意点浓缩为:“一贴、二低、三靠”。
六、猜谜记忆法
猜谜记忆法就是把一些化学知识编成富有知识性、趣味性、生动形象幽默的谜语进行记忆。如记忆一氧化碳性质的谜语是:“左侧月儿弯,右侧月儿圆,弯月能取暖,圆月能助燃,有毒无色味,还原又可燃。”
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总结适合于自己的记忆方法。只要记得快。
关键词:实训室;工学结合;职业教育;双证书制;新加坡模式;教学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3)36-8375-02
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鼓励与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职业技能教育与基础理论教育已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两条腿。职业技能教育将在未来的高等教育中占据一半以上的教育资源。面对如此迅猛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我们的高职院校实训室又将如何发展?
1 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特点
1)双证书制
即拥有毕业证与技能等级证为双证书制。
2)理论教学与实训教学
我们的高职教育比起基础理论教育来说更为重视学生的技能培养,那么教育规划侧重于实训教学这一块将是必然。但这并不是说理论教学可有可无,否则,我们的实训实操将会是盲目的,想真正学好也非常困难。
3)工学结合
学生在校学习专业知识后,需要到公司工厂等搞实际生产的地方进行真正的实操实习,以便了解掌握一线的生产生活经验,为将来毕业后的顺利就业奠定基础。
4)开设见效快,效益比高的专业科目
我们每个行业都有其职业技能需要培训,但往往很多高职院校都没有开设卫生医药,农林牧副渔和地球物理化学等专业科目,更多的是注重培养收效快的专业科目。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恐怕就是那些科目牵涉面广,需要联系的社会关系复杂,较难争取到相关的社会教学资源(如实训实习基地)。效益比,致使很多高职院校只开设了实训实习基地比较容易建设和联系的专业科目,以求在校内能方便完成实训教学后,到企业进行专业对口顶岗实习。
2 我国高职教育的实训室现状分析
1)我国高职教育实训室的经费来源不同
据了解,高职院校一般是由省市有关部门直属管理的学校,不全由省教育厅领导,高职院校的经费一般由学生的学费缴纳而来,而省市相关部门有的占有或争取的社会资源多,则分拨给自己所属的院校经费就多,否则反可能从所属院校提取经费。教育厅负责管理各院校,并且可以从政府获取正常的年度预算,其教育经费相对稳定,但教育部教育厅对各层次院校与特色教育支持的经费拨款却是不同的。
2)我国高职教育实训室总体偏少
目前国内高职院校因为各自拥有的教育经费情况不同,所以有的实训基地较少,被迫偏重于理论教学;有的理论教学对实训教学则以1:1的方式开展;事实上,我们的纯理论科目可以放在普通课室,而带实训的科目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教学一体化。即我们的某门技能课可以把理论与实训放在一起教学,专任老师讲完理论后,学生就开始实训,一环扣一环。
3 我国高职教育实训室的发展趋势和管理模式探讨
1)我国高职教育实训室发展面临的难题
现代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在电脑设备的帮助下,效益得到了很大提高,所以各专业的教学或多或少都与电脑设备紧密联系,只是各专业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要求和计算机实训教学课的要求不同。有的专业对计算机硬件要求高,如3D造型,影片编辑与处理,UG模具设计与产品造型,电子电路PCB板设计,建筑设计与装潢;有的专业如法律,文秘学和经济学等对计算机设备的硬件要求则没那么苛刻,普通的配置即可胜任。
机械与电子工程的电子信号测量,汽车维修保养,产品造型技加工的实训教学设备比较特别,其它各专业的实训教学基本上都是在计算机房里完成。因此,计算机房的建设与管理是我们高职院校面对的一大难题。
2)新加坡模式
据考察,他们的电脑实训室覆盖WIFI无线网络信号,把教学设备经费的一部分补贴给每位新生,从而保证电脑设备运行在最佳状态上,同时也让学生实实在在获得了好处。
3)从某高职院校实训室电脑房的配置,使用保养年限及总投资来对比一下新加坡模式的效益。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合作模式;合作机制;合作内容
作者简介:费芳(1964-),湖南岳阳人,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政府有效介入下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编号:BJA120081),主持人:吴建新。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24-0044-04
校企合作是当前高职院校提升办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通过校企合作,可以切实可行地将高职院校的实际教学与企业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让学校有的放矢地培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同时能够快速胜任企业的岗位职能的人才。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日常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根据行业和企业的实际要求开展针对性教学,同时大力为学生和企业之间构建沟通桥梁,让学生了解自己未来的岗位职能,深刻认识到自身的差距,从而在根本上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校企合作还能够让企业了解学校和学生,进而通过企业与学校之间的有效沟通,针对企业需要培养相应的人才,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解决高职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而且可以体现高职教育的针对性优势,从而在根本上实现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校企合作的含义与重要性
校企合作是指高职院校以自身的办学宗旨为指导,为实现教育教学与市场经济的接轨,开展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综合型人才的办学措施。校企合作的主要目标就是促进学校理论性知识与社会实践相融合,将学校教育与企业岗位、企业设备以及企业技术进行优势互补,从而培养出高素质、高技能型的复合型人才。通过校企合作,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更加明确,办学效率和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校企合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促进教学改革进程。校企合作作为一项全新的人才培养方式,能够帮助师生更加全面、深刻地了解该专业、该领域的职业新动态,强化师生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认识[1]。此外校企合作可以根据企业的各类要求开展针对性教学,并积极组织学生参与企业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了解社会、深入企业、熟悉岗位,从而推动高校的课堂教学、课程设置以及专业方向与社会市场结构,使得高校的人才培养更加符合企业岗位的职能要求。二是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拥有社会工作环境、岗位工作内容以及完善的设备技术,而学校拥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教学,二者优势互补,学校可以利用企业的优势资源培养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动手能力,而企业可以利用学生的理论知识强化自身的理论基础[2]。在校企合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高职院校一方面要在校内进行教学改革,另外一方面要与相应的企业沟通,针对各个专业的就业方向,与各企业建立相应的实习基地,从而让学生了解理论基础与实际操作能力之间的区别。校企合作的方式能够为学校和企业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而这一类人才又可以反补企业的人才缺失。校企合作这种双管齐下,一箭双雕的方法,对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3]。三是促进师资队伍的建设。在可持续发展的今天,高职院校培养的绝不仅仅是简单的高级技工,而是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符合企业需要的技术人才,这就要求,因而对高职教师要求更高,其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要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在教学过程当中,教师要以自身的高素质兼顾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
