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与建设

时间:2023-07-27 16: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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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与建设

第1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

1.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规划编制滞后于建设

在近年来的城乡规划区的规划建设中,就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原有道路系统功能和建设用地的位置及规模,已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总规的调整和修编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方案的制订、评审修改等一系列过程。这对于规划本身科学性、合理性是必须的,但由于总体规划的调整及修编,造成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缺乏上层规划的指导,而无法做深做细,造成对于具体的微观控制严重不足,在整个规划体系中出现了薄弱的环节乃至断层,造成规划管理工作的被动。规划设计在相当程度上强调的是城市空间环境质量,追求物质空间结构理想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缺憾。加之有的规划编制单位不能深入实际,随着近两年的“房地产热”及政府的经济状况拮据,村庄的搬迁不能及时地实施,造成农民大规模违规建房而无法控制,以致今后村庄搬迁无望,只能调整规划。

1.2城市土地垄断措施不力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城市建设的平台,是城市发展的根本。近年来,由于县级城市环境的不断改善,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另外还有大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走向市场和农村进城读书人员增加,都吸纳了大量的外来人员进城,同时,由于政府长期以来缺少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一级土地市场的刚性约束手段,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利用区域优势,以要求解决自己居住问题为由,纷纷抢占地皮,乱搭、扩建、乱建房屋,私买私卖,牟取暴利,还有些村民甚至把分到户的土地随意高价出卖,扰乱了土地市场,也给规划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1.3规划管理技术手段不具体

在城乡规划管理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总体规划是对城市的宏观控制,而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则因为县级城市规划经费紧张的原因而存在编制上的不足,致使规划管理部门无法将其作为管理的依据。加之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地方性新的《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也都没有出台,因此就没有过硬的技术手段对建设项目进行控制。

1.4规划决策不够科学民主

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政府的职责,城乡规划行政作为一项政府职能,在错综复杂的城市大系统中,无论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宏观决策,还是整个建设项目的微观决策,大到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交通组织、环境保护,小到地块的开发强度、建筑日照、绿地布局和公建设施,无一不涉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控制“非公共性”利益主体的外部不经济行为,体现空间资源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因此,政府对于城市规划的决策,常常涉及多因素、多结构、多种关系的综合性决策,仅凭领导者个人的才能、经验和智慧或对城市建设的良好愿望进行决策,是难以做到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的。

2.加强城乡建设规划与土地管理的有效措施

2.1严格规划审批

严格执行市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规划的地块,一律不批任何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技术规范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受理;城市规划区内以及市域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建设项目审批由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市长一支笔审批。各镇(处)按规定的权限对本辖区内的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村民住宅建设以及其他建设项目涉及镇(处)的,由镇(处)提出初审意见,各镇(处)行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本区域规划进行审核再上报审批。

2.2严肃规划设计

土地储备机构在对地块进行储备前必须要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在招拍挂过程中,规划设计条件必须作为一项前置依据。规划设计条件中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特别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因涉及公共利益确需变更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由市规划委员会集体审批。经批准提高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必须向国土部门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差价。

2.3规范建筑管理

加强建筑安全及建筑节能管理。由市住建局牵头,监察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房产局、工商局、安监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招投标局、城司和人防办参与,对在建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每季度向社会公示一次。禁止未批先建、少报多建。同时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公示后一年内市招投标局不得受理综合评价不合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市内外企业投标报名,市住建局不得受理其年度准入备案。加强对房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对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禁止房屋销售。由市房产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依法查处未经批准的商住项目虚假宣传及预售活动。建设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由市住建局牵头,监察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房产局、公安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招投标局、城司和人防办参与。未取得综合验收的项目,不得擅自交付使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产籍登记手续。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比活动,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优良工程奖励分值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获得前三名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级工程招投标中予以加分。

2.4土地征收补偿

强化土地收购储备,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坚决实行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农户私订征地协议,或以租代征形式非法使用集体土地。市国土部门代表市政府行使征收土地主体职责,负责宣传征地政策、签订征地协议、组织报批材料。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统征前期事务性工作及土地储备。各镇(处)和村级组织负责收地,履行征地协调、落实征地补偿的职责。同时要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性收储制度。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制订年度收储计划,与镇(处)签订《控制性土地收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控制性收储期间,土地仍由农民耕种。控制性土地收储范围应向社会公示。广泛宣传、定期公布和严格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城市规划区内所在镇(处)负责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形式,停止宅基地安置方式。引导村民到统一规划建设的安置小区居住。实行政府指导、镇(处)主体、镇(处)村(社区)分配落实和物业化管理新模式。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及监管由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由物价、房产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备案。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资源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支撑各行各业。当今中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重要历史时期。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大国土、大资源、大生态的理念,树立国土资源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管理的理念,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新路径,对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孟州市

将区域自然—经济—社会所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以自然环境特征和资源条件为基础,充分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域性差异,依据复合生态系统结构特征与动力学原理,对区域生态功能进行分区。在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前提下,有效保护区域生命支撑系统,促使区域经济、社会与自然系统朝着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和关系协调的方向发展,各功能区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为把城乡建成自然环境优美、人居环境适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宜居区奠定基础。

一、生态功能分区

(一)自然生态功能保护区

为保护区域生命支撑系统,除已经建立的古城湖风景区、蟒河公园、锁蟒湖风景区、黄河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外,将水源地及分布在市域内的重要丘陵划定为自然生态功能保护区,以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留地形式加以保护和恢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留地的面积率。具体范围包括:

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孟州市区正南,通过移民大道与207国道相联,距小浪底水库18公里,距洛阳40公里。面积约16万余亩,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4万余亩。保护范围:核心区为大坝以南;过渡区为大坝以北,吉祥路以南;实验区为吉祥路以北至大堤以南。

锁蟒湖风景区:位于孟州市西北部赵和镇境内,位于孟州、沁阳、济源三市交界处的蟒河中游,因地势宽阔低洼,形成天然湖泊。保护范围:核心区为芦苇滩,向外依次为过渡区和实验区,并沿锁蟒湖向外200米。

