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期刊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时间:2023-07-24 16:33:01

导语:在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现状问题健康发展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现有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的研究,使人们更加系统、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了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更加完善,从而促进我国建筑业全面安全的发展,逐步与国际接轨。

2.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围

2.1工程付款的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为保证各项工作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顺利进行,工程付款控制至关重要。通过工程进度的付款对工程的投资运作随时加以更好的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付款控制能够对工程的质量控制具有很强的否决权。[ 姚鑫.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1年2期]所以,工程付款控制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一项必不可少的控制手段。

2.2工程质量的控制

有质又有量是整个工程建设的中心,也是工程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要想在建筑施工中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明确每个人的岗位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同时还要建立一个有效实用的管理系统,来严格管理工程质量,对质量要进行严格把关,不仅要承包商自检,还要监理员密切检查、监理工程师严格抽查,这三者相互配合,共同监督,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网。不时的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加强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施工,使各类的测验表格健全,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程序、标准。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核,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原有的设计,没有通过检验或是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没有通过试验或证明本身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一道工序没有得到认可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没有经过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准予以合格等。[ 马永峰.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年4期]

2.3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的进展情况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已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这也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确保不延误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对工程进度进行合理有效的控制主要在于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是否合理、是否可行,同时跟踪检查其执行情况。当发现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原有计划不符时,应及时提醒承包商,并帮助其分析查找原因,指导其科学合理的调整进度计划,还要督促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3.分析建筑施工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弊端

3.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3.1.1合同主体不当

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必须要对当事人的详细情况加以全面了解。首先要了解承包商是否具备与本工程相应的资质和法人资格。如果承包商不具备这样的条件,那么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商不会将自己填写在承包商一栏中,而是将真正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填写为承包商,这种情况下工程质量往往是保证不了的。如果遇上不讲诚信、履行能力差的承包商,双方容易在经济上产生纠纷,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影响业主的工作正常运转,严重的还会引发业主的全面亏损或是破产。

3.1.2合同文本不规范

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针对目前建筑市场上存在的合同文本不规范的弊端现象,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项示范文本的制定主要是为了规范现有的合同管理制度。文本中充分体现了双方应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某些建设项目为了逃避自己作为业主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通常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是使用一些自己制定的符合自身利益的、不规范的合同文本进行签约。这样的合同文本比较笼统含糊,对业主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避重就轻,而且还转嫁部分工程风险。也有一些建设项目初期不签约合同,其负责人借用双方的交情或者是用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等到工程完工后再和对方补签合同。事实上,补签的合同是起不到应有的法律约束作用的。

3.1.3合同文字不严谨

一般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想用自己的合同文本,因为自己的合同文本比较偏重于自身的利益,对本单位有利。和其他合同文本相比而言,自己的合同文本相对比较熟悉,这样在谈判当中己方占有优势,获得的利益也比较多。如果用对方的合同文本,首先自己不熟悉,需要改动的地方比较多,不易谈妥,其次遇上信誉不好的合作伙伴会故意把合同文本写的很长,在其中设置一些文字陷阱,稍有不慎就会签订“不平等条约”。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严谨,对于合同内容要咬文嚼字。例如,甲在2月份借给乙十万元,过了一段时间乙先还了甲3万元,给乙签了字据为还甲3万元,一年之后甲急着用钱就问乙要回剩余的7万元,可是乙非得一口咬定应该还给甲3万元,因为这个双方争执不下就告到了法院,打起了官司。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合同字据一定要严谨,这样可以很稳妥。所以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以严谨的态度的去审核合同中的逐字逐句。

3.1.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

有些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承包商,为了谋取私利,非法借用他人的建设项目施工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且以不法的手段获得承包的资格,与业主签订无效的合同。有些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借赁的不法行为,非法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有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的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位中标,然后再分别承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从中获取中介费用。由于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的手段,最终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造成严重的、不可估量的损失。[ 庄宙等.加强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建材技术与应用.2008年12期]

3.1.5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所以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去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应有的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简单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张大领.浅谈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年29期

