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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诗的国度,阿拉伯被誉为“人人都是诗人”的民族,在历史行进到七至九世纪时,勃发于二者不同文化土壤之上的抒情诗歌和诗歌理论都达到其发展的巅峰。
唐朝是中国诗歌继《诗经》、楚辞、西汉诗赋之后集大成的发展期,也是中国诗歌的鼎盛时代。其间五七言近体诗(律诗和绝句)的创造、七言古体诗的完善、诗歌创作从文人抒怀、科举应试到民间吟咏的无比繁荣,为唐代诗歌理论的极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唐一代,讨论诗歌创作方法的诗格类作品大量出现,其对律诗诗格与诗法的探讨可谓繁富细致之极,同时唐诗论对抒情诗歌诗境、意境美的探寻开拓理出诗歌理论的新的方向和领域。
自公元622年伊斯兰教确立之后的伊斯兰教时期、倭马亚王朝和阿拔斯王朝发展初期是阿拉伯国家形成、发展和扩张的时期,也是阿拉伯诗歌发展、成熟并走向巅峰的时期。这一吐期的阿拉伯诗歌以其多样的题材、丰富的情感表达、优美的言辞为世界诗歌殿堂添上了一抹绮丽的色彩。同期发展的诗歌创作理论以诗歌语言修辞规律的探寻为其主要特色,诗选家选诗标准透显出其诗歌评论的科学态度。
尽管发端与历史有较大差异,中古阿拉伯与中国却都以抒情诗歌作为其文学表达的最初的和最主要的形式。相应地,古代中国与阿拉伯诗学体系都是在抒情诗歌创作繁荣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诗歌理论是其诗学发展的肇源,也是其文学理论的主要内容。同时,唐代诗论与中古阿拉伯诗论又都产生于两个民族诗歌发展的黄金时代。是其古代文论的精华。
考察世界不同文化的诗学体系,可以发现,除了西方诗学和较为复杂的印度文化外,其它文化体系中产生的诗学都是通过对抒情作品的分析而产生的。当代俨然居于世界文学理论霸主地位的西方诗学体系是从戏剧中产生出来的唯一例子。基于美国理论家厄尔·迈纳在其着作《比较诗学——文学理论的跨文化研究札记》中得出的这样的结论,我们可以从与西方诗学体系的比较中,来观照中古唐诗论与阿拉伯诗论的一些共性与差异。
西方诗学体系的源头是古希腊诗学,代表着作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建立在戏剧文类的发展之上,其理论核心是摹仿论和再现说。西方以摹仿和再现自然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诗学体系潜藏着对语言措辞的轻视:亚里士多德在分析戏剧的六要素时把“情节”(mythos)誉为悲剧的灵魂,人物性格次之,第三才提到言词。英国文学史上最早的诗人之一锡德尼将诗歌的措词比作“的乔装打扮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大多数批评家都曾加入到反对贺拉斯将措词提到过高的位置的讨论中。西方后现代戏剧家贝克特十分关注戏剧的语言表现,故而其戏剧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抒情性,并被认为是对西方诗学摹仿论传统的反叛:“贝克特通过把情节、人物和思想降级。代之以语言为中心的抒情性,并以此来反对摹仿论。”由此可见,西方以摹仿论为主流的文学理论中再现与措词这两种不相容因素间的冲突是其诗学体系内部固有的矛盾,而对语言形式技巧的分析在这种美学斗争中一直处于弱势。
东方的情况大不相同,阿拉伯诗歌对华美诗藻的追求,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对作品辞藻、声韵的严格要求标示出是世界文学理论发展的另一重要的维度。就世界文学的整体发展来看,西方诗学确实只是作为特殊的一例,因为在人类文学发展史上,抒情诗才是最原始、最基本的艺术。现今发现的一些材料证明,人类初始阶段发出的乃是一些无意义的声音,这些声音不断地被重复,然后形成格律形式,继而诗歌诞生。早期古希腊抒情诗没有被古希腊文论家充分重视,亚里士多德《诗学》是在戏剧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的。而除印度外所有的东方国家,如古代中国,阿拉值的诗学都是在抒情诗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抒情诗因其强烈的情感抒发的需要,其创作对语言的要求就十分讲究,而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文学批评理论对言词的修饰和声音搭配非常重视。《尚书·尧典》中“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的表述就从言、声、律、音。即辞藻和韵律方面对诗乐舞一体的抒情艺术之形式提出了全面的要求。同样,行文注意措词和音韵美是阿拉伯语言的重要特征,阿拉伯宗教经典《古兰经》多次出现“真主创造了人并教人修辞”的句子。中古中国与阿拉伯诗论在诗歌语言形式美方面的追求是就在这种抒情文学之根上蓬勃发展的理论奇葩。两者对诗歌语言表现规律的探寻与总结中古文学理论中是独有的。
二、客观性诉求:诗歌语言形式技巧分析
唐诗论主要包括史学家、诗选家、诗人的诗论和大量的诗格类作品。其中有诗技、诗法的讲求、诗艺诗境的探索,有儒家风雅论的复兴,也有佛道诗歌美学的深入探索。同期阿拉伯诗论主要诗选家和评论家的诗歌理论,贾希兹的《修辞与阐释》和伊本·穆阿泰兹的《贝蒂阿》主要从修辞方面探讨诗歌如何更好地表达意义;伊本·萨拉姆的《名诗人的品级》通过对着名诗人的品评定级来展示自己的诗歌理论;伊本·古泰白的《诗与诗人们》力图客观公正地分析诗歌,颇具科学精神。这两种在完全异质的文化背景、差异较大的诗歌历史中发展,面对迥然不同的民族语言的诗歌理论。都对抒情诗歌语言表现进行了大量客观的技术分析。
诗格是指中国古代以“诗格”、“诗式”、“诗法”命名的文学批评类着作,其创作主旨在于明确诗的法度和规则,主要内容是讨论诗的声韵、病犯、对偶以及句法。这类理论着作是在初盛唐出现的,晚唐五代进一步繁荣。唐代诗格的规律相当可观,参与这类理论着作写作的有着名文人、学士、亦有大量僧人,其受众多为学诗之徒和应举之士。所以这类书大抵可相当于如今的作文指导与应试指南,当时创作之盛也是可想而见的。
但唐代诗格在后世多散佚不见,或不为人重视,古人甚至“以之为‘俗书’、‘陋书’,尤其是清人,往往目之为‘三家村’俗陋之言而弃之不用。”今人在论及进行中国古代文论时也大多视其为低层次的教法之书,对其置之不理或一带而过。这其中有诗格类书籍内容较为琐屑的原因,更有中国古代儒家文论重内容轻形式、道家求超脱意境而蔑视创作技巧的美学意趣的影响。
比照世界各国的文学理论,我们可以看到,古希腊摹仿论诗学求再现自然之客观性和其批评理论对文学措词的轻视、当代俄苏形式主义与英美新批评对文学形式及创作技巧的细致分析和东方阿拉伯诗论中对语言精确传达意义的追求,由此反观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就可以看到唐诗格的语言形式技巧探讨在古代中国和世界诗学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文学作为一种追求诗性表达的艺术形式,其创作并非天马行空,完全不可捉摸,作为种语言的艺术,其在语言形式层面上具有极强的艺术性和技巧性。但长期以来,相对于形而上的文学的美学特征,文学语言层面的创作技巧显得很不为人重视。世界各国文学理论中都存在内容与形式(文与质)、审美超越与文本分析两种不同倾向的斗争。
唐人诗格对中繁复周密的诗法要求。诗歌评论中对语言辞藻和声律等形式技巧的推崇。反映了唐代文学批评中极强的形式主义倾向。中唐后盛行“苦吟”,这一文学风气,自杜甫发端,以贾岛、盂郊、姚合等为代表的苦吟诗派注重诗歌的苦心经营、推敲锻炼、磨炼字句。对诗歌语言普遍持有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客观上“推动了晚唐五代时期诗格的兴盛”。这一倾向上承汉魏六朝对文学形式美的肯定,在永明声律论的基础上蓬勃发展,以律诗的兴盛,诗格和诗论的成熟而达至。唐代诗歌语言形式理论是中国古代文论中对诗歌语言所做的极其细致的、技术层面的分析,其完备与繁富程度决不亚于当时俄苏形式主义的形式理论和英美新批评所做的文本分析,是世界文学界理论中文学语言形式理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古阿拉伯诗歌理论的科学性诉求
中古阿拉伯诗歌理论受其语言风格。伊斯兰教经典的指导、古希腊哲学和诗学的影响三个方面的原因而追求批评的客观性。这种在抒情诗歌传统基础上发展出的对诗歌语言理性的分析是其批评理论的主潮,反映出中古阿拉伯诗论的理性色彩。
关键词:《悬诗》 比喻 文化特色
《悬诗》是贾希利叶时期七篇(亦说十篇)著名长诗的总称,因其精确的表达、生动的语言、真实的叙述而被视为阿拉伯古代诗歌中的瑰宝。《悬诗》的原意为“被悬挂着的”,关于它的由来说法不一,通常的说法是:在贾希利叶时期,各个部落的著名诗人会在一年一度的欧卡兹集市上进行赛诗大会,人们把公认最好的作品用金水写在细亚麻布上,然后悬挂在克尔白神庙上,故称之为《悬诗》。在这些诗歌的创作中,诗人们善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从而起到说明事理、刻画形象、表达情感以及引发联想的作用。本文试图通过对《悬诗》中出现的部分比喻进行分析,来窥视比喻所蕴含的民族特色,从而揭示语言与文化的密切关系。
