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5 16: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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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 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 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
三、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建筑领域中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对市场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被人们普遍地接受。虽然我国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法律规范,但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工程招标不规范、缺乏合同意识,存在假公开投标和串标、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过分重视投标报价等一系列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二)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四)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注意风险的转移和风险的分散;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
(五)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此外,还要规范评标阶段的行为,建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取消其评价不合格的评委的评标专家资格。
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领域的建设模式也更加地灵活多样。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性等等。为了使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理清思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刘亚洋,薛超.加强对招投标机构与评标专家的监管[J].理财.2012(09)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也迎来了它的繁荣期。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其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都有了质的飞跃,建筑工程建设越来越规范化、标准化。合同管理已成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这是由工程建设的特点所决定。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长、涉及范围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发包方与承建方之间很容易出现纠纷,而合同管理是解决工程纠纷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的本质就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工程建设当事人就工程建设中的义务、成本、工期等一系列问题的协议。由于建设工程周期长、施工种类多、施工技术复杂、涉及面广等特点,这也决定了建设工程的合同与其他行业的合同大不相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内容条款更为繁杂、涉及面更为广泛。如果签订的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全面、合理,这将是保护企业双方利益的重要举措,既保障了建设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保障了工程质量,维护了发包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建设合同的内容无法涉及建设过程的方方面面,这不仅会给合同双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对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在法律的约束下,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行为,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下,保证工程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顺利竣工。
2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2.1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存在歧义
建设工程的合同必须保持一定的严密性,因为涉及法律效应,应用严肃的态度看待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的合同对发包方与承建方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对双方的违约赔偿问题进行明文标示,但建设工程是一个动态的实行过程,其中涉及很多变量,建设合同是在工程建设前签订的,所以在遇到突况时,责任归属问题上很容易出现歧义。
2.2合同管理涉及面广
工程项目合同涉及单位部门较多,包含业主、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运输单位等,相互关系较为复杂,只有在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相互协调配合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2.3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期长是由建筑工程的建筑特点所决定的。建筑工程由于建设过程比较烦琐、复杂,其内容包含招标、签订合同、制定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等,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全部完工。这也就决定了合同管理时间较长,与工程建设保持同步,并且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要涉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建设过程,发挥合同管理应有的效能。
2.4合同易变更
建筑工程由于施工周期长、施工环境复杂等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比较容易发生突况,建筑施工的预想可能与实际存在较大的偏差,因此合同的内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必须采取动态的管理理念,依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真正的合同是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法律效应为保障的协议。但是,一些建筑企业违背国家要求,合同内容缺乏公正性、合理性,并且“阴阳合同”签订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都不具备法律效应,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还有一些企业,对建筑合同的认知不充分,没有正视法律的严肃性、强制性,无视合同的管理内容,严重损害发包方的利益,法律意识淡薄。
3.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在具备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要具有一定的建筑知识,这样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科学性。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现有的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低,且管理人员不足,无法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合理性。而且建筑企业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合同管理的有效性无法实现。
3.3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实际实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理论依据。在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科学、合理的管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规范,而且在合同管理实行过程中缺少必要的监督、考核体系,合同管理的执行力也大打折扣。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措施
