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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以及资产评估理论和学术的进步,资产评估这门学科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广泛应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并结合不同的资产特点以及评估的目的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由于实践和理论的发展促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不可避免的在实践和理论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无形资产评估行业在运用市场法的过程中出现了长久以来得不到解决的诸多问题:无形资产的涵义尚未完全明确、评估过程中涉及的价值类型尚未得到完全解决,等等。笔者在此考虑从经济学为角度来思考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的缺陷,并加以思考分析以期对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做出理论指导。本文选取了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作为本文的中心进行思考和研究。并针对国内外的相关进行了思考和创新。
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市场评估中涉及种类和范围最广的资产无疑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巨大,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依旧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深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着重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市场法进行研究,以独特的思路对无形资产中市场法的评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首先,从市场法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析。在不考虑无形资产评估这一特定条件下,市场法的使用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的公开市场。只有这一市场的存在,才能从市场中找到可靠和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才能作为市场法应用的基础和基本的前提条件。第二,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资产极其交易活动。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公开市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场法的依据了。虽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开的市场交易的存在,但是都与公开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情况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导致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时,此条件的存在也是违法和政策不允许的。这一点也就限制了市场法不可能适用于一切资产,因此必须考虑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方法。这些缺点同时也对无形资产评估同时具有明显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的条件下必须要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相关的特殊性来分析。针对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提及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比如商标权、着作权等等。第二,需要考虑无形资产与其他交易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要从时间、功能、市场发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三,要考虑对数据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比较。不同主体相同时间以及不同时间的交易信息的比较是否可行。这些都要进行实证分析,但目前遗憾的是国内尚未有学者做过系统的实证分析。第四,要考虑交易目的或者说动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才能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客观科学的评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以及企业联营、清算以及担保等等都对市场法评估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每一次评估的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评估当事人双方自身的状况以及资产自身的状态都有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差异。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从市场方面来讲,我国相关市场发育不完善,因此从某些客观因素上来讲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来考虑如何才能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误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们研究的终极目的。评估方法一般都应该是市场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参照物法或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陈守忠,2004)。从上述观点的分析我比较同意市场法作为其他方法的基础的观点,因为不论从何种方面来衡量市场法应该是反应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要求。 转贴于
但是某些唯一的、独特性的无形资产,并且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信息,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国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场条件 上的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单从某些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我们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们必须突破常规思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的纠正。思路关键就在于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市场法中直接法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但是间接法的应用还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究其原因无非是理论上间接法需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市场标准,而目前相关的数据都无法从可靠、权威的机构得到,故上述方法应用举足不前。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无论是近代西方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无疑关注了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对商品价格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时,亦即处于卖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⑧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①无形资产因其独一无二的特点造成在相同性资产的参照上往往相关性不是很高或者说极低。并且无形资产市场金融证券化发展并未起步,这些都制约了相关或相似无形资产交易数据的不完善以及历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弊端比比皆是。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来看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价格从经济学供需角度来分析无疑需要对市场法的具体的直接法抑或间接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并需结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因此,在评估无形资产价格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尽量避免上述缺陷以求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这也是理论界的期望和要求,同时也是评估实物界的愿望。相信随着未来中国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无形资产交易市场证券化的发展,上述问题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同时也会为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提供更多更可靠地评估信息。
也是企业长期成功所拥有的核心竞争力,即优势产品、质量、服务、营销网络等的表现(2)无形资产的开发能增强企业自生能力。企业自生能力是指在一个开放、竞争的市场中,只要有着正常的管理,就可以预期这个企业可以在没有政府或其他外力的扶持或保护的情况下,获得市场上可以接受的正常利润率。企业自生能力是企业经济发展的内生前提,在一些竞争激烈的特殊领域,在高科技领域和高附加值产品行业,企业自身能力往往通过自身不断的知识积累,并长期加以扩张、增值和利用,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杠杆作用,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我国家电生产规模占世界家电生产总规模的比重越来越大,但绝大部分利润都被拥有强大品牌的国际巨头所赚取,如果没有创造出世界级品牌来支撑,产品将失去服务终端消费者的机会,最终将会被跨国公司所吞并。由于无形资产已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资源,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进一步探索无形资产的管理便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一、我国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管理意识薄弱。我国许多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无形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没有把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度纳入有效的制度建设范畴。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没有法律保护意识,无形资产开发后,不懂得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品牌保护意识淡薄。技术创新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若不加以保护,就会使企业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发明创造被其他企业所侵蚀。任何忽视和低估无形资产价值的行为,都必然导致无形资产流失。自加入WTO以来,从DVD、彩电、摩托车、数码相机到MP3、芯片、汽车、电信的开发与研制,我国企业由于对无形资产管理认识不足,使其造成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有些纠纷甚至对有些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二)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真实性。在我国最早实现股份制的企业绝大多数没有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现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样也没计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和外商的合作合资中,对商业信誉、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没有计价折股,使企业丧失了许多竞争机会。另一方面,无形资产的评估也不规范。评估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顺应被评估单位需要作出的评估,也造成了无形资产流失和经济损失。
(三)无形资产缺乏价值量化标准。目前会计核算不能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理论上应包括企业为取得这些资产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但是无形资产的计量在实际操作中较困难。我国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记入无形资产,而对于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和自创商誉则费用化处理,使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不能得到准确的确认,价值不能得到全面地体现,影响了对经营者业绩的公正评价,进而导致投资人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四)忽视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无形资产有效地使用能增加其价值。但是,由于企业缺乏无形资产增值的有利氛围,许多企业没有充分有效合理地使用无形资产,而是过度使用,或长期闲置不用。在企业合资过程中,许多优秀品牌通过折价入股后,被企业闲置不用,使其价值丧失殆尽。另外,企业长期不参与有利于提升自身形象的竞争,也削弱了其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的举措