一.从《悬诗》中的比喻探贾希利叶时期的自然环境
“人类赖以生存的客观环境对社会文化的形成以及社会生活运作的各个方面都具有重要影响。它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同时也对人类文化特别是修辞交际文化的形成设定了一个客观制约框架。这在语言特别是修辞手段、修辞方法的形成中有突出反映。自然界的许多事物会被引进到人们的语言及话语中,作为形象再现或认知的媒介。”②我们将通过《悬诗》中的比喻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究贾希利叶时期的自然环境。
1.动物
动物与人类共同生活在一个世界上,是世界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动物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每个民族的生存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古代阿拉伯人分为游牧人和定居人,主要以游牧人为主。他们放牧或饲养牲畜,在野外他们也会碰到一些动物。“可以说动物是他们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动物最能引发他们的联想。因而在他们的诗歌中用动物来做比喻可以更好地表达他们的感情。”③
在乌姆鲁勒・盖斯的诗中,当他在描述自己恋人的美貌时写道:
她推开我,却露出俏丽的瓜子脸, 还有那一双羚羊般妩媚的眼。玉颈抬起不戴项饰, 似羚羊的脖颈,不长也不短。④
塔拉法在描述自己的母驼时,也有类似的描述:
那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看起来,
像惊恐的母羚羊的眼一样漂亮。
羚羊是阿拉伯人常见的一种动物,它体型轻巧、动作敏捷、活泼可爱、奔跑速度快,且叫声悦耳动听。此外,羚羊的身体曲线优美,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起来楚楚动人,因此阿拉伯人常用羚羊来比喻自己心爱的人。
乌姆鲁勒・盖斯在描写他的骏马时,有这样的描述:
腰似羚羊腰,腿如鸵鸟腿,
跑起来狼一般轻捷,狐狸般矫健。
在一段中我们除了可以看出,作者除了用“羚羊”和“鸵鸟”来比喻自己骏马外表的俊美外,还用“狼”和“狐狸”的奔跑来形容骏马奔跑时的速度之快。
鸵鸟是世界上存活的最大的鸟类,它的身高比其他的鸟类要高出很多,同时它的腿却显得十分修长。作者在这里是用鸵鸟修长的双腿来说明自己的骏马同样拥有修长的双腿。
狼是一种食肉性动物靠捕猎为生,常采用穷追方式捕获猎物,因而极善奔跑。再加上它有强大的背部和腿部,从而使得它能有效地舒展奔跑。作者用狼来比喻骏马奔跑不仅说明马跑得快,而且说明马奔跑时那种轻盈敏捷的状态。
狐狸行动十分敏捷,奔跑起来强健有力,靠捕食老鼠、野兔、小鸟等动物为生。作者将奔驰的骏马比喻成狐狸奔跑就是为了突出骏马奔跑时那种矫健的姿态。
同样是用鸵鸟作为喻体,安塔拉的诗中是这样描述的:
它日夜兼程,健步如飞,
行走快得如同鸵鸟一样。
鸵鸟的双腿不仅外表修长,同时有力,善于奔跑且速度极快。诗人在描述自己的坐骑骆驼时,将骆驼比喻成飞奔的鸵鸟,从而突显出自己的骆驼奔跑的速度之快。
祖海尔在对祖卜延部落及其盟族提出忠告和警告时,写道:
一旦你们挑起战端,就是严重的作孽,
那是起凶恶的狮子,把战火燃起。
在阿拉伯人心中狮子是百兽之王,是强壮、勇猛、力量、无敌的象征,他们常用狮子来比喻帝王、英雄和有声望、有地位的人。除此之外,狮子在捕猎的时候也露出凶恶残忍的一面。因此祖海尔在诗中正是抓住了狮子的这一点将战争比喻成狮子,将百姓想象成是狮子的猎物,旨在突出战争像狮子捕食那样凶猛残忍,给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从诗文中推断出当时有羚羊、鸵鸟、狼、狐狸以及狮子这些动物。
2.植物
阿拉伯人居住于沙漠地区,烈日如焚,雨水稀少,空气干燥,除了适合干燥气候生长的稀疏绿草和零星的树木外,不能更多的生长别的植物。但是在阿拉伯半岛的茫茫沙漠深处也不乏片片绿洲。“在黄土飞扬的沙漠能看到一丝除黄色以外的事物是何等的兴奋。因此阿拉伯人常用植物来做比喻,用以表达他们的思想感情。”⑤
乌姆鲁勒・盖斯在与旅伴驻足于情人旧居遗址前,回忆往日恋情时吟诵道:
仿佛又回到了她们临行那一天,
胶树下,我像啃苦瓜,其苦不堪言。
苦瓜外形呈椭圆状,表皮为绿色。原产于热带地区,喜爱充足的阳光,因其味道苦而得名。诗人在这里将自己与爱人离别时的情感比喻成“吃苦瓜”的感受,明显是用味觉上的“苦”来彰显内心的痛苦。
安塔拉在向情人表白自己是个多么卓尔超群值得爱的青年时说道:
谁若欺负我,我也不会将他轻饶,
让他尝尽苦头,那似苦瓜的味道。
在这里,诗人用苦瓜作比则是为了表达想让敌人尝尝苦头的意思,起到威慑敌人的作用。
同样是乌姆鲁勒・盖斯在描写情人时的诗句:
纤腰柔软如缰绳,
小腿光洁似树干。
从这个描述可以得知,阿拉伯人喜欢用树枝这样枝干细长、柔软、有韧性的植物来比喻体态苗条的女子。
阿慕鲁在诗的开头对酒的描述中写道:
把温热的水略掺进殷红的甘醇,
那酒色便恰似鲜花怒放。
鲜花因其颜色鲜艳亮丽,气味清晰芬芳而受到人们的喜爱。作者在这里将“酒色”比喻成为“鲜花”,试图用鲜花颜色的艳美,气味的芬芳来说明杯中的美酒不仅颜色好看,而且气味诱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当时的阿拉伯半岛不仅仅只有黄沙,还有青绿的苦瓜、纤细的树木以及艳丽的鲜花。
3.自然现象
人们生活在自然界中,宇宙间的万物都会对人产生一定的影响,人们对自然界中的各种现象的想象既深刻又无穷。任何民族和国家都会用自身环境中的各种自然现象作为喻体,来形象地表达他们的思想感情和对事物的理解与认识。
乌姆鲁勒・盖斯在诗中描写骏马奔驰时写道:
马儿奔跑,轻捷而又矫健,
好似山洪冲下的巨石,飞腾向前。
阿拉伯半岛地势西高东低,半岛上除了沙漠之外,还有山谷。每当降雨过后,谷中便充满山洪。诗人在这里将骏马奔驰的气势比喻成为从山上喷涌下来的洪水来表示马奔跑时速度之快。
乌姆鲁勒・盖斯在描写夜晚的景色时,有这么一句:
昴宿星座像珠宝玉带,
闪闪烁烁,挂在天边。
“发现石油之前的许多阿拉伯地区,除了放牧、经商和少数务农者之外,靠海而居的许多阿拉伯人以采珍珠为生,大海中的珍珠曾经是他们重要的生活来源,因此这些阿拉伯人对于珍珠熟悉而又亲近。”⑥诗人用珠宝作为喻体来形容天上星星明亮,晶莹的特点。
乌姆鲁勒・盖斯在描写孤寂、惆怅、忧伤难忍的沙漠长夜时,用到了这样的比喻:
夜幕下垂,好似大海掀起波澜,
愁绪万千,齐涌心头将我煎熬。
阿拉伯半岛不仅仅由沙漠构成,同样也被红海和地中海环绕着。夜深人静时作者也难免触景生情,思念起自己的情人来,在他眼中,漫漫长夜如同海浪掀起帷幕,可自己的思念之情正如同那海浪一般,层层涌向自己的心间。诗人孤寂的心情跃然纸上。
从上面的描述,我们仿佛可以看到当时阿拉伯半岛那奔流的洪水、璀璨的星空以及翻滚的海浪。
二.从《悬诗》中的比喻探贾希利叶时期的审美意识
审美是指“领会事物或艺术品的美。”⑦那么,审美意识就应该是指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对审美对象的能力反映。
“审美意识有地域性、民族性、也有阶级性,因而不同的审美意识也会激发不同的联想,从而使各民族语言的辞格形成自己的特色。”⑧阿拉伯民族由于生活在阿拉伯半岛,他们对于美的评价往往都来自于周围常见的事物。
乌姆鲁勒・盖斯在对他的情人的外貌描写时,用了这样的描述:
肌肤白皙,腰身纤细,
光洁的胸口像明镜一般。
白里透黄,像一颗完整的鸵鸟蛋,
吸取的营养是难得的甘泉。
她推开我,却露出俏丽的瓜子脸,
还有那一双羚羊般妩媚的眼。
玉颈抬起不戴项饰,
似羚羊的脖颈,不长也不短。
乌黑的秀发,长长地披在肩,
缕缕青丝似椰枣吐穗一串串。
纤腰柔软如缰绳,
小腿光洁似嫩树干。
纤纤十指,又柔又软,
好似嫩枝,又如青蚕。
夜晚,她的容光可以划破黑暗,
好似修士举起明灯一盏。
在一大段的描述中,诗人将爱人的胸口比喻成光滑的明镜和圆润的鸟蛋;将爱人的双眸比喻成羚羊明亮的眼睛;将爱人脖子比喻成羚羊的细长的脖颈;将爱人头发比喻成乌黑的椰枣穗;将爱人的双腿比喻成光洁的嫩树干;将爱人的腰身比喻成柔软的缰绳;将爱人纤细的手指比喻成细嫩的树枝和柔软的青蚕;将夜晚下女子的容貌比喻成明灯。
诗人安塔拉在刻画他的爱人阿卜莱时写道:
从她口中透过门齿沁向你的气息,
好像发自一个香料商浓郁的麝香。
又好像出自一片尚未放牧的草场,
春雨过后,万紫千红,馥郁芬芳。
麝香是一种高级香料,它不仅芳香宜人,而且香味持久。作者也许就是抓住了麝香的这个特点,才用麝香作比。这一方面是说明香气的芬芳,另一方面就是突出香气的持久。随后作者又补充到,说她口中的气息像“草场”,此处作者试图说明口中的香气如雨后的草地,清新的味道扑面而来,沁人心脾。
因此,从以上喻体的使用我们可以看出贾希利叶时期阿拉伯人的审美意识。
三.从《悬诗》中的比喻探贾希利叶时期的社会价值观念
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形成而产生的,而且跟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发展。因此,语言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是社会生活的写照。阿拉伯人过着部落的游牧生活,在沙漠恶劣的自然环境,物资匮乏和不安定的生活方式下,造就了他们好客、坦然面对死亡、渴望和平的价值取向。
莱比德在诗中说到:
