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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成果转化

时间:2023-07-25 16:50:50

导语:在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科研项目成果转化

第1篇

1.1明确发展规划

交通科技发展规划是明确未来一个时期交通科技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举措的重要载体。为了保证交通科技创新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在不同时期都会相应出台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并提出具体的实施目标。科技管理工作必须紧跟发展规划的目标,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特点从管理角度出发,制订相关政策,实施科学管理。

1.2制订并落实相应的政策

科技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抓好配套的政策制订,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落实。制订各种管理政策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注重针对性。为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投身科技研发工作,我院制订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科研项目进行科研补贴,并增加了奖励措施,对获奖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都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3管理工具和方法的完善

以往科技成果管理缺少科学完善规范的管理规则,多数科技成果在成果报告、成果、论文专著发表以及实验数据和档案管理等环节缺少必要的规范和要求,使得许多我们必须掌握的情况却难于掌握。同时项目管理以人工结合计算机文档管理为主,这种管理方式简单孤立,没有很好地利用先进的网络手段,产生的作用有限。在网络环境下充分利用先进的Internet技术和数据库管理技术,开发建立科技研发管理系统,由一个集成化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高效管理现有的主要工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为科技研发管理的完整生命周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可以起到提高科技研发管理、服务和决策水平,降低科技管理成本,提高科技研发管理工作效率的目的。基于上述必要性,我院自主开发建立了符合我院实际的科技研发管理信息系统,采用基于Web的浏览器用户界面,将主要管理分成科技研发项目管理、技术标准项目管理、专利与著作权管理和科技论文与著作管理等,每块都提供查询、即时生成多种统计分析图和表格等功能,并辅以首页资料(主要是科研项目申报成果管理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和系统辅助管理。这个系统为科技管理工作提供了多种支持和服务,在科研项目的立项、监控和管理过程中起到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的效果。

2项目全过程管理

科研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的申请、评审、立项、中期管理,以及出成果、出效益的全过程。各个工作环节环环相扣,都对最后的科技成果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深化科研管理模式的改革,推行全过程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尤为重要。

2.1申报立项管理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竞争体制条件下,现在的科研经费均采取自由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在申请项目多、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提高项目申报的命中率,做好申报项目的质量控制极为重要。在外部条件上,我们要充分利用查新的作用。科技查新工作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查新可大大提高科研立题和知识产权申请等工作的准确性,避免了许多低水平的重复。内部工作上,近年来我院对预申报的工作越来越重视。先由科技研发部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再邀请相应的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对各个预申报项目的立题依据、研发内容、技术指标、技术力量、技术路线、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审查。这样不光可以把握每个项目的研究方向,确保先进性及方案的可行性,挑选一批优秀的项目进行申报,而且通过学术委员会提出建议,指出存在的缺陷、完善项目材料等,帮助申请者提高再申报质量。

2.2中期管理

项目立项后,我院注重组织实施工作,科技研发部对整个项目的进行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对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进一步安排,落实人员、资金与完成时间。同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抓项目的管理、协调,确保其顺利进行。项目完成申请鉴定(评审)前,研发部严格把关,对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复查,确保达到或超过合同要求。

2.3成果管理

成果鉴定或评审之后,还要进行成果登记、成果统计、绩效评价以及奖项申报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繁琐却重要,它既是科研项目完成的一种表征方式,也是为进一步推广应用打基础。加速科研成果推广和转化,是十分重要的问题。科研成果管理,主要是尽可能创造条件、适应市场,使研究成果能尽快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去,转化为生产力。

3成果推广应用

交通科技创新的最终目的是交通科学技术理论和设计思想的“商业化”,是把有创意的交通科技成果转化为可获利的交通商品及其产业的需要。目前交通科研成果累累,但有效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的比例不高。

3.1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3.1.1科研体制的问题。我们的用人制度、奖励、激励体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支撑体系。

3.1.2科研的方向问题。重“理论”还是重“应用”,是科研战略的大问题。科技型企业的科研方向应该着重于应用,而不是着重于以为目的的理论研究。3.1.3科技成果本身的问题。不少可贵的科研成果,有些可以转化为产品,也有不少的技术成熟度比较差,再加上市场不确定因素比较多,降低了成果转化的成功率。又比如随着市场的进一步

开放,一些本来有市场的科技成果,由于市场的变化较快而滞销。

3.1.4科技人员的思想认识。科研人员本身的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许多科研人员的市场意识还不强,没有充分认识到科技成果转化所具有的意义,只满足于、提职称,因而对科研成果的转化不抱积极态度,即使研究出好的成果也不会主动往市场上推。有些人是过分看重自己的科研成果,一直“捂”着不放。科技成果的转化具有时效性和急迫性,只有及时转化了才能实现它的价值,否则,就失去了科研的真正意义。

3.1.5应用人员的水平问题。新技术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应用人员的素质水平不够,也是制约科技推广的因素之一。

3.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和建议

3.2.1要提高成果转化成功率,政府应建立覆盖成果转化全过程的政策支持系统和服务系统,包括人才培养、资金、信息平台、中介推广机构等一系列的服务。

3.2.2完善交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充分发挥市场意识,积极主动地去转化科技成果。

3.2.3重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及时将一部分成熟的科研成果上升到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一步在交通各行业规范应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水平。

3.2.4设计单位是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核心,将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设计中,是项目成果转化取得成功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能力。

第2篇

关键词:高校科研成果;地方经济;策略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科研成果,而科研成果的产生则会加快经济的步伐,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因此高校在这其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教育部曾明确要求各个高校要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放在与教学、科研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要想把科技兴国战略发挥的更好,如何把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则成为一个重大的课题。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与地方经济的衔接中存在很多的问题,要想让经济得到很好地发展就必须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好这些问题。

一、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现状分析

(一)高校科研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在管理体制方面,首先政府未起到真正的主导作用,缺乏统一的组织和协调;其次,国家未真正建立起创新体系,未做到合理分配资源;再者,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的计划管理缺乏力度,存在大量的科技成果转化协调不利、衔接不紧、互相脱节、资金投入不足、使用分散等弊端。在激励机制方面,高校偏重于精神上的鼓励,而忽视了物质方面的奖励。每一项科研成果的背后都是许许多多科研人员日夜辛劳的结果,他们的付出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更应该在物质上给予适当的奖励。然而,一直以来,科研人员待遇偏低、住房分配上不按贡献大小而以工龄长短作为标准等做法,大大挫败了科研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资金短缺

我国高校科研成果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国家财政拨款、高校自筹和金融机构贷款。据有关资料统计,在已成功转化的我国高校科技成果中,转化资金靠高校自筹的为56%,靠国家财政拨款的为26%,而风险投资仅占2.3%。由于资金来源短缺,大多数高校都没有组织中间试验,这大大影响了科研成果的信度和效度,从而导致许多科研成果都不是很成熟。其次,对于一些具有实用价值的科研项目却因为经费缺乏而无法进行下去,只能放弃,从而制约了成果的转化[2]。严重影响了我国科技水平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增长。

(三)高校科研人员缺乏创新和竞争意识

要想得到优秀的科研成果,观念创新则显得尤为重要。长期以来,我国科研人员对于科研成果转化的意识淡薄,不注重科研的创新,导致了科研成果一直难以向前发展。所谓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不是只要有技术就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一直偏向技术保守,那很难在科研上有所突破,当然经济的发展也就举步维艰。

(四)高校科研项目忽略实用价值

很多科研项目都只是为了科研而研究的,对于科研项目的市场前景还是收益都并不关心,造成了大量辛苦研究开发出的科技成果不具有商业实用价值[3]。

二、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意义

(一)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自身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够促进高校自身的发展。通过与各企事业单位合作能够充分了解到当前市场的需求和发展的趋势,也能够在科研成果实践中汲取经验,及时调整专业方向,更新教学内容,让学生学到的知识更加实用,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另一方面,大批高校的学生步入企业,进行实地锻炼,培养他们实践创新的能力,从而培养出更多地科技人才,不断取得大批的科技成果。其次,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智力资本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主导力量。而智力资本恰是吸引企业和高校加强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强大动力,为其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天地。