首先,加强无形资产权益管理,防止无形资产侵权行为。WTO总协定中的《知识产权协定》和相关条约以及我国《商标法》均采用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我国企业要保护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必须及时准确把握和运用优先权原则,享受优先权以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机会《巴黎公约》规定,一个商标在本国已获得合法注册,则在其他成员国注册也就不应被拒绝。因此企业要及时在国内外申请注册商标来保护企业商标,以防止国外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目前我国企业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议还不够了解,对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仍然很淡薄,商标注册滞后于外国,因而在进出口贸易中常常发生因出口产品侵犯外国专利而遭索赔现象。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无形资产权益,加强无形资产权益保护,充分利用国际公约,保护我国无形资产不受侵犯,同时防止无形资产侵权行为。其次,加强无形资产营运管理,实现企业低成本扩张。无形资产的有效营运,是无形资产管理的根本目标。企业通过对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运筹和谋划,可使其价值实现最大增值。无形资产的运筹和谋划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利用延伸品牌价值。充分利用现有品牌、商誉研发、生产其他产品,帮助新产品顺利上市,减少风险,品牌的延伸可进一步扩张和增加品牌价值。二是建立融资策略。运用无形资产的影响力和信誉度,拓宽融资渠道,吸收资金。三是建立扩张策略。企业要利用名牌效应、技术和管理优势,通过联合、参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实现资产扩张。四是实现企业的低成本扩张。企业可通过无形资产的投资合作,用品牌参与投资,与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实行强强合作,优势互补,通过产品技术的高科技含量使无形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低成本扩张。
关键词 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实物期权;模型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37-0109-03
随着国内的经济结构不断的转型升级,生产要素的投入由资源要素投入推动型转变为科技创新推动型,是我国经济整体转型必由之路。企业越来越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力。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纷纷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做大做强企业的研发机构;有条件的企业收购、兼并发达国家企业研发设计机构和知名品牌,迅速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这些经济活动增加了企业对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的需求。
技术类无形资产相对于实物资产,更加难以确认、计量和评估。然来,由于对公司竞争优势、价值创造能力的重要性,这类资产需要得到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建立清晰的定义、计量规则和评估准则。
在这篇论文里,我们将会透过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本质来探讨适用于该类资产的评估方法。相比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实物期权模型更适用于评价企业潜在获利能力价值。技术类无形资产为企业提供在未来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希望借助实物期权模型的思路为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提供更多的思路。
1 绪论
当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方式;授权其他企业许可使用本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为税务部门核定无形资产应纳税额等情况,都首先需要评估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
技术类无形资产能够为管理层确定投产经营决策提供灵活的选择权,选择权的价值体现在它能够帮助管理者避免无谓的损失。实物期权模型(Real Option Model)恰恰可以用来计算选择权。实物期权和金融期权是期权的两个分支,实物期权以实物为标的物、最初的实物期权主要用来解决石油开采问题。1985年,狄克西(Dixit)、平代克(Pindyck)这两位经济学家指出:当不确定性使我们无法准确预测未来现金流的情况下,应用金融市场上石油期权所隐含的波动率去衡量一块有待勘探的油田的价值。这确实是一个迫不得已的行动,因为石油的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是我们无法预测的。我们将油田的开采权当成是期权来购买,这项权利允许我们在石油价格高于成本的时候,开采油田,反之则持观望态度。美国经济学家Amram.M在《如何评估企业增长机会》中指出,实物期权是项目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所用的一系列非金融选择权。这一定义除了考虑现金流时间价值为基础的项目价值外,它还充分考虑了项目投资的时间价值和管理柔性价值以及减少不确定性的信息带来的价值,从而能够更完整地对投资项目的整体价值进行科学的评估。实物期权是战略决策和金融分析相结合的框架模型。所以当评估带有期权性质的无形资产时,评估价值应该包括两部分:一是无形资产固有的内在价值,另一部分是期权性质产生的期权价值。
2 技术类无形资产分类
技术类无形资产,指权利和技术使用权(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数据库、公式、设计、软件、流程和制作方法。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种类很多,常见的包括如下:
2.1专利权
专利权是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批准的权利人或者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间内享有的独占权或者专有权。任何人如果要利用该项专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出售使用该项专利制造的产品,需要事先征得专利权所有者的许可,并支付其报酬。专利权具有以下特定: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可转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需要经过申请、审批、核准、公告等法定程序才能获得,专利权有法定的有效保护期限,一般不准续展。
2.2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在注册后,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商标权一般包括排他专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继承权等。商标属于工业产权,需要申请、审批、核准、公告等法定程序才能获得,得到的条件是显著性、不重复性和不违反禁用条款。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以无限续展。
2.3著作权
著作权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科学或者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4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又称为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是未经公开、未申请专利的知识和技术,主要包括设计资料、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营诀窍和图纸、数据等技术资料。在对专有技术的评估之前,首先应当鉴定专有技术存在的客观性。一般来数,企业中的某些设计资料、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等之所以能作为专有技术存在,是根据以下特点判断的:
2.4.1实用性
专有技术只有能够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操作,才具有存在的价值,不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技术不能称之为专有技术。
2.4.2新颖性
专有技术所要求的新颖性与专利技术的新颖性不同。专有技术并非必需具备独一无二的特性,但它也决不能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得到的技术。
2.4.3价值性
专有技术应当有价值,表现在它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
2.4.4保密性
这是专有技术的最主要因素。专有技术只有通过自我保护,避免泄漏和公开,才能称其为专有技术。
3 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分析
分析判断影响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相关因素时,应当对与各相关因素有关的以下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1)成本。自创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成本项目主要包括创造发明成本、法律保护成本、发行推广成本等。
2)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指该资产转让、投资、出售后所失去的市场以及损失收益的大小。
3)效益因素。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了无形资所拥有的超额获利能力。一项无形资产,在社会、环境、制度允许的条件下,获利能力越强,其评估值越高。反之,获利能力越低,评估值越低。有的无形资产,尽管其创造成本很高,但不为市场所需,或者收益能力很低,其评估值就很低。
4)使用期限。无形资产一般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的长短,一方面取决于该无形资产先进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其无形损耗的大小。一般而言,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按照法律保护年限和实际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期限孰短原则确定。
5)技术成熟度。技术成果都要经历“发展-成熟-衰退”的过程。成熟度如何,直接影响到评估值高低。开发程度越高,技术越成熟,运用该技术成果的风险性越小,评估值就会越高。
6)转让内容因素。从转让内容看,无形资产转让一般有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另外,关于转让过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都会直接影响评估值。就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来说,所有权转让的无形资产评估值一般高于使用权转让的评估值。在技术贸易中,同是使用权转让,由于其许可程度不同,也会影响评估值的高低。
国际经验表明,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将会出现快速增长。2008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3000美元,文化产业的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近年来,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吉林省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大举措,通过抢抓先机,深化改革,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培育形成了一大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勃勃生机。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文化市场的不断发展,吉林省金融业加快了介入文化产业的步伐。
创新金融产品
着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一是量身定做适应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政策,将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列入支持类,在担保条件、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对文化企业设置有别于工商企业的信用评级模块,制定版权质押贷款指引和并购贷款指引等等,为文化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通过创新信贷模式实现担保形式多样化。商业银行应结合文化企业运营方式和特点,弱化财务指标考核,转变以机器设备、厂房有形资产为抵押品的传统担保思路,积极试办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电影制作权、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企业联保互保贷款等,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为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扩大抵(质)押范围,丰富融资品种,解决文化产业普遍缺失抵(质)押物的问题。三是制定针对文化企业的授信制度,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四是加强与产权交易、信托、证券等相关机构合作,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资金结算、机构理财、供应链融资、并购贷款、国际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特别是针对目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加快、部分文化企业正在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现实,建立相应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措施,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来源于/
完善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支持机制
以完善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支持机制为切入点,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应做好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的培训、辅导和推介工作,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等方式融资,支持文化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迅速成长。推动文化企业引进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境内外资本以BOT等形式参与文化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信托计划、融资租赁以及文化产业项目未来收益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拓宽利用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的方式和空间,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
