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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原理论文

时间:2022-08-05 05: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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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原理论文

第1篇

关键词:人的本质;科学内涵;现实意义

马克思在写于1845 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六条中指出:“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本文从提出过程、科学内涵与指导意义三方面着手分析了马克思的人的本质的思想。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提出

早在1835年8月的中学作文《青年选择职业的思考》中就提出了社会关系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的问题。他说:“我们并不总是能够选择我们认为合适的职业。我们在社会上的关系,还在我们能够施加决定性影响之前,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决定了。”

过了五年之后,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又有了新的突破,“直接存在的个别性,只有当他同他物发生关系,而这个他物就是他本身时,才按照它的概念得到实现,即使这个他物是以直接存在的形式同它相对立的。所以一个人,只有当他与之发生关系的他物不是一个不同于他的存在,相反,这个他物本身即使还不是精神,也不是一个个别的人时,这个人才不再是自然的产物。”这时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解显然还是受黑格尔的影响比较大,主要还是在理想的范畴来理解人的本质。

1843 年秋,马克思就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第一次提出了关于人本质的观念:“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马克思这一时期关于人的本质的表述已不仅仅停留在自然人的层面上,而是转向了现实的人。

1844 年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多次提到人的本质与人的需要的概念,如“我的产品是你自己的本质即你的需要的物化” 。在这里,马克思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人的需要。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较为明确和系统的表述是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他从经济关系入手,通过异化劳动理论来探讨人的本质,第一次提出了劳动是人的内在本质的观点。

1845 年,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费尔巴哈“抽象的人、自然的人”的人本质论进行了根本性的批判。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也即,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是对人的本质的最为科学的表述。

1845-1846 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运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更全面地批判了费尔巴哈抽象的人的观点,并运用“实践”的观点研究了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失误的原因,更加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观点。

总之,关于人的本质,在马克思的经典著述中大致有以下几种提法,即“人的本质是需要”、“人的本质是劳动”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等。

二、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科学内涵

我们不应仅仅从人的外部关系来理解人的本质,更重要的是从人的内在关联来定义人的本质。综上,人的本质的科学内涵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从人作为类与动物相区别的层次看,人的本质表现为自由自觉的劳动, 即人的本质表现为人是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从事创造性实践活动的理性存在物。马克思坚持用实践的方法来探求人的一般本质,指出劳动的本来意义是人的“生命活动”,提出劳动是人的本质的内在规定的思想,从而回答了人作为一个类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所在。

其次,从人与人相区别的层次上看,人的本质是通过“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体现出来的理性的个体存在。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界定,不仅限于对人的本质作抽象的一般规定性研究,还在此基础上回答了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的具体规定性或现实本质。具体说,人的现实本质或个体本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人本质的核心是它的社会性。第二,规定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三,社会关系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人的本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和发展变化的。最后,人的本质是类本质和个体本质的辩证统一,并统一于人的需要。

三、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现实意义

作为一种原则和方法,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理论在今天仍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 为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本质问题提供了方法论。人的本质问题, 是一个人确立人生观的理论基础。对人的本质认识不同, 所确立的人生观就会不同。在现阶段, 我们仍然需要研究和探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本质问题, 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人的本质, 从而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这是一个至关社会主义信念能否在人们心目中永存的重要的人生基础理论问题, 因而也是至关社会主义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第二,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为思想政治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就得研究“人的问题”包括人的本质问题。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观点,为我们揭示了人的思想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而形成和发展的,人的社会关系对人的思想的影响极其重要。因此,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重视社会关系对人的思想的决定作用,考察各种关系的影响,认识和把握人的思想形成的物质原因和社会根源, 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 为研究社会科学指明了方向。人的本质问题是众多人文学科研究的共同主题之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作为对人的研究的一般性原则, 对各门人文社会学科具有普遍适用性, 它赋予了涉及人的本质问题的各门具体学科可以从各自特定的角度研究和揭示人性问题的必要性。因此为社会科学研究人的本质问题的各个侧面和不同层次都留下了发挥的余地。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 卷) [M] . 北京:1965. 34 ,37.

第2篇

关键词:实践 提纲 哲学

马克思从开始从事哲学活动时起,就十分重视实践问题。但对实践的理解,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在《博士论文》时期,他所讲的实践是哲学实践,即理论批判活动。《莱茵报》时期的斗争实践和受费尔巴哈的影响,使马克思对原有哲学信念发生怀疑和动摇,从而转向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分析,同时也由理性批判转向政治批判。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探索科学实践观中取得了重大的进展。首先,由于他把人的本质理解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即生产劳动,从而抓住了实践活动最基本的内容,即生产实践。其次,他在对人的本质的分析中也分析了实践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主体性和创造性,并强调提出,人的改造世界的活动,人的对象化活动,离不开外部自然界,“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第三,马克思还初步论述了理论对实践的依赖性,指出真正的实践是“显示的和实证的理论条件”;“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

在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他们已把现实的物质生产看作历史的发源地,把现实的生产劳动视为实践的基本内容。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深化和发展了以往的研究成果,第一次把实践作为哲学的基本范畴提了出来,从根本上批判了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表明马克思不仅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而且也同旧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并为制定哲学的基本原理奠定了基础。

《提纲》一文,马克思突出表达了自己在哲学世界观上的新观点,即实践的观点。首先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不了解实践的意义。旧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把客观世界单纯地看作认识的对象而不是实践改造的对象,把人和客观世界的关系,仅仅理解为一种直观的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是指旧唯物主义,包括古代的唯物主义和近代的唯物主义,主要是指近代欧洲的唯物主义,其主要代表是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 和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以及19世纪德国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

而新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则区别旧唯物主义,它把反映理解为人类所特有的一种主观能动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过程,认为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是建立在改造被改造的关系基础之上的,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改造客观世界才能反映、认识客观事物,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的。

马克思继而提出:“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的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旧唯物主义不了解实践,不能对人的能动性作出合理解释,这样就给唯心主义片面夸大精神的能动作用留下了空间。唯心主义把实践看成纯粹的精神活动是错误的,因为实践是

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是主体能动性与客体制约性相统一的活动。

同时,马克思深刻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实践观。尽管费尔巴哈主张研究人和自然界,特别把人提到哲学研究中心地位,有时似乎也强调实践的作用,但就其基本立场来看,他是贬损实践,抬高理论的,他只是把理论活动,而不是把实践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主义批判批判》一书的第二卷《认识论中的实践标准》中指出:“马克思在1845年,把实践标准作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提纲》中“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指思维的内容和思维反映的对象的关系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维能否反映客观对象,这是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的方法途径问题;二是思维内容是否符合客观对象,这是检验认识的标准问题。费尔巴哈在真理及检验的标准问题上,有明显的直观性和形而上学性。马克思指出:“人们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在纯主观范围内或纯客观范围内,主观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都是无法得到证明的。实践是联系主客观的桥梁,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特点,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因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证明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马克思进而指出: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的“经院哲学”的问题。经院哲学是欧洲中世纪教会中的基督教哲学,它用繁琐的形式主义和抽象思维方法论证基督教教义,后来人们就把引经据典,咬文嚼字,钻牛角尖的习气叫做经院哲学。

第3篇

论文摘要:有些学者已经运用数理方法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进行研究,数理方法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可使研究表述简洁清晰,使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更加条理化、逻辑化和明了化。本文主要对已有的几种研究方法进行述评,从中找出它时研究经济学的现实价值,进而丰富和发展经济学。

近些年来,国内学者开始用数理方法度研究马克劳动价值论,经济学中,数理分析方法就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说明经济运行中变量之间的关系,运用数学符号和数字算式的推导研究和表示经济过程和现象的研究方法,是现代经济学通行的方法。数理方法的引人使经济学研究方法更加清晰、准确,逻辑性更加严密。数理方法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主要组成部分,那么用数理方法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可使研究表述简洁清晰,使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更加条理化、逻辑化和明了化。马克思也认为:“一种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完善的地步。”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简要回顾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多年理论研究的结晶,该理论是在批判继承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揭示了商品经济的本质。这里的劳动是指,物质生产和创造价值的无差别的抽象劳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包括:

商品的二重性。马克思在《资本论》开始写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马克思关于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论述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思想,对价值和交换价值进行了区分。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没有价值就不会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劳动二重性。劳动二重性是劳动价值论中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关于劳动二重性的总结,“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的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

价值规律。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就是商品交换以价值为基础,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必须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商品的价值是通过价格表现的,价值是价格的内容和基础,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包含的内容不是相互独立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创造出来的,其中商品的价值由价值量表示,而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所以它们之间构成了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新表述及方法创新述评

劳动价值论的新表述和方法创新,并不是要否定经济学曾采用过的表述和方法。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理论,是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的,为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证的要求,经济学必须使自己的理论精确化,数学方法的运用会使经济学的研究变得更加精确。

在一些学者所做的有关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某些研究中,已有运用数学模型的较好范例。如吴易风、冯金华、白暴力、何明等人都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用数理方法进行分析,对该理论进行了新表述。

(一)吴易风运用数理方法对劳动价值论中的商品二重性、价值规律等理论进行了定量分析

使用价值生产过程中的定量模型。由于具体劳动反映商品的自然属性,所以使用价值的度量只能从量数量上反映,函数式表示为Q=f( L, K)。其中,Q表示使用价值量,L为劳动力数量,创造了使用价值,K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的数量,生产资料包括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

价值形成的数学模型。因为决定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是个别劳动时间的数学期望,所以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V是个别价值V的数学期望,价值形成的数学模型表示为V二V(1)二}V;}(1;})P},P}表示概率分布函数,其服从的分布形式由具体生产情况决定。

