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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中图分类号: F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5-0049-02
一、工程勘察与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
1.勘察阶段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①审查勘察任务书,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项目概况,拟建设地点,勘察范围要求,提交成果的内容和时间;
②勘察人员设备是否按计划进场;
③勘察质量包括勘察项目是否齐全、勘察点线有无漏、错、偏;操作是否符合规范;钎探深度、取样位置及样品保护是否得当;
④检查勘察好样品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实用性,以及对设计施工要求的满足程度。
2.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①审查图纸是否规范、标准。如图纸的编号、名称、设计人、校核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日期、版次等项目栏是否齐全;
②审查选定的设计建筑造型,平面设计与空间设计。
③审查外墙、内墙、楼地面、顶棚项目等设计标准及协调性。
④核查结构方案的可靠性、经济性及配筋情况,核查结构抗震、防火的标准等级。
⑤核查水暖电等设计合理性。
⑥核查建筑结构、水暖电等专业设计之间是否存在尺寸不一致。
在确定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图纸设计过程中,还应派专人与勘察设计单位,做好衔接工作,及时为勘察设计单位提供该项目工程的地理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等方面相关资料。勘察设计成果提交后,应积极组织专家进行图纸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补充,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详细的设计图纸。
二、招标阶段的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为建设工程“三大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对工程质量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如何选择好的施工单位是建设单位确保建设项目质量的主体,要认真做好做细。招标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协助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严格控制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对施工质量要求,质量内容和质量保证措施等要有明确的规定。招标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投标单位完成的工程业绩,防止施工质量低劣,安全管理差,信誉低等弄虚作假的施工单位混入投标单位之列。要对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力求文字严谨,表达明确,条款公平合理,避免疏忽和错误,给施工造成不良后果。要通过专家评标,选择有保证质量完善措施及施工方案和社会信誉好的施工单位为中标单位,为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奠定基础。
三、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
1.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成立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检查和验收制度、施工资料检查验收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保证质量控制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发挥作用。同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各班组各分部工程自检制度,通过审核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配备,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促使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质量管理体系,与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
2.认真组织做好施工图纸设计交底
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工作是设计图纸施工前的一次详细交待审核,参建单位必须参加。工程施工正式开工前,为了使工程项目监理与施工单位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掌握工程关键部分的质量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自己所设计的施工图纸,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技术交底。同时也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与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使设计施工图纸更符合施工现场具体要求。因此,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施工图进行认真技术交底会审工作,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施工图纸的补充,为提高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
3.落实监理单位职责,抓好质量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这是现行工程建设市场走向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了能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应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与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人员一起共同控制工程质量。要落实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并赋予监理相应的权利。监督监理工作内容要具体化,要求监理单位配备技术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工作负责的现场监理人员,对于个别工作过程中不负责任,相关业务能力很差的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有建议辞退和更换监理人员权。
4.严把工程材料进场关
建筑材料的质量是控制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和决定因素,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因此,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建筑材料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要求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进场使用前都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而且现场要按要求进行复检,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中(即遵循“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建设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管理人员、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加强管理,明确材料规格、取样及送样保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强化材料质量意识。严格要求监理工程师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认真监督检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随即抽验,必要时亲自到材料供应商或材料生产厂进行调查了解,做到未经检验的材料坚决不许用于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要责令清退出场。
5.严格实行“三检”制度和监理工程师核查
施工单位要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到工序必须进行“三检”制度,即施工人员“自检”“互检”和专职质检部门专职质检员检查验收。对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严格控制,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做专检、抽检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制度和专职质检员签字,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另外,要求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必须采用巡视、跟班旁检、平行检查,随即抽查的方法,从事中检查和事后验收两个环节消除工程中的质量问题。
四、加强对工程竣工工作的管理
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后期工作,是全面考核设计与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应积极承担起竣工验收的组织责任,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工作,是工程项目早日接受使用,发挥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应将整个竣工验收工作编制详细的计划书,将竣工验收准备(包括竣工工程预验和正式验收),工程交接与工程收尾等阶段的工作详细地编制进去。竣工验收前,应组织邀请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全面检查,对于重要部位的功能与涉及结构安全使用的功能,要给予重点检查。对于竣工现场必备的施工技术资料,认真审查好这部分资料,为工程技术资料归档的审查打下基础。要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消除缺陷,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等级。
五、保修期的质量管理
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间容易暴露施工质量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加强对该时期内工程使用的了解观察,及早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则可以弥补工程质量上的某些不足,避免酿成后患。对保修期中发现的问题,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属于质量隐患的,责成施工单位限期进行维修。对出现质量的部位应跟踪检查和验收,保证修复质量,确保工程正常使用。
近年来,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尽管有了明显提高,但仍存在屋面渗漏、墙体潮湿霉变、塑窗闭封不严等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质量缺陷。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解决目前住宅工程中存在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居住环境质量等问题,确保全市住宅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现就加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突出抓好住宅工程质量管理重点环节,把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住宅工程质量,不仅事关我市国民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质量管理部门和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搞好住宅工程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根据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现状,确定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阶段目标和任务,制定科学可行的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和“精品住宅工程”活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一)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下同)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住宅工程的建设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加强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在工程发包和材料采购上,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要保证合理工期、造价,不得擅自降低设计标准,变更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的显著部位镶嵌铭牌,将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名称、主要参建人员和工程竣工日期向社会公示。