大力发展中介组织
Abstract: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status of the assessment of library at home and abroad, analyzes mature assessment methods for the social values in various fields, sets out purpose and premise of the assessment for the social value of library in China, and concludes the specialized research methods.
关键词: 图书馆;社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
Key words: library;assessment of social value;methodology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7—0266—03
0 引言
图书馆评估是国内外图书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目前,理论热点分别是图书馆绩效评估、成效评估和价值评估。国外图书馆界积极探索计量、货币化图书馆价值的方法体系,借鉴其他领域如教育、生态领域的价值研究方法,引入经济学的测评方法和工具,衡量图书馆的价值,主要方法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条件价值评估法、二次经济影响分析等。我国图书馆界对于图书馆价值评估还比较陌生,尚处在个别著作和少数论文的初步推介阶段。我国图书馆社会价值评估研究还没有建立起系统、完善的本土化理论体系和方法。
1 图书馆社会价值评估目的和逻辑前提
图书馆社会价值评估的总体目的是面向图书馆终极关怀,强调通过价值导向和价值取向的评估以影响图书馆社会价值选择,着眼提高图书馆活动的价值含量,满足用户需要,追求卓越状态,达成合理目标。进行图书馆社会价值评估,一方面可以明确图书馆的社会价值,计算出总投入和总产出的比值,进行明确的成本收益分析,从而提高改善图书馆自身的工作效率,达到以评促建;另一方面,明确了图书馆的价值,就能采取相关措施有效维持图书馆的正常运作,使图书馆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比如资金,设备,社会地位等,同时使用户感受到价值生成。
图书馆社会价值评估符合经济学意义的效率与公平的内涵要求。经济学上的效率要求人们对各种社会资源有效地利用、配置,更多地满足人类的需要,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收益,提高效率是增加社会财富的根本途径。公平就是指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代内公平就是平衡不同阶层之间的资源分配,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代际公平要求目前的资源使用要保证资源质量不能发生退化,在数量上保障资源的稳定,从而保证后代的发展空间[1]。
对于图书馆来说,只能对同一个馆进行不同历史时期的纵向比较,不能进行横向比较。将一段时期的总投入量视为对图书馆整体的影响,最后导致这段时期的总产出,结果是增量比,总产出/总投入,通过数值分析,可发现整个价值分布呈动态曲线分布。
2 各类型社会价值评估方法介绍
2.1 生态系统价值评估 运用非市场价值评估方法对环境价值和健康影响价值评估源于美国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主要的评估活动。国内起步较晚,正处于引进国外理论和模仿评估过程阶段。对环境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评估经常运用的方法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消费者产品函数方法;二是享乐价格分析法;三是引导偏好的一些经验方法,主要是条件价值评估(CVM法)。前2种方法是揭示偏好技术,CVM法是声明偏好技术。只有声明偏好技术可以评估环境产品和服务的总经济价值,包括利用价值和非利用价值(存在价值或被动价值)[2]。这种方法通过调查时创建或模拟市场,直接引导出环境的被动利用价值或非利用价值以及直接利用价值。
2.2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是传统的企业估值方法。
成本法从投入角度进行评估,一般不能单独使用。从投资人及企业的角度看,收益法是企业估值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市场法在西方国家是评估行业普遍采用的方法。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3]。
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以对同一评估对象综合采用三种评估方法,对形成的初步价值结论及所使用的数据进行分析,最后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2.3 资本价值评估方法 资本包括无形资本和有形资本。无形资本包括知识资本和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指社会关系的建立和维持,比如图书馆对社会的影响反映为用户对图书馆的忠诚度。有形资本指货币资本和固定资产投入,比如:馆舍,设备等。
资本价值评估有4类基本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是不具备实体形态而能给企业或个人带来收益的权利或资源。对有依附性或独立性的无形资产,可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4].图书馆无形资产的评估,应包括无形资产和社会无形资产两部分,分别对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以社会效益分析为主。具体地主要包括图书馆特许经营权、网络使用权、图书馆知识产权、信息资源专有权、馆誉等内容[5]。
智力资本的价值评估比较复杂。需要先完成智力资本价值创造潜力和价值提取能力的评估,最后将二者的结果进行合并。
资本总量=价值创造潜力*价值提取能力。
智力资本价值提取能力评估值=指标权重向量*加权后的评价矩阵=评估向量值[6]
【关键词】 低碳背景; 森林碳汇; 资产属性; 价值评估
从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到2007年的《巴厘岛路线图》再到2009年的《哥本哈根协议》,全世界范围内正在经历从传统高碳社会向低碳社会的转型。目前,全世界范围内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减少大气中的碳气体浓度,一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源;二是增加温室气体吸收汇。而森林作为陆地上最大的碳储库,其巨大的碳汇①功能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Ratnatunga(2004)认为,对于具有碳汇功能的森林资源,其吸收CO2的能力可以为企业创造额外的碳减排指标,在低碳背景下,森林资源的价值不仅仅体现为其传统意义上所界定的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更体现为碳固价值。
基于低碳背景下森林的巨大碳汇价值,对森林碳汇价值的评估能够使人们更加清晰地了解森林的环境价值,加强对森林的保护,并提高林业生产者的工作积极性。然而,由于当前国内以及国际碳汇市场发育不完善,森林碳汇计量相关技术比较复杂,如何客观准确地评估森林碳汇价值是一个有待于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试图在现有评估理论基础上,结合森林碳汇的特点,探析森林碳汇价值的相关评估问题。
一、文献回顾
森林资源的环境价值,早在18世纪就受到人们的关注,但大都是基于公共产品视角的森林生态效益的评估,包括涵养水源价值、固碳释氧价值、保育土壤价值、净化空气价值、休闲旅游等方面。1992年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以及我国制定的《21世纪议程》中,提倡对森林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之后,1995年侯元兆等出版的《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首次对林地、林木及森林的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和固碳制氧效益进行了核算。关于森林资源价值评价的方法,大都从揭示消费者的支付意愿着手进行。马中(1999)根据消费者支付意愿方式的不同,把森林资源价值评价方法分为直接市场法、揭示偏好法和意愿调查法三类;陈应发等(1995)通过影子价格和消费者剩余等替代市场技术来评估森林资源价值。
在低碳背景下,森林资源巨大的碳汇价值也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许文强(2006)运用换算因子连续函数法计算得出黑龙江三北防护林第一阶段人工碳汇价值为12.49亿元;李荣、杨婧(2008)估算出糯扎渡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碳汇量为741.26万吨。学者对森林碳汇量的估测方法可以分为涡旋相关法、蓄积量法和生物量法等,价值计量方法有工业处理成本法、造林成本法、碳税法和避免损害费用法等(邢美华等,2007)。从评估的对象和目的看,现有研究侧重于对一定区域内的森林总碳汇量的价值评估。
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森林碳汇功能的资产属性逐渐显现出来。许文强(2008)认为森林未来碳汇流量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归属于企业的一项资产。我国不少学者也提出企业碳资产的概念(万林葳、朱学义,2010;林鹏,2010;张鹏,2011)。因此,森林碳汇的资产属性已得到部分学者的认可,但是当前关于森林碳汇价值评估方面的文献还比较少。
二、低碳背景下森林碳汇的资产属性
回顾会计学界和评估学界资产的定义,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评估教材中资产定义为“资产是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能够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笔者认为,在低碳背景下,随着《京都议定书》强制减排法规的出台,森林碳汇功能逐渐成为对森林所有者有价值的资源,相当于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理由如下:
1.森林碳汇是一种资源。拉马迪认为:“资源对人类而言意味着任何形式的能量或物质,这种能量或物质对于满足人类生理、社会经济和文化娱乐的需要都是必不可少的”。尽管森林的碳汇能力不具有实物形态,但森林资源在生长过程中,可以从大气中吸收并储存大量的二氧化碳,从而抑制全球变暖,减少气候变暖带来的损失。
2.森林碳汇功能归属于森林的所有者。森林碳汇功能的载体是森林,该能力是森林所附带的一种生态产品,所以,谁拥有或控制了森林的所有权,便同时拥有或控制了与森林相伴而生的碳汇价值。
3.森林碳汇功能预计能够给其所有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在《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的强制减排限定下②,各个国家为了完成强制减排限额,实行了总量-交易控制机制,即国家对国内企业的碳减排量进行了限定,如果企业的碳排放额度超过其限额,就需要到碳排放市场中购买多余的碳排放信用,反之,则可以把剩余的碳排放配额在碳交易市场中出售,转化为经济利益。这时,对于拥有森林资源的企业来讲,其所拥有的森林资源的碳汇能力显然可以抵消企业碳排放量,或为企业创造额外的碳减排指标在碳交易市场进行出售。
4.森林碳汇不具有实物形态。森林碳汇功能是森林所具有的一种功能,该功能依托于森林这一载体,在一定条件下(叶绿素、光能等),与一定的物质实体(水、CO2)相结合,发挥其碳汇功能,该功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只要森林不停止生长,其碳汇功能就会持续。
综上,笔者认为森林碳汇是依托于森林的一种无形资产,它没有具体的物理形态,但能够为其拥有者带来长期经济利益。若森林资源的碳汇功能这项无形资产价值长期得不到实现和认可,将会大大低估森林资源的价值,影响林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可能还会严重影响我国林业的发展,因此,基于森林碳汇的资产属性,我们有必要对其价值进行评估,为该项无形资产的确认和交易提供价值依据。为了能够全面客观地对森林碳汇价值进行评估,首先要了解森林碳汇价值的影响因素。
三、森林碳汇价值的影响因素分析
森林碳汇价值是碳汇量和单位碳汇价值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其影响因素也从这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森林碳汇量的影响因素
森林碳汇功能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生物学和生态学过程,其碳汇量的大小既取决于森林树种、林龄等自身因素的影响,也受到造林面积、森林病虫鼠害面积、人为抚育管理支出等自然、社会因素的影响。
1.不同品种的林木其碳汇功能不同。由于森林的空间地理差异导致的水热条件以及林分结构和土壤性状的变化,不同品种的林木的碳密度不同,森林的碳汇能力也存在很大差异。毕君(2011)就以林分尺度为基础,调查收集了木兰围场六种林分类型的森林碳密度为142.083~218.6947 t/hm2不等,其排序为山杨林>灌木林>白桦林>落叶松林>蒙古栎林>油松林。
2.森林的碳汇功能与林龄相关。森林资源的成长可以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或过熟林等阶段,随着森林从幼苗到成熟,树木每年的碳汇流量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当树木达到最佳生长状态时,单位时间内树木形成的碳汇流量是最大的,当树木成熟后,虽然立木蓄积量达到最大,但树木单位时间的碳汇流量已经达到最低。一般来说,树木的碳汇存量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大,但每年的碳汇流量却是逐渐变小的。
3.森林碳汇功能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不同生长环境中森林的碳汇能力是不同的。因为每一片森林由于生长的环境,比如土地肥沃程度、病虫害的侵害程度、气候的适宜程度等不同,它所吸收的碳数量的多少,即碳汇能力也是不同的。Steven Running发现,湿度增加会使植物孔径放大,让更多二氧化碳进入叶片,使光合作用更快进行。
4.森林碳汇功能受到抚育管理因素的影响。增加森林种植面积、延长木材轮伐期、减少对现存森林的破坏以及增加对森林的有效抚育管理,改善森林的生长环境,这些人为因素能够提高森林的碳汇功能。沈文清等指出,“人为干扰对森林植被碳密度的影响可能远高于气候等自然因素,人们对森林的抚育管理能在增加林分质量的同时,增加其固碳和贮碳能力。”
(二)单位森林碳汇价格的影响因素
森林碳汇价值的重要评价参数是碳汇价格,单位一般是元/吨碳。评价的目的不同,碳汇价格的确定方法也不同,可以有影子价格、工业减排成本、碳交易价格、碳税价格等。其中,影子价格一般是考察森林碳汇对国民经济和气候变化的贡献,而如果进行经济评价,则并不适用。后三种价格中,工业减排成本对于不同的企业是不同的,是工业企业自身进行碳交易决策的依据;而碳税价格虽然比较稳定,但是不能反映碳汇的公允价值。碳交易价格最能反映碳汇的市场价格,且市场上已建立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澳大利亚国家信托、英国排放权交易体系和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四个比较有规模的碳交易所,我国也逐渐建立了北京、天津、上海、昆明等环境交易所,但是碳交易市场还是处于形成阶段,碳交易价格波动比较大,容易受到全球碳经济和政治博弈、全球经济形势和碳供需关系、金融市场投机资本和碳交易市场成熟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江璐林,2011)。