自然保留地:把境内的西部丘陵地区坡度大于25°的地区和黄河湿地滩区,总面积约105.6km2,划定为自然保留地。控制开发建设活动,强化实施封山育林工程和维护原生态的湿地景观,使地带性山地植被类型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得到充分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生态脉络。

水源保护区:把分布在境内的主要水库,列为全市水源保护区和备用水源地,禁止设置排污口。在水库周围设立缓冲带,实施高标准绿化,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

(二)景观生态建设区

为保持区域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将市域内的西部丘陵、交通道路、河流水库等划定为景观生态建设区,作为生态廊道分等级实施绿化工程,提升全市生态资产的保有量,美化孟州大地景观。

西部丘陵育林绿化带:沿着市域内西北部地区,恢复建设集生态防护、旅游观光、生产生活于一体的立体生态景观,构成基干林带、果林、观赏风景林等综合绿化林体系。

交通网络绿色廊道:将市域内交通网络按等级进行绿色廊道建设,绿带宽度和种类配置与交通功能相适应,力求与道路沿线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起到联系区域景观生态斑块的功能。

地表水系景观带:境内拥有的老蟒河、新蟒河10余条溪流及大小水库构成区域地表水系生态景观,保护水系水质,建设滨水绿带,增添区域生命气息,完善区域生态系统的血液循环功能。

(三)人文遗迹保护区

孟州历史悠久、人文遗迹众多。为有效保护境内历史文化遗迹,延续城市发展的历史轨迹,丰富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将韩愈陵园、段西文化遗址、古城湖、马桥、快活林、十字坡和古县衙等人文遗迹,岳云宫、观音堂、金山寺、城隍庙、宋家祠堂、冯异冢等宗教、宗室地区,连同周围的缓冲区一起划定为人文遗迹保护区。

韩愈陵园:国家AAA级景区,位于孟州市城区西北6公里处的韩庄村,座北朝南,洛常公路北侧,紫金山之阳山半隅。重点保护范围:自大门向南扩180米,向北扩100米,向东扩100米至耕地,向西扩140米至沟边。一般保护范围:自重点保护区边界向南扩100米,向北扩140米,向东西各扩50米。

古城湖:位于孟州市西北13公里处的槐树乡桑洼村古城。保护范围:古城墙(省级文物保物区),沿顺涧湖区向外100米。开发利用情况:正投资修复。目前,北门楼、天王望都阁、古官道、临水榭、东周文化苑、狩猎园已经修复和建成。

(四)生态农业区

将分布在境内的乡村及农、林、园、牧、渔等农作区,划定为农村与农业生产区。其主要生态功能为城镇之间的隔离带,保持城市开放空间,建设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从事农业生产人员的居住地。对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遵守保护政策,切实保护农业用地和各类生态用地。对农业生产实施反哺,建立优质水产、无公害蔬菜、观赏花卉、园艺休闲观光等现代化特色农业生产基地。

二、环境功能分区

(一)地表水环境功能分区

II类水环境功能区:市域内的白墙水库、顺涧水库,划定为II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水质标准。

III类水环境功能区:市域内的其他小型水库,作为农业灌溉和备用水源,全部划定为III类水质功能,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标准。

IV类水环境功能区:除划定为V类功能区外,境内其他河流包括老蟒河、新蟒河、涝河和猪龙河流域等划定为IV类水环境功能,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

V类水环境功能区:市域内的污水排放沟渠划定为V类水质功能,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水质标准。

(二)空气环境功能分区

一级环境功能区:包括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一级标准。

二级环境功能区:包括市域内所有城镇建成区和乡村地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

(三)声环境功能分区

1、类功能区:包括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1类区标准。

2、类混合区:包括市域内所有城镇建成区和乡村地区,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混合区标准。

交通干线:市域交通干道、城区大定路、黄河大街等主要道路两侧,执行国家《交通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88-93)中的标准限值。

三、生态保护与控制区策略与措施

(一)市域可开发区域

1、市域可开发区域分四类:一般城镇建设区(即城镇建设用地),一般集镇建设范围,中心村建设范围,超低强度建设范围。

2、在超低强度开发范围中,容积率不得大于0.2,建筑密度不得大于15%,建筑高度不高于2层,檐口高度不超过8米,绿地率不得小于65%。

(二)生态保护区与生态控制区

1、生态保护区域包括所有的库区水面和黄河湿地(西部丘陵地区),除超低强度开发范围以外的环水库、湿地500米范围,以及现有的和规划的林地(包括苗圃)。

2、生态控制区域为镇域范围内河渠水体、农田、果园等规划的非可开发用地,以及沿水库、湿地的超低强度开发范围。

3、在生态保护区域内,禁止任何新的开发建设项目,除市政设施以外的已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应该逐步迁出。

4、在生态控制区域内,除正常的村镇建设活动以外,禁止新的开发项目,特殊项目需严格审定。

(三)环水库自然景观控制区

1、为环绕白墙水库、顺涧水库,除划定的超低强度建设区和现有的农村居民点外的200米范围内地区。

2、环水库自然景观控制区内禁止任何新的开发和建设项目。

(四)黄河湿地国家自然保护控制区

1、为环绕黄河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除划定的超低强度建设区和现有的农村居民点外的200米范围内地区。

2、湿地自然保护控制区内禁止任何新的开发和建设项目。

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积极发展生态型社区,结合社区居民点改造,加大改水、改厕力度,推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生活污水定点排放,改善社区居住卫生环境;大力发展庭院绿化,美化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环境。

(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推广低残留、高效、低毒农药,禁止使用有机磷农药,尽可能减少施用化学农药;对生态农业的废弃物可进行无害化处理:粪便类有机废物经收集后送至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利用发酵产生的沼气做炊事燃料,沼渣作为有机肥料供应农田替代化肥使用;农业生产的秸秆除一部分,如小麦秸秆和玉米秸秆直接还田外,其余可部分制作青贮饲料以饲养动物,部分用于覆盖温室大棚,起增温节能作用。