(二)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所谓“科教兴国”就是要把科技和教育相结合。高校正是教育基地,培养了大批具有知识与技术的人才,为我国的科技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高校承担着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企事业委托科技课题,成为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

(三)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是知识创新的主体。我国的创新体系包括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两者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高校充分发挥其科研资源丰富的优势,对国家及地方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是实施公共管理、制定内政外交政策的智囊团和思想库77。高校努力培养着一批又一批的科研人才,他们运用自己的能力服务于国家和人民,把国家的发展作为己任,为社会经济的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三、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与地方经济成功衔接的策略

(一)完善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体制

想要让高校的科研成果加速转化,就必须要在体制上采取进一步的完善措施。第一,政府应该积极倡导合理利用和分配闲置设备,应积极赞助科研项目,以便更好地推广科研成果的进一步发展。第二,严格奖惩制度。在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要制定奖惩制度,让科研人员积极投入到科研项目当中,增强企业对技术的吸引力。第三,各部门应紧密配合,大力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为科研成果的转化贡献出应有的力量。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高等教育的发展关乎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因此政府应该加大投入,重视高等教育的发展。例如根据高校的发展情况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使得高校人才能够在更良好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其次,政府和高校还应制定合理的奖励政策,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进行奖励,从而促进科研的顺利展开,积极鼓励学生加入到科研中。对于在科研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该加大奖励力度,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投身到科研当中,加速企业的发展进度,也加快了经济发展的脚步。

(三)注重人才培养和“客户”需求

想要为社会培养优秀的科研人才,就要先为高校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对于高校来说,能否为学生提供真正先进的教学理念、科研氛围,能否让自己培养出的人才更好地适应21世纪的竞争环境,这远比建设了多少“大学城”或“重点实验室”重要得多[3]。对于高校来说,他们重要的“客户”就是对人才需求最为迫切的各企业单位。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高校要想让“客户”满意就必须加强人才的培养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做到紧跟产业发展的步伐,成为引导技术发展方向的先驱者[4]。

(四)加强高校市场服务意识

只有适应市场的发展,才能更好地实现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那么,想要跟随市场的步伐,就要对高校的办学理念进行不断地更新,深入了解社会需求,将理论转化为实践,切实将服务社会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和价值追求,只有对市场形势有所了解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增强自身的办学实力,突破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优选管理体制的切入点,实现地区经济与高校的协调、互动和可持续发展[5]。(作者单位:渤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本文为辽宁2015省社科联课题《国际背景下高校科研成果与地方经济发展对接途径研究――以辽西地区为例》(项目编号2015lslktzijyx-02)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周克刚.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探讨[J].湖南大学学报,2005(3).

[2] 史伟.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与风险投资基金合作的模式[J].中国科技论坛,2002(2).

[3] 陈卫.谈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动企业技术创新[J].中国高校技术市场,2001(9).

第3篇

[关键词]成果转化;产研院;长效机制

[DOI]10.13939/ki.zgsc.2015.13.095

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因此,如何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产业界,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为各高校实施协同创新、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着力点。

1坚持协同创新是提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的必由之路

四川大学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既是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之一,又是解决国民经济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大学、地方政府、企业集团以及有关科研院所围绕国家急需的战略性研究、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研究、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公益性研究等领域开展协同创新,是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自主应对国际竞争挑战的重大举措,也是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多方共赢、整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由之路,更是研究型大学真正成为知识创新策源地、深化教育改革试验田、扩大开放桥头堡的必然选择。

高校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其高端人才荟萃、学科门类齐全、研究基础雄厚的特有优势,采取主动行动建立协同创新战略联盟。为此,教育部出台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就是为了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大力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探索适应于不同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氛围。根据教育部“2011计划”重大需求的划分,协同创新中心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

作为国家布局在西部、“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四川大学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以产研院为重要载体,进一步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根据职责分工,产研院将以“政府推动、高校主导、企业支撑、市场化运作、政产学研结合”为指导方针,以“高水平、应用型、服务化、开放式”为工作目标,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学校雄厚的科研优势,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产业发展需求,围绕重点产业开展重大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必须在坚持协同创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产研院的重要载体作用,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学校与政府、企业间的沟通联系工作。一方面,要走出去引进来,密切联系地方政府和企业,准确把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了解相关产业发展需求,将政府和企业的需求、把横向科技合作意向及时反馈给科技工作者,使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科研工作;一方面,要沉下来推出去,深入学校科研工作第一线,与广大师生员工密切联系,随时掌握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将科研成果向政府和企业宣传推广,为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牵线搭桥。当学校与政府、企业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关系建立以后,还要做好各方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工作,努力营造和维护客观公平的良好合作氛围。

二是发挥综合保障作用,主动为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科研项目服务。产研院的职责定位,明确了其作为学校科研项目、特别是横向课题的下游服务载体地位。因此,必须切实为学校广大师生员工服务,配合做好横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做好横向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协助做好科研成果专利申请和有关法律咨询工作。在协同创新项目进展过程中,要及时为参与项目的师生员工做好内外沟通协调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政策理论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必须做好相关的政策理论研究,首先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方面的重要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地方政府最新颁布出台的相关鼓励政策和措施,吃透精髓实质,切实运用到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其次要深入学习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避免在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第三要结合自身特点,研究和制定符合学校自身特点和规律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等,为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献计献策,确保协同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等贯穿在学校科技工作的始终。

四是要发挥归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制机制。产研院代表学校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对外合作工作,区别于科研院对科技项目的宏观管理作用,也区别于大学科技园对科技成果自行产业孵化的作用。因此,必须根据职责定位,理顺校内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有效整合校内外相关资源,努力做到科技成果转化对外合作的相对统一归口管理。同时也要与科研院内各部门、学校其他从事科研工作的院、系、所等明确各自分工,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做好衔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思考

3.1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学校研究人员参与横向科研的积极性

由于研究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只重视论文的发表和学术成果,而忽视科技成果的应用价值,所以学校应在职称评定、科研设岗、经费提成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教师承担具有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重大横向项目视同级重点科研项目、计入教师科研工作量等,有效地提高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校企的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3.2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学校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

引导学校师生深入企业服务,支持校内单位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地区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办产业实体,共建创新平台。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与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支持学生参与科技协同创新研究和自主创业,并与学生课业学分、奖励表彰、毕业升学等挂钩。同时与有关政府、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定期联合举办有关活动,加强校政、校企之间的合作。

3.3加强队伍建设,搭建一支积极投身科技成果转化事业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队伍

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深入领会政府有关政策措施精神;具有一定的科技知识素养,能准确掌握科研成果内涵和学术前沿动态;具有一定的经济分析能力,能及时把握市场动态和企业产业发展需求;具有相当的沟通协调能力,能为学校、政府、企业之间搭建有效的公关平台;具有相当的服务管理素质,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年轻教师的培训,深挖潜力;一方面要适时开办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专业或课程,培养专业化后备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1]徐娜,汪芹.基于政府角度探析合肥市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J].中国市场,2012(32).

[2]叶明国,崔振忠,吴力虹,等.产学研合作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意义――以烟台市为例[J].中国市场,2014(4).

[3]徐珊珊,张洪烈,王筱,等.基于超效率DEA模型的云南地方财政科技投入产出绩效分析[J].中国市场,2014(29).

