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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计量

时间:2023-07-19 17:12:23

导语:在固定资产计量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固定资产计量

第1篇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由此可知,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基本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

在会计实务中,由于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多种多样,不同取得方式下成本计量的具体标准、包含的内容构成会有所不同。如对于外购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二)其他计量属性为辅在新准则颁布后,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在采用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主的基础上,也涉及其他计量属性运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现值计量的运用。其一,具有融资性质的购入固定资产。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如果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此时固定资产的成本不能以购买价款确定,而是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其二,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相比,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

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即在对固定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摊时,需要以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分配标准。此时,运用了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

二、固定资产后续及终止计量中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折旧额以初始计量为基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质是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的过程,即每期折旧金额的确定是在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具体分摊后的结果。其中,应计折旧额的确定涉及固定资产的成本和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予以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根据该资产在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与固定资产的成本相比,其预计净残值的金额一般很小,因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量主要依赖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期末减值损失的公允价值和现值双重计量属性。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当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说明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应当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在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是关键问题。根据资产减值准则中的规定: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即在固定资产的期末计量环节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涉及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属性。

后续支出的历史成本计量。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照处理方式不同划分为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不论何种后续支出一般均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即以历史成本予以计量。

(二)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固定资产终止计量时,需要注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中涉及到注销固定资产的原值、已计提折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等,而需要注销的原值、折旧与减值金额在上述各个环节中均已确定,因而对于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不存在需要单独确定其计量属性的问题,而是依赖于前面环节中已经确定的金额。

三、固定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相关问题探讨

(一)历史成本为主、其他为辅的计量属性是适应现实的必然性要求在固定资产的各个计量环节中,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是两个关键的环节。在现存的几种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沿用最久的计量属性,它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的优点及计量的简便性,在初始计量中一般而言对于资产来说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如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一般从投入的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如:历史成本)。

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往往导致企业市场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严重背离。即在会计环境发生变化如物价变动的情况下,按照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所反映的信息可能出现“信号扭曲”,难以现实地描述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在需要报送会计信息的会计期末,采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等其他计量属性,以弥补历史成本的缺陷。如对固定资产会计期末的计量,一般从产出视角或预期收益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

第2篇

论文关键词:单位根,协整,误差修正模型,格兰杰因果检验

本文针对青海省的实际情况,利用协整分析和因果关系分析的计量方法,选取1990年-2008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对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增长在经济运行中的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动态变化进行了实证研究。

(一)数据的选取和变量说明

本文选用的是青海省1990年-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资本形成总额(I)的数据(数据来自《青海省统计年鉴2008》)。为消除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分别采用1990年=100的GDP指数、投资指数计算出各年的以1990年为不变价格的实际值。本文所有检验结果均使用Eviews-3.1软件分析得到。为了消除非平稳时间序列的异方差性并能够反映变量之间的弹性系数我们对经济增长和投资进行自然对数变换分别用lnt和lngdp表示取自然对数后投资额和省内的生产总值

图一GDP与T趋势图图二LNGDP与LNT趋势图

图一、图二可以看出GDP与T和LNGDP与LNT分别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且方向一致,说明GDP与T有较强的相关关系,我们进一步利用协整因果检验分析他们之间的关系。

(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分析

时间序列可能是平稳的也可能是非平稳的,倘若是非平稳,直接回归则会造成伪回归。因此必须对时间序列的平稳性做检验。首先进行单位根检验(ADF检验)

(注:M代表D(LNGDP),N代表D(LNT))

分别对LNGDP和LNT进行单位根检验

我们发现带有截距项及二阶滞后项的模型为适当模型,对于给定的α=0.05,,由于ADF=-2.799168>临界值,所以接受原假设,即lnGDP时间序列是非平稳序列

同理得到LNT带有截距项、趋势项及二阶滞后项的模型为适当模型。同样为非平稳序列

下面对一阶差分序列进行ADF检验,检验结果为:

由于ADF=-6.411584临界值,时间序列是平稳序列。

采用同样的方法,对投资序列进行检验,最终判断结果序列非平稳,其一

阶差分0是平稳序列。

(三)协整关系检验

协整性是对非平稳经济变量长期均衡关系的统计描述,具体指两个或多个非平稳时间序列的线性组合可能是平稳的。或者,假如这样一种平稳的线性组合存在,这些非平稳时间序列之间被认为是具有协整关系的,这种平稳的线性组合被称为协整方程,被认为是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协整的经济意义在于:两个变量,虽然它们具有各自非平稳,但如果它们是协整的,则它们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比例关系。例如居民收入Y和居民消费C,如果它们各自都是1阶单整,并且它们是(1,1)阶协整,则说明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个长期稳定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关系就是消费倾向,也就是说,消费倾向是稳定的。协整检验主要是通过对非均衡误差序列的单位根检验进行的。

为检验两变量,是否协整,Engle和Granger于1987年提出了两步检验法,称为EG检验。一般先用OLS方法对变量进行协整回归,用协整向量或协整参数的OLS估计量对回归残差进行非平稳性检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检验时间序列的单整阶数,两个变量的单整阶数应该相同。然后用OLS方法估计方程。

第二步,检验参差估计值的单整性。如果则认为变量,

阶协整;如果0为1阶单整,则认为变量,

为(2,2)阶协整……检验的单整性的方法既是上述的单位根检验。

对青海省投资与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检验如下:

第一步,前面已经判断出和均是一阶单整稳定时间序列,所以在此基

础上首先进行如下协整回归

回归结果:

第二步,通过检验上面回归方程的残差的平稳性,来检验和0是否存在协整关系。回归模型为:

由于ADF=-2.9410临界值,由此可知该残差序列不包含单位根,属于平稳序列这一点确定了和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误差修正模型(ECM)是建立在协整基础上的自回归(VAR)模型,如果若干个非平稳

变量存在协整关系,则这些变量必有误差修正模型表达式存在。误差修正模型不但能反

映时间序列的长期均衡关系,也能反映短期偏离的修正机制,它把表示偏离长期均衡关

系的项即误差修正项作为一个解释变量放在模型中,描述对均衡偏离的一种长期调节。

误差修正模型有单一方程和多方程两种形式。多方程误差修正模型是在向量自回归模型

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成为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本文采用单一方程形式,解释变量包括非

均衡误差、原变量的差分变量以及随机误差项。设,为一阶单整,并存在协整关系,

则误差修正模型为:

由前面单位根检验知,和~I(1),并存在协整关系,则和之间的误差修正模型为:

回归结果:

其中,是的估计量,由误差修正模型可知和的长期关系是系数符号符合经济意义,系数大小不能简单地认为是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贡献,因为系数的大小要受到变量度量单位、内在比例等综合要素的影响。

该式说明了固定资产投资与GDP存在长期的正相关关系;和也存在正向关系;误差修正项系数为负,符合反向修正机制。从短期动态关系来看,人力资本的短期波动对GDP短期变化的影响为0.6523,这说明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有很大关系。另外,上年度的GDP、固定资产投资以非均衡误差(ECM)以0.1760的比率对本年度的GDP增长率做出修正,表明长期均衡对短期波动的影响。

(四)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我们很明显的看到F值显著异于零,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固定资产投资和青海省

GDP增长是互为因果关系的。即双向的因果关系。

本文对青海省的固定资产投资和青海省GDP进行数据分析,ADF检验,协整分析,因果检验以及建立起来的误差修正模型来分析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得:

一生产总值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对数数据不平稳,一阶差分平稳进而得到长期的回归模型。

二生产总值GDP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因果检验显示:投资增长能拉到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同样对投资的增长起到促进作用。

三生产总值GDP和固定资产投资有高度的相关性,尽管对数数据非平稳,就长期而言构成稳定均衡的协整关系。

四外部性模型对青海省现状的适用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需要刺激经济发展,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手段。形成相互促进,经济蓬勃发展新景象。然而市场发育也很不健全,这些都使得本模型在适用性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 青海省统计局。青海统计年鉴2009[M]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6)

2 达摩达尔.N.古扎拉蒂。计量经济学基础[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3 李子奈、潘文卿。计量经济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4)

4 易丹辉。数据分析与EVIEWS应用[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10)

5 张晓峒.EVIEWS 使用指南与案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2)

6 苏盛安、赵付民。我国GDP、消费、投资和进出口贸易之间的协整分析

7 孙群力。公共投资、政府消费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分析[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第3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 基层统计表 基建账务核算

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调整经济结构、增强经济实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主要途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是进行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工作,准确、及时、全面的统计数据对于客观反映投资规模、结构以及变化趋势,为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是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国有单位其他投资、城镇集体经济单位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零星固定资产投资、城镇私营、个体经济投资、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对于一部分事业单位来说,也承担着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其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也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对于达到规定标准(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也应单独填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因此基建财务核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着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的质量。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常见问题有:1.指标繁琐,有的指标容易产生歧义。就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中的指标而言,“自开始建设累计投资”、“自年初累计投资”、“本月完成投资”、“上年结余资金”基层单位经常填错。“施工项目个数”、“投产项目个数”等对基层单位来讲易混淆。2.实际中常见将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全额计入待摊投资支出,没有遵循借款费用会计准则。

一、基建财务核算数据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的应用

(一)硬性指标

1.计划总投资

按照发改委批复的项目估算总投资填列。

2.本年施工房屋面积

按照本年实际建筑施工的房屋面积填列。

3.本年竣工房屋面积

按照本年竣工决算的房屋面积填列。

4.本年竣工房屋价值

按照本年竣工决算的房屋造价填列。

5.施工项目个数

按照本年正式施工的项目填列。

6.规划用地面积

按照发改委批复的建筑面积和规模填列。

(二)资金占用

1.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设备投资”科目、“待摊投资”科目、“预付工程款”科目、“其他应收款”科目借方余额之和减“应付工程款”科目贷方余额。

2.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设备投资”科目、“待摊投资”科目、“预付工程款”科目、“其他应收款”科目本年借方累计数之和减“应付工程款”科目本年贷方累计数。

3.本月完成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设备投资”科目、“待摊投资”科目、“预付工程款”科目、“其他应收款”科目本月借方发生额之和减“应付工程款”科目本月贷方发生数。

4.按构成分

将本月完成投资额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项目分别填列。

(三)资金来源

1.上年末结余资金

按照上年末银行存款余额数填列。

2.本年资金来源

按照资金来源的性质(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其他资金来源)填列。

资金来源合计应大于等于资金占用合计,即本年资金来源合计应大于等于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

二、加强基建财务核算,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质量

1.代扣代缴税款的处理

代扣的税款应计入工程款中,同时在其他应付款中反映,代缴时冲减其他应付款。

2.银行借款利息的处理

对于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借款费用会计准则要求只能将累计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予以资本化。对于连续超过3个月的非正常停工期间所发生的利息,应暂停利息资本化,不允许计人资产价值。