第3篇

【关键词】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必要性;指导作用

城乡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属于宏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整个城乡和城乡所在的区域,建筑设计是微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建筑,城乡规划是建筑设计的前提与先导,而建筑设计则是城乡规划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研究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对城乡可持续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以下就城乡规划如何实现与建筑设计的结合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1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和城乡规划的必要性

城乡规划即对城市空间进行布局控制,对人与自然、人与建筑关系的协调。建筑设计是解决室内空间的美观和使用的要求,同时在具备一定时代特性风格的前提下,在外部形体上协调建筑与城市控制性规划、城市文脉、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针对城乡建设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城乡面貌“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明确要求。各级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为城乡面貌实现质的飞跃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城乡建设存在品位不高、特色不明显等突出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不高。只有有了高起点的规划和高水平的设计,才能实现高标准的建设。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为切入点,加快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塑造城乡品牌、推动城乡发展,是目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2 重视城乡规划管理对建筑设计的指导作用

在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现代建筑设计、城乡管理必将与规划、景观设计及相关领域密切结合。城乡规划的实质在于合理利用城乡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协调城乡功能布局以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其着眼点远离建筑物质形态而偏向于社会的整体平衡。城乡的建设大都还是由许许多多的、彼此并不一定相关的个体项目构成。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对城乡社会的空间环境设计,改善人们的生存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城乡管理作为一种在定性、定量图文结合方式下的弹性控制方法,可以直接指引到具体建筑单体的设计层面。城乡建设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化过程,特点在于设计城乡而非设计建筑物,它是弹性而非具象地引导建筑设计,从总体上引导土地的合理利用,保障生活环境的优良品质,促进城乡空间的有序发展,同时为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供一种长效的技术管理支持。

3 城乡规划管理中应结合建筑设计的运用

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促进了建筑业的发展,增加了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难度。城乡提供给人们的各方面感受便是城乡空间,我们对城乡空间进行分析及规划,使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协调,就是城乡规划。而城乡规划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乡的历史,展望城乡的未来,因此在城乡的发展过程中城乡规划对城乡的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建筑作为城乡构成的基础要素之一又必须服从于城乡内容,他们之间在空间上是点与面的关系,好的建筑如同凝固的音乐,是城乡的灵魂,但建筑也不能脱离城乡环境,必须与城乡环境相融合,因此建筑设计与城乡规划同等重要。

建筑师在设计单体或群体建筑时,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问题。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存在着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问题。如北京的长安街,虽然每栋建筑单体都采用了中国最好的设计院和最优秀的建筑师的作品,而且在建筑造价上也毫不吝啬,就其艺术价值本身而言,仍然是业界人士批判的焦点,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建筑本身造型,而在于对周围环境的忽视,以及强烈的个体表现欲所造成的整体不和谐。可见,在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4 正确处理城乡规划管理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

4.1科学对待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是一种社会空间和物质空间健康发展进程的社会实践。因此城乡规划管理应该包括从策划到维护的所有内容。在城乡规划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类型。根据阿普尔亚德的观点,城乡规划管理内容日趋综合,方法包容性更强,从单纯注重形态的管理发展到综合管理。在城乡规划管理中不但要注重城乡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而且还要注重建筑物的体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间等。必须强调“城乡规划管理最基本的特征是将不同的物体(包括建筑物)进行联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规划者不仅必须考虑物体本身的设计,而且还要考虑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之间的关系”。一个城乡建设的好坏与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因为城乡规划管理是城乡建设的基础,也是建筑设计的依据。在我国一般一个城乡规划管理经批准后,要执行十年以上,因此,在批准城乡规划管理时一定要采取科学认真的态度。

4.2建筑设计服从城乡规划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例如希腊的爱琴海上有一座叫伊特拉的小岛,被称为“艺术家之岛”。整座岛上布满了十分简单的希腊式的民居,连警察局、医院、饭店都化整为零,成为民居式建筑尺度。几百年来,岛上的居民始终恪守一个规则:所有建筑均不超过三层,所有外墙均为白色。这种热爱自然、相互协调的观点,已经形成了一种设计理念。可见,在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下,注重四周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5 结束语

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促进了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矛盾,处理好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两者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对城乡的形象和景观产生很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胡振宇.促进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契合有效途径[J].江西建材,2012,01:41-42.

[2] 张兵.城乡规划实践的分析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0(02):50-54.

第4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TU201;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30-0390-01

0 引言

最近几年我们国家的城市化建设正在飞速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对城乡地区的规划越来越关注,而且城乡的结合也逐渐的扩大范围和面积,城乡建设的人员都明白,要想城市建设得到有序的发展,以及乡村经济的如何得到提升,他们就要严格的注意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我们国家在城乡规划方面相对于过去也更加重视了。而且建筑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它代表着很多意义,比如一个重要的景观建筑的设计风格会对人们对这个地方的第一印象进行定格。建设人员在对城乡建设时需要找寻着他们二者之前的巧妙联系,只有统一融合的建筑设计与城乡规划才能让建设的城乡整体的建筑效果变得正常有序,如果做不到这些,让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脱节,很可能会造成混乱的和不一致的城乡规划。所以我们国家在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实践中要能够做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1、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1.1 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是两个知识体系

城乡规划是对城市和乡村进行全面的设计与规划,而且它也要考虑在同一个城乡地区中资源和经济该如何共同发展,同时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是需要考虑的。而建筑设计仅仅是设计的范围,建筑设计是依据建设任务以及工程技术进行工作开展的,而规划过程中所需要考虑的具体操作问题就是由建筑设计来解决的,虽然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但是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建筑设计是必然要与规划的方案,工程的标准以及材料的准备进行有效的融合。社会发展的进步动力来源即为他们二者的必要结合。

