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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镇银行;发展;农业经济
一、引言
当前,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改革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大部分农村金融问题都围绕如何向“三农”提供促进其发展的金融服务展开,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农村金融的配套发展,而村镇银行作为金融制度的安排和金融服务的创新举措破解了这一系统难题。
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536家,其中开业440家、正在筹建96家。目前,已开业村镇银行总体运营健康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截止2011年6月底,黑龙江省已开业14家村镇银行,这14家村镇银行在增强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减少借贷壁垒,促使农村融资规范化,创新农村金融业务,满足农村金融多层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其自身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对黑龙江省村镇银行进行介绍,重点选择桦川融兴村镇银行进行研究,指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以指导黑龙江省村镇银行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黑龙江省农业经济的发展。
二、黑龙江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自2008年10月10日黑龙江省首家村镇银行——东宁远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目前黑龙江省已组建成立了14家村镇银行(如表1),这14家村镇银行为当地农民、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金融服务,促进了当地经济繁荣与发展。
表1 黑龙江省村镇银行一览表
三、制约桦川融兴村镇银行发展的因素
(一)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可认知度底
“三农”发展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而“三农”问题复杂多变,对于国家和政府来说,解决起来困难重重,由于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所以国家和政府要积极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而做好宣传是第一步。但是目前国家整体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力度却不够。相较于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村镇银行的广告很少,政府没有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给予广告支持,广大农民没有充分认识村镇银行的重要性和服务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另外,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本应该充分宣传,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但是由于村镇银行目前经营规模小,金融供给能力弱,没有足够的资金打广告,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二)目标定位不清晰,村镇银行贯彻支农宗旨难
一是在经营目标方面,村镇银行实行商业化运作,在市场开拓与客户选择时首先考虑资金的盈利性。二是在政策目标方面,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是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真空”,引进农村金融领域竞争。但农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巨大,加之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基础薄弱,高新产业、龙头企业较少,村镇银行无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间较小,存续前景不乐观。在目前难以找到切入点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势必以防范风险和自身效益为前提来培植客户,这样极易动摇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甚至违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
(三)不得发放异地贷款,限制了村镇银行规模的扩大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要求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不允许跨区域经营。 中国农村范围广,各地差异大,跨区域经营的信贷风险难度也将加大,不允许跨区域经营对于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的一些村镇银行是有现实意义的。但对于某些有良好信誉的银行机构创办的村镇银行,应该将标准适度放宽,如此在统一法人的条件下,才能实现规模效应。
(四)支付结算渠道不畅
目前,村镇银行名义上开办了存款、贷款、结算三大类业务,但由于加入过程繁琐、成本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村镇银行基本上没有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电子对账、账户管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银行卡跨行支付、同城票据交换等系统,不能充分享受到现代化支付体系带来的便捷服务,办理业务困难重重。在村镇银行开户的法人客户很少,大多只是个人储蓄客户。除此之外,银联对各大金融机构办理银联卡“一视同仁”,对于村镇银行这样业务量较少,银联卡发放较少的金融机构要与业务量大、银联卡发放量大的各类大型商业银行上交同样的费用,这无疑加大了村镇银行的成本,制约了其发展速度。
【关键词】 内蒙古 村镇银行 发展 农业经济
引言
当前,内蒙古农村金融改革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大部分农村金融问题都围绕如何向“三农”提供促进其发展的金融服务展开,内蒙古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农村金融的配套发展,而村镇银行作为金融制度的安排和金融服务的创新举措破解了这一系统难题。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全国共有1101家村镇银行,如剔除部分村镇银行开立的支行数量,则数量为731家。目前,村镇银行总体运营健康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截止2012年6月底,内蒙古已开业52家村镇银行,这52家村镇银行在增强内蒙古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减少借贷壁垒,促使农村融资规范化,创新农村金融业务,满足农村金融多层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其自身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对内蒙古村镇银行进行介绍,重点选择蒙银村镇银行进行研究,指出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以指导内蒙古村镇银行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内蒙古农业经济的发展。
1. 制约蒙银村镇银行发展的因素
1.1宣传力度不够,社会认知度低
目前国家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力度支持不够,相较于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村镇银行的广告很少,政府没有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给予广告支持,广大农民没有充分认识村镇银行的重要性和服务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另外,村镇银行目前经营规模小,金融供给能力弱,没有足够的资金打广告,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1.2目标定位不清晰,村镇银行贯彻支农宗旨难
一是在经营目标方面,村镇银行实行商业化运作,在市场开拓与客户选择时首先考虑资金的盈利性。二是在政策目标方面,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是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真空”,引进农村金融领域竞争。但农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巨大,加之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基础薄弱,高新产业、龙头企业较少,村镇银行无高效益项目支持,盈利空间较小,存续前景不乐观。在目前难以找到切入点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势必以防范风险和自身效益为前提来培植客户,这样极易动摇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甚至违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
1.3支付结算渠道不畅
目前,村镇银行名义上开办了存款、贷款、结算三大类业务,但由于加入过程繁琐、成本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村镇银行基本上没有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电子对账、账户管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银行卡跨行支付、同城票据交换等系统,不能充分享受到现代化支付体系带来的便捷服务。在村镇银行开户的法人客户很少,大多只是个人储蓄客户
1.4贷款业务受限大
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存款余额的75%,而且村镇银行的资本金不能用于发放贷款,如果没有资金来源,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也无从做起。此外,《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要求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不允许跨区域经营。 中国农村范围广,各地差异大,跨区域经营的信贷风险难度也将加大,不允许跨区域经营对于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的一些村镇银行是有现实意义的。但对于某些有良好信誉的银行机构创办的村镇银行,应该将标准适度放宽,如此在统一法人的条件下,才能实现规模效应。
2. 内蒙古村镇银行发展建议
2.1加强村镇银行的宣传力度
村镇银行应当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做好自身的形象宣传工作,让社会各阶层、各部门了解在农村地区设立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义、目的与经营特色,正面引导社会公众认可村镇银行。除此之外,政府及村镇银行的母行及金融监管机构都应在在宣传舆论方面大力支持。应当在电视台、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将村镇银行的相关政策、组建背景、经营原则、服务对象、效果与作用大力宣传,扩大村镇银行影响。
2.2坚守村镇银行的服务宗旨
面对成立之初的困难,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不能变,应坚守“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宗旨。同时,为了自身的发展与壮大,在战略上可以实行“三先三后”分步进行,即按照“先生存、后发展”、“先基础、后提高”、“先集镇、后辐射”的步骤制订发展计划,在追求自身利益与服务农村经济之间找到切入点和平衡点。
2.3优化村镇银行的经营环境
一是要大力改善信用环境,增加违约者的机会成本,科学分析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培养和打造一批忠诚于村镇银行、愿与村镇银行打交道的优质客户群。二是要建立农村风险补偿与转嫁机制。按照“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开办由村镇银行放款、农户承贷、保险公司担保的贷款品种;或者按照“企业+农户+银行”模式,开办由企业和种养大户签订协议,农户给企业签订单,企业给农户贷款做担保的贷款品种。三是要对村镇银行实施分类监管。对村镇银行进行风险评级,按等级高低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做到分类定位、注重实效、提高监管效率。
2.4调整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
一是股本设置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在对当地农村龙头企业与大中型养殖户的实际资金进行调查与评估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注册资本金,减少资本金比例对单户企业或个人的贷款额度限制,做到既能留住优质客户,又能切实支持“三农”的发展。二是在调整股本总额时要调整股本结构,尽量增加企业的股份比例,增强企业参与的热情,促进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与管理改进,从而推动村镇银行健康稳定发展。三是鼓励地方政府的资本股权介入村镇银行。一方面,政府参股有利于村镇银行迅速融入当地政商环境;另一方面,尽管政府只是参股,但是对村镇银行信誉度的提高将起很大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恺萌.欠发达地区村镇银行运行初期的障碍与启示.人民网,2008-12-16.