第4篇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1.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复杂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3类农业科技成果,其形式各不相同,在实际生产中推广应用的速度和难易程度也有所不同。相关实践证明,一项农业科研创新思想的萌发到研究成果的产出,再到将科技成果在生产一线推广应用,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存在一个较为漫长的周期。同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受环境条件的制约,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同时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不同学科技术的配套集成,经过不断修改完善才能获得成功。另外,现已取得的很多农业科技成果是在实验室环境控制条件下培育出来的,其实际应用价值的实现具有明显的条件选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直接动力,农业科技成果的经济价值直接决定其是否能够在实际生产中推广应用。

1.2农业科技成果质量不高

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程度是体现其自身质量的重要因素。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程度高,质量好,容易在生产实践中推广应用,适应性广,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应;商品化程度不高的农业科技成果质量较差,不容易在生产实践中推广应用,不仅浪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研发这些农业科技成果,而且也给生产实践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现阶段农业科技成果多数商品化程度低、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农业科研人员市场意识淡薄。较多的科研取向与市场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花在项目申报、论证、检查、验收上的时间和费用往往占到项目全部的50%以上,用在项目研究和成果应用上不到50%[3]。科研项目在开始立项时较多考虑怎样顺利完成项目既定研究任务,而较少考虑对研究成果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推广。二是研发经费严重不足。我国农业科研经费来源途径较为单一,完全依靠政府单方面拨款。与国外相比,一些发达国家农业科研经费平均占到农业总产值的近4%,发展中国家农业科研经费达到1%,而在我国,仅为0.2%~0.5%。美国的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主要由政府拨款和私人投入2个部分组成,而且私人投入与政府拨款几乎相等,每年达到21亿美元。三是农业科研实力不强。我国虽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由于长期受到封建思想和农业小农意识的影响,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科技工作待遇差,造成农业科技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高,组织协调不统一,信息沟通不畅,科研项目停留在低水平重复,培育高质量的科技成果难度较大。

1.3农业科技成果需求不足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必须依靠农业劳动力,农民群众是农业科技成果的直接需求和吸收者。农民群众对农业科研成果的知晓程度及吸收应用能力等,都直接影响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吸收应用农业科技成果能力不强。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中国农村文盲半文盲占农村总人口的13.5%,小学文化程度占36.2%,初中文化程度占40.5%[4]。也就是说,农村人口的90%左右文化素质不高,直接影响到农业科研成果的吸收应用能力。二是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民群众经济基础较薄弱,农业科技成果的吸收应用受经济条件影响较大。三是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影响农民对科技成果的吸收应用能力。我国广大农村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发展多数处于小规模经营状态,严重制约着农民群众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也不利于批量综合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4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机制不完善

培育出来的农业科技成果需要通过科技推广这一中间环节,有针对性地传授给广大农业科技成果需求者,主要是农业企业家和农民群众,让他们通过应用农业科技成果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工作,使得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得到明显加强,也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但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这一重要环节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推广体系不完善、机制呆板。直到目前我国各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仍属于政府行为,行政干预较多,农业科技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完全服从于政府的安排布置,一切为了完成各项农业科技推广任务,不考虑其所能达到的经济社会效益,严重挫伤了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对于科技成果推广的积极性。此外,现阶段我国农业领域涉及的农、科、教三大系统属于不同行政部门管理,三者之间缺乏统一的协调合作,导致农业科技成果传播渠道不畅,经济社会效益无法实现。二是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素质不高。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质量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录用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标准,职称评定缺乏完善的政策措施。同时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环境条件较差,待遇较低,多数人不愿意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致使人员数量不足,整体素质较低,缺乏科技推广战斗力。有关资料表明,我国从事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数量占农民总数的比例不到0.1%,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完全不能满足当前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求。三是中介机构服务机制不健全。在我国,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尚未形成统一的组织领导,缺乏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这些都影响到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实际中的应用推广。

2应对措施

2.1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质量

商品化程度高、适合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前提。为此,要切实加强农业科研项目的全程化管理,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质量。一是严格把关农业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成果鉴定等。要求科研人员在项目选题时紧密结合现实需求,把当前需求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优先立项技术应用性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申请;加强研究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严格执行科研成果鉴定、核查和审批程序,保证成果鉴定质量。二是充分整合农业科研资源,壮大农业科研实力。对于研发力量薄弱的科研机构要实行撤、并、转;对于可以市场化的农业科研项目及时引入民间资本,以便集中有限的经费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业科技项目,获得高质量的农业科技成果。三是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国外农业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及时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快速提升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整体质量,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在农业科技研发方面的差距。

2.2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水平直接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程度。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必须切实加强农民群众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一是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巩固和发展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完善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多途径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有效实施农村普九教育。二是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充分利用各种成教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就业技能素质,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三是增强农民“学科学、用科学”意识。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加大在农民群众中科技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业科技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构筑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社会团体投入为辅的农村教育培训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采取相关政策扶持,提高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农民参与农村教育培训的热情。

2.3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构建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大作用,必须以市场经济需求为基础,逐步建立多形式、多功能、多层次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务必采取以下对策:一是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以政府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为主导,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加快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多元化协调发展。鼓励农业科技研发部门、农业教育培训机构、相关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针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重点环节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工作。二是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服务工作,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农业科技型企业一方面使农业科研部门和科技推广部门所开展的工作与获得的盈利挂钩,激发他们根据市场和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另一方面使得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直接经过市场配置进入农业生产实践环节,大大提高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资金投入[5]。由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技推广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如通过信贷、企业资助、以工补农、农业部门经营收入提成以及社会捐赠等形式筹集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2.4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

农技推广队伍是实现农业科技成果向农民群众传播的重要桥梁,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技推广队伍。一是认真做好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人员配置工作,专人专岗,特别是要做好乡镇农技推广中心人员定岗工作;二是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较高学历的人员到基层工作,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从而提升基层农技队伍整体素质[6-7];三是加大投入,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尽可能完善工作环境条件,使农技人员安心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为我国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贡献力量;四是强化农技推广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与时俱进提高其科技文化素质,提升他们从事农业科技推广的能力;五是加强农技推广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得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3参考文献

[1] 张学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新制度经济学解读[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4(6):84-86.

[2] 张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5.

[3] 李素敏,王春敏,赵晓雷,等.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成因及对策[J].农业科技通讯,2009(12):5-6.

[4] 梁志怀,魏林.试论制约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因素及对策[J].湖南农业科学,2002(4):42-44.

[5] 陈时生.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的意义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0(5):375-376.

第5篇

摘要:科研资源的有效整合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很多的方面。基于科研活动所需的五个基本要素,即人才、项目、资金、设施、成果等,分析我国科研资源整合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能为我国的科研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提供启示。

一、引言

资源整合是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将人、财、物、时等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和合理重组,消除管理资源、体制和目标的相互分歧,使一切人员和机制配合行动,和谐一致地实现政策目标(张铁铮,2003)。对资源整合各细分内容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大都关注文化整合、信息资源整合、创新资源整合等。如罗海涛(2000)将文化整合分为四种模式;王爱林(2002)则认为有三种模式;KimD·Johnston和Phil-ipW·Yetton(1996)对IT系统的整合进行了研究,指明理解IT系统层面上的组织和战略匹配问题能够有效地管理IT整合;李炼(2007)则主要探讨了整合创新资源健全创新主体体系,以及整合思想文化资源、发展创新文化的相关对策;姚国章(2006)从江苏信息资源整合面临的主要问题出发,提出了促进“十一五”期间江苏信息资源整合的十项对策。

综上所述,国内外对科研资源整合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尤其是基于科研活动所需的各种要素。笔者基于科研活动所需的主要基本要素:人才、资金、项目、设备、成果,分析了我国当前科研资源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几点对策建议。

二、我国科研资源整合失衡的现状分析

(一)人才的配置现状

当前我国科研人才(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统计数据)总量规模比较大,但占总人口的比例却很小。据统计,2005年我国科研开发(R&D)人员总量为136.18万人年,超过日本(89.62万人年,2004年数据)和俄罗斯(95.16万人年,2004年数据),除了美国(美国没有该指标数据统计)外,位居世界第一。但每万名劳动力中从事R&D活动的人员较少,2005年仅为18人年,约为日本2004年的1/7、韩国的1/5。