二、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高职院校逐渐从起步阶段发展到成熟阶段,现如今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高职院校的蓬勃发展为国家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量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同时也满足了当前社会民众对多样化高等教育的需求。目前来说,我国的校企合作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从校企合作的时间来看,绝大多数校企合作时间为2-5年,少数技术类转业的合作时间为5年以上;校企合作的频度较低,绝大多数学校所谓的“校企合作”只是在每年暑假期间安排学生进企业进行实习,除此之外,企业与学校之间合作进行的课程探讨、转业调整、教师实训、行业科研较少;校企合作的稳定性不高,校企合作的稳定性主要体现在学校是否能够接纳所有学生以及校企合作期限内是否每年都能接纳学生进行顶岗实习,事实证明,虽然绝大多数企业在校企合作期限内每年都能按照合约接纳学生进厂顶岗实习,但是每年只能接纳不到一半的学生;校企合作保证机制不够健全,校企合作保障机制是否健全,主要体现在校企合作管理以及保障机构的完整性以及称职与否,乃至政府对校企合作的引导作用,事实证明,绝大多数学校为校企合作建立了较为系统的保证机制,但是校企合作过程中,政府参与较少。
(二)存在的问题
固然,目前我国绝大部分高职院校已经将校企合作的工学结合模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工学结合的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其主要原因就是很多高校在校企合作的过程当中,往往将校企合作的具体工作浮于表面,重形式而轻内容的现象并不少见,这就导致在校企合作过程中,高职院校不仅不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而且不能制定相应的应对和监督机制,从而导致校企合作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校企双方合作理念不一致
校企合作理念的滞后,既表现在高职院校本身,也表现在企业。从高职院校的角度上来说,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着急功近利,在校企合作过程当中,往往只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提升,忽视学生职业道德乃至职业素养的提升,这就导致培养的学生与企业需求存在很大的差距。从企业角度上讲,企业之所以不注重校企合作,是因为其所追求的经济效益在校企合作中难以达到增加的状况,企业没有认识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局面中,企业要获得可持续发展,核心因素是智力优势和人才优势,人才是长远利益的制造者,加之一些高职院校所培养的毕业生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和需要,从而导致企业在校企合作方面的懈怠。校企双方在培养理念上没有达成一致,使得校企合作步履蹒跚,实质性合作进展缓慢。
(四)校企合作缺少完善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从宏观上看,我国的校企合作政策出现的并不晚。200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职业教育要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教育部在2008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鼓励校企合一、形成产教结合、校企共进、互惠双赢的良性循环职业教育模式。”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当中,地方政府并没有制定相应的保障政策和实施细则,以致于校企合作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学校、企业、学生的利益在校企合作过程中难以保障,挫伤了企业和学校对合作的积极性。
(五)校企合作运营机制不够完善和健康
校企合作的目的,就是在合作中完成对人才的培养,从而让企业和学校实现双赢。然而双赢的基础是二者的默契配合,而这一切的前提是校企合作的完善和健康的运营机制。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过程当中,往往会选择让毕业生入厂实习或者学生假期短期实习的方式进行,学生通常需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决定自己的工作类型,因此很多毕业生做着与自己专业毫不相干的工作。同时,由于缺乏配套的机制,学校教学与企业实际应用严重脱节,导致很多学生在进入企业之后,难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4]。以自动化控制专业为例,很多学生在暑期进入工厂实践的时候,往往只能从事编织、打磨等简单体力劳动,这样不仅不能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以及知识优势,同时企业无法从校企合作过程当中得到利益。
(六)校企合作过程的其它现实问题
除了前述问题之外,校企合作的深化与发展,还存在种种的现实问题和障碍。首先,很多高职院校科研能力有限,而且由于不能深入研究行业发展动向,导致学校的教学与行业发展严重脱节。其次,虽然订单式培养已成为高职院校培养的主流模式,但是配套的相应的政府鼓励措施滞后,从而降低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此外,很多高职院校自身科研能力有限,同时对专业本身所处行业的最新技术和最新动向缺乏有效的调研,使得所培养的学生难以符合合作企业的期望[5]。
三、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深化与发展策略
(一)统一合作思想
校企合作的重点在合作,要求学校和企业相互配合,绝对不能是学校按照原来的模式教学,企业也不与学校沟通,仅仅在学校安排毕业生的时候提供工作岗位。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主要区别即职业教育的目标是要具有极高操作水平的实用型人才。但是,目前大多数职业院校依然是以理论教学为主,实验教学为辅,再辅以一系列的技能训练,这种几乎照搬普通教育的以知识为本位的教学模式,不仅不能给予学生足够的实际技能训练,更是与“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教学目标相悖。
校企合作是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推手。通过校企合作培养模式,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自身以及本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专业布局、课程结构进行优化,同时还可以根据本校的软硬件以及学生的自身特点积极开发校本教材,以使理论联系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操作能力以及问题解决能力。
(二)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
合作的前提就是知己知彼,也就是要消除盲区。这就意味着,在职业教育当中实行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不是简单的由学校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或工作,而是要认识到校企合作真正的内涵和目的,将教学内容与实习工作密切结合。
因此,学校的教学内容,必须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及企业实际要求的基础上设计和制定,首先,校企合作不仅仅是对学生技术学习的考核,更涉及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一系列重要内容,以数控加工为例,其不仅要求学生熟练进行自动编程,同时要求学生的加工过程在保证零件的精度和配合度的同时“多快好省”,对学生的工作效率及职业道德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学校必须组织相应的来自社会和企业中的技术人员,针对不同的项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同时结合学校自身软硬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根据企业和行业的标准对原有的教学内容进行相应的压缩、提炼或者转移为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教学项目,从而将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落到实处。