四、森林碳汇价值评估前需明确的几个问题
根据《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我们在进行森林碳汇价值评估之前,首先需要明确评估基准日、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森林碳汇量的监测计量方法等几个问题。
(一)评估基准日
碳交易市场确立后,全球碳交易发展迅速,但碳交易价格波动比较大。2006年4月中旬,欧洲气候交易所每吨碳交易价格高至30欧元,但到5月中旬就跌至10欧元,2007年的期货价格甚至降到了4欧元。2009年平均价格约是2008年平均价格的1.6倍。由于碳价格波动剧烈,评估时要首先确定评估基准日,选择评估基准日的碳汇价格作为评估依据。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准则,“一般当出现无形资产转让和投资、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收购和处置等经济活动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接受委托,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同样,当发生碳汇交易、森林产权变动或生态效益评价时,就涉及森林碳汇价值的评估。由此,笔者把评估目的分为碳汇交易评估、碳汇林交易评估和碳汇功能评价三种。
当前碳交易市场的标的物分为碳减排量和碳排放权两种,前者是指《京都议定书》建立的清洁发展机制③(简称CDM)下,对CDM项目所带来的碳减排量的项目型交易;后者是指具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物的配额型交易,该交易一般采取总量-交易控制机制来实现,以年为单位来分配配额,如果当年企业的碳排放额度超过其配额,就需要到碳排市场中购买多余的碳排放权,反之,则卖出多余的碳排放权。由此,笔者又把碳汇交易评估分为项目型碳汇交易评估和配额型碳汇交易评估,前者是对CDM项目下的森林整个生命期内预计的碳汇流量的价值评估;后者只是对森林某年碳汇流量的价值评估。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森林碳汇的评估目的不同,森林碳汇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也不同,具体表现如下:从项目型碳汇交易角度看,评估对象是一定区域内森林在未来生命期内的预计碳汇流量,不是森林实物量或其当前的碳汇存量。从配额型碳汇交易角度看,评估对象是一定区域内森林在某一年或时间段内的碳汇流量,而不是森林未来整个生命期内的碳汇流量。从碳汇林交易评估角度看,评估对象包括森林实物本身及其碳汇功能两部分,是对一定区域内森林的实物量和该片森林未来生命期内的碳汇流量的价值评估。从碳汇功能评价角度看,是对一定区域内森林的总碳汇量的评估,评估对象既包括森林某一时刻的碳汇存量,也包括其预计的未来碳汇流量,这是基于社会角度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评估,现有的大多数关于森林碳汇价值评价的文献(许文强,2006;郗婷婷,2006等)均属于对森林碳汇功能评价。
从各种评估目的下评估对象的不同可以发现,项目型碳汇交易评估和碳汇林交易评估符合“经济资源观”理念,认为资产价值取决于其未来带来的经济利益的现值,是对价值的公允评估;而配额型碳汇交易评估是对某年或某一时间段内的森林碳汇流量的评估,评估的是某一阶段的贡献价值;而森林碳汇功能评价并不仅仅注重森林未来碳汇流量,更是对森林当前碳汇存量的评估。
(四)森林碳汇量的监测计量方法
森林碳汇监测计量是林业和生物学领域的范畴,考虑到该工作是进行森林碳汇价值评估的重要环节,评估过程中评估师可以借助外部林业或相关专家的帮助,以客观准确地计量森林的碳汇量。我国国家林业局为规范碳汇项目的计量与监测方法,2010年出台了《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我们进行森林碳汇的计量和监测提供了参考。当前森林碳汇监测计量的方法很多,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生物量紧密相关的反映碳蓄积量的方法,包括蓄积量法、生物量法和生物量清单法;另一类是利用微气象原理和技术测定CO2通量,再进行碳储量换算的方法,包括涡旋相关法和涡度协方差法等。各种方法对森林碳汇量的测度成本、精度等都有所不同,比如蓄积量法由于以森林蓄积量数据为基础,可以充分利用大规模的森林资源清单资料,适合于大尺度的森林碳汇量测算,但该方法容易忽略森林地下项目的碳汇量,使得统计结果出现较大误差;而涡旋相关法能够长期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通量测定,并且测量精度高,但是该方法需要精密的仪器和一套特殊的系统,测量成本也较高,且不宜对大尺度、宽范围的森林碳汇量进行监测。因此在实际评估过程中,评估师要根据评估目的和范围、项目尺度大小、监测成本和精度要求选取合适的碳汇监测计量方法。
五、森林碳汇价值的评估方法
当前开展的森林碳汇价值评价多是基于森林碳汇功能评价角度的事后评估,缺乏以碳汇交易或碳汇林交易为目的的事前评估。在此,笔者结合资产评估相关理论,以项目型碳汇交易评估为例,探讨传统的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如何对森林碳汇价值进行评估。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从成本取得和成本构成的角度对被评估资产价值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过程,其评估思路是以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价值,扣除资产从形成并投入使用至评估基准日这段时间内的各种损耗来得到资产的评估价值。由此,森林碳汇评估值是以现时工价和生产水平重新获得最优状态的森林碳汇功能所需要的成本费用,扣除森林当前的碳汇存量。由于森林碳汇功能是伴随森林实体而存在的,因此如何将营造碳汇林的成本进行分解,以确定森林碳汇功能的成本是该种方法的难点。本文借鉴万道印和周建宇(2011),首先计算采用现时工价和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与被评估碳汇林相类似林分所需成本费用;然后计算采用现时工价和生产水平计算当地营造与被评估碳汇林收获量相类似的普通用材林所需成本费用;最后二者相减得到营造森林碳汇功能所需要的成本费用。该种方法为获取碳汇功能的成本提供了一种思路,由于普通用材林与碳汇林在树种结构、经营期限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实际评估中要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成本法评估的原理是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而对于与森林资源相伴而生的碳汇功能,随着森林从幼龄林长至中龄林,其碳汇功能逐渐变大,这期间需要的森林抚育支出也比较大。在中龄林向成熟林的生长过程中,森林碳汇功能逐渐达到最优,而所需要的抚育支出可能逐渐变小。因此,成本法比较适合对人工种植的中幼龄林的价值评估,因为该阶段对森林碳汇的抚育支出较大,而森林的碳汇功能还比较小,比较符合成本法的评估原理。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以活跃市场上与被评估资产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为基础,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调整来得到被评估资产评估值的方法。利用市场法评估森林碳汇价值的步骤是:第一,在碳汇交易市场中寻找与被评估森林品种、树龄相同或相近的参照森林;第二,找到被评估森林与参照森林在碳汇功能的差异因素(比如种植面积、病虫害侵害面积、抚育管理支出和时间因素等);第三,在参照森林碳汇成交价格的基础上,调整各项差异指标,得到初评结果;第四,对初评结果进行分析,结合统计分析或其他分析方法判断结果的合理性;第五,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得到森林碳汇的评估结果。
应用市场法评估直接利用市场成交数据,评估值更为客观,评估结果也易于理解和接受。但该方法的关键是:其一,存在碳汇交易的活跃市场;其二,在该活跃市场中找到可比案例。而当前碳汇市场交易中,森林碳汇交易量和交易额都非常低④。很难找到近期成交的可比案例,这给市场法的应用带来困难。不过在现有评估案例中,也有相关专家通过构造虚拟市场,通过询问、调查消费者对于不同森林碳汇功能的支付意愿,来确定碳汇的虚拟市场价格。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利用该方法评估森林碳汇价值的步骤如下:第一,根据森林碳汇流量的历史数据,合理预计被评估森林未来期间的年碳汇流量,再乘以单位森林碳汇价格,得到预计的森林未来各年的碳汇收益;第二,合理预计森林能够创造碳汇收益的期限;第三,根据获取森林碳汇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大小预计合适的折现率,一般可以采用林业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作为折现率;第四,采用折现技术,对森林碳汇预期的未来收益进行折现,得到森林碳汇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
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关键是预计森林碳汇未来期间的碳汇收益,适合于森林碳汇功能稳定的中龄或成熟林的碳汇价值评估。该方法认为森林碳汇的评估值取决于未来期间森林碳汇的预期收益,未来期间森林碳汇功能越强,森林碳汇价值越大,这是对基于“经济资源观”的资产价值的直接估算。需要注意的是,碳汇收益额是森林碳汇未来预期的客观收益,而不是其历史收益或现实收益。
六、结论
自1997年《京都议定书》以法规形式确立对发达国家强制减排约束以来,森林碳汇功能逐渐从最初的生态价值变得具有商品价值。尽管当前我国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还不能进入国际碳汇市场交易,但随着我国对企业碳排放权的管制和碳交易市场的不断规范与完善,森林碳汇价值必将得到大家的认可。森林碳汇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在低碳时代我们需要逐步探索森林碳汇资产的评估技术。由上文分析可知,传统的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在对森林碳汇价值进行评估时各有利弊,在实际评估过程中评估师要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可搜集到的资料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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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并购;财务工作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143-01
1 并购决策阶段
在海外并购的决策阶段,财务方面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海外并购中,资产评估的作用非常重要。由于目标公司远在异国,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企业情况很难准确了解,存在很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被并购企业若存在道德风险,会为了获得更多利益而向并购方隐瞒对自身不利的信息,甚至杜撰有利的信息。导致对被并购企业的销售的潜力和远期盈利状况与预期存在很大差异,没有发现隐瞒着的债务、诉讼纠纷、资产潜在问题等关键情况,而在实施后落入陷阱,难以自拔。财务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论证决定是否要收购目标企业,以及收购该企业所可接受的收购价格范围。国内企业在海外并购的过程中,除自身参与各方面的工作外,还一定要注意善于选择和借助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评估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在资产评估中应注意以下几面的问题:
(1)目标企业的资产必须具有可用性对目标企业资产进行详细分析,避免并购目标企业的无效的、过时的、附加值低的资产。甄别目标企业的资产能否为自己确定的经营方向、产品策略、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管理方式、辅助工作等提供服务,发挥效用。
(2)对能发挥效用的有价值资产进行可用性程度的鉴定。这样,一方面可以为评估目标企业资产价值、确定并购价格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可为确定对目标企业进行改造所需的资源投入数量提供依据。
(3)还要考察资产是否存在留置权问题。当目标公司使用该资产作为贷款抵押或融资租赁时,资产会存在留置权,若存在留置权,要考虑通过协商桥梁贷款或者其他相关方式来妥善做好过渡工作。
(4)对目标企业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要合理评估作价,尽可能防止因目标企业的商标等无形资产被夸大评估而产生的资产损失风险。
2 并购对价的筹集支付阶段
在做出投资和估价的决策之后,下一步,企业就要着手进行支付手段的设计和筹集支付工作。每一项并购活动背后都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在这一阶段,财务的主要工作在于分析目前和未来的资本结构,比较和选择不同的融资渠道,确定并购对价支付方式等方面,应该注意做好以下几个问题:
(1)分析提出合理的资本结构。企业并购后能否及时形成足够的现金流入以偿还借入资金以及满足并购后企业进行一系列的整合工作对资金的需求是至关重要。在实践中,并购动机以及目标企业并购前后资本结构的不同,还会造成并购所需的长期资金与短期资金、自有资金与债务资金投入比率的种种差异,要通过对自身和目标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使得未来的资金在时间上和数量上保证需要;要根据自身是暂时持有还是长期拥有的目的,使融资方式适应并购动机;如果是现金支付,要分析现金支付是否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杠杆收购的偿债风险等。
(2)安排多元化的资金筹措和支付方式,引入国际资本支持。在具体并购资金的筹措和支付方式上,并购方可根据并购标的所在国法律法规约束、资本市场和并购市场发育程度、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目标企业股东的要求、税收安排和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分析比较现金支付、股票支付、承债支付、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多种混合证券支付方式,通过组合各种支付方式,避免现金支付的方式导致其营运资金短缺,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作;避免大量的银行贷款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财务费用激增,企业的财务风险提高;避免对方股东全部套现后相关资源不能有效续存和融入并购后的公司。
通过合理的财务安排要尽可能发展壮大并购方自身的财务实力。有了雄厚的财务基础和良好的财务结构才能抵御国际市场中的财务风险,保障并购后公司的有效整合和持续发展。例如,联想在并购IBM 案中,采用了4 种融资方式:自有资金1.5亿美元;接受IBM PC 部门5 亿美元的负债;取得5 亿美元过渡贷款和6 亿美元银团贷款;以及发6 亿新股换购IBMPC 资产和发3.5 亿美元新股取得三大投资公司的权益投资。通过搭配,有效避免了对自身自有资金的过多消耗,发挥杠杆效应,也有利于其它债权人为保证自身利益共同为重组后的企业创造比较好的发展环境。
3 并购后的整合阶段
并购后的有效整合是化解并购风险和确保并购战略目标实现的关取得了海外企业的资产或者股权后,更重要的是能够运用这些资产或者股权给收购方带来高的利润和回报,以达到预期的协同效应。企业并购后的财务整合涉及内容很多,主要应注意如下问题:
(1)有效进行财务组织机构和职能的整合。根据并购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特点,综合考虑国内和并购标的国有关财务方面法律方面的要求,在财务组织机构整合的过程中,合理确定被并购方的财务管理机构设置,享有的财务管理职权和承担的责任。按照责权分工明确、精简、高效,并能相互制约的原则,使新的财务组织机构的设置既能调动各部门和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能够实施统一指挥和有效控制的财务组织系统,使并购后企业的各项经济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对被并购方财务控制的过程中,可以借鉴企业集团的财务总监制,通过向被并购方委派财务主管人员来实现对被并购方的财务控制。收购方所委派的财务人员对被并购方的日常财务活动起组织和监控作用;在涉及影响整个企业的重大事件时享有决策权;把收购方的有关结构调整、资源配置、重大投资、技术发展等重大决策和战略意图贯彻到被并购方的预算中去,并对被并购方各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审核被并购方的财务报告;负责对被并购方所属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定期向并购方企业报告各被并购方的资产运行和财务状况。
(2)从全球化布局及整个集团的利益和目标为基点进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整合。总体而言,各国在财务政策方面都具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性,并购前各方企业是根据各自的总体目标和现实要求所制定或选择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财务政策,因此处于不同地区和利益主体地位的并购各方在并购前其财务政策会存在很大的差别。而并购后各方合并为一个企业群体,在总体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因此,在选择财务政策时不能再仅仅从单个企业的角度出发,而应当以并购后全球化的布局及整个集团的利益和目标为基点来选择或制定财务政策。财务制度的整合包括财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投融资制度、股利分配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整合。不论是何种形式的并购,并购方若要对并购双方的营运进行合并,则财务核算体系方面都要尽可能统一,以满足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3)合理配置整合存量资产、负债。通过对存量资产的有效配置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产生整合的经济效益。资产的整合方面,对于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各个项目围绕适用性和效率性进行分析,并在保持生产体系完整性和协调性的条件下,对固定资产进行吸收整合或者剥离出售,提高其利用效能和效率;对于长期投资,通过对目标企业的长期投资进行价值分析和质量评估,关注长期投资资产价值的增减情况和以往各年投资收益的取得情况,若两者均处于不断的增长趋势之中,说明该长期投资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应当将其吸收进并购后的企业,加强管理进一步发挥其效益,反之,则可判断该投资为质量低劣的资产,可将其剥离出售或转让,以收回投资,提高资产周转的效率;对于流动资产,要根据整合后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量,确定相匹配合适的流动资产数量,将多余的流动资产出售、置换或投资;对于无形资产,虽然它们不具有实物形态,但作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对企业有很大的价值,整合的过程中更要审慎分析形成整合方案,以避免企业出现价值损失。在负债的整合方面,核心目标在于改善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综合有息负债成本,增强企业偿债能力。如果收购方在并购中面临的未来偿债压力很大,就可以将一部分债权转变为股权,使原来的债权人转变为股东,从而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实现资本结构的优化,还可以利用整合资产时将资产剥离所获得的变现收入来偿还债务,从而使资产和负债保持合理的比率,使并购后企业不受高额债务的拖累,能够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中国经济正在更广泛的领域、更高层次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海外并购将逐渐成为中国大型企业的必修课。企业的财务管理也要积极借鉴世界海外公司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方式,助力实施海外并购活动,不断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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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产; 无形资产; 智慧; 智慧资产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7-0009-08
在无形资产研讨中,有学者提出,无形资产将为智慧资产所替代,因为智慧才能创造无形资产。在我国台湾,把无形资产称为智慧资产。此问题值得思考,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一、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界定
(一)无形资产及其特征
1.无形资产的界定
无形资产的界定是确定无形资产的定义。什么是无形资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三条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指出:“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 ]
依据《逻辑学》有关概念定义的理论,采用“属加种差法”,无形资产的定义可以表述如下:无形资产是一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而以文书形式反映其存在,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这里,无形资产定义的“种差”即特点,是没有实物形态,而以文书形式反映其存在;无形资产定义的“邻近的属”概念,是资产(上位概念),资产的外延(范围)大于外延的无形资产(下位概念)。据此,无形资产的定义是符合《逻辑学》有关概念定义规则的。
2.无形资产的特征[ 3 ]
无形资产特征是抽象反映各种无形资产的共有属性,即对共有属性的抽象形成为特征,反映无形资产的根本特征称为本质特征。财政部2006年10月30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提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在本准则规范。”[ 4 ]确定无形资产的特征即揭示无形资产的内涵。“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反映事物的基本属性的总和。把握无形资产的内涵,既要从无形资产的共同性来分析,又要从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性来研究。
根据无形资产的性质,无形资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无形性,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要依附一定载体的性质。无形资产的无形性是相对于有形资产的有形性而言的,它没有物质实体,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但它是主体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这是无形资产最明显的特征,使其功能作用不能在感性上直观,只能在观念上反映。无形资产没有实体,但要依托于一定的实体,如专利、专有技术,是通过专用机器、生产线和工艺设计、厂房等有形资产得以体现,并使其运营更有效益。
(2)资源性,无形资产具有发展经济特别是发展知识经济的一种生产资料来源的性质。知识经济是以智力资源为基础,而智力资源――人才和知识,是以无形资产的形态成为生产的第一要素,对自然资源进行配置,并开发富有的自然资源。无形资产作为一种资源,是不断扩张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它在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作为必备的条件,与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相结合,以其使用,作用于自然资源,便会驱动经济的发展和带来收益。
(3)垄断性,亦称无形资产独占性,为特定主体所占有。无形资产所有人依法享有所有权,排他专有,不容他人侵犯。垄断性的存在在于无形资产形成的单一性,使之成为“独家占有”。无形资产差异性大,千差万别,使用价值多种多样。一定主体拥有的无形资产,“独家占有”受到法律、法规、制度的保护,禁止非所有权人无偿取得;通过自身的保密、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和契约得到保护,维护应有的利益。
(4)高效性,无形资产具有潜在的在一定条件下能实现巨大效益的性质。无形资产以知识产权为主体内容,它的不断创新性使其具有巨大的潜在效益。无形资产的运用不只在于企业取得一般水平的收益,或取得高于寻常收益,而在于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使潜在的巨大效益变成现实。无形资产功能上的高效性,需要不断得到发展和提高,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高的层次上得到充分的运用,以取得更多、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长期性,无形资产所有人能在较长时期内使用的性质。长期性是由无形资产本身能长期使用并获得预期收益的功能所决定的。它能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持续地产生经济效益,而且由一定的主体排他性加以控制。产权性无形资产,有法定的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以上的较长的有效期。无形资产的长期性是相对的,对某种无形资产而言,有其确定的较长时期。就无形资产发展趋势而言,无形资产的长期性是无限的,如商标和专利始终在不断地增长。
(6)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确认与计量不容易做到全面、正确地确定的性质。无形资产的价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无形资产的形成取得成本、使用期间、转移和出让、投资回收和预计未来收益等,除有法律规定以外,都难以准确地确定;存在不确定性,但是,不容易不等于不能,根据对无形资产的不同要求,采用相应的措施和方法,也能够对无形资产进行相应的确认和计量,如对某项无形资产的未来前景进行估计或数量描述。
(二)智慧资产及其特征
1.智慧的真谛
智慧一词人们并不陌生,如智慧网、智慧树、智慧岛、智慧手机、智慧软件、智慧城市、智慧城管、智慧农业、智慧旅游、智慧人生、智慧故事等,时常见诸报端,但什么是智慧,却要多思量。《现代汉语词典》:“智慧是辨析判断、发明创造的能力。”[ 5 ]智慧是在认识和实践中实现的思维。……智慧是对事物认识、辨析、判断处理和发明创造的能力,较智力的层次为高[ 6 ]。智慧是高等生物所具有的基于神经器官(物质基础)的一种高级的综合能力,它包含知识、感知、记忆、理解、联想、情感、逻辑、辨别、计算、分析、判断、文化、中庸、包容、决定等多种能力。智慧让人可以深刻地理解人、事、物、社会、宇宙、现状、过去、将来,拥有思考、分析、探求真理的能力。与智力不同,智慧表示智力器官的终极功能。智慧使我们作出导致成功的决策,有智慧的人称为智者[ 7 ]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智慧是一种对事物的认识、辨析、判断、发明、创造、处理和实践的高级综合能力。人的智慧也有程度的差异,取决于思维方式、思维深度和广度、知识的专深与广博、经验积累的多少及把握时机和发展趋势的准确程度等因素。人的智慧有层次的区别,可分为大智慧、优良智慧和基本智慧(一般智慧)。一般来说,人人都有智慧的潜质,关键在于智慧是否得到开发,并在哪些方面得到发挥。人的智慧是相对的,也是可以改变的,在一定条件下,智慧的层次会发生变化。智慧按其内容的作用不同,可以分为创新智慧、发现智慧、规范智慧和改革思维。
人的智慧具有以下特征:(1)智慧是神经系统具有的高级生理机能,能调节和控制、适应环境变化,主动地认识客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有智慧的人是聪明的人。(2)智慧是综合能力,对事物能及时、灵活、正确地分析、理解、判断、决策和解决的综合能力。有智慧的人是有能力的人。(3)智慧是知识体系,专业知识深透,相关知识广博,熟悉和应用各种知识。有智慧的人是有知识的人。(4)智慧是思维过程,运用多种思维,反复斟酌,审时度势,深思熟虑,当机立断。有智慧的人是有头脑的人。
2.智慧资产的界定
智慧资产已成为企业发展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什么是智慧资产还有不同认识。例如:“智慧资产是人工成品具有的显性知识和个人、社群拥有的隐性知识。”“智慧资产是企业员工个人知识,在研究、实验、讨论中累积,以及公司经验的转换并加以实体化的资产。”台湾学者成树芬在所著《企业智慧资产管理》[ 8 ]一书中提出: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总体资产可分为会计资产和智慧资产。会计资产是指在传统会计审计制度下认可的资产,一般分为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两种。智慧资产是指尚未被会计制度承认,但已具备市场价值,具有高知识含量工作经验的人、环境、制度、技术与知识。智慧资产就其富含知识载体的不同,又分为三种,即人才资产、市场资产和结构资产。综上所述可见,智慧资产是指具有知识含量并积累工作经验的人,与环境、制度、技术、知识相结合,产出具备市场价值的、长期发挥作用的一定形态的资产。在这个定义中没有提出“没有实物形态”。
3.智慧资产的特征
根据智慧的性质,智慧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形成唯一性。智慧资产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生产实践、科学实验和社会实践中,由主体运用智慧形成的资产,只有人的智慧才能形成资产。例如,长江、黄河的水是自然资源,不是智慧资产。
(2)主体依赖性。智慧资产是主体运用智慧形成的资产,与主体是不可分割的,如企业的专利权,是一定主体通过智慧的运作,取得科研成果后申请取得的,没有主体智慧的运作是不可能获得科研成果并获得专利权的。
(3)形态多样性。智慧资产表现的形态,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或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精神产品能够满足人的情感、意志、心理、求知等精神生活上的需要,如知识、理论、思想、技术、信息、规则、制度、方法等方面的作品。
(4)成果高质性。智慧资产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或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一般都是品质较高的产品、精品、优质产品和品牌产品。
(5)效益长期性。智慧资产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的高质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相伴的是智慧资产已成为高价值和高效益。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源已上升为四大资源――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中的第一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长河中最重要的推动力量。