另外,由于部门所有制的限制,科研人才缺乏适当的流动性,导致配置不合理。我国的各类科研机构是按国家、省市、地县的行政级别和各部委及部委企业所属研究机构的建制设置的,因此,在科研人才管理体制上,单位所有、部门垄断、条块分割、静态封闭的特征十分突出,导致各部门之间的科研人才难以进行横向协作和集合使用。

(二)资金投入的现状

1、近年来,我国的科研经费支出总量一直不断的增长。2001~2005年,我国R&D经费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0.3%,比“九五”期间年均增长率(16.5%)高出3.8个百分点,增速明显。但从横向比较来看,我国的科研经费状况却仍不容乐观。2006年OECD的《主要科学技术指标2006/1》显示,虽然我国R&D经费总额位居世界第六位,但2006年的经费总额仅相当于美国2004年的1/10,日本2004年的1/4。

2、我国的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相对狭窄。据统计,2004年我国政府所属科研机构的科研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科研经费投入的比例是22.0%,而在发达国家,该比重几乎都在20%以下,有的甚至在10%以下,如美国2003年这一比例为9.1%,日本为9.3%。

3、我国研发支出结构不合理,基础研究经费过低。美国2004年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支出的比重为19.1%,日本2003年为13.3%。相比之下,我国基础研究投入力度严重不足,直到2005年这一比值仍只有5.4%。

(三)项目建设的现状

经过近30年的改革,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型的科研项目管理模式的各个环节虽都有所改善,但还是没有摆脱粗放管理的局面,各自为政的现象还很突出。

1、立项审批。长期以来,我国科研项目立项组织方式只有一种,即“自上而下”,后逐渐被“自下而上”的组织方式所取代。但这种组织方式要求有完备的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而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起该顶层设计,这就使得相同的科研项目能够在不同的部门通过。

2、分配机制。当前我国各级行政部门几乎都有所属科研机构,且各级机构专业设置都很全。因此,在项目课题分配方面,容易造成和各级行政部门支持的重点计划项目在内容或指标上相互重叠。

3、监督控制。在我国,存在着很多项目无法按期完成,但也不愿退出,这就使得本该退出的项目在缺乏完善的监督控制下成了一个个“黑洞”,吞噬着大量的人、财、物。

4、结题验收。由于我国科研机构实行的是条块分割的部门所有制,这使得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审批、验收等主要由各自所属部门决定。“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导致许多粗制滥造的科研项目最终也能通过,甚至评奖,导致了更多的科研投机。

(四)设备利用的现状

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整体规划和统一布局,我国各个单位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特别是价值昂贵的大型仪器,有些甚至盲目购进后又因管理不善一直得不到合理使用。同时,由于科研设备分属不同的部门主管,相互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仪器设备没有共建共享。资源重置、零散、使用率低,成为制约我国科技创新的“瓶颈”。有资料表明,不少发达国家的仪器设备利用率高达170%~200%,而我国拥有的科学仪器设备的数量比欧盟15国的总量还多,但许多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不到25%,甚至更低。

(五)成果转化的现状

我国每年取得的科研成果不少,但成果转化所产生的效应较低。据统计,近几年来我国每年申请的专利技术有8万多项,获得省部级鉴定的科研成果有3万多项,然而专利实施率长期徘徊在10%左右,科技成果转化商品率约20%,转化后获得规模经济效益的比例大约在5%~10%,远低于发达国家的60%~80%。

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另一个原因是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与企业的需求相脱节,具体表现在高校、科研机构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R&D的参与度比例较低。据统计2004年这一比例只有10%左右,这就容易导致科研成果的供给与企业市场的需求相错位,无法顺利实现商品化、产业化。

三、科研资源实现有效整合的对策

(一)人才整合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科研人才整合失衡的现状,一方面要构建科研人才分布的信息平台,动态掌握科研人才流动情况。可在各个层次的科研人才数量资源统计中建立信息平台,对本单位本地区的人力资源增减及流动去向进行实时掌握。在此基础上,国家通过各级信息平台汇总的资源信息全面掌握科研人员的分布及流动状况,并保持各类信息的实时更新,实现全方位的资源管控。另一方面,要建立科研人员激励机制,尝试采用多种薪酬方法来激励,如固定薪酬与变动薪酬、短期薪酬与长期薪酬、普通薪酬与特殊薪酬等,并要重视制度建设,如改革户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消除科研人员流动的后顾之忧(二)资金整合对策

资金整合,实质上是经费的投入和管理问题,是如何使用最少的经费产生最大的效用。

1、要优化经费分配、加强资金监管。一方面,要在政府科技经费的支出结构中提高企业研究机构的经费支持比重,优化科技经费支出结构,并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协调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实验发展研究三个领域的关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具体而言从中央到地方可成立技术立项审查小组和经费审核委员会,两个机构均由科技界相关专家组成且互不重叠,由国家科技部赋予其审核权威,以加强相关科研资金的有效投入与使用,达到经费整合的目的。

2、要实现科研经费投入的社会化。整合科研投入资金,要善于疏通资金投入渠道,建立社会化的科研经费投入制度。因此,要不断完善科研机构自我创新与自我发展机制,通过技术交易会、委托中介机构、发行证券、技术转让入股等方式,加强与企业、银行、社会的业务合作,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完善利益分配与协调机制,分散投入风险。

(三)项目整合对策

项目整合是对众多项目的综合管理,是以优化各项目之间的关系为目的的,实现资源间的合力,发挥资源的最佳绩效。

1、要不断完善科研课题申报制度。一是要拓宽课题申报主体的范围,把科研实力强大的民营科技研究单位和企业纳入到申报主体中;二是要在课题申报立项中,成立由权威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并确保其独立性,尽可能地减少来自外界的干扰。在课题评审与立项后,要采取公示、听证会和动态监督等形式加强科研立项的科学性与透明度;三是要改革课题经费拨付程序,把课题实施程度与经费拨付联系起来,并实行过程审核。

2、要建立项目网络信息平台。通过建立各个层次的项目信息资源数据库,实现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逐级管控,加强系统内部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也应定期科研项目审批及实施的相关信息,增强科研立项的透明度,保证各研究单位洞悉专业领域的前沿信息,减少项目开发的重复性和盲目性。

(四)设备整合对策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日益融合,很多科研项目仅靠单一的实验设施难以完成,必须依赖大量的设施同步展开。因此,首先要实现各科研设施之间的资源共享。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要注重加强国内的科研仪器的共享与开发,集中优势资源,建设一定数目的拥有先进仪器设施与专业化管理队伍的中心,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效用。其次,要建立科研设备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健全数据汇报汇总制度,实时掌握各设备数据参数的变动和增减情况,实现科研设备的动态管理,并可借助该系统对全国科研设备的总体和单个利用效率进行评估,从而为资源整合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五)成果整合对策

1、要完善风险投资与交叉融资制度,带动科技成果开发利用。科研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其风险性,不仅在科研过程中存在风险,即便在成果形成后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因此,一方面,要倡导建立科研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和支持民间闲散资金参与科研活动;另一方面,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成果转化的风险及利益分配,实现国家和各类民间资本的交叉融资,尤其是一些基础性、投资回报预期较长的成果项目。

2、要不断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建立和规范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完善技术市场体系,这是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的基础环节。目前,我国技术市场主要形式有科技信息交流会、技术交易会、技术成果拍卖会、技术难题招标会等。实践证明,这些形式仍不能完全满易的需要,客观上还需进一步完善创新技术市场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如通过网络平台,技术供求信息等。在此过程中,还必须不断建立和规范科研成果转化中介机构。通过建立高效率的科技成果信息咨询机构,疏通科技成果信息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通道,加快产学研的结合,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促进科学技术高效地转化为生产力。