4.1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建设工程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受法律保护,也受法律约束。建筑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审查其中的条款,对工期的成本、时间以及赔偿问题要进行充分的考虑,在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导下,签订双方对其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承包商和发包方都要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学习,对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加以审查,并养成靠法律解决纠纷的行为意识,切身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关键在于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合同管理制度为依据,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首先,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流程,并完善合同管理监督体系、考核体系,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其次,完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对合同管理各项流程中都设置专门的人才,保证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要做好合同管理的监管工作,要保证合同管理符合实际情况,并且对合同变更做到及时的应对。
4.3加强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在建设合同管理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合同管理科学性、合理性的根本保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利用先进的管理水平保证工作质量。还要注重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使其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保证管理人员对工程造价有基本的认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建筑项目管理的内容也逐渐增多,而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市场的管理,使建筑管理更加的有序化、法律化、制度化。但是在建设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其作用的发挥。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力度,必须加强建筑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加专业人员的培训,保证合同管理的法制性、科学性以及完整性。现代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和教训,规避各种风险,确保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作者:朱善琳 单位:安徽博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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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过程;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控制;研究分析
前言
在当前的社会中,各类建设事业在飞速的发展,施工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在施工工程中,合同的管理对于工程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它关系着施工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而成本的管理是施工管理最基本的内容,它是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工作。因此,做好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对于施工工程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何做好相应的合同和成本管理,是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根据当前的施工过程合同和成本的管理现状,分析了工程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的具体方法,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一、施工中工程的合同管理
1.施工中的合同
在工程管理中,要规范合同管理,最重要的是做好合同的文本管理。随着计算机技术和各项新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文本格式已经不满完全满足合同的需求,且如今我国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在加深,对合同文本的要求也与从前有所不同。而目前很多企业都是使用的传统的文本格式,这就无法有效的与国际接轨,满足市场的需求。在施工企业中,只有不断的改革与发展,积极的推行能够适应市场发展与需求的合同文本,才能真正的适用于我国的建筑市场。
2.基础的管理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中,管理的质量与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首先要做好基础的管理工作,才能做好相应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的管理中,首先要不断的加强对建筑合同的管理,保证在建筑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全面的执行相关的制度,并结合财务部门对相关的数据等进行控制,准确的计算出合同的收入,从而反映出企业经营的真实业绩。此外,需要提高企业预测成本和控制成本的能力,做好科学的监督,对目标成本进行规范的管理。总而言之,要做好对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合理的预算和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财务的核算管理
建筑合同执行过程中,给予工程化的核算程序,结合会计准则的基础方法,在建筑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体现核算程序的全面强化,基于施工企业的合理应用,不仅仅在当前采取核算对合同收入控制,同时也要做好费用的控制,对会计年度核算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在数据的整理分析中,结合市场经济对合同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在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应用中,注重结算和收入的综合性核算和分析。
二、施工工程中企业的成本控制建议
1.完善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
要对企业的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首先需要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以对成本进行规范性的管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之前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制定的要求,并在工程的设计中对其进行指导,使工程的一切环节变得规范、有序。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管理的质量,使施工过程井然有序。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要由专门的管理人员来负责各项事务,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层层的把关,真正的落实制定的各项制度和政策。
2.做好成本核算管理
在成本的管理中,成本核算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工程的实际成本。在成本的核算工作中,最主要的就是对成本的均衡性及那些合理的控制。如果是在分包工程的成本核算中,可以通过自主完成工作量的形式来进行核算,同时也可以选择不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形式。如果在成本核算中可能会遇到与实际产生差异的,那么成本的预算控制就必须加强,全面的考量实际成本,再开始进行预算,防止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超出预算的成本。
3.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的素质