二、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比较
智慧资产是否能取代无形资产,需要对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在定义、内容和特征等方面进行客观的比较。
(一)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定义的比较
对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定义的比较如表1所示。
比较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定义:
相同点是:(1)一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或一定主体拥有;(2)长期发挥作用;(3)带来经济利益,或具备市场价值等。
不同点是: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以文书形式反映其存在;智慧资产是由智慧运作所形成的,具有实物形态和没有实物形态两种形态的资产。
比较说明:无形资产是以没有实物形态的“无形”特征为其定名为无形资产,智慧资产是以其形成来源为“智慧”运作定名为智慧资产,并且包含具有实物形态和没有实物形态(即无形态)两种资产。这表明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在其上位概念“资产”中,是按不同标志或从不同视角进行的分类。无形资产是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智慧资产是资产按其形成来源,分为智慧资产和非智慧资产,如存在这种分类,影响对资产的全面认识。
(二)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内容的比较
对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内容的比较如表2所示。
表2中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内容,是学者研究的观点,不是主管部门确定的内容,其比较只反映学者在研究中的认识。比较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内容:
相同点是:专利权(专利),非专利技术(技术应用程序,工艺流程),特许权(经营权),经营秘密(企业管理秘密――制度、规则、战略、措施、经验、体制、政策等,企业商务秘密――合同、销售渠道),大数据(数据库),品牌,佳誉(声誉),人力资源(人力资产)等。
不同点是:智慧资产没有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类的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4种,也没有非会计核算类的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号、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6种。
比较说明: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内容,无形资产≠智慧资产,而是无形资产>智慧资产,即智慧资产没有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类的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4种及非会计核算类的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号、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6种。无形资产的内容包括智慧资产的全部内容,显示智慧资产的内容都是无形资产的内容,但不是完整的无形资产内容,即无形资产大于智慧资产。
(三)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特征的比较
对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特征的比较如表3所示。
比较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特征:
相同点是:高效性或成果高质性,长期性或效益长期性等。
不同点是:无形资产没有智慧资产的形成唯一性、主体依赖性、形态多样性;智慧资产没有无形资产的无形性、资源性、垄断性、不确定性等特点。
比较说明:(1)无形资产的形成,从原始形成分析,主要是主体的智慧运作的成果,人的创造和发明,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和著作权等,除此之外,还有法权的规定,如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和地理标志等;从企业一定时点拥有的无形资产分析,其来源可分为外购无形资产和自创无形资产。这表明无形资产和智慧资产的形成是多元的。(2)智慧资产的形态多样性,没有表明有“无形性”特征,是反映智慧资产形态的多样性,既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也有非实物形态的资产。这说明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所包含的内容应该是有区别的,但从表2看,智慧资产的内容都是无形资产的内容,并没有出现具有实体的资产,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智慧资产的定义、内容和特征之间不完全一致。
三、无形资产≠智慧资产,勿需以智慧资产的称谓取代无形资产
在无形资产研讨会上,有学者提出以智慧资产的称谓取代无形资产,通过以上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内容和特征等方面进行比较说明,无形资产不等同智慧资产,勿需以智慧资产的称谓取代无形资产。这是因为:
(一)从形式逻辑分析,“智慧资产”的称谓会使人产生误解
概念的定义有多种,如语词定义和实质定义。从形式逻辑分析,智慧资产概念的语词形式是由智慧和资产两个词组成的词组,对其语词定义(解释),智慧资产是主体应用智慧机能的作用所产出的资产。概念的实质定义有内涵和外延(适用范围),对智慧资产的实质定义,如台湾学者成树芬所提出“智慧资产是指尚未被会计制度承认,但已具备市场价值,具有高知识含量工作经验的人、环境、制度、技术与知识(的资产)”,实质上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由具有高知识含量人的智慧等形成的资产。简言之,智慧资产是应用智慧产出的资产。从资产的范围而言,是否只存在智慧资产,在没有指明智慧资产的内容就是无形资产的情况下,从字面上理解智慧资产,就是智慧的资产,如同智慧名人、智慧名言、智慧话语、智慧作文、智慧数学、智慧采购、智慧能源和智慧农业等一样,是因为智慧而形成的结果。这样,“智慧资产”的称谓会使人产生误解,误以为“智慧资产”是因为智慧而形成的全部资产。
什么是资产,2006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具有以下特征:(1)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资产包括购买、生产、建造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2)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预期会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资产不只是智慧资产,还包括其他资产。对资产怎样进行分类,从不同的视角采用不同的标准有多种分类,例如:资产按其是否具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资产按其是否有形,分为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资产按其是否具有金融性,分为金融资产与非金融资产。一般是资产按其性质,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在资产层面的分类,根据需要还可以对每类作次级再分类。资产按性质分类如图1所示。
从图1不难发现,在资产分类中并没有“智慧资产”这一类别。若智慧资产就是指无形资产,则资产>智慧资产;若资产按其是否智慧产出,可分为智慧资产和非智慧资产。那么进一步会提出什么是非智慧资产,是否在资产中除了无形资产(智慧资产)之外,其余的都是非智慧资产,如其中的固定资产,难道不是与无形资产一样也是智慧的成果吗?有人说,智慧资产实际上是指无形资产,但客观上不存在没有知识含量的资产,好像只有智慧资产,这是人们产生的误解。资产概念是人们对企业客观现象抽象的理性认识。产出的资产不限于无形资产,应该包括资产的全部内容,即图1所示,有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实质重于形式,从实质上说,智慧资产是智慧的无形资产就是名副其实的无形资产,以免使人产生误解,误以为智慧资产是应用智慧产出的全部资产。
(二)从无形资产国际化分析,“智慧资产”称谓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无形资产的核心内容是知识产权,“智慧资产”实指无形资产中的知识产权。从无形资产国际化分析,“智慧资产”不符合相关国际法规中使用“知识产权”的称谓。
知识产权亦称智力成果权、精神产权、智慧财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所取得的智力成果依照法律享有的权利。(1)知识产权的对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创造活动所取得的“智力成果”。智力成果亦称知识产品、知识成果,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社会活动过程中,以一定形式表现的、由脑力劳动创造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成果。智力成果包括著作、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和植物新品种等。智力成果是一种精神财富,是一种无形财产。(2)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法律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亦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是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是一种知识财产权。(3)知识产权是与知识有关的一切权利。其中的知识是广义的知识,包括科技知识、管理知识和经验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创造性活动中运用这些知识而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由各国法律所决定,由于各国的法律环境不同使得知识产权的具体范围也有所不同。
为了促进全世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各国和各知识产权组织间的合作,“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作品联盟”的51个成员国,根据1967年7月14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签订、于1970年4月26日生效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而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该组织于1974年12月成为联合国16个专门机构之一,总部设在日内瓦,成员国185个国家,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4项(16部关于工业产权,7部关于版权,加上《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国际条约。中国于1980年6月3日正式加入该组织。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了两个新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签订《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旨在建立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国际公约。该协定于1995年1月1日生效,现由世界贸易组织管理。该协定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一部分。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2002年6月24日《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其中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 9 ]
上述表明:法律给予保护的是一种创新的程序性的知识,而不是一种智慧,因此知识产权称谓比智慧产权或者智慧财产权的称谓要更符合这种含义。显然,根据国际公约的规定,没有必要将知识产权改为智慧产权或智慧财产权和将无形资产改为智慧资产。
(三)从现实分析,“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各有特定规定,可并存使用
从现时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使用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称谓有其历史的过程。
“无形资产”一词根据现有文献资料,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托尔斯坦・本德・凡勃伦(Thorstein Bande Veblen,1857―1929年)19世纪末提出的,他指出:“企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备实物形态而能为企业提供某种权利或特权的各项资产。”[ 10 ]1922年罗纳德出版公司出版的佩顿(Paton)《会计理论――兼论公司会计的若干问题》一书中“第十三章商誉和现行价值”提出了无形资产及其定义,这是佩顿在密歇根大学的博士学位论文。1927年哈特菲尔德(Hatfield)在其《会计学:它的原理与问题》中提出:“无形资产的涵义是指专利权、版权、秘密制作法和配方、商誉、商标、专营权以及其他类似的财产。”[ 11 ]著名会计学家杨汝梅1926年12月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商誉及无形资产》,后经施仁夫译成中文,于1936年以《无形资产论》为题出版(1993年8月中国财经出版社再版,2009年立信会计出版社再版[ 12 ])。杨汝梅著《无形资产论》是中国人第一本有关无形资产的专著,书中提出无形资产理论与实务、商誉理论与会计核算及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其他理论问题。在国外,各方面也很重视对无形资产的研究。
在我国,“无形资产”称谓的使用最早见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会计教材和会计杂志上出现了有关无形资产理论与制度的内容。出版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教材,如1984年娄尔行等编著《现代资本主义企业财务会计》,书中第十章无形资产提出了无形资产概念[ 13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增设了“无形资产”科目,如1980年9月18日财政部颁布《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1989年修改时,重视无形资产而增设了“无形资产”科目。财政部1992年11月30日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一条对什么是无形资产作了界定。现行的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修订和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就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可见,在我国一直在使用“无形资产”概念。