第4篇

确保全市全年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实际,我就如何做好2005年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向与会的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2006年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总体思路

我市是一个以农业为主体的欠发达地区,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各部的帮助支持下,全市各级农业部门牢固树立“项目就是支持,项目就是资金,项目就是发展”的思想,把项目拉动工程放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首位,把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作为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内容,狠抓以农田水利、农业服务体系为主的基础设施和茶叶、甘蔗、畜牧等优势产业及后续产业建设,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0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xxxxx万元,占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xxxxx万元的xxxxx%,为全市粮食安全,农民增收打下了良好基础。农村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xxxxx%的山区面积和近xxxx%的农业人口的市情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在农业,难点在农村。虽然2005年全市的粮食生产呈现恢复性增长,农民增收的速度加快,但必须清醒的看到,目前全市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双重风险的能力较弱,粮食生产能力低,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农业生产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靠天吃饭”,“风调雨顺的年景增点产,一遇自然灾害就减产”的局面始终难以扭转,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难以迈出新的步伐。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是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永恒课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必须建立在牢固的农业基础设施和合理的农村经济结构基础之上,而固定资产投资是建立牢固的基础设施和合理的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就我市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而言,亦是如此。2006年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发展思路是:按国家、省、市各级的农业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深入贯彻落实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xxx优势农产品推进工程投资指南》、《xxxx畜牧产业发展重点工程投资指南》、《xxx高稳农田建设工程投资指南》精神,打牢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业科技体系,强化粮食基础产业,突出支柱特色产业,稳步推进农村能源建设,不断改善全市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目标任务是:全年力争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xxxxx万元,确保xxxxx万元。

二、2006年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重点及主要支撑项目

按“抓项目,强后劲,调结构,促发展”的要求,2006年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以“项目支撑产业,产业带动发展”的运作模式,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2006年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重点,把高科技含量、高市场容量、高产品质量的项目作为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支撑项目。

1.打牢农业基础设施基础。按《xxxx高稳农田建设工程投资指南》要求,深入贯彻《xxxxx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继续推进新一轮的“沃土工程”建设,把高稳产农田建设与目前实施的“xxxx”建设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再次掀起高稳农田建设新。建设内容以小水库、小水塘、小水窖、小水坝、灌溉沟(渠)等水源工程,田间排灌溉渠系,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等为主。目标任务:实现人均1亩的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向上争取(实施)主要支撑项目是xxxxx高稳农田建设。

2.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我市的农业科技体系已适应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创新农业科技体系,提高农业科技的入户率,是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2006年创新农业科技体系主要是从改善农业科技部门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入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从而提高全市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一是继续抓好市级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力争在今年xxx月完成市xxxx科技大楼建设,xxx月交付使用;二是积极争取,抓好县(区)、乡(镇)科技体系建设;三是抓好农产品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让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四是抓好种子体系建设,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向上争取(实施)支撑的主要项目是xxxxxx科技大楼建设项目,xxxx农业系统搬迁建设项目,xxxx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

3.强化粮食基础。继续推进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以优质稻米基地,优质专用玉米基地,优质专用小麦基地,优质啤饲大麦基地建设为重点,与目前实施的良种补贴和粮食直补相结合,把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台阶,在确保粮食数量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粮食质量安全。向上争取支撑的主要项目是xxxx主要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xxxx优质粮食安全生产基地(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xxx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建设,xxx优质高蛋白专用玉米生产基地建设,xxx日本丹波黑大豆(订单农业)种植示范项目,xxx优质啤饲大麦基地建设,xxx优质小杂粮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等。

4.稳步推进农村能源建设。继续争取实施国家xxx部的“六小工程”,并把“六小工程”与“xxx”工程建设结合,稳步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向上争取(实施)支撑的主要项目是xxxxxx县(区)的沼气池建设,预计年内完成建设任务xxxxx口。

5.突出支柱和特色产业。第一以国家糖料基地建设为契机,以此带动全市高优蔗园建设向纵深方向发展。向上争取(实施)支撑的主要项目:一是xxx吨糖田蔗园基地建设,xxxx县国家级糖料基地建设,xxx甘蔗良种繁育及良种扩繁基地建设项目;二是继续推进高优茶园建设,为全市茶叶加工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原料。向上争取(实施)的主要项目有xxx万亩无性系良种无公害茶叶基地建设项目,xxx有机茶基地建设项目,xxxxx茶叶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三是把畜牧业产业做强做大,充分发挥畜牧产业在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向上争取(实施)的主要项目有xxx标准化生猪生产基地建设,xxx肉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xxx特色家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xxxxxx畜牧产业园区建设项目,xxx奶牛养殖基地(示范园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xxx特种动物养殖(基地)园区建设项目,xxx肉牛冻精改良技术推广项目,xxx生猪人工授精网点建设项目,xxx市级良种猪核心群场改扩建和县级良种猪扩繁群场建设项目,xxx高峰黄牛保种基地建设项目,xxxxxx县无角黑山羊保种基地建设项目,xxx山地乌骨鸡保种基地建设项目,xxxxPIC仔猪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xxx县级动物防疫站建设项目,xxx县级动物监督站建设项目,xxx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等;四是抓果菜、木瓜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向上争取(实施)的主要项目有xxx优质特色水果(香蕉、柠檬、柑桔、蕃荔枝、蕃石榴、杨桃)基地建设,优质木瓜产业基地建设,xxx冬早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xxxx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xxx亚麻产业基地建设,xxx蚕桑产业基地建设,xxx民营天然橡胶基地建设项目等。