一旦有荒年,孤客穷人投靠上门,
他们慷慨好客,对待来者犹如春天。
阿拉伯半岛的沙漠环境限制了阿拉伯人的思想与性情。“因为地方贫瘠,生活困难,于是仁义者之备食济贫,或者燃炬招客的行为,变成了高尚仁慈的美德。”⑨ 有此可见,热情好客是当时的一种风尚,并视为美德。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对待死亡的态度可以从一点程度上反应一个民族的价值观。我们可以从塔拉法的诗中看出这一问题,他说:
到头来都同样是黄土盖身---
几块石板与阳世隔绝。
作者将死亡比喻成为仅仅只是黄土盖身而已,由此可见,当时的阿拉伯人对待死亡的那种坦然、无畏的态度。
祖海尔在对祖卜延部落及其盟族提出忠告和警告中有句说道:
一旦你们挑起战端,就是严重的作孽,
那是起凶恶的狮子,把战火燃起。
战磨转动,将你们碾成齑粉,
兵连祸结,如多产的母驼连生灾难的子息。
祖海尔将战争比喻成为狮子和石磨,旨在说明战争的残酷性,表达战争将会给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起到呼吁停止争斗、号召人们和平共处的作用。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贾希利叶时期的阿拉伯人对和平的渴望。
由此,我们从诗人的诗句中可以看出当时的阿拉伯人具有好客、坦然面对死亡以及渴望和平的社会价值观念。
四.总结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反映民族文化的镜子。“比喻作为修辞中的一种形式是文化的具体体现,阿拉伯人所运用的比喻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所编织组合而成的语言模式。比喻中自然散发、流露着这种文化的特征。”⑩我们从《悬诗》中的比喻可以看到当时阿拉伯半岛的自然环境,包括其中的动物、植物以及自然现象;我们可以从他们的比喻中看出他们的审美意识;我们还可以看到他们热情好客的民风,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以及渴望和平的愿望。
参考文献
1.阿拉伯语修辞编写组,《阿拉伯语修辞》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年。
2.陈汝东,《认知修辞学》,广东,广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
3.国少华,《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研究》,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
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
5.仲跻昆译,《阿拉伯古代诗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
6.仲跻昆,《阿拉伯文学通史》,江苏,译林出版社,2010年。
7.周烈、蒋传瑛,《阿拉伯语与阿拉伯文化》,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年。
8.罗林,阿拉伯语比喻的文化阐释,《语文学刊》,2007年第8期。
注 释
①阿拉伯语修辞编写组,《阿拉伯语修辞》,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第142页。
②陈汝东,《认知修辞学》,广东,广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8页。
③周烈、蒋传瑛,《阿拉伯语与阿拉伯文化》,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年,第73页。
④仲跻昆译,《阿拉伯古代诗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以下译文均出自此书。
⑤周烈、蒋传瑛,《阿拉伯语与阿拉伯文化》,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年,第78页。
⑥国少华,《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研究》,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第414页。
⑦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214页。
⑧国少华,《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研究》,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第439页。
⑨纳忠译,《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一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49页。
摘要:韩莎,生活于阿拉伯伊斯兰前期,在阿拉伯古代文学史上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人们因她笃实的信仰和动人心弦的诗歌而敬仰之。李清照,我国北宋末年著名女词人,备受当时和后代文人墨客的击节叹赏,堪称我国古代诗歌史上的一颗明星。韩莎和李清照都生活于文学气息浓厚、社会动荡的年代。通过鉴赏两位女诗人的诗词作品可感受到不一样的女性风采和异国情怀。
关键词:诗歌;李清照;韩莎
一、生平简介
李清照(公元1084―1151),号易安居士,今山东省济南人。大约活了六七十岁①。李清照经历了北宋末年和南宋初年的动乱年代,因此她在不同时期写下的词作,其内在情感亦有所不同。李清照一生词作不断,留有丰富的作品与后人。
李清照的词作受到了很多著名诗人的大加赞赏。王灼②称李清照“才力华赡,逼近前辈,在士大夫中已不多得。若本朝妇人,当推文采第一。”清代王士祯在对宋词进行整体概括时说:“婉约以易安为宗,豪放惟幼安(辛弃疾)称首。”③这一结论基本上获得了后人的公认。
与中华民族一样,阿拉伯民族也是一个诗歌的民族。在阿拉伯历史上的蒙昧时期,阿拉伯人的文化生活是非常丰富的,在文学领域,以诗歌最具影响力。
阿拉伯蒙昧时期的悬诗是阿拉伯古典诗歌的瑰宝,流传至今,后人视之为宝,其文学价值可想而知。而就在这样的氛围中出现了一位女诗人韩莎(公元575―645),④她是蒙昧时期最著名的诗人。实际上,韩莎是一位“跨代诗人”,她经历了蒙昧时期和伊斯兰两个时代,因此也有文学家将她列入伊斯兰初期的诗人之列。蒙昧时期的诗歌题材主要有颂扬、矜夸、爱情、讽刺、哀悼、忏悔等。
二、李清照与韩莎诗作的才情与女性美
(一)、才气之美。严羽曰:“诗之法有五:曰体制,曰格力,曰气象,曰兴趣,曰音节。”⑤诗也只有具备了这五个方面后,才可以作成一首好诗。
“尝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如梦令》李清照的这首小词,短短三十三字,一气呵成;正如人的躯干,娇小而矫健。读起来朗朗上口,豪情逸兴随之而感。汉语言具有隐喻性的特征,即一字多意。这首词字数虽少,可李清照在词的字眼推敲上却下了功夫,一词一句便可包含许多重要的信息。李清照善于遣词造句和字眼的推敲雕琢。这种诗词功底是许多男诗人所不能及的。
“英国学者汉密尔顿・阿・基布说:‘阿拉伯文学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它的突如其来性。’即最早的阿拉伯文学形式――蒙昧时期的诗歌,它是以一种完整的艺术模式突然展现的,无论是它的形式,还是它的题材,乃至诗歌的格律都已十分规范。”
在韩莎的一些长诗和短诗的作品中,她的每首诗歌的每一句都会结尾于同一个阿拉伯语字母上。诗歌的平仄节律和末尾的押韵,更使得诗歌如悲痛的音乐一般,渲染至极,感人至深,真可谓“言有尽而意无穷”。
对于她的诗歌,有人这样评价到:“在她之前,没有一位像她那样杰出的女诗人;在她之后,再找不出比她更富情感的诗人。”以及,她为在战场上牺牲的四个儿子所作的哀悼诗亦是一种历史的记载,记录的是一个时期的社会情况和人民的生活景象。因此,从这一方面来看,韩莎的诗具有着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
(二)、纯洁之美。前面提到,“诗之五法”中的气象和音节;一首好诗,“气象”要端庄,“音节”要明朗。即诗的意境要登得大雅之堂,给人以积极向上的引导或是深受其感的回味。李清照善于以描写景物和人物动作来衬托心中的情感。情与景完美结合,相互映照,生动易懂。
诗之九品中说到“长”、“飘逸”和“凄婉”;可以此来体会李清照的词:浪漫潇洒、悲哀凄切、回味绵长。
严羽曰:“学诗先除五俗:一曰俗体,二曰俗意,三曰俗句,四曰俗字,五曰俗韵。”李清照的词工整押韵,以描绘自然景色来抒发心中情感。既令人为之动情,也不乏人们为之产生肃穆敬仰之心。总之,李清照的词作中给人的是一种清新明朗的愉悦之感,鼓舞人心之气势和对美好的事物回味绵长。
如果以诗之九品中的“长”和“飘逸”来解读李清照的词的话。那么,韩莎的诗也可用其中的“悲壮”和“凄婉”来评价。如《哭兄弟》:“夜已深,回忆使我难眠,悲愁满怀,憔悴病更添…周围众人,都在为亲人哀泣,如若不然,我直欲命赴黄泉…兄弟!我发誓不会将你忘怀,纵然灵魂出窍,坟墓为我开绽…哦,我心悲痛,母心悲痛,莫非他昼夜将于孤坟相伴?”