(二)建设单位应设立工程质量投诉接待处理和回访部门,并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联系人、电话和地址。对发生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由建设单位负责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对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问题,建设单位应予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三)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图需经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保证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和施工图设计要求。要结合我市处于高寒地区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的住宅工程施工工艺技术标准,对容易产生空鼓、开裂、渗漏的屋面、墙体,塑钢门窗安装、卫生间防水等施工环节,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进行专项治理,并采取相应有效的技术保障措施。
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和省、市住宅工程保修规定,积极履行保修义务。
(五)监理单位应针对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把好质量验收关,前道工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要将住宅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功能、防渗漏、防结露及室内环境质量作为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切实履行好现场监理责任。
(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分户验收。
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组织实施。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验收,需要实测实量的项目要使用专业检查工具。在公共部位检验批验收完后,要及时填写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3.建设单位在申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
4.工程质量监督站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记录》作为申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件之一,并监督分户验收的落实情况。
(七)建设单位在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应携带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件到质量监督机构申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市(县、市)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民用建筑节能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市节能住宅工程质量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和《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负责。特别要做好“三玻”节能外窗的落实,屋面防水、外墙保温节点的处理及节能保温材料验收把关等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一)住宅工程完成质量监督注册后,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并送达监督计划,同时依据建设、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实行差别化监督。
(二)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大对影响住宅工程质量的重要结构工程及使用功能的抽查力度,尤其要对防水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填充墙面层处理、塑钢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等实行专项治理。
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based supervision units the importance of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combined with the problems of management, several countermeasures to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Key words: quality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coordination and management; scientific management mode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前言
当前建筑行业发展形势强劲,但建筑行业也存在诸多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工程质量问题。如: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渗水,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房屋有消防隐患,电气产品无安全保证,电气线路连接不可靠,墙面空鼓开裂,给排水系统渗漏、管堵塞。存在这些工程质量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有设计方面的原因,有施工单位没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也有分包单位配合不好,有监理监督不到位,但最终形成的建筑产品是由建设单位交给业主,要对业主负责。所以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负有责任,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应对监理人员加强管理。
1 监理单位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必要性分析(1)市场的要求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市场的要求越来越高,老百姓购买一套房子,不希望自己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而一但发现房子存在质量问题,轻则要求维修整改,重则要求赔偿甚至于投诉到媒体和相关主管部门,给监理单位带来极坏的影响,从而影响监理单位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失去市场。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造出质量高的房子,得到市场的认可,做出品牌,公司才能更好的发展。 (2)在工程质量管理上处于主导地位我国的建筑法赋予了监理很大的权利,也就是常说的“大监理,小业主”。所以监理单位在建设市场中应该处于主导、强势地位,如果监理单位不重视工程质量的管理,则影响工程的其他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形成松懈的管理。最终导致工程质量下降。 (3)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建筑行业关系到社会民生的问题,建筑的工程质量管理出了问题,轻则影响使用,带来社会纠纷,重则发生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就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为了建设和谐社会,监理单位必需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为社会造出更多质量好的房屋。2监理单位目前对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合作单位配合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牵涉到的单位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这些单位技术水平有好有差,配合也有差异。合作的设计单位设计水平不高,设计行业有借用资质现象,私人接活挂靠;设计人员为了多拿提成赶图纸,有些设计人员缺乏责任心,这些情况都会导致设计的图纸存在较多问题,照图施工好的工程质量上存在问题.施工单位目前挂靠\分包现象严重,施工单位本身对规范要求不了解,对工程的质量通病不采取防治措施,偷工减料。个别建设单位不负责,管理人员素质低,与施工单位扯不清的关系,将监理单位夹在中间,造成监理单位无法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分包单位与总包不配合,不服从总包管理,现场预留预埋不到位,对别的单位产品不注意保护;这些都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2)管理混乱 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上管理混乱,表现为:对各种规范不够熟悉,一知半解,技术上对设计院的所设计的图纸把关不严,施工前不对图纸进形消化,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依赖施工单位发现,对图纸会审重视不够,流于形式,配套专业之间确乏协调,相关规范要求不到位。组织管理不健全,存在责任不明确,分工协调不尽人意。(3)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随着一部分原来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进入监理单位,他们对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还不太了解,对监理工作的工程质量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相应的管理方法,有的还缺责任心。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材料、新工艺,发展了如节能、节水、节材、环保等新技术,而监理单位的一些工程管理人员对这些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甚了解,对工程中应用到的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4)缺乏总结工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有的是同一工程重复发生,有的是前一个工程刚发生过,新的工程又发生,特别是一些质量通病,屡屡发生,许多问题事前做好管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而作为监理工程师不去总结以前的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没有总结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得工程质量管理处于被动状态。
3 监理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分析