]

3.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由于实际的工程进度会发生一些变化,因此在双方履行合约的过程中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一些变更是属于正常范围之内的。但是很多管理人员在跟踪工程进度的时候并没有把合同和工程进度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来考虑问题,以至于没有及时变更合同,最终导致企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得不偿失。

在建筑施工中所使用的资料和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当得到管理人员足够的重视。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资料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或签名、有明确的内容、在正常期限内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只是废纸而已。应当追究责任的却过了诉讼时效;应办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该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应当行使的权利没有行使。这些问题都是在合同管理中需要引起重视的,只有确保这些问题没有发生才能更好的做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比如说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平方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遵守承诺,承担违约责任。这个案例里面的内容告诉我们应该注意在合同有争议的时候应该以书面合同为准,口头协议是被视作无效的,所以在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所有的内容形成文字,能够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4.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4.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为了解决建筑市场供需失衡的问题,最好的方法便是逐渐控制建筑施工队伍规模的扩大,这就要求在承包商资质管理上把好关,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同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对其参与的市场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承包商严肃处理,以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化。为了承包一项工程,一家没有资质的私营企业借用有施工资质的承包商的名义与业主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承诺给该承包商一定费用作为回报。由于这家私营企业缺乏施工管理经验,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导致开工不久就有一名工人因触电而身亡。所以在承包工程之前一定要有足够的文件来说明该承包商具有资质以及拥有干该项工程的能力,不然等到事情发生悔之晚矣,而与这件事有关的人员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4.2加强工程招标管理和增强合同法律意识

建立明确的工程管理系统和与之相匹配的合同管理制度。国家颁布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质,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利益,市招投标的过程更加严谨和完善,以便达到我们期待的招投标的最佳效果。我们不仅要加强工程招标管理,还要增强合同法律意识。承包商往往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法律常识,没有形成合同意识,对合同中的条款没有做详细的分析和推敲就草率的签订合同,特别是对违约的责任、违约条件未作具体约定,就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发生。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的推敲和琢磨,减少签订合同后引起纠纷问题,这样把合同的纠纷控制在最低的范围内,以便保证合同能够顺利的履行。

合同法律意识不强给我们带来了很重要的影响,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10年12月2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的的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在2010年9月10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申请书。这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15日—9月20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点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最后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日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在10月18日下午5点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是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招标。评委委员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由项目经理签字并盖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别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合同。这个实例中C企业在投标截止之后才送达招标文件视为无效。E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签字也属于无效。技术方面的专家也不合适,应该是总组成人数的三分之二,实例中不合规定。招标人宣布A企业中标不妥,因为只有排名第一的才能被确定为中标对象。所以在招标管理中要注意的事项也是很多,稍不注意就会作废。

4.3推行国家通行的FIDIC合同条件示范文本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也进入了国际化的轨道,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也与国际惯例接轨。所以在合同的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地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的参考了FIDIC文本的格式,跟以前的文本比较有很大的进步,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此合同范本。

4.4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选好人员。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优秀的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招聘考试的方式选拔人员,在选拔过程中秉承优胜劣汰的原则,选择和使用优秀人才。再者就是组织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根据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组织的学习,方法可以是布置任务,定期检查,结合实际进行仔细的分析,还可以参加法律方面或管理方面的考试,并且要适时的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以上的各种措施是其适应在职岗位并做到很优秀。我们常说一家公司有没有发展前景要看三样东西:“一是有没有一个好的产品,应是它一切运作的最终结果是否能够让市场接受;二是有没有一个好的领导,这就意味着这家公司能否在以后的日子中保持一个稳定的发展;三是有没有一批好的员工,这是公司能否在竞争中取得主动,在发展中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基础,若是员工不了解自己所做的事情,又怎么能够干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呢。”所以说,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为了给公司创造利润,省去麻烦。

4.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承包商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未来生存能力。

4.6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5.结论

在建筑施工中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应当行使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义务, 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一切活动的法律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促进合约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达标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姚鑫.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1年2期

马永峰.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年4期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合同