商品二重性的综合模型。商品二重性模型反映了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和转移旧价值的过程,前面二者结合构成了商品二重性的综合模型;V=V(L)=V(Le+L})=V(1,+1t)Q(L,+K),其中,L。表示投人的活劳动量,Lt表示物化劳动量,一方面,L。使劳动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生产出使用价值的数量为Q的商品,抽象劳动创造产品的价值,由于旧使用价值形态被具体劳动生产性地消费后生产出新使用价值,旧使用价值包含的价值V( Lt)被保存下来,被活劳动L。转移到新的使用价值中,所以,商品价值中既包含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又包括活劳动转移的生产资料的价值。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吴易风用数学方法对价值规律进行了重新的阐述。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必须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价格自发地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当某种商品价格高于价值时,会导致该种商品的生产扩大,引起市场供给增加和价格下跌,当价格低于价值时,会导致该种商品生产缩小,市场供给减少,价格上升。

劳动价值论分析的意义:使用价值形成过程模型从物质生产角度考察了生产力和使用价值量的关系,价值形成模型说明了商品的本质和价值量的确定;商品二重性模型概况了劳动二重性和商品二重性的关系;价值规律模型阐明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盲目性。

(二)冯金华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提出了价值函数的基本假定z二L+Q和基本公式Z二ziQ = LiQ十c。其中,L代表必要劳动,K为生产资料,z代表价值总量,z代表每一个商品中包含价值量,它是由平均的新价值量和平均的转移价值量组成。马克思说:“如果仅仅就价值创造和价值变化本身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进行纯粹的考察,那末生产资料,这些不变资本的物质形态,就只是提供一种物质,使流动的、形成价值的力得以固定在上面。”〔略〕可见,根据研究的需要,公式简化为:z=L/Q。

冯金华在此基础上引入短期生产函数Q=Q(L),得到短期价值函数:=L/Q(L),根据数理推导得出短期价值函数是一条从某个大于0的值开始、先下降后上升的U型曲线。当引人长期生产函数Q=Q(L,K)时,得到长期价值函数z=L/Q(L,K)。并详细谈论了劳动变化、资本变化、劳动和资本同时变化和同比例变化以及生产函数变化对价值量的影响。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数学原理的意义:根据价值函数的基本假定推导出了短期和长期的价值函数。

(三)白幕力以生产函数存在“资本量度和生产函数存在性问题”和效用函数存在“效用量度问题”为出发,在发展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模型

白暴力首先分析供纸曲线,设劳动耗费函数,分析假定劳动耗费与产量之间是非线性的,边际劳动耗费和平均劳动耗费不是常量,而是变量,所以称为“非线性劳动价值学说”或“变量劳动价值学说”,在此基础上推到出了市场供给曲线。厂商生产产品的平均劳动耗费为生产该种产品的厂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厂商生产成本就是劳动耗费的货币形式表现,成本函数就是劳动耗费函数的货币表现形式。由此得出,在假定厂商利润最大化和均衡分析的基础上,完全竞争厂商短期供给曲线就是边际成本曲线向上倾斜的部分,也就是边际劳动耗费曲线向上倾斜的部分;当存在外部效应时,劳动耗费曲线会向上或向下移动,完全竞争厂商长期供给曲线有三种可能的情况。综合前面的分析,完全竞争市场短期供给曲线由短期厂商供给曲线水平相加而得,完全竞争市场长期供给曲线,当无外部效应是是水平线,当存在外部效应时一种是向上倾斜的,另一种是向下倾斜的。

其次分析需求曲线,提出用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度边际效用来解决效用无法量度的问题,而且两者成正比例关系。在社会是理性和边际效用递减的假定下,使等量劳动生产的效用相等实现社会最大效用配置,达到效用均衡。当生产某种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多,产品出售价值较高,对应的边际效用也较高,这时消费的数量就会较少,反之.消扮的数量就会较多。因此,产品的出售价值与消费产品数量成反比关系,所以市场需求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

最后分析市场均衡,由前面得出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相交的交点就是产品的市场价值或价格。短期市场均衡价格是边际劳动耗费的货币表现形式,长期市场均衡价格是部门平均劳动耗费的货币表现形式即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案的表现形式。短期市场均衡价格围绕着长期市场均衡价格波动,也即围绕着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格波动。

非线性劳动价值学说的意义:推进了市场价格理论的构建。

三、总结

第4篇

论文关键词:理论;研究路径;回归文本;西方

当前理论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前所未有”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时代和实践需要的指导,也为其创新提供了新的问题和新鲜经验。二是学术研究格局确立,开启了文本解读和阐发的研究路向。三是西方研究成果的译介,提供了研究的新视角。如何理解及实现三种路径的统一,关系到当代中国理论发展的前景。

理论发展的路径之一,是回归文本。

对文本的学术化阐释,是发展的理论和历史依据。以往对的理解,总是强调唯一性,定于一尊,不允许有其他的解释。从实现意识形态功能来说,这一做法不无理由,但同时也造成了相关研究中的单一性甚至僵化,似乎理论只能有一种形态,其他的皆为谬误甚至异端邪说。事实上,任何理论都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可以给予不同视角或层面的阐释和发挥,理论亦不例外。内容的博大精深、新文本的陆续发现以及时代的变迁,决定了无论从逻辑还是历史看,对的理解都不应只有一种理路。多样性的理念,使研究的学术取向成为可能和必要,而学术取向的重要表现,是回归文本,即通常说的“回到马克思”。

回归文本是研究的历史起点。回归文本当然要做出深入的版本考证,明确相关的语境,厘清字句的原意,分析语句的逻辑关联,以及探究某一观点在理论体系中的地位等。但回归之要义并非拘泥于文字,而在于阐发真精神,或如德里达所说的马克思的“某种精神”,这就是它的理论内核、基本原理和方法。库恩认为,任何科学理论都有其基本规范(范式),规范是在科学活动中被公认的范例。“这些著作的成就足以空前地把一批坚定的拥护者吸引过来,使他们不再去进行科学活动中各种形式的竞争。同时,这种成就又足以毫无限制地为一批重新组合起来的科学工作者留下各种有待解决的问题。凡是具备这两个特点的科学成就,此后我就称之为‘规范”’。拉卡托斯认为,科学理论(研究纲领)有外围和核心之分,“研究纲领有一个根据约定而接受的(因而根据暂时的决定是‘不可反驳的’)‘硬核’。”“硬核”就是理论的核心,它是整个研究纲领的基础理论部分,是理论大厦的基石。的核心内容显然属于“规范”和“硬核”之列。的理论内核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价值取向上的,如追求人的解放和发展;二是科学认识上的,如实事求是原则、实践批判精神,以及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等。在最深层的本意上,马克思思想的特质在于其坚不可摧的批判性和对人的发展的价值追求。有的学者主张当代发展应“坚守内核,放宽外围”,这无疑是回归马克思应当采取的态度。而“坚守”的前提,是对内核的挖掘、梳理和厘定。为达至回归真精神、拓展新视域之目的,要特别注意“马克思思想”与“理论”之间的历史和逻辑关联,辨析且合理界定两种表述之间的关系。

以哲学论域为例。近几年学界在重新解读马克思哲学文本时使用的“马克思哲学”一词,在内涵上不同于以往常用的“哲学”。前者专指马克思本人的哲学思想,后者则既包括马克思本人的思想,也包括后人对它的解释和发挥,还包括将要建构的当代形态。这两种称谓的区分是有意义的:从诠释的角度看,二者存在诸多区别,因为由于时间间距、时代境遇以及立场和任务的差异,在马克思以后,人们对他思想的各种梳理、解释与阐发,不仅存在着“意义”的遗漏,也存在着“意义”的添加。一方面,后人在理解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时,存在着诸多歧义,在一些问题上见仁见智,各执一词;另一方面,后人在发挥、发展马克思思想的同时,往往会不同程度地离开甚至违背了他的本意。由此,马克思之后,以其名字命名的思想和理论已朝着几个独立甚至于相互矛盾的方向发展。既然存在歧义和误读,建构哲学的当代形态理应以清理马克思的思想基础为前提。有鉴于此,为了清晰地厘定文本原意,首先将哲学的研究论域限定于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并以“马克思哲学”表述,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这一道理,可以推及到对“马克思思想”与“理论”关系的理解。

上述分析,是就“马克思思想”与“理论”历经的时代差异而言的。从内在联系和继承发展的角度看,二者则具有根本上的一致性:“马克思思想”是“理论”的特定(初始的、原生的)形态,“理论”是“马克思思想”的展开和发挥。

回归马克思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文本阐释是否允许主题先行或先入为主,是否应带着问题(时代和实践)去解读?我们认为,主题先行是必然的。科学哲学家汉森曾提出“观察渗透思考”,否定了“中性观察”的可能性,解释学则肯定了“先见”的合理性。对马克思思想的解读亦当如此。

回到马克思,当然是回到19世纪的马克思,但问题在于,虽然我们可以回到19世纪的文本,却不能回到19世纪的情景,更无从获得19世纪的体验,而文本的解读是有场景的、当下的。因此,任何文本阐释,都必然会渗透先入之见。先入之见的形成和确定,与其自发,不如自觉。主题先行又是必要的。回溯是为着前行,从时代性看,当今的研究,应深度反映现实的变化,重在其当代性和当代价值的阐发。从理论建构的目标看,我们所欲建构的是理论的“当代形态”。基于此,正像儒学渊源于孔子的思想、保持着其内核和精髓而又不能还原或等同于孔子的思想一样,当今时代和语境中的,无论作为一个流派还是学科,已不应该也不可能还原为马克思个人的思想,而必须是一种说明和发挥,即应定位为广义的“理论”。从“马克思思想”转换到“理论”,是现实发展的需要,也是理论演变之必然。