3.1处理好与合作单位关系,促使其积极合作(1)建设单位合作要对建设单位工作应该有较客观的认识,建设单位是监理单位合同的甲方,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就工程项目管理的委托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的意愿和要求去工作,委托了监理的工程就不应该出问题;也不要将监理只当作摆设,只是完成资料的要求,而一味的压低监理费。应当在监理的授权范围内,发挥监理的作用,特别是工程质量管理上的作用。适当提高监理费以保证选到好的监理单位,也才能要求监理单位安排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监理人员现场监理。2、设计单位合作要积极主动介入前期工作,特别是对于工程质量源头性、基础性起决定作用的设计工作。设计单位的设计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很大,一个好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是既经济又方便施工,图纸存在的问题也少,照此做出来的工程质量问题一定是少的。必须通过对设计单位考察,设计方案比较,择优选用设计单位。应避免与挂靠的设计单位合作。委托设计时提供给设计的资料要准确、齐全,对设计产品的要求要尽可能的详细,并用一定的经济手段来刺激设计单位设计出好的图纸。建筑公司要总结出一套对设计的要求资料,并按要求对设计单位的图纸进行审查,以提高设计图纸的质量。3、总包单位管理在选择总包单位时,建议建设单位对单位的施工能力进行考察,特别是将要合作的项目经理的工作能力,所完工程的质量情况进一步了解。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合作的施工单位,不要追求最低价中标。在合作中选择较好的合作单位,建立长期伙伴关系。利用经济手段调动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的积极性。4、分包单位监管应尽量减少使用分包单位,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分包单位也应与总包单位签定合同,并且服从总包的管理,特别是付款方面应当给总包管理的权利。监理单位要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管,对所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资料及现场管理进行严格的把关。
3.2 加强协调管理(1)技术协调
严把图纸关,要求设计单位提高设计图纸的质量,设计图纸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在图纸阶段找出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同时抓好图纸会审是技术协调的重要环节,图纸会审是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对图纸消化理解后,进一步找出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再从图纸上解决问题。做到事前控制。对国家及地方建设部门颁布的新标准新规范,要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学习并执行,对工程的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督促执行。 (2)管理协调
要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以减少各单位的配合问题。建立以建设单位、监理为主的统―领导,由专人统一指挥,解决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作为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首先要全面了解、掌握各专业的工序,设计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统筹各施工队伍,保证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制度。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是做好协调管理工作关键。此时的工作已从图纸阶段进入实物阶段,问题也更加形象与直观,问题更容易发现,同时也最容易解决和补救。通过各部门的认真检查,可以把问题减少到最小。 要加大检查力度,要检查落实各参建单位的资质、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情况;要检查监理单位针对工程项目制定的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细则的落实情况,加大对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考核;要加大对实物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测,因地、因时适当扩大规范规定的检测数量和范围。要正确处理加快施工进度与保证质量的关系。在质量与进度的关系上,把确保质量放在第一位,绝不允许不顾质量盲目赶工期、赶进度。验交工作要引入责任追究机制。检验、实验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只有建立在对大量的原始记录进行抽查分析的基础上,才能得出科学合理的正确结论。
(3)组织协调 施工中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举行协调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协调问题。对比较复杂的部位,在施工前应组织专门的协调会,使施工单位进一步明确施工顺序和责任。 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无论是会签、会审还是隐蔽验收,所有制定的制度决不能是一个形式,而应是实实在在,或者说所有的技术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工作、签名应承担相关的责任。这些只有在统一的领导基础下,并设立相关奖罚措施,才有可能一级一级落到实处。3.3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明确各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监理单位应当以合同来约束相关单位,要求参加工程建设各方都要加强质量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 。在合同签定时要对工程质量有要求,要明确质量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按合同要求相关单位履行工程质量管理;对以完工程的质量问题要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工作。3.4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工程质量管理的好坏与从业人员的水平素质密不可分。在做好管理的同时,此加强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专业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新技术产品的了解掌握。培养施工人员的敬业精神与细致的工作作风、工作中不遗琐碎,不留后患。要形成优秀的责任团队,工作人员不但要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管理经验,而且还要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这样才能把握全局,才能使质量管理工作始终处于主动状态。3.5 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作为监理单位管理人员,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前人的或者是以前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变教训为经验,对经常出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出预防措施或解决方法,并在以后的工程中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做到事前有预见,事中有控制,避免重复发生相同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3.6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直以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更多的趋于表面形式。工地办公室的各种图表,给人的感觉是管理得井井有条,而实际问题解决的怎么样,却要打个问号。虽然这些工作也很重要,对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如果我们过于追求这些,势必有纸上谈兵之嫌,反而束缚了管理人员的手脚,无益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高。这里所强调的加强管理,是指在现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影响工程质量品质的―些关键问题,从技术上、人事制度上建立更有效的、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每一个人员的目标责任、从而达到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就监理单位而言,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必须起主导作用,才能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工作的有序可控。监理单位要抓好自身建设,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的体系和各项制度,创新管理体制。4结语
作为房屋开发项目质量控制的主体,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就非常的重要。因牵涉到许多相关单位和方方面面,管理工作也存在很多困难,监理单位只有加强了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每一部分的工作,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证工程质量。提供给老百姓更多更好房子。所有的监理单位都加强了工程质量管理,建筑行业必将迎来更快、更好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论文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性质;地位
[论文摘要]水利工程质量的优劣事关人民生活、生命财产的安全,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监督就显得非常重要。阐述了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为搞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是受到各级政府及人民群众普遍重视和广泛关注的问题。与其他项目相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显得尤为重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深刻领会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和地位,才能更好地搞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特性
第一,艰巨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对工程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工程一旦失事,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而且可能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甚至产生政治问题。水利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施工工序繁多,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工程建设地点远离城市,交通不便,生活条件艰苦,质量监督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工作,就必须克服各种困难,才有可能完成艰巨的质量监督工作任务。
第二,专业性。水利工程种类繁多,如水库、水闸、堤防.农田水利工程等,每一类工程又可以分成不同的结构形式。水利工程的水下结构多,这些工程绝大部分无法进行定性设计,因此水利工程对建筑材料、施工方法、施工条件等都有特殊的要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为了完成质量监督工作,就必须具有较强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知识。
2、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