一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业主与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这里的建设工程任务即合同的标的,它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工程监理及物资采购等。建设工程合同属双务、有偿合同,业主和承包人在合同关系中均享有一定的权利,且均承担一定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订立合同双方通过其有关机构或人员,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是双方协调互动的动态过程。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阶段和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招标及签约过程中双方所进行的一系列相关工作。②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有双方对合同内容执行的跟踪、核查、监督,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等方面的工作。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1勘察、设计合同的概念内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而签订的合同。根据所签合同,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委托的勘察、设计任务,发包人获得符合约定要求的勘察、设计成果,并按约定支付报酬给承包人。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勘察成果的提交、开工及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费用的支付、发包人和勘察人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其它约定事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生效和终止的约定。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文件、委托设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应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资料和文件、设计费用的估算与支付办法、双方责任、违约责任、其他。

2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在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阶段,发包人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对承包人资格的审查、对承包人履约能力的审查;承包人的相关工作:对发包人的资信及履约能力的审查、审查并协商各项合同条款。在勘察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合同的各项条款,以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应尽的义务,并随时了解、核查对方的履约情况,发现问题或对方的违约行为,应及时处理或协商解决。在设计合同的履行阶段,发包人和设计人都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全面履行各项条款。

三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1监理合同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发包人与监理人就完成一定的工程监理任务而签订的合同。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所以又称为“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的发包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而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而且其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与企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符合。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监理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场竞争的规则,监理项目的发包和承包应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合同签订前双方应相互进行考察,包括了业主对监理人的考察、监理人对业主的考察,条件成熟后双方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在监理合同中明确了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的有关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均应严格遵循合同的各项条款,以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应尽的义务。

四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指买受人与出卖人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而签订的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又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合同标的的性质不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决定工程项目建设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对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也应给与高度的重视。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应依据施工合同订立,合同以转移财物和支付价款为基本内容,合同标的品种繁多,供货条件复杂,订立合同时应采用书面形式。

2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及履行

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前也应进行公开招标,包括了邀请招标、询价、报价、签订合同几个阶段。材料采购合同包括了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合同标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材料数量及计量方法,材料的包装,材料交付形式,材料交货期限,材料的价格,结算,违约责任,特殊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卖方应按约定的标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在规定地点交付货物,买方也应履行义务,按合同规定交付货款。

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施工合同简称施工合同,是工程发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由承包人负责完成拟定的工程任务,发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诸多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最重要的一项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控制和投资的主要依据。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是民事主体。在施工合同中最主要的形式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项目,它的特点是以施工图纸及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报价,在执行过程中,除非发包人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人一般不得要求变更承包价。目前我国所采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行

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一定条件,首先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其次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招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双方才可以签订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监理工程师进行的,主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有以下几方面: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施工合同档案管理、费用管理、工程变更及索赔管理。

五 结束语

建设工程招标承包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的一种科学、有效的方式。而合同管理制度是与招标承包制紧密相联系的,是有效实施招标承包制的必要条件和手段,同时也是实施业主负责制和工程监理制的有效方式和必要措施。因此只有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才能进一步为我国的工程建设和整个国民经济带来巨大效益和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 梅阳春,邹辉霞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

[2] 郝杰忠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

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合同; 索赔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in the nationwide promotion, in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same list valuation principle, endowed with the agreement of both parties through the claim form to make up for the lost right, is the contrac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a key and difficult. It can not only increas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economic benefits, but also can enhance the enterprise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level, the key point is to grasp the engineering claims of principle, program and skill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claim

中图分类号:C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索赔的含义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对于索赔的理解有以下三点(1)不是自己的过错,也就是说并不意味着一定存在别人的过错,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等的变化而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依旧是可以的。(2)事情的发生而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如物价上涨、气候或地质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3)索赔是合同赋予的权利。准确的来说索赔是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为,其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

2、索赔的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4.6条中对索赔的条件、及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索赔三要素:1.索赔的正当理由;2.索赔的证据的有效性;3.索赔的时效性。