第6篇

农业机械科技成果(以下简称农机成果)是科技成果中的一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机成果起着支撑和引领作用。但目前我国80%的科技成果未转化,其中农机成果也不例外。以某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单位提取的数据为例分析,该单位从1990~2005年15a期间,共承担了各级政府下达的科研项目53项(开题数),其中通过鉴定或验收形成农机成果的有35项,占开题数的66%,而转化出去的成果有6项(指每项成果推广在5台(套)以上的),占农机成果的17%。在没有转化出去的87%中不乏非常有推广前景的成果,都在20世纪90年代就闲置在档案室里,正如经济问题专家指出,这是科技人才和资本的双重浪费,非常令人痛心。究竟是一堵什么样的“围墙”使成果转化的有效性低?传统的农技成果转化的老办法、老经验出了什么问题?通过什么样的新途径才能有效提高新形势下农机成果的转化率?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摆在每一位农业科技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农机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问题

2.1开题项目没有形成强劲需求一个科研项目在开题时就呈现出弱势状态,因为没有准确地把握农村市场跳动的脉搏,开题时仅在理论状态下分析应该有转化前景,仅在只有零星用户或者在具备了一定科研基础之后,就匆匆上报项目。开题项目的弱势特征表现在:

2.1.1项目单一。既没有前期扎实的市场调查基础,项目完成之后往哪转化,科技人员心里没有底;也没有制定后期的研究方向,无法形成完整的项目链,用户接收单一项目无法使用。

2.1.2项目脱节。研究的科技内容、解决的技术问题、可能不是用户所需要的,或者问题很小没有涉及到关键,缺乏用户共鸣,无法达到预期需求。

2.1.3项目零散。一个较小的研究单位一年内上的项目达10多项,包括的领域也很广,人力、财力及实验手段都无法跟上,项目的完成很勉强,更无力去深入推广转化了。

2.2农机成果推广渠道不通畅如果说取得农机成果是源头,那么用户使用就是源尾。其间渠道一路畅通与否是影响转化能力的重要因素。在省及地区的实际情况是,科技成果转化到1~2个用户是完全有把握的,但是再继续多家转化就很难了。而这种障碍主要体现在:

2.2.1信息不灵。凭宏观的信息认为该成果会有很高的转化率,但微观信息即具体是哪些用户需求却没有掌握。

2.2.2成果熟化度差。用户最大的担忧是农机装备的性能、质量可靠度、操作方便性及是否有及时良好的售后服务。

2.2.3经费短缺。科研项目缺乏经费,研制的样机没有进行生产试验和耐久性试验等就匆匆投入市场,造成农机的成熟度和可靠度不够,农机经常搁浅在田间、车间等。

2.3对科技人员评价机制片面性对科技人员评价机制的片面性,制约了农机成果的转化率。转化率要高,就要强化推广职能,形成媒、研、产、供、销、服、馈等一条龙的链式管理,而各个链节都是科技人员组成形成合力;但是在评价科技人员成就时,只是6个链节中的“研”,因为是研究人员才能取得成果奖励证书,才能晋升职称或奖励等,而其他都是辅助人员,不属于成就评价之列。因此属于链节“研”中的人员,都不愿意改行“屈就”于其他链节,唯恐影响前程。目前缺乏有效地促进科技人员从事农机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和环境氛围,削弱了其他转化链节的功能。

2.4用户使用先进技术装备的技能不强我国农民知识水平整体不高,特别是目前有文化的年轻人大多经营非农产业生产或者外出打工,留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大多是年龄偏大、文化素质较低的老年劳动力,他们对复杂的机械,特别是成套技术装备的操作使用吃力,因而对使用农机产生了抗拒心理,或者难以接受先进技术装备,或者导致装备使用寿命短。农民自身的素质不高,采用科学技术积极性不高,这是农机成果转化的主要障碍因素。现代农业机械主要依靠科学技术,必然要求农业劳动力掌握大量的知识和技能。

2.5农机成果没有完全融入大农业这一点在省级及以下地区表现犹为突出。长期以来,农、林、牧、渔等各行业互相之间来往甚少、独立运作,对当地的农村形势、对农业机械的需求,没有沟通交流、没有衔接通报,各行业各行其是,以至于没有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导致了信息闭塞、成果重复、转化吃力,农业产业链缺损,最终是增加了成果转化的经费成本、时间成本及运行成本,降低了转化率。

3农机成果转化新途径

3.1转变科研项目立项程序设立科技项目一定要有的放矢,先有企业接收,才有项目申报,必须放弃在项目立项之后再找企业、找着与否都无所谓的状况。这需要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创造完善的转化环境。具体的实施方法是坚决执行“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促进行动”。以四川省为例,省科技厅颁发的《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一系列行动方案,就是要从科研选题、立项、经费分配等原有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机制进行改革和创新,从源头上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

3.2转变对科技人员的评价机制传统方式下出现先立项后找企业的状况,就是因为对科技人员成就的评价机制出现了偏差:第一,没有把成果的转化量放在首要评价标准上;第二,科技人员完成科研项目数量的多少成为了重要的评价标准;第三,科技进步奖只是对项目进行研究的人员才有荣获资格,其他推广转化的科技人员没有纳入评奖范围等,由此才造成了科技项目重完成轻转化。因此,应该扩充评价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是链式管理方式,对于信息、科研管理、研发、营销、售后服务等人员,也应有相应的评判功绩。

3.3转变闭塞的农口行业之间的联系应该转变长期以来农、林、牧、副、渔等农口行业之间往来甚少的局面,大农业需要大合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放大到全局、全省的利益加大联合力度,而不是局部利益或本位利益。农业机械是实施和推广先进农业科技的载体,是现代农业重要的基础设施,转化程度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各个农业科研机构应联系合作、互通情报、共同交流、共谋建设,避免农机成果转化形成“孤军奋战”。

第7篇

【关键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制约因素;对策

【Abstract】Currently, the strength and level of scientific research of our universities have significantly enhanced. However,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chievements in universities is not satisfied. This article from the university itself, proposes the problems of universities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chievements.They are the lack of willingness to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chievements, and the gap between scientific achievements and practical needs, puting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chievements of universities.

【Key words】universiti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chievements; restricting factors;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6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2-0061-01

杨振宁曾说过:“中国已经掌握了世界上最先进最复杂的技术,如卫星和火箭技术,但中国最失败的地方,是没有学会怎样把科技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利益”。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高校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发源地,提高其科技成果转化率,可为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供有力支撑,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效保证。当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如人意。本文从高校自身出发,剖析科技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高校缺失科技成果转化意愿

高校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源头,其主观意愿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决定因素。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高校的功能长期定位于培养人才和科学研究,忽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长期以来,高校排名也多以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学生规模等为依据,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与质量并非重要评价指标,因而高校自身对科技成果转化缺乏紧迫感。在以篇数、出版专著部数、获奖成果数量、级别等评价指标的引导下,高校教师从事科研的目的是晋职称,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获得更大的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既不作为教师考核的指标,更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高校教师没有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高校科技成果与现实需求存在差距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科研体制仍沿袭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科研项目和研究方向均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制定,导致科研项目缺乏针对性、与市场相分离。

另外,高校的理论性探索比较多,实践性研究比较少,研究多侧重于技术领域的前沿和高新,研究过程缺乏市场调研和企业的参与,较少关注市场需求和经济效应,高校与企业、市场信息不对称,致使产生的成果或先进有余而实用性不足,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二、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分析

(一)转变思想观念,形成有利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

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及高校领导需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科技成果转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树立高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坚持依托高校学科优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教学、科研形成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科研人员(主要是高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观,改变从事科研是为了发论文、提职称的错误观念。重新审视科研的目的,充分认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实现科技成果的社会价值与科研人员人生价值的最大统一。

其次,要完善高校评价体系及科研人员考核制度。

教育主管部门应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作用在高校评价指标中的比重。

高校应根据科研人员不同的分工,采取不同的考核管理模式。对于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侧重于考察其论文及专著的数量和质量;对于从事应用研究的人员,重点考察其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企业的评价。打破原有惟论文、专著数量、理论水平为标准的评价制度,形成重科技开发工作之风。

