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5 16: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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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身体城镇化;身份城镇化;生活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F3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3)02―0025―06
党的十提出要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城镇化建设引领经济发展。很多学者对于城镇化问题有过很深入的研究,也有丰硕的成果。但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则是一项新课题,“新型”体现在哪些方面?怎样实施才是“新型”的城镇化?实践中很多地方都对此进行过探索,本文通过对三条新型农村城镇化道路的考察,探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一、文献梳理与问题的提出
关于城镇化研究,学者们都做出了很多富有成效的研究,总结出了许多城镇化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从城镇化的落脚或者从城镇化的载体来说,就有四种不同的模式,如小城镇化、中等城市化、大城市化及大中小结合之路。先生主张通过小城镇实现农村和农民的城镇化。①李子奈、侯红娅认为,小城镇不适应城镇化。②王臻荣、姚志民等主张走大城镇化的路子。③李强通过对这些模式的研究提出了“乡村生活城镇化”的模式。④
从城镇化的时间来说,也有四种模式:同步城镇化模式、过度城镇化模式、滞后城镇化模式和逆城镇化模式。⑤从城镇化的动力来看,分为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墨西哥模式属于政府主导型城镇化,而欧美模式则是市场主导型城镇化。徐勇教授也从动力的角度将农村城镇化分为企业带动型城镇化、政府主导型城镇化、市场拉动型城镇化。⑥顾朝林认为,中国不需要拉美式的城镇化,因为拉美的贫民窟比较多。⑦朱敏还提出了“有城无市”的城镇化问题,认为“有城无市”的城镇化是一种伪城镇化。⑧
这些模式、道路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解释中国农村和农民的城镇化过程。笔者将另辟蹊径从农民进城的程度来考察农村城镇化。从农民进城的程度来看有三种城镇化模式:身体城镇化、身份城镇化、生活城镇化。
二、身体城镇化:农民工式的城镇化
目前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是一种强制性的
制度安排,不同类型的户口将农村和城市分隔成了“两个世界”。改革开放后,身体解放和劳动力的自由,使农民能够进城务工经商,但是“二元福利体制”下的户籍制度,农民身体进入了城市,身份并没有迁入城市,文化并未融进城市,“心”还在农村。笔者将这种城镇化称之为“身体城镇化”。
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民从集体约束、集体劳动中解放出来,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能够外出务工经商。开始只有少数承包地比较少、难以养家糊口的农民或者能人外出务工经商;90年代以后不管田多田少,不管有没有能力,很多农民都外出务工。根据有关部门的数据估计,截至到2011年,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数量达到了1.59亿人左右。⑨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有几个主要的特点:
一是就业在城镇,但是身份在农村。农民工已经在城镇就业,在现代企业工作。按照西方的人口统计标准,农民工已经城镇化,属于城镇居民。但是在中国,农民工不管是管理上,还是统计上都不算城镇人口。因为农民工的身份还在农村。城市只需要农民工的劳动,但是并不负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农民工只能拿“工资”,无法平等地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住房等社会保障,有时甚至工资都无法保障。虽然农民工可以享受部分城市公共设施,也能够购买城市住房,但是与身份对应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则难以享受。
二是身体在城镇,但是归宿在农村。农民工就业和生活在城市,也就是说身体的输出活动和身体的输入活动均在城市,但是农民的归宿仍在农村。从农民工的心态来说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虽然农民工的身体已经进城,但是大部分农民工的心还在农村,因为自己的承包地、孩子和父母还在农村。从农村工的未来关怀来看,农民工干得再久,也不将自己当成城镇人,城镇只是一个暂时寄居地,打工结束还要回归故里,打工的归宿还是农村。
三是生活在城镇,但是文化在农村。农民工已经在城市生活,吃喝拉撒与城镇人无异,但是农民工的生活方式却没有城镇化,仍然坚守农村文化。由于当地政府不接纳、城市居民排斥,农民工生活圈子非常狭小。大部分农民的生活圈就是两点:企业――宿舍,而且居住地和工作地也相对边缘化,远离城市中心和城市居民。农民仍然保持着农村的生活习惯,维持着农村的生活方式,保持传统的乡村关系网络,甚至打工农民之间互动也按照农村规矩。因此,农民生活在城市,但是生活方式仍是农村的,仍然坚守农村的传统文化。
四是工作在城镇,但是权利在农村。农民工就业与身份分离、生产与生活分离,同时农民的工作与权利也出现了分离。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但是其作为公民所拥有的权利则在身份所在地――农村。一是农民的经济权利,包括就业权、资源分配权在农村;二是农民的社会权利,如新农保、医保、计生等社会权利由户口所在地政府提供;三是农民享受政策的权利,如惠农政策、汽车下乡等权利只能回原籍才能够享受;四是农民的政治权利,如选举权、监督权和政治参与权也只能回农村才能够享受。
总体而言,在城镇,农民工只有“裸工资”和分享部分城镇的公共设施及付费的准公共服务,没有任何福利、社会保障,也无法享受政治权利。可以说农民就业在企业,生活在城镇,但仍然是农民身份,只能说是一个“半城市人”,即身体进城但是身份与资格没有进城,文化没有进城。笔者将这类农民称之为“身体城镇化”。
“身体城镇化”是一种畸形的城镇化,无论从经济、政治和社会维度来看都有不少弊端。从经济层面看,“身体城镇化”导致了农民工输出地补贴、支持了输出地,有加剧区域之间“马太效应”的趋势;从社会层面看,加剧了城乡对立,割裂了家庭生活;从政治层面看,导致了农民工的奉献与权利的分离,在城镇农民工只有工作、奉献的义务,却没有分享成果和获取福利、被服务的权利。“身体城镇化”虽然避免了所谓的“贫民窟”问题,但是却扭曲了城镇化道路,延缓了城镇化进程,并将身体城镇化的成本全部转嫁给农民工及其家庭。
“身体城镇化”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根源。从主观来看,国家、输入地政府及城市居民都不愿意让闯入城市的农民工完全城镇化。国家政策对于农民进入城市并没有完全放开,输入地政府也设置了不少障碍,城镇居民生产、生活虽然离不开农民工,但只欢迎农民工的劳动,并不欢迎农民工的城镇化。从客观来看,农民劳动力自由了,但是农民的身份及与身份相伴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无法自由流动。附着身体的劳动力可以城镇化,但是身份及其相伴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却无法城镇化。虽然企业提供了生产资料,但是企业不提供如国有企业一样的福利,政府不提供城镇居民所享受的诸多公共福利和服务。两个方面共同决定了打工农民只能“身体城镇化”,而无法实现“身份城镇化”。身体城镇化的根本原因是身体的自由与身份的不自由共同规制的,前提条件是经济比较贫穷。身体城镇化的解释模型可以简化为:身体城镇化=贫穷的经济+身体自由+身份规制(强制)
三、身份城镇化:征地与社区建设式城镇化
在各地的城镇化中,还有一种城镇化类型,即农民本身并不希望城镇化,但是随着城镇扩张、新型社区建设,地方政府强制征地,农民被迫城镇化、社区化,即农民的身体可能没有城镇化,但是被迫获取了城市居民的资格或半资格,笔者称这种城镇化称为“身份城镇化”。“身份城镇化”分为两类:
第一种类型:征地导致的城镇化。城镇化的扩张导致不少城郊农民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身份被接纳进入城镇。这种接纳又可以分为全接纳和半接纳,即完全变成城镇居民和部分享受城镇居民应有的权利。在很多城镇,被征地农民只能部分享受城镇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有些农民可能已经进城,也有些农民没有进城。被征地农民就业基本没有进城,虽然有些城镇给被征地农民一块留用地或者允许其承包物业,但是能够就业的农民毕竟是少数,总体而言农民就业没有进城。不管是完全城镇化还是部分城镇化,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都是非自愿的,与农民进城是自愿的身体城镇化形成鲜明对比。被征地农民虽然生活城镇化了,但是文化还是农村文化,包括人际交往、风俗习惯、社会网络等都没有改变,依然遵从“熟人社会”的习惯。