摘 要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以往,在中国农村只有农村信用社和只存不贷的邮政储蓄两种金融主体,金融服务的水平越来越无法满足农民的需求,因此建设村镇银行成为监管层大力推动的目标。
关键词 村镇银行 发展 对策研究
一、引言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试点机构,拥有机制灵活、依托现有银行金融机构等优势,自2007年以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局面起到了很大的改善作用。但同时村镇银行本身也有诸如成本高、成立时间短等弱点,而且面临着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威胁,其发展前景不一定十分乐观,村镇银行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村镇银行发展历程及现状
2007年3月1日,注册资本达200万元的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挂牌开业。这是我国为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所迈出的第一步。5年来,全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规模稳步推进。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发展进入提速期,到2011年底,我国已开业村镇银行达700余家。村镇银行从设立之初起,就以“服务三农、支农支小”作为主要职责,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原则,搭建城市资本回流农村、农村资金留在农村的渠道,以激活农村市场,加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力争在支持县域经济、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从现实情况来看,村镇银行也确实发挥了部分在设立之初就已确定的金融服务功能。但由于其身处农村发展面临着很多制约因素,村镇银行在取得可人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特定的问题。
三、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困难和挑战
(一)外部政策支持困难。一是村镇银行目前按2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而信用社却不需交纳所得税。二是村镇银行与农信社都是为“三农”服务,但是目前村镇银行尚没有获得类似支农再贷款等优惠政策的支持。
(二)自身经营管理困难。一是资金筹集渠道单一。(1)吸收存款难。村镇银行设立于农村地区,虽然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存款的增长。同时,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不高,使村镇银行在发展初期的竞争中处于劣势。(2)留住存款难。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部分居民将钱存到村镇银行,其初衷主要是为了获得村镇银行的优惠贷款。(3)存款之外的资金来源受限。村镇银行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吸收公众和企业的存款都有限,村镇银行需要寻求存款以外的资金。但由于结算系统不畅,同业拆借难以进行,村镇银行不能发行、买卖金融债券,融资渠道受限。
(三)风险管理面临挑战。(1)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决定了风险控制在其经营发展中的重要性,在农业保险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如何防控风险无疑是村镇银行所面临的重要课题。(2)农村金融需求旺盛,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又比较难,这种资金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称性使得村镇银行存贷比过高,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影响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建议政府及监管层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一是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在村镇银行成立初期人民银行应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再贷款条件,将支农再贷款向村镇银行倾斜,在进入征信系统、大小额支付系统等系统时给予优惠政策。二是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三是参照信用社改制期间的政策,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四是出台有关政策,支持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进行适度的有序竞争,增强村镇银行的活力。
(二)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不断壮大资金实力。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二是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三是村镇银行员工应深入“三农”的各个触角,及时了解农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他们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
(三)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继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把防范风险作为拓展业务的前提。二是控制好贷款的投放规模,要与资金实力相匹配,要与贷款管理能力相匹配,严防出现流动性风险。三是不能盲目进行贷款创新,要先试点后铺开,循序渐进,严防贷款风险,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村镇银行要尽快结合小法人机构特点,探索建立简洁有效的法人治理模式,健全评价制度和效率评估体系;制定内控建设规划,构建制度流程体系和内部治理、风险控制、责任追究、协调联动、培训教育的长效机制,健全内部考核机制,切实转变以规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和激励约束机制,尽快建立以资本金配置效率和经济利润为主要约束的考核机制,按现代金融企业要求转换经济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阮勇.村镇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定位问题研究.安徽农学通报.2008(14).
关键词:村镇银行;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7-0144-02
村镇银行就是指为当地农户或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机构。区别于银行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属一级法人机构。目前农村只有三种金融主体,一是信用社,二是只存不贷的邮政储蓄,三是中国农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农村的金融市场还处于垄断状态,没有竞争,服务水平就无法提高,农民的贷款需求也无法得到满足。改革的出路,就是引进新的金融机构。随着中国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及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农民、农业、农村对金融业务的需求与日俱增,作为农村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村镇银行,自诞生以来就受到市场极大的关注。按照规划,村镇银行设立的宗旨就是要实现亲农、扶农、帮农、惠农、建“农民银行”,城镇银行被赋予“立足地方、服务村镇”的市场定位。村镇银行的成立正是实现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的一种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成立对于农村金融的改革将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农村市场存在局限性以及村镇银行的自身缺陷,村镇银行能在多大程度上真正帮助农民还未可估计。
一、中国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
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会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在准入资本范围、注册资本限额,投资人资格、业务准入、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行政审批、公司治理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到2006年底,中国放宽对村镇银行的资本准入,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2007年,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六省(区)开始实施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到2009年末,全国有148家村镇银行开业。其中村镇银行最突出的两项为:一是对所有资社会资本开放。二是对所有金融机构开放。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截至2009年末已开业的148家村镇银行中,主发起人为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的,总共仅有30家,其余80%以上的主发起人为城商行、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其中又以城商行为主,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对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不高,截至目前,五大行仅发起设立村镇银行9家。
2012年,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十二条”改革路径中,就有一条提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这一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各银行的积极性。
二、中国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1.社会认知度低,筹资能力弱。一方面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比较短,基本上还是属于农村金融的新兴领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许多农民不信任该体系。另一方面村镇银行设立于中国广大的县城,虽然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农民一年的收入不多,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加之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
2.中国村镇银行未能遵循宗旨,服务三农。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是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但由于村镇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各发起人或出资人必然会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最大的追求目标;而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农业、农村经济作为风险高、效益低的弱势经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巨大。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严重缺乏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很难实现“从一而终”的既定经营理念,它们会逐渐偏离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
3.村镇银行筹资困难。首先,从客观原因来看你,村镇银行虽然设立于农村。其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其次,从主观原因上看,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再次,村镇银行网点少,覆盖面小,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部分居民将钱存到村镇银行,其初衷主要是为了获得村镇银行的优惠贷款。
4.村镇银行结算系统孤立,成为网络时代的“信息孤岛”。部分村镇银行至今没有单独的行名行号,无法加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实时支付系统,只能进行资金的手工清算,汇划到账速度较慢,不能满足客户快速、便捷的服务要求。并且经常出现一些错误。由于开设的银行少,农民必须到指定网点来,使许多农民感到不便。在农民家庭中,许多人都选择外出打工。他们把在外地挣得辛苦钱汇入农村本地银行时,需要支付高额的手续费。这使得许多农民不愿使用村镇银行的业务。
三、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1.坚持宗旨,立足为三农服务。为所在区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扩大农村金融供给,为三农服务是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任何时候都不应偏离。为使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三农,并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有关部门应给予村镇银行必要的政策支持。一是人民银行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二是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三是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四是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五是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国家财政部已于2009 年4 月印发了《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 年9 月印发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村镇银行涉农贷款制定了相应的补贴和奖励办法。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可以进一步加大对村镇银行涉农贷款的奖励,并在增设村镇银行网点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对营业税和所得税进行减免,扶持其发展壮大。