在保障高校正常教学和科研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高校应将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作为对科研人员评估、科研立项和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对于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表现突出者,可在职称评定上给予必要的倾斜,激发研究机构与个人参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积极性。

(二)契合现实需求,构建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机制

首先,科研过程要注重市场导向。目前高校科研人员在科研立项选题时,主要考虑原有研究成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较少考虑市场需求。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必须从项目源头入手重视市场需求、吸收企业参与研究。搭建高校与企业的沟通渠道,鼓励科研人员积极与企业联合,定期交流高校科技进展和产业发展需求,掌握市场动态,充分发挥高校的研发优势和企业的产业化与市场优势。高校除了在科研选题时注重同市场的衔接,在成果鉴定时,要完善工业性试验,使科技成果具备实用性、新颖性、效益性及理论上的科学性;在申报奖励时,将科研成果具备的经济、社会效益列为重要评价指标,突出技术经济价值。只有把市场需求与学科优势很好地结合起来,使科研过程与生产效益紧密结合,提高科研成果的成熟性、实用性和效益性,科技成果转化才能成功。

第二,积极利用技术中介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主要职能有:分析市场需求,指导高校科研方向;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同选题,合作开发;运用市场化的方法和评价体系,对高校科技成果进行市场价值评估,为科研成果转化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与企业联络、谈判,说服企业接受并经营具有一定市场和技术风险的高新技术成果,并签署中试、转让协议;为高校科技成果进行中试和产业化多方筹措资金、提供法律帮助等专业化的服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既可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避免企业挑选科技成果时的盲目性,促进企业的发展;也避免高校有开发价值科技成果的的浪费;保证企业及高校在委托转让过程中的正当权益,易使高校与企业在转让问题上达成一致,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参考文献

[1] 陈英德.高校科研管理的困惑与思考[J].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4,(3):72-77.

第8篇

高等学校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提高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02006-2020)》提出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战略目标,确立了大学作为我国基础研究以及高技术创新的主力军的重要地位。统计显示,高校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1 /4左右,承担国家`863项目1启以上,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占1启以上,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占全国70%以上,国家重点实验室约63%建在大学。显然,高校在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中处于辐射源的核心地位。

然而,我国高校每年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率尚不足3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成果不足5%,丰富的高校科研产出与低效的产业转化能力之间的鲜明对比折射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尚存在一系列阻碍性因素,有关制度不尽完善也使得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一些弊端。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高校科技成果得以有效转化的基础性保障。唯有重构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性框架,方能保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途径的畅通,实现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要素与现 实境困

(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

1.价值功能的多重性

高等院校不仅承担着培养人才、传播知识的社会职能,还是发现知识、创造知识、研究知识的重要阵地,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将科学技术应用到新兴的产业活动,是教学过程的延伸和科研活动的构成部分,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贡献力量;革新的生产过程反过来又可以改造专业课程或更新教学内容,形成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等的创新,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思路。因此,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兼具教育价值、科技价值、经济价值等多重功能,承担着多元化的社会角色。

2.管理界面的多层次

高校教学、科研、技术转移分属不同的运行体制,人员结构和外部关系的多层次自然决定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界面的复杂性。一方面,科学研究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不同的项目性质需要不同的管理方式和考核评价机制,不宜以单一的评价扫 L制等同视之,需要根据项目开发的进展以及社会和市场的实际需求予以适时的调整;另一方面,科学研究的不同阶段要求不同的管理模式,如前期开发阶段需以事业管理模式审核、协调、引导,后期转化阶段则应以企业管理方式调研、推广及服务。此外,科研项目参与主体的多层面亦决定了人事管理的复杂性,包括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以及研究生等,各个主体参与研究及转化的程度亦不相同。

3.成果形式的多元性

表现在不同的科研性质和科研项目科技开发的成果形式亦不相同,有些可能直接投入生产过程物化为商品,有些则需要在企业等生产平台上进行再试验、开发以适应市场需求,有些则以论著等精神产品形式形成理论成果用以指导实践;同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评价亦呈多元化,高校目前多以或著作出版情况为主要衡量标准,而企业则需要以科技成果投入市场后的收益率作为评价标准,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不同的主体因需求目标的差异对科技成果的评价亦不尽相同。

(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系统要素

1.科技成果转让和受让方

高等学校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转让方和供给方,是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的集中地,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增长力的基础和源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受让方和需求方是企业,是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的实施基地,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最终目的实现地。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的供给数量和供给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能力和经济发展方向,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能力直接决定高校科技创新带动生产力的速度和规模,因此,构建产学研一体的大学技术转移平台是保证高校科技成果顺利转化的基础和必要。

2.技术转移中介方

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包括中介机构、高校科技处、技术转移机构、政府参与到科技成果服务与转化过程的相关机构等,这些中介方是连接转让方和受让方的纽带和媒介,以其专业知识和技术经验为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物资、人力等支持,为高校和企业双方提供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并协调双方关系,一方面为高校科技成果的产生、转移提供前期调研、产权归属、合同审查及收益分配等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依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引导促进科技成果的交流、交易、传递和扩展。

3.政府宏观调控方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技与经济共同作用的结果,需要政府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持计划等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各方参与主体进行宏观调控与导向引导,如通过税收、财政等政策支持引导高校与企业共建产学研平台、大学科技园等,通过人才激励}L制为高校科研人员在职称评定、待遇、奖励等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等等。政府通过适度的宏观调控和制度保障措施,为实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规范化运行奠定基础。

(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2)》数据显示(见卜表),我国高校发表科技论文和出版科技著作均呈逐年递增趋势,并占全国发表科技论文和出版著作总量的绝对比例,高校成为国家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同时,我国高校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在全国技术创新体系中承担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例如,2010年在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大奖项中,高校获奖比例均超过总数的70%,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达到54.5% 但是高校快速增长的知识产权数量未能有效推动其科技成果的转化,高校科技成果与社会生产仍存在着严重脱节现象,其突出问题体现为:

一是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较低。从高校发表理论研究成果的庞大数量来看,专利输出比例所占甚少,且高达20%的比例集中在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几所高校。另据清华、复旦等20所高校联合完成的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探索与实践课题研究报告显示,我国高校每年虽有60008000项科技成果产生,然而能够签约转化的尚不及30%,转化后能产生经济效益的也仅占被转化成果的30.5%,且只有10%的研究成果能够取得经济效益。

二是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严重。由于高校和科研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在研究取得进展时急于或交流学术成就,导致技术内容公开,使发明创造丧失新颖性而失去获得法律保护的可能性;h}同时由于频繁的人员流动和人才流失,如对调离、退休等科研人员没有进行知识产权方面审查或签订有关协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了解到大量的技术秘密,离校后科技成果亦随之外流等。

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而临的法律困境

(一)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现有法律环境分析

目前涉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成主要有几部分内容:一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中与科技成果转化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内容,如《民法通则》、《合同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二是与科技成果转化或者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法规性文件或部门规范性文件,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等;三是地方与科技成果转化或者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政策与法规,如《山西省推动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等;四是各个高校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清华大学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浙江大学知识产权基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专利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

总体而言,中央与地方各层级的制度规范对高校科技成果转让过程进行了宏观指导和政策调控,及时调整了在高校科学技术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专利权、著作权等问题,部分高校在政策范畴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通过不同位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文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己具雏形。但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过于概括的制度供给无法满足现实多步骤、多层面运行中最基本的秩序需求,保障作用甚微。

(二)高校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尚不健全

尚不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现实适用中会引发产权纠纷、转让收益、分配机制等一系列法律风险,进而导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运行不畅,难以发挥高校科技成果的创新效应以及应有的辐射能力。目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尚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空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律保障的范围有限。目前只有《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一部专门性法规,而其他的法律如《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对外贸易法》等都仅是涉及高校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的一个方面,难以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面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现行法律规定可操作性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律体系的功能弱化。其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基本法律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缺失,缺乏《科技成果定价法》等专项立法,缺乏《技术市场管理办法》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法》等技术市场管理的法规;其二,虽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合同法》、《专利法》明确规定了科技成果权属的法律依据,但缺乏对科技成果价值评估的相关规定,致使科技成果转化所涉及的各个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知识产权无法得到充分保护。