第二种类型:新村镇建设导致的城镇化。现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在实施新村居和新村镇建设,许多农民被迫顺应“以地换保”、“以宅换房”的政策,也就是“被迫上楼”。“被迫上楼”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只要农民的土地,但是不给农民以城镇居民的身份,农民的身份没有改变。另一种情形,要农民的土地,也给农民城镇居民身份。我们所说的“身份城镇化”是指第二种情形。客观地说,“以宅换房”和“以宅换保”有一部分农民是自愿的进城或者“上楼”,但是大部分是“被迫上楼”、被迫进城。按照中国人口统计标准,“被迫上楼”的农民因为有城镇居民身份,属于城市居民,但是这部分农民虽然有了城镇居民身份,但是就业没有进城。有些农民身体也没有进城,生活也只是社区化(非城镇化),享受的保障也只是部分保障,文化基本没有改变。
在此我们可以将“身份城镇化”的特点归纳出来:一是身份进城,但是身体尚未完全进城;二是资格进城,但是就业没有进城;三是归宿进城,但是文化完全没有进城。除此之外,对于身份城镇化的农民而言,身份的改变并没有改变地缘关系,家庭成员也没有分离,没有“候鸟工”的漂移现象;身份城镇化的农民,不再拥有承包地,大部分的家庭不再拥有宅基地;身份城镇化的农民,其社会关系整体地移进社区或者移进城镇,其归宿感并不明显,对前途的方向感还不如身体城镇化的农民。身体城镇化的农民的目标明确――主要是回乡村发展和生活。
“身份城镇化”是一种外部强制的城镇化,属于一种强制性的身份改变,没有任何内生性城镇化的特点,同时伴随着承包地和宅基地的丧失。身份城镇化对于城市来说是必要,但是对于被迫进城的农民来说则并非必要,“被进城”或“被上楼”的农民也未必准备妥当。虽然身份城镇化完全或者部分解决了进城农民的城镇身份和资格问题,但是农民的生产资料和财产丧失了(一般是非等价交换),大部分农民无法在城镇就业,依然沿袭农村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网络。虽然被圈进城、住上了楼房,但是农民仍然认为自己是农民。身份城镇化的负效应比较大:一是随着身份的获取,农民失去农村的生产资料和生活条件;二是身份城镇化无法解决农民的就业、工作问题,进城农民既不能种田,也不容易就业;三是农村文化和生产方式被整体移入城市,在农民身份城镇化的同时,城镇也农民化了。
身份城镇化的支配性因素是城市扩张与政府强制。在城镇化过程中,虽然农民有身体和劳动力的自由,但是身份的认定却是自己无法决定的。这其中,地理位置对身份城镇化也有决定性的作用,居住在郊区的农民更有可能被城镇化。因此,“身份城镇化”主要由三个因素决定:城市扩张、政府强制和地理位置。其模式可以表示为:身份城镇化=城市扩张+政府强制+地理位置
四、生活城镇化:非迁移式的城镇化
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广东、浙江等地区,一些村庄既没有迁移进城,也没有被城镇扩张吞没进城,而是就地对村庄进行改造,不仅硬件方面有城镇化的设施,更重要的是生活方面有城镇化的质量,文化方面吸纳城市文明改造农村文化。这类村庄的村民,虽然其身份没有被认定为城市人口,也没有城市资格,但是其生活则是完全的城市生活,农民都认为他们已经城镇化,其生活比城市还要好。笔者将这种城镇化称之为“生活城镇化”。生活城镇化可分为三种类型:
身体未进城,但是生活方式已经城镇化。广东、浙江等地有些村庄,村集体经济势力比较雄厚,村庄按照城镇化标准建设:街道、路灯、公园、健身设施等一应俱全,有些村庄还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或者将污水处理系统与城市污水系统对接,街道定时清扫并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城镇生活应有的公共设施,村庄完全提供。另外,更重要的是家庭完全按照城镇居民一样生活,自来水、管道煤气、抽水马桶、现代化的厨房等应有尽有。村庄公共设施和家庭生活设施完全城镇化,虽然身体没有进入城镇,但是农民的生活方式已经城镇化,生活方式与城镇居民无异。
就业未进城,但是社会保障已经城镇化。村庄除了提供类似城镇的公共设施外,还帮助农民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生活城镇化的村庄都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城镇居民的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面向辖区的所有居民,包括农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低保、计划生育补贴都一视同仁。提供者主要有两个主体:一是政府提供,如计划生育、低保,农民能够同等享受;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有资格限制或需要购买的公共服务,村庄资助农民参加,如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说,农民就业未进城,其社会保障已经城镇化。
身体和就业已进城,但是形式化身份还在农村。在这类村庄也有一些农民已经进城就业,身体进入了城镇,也在城市就业,甚至也在城镇吃饭,但下班后要返回农村的家。这类农民身体和就业都已经进城,但是生活还是在农村。但是这里的农村与“身体城镇化”、“身份城镇化”的农村有较大差别,村庄内部的设施与城市几乎没有区别。这类农民还通过工作的企业加入城市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这类农民除了身份是农民外,与城镇居民已经没有区别。其原因是农民不愿意将户口迁入城镇,农民仍然将“形式化身份”留在农村。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出“生活城镇化”的特征:生活方式已经城镇化,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在村庄和农民共同作用下正在缓慢地改造,这是一种主动的改造和适应,“生活城镇化”的村庄和农民归宿感明确。总而言之,“生活城镇化”的农民执意保留着的形式化农民身份并居住在不亚于城镇的农村社区。
“生活城镇化”是一种内生的城镇化方式,内生于村庄经济发展和所在地区经济实力,生活方式、就业方式、身份方式都是农民自愿选择的结果。身体自由、劳动力自由与生活城镇化的关联性不大。地理位置对生活城镇化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有一定的影响,只有离城比较近的地方且未被纳入城镇发展的村庄,另外还有成建制的社区,才有机会选择“生活城镇化”。所以,“生活城镇化”受三个主要因素的影响:经济实力、自由选择、地理位置。我们可以将此“生活城镇化”表述为:生活城镇化=经济实力+自由选择+地理位置
五、进一步讨论:三种模式的比较
前面对身体、身份和生活城镇化的特点、分类、形成原因及决定模型进行具体分析,在此对三种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考察三种模式的异同、优劣及发展前景。
(一)城镇化动力比较
身体城镇化由劳动力输出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劳动力自由程度以及城市对身份的控制程度三个因素决定。身份城镇化由城市扩张与经济发展、地理位置和政府强制三个变量决定。生活城镇化由经济发展、地理位置和自由选择三个变量决定(见表1)。
自由选择身体城镇化与生活城镇化有两个决定因素相同――经济因素和身份强制因素,只有变量二不同。身份城镇化和生活城镇化也有两个决定因素相同――经济因素和地理因素。身体城镇化和生活城镇化模型的决定因素只有经济因素相同,一个因素完全相反,一个因素完全不同。
三类农村城镇化模式的决定因素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变量:身份规制程度、经济发达程度、地理位置、劳动力自由(包括居住选择的自由)。其中,经济发达程度是一个前提条件,地理位置是一个客观因素,农民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地点。真正决定不同类型城镇化的因素就是自由选择(包括劳动力自由和居住自由)、身份规制程度或强制程度。
从图1可以看出,不管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身份强制程度大与自由选择程度低两个因素作用将会导致“身份城镇化”;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身份规制力大与劳动力自由选择度大两个因素作用导致劳动力流动与“身体城镇化”;在经济发达地区,身份规制程度较小和自由选择度比较高两个因素作用容易形成“生活城镇化”。可见三类城镇化是由不同的外部条件和不同的内因形成的。
(二)城镇化程度比较
城镇化分为形式化城镇化和实质性城镇化。前者按照国家统计标准衡量,后者按照城镇化的实质享受程度来衡量。如果将城镇化视为一个光谱,则三类城镇化位于光谱的不同位置,即城镇化水平有较大的差异。
从形式城镇化水平来看,城镇化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身份城镇化、身体城镇化和生活城镇化。身份城镇化程度最高,因为地方政府已经将征地和新村居建设的农户全部统计为城市居民,当然公共福利、公共服务是否与城镇居民完全一致则是另外一回事;其次是身体城镇化,因为在很多专家眼中,这部分在城镇务工经商且工作6个月以上的农民应该视为城镇居民;最后是生活城镇化,虽然生活城镇化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生活,但不符合政府统计标准,所以形式城镇化最低。
从实质城镇化水平来看,城镇化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生活城镇化、身体城镇化和身份城镇化。生活城镇化最高,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农民自我认同程度最高,农民享受了城镇化的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文化也趋向于现代城镇,只是农民不愿意将户口转为城镇居民;身体城镇化程度最低,主要原因是农民除了身体进入城市、劳动力进入企业外,社会保障、公共福利等都没有进城,身体虽然进城,但是仍然遵循农村传统和习惯,农民也不将自己视为城镇居民。身份城镇化程度居中主要是其身份已经城镇化,部分的享受城镇公共设施、公共服务。