第4篇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

风险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具有客观性、不确定性和可预测性。风险管理是衡量承包商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

第一,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风险。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项下有名商事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但该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也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否则违法的部分无效。在建筑法律关系中,对于工程项目立项、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和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国家安全的项目等方面都要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建筑关系各方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各种合同。建筑企业若对国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不透彻,就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第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第四,对合同订立把关不严。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而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致使合同签订后引发出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款拖欠问题、原材料价格问题等,大多与当初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条款时把关不严有关。其成因包括:资信审查不到位;忽视合同特别条款;付款条件不明确;盲目采用低价策略增加自身风险;被业主拖欠工程款等。

第五,在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履约过程中,建设工程合同一方的行为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对另一方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例如: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在合同中怎样有效设定特别生效条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

一是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或者是一些包工头。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防范措施

第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强化责任。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谈判时,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让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与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参与进去,多方面严把审查关。合同谈判人员要对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负责;审查人员要对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合法性认真审查;批准人员要对合同的经济性、风险性把关。签订合同时,还应进行合同评审,明确技术规范、工程款支付、双方权利义务、违约等重要条款,对工期、质量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及时发现问题,并通过谈判明确地写入合同。对于重点项目还要经集团公司评审。

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10-0159-02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政府由过去的主导地位变为现在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发生了转变。然而,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管理而言,行政管理层减少了对合同履约的干预,强化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合同当事人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及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等,使“阴阳合同”的出现较为普遍。

1 在施工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1.1 行政机构对合同的管理

各地区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查、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它主要是从法律和市场管理的角度进行合同的管理,但由于其监管的过程中出现了缺失、手段单一、效率低下、缺乏主动性等一些原因很难以满足当前合同需要。

1.2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施工合同存在条款漏洞不完善的缺陷,那么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识表达不准确等现象,那么这个责任是由于合同当事人意识不清楚,履约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造成的。特别是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合同条款过于简单,特别是在款项支付,结算,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要是合同的条款过少,会导致了过多的工程经济纠纷情况接连出现。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合同有关条款设置较粗放引起的。

2 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2.1 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为施工管理提供保障

提高法制观念,树立合同法律效力意识,特别是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现有的造价员队伍参与

管理。

2.2 做好事前合同的规范化工作,严格施工合同订立行为

审查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效力是合同依法成立所具有的约束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五种合同无效情形是签订合同时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是合同当事人受法律保护,权利得以实现的根本。

审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量大小的范围、工程的质量、工程的造价、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设备供应的一些情况、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

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前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过程中注重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及弱势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思表达不准确等各种不好情况而产生的施工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2.3 强化施工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工作

完善履约信息报送制度。此制度可全面了解备案施工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对于存在施工合同纠纷隐患的工程,可及时督促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将施工合同纠纷化解在施工阶段。

强网上公示制度。为有效遏制支解发包、拖欠工程款和劳动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将备案的工程项目合同价等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管理,以提高承发包双方透明度,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可以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开展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包括:合同变更、项目经理变更的备案情况;履行合同主体是否与订立合同的主体一致;工程价款的变更、确认及支付情况;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加履行及职务变更;合同履行数据报送情况等。

2.4 加强合同中约定检查的情况评价和评估制度,做好事后查处工作

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评价。内容包括:合同签订情况评价、合同执行情况评价、合同管理工作评价,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直接作为评选市级文明示范工地或优质工程建设项目的必要条件之一,逐渐推进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同时对没有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的应给予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处罚。

建立合同单方造价评估制度。充分利用造价信息指标系统中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方造价指标,对备案合同项目的单方造价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程质量与工程造价管理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为工程建设各方对项目进行重点监控提供依据。

2.5 规范工程价款结算行为,强化竣工结算备案审查制度

竣工结算备案管理是合同管理最关键环节,竣工结算文件是全过程合同管理情况的最终体现。它直接反映出结算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形成闭合管理系统,可以有效遏制“阴阳合同”、高估冒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建设各方主体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3 结语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的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工程施工合同现在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履行合同的内容成为了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不断推进,不断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合同管理经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施工合同履约全过程动态监管的新机制、新途径,才能更好地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从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立新.合同法总则[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第6篇