1998年,我国台湾“经济部”公布《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组织条例》,该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掌理下列事项: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积体电路布局、营业秘密及其他智慧财产权政策、法规、制度之研究、拟订及执行事项。”1999年,台湾“经济部”标准局才正式更名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在台湾有:“智慧财产权法”;“中华保护智慧财产权协会”;“亚太智慧财产权发展基金会”;“世界发明智慧财产联盟总会”;“国立台北科技大学智慧财产权研究所”;成树芬著《企业智慧资产管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周延鹏著《智慧财产――全球营销获利圣经》(独天下杂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周延鹏著《知识产权――全球营销获利圣经》(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2月)等。可见,“智慧资产”是在我国台湾使用的概念。
以上分析说明,“无形资产”的名称是国际上通用的称谓,“智慧资产”名称是我国台湾地区具有特定规定的称谓,无形资产与智慧资产的内容有相同之处,可以并存使用。
四、开发智慧发展无形资产
(一)开发创新无形资产之源:智慧
智慧的神功为人们所称奇、赞叹和重视,也为人们带来事业的发展和财富。智慧资产的提出,为智慧无形资产的发展增添了光明的前景。开发智慧发展无形资产成为无形资产发展的新增长点。
1.无形资产的全面发展需要增强人的智慧
无形资产的全面发展任重道远,客观环境复杂,相关联系交错,发展水平要求提升,需要增强人的智慧推进无形资产的发展。
人的智慧(智力、智能)不是天生的,人具有形成智慧的基础是人固有的神经系统生理机能,经后天的开发而具有的智慧,是人基于神经器官(物质基础)的一种高级综合能力。
智慧是认识客观事物,运用知识、经验和方法,及时、灵活、正确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智慧表现为人的聪明才智、远见卓识、足智多谋和集思广益。“智慧是辨析判断、发明创造的能力。”与此相关,智力是指人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智能是智慧和能力[ 5 ]。智慧与智力、智能的比较,其定义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可以说,智慧亦称智力和智能。人的智慧是一种思维活动,它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借助概念、判断和推理,进行分析和综合上升为理性认识的过程;思维过程是人的头脑运用存储的知识、经验、方法,对外界输入的反映客体的信息进行分析与综合、具体与抽象、比较与概括,揭示其本质和规律的过程。思维过程按其性质,分为普通逻辑思维的初级阶段和辩证逻辑思维的高级阶段。人发挥智慧功能的结果,是经过实践产出物质产品、知识产品和其他产品。智慧的思维与实践过程如图2所示。
图2表明:开发与增强人的智慧,提高智慧能力,重视智慧实践,才能促进无形资产的发展。增强人的智慧,需要在学习与实践中进行开发。
2.在学习与实践中培育与开发人的智慧
在人、财、物、信息四大资源中,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具有智慧的脑力,是发展的基础条件,可以开发、配置和利用其他资源。对人才的智慧需要培育与开发,才能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尽其能,发挥智慧的最大作用,推动无形资产的发展。
人才智慧的培育与开发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校培育与开发。人的智慧体现为人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是德才兼备的人才。在高等学校培养学生的智慧,需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 14 ]。坚持“德育为先”,需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要贯彻到各个方面。坚持“能力为重”,需要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习要刻苦、钻研,每事问、多思考,勤奋、坚持,学习出智慧,多思出智慧,勤奋出智慧。实践要理论联系实际,要认真、踏实、肯干,要科学、合理、有成效,实践出真知,实践出智慧。创新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敢于创新、能创新,创新出成果,创新出智慧。
第二阶段,实践培育与开发。人的智慧是不断增长与提升的过程,在学校培育与开发智慧的基础上,还需要继续在实际工作中培育与开发。实践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以相关的理论、思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为指导,按照确定的目标,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有意识的活动。实践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按其内容的性质分为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科学实验。实践是一个系统,由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和实践手段三要素所构成。在实践中,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一般都是学一行、爱一行、干一行,“行行出状元”。在实施信息化的条件下,按照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实施规范化工作,在实践中学习和研究,积累经验,深化改革,创新理论、模式、制度和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培育与开发智慧,推动无形资产事业的发展。
(二)智慧创新发展无形资产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新驱动的全面发展,更需要用智慧创新发展无形资产。展望未来无形资产的发展,从宏观层面分析,需要重视无形资产的发展战略和重点发展。
1.制定宏观无形资产发展战略
在国家层面和部门、地区层面都需要制定宏观无形资产战略。宏观无形资产战略是决定无形资产整体各个方面的谋划。它包括无形资产发展方向、战略主体、战略目标、战略分类、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等。无形资产的核心是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战略的战略重点主要是知识产权的战略重点,包括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专项任务(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总体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提升无形资产开发、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有利于增强无形资产的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2.全面发展“大无形资产”
基于国家层面的宏观视角,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从限于企业核算的无形资产,扩大到包括不需要核算的无形资产,即“大无形资产”,全部无形资产按是否规定会计核算,分为规定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类和不规定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类两大类。《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需要会计核算的无形资产,有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6种;不需要会计核算的无形资产,有发现权、科学技术进步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经营秘密、商号、地理标志、大数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品牌、商誉、佳誉(声誉、美誉、信誉、名誉、荣誉的合称)、人力资源12种。无形资产两大类共18种。全面发展和管理“大无形资产”,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3.企业无形资产转化为财富
企业通过无形资产运营将无形资产转化为财富。无形资产运营亦称无形资产营运,是企业旨在提高经济效益而对所拥有的无形资产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转化和经营的行为。对无形资产的运营按其运营的性质分为无形资产转化、知识产权贸易、无形资产投资、无形资产融资和扩大名牌市场等形式。无形资产转化是无形资产形态的变化,将无形性的无形资产转变成有形性的资产;这种形式主要是科技成果的转化,将企业所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形成生产某种产品的能力,生产该种产品而对外销售使企业获得收益。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贸易是企业通过对无形资产的转让、许可或销售而取得现实收益的行为。知识产权贸易主要包括技术贸易、版权贸易和商标贸易。无形资产投资是投资人以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按有关规定作为投资。无形资产融资是以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以质押担保方式取得贷款。扩大名牌市场,发挥“名牌效应”的作用是以名牌为龙头扩大生产和扩大销售。企业通过以上形式,将无形资产转化为财富。
4.创新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
品牌是具有高水平的,以一定符号表示的知名产品或服务、事项的牌子。品牌具有以下特征:(1)高知名度;(2)高信誉度;(3)高满意度;(4)高美誉度;(5)高品质;(6)高市场占有率;(7)高覆盖;(8)高创新能力;(9)高价值;(10)高出口能力;(11)高盈利水平;(12)表象性;(13)特色性;(14)长期性。企业的品牌体现产品或企业的核心价值和核心竞争力,是质量和信誉的保证,驱动着企业的创新发展。基于品牌的巨大作用,企业要竭尽全力分别争创行业、部门、地区、国家和国际的500强或100强、10强的品牌,为企业的发展闯出一片新天地。品牌具有巨大的价值,企业要创新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企业品牌产品销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5.推进无形资产国际化
全球化推动无形资产国际化。无形资产国际化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无形资产主体跨越国界,在国际范围内的国家之间,通过无形资产领域无形资产活动的交往和沟通,按照国际通行的无形资产规则,对无形资产各种活动的事项进行处理,从而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发展过程。无形资产国际化内容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无形资产的理论、实务、管理和法规等方面。推动无形资产国际化相应需要制定无形资产国际化战略,它要以无形资产核心竞争力为中心,以提升无形资源为竞争的重点,制定和实施无形资产国际化战略。在无形资产国际化的实际工作中,无形资产国际化是无形资产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要重视无形资产国家化,并要正确处理无形资产国际化与无形资产国家化的辩证关系。推行无形资产国际化有利于提升无形资产国家化,相应推进无形资产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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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定位高,经营业绩增长快
中企华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正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大潮,国企改革为评估市场带来了空前的机遇,中企华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信息,果断地将服务对象定位在大中型国有企业上,开拓性地为国企主辅分离、改制、上市等提供服务。同时在业内最早成立了市场部,把市场作为发展的龙头,由专人负责研究国家政策,捕捉信息,了解社会需求,发掘传统业务中新的开拓点,并做好老客户的维护,新客户的开发,使业务范围朝着深层次及可持续性方向发展。
中企华在创业初期面对的是如何进入市场的问题,在市场开拓上,我们提出两个字“闯”和“创”,既要有闯劲、拼劲,又要有创造、创新。做市场是每一个员工的任务,大家都在积极地找项目、做项目。公司创立之初,业务人员不过十几人,但却有信心承接前所未有的大项目,其中有不乏影响力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如:1997年中国移动海外IPO--创当年亚洲融资之最;1998年首次承办央企境外资产评估--中国新星石油“勘探四号”海上钻井平台;1999年独家承办“巨无霸”项目--中石油海外IPO;2001年福建炼化、埃克森―美孚、阿美三方合资;2003年中国人保海外上市--第一家金融企业的境外IPO;2007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的收官之作--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并A+H股上市;2010年中国五矿整体改制等等,这些项目最大的特点是资产量大、分布广、结构复杂,需要特殊处理的问题多。在1997年、1999年开始承接大项目时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人员不足,那时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还都处在初创阶段,没有一家评估机构超过二十人,中企华也只有十几人的评估团队,在这样的大项目面前,难免感到人员吃紧。还有就是经验不足,承接大项目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按照已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国外的经验来做。再有就是大项目往往都是时间紧、任务重,对时间要求非常严格。面对这些困难,我们只能自身消化,因此,在定位做大项目时,首先是要有胆量,要勇于知难而上,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其次是要很好地组织评估团队,挖掘自身潜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及同行间的合作;还有就是要高效、优质地安排评估工作,集中精干班子,研究和制订操作方案,严格培训,统一标准和方法,才能又快又好地完成大项目的评估任务。