着眼于理论当代形态的建构,“回归文本”既要认真回到当年的马克思,注重文本的依据及历史语境的体认,或至少应有文本分析、引申意义上的根据;又要着眼于发展当代的马克思,不拘泥于文本的具体内容和表述,根据马克思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在马克思与当代实践的对话中呈现其当代性,在文本解读与时代“解读”的结合上阐释现实生活,拓展和深化理论视域。

理论发展的路径之二,是借鉴西方学者的研究方法和成果。

如上所述,马克思之后的已朝着几个独立甚至于相互矛盾的方向发展,其中重要的一支,便是西方。由于历史境遇和理论视角等原因,西马(西方)解马(马克思)存在着诸种误读,但同样不容否认的是,这种身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和生活境域中的视角,自有其独到之处,可以洞察到一些他境域和视角难以察觉和体认的东西。

研究和借鉴西方所以必要,是因为这种研究和借鉴有助于认识当代资本主义,有助于确立新的研究范式和方法,有助于反观中国的现代化问题。

西方对马克思解读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秉持强烈的批判意识,深植于当代语境,直接关联现实的社会问题及日常生活,可谓西方社会现实问题的一面镜子。透过这面镜子,可以深度地透视当代资本主义的现状及本质。西方解读马克思的另一特点,是方法自觉和创新,确立了不同于传统解读的新的方法和理路,对于以多样化的方式阅读马克思提供了启示和借鉴。对此二者,学界已有深入的探讨。

借鉴西方研究最为显著的意义,是以之反观中国的现代化问题,在现代性批判中建构理论的当代形态。

从社会现代化进程来看,我们正在经历西方国家业已经历的过程,可以说,西方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许多都已在中国重现。现代化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其共性体现在社会影响上,既有正面的,如促进经济、社会、科技和文化快速发展,也有负面的。就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而言,负面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价值缺失,重占有甚于重生存,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盛行,信仰危机,道德失范,资源浪费,环境恶化。二是过分重视手段的正确性而忽视目的合理性,功利原则和工具理性被推崇至极端,人的发展片面化。人在生产体系中成为机器的附属物,缺乏活动自由,丧失工作兴趣和创造欲望,生存的目的被手段遮蔽。三是科技的负面效应趋显。科技在军事等领域的不当运用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安全,高新科技来了“克隆人”等一系列社会、伦理的问题。

一些学者将现代化的负面影响称为“现代化问题”或“现代化通病”。“通病”一词,表明了其普遍性,即凡现代化进程都会产生的与其内在关联的问题。全球化背景下,现代化通病已成为一切国家现代化进程必然的“衍生物”。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固然有自身的特点,如体现在资源环境方面、生产力发展水平方面、社会制度方面、文化和意识形态方面,等等,同时,又符合现代化的一般特征。这意味着我们不仅可以取得并享受现代化的成果,也会遭遇到现代化问题。

西方学者对现代化的反思和现代性批判,往往是通过对马克思思想的阐释进行的,他们的马克思思想研究,具有鲜明的现代或后现代背景。例如对于马克思思想的精神价值和意义,西方学者就早有体悟并深度的时代性解读。他们结合现代性问题,深入挖掘和阐发了马克思社会历史理论的精神解放和文化批判意义。一些西方学者,鉴于西方“文明社会”对金钱、商品的崇拜和对人的价值的漠视,试图为之提供“解毒剂”,以“恢复对人的信念”。为此,他们对尤其是其哲学作出了“人学的”阐释,认为,马克思哲学来源于西方人道主义的哲学传统,这是人类尊严和友爱的传统,这个传统的本质就是对人的关怀。在他们看来,马克思的哲学代表一种抗议,抗议人的异化,抗议人失去他自身,这种抗议是反对西方工业化过程中人失去人性而变成机器的现象,它充满着对人的信念;马克思哲学的核心问题是现实的个人的存在问题,他主要关心的事情是使人作为个人得到解放;马克思的目标,是使人从经济需要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在精神上恢复完整的人性,使人的个性得到解放,与他人及自然处于统一而和谐的关系中。

这种对马克思思想的“人学”阐释,特别是对其精神解放意义的阐发,固然难免视角上的偏颇,例如将马克思哲学批判的意义主要归结于追求精神解放或许淡化、回避了主要的东西。但同时更应该看到,这一阐释开启了社会批判意蕴的转换,凸显了其精神、文化批判的价值,展开和发挥了以往马克思思想解读中未曾注意到的“人文意义”。更一般地看,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背景,西方学者的马克思研究无疑具有时代的前沿性。考虑到我们当下和未来的经历和问题,着眼于马克思思想与时代的对话,上述(对我们来说是)前瞻性的研究,无疑具有前车之鉴的价值。

西马解马,是时下研究中流行的做法,可谓用“第三只眼睛”看。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如上述,一方面,从来就具有世界历史意义,且在全球化背景下这一点日趋凸显。西马的研究作为对当代西方社会现实的一种解读和阐释,对于我们透视西方社会、认识和间接地感悟当代资本主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另一方面,现代化进程的原发性,决定了这种“他者”的研究对于反观中国的社会现实,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概言之,西方开阔我们的研究视野,拓展了研究空间,开启了理论研究的新路向。

理论发展的根本路径,是面向实践和时代,即实践阐发的路径。

作为当代实践和社会生活之理论指导的,既不能停留于原始文本,也不能满足于以往的解释和发挥——无论是我们自己的还是西方学者的解释和发挥,而是要反映时代特征和现实生活,总结实践发展的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在实践中发展、建构的当代形态,也提出了一系列有待解答的新问题,创造了许多有待阐释和提升的新经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他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又指出,“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这两段论述表明了改造世界的使命及其存在的意义,揭示了其根本特征:面向现实、指导实践,这是理论生存和发展的根基。

当前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实现上述三种路径的互补。毋庸讳言,在当前的研究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三种路径相互隔绝甚至排斥的状况。不同路径的研究往往各说各话,缺乏深度的对话、交流与融合。从方法论上分析,研究路径之间相互隔绝的原因之一,是过分的路径依赖:视路径为圭臬,一叶障目、画地为牢,为路径所累,过分强调某种研究路径的优越性、至上性和唯一性。

路径自觉本是理论研究成熟的表现,但过分的路径依赖,则会有意无意地导致路径排斥,使研究态度和方法陷入某种片面性。如文本研究中的解释保护和解释垄断,为回归文本而回归文本,以“考古”的眼光看待马克思,视文本为“文物”,限定马克思思想的研究论域和范围,只能照着讲,不能接着讲,拒绝发挥和重建、拒斥当代性和当代价值的阐释;又如借鉴西马研究中的主体性缺位,言必称西马,止于代他人言,甚至以西马作为学术研究合法性的尺度;还如传统研究中囿于解释的唯一性及仅强调其意识形态功能,拒斥研究中的学术化取向等。这些倾向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了研究中的唯我独尊、互相疏离、相互轻视的心态,不利于理论的综合创新。

基于开放性和多样性理念,不同的研究路径显然各有侧重而不能相互替代,更不能非此即彼地相互排斥。由于差异和特色,三种路径之间应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并行发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三者互不相关。正相反,差异和特色表明,不同的研究路径有优势亦有局限,从而应当相互借鉴、补充与融合。互补是事物的基本特性,是认识的基本方法,当然也为研究所必需。因此,应确立三种路径相互补充、分中有合、合中有分、殊途同归的格局。

研究路径是多样的,但各路径的作用和地位又是不同的。研究路径的作用和地位,取决于对的定位,即“为何”(是什么),而“为何”又决定于“何为”(做什么)。这里的关键在于:是“过去时”、“完成时”的,还是“现在时”或“进行时”的?答案显然是后者,即是动态的、正在生长的活的文本,而不是静态的、既成的“标本”。作为一种活的思想,的定位决定于它的使命。任何承载实践价值的理论(而不仅仅是学术研究的对象)都直接或间接地指向实践和生活,这一点对以“改变世界”、“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为旨归的而言尤为明显。循此逻辑,在三种路径中,回到文本是前提,借鉴西方是参照,面向实践是根本。也就是说,就理论建构的宗旨而言,面对现实和实践是目的,回到文本和借鉴西方,则是更有效达到目的的手段。质言之,实践路径是理论发展的主渠道。

生活、实践是理论的源头活水。如果我们承认当代中国的根本使命,是指导实践和生活、深度解答当下及未来社会和人的发展问题,那么其理论建构就应关照社会、回归生活,就应以时代特征和我们的国情为背景,以我们正在做的和将要做的事情为旨归,在与时代和实践的对话中阐发当代意义和价值。尤其应指出的是,与时代对话,须区分两个论域的时代:世界的“时代”和中国的“时代”。通常我们对世界范围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时代”关注较多,全球化问题、现代性问题成为热点便是明证。与此同时,对中国的“时代”却注意不够。事实上,由于人口众多、地域广阔、文化悠久等国情,由于地区间、城乡间、行业间和各阶层间发展的不平衡,我们所处的时代是非常复杂的,既面临着前现代问题、现代问题,又面临着后现代问题。国情的独特性,时代和实践的复杂性,表明了当代中国理论建构立足现实之极端必要。

第5篇

[论文摘 要]: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对“人的本质”的著名论断,一直被当作科学的定义来引用。文章回顾了哲学史上对人的本质的各种认识,探寻了马克思提出这一论断所秉承的思路;分析了该文本第六节的内容,并提出了三条推论,针对三条推论进行了逻辑上的质疑,提出应该从多个文本来把握马克思思想;最后谈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态势下人的本质定义面临着各种挑战,需要对人的本质的定义进行修订,并对此做出了大胆的尝试。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以前的旧的哲学进行了批判,提出了一种新的哲学思维。恩格斯在四十多年后写《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时,以附录的形式把这个文件公诸于世,并且给予了高度评价,称之为是“包含着新的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 [1](P24)在这份文件中有关于人的本质的著名论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P18)马克思的这一论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就是在肖前主编的《哲学原理》中也原封不动地照搬马克思的这个论断来定义人的本质。然而我在把这个文件和马克思的其他文件(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费尔巴哈”这一章)一起研读后,对于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却有不同的理解,从而重新思考了人的本质的定义。