三、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

(一)、采取的措施

为全面完成2006年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在农业农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领导。为确保2006年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圆满完成,各县农业(畜牧、农机)局要加强对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领导,市、县(区)农业(畜牧、农机)局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及各县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完善项目法人、招投标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力求项目管理规范化,探索重大项目建设的公示制度,增加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使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参与、支持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

3.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建设的规划工作,规划要以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为原则,在规划的基础上,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认真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文书材料,在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上狠下功夫,搞好项目的储备工作,规范项目申报程序,提高项目申报的命中率。

4.探索有效的建后管护机制。就目前全市的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而言,存在着“重争取,轻建设,重施工,轻管理”的问题,建设与保护利用相分离。在今后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摸索,探索在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情况下,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管护机制,使之建设一件,建成一件,管理好一件,发挥效益一件,营造一个有利于爱护、使用公共农业基础设施的良好氛围。

(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1.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利益,如田间道路、沟渠及农业产业化方面的原料基地建设等,在项目实施中,都会涉及各农户的土地,绝大多数农户都会以大局为重,但难免有少数人思想不通,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出面帮助协调。

第5篇

(一)公允价值的概念。《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定,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脱手价格。值得注意的是,出售一项资产或者转移一项负债中的资产或负债并不是全部资产或负债,而是指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者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者负债,也包括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如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生物资产、资产减值(使用公允价值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资产,不包括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企业年金基金、政府补助、企业合并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中规范的各项资产。

(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主要市场是指,企业根据可合理取得的信息,能够在交易日确定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企业无法确定主要市场的情况下,应当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该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该负债的市场。《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该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企业应当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在实际的会计处理中,需要注意的是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识别与应用。

(三)市场参与者。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市场参与者具备应当以下特征:1、市场参与者应当相互独立;2、市场参与者应当熟悉情况,根据可获得的信息,包括通过正常的尽职调查获取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认知;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而非被迫或以其他强制方式进行交易。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基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二、对比下的原因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会计计量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然而准则对于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计量的资产进行了比较严格的规定,本文主要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角度出发,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典型案例,来具体分析某项资产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原因。

(一)固定资产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分析。从财务会计角度来看,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即在初始计量时采用历史成本属性。有些特别的固定资产(具有融资性质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在初始计量时,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同时涉及现值计量属性。企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此仅用公允价值对成本进行计算分配,并不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看出,固定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没有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而在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中,现行准则也并没有允许固定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如下。如果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会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调整,若价值向上调整,会使利润增加,反之减少。但是此处的利润增加或减少都是难以实现的,因为企业的固定资产通常是根据企业自身的需要来购置的,一般不会存在购买固定资产后闲置不用的情况,所以企业根本不可能在表日或之后的某个与表日接近的时点将固定资产出售。企业只有不再需要某项固定资产或者拥有多个同类的固定资产时才会将其处置,以实现收益。笔者认为固定资产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在于,为了让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信息能够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给报表使用者真实可靠的信息。

从税务会计的角度来看,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根据税法要求,对固定资产的相关事项进行纳税调整。在此处,对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等方面,财务处理和税务处理上本身已由差别。如果固定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期末时,财务处理和税务处理上的差别更加大,加重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因此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二)投资性房地产有条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分析。从财务会计角度来看,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有三种方法,一是外购,二是自行建造,三是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适当选择成本模式或者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存在,就意味着企业拥有多个房地产且没有全部将其当作固定资产使用。会计期末,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帐面价值调整,调整后的价值与其实际价值相符,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进而提供真实可靠财务报告给利益相关者。这就是投资性房地产可选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之一。

从税务会计角度来看,以公允价值法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将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将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需缴纳房地产税等课税项目。以房地产税为例,《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值易于取得,就算原值不能取得,税务机关也会参考同类房价核定,保证计税基础有理有据。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完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中,可以知道交易性资产的特点有公允价值易于取得、企业持有其的目的在于短期内赚差价、可随时出售等。正是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计算得到的利润与实际利润较为接近,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第6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准则,差距,国际会计准则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快地与国际会计接轨,我国自2001年和2006年先后两次颁布了会计准则。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简称为新会计准则)对2001年颁布的会计准则(简称为原会计准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减少了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时的选择余地,缩小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距,将对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拟就新固定资产准则的优点和不足进行探讨,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

一、新固定资产准则的优点

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与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相比,具有较大的优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例结构更加简洁

旧准则分为引言、定义、确认、初始计量、折旧、后续支出、减值、处置、披露等。新准则将定义与确认合并为确认,折旧和后续支出合并为后续计量,取消减值,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予以规定,调整为总则、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披露等。通过调整,使新准则在结构上更加简洁。

(二)、重新确定了固定资产的概念和范围

在固定资产的概念上,取消了定义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引用了“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说法,基本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相关定义,认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明确固定资产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并且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范围上,将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排除在固定资产核算的范围之外。企业的这两类资产将不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而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从以上有关固定资产界定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在固定资产的确认范围方面,由过去以国家硬性规定为主逐步向企业依据一定标准自主确定转变。并且取消了对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的硬性限制,使得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资产进行分类,确定固定资产的目录,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三)、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且提出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对于抑制投资各方,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投资的恶意操纵和利润转移具有重要意义。并分别规定了不同情况的计量依据: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确定。