消除信息不对称,就必须要发挥企业的主要作用。企业作为经济个体,与学校有很大的不同,二者唯一的练习就是学生,因此,企业和学校在人才培养的模式与内容、供给与需求等方面有很多的信息不对称,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合作成本,从而间接挫伤了企业的合作积极性。
这就要求企业主用参与到校企合作项目当中,也就是说,企业不仅仅要安排学生进行顶岗实习,还要参与到学校的转业建设、课程建设、校内实训基地建立、研究开发、招生就业等各个方面。同时,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企业和学校之间搭建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校企之间的沟通不畅,达到降低合作成本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虽然目前我国的校企合作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值得肯定的是,当前,无论是我国的职业院校,还是我国的企业,都有很强的校企合作的院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得企业的参与度和热情都比较低。除此之外,由于校企合作,意味着企业要在合作过程当中投入一定的人力资本以及其他成本,从而导致企业在合作过程中的成本与收益的不匹配,这就意味着,校企合作必须要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尤其是不能让企业完全承担顶岗实习造成的成本和负担,除此之外,政府也要切实参与到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的建设当中。
值得注意的是,激励机制建立的前提,有健全合理的评价机制,而这种评价机制只能由校企之外的第三方(最好是政府)建立,这就意味着,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专门加强监督校企之间的合作,对工作不到位的一方及时进行问责。同时,通过减少部分税收或者补助补贴等方式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进行鼓励。
(四)完善合作机制
校企合作想要健康运行,就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这就要求学校首先要在“战略一体、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共赢共建”的基础上,建立校企和合作理事会,从而完善校企合作运行体制。另外,学校还应该成立相应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各个专业也应该安排相应的专业负责人建立校企合作工作组织,从组织结构、人员调度、学校规章、政府支持等各个方面对校企合作进行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形成风险共担、人才共育、学科共研、成果双赢的局面,让学校和企业成为共荣共生的生命体,从而让校企合作进入良性循环[6]。
(五)政府引导鼓励
政府在校企合作过程当中,不仅仅要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而且要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政策对校企合作进行服务和引导
例如,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的“预备技师班”模式,就是在上海市教委以及劳动保障部门的牵头联络和支持之下,与上海烟草工业印刷厂联合进行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通过学校的教育,学生不仅可以获得“预备技师资格”技能训练,不仅能够取得技师资格;而且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学校、企业可得到上海市政府的补贴,从而真正实现了学生入门快、企业得人才、学校大发展的三赢。
另外,在校企合作过程当中,政府要利用自身舆论优势和权威优势,为学校和企业做好牵线工作,同时为学校和企业搭建良好的平台,这样一方面可以利用学校的科研优势和知识优势,为企业解决相应的技术发展难题,还能够让学校教学与学生实践相互结合。例如,学校可以将毕业生的毕业设计结合与企业的实际工作相结合,校企双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三方共同指导学生答辩,这就可以很好地解决就业工作与毕业设计冲突这一普遍存在的难题。
四、结语
校企合作,不仅仅是我国高职院校和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高职院校的最终的发展需求,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只有将校企合作的深化和发展落到实处,才能根据行业需要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同时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而走出一条促进学校发展、融入企业社会行业、推动社会进步的特色之路。
高职院校在长期的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校企合作要成为增强学生职业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为高职院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办学质量的一项宝贵方法。而对于企业而言,通过校企合作,能够在人才合作培养的过程中储备后备人才资源,从而获得人才竞争力的优势。而深化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才在校期间职业能力的养成,减少学生踏入社会后与岗位磨合的周期。为此,高校、企业以及政府要格外注重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各自定位角色、理清思路,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共同为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贡献一己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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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要有新思路,这是五中全会形成的一个鲜明的共识。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国教育的发展发生了这样巨大的变化:一是从精英教育过渡到大众教育,高校发展的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是市场机制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教育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适应这些变化,解决这些问题,并求得新的发展,必须要有新的思路。在这种新形势下,如何面对教育市场的激烈竞争是摆在高职院校教职员工面前的一道难题。
现阶段高职院校发展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面临因改制带来的生源不足的实际困难和机关后勤人员的超编问题,如何有效地提高高职院校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如何顺利实现高职院校十五计划,如何使高职院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一系列问题都要靠高职院校自身发展来解决。因此,在高职院校的改革、管理以及增强自身综合实力等各个方面都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中心不动摇。
发展是高职院校新时期的主题,也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主题。这一点,对我们来说尤其重要。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改革的基础上促发展
新的发展思路,其核心就是要提高高职院校办学的综合实力,提高自身在教育市场的竞争能力。