在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曾提出三个重要命题:“求知是所有人的本性”、“人是理性的动物”和“人是政治动物”。这是他分别从理性认知和社会生活两个视角对人的哲学的把握。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论断对后世哲学家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文艺复兴时期是人学苏醒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人文主义,就认为人的本质不应从神的本质来理解,而应从人自身来确认,人的本质就是人的理性和本来的存在。认为人作为一具活生生的血肉之躯,又具有情感欲望,这些正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到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继承并发展了文艺复兴以来的资产阶级的人性论。他们都肯定人的社会性,例如霍尔巴赫就认为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地存在,除了生物性以外,人还有一定的社会性。总体来看,十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把人性归结为人的自然属性,把人的社会属性看作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延伸。黑格尔从他的唯心主义出发,反对把人的本质看成永恒不变的观点,他认为人的本质是一种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异化才能实现自己。黑格尔认为人的本质(自我意识)是一个自由的过程,而劳动又恰是这样一个争取自由、实现主体和客体统一的过程。所以黑格尔把人逻辑地理解为自己劳动的结果,把劳动看作是人的本质。然而黑格尔所讲的“劳动”,只是精神活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黑格尔把劳动看作是人的本质的这一论断,对于马克思定义人的本质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论述就因为他的唯物主义还没有贯彻到历史领域,所以对于人的本质的认识就还只能是停留在感性和直观之上,无法实现从人的感性直观过渡到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方面。即使有一些带有自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冒出,但也不幸窒息在他的理论鸿沟之中。在费尔巴哈那里,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的类本质、作为类的类,就是把自己的本质当作对象的意识、类意识,也就是换了一种说法的自我意识。这些都是唯心主义哲学家(如黑格尔)早已陈述过无数次的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观点。可见,要批判费尔巴哈的关于人的本质的认识,就必须把费尔巴哈的“感性的对象”上升到“感性的活动”,把人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存本能上升到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对自然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的改造,把人的个体上升到人为了实现个体而建立的人与人之间普遍的、物质性的社会关系,从而,使作为社会历史产物的人成为自然界产物的人和人在自己头脑中意识到的精神的人之间所建立的现实的中介。总的来说,上升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来定义人的本质。[3](P11)而做了这一工作的正是马克思,他吸取了费尔巴哈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的合理因素,他指出:“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个人并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4](P24-29)总之,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人的本质”的改造,集中于对人的感性活动的实践的、能动的理解之上。这种理解,得益于被费尔巴哈当作脏水泼掉了的黑格尔关于对象化和异化的自身否定的辩证法,借助于在劳动中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和自然界作为人的劳动对象的人化这一深刻思想。

然而,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人的本质这一定义时,也犯了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时所犯的同样的错误,他也把费尔巴哈所有关于人的本质的有价值的认识当作脏水全部泼掉,例如关于人的自然属性的认识在定义里就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我们都知道,任何理论的产生都不是凭空的,总是在继承的基础之上的发展,马克思的这一论断自然也不例外,从亚里士多德到费尔巴哈,具有唯物因素的哲学家几乎都承认人的自然属性是人之为人的理由或理由之一。马克思从实践的观点来分析人的本质,得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论断,这固然是个伟大的转变,但他只强调实践在人的形成的历史过程中的作用,强调社会关系的重要地位,并没有把使实践得以进行的主体所凭借的物质存在考虑在内,难道这样一个存在于历史和现实的每一个人身上的这个历史性共性不能作为人的本质?

我们不妨回顾头来对马克思的论断咬文嚼字一番。对于马克思的“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论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三个推论:(1)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是共性的总和;(2)人的本质是整个人类的固有的抽象物,而非其他类;(3)人的本质是在现实性层面上才表现为社会关系的总和,而非在可能性的层面上。对于第一个推论,我们知道对于“社会关系”的基本思想是把社会关系划分为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思想关系只是不以人们的意志和意识为转移而形成的物质关系的上层建筑,而物质关系是人们维持生存活动的形式(结果)”。[5](P18)这似乎照顾到人的物质存在,但是仅仅是在相互关系的层面上,还是没有把人作为一个生物体的自然属性摆在合适的地位。虽然说并不是凡是共性都是本质,但是对于人的本质的定义来说,难道就可以把物质的存在撇在附属地位了?人的这种特殊的物质存在难道不属于本质的共性?而在第二个推论中,我不禁要问的是:既然“固有的抽象物”是从全人类抽象出来的固有的共性,那么,这共性与具有完整自满的代表性的人的本质的关系是怎样的?本质是一物区别于他物的根本性质,如果过分地抽象,以至于成了几类事物共有的本质,则何其为某物的本质?社会性并非人类独有,灵长类动物都具有社会性,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所以,单从社会性一个方面来定义人是不严谨的,人的本质应该是人类所独有的本质特征,应该是人类与其他类事物的根本性区别。第三个推论强调的是这一论断是在现实性的条件下,而不是在某种推断的可能之中。我们对于现实性的理解,自然不能离开历史的大背景,因为任何现实的东西都有其历史的原因。我们分析人的本质,不能只局限于历史的横截面,而要置于历史的纵深面。打开历史的画卷,每一个人都是一具集所有社会关系于一身的血肉之躯。如果说血肉之躯为人之为人提供了可能性,那么,难道这种一直存在的可能性就不是现实性吗?总之,笔者认为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是有失偏颇的。

还有,关于“人的本质”的定义,我们也不能只从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引章摘句,而应该联系稍后写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第一章《费尔巴哈》来理解和把握。如果联系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在匆忙之中写就的,是一个马克思本人无意发表的临时的文件这一背景,再加上在写作时间稍晚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论及这方面的文字时马克思特别强调“生命”,认为“任何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联系到这一叙述与前文有明显的变化,而相隔时间并不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写成于1845年春,《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于1845年秋到1846年春)那么,我们为何不将这一变化理解成是马克思在对自己前面当作“草稿”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观点的有意识的修正?所以我们不妨认为这个论断是马克思在阅读了费尔巴哈著作以后做出的,虽然是在新的世界观历史观之下形成的,但是还只不过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临时的论断,仅此而已。然而我们的哲学教科书还在使用这一论断,以作为对人的本质的科学的经典的论述,这事值得商榷。

既然对于人的本质的定义存在疑虑,那么,我们来正面认识这个问题,或许能为解决这个问题而进行有益的探索。

鉴于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状况,尤其是虚拟人和仿真机器人的出现,笔者认为马克思的对于人的本质的论断又有了新的挑战。十七世纪法国著名哲学家笛卡尔就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动物是机器”。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拉美特里继承和发展了笛卡尔物理学中的唯物主义,提出了“人是机器”的著名观点。对于他们的观点,固然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但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等高科技的进一步发展,仿真机器人的思维判断能力会越来越接近人的水平,它们也会越来越与我们联系密切,也会形成复杂的社会关系。前不久,《参考消息》上就报道美国有科学家准备修订一部机器人伦理手册,他们的行动可谓未雨绸缪,但这一举动也反映仿真机器人有能力融入社会的可能性越来越趋近于现实性。如果仿真机器人融入了社会,像人一样思考和做事,那么,我们该怎样定义我们的人类的本质?还拘泥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显然不够,得强调一个条件:人是具有自然属性的。

还有个迫切的问题提醒了我们,那就是克隆人问题。虽然说克隆人在各国的政策限制下还没有产生,甚至有关这方面的技术的发展也人为地在阻碍着,但是克隆的技术迟早会得到突破,不管人们愿不愿意,都会要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所以关于这方面的哲学探索也是一个迫切的问题。我所要说的是,克隆人到底是不是人,与其母体是什么关系?会对我们对人的认识造成什么冲击?如果从生物学角度的话,克隆人无疑就是人。其自然属性和常人无异,而且其生物基因和母体完全一样,那我们怎样区分这两个“人”?这个时候我们就不得不求助于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就是一张时间和空间的网,每一个个体都是这个网上的网节,很明显这样的网节都是独一无二的,具有不可替代性。所以,区分克隆人与母体,我们就应该引入马克思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论断。

因此,我们在定义人的本质时,不妨在马克思的论断上进行修订。笔者认为,人的自然属性也是在发展变化的,这也是实践的作用,我们不能简单加上一个名词“动物”或“生物体”,这样的名词无法体现人的自然属性的发展,所以需要加上定语来描述这种过程,以便使这一定义更适合于整个人类历史。同时,我们也要继承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经过以上考量,认为不妨这样来描述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在呈一定进化态的生物体基础上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1972年版.

[3] 邓晓芒.费尔巴哈“人的本质”试析[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2期.