2.沈阳君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沈阳110141

摘要 建设工程作为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总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我国现在工程建设发育并不完善,建设交易市场也不规范。在这种条件下,要想保证项目工程顺利进行,就应该对合同中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管理。本文主要对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资质风险、合同文本风险及招标风险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监理策略。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1-0027-02

随着建筑工程不断的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显得越来越重要。其不仅能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同时也能在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行为。然而因建筑工程规模较大、工期较强,再加上材料消耗之大等,这就加大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要想使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就应该采取相应的监理策略。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已经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点。

1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1.1 承包人资质风险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项目的时候,必须出示相应的函件,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应的项目工程。虽然相应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中,一些承包人没有施工企业资质、实际是工人资质的前提下,借用其他有施工资格企业资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势必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的风险。

1.2 合同文本风险

国家工商部门和建设部为了使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更好的对其进行管理,制定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合同文本,并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的责任、权利及相应的风险。虽然一些工程建设单位知道这些规定,但其为了逃避义务,逃避风险,并没有按照文本规定行事,而是自己制定或是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签约。这些合同因不是按照文本规范制定的,其内容比较笼统、含糊,只是将不重要的内容写入其中,而忽视重要内容,这就给建设工程合同留下了隐患。此外,一些建筑工程单位只是口头允诺而忽视以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相关任务,而合同却等到施工完成后再补签,这种合同不仅不能起到合同应有的约束作用,也会加大建筑工程合同风险。

1.3 招投标风险

就目前现状来看,虽然在一些法律中明确了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用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国内相关建设工程也普遍用这种招投标方式,特别是比较大型的工程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方式签订工程合同,但是这些工程建设发包方用这种方式进行招投标的时候,常会忽视招投标的合法性、可操作性。这种不按照相关程序的规定就签订合同的行为,势必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风险。

2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策略

2.1 工程担保策略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不仅发包方有一定的合同风险,承包方也会有一定的合同风险。双方在降低合同风险上有共同点,就是利用工程保险或是担保来尽可能的降低其合同风险。在合同中,涉及到的保险比较多,并对其进行明确的分类。不仅包括人身伤亡保险,还有工程险及第三方责任险。这些保险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就会实施应用,在对其进行应用之前,监理人应该对相应的风险进行审查,并及时督促承发双方缴纳相应的保险,一旦发生相应的事件,监理人要及时对其进行记录并协助保险公司人员解决相应问题。发包人在投资的过程中,会要求承包人出示工程投标函、支预付款函等相应证明材料。为了确保函件的准确性,监理人负责对承包人函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才能签订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合同风险。

2.2 经济策略

一般情况下,发包方在投资预算的过程中就会对可能预见风险进行考虑,为了将风险降至最低,发包方会备有一定的风险资金,并将其列入暂定金额,一旦工程项目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应的问题或是不确定的费用,就可以利用这一暂定金额,缓解合同风险。对于承包方来说,其风险资金来源于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其作用是当合同风险发生时,能够利用这部分资金弥补合同风险中部分损失,使合同价格和风险责任能达到一定的平衡。为了更好的降低合同风险,承包方会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以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

2.3 技术和组织策略

在工程施工中总会存在一定风险,为了提高风险应变能力和抵抗能力,承包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不断地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综合素质,让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士参与到合同签订中来共同商讨合同的签订。在大中型建设合同中,常由发包方负责合同起草,并聘请法律专家或咨询顾问共同起草相应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必然存在不利于承包方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商讨中,必须有一个精通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综合素质的工程监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合同谈判更加平衡,信息更加对称,同时也能增加承包方的判断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

2.4 加强索赔管理策略

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合同,其是索赔的依据,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其一般都是在工程开始之前进行签订的,在签订的时候并未能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考虑进去,毕竟那些问题是不确定的是施工之后发生的。因此,必须加强索赔管理。承包方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对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进行预见,并对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进行分析,采取相应合同管理和索赔策略。监理人作为风险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状况进行法律分析,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承包方权益,使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在提高生存能力的同时,也能将合同风险降至最低。

3 结论

建筑工程作为一种能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利益的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中有重要的用。其不仅能使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能为解决项目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相应依据。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合同并不完善,在管理中总会出现一些风险。为了将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管理降至最低,就应该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参考文献

[1]万琳,朱丽娜,刘强.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8).