在任何管理工作中,人都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因此在管理中要以人为本,坚持对施工人员进行综合性管理。在管理中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只有当企业的管理人员素质有所提升,管理的质量才能得到提升。企业在管理人员的选拔上,一定要选择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较高的人来担任,提高选拔的标准,任用专业的管理人才。在管理人员上岗之前,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在任职期间,要定期的进行抽查,保证管理人员在管理上尽量的不出现问题,使企业的成本管理质量有所提升,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做好用户服务观念的合理应用,在以数据说话观念的结合中,体现出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综合获取。
三、结束语
在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中,需要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其中,企业需要全面的分析工程的状况和合同的条款,有计划的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管理,控制住工程的成本。只有当合同的管理科学合理,且项目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才能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这个控制过程中,需要对影响成本的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相关的材料、劳动力的费用,使项目的成本能够最大限度的受到控制,这样不仅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大大的推动了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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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家农.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改革刍议[J].商场现代化,2007,12:282-283.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意义;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X731文献标识码: A
一、公路工程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起着核心作用
由于合同不仅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注重事项等某些特殊情况,而且规定了双方的责权关系、建设项目的质量要求与投资工期等目标,因此合同管理无疑发挥着工程项目管理核心的作用。具体而言,工程建设中缺乏合同意识就会导致缺乏明确的项目建设目标;缺乏合同管理,项目管理推行起来困难重重、效率偏低,同时无法完成项目建设目标,合同要求无法得到全面地贯彻落实。
2、合同是项目管理时的重要依据
虽然公路工程合同文件相关范本与规范编制而成,因此有着普遍的共性。然而有的业主为了创新自身管理模式与避免工程建设中普遍问题的出现,常常对合同条款增加某些专用条款以实现更好管理公路工程项目的目的。由于工程项目专门设计了这些专用条款,因此其具有大于通用条款的法律效力,这不要求合同管理者必须充分意识到这些专用条款的重要作用,将合同当作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3、合同管理能够对造价实行有效控制
工程项目计量和支付,其实质就是依据承包商完成工作量或者合格工程量,完成合理计价与支付办理的工作,其参与者包含了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与业主3方面。为了有效控制造价、便于支付项目的管理,要及时反映每期支付数量与金额并仔细对照合同数量,进一步更好地反映出工程量的总体完成情况与总支付金额,并可对照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工程按质如期完成。
二、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
现阶段,由于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意识、科学素质不高、执行力度不够、交底不彻底,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致使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与合同上的约定不符,忽略合同管理的落实与监督。由于合同中没有制定相应的施工风险防范措施,也没有索赔的相关资料或者不能够及时得到确认的索赔资料,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甚至会使企业的信誉受到影响,导致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举步维艰,甚至破产。由此看来,现阶段的合同管理体系并不完善,必须完善和加强合同管理。
三、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1、注重施工合同内容的完善
签订施工合同之前,施工单位一定要详细地讨论与分析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与质量等主要内容,从客观实际出发做好签订合同之前的管理工作。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合同签订之前,确定合同内容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做不好就不可避免地给后期进行的工程建设造成诸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就必须注重施工合同内容的完善。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工程地点、范围、名称与具体项目,其内容务必要做到面面俱到、准确、精细。工程合同选择施工单位时如若采用招投标的形式,则必须按照交通部颁发的相关招投标要求,并采用通用条款中的技术条款与基本商务。同时依据工程的不同实际情况,补充与修正通用条款中的某些条款。具体而言就是,要明确规定施工安全方面的问题:对乙方承担的工程,甲方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要求,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与安全施工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乙方应严格检查甲方的生产设施,确保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因违反安全施工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应负责相关的损失。乙方分包后的工程项目,不能继续分包;签订后的合同,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任一方不能随意解除或者变更。总之,合同内容对整个工程造价、进度和质量,尤其是工程量清单,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必须认真复核,保证工程量的准确性,尽可能杜绝工程施工时的大变更。
2、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公路工程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里,业主要充分做到实施权利与履行职责并重,依据合同中要求与规定,协商组织、监督指导施工合同关系,使施工合同得到认真贯彻底、落实。具体而言,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1)公路工程的分包管理
工程分包的定义为:承包人将通过合同得到的区段工程甚至整个工程,依据国际惯例按工程范围或专业性质进行分包,和其它承包人共同承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包合同一般由分包人与承包人直接签订。公路工程分包时,其他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分包过程必须依法进行;此时总承包人并没有退出承包关系,其和第三人依据最终工作成果向发包人共同承担责任。具体的分包活动中,要对分包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加强其质量管理工作,杜绝以包代管现象;加强成本控制,由于分包合同经济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计量,保证企业利益免受损害;要定期分析合同履约情况,对履约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公路工程的变更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内容一旦出现变更,则必须要依据变更后的合同进行施工。一般而言,变更指令要以具体书面形式在合同规定时间之内进行确认,工程变更工作尽量控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内。管理部门要坚决反对整个工程在交工证书签发之后再进行变更的情况,积极和需要变更方进行沟通,尽量得到其理解和支持。如果因工程变更而出现索赔情况,那么就应当按照变更要求改变原先的管理工作性质。虽然这样使工作难度增加,同时出现随该变而来的相关额外成本,但是变更工程合同的同时也去除了大量的工作内容且没有增加其他替代工作。因此管理部门应积极支持必要的合同变更工作,将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做好合同变更的协商方面。
3、公路工程的延期与索赔管理