(1)质量监督工作内容。质量监督工作原则是“监督、检查、帮助、促进”。参建各单位应积极主动予以配合,并认真接受其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可概括为“一项主持、二项确认、三项核定、四项复核、五项编写、六项参加”。一项主持。在单位工程完工后,主持由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的工程外观质量评定会议,对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检验,并评定打分,统计外观质量得分率。二项确认。对工程项目划分的确认;对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确认。三项核定。核定或核备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核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核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四项复核。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五项编写。编写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编写质量监督总计划和年度计划:编写质量监督报告和总结;编写质量监督简报:编写施工质量评定报告。六项参加。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工程质量会议;参加由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对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验收,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方案的研究;参加主体建筑物分部工程验收会;参加工程阶段验收会和单位工程验收会,并宣读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并宣读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报告。
(2)质量监督工作方法。对监理、设计、施工和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与运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及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参建单位的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旁站监理工作、设计单位的现场及时服务工作、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及产品制作安装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工作质量的检验和质量评定情况、抽查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
3、目前质量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体制不顺、权责不明。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采取了三级没置,县(区)不设质量总站分部,这样不利于有效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在设置方式上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挂靠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与独立设置的事业单位。因此在质监机构中,既有行政性质又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差额补助、自收自支等多种性质。在职能上也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管科有交叉,质量监督与质量管理工作的关系难以界定。在项目质量监督分工方面,缺乏可操作的工程质量监督事权分工办法。
(2)人员不足,素质不高。对于挂靠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由于行政公务员的编制有限,人员配备相对不足,专职质监人员配备更少。在工作上对独立设置的质量监督机构,也由于经费有限,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而且,无论是挂靠的质量监督机构,还是独立设置的质量监督机构都普遍存在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问题。
(3)流于形式,缺乏权威。由于工程项目多、质监人员少、业务素质低、缺乏必备的交通工具和检测手段,使得少数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出现走过场的现象;有的质量监督人员很少甚至不到受监工地现场检查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实体工程质量情况,而在办公室履行相关手续;有的缺乏抽查验证检测的数据,仅凭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形成质量评定报告;在现行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中,有施工、监理单位把关不严,甚至资料做假,造成核定的工程优良率偏高等,使质量监督工作失去应有的严肃件和权威性。
(4)费用无保障,检测难。对靠收取质监费维系工作的质量监督机构,由于质监费收费标准太低,收取难度较大,工作费用得不到保障,特别是部分由县(区)水利局组织实施的水利工程自筹资金不到位,导致工期延误,更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难度。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中要求的委托检测工作,由于对项目法人开支此项经费的渠道不明确,以致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验证和随机抽检难以落实到位。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政府质量监督工作效能的发挥。
4、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见和建议
(1)完善体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了“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的制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就应该成为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基本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也应由现在的三级设置改为四级设置,同时应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不论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自身还是专门机构履行质量监督职能,其在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执法地位是一致的,机构性质应确定为行政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的工作费用,在各级财政预算内安排。在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做法上,应侧重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管,推行强制性的第三方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改变竣工验收前的质量等级核定为质量专项验收。
(2)明确职能。为适应新形势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应进一步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能。一是按照国家制定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对所辖水利建设市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一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及准公益性建设项目,对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管,进行工程质量的专项验收。对其他类别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参建单位开展建设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验收;三是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查处,组织政府设置的质量奖项评选。
(3)加强队伍建设。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是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对工程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已经难以适应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实施,对强化政府质量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质量监督机构—是要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实质量监督人员。二是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一,艰巨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对工程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工程一旦失事,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而且可能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甚至产生政治问题。水利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施工工序繁多,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工程建设地点远离城市,交通不便,生活条件艰苦,质量监督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工作,就必须克服各种困难,才有可能完成艰巨的质量监督工作任务。
第二,专业性。水利工程种类繁多,如水库、水闸、堤防.农田水利工程等,每一类工程又可以分成不同的结构形式。水利工程的水下结构多,这些工程绝大部分无法进行定性设计,因此水利工程对建筑材料、施工方法、施工条件等都有特殊的要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为了完成质量监督工作,就必须具有较强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知识。
2、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
(1)质量监督工作内容。质量监督工作原则是“监督、检查、帮助、促进”。参建各单位应积极主动予以配合,并认真接受其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可概括为“一项主持、二项确认、三项核定、四项复核、五项编写、六项参加”。一项主持。在单位工程完工后,主持由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的工程外观质量评定会议,对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检验,并评定打分,统计外观质量得分率。二项确认。对工程项目划分的确认;对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确认。三项核定。核定或核备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核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核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四项复核。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五项编写。编写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编写质量监督总计划和年度计划:编写质量监督报告和总结;编写质量监督简报:编写施工质量评定报告。六项参加。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工程质量会议;参加由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对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验收,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方案的研究;参加主体建筑物分部工程验收会;参加工程阶段验收会和单位工程验收会,并宣读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并宣读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报告。
(2)质量监督工作方法。对监理、设计、施工和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与运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及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参建单位的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旁站监理工作、设计单位的现场及时服务工作、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及产品制作安装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工作质量的检验和质量评定情况、抽查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