并且明确规定,对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规定企业在确定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一般企业固定资产成本不预计弃置费用。

例如某核电站购入价值为200万元的设备,预计该设备在最终处置时所需要费用达到60万元,那么该设备入账时价格就为260万元。

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设备260

贷:银行存款200

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60

新准则对于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规定要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新准则认为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并且规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四)、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方面更加具有指导性

在后续支出方面,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以上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新准则只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并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的规定,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界定。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意味着固定资产减值一旦确认为损失即不能再转回了。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且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即这些改变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但是,企业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时,使用寿命预计数、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调整预计净残值,不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五)、增加了固定资产处置的新规定

新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一是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二是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同时规定: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调整。

(六)、减少了固定资产披露方面的规定

旧准则规定对于已承诺将为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金额,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已退废和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披露。新准则未作上述披露要求。

二、新准则的不足之处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无疑对我国会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根据会计理论和实际工作来看,新固定资产准则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将制约会计理论和实际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本文的研究,这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距

1、关于固定资产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中没有涉及固定资产,而是将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视为固定资产,认为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是指企业为了在生产或供应商品或劳务时使用、出租给其他人,或为了管理的目的而持有;并且预期能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的有形资产。

2、范围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中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既包括价值大、多次使用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也包括企业期望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的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而在我国是将这些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列作“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核算的。

3、固定资产减值的差异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就不得转回。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规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即为资产减值损失。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我国会计准则明显与国际惯例相背,将不利于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

4、折旧方面的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固定资产的每一重要组成部分都要单独计提折旧,我国新的准则中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在折旧范围方面,国际会计准则指出土地不计提折旧,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的范围规定。在折旧方法方面,国际会计准则提出了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我国新准则规定了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及年数总和法。

5、关于披露方面

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披露要求比较详尽,我国新的准则对固定资产要求披露的内容有六项。

(二)、给会计实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新固定资产准则的规定在某些方面强制性减缓,指导性、灵活性增强,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是,这些指导性、灵活性,将会导致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业务准确不够判断,再加上若企业有不良意图,新准则很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损益的工具。

1、在固定资产的定义上,新准则只给出两条判断标准,取消了价值判断标准。强调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市场情况来确认固定资产,充分利用市场达到优化配置资源的目的。表面上看,给企业判断固定资产以更大的灵活性,但是如果会计人员难以判断准确,特别容易将“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混淆,很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

2、在折旧方面,新准则未规定对取得固定资产从何时开始计提折旧,使得会计工作人员无法确定对新增固定资产和报废处置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时间,

3、关于后续支出的判断问题。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通常包括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用等,新准则规定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在会计实务中会计人员有时很难划分清楚,从而导致利润不实。

4、关于折现率的确定。新准则从三个方面涉及到折现的问题:对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以购买价款的现值确定固定资产成本、弃置费用和预计净残值。这就需要确定折现率,让会计人员难于把握确定一个合适的折现率。

5、新准则没有涉及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的计量,使得会计人员遇到企业接受捐赠和盘盈固定资产时无法确定其账面价值。

三、几点建议

我国会计准则的修改演进,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接轨的重大突破。虽然当前执行的新固定资产准则在指导性、灵活性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仍然存在着以上不足。本文认为固定资产准则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以便更好地适合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更好地服务。

(一)、尽快建立和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固定资产准则

1、在固定资产的定义和范围上,建议将“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项目中的企业期望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的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项目。事实上,在我国企业中,大部分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期限都超过一个期间,其计入损益项目的办法是采用摊销的方法,这既不能确切的确定企业的利润,也不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

2、恢复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与国际惯例明显相背,将不利于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和与国际会计的接轨。虽然在我国会计工作中存在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操纵利润的现象,但是只要明确规定计提减值和转回减值的规定,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审计和监督,一定能够做得更好。

3、改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披露方面的内容

在折旧方法上,要求企业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提出的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披露上尽量详尽,与国际会计准则吻合。

(二)、制定固定资产准则的实施细则,使得会计实务工作有章可循。

鉴于在会计工作中实施新固定资产准则遇到的新问题,本文建议财政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使得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既科学化,又统一化,保证不同企业的固定资产业务具有可比性,从而为政府和社会公众等提供更为详尽的财务会计信息。

1、根据新准则关于固定资产的判断标准,制定详细的划分方法,为确认固定资产提供依据,从而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

2、在计提折旧的时间上,建议按照原准则的规定确定,即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或者确定一个其他统一的方法,便于企业统一遵守。

3、对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中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等两类费用,本文认为在一般情况下确认为固定资产成本。因为在实际工作中,这两类费用发生后都会使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寿命。当然,如果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失败,则可将其支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4、折现率的确定可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可以采用租赁内含利率、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来确定固定资产成本、弃置费用和预计净残值。当然,以这些利率作为折现率的时候,应当注意其公允性。

5、关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的计量,本文建议可以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计量,按照公允原则确定其成本。固定资产有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计量;没有账面价值的,或按照重置成本计量下,或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或按照现值计量,并充分考虑公允性,使其价值尽量符合实际。

The advantage and deficiency and modification suggestion

for new fixed assets Standard

[Abstract]This article was introduced the chiefly advantage of fixed assets Standard which our country Ministry of Finance published in 2006, analyses the disparity to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the effect in the real business work of accountancy, proposed modification suggestion for fixed assets Standard, wishes conduces to our country accountancy work better to join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and serving the accounting practice.