在韩莎的诗中,善于描写“悲伤”与“流泪”。与李清照不同的是,李清照常以自然景物来衬托情感;而韩莎则多以回忆往事或用比喻的手法来诉说自己心中的悲痛之情,向世人传颂了一种人间真情。
(三)、刚强之美。无论是李清照,还是韩莎,诗词是诗人们生活经历的写照。这两位女诗人一生命途多舛,经历了社会的不如意。她们将个人的命运与时代的脉搏结合起来,写成了许多血泪凝成的诗词。在她们的诗词中,虽充满了悲伤哀愁之感,却看不到她们的颓废与厌世之情,这是一种情感的升华。
三、结语
动乱的年代,生活阅历的丰富可激发人们去思考问题,李清照和韩莎同处动乱变迁的年代。因此,她们的才华与社会环境是有着一定的关系的。季羡林先生把世界文明分为了四大类:中国文化、印度文化、伊斯兰文化和西方文化。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几千年的发展基甸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人民大众的多愁善感致使文学形式多姿多彩;中华民族的勤劳智慧使得文学成就熠熠生辉。
阿拉伯的古代文化与浩瀚的沙漠密不可分,这种生活造就了他们慷慨好客、豪侠仗义的民族性格。伊斯兰的来临,寻求知识的态势更加活跃,丰富了阿拉伯民族的传统沙漠文化,使得文学体裁多样化,诗歌的发展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中。
不同的文化背景孕育了不同的文学素养。中阿诗学体系在表述方式上存在许多差异,强调差异并不意味着否认沟通与融合。如何沟通两种文化的同异,在相互吸收,相互交流过程中实现不同文化的互补和互识。李清照和韩莎深受各自文化的影响,跨过两种文化、语言和地域,寻求期间的共同点,了解文化的差异性,促进不同文化间的和谐交流。(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
参考文献:
[1]温绍 钱学培,《李清照名篇赏析》,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7年。
[2]严羽 著,郭绍虞 校释,《沧浪诗话校释》,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
[3]钱钟书 著,《谈艺录》,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
[4]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开罗艾因・夏姆斯大学 编译,《阿拉伯古代诗文选》,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7年。
注解:
①见徐培均 著:《李清照》,第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②宋朝著名科学家、文学家和音乐家。
③见徐培均 著:《李清照》,第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关键词: 义乌 中小外贸企业 外语人才现状 问卷调查
一、引言
义乌市作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基地,与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着贸易往来,在义乌设立总或总经销的境内外企业也超过6000家。但由于用人成本、人才流动等原因,大多数中小型外贸企业都没有配备专门的外语人才,即使招聘到人才后也在长期录用方面存在这一定的现实困难。这种现象造成了人才需求和供应上的失衡,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为了深入了解问题现状,把握矛盾的根源,为解决问题提供一定的数据和理论依据,我以义乌市中小型外贸企业外语人才现状为对象,作出系列调查。调查分为企业调查和个人调查两个部分。
二、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1.对企业机构的调查
本次调查共发出了300份调查问卷,回收268份,有效问卷255份。调查对象以义乌市内的中小型外贸企业为主,同时也涉及政府机关、企业、个体户、外语院校及培训机构、会展机构等。同时,也对最能代表区域经济市场导向性需求的企业、机构,如梦娜袜业集团、新光饰品、义乌工商学院,以及相关外语培训学校等进行了个案调查。
问卷主要内容包括:(1)中小型外贸企业需要的外语种类,(2)录用人才时对其能力的判断标准,(3)可以为人才提供的待遇,(4)人才流动情况这四大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对外语种类需求度的前三位依次是阿拉伯语、韩语、英语,由于英语的普及程度较高,因此对专业英语人才的需求有逐年减少的倾向。同时,由于市场不断扩大、贸易额不断增加,对阿拉伯语、韩语人才的需求一路走高,韩国和中东的外国人占常住义乌外籍人员数60%以上,其中阿拉伯人就有5000多人。由于语言障碍,除个别规模较大的公司有专职翻译员,大多数公司在需要时到翻译公司聘用专职翻译人员。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义乌市场小语种人才需求,阿拉伯语占63.8%,需求最旺。
关于录用人才能力的判断标准,本问卷设置了如下问题:
您在招聘小语种人才时,如何判断其语言水平?
A.外语证书,如英语专业四、八级,日语国际等级证书等;
B.良好的口语会话、高超的交际能力;
C.学校提供的成绩证明,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等;
D.扎实的应用文写作能力;
E.其他
调查结果表明:74%的调查对象选择了B项,绝大部分用人单位认为良好的口语会话、交际能力是企业检验和录用外语人才的首要条件。通过这些数据,本课题组深刻地认识到,义乌市场选择人才的标准是以应用型、实用型为导向,各企业对具有较强的外语交际能力,同时掌握一般商务外贸运作知识、熟悉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的人才需求尤为迫切。而现有的英语人才自身素质与企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待遇方面,由于中小企业中的专职翻译很少,大部分外语人才也同时从事各类的具体工作,因此薪酬基本于一般公司职员持平。以2010年新就业大学生的收入为例,基本工资在2000元左右。此外,企业雇佣的临时翻译的酬劳水平,普通英语口译员工资在200~300元/天,而阿拉伯等小语种的口译员,工资则达千元左右。而在带薪休假、劳动保障、员工福利等方面的条件,大部分受访企业认为现状还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间。
关于人才流动情况,本课题组直接向义乌一家人才中介机构进行了了解。据不完全统计,义乌平均每年有2000~3000家企业通过各种渠道招聘人才。其中,以下三大类人才流动最为频繁:(1)专业技工,代表职业懂一门以上外语的外贸人员,(2)市场营销人才,代表职业如销售经理、市场调研专员,等等,(3)人力和行政管理人才,代表职业如人事经理等。通过这个数据可以看出,外语人才的频繁跳槽,不仅给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而且不利于自己成熟职业形象的形成。
2.针对外语人才的调查
本调查共发出了300份调查问卷,回收273份,有效问卷245份。调查对象以义乌市内的中小型外贸企业中的外语人才为主。调查内容包括:(1)工作性质与所学专业的相关程度;(2)工作中所需要的能力和资格;(3)希望的薪酬待遇、工作环境;(4)跳槽的原因等内容。
其中,工作性质与所学专业相关程度一项,大部分人认为现在从事工作与外语专业有关,但外语只是辅助工具,这一比例占据了接受采访者的80%。其余近10%的受访者认为自己所从事工作与外语专业毫无关系。从事专业翻译的人比率非常低,特别是英语专业,几乎没有人在中小型外贸企业中从事专职翻译工作。个别阿拉伯语、韩语、日语专业毕业的受访者在所就职的公司从事专职翻译。
在第二项的调查中,大部分人认为自己的外语能力能够胜任工作中的语言需要,但是其他的如外贸知识、谈判技巧、跟单找货等方面缺乏必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这一比率高达48.54%。但同时,超过80%的人认为,在工作过程中,随着不断的积累经验,已经逐步适应了现有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强度。
此外,受访者对于自己的薪酬待遇满意度较低,47.3%的人认为自己的所得低于劳动付出,45.4%的人认为劳动付出和劳动所得基本持平,只有不到7%的人认为自己的收入高于期待值。但是,在工作环境、劳动保障、医疗、休息等方面的“软”待遇上面,超过80%的受访者表现出对现状的不满。
对于跳槽的原因,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归纳,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个人方面:(1)收入太低;(2)用非所长、长期的繁琐业务荒废的外语专业;(3)对管理人员不满;(4)人际关系欠佳;(5)没有得到期待认同、感觉受到不公平待遇;(6)挫折感强烈、逃避压力;(8)其他。
企业方面:(1)缺乏激励机制、考绩结果与奖金不挂钩;(2)管理混乱,家族本位主义严重;(3)用人导向不明,期望不明;(4)企业形象欠佳;(5)其他。
三、结语
本次调查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义乌市中小企业中外语人才的现状,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以下几个问题。
1.外语语种的供需矛盾。现在的外语人才主要来源为大学本科毕业生,但是这些毕业生以英语专业为主,日语专业为辅。事实上,对英语专业人才的需求逐年走低,对日语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是很高。因此出现了供过于求的情况。与此相对,对于需求较高的阿拉伯语、韩语的需求始终得不到足够的供应,而且现有很多的阿拉伯语、韩语人才缺乏相关的语言专业背景,很难适应高精度的外贸谈判等工作。
2.外语人才发展单一。大部分外语人才在大学四年的专业学习中,缺乏实践经验,特别是缺乏外贸相关的理论修养和实践经验。因此在工作之初,会有难以应付的尴尬局面。但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和外贸经验的积累,这一问题大多可以得到解决。
3.关于外语人才的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的问题。很多小型外贸企业缺乏必要的员工福利保障体系,且工作强度偏高,导致了部分专业的外语人才对现状不满,因而跳槽现象频发。同时,很多语言专业出身的员工又缺乏外贸经验,无法在短期能满足企业方面的需求,也在客观上导致了整体的工资待遇低下的现象。本课题组认为,该现象处于一种恶性循环的状态,企业和员工两方在工作能力和工资待遇上的相互认同感越低,企业就越难以得到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员工也越难得到期待的报酬和工作环境。
4.在员工跳槽问题上,本课题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义乌企业为了留住熟练工和技术人才,以前最常用的办法是缓发年底工资或年终奖,让员工春节过后再来领取,但是事实上这种办法很难留住人心。企业主应该从员工的角度考虑跳槽问题,用企业文化和适当提高工资等办法来减少员工年底跳槽。同时,企业应该认识到,外语专业的人才以女性居多,因此在制定相关企业制度、工资待遇之际应该充分考虑到女性员工的心理和生理特征,用丰富的企业文化和人文关怀留住人才。
参考文献:
[1]余姗姗.义乌市场翻译行业规范化建设研究[J].读与写,2011,(2).