人员结构状况是高职院校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高职院校发展是通过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升级实现的。很多高职院校当前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就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教师和机关后勤人员比例失调,教师缺编,机关后勤人员超编。在这种情况下,高职院校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是势在必行的,这对自身今后能够在激烈的教育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赢得优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是高职院校永恒的主题,也是高职院校发展的生命线。高职院校应该树立,坚持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遵循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不断深化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改革,大胆探索一条具有职教特色的教学改革新路:1、教育观念的转变,让全体教师认识到:没有现代教育意识,不可能从事现代的职业教育;2、课程改革,职业教育是让受教育者掌握从事某种职业必备的知识、技术和能力。高职院校所培养的学生必须是具有广泛选择就业机会的复合型实用人才。学院要使他们满足个性发展,学会设计自己的人生,发展自己的才能以适应社会的需要。要引导他们学会学习,能不断接受新知识、新技能,使他们具备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3、按照精选、更新、充实、提高的原则,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4、改革教学方法,贯彻“因材施教”,突出能力培养。
人员结构调整和教育教学改革,每个高校都必须及早认识、主动适应。这就要求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走在前面,多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工作,引导每个教职员工明确自身在整个学院发展格局中的合理定位,共同寻找适应自身条件的合适岗位。同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必然淘汰业务素质低和文化素质低的教职工,不可避免会引起每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甚至可能引发深层次的矛盾;做为一名合格的高职教师,必须具有教育教学的实际能力,掌握科学的先进的、融技术与感情为一体的教师职业技能,教育教学改革的进程中必然会引起一些教师的不理解和难以适应。如何改变和提高教师队伍的教育理念,除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外,还要求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问题想在前,把工作做在前,多做解惑释疑、化解矛盾的工作。当随着学院进一步发展,重大改革政策就会相应实施时,要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和细致的思想引导,以取得广大教职员工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推动学院在适应激烈教育市场的竞争中求发展。
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在提高学院整体实力的基础上促发展
现在,教育经济的发展,是在激烈的竞争中实现的。
高职院校自身的发展,也是在激烈的生源竞争中实现的。竞争是无情的,也是平等的。关键要看,学院有没有强大的综合院力,有没有吸引学生的雄厚的教学实力。
从物质形态上看,学院整体实力表现为充裕的资金、宽敞的教学楼、先进的实验设备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等等。但这一切,还有待于无形的观念来合理支配,这就是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有效的管理。
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技术的确立、运用和实现。近年来,有些院校在实践基础上提出一个新的命题,管理是两个文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实质上,就是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大管理的范畴。它是对院校管理内涵的新概括,也是对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新拓展,有利于院校更加自觉、更加严格地加强管理,也有利于院校管理者特别是行政管理人员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到应有位置,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实践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对学院教职工进行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加强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宣传的基础上,要按照从严治校、苦练内功的要求,根据学院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各个部门共同抓好学院的管理。通过加强形势教育,引导教职员工了解学院经济和发展的最新态势,进一步强化学院的决策管理;通过强化质量意识,引导教职员工认识到教学质量不仅关系学院效益而且关系学院的发展,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管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员工真正认识到学院发展重于一切,学院的发展关系到每个教职员工的前途和命运,进一步强化学院各部门的管理;通过加强法规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法制意识,做到知法守法,进一步加强学院的资金、财务管理,推动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引导教职员工看到高新技术发展和经济社会信息化对学院发展与自身素质提出的新要求,促进学院在实现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基础上求发展。
三、优化环境,规范行为,在树立良好形象的基础上促发展
学院形象,是学院的内在运作模式和外在发展结构在公众心目中的综合反映。据有关专家介绍,很多高校已经把学院形象作为一种发展战略。九十年代后期,国内各个高校面对日益激烈的教育市场竞争,为了提高本院校的知名度,谋求自身生存与快速发展,自发或自觉地注意自身的形象的建设。但实践中也有一种倾向值得注意,似乎树立形象,就是多花钱搞门面设计,通过媒体做广告。其实,学院良好形象的真正树立,远不只是这些外在因素,更重要的是发展理念的确定、学院精神的树立、优美环境的营造、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行为的规范。由此可见,实施学院形象战略,不只是一时的工作,而是长期的任务,不只是个别部门的行为,而是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职责。
实施形象战略促进学院发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肩负着重要职责,也有自己的特殊优势。在实施形象战略过程中,应当组织和引导师生员工围绕确定什么样的发展理念、树立什么样的治学精神展开深入讨论,让大家在参与讨论中,激发自身的责任心、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集体主义精神。发展理念和学院精神的内涵确定后,应当运用学院创立、发展过程中的生动事例进行深入阐释,并结合岗前培训与岗位教育,使教职工不断强化谋求生存的危机意识和开拓进取的发展理念。
在实施形象战略过程中,还应当结合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学院创建活动,对学院的内部环境、对外标识、职工着装等方面,按照一切从实际出发和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新的规划、新的设计和新的配备。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学院教职工行为规范准则,通过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规章制度的严格约束,促使大家在工作中自觉遵守、自觉执行。这样,才能培养出品学兼优的学生,在社会上牢固树立起良好的学院形象,从而使学院赢得更多的生源,求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四、紧紧依靠教职工,关心帮助教职工,在增强学院凝聚力基础上促发展
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必须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一个学院的发展壮大,必须有自身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来自于崇高理想信念的坚定不移,也来自于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维护和实现。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这正是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学院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最根本的保证。