工程申请延期时需明确以下方面:延期细目及编号、所依据合同条款及原因、延期测算方法等,其格式必须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延期天数经过最终审查批准,其值不应小于暂时的确定值。承包人一旦提出索赔意向书,就要对承包人现场同期记录进行检查。费用索赔的管理工作要点,主要包括审查分析承包人索赔报告,对承包人的不合理索赔要求进行反驳,要求承包人补充资料并进一步解释和提出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有权将合理索赔款额列入核签后的中期或最后支付证书内,一旦出现与承包人确定的索赔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做出单方面决定。
4、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交底工作管理
对合同分析之后,企业合同管理部门需进行合同交底工作,也就是组织各施工分部与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总体与条文的分析结果。其主要目的是让合同双方都拥有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的权利,熟悉合同规定范围及边沿,有效预防与判断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具体而言,将工程及任务项目通过技术交底进行分解,明确施工中的关键工作、工序以及技术及质量要求;细化分解成本、安全目标,向各职能部门、各施工分部、个人逐级落实;制定严格的进度目标,明确未完成任务法律后果及影响;明确施工合同中监理工程师、业主等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结束语
总而言之,公路工程的建设促进了社会的快速发展,其合同管理工作也获得一定成效、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需要对合同管理工作进一步约束与完善,这就要求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从具体实际情况出发,做好各方面合同管理工作,以科学的管理带动公路工程的长远效益。
参考文献:
[1]刘亮秀.如何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11年
开了讨论,并提出了加强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方法。关键词:工程;设计;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B21 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意义
目前在工程签署正式的施工合同之前,需要首先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目的是明确业主和设计者之间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使得在工程施工中能够实现双赢。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只有对工程设计合同加以有效管理,才能使业主获得最大的收益。对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国家已经明确出台了相关规定予以支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加强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意义在于,不但可以规范业主和设计者的行为,也使工程设计环节受到了法律保护,使工程设计环节更具有可操作性,满足了工程建设的需要,为工程建设提供了前期的设计准备。由此可见,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对与工程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目前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条款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工程设计条款不完善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工程设计牵扯的环节多、任务量大,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如果在工程设计合同中涵盖所有的环节,无疑将加大合同的制定难度和履行难度。除此之外,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还存在偷换概念的现象。部分业主为了单方面的利益而制定了仅仅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而未顾及对方的权益,这就造成了工程设计合同的漏洞,留下了法律隐患。特别是存在设计分包的情况时,总包方很难既满足业主的要求,又照顾到分包设计院的实际情况。所以,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条款需要统筹考虑,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工程设计合同是工程施工前期的技术准备,属于工程合同的一种。工程设计合同主要是针对设计环节而签订的,因此对工程施工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在实际的工程运作中,许多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合同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履行真正的合同签订程序,对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具有随意性,没有纳入标准的合同管理之中。这就导致了容易在工程设计环节出现业主与设计者扯皮的现象,而且也容易造成施工工作的混乱,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
(三)对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不完善
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凡是工程施工中签订的合同都要归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且对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都有明确的制度,比如合同需要由哪个部门制定和审核、需要履行怎样的签字程序、工程设计图纸需要通过怎样的渠道进行提交和传递、设计工作量如何进行审核以及如何办理支付等。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按照这一制度进行管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暴露出了管理不严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漏洞,导致无法对工程设计合同形成有效的监督,无法保证其合理合法的执行。
(四)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缺少有经验的专业人才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与普通的合同管理一样,需要有经验的专业人才进行管理。由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特殊性,其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技术背景、工程管理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风险分析和控制、甚至财务和税务的相关知识。而在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这种人才的数量明显不足。
三、解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要想解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完善工程设计合同的相关条款,实现其约束力
制定工程设计合同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业主和设计者的利益,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使工程设计合同真正成为约束双方的有力武器。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合同双方应经过充分的沟通,做到合同的公正公平,避免出现合同偏向其中一方的情况出现。在既有设计总包又有设计分包的情况下,要统筹考虑,使关键合同条款尽量保持一致性,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和执行。要使工程设计合同成为标准的完善的合同。
(二)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针对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现状,业主和设计者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工程设计合同不只是属于业主和设计双方的事情,任何一方不认真都容易引发后期的扯皮现象的发生和工期的拖延。所以,无论是业还是设计者,都要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完善工程设计合同的相关管理制度