3、目前质量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体制不顺、权责不明。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采取了三级没置,县(区)不设质量总站分部,这样不利于有效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在设置方式上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挂靠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与独立设置的事业单位。因此在质监机构中,既有行政性质又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差额补助、自收自支等多种性质。在职能上也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管科有交叉,质量监督与质量管理工作的关系难以界定。在项目质量监督分工方面,缺乏可操作的工程质量监督事权分工办法。
(2)人员不足,素质不高。对于挂靠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由于行政公务员的编制有限,人员配备相对不足,专职质监人员配备更少。在工作上对独立设置的质量监督机构,也由于经费有限,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而且,无论是挂靠的质量监督机构,还是独立设置的质量监督机构都普遍存在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问题。
(3)流于形式,缺乏权威。由于工程项目多、质监人员少、业务素质低、缺乏必备的交通工具和检测手段,使得少数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出现走过场的现象;有的质量监督人员很少甚至不到受监工地现场检查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实体工程质量情况,而在办公室履行相关手续;有的缺乏抽查验证检测的数据,仅凭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形成质量评定报告;在现行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中,有施工、监理单位把关不严,甚至资料做假,造成核定的工程优良率偏高等,使质量监督工作失去应有的严肃件和权威性。
(4)费用无保障,检测难。对靠收取质监费维系工作的质量监督机构,由于质监费收费标准太低,收取难度较大,工作费用得不到保障,特别是部分由县(区)水利局组织实施的水利工程自筹资金不到位,导致工期延误,更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难度。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中要求的委托检测工作,由于对项目法人开支此项经费的渠道不明确,以致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验证和随机抽检难以落实到位。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政府质量监督工作效能的发挥。
4、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见和建议
(1)完善体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了“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的制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就应该成为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基本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也应由现在的三级设置改为四级设置,同时应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不论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自身还是专门机构履行质量监督职能,其在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执法地位是一致的,机构性质应确定为行政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的工作费用,在各级财政预算内安排。在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做法上,应侧重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管,推行强制性的第三方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改变竣工验收前的质量等级核定为质量专项验收。
(2)明确职能。为适应新形势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应进一步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能。一是按照国家制定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对所辖水利建设市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一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及准公益性建设项目,对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管,进行工程质量的专项验收。对其他类别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参建单位开展建设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验收;三是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查处,组织政府设置的质量奖项评选。
(3)加强队伍建设。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是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对工程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已经难以适应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实施,对强化政府质量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质量监督机构—是要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实质量监督人员。二是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关键词】电力工程;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1.我国电力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分析
(1)存在大量的未完的工程项目,不具备质量监督检查条件工程中存在大量的未完的工程项目,根本不具备质量监督检查的条件,而且在没有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电力建设工程仍不断进行建筑施工,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问题,应给予严厉的处罚措施。
(2)工程实体质量存在的问题较多。
工程实体质量存在的问题较多,这也是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曾有过许多的解决方法及措施,并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应用过,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距离工程建设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如何做好管理工作,本文将会做进一步的探讨。
(3)参建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参建人员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电力工程建设人员分两类人员:一类为从事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人员,对其进行有效培训,国家就这方面的要求已很严格了;另一类则为具体的施工人员,建筑工程的具体施工人员主要是农民工,因此,对他们的培训工作是必要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类人员通常并没有经过严格的技术考核,也没有正规的上岗证等。
2.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主要技术管理上,包括了从工程开工、原材料采购、设备管理、施工控制、验收移交等多方面的全过程管理。
2.1施工准备质量管理措施
2.1.1工程质量标准管理措施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明确本项目执行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有效版本清单,作为参建各方施工、检查验收的依据。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工程质量标准跟踪管理制度,并及时更新,确保工程中使用的质量标准为现行有效版本。
2.1.2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编审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内容:编制依据、项目概况、质量目标、组织机构、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检验和试验程序等;确定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与施工过程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等。施工组织设计一般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组织编制,合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查。项目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2.1.3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会审措施
工程设计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设计质量决定着项目建成后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寿命,设计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对设计图纸质量进行控制,开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议审查。不经会审的施工图纸不得用于施工。设计交底在施工图会审前进行,目的是使参建各方透彻地了解设计原则及质量要求。设计交底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交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1)设计意图和设计特点以及应注意的问题;(2)设计变更的情况以及相关要求;(3)新设备、新标准、新技术的采用和对施工技术的特殊要求;(4)对施工条件和施工中存在问题的意见。施工图纸交付后,参建单位应分别各自进行图纸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对。
对于存在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在施工图审查会议上研究解决,经设计单位书面解释或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图纸会审由各参建单位的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一般按自班组到项目部,由专业到综合的顺序逐步进行。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会审成果应形成会审纪要,分发各方执行。
2.2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措施
2.2.1施工技术交底措施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施工作业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是取得好的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管理人员了解项目工程的概况、技术方针、质量目标、计划安排和采取的各种重大措施;使施工人员了解其施工项目的工程概况、内容和特点、施工目的;明确施工过程、施工办法、质量标准等,做到心中有数。技术交底应注重实效,必须有的放矢,内容充实,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全员签字手续。在每一分项或关键工程开始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监理应对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