教职工的心,学院的根,这是成功实践的经验结晶。在新的时期,我们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全体教职员工的方针,团结教职工,依靠教职工,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紧紧依靠教职工,关心帮助教职工,是学院工会组织的神圣职责,也是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应当与各级工会分工协作,按照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要求和内在规律,主动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这不仅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份内职责,也是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的必要途径。
一、高校图书馆管理的含义
1.知识是思维创造的成果,而人是知识管理的重心,所以知识是通过人的创新创造知识而产生的,所以人和知识密不可分的,直接目的就是知识的管理要通过人的不断创新,这就决定了知识的管理需要人去运用,人就成了知识探究的核心。
2.知识管理的工具是信息技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正是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在当今社会的地位和作用,才加速了知识经济的到来。
3.知识的创新是对知识管理的前提,而管理的两个重要是人和信息技术,对这个目的就是要求人以已有的知识为基础,结合社会,环境的信息来实现创新,从而到达用正确的决策来维持企业的发展和生存。
二、知识管理中高校图书馆知识管理的特点
1.信息资源下的图书馆,专业集中,学习性强,高校的图书馆是学校知识的交流地,它的建设重点和现代化科学的发展目的一致,图书馆的资源和院校的学科特征进行了分类规划。专业性强。
2.管理知识的类容丰富多彩,信息数字化程度高,学院对图书馆的利用包括了传统介质,现代介质多种类型的知识信息,如报刊,书本,数据库,网络资源等,体现出现在高校图书馆的资源信息数字化程度较高,也让图书馆的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3.信息资源能让学生对检索需要的知识的达到最高的效率,检索范围广,检索方式多样化,检索速度快,让其特点更加鲜明。
三、知识管理中高校图书馆知识管理发展的趋势
1.图书馆的主要体现在:馆内图书的多元化,业务自动化的工作,信息网络化等,图书馆多元化是说知识的载体多样化,学院图书馆是由传统的印刷和非印刷文献并存发展的。业务自动化是指学院图书馆的如编目,流通,统计,查阅等工作都由计算机全权代劳进行管理,而信息网络化学院图书馆和信息计算机的结合,解决了图书馆文献的单一性和局限性,达到在网络共存共享的网络化进程。
2.为在校师生教学,科研学习是院校图书馆的文化功能,随着时代的进步,参照知识经历的观念,让知识作为生产力的重要因素,突出图书馆直观的,内在的价值。[2]让传统的社会文化功能改变成管理知识的创新,创造功能,传统的收藏功能向能持续利用的功能转变,把单一图书馆的文献信息推向广阔的网络信息功能中,从而来改变学院图书馆的各方面业务的工作。
3.开展学术和研究作为高校的任务目标,提升图书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具的标准配置,加速学院图书馆对业务工作的研究,不断地创新改进,提升业务的工作,使图书馆的文献更有规范性。服务更有效,让图书馆的效益更高,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优势。
四、知识管理中高校图书馆知识管理的可持续操作
1.知识的管理是通过知识去支持人和人们的工作,对于图书馆来说就是要让图书馆组织和图书馆的人员掌握好图书馆的工作知识和方式方法,从而使的工作的质量和工作的效率得到不断的提升,具体一些来讲,知识管理的图书馆主要由图书馆人员和读者组成。[1]而作为图书馆人员来说,就要针对文献的资料收集,资料订购,分类排置等一系列工作进行支持,支持的知识文献有:图书管理的基础知识,工作的进程和方式,图书资料的信息,工作的方法方式和工作经验等等。
知识的管理是知识管理的主要,它通过共享与沉淀,处理与统计,优化与评价,应用于推送,培训与演讲,关联与固话等一系列方式来进行管理,最终让图书馆的所有人共同分享知识,都能用最快最好最简便的方式进行工作,事实上,知识的管理这些过程是要通过信息技术的平台才能得以实现,还要通过知识管理人员的推动和管理的制度来保障,学院的图书馆的知识管理是采用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以管理人员为核心的模式去发展建立灵活的知识组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平等参与,在图书馆内塑造了一种公平竞争的良好气氛,充分的发挥了人积极性和自主创造性,还可以塑造一种知识的共享文化,让其形成一种知识的自由流动环境。
在现如今个院校开放性的教育和良好的环境下改善下,院校的图书馆不单单只是提供知?R文献学习的知识中心,也要成为院校对知识探究,知识传播,文化分享的信息交流和研究中心,院校的读者不在知识一般的借书阅读阶段,而是更加需要获取对信息和知识构造和再次结合后产生的新知识,新信息。所以,它就要求院校图书馆工作员具有思维创新,能力强,知识面广的基本综合素质条件和发现挖掘,组织,传播引导新知识的专业工作能力,成为移动的资料库,信息的导航员,这样才能开展知识创新全程高质量的服务,帮助文献知识向活化知识的推进和转变。
2.“读者至上,一切满足读者的需求”院校图书馆知知识管理要贯彻以读者为圆点,针对读者阅读倾向,阅读者群体的数量和比例,利用好图书馆的方式和频度,去服务和满足不同层次的读者,连续收集读书的阅读数据,了解读者的阅读信息需求,建立好明确的读者反馈和有效,科学,系统化的评判指标,借助数据客观,准确的了解图书馆的服务运行的持续性状态和效率,指出需要改善的环节和项目,针对性的对问题做出调整和整改,从而广大院校的图书馆知识信息和服务。
3.在深度的服务内容上,应该特别主要增加知识所带来的内涵。采用“知识挖掘”,在知识信息的组织和累积基础上,制定特定的目的进行更加深沉次的探究,分析,融合院校图书馆人员的智慧,让原有的信息实用化,综合化,系统化,成为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再生知识。
4.院校的图书馆在信息知识服务基础上,展开多样的知识服务,包括了内容参考咨询,专业化信息,知识管理,团体信息化,个人化信息等服务,通过文献的编目,检索,文献的流通,图书的建设为基础的传统服务来加以利用,从而来支持知识服务。
[关键词]法律视角 高职院校 外聘教师管理
[作者简介]史红(1967- ),女,上海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及机制制造工艺。(广西 柳州 545007)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05-0090-02
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弥补专任教师数量上的不足,外聘教师已经成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如果对外聘教师的性质认识不准确,管理不规范,服务行为不到位,不仅影响外聘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还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给学校管理带来法律风险。因此,如何依法管理外聘教师、规避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提高教师管理水平,是高职院校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外聘教师的六大来源及潜在的法律风险分析
1.行业、企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2002年教育部就颁布《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号),明确指出“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的校外专家。兼职教师主要应从企业及社会上的专家、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中聘请。”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提出“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类教师有着明确的身份认定,他们基本上在行业或企业中有着稳定的工作,也与所在的行业、企业了签订劳动合同,聘请到职业院校是为承担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只能签订聘用协议;即使是行业、企业退休的技术专业人才,他们也有各类社会保险。这种身份管理最为简便。
2.破产、改制企业下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他们身份最为特殊,国家既认可他们原单位的身份,同时也允许他们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这类人员可以受聘为按劳动合同制管理的编制外全日制在职教师,以规避临时聘用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
3.社会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类似于第一种,他们可能有教师资格证,本身受聘于培训机构,学院可以以任务外包的方式与社会培训机构签订协议,由机构委派教师来校担任课程教学工作或职业资格培训、鉴定任务,学校与培训机构产生契约关系,工作报酬支付给培训机构。