1.2、建筑设计与城乡规划应该实现一致性效果

如何让城市发展和资源环境这两者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是城乡规划的最终目的,社会如何发展以及如何进步这需要城乡规划来进行推动,而且城乡规划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在国际环境下对城乡进行大范围的土地规整可以让经济更为发达,社会的分工合作更为明确,但是对于城乡之间的差距却反而越来越远,如何对这种局面进行改善即如何缩小他们之间的差距,最为直接的做法就是让城市和乡村可以共同发展,这一想法的实现和操作就是对社会资源的过渡。建筑设计在城乡规划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主要是因为建筑设计可以将以上的资源进行统一配置和进行调整。能够完美有效地遵循城乡规划的需求和特点是建筑设计所能做到的优势。城乡规划时需要把建筑理念置于实用主义的上方,需要以实际的需求为主要标准。

2、实现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相结合的途径

2.1 建筑设计必须要满足城乡规划的实际需求

我们了解到,各个方面的因素都会影响着城乡规划的进程。比如工程地的条件,当地的交通情况等。在任何工程的实施中都会遇到很多阻碍因素,而城市建设最根本的考虑是这个城市规划的实际要求,所设计的建筑依然符合所建造地区的基本要求。城市规划无可厚非的会遇到土地征收,环保问题,维持生态平衡等问题,建设人员只有坚定地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及确保建筑设计时当地的资源可以充分利用即可。但在某些情况下,适当的放弃与保留也是可取的。城市规划所占用的民居以及人们的安置是这个工程所遇到的比较棘手的问题。总而言之,在建筑设计实施时,协调好施工的时间和空间是必然的,保证空间设计时对时间的实际需求。

2.2 注重对城乡规划整体效果的表现

建筑设计的功能需要在城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显著的展现出来,我们需要依靠建筑的合理的设计使得城乡规划的整体效果明显增强。现在很多建筑设计师都会考虑因地制宜,通过结合当地的生态环境以及各种具体情况来对当地进行园林设计和景点设计,特别是可以设计出更具有风格特色的的标志性建筑,这样的建筑设计可以让生活在这里的人以及远方来此的人都可以直观的感知当地的人文风情以及风俗文化。随着人们对高质量的生活品质的追求,以建筑设计的方式进行的城乡景观的规划也就孕育而生。

2.3 实现建筑设计和城乡规划细节的有效结合

城乡规划所关注的是现存事物的有效融合,而建筑设计所更为注重既是建筑本身的风格和特点。城乡建设开展的时候,建筑物与环境的结合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建筑整体框架的设计也是重中之重,实践操作时,要时刻警惕着建筑物与规划之间冲突的产生。在展现建筑整体风格以及凸@文化元素时,实际运用与视觉效果是需要完美统一的,在这两方面的考量上尽可能要多角度的考虑采光效果,通风情况以及视野的广阔性等细节,每一格适宜的设计方案设计者都是需要经过综合的考虑的,这样既能保障建筑本身的运用价值。城乡规划中所涉及到的视觉效果和实用价值往往需要通过建筑设计师来将它呈现出来。

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之间的有效结合需要对各个细节进行充分的考虑。

3、结语

一个城市的文化内涵很大程度由它的建筑物的设计直观的展现出来了,因为建筑物是当地形象的一种固定且有长久时间性的展现形式,尤其是建筑物的设计是对当地的风俗文化的延续和释放。当地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有效推动可以通过城乡规划时所建造的标志性建筑来进行。建筑的统一和延伸是城市发展中不可磨灭的存在。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的建设的主要成分即为城市规划的有力推动,解决城乡规划中会遇到的种种困难可以通过城乡规划以及建筑设计的结合,尤其他们两者的结合对于我们国家的城乡一体化的最终实现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门丽君.谈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规划设计[J].山西建筑,2013,03:31-33.

[2] 凌亚邦.城乡一体化整体规划、设计、建设的意义[A].中国科协年会(分3)组委会.2006中国科协年会第三分会场论文集[C].中国科协年会(分3)组委会:,2006:6.

[3] 秦松旺,徐建军.城乡规划如何实现与建筑设计的结合[J].城市建筑,2013,24:51.

[4] 任宏波.谈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结合的实现[J].山西建筑,2014,27:17-18.

第5篇

关键词: 城市规划; 修建性; 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现阶段, 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 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先进的思想价值观也逐渐融入我国,但是,社会上有一些学者,总是认为城市设计可以取代修建性详细规划, 甚至于,将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确认为是城市设计,比如,居住区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校园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以及广场城市设计等。下面本人就对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关系,做简单的探讨,仅供同仁们参考。

一、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1、城市设计的概念。城市设计又被叫为都市设计,研究设计工作的对象是城市,往往介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工作。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相比,具有图形性和具体化的特点;城市设计为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城市设计的基本要素是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也就是包括建筑物、自然地形、绿地、道路等,城市设计规划的是城市空间和整体形象,比如,庭院空间、城市广场。城市设计的复杂在于它是将城市的居民心理健康和实体安排相结合,并以其为考虑的重点,通过对景观标志和物质空间的正确处理,为城市居民营造一种愉悦的大环境,使居民居住的快乐,从而为整个城市的发展提供良性的目标。

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城市详细规划的一个方面,往往具体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就是为了对建设项目做出规划设计和具体的安排,来满足上一层次的需求;同时,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下一层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提供参考。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整个城市规划体系里最具体、最实际的设计过程,真正落实了上一级规划的规定,真实的反映规划的整体思路。修建性详细规划就是研究具体的空间、环境、 型体及各功能的组成,解决具体的交通组织和功能分区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二、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1、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城市设计是一种物化的劳动,是一种设计的成果,一般情况下是在电脑的存储设置里,应该属于一种商品,城市设计是设计人员的劳动成果,是城市进行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可是在城市规划的成果体系里,却没有以城市设计为单独的成果形式。而在法定的城市规划体系中,却将修建性详细规划加以明确的规定。在详细规划的内容里有如下的规定:对规划内的用地,按照不同的性质进行规划界限,确定适合用地的建设;对于各用地建筑的密度和高度,以及绿地率的各项指标进行确定,对于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配置、 停车泊位以及出入口的交通方位,都作出一定的规定; 对于各用地建筑的色彩、体积和体量,这些城市设计问题,也做出一定的指导性原则规定。