(三)优劣评价与前景
“身体城镇化”是落后地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与现有的城镇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身体城镇化”与其说是一种城镇化,倒不如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一种城镇寄居方式。这种城镇化带来了众多的社会问题,如低工资、留守儿童、空巢家庭等问题。“身体城镇化”能够长期存在,主要原因是农民能够得到在农村无法获得的货币收入,输入地政府能够获得廉价的劳动力,劳动力资源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最优配置,经济效率比较明显。也就是说,“身体城镇化”经济效率大于社会效率,经济效率的获取是以巨大的社会成本为代价。“身体城镇化“涉及到的群体比较大,即使国家放宽进城条件,城镇也无法完全吸纳,更无法完全接纳打工群体的家庭。固然如此,身体城镇化还是会延续一段很长的时间,国家也正在逐渐放宽进城条件,接纳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且已融进城镇生活的农民工,使身体城镇化的农民的身份也逐渐城镇化,从一个”半城市人”变成完整的城市人。
“身份城镇化”是城市扩张和政府强制的必然结果,其城镇化程度也要高于“身体城镇化”,但是身份城镇化还可做得更好一点:一是可以降低强制程度,给农民以充分的选择;二是农户的土地和宅基地征用可以用市场的方式,根据市场价进行等价交换;三是国家对农民的保障完全可以与城市同步,而不应该是“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半城镇化的服务、“二等公民”的服务;四是被征地农民完全就业有难度,但是将无法就业的农民纳入失业保险范围还是可以的。虽然身份城镇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持续时间较长的过程,但各级政府可以不仅仅是“身份城镇化”,还可以将身份与身体、生活一并城镇化,使被征地农民、新型社区的城镇化一步到位。
“生活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属于渐进的内生型城镇化,对社会、家庭、城市带来的冲击比较小。生活城镇化建设成本比较高,但是社会成本、交易成本比较小,负面作用比较小。它是农村和农民主动的城镇化,因此阻力比较小。生活城镇化最终的目标并不是让人们进入城市,也并不一定都是征地,如果村社区能够具有城镇的功能,农民能够主动向城镇生活过渡,国家能够让这些村庄的农民享受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生活城镇化将是农村和农民最好的选择。虽然生活城镇化还没有完全纳入国家统计范围,但它应该是中国农村和农民城镇化的重要方式。除非必须征地、必须进城,比较远离城区的农村和农民可以逐渐通过农村社区化而最终走向城镇化,其路径是:分散村庄―农村社区―农村城镇。
六、结论
三种农村城镇化模式是城乡二元福利、户口制度及地区和家庭经济发展程度的必然结果。身体城镇化主要受制于二元的福利、户口制度、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以及输入与输出地经济发展差距。只要影响因素不改变,身体城镇化将会持续。身份城镇化则是政府的经济扩张与行政强制的结果,同时也与政府对于身份城镇化的农民多“取”少“予”有着重大的关系,如果政府能够在土地进城的同时,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来为农民提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农民的身份与身体将会同步城镇化。
生活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生活城镇化不反对农民身体进城,但是更看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城乡均等,生活方式的城乡一致。在我国现有国情下,农民全部进城可能不太现实,但让农民享受到政府的公共服务、享受到城镇的生活则是当务之急。因此,生活城镇化可能将是中国未来城镇化的首选道路,也是震荡最小,成本最低的一种城镇化方式。
注释
关键词:农村金融 发展现状 问题对策 未来趋势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的需求呈现了新的特征。首先,从融资总量上看,融资需求规模扩大。由于务工收入和国家有关惠农政策的实施,当前单户传统农业、家庭承包型农业生产资金已趋于饱和。但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技术的换代升级,当前农村资金需求总量仍然不断扩大。除去农民自筹和信用社贷款外,财政投入和农村积累远不能满足其需求。从现实情况看,农民缺乏可抵押、质押的物品来进行有效的融资。其次,从金融服务对象上看,不同服务对象的金融需求表现出不同的特征。随着传统耕作方式的逐渐改变,用在纯农业的投入一般农民都能自己解决,而家庭规模经营和个体工商户资金需求量大,超出了小额信用贷款的范畴,但经营者又不能提供足额有效的抵押担保。对于乡镇企业和一些民营中小企业而言,由于经营风险大,加上信息不对称,其资金短缺问题非常突出。再次,从财政融资角度看,财政支农趋于弱化;从财政融资的历史角度和财政支农来看,一方面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能力十分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财政供养人口过多,而地方财政收入有限。
经过20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我国已形成了以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为主体、多种农村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同时,各地涌现的民间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中外资的贷款公司等各种农村金融机构逐步产生和发展,灵活多样地发挥着作用。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等改革议程纷纷列上了各金融机构的改革进程表。但农村金融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不是短期内就能消除的。
1.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整体弱化。农村资金向城市逆向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多个渠道,现在多数地区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这一渠道。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撤并、重组,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
2.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发挥不充分。支持“三农”除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发挥其特有的扶持功能。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制约了金融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基本上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其他政策性业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乏力。
3.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不足。当前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不足,大多数由政府全部或部分出资,而且在运营中多靠政府扶持。支农力度不够,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经济活动等方面作用较少,对农户、个体工商户、涉农民营企业支持也有限。
4.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小额农户贷款对于急需脱贫致富的农民群众无疑是雪中送炭,但农村金融机构却很难发放。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农民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务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小额农贷业务量超常,放贷成本高;三是清收手段脆弱,致使很难使用依法起诉、强制扣款、变卖资产等手段清收贷款;四是农民风险防范能力弱,受社会、自然、市场条件的影响很大,小额农贷风险很大。 转贴于
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改革仍不彻底。
二、中国农村金融未来改革发展趋势