关键词:新疆;“花儿”;语言特色
花儿是在我国西北地区回族、汉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裕固族、土族、藏族等民族中流传的一种民间歌谣。古丝绸之路的东段北道沿线的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地是花儿的主要流行地域,按流传地区可分为甘肃“花儿”、宁夏“花儿”、青海“花儿”、新疆“花儿”等,按民族风格可划分为回族“花儿”、撒拉族“花儿”、保安族“花儿”、裕固族“花儿”等。新疆“花儿”是大西北“花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新疆“花儿”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新疆回族“花儿”也日益受到学界的重视。
一、新疆“花儿”的形成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片古老而又广袤的土地上繁衍生息着维吾尔族、汉族、回族、柯尔克孜、蒙古族等13个世居民族,此外还有东乡族、撒拉族、布依族等55个民族。新疆地区的回族“花儿”源远流长,关于新疆“花儿”的由来,就我目前读到的资料来看,大致有两种见解:一种认为新疆“花儿”是因为政治、经济、自然灾害、军事、屯垦等原因从陕西、甘肃、青海一代迁来的大批回族、汉族人民带来的民间歌曲,一方面世代相传,另一方面由甘肃、青海、宁夏三地不断传入。另一种见解是新疆“花儿”产生于新疆,新疆是“花儿”的源头,也是“花儿”的故乡。
二、新疆“花儿”的语言特色
(一)浓郁的新疆方言语音特色
广义的新疆方言包括兰银官话、中原官话和北京官话,狭义的新疆方言指新疆本土汉语方言。其中兰银官话北疆片形成时间最长,使用人口最多。
新疆“花儿”是具有新疆特色的“花儿”,在语音上与新疆方言的语音特点一致,也是最明显的特征,即:与汉语普通话中的声母相比,新疆汉语方言中有25个声母,比汉语普通话中的声母多了3个,与汉语普通话中的韵母相比,新疆方言在有些情况下不区分前、后鼻音,且把[o]读为[γ]等,在声调上,新疆方言与汉语普通话相比,也有四个声调,但新疆方言中的上声调值为23,与汉语普通话中上声的调值214不同。
(二)多民族语言融合而成的词汇特色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大家庭,新疆“花儿”主要用汉语演唱,但其中夹杂着不少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这与回族的族源有关,同时也有大量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藏族、撒拉、东乡词语。
回族人民在歌唱时,会按照自己的语言习惯,在“花儿”中加入回族人常用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如:“没吃哈没穿的活不成,胡达他看不见穷人。”(《天山下的“花儿”》)中“胡达”一词是真主的意思,源于波斯语。像此类的词语还有“乃麻孜”,意为祈祷、礼拜,源于波斯语,“赛俩目”,意为你好,源于阿拉伯语,还有“台斯米”、“阿訇”、“麻扎儿”、“顿亚”、“主麻日”等等。
新疆“花儿”中,除了回族词语,还有不少维吾尔词语,如:“手提上砍头曼下地哩,给巴依契约写哈了。”(《天山下的“花儿”》)中,“砍头曼”、“巴依”是维吾尔词语,意思分别为类似锄头的铁制农具和财主,类似于这样的维吾尔词语还有很多,例如“阿娜”(母亲)、“羊缸子”、“亚克西”等。
在“大石头根里的清泉儿,娃里玛曲同果罗。我这里想你着没法儿,却干通曲衣果罗。”(赵宗福《花儿通论》)这一首“花儿”中,夺人眼球的是第二句和第四句,这两句是藏语,意为“黄牛喝水着哩”,“你那里做什么着哩。”还有汉语和藏语混合的词语,如“拉花姐”(“拉”是藏语衣服的意思)、“加拉皮”(“加”是汉族人的意思,“拉”是羊的意思)等词语。
在新疆“花儿”当中还有例如“俄博”(敖包)、“塔拉”(荒漠阶地)这样的藏语词,也有“美尼格”(我的)、“艳姑”(代指已婚的年轻妇女)、“街子”一类的撒拉族词语。
除了上述少数民族词语外,还有其他一些少数民族词语,正是这诸多少数民族的共同参与,使得新疆“花儿”的语言丰富多彩,在众多“花儿”中独树一帜,成为西北高原上的一朵奇葩。
(三)鲜明的地域语法特征
回族与汉族及其他各少数民族长期共同生活,因此在语法上受到其他民族不同程度地影响,在新疆“花儿”中也体现地淋漓尽致。例如,受藏语的影响,“花儿”句子中有宾语前置的言语现象,如“清茶不喝了奶茶喝,渴死是凉水喝”(《精选》),“清茶不喝了奶茶喝”是宾语前置句,本应是“不喝清茶喝奶茶”。受维吾尔、哈萨克语的影响,新疆“花儿”中的语序与北京话不同,如习惯说“我和你不玩”而不是“我不和你玩”,此外受维吾尔、哈萨克、塔塔尔、柯尔克孜等民族的影响,在名词后加“些个”一词做复数词缀,表示多数,和汉语中的“们”表示同一意思。如“牛些个都喂了”(意为那些牛都喂了)。
(四)多种修辞手法并用
为了沟通唱着与听者之间的情意,使之产生共鸣,“花儿”的创作者十分讲究“花儿”歌词的修辞润饰,在新疆回族“花儿”中随处可见比喻、比拟、夸张、镶嵌、反复等十多种修辞格式,下面我就比喻、比拟、夸张、镶嵌四种修辞格做简单举例说明。
“刀豆开花是虎张口,牡丹花像个绣球。”这里作者用老虎张口比喻开放的刀豆花,用“绣球”比牡丹花,形象逼真。“尕妹好比清泉水,越淌越是清俊了。”作者把尕妹比作清俊的清泉水。
“百花园里的红牡丹,摘不到手里时枉然”,在这里,作者以“红牡丹”比人,用红牡丹比作自己心仪的女子。又如“日头出来慢悠悠,晒得规划汗长流,小郎是棵杨柳树,愿给规划遮日头。”作者用“桂花”指尕妹。在“花儿”当中,拟人手法的运用比拟物手法的运用多。
夸张手法的运用是“花儿”的又一大特色,如“淌下的眼泪用桶担,尕马儿驮给了九天。”在这里,作者用了夸张的手法,眼泪多的要用桶来装,是说眼泪极多。
镶嵌手法是民歌中常用的一种修辞法,“花儿”由于结构形式、音韵曲调的制约,在歌唱时为了加强语气或转换语气等的需要,把一些无关紧要的字镶嵌在语句中,起到延音加力的作用,在“花儿”中,常见的镶嵌的字有“者、哈、吧、哩、了、嘛、个、啦”。如在《绣荷包》中“初一嘛到十五,十五的月儿高,那春风摆动,杨呀嘛杨柳梢……”中的“嘛、呀”。
此外还有很多修辞格,如回环、引用、倒装、映衬等在“花儿”中都有运用,在此不一一列举。
三、结语
新疆回族“花儿”是一种具有新疆地域特色的民歌,有着鲜明的艺术特色,是新疆各少数民族集体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同时,新疆回族“花儿”也是中国“花儿”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疆“花儿”是专家学者们进行学术研究的广阔天地,和天堂,本文仅从新疆“花儿”的形成和语言特色两方面对新疆“花儿”做简要分析,希望能对新疆“花儿”的研究工作尽点微薄之力。
(作者单位:伊犁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赵宗福.花儿通论[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9.
[2]马成祥.新疆回族民间歌曲精选[M].乌鲁木齐: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01.
[3]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区《博格达》编辑部编.天山下的花儿[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2.
[4]剡自勉.花儿学术视视域中的新疆花儿试解[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3月,第33卷第1期:47――51.
[5]吴土艮.“花儿”的语言魅力[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1年5月,第1卷第1期:53――56.
[6]陈冰.试析新疆回族“花儿”的特色[J].赤峰学院学报,2008年7月,第29卷第4期:140――142.