[Key words]fixed assets,Standard,disparity,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2003》,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张宁:《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比较》,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1期。

4、吴巧玲:《新旧固定资产准则的差异比较》[J] 商业会计,2006年第12期。

第7篇

固定资产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两个方面,初始计量是后续计量的基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七条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同时,第十三条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笔者认为,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简单可行,便于操作,也与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相一致,是科学可行的。但是将固定资产未来的预计弃置费用折现后计入该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不仅不科学,也给核算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一是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实际上是因为特殊行业或企业现在购置了特定固定资产,而这些固定资产因其特殊,未来报废时出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原因必须由企业花费一笔资金妥善处置,这是企业需要承担的一项现实义务,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如果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话,实际上预计弃置费用是企业的一项“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与取得固定资产成本没有直接关系,并不是因购置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实际成本,与初始计量无关。二是将预计弃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并不科学,同时给核算增加了难度。因为预计弃置费用计入成本后势必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要提取折旧。而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并不认同预计的弃置费用,给所得税纳税调整增加了难度。其实,固定资产准则将预计弃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其目的是对于负有未来妥善处置特殊固定资产义务的企业,要在固定资产寿命期内通过提取折旧分期负担未来的弃置费用,为未来的弃置行为准备一笔资金,不至于使未来的弃置费用由弃置当期独自负担。

实际上,如果非要为未来的固定资产弃置准备一笔资金的话,完全可以将其视为或有事项,通过提取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分期计入“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来实现,没有必要将预计弃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所以笔者建议: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时,通过一定程序和方法预计未来弃置该固定资产时的弃置费用总额和每年平均负担金额,再运用财务折现方法计算出每年负担金额的现值,并将此现值作为每年预计弃置费用的计提金额,计提时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账户;贷记:预计负债――应付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账户,不必将预计弃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

二、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是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形式。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问题根据折旧的定义,折旧年限是影响折旧额的重要因素,是企业操纵折旧进而操纵利润的重要手段。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尽管会计准则没有具体规定,但企业确定时要符合正常的经营常规,体现科学合理性,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尽可能参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使各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和房屋建筑物的最高折旧年限选择在合理合规的范围之内,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另外,企业还应定期复合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一旦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有重大差异时,应及时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做出调整。

(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折旧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了会计处理的方法,规定指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实际工作中,因为种种原因,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是客观存在的。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有两点值得探讨和改进:一是以投入使用为标志,而不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标志。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好判断,有弹性,同时,以投入使用为标志开始计提折旧,也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相一致。减少不必要的纳税调整;二是办理竣工决算以后,如果固定资产实际成本与原估计入账成本有差异,除了调整原来暂估价值以外,对于因实际成本低于估计成本而多提折旧额予以冲销;对于因实际成本高于估计成本而少提折旧额予以补提,这既可以避免企业因人为调节折旧费而高估或者低估固定资产成本,造成固定资产成本人为不真实以外,也可避免因不调整折旧而造成固定资产应提折旧额无法在使用寿命内确保全部提取的现象发生。

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问题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经过初始计量入账以后在使用过程中又发生的相关支出,是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成本相对而言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表现方式多种多样,但根据其支出的结果,一般可以分为三种形式:

(一)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是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重要内容,其具体方式可以表现为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扩建、改建、易地重建;对机器设备进行改装,使其在原有基础上增添新的功能;对机器设备进行全部拆卸或者更换主要核心部件等。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其结果一般会使原有固定资产的结构、功能等有大的改变,支出结果会形成面貌一新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二)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只是对原有固定资产使用价值的补偿,原有固定资产的结构、功能等都不会有大的改变,支出结果不会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因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发生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并不科学合理,根据合理负担理念,同时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修理费应区分大修理支出和日常修理支出分别处理。判断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一般可以根据两个条件:一是修理费用金额较大,一般达到了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50%以上;二是经过修理以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有所延长,一般要比预计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对于大修理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计人损益。发生大修理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大修理完成以后,将大修理支出从“在建工程”账户转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贷记“在建工程”账户;从大修理支出发生后的次月起,再根据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将大修理支出分期

摊销,计人各期损益。分期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摊销期限为固定资产修理后的尚可使用年限。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修理后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企业应给予乐观的估计,不应该过于谨慎,以避免凶过于谨慎估计使年限而造成摊销期限短于实际使用年限而被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

对于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支出,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三)固定资产装修支出

固定资产装修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房屋建筑物的装修费用。既有别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支出,也与固定资产修理不同,一般要根据装修的房屋是否拥有产权分别处理。如果拥有房屋建筑物的产权,发生的装修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装修完成的次月起,分期摊销计入各期损益,但摊销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在装修过程中有新增设备,而且新增设备可以独立作为固定资产发挥作用且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那么这些设备则应作为固定资产单独入账。例如某企业对自行建造的一幢办公楼进行装修,装修过程中安装了空调设备和电子监控系统,则应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该和装修费用一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如果不拥有房屋建筑物的产权,发生的装修支出作为经营租赁方式租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处理。