第6篇

关键词:价值;使用价值;资源价值;SEEA框架;资源耗减价值

中图分类号:F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6)09―0120―05

一、问题的提出

自然资源到底有没有价值?在过去,这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这是因为,其一,根据经济理论学者的考证,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一书中,明确指出土地没有经过人类劳动的作用,是不具有价值的。以马克思这一论述类推,没有经过劳动作用的土地之外的自然资源同样也不具有价值,这似乎成为不言自明的“公理”;其二,传统的国民核算体系在理论上是以进人市场的社会产品为主要核算对象的,对于那些没有经过人类劳动的作用,更未进入市场的自然资源,则被排斥于核算体系之外,因此人们也不必花费气力对此加以讨论。然而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93年的SNA将资源和环境系统纳入到核算体系内,将其与经济系统相结合,构造出一个能够反映经济、资源、环境相互作用状况的SEEA核算框架(The System。fIntegrated Environmental and Economic Accounting)。在这种情况下,讨论自然资源是否存在价值及其价值的理论基础,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且挥之不去的重要课题,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马克思经典论述的重新解读

的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明确说过:“因为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还说过“没有价值的使用价值土地”之类的话。从表面看,马克思对自然资源不具有价值属性已经,“盖棺定论”,没有什么讨论的余地。不过,如果阅读过马克思的原著,不难看出:仅凭这些引语来断定马克思不承认自然资源具有“价值”似乎过于简单。其实,对于任何具体命题而言,只有把握研究者的研究目的这一逻辑前提,将其放入整个理论体系的链条中来加以诠释,搞清这些命题出现的“语境”及其确切含义,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相反,如果只是机械地、教条地理解只言片语,所得出的结论是无法真实反映作者原意的。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在批判性地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构建起来的,旨在为剩余价值理论的论证提供基本的前提条件。马克思虽然首先指出商品的二重性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然而,马克思的研究目的并不在于阐述使用价值形成和实现,也不在于阐述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关系。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正是基于《资本论》旨在揭示剩余价值形成的秘密的研究使命,在整个理论体系的演绎中,马克思将使用价值范畴存而不论,把理论体系论证的逻辑起点放在交换价值范畴基础之上,通过一步步推导,得出劳动是交换价值进而是创造剩余价值的源泉,从而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正如《资本论》研究专家章士嵘先生说的:“马克思关于价值的考察是从商品的二重存在出发的,即探寻一种与商品的自然存在相区别的、又是可以作为商品的可交换性的尺度的经济上的质。那么分析就必须从交换价值即价值形式开始”。

因此,围绕着《资要论》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思路,在抽象掉使用价值范畴的情况下,马克思在其著作的大部分地方是将“价值”与交换价值即劳动价值等同视之的,或者说,马克思在用到“价值”范畴时,通常是指交换价值或劳动价值范畴,而不是一般意义的价值范畴。马克思将土地称之为“没有价值的使用价值”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显然这里的“价值”概念只能理解为交换价值或劳动价值概念的同义语或缩读。如果不从这一角度来解读,不能不说这句话在逻辑上是有毛病的,因为使用价值也是一种“价值”形式。

如果进一步探讨,我们发现,马克思的上述命题是在批驳庸俗资产阶级关于价值创造的“三位一体”公式时提出来的。马克思只是想说明,地租作为一种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不是由土地这一自然物创造出来的;或者说,土地不是地租收入产生的源泉,相反地租是由劳动创造出的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从而使他的剩余价值理论自始至终地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之上。当我们对马克思立论的前提和论证的过程有所了解后,不难理解马克思所说的土地等自然资产不具有“价值”的命题,是以讨论交换价值或劳动价值为前提的。土地等自然资产未经过人类劳动作用,没有凝结人类劳动,当然不具有“价值”即劳动价值和交换价值。

从价值范畴的演化来看,在历史上,作为使用价值的价值产生于自然经济,当进入商品经济时,作为交换价值的价值才随之产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马克思在分析value(价值)一词的含义时说:vdue“最初无非是表示物对人的使用价值,表示物的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的属性”。需要说明的是,交换价值概念的产生,只是丰富了价值范畴的内涵,并没有也不可能取代价值这一普遍的概念。从本质看,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大概念与小概念之间的关系。所以,如果我们承认自然资源对人类具有有用性,承认自然资源存在着使用价值,那么,我们就无法否认自然资源具有价值。在理论界之所以对自然资源具有价值的命题抱有疑问,就是因为这些论者不是以一般的价值范畴,而是以马克思为了某种研究目的所使用的经过狭义化的特殊的价值范畴为标准来考察自然资源的。在这种理念下所得出自然资源不具有价值的结论并不是马克思本意的写照。

三、自然资源价值的理论基础

价值作为一种庞大的范畴体系,既有价值范畴一般,也有价值范畴特殊。价值范畴一般是价值范畴特殊的认识基础,价值范畴特殊则是价值范畴一般在具体研究领域的逻辑展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范畴作为一种特殊的价值范畴,正是马克思借助价值范畴一般的基本原理,根据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目的,在经济学领域延伸和发展的结果。由于自然资源未经过劳动作用过,其本身未凝结任何人类劳动的成分,所以我们无法从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那里寻求判断自然资源是否具有价值的理论基础。既然如此,我们必须返回到哲学领域内的价值一般理论中挖掘判断依据。

应该指出,很早以前在哲学领域人们就开始对价值范畴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价值理论。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了有别于事实世界范畴的价值世界范畴,为后人建立价值哲学理论开创了先河。嗣后,新康德主义学派的文德尔班等人对价值范畴做出了一般意义上的界定,并在这一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以价值范畴为中心的价值哲学体系,从而为其他社会科学如经济学、美学、社会学、道德学等学科的价值范畴的研究提供了一般的理论基础,尽管时至今日价值

范畴的本质和基础的讨论仍旧没有结束, 且形成了众多互相对立的学派和名目繁多的价值学说。

从主流价值理论看问题,作为哲学意义上的价值范畴,就最广泛的和最一般的含义而言, 是指在社会实践中,客体属性及其发展变化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及其变化发展的功能、作用和意义。如果用一个言简意赅的定义来表达,所谓价值就是客体对主体需求的效应。由这一定义不难看出,一般意义的价值范畴反映着主体与客体互动过程中的一种关系。在这里,主体通常指的是人类,而客体则是指人之外的事物。正如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更具体地说,如果作为客体的外界物的属性及其发展变化,对于作为主体的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及其发展变化,具有积极的意义,那么客体对于主体就有价值或有正价值,反之,就没有价值或有负价值。

根据价值一般理论,土地、矿藏、森林等自然资源,虽然不是劳动产品,因而不具有劳动价值,但不意味着它们不具有价值。自然资源作为一种客体,相对于人类生产和生活而言,不仅至关重要,而且必不可少。土地可以种植粮食,森林可以伐木,矿藏可以为人类提供丰富的矿产资源。除了这些经济价值之外,自然资源还具有各种各样的非经济价值,如审美价值、生态价值等等。其实,无论是经过人类劳动作用过的商品,还是未经过人类劳动作用的非商品,只要对人类具有“有用性”,或者说具有使用价值或效用,其本身也就具有价值。可见交换价值是价值,使用价值也是价值。只不过前者反映物品的社会属性,而后者反映物品的自然属性。对于这一点,著名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早就提请人们注意:“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含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品而取得他种货币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又叫使用价值,后者又叫交换价值”。然而,长期以来,或者由于受到前苏联经济理论的影响,或者由于对马克思《资本论》的误读,我国许多学者往往将价值范畴与使用价值范畴对立起来,只承认交换价值是价值,而不承认使用价值同样也是价值,从而把马克思否定土地具有劳动价值或交换价值的命题,错误地转换为马克思否定土地具有一般意义价值的命题,造成了经济理论的歧义和混乱。

在国民核算理论领域,由于这种误解的影响,长期以来人们将国民核算对象错误地局限于交换价值核算范围之内。在这种认识下,不要说土地等自然资源由于没有附加人类劳动,其内在价值得不到人们的认可,甚至许多自产自用的产品由于没有经过交换环节在理论上也被排斥社会产品之外。然而,由于这些产品在宏观经济分析的重要性,又不能将其置之不理,忽略不计,所以在国民核算的实践中,又不得不将其作为一种理论的“例外”,使社会产品核算容纳了有悖于核算理论的内容,导致国民核算理论难以规范国民核算实践,国民核算实践无法印证国民核算理论的尴尬局面。

在SEEA核算出现之后,则要使核算理论与核算实践相互一致,更需要超越传统的国民核算赖以维系的传统的价值理论,扩大其内涵和外延。具体地说,就是将国民核算对象建立在使用价值而不是交换价值基础之上。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许多著名经济学家注意到核算理论与核算实践的矛盾性,主张重新认识国民核算对象。例如,于光远先生和谷书堂先生在产值核算理论问题的讨论中,指出产值“不是价值量的指标,而是以价格的形式来表示的物质财富”; “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等以不变价表示的总量指标,在现实生活中反映的是使用价值量即社会财富量的变化,而不是价值量的变化”。在这里,两位学者所提及的“价值量”就是交换价值,而“社会财富”则是使用价值。显然,我们只有跨出这一步,核算理论无法解释核算实践的局面才能得到根本性的扭转。

四、资源耗减价值在SEEA核算中的处理问题

应当指出,虽然自然资源价值的理论基础问题,对SEEA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且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但它的解决并不意味着自然资源核算的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事实上,由于受到现有SNA核算理论的约束,自然资源价值在国民核算中如何处理的问题显得非常复杂,它至今仍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问题。主要问题有二:(1)GDP是否包含着自然资源价值?这一问题关系到联合国SEEA核算的方法论框架是否科学合理;(2)自然资源耗减价值是否应作为中间消耗予以扣除。这一争论背后隐含着在SEEA核算过程中,自然资源耗减价值应作为追加因素还是扣除因素的问题。显而易见,这些理论问题得不到解决,资源耗减价值核算将受到阻碍。