1.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应当将农业银行定位于服务农业的专业银行。一是分拆机构,形成集团控股模式,巩固和稳定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以资本为纽带发挥系统优势,给予县级金融机构更大的自主权,扩大基层机构的信贷权限,增强其融资功能。二是明确要求其在农村吸收资金的60%用于发放农业贷款。三是充分考虑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性,制定更加符合基层实际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农业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新型发展模式,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2.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业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能力。一是经营农业保险基础较好的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出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四是继续引进经营农业险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农业政策性、专业性保险业务,建立覆盖农村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辅相成的农村保险体系。
3.建立农村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完善担保体系。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建立担保基金补偿机制,增强担保公司资金实力,要在财政支出中按比例提取启动资金,建立市、县、乡多层次的信用担保机构,由财政、银行、企业、社会共同出资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大力发展企业间互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覆盖面,分散和化解风险的贷款信用担保体系。探索贷款抵押新方式,可以试行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方式,以缓解贷款抵押难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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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有四个主要特点:一是布局要科学合理,功能齐全,形态和建设方式要有全新的面貌;二是要节约土地;三是要成为为周边生产、生活服务的中心;四是要被纳入新型城镇化的范畴。《意见》强调“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带动‘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这就体现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本质要求。
二、新型农村社区的集聚式发展
关于对“新型农村社区的集聚式发展”的理解,我们还是要结合实际工作,从河南省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理解。我们的理解是:把一些分布零散的旧村庄迁并整合在一起,按新型城镇化的要求集中建设以居住为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农村居住小区,就是新型农村社区的集聚式发展。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角度出发,应该是相对集聚。平原区,城市郊区集聚程度要大,山区、丘陵区等集聚程度要小;用地适宜且有条件的地区集聚程度要大,用地等条件差的地区可能集聚程度要小,这是正确理解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的前提。当然这里应杜绝一点儿都不集聚的想法。一点儿都不集聚不符合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一种完全错误的想法。
三、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的基本思路
根据河南的实际情况,考虑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山区和丘陵区每个行政村可以考虑建设2~3个集聚式发展的农村社区。平原区行政村可以考虑一个行政村建设1~2个集聚式发展的农村社区;有条件的地区,无论是山区、丘陵或平原区,可以一个行政村建一个集聚式发展的农村社区,或几个行政村合并建一个集聚式发展的农村社区。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农民意愿。但必须考虑到《意见》中的总体目标,即“引导一部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发展为特色小城镇”,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支撑点。由此可以看出,山区和丘陵区的集聚式发展的农村社区人口规模以500~2000人为宜,平原区集聚式发展的农村社区人口规模以5000~10000人为宜。真正体现“山区和丘陵区的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要依托小城镇、工矿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心村,重点对基础条件差、自我发展能力弱、不宜居住的散、小、远等村庄进行迁并;平原区的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要依托城镇、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以及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按照集中紧凑、集约用地、集聚发展的原则,加大村庄整合力度”。
四、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的建设方式
从河南省的情况看,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建设方式有三种:一是先建后拆:先建后拆是河南省目前进行新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最主要的建设思路。特点是容易实施,但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旧村庄的拆除工作和复耕工作缓慢,也容易出现新的变数。最终有可能导致新社区建起来了,但旧村庄却依然存在。二是先拆后建:先拆后建的例子在省内不是很多,主要特点是周期长,近期很难看到效果;另外,群众的临时安置也是个大问题。主要特点是,很容易看到旧村庄的复耕。三是边建边拆:在河南省范围内也有这样的例子,在旧村庄周边先行建设一部分社区房屋;搬一部分后,再拆建另外一部分。其特点是比较稳健。问题是建设周期过长,各项手续要反复办理,比较麻烦。
五、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集聚力度过小或过大的问题
应正确理解集聚力度过大过小的问题是一个相对的问题,原则是尊重群众意愿,符合“引导一部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发展为特色小城镇的目标”。大是一个方向,小可能更多的是群众意愿。要处理两者的关系,科学合理地确定集聚式发展的新型农村社区的规模以及旧村庄的迁并力度。
(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问题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人是集聚到一起了,公共服务设施配齐了,生活是方便了,可能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展开。这就需要解决一个问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出行距离可能加长的问题,实际上这里还有一个基础设施的配套问题。河南省采取的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发展的基本思路有两条:一是河南省人口密集。社区到劳动所在地的距离并不会很远;二是我们走的一条路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合村建社区,然后一部分社区再逐步过渡为小城镇。随着农村交通体系的完善,这些问题都会解决。
(三)进行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应重视农村产业化发展问题
河南的广大农村目前的产业发展状况仍然是以农业为主,因此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决定着农民的收入,而农民收入的多少,又决定着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的规模和快慢程度。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是进行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的关键。