四、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和后续支出问题

企业会计核算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是常见的经济业务。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因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不能单独入账,只能设置“租人固定资产备查登记簿”备查登记。但对于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如装修支出)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如维修支出)的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只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中指出: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笔者认为,对于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加以核算。如果改良支出没有形成相对独立于租人固定资产可以单独发挥作用的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这些支出可以根据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客观存在改良工期,所以不宜将发生的改良支出直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而是改良支出发生时先记入“在建工程”账户,即发生改良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改良工作完成后,再将改良支出从“在建工程”账户转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贷记“在建工程”账户。然后,从改良工作完成以后的次月起,在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内分期摊销。如果企业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在改良过程中有新增设备,而且新增设备可以独立作为固定资产发挥作用且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那么这些设备则应作为固定资产单独入账。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也会发生维修等后续支出,这些后续支出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负担的,发生时可以通过“管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文献:

第8篇

摘 要 通过对固定资产销售净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价过程分析发现,单项专用或单项特种固定资产既无法计量销售净价,又无法计量未来现金流量。所以在此方面准则规定有漏洞,让会计人员无所适从。

关键词 固定资产减值 目标 条件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依据与目标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依据

现代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建立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上的会计信息,其决策有用性正日益受到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质疑。因此,近年,无论是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还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在努力围绕会计目标重新构建财务会计理论框架,修订会计要素的概念、确认与计量的标准,这些举措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也顺应了国际潮流,采纳了这个最能体现资产本质特征的定义。该定义的采用,为资产减值会计在实务上推广使用打下了理论基础。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资产账面历史成本高于其未来经济利益,会计就不应坚持历史成本计量资产价值,否则会导致虚计资产价值,虚计帐面利润的严重后果,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从而误导投资者。因此,当资产出现账面价值高于其预期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时,将其差额计入损失,使期末资产按较低的现行价值计量,这就是资产减值会计的实质所在。

(二)资产减值会计的目标

资产减值会计的目标应当服从于财务会计的目标,即 “决策有用”。当企业面临现实或潜在的风险时,通过资产减值这个通道,预警和消化风险,提高企业资产质量,增强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最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利用资产减值这个会计方法并非能处理企业面临的所有风险。但是,没有资产减值会计,企业也就缺失了一个化解风险的有效方法,所以资产减值会计的意义在于此。

二、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使用条件和范围

(一)运用固定资产减值会计,需要会计师具备优秀的职业判断能力

从技术层面来讲,合理分析判断固定资产减值,不仅需要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会计经验,还需要会计人员了解掌握工程、建筑、设备等方面的知识,因为企业固定资产涉及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等各种不同类型。所以,会计师只有具备会计、工程、评估、市场等复合的知识结构,才会得出高水平的职业判断结果,否则,判断的结果可想而知。我国现有的会计从业人员真正有能力从事职业判断的会计师并不多,会计师的综合素质不高,将直接影响职业判断的水平,制约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使用效果。

(二)进行合理的职业判断,需要企业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

职业判断的合理与否,除却会计师本人所具备的知识与能力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价值取向。虽然从表面看这不是一个会计问题,但是,会计师是经过管理层授权处理经济业务的。事实上,会计师只是执行层,奉命行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是决策层。决策的导向,将直接影响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所以,固定资产减值给企业、投资者带来的保护效应只能在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中得以体现。目前在我国,许多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若不加限制地允许企业采用固定资产减值会计,很可能管理层就将其演变成“合理合法”操纵利润或计提秘密准备的工具,从而导致会计信息丧失真实性与可靠性。失去了真实性与可靠性的会计信息也就谈不上有用性了,这完全与资产减值会计的目标背道而驰。

(三)建立企业完善的治理结构,需要依托成熟的资本市场

现代会计的目标是 “决策有用”。“决策有用”是以资本市场为媒介实现的,因为,在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中,投资人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检验企业管理层管理资本的业绩,如果会计信息“决策无用”,投资者就可以用脚投票。安然与安达信双双退出市场,就充分体现了成熟资本市场对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是具有相当约束力的。考察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虚假会计信息充斥市场,在不成熟的资本市场,投资者没有有效的途径行使自身的权利,无法制约和惩罚造假者(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因此,在该背景下,应用固定资产减值会计是否能达到制度设定目标,实在令人怀疑。

笔者认为,至少在目前,我国应限制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应用范围。因为,资产减值会计是把双刃剑,企业应用得当,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应用不当,则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而现阶段,我国很多企业尚不具备固定资产减值会计使用的条件。固定资产减值会计比较适宜在已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并且管理良好的股份制大中型企业中应用。即使管理良好的中小型企业也不必采用,因为使用成本过高,有违成本效益的原则。

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判断、确认与计量

(一)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判断

根据固定资产准则的要求,企业判断固定资产减值的依据原则上有六条: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2.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固定资产发生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二)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认与计量

1.市场法计量销售净价。市场法是根据比较思路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用市场法计量固定资产销售净价,需要有两个前提:一是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市场;二是参照物及与被计价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技术方法有:(1)市场售价类比法;(2)功能价值法;(3)价格指数法;(4)成新率价格法,其中,资产的成新率=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资产的已使用年限 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5)市价折扣法;(6)成本市价法。

通用固定资产的计价用市场法比较合适。专用或特种固定资产,由于缺乏公开市场,无法使用市场法,这时可以考虑用收益法。当然,通用固定资产计价也可以采用收益法。

2.收益法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估价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来判断其价值的方法。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被估价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被估价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这三个条件的取得有相当难度。另外收益法要求被估价固定资产具有独立的、连续可计量的、可预期收益的能力。故该方法对单台机器设备估价通常是不适用的,因为要想分别确定各台设备的未来收益相当困难。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可以采用收益法估价。