4.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这类受聘者尚无高职教学经历,也未获得实践教学能力,属于社会“自由人”。高职院校选聘他们可能出于临时急需,但有的受聘者就业意图和维权意识明显,以短暂的聘用,等待学校“萝卜招聘”,获取稳定的工作岗位。这类情况在管理上最可能出现疏漏,稍有不慎极易引起法律纠纷,这也是高职院校外聘教师管理的重点,应尽可能减少这类受聘者。
5.高校在读研究生。与第三类受聘者不同的是,他们的身份是在校学生,受聘于高职院校仅仅是为获取教学经历,并取得一定的兼课报酬,并不以工作岗位为追求目标,他们有可能在劳动纪律上与学校管理产生冲突,但不太容易引起法律纠纷。但他们缺乏实践教学经验和基本教学能力,不应该是高职院校选择外聘教师的主要对象,也应尽可能减少这类受聘者。
6.高职院校本校的退休人员。只要身体健康、年龄合适、具有较强的教育事业心且本人愿意,均可以返聘回校任教。这类受聘人员身份明晰,对学校和教学规律熟悉,自身条件最好,基本不会产生身份上的法律纠纷。
二、外聘教师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首先,高职院校在聘请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校在读研究生时,如果未能与所在行业、企业和所在高校达成共识,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是:占用外聘教师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出现劳动纪律问题,致使原岗位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或事故,并有可能导致该外聘教师丧失工作岗位,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未与外聘教师所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导致商业机密泄漏,或盗用原单位知识产权,造成原单位名誉或经济损失的问题;外聘教师占用所在单位和受聘高职院校的资源进行科研开发,并自行占有科研成果,导致成果归属难以界定的问题。以上三种风险表现,双方在聘请兼职教师时必须认真研究达成共识并予以化解。
其次,高职院校所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年龄过大或存在健康问题也可能带来法律风险。由于外聘具有临时性、短期性、偶然性,许多高职院校根本没有考虑外聘教师在教学岗位上会出现因年龄、健康等原因入院治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高职院校必须厘清自己应付的法律责任。如果属于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培训机构教学人员、本校的退休人员,则协助所在单位按职工医疗程序治疗,给予周到的照顾和慰问性质的经济补偿。以上人员从法律角度容易解决赔付问题,但对于在校研究生和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自由人”(包括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解决问题的程序则相对比较复杂,如果属于已经办有商业保险的,则积极协助其进行商业保险索赔,给予慰问性质的经济补偿;如未办理商业保险,在签订外聘协议时主动予以说明,则由受聘者个人主要承担医疗费用,学校给予慰问性质的经济补偿,如已经明知其身体存在健康问题还与其签订外聘协议的,则由学校主要承担医疗费用。因此,一般女性超过65周岁、男性超过70周岁,即使身体健康也不应再聘用;对于聘用从事体育教学、野外实训、体力繁重或需倒班以及工作环境要求高的实践教学活动的一般外聘人员,要加强安全健康教育,防止出现法律风险。
最后,高职院校还承担外聘教师在受聘期间可能出现的工伤事故或人身伤损事件的风险。如在赶赴学校任课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实践教学中出现身体受伤。如果认识不到这类事件的危害性,那么高职院校将面临异常棘手的法律诉讼,因为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时,都遵循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原则。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如果其他单位聘用下岗、待岗职工,那么该单位应当像对待本单位编制内职工一样,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其在该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那么此单位需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外聘教师管理规避法律风险的对策
1.基于契约理念的视角,构建学校与外聘教师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
契约包含劳动契约与心理契约两个方面。劳动契约是一种显性形式,它以制度化、规范化方式调整劳动关系。而心理契约则是一种隐性约束,是劳动关系在发展中所体现的一种动态平衡,在这种条件下,劳动者更加忠诚于组织,有能力且有意愿为组织创造出更高的绩效,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默契,这便是建立了良好的心理契约。契约关系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是组织与劳动者当事双方的法律行为设定的,取决于当事双方的约定。此类法律关系在多数情况下是对等的,没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契约自由。①
一方面高职院校在设计劳动契约时要明确自身的需求,需要多少外聘教师、需要什么样的外聘教师,表达对外聘教师的期望和要求;同时要求学校内部达成共识,院系两级形成协同管理,处于统一的管理频率,学校及系部应与受聘教师经过充分的协商,约定受聘工作内容与质量要求、考核方法、工作时间、报酬组合与支付周期、聘期可占用的工作资源、聘期工作成果的使用与归属等,共同完成聘期契约。②如有的学校就实行项目制聘用工作方式,即受聘兼职教师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规定的全部教学工作,并且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要求,接受约定的受聘待遇,项目即宣告结束的工作方式,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高职院校更要把握外聘教师的需求,在聘用制度设计上更加灵活、更加人性化,满足其心理需求,获得其心理认同;在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时,及时、合理地对外聘教师进行通报、解释,提高管理艺术,为劳动关系注入柔性的调控因素,实现劳动契约和心理契约的有机融合。
2.基于柔性管理的理念,稳定外聘教师队伍。通过契约来依法管理外聘教师,并不排斥柔性的情感管理。构建和谐的校园氛围,需要在管理中对外聘教师采用更实的政策、更软的方法。
一是转变管理思想。将外聘教师管理融入教师整体队伍建设中,从身份和称谓开始转变,如在登记造册、管理系统和公开场合中,将外聘教师一般称作签约教师、客座教师。对他们当中的学术造诣高、具有高级职称者或能工巧匠,可称作为特聘教师。外聘教师融入学校改革与发展,需要革除身份认知因素限制,把外聘教师视为改革发展的合作者和重要资源,不能只聘用他的手和脚,还需要聘用他的脑和心。根据他们的自身条件、心理承受能力等综合性情况,充分地考虑到他们的成长和对学校的贡献,将他们吸纳到专业教学团队、教研室或教师工作室当中来,对特别优秀或带有科研课题、重大教改项目的外聘教师,还要创造条件为其配备教学或科研助手,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使他们能够在聘期内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共同发展的目标。③
二是关注并努力解决外聘教师的切身利益。对一些追求稳定岗位或收入的受聘者,学校应加强教学质量评价考核与服务,严格招聘流程,真正地把实践能力强、贡献大的外聘教师选拔入编。对一些在职称评审晋升方面有较强期望的受聘人员,应对其承担的课程教学质量或实践教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记录与归纳总结,并与行业企业人事部门、政府人才交流中心建立资料共享机制。指导外聘教师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建立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提高培训制度,把外聘教师纳入到专业教学团队、教研室、教师工作室的管理体系,为其安排教学指导教师,每周固定时间与其他教师一起学习交流,选送外聘教师到校外参加业务培训;系部领导、专业负责人不定期地对他们承担的课程、实践教学项目进行听课指导,鼓励外聘教师承担学术交流、科研教改任务,加快他们在高职教育教学领域的成长步伐。
三是建立精神激励机制,让精神激励成为外聘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力。关注外聘教师在教书育人科研教改工作中的点滴细节,评选爱生乐教先进个人,利用校园宣传阵地、网络新媒体和重要活动平台,广泛宣传他们教书育人、岗位建功的先进事迹。配套建立学术休假、出国深造、挂职锻炼机制,使外聘教师善学乐教、安身立命,获得平等的专业发展机会。