【关键词】神秘主义;苏非派;伊斯兰教
一、苏非神秘主义的产生
有关“苏非”一词的来源,古今中外学者大都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始终没有得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结论。大致看来,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即“苏法”说,“萨法”说,“苏非耶”说等,这三种说法均为阿拉伯语的音译。苏法,在阿拉伯语指时期一个以禁欲、苦修为主要特点的部落,这与苏非派①所倡导的功修方式极其相似。萨法和苏非耶分别意为纯净和智慧,同样较为接近苏非主义的思想。然而,人们普遍认同的一种说法是:苏非源自“苏夫”,即羊毛,这里用作代词来指代那些身着粗布羊毛衣以示俭朴、禁欲的一类人。
一般认为,苏非神秘主义大约是在公元7―8世纪兴起于阿拉伯世界。这一思潮的产生与当时特定历史时期内的社会状况具有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伊斯兰教形成之初,主要以禁欲、苦修为特点。然而,随着的离世,阿拉伯半岛很快由四大哈里发继任统治,半岛随即进入帝国时代。帝国四处争战,使阿拉伯帝国的疆域空前庞大。征服地区不断扩大的结果是战利品源源不断的流入,麦地那财富剧增。在哈里发欧麦尔的支持下,宗教上层搜刮钱财蔚然成风。这样,贪恋世俗权贵的恶习逐渐在宗教上层中滋长。相反,半岛普遍贫困落后的社会经济状况并未因帝国的扩张而有所改善,广大人民仍旧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哈里发奥斯曼(644―656)任人唯亲、独断专横,引起各地穆斯林的不满。奥斯曼遭到刺杀后,伊斯兰教内部宗派林立,各行其政。公元7―8世纪,倭玛亚王朝建立,但阴谋、暗杀、争权等活动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呈现出越演越烈的趋势。上层统治阶级与神权贵族背弃最初的训诫,相互勾结,过着穷奢极欲、荒无度的糜烂生活。这种状况,使本就存在的社会矛盾更加激化。一些虔诚的穆斯林怀念先知时期纯朴、清贫的生活,他们穿上粗质的羊毛衣,开始过着简朴、清贫、敬畏、坚忍、克己、忏悔、甚至独居的苦行生活,以此作为对抗王朝腐化堕落的一种消极抗议。为了寻找理论支持,苏非对《古兰经》、“圣训”等伊斯兰教经典中晦涩难懂的语句做出神秘、奥义的解释,与此同时,苏非还履行那种沉醉、入迷、癫狂式的极具神秘主义色彩的功修方式。这样,久而久之,以穿粗布羊毛衣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禁欲主义逐渐成了对抗奢华的社会思潮,这些穿粗布羊毛衣、思想怪异、行踪不定的人即被称为苏非。由此可见,粗布羊毛衣形式下所掩盖的真正内容是,苏非对伊斯兰正统体制的背离,他们用主观直觉和宗教激情来突破教法和教义的繁琐束缚。与那些热衷权贵、贪图世俗享受的神权贵族不同,这些虔信的苏非信士满足于自身清贫甚至低下的社会境遇,既不占有财产,又不迷恋财产,[1]虔诚的苏非派坚信关于守贫思想的诸般教诲,“竞赛富庶,已使你们疏忽,直到你们去游坟地。(102:1-2)”,[2] “财产和后嗣是今世生活的装饰”(18:46),[3] “今世的生活,就像是从云中降下的雨水,地里的禾苗”(10:24)。[4]他们不追求任何物质享受,充分体现出了禁欲、守贫的功修特点。为此,埃及著名学者艾哈迈德・爱敏曾作过这样一番评述:“苏非派出现后,对苦行进行了哲学的解释,把它分成若干等级、各类。他们的苦行像基督教道士那样,穿粗毛织衣,由此得名苏非派。这种称谓很贴切,符合语言本意。最初,当苏非主义与教法混为一体时,它还是纯粹伊斯兰教性质的,当时的苦行是自愿奉行伊斯兰教义”。[5]
虽然这一时期尚未正式出现苏非或苏非派的称呼,但其内部却孕育出了苏非派的核心思想,且为苏非日后基本信仰、生活模式、神秘教义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二、苏非主义的发展阶段及其思想主张
苏非主义产生之初,虔诚功修仅是信徒个人的活动,还未形成一股潮流,尚不具有社会性。然而,随着苏非影响的不断扩大,具有一定社会组织性的教团开始出现,苏非派的基本思想也随之不断完善。归纳起来,苏非派的思想主张按时间顺序主要经历了早期的禁欲主义、神爱论、神智论、泛神论等几个阶段。
一、心理特征和顺应策略
国际商务谈判交际双方的心理特征包括其性格特点、情感特点和信念系统,谈判者不但要坚持自己的个性特征,还应该注重对谈判对手的性格特点、情感因素和信念的判断,从而作出顺应性的语言选择。
(一) 个性特点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个性特点。以代表西方文化的美国民族为例,其特点为强调个体、实用和平等,美国人的典型特征是外向、直接、客观,这在其谈判风格中直接反映了出来。以中美之间一次丝绸产品交易谈判为例,美国进口商Friedman先生倾向于快速谈判,关注实际问题的解决,始终把商业效益放在第一位。昨天刚与中方出口商陈先生谈妥了产品的采购问题。今天一见面陈先生本打算借此机会拉近关系,祝贺双方交易的初步达成,可Friedman却开门见山没讲一句祝贺成交的话,而是直接询问关于包装的问题。中方代表对美方如此直接并没有表示惊讶,而是顺应其话题直接谈包装。如:
Friedman:Mr.Chen, should we now discuss the packing? (陈先生,我们开始讨论包装问题吧?)
Mr.Chen: Very well, we define ways of packing garments.(好,我方确定以下包装方式。)
东西方文化形成强烈对比。以日本为例,该民族有强烈的集体主队合作精神,他们对谈判意见会进行一致的表达,其谈判表现含蓄、谦虚、内敛、忍耐,在谈判中注重关系和友谊的建立,多采用间接、含糊的表达,给对方留面子,绝不会直接说“no”。 例如一次关于空调产品的谈判中,日方出口商对于中方提出的5%折扣要求总是用“はい”回答, 字典中“はい”指 “yes”,但这并不意味着日本人同意或接受,只表示他听到这些话了。中方在谈判中采用顺应策略,避免直接指责或反对日方,顺应对方的个性特点,也用模糊或委婉的说法来表达拒绝,以便给对方留面子。如:
日方:Our best offer is 1000 Air Conditioners, at USD800 per conditioner,CIF Shanghai. (我方最优惠报价为1000台空调,每台CIF上海到岸价为800美元。)
中方: I am afraid we can not consider that a reasonable offer. (恐怕此报价不太合理。)
中方进一步表示对产品感兴趣, We appreciate the quality of your products, but unfortunately, your price appears to be on the high side even of this quality,so we have to report back to our boss. (我方很欣赏你方产品的质量,但即便如此,很遗憾你方报价仍偏高,我方需要向老板汇报后再决定。)
受宗教、地理和历史的影响,阿拉伯人个性表现保守、固执、不轻信对方。谈判中阿拉伯人注重人际关系的建立,不会像美国人那样在谈判一开始就开门见山、直入主题。与日本人相似,阿拉伯人也很少直接说“No”,他们采用特殊的拒绝方式――“IBM”(阿拉伯语缩写)。“I”代表“神的愿望”;“B”代表“明天再说”;“M”代表“不要介意”。例如在一次中阿关于陶瓷产品的谈判中,阿方本答应只要中方给予3%佣金就达成交易,但第二天当中方准许3%佣金时,阿方又反悔了。
中方: As you are our regular customer, we now allow you a 3% commisssion as you required yesterday.(由于你方为我方长期客户,我们现给予你方3%的佣金)。
阿方:Your offer makes me fell a little too- you know what I mean.(你方条件让我有些太…你明白我的意思)。Our order is large, 5% commission is the God’s will.(我方订单很大,5%的佣金是神的意旨)。
阿拉伯人想取消约定或违背承诺,他们于是说“This is God’s will”。之后他们发现中方态度强硬,于是建议明天再谈并请中方不要介意。另外,阿拉伯人喜欢在谈判中讨价还价,因此在谈判中要顺应其特点,选择恰当的还价模式。 例如我方的议价空间是100元,也就是最多可以让价100元。那么以下四种让价模式: (1) 100/0/0/0; (2) 50/50/0/0;(3)25/25/25/25;(4) 10/20/30/40采用第三或第四种方式是更为顺应阿拉伯人特点的选择。
(二)情感因素
语言的选择受情感因素的影响,同时也能改变谈判者的情感状态。例如一家中国企业想购买日本的彩电生产线,谈判刚开始,中方代表站起来说:“Before negotiation, I have good news to share with you, which is my wife gave birth to a fat son for me last night.”(谈判前我有个好消息要跟大家分享,那就是我太太昨晚刚生了个大胖小子。)听到这些,中方其他代表先站起来祝贺他,接着日方代表也祝贺他。很快谈判气氛热烈、进展顺利。此例说明谈判以放松愉快的话题开始,有助于后续的交际和协商。此外,采用幽默也是缓解紧张严肃气氛的有效方法。
例如在中美之间的一次商务谈判中,双方谈判两周后仍毫无结果,谈判陷入僵局,这时一位中方代表说:“Look, we haven’t got any result so far. If Olympic Games holds a tug of war, we two must be co-champion and may be enrolled into Guinness Book of World Records.”(看,我们到现在还没任何成果,如果奥运会有拔河比赛项目的话,我们双方肯定是并列冠军,或许还能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听到这个幽默,全场哄笑,气氛很快就缓和下来。因此谈判者在谈判中应该控制自己的负面情感,并采取措施消除对方的负面情感,以建立友好和谐的谈判气氛。
(三)信念系统
对谈判的观念分为赢输谈判和双赢谈判。有些认为谈判是一场战争,一方应该努力打败另一方;有些认为谈判应该是互利合作的过程,双方应该合作而不是竞争。在谈判中我们要采用双赢观念,避免使用并学会应对欺骗、威胁或最后通牒这类表达。例如中方在一次大型设备进口谈判中,遭遇美方强硬态度:
美方:If you can not agree on the rock-bottom price of the articles, we regret that we are not in the position to further our negotiation.(假如你方不认为此为商品最低价,很遗憾我方将无法继续谈判。)
中方:I learned a lot from talking with you, I don’t think we should draw a conclusion so quickly. Maybe we can shelve it, let’s talk about shipment, shall we? (从今天跟您的谈话中我学到很多,我认为我们现在不该仓促下结论。也许我们应搁置这个问题,先来谈装运,好吗?)