通过这些大项目的承办,我们的评估人员在实践中增长了技能,积累了经验,同时也赢得了较高的市场声誉,中企华以其真诚的服务态度、过硬的专业素质、高质量的评估报告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并一步一步走向成功。十几年来,中企华服务的客户多达上千家,服务领域涵盖了国民经济各方面,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辖企业集团中的90%为中企华常年客户,并为国内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的20%、国内大型国企海外上市项目中的60%提供过资产评估服务,2011年进入全球财富500强的内地企业均为中企华客户。此外,中企华业务收入也是逐年攀升,经营业绩连续十四年位居行业榜首,业务收入中大项目收入占60%以上,如2010年业务收入2.2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项目的收入为1.33亿元,占总收入的60.25% 。
二、扩大业务领域,组建分公司,逐步形成集团化结构下的总分模式
随着业务量的不断增长,原有的规模已不能满足为客户服务的要求,中企华在业内率先实践了做大做强这一理念,最早设立分公司且数量最多。早在2001年就在天津开设了第一家分公司,之后又相继成立了河南、西南、大连、西北、山西、山东、河北、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甘肃及湖南等14家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已基本覆盖全国重点城市,形成了布局合理的服务网络。
对于分公司的建立,一是严格筛选,分公司建立前,要进行相当长时间的合作项目考察,对其业务能力、管理水平、执业信誉等进行充分的了解;二是规范制度,在分公司的管理上,我们一直制订严格的制度,分公司不能独立签合同,不能独立出报告,不能独立承接大项目;三是严格监控,公司有高层领导专门分管分公司的工作,有两位副总裁负责审核分公司的报告,对于不符合中企华标准的报告一律阻止;四是培训提高,公司除了每年对分公司进行定期培训,在平时的工作中也注意加强对分公司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分公司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目前,十四家分公司已基本能够独立承接中、小型项目,评估报告质量有很大提高,同时也积极参与了总公司承办的部分大型项目,如:长江三峡注资业务由湖北分公司配合;中国五矿整体改制由河北、湖南分公司配合;黑龙江广电重组由黑龙江分公司配合;晋城煤业整体上市由山西分公司配合;永城煤电股改上市由河南分公司配合等等,这些项目的出色完成与分公司的努力和付出是密不可分的。
除了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分公司,中企华也积极尝试进行多种经营。由于行业监管的需要,我们成立了中企华房地产估价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土地的评估业务,现具备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注册土地估价资质并取得A级资信、国家建设部一级房地产估价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各类土地、房地产估价业务。之后我们又成立了中企华咨询公司,主要从事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等。此外,中企华还有君诚会计师事务所,用来承接一般性审计业务,及中企华工程造价公司,这些企业扩大了中企华的经营范围,也为客户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目前,虽然中企华集团尚未成立,但集团化的经营模式已运营多年。
分公司的作用在于可以增加人力资源,在总部承办资产量大、分布广的大项目中,在人力投入方面能够进行很好的补充,同时也可充分开发当地的市场,扩大业务领域。
三、敢于创新,不断提高竞争能力
创建品牌,必须敢于创新,提高竞争力。必须在服务理念、方法上创新,而且在同行中领先。
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初期,主要采用的评估方法是成本法。随着评估业务的不断发展,各种复杂的交易行为不断涌现,原有评估方法的选择已经难以适应新型项目,既不能满足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需求,也达不到合理量化资产价值的目的,所以在这样的形势下,中企华勇于创新,在充分进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大胆尝试新方法。2005年我们承办了中石油整合国际业务项目,经过反复论证,我们提出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的主要方法,使评估结果增值120多亿元,项目非常成功,这是我国评估机构成功尝试对大型企业的大型项目整体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既符合国际上的案例,也充分反映了资产的真实价值。此外,我们还积极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建立全行抵质押物动态监管体系,将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到抵质押管理等具体风险控制环节,获得了卓有成效的风险监控效果,这种管理模式一度得到了花旗银行、汇丰银行、巴黎国民银行、人民银行、银监会、中评协等国际知名金融机构、评估咨询机构、行业监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效仿。同时,我们还帮助国家开发银行建立了一套适用于国开行贷款行业的现金流分析预测体系,这是中企华进军金融领域和咨询业务的典型创新项目。这些创新型的理论和实践,使我们为客户服务的信心更足了,同时也拓宽了服务领域,提升了知名度,大大增强了我们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正是凭着这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中企华一直努力钻研着,并积极开拓与评估相关的业务,如: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固定资产管理咨询、减值测试等。目前,中企华已基本做到了由单一的交易服务到为交易和管理并重服务;由单一的国有企业服务到为多种所有制经济服务;由单纯的发现价值到为价值管理和运营的全链条服务方式转变,并朝着更宽、更深、更精的方向发展。
除了在承办项目方面勇于创新,在评估理论研究及行业准则制定方面,中企华也有着独到的见解,相继参加了财政部及中评协、北注协关于《资产评估与金融风险防范》、《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以出资为目的的评估指南》、《银行抵质押贷款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非流动性折扣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并在权威杂志上发表专业文章数十篇,如:《应用数理统计技术对金融不良资产打包资产价值的分析》、《无风险收益率相关理论及选取方法》、《基于P/B乘数的剩余收益模型改进研究》、《对于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参数市场风险溢价RPm的探讨》、《对评估实践工作的指导意义》等。
四、聚集人才,打造一支过硬的服务团队
品牌建设离不开员工,他们是品牌建设最直接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因此,中企华把员工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在打造团队中,首先选择一个忠诚、务实、有能力、稳定的领导班子。公司股东六人,没一个人控股,合作十几年,分工明确,合作默契,各方面在公司都是楷模。股东中有三人是博士,总裁权忠光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1994年应邀下海来到中企华,从一名普通员工做起,先后任总裁助理、副总裁,几年后成为总裁,并在社会及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任北京市政协常委、北京市工商联常委、中评协资深会员、证监会第六届发审委委员;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评估师刘登清,1997年博士毕业后就来到中企华,年仅28岁,相继带领了中移动、中石油几个大项目,成长迅速,被吸收为股东,任命为首席评估师、高级副总裁,曾当选为中评协资深会员、首届全国十佳青年评估师;高级副总裁魏新,前苏联国立塔什干大学经济学博士毕业,1999年加入中企华,兼任房地产估价公司董事长,几年下来,她所带领的房地产估价公司发展势头良好,业已成为我国最优秀的房地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之一。
其次,要严格选人,大胆用人,凝聚一批敬业爱岗、专业水平高、团结协作好的员工。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敢于承担大项目。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李光明,2007年博士毕业后,是中企华给了他实践的机会,让他把理论研究和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几年下来,他在金融资产、企业价值、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研究方面颇有建树,他的《基于P/B乘数的剩余收益模型改进研究》一文曾获世界评估组织联合会第四届世界评估师大会优秀论文奖,并被评为第二届全国十佳青年评估师。中企华的所有项目经理都是能够独立带项目的,我们的评估人员都是多面手,紧张的工作节奏练就了他们过硬的本领,员工们都说在中企华工作一年,积累的经验和收获的知识相当于在其他公司工作十年。副总裁李健之,加入公司不久就带队完成了中国五矿整体改制项目,资产量超千亿,涉及国内外各级次企业近200户,既要组织大量的人员参与工作,又要随时与境外企业沟通,难度可想而知,当项目成功完成时,他动情地说“五矿项目让我真正觉得自己成长了”;高级项目经理要勇军,2002年进入中企华时还没有接触过评估,是公司大胆用人,同事们给了他很多帮助,让他在知识面、对项目深度的理解上都有大幅度的提升,并独立带队完成了京沪铁路、华侨城两个大项目,项目的顺利完成让他在团队组织管理、工作要点把握上都得到了锻炼,从当初的不理解到如今的灵活运用,他在工作上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另外,通过不断培训,提高每个人的水平,公司从员工到部门经理,再至副总提升了一批中、高层领导。
制度严格,奖罚分明。中企华有严格的制度,明确每个人的岗位职责,强调全局观念,从前台到董事长有一个工作链条,必须互相协调配合才能不“掉链”。中企华有着非常明确的奖惩机制,每年年终都要对员工进行考核,采取末位淘汰制,同时对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激励员工争当优秀,更好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作用。公司的利益不是全部用于股东分配,而是从盈利中拿出一大部分用于对员工的奖励,从而使公司利益与每一个员工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更使员工们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与公司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每当年底,公司总会给每位员工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让员工们感到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回报。这样使每个员工都懂得,来到中企华干什么,怎么干,干好了有什么奖励,干不好有什么处罚。另外,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谐的工作氛围、奋发向上的竞争机制和团队精神,造就了中企华杰出的工作团队。公司提出每一个员工都是中企华的品牌,就像一面旗帜、一个符号,要在客户心中牢牢树立“高素质、高效率、高质量”的形象,同时我们也要求业务人员不管是大项目还是小项目,一律要同等对待,对于别人能做的,我们要做的更好,对于别人不能做的,我们要迎难而上,只有树立这样的信心和勇气,我们才能不断地突破自己,攀登一个又一个高峰。中企华的品牌是靠发挥每一个员工的作用而形成的,所以中企华的员工人人懂得维护中企华的尊严,人人对工作认真负责,体现了中企华良好的品牌效应。
五、认真抓质量管理,严格控制风险
评估机构作为特殊的中介服务行业,硬件建设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服务质量,品牌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为客户的服务上。如果说诚信是中企华从优秀到卓越的基石,那么质量便是为中企华插上跨越发展的翅膀。中企华从创立伊始便认真抓质量管理,严格控制风险。为了更好地规范内部管理,保证报告质量,公司在2002年率先通过了ISO9001质量认证,获得英国UKAS证书,成为中国评估业内首家获此认证的评估机构。
中企华始终视质量为生命,坚决不出虚假报告,在面对客户要求和公允结果的选择上,中企华会毅然决然的选择后者,所以也经常会出现因评估结果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而拿不到评估费或是丢掉项目的情况,如:我们曾经承办过国内一家著名家电生产企业商标价值评估项目,因涉及到香港上市公司,委托方在香港和内地各选了一家评估公司,出结果时,中企华的评估结论与交易双方预期相差甚远,委托方与我们沟通,希望能够按他们的交易价格来出具评估报告,并指出香港的评估公司已经按交易价格出具了评估报告,我们业务人员经过反复论证,最终还是觉得委托方所说的评估结果缺乏充分的理论支撑,决定不能按委托方的意愿出具报告,虽然这家企业是中企华长期合作的老客户,且项目收入不菲,但我们还是坚持了自己的原则,最终的结果也证明了我们是对的,这家企业之后找到珠海的一家评估公司按他们的要求出具了评估报告,结果评估报告送到证监会后就被发现问题,证监会还专门派检查组去调查此事。还有一次,中企华的下属分公司承接了贵州某烟标印刷企业的借壳上市项目,在项目的三审阶段,总部发现了问题,认为以企业现有的技术、利润率等不足以支撑评估结论,对此,总部与分公司进行了多次的讨论、沟通,通过深入剖析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实地调查、预测行业的平均利润,最终分公司赞同了总部的观点,并顶住企业的重重压力,站稳立场,保持执业操守,最后不得不放弃了这个项目。这样的例子很多,有时客户会不理解我们,甚至觉得我们有些死板,但我们认为,中企华每年承办五、六百个项目,如果有一个项目出了问题,公司的信誉就要受到影响,十几年的辛苦努力可能在顷刻间便化为乌有,我们宁可丢掉一个、十个、乃至更多项目,也不能因出虚假、不合规的报告影响中企华的声誉。
随着公司业务量的增加,对业务审核也增强了力量,业务分管到主管副总,增加了内核工作,加强了审核力度。为了更好地规范业务流程,中企华又启用了 “业务管理系统”,将评估业务流程严格按照《资产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和《分公司资产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并进行记录,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底稿存档结束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专人负责,这样不仅在流程控制上更加规范,而且项目一旦出现问题很快就能找到源头,能够较快地发现并解决问题,使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减轻了统计方面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正是得益于严格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中企华成立至今,评估报告质量很好,部分报告还作为精品工程在业内推广,受到同行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客户回头率很高。近年来,中企华也荣获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巾帼文明岗”等荣誉,服务质量被业内及客户广泛认可。
六、诚信服务,提高社会知名度、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