农村产业化的发展有一个核心两个根本:核心是农村土地的经营方式,是建立农村土地的合作经营制度,推广农业的企业化经营模式,还是仍然停留在农民各自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两个根本是如何在县、市、乡镇建立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体系和建立面向国际、国内的农产品信息及市场销售体系的根本问题。这是政府帮扶农村产业化发展的关键。
(四)关于进行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的资金和主体问题
《意见》明确说明:“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以奖代补。各级政府要为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引导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这说明,政府将用“以奖代补”和相关政策指导并引导新型农村社区的集聚式建设和发展。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建设和发展的资金主体仍然要靠市场的主导作用加以解决,河南省农村广大,单靠政府财政是不能够实现新型农村社区的集聚式建设和发展的,市场是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的主力军,具体工作还是要从市场做起。
(五)关于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的核心问题——土地问题
河南省各地进行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除了政府的要求外,群众的积极性也非常高。政府如何鼓励这方面的积极性,事关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式发展的大局。我们可以考虑建立一种机制:城市的开发。城市房地产的开发必须取得建设用地指标,这些指标一方面靠国家土地整理项目获得,另一方面要从整合农村建设用地中获得,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获得的用地指标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实现价值。搞农村社区建设的集体或企业受益了,才能调动新型农村社区集聚发展的积极性,同时也解决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消费市场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1 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居民消费也呈逐年递增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居民消费层次不断提高
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消费层次也在不断提高,以粮食为主食的支出比重大幅下降,副食支出比重显著上升,肉、家禽、蛋类等人均消费量增速快,居民的食品消费向营养型转化。娱乐服务业特别是健身业都在兴起。
1.2 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在满足传统消费的基础上,消费领域不断拓宽。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比以往有大幅提高,内部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食品消费支出比重(恩格尔系数)大幅下降,从“生存型”向“享受型”转变,追求精神生活和耐用物品享受已成趋势,用于交通和通讯、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人均支出不断提高。
1.3 农村科学消费观念不断增强
农民消费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民从过去一味追逐低价质次产品,逐步变成了价格、质量、品牌并重。在冬季农闲时间打破了以往大办婚丧嫁娶、吃喝赌等恶习,有了钱,他们注重改善居住条件、交通工具,还有许多农户买了健康保险。这说明农民生活改善后,就会将手中的钱投入到健康、子女教育、交通通讯等方面,走上了科学消费的道路。
2 制约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主要因素
2.1 农民收入低下,限制了其购买力
虽然近几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但相比较之下,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更快,10a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7.2% ,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仅12.6%。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间的差距较大,并有扩大趋势,从1998年的1:2.56上升到2008年的1:3.09。
2.2 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消费环境不好
近年农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虽有改善,但整体水平较差,普遍存在供水困难、交通不畅、电视信号覆盖率低等问题,从客观上增加了农民的消费成本,制约了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同时,居住分散、信息不灵、售后服务跟不上等,从而使相关的消费不能得到有效启动。
2.3 商品的适应性差,安全状况欠佳,使农民不敢在农村市场上花钱
由于农村流通网络的主体主要是小规模的个体经营者,且分散度大,市场监管难以奏效,农民对商品识真辨假能力相对较弱,因而大量假冒伪劣商品投向农村。
2.4 农村居民消费市场启而不动或启动不明显
我国近10a(1998~2008年)农村(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与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步,逐年递增。尽管如此,农村居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却呈逐年递减趋势,由1998年的55.3%下降至2009年的45.1%。这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制度滞后,影响农民的消费预期。
3 开拓农村居民消费市场的对策与思路
3.1 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农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加大现有农村低保政策的落实,扩大低保面,提高低保水平,让更多的穷人享受政策的实惠;逐步建立农民与市民、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平等一致的、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民的补贴,提高对农业补助水平,确保粮食丰产丰收,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加大对非贫困地区的穷人扶贫开发支持和帮助,加大投资力度,增加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拉动消费。
3.2 各地要将新农村建设和农民消费结构变化结合起来
在进行城镇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生活特点和经济承受能力,开发有利于农民生活、生产的小城镇,使其成为拉动农村居民消费市场的增长点,拓宽农村居民消费渠道。
3.3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夯实农村居民消费基础
大力增加农民农业收入,关键是提高单产和单位面积种植效益。当前,急需改良品种,推广先进技术,增加投入,提高农民农业收入;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4 鼓励和支持农民外出打工,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要改善农民非农就业的体制环境,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要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要通过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3.5 加强农民消费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消费能力
消费教育要以中小学教育为基础,以成人教育为重点;要把消费教育和保护农村居民消费者权益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引导农村居民文明消费、理性消费,改变传统的消费陋习,减少并最终消除那些愚昧落后、腐朽庸俗的消费,提高消费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 杨金磊.收入分配结构调整与中国消费需求问题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2.