对于美方的威胁,中方使用礼貌、委婉的语言化解僵局,间接拒绝了美方的论断,同时维持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使谈判得以继续。
在商务谈判中,谈判者还应理解并尊重不同的。例如在和伊斯兰教徒谈判时,要避免用左手握手或传递东西(尤其是食物),因为穆斯林认为左手是不洁的,也要避免谈到猪的话题,因为伊斯兰教认为猪脏、污浊。而对基督徒来说13是其避讳的数字。总之在商务谈判中要综合考虑谈判对手的心理特征,作出顺应对方心理特征的语言选择。
二、社交特征和顺应策略
美国、德国、瑞典、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属于低语境文化,其社交特征为直话直说,注重语言本身直接表达的信息;而日本、中国、俄罗斯和法国则属于高语境文化,其社交特征含蓄复杂,话语表达包含许多非语言本身、间接传递的信息。在下例中可以看出两种社交特征下信息传递方式的不同所导致的谈判暂停。
美国销售工程师Bob第一次到上海参加与一国企建立合资企业的谈判。这天的谈判是关于由Bob的公司向合资企业提供工厂设备。Bob发现中方主管明显不理解“FOB”条款,因此就不能理解美方对该项目的贡献,他急于向中方55岁的工程主管解释, “Mr. Li, I guess you don’t understand what we mean by F.O.B. let me explain it to you briefly…” . 仔细纠正了这位中方主管的理解失误后,Bob期望谈判继续,然而让他吃惊的是,中方代表好像突然失去了继续谈判的兴趣,他们中断会谈,并且都没有约定下次的谈判时间。(Tamer Gavusgil S. 2002: 48)
由此例可看出,谈判中要根据对方社交特征,使用相符的表达方式,避免损害对方的尊严和资格。在这种谈判情况下,Bob应该顺应文化差异,使用更为委婉的表达“I’m sorry that the clause is not written clearly, what I mean is…”(抱歉该条款书写不清,我的意思是…)或者私下向对方解释该术语。
另外社交中的称呼、打招呼、称赞也随不同文化背景下社会规范的不同而不同。例如美方谈判代表Ed和Walter与日方翻译打招呼并谈到称呼时,说:
American: We might as well call each other by first names.(我们称呼彼此名字好了。)
Interpreter: It’s not easy to call you by your first name, this is not a custom. Please call us by our last names.(我们的惯例不允许直接叫您的名字。请称呼我们的姓。)
American: Is there a reason for that? It’s not an easy thing to always do that.(有什么原因吗?总称呼姓太麻烦了。)
此例中美方谈判代表在第一次见面时就要求直呼其名,遭到日方代表的拒绝,这使谈判显得尴尬。因此在谈判中涉及到称呼、打招呼和称赞时,要注意顺应对方的社会习惯,在谈判开始时,主动有礼貌的询问对方该怎样称呼,避免自以为是。
三、非言语行为和顺应策略
国际商务谈判中的非言语行为包括身体距离、眼神接触、微笑和沉默等。不同的文化背景导致不同的非言语行为习惯。例如,来自哥斯达黎加的Rosa到纽约出差,美国公司安排 Crowdie 来接洽。在会谈中, Rosa 感到很困惑,因为Crowdie不停地往后退步。 Roca 开始怀疑 Crowdie的诚意,不想跟他继续谈判。这说明了由于身体距离习惯的不同会造成谈判障碍,北美的Crowdie觉得个人空间受到逼迫,而来自拉美的Rosa并没有意识到,因此在谈判前要了解对方的身体距离习惯是很重要的。
再如来自美国的Ben Thomason与中国的胡琏进行关于合资企业的谈判。 双方都能感到项目会带来互惠,然而 Thomason 感到谈判中存在问题。 每次交谈时, 胡琏很拘束,也不敢直视Thomason。于是 Thomason 开始怀疑胡琏对他有隐瞒。同时,胡琏寻思既然Thomason 想合作,为什么还举止粗鲁的直勾勾盯自己。此例中眼神接触给中美谈判双方带来严重误解,因此在谈判前要了解清楚谈判对手所在文化背景中的眼神接触习惯,然后采用顺应策略做出恰当的非语言行为选择。而下例中,微笑也给谈判带来误解。
美方: We are sorry to inform you that your last shipment is not up to your usual standard.(很遗憾你方上次的运货未能达到一贯的标准。)
中方: Keeps quiet and smiles with embarrassment.(无语但尴尬的微笑。)
美方: Don’t you think you should meet our claim for the loss?(你方难道不接受我们的损失索赔吗?)
Abstract: The view on the infixation phenomenon is divergent in current academic world for its ambiguous definitions in modern grammar and the misinformation of the lexical construction on its names and nature. This paper explores English infixation in the perspectives of comparing its definitions and attached nature,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infixation and the lexical insertion, as to prove the existence of English infixation.
关键词: 中缀;词缀;屈折;派生
Key words: infix;affix;inflection;derivation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7-0185-02
0引言
近年来,一些专家、学者对于英语中是否有中缀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自己的见解,但由于中缀的定义和其归属性存在不一致,大家在研究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始终没有得出一致的观点,并且争议颇大,张吉生(1998;2000) 、王文斌(2001)和 赵彦春(1999;2000;2003)均有论述, 但这三位学者的观点分歧颇大,张吉生认为英语中存在中缀,但举出的例证并不让人信服,王文斌也持大致相同看法,还提出了“准中缀”的说法,而赵彦春却认为英语中的中缀尚不能确定,并提出“异词合并”的概念。那么英语中有中缀吗?
1基本概念
我们讨论中缀问题,首先把中缀归入词缀的范畴应该是没有任何争议的。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不同的词缀和中缀的定义。David Crystal(2004)认为“Affix is a collective term for the type of formative that can be used only when added to another morpheme.”张韵斐对此看法一致。J. Richards(1985) 等其他学者认为, 词缀是一个词素, 附加到一个词根或词干上, 改变其意义或语法功能。从中我们不难发现词缀这一基本概念未得到统一,①词缀是词素吗?David Crystal的定义十分模糊,但大多数学者对此持肯定意见。②词缀都是粘着词素,那么它们都不能自身单独成词吗?那如何解释eatable中的词缀-able和homelike中词缀-like,它们都是粘着词素,但都可以单独使用。
那么中缀的定义又如何呢?Robinson(1989)对中缀提出了这样的定义,即中缀是出现在词根形式的辅音和元音序列中的词缀。David Crystal(2004)认为中缀是 "a term used in morphology to an affix which is added within a root or stem.",Benjamin W. Fortson 的界定则更宽泛,"An infix is a morpheme placed inside another morpheme"。国内学者多数认为英语中没有中缀,但张吉生(1998)对此持否定意见,对中缀下的定义是,“所谓中缀,即在一个词根或词干中间嵌入一个词素构成一个新词”,举例"absobloodylutely"。从上述对中缀的定义中,我们可以提出五个问题:①中缀是不是词素?如张吉生把中缀归入词素的范围,但又把absobloodylutely作为中缀的例子。例子中的-bloody- 不是个词素,是可以进一步分割的,它不是有意义的最小语言单位,它的定义和例证让人感觉是自相矛盾。②如果照Robinson的定义,中缀应该嵌入的是辅音和元音序列中,那么学术界公认的有中缀的阿拉伯语则不是这样,如ktb(write)―kataba(wrote), 因为其所谓的中缀嵌入的是辅音的序列,不是辅音和元音的序列。③嵌入的词素是连续的?如(印第安语)sepolah―segepolah。还是非连续的?如ktb―kataba。④嵌入的词素必须是有意思的单位,改变词义,产生新词?中缀是屈折词缀还是派生词缀?如在加尼弗尼亚的美国印第安语中sepolah―segepolah(表示“原野”),由单数变为复数;在菲律宾语中-um-被视为中缀,如bili(表示buy)―bumili(表示bought)。在Chontal of Oaxaca(墨西哥当地某种语言)中 cece(squirrel) ―celce(squirrels),tuwa(foreigner) ―tulwa(foreigners)。Kammu (东南亚某种语言)see(to drill)―smee(a drill),hiip(to eat with a spoon) ― hrniip(a spoon)。上各个例子是学术界公认的中缀,大多是屈折类型的构词法。张韵斐在1987年版的《现代英语词汇学概论》里把前缀,后缀,中缀和十字缀全部归入了屈折词缀的范围,而在2004年的版本,作者却把前缀和后缀归入到了派生词缀的范围内,更是没有提及中缀、十字缀和其他的词缀,⑤中缀这种构词法嵌入的是词干还是词根?如“edumacation”,是由-ma-嵌入这个“education”词干,那么-ma-算不算中缀呢?