由此可见,城市设计存在于详细规划之内,假如想将城市设计单独的分离出去,就会遇到一些麻烦,如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若把城市设计从列单内容中分出,就会失去法定的效力,没有法律的规定,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的编体主体政府,就没有了法律的依据,这样去进行城市设计,岂不是就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城市规划强调的是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和综合,如果把城市设计抽离出去,怎么会出现美化城市的现象呢?尤其是,现在的城市规划一再强调, 不能仅仅拘泥于单纯考虑物质空间的设计, 还要重视城市居民的精神界面,考虑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问题。因而,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2、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联系。

城市设计的核心和重点任务就是对城市主体人的研究。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不是具体型的设计方案,而是以概念性设计、指导性设计、思维方式和设计法则表现出来的,具体包括了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环境艺术设计和景观设计等领域。城市设计一般研究的内容,往往是关于社会文化、美学以及心理学等领域的理论基础应用。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根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对具体的地块建设提出设计和安排。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里,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对住宅建设、医院建设、学校和托幼建设等建筑进行日照的分析;详细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进行投资效益的分析;以及分析建设的条件和综合技术方面的经济论证等。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工作内容,从分工的粗细来看,城市设计侧重的内容是思想构建层次,而修建性详细规划侧重的则是工程实施界面; 假若从思维方式来看待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属于感性思维,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理性思维;若从法定立场来看,城市设计的内容,还没有法定的规定,而修建性详细规划则是属于法定规划内容。因而,有的学者就提出了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属于相同内容的设计,因而提出广场城市设计、居住区城市设计、道路城市设计、中心区城市设计和校园城市设计,细想一想,广场、居住区、道路、中心区和校园等,这些都属于城市的研究区域,并不能等同于城市,城市设计是属于特定的专门设计,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一样。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内容,都是有可遵循的法规规定或者有章可依的规则, 比如,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校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这些规划内容,都是可以具体实施的。

三、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大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我们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当然了,新型的专业和学科分类,也使我们有了新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我们现在城市所处的大环境是开放、多元的,在这种宏观的环境下,现代城市建设理论才被人们所重视和采纳,新的学科理论是随着社会、文化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更新的,只有正确的看待学科专业领域的分类和互补问题,才能使新的学科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现在,我国的城市设计体系还能够适应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的实际需要,但有一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比如,现在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划阶段主要有四个基本层面,也就是: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天,本文探讨的就是这四个基本工作阶段的重要环节——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进行合理的安排城市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考虑的内容有建设的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进行开发设计的强度,因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从属于规划范畴内的设计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设计就可以代替的。其实,学科、专业之间设互补互利的关系的,可以彼此制约,也可以彼此扶持。修建性详细规划存在着内容方面的欠缺,需要进行补充和优化,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正好可以弥补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一些不足。同时,要想实现城市设计的人性化,正需要在其他相关规划和设计方面进行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这些城市设计思维和法则的应用,正好可以使规划和设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

结语: 现代社会的城市设计唤醒了人们对城市主体——人的关注,也就是在营造城市和设计城市领域中,时刻不忘了对城市中人的研究,关注人与城市之间的互动,思考人如何去影响和塑造城市的问题。修建性详细规划本身是有缺欠的,在实际的工作中,如果应用了城市设计的思维和法则,就会解决自身的不足,而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方法进行具体的规划和实施,在保证法定规划前提下,加入了一些城市设计考虑的观点,比如,分析行为需求、分析设计色彩、分析设计夜景和分析空间尺度等,在完善、优化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同时,实现了城市设计的人性化目标。

参考文献:

第6篇

年是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州委六届十三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把握“跳起摸高、跨越发展”工作基调,深入实施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双提升”战略,把建立完善全州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作为今年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线,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新局面。

二、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

年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力争全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3.5亿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3.8亿元、新增城镇建成区4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力争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8亿元;力争新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房源2850套、改造城市棚户区1500户、发放租赁补贴9000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750户;力争完成4个县城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任务,全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提高3个百分点。

三、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认真制定“十二五”时期城镇发展规划。积极对接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凉山跨越式发展“一个意见、两个规划”,切实把握州委六届十三次全委会精神,抓紧编制全州“十二五”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全州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突出规划的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确保全域凉山新型城镇化持续快续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以培育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现代化生态田园和新区建设,着力培育和发展以为核心的河谷生态城市群,做大做强会理等区域性中心县城,加快民族地区县城特色化发展,推进重点集镇和村庄协调发展,构建科学完善的城镇体系,统筹推进全域凉山新型城镇化,力争全州城镇化率达到29%。

三是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廉租住房、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切实解决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资需求,促进全州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第7篇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

作者简介:卢驰文(1968-),男,江西余干人,经济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讲师,主要从事中国社会保险统筹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1-0079-03 收稿日期:2007-10-21

一、统筹城乡建设社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由于中央授权各地方政府建立农村及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导致与农民有关的社会保险制度重复建设,造成了管理的混乱和社会保障资源的极大浪费。与农民有关的社会保险制度五花八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全国各地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差异性很大。就目前的实践来看,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设计大体分为两类方案:第一,单独建立农民工社会综合保险制度。上海、成都和大连等市实行了综合保险制度,尽管这些城市对农民工实行的是同一类型的社会保险制度,可这些城市的农民工综合保险还是有区别的。第二,基本上与城镇职工适用同一种模式。尽管北京、南京、广州、南昌等城市对农民工实行与城镇职工大体相同的社会保险模式,但各地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不相同,享受的待遇肯定不尽相同。总体而言,北京市农民工社会保险方案和城镇职工的还是有较大区别。由于制定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力下放到各统筹地区,各统筹地区对设计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看法和目标不一致,所以设计出来的方案五花八门。这些社会保险制度导致“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难以对接”(卢海远,2004)。