城乡生产要素相互流动,工农业交融发展
从国际经验看,大量农民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城镇企业进入农村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工农业交融发展,是工业化中期阶段带有普遍性的现象。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目前,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约有1.2亿人。近3年来,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35%左右。正如农民所说,一家一人务工解决温饱,二人务工实现小康,三人务工达到富裕。同时也应当看到,在相当多的地方,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多为妇女和老人,加上农户耕种面积小而分散,基础设施落后,导致农业发展出现了缺人、缺钱、缺技术、缺装备的局面。改变这种状况,迫切需要城镇企业进入农村,通过外部生产要素的引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城市企业之所以有动力进入农村,主要是由于农村市场较为稳定、经营风险小、发展空间大、优惠政策多,能够发挥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特别是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为工农业交融发展创造了条件。工农业交融发展的这种趋势,目前很多地方已初见端倪,在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趋势将会进一步发展。
农业集约程度明显提高,设施农业成为农业增效新途径
在农民增收与农业发展之间,不能简单画等号,对此应有正确认识。一些地区农民收入高,并不说明农业就发展得好,因为农民收入来源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二、三产业,近几年还有相当一部分来自政府对农业的补贴等。因此,农民的收入水平并不能完全说明农业的发展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常常会出现“农业增产,农民不一定增收;农民增收,农业不一定发展”的现象。而发展设施农业,既是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也是农业增效的有效途径。设施农业通过一定的农业设施,能在局部范围改善或创造环境和气象因素,为动植物生长发育提供稳定的良好环境。设施农业包括设施栽培,如各类塑料大棚、温室、人工气候室等;设施养殖,如畜禽、水产、特种动物的设施养殖和现代集约化的养殖小区等。设施农业已经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重要渠道。经验表明,标准化日光温室亩均收益相当于大田作物的18倍,比漫灌式的水浇地节水38%;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蛋鸡产蛋量可提高18%,奶牛产奶量可提高12%。据统计,目前全国塑料大棚已达到3100万亩,各类畜牧养殖小区4万多个,设施渔业养殖水体近5000万立方米。随着新农村建设特别是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的加快,设施农业必将获得更大发展。
资源节约型农业发展加快,农业增长将更多地依靠科技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增长主要依靠资源开发和投入。我国耕地面积不到世界的1/10,但氮肥和磷肥使用量却分别为世界的30%和26%;农业污染量已占全国总污染量的1/3—1/2。这表明,仅靠大规模增加资源投入来实现农产品生产增长,不但成本高、效率低,而且已成为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现阶段农业的发展主要不是靠扩大耕地面积或增加化肥和农药投入,而是靠农业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由资源依赖型向科技推动型转变,充分发挥科技在集约经营、增产提质、转化增值、提升拓展等方面的潜力,使农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是我国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长,产业化经营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经营形式
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在实践中,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截至*年底,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11.4万个,固定资产总额8099亿元,分别比*年增长70.9%和91.7%;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式由最初的“公司+农户”,逐渐发展为“公司+基地+农户”,又进一步发展为“公司+合作组织+农户”。这些组织形态,反映了现代农业发展不同阶段市场对生产、加工的要求,反映了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经营环节及经营单位之间协作互利关系的调整变化。“公司+农户”,主要解决最初的农产品卖难问题;“公司+基地+农户”,稳定了企业和农民对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则规范了企业与农户在生产、经营和销售等环节合理的经济利益。由于我国东中西部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式必然是多样的。
农业产业化经营之所以发展得这么快,主要是由于它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我国农业生产分散、规模小,一家一户的农民难以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农业产业化经营将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优势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相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有效地解决了这一矛盾。二是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农民可以获得规模效益、加工增值效益、利润分红效益和务工效益。三是有利于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应对国际贸易壁垒,一家一户的农民是无能为力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在国际贸易维权方面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四是有利于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载体,是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者,是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实施主体,能够有力提升农业整体素质。实践表明,产业化经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将成为现代农业的基本经营形式。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专业合作组织成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形式
近些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逐步加快。据农业部调查,*年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比*年增加13.5%,成员增加103.5%。其特点主要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本组织成员,提高成员的收入”为宗旨。其功能主要有:一是规模集成。通过专业联合,采取批量购买、批量销售的办法,降低农户产销成本,提高产品价格,获得规模效益。二是作业同步。统一生产,统一要求,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批量。三是技术和市场信息传递。四是管理智慧共享。专业合作组织一般由能人大户牵头。他们的一个经验、一个点子,往往会成为全体成员的行动。五是诚信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必须讲求农产品质量、讲求信用,成员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互相监督。可以预料,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各种扶持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有更大的发展,成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形式。
[关键词]农村金融;存在问题;未来趋势
1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状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二是“三农”贷款持续增长。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国农业贷款余额近3万亿元,约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14%,60%以上农户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但是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也存在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农村地区资金外流情况严重。目前,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商业性金融组织,每年从农村地区流出的资金大于从城市流入的资金,导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受阻,城乡差距过大;二是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改革以来,几家主要银行都大批撤出了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与此同时,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建设没有跟上,造成机构网点覆盖率偏低,农民接受金融服务困难;三是金融产品创新不足,赢利水平不高。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经营传统的信贷产品和商业保险产品,而对农民需求量较大的小额贷款和农业保险则缺乏创新,造成金融产品单一,赢利能力严重不足,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薄弱,而一些非正规的农村金融组织虽然金融服务比较符合农民需求,发展较快,但是潜在风险较大;四是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支付结算体系落后。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电子化、票据化基础设施研发和建设不足,覆盖的地域范围小,便捷化程度低。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三农”服务的能力,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2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体系对
(4)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拓宽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范围,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逐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要通过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解决民间金融所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传统的信用资源来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主体,使金融产业逐步走向多元化和市场化。
(5)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要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稳定的金融法律体系,同时对于建立怎样的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如何建立等问题,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市场经济主体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6)建立和完善信贷保险制度和补偿机制。首先,建立农村信贷保险制度,积极开发农业贷款损失补偿保险品种。其次,建立信用担保补偿机制。政府要建立信用担保补偿基金,建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以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完善特色农业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
参考文献:
[1]李晓春,崔淑卿.汇丰银行在我国开设村镇银行的若干思考[j].现代经济探讨,2010(1).