对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要像标准合同一样,纳入到合同管理制度中来,明确工程设计合同的地位,建立适宜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使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有制度可依,有标准可执行。使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真正从制度环节保障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到位。同时,对工程设计合同的执行,还应当设立监督制度,对各部门是否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合同进行监督。
有些工程工期较长、难度较大,在其设计合同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在发生设计变更时,设计合同也应该对相应的条款进行变更;设计合同的管理应包括上述内容。
(四)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设高效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团队
对于目前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业务技能不足的问题,我们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在组织专业学习、培训的同时,让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到工程现场锻炼,了解施工情况、设计与施工的接口情况,努力提高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符合岗位的要求。
在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团队的建设上,一方面做好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业务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使新人尽快掌握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在团队中尽快进入角色;一方面紧跟工程管理和法律法规的新进展、新形势,及时更新团队成员的业务指导思想和业务操作水平,使团队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与时俱进,得到整体性的提高。
[1]成虎.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8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目前,具有庞大体系、相对复杂的建设工程,其工程操作技术要求及质量指标相对较高,社会安全影响力较广,对此,与其他相关项目合同相对比,其合同极易受到外界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风险度更大。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不足环节
1. 签订矛盾性合同
基于影响力较广的建设工程合同前提下,签订不完全的工程实施合同,将增加建设工程的施工难度,也不能精准地表达和定义工程合同,从而造成各种错误、矛盾以及缺漏等问题。同时,具有成本投资较大、工期较长、差异性较大特点的建设工程,需要求客观紧密的合同条款。在承发包双方签订工程建设的同时,职责不明、内容不清的合同约束条款现象,普遍存在,在此种状况下的合同签订,在一定程度上欠缺操作性与完备性。比如:延误或提前建设项目的施工工期,且并未预先约定一定的奖惩条例。针对较长工期的建设工程,一些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发生一定程度波动时,并未预先约定一定程度的调整策略。或即便预先约定,却并未约定整合的范围和幅度,进而使双方在结算时产生矛盾争议。
2.相对复杂的合同实施过程
持续时间较长的工程项目,其工程承包合同生命期也相应较长。因此,承包合同若得到真正的履行,需顺利完成成千上万项相关工程。项目全程中,各个环节紧密相关,稍有差错,将一触即发,直接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对此,建设工程项目的进行需与合同管理保持一定的同步性、连续性。
3.不平等的合同条例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承发包任何一方,拥有平等的经济法律地位。但在工程实际承包过程中,存有一定的合同双方权利、利益并非平等的现象。承包合同的签订,也存有发包人过度强调对方的任务,减少自身的约束性条例,尤其针对自身违约、赔偿等各个方面的不确定约定,并在建设工程承包中施加部分苛刻。不公平条件,而对于承包商来讲,基于自身工程项目的获得情况下,勉强接受。与此同时,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承包商为了避免自身纪念馆及利益受损,就采取各种不合法手段,偷工减料,造成工程严重的质量隐患。
4.合同管理人才欠缺,管理水平较低
基于涉及面较多、专业面较广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拥有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知识、法律知识兼并工程管理知识的合同管理的综合性人才。多数建设工程企业管理阶层欠缺专业技能人员,或欠缺一定的相关合同管理人员培训体系,较低的项目承包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未能真正有效的管理合同。与此同时,履行合同的全程,未进行严格的监控,未全面评估与总结。除此之外,针对合同文本以及相关的信息资料未进行明确的归档整理规定,使合同管理完全处于分散凌乱的管理状态。部分工程企业合同管理信息的搜集、保存以及维护技术相对落后,管理合同应用设备软件的开发与运行相对停滞,进而造成粗放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的内部信息资料未得到真正的开发与使用,未依据现代化的项目管理理念优化合同管理流程。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应对策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负责人员,结合动态化的管理流程,为管理目标的预期实现,运用科学的管理策略,全面落实签订和履行工程合同实施管理的活动全程,也即是具有一定动态化管理流程的合同管理。对此,优化合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质量水平,却八婆全面履行合同,需重点把握好以下几方面应对策略:
1.强化项目招投标管理
建设工程的实施全程,需坚持项目施工设计图的原则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的规避与减少内在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一定的有效控制,保障施工质量。同时,工程招标过程中,需树立合同理念,加强合同管理,尽可能提供完善的技术性资料,创造良好的现场环境,让投标人在潜在环境中尽量免遭风险而进行公平性的投标竞争。
2.努力培养专业化管理人员
管理部门的人员业务综合素质提高,需加强合格性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兼备合同法律条例精通,全面掌控建设项目施工全程,及拥有现代化管理理论知识的综合性、专业性管理人才,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所必需的。较强技术性、较高复杂度的工作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尤为重视的内容。对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严格的培训与审核,针对审核指标通过的合同管理人员,并获取相关从业资格,可真正上岗工作。加之逐步完善的建设市场的发展与相关法律条例,需进一步培训教育已获得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一步加深业务水平。
3.强化合同索赔管理
建设工程索赔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合同,相应的,有效延续合同管理主要依赖于索赔。对此,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其义务未真正落实,而造成另一方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损失一方可运用合同的相关规定程序向对方索取一定经济或时间补偿需求的行为,是索赔的要义。建立于客观存在的损害后果前提下,进行相关的索赔,并依据一定的法律条例或合同规定进行索赔处理。
4.构建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确保合同的实施
构建较为健全的合同管理程序,适时跟踪管理合同的动态过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的签订管理需予以重点关注,加强合同转变、整合以及补充等各个管理环节工作,确保统一性、连续性地履行合同。合同关键性变更发生时,处理合同变更的乘程序与依据需特别重视,并适时进行合同变更。针对发生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需进行及时有效的协商,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表明相应替代的条例、协议,进而进行动态掌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管理全程得以真正落实。同时,合同预定的履行率的进一步提高,需全面有效的掌握在内,确保实现工程的最终目标。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归口管理合同工作也不应忽视。合同与之相关的签订、审查、授权、公证以及履行等各项工作需做好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合同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严格依据既定程序进行相关操作,加强合同管理的深度与广度,全面落实合同施工的履行条约,有效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5.合同归档整合工作全面落实,控制合同信息化管理