2.扩大村镇银行资金的来源。随着村镇银行的发展,其资金来源的匮乏阻碍了银行良好快速的发展。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誉度,提高村镇银行的服务质量是吸引存款的有效手段,但由于农村地区本来资金就很匮乏,而且农信社、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导致大量农村资金外流,不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考虑从城市到农村,来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难,方案一是允许村镇银行总行设在地市级城市,但只能吸收存款,不能发放贷款,同时在县域设立若干分支行,既吸收存款又发放贷款。当然村镇银行在城市里面能不能吸收到存款还需要进一步论证;方案二是推动大中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事业部”,这一思路与银监会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思路一脉相承,即在机构、人员、激励机制上与银行的其他业务分开,能够把三农业务和城市业务适当区分开来,从而方便在内部管理上做出特殊的安排。并且设计合理的金融产品,完善村镇银行金融产品的单一化、不合理化,逐步了解农业、农村、农民的真实需要,把更好的金融产品呈现给广大的农民群众。
3.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诺贝尔奖获得者·尤努斯为解决穷人的生活问题,解决穷人的贷款难问题萌生了创建村镇银行的想法和信念,而且在孟加拉国严峻的外部条件下顽强地生存了下来,并发展成为孟加拉国乃至全世界金融界的骄傲,可见金融机构是可以在农村地区生存并发展的,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在经营上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贷款对象的准确定位,主要是农村地区的贫困妇女,完整的层级组织结构,其中5个人自愿组成一个借款小组,以6个小组为单位组成一个乡村中心是乡村银行运行的基础,独特的小组担保机制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降低了违约概率,另外市场化的利率和宽松的还款期限也是他们成功的重要原因。
其中借款小组和乡村中心是可以在村镇银行进行试验的,一些农村地区,民间金融机构存在一种只在“熟人圈”(通常亲眷除外)私人放贷的现象。在“熟人圈”内,有足够的了解和信任,双方的行为结果是可预期的,而且违约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这样能很好地控制放贷风险。
参考文献:
[1] 农镇银行或将成为新投资热点[EB/OL].金融资讯.
[2] 阮勇.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改善建议[J].农村经济,2009,(1).
关键词:村镇银行;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收录日期:2012年2月28日
一、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一)村镇银行发展迅猛,但仍与监管部门规划有较大差距。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26家,在已组建机构中,有473家设在中西部省份,占比60%。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316亿元,80%以上用于“三农”和小企业,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35.5亿元,小企业余额631.5亿元,中西部贷款农户数占到全部贷款农户数的70%以上。
截至2011年末,已开业村镇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30.5%,总体上运行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2007~2011年我国村镇银行机构设立增速是十分快的,分别为378.9%、52.6%、135.8%和50.2%,年平均增长率为154.4%。但是,由于银监会将村镇银行限定于中西部及欠发达县域农村地区,发展前景不明朗,大中型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热情不高,村镇银行数量增长缓慢,与监管部门规划的2010年村镇银行大提速、2011年成立1,027家的目标相去甚远。(图1)
(二)注册资本金不断增加。据统计,2007年9月之前,在6个试点省市成立的前12家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为1,060万元,最大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最小注册资本仅200万元。截至2009年末,正式成立的148家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上升为4,930万元,注册资本超过亿元的村镇银行有14家,最大注册资本规模上升为2亿元。2010年6月末,“全国最大村镇银行”的名号已归东莞长安村镇银行所有,注册资本3亿元;2010年12月末,“全国最大村镇银行”的记录再一次被刷新,河南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正式宣告成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表1)
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规模的扩大,主要源于做大贷款规模的冲动。根据规定,村镇银行对单一客户的最大贷款规模为注册资本的10%,注册资本越大越易争取县域内资金需求量大的大中型企业。未来,不排除有注册资本达到全国性商业银行注册资本要求的村镇银行出现。
(三)盈利能力较强。农村地区旺盛的资金需求为村镇银行提供了绝佳的发展环境。从已开业村镇银行的运行状况看,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各项业务发展较快,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据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村镇银行存款余额401.6亿元,贷款余额349.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10亿元。以较早开业的3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甘肃庆阳瑞信村镇银行和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为例,除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开业的2007年出现亏损外,2007~2010年间,3家村镇银行都实现了盈利连续增长、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定位有偏离“三农”倾向,发展偏离政策初衷。“村镇”一词同时也刻画了村镇银行设立区域、服务对象,即“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但从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来看,除先期试点的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现将总部设在乡镇,先后通过开设分行和搬迁总部的方式“回县城”,其他村镇银行大多将其总部设立在经济发达的县、市一级。从客观来看,这并不完全符合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布局的经营思路,更有甚者,大部分村镇银行都没有专注“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小额贷款业务,而将目光放在了贷款金额较大的小企业上,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偏离了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初衷。
(二)总体设立步伐较为缓慢,与监管规划差距很大。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村镇正式开业的村镇银行为539家,与《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截至2011年末村镇银行总数达到1,027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按照监管规定,村镇银行必须由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目前村镇银行设立难,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难找。截至2010年末,全国村镇银行中,由国家开发行及四大行发起的村镇银行约占总数的7%,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的约占10%,城市商业银行发起的约占50%,农村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发起的约占30%,外资银行发起的约占3%。在现有体制下,村镇银行对于大多数大中型银行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是目前成立村镇银行的主力,但受制于自身资本规模和管理能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能力有限。
(三)存贷比过高。存贷比过高是村镇银行目前普遍面临的问题。造成存贷比过高的原因是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而发放贷款易。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汇兑结算难。村镇银行多数未纳入人民银行结算系统,与央行结算系统不畅,使清算、汇兑等业务无法办理,与外界相关机构和发起行也没有实现相应的网络连接,代收代付、通存通兑、信用卡及网上银行等业务难以开办。二是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较低,因而不敢将个人存款放到村镇银行。三是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吸引力小。
(四)人才瓶颈问题。人才问题也是村镇银行目前面临的瓶颈因素之一,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是一家银行能够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由于村镇银行主要设立在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在吸引人才方面,很难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媲美,更难以与外资银行相竞争。村镇银行应在人才招聘方面更具灵活性,但应该严格避免“近亲繁殖”。其员工大部分是从农村信用社转来的,来自大银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很少,即使一些大学毕业生对村镇银行也缺乏“入行”的兴趣,因此村镇银行业务急需专业人才。
三、对策建议
(一)坚定“支农”、“支小”的发展方向,立足于长期价值和长远发展。村镇银行及发起人应立足于对长期价值的追求,不能为了当前利益而“紧盯”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走进同质化发展的“死胡同”。各家发起行务必立足长远,以追求长期价值为目标,为村镇银行经营管理确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目标。还应力求在“农”、“小”领域形成特色化、差异化经营,是村镇银行的成立之本,发展之源。村镇银行要不遗余力地专注于“农”、“小”领域金融服务需求的特点,通过强化客户细分和差异化管理、不断推出高度契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创新产品、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等举措,打造比较优势与核心竞争力,力争早日形成“支农”、“支小”特色品牌,实现银行与客户共同发展的目标。
(二)主发起制度应适当改革,从制度上推动村镇银行设立步伐。目前,对于村镇银行能否实现商业可持续,仍需在实践中摸索。而在这一过程中,民间资本无疑可以担当重要角色。但目前的监管制度束缚了民间资本的能力。同时,银监会在2009年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转制为村镇银行,但转制除了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外,还要满足村镇银行股权的有关规定。这等于是民间资本在经营几年后,若想将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就得将控股权拱手送出。上述出于风险考虑的制度设计,限制了民间资本在激活和推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能力释放,也从机制上束缚了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织的作用发挥。
要想推动村镇银行组建步伐,切实发挥在实现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可从制度上充分释放民间资本的活力。目前,江浙地区出台的村镇银行具体规定中,有的已经对银行控股的最高比例进行了适当的限制,以保证村镇银行的机制优势得以真正发挥。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也应允许转制后的控股股东可以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尽可能激发民间资本的积极性。
(三)多策并举,提高业务发展水平,缓解流动性风险。村镇银行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可信度,并适时设立分支机构,以充分吸收当地资金来源。同时,主发起行应在系统网络、产品提供、品牌宣传等方面给予村镇银行有力支持,解决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的技术“硬伤”,提高村镇银行的社会认同度;监管部门应从制度上解决村镇银行加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和征信系统、加入银联系统、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发行金融债券、获得支农再贷款、村镇银行存款保险等问题,使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在技术、系统和机制上为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和筹集资金提供支持。同时,建立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处置机制,确保在村镇银行暂时出现流动性问题时,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或争取其他资金支持。
(四)创造良好环境,吸引优秀人才。首先,制定较高的薪酬待遇,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其次,村镇银行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尽快提高现有人员素质,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要鼓励、支持村镇银行组建既懂信贷业务又了解市场和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信贷业务管理团队,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村镇银行要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开展日常业务培训;支持村镇银行从业人员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实习,帮助他们练习和培训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向,贺风.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探究[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1.6.