其次,各地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差异性也很大。各地对被征地农民安置的做法不一样。有些地方由村集体和被征地农民按照城镇职工缴费标准,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加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有些地方由村集体和被征地农民按照低于城镇职工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费加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有些地方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足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有些地区政府为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完善。比如:青岛城阳区按照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低标准“仿城”模式,把被征地农民纳入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中;北京市大兴区针对被征地农民创建了个人账户与储备调剂金相结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有些地区针对被征地农民单独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比如:2003年10月,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到小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由此可见,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也是多种多样,这说明全国各地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不太规范,难以真正维护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再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千差万别,说明在维护农民利益方面存在不规范的做法,难以得到广大农民拥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虽有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作为制度基础,但各县都根据本县实际制定了农村社会养老暂行办法,2000多个县(市)制定的方案肯定各不一样。由于没有明确的集体补助标准,导致各地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出现同一单位集体补助过分悬殊,遭到一些农民的抵触。“从10多年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践的经济绩效分析,其效率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并不理想(庹国柱、王国军,2002)。”

最后,与农民有关的社会保险制度存在重复建设问题;不仅损害了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险利益,而且“多元化制度供给是社会保障资源的一种浪费”(杨翠迎,2005)。

农村和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重复建设和相互割离,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利益。目前,国家在农村推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农民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北京市对外来农民工也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但对发生在北京市以外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而国家正推行的大病统筹制度正是按照户籍制度进行的,也有严格转院治疗程序,没有通过正规的转院程序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也无法报销。假设:一个在北京打工的四川农民在北京患大病,如果他选择在北京治疗,就很可能无法享受四川农村大病医疗保险;如果他选择在四川治疗,就无法作为农民工享受北京的医疗保险,而且回家要花不少路费,还可能耽误病情。北京的农民工医疗保险是以他劳动报酬一部分参加的社会保险,按理这个四川农民工应该享受这种保险待遇;而他在自己的家乡四川也参加了国家推行的大病保险,不仅国家一年为他拨款20元,他本人一年也交了10元,甚至更多。正是国家没有统筹建立农民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导致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利益受损。

浙江的城市化进程速度是很快的,假设一个浙江农民参加了本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缴费8年,包括集体补助共缴费4000元;他又在广州的一个企业打工并参加了6年农民工社会保险缴费,广州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城镇职工相同,6年共缴纳养老保险费28000元(包括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此时,这个农民的1亩土地被征用,获得补偿金40000元,浙江省政府要求把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但必须从征地补偿金中抽出一部分一次性补交社会保险费。一般选择最低标准,即以所在统筹地区的上年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占8%,统筹部分为20%,便于计算以平均工资为1000元计,补交15年的养老保险费为30240(15×12×1000×60%×28%=30240)元,即这个农民一次性要补交15年的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和个人部分共30240元。如果全国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是统筹建立的,那么这个农民就可以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和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充抵,抵扣补交款后还有1760元剩余。而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分割独立的,特别是统筹部分不转移,导致这个农民处境尴尬。如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不能转移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账户中,他必须用土地征用补偿金中的30240元补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如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可以转移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账户中,他也要用土地征用补偿金中的26240元补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正是因为他感到有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就可能会盲目地退出农民工社会保险,不过退保只能领取个人账户中8000元[28000×(8%/28%)=8000],其中统筹部分20000元就无法再享受。退一步说,即使不盲目退保,如这个浙江农民在广州不能缴费满15年,也同样不能享受广州养老保险统筹部分。换句话,即使这个农

民不退保,由于流动性就业,他也未必能享受到广州农民工统筹部分。可见,统筹建立全国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维护农民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利益的重要途径。

二、统一同类群体社会保险制度

统筹城乡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就是要把农村和城市社会保障作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加以规划,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得城市和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平等的社会保障(孟醒,2005)”。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同时在运行。为了避免社会保险制度的五花八门和相互割离,为了搞好城乡社会保险关系的衔接工作,国家在深化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必须对各类社会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和规范。

首先,统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统一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统一筹集和管理使用基金、统一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管理、统一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做到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统一,只是各类基金的管理层次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也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模式进行改革。

其次,统一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全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做到农民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待遇标准、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管等方面的统一。第一,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应该和城镇职工完全相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直接由中央负责统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的享受条件及待遇水平与城镇职工完全相同。第二,医疗保险只由用人单位缴费,大概为工资的4%,个人不缴费,只建统筹账户,不建个人账户。第三,不设农民工失业保险项目。鉴于全国各地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高低各不一样,建立中央统筹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之初,建议给予各统筹地区几年的过渡期,允许各地逐渐调高缴费比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可按以下档次逐步调高,第一档: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4%;第二档: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5%,个人缴费比例6%;第三档:用人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之间的比值保持固定,有利于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资金数量关系的推算。我国已有一部分地区(如北京、广州、福州等)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完全一样,一步到位也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分步到位和一步到位相比,笔者更主张一步到位。

再次,统一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实际上是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制度。目前,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尚不完善,农民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险的人数较少,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各级政府要求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险体系。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农民越来越多,被征地农民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也会减少。尽管被征地农民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人数可能会减少,但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被征地农民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仍然存在。为了规范被征地农民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办法,国家应统一其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待遇标准等。缴费基数是以统筹地区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为准,还是以统筹地区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的60%为准,都需要国家给予明确规定。被征地农民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还是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国家也要做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被征地农民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以统筹地区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比例以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为准,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鉴于被征地农民人数众多,以最小缴费基数,以最低缴费比例,以最少缴费年限补缴社会保险费,这样会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缺口,会拉低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水平。2005年12月国务院对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作了调整,建立了缴费年限与基础养老金待遇挂钩的制度。城镇职工以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通常不会满足于缴费累计15年。以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职工也未必一辈子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个体工商户也未必满足于缴费累计满15年,并非各地都允许所有个体工商户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为了保护耕地,提高耕地的价格,也为了保护其他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缴费基数以统筹地区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为准,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补缴国家规定享受基础养老金的最少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随着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基础养老金与对统筹账户贡献的正相关度将会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以统筹地区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并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补缴养老保险费,也有利于维护被征地农民自己的利益。

地方政府要求征地必须事先把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方案上报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在征地补偿时优先补缴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否则,不能实施开发计划。