[2]李春梅,钞锋.浅析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09(13).

[3]李娜.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探析[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报,2011(2).

第7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ang Hui

(Aerospace Engineering Co. Ltd. Of Henan, Zhengzhou 450008)

【Abs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hroughout the project from bid to completion of the whole process, not only conducive to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but also produce good economic returns, it i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the fundamental.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work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necessity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po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前言

施工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要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不能实施与监管后续的建设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规范中来。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正是按照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合同类型,它自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履行的周期长,条款的内容多,涉及的方面广,如何对合同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是摆在施工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1.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对合同的认识、重视、执行力度均不够

一些施工企业或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的规范管理,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和体制均不健全,管控程序不明确,权利责任不明晰。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有些施工企业的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合同风险防范意识缺乏,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强。合同,它作为维系甲乙双方当事人经营活动的纽带,具有重要作用和指导意义,甲乙任何一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内容执行。但有时会存在双方没有履约合同,但又不及时进行必要的签证,致使双方违约,进而影响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1.2工程合同纠纷现象普遍

工程合同纠纷现象普遍存在,分析合同产生纠纷的原因有三点:一是,目前的建筑市场管理还不够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市场交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的地位存在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合同签订的条件没有远瞻性,在合同中没有明确如果实际条件发生变化,可以解决的方案;三是,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尚比较淡薄,合同法律保护的意识不强。

(1)部分合同有失公平公正

由于当前建筑业市场竞争激烈但管理不规范,大量施工队与建设规模出现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时占主导地位,从而提出了一些不平等甚至是苛刻的条件。业主方将自身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承包商身上,使合同文件本身在签订时就存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来看,施工合同中大部分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却多数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够具体,同时也缺少了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严重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的履行。

(2)合同价款引起纠纷

约定违约责任可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也决定了该合同能否顺利执行。有些合同的签订太过简单,很多涉及补价的项目因合同约定不明确,以至于工程竣工结算时无法补价;有些合同虽条款较全,但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具体,不明确,尤其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另一些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过于简单,而产生的合同纠纷,造成了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得到相应赔偿。

(3)“阴阳”合同引发纠纷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些业主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招标前,提出一些苛刻条件和不平等条约,私下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承诺。承包方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双方签订了与中标合同中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可谓是“阴阳”合同。事后,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分歧较大意见,造成了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履行。

(4)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

多数情况下,施工合同纠纷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比如如何拨付工程款,如何审定设计变更单价,如何计算停工造成的损失,以及材料价格变动的有效处理方法等。这就需要甲乙双方有一定远瞻性,在合同中尽量把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案具体化,尽量避免给结算留下盲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停工现象,合同中又无明确表达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会发生纠纷。如作者所在地的某房建工程,招标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中为赶工期,经施工企业与业主商量后决定将商品混凝成现浇混凝土,但并未办理任何协议变更手续。因此,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引起了一场价格纠纷。如果事前甲乙双方就此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定能避免后期纠纷。

1.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部分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通,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不能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及时、正确的判断,故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

2.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国家出台了招投标法,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因此,必须要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应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有时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却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这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笔者建议应尽快研究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工作。

2.2建立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要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首先,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全面贯彻合同管理观念;其次,将合同管理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奖惩办法;再次,应组织项目成员和各工程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并分析合同文件,解释说明合同的主要内容,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同时要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最后,建立书面报告制度,工程中合同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这将成为日后的依据,同时应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依据。