由此我们可以综合各条定义,最后得出中缀的“严式定义”,即“中缀是在一个辅音和元音序列的词根中间某一位置嵌入一个词素的连续体”。相对来说,其他的定义只能算是宽式定义。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如果英语中有某个单词符合英语中缀的“严式定义”,那么它肯定是英语的中缀。
2英语中缀的问题辨析
以下从中缀严式定义的五个方面来进行探讨,并结合前人的观点提出自己的看法。
2.1 中缀是不是词素张吉生认为absobloodylutely一词中存在中缀,但例证中的-bloody- 不是个词素,并不是不可以进一步分割的有意义的最小语言单位。王文斌认为-bloody- 不是完全意义的中缀,但是可以被看成是准中缀(quasy-infix),即具有中缀的类似结构。更是有人提出应该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一构词形式,认为这是特殊形式的中缀,或是有标记的中缀。既然我们都是以科学的态度来讨论学术,那么就应该以科学的刚性尺度来衡量提出的每一个概念,得出的每一个结论,绝不能因为无法得出结论或找不到标准的例证而放松科学尺度,模糊是非的界限。本文认为absobloodylutely并不是中缀。赵彦春把“absobloodylutely”等词归为“异词合并”。我们对其大胆提出新名词的做法持肯定意见,也同意名称的能指与所指、理论与意义的联系,但我们认为这种构词法应该叫做插词法(tmesis)。维基百科对插词法的解释是“Tmesis is a linguistic phenomenon or figure of speech in which a word or set phrase is separated into two parts, with other words occurring between them.”,如Tumba-bloody-rumba", "e-bloody-nough", and "kanga-bloody-roos".但词典中还提到语言学中有时也把插词法归为中缀范围,对于这一点我们不敢苟同,毕竟一个嵌入的是词素,另一个嵌入的是一个词,存在本质区别。
王文斌认为,“前缀,后缀和中缀应具备:①作为词素,必须具备意义,而且是一个单一的词素。②必须是粘着性的,在语言中不能单独使用。③粘附于词根或词干的位置必须是固定的。”我们认为,其结论是不够严谨的,如第二点提到粘着性的词缀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但是-like,本身可以作为后缀使用,如childlike, homelike等等,却是可以单独使用的。第三点中提到词缀粘附的位置应该是确定的。对于前缀和后缀而言,其位置当然是在词根或词干前部和末位,而对于中缀来说其嵌入的位置是很难确定的,是在第一和第二个音节之间,还是第二和第三个音节之间,还是在重度音节之前,这一切都还有赖进一步研究。其次王文中提到passer-by到 passers-by,daughter-in-law到daughters-in-law是英语中的中缀形式,原因是-s-首先符合词素的特点,不能单独使用,其次出现于名词中间,具备了中缀的条件,但这仅仅是表面现象。赵彦春认为“这只是正字法或语式(tenor) 转换的问题,而不真正具有形态学变化的意义”,审视之下,不难发现“s”仍然是缀到核心词后,而不是其间。这里我们也持相同态度,因为按照定义,中缀必须是嵌入词根或词干的。
2.2 中缀是不是应该嵌入的是辅音和元音序列中在学术界公认的有中缀的阿拉伯语里,如ktb(write) ―kataba(wrote), 这里的“中缀”嵌入的是辅音的序列,而不是辅音和元音的序列。但无论如何,在印第安语中sepolah―segepolah的变化,中缀是出现在辅音和元音的序列中,-ge-无疑是中缀。在其他语言中,如柬埔寨语,印度尼西亚语中,也有许多符合严式定义这一标准的中缀,即在这些语言中确实是有中缀的。因此Robinson对中缀的定义是不够严谨的。
2.3 嵌入的词素是连续的在阿拉伯语中,如k-t-b,表示“写”,ktb―kataba(表示写的过去式),在ktb―kutib(表示现在完成时的被动),学术界广泛认为这就是中缀,但是以严式标准来衡量,这是非连续的“中缀”,不应该被称为中缀,而是"transfix"。根据维基百科“In linguistic morphology, a transfix is a discontinuous affix, which occurs at more than one position in a word”。因此以严式定义来看,阿拉伯语中不存在中缀,而是"transfix"(暂且翻译为“穿插缀”)。
2.4 中缀这种构词法嵌入的是词干还是词根在维基百科中列举了“The ?ma? infix, whose location in the word is described in Yu (2004), gives a word an ironic pseudo-sophistication, as in sophistimacated, saxomaphone, and edumacation.”在以上的例子中,?ma?作为词素,表示“伪”或是“假”,是连续嵌入到词干中,因为sophisticated, saxophone, education并非词根。因为在严式中缀的定义中,中缀应该是被嵌入到词根中,而在语料库中也无法找到sophistimacate和edumacate,即中缀在词干中的出现只是符合中缀的宽式定义,并且维基百科自己给出的定义中认为中缀是嵌入在词根中,所以它本身给出的例子很难自圆其说。
2.5 中缀是派生词缀还是屈折词缀在维基百科中列举了中缀的例子“The infix ?iz? or ?izn? is characteristic of hip-hop slang, for example hizouse for house and shiznit for shit. "在这类例子中,插入的是词素?iz? ,?izn?,也是作为一个整体或连续体嵌入到词根中,符合中缀的基本特征。 由于说唱的歌词包含了大量的俚语,比较讲究韵律和节奏,所以这一类有中缀形式的词语形式变化不定,不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很难被纳入到一般词典的词条中,更是无法判断是派生词缀,还是屈折词缀。但在其他语言中,中缀确实既有改变词义又有改变词性的作用。但维基百科另外还列举了“Chemical nomenclature includes the infixes?pe?,signifying complete hydrogenation (from piperidine), and ?et? (from ethyl), signifying the ethyl radical C2H5. Thus from the existing word picoline is derived pipecoline, and from lutidine is derived lupetidine; from phenidine and xanthoxylin are derived phenetidine and xanthoxyletin.”这里的词素“pe”表示氢化作用,“et”表示乙烷基,它是作为连续体嵌入词根,并且picoline,lutidine,phenidine,xanthoxylin所表示的化学成分在英语中都是词根,也是元音和辅音的序列中,所以这些例子中的中缀,是完美意义上的英语中缀。
重新对中缀下定义是十分必要的,这有利于我们用科学的和统一的尺度去衡量客观事实。此外我们应该正确认识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如中缀的“中”并不是望文生义的意味着在词的内部嵌入的任何成分都是中缀,从而正确认识infix,transfix,interfix的区别,如speedometer中的“o”并不是中缀,而是“interfix”(暂且翻译为连接缀),它是连接两个词根,使之成为复合词的词素。综上所述,英语中确实存在中缀,并且是属于派生词缀范畴。至于英语中有没有屈折中缀还需要继续研究。
3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英语中确实存在中缀。对此问题,我认为还有必要继续研究,但我们应该用科学和严谨的态度去对待每一个问题,客观地审视所研究的对象,绝不能因为无法得出结论或找不到标准的例证而放松科学尺度,把是是而非的内容作为特殊,或者例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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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wiki/Affix.
关键词:转写,译音,逆转写
中图分类号:N04;H0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578(2012)05—0032—03
笔者在《现代术语学引论》(增订本)1中提出,在术语工作中进行不同字符的“转换”(conversion)时,应当严格区分“转写”(transliteration)和“译音”(transcription)。
转写是把一种字母表中的字符转换为另一种字母表中的字符的过程。从原则上说,转写应该是字符之间一一对应的转换,也就是说,被转换字母表中的每一个字符,只能相应地转换为另一个字母表中的字符,这样,才能保证两个字母表之间能够进行完全的、无歧义的、可逆的转换。因此,转写是针对拼音文字系统之间的转换而言的。
例如,俄语中的“环境”这个术语,基里尔字母的书写形式是окружающая среда,根据国际标准,可以转写成拉丁字母的书写形式okruzhayushchaya sreda。
当转换字母表中的字符数目少于被转换字母表中的字符数目时,就必须使用双字母或其他的发音符号。这时,必须尽可能地避免随意的选择或者使用纯约定性的符号,应该尽量保持在语音学上的逻辑性。
①根据ISO 7098的规定,字符(characters)是书写系统的一个单元,它们可以是字母,也可以不是字母。字符可以表示一个音位、一个音节、一个单词,甚至语言的韵律特征,字符使用的图形符号可以是字母、附加符号、音节符号、标点符号、韵律重音符号等。字符也可以是这些符号的组合,一个字母可以带有重音或者附加符号,例如,a、B、6、“さ”和“国”都是字符。
最普遍的转写是把基里尔字母、阿拉伯字母、希伯来字母等非拉丁系统的字符转写成拉丁字母的字符,这种转写叫“罗马化”(Romanization),也叫作“拉丁化”。日语的假名字母用其他的字母表字符来标记,也是一种转写。
逆转写(retransliteration)是转写的逆过程,在进行逆转写时,转写系统的规则被逆向地使用,以便把已经转写了的单词恢复到它原来的形式。
译音(transcription)是把给定语言中的发音用转换语言的符号系统标记出来的过程。译音必须根据转换语言中的正字法规则进行,因而译音并不是严格地可逆的。
例如,
汉语:台风
英语译音:typhoon
俄语译音:тайфун
译音可用来转换所有的文字系统,特别是在非字母文字中,译音是一种适合的转换方法。用汉字标记外语的发音,例如,用汉字“沙发”来标记英语的sofa,就是属于译音。
目前,由于汉字不是拼音文字,中国主要是用译音的方法来处理使用拼音文字的外国人名、地名和部分科技术语。由于使用译音这种方
法时,对于同样的外语读音,所选择的汉字常常因人而异,使得译音的结果很不统一,必须进行译名的协调工作。为了译音规范化,中国编制了多种语言的汉字译音表。例如,1983年中国地名委员会编的《外国地名译名手册》,就附有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阿拉伯语等语言与汉字的译音表。
现代术语学在理论上严格地把“转写”和“译音”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分开来,是很有必要的。
严格地区分“转写”和“译音”也是国际标准化的需要,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简称ISO)为了区分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制定了相关的国际标准。
国际标准ISO 7098《信息与文献 中文罗马化》(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Chinese Romanization)2中明确规定了文字体系转换的一般原则,主要规定如下:
①按照某种文字体系(被转换系统)书写的一种语言的词汇,有时需要用另一种不同的文字体系(转换系统)来表示。这里的不同体系通常是指不同语言中所使用的体系。这种转换常常用于历史文本、地理文本以及图表文件,特别是图书编目中,即凡属有必要把使用不同字母所书写的文字转换成同一种字母的文字,以便在书目、目录(馆藏)、索引、地名表等工作中有一个统一的字母表。这对于使用不同文字体系的两个国家之间文字信息的无歧义传递,或转换以不同方式书写的信息,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也因此使得手工以及机械、电子方式的文字转换成为可能。
文字体系的转换(conversion)有两种基本方法:一种是转写(transliteration),一种是译音(transcription)。
②转写是将整个字母系统中的字符(characters)①用转换字母系统中的字符来表示。原则上,这种转换应该是字符对字符的:被转换系统的字母表(alphabet)中的每个字符都用转换字母表中的一个且仅仅一个字符来表示,从而保证从转换字母表到被转换字母表的转换可以完全地、无歧义地进行逆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