2.2.2设计变更管理措施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及验收的主要依据。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应按图验收,确保施工质量。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前期勘察设计的原因,或由于外界自然条件的变化,未探明的地下障碍物、管线、文物、地质条件不符等,以及施工工艺方面的限制、建设单位要求的改变等,均会涉及到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管理,也是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2.2.3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是指将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是对一些已完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他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因此隐蔽工程检查显得尤为重要,必须重点控制,防止出现质量隐患,它是项目质量管理的一个关键过程。施工项目部应建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项目监理部应建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证制度,其工作程序为:(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施工项目部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核查;(2)监理工程师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施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人员一起到现场共同检验;(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施工项目部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否则,指令整改,施工项目部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项目监理部复查。
2.3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措施
2.3.1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管理措施
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检验项目、检验批、分项、分布、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逐级检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应明确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检验项目的性能特征及重要性级别;检验方法和手段;各级质量检验的程度和抽检方案、比例;检验所依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评价标准;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程序和组织方式等内容。
2.3.2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措施
工程资料是工程施工或安装期间实施质量管理活动的记录,是工程实体质量的真实反映。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资料;(2)工程材料质量记录;(3)施工作业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资料。工程档案资料应随工程进展同步形成,内容应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各参建单位应制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工作。按照竣工资料的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进行工程移交。
2.3.3竣工验收程序措施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以确定工程项目达到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应规定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施工单位的质量三级检验、监理单位的竣工初验制度、启动验收的组织方式及验收程序,如存在缺陷,按不合格程序处理。
3.结语
总而言之,电力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要从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各相关专业工序交接前,应按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进行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及时处置,上道工序不合格,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这样才能对电力建筑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与有效的控制。 [科]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施工方案,质量管理,施工现场,隐蔽工程
近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伴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各地建筑行业空前繁荣。为达到建筑工程的“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目标,作为建设单位,面对当前竞争激烈建筑市场和参差不齐的施工行业,面对任务繁重的基本建设任务,如何应对这种严峻形势,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在满足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控制投资的前提下,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工程项目在经过前期的论证、立项、规划、勘察设计后,建筑物的功能、质量、安全、美观等所有的需求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加以落实,而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需要经过各方的监控和管理,才能得以保证,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
1严格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不能流于形式,施工单位编制完成施工方案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其次监理方要对施工方案审批进行把关:1)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要求;2)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及文明施工环境等管理目标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的总目标要求,是否符合合同、当地相关规定等;3)施工技术、工艺、方法和机械设备等施工手段配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要求;4)施工单位采用一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宜谨慎审核、科学审查。对于大部分建设单位来说,专业技术力量不强的话,监理单位的审批把关就至关重要。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掌握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工期、投资、质量、安全进展情况,建设单位要针对不同的施工现场和参建方的具体情况,制定一系列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制度,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更是不可或缺。
2.1会议制度
施工现场的会议主要有定期工程例会、专题协调会议、安全专题会议,明确各种会议的形式、内容、时间、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2.2审批制度
审批制度主要包括材料设备进场的验收审批制度、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制度,以及其他需要监理审批程序的制度。
2.3验收制度
验收制度主要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制度、分部分项的验收制度、工序的交接验收制度、工程专项验收及工程综合验收等,其中隐蔽工程的验收更加重要,要求必须经过验收后的隐蔽工程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2.4报告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为了全面掌握工程进展及质量情况,必须形成一系列相应的报告制度:1)施工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形成月报、周报制度,分析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施工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对策,对于施工现场的重大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2)监理单位的报告制度,监理月报及周报必须有反映工程质量情况的内容,也应当包括进场材料及设备情况、施工人员情况、隐蔽工程验收情况、专项工程验收情况、分部分项验收情况、试验情况等。
3加强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
建设工程从启动、实施到竣工验收,需要协调的关系众多,仅仅是施工现场,除总包方外还有众多专业分包商、设备及材料提供商等,从我单位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有的施工现场参建方多达10余家,各参建方为了各自的利益,相互推诿、扯皮的事情时有发生,不但影响工程进度还可能会影响到工程质量。同时,建设单位还要及时与建设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从而加强质监和安监部门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协调好各参建方和监督方的关系,对于推进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十分必要。
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体系
国家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标准、规范、文件,比如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作为立足建筑行业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是施工企业的核心,更是施工企业立足、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因此,施工单位也会有一整套完善的工程质量控制原则、方法、措施,有一套完善的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流程、措施。但是,具体到每一个工程项目上,如何落实这些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体系,不但需要施工单位的自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促使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案、程序、标准组织施工管理,以确保施工组织运转秩序正常、工作效率高效,防止发生各种质量事故。
5督促监理单位履行监督职责
建设单位要依靠并建立以监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要督促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的职责。要求监理单位做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1]。施工前认真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在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并对施工单位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改变。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认真做好施工中的巡视、旁站、平行检验、各种验收及各种审批手续,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