村镇银行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穷人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经营环境受地域的自然条件、开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等限制,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营业网点是金融竞争的最前沿,营业网点数量上的多少,服务及时、方便、快捷和多样性也是吸引客户的方面。村镇银行于2007年初成立,还没有能够完全树立自己的品牌与信誉,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相比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大多数人还采取观望态度,对其存贷汇等业务还不够信任,这对其拓展业务,吸收存款十分不利。另外,村镇银行成立之初没有行号,致使村镇银行汇兑、结算业务无法正常办理,征信系统无法开通,无法开展对公业务,银联卡业务也因此无法办理,导致企业不愿意在村镇银行办理同城票据交换业务。
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就是为解决农村资金短缺,所以其本职业务就是加大对农业、农民的贷款。农民、村镇企业是贷款的主体,但是农户农业生产和中小企业无法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加之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村镇企业早已被传统商业银行排除于贷款客户之外。所以村镇银行无疑成为农村资金需求者的救命草,资金需求者纷纷向其寻求贷款。
经营模式不成熟,抵御风险能力弱。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机构,需要在摸索中不断发展,不仅要在本地招聘一些有人际和经验的人员,而且也需要更多具有专业技能和丰富执业经验的人才。按照《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在人员素质上的要求并不高,但是农村的经济环境与工资水平不利于招到合适的专业人才,而且符合要求的也大多都分布在已有的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并不能够提出更优越的条件以吸引具有从业经验的人才。经验不足及业务素质不高的从业人员存在着很大的操作风险。
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农业作为高风险低受益的行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巨大,而目前农业保险覆盖率不高,且手续复杂,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借款人就可能不按时履行还贷责任。即使有抵押,但由于抵押品大多数是农民住房、宅地或农机等,这些抵押品一般都很难变现,所以村镇银行还要承担不良贷款损失。但是其他业务如银行卡及各种票据业务都没有开展试点,所以其利润来源单一,导致利润与风险不对称。
配套政策有待完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以后,中国银监会又陆续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六项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但是对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存贷款定价、金融监管或监测、融资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
作为新生事物,由于相关配套措施准备不充分,村镇银行在实际业务操作中遇到很多困难,发展受到一定制约。比如因支付及征信系统无法开通,从而影响村镇银行正常经营,不利于村镇银行规避风险;因银联问题自助设备仍未开通、银行卡业务无法办理,减少了村镇银行的服务手段和品种,降低了村镇银行的竞争力;税收、准备金率等政策缺少扶持措施,不利于村镇银行的发展等等。
完善的对策
鉴于村镇银行在吸收当地农民存款存在一定困难,应避免过分依赖单一存款来源作为放贷资金,争取从各种渠道筹集经营所需资金。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加强与当地的农信社、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合作。农村信用社以及农村中的国有银行一直以来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其存款资金来源比较充裕,村镇银行可与农业银行、农信社、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签定协议,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比如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就与当地的农信社签署了业务协议,由县联社提供现金供给和贮运,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问题。二是争取早日进入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以市场化的方式取得较低成本的放贷资金。三是充分利用中央对农村地区的扶持政策,争取多向央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四是尽快在政策允许下发行债券、票据等金融工具融通资金。
把选择目标客户群作为首要问题
明确自身定位,重点营销自己的目标客户群。我国村镇银行的建立是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创新之举,是解决农民贷款难和全面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因此,我国村镇银行必须明确自己“服务三农”、“农民的银行”的市场定位,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履行支农重任,特别是农村地区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以及在家从事劳动的人员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从家庭经济实力和贷款者品德两个方面综合来考察,确定放贷目标,稳固自身在农村市场的主导地位和客户基础。
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零售服务。发现客户、选准客户、留住客户、开发潜在的客户,对村镇银行零售服务业务市场至关重要。目前,个性化服务要成为村镇银行最重要的竞争优势,通过提供个性化服务,村镇银行能够将客户从大银行中吸引过来。因此,村镇银行零售业务的目标客户应定位在农村优质客户,主要包括信誉好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企业家,实行差别服务。对目标客户群体提供“量体裁衣”式的全程金融服务;对大众客户群体,则提供相对个性化的金融产品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深入农村群众,与客户形成良好的互动。村镇银行从管理者至一般员工都应该深入农村群众,利用有利的人缘和地缘,充分了解客户各方面情况,只有知己知彼才能为信贷决策提供最有利的支持,从而进行风险的识别和规避。村镇银行的基本体制特征在于村镇银行的“村镇性”,集中表现在它是依托所在的村镇人际关系网络中开展信用中介活动,例如,村镇银行在审批中小企业和家庭客户贷款时,评估的不仅仅只是一堆财务数据,实际上村镇银行的信贷人员还要考虑这些作为邻居的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族历史和家庭构成、日常开销、基本收入情况特征等个性化因素。只有真正融入村镇才能使得村镇银行具备特定的竞争力优势。
逐步完善村镇银行建设,切实强化其竞争力与执行力
村镇银行企业文化的建设。一家公司如果没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就像一个人没有灵魂一样。格莱珉银行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就是因为它有自己健康、成熟的企业文化。首先,要明确的提出村镇银行的宗旨:为“三农”服务,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并要做到身体力行。其次,建立成熟的信贷模式,并使之推广,如:小额度、每周收款、连续放贷的模式。再次,注意对员工和放贷对象的培训,向他们介绍村镇银行的宗旨、服务的对象以及工作的方式,使他们接受自己的理念。最后,应该鼓励员工独立开展工作,积极发挥自身潜质,为银行的发展集思广益。
村镇银行品牌形象的提升。目前,广大农民对村镇银行认识还有个过程。组织存款困难、资金来源不足几乎成为试点阶段村镇银行的通病。农民由于不看好其发展前景而不愿意将钱存入村镇银行,这是我国村镇银行组织存款难的主要原因。据悉,2010年7月成立的甘肃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开业4个月吸收存款仅1039万元,发放贷款835万元,贷存比高达80%。因此,我国村镇银行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自身形象,获取广大农民的认可。
建立农村存款保险体系,规范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我国目前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一直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在金融市场逐步开放,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再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已不合时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在鼓励发展各种农村金融机构的同时,为保护存款者的合法权益,可先在农村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与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功能一起被认为是支撑金融安全网的三大基本要素,它可以提高存款人对农村金融体系的信心,抑制个别金融机构倒闭造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通过该制度,运用存款保险机制对有问题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及时监测和早期纠正措施,有效防止农村金融机构只能存活不能退出市场的情况发生,促进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导力量,自2007年初实行试点以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到2011年末,全国范围内共建立了村镇银行726家。村镇银行的出现,激活了农村得金融市场,丰富和完善了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而且还为农村金融供给搭建了新的渠道,并使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但是,作为一种崭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村镇银行运行时间尚短,发展得不够充分,这必然会使这种新的形式存在许多问题。由于我国村镇银行风险管理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对风险防范的水平较低,没有较好的风险规避能力,信贷资产质量差,有些村镇银行甚至出现了轻微得亏损。在村镇银行试点的大范围推广的形式下,金融风险问题日益成为村镇银行发展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 村镇银行的发展优势