通过对固定资产销售净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价过程分析发现,单项专用或单项特种固定资产既无法计量销售净价,又无法计量未来现金流量。所以在此方面准则规定有漏洞,让会计人员无所适从。笔者建议,上述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产出价值)的计量可以在重置成本(投入价值)的基础上修正得到。因为,固定资产重置成本一般能够采用重置核算法、功能比较法、价格指数法、统计分析法计量。

我国目前,由于使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计量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主客观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这就给实务上正确推广运用固定资产减值会计造成了很大障碍,企业及有可能放弃使用或弄假成真。企业放弃使用减值会计,固定资产的期末计量又回到了账面价值计量的老路,固定资产的持产风险无法消化;企业假戏真作,从表面上看,企业化解了持产风险,实质上可能蕴藏着更大的危机。这些现象恐怕有违制度设计者的初衷。

财政部在会计准则之前,开公众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而不仅仅是会计专家的意见,充分权衡利弊得失。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会计标准是利益分配的指示器,稍有不慎,就会对资本市场造成强烈冲击,在这方面,我们的教训不可谓不多。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化的进程中,要充分考虑经济、文化、法律、教育与会计准则的协调。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第9篇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的新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相对旧准则更为严谨、清晰,它在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可取内容的同时,也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经济活动和推动市场经济的合理有序发展,可以正确地进行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提供真实会计信息,对企业中固定资产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新固定资产准则的主要变化

1、固定资产的界定

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新准则对固定资产作了如下界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经营管理而持有或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其中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及其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而旧的会计准则则没有固定资产年限的规定,却从固定资产的经济实质上定义固定资产,无论是单位价值较高的界定还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定位,本身就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完全是“形式”上的,并不符合经济实质。取消价值标准这一变化利于企业会计人员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合理判断、确认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企业受到税务机关退还的与所购买的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款,应当冲减固定资产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而旧的固定资产准则下的增值税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这与国家推出新的税务规定,关于在东北三省和中部部分城市施行增值税的抵扣规定是相关的。这样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费。

(2)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人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而旧的会计准则规定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新增的约束条件给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转出业务中的舞弊减少了可能,新的准则实施后可以有效地控制这种行为。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第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否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新准则第十二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涉及补价时,按公允价值和不按公允价值入账两种方式区分。而旧准则则对换入的资产不区分是否按公允价值入账,均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4)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第十条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这就是说,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取得的固定资产,应以其公允价值入账,而旧准则则是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

3、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1)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新准则规定企业应至少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折旧政策及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果预计净残值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而旧准则只规定了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新准则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规定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理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理费用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是现值的概念。与旧的概念相比,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也就是说在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折现值,在企业出售某项固定资产时,应复核该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2)固定资产的减值。旧准则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而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理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如果发生了减值,企业应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成本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旧准则规定,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新准则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第一,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二,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反之则不能。

二、新固定资产准则解析

1、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变化的解析

(1)外购固定资产变化的解析。新准则第八条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在新准则下,如果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如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账务处理时应按所购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新准则还明确规定,对于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存在弃置义务固定资产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如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预计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科目。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弃置费用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预计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科目。

2、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变化的解析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只有已经计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这样,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是以企业对资产是否确认作为计提折旧的范围。另外,新准则对取得的固定资产从何时开始计提折旧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新准则还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2)固定资产减值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在新准则的规定下,只有确认减值损失时,按确认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后期间,即使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也不得转回,不用作账务处理。

(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以上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账务处理时,可按已经确认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借记“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应当终止确认,按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对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执行新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1、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新固定资产准则的实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如对弃置费用的处理,由于新准则规定,在处置固定资产时,要考虑弃置费用,并且预计净残值要以现值入账。这一规定,无疑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新的固定资产准则将固定资产预计的处置费用以折现金额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将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固定资产,会使固定资产的计量结果增大,导致企业资产结构发生变化,从而使长期资产投资比重提高。固定资产计量结果增大,同时预计净残值强调现值,结果会使企业各期计提的折旧额增加,导致各期的支出费用增加,最终使企业的收益水平即所有者权益金额降低。上述情况的发生,与旧准则的计量方法相比,会影响到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的各期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前期的账面价值会增加,相关的费用也会增加,最终导致前期的账面利润减少,递延到以后各期。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这一改变可以为企业带来资金时间上的价值。

2、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新固定资产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实际上就是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新准则的很多规定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表的反映情况。例如,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从2007年开始,所有的上市公司以前计提的“固定资产跌价准备”以后将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一政策的实施,截断了上市公司大玩调节利润的把戏。所以以前不管什么原因计提了大量减值准备的企业,不在这最后的关头冲回减值,那么企业的这部分“隐藏利润”将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企业一旦开始大量冲回以前计提的减值损失时,同期的利润必然会上涨。众所周知,公允价值运用的前提是要存在活跃的公开市场,但由于我国对于许多资产的交易尚未形成活跃公开的市场,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也缺乏统一的认识,因而企业极有可能针对不同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通过控制公允价值来调节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从而调节其折旧费,以实现调节利润的需要。

3、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当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时,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存在活跃市场的,应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入账。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折旧率等几个因素。对于这几个因素,企业往往在计量时,也只能采用估计的方式来确认,那么根据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年限、折旧率的不同,每期计提的相应的费用也不同,从而影响到现金流量表上的数据,当然也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