6把控施工现场的重要环节
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作业人员、建筑材料、施工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措施及施工环境等方面,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现场的质量管理,涉及到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6.1落实进场材料的报验制度
工程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项目最终成品的质量,建设单位必须重视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管理[2]。1)必须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不得随意变更材料;2)严格对照合同中对材料约定的品牌、规格、质量要求、技术参数等;3)对进场材料的验收必须要材料供货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几方现场签字确认;4)检测报告、合格证、配件等随进场材料或设备一并到场;5)做好工程材料的采购、进场、保管及使用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凡是进场材料和设备必须报验。必要时对进场材料随机抽检,未经检验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及时清理出场,确保不合格的材料及设备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
6.2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交接众多,造成了隐蔽工程较多,可能会导致下一道工序掩盖上一道工序的质量问题。在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过程中,必须加强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施工单位应该会同建设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工作,同时及时办理相关的验收手续[3]。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成以后,要求施工班组在进行下道工序之前要进行“自检、互检、交叉检”,这只是一个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对于隐蔽工程要做到必须进入验收程序,也就是说,凡隐蔽工程必须验收,只有得到监理和建设单位许可以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3坚持施工过程中的
“样板先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的落实,有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有的工序尽量做到“样板先行”,特别是一些工程量大、牵扯面广的施工项目或工序,首先做出一个样板或者说示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必要时请设计师到场认可,再进行大面积的推广施工,对于避免返工、确保工程质量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6.4切实做好分部分项及专项验收工作
建筑工程的验收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验评定的过程,是否符合建设单位的需求和预期目标,除了使用功能、设计功能、投资控制等外,重要的是预期的质量目标和设计的质量要求。分部分项验收和专项验收是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的基础和必须过程,分部分项及专项验收因工程类型的不同而异,对于验收内容及质量检验评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主管部委颁布标准以及行业标准进行组织验收。只有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将质量控制做到位,按照要求进行分部分项及专项验收合格,整体的建筑工程质量才有保障。
7结语
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是工程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各阶段质量管理的综合反映[4]。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是落实工程项目在立项决策和勘察设计阶段质量要求的必要步骤,只有实现了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监控,特别是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才能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
作者:谭语谅 单位:重庆医科大学基本建设指挥部
参考文献:
[1]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
[2]陶利勇.谈施工阶段建设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J].山西建筑,2013,39(16):210-212.
*流域分站更名前,委托原*委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挂靠委*工程建设局管理)具体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需要,*6年6月20日,*委印发了《关于成立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心有关事项的通知》(长人劳[*6]236号),成立了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建管中心受建设与管理局(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流域分站)的委托,具体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的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其承担的工作负责。
至此,我委完成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调整。更名后的*流域分站运行一年多来,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的指导下,在*委党组和委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直接领导下,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业务工作交接,落实我委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中各机构的职责
更名后的*流域分站及时召开了第一次站务会,会议研究了更名后的*流域分站领导成员分工和下一阶段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随后,*流域分站组织召开了工作协调会,委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与建管中心的业务工作衔接,研究布置了下阶段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相关工作。
目前,我委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中各机构的职责已落实。更名后的*流域分站是*委对*流域内授权和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进行强制性的政府监督管理。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流域分站签订《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后,*流域分站即在工程建设现场设立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项目站作为*流域分站的派出机构,对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使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督的职能。*流域分站委托建管中心组建项目站,建管中心承担项目站的技术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定*流域分站项目站管理办法
为加强*流域分站对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流域分站的工作实际,*流域分站制定了《*流域分站项目站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了项目站的职责、项目站的组建和设立,明确了*流域分站、建管中心、项目站之间的权责关系,细化了工程各阶段的监督工作内容,规定了工程质量监督费的管理和项目站和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的考核等内容。该办法的印发,促进了*流域分站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
(三)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督促项目法人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组建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
*流域分站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管[*7]339号),积极落实“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完善落实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签定《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在质量与安全监督书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依据、监督的组织形式、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监督权限、监督时限、监督费用及支付方式等。
*流域分站及时发文委托建管中心承担受监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并对建管中心具体实施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建管中心向*流域分站提出项目站组建方案(含项目站人员组成),*流域分站审批,并发文通知项目参建有关单位。项目站人员数量按监督工程规模、内容、投资、进度和专业进行配备,一般不少于3人。项目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项目站的工作全面负责,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对站长负责。
一年多来,更名后的*流域分站认真组织开展了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至今已签订了7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书》,承担了陆水水利枢纽除险加固工程、*5年陆水水库维修养护工程、陆水基地改水血防工程、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基础设施水电改造工程、鄂豫两省边界丹江荆紫关水事纠纷防洪工程、*荆江河段*6年汛前崩岸应急治理工程、*荆江河段河势控制应急工程*6年度实施项目*7年度投资计划实施工程和洞庭湖二期治理工程等8项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同时,继续完成*堤防加固工程相关质量监督工作。
(四)制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编制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为加强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落实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各项工程实际,项目站及时制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明确了质量与安全监督计划要点、质量与安全监督权限、工作内容、质量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参建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质量评定与组织管理、质量事故类别与处理、工程验收等内容,发送项目法人等单位。项目站依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和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的内容,对受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使质量与安全监督权,保证质量与安全监督活动的开展有章可循。