通过与我国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对比,不难看出,我国村镇银行的生存与发展优势有以下几点。
1.1 村镇银行增加了农村金融供给
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相比,其准入门槛低且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在我国的银行体系中,大中型银行多而小型银行较少。这些大中型银行的市场定位基本相同,都倾向于贷款给大型企业,而忽略了小型企业。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结构调整进程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撤并了县及县以下的经营机构,并限制了他们的贷款权限,而出现了商业银行“贷城不贷乡”的现象。
1.2 村镇银行拓展了农村资金融通的渠道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地区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农村地区的经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地区产生了大量的剩余资金。然而,农村投资渠道太过单一,致使大量的资金不合理利用甚至是被违法者欺骗用于未个人非法牟利和非法项目中。从近几年来发生在各地的金融诈骗案、非法集资案等案件中发现,受骗者和违法者大部分来自农村,非法机构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也给资金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村镇银行的合法性、正规性的优点正可缓解这一局面,农民可以找自己信赖的银行进行储蓄投资,如有所需还可以从村镇银安心贷款,所以说村镇银行拓展了农村资金融通的渠道。
1.3 有利于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构建
设立村镇银行能打破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垄断,改善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目前农村信用社我国农村金融供给的主要提供者,对农业金融服务缺乏充分、有效的竞争。农村信用社一直以来在资金的运用上存在着忽略农村资金需求,而更倾向于把资金投入到其他项目上,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且农村信用社组织结构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道路异常艰难。村镇银行的建立,必定会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竞争压力,打破经营垄断,促使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从根本上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才是长久之道。
村镇银行生存与发展的优势并不意味着其发展道路是一帆风顺的。所有事物发展的道路都是曲折的,村镇银行发展和壮大必将面临诸多挑战。
2 村镇银行的风险
银行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类。村镇银行是银行系统中的一部分,因此拥有银行以上种类的风险。但另一方面,村镇银行也有区别于银行系统的地方,这就决定了村镇银行某些风险会与银行不同。因此,村镇银行不仅面临一般银行都会面临的风险,而且面临农村金融的特殊性风险。
村镇银行特殊性风险概括如下。
2.1 农业生产风险
在农村,农民借来的款项主要投入了种植养殖业的扩大再生产,但是由于农业产品的盲目趋同性和结构的固化性,村镇银行又面临着其他银行所没有的农业生产风险。这些风险主要两种:一是产品的盲目趋同性:由于同一地域自然条件的限制及农民多年形成的耕作习惯,农民在种养业的品种结构上高度趋同,农业发展存在盲目性趋同性,容易出现大幅起落,不易把握其发展状况,这必然导致同种产品的供给过多,价格下跌。二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难度较大: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又比较弱。农业生产的周期较长,并且有极强的季节性。因此,即使农户获得了市场行情,也不能像生产工业品那样加班加点。这也是农业生产风险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农业生产的特殊风险,削弱了农民还贷能力。
2.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衙对的主要风险,也是村镇银行的面临的主要风险。农村的信用状况不是很好,农村信用状况与城市相比有很大差距,经济基础不足,农民很少将资产抵押等都是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阻碍。由于多数农民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农民普遍缺乏投资、储蓄等理财观念,对村镇银行并不了解,使得农民借款不能按期偿还或者根本没打算偿还贷款的情形经常发生。这样就导致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
2.3 流动性风险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农产品及农业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贷款的需求也就非常大的。但由于农村地区广泛存在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再者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普遍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的闲置资金较少,村镇银行吸储难度较高,所以村镇银行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这就导致了村镇银行存贷比失衡的普遍发生,存在资金缺口,从而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同时,村镇银行存贷款期限不匹配也容易引发金融风险。活期存款是村镇银行主要存款业务,而贷款主要为定期贷款,致使存款流动性偏强,贷款稳定性偏高,如果防范不当很容易引发支付危机。
2.4 政策风险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实力、盈利能力均不是很强,按理来说,它应与农村信用社一样得到国家税收减免政策的扶持。然而事实正与之相反,村镇银行在营业税、所得税征收方面比照的是其他商业银行标准,所得税是25%,营业税、城建税、教育税及附加税率是5%,然而受到政策支持的农村信用社所得税全部免除,营业税只缴纳3%,这巨大政策支持反差,使村镇银行利润进一步缩水。此外,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的不够成熟,农业风险经济补偿机制尚不健全,特别是由于农业容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更加需要政策性保险的支持。所以保险及补偿机制不健全,增加了村镇银行发放农业贷款的风险系数。
2.5 操作风险
村镇银行内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导致操作风险比较高。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村镇银行处于起步阶段,业务发展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规章制度还不完善。村镇银行由于地域等原因,绝大多数员工都在当地聘任,而真正的金融专业人才较少,因此人员素质不高,合规操作意识差,业务操作流程相互制衡的规章形同虚设,极易导致操作风险发生,对村镇银行日后业务发展埋下风险隐患。
3 完善村镇银行风险管理的建议
村镇银行若想良好的运营,就应把风险管理看作是发展的关键。为此,村镇银行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按照《村镇银行监督管理意见》的要求,建立合理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3.1 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提升资产质量
加强对客户的信用调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的评估方法和信用手里的标准化流程明确每个信用管理环节的内容、责任主体及职责,确立信用评价细则,划分风险管理责任。然而,提高信用风险管理,不光要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开展信用评价,还要做到以下三小点:完善贷款“三查”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定期进行贷款风险检查,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健全资本约束
3.2 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机制,促进运营模式的良好发展
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在市场及财务出现危机时期能有稳定的流动性,从而有能力应对债务和客户的需求。村镇银行应提高流动性管理,制定合理存贷比率。近年来,乡镇企业发展迅猛,对资金的需求量大,村镇银行可以以他们为主要客户,抓住这一主要市场,增强吸收存款的能力,充分发挥村镇银行立足于当地和服务于“三农”的自身优势,将农村客户吸引到自己的银行中。村镇银行更要落实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流动性指标的识别、分析、监测和控制,建立健全的流动性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应急预案,尽可能的减少流动性风险给银行带来的损失。
3.3 提高操作风险管理能力,完善操作规范
村镇银行要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排查操作漏洞,系统地提出相应的弥补方法和建议,不断完善制度、改善操作规程。而且要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员工的操作水平、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员工在业务拓展时能够识别风险并予以控制。这样做不光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并且让员工对银行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更加熟悉和了解,从而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同时建立重要岗位定期交流制度,对在同一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都要遵循轮岗制度,进行换岗。但也不能忘记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监管部门要制定出相应的监管制度并加强监管力度,以最大的可能避免操作风险。
3.4 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文化