顺利完成签订合同之后,合同文本的管理工作需做好,作为合同内容的关键性延伸与解释的组成部分,具体包含有:合同、补充合同、会议纪要以及工作联系单等,需完整保存,并建立相关的技术档案备份,创造顺利履行合同的有利条件。同时,建设工程动态化管理需求指标的满足与落实,需构建合同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文档编码及检查系统,搜集信息文档、相关事项处理制度等,唯有如此,合同涉及到的各项信息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动态分析合同具体执行的状况,并参照相关的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积极策略,进而在合同管理全程中,及时的处理矛盾争议、索赔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的减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 风险防范
工程造价风险的有效防范不仅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对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也具有重要意义。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复杂的经营环境中,建筑企业面对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对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防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成为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战略和有效手段。
一、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风险防范概述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建筑企业及其他相关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贯穿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不仅有利于及时处理工程合同纠纷和防治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于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工程合同的贯彻落实也具有重要意义。工程造价指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的投入成本和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保证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是降低工程成本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策略。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合同实施时间长和涉及范围广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的造价。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招标投标、施工竣工等阶段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也是工程造价风险防范的重要保证。作为整个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建筑行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仍然面对着复杂的经营环境和激烈的竞争压力。在这种形势下,为增强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成为有效策略和重要方式。但是,在实际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控制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和市场竞争力的增强。首先,建筑企业对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了合同管理混乱和工程造价不合理的问题。建筑工程合同是工程当事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对于工程合同纠纷的及时解决和违法行为的防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筑企业未认识到工程合同对于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作用,也没有认识到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对于控制工程造价风险的重要意义,工程造价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其次,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的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缺乏系统化和规范化。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欠缺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有序运行和顺利开展。最后,由于评估和监督等相关机制不健全,导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力,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不到位。
二、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风险防范的有效策略
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具有重要意义。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因此,为推动工程项目的有序开展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应针对具体工程项目中在相关认识、人员素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
首先,为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应通过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强化对工程造价变更的控制与管理。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纠纷解决的有效依据。建筑工程相关方必须签订真实可靠的工程合同,对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的内容和范围的资料必须如实记录。只有这样,才能为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和策略调整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工程变更情况的数据,才能为工程造价的评估和监督提供客观的资料。同时,工程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程变更的具体程序和相应环节,并规定必须有工程造价人员的签字的工程变更的资料才有效。只有通过这种形式,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变更和工程造价资料的形式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才能增加工程项目相关资料的可信度。工程项目的变更问题不仅可能影响到其他工程项目的运行,而且可能损害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事方必须对工程合同对工程变更手续的办理时间和合同资料变更的时效性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录入工程变更资料,而且可以提高工程项目运行效率。