最后,统一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体职业者的社会保险制度。全国各地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体职业者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也不完全相同,普遍而言,其缴费比例低于城镇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上海市2002年8月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为:(1)养老保险――个体业主为自己缴付18%,为帮工缴付10%;帮工自己缴付8%。(2)医疗保险――个体业主为本人缴费的比例为8%,为其帮工缴费的比例为7%;帮工自己的缴费比例为1%。(3)失业保险――个体业主为自己缴付3%,为帮工缴付2%;帮工自己缴付1%。江苏省从2006年7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统一为20%(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个人缴纳8%,雇主为其缴纳1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各地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体职业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也应该统一,对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缴费基数标准究竟是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准,是以上一年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的60%为准,还是否与城镇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相同,都要做统一的规定。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属于个体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过,这两大保险事业都需要政府的财政补助才能办好。由于国家的财力有限,农村的两大保险制度还属于起步阶段,只是少数发达地区推行得比较好,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推行困难重重;进一步而言,即使在发达地区,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均保费相比,农村的两大社会保险也只能算低水平的保障。随着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增强,随着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增强,这两大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也需要进一步整合和完善。

三、建立各类社会保险关系的衔接制度

首先,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险与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相互

衔接的制度。目前农村社会保险采取自愿参加的方式,农民可以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可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单独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确实需要把强制性列入其制度的内容之中;可是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民工养老保险相比较起来,农民工养老保险对农民生活的保障作用远远大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孤立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然认为强制性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特征。可农民工医疗保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保险项目,而且其对农民工健康保障作用远远大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大多数地区农民工医疗保险没有个人账户,只有统筹账户,而且缴费比例也低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国家为了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了财政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农政策。一些地区政府也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了财政补助。但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工作又不稳定,如何维护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这就需要建立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给每个公民发放一个社会保险号和一张社会保险卡。政府给予农民社会保险财政补助之前,农民必须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政府给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也在社会保险卡上做记录。凭此卡可以查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信息,也可查询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信息,还可以查询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在农民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农民工必须至少参加一种,不过,允许农民优先选择农民工医疗保险。没有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农民必须参加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养老保险能够保障农民工老年基本生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阶段只是补贴老年农民的生活。故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民工养老保险之间,农民工养老保险则成为强制性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成为自愿参加的保险,而且农民(包括农民工)至少要参加其中的一种。在农民没有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成为强制性的保险,当地政府有义务促使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有这些,完全可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查询农民的缴费情况,无论农民在家还是外出务工,农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县政府部门,都能了解辖区内的农民的缴费信息,从而能够有针对性开展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如农民工既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又参加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可他没有缴满农民工养老保险规定的可享受基础养老金的最少缴费年限,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账户的资金可以作为一次性补缴费用,转入他的农民工养老金账户;若还不够,可以补缴现金。补缴资金当然要分成两部分,即统筹部分和个人部分。

第8篇

【关键词】小城镇;绿地建设;管理;生态效应

小城镇绿地在我国国土绿地总量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它建设得如何,管理得怎样都将直接影响着我国国土绿化的整体水平。由于缺乏对小城镇园林绿地建设与管理的研究,使得供小城镇绿地建设与管理可借鉴的东西不多,加之决策者常被大城市那使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的大草坪、大广场所感染,纷纷效仿。而当专家学者已意识到“草坪热”、“广场热”等危害时,不少小城镇还将其奉为绿地建设的经典,大张旗鼓地推崇。结果花钱不少,由于管理经费和管理水平跟不上,建成后很难达到设计效果。鉴与此谈谈对小城镇绿地建设与管理的看法,供参考。

1 存在问题

1.1 绿化设计不科学,重建设轻管理,管理经费难以保证

随着领导知识层次的不断提高,生态意识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在发展中越来越重视绿地建设。为建成高品味的城市绿地,请专家设计之初就提出达到什么高标准、不低于某某城市的水平或多少年仍不显落后等等要求,盲目追求效果而忽略了小城镇本身的因素.

不负责任的设计者为迎合建设者的心理或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置园林绿地建设的一些科学原理于不顾,在没有对当地地理、气候、人文、经济等特点作充分调查研究的情况下,凭空将城市绿地设计成“图画”般美丽,再加上设计者口若悬河、妙语连珠的专业解说,着实让建设者陶醉一番。这样的设计当然被认可并付诸实施。工程竣工后效果尚可,由于设计的“先天”不足和管理经费难以及时到位,加之市民素质等原因,随着时间的推移,绿化设施逐渐变得满目创伤,绿地内植物生长不良,杂草和灌木“宾主”不分,绿地的功能丧失殆尽。这怎能体现出原有的设计效果呢? 1.2 赶时髦,只注重美观,而忽视绿化的生态效应

某些领导参观过园林城市,尤其大连,她那大片的草坪确实使人流连忘返,羡慕不已。回来后纷纷效仿,大种草坪。他们只注意到草坪良好的视觉效果,却忽视了其较低的生态效应和建后较高的管护费用这一“隐患”。而给人以流畅、整洁之感的模纹花坛,建后不久因内部通风、透光严重不良,如再管理不善,灌木长得七高八低、长短不一、杂草丛生,叶子光秃,病虫极易发生。据资料介绍,大连草坪建设成本8-20元/m2,草坪每年综合养护费6-8元/m2。这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小城镇来说是一种不小的负担。

1.3 片面理解“见缝插绿”,填埋自然水体增加绿地面积

不少领导出国参观考察,感到外国人绿化意识特别强,城市中只要有空地,无论大小或地点,都栽树种草,树木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拘格式。实际绿化规划时也执意要求设计者如此这般挖掘城市绿地潜力,不让一寸闲地荒着。“见缝插绿”这一口号在绿化建设中曾起过一定的作用,它是增加城市“绿量”,挖掘城市绿地潜力的有效措施。经过这样的挖掘,剩下来的“缝隙”大多地处城区偏僻边角或难以绿化的老城区。它们有的与居民住宅相连,长期为居民占有。在这种地块上建绿地不但建设时阻力大,建成后也容易遭人为破坏,并常因疏于管护,而造成绿地管养不善或被擅自占用,使绿地再次沦为“荒地”。

另外还有一种偏见,为增加绿地面积,不少地方将原有的自然水体用垃圾填埋,上面覆盖40cm左右的熟土进行绿化。乍一看这似乎是一举两得,既增加了城市绿地,又为处理城市垃圾寻找到一条有效途径。但细想一下,分布在城区的自然水体具有抗旱排涝、调节城市小气候的功用。水体中的生物还能净化水质、减轻污染,是天然的城市生态湿地。殊不知填入垃圾后,造成地下水被污染,水中生物消失,实际上是增加了污染源而减少了净化物,环境质量变差势成必然。这是一种投机取巧又得不偿失的做法,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埋下隐患.