村镇银行要想打好风险管理的基础,应从建立风险管理文化入手,做好以下几点:首先,深刻认识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在进行业务的同时控制风险,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发展业务。其次,让风险观念深入人心,使员工在每一次业务处理的事前事中,都仔细分析给银行带来的各种风险。再次,把内部控制落实到根本上,在每项业务的开始都要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计划。最后,深化风险动态量化观念,提高对风险的识别和监控的能力,做到预防风险,控制风险。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长期以来农村经济却受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困扰。为了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2006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降低了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门槛,允许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意见》的实施正式拉开了村镇银行在我国发展的序幕。
普惠金融体系对村镇银行设置的要求
我国设立村镇银行的宗旨是立足村镇,面向“三农”,让农村的弱势群体享受获取金融资源的公平待遇,化解与消除金融服务歧视和不公平,解决涉农资金短缺问题,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说,我国村镇银行的建立正是基于普惠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设想。但要真正实现这一目的,从机构设置的角度来看,村镇银行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村镇银行必须真正立足农村,设在农村地区。在融资交易中,信息成本是影响交易能否进行的主要因素。而信息成本的产生主要源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信贷市场上“授信方”的逆向选择和“受信方”的道德风险。只有贴近农户,村镇银行才能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获得更详细的农户信息。村镇银行越贴近农户,农户贷款的可获得性越强,金融服务受惠面越广,而我国农村地区相对传统的社会结构形成的人际信任所带来的“农户自履约机制”的约束力也有利于提高涉农贷款的安全性。有鉴于此,村镇银行必须是设在农村地区。
村镇银行需要机构化、组织化。没有一个村镇银行能只在一个村里实现其持续发展,最终需要扩大,需要组织化、机构化,形成广泛分布的机构网络。孟加拉格莱珉乡村银行由“总行、分行、支行、乡村中心”组成,2006年末已拥有1195个营业所、112万名员工,覆盖了312万贫困农户。印尼人民银行乡村银行部也包括“总行、分行、支行、村行”四级组织,在2000年底时就有了约3700个基层营业所、400个服务点、2.3万名员工,成为印尼最贴近农民的国有商业银行。正是通过广泛的机构网点,这些国家的乡村银行既扩大了普惠金融的服务范围,也实行了专业化经营,获得了规模效益。
村镇银行必须重视基层组织的建设。国外组织化、机构化的村镇银行都特别重视基层网点的建设,基层是村镇银行盈利的中心,是银行持续发展的关键。基层以上的机构只是为盈利中心提供支持、培训和管理服务,而不干涉其具体业务。村镇银行对基层的重视最重要的体现在其人力资源的配备上。印尼村行系统中在分行以上机构工作的职员占比不到1.1%,其余人员全部工作在支行、村行。格莱珉银行每个支行约有10名左右的工作人员,管理120个到150个乡村中心,支行在财务上自负盈亏。员工的晋升大都要有支行的工作经历。正是因为基层化的人力资源配置,乡村银行才有可能将金融服务惠及更多的农户。
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必须深入“田间地头”。普惠金融体系特别强调给弱势群体提供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权利。为农村客户服务,且为中低收入农户服务,国外乡村银行成功的经验就是接近客户。孟加拉乡村银行是“田野上的银行”,工作人员主动下到田间地头拜访借款农户,农户不需要到办公室,所有业务都在村里经办。印尼人民银行乡村部的经营在很多地区是以摆摊的方式做,赶集的时候去摆摊。这种贴近客户的服务无论是从心理上还是实际的便利上都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和信任,让农户觉得这是他们自己的银行,不仅为其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形象,也有利于降低银行的经营成本。
我国现阶段对普惠金融体系的背离
虽然我国已组建的村镇银行在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效应,社会各界对其未来在农村金融领域的作用更是寄于了厚望。但是,从普惠金融的角度来看,我国村镇银行现阶段的发展与普惠金融体系的要求相距甚远:
组建步伐慢,开业银行少,难以扩大普惠金融服务的影响和业务范围。为尽快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管理层在推动村镇银行的组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9年7月,银监会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工作安排》,三年规划计划共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但截至2011年5月末,共组建的村镇银行仅536家,其中开业440家、筹建96家,数量上远远未达到预期目标,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仍有2000多个,机构空白乡镇的数量仍然很多,离普惠金融体系目标相差甚远。
机构设置偏离农村,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惠及农户。目前我国已开业的村镇银行相当一部分都设在地级市和县域,呈现的是“冠名村镇,身处县城”、“村镇银行不村镇”的格局。其服务的对象还是以县里的中小企业为主,为乡镇、村里的服务很少。即使有少数村镇银行向农户发放贷款,也大都选择“企业+农户”的模式,要求必须有企业为农户提供担保。置身县城或发达地区城镇也难免让人产生村镇银行迟早会偏离服务“三农”的办行宗旨的担忧。这些都不符合借助于村镇银行实现普惠的农村金融体系的设想。
规模小、网点少,业务发展速度慢,普惠金融服务的效果差。目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绝大多数注册资本在1000万~5000万元之间,多是在县城设有一个孤零零的网点,不仅谈不上机构化、网络化,而且人力资源不足(一般配备有10来个工作人员)。因此,村镇银行在市场拓展、风险管控、品种创新等方面受到制约,不能实现较好的收益,出现经营难以维持的现象;结算系统孤立,通存通兑没有开通,银行卡业务缺失,汇路不畅,汇费昂贵,便民服务无从谈起。
“独立法人”的独立性不保,普惠金融“自主灵活”的经营机制欠缺。名义上,村镇银行是独立法人机构,但事实上的“一股独大”使法人机构的独立性不保。数据显示,2011年可从公开资料中可获取发起行持股比例数据的142家村镇银行中,有87家发起行持股超过50%,而持股达70%以上的占比15%。具有绝对控股地位的发起行通常都会通过派出董事、经营层和风险管理人员等方式,将自身的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和文化等移植到村镇银行,严重干预村镇银行的经营。这在客观上使村镇银行沦为发起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失去了“独立法人”希望赋予村镇银行的决策链条短、信贷审批和发放快、经营机制灵活的优势。
我国村镇银行设置的政策困局
近年来,国家政策上非常重视村镇银行的发展,银监会陆续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关于全面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村镇银行设置的规定和政策,可谓“不遗余力”,但从前面的分析来看,效果十分有限。要达到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目的,需要大中型银行批量化组建村镇银行。但事实是大中型银行组建村镇银行的态度并不积极。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从公开数据可获得发起人信息的192家村镇银行中,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的共23家,占比仅6%,剩下的大都是由城市商业银行(占45%)、农村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而这些小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又有不少并不是服务于农村金融,而是实现其跨区域经营的战略目标。本文认为,现阶段在村镇银行机构设置上的政策困局是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
一级法人及分散设立机制导致村镇银行组建、管理成本偏高,大型商业银行出于经营效益,不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按照现行规定,商业银行控股比例只要达到20%就可以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相当于60万元就可以开业(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最低300万元)。但为了控制风险,商业银行远非出资20%就可以发起,而且,村镇银行作为一级法人银行,需要健全的组织结构、完善的营销网络,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投入使得组建村镇银行的实际成本并不低于成立一个支行。此外,主发起行在全国范围内分散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地域跨度大、管理半径长,协调和管理成本也过高。因此,大中型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意愿并不强。
过于急迫的数量目标为地方商业银行基于实现跨区扩张动机设立村镇银行提供了可能。2009年以来,监管层迫切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不仅在“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中明确提出了数量目标,又于2010年4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严禁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阻碍或变相阻碍符合条件、有发起意愿的中小银行跨区、跨省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一政策为地方商业银行发起村镇银行实现跨区域经营创造了必要的制度条件。对这些银行来讲,异地设立分支行门槛高、审批期长,很难获批。设立村镇银行则响应了国家号召且可以获得一定的政策支持。在此情况下,一部分商业银行将村镇银行作为其跨区域开拓市场的“桥头堡”,将其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等同于分支机构进行管理,架空了村镇银行的政策初衷。