其次,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必须提高相关人员综合素质,建设素质过高和技术过硬工程队伍。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直接参与者,施工团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不仅影响着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和工程造价的控制情况,而且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必须提高施工团队的整体素质。一方面,为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建筑企业必须优化人才引进机制和采用人才激励机制,努力引进并留住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高超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建筑企业必须重视具备工程管理和法律等专业知识背景的高素质人才,尤其是综合素质较高的造价工程师的引进,并利用薪酬激励或其他方式留住人才。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必须优化人才的管理体制,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继续教育,以建设具备高超业务能力的高素质工程队伍。建筑企业应通过定期组织培训、交流和学习等形式丰富人员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提高其成本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只有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才能为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的强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最后,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在建风险防范,必须健全工程管理监督制度和工程造价风险评估及管理机制。只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评估和监督机制,才能及时检测和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隐患,才能实更好的实现企业运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同时,相关的建设工程监督和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予以全面的审核、评价和监督。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强化对工程合同管理的监督力度,才能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才能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加强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结:
作为工程实施的重要保障,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对建筑物的质量和建筑企业的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工程造价风险的有效防范和管理不仅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对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必须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通过工程合同管理强化对工程造价变更的管理,健全工程管理监督制度和工程造价风险评估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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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管理 特点 形式 目的 内容 方法 要点 引言
医院建设工程与普通建设工程相比是一个更为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程序性和连续性特征,是有效地将整体建设项目各部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整体建设项目质量、造价和进度的重要程序。主要任务就是采用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方式、方法,保证建设工程的各种建设要素和责任单元动态协调有效运行,最终实现总体建设目标。
一、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确保医院安全保障和灾害应对措施有效响应的重要手段和程序保证,是对参与医院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各方面社会关系的权力和义务的约束和管理。医院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也就是在接受政府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进行具体监管的同时,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合同”契约方式来完成与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权责利的约定。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因素众多,但其根本特点主要表现为:
1、质量标准高。医院建设工程是生命线工程。其自身特点决定工程质量要求非常高,特别是消防、职业病防护、风水电气等基本保障设施不允许出现质量问题。
2、工期要求严格。医院的医疗医技发展、社会需求和期待、相关部门的监管,都对工程规划提出了严格的进度要求。
3.造价控制严格,医院建设投资计划不但需相关部门批准,而且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还要受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控制。
二、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形式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订立合同双方通过其有关机构或人员,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是双方协调互动的动态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备案管理。
(一)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阶段和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招标和签约过程中双方所进行的一系列相关的工作。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在承包方把合同初稿报到医院后,医院基建部门先进行初审,再提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查,然后填写合同会签单,报医院财务、审计、院办等职能部门审核会签,再由医院主管基建的副院长核准,最后报医院法人代表(院长)审定,并依据医院合同管理办法按合同金额指定人签字盖章。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包括双方对合同内容执行的跟踪、核查、监督,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等方面工作。
(三)合同备案管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完成合同后,要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要求进行备案,并接受其对合同的审查和鉴证,以及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合同争议的调解。
三、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
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合同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工期、造价和质量。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自身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
合同管理的方向应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四、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是通过签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并通过一系列合同的管理来实现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
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管理从发出招标文件时就开始了。包括解答和记录投标人问题、评标、定标、合同谈判、签约、履约和合同结尾。
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合同管理者必须及时了解对方已履行哪些义务、完成了哪些应交付成果,哪些尚未履行或完成;工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已经支出哪些费用等等。
如果遇到了签约时未曾预料的情况,造成了损失或延误了时间,或者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或赔偿。索赔或索补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和结束时,应当按照事先计划好的方式,由专人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与合同对方以及其他参与者的往来函件、合同变更、付款证书和付款申请、索赔等资料和文件。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1.合同签订与履行程序。项目申请考察论证填写合同申请表草拟合同文本合同洽谈律师审签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履约验收合同审计合同结算。
2.合同签订基本要求。