2.3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因此,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一级造价管理知识。在很多施工企业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未经培训,企业将合同管理单一地视为事务性工作,甚至领导直接交与公司档案室的一般档案员管理或办理合同,致使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因此,缺乏专业人才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又一个最重要因素。

2.4注重合同内容和细节的管理

(1)及时做好合同跟踪与监督

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或定期分析整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文件资料,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工程实施状况信息,从而对照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内容存在的差异。如履行完合同责任、拖延工期、超支成本、质量不合格等,要提出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

(2)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订立合同要谨慎、避免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业主和承包商在合作中如有目标分歧,应借助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利益,这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这就需要监理发挥其自身作用,抑制承包商的经营风险。

2.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是索赔的根本和首要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避免合同管理索赔,这就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自身合法权

益,更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家工程建设规范的实施,进而提高企业生存能力。当前,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严重存在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并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应亟待解决的事情。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走向招标承包竞争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无论甲方还是乙方,对合同编制和管理经验不够丰富,此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因此,我们更应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3.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施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履约管理意识将成为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准则。企业管理要严格按照管理体制把握施工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把合同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合同不仅需要健全的法制体系,更需要良好的信用机制,我们应将施工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化的全面保障,组织全员、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活动。全面保证质量、成本和工期是才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和目的。总之,笔者认为,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开始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这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胜利实现,又可使技术与经济结合产生更为良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 薛江炜.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山西建筑,2004.

[2] 万军、于祥民.浅析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成都大学学报,2006.12.

[3] 董群忠.建筑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筑,2002.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同,是建设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而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签署的合同。它是承发包双方用来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发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请工程款的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对承包人及业主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1、连续性和周期长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要求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内容庞杂、条款多

工程项目的个别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个别性,这就要求再签订合同时,在充分考虑合同的共性的基础上,针对每个工程项目所独有的特殊性,加之项目受多方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这些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保险税收等内容。所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对各种因素做好准备,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

3、多变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设计的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为以后的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合同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进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材料供应、设备采购、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管理。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做好对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如合同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合同签订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做好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质;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如工程合同份数、履约率、造价、选约原因、变更次数等的统计。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卖方市场,承包商为获取工程,在接受发包人严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减料、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带来严重的隐患;有些业主在与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的同时,还私下签订一系列内容与原合同相违的违法合同,而这些合同往往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双方不认真履行,随意修改或违背合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一些承包商为获得项目,不惜低价中标,之后又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队伍,这些对工程进度、质量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谁都可以签,管理程序不明确。有的则是不严格按制度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评估,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

3、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将合同管理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则是领导直接规定由一般人员管理,而发生合同纠纷后则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较为分散,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履行后没有做好评估、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明确项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系统的做好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学管理工作,减少项目工程成本费用支出。在预定的时间和质量目标下,完成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目标管理,强调过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考核。

2、建立项目合同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或初期,组织工程建设相应的市场、工程、经营、质控等部门对每个项目投标情况、协议书签订、工程工期、质量等项目做详细的交底和检查。

3、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预测报告

如果没有成本预测报告,则不签发承包责任书,以便让公司和项目部认清工程项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标价为31140138元,扣除上缴公司后的承包价为26624818元,而成本预测价为27970277元,亏损1345459元,这就需要认真分析总结:市场竞争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费用大增。找到原因则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进行招标,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对主要材料进行招标,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经议标和精心调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实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约,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元。对工程成本预测,项目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元,这样项目部人员对工程成本有比较明确认识,为下一步分解、落实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创造条件。

4、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这也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举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市场整顿的重要内容,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对合同履约管理的力度。

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承发包方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减少合同签订后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要提高对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合同归口管理工作的重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授权、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证的监督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严控合同变更

几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会发生或多或少地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是项目管理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4.8.1合同变更原则

合同变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协商一致;重要变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监理制度下的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变更管理主要是处理各种变更,必须科学地建立合同变更程序,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

9、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的认识还较为欠缺,缺乏一种推行工程索赔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也是承包商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10、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后要及时建帐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多,情况复杂,许多具体问题须依靠之前相应的资料进行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而更应该由专人负责,负责到底。

五、结论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须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特点和有关内容基础上,严格合同履行和变更,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1] 孙仲武.建设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与对策[J].陕西建筑.2010(02).