(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尚不完善

1.高校科技成果产权权属不清晰

大量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形式上归国家所有,事实上却归单位所有,权利与义务界定不清的状况普遍存在。如有些科研项目庞大,参与其中的科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人数众多,致使研究周期偏长,科研资金来源复杂,主管机构交叉重叠,形成了复杂的产权关系,最终在形成科技成果时产权界定模糊。再如,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归属问题上,职务与非职务权属界定问题尤为突出。现行法律缺乏具体细则,且法律条款仍存在难以量化、模棱两可的因素,导致实际操作中发明人与单位对于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本职与兼职发明的成果归属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的分歧。

2.知识产权评价体系不合理

一些高校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存在着重学术价值轻技术价值以及重论文成果轻技术转化的问题,且将其与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直接挂钩,缺乏对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指标衡量体系,侧导致科研人员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内在动力,有的科研人员甚至将核心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造成知识产权大量流失。

3.科技成果技术转移机制不健全

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渠道不畅,如目前高校主要是通过技术转让、科技成果博览会或科技对接会等与企业洽谈合作,而科技成果展览会的针对性较强,适用于一些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高校科技成果大多成熟性不足,需要以企业为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导致实质性合作项目甚少,实际转化成功率不高。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较为落后,缺少专业的知识产权专门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知识产权管理的事业化色彩较重,难以与市场经济接轨,技术转移合同不规范、知识产权条款规定不明确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有的高校教师私自签约,致使大量科技成果和技术秘密出现纠纷甚至被对方侵占。

4.知识产权评估机制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估价是一项集合技术价值、合作机制、学校信誉等多方面因素的体系,如果没有科学的评估依据,将会直接影响学校和科研人员的经济利益,甚至出现经济纠纷。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市场评估体系和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过分强调前期论证而忽视成果转化等问题突出,加之高校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管理队伍,在实践中,技术转让或技术入股,或者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或者直接套用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往往与实际价值相差甚大,直接影响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制度之重构

(一)健全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一项关系到国家、社会、高校等多主体多层面的复杂工程,需要从纵横两个方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既包括国家层面制定高位阶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体系,亦涉及科技成果转化中高校自行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既包括引导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的宏观.纲领性法律文件,也包括关系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类型、主体、权属、利益分配等实施细则。

应当建立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核心,包含科技成果登记、鉴定、推广、管理等在内的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法律体系。如《科技投入法》、《成果推广法》等,明确高校科技成果的产权属性、管理制度、转化方式等,改变高校陈旧的、事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观念,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人员的激励作用,明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权责关系,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同时,修订并完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该规定于1999年出台,需要根据近年颁布的《科技进步法》0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02008年)、《著作权法》02010年)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近年来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进行修订完善。在此基础上,制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细则》,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主体、权属、转让及利益分配}L制均做出专门规定,使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规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

1.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在高校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人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登记,专利的申请与维护、技术合同的管理等要合理确定高校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与利益分配,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保证落实到人。如明确科技成果的产权归属,对于外部资助的智力研究成果归属问题应着重审查;对于某些科研项目如需离校教师或学生参与,要提前与之签订一揽子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防止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或权利纠纷影响科学技术的进一步转移应用。同时,培养和引进专业的科技产权管理人才,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培养兼具科技、法律、金融等知识的多层次的复合型人才;国家可为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建立专门的资质准入制度和执业标准,实现该行业人才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有条件的高校可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学院或成立知识产权研究基地,为高校的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第9篇

北京地区高校科研及技术转移现状

科研投入情况

2005年,北京地区共有全日制普通高校71所,其中有科技活动的69所。在这些高校中,共有科技活动人员45093人,占全市总数的14.95%;科学家和工程师37617人,占16.01%;科技经费筹集61.28亿元,占10.17%;科技经费支出48.12亿元,占8.69%;在研科研项目27753项,占44.16%。2003年北京地区高校校均科技经费总量为全国高校的4.5倍。目前,北京地区高校共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专业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145个,是全国最密集的地区之一。

科技产出情况

2005年,北京地区高校申请专利2123件,占全国高校的22.13%,其中发明专利1728件,占27.84%,拥有专利数3188件,占31.03%,发表科技论文57477篇,占57.88%,出版科技著作4572部,占71.9%,均居全国之首。

技术转移状况

北京地区高技术转移远远地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面,2003年校均签订技术合同54项,合同金额校均2054.1万元,而同期全国高校校均则为8项和515.1万元。(详见表1)

清华大学1996年和1998年分别与深圳市政府和北京市政府共建了“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和“北京清华工业研究院”两个独立事业法人实体,充分发挥其“桥梁”作用,通过政府资金引导,突出重点,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在技术转移上探出了一条新路子。为了推动校地结合和产学研结合,1995年7月清华大学建立了非营利性组织――清华大学与企业合作委员会。其宗旨是通过学校与企业界的深入合作,促进技术与经济结合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技术发展趋向和高新技术在国民经济中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依托,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市场竞争能力,积极为企业培养、输送各类急需人才,为推动社会与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目前,清华大学与企业合作委员会共有成员单位171家,其中国内成员单位138家,国外企业33家,形成面向企业的服务网络。并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50多个,借助学校人才、技术和实验设备条件,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加快了学校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的速度。

由于实行了校地结合和产学研结合和技术转移新的运行机制,学校科研经费中来自于企事业单位的已占一半以上,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也持续快速增长,从“八五”期间的1.98亿元迅速增加到“十五”期间的13.80亿元:“八五”期间输出技术1061项,成交额1.98亿元;“九五”期间输出技术2437项,成交额5.88亿元,同比增长近2倍;“十五”期间输出技术3302项,成交额13.80亿元,同比增长1倍多。

科技投入产出分析

北京地区的高校无论是在科技投入方面,还是在科技产出方面其强度都比全国高校的平均强度大,产出高。其产出效率也相当高,如北京地区高等院校各项科技投入,仅占北京地区全部科技投入的10%~15%左右,科技产出却占30%左右,尤其是在科技论文和科技著作的产出上所占比重高达60-70%。

但是,仔细分析这些产出,我们发现高等院校的科技产出多为知识性成果,而技术性成果则相对较少,尤其是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成熟技术或易于产业化的技术成果就更少。这一点可以从2004、2005两年间北京高等院校的技术输出所占比例得到说明(见表2)。

2004年,高等院校技术合同成交项仅占6.75%,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仅占2.22%;2005年,这一数据分别为6.99%和1.87%,基本与上年持平。尽管高等院校所申请和所拥有的发明专利占30%左右,但“十五”期间,专利技术的交易仅占高等院校全部技术交易的1.29%.这表明高等院校在技术转移中的重要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尤其是重点高校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从上述数据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点结论:第一,高等院校产出的科技成果技术性成果偏少,尤其是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重大技术成果较少;第二,即使是偏少的技术性成果也未能完全转移到工业界,还有大量的成果搁置在科学家的书桌里。

北京高校技术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科研选题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

有调查显示,高校开发的技术未能应用推广的主要障碍(占被调查项目的76.4%)是“经济上不可行”和“市场小”。由学校基金资助的课题,一般都侧重于学术思想新颖、研究内容先进、目标明确的项目,但由于资助额度有限,这些课题往往只能完成预研阶段,要继续进行应用开发研究,必须大量资金的投入,因此,这类课题一般还不具备应用转化条件;一些来源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攻关项目以及各部委和地方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由于是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究的项目,该类课题承担的多少和完成质量体现了一所高校的科技实力,因此,各高校都非常重视这类课题的申报和管理。但由于这类课题在立项论证时,主要侧重于方案的理论分析与评价,着重考察技术的可行性而不太注重对其应用前景的论证,只需要论文,不要求出技术产品,因此科技人员在进行课题研究时较少注意与市场的衔接,因此这类项目转化率也较低;高校承担的行业、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或新产品开发的项目在高校科研课题中占有较大比重,与生产结合较为紧密、较具有市场应用前景。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片面强调课题的完成而忽视了与课题配套技术的相关性研究,致使这类课题应用面过窄,而难以再次转化应用。