关键词:农村;电力系统;控制;发展趋势
1 前言
电力系统自动化就是根据电子系统自身的特点和需要,配置各种符合要求的自动化装置,实现控制、管理的自动化,达到电力系统的智能化、一体化、自动化。电力系统不同于其他工作,电力系统结构复杂,涉及范围广,涵盖偏远地区的全国各个地区,地区越远,要求输送距离就越远;工业越发达地区,就要求机组容量越大。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电力系统自动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2 农村电力系统自动化的发展趋势
要想实现农村电力系统的自动化,包括:发电控制的自动化,简称为 AGC,此项技术已经实现,但仍需要进一步发展;电力调度的自动化,比如:实现在线监控、故障模拟、配电网自动化、无人值班变电站等。这些技术的发展将推动农村电力系统自动化的不断完善。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的发展趋势,主要向着三个方向发展。
2.1 农村电力系统向着智能化、远程化发展
目前,农村电力系统的控制依赖于工业计算机来控制。它的优点是:扩展性好、耗时短、开发方便,但是它也存在着缺点:所占体积大、灵活性差、能耗大、设计成本高等。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这种计算机的控制系统将被远程的网络控制所代替。
2.2 农村电力系统向着分布化、新能源发展
目前的农村电力系统发现相对集中,自动化技术便于开展。但是,随着传统能源的使用和耗竭,PM2.5 的不断危害,人们对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被提到日程上来。越来越多的新能源将不断使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型能源的出现和使用,对电力系统也是一种新的考验。未来的农村电力系统,利用新能源的发电单元,一改以往的集中式发电,取而代之的是分布式发电,既节约能源,又实现环保,但是分布式发电带来了新问题,自动化控制技术又出现了新的难题,随着未来技术的不断发展,相信这个难题一定会解决。
2.3 农村电力系统向着图形化、直观化技术发展
传统的农村电力系统,使用大量的数据来实现调度和管理,数据的优点是更准确、科学,但是也存在缺点,比如查看费时费力、使用数据不便利,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联网的数据越来越多,信息量越来越大,查看和使用单一的数据,使用和操作起来极不方便。
3 实现农村电力系统自动化的新技术应用
农村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局部到整理,离不开先进的技术支持。未来实现电力系统自动化的几项重要技术详述如下。
3.1 FACTS 和 DFACTS 技术
柔流输电系统(FACTS)出现在 1986 年,是综合电力电子技术、微处理和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而形成的用于灵活快速控制交流输电的新技术,当时出现时,曾被预言为"未来输电系统新时代的三大支撑技术之一"。FACTS 的优点是有效地增强交流电网的稳定性,同时降低传输电力的成本,FACTS 通过为电网提供感应或无功功率,大大地提高了输电的质和量,实现了输电的高效率。FACTS 综合了电力电子技术、微处理和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等技术,利用了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增强了系统运行的柔韧性,不仅增强了交流电网的可控能力,还提高了交流电的传输能力。目前,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著名高校、电力科学研究院等研究所和相关的厂家都在 FACTS 的技术上开展试验和新的尝试,以期更好地使用该技术。为了进一步满足用户的需要,又出现了一项新的技术--灵活交流技术(DFACTS)。DFACTS 用于配电系统,为了对供电质量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提出解决方案,并且由于用户对电力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配电系统的可靠性需要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因此,DFACTS在配电网系统和用户中采用新型的电子控制,从而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维持正常的运行程序。FACTS 和DFACTS 两项技术的应用,可有效地提高配电网的供电质量,提高整个农村电力系统的稳定性。
3.2 在线检修新技术
我国农村电力系统传统的检修模式一般实施定时检修,这种模式需要定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不论这些设备是否存在问题,这就带来了一些弊端,耗时耗力,预防性地重复检修,目的性不强。随着农村电力系统越来越庞大、复杂,再以过去的传统检修模式检修,从人力物力上来看,可能已经无法完成,而且还有出现漏洞的可能。新的检测模式--在线状态检修的问世,将解决这一难题。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将农村电力系统的各个设备进行在线检测,实时跟踪,对设备进行状态的数据分析,分析结果显示该设备是否需要检修,何时检修,这样的在线状态检测更加科学合理,实时保护避免了故障漏洞,更加安全可靠。目前,这种技术已经投入研究并取得一定进展,未来将投入农村电力系统的使用。
3.3 自动化技术
将原来的单一的装置通过微机监控技术,综合为一套多功能的自动化系统。以变电站为例:传统的变电站将变压器、母线、开关等一起装入到控制室内,使用了大量的电缆将装置一一连接起来,这样的整体装置投入大,占地面积大,操作耗时多,复杂繁琐。此时,将自动化应用在变电站中,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信号技术、通信技术,将上述设备综合集成在一起,设置成两个单元:间隔单元和中央单元。简化了回路,减少了二次设备,大大节省了电缆的使用量,节约了占地面积,大幅减少了投资成本,控制、调度、管理实现自动化。通过这样一个网络的自动化控制管理,大大提高了变电站的灵活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3.4 视觉信息技术
运用视觉信息技术投入到农村电力系统,可以更方便地获取多个图像,实现智能化判断移动物体,实现无人操作,对于在线监控,也可以利用视觉信息技术,发现异常及时提醒,避免了人工操作带来的失误、延时,实现实时、可靠的操作和监控,真正实现自动化、智能化。
3.5 智能控制技术
传统的农村电力系统,主要采用人工控制,但随着科技的进步,智能化控制越来越显现出其优越性。这就如同手工加工和机械加工一样,机械化的生产必然大幅提高质量和效率。智能化应用在农村电力系统中,特别在具有强非线性,模型不定性和更加复杂的农村电力系统来说,智能化将取代人工控制成为必然的趋势,智能化的控制系统将作为将来农村电力系统的核心,可以应对更加复杂、更加庞大的农村电力系统控制要求,将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
4 结 语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实现安全可靠的自动化电力系统是农村电力系统发展的主要目标,通过采用多种具有自动决策、检测和自动控制功能的装置,并由数据传输系统、信息系统对各个元件进行控制、协调、监视和调节,不断地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电力系统提出了更多的挑战和考验,将农村电力系统自动化推向更高的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 刘正明.探究农村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发展方向[ J].科技传播 ,2013, 01.