[2] 汤燕群.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中外公路.2009(05).

第9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监理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measures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利工程是利用自然资源,获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工程。在其开发与利用的过程中,会对自然环境产生改变,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因此,施工合同自然就成为明确承发包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主要调控手段。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时时用合同条款约束参建各方的行为,以确保工程建设任务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一)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对水利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主要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法律依据是指与水利工程建设及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水利法、安全生产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合同依据为施工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合同通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技术规范等。

二、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一方不能兑现承诺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一方本应提供资源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这就会导致项目不能启动或处于一种非常被动的局面。一些在施工过程承包商以及人员的资质,或者设备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工作安排和与合同不符,甚至是具有非常大的差异,使得在招标的承诺不能完全实现,这就给项目的顺利实施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二)合同条文不够完善

合同条文不够完善主要是在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例如投标过于简单,并不构成邀约和承诺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构建双方使用一些不规范合同模式,而是由双方协议成立的一个合同,而且在大多时候,由于经验不足,或者是对项目没有进行认真的分析,这就会在项目实施后期带来很大的麻烦,导致许多约定无法根据合同内容进行,出现一些不可预知的争执问题,还有一些合同条款不够严密,这种歧义性就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一些不必要的争论,影响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度和项目的顺利执行。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增强管理意识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在逐步提高,但由于我国受过去计划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是极为淡薄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在许多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分包商和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了许多损失,有些案例是触目惊心的,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迫使我们在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加强法律、合同知识的学习,提高合同意识。水利工程监理作为承发包外的第三方,应提高合同法律意识,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做到公平公正。发挥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做用,对工程建设各个目标的顺利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二)合同签订要严格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水利水电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签订完备的监理合同,来约束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和杜绝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奠定基础。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坚持贯穿合同管理这根主线,坚持”按合同办事,按规范办事,按程序办事”的三按原则,在实施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的履行、检查、变更、违约和纠纷的处理,是建设管理中一切行为的唯一依据。时刻要以合同来规范、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对拖延工期、施工质量不合格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处罚措施,特别是要把工期进行合理排布,严格按各分部工程工期要求逐阶段检查落实。对月支付、签证、变更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审核,不得提前支付、超前支付,合同中不允许签证的项目不得签证,变更部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计价办法进行计价。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合同的履约检查环节,以保证有效的履行合同。履约检查,是事先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获得最大,这是加强签证、索赔管理的最有效的办法。

(四)加强合同动态管理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什(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办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末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卉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五)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于能够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应尽量采取承发包双方合理承担各自相应的风险。为了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对于不无法预测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发放转移风险:①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也可以向发包人索赔。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但承包人的索赔就相对的困难。②一方面可以采取分包的形式,把风险大的分项工程转移到分包商;另一方面,可以以组建联营体的形式,与其他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③发包人和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即为购买保险,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因此,承包人应充分了解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承包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素赔,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以减少财务损失。

(六)加强合同信息管理

建立进度款变更索赔安全环保等合同信息平台,形成业主监理和施工三方合同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融为一体定期对合同问题进行归纳梳理能有效地避免前后审核标准不一致,重复申报等问题也能对合同内的遗留问题进行追踪清理,由于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员流动性大。如果对合同问题申报审核的时效不能有效控制就会造成部分变更索赔事件追溯困难,从而降低合同执行效率,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已建立的合同信息,有针对性解决遗留问题,尽可能避免信息衔接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七)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监理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投资、工期、质量等合理关系,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监理管理水平,就必须培养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监理人才。

结束语

总之,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相关人员和部门应当增强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意识,建立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制定前,各方一定要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充分的沟通,对涉及到的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要认真的研究,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在水利工程中,涉及到的设计变更等问题,各方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尽量避免日后矛盾的出现,同时要做好合同变更的记录,规范合同变更的程序,进而为水利工程的顺利施工和竣工核算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