成果成熟度低

高校科技成果往往是单一技术、阶段性成果多,缺乏技术集成、技术成熟度低,解决行业性关键共性难题的成套技术少。原因主要是由于缺乏资金完成中试,使得技术可靠性降低,并缺乏进一步开发的配套设备和技术。因此科技成果在技术上不够成熟,水平也不高,一般还只停留在实验室阶段,与可转化为成果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企业短期行为严重,创业冲动较弱

企业作为科技成果的主要需求者,其基本行为和态度的偏差也构成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而北京的一些企业在投资上片面追求投资效益,尤其是短期效益,急于求成,而自身项目识别能力较弱,因此有许多非常好的长线项目推广起来困难,一般地讲,那些短期回报欲望高的企业,创业冲动较弱,害怕承担风险,在投资上爱扎堆。一方面,他们对高新技术成果的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认识不足,只愿分享高科技所带来的高回报,不愿承担成果转化的高风险,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不足;另一方面,相当多的企业对科技成果的价值估计和认识不足,加上企业对科研机构的不信任、对科技成果的怀疑态度,常常导致双方的合作告吹。一个好的项目,从投入到获得回报,一般来说要经历种子期、创业期、扩张期和成熟期四个阶段,而这个周期可能长达7~10年!因此,除非一个具有战略眼光的企业家,他是不愿意等待如此之长的时间来获得回报的。现在更多的投资者更愿意在3年内即获得回报,甚至期望一年就能盈利,而不愿意经历漫长的等待。正因为如此,许多具有良好前景的技术往往找不到投资者,无法进行继续开发,最后只好胎死腹中。最终,却无法从沉淀着无数夭折技术的“死亡之谷”里被重新打捞出来,脱颖而出,从而跨越“达尔文之海”。

在上述问题中,最为关键的是第一和第二点,即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技术开发与市场需求脱节,技术指标与经济指标相脱节和缺乏技术集成、技术成熟度低,解决行业性关键共性难题的成套技术少,从而造成技术的有效供给不足。目前在社会上存在着这样一种怪现象,一方面,成果拥有者抱怨有很好的成果找不到投资者,另一方面,资本拥有者握着大把资金,大叫找不到好的项目。据一种夸张的说法,在中关村的上空,飘浮着上千亿的资金在寻找好的投资项目。这种矛盾的状态到底是如何产生的?这实乃是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所造成的。那些号称拥有大量成果找不到投资者的,他们的成果大都是技术成熟度不高的项目,无法直接实现转化,或者市场需求性不强的项目,难于推广应用。

关于大学技术转移的几点思考

技术转移工作是一个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大学的技术转移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国家宏观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政策层面的原因,既有人们观念的原因,也有制度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实际操作层面上的因素。

任何一所大学都有培养人才、创造知识、服务社会三项基本职能。因此,在宏观体制上,要改变大学过去对教师单一的评价考核方式,对不同的教师实行不同的评价考核指标,对实现服务社会职能的教师,要把为经济社会服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价考核指标,并将其与实现其他职能的教师一视同仁,这样才能调动科技人员技术转移的积极性,使他们在选题时一开始就真正地去贴近企业的需求、社会的需求,从而增加技术的有效供给;在制度和操作层面上,为促进大学的科研成果向产业界的转移,真正实现其服务社会的职能,我们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改进:

调整科技投入政策,实现应用性科研项目立项的四个转变

一是实现由科研院所为中心的技术主导型确定科研项目,向以企业为中心的市场主导型确定科研项目转变。过去,科研项目的确定,更多地是考虑研究者个人的喜好、兴趣和研究院所的研究能力,是以科研院所为中心。这种方式对于一个国家的基础研究来说应该是一种非常好的方式,它有利于发挥科学家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做出重大科学发现。但是,对于应用性研究项目的研究来说,并不是一种最理想的方式,因此必须转向以企业为中心的市场主导型确立科研项目的方式。

二是实现由单一性项目向集群性项目的转变。在当代,任何一个商品,都是众多技术的集成,单一的技术很难市场化、产业化,只有靠群簇技术的集成,才能迅速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也就是说,只有相互关联的技术共同实现突破,才能实现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因此,科技主管部门在科技项目立项时,就应充分考虑这一点。

三是实现由财政的单一投入向企业、研究机构筹集配套资金的转变。过去科研经费的投入,完全是财政单一的投入,企业也好、科研机构也好,他们都认为,反正是国家的钱,不花白不花,其结果是花了也白花,科研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极其低下。因此,我们认为,今后在立项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相应的配套经费(可按不同类型的研究项目,规定配套经费的比例,如:10%、30%、50%等),政府才能给予投入。只有这样,实现科研风险共担,才能增强研究人员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从而提高科研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

四是实现由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单一性向官、产、学、研相结合的转变。过去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大多为单一的,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包括物质条件的制约、科研水平的制约、研究者眼界的制约等等,这种单打一的方式很难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综合优势,从而实现科研投入效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们认为,在今后的科研项目立项的过程中,必须强调官、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实行优势互补,应该规定:(1)以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为主申报的应用性研究项目,必须有企业参与或协助,否则不予立项;(2)以企业为主申报的开发性研究项目,必须有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参与,否则不予立项;(3)软科学研究项目,必须有实际工作部门的参与,否则不予立项。通过这样的规定,促使官、产、学、研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优势互补,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从而提高科研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

创新科技成果管理机制,调动研究者实现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现有的科技成果管理方式,不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必须创新科技成果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研究者的积极性,使他们以百倍的热情投入到科技成果转化中去。要不拘一格地创新科技成果的管理方式,凡是有利于技术转移的方式都要允许试验,因为,科研成果的闲置是科技资源的最大浪费,也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因此,我们认为:

第一,在某些时候和某些地方,可无偿或低价将科技成果转让给研究者,这不应该是盘活科技成果存量的权宜之计,而应该成为一种长效机制。这样就能通过使研究者或技术中介机构拥有知识产权,来全面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从而取得科研项目的最大投入-产出率。

第二,还可以在成果的归属上更为灵活,让参与科研项目的各方――出资者(包括政府和企业)、研究者个人以及项目的策划者都拥有一定的比例。这样,各方面的积极性都能充分调动起来,从而开创一个技术转移的大好局面。

第三,无论是谁持有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诀窍,只要在一定的期限内(譬如2年)未能实现向产业界的转移,政府应该行使介入权(march-in-right),强制进行转移。

深化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功能定位,强化其自身建设

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承担着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性技术的集成、扩散、高技术产业化资源有效配置的功能,是高技术产业化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者。它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构成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相互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是公共创新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其具体功能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融合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法律咨询、专利、技术咨询和评估等多方面职能; 第二,着眼共性技术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第三,各方面的技术力量的有机结合,实现技术集成,以产业化为研究目标;第四,转移中心成为技术集成的真正掌握者,能独立承担项目的转移工作。

在深化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功能定位的同时,还应强化其自身建设,具体地讲,首先,加强软、硬件建设,应该将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成技术转移平台,这个平台既包括硬件平台,也包括软件平台。高校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应加强技术转移信息网站建设,扩大覆盖面和服务面,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技术研发团队和机构提供优质的全方位服务;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承担和组织实施工作,集成资源和技术,与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起,建设技术转移的战略航母。其次,以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为龙头,建设技术转移服务体系,联合法律事务、专利、技术评估等机构,与各类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国外技术源头建立密切联系。再次,实施技术转移的人才战略,培养锻炼一大批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如技术转移专员、技术经纪人以及有技术背景的专利人、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