商业银行唯一发起人资格及股权比例限制造成了一定的民间资金进入障碍,抑制了村镇银行的组建步伐。首先,银行为村镇银行唯一主发起人的规定在客观上抑制了民间资本参与的热情。虽然民间资金可以参与新设村镇银行,但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能发起,大中型银行又无积极性发起,发起行“难求”的局面下,民间资金事实上很难进入。其次,“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的规定显示了政策仍对民间资本持谨慎态度。而事实上发起行绝大多数超过51%的控股权也影响了民间资本股东的话语权,使其采取观望态度的居多。此外,2011年7月,银监会又下发了《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设立动机不正、资本实力不强、风险管控能力不足、人才储备不充分以及IT系统支持不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再支持其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更加严格的准入政策会使民间资本的进入更加困难。
配套扶持政策不力,已组建村镇银行经营困难,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吸引力不足。一是财税政策支持不够。同样是服务“三农”,村镇银行的所得税和营业税比照一般商业银行执行,税负明显重于农村信用社。而且也存在着政策在村镇银行中支持不一的现象。如“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这两项政策却并未辐射到所有村镇银行。二是金融政策支持不够。大多数村镇银行至今不能获得结算行号,不能入网银联系统,无法直接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无法开立汇票,不能与其他银行实现互联互通;不能加入银行间拆借市场;再贴现、支农再贷款等无法使用。政策支持不力,已开业村镇银行经营并不理想,无法形成吸引力,影响了后来者加入。
村镇银行政策体系基于普惠金融的改进
事实上,我国现阶段存在着大力组建村镇银行的外在环境,一方面大中型银行由于传统银行业务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已把发展农村金融业务作为战略转型和业务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一些外资银行出于战略布局的考虑,也在积极谋求与国内银行的合作,寻找进军农村金融市场的突破口。至于这些机构能否以村镇银行的形式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领域,则有待于政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并给予积极的扶持。
适度扩大发起人范围,科学设计股权比例,提高民营资本的参与度。发起人是村镇银行形成的一个关键环节,现行商业银行作为唯一主发起人的政策规定已造成了“发起行难求”的事实,民营资本参与受阻。现阶段,我国出现了很多资本雄厚并且梦想成为“职业银行家”的民营企业家,如果有良好的政策和监管措施配套实施,将他们列入主发起人将极大缓解主发起人不足的问题。监管部门更可以考虑赋予其他有条件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等做主发起人的资格。此外,适当地改进股权设置规定对有利于吸引民营资本参与。股权持有比例政策既要有利于实现股权的相对集中,提高决策效率,又要防止“一股独大”,还要有利于发挥民营资本在村镇银行中的话语权,调动多方主体投资村镇银行的积极性。
尽快实施村镇银行子银行模式,探索更多批量化组建形式。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业的组成部分,单一机构的村镇银行不仅存在着组建、管理成本高的问题,而且和现代金融网络化、电子化的趋势是背离的。因此,从其诞生之日起,银监会和发起行就在不断探索更好的组织形式,产生过村镇银行管理总部、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村镇银行子银行等多种提议。村镇银行管理总部面临着复杂的关系协调及现阶段普遍经营不佳的独立核算的尴尬。村镇银行控股公司作为非银行法人,难以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难、汇兑结算难的问题。而村镇银行子银行不仅能对外投资设立村镇银行,作为一个股权管理平台,其自身也能经营银行业务,也有利于为村镇银行提供放贷资金及后台服务。因此,政策上需要尽快出台实施《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子银行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支持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出资设立专司批量化投资、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村镇银行的持有限牌照的商业银行,提高村镇银行设立效率。
实行差异化的市场准入政策,完善村镇银行的机构布局。到目前为止,我国各地村镇银行的成立主要是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硬性数量指标和“挂钩”政策的产物。这种行政强制方式扭曲了主发起人的理性意愿,会给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重大隐患。印度20世纪70~80年代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挂钩”政策就是前车之鉴。1977~1990年,印度实施了“1∶4”的金融政策,规定任何银行只有在没有银行地区开设4家分支机构才能在已有银行地区开设1家分支机构。在政策强力推行下,新增了超过3万家农村银行分支机构。但这样的发展却是以这些农村分支机构的巨亏为代价的,银行农村分支机构的贷款回收率只有25%~33%,每经营100卢比会带来5.4卢比的损失。印度于1990年被迫取消了“挂钩”政策。实践证明,推动村镇银行的发展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脱离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原则。政府可以以差别性的政策为诱导。比如对中西部地区,政府可以制订符合当地经济形势的村镇银行准入政策,给予更为优惠的税收、补贴、奖励等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中西部农村金融市场。
增加货币政策的灵活性,解决村镇银行资金供需矛盾及业务经营问题。一是适当地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实际发展状况和资金供求状况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地确立贷款利率。储蓄利率在农村是比信贷利率更重要,需要更加关注。二是放宽条件,给予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支农再贷款扶持,并给予利率优惠;明确村镇银行在全国银行间的同业拆借资格,增加资金补充渠道,缓解村镇银行规模小,资金实力差的矛盾。三是改变新老、城乡、大小村镇银行“一刀切”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适当体现差异化。四是对村镇银行的信贷规模实行整体“从松”控制的前提下,也应根据村镇银行各项发展指标而有所不同,以帮助村镇银行拓展业务规模。
增加财政政策的支持力度,帮助村镇银行增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国家财税政策方面:建议对村镇银行实施与农村信用社相同的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并对新开业的村镇银行实行3~5年的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政策,让村镇银行有一个自身积累期。2010年6月,财政部出台了《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三类金融机构进行定向补贴。这一举措体现了国家对农村三类金融机构支农政策的落实。建议适当放宽享受定向费用补贴的村镇银行条件,让更多的村镇银行受惠于财政补贴。地方财税政策方面:一是建议由当地财政出资建立奖励基金,对村镇银行给予奖励,缓解其经营困难。二是在财政性存款方面给予一定支持,以解决村镇银行开业前期信贷资金供给不足的困难。
实行宽严适度的监管政策,真正让村镇银行走好走稳。我国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没有建立成熟的体系,严格监管可以有效控制村镇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但村镇银行虽然是银行,其业务规模、经营产品、服务对象、风险程度等与其他商业银行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不宜实行与商业银行相同的监管政策,有些方面可以适度放低标准和要求。总体来看,一是对关系村镇银行稳健经营及服务定位的方面要严格监管,包括:从严审查股东资格,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投资者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让公众对申请者的资信、品行进行评议;从严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高其管理和运营水平;从严考核支农指标,保证其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从严监督法人治理,确保其有完善的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对关系村镇银行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的方面则应从宽监管,包括:降低其获取银行联行行号、发行信用卡、进入征信系统的标准与条件,从快批准上述金融服务基础项目的准入;降低其接入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的标准与条件,尽快支持其建立与其他商业银行相嫁接的支付清算和通存通兑体系等。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经济一体化 农村金融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前言
城镇化一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它是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促进城乡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据《中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至2012年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54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2.6%,农村人口为6422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8.4%,首次城镇人口占比超出农村人口。中国已步入了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村发展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运而生。
二、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及问题