关键词:农村金融 现状与问题 发展对策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状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二是“三农”贷款持续增长。截至2006年上半年,我国农业贷款余额近3万亿元,约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14%,60%以上农户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但是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中也存在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农村地区资金外流情况严重。目前,通过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商业性金融组织,每年从农村地区流出的资金大于从城市流入的资金,导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受阻,城乡差距过大。二是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商业银行改革以来,几家主要银行都大批撤出了在农村地区的营业网点,与此同时,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建设没有跟上,造成机构网点覆盖率偏低,农民接受金融服务困难。三是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盈利水平不高。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经营传统的信贷产品和商业保险产品,而对农民需求量较大的小额贷款和农业保险则缺乏创新,造成金融产品单一,盈利能力严重不足,造成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薄弱,而一些非正规的农村金融组织由于金融服务比较符合农民需求,发展较快,但是潜在风险较大。四是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支付结算体系落后。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电子化、票据化基础设施研发和建设不足,覆盖的地域范围小,便捷化程度低。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金融“三农”服务的能力,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可行性建议与措施
通过对农村金融的经营背景及现状的分析与比较,为促进其更快更好的发展,从而裨益乡民,较好辅助“三农”政策的执行,特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相关风险补偿核准规划。通过财政部门等尽快偿还原拖欠农信社的相关贴息,同时剥离先前由于政策性原因而导致的不良贷款,地方政府应完善农业部门的信用评级制度及相关部门的贷款担保机制,控制农业贷款的可能性风险及损失。
2.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在引导农村信贷资金回流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一是要为抑制农村信贷资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证;二是要合理利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通过财政资金补偿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和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农村资金高效率地转化为农村投资。增加对当地经济信贷投放较多的金融机构再贷款额度;鼓励邮政储蓄资金参股农村信用社,投资设立农村小额保险组织,试办农村小额贷款机构,为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长期的资金投入来源。
3.制定《农业投资法》,规定县域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或购买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建议以县为单位,按经济发展水平划分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贫困县免除所得税和营业税,非贫困县免营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加强对县域资金流动的监测和预警,限制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系统内上存资金比例,通过运用差额准备金制度,对上存资金比例过高的金融机构可以提高超额准备金比例实行缴存,并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
4.发展农村社区基金和小额信贷机构,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近年来农信社改革的商业化趋势不断强化,一批农信社将撤离偏远落后地区。这种趋势无法逆转,只能采取有效措施,弥补偏远落后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农村社区基金和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就是弥补农村金融空白的重要手段。
5.改善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改善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环境,重点是完善农村经济基础条件,提高农户和农村企业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建议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服务的投入,改善农村经济运作的基础。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在市场交易的谈判地位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带动其他担保机构的发展。要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增加农作物收益权、权利质押,同时保护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权。探索运用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形式,根据“产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不同特点,采取“一企一策、一户一策”的办法解决农民抵押难、担保难的问题。
三、美国农村金融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农村金融体系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从美国农村金融体系来看,美国已经建立起了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农村保险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体制,建立起了支持农村建设资金循环的长效机制,较好地支持了农村和农业发展,维护了广大农民利益。借鉴美国经验,结合中国农村的具体情况,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已经成为下一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主线。
1.要鼓励金融组织创新,推动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的创新
要按照农村现实和农业经济发展实际,培育和发展商业性的、可持续的金融组织。条件许可的地方可建立社区银行和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中的专门为农业设计的金融品种,以满足农村金融需要。
2.对现有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明确功能定位
农信社要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办成商业上可持续、主要服务于乡(镇)、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农业银行要结合股份制改革,通过机制和体制的转换,充分发挥农业银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优势,切实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服务;积极推进邮政储蓄改革,按照商业化原则,引导邮政储蓄资金支持“三农”。
3.加强政策引导,开展金融知识教育
要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转变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理念,要努力塑造有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用市场化利率覆盖其经营风险。
参考文献:
[1]章奇.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多元思考.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5,(7).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转移;文化程度;人口结构;东部地区
一、引言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必然,这是有社会发展的内在因素所决定的,以为在工业革命以来,社会大分工的到来,机器生产大大的增强了生产力,当然社会的其他方面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所以我国的大发展时期以来了历史上的人口迁移,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
二、原因
那么为什么会有大量的劳动力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呢?分析其原因:首先,是因为那是我国正处于社会大发展时期,改革开放的政策的触发,社会百废待兴,沿海地区正处大建设时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其次,我国人口出生的高峰期过后,有大量的健壮的年轻劳动力,机器生产在各方面的应用,特别是在农业上的应用,使得种田不再需要那么多的人力,这样就使的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最后,新的思想席卷中国大地,这时已经影响到了农村及不发达地区,这些先进的东西会诱导着渴望过上幸福生活的人去那些能实现梦想的地方。
三、转移劳动力进入的产业及分析
如上图,我国农村转移人口进入的基本是以第二产业的最多,第三产业有一部分,第一产业只有很小的一部分这说明他们所进入的基本上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够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另外第三产业也是很一定的比重,因为东部的沿海地区近年来服务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时间的发展,更多的劳动力会进入第三产业,越来越少的人会进入第一产业。
四、对于这种现象的经济分析
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农村劳动力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呢?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个例题:
一个农村家庭,两个孩子,还有年迈的父母,家里有几亩田,这是中国农村家庭普遍的基本情况,那家里的健壮劳动力干嘛去呢,他们只有两种选择:第一,选择在家种田,抚养孩子,赡养父母;第二,选择外出务工,把孩子留给父母带。
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它们各自的成本和收益:
第一,留在家里种田,收益是种田得到的农产品和一些经济作物的收入,还有就是能陪伴在父母和孩子身边所带来的享受,成本包括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直接成本没有,间接成本主要是不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还有经济拮据所带来的压力,收益能有2000到4000已经不错了,能陪在父母和孩子身边的效用也是有限的,成本就很大了,外出务工至少一年可以赚7000到9000,如此一来,很明显,留在家里种田不是明智之举。
第二,选择外出务工,收益是在外务工的收入,还有转到钱的喜悦感和在大城市见识世面的享受,直接成本是出去的路费和父母替你带孩子的费用,间接成本是不能再家种田而失去的农产品收入和与父母孩子分隔两地的痛苦,收益明显是大于成本的。所以,相对于一个健壮的劳动力来说,外出务工在经济学分析上也是合理的,作为一个理性的决策者,都会朝着收益大,成本低的趋势去,所以近三十年来中国农村劳动力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五、未来的发展趋势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转移劳动力伴随着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整个过程,对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出展望,首先,在较长的时期内,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将会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但是增长速度会逐渐缓慢下来;其次,农村转移劳动力将会进一步向第三产业转移,且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的比重将有所增加;最后,农村转移劳动力仍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但是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比重将会缓慢上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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