[注释]
本文系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校德育教育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分析”(项目编号:10F69)阶段性成果
摘 要:高校德育教育工作的成败是衡量高校办学质量、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高校德育工作的法治化建设与构建,既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也是高校德育工作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本文在研究高校德育教育中的法律问题及研究方向的基础上,寻求高校德育教育法治化的解决路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德育教育 法治化 实现路径
作者简介:谢昊,男(1977-),湖南长沙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讲师、高级职业指导师。研究方向:警察职业教育、非诉讼纠纷解决制度研究。
一、高等院校德育教育的重要意义
高校德育教育工作的成败是衡量高校办学质量、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高校德育工作的法治化建设与构建,既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也是高校德育工作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大学生的道德状况令人担忧,高校德育面临巨大的挑战。德育工作者要理性审视当前高校德育工作的现状,更新观念,努力探索有效对策,以期建立高校德育工作的新格局,充分发挥高校德育的职能。高校德育的基本职能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培养和树立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鼓励他们争做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从当前高校德育工作的总体实践看,其主流是好的,在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目前高校德育教育的手段及方法
目前,高等院校所采用的德育教育途径及方法如下:
(一)各个高校开设“德育”教育相关课程,构成了高校德育教育的主要阵地。包含了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但是,“德育”教育相关课程在高校教育所设置课时中所占课时并不高,众多学生为的是取得相应学分,课程完成,教育跟着完成,没有形成长效以及树立长远的德育教育理念。
(二)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运用实际活动的参与来提升和加强学生德育教育所形成的观念。在高校社会实践活动中以团委、学生会为主体、各个院系学生组织和社团为代表,自发或定期组织各类德育教育实践活动形成了德育教育的一种固定模式。比如:“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到社会福利院对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进行慰问、走上街头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社会服务等。
(三)班主任、辅导员进行贴身式的德育教育。从新生入校到毕业,高校实行了班主任或辅导员全程进行管理的模式,管理内容也包括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德育教育工作的内容。做好德育工作是学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教师要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校各项管理工作都应与德育紧密结合,要从关心学生发展的需要出发,着眼教育,严格要求,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实现管理育人。学校各项服务工作都应体现德育功能,全体服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优质服务,使学生受到感染和激励,实现服务育人。
三、高校德育教育法治化的必要性与必然性
广大高校德育工作者必须理性审视当前的困境和挑战,正视问题,迎难而上,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和新特点的需要,逐步形成创造性、开放性和整体性的思维方式,积极更新德育观念,努力探索当前高校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全方位建立高校德育工作的新格局,努力发挥高校德育职能,促进大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当前高等院校德育教育状况表现为实效性不强、大学生德育教育方面令人担忧,促使高校德育教育的改革:
(一)高校德育严重失位,遭遇冷淡和排挤。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仍以应试教育为主。智育具有重要地位,德育却因此在大学的全盘工作中严重失位,遭到冷淡和排挤。数字化的评估指标反映了大学水平评估的“知识取向”,导致大学逐渐忽视对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这实质上就等同于把学生当产品,忽视了对学生素质的全面考察。道德教育在学校课程中严重失衡,诚如鲁洁教授所言:“在社会泛起唯经济主义、唯科学主义等浪潮中,当社会道德从根本上被挖空时,学校教育已经完全丧失了它应有的批判和反思功能,反而在相互同流、推波助澜中,与社会其他方面共同酿成了空前的道德危机。”
(二)德育目标定位过于片面,忽视了学生主体的内在需求。不管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看,学生个性品质具有多样性和多层次性,然而从目前高校德育的目标模式看,其往往强调高校德育按同一标准、同一方法要求教育学生,很少正视学生主体的内心需求,基本上忽视了道德教育的个体功能,从根本上忽视了德育对人及人性提升的关注,丧失了人及人性存在的土壤和发展动力源,德育的“人格完善职能”远退其后。其具体表现为:在德育教育要求上,重政治教育轻健康人格培养;在德育教育过程上,重既往经验灌输轻创造力开发;在德育教育模式上,重照本宣科或搬用别人模式轻自主创新。这实际上也就构成了狭隘的道德实用工具倾向,使当今的大学德育偏离了对人自身品德建设的目的性价值,出现了德育的急功近利的不良情况,这必然导致高校德育的片面化、畸形化,失去德育真实的现实意义。
(三)“两课”是高校德育的主渠道,但在“两课”教学中却呈现出教法单一、满堂灌输的特征。尽管当今的德育教学改革强调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采用了多种教育方法,但总体收效甚微。德育的对象是有个性、有差异、有思考判断能力的个体。仅靠向学生灌输抽象的理论和规范,不顾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内心需要,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与此相伴随的另一个问题是德育内容的匮乏滞后,其主要表现为大学的“两课”德育内容模式单一,缺乏具有大学特色、能张扬学生个性的教育内容。这不仅造成了“两课”教育脱离实际,也使一些大学生认为德育内容在反复重复,从而不予重视。另一方面,德育内容过度政治化、理想化,没有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道德内容及时体现在学校道德教育中,道德教育内容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学生的道德需求欲,也不能适应并促进社会的发展。此外,德育评价标准陈旧、落后。我国学校对学生道德状况的评价主要是闭卷类考试,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因为对学生实施德育的过程可能会导致其外显行为和内隐思想的变化,这绝非标准化、技术化的试卷可以一纸评价的。考试型评价方法容易导致学生不敢表露真实想法,常常言行不一,老师也无法把握其真实的思想道德变化。
(四)大学生行为养成教育环节薄弱,德育生活枯燥无味。大学生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不仅要靠思想教育,而且必须辅之以必要的行为管理和德育生活熏陶,把德育生活融于大学生的行为养成中去,逐渐培养他们的道德习惯和意志力。德育教师片面地把学生看成是一种不清楚自己道德需要、只需被动接受先进道德观念的“美德袋”,一味地进行灌输,追求德育的卷面成绩,却不管不问学生的实际道德素质。这些都偏离了德育的原本定位,偏离了学生德育生活的基本方向和现实基础,不能激发学生兴趣,更不能从德育角度强化学生的养成教育。在德育课的教学法过程中,教师就要善于了解学生的学习需要,尊重并引导其兴趣和意愿,培养其意图和信念,使其产生强烈而正确的学习动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来自主体的最有力的动力。