自2006年中央提出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它们的发展填补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撤并基层分支机构的市场空缺,给农村金融服务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其中尤以村镇银行为主。据证监会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858家,其中村镇银行799家。它们的发展,有效地缩小了城乡金融差距,改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但同时,由于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金融市场相对城市金融发展不成熟,各项制度还不完善,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管理经验不足等原因,导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一)村镇银行主要由城市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暗藏信任危机和声誉风险
根据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应采取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方式设立。但由于我国银行业发展现状,导致发起人主要集中于异地扩张需求旺盛的城市商业银行。大型银行出于自身全国已有广泛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相对盈利水平较低等因素设立村镇银行的兴趣不大。而在中国银行业体系中,城商行不管是综合实力还是风险抵补能力与综合管控能力都无法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相比,同时他们也没有管理农村金融机构的经验,其发起的村镇银行一旦出现较大的问题,将可能引致社会对村镇银行的信任危机,使村镇银行潜在着较大的声誉风险。
(二)客户熟悉度和认知度低,吸储功能弱化,流动性风险大
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现代农村金融市场的新生事物,开设网点较少,市场知名度低,缺乏品牌效应,周围社区居民普遍感到非常陌生,缺乏品牌认知度和信任度。在周围村民心目中,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或者原来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不敢贸然去存款。存款不足使其流动性风险加大,进而影响到其盈利和持续发展。
(三)业务偏离服务“三农”轨道,追求商业利益现象严重
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成立村镇银行时打着服务“三农”的口号,但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往往偏离“三农”轨道,追求商业利益现象严重。表现有三:其一是存在“抓大放小、嫌贫爱富”现象,放贷的主要对象多为相对优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中型企业。其二是脱离“三农”,业务进城,在选择客户上开始向城市大企业倾斜。其三是贷款集中度高,公司业务为主的单笔贷款额度较大。即使向农户发放贷款,要求农户提供企业做担保。据银监会统计数字表明,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3190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782亿元,农户贷款余额600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841亿元。农户贷款占贷款余额比重仅为34%。
(四)内部机制不完善,违规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目前,村镇银行普遍存在机构产权不清晰、内部控制流程过于简化、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公司治理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在信贷管理上“太乱、太松,不规范”,管理过于粗放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近年来农村金融市场违规违法操作现象频频出现。如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职务侵占、违法发放贷款、农民“被贷款”等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些不法行为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财产损失。也严重损坏了新型金融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五)缺乏配套扶持政策,制约村镇银行发展
近年来,虽然政府部门下发了许多促进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的条例,但整体来讲,新型金融机构在发展中仍然处于弱势,政策上的配套扶持政策还比较缺乏,例如村镇银行还不能加入中央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征信系统;新农村金融机构的开办费较高,如工商注册登记费、注册资本印花税等偏高;缺乏配套的税收、利率等政策优惠;这些无疑制约了村镇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来发展对策
(一)鼓励大型银行,提升村镇银行的组建质量
鼓励大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发起人由于缺乏资金、经验、人才不足而带来的风险。科学把握准入标准,鼓励大型银行进入,控制小型公司盲目扩张,确保村镇银行的组建质量。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管控能力给予不同的指标,激发、促进大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同时促进政策性银行、大型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参股或控股村镇银行,条件成熟时作为出资人直接设立村镇银行。适当把控中型银行大规模建立村镇银行的冲动性,严格约束小型银行盲目铺设,严控村镇银行设立子银行。对于发展好的村镇银行鼓励其发行上市,将符合条件的小额信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二)强化新型金融机构与政府的协同宣传,提高吸储能力,增强流动性
提高吸储能力是目前新型金融机构迫切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在强化机构本身借助当地公开媒体加大自身的业务宣传和品牌宣传力度,有意识地树立“正规银行”的形象,消除群众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误解。同时新型农村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借助于农村市场对政府的信任,加大政府对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信息传递的桥梁作用。尤其是机构在某区域刚设立之初,这方面工作尤为重要。从而提高群众认知度和信任度,提高吸储能力,增加流动性。
(三)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机制,从内部主观因素上杜绝违法违规操作
就预防违法违规操作而言,一方面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普遍较低的情况,一是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和职员的道德培训,使廉洁守法形成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使员工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二是加大违法违规现象人员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内部体制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查找管理上的漏洞,从源头上杜绝内部人员违法违规操作。
(四)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促进其更好地服务“三农”
对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业务类型监管是保证村镇银行不偏离“三农”轨道,更好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杜绝违规违法操作的关键环节。在监管层次上,可实行“中央——农村金融机构”+“中央——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多层次监管模式。在监管对象和内容上,政府监管要体现村镇银行是服务于“三农”的特殊使命的金融机构的特点。重点加强对村镇银行监管信贷投向和单笔贷款的额度的监管,即在监管上体现村镇银行服务农村和农村企业的特点。对于把资金主要投向城市和非农行业、主要发放大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要在监管上给予严厉的制裁。
(五)加大政府的配套扶植政策和支持力度,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
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还需加大政府的配套扶植政策和支持力度,尽可能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政策上的束缚,使其“轻装上阵”,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例如,支持村镇银行加入央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统和征信系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畅、效率低下的问题;在税收优惠上,对农村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小微型金融业务应单独核算,相应实施税收减免,包括没有金融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改进目前按“机构属性”而非“业务类型”制定的“三农”及小企业信贷政策;政府或者有关监管机构可以对村镇银行的IT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贷款审批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完善提供必要的费用补贴和人员辅助。最后政府若能促进农村信贷的再保险机构生成,解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更会进一步激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全方位服务“三农”的信心。
四、结束语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起着提供资金支持、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它们的健康发展决定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效。通过对内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对外加大政府对其发展的宣传、支持和监督作用,双管齐下,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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