审查乙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誉;审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使用标准合同文本,切实约定“补充条款”;恰当约定工程量测算与工程计价方式;明确约定进度款的支付条件和竣工款的结算程序;具体约定工期顺延情形和停工损失的计算方法;预防工程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等欺诈行为;明确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详细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对工期问题、质量问题、施工作业问题、质量保证体系、价款问题要进行必要的说明。
3.合同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基建主管部门发放到采购、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和人员。
4.合同责任管理。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员负责检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领导进行汇报。
(3)工程预决算员、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相关决算和财务结算事宜。
(4)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施工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重点是围绕工程的造价、质量和工期三个要点进行管理。
(一)工程造价管理
1、工程预付款管理
工程预付款是发包人(甲方)支付给承包人(乙方)用于动员和设计的无息贷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工程设计和实施购置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力量进场等。额度和支付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须专用于合同约定的工作。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担保金额可随预付款的不断扣回相应减少。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2、工程价款管理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作。专款专用可确保承包人良好的财务状况,确保发包人的所有付款,都用于本工程。否则,会造成承包人因资金无以为继,而延误工期,甚至终止合同。
发包人可通过监督承包人向分包商、供应商的付款,或依照物权法进行权利质权,或采取专款专户,或严格请款程序等有效措施和方法来实现专款专用。
3、变更管理
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及时做好变更估价,特别是工程量增加时,调整合同价的方式。
(二)工程质量管理
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与接收、检验与验收同等重要但管理难度更大的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隐蔽工程的质量管理。隐蔽工程的及时存证和计量不仅决定工程质量,而且影响工程造价。
(三)合同进度计划管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造、检验、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承包人应向雇主提交一份时间计划。当原定计划与实际进展或承包人义务不符时,承包人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计划。
关键词: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合同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0-0337-02
1 加强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施工合同是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1.2 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少数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不规范。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1.3 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君子协定。
君子协定指合同当事双方的口头承诺。由于许多工程合同的履约过程时间跨度较长,若没有书面协议,一旦一方毁“约”,将给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损失。
(2)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3)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其次,承包商应当具有承建相应工程的资质。
(4)合同文字不严谨。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5)合同条款挂一漏万。
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的往往是漏掉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6)无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就像不存在的“无源之水”。
(7)国际间合同的疑问。
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2.2 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沟通的没有沟通。
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缺少沟通。相关的部门各自为政,互不沟通,出了问题相互推诿。
(2)应变更的没有变更。
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使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
(3)应发出的书函没有发。
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这一点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4)应签字确认的没有签字确认。
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5)应追究的过了诉讼时效。
履约中出现了应该诉讼事件而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6)应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有的企业对抗辩权认识不足,不会合理的行使。
(7)应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没有足够重视。
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
(8)合同的履行仅注意了主要义务的履行,没有注意随附义务的履行。
有些义务要求对方的履行时间长。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对方反映,这不仅仅是服务质量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
3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策
3.1 建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设置法律顾问,来统一审核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这是由企业法律顾问职责、任务所决定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同时,该办法也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
3.2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培养和锻炼一批与企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外语的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合同管理队伍。
3.3 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地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3.4 实行合同实施监督
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还要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3.5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
4 总结
总之,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必须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从而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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