当前高校德育教育无论从方法、途径还是保证教育效果,通过法治化来进行保障就拥有了必要性与必然性的要求。
四、高校德育教育法治化实现路径
针对当前高校德育教育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上述问题,实现高校德育教育的法治化,进行德育教育改革。
(一)加快高校德育教育法治化的进程。当前,我国高校德育教育相关的法律、行政规章并不多见。更多的是依靠高校内部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来保障学生德育教育的方法、手段和质量。仅仅依靠各个高校内部规章制度显然无法体现高校整体德育教育的地位,除了《高等教育法》以及地方规范性文件,有必要将高校德育教育上升到法治层面进行统一规划,形成统一的指导性法律法规。
(二)完善高校德育教育中的法治化制度建设。各个高校在课时安排、教学制度、师资力量统筹等方面都实现了一定有效管理措施。但与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来比较,管理手段和方法明显不足。有必要开拓高校开展德育教育的领域,而不仅仅是通过课堂教学形式完成德育教育。通过法治化制度的建设,能够有力保障在各个教学环节中融入德育教育,从而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的德育教育作用。
(三)高校德育教育中对于法治化的积极落实。落实法治化的途径可以包括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课堂教学、对教师的要求以及学生反馈和最终的综合评价。目前,一些高校在学生毕业档案中增加了高等学校毕业学生体能素质测评表,用来衡量学生的体能素质。在德育教育中同样可以系统的将一份从入学到毕业参与跟德育相关的内容进行全程记录,不设成绩和分数,仅仅作为一份德育教育记录和德育活动参与档案,从而量化学生在高等学校德育教育的各个环节。
(四)高校日常教学中处处体现德育教育的法治化。日常教学应当从始至终贯穿在教学手段、教学课程安排、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辅导员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几个方面。实现教学管理的法治化、教学效果评价的法治化、社会实践活动制度的法治化和日常行为规范的法治化。培养学生成为道德高尚、具备职业道德、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同时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合格毕业生。
参考文献:
[1]张元洪;高校德育法治化的现实保障[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4年第1期
[2]于永成;高校德育工作法治化的现实剖析与思考;大连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关键词】岗位式教学体系
据历年的社会人才需求信息反映,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始终居于前列,但社会对市场营销专业毕业生的工作满意度较低,高居榜首的岗位需求量和较低的录取率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毕业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动手能力不强,一些基本业务难以开展,自主思维能力弱,无法适应营销岗位的快节奏和多变化。现行的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教学体系,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显然无法完全满足市场的需要。
一、现有人才培养体系存在的问题
1. 模式化的理论教学。无论是传统的案例讨论、小组合作、角色扮演,还是改良后的项目教学,工作任务教学都存在一个显著缺陷,即学生难以透彻理解知识点的实际应用价值,是为记住知识点而学习,为完成教师假设的特定任务而学习,却不确定自己将来会面临到何种真实的场景和问题,学习效果难以得到保证。
2. 薄弱的实训实践。校内实训基本属于走过场,有场所有设备却没有灵魂,实体类由于学生的轮流实训而难以进行持续有效经营,软件类的更是模拟成分居多,真实性弱。校外实践受制于时间和教学计划,无法按照行业企业的淡旺季,根据生产和销售计划进行,学生接触不到核心技能。
3. 理论与实践两层皮。理论体系和实践应用完全无法衔接,学生需要重新解构所学的知识,这种全新的排列组合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往往有什么都没学到的困惑,这种疑虑就来自于理论体系与实践操作流程的不符。
在这些问题当中,首当其冲的是课堂教学的缺陷,我们往往认为课堂教学即是理论教学,走出教室,走出校园才是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就应该交给企业,老师只负责在教室里的理论讲解。实际上,这正是造成理论与实际脱钩的重要原因,对于职业院校的学生来说,理论以够用为宜,重点要放在实训实践上,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大幅缩减课堂学习时间,而是要求我们应当创新出一种适宜高职院校学生,且不受制于实训实践条件的教学体系。
传统的市场营销专业教学体系沿用了市场调研分析——消费者分析——4P策略的结构,虽然在每一门课程中应用了项目法或是任务导向教学,却还是无法将这样的理论体系对应在实际工作中,学生仍然面临着重构知识点,将之恰当的运用到相应的工作情境中去的难题,这对于大多数职业院校的学生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也制约了课堂学习的效果。
二、岗位式教学体系的作用
岗位式教学体系应当能将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用到的各项技能穿课堂教学,打破传统的学科体系,以一种简单易懂,甚至是生动活泼的形式让学生轻易参与进来;应当能解决理论与实践的分离,将学生就业岗位的常见工作任务落地到直观、清晰、生动的场景,以某种逻辑体系串联起来,例如职位的不同,行业的差异等。这种体系并不一定要拘泥于一个个的项目或任务,因为有的项目和任务是在课堂中难以模拟的,也不拘泥于特定的实训场所和设备,因为并不是每一个学校都能做到标准化的实训;这种体系应当用最小的代价使学生最大程度的感知、体验到真实职场的工作情形,了解各种环境下可能遭遇怎样的困境,学会思考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解决这些困境,引导学生思维一步步的创新和拓展。
岗位式教学体系的开发能够帮助学生在课堂中体验到不同岗位,不同行业,不同职位,不同环境下的工作内容和流程,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牵涉的各方力量,学会如何进行整体全局思维,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将理论知识完全融入到问题情境中,产生为了要解决问题而去自发学习理论的效果。另一方面,职业院校的双师型师资建设始终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并非所有的教师都能在企业挂职锻炼,即便是在企业工作,时间也比较短,难以接触到核心的内容。岗位式的教学体系可将企业的很多材料带进校园,从而解决教师难以了解企业实际运营工作的难题。
三、岗位式教学体系的设计
岗位式教学体系按照学生就业岗位的级别递进,由低至高的划定每一个岗位的工作情境,归纳每一个岗位的疑难问题,同时在每一个级别的岗位中按照典型部门、行业的不同设置若干平行工作情境。做到岗位的进阶设置合理,所需技巧逐步递进,思维逐渐开阔和完整;岗位内的平行工作情境设置具有代表性,能涵盖学生就业的主流部门与行业,便于学生举一反三,锻炼主动思考能力。
四、岗位式教学体系的建立
岗位式教学体系的建立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准备工作,搜集丰富真实的企业第一手材料,具体工作有:1.选择具有行业代表意义的企业进行调研,归纳整理出学生就业的典型部门,工作的典型岗位,并将岗位按照高低级别形成适当的阶梯。2.将企业岗位的日常工作归纳整理为若干个真实情境。3.归纳整理每个工作情境下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技巧点。4.归纳整理每个工作情境下可能出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5.形成岗位式教学体系
在确定典型部门后,可以选取典型行业作为课程载体,通过分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材料,了解工作可能遇到的问题来全面掌握特定部门特定职位的日常工作内容,而后启发学生将所学知识推及到其他行业,最终实现主动思考,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以营销部门的工作为例,学生在第一学年需要学习初入职作为业务代表的相关工作内容和技巧,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思路来进行教学设计:选取一个典型行业,例如家电行业,分解家电行业营销部门业务代表的各项工作任务,整理所涉及的工作材料,提炼有可能遇到的问题。
以此为模板,每个典型部门的初、中、高级岗位都需要经过整理出各自的核心任务、分解任务、工作材料和工作问题,并做好其中重复知识点的修正与完善,最终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