(一)关于GDP是否包含着资源耗减价值的问题

若干年前,笔者曾撰写《关于EDP核算思路的若干质疑》一文,对SEEA核算的方法论框架提出质疑。在这一质疑中,笔者以GDP没有包含自然资源价值的命题为论证的逻辑前提,指出SEEA核算体系的设计者并没有将资源耗减价值核算与SNA原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导致该体系出现严重的逻辑混乱,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而且在方法上与原有体系所规定的原理和原则产生矛盾。文章发表后,引起了统计学界的关注,尤其是文中所提到的“农夫王国”核算的例子,更使理论同仁倍感兴趣,许多学者纷纷撰文参与讨论。

但是,很多学者是在没有真正理解SNA核算原理和原则,也没有真正把握SEEA核算框架的逻辑关系的情况下,来讨论GDP是否包含着资源耗减价值问题的,因而对笔者的论证以及所举的“农夫王国”核算的例子产生误解。其实,“农夫王国”核算的例子就是SEEA核算框架逻辑结构的缩影,这从我们对表1的分析中可以清晰地看出。

应该指出的是,在解读这一框架的内容时,笔者是以SEEA核算的设计者们认为的非生产自然资产如土地、矿物资源和森林,由于其使用费用没有明确地计入生产成本,其后果很可能是“产品价格没有反映出这部分费用”为假定前提的。

首先,考察生产资产项下的I指标(第5行,第4列)。这个指标称为净投资产品。从横向看,它与消费产品(C)和净出口产品(X-M)一道,共同组成国内生产总值的实物内容;从纵向看,它是总投资产品扣除固定资产消耗的余额。不难推断,这里的I指标与传统的SNA中的净投资产品指标别无二致,即它们只反映劳动价值V+M,而不包含任何资源耗减价值。

其次,考察非生产自然资产栏目。其中的-Usenpec(第6行,第5列)就是我们要讨论的资源耗减价值。从表中可以看出,这个指标不仅是EDP核算的扣减因素,而且也是非生产自然资产的扣减因素。然而,在表中无法找到它本应转移到生产资产内的痕迹。

根据以上考察,我们可以用下面的平衡方程来表现SEEA核算的逻辑结构:

生产(人造)资产:期末存量二期初存量+资本净形成

(1)

非生产性自然资产:期未有量:期初存量―资源

耗减价值

(2)

将式(1)和式(2)加以合并,则有

国民财富:期末存量二期初存量+资本净形成―资源耗减价值

(3)

显然,在资源耗减价值没有进入GDP情况下,上述公式设计至少有两个缺陷:其一,由于GDP没有包括资源耗减价值,在进行EDP核算时扣除资源耗减价值,是有悖于国民核算的产出与投入一致性的基本规则,其结果只会造成所计算的EDP出现“虚减”现象;其二,由于GDP没有包括资源耗减价值,因而投资产品仅表现为劳动价值(V+M)的积累,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国民财富数量将会人为地减少。这又与人造资产与自然资产之间可以互相转化的现代财富理论背道而驰。

不难看出,SEEA的核算逻辑存在的问题是不容置疑的。现在的问题是,要想证明SEEA框架在核算方法上的合理性,唯一的途径就是证明资源耗减价值已经进入了GDP。其实,我国许多学者已经意识到只有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才能从根本上弥补SEEA核算框架的缺陷。刘树教授和宋旭光教授就是其中的两位代表人物。然而,刘树教授关于资源开发部门是通过垄断而导致的超额利润包含着资源耗减价值的观点是很难成立的,不仅笔者撰文进行了全面的评论,就连持有资源耗减价值已进入GDP的观点的宋旭光教授,也撰文提出商榷。在这里,笔者不准备赘述,有兴趣者请参阅有关论文。下面想谈谈宋旭光教授的观点。

宋旭光教授在《关于EDP核算思路的若干补充》一文表达的观点,笔者将它称做“宋式假说”。这一假说的核心思想是“资源价值通过GDP的高估进入GDP或NDP”。宋旭光教授具体论证过程是:首先将国民经济部门划分为两类:资源开发部门和资源使用部门。其次由于资源耗减价值没有进入资源开发部门,导致该部门的总产出规模的低估。而资源开发部门所生产的资源产品,又是资源使用部门的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因此当资源使用部门计算增加值时,所扣除的中间产品价值就会偏少,从而资源使用部门的利润将资源耗减价值囊括其中。宋旭光教授认为这才是资源耗减价值进入GDP的根本原因。

初看,宋旭光教授的观点很有新意,论证似乎也能自圆其说,但仔细研读,觉得仍有值得推敲的地方。

其一,众所周知,根据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经济学原理,在生产技术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不同行业的利润与其投入的资本应该保持大致相同的比例,否则资本将在行业间进行流动,直至达到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为止。然而根据宋教授的观点,可以推论,资源使用部门即使生产技术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只是由于它的上游部门即资源开发部门“漏算”资源耗减价值,也同样可以获取超额利润。具体地说,该部门的利润不仅包括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部分,而且包括因资源耗减价值的“漏算”而获取的超额利润的部分。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任何生产部门都不可能不通过生产技术的提高而仅凭上游部门某项费用的“漏算”而获取超额利润的。

其二,根据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原理,只要生产技术没有发生变化,不管资源耗减价值进入经济系统,还是没有进入经济系统,资源使用部门的利润数额应该是相同的。在这里,我们遇到一个对于同一数量的利润,如何进行定性的棘手问题。如果我们接受宋旭光教授的观点,那么资源使用部门利润性质的界定是摇摆不定的。也就是说,当资源耗减价值进入资源开发部门时,资源产品使用部门的利润纯粹反映着新创造的价值或者劳动价值;反之,当资源耗减价值没有进入资源开发部门时,资源使用部门的利润则成为劳动价值和资源价值的统一体。显然,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可见,国民核算理论的阐述和论证,必须在经济理论框架内进行。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即使所阐述或所论证的国民核算理论从统计核算的角度能够自圆其说,但放在经济理论框架面前仍旧存有理论上的破绽。

(二)关于资源耗减是否应作为中间消耗的问题

假定资源耗减价值全部进入经济系统,更具体地说,全部进入了资源开发部门的总产出,于是,我们又面对着另一个需要讨论的理论问题,即资源耗减价值是否应作为中间消耗价值加以扣除的问题。宋旭光教授的论证暗含着肯定的回答。尽管SEEA核算框架是将资源耗减价值作为外部性因素处理,但在国内理论界将资源耗减价值归人中间消耗范畴已成为一种主流思想。然而,问题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简单。

理论界许多学者之所以将资源耗减价值与中间消耗划上等号,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在微观企业,人们往往将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产品视为中间产品,而购买这些产品的费用则作为生产成本组成部分。然而,从宏观角度看问题,并非所有的构成企业生产成本的费用都应作为中间消耗处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薪金报酬。在微观企业中,它是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在计算企业利润时必须加以扣除;相反,在宏观核算时,如果在计算企业增加值过程中将属于微观生产成本的薪金报酬作为中间消耗给予扣除,那就犯有将宏观核算混同于微观核算的错误。

在SEEA核算中,计算资源耗减价值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计算EDP提供依据。如果我们认同EDP是一个反映国民福利规模而不是国民生产规模的指标的话(尽管它只是一种狭义的国民福利指标),那么,从福利角度加以考察,成本概念也随之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因为,根据福利经济学原理,“所有成本最终都以人们福利效用减少的形式表现出来。”将这个原理反方向加以演绎,不难推出“所有收益最终都以人们福利效用增加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结论。以这一原理进行考察,资源耗减价值作为一种外部性因素,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它进入经济系统后,并没有降低人类的福利效用,相反,却提高了人类的福利效用。在这种情况下,将其看作生产成本或中间消耗,显然与福利经济学的原理格格不入。

从价值角度考察,资源耗减价值是与劳动价值不同的价值范畴,它作为自然资源的内在价值,构成资源产品价值的主体。而劳动价值则是附加在资源价值之上的外在价值。笔者感到困惑的是,任何社会产品都是自然资源转移并不断转化外在形态的结果,那为什么社会产品的价值只能体现为资源产品的外在价值,即V+M,而其内在价值却要作为中间消耗给予扣除呢?显然这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

最后,将资源耗减价值作为中间消耗加以扣除,还使我们面对着一个无法解决的重大核算问题。这就是前面提及的如何协调EDP核算与国民财富核算的问题。这是因为,即使作为价值形态的自然资源能够进入经济系统,成为企业乃至部门总产出的组成部分,但由于被作为中间消耗给予扣除,从而不能进入GDP或投资产品,其结果使这部分本该进入生产资产或人造资产的组成部分的资源耗减价值,却由于我们的处理不当,导致国民财富的人为减少。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资源耗减价值核算的理论问题和方法问题,唯一的途径就是将资源耗减与环境退化严格区分开来。尽管环境退化必然表现为资源的过度耗减,但不是所有的资源耗减都会引发环境退化。基于这一认识,在SEEA核算中,资源耗减价值应视为增加人类福利效用的追加因素而不是扣除因素,而由于资源的过度利用引起的环境恶化所导致的人类福利的下降,则应放到环境退化指标中加以考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SEEA框架的缺陷问题。

第7篇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劳动价值基础之上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是由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提出的,经历了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多位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发展,最终由马克思创造了劳动价值论科学的体系。新时期,对于劳动价值论的深化认识在于坚持价值来源于活劳动的一元论,确立生产精神性产品的的劳动和第三产业的服务性劳动也是生产性劳动的观念,并且做好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避免因为各个产业发展的不协调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它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基础,也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马克思有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所有理论都是构建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的。对于劳动价值论,在新时期有必要对其进行更深人的认识。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由来与演进

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基础是由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所奠定的。

(一)英国学者威廉·配第最先提出劳动价值论

1,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成绩

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成绩主要表现为在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第一个考察了商品价值问题,第一次有意识地把商品价值的源泉归因为劳动,从而确立了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价值量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商品价值量与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时间成反比;认识到劳动分工会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仅认识到商品价值量取决于劳动,也意识到货币的价值量也是由劳动决定的。