(五)认真审核认定工程项目划分
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是搞好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与评定、工程资料的整编和工程项目的验收等工作的基础,项目站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在工程开工前督促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做好工程项目划分工作,对划分工作有困难的进行指导和帮助。
同时,项目站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7)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上报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认定。要求建设各方依据项目划分进行工程质量控制、质量检查、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
(六)深入施工现场抽查施工质量,检查安全事故隐患
为使*流域分站监督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动态,项目站质量监督人员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一年多来,*流域分站和各项目站派出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约计29次,87人次,每次监督检查后除在现场及时提出检查意见外,还以质量与安全监督文件和质量与安全监督简报等形式反映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书面提出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意见,提出了整改措施。
*流域分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主要抽查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抽查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重点抽查施工质量检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及时性、准确性,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流域分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对所有监督项目的施工现场均进行了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抽查。项目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每次到工程项目,始终坚持检查工程的现场施工情况,听取现场建设各方的汇报,查阅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各种工程质量资料,如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资料、中间产品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告等。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采用“听、查、看”的形式深入了解掌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随时与工地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通过不定期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抽查,对加强水利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各方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均起到了积极作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和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较好地得到了贯彻落实。
(七)参加单位工程验收,严把质量验收关
为正确、客观地评价工程施工质量,指出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严把质量验收关,项目站积极参加受监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工作。主动把质量监督机构参加验收的关口前移,没有局限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所规定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仅从阶段验收开始才参加验收工作,而是从实际出发,克服人少、工作量大、时间紧等困难,参加了单位工程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为单位工程验收以后各项验收工作打下了基础。
每次参加验收,项目站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都要先查看现场,然后听取建设各方的工作报告,查阅原始记录、原材料检验资料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内容,询问施工中的有关问题;逐个标段、逐个单位工程进行讨论,最后提出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情况进行如实记录。
(八)质量监督检测情况
为了对受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使质量监督工作更具科学性,*流域分站各项目站委托*科学院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对7项受监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样检测。
检测项目和数量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7)对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检测要求,重点对土方填筑、混凝土、砌石、金属结构等项目进行了检测。主要检测内容有:填土含水率、干密度;混凝土强度、厚度;石料的干抗强度、湿抗强度、软化系数、摩氏硬度、块体密度;金属结构的板材厚度、防腐涂层厚度、材质洛氏硬度、闸门焊缝探伤等。
项目站的质量监督人员与检测人员一起到工地,指定检测地点,参与检测工作。对质量监督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项目站及时通报有关建设单位,以便及时进行整改。
(九)质量核定情况
关键词:工程质量管理优化;监理职能作用
一、工程质量汇报制度
工程质量汇报制度主要体现在施工现场,而工程施工现场主要操作主体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一)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汇报制度
现场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汇报制度就是每工种由盯岗人员对每一工序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指出现场具体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方法及具体整改时问。同时进行责任追究,并将详情汇报给工程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将详细情况上黑板进行亮相,并在班前会上对责任班组长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以告诫他人,起警示作用。盯岗人员汇报工程质量“好”,如果被工种组长或项目领导查出问题,盯岗人员将受到联责罚款。盯岗人员处理当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遵行“检查”、“追究”、“处理”、“复查验收”等管理制度。
(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汇报制度
1.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后,(特别是发生伤亡事故后)项目监理主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和项目管理部报告,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及总工程师、总经理研究解决处理措施,必要时公司派出人员下现场协助解决问题。事故的处理方案、结果也应及时报呈公司。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根据质量事故的影响情况,确定暂停施工的范围。同时督促施工单位保护现场,避免事态扩大,减少各种损失。
2.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遇到超规范的重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将要影响到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监理合同正常履行时,项目监理主管应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书面请示汇报。
3.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履行施工合同,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野蛮施工,出现工程质量隐患使建设目标不能实现时,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拒绝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将政府有关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工程的重要检查事件提前报告公司。
二、现场程序化验收制度
(一)施工单位程序化验收制度
通常,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是要等到各工序全部完成后,进行统一验收,验收时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验收时间长并且不细致,往往造成一些遗留问题。“施工单位程序化验收”是把现场整个生产过程按照质量标准逐道工序进行验收,在每道工序开工前由验收员(班组长、盯岗人员)对该工序进行技术指导,提出注意事项并规定好完成时间,完工后按质量标准或根据现场开工前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未按现场指导要求干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将给予处罚,并责令其现场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这项制度,对各个工序又进行了细化,把整个工作面划分成若干块段,分别承包给各班组长,所划分块段要相对固定,如果遇有休班,相邻班组长各分担休班者应分块段的一半,若本责任区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包段班组长将受到联责罚款。因此,彻底改变了过去班组长只抓生产、劳动组织这种状况,实现了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的协调统一。
(二)监理单位程序化验收制度
在施工单位完成对自身实施工程的程序化验收后,提交申请监理单位对工程正式程序化验收。监理单位的程序化验收制度为:监理工作应当始终以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及承包合同、设计施工图为依据,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按图施工,按施工图设计实施监理。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
“变革”和“创新”是本世纪企业经营的主题。质量管理走过了百年历程,质量的概念也由狭义的符合规范发展到以顾客满意为中心的多元化。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将更加丰富,我们应根据形式的发展,把握我国建筑业的新动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为了获取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多角度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是最有效的方法。和以往的管理方法研究相比,本文更为全面系统,更多的研究者,谈到的是“四位一体”的质量管理制度,即工程质量汇报制、现场程序验收制、员工自检制、领导普查制的相互结合。笔者认为管理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可以从具体细节方面进行总结归纳,也可以从宏观角度进行系统性把握。笔者正是从宏观角度进行阐述的,文中所涉及的工程预控问题、工程质量控制问题以及发挥建立职能作用,都是围绕优化管理而派生出来的问题,笔者希望能从这种不同的探讨视角,为优化工程质量管理奉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