2,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

配第在价值理论方面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混同了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不同的范畴;其价值和价格概念也含混不清;没有把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和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区分开来;把使用价值及价值混为一谈。

(二)亚当·斯密对劳动价值理论有所发展

斯密是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者。斯密明确提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他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而且还对价值规律及其作用做了一定的分析。但是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也有不彻底性,他认为:(1)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2)商品的价值是由交换时所购买到的物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3)商品的价值是由“多种收人”,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的。斯密的第三种价值决定论被后人称为“斯密教条”。

(三)大卫·李嘉图提出了在资产阶级限度内最彻底的劳动价值论.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完成者

大卫·李嘉图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有了更正确的认识,实际上他是把使用价值看作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着,并且他始终坚持商品价值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观点,对斯密劳动价值论中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批判。他同意斯密的商品价值分解为“三种收人”,但不同意“三种收人”决定价值。但李嘉图无法从价值规律的范畴内说明价值规律同利润规律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无法解决价值规律同平均利润之间的矛盾。所以说,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不能完整的解释价值规律。

(四)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创立过程

马克思在巴黎期间的笔记中否定了李嘉图的“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同时在方法论上反对李嘉图在价值理论中所用的抽象方法。在《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这两个著作又开始承认李嘉图的价值理论学说。随后在《1857一一185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最终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并最终在《资本论》中完成了科学劳动价值理论体系建设工作。马克思创建的科学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包括包括:商品二因素理论,劳动二重性理论,价值量决定理论,价值形成理论,商品拜物教理论,价值转型理论,国际价值理论,生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理论等。其中的核心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人的活劳动是价值产生的唯一源泉,其他劳动与生产要素都不创造价值,不能成为价值的源泉。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在相同的时间里,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倍增,等等。

二、当今现时代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再认识

(一)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创造问题

在当今这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商品生产大大超过以往任何时期的时代,马克思的科学劳动价值理论仍然能够对现有的经济现象进行科学的解释。而且尽管处于信息时代,但必须承认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耗费的活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才是创造新价值的唯一源泉。北京大学胡代光教授就对否定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生产要素创造价值论”进行了批驳。他这样说道:“有人提出了所有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论。认为进入新世纪和新技术发达时代,还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那肯定被认为脑子出了问题,而且聪明的马克思、恩格斯也会在坟墓里发笑”。这种理论“将马克思的基本原理化为乌有了。”从劳动价值论角度来分析,胡代光认为,生产要素在现今,不但包括资金、厂房、机器、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等要素,这些新要素都具有资本化特点,都不具体创造价值,只有和具体的生产性劳动相结合,才能够创造出来新的价值。而生产性劳动则是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既包括生产物质资料,又包括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已愈益对其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劳动者整体既包括工人,又包括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乃至被雇佣的指挥劳动或监督劳动的人员,他们都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商品价值的创造。”仔细揣摩其涵义,笔者认为,做这样的论述的原因是:这些生产精神产品的科教文卫劳动,以及第三产业中的服务性劳动,既创造了使用价值,又创造了价值,在作为商品出售时,也同时包含了剩余价值。“我国轻视知识和排斥知识分子的问题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思想根源,主要是来自小生产方式的局限性和由此产生的民粹派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劳动的分工体系来说,知识生产、智力创造也越来越独立于生产环节之外,脑力劳动作为一种复杂劳动就越来越成为价值的主体。但是劳动价值论不仅适用于工业经济时代,而且同样适用于知识经济时代。”只不过这种商品或服务在购买时与物质性的商品的不同点在于:这种劳动就是劳动者的具体劳动本身,而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

所以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与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业的生产性劳动的最大不同在于,转化为物化劳动的活劳动是最终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而其他的生产性劳动,特别是服务性劳动,其劳动并不是凝结在物质资料当中的,在购买时就意味着对这种劳动的即时消费。比如:擦鞋工为顾客擦鞋,理发师傅为人理发,在其劳动力的购买中就直接实现了消费;而不是像金银等物质财富的提炼一样,在消费的同时有人的劳动凝结在待加工的原材料上,最终使其转化为金银,并能在其物质的存在期内一直具有相应的价值。服务性劳动等其他未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在消费的同时就已经消耗的尤影无踪。但由十这两种劳动都具有相应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所以,除了由于两种生产性劳动的作用对象存在差别而使其最终存在方式不同外,其本质都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活劳动,具有相同的性质,应当同样予以重视。其本质上都创造了社会财富。

(二)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和第三部类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

如前所述,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活劳动与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是有区别的。正是由于这两种生产性劳动是不同的,在经济运行中就应该认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的具体特性。如果不能弄清这两种生产性劳动之间的不同特性,在经济建设中极易造成经济发展的失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已经根据性质将生产物质资料的部门分为生产生产资料的第一部类和生产生活资料的第二部类,而且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之间的扩大再生产要按照比例协调发展。我们如果将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所属的生产部门称之为第三部类,那么第三部类与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等三个部类也要协调发展。

假设在三大部类不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所生产的所有产品和劳动都进行交换和消费,那就应该是这样的情况:第一部类能够为第二部类提供全部固定资本投资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而巨第二部类能够为所有部类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和向第三部类提供部分固定资本投资;同时第三部类应该能为前两个部类及自身所必需的不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性劳动。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产中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在现实生产中存在的是扩大再生产。只有扩大再生产才能够提供人们的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和新增加人口的消费需要。那么在扩大再生产中就应该也是第一、第二、第三部类协调性的出现增长,不能出现不协调而使经济出现不健康的增长进而引发经济危机。这样产生的不健康增长应该有如下几种:

第一,当第一部类所占有的资源过多时,有可能会由于没有相应的消费品与劳务(此处指没有凝结在物质资料中的生产劳动,下同)与其交换,从而导致消费资料和劳务的缺乏,大量的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因为找不到买主而破产,进而可能引发经济危机。

第二,当第二部类生产消费品过多,而第一类没有相应的物质补偿,第三部类没有相应的劳务提供,根据价值规律,生产资料和劳务就会价格急剧上涨。这样可能会维持一段时间的经济虚假增长,但最终经济会因发展过于不平衡而陷人经济危机。

第三,当第三部类占用资源过多,相对于可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来讲,那么就出现劳动力的大量过剩,同时由于第一、第二部类资源量占有不足,所以就出现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物质资料的相对不足,那就是物质资料的价格出现上张,同时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停滞,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第8篇

【论文摘要】本文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商品进行价值分析为基础,在簿记中构建“劳动=资产=权益”的三维价值结构,使簿记活动能在更多层面上对主体的价值运动进行全面而充分的反映。

簿记是会计学中关于记载方法的一个分支,也被称为记账方法。会计一开始就是在记账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簿记构成会计最基本、最重要的技术方法。簿记学或簿记原理是关于核算方法、技术以及从理论上对记账方法原理的解说,它是会计学的前身或会计学建设的先导部分。从簿记实务发展的历史来看,主要经历了单式簿记和复式簿记两种形式。然而,自从复式簿记创立以来,其基本结构历经五个世纪没有发生多大变化,相对于会计学其他领域的研究成果而言,簿记理论的研究显然是个薄弱环节。20世纪80年代,美籍日裔会计学家井民雄士提出的微分三式记账法和时间三式记账法,为簿记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观念或模式,但迄今未见有运用于会计实务的迹象。本文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商品的价值分析人手,试图建立一个新的三维价值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对三维簿记以及多维簿记记账原理的初步探索。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商品的价值分析

1.商品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马克思在研究劳动价值论一开始就提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商品的这种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属性,就是它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而不同质的使用价值能按一定比例交换,说明存在一个区别于使用价值的共同事物,即交换价值。共同性质的交换价值的内容是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即价值。所以,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商品是具备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劳动产品,是价值的载体。

2.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马克思批判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关于劳动创造价值的原理,创立了劳动二重性学说。马克思认为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属性:从一方面看它是具体劳动,从另一方面看它是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在一定的具体形式下所进行的劳动,它形成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使之成为商品交换的必要条件,但具体劳动不是它所生产的物质财富的惟一源泉,使用价值即各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抽象劳动是指撇开了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而正是抽象劳动的凝结,形成了商品的价值。由于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抽象劳动,因此价值量也就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马克思指出,具体劳动虽然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但不是使用价值的惟一源泉,而在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抽象劳动则是形成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马克思关于商品二重性与劳动二重性的论述都与价值有关,并揭示了劳动、商品与价值的密切联系,如图1所示: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揭示了价值的两个基本维度

簿记的功能是反映价值的运动变化。马克思指出,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簿记对资本主义生产比对手工业和农业的分散生产更为必要,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这里讲的观念总结是指反映(或核算),而反映的对象“过程”是指物质财富的生产过程,即价值的形成运动过程。英国学者克朗赫尔穆在《簿记新法》中指出,簿记,乃是通过记录财产,随时反映所有者的资本金全部价值及其组成部分的技法。美国学者福斯特在《复式簿记解说》中指出,簿记是反映全体价值及其各组成部分价值的方法,是记录财产的技术。可见,簿记与价值密切相关,簿记是以价值运动为反映对象的技术活动或手段,簿记所记录和反映的是人类经济生活中关于价值运动与创造的过程。那么价值应该如何反映呢?这就牵涉到价值的维度。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维”是几何学及空间理论的基本概念。构成空间的每一个因素(如长、宽、高)即一维,如直线是一维的,平面是二维的,普通空间是三维的。若将价值看成是一个几何结构,则可将价值结构按反映维度的多少分为一维价值结构、二维价值结构、三维价值结构或更多“维”的价值结构。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价值的源泉是劳动,劳动应该是价值的第一维度。同时劳动创造商品,而商品是价值的载体,鉴于商品是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财富可以看成价值的第二维度。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揭示了价值的两个基本维度,上述两个价值维度可以构成“劳动=财富”的二维价值结构,若将“劳动=财富”二维价值结构放在企业的背景下考察,并将财富概念转化为与企业相联系的“资产”概念,即形成“劳动=资产”的反映企业二维价值运动的平衡方程式,如图2所示:

三、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建立三维价值结构的理论意义

从维度的层面分析,传统簿记“资产=权益”的会计方程式也是一个二维价值结构。其中,资产是价值的载体,权益是价值的归属。若从微观经济的层面考察,这个二维价值结构实际上反映的是以企业家为主体的权责关系。在现代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情况下,企业家一方面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财产运用拥有实权,另一方面,其对企业全部财产和经营目标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权利和责任是对等均衡的关系。但我们如桌从更深层次的原因来考察,“资产二权益”实际上是对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即社会产品如何生产,生产出的社会产品归谁占有、占有多少的关系。这是一种人们在物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认为,生产关系是各种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政治关系、家庭关系、宗教关系等各种社会关系,都受生产关系的支配和制约,广义的生产关系是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诸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体系。从这个层面上看,“资产=权益”的二维价值结构实际上是对社会生产方式中生产关系的集中反映和体现。

劳动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的起点,所谓劳动也就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是指人们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改造自然和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要同自然界发生关系,同时人和人之间也要发生一定的关系。前者表现为生产力,后者表现为生产关系。生产力是人们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它体现了人们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水平,反映了人和自然界的关系。在生产力的构成中,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其中人的因素最为重要和关键,它是指有一定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科学知识,并在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者,它在生产中起着最根本的作用。在当代社会生产中,科学已成为第一生产力,也就是说科学技术渗透到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之中,引起劳动者自身和劳动成果的优化,从而推动和提升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根据劳动价值论提出的“劳动=财富”二维价值结构实际上是对社会生产力的反映,即生产力因素中的主导因素,—人的劳动能力创造劳动成果的水平。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共同构成社会生产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社会生产中,生产力是生产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则是生产的社会形式,两者的有机结合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如前所述,“劳动=财富”是对社会生产力的反映和体现,“资产二权益”是对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和体现,因此我们可以建立“劳动=财富=权益”的三维价值结构对社会生产方式进行集中的反映和体现。若将“劳动=财富二权益”三维价值结构放在企业的背景下考察,并将财富概念转化为与企业相联系的“资产”概念,即形成“劳动=资产=权益”的反映企业三维价值运动的平衡方程式,如图3所示:

四、劳动作为一个维度在簿记中的实现

以上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价值的分析入手,对劳动如何成为簿记的一个维度进行了理论探讨。现在的问题主要在于,劳动作为簿记的一个维度在簿记实务中如何实现?对劳动进行恰当的分类是劳动成为簿记的一个维度并在实务中实现的前提。从簿记的基本职能来看,簿记应该有记录每一个维度的分类及数量的双重职能,且分类是簿记的基本职能。分类是指根据簿记每一个维度内部的性质或特点而对维度内部分成不同的门类,簿记对每一个维度的分类记录实际上反映了人们对事物性质与特点的认识。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分析,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律性,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簿记活动中对每一个维度内部的分类记录越全面、合理,代表着人们对该维度的认识也越全面、科学。因此,劳动能否进行恰当的分类,是劳动成为簿记的一个维度的现实前提。

劳动是指人类创造物质财富或精神财富的活动,劳动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做不同的分类。从劳动的形式上看,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分。脑力劳动是人们主要运用智慧、经验、知识或较高超的技能等从事的具体劳动,劳动过程主要是脑力的耗费;体力劳动是人们主要运用体力、体能或一般技能等从事的具体劳动,劳动过程主要是体力的耗费。从劳动的效果来看,有有效劳动、无效劳动和负效劳动之分。有效劳动是指具体的劳动在创造劳动成果方面发挥了实质性的正面作用,使劳动成果增加;无效劳动是指劳动在创造劳动成果方面没有发挥实质性作用;负效劳动是指具体的劳动在创造劳动成果方面产生了负面作用,使劳动成果减少。从劳动发挥作用的期间上看,有历史劳动和当前劳动之分。历史劳动是在划定的特定期间以前从事的劳动,当前劳动是在划定的特定期间以内从事的劳动。从劳动的主体范围来看,有内部劳动和外部劳动之分。内部劳动是在特定主体范围内人们从事的劳动,外部劳动是在划定的特定主体范围外人们从事的劳动。劳动还可以根据划分劳动的不同人群等各种角度做其他的各种分类。那么,在对劳动的各种分类中,哪一种分类在簿记中最有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关于劳动的各种分类在簿记活动中都能发挥一定的功能和作用,都能反映出劳动维度的特定信息,但必须以一种或几种分类为主,并根据簿记记账的需要结合运用,笔者在此提出一种基本的分类思路:

1.将全部的社会劳动划分为内部劳动和外部劳动。这种划分是根据会计主体的基本假设提出的。会计主体假设认为,会计信息系统所处理的数据和信息不是漫无边际的,而是要严格琅定在每一个经济上具有独立性或处于相对独立地位的主体之内,会计信息系统所接受和所处理的数据以及所输出的信息,都不应该超出这些主体的界限。因此,对劳动信息的接受和处理输出,也应该在主体的范围内界定,即簿记所反映的劳动,应该是特定主体范围内的内部劳动。当然,外部劳动如果以某种形式进人到主体内部,则也应通过一定的形式加以记录反映。

2.将特定主体的内部劳动划分为历史劳动和当期劳动。这种划分是根据会计分期的基本假设提出的。会计分期假设认为,一个主体的经营活动应当是无限期的,但又不能等到主体最终解散或清算时才来核算,这就在逻辑上要求会计信息的提供必须规定期限,以便于分段核算和报告信息。因此,对劳动信息的核算和报告,也应该分段进行。在这种情况下,簿记在某一段期间内所产生的全部内部劳动,就是该期间的当期劳动量;而簿记在某一段期间期末的时点上所反映的劳动总量,应该是历史劳动和当前劳动的总量。若当期有外部劳动进人簿记主体,则应视同历史劳动加以记录。

3.将主体特定期间的当前劳动划分为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这种划分主要考虑到具体劳动的差异性及其在劳动成果的创造过程中所作的贡献。所谓简单劳动,是指那些事先不需要经过任何专门的训练和学习(或只需要经过初级或较短时间的训练和学习)、每一个具有劳动能力的人都能从事的劳动;所谓复杂劳动,是指那些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学习(或需要经过高级和较长时间的训练和学习)才能从事的劳动。马克思指出,复杂劳动相当于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可见,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在同一时间内大于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

第9篇

[论文摘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社会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我们要以一种发展的眼光看待劳动价值论,用的基本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待的基本理论。本文阐述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看待劳动价值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

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分配制度原理

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经济运行中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并存,与之相适应收入分配采取按劳分配为主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种分配制度。

(1)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决定的: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公有制经济的相互结合,决定了在公有制经济中只能采取按劳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并存,共同参与创造财富,要求按生产要素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指各种要素都应根据其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的大小来参与收益分配,获得相应的报酬。基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只有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才是现阶段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因而也是公平的。在公有制经济中,由于国家和集体是除了劳动以外的一切生产要素唯一的所有者,因此全体社会成员只能是劳动者而不能是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即按付出劳动量的多少来决定应该获得的收入的数量。但是这种分配方式也存在不平等的一面,由于人的天赋、能力、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担任的工作的难易程度都是不一样的,对社会、生产做出的贡献也是不一样的,如果采用同一种分配方式同等的对待必然产生新的不平等。

(2)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是由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的创造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决定的。马克思曾经在《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等文献中多次指出劳动并非一切财富的唯一源泉。现实的常识告诉我们仅仅有劳动者而没有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的参与,是不可能创造价值和财富的,在生产过程中三者缺一不可。对此马克思曾经论述到:“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原材料。”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技术、信息和管理才能等过去不被重视的要素在现代的生产和经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他们也要求参与分配。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由于“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所以应该允许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参与分配,这样有利于生产要素向更有效的领域流动,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加快,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社会主义经济中劳动价值的认识

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人力资本创造的价值也越来越多,现代生产中体力劳动所占比重不断降低、劳动复杂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不少学者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了怀疑。在这种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该如何看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不重视脑力劳动,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指的就是体力劳动。因而在知识经济到来的时候他们提出:商品中所含的体力劳动的成分越来越少了,因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不再适用了,商品价值应该从由劳动和劳动时间决定变为由“知识含量”决定、由知识来计量。事实上,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忽略过脑力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清楚地论述到:“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也就是说,无论是生产何种商品,都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生产的,只不过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占的比例不同罢了。由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体力劳动居于主体地位的时代.

三、当今科学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效率的提高,这不仅仅是生产工人的劳动支出的增加,更多的是包括了科技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所付出的大量的复杂的脑力劳动。由于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才能是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能否大大加强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对科学技术工作者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劳动做出全面的评价,提出相应的激励措施。科技工作者作为生产性劳动者,他们自身的劳动创造价值。

关于科技工作者的劳动的价值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方面,科技力的承担者也被列在生产工人的概念下。“由此可见,马克思把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经营管理者也看作是生产劳动者,从而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而且由于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因此在同样的时间内,他们可以创造出比一般劳动者更多的价值。另一方面,科技工作者的劳动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创造社会财富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科技工作者将先进的科技应用到生产过程中,不仅可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增加产品的数量,还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因而,在评价科技工作者劳动的价值的时候,不应该仅仅根据他们的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多少来衡量,还要看到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