2解决的对策

2.1 绿地建设之初,充分考虑实际管理,量力而行

绿地建后的效果如何,不仅体现在设计上,更与建后的管理密切相关。用“三分栽七分管”这句话来概括绿地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可以说是再确切不过了。绿化与建筑不同,绿地内栽的是有生命的东西,要使她们茁壮成长,就必须精心呵护。绿地建成后才是开始,而大量的工作在于今后持久的专业养护,这就需要足够的养护经费和一支具有绿化专业知识的养护队伍,这一点常被领导们所忽视。绿地建设也应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宗旨,特别是那些经济尚不发达、属“吃饭”财政的小城镇,在决策重大工程时,不要一味树政绩、贪大求洋。这种只重视建设经费而忽视养护费用投入的做法在小城镇中普遍存在,它从根本上制约了小城镇绿化水平的提高。这就需要在绿地规划决策之初就应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自身养护管理水平和养护经费。没有这些保证,宁可少建或干脆建些可以粗放管理的绿地,以保证建后的效果,否则,前功尽弃、后悔莫及。

2.2 绿地建设中注意乔、灌、草合理搭配

中国园林历来讲究师法自然而高于自然的布置手法。植物布置注重品种多样化、高低错落具有层次。这也许是我国古人的生态意识?小城镇绿化并非不能建大块草坪,但如果一味追求处处栽种草坪而形成“草坪热”就大为不妥了。虽然单纯的大面积草坪在追求视觉效果上给人某种程度以新鲜刺激的感觉,满足单纯的美学角度构思和设计,而在植物配置上则缺乏层次丰富的植物群落。我们知道绿地建设最基本和最根本的目的是改善生态环境。由于观念、经济等原因,不少小城镇用地较紧张,绿地率不高,环境污染较重。其绿化的首要任务应是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绿量”。“绿量”是以单位土地面积上的植物叶片总面积为主要标志,单位土地面积上的“绿量”越大,则此绿地系统产生的生态效应就越大,反之亦然。从这一意义上说增加叶面积,也就增加了绿地系统的生态作用,怎样增加“绿量”呢?

研究表明,乔木、灌木和草坪具有的“绿量”不同,乔木叶面积是它树冠投影面积的20多倍,灌木的叶面积是5-10倍,草坪则更小。同等单位面积上树林的“绿量”是其单位土地面积的60-70倍,生长茂盛的草坪是20-30倍,也就是说树林的“绿量”是草坪“绿量”的3倍,高大乔木的生态作用高于灌木的生态作用,更高于草坪,而由乔、灌、草构成立体结构园林绿地的生态作用明显大于双层或单层结构园林绿地。

由此看出在人均绿地面积较低的地区大种草坪,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显得单薄无力。乔、灌、草混植绿化构成的疏林草地集自然、通透、开放于一体,构成自然植物群落,在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功能比单一草坪强得多,适应性广泛得多。这就要求园林工作者把城市绿化的生态意识始终贯穿于实际工作,在绿地建设中注意乔、灌、草的合理搭配,避免大面积铺种单一的草坪。

2.3 绿地建设要因地制宜,注意集中建设,充分利用自然水体

“见缝插绿”这种绿化意识固然好,但要理性思考具体实施时的难度。小城镇有其许多特殊的地方,首先这些地区在搞道路、下水或建筑时就事先没有预留栽植地,都是硬质铺装,地下土壤很不适合植物生长。其次周围居民也不支持,阻挠建设,即使栽了,遇人为破坏,树木磨难重重,结果死多活少。这样导致的直接结果是浪费人力、白耗财力。

绿地建设一定要综合考虑自身实际,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条件成熟―个建设一个。那些地处偏僻又零星的小地块,可暂缓实施“见缝插绿”,待城市改造时一并根据总体规划建设。这样既便于今后管理,减少重复建设费用,同时集中建设的大块绿地效果更好。也就是通常讲的钱要花在刀刃上.由于内河治理的最终目的是河道生态系统功能与结构的恢复,并促使系统的自我维护和自我发展。因此,生物―生态修复技术被认为是21世纪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最有价值和最具生命力的生物处理技术。这类技术主要是利用微生物、植物等生物的生命活动,对水中污染物进行转移、转化及降解作用,从而使水体得到净化,创造适宜多种生物生息繁衍的环境,重建并恢复水生生态系统。由于这类技术具有处理效果好、工程造价相对较低、不需耗能或低耗能、运行成本低廉等优点。同时不向水体投放药剂,不会形成二次污染,还可以与绿化环境及景观改善相结合,创造人与自然相融合的优美环境,因此已成为水体污染及富营养化治理的主要发展方向。

以滨江公园植物配置为例进行说明,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从建立优美的滨水绿带景观出发,沿岸的植物景观应在统一中求变化,利用具有不同外貌的植物群落,在风格一致的基础上,构成统一中有变化的协调的滨水绿带。(2)通过有意识的植物景观营造,形成特色片区,创造季相变化、朝暮变化的特色景观,刻画迷人的滨水风景线。(3)从滨水游览的需求出发,利用植物景观的空间特点,创造出动静结合、开闭变化的游憩空间,以满足不同活动类型的需要。(4)遵循和模拟滨水自然植被群落,建立生物多样性观察点.保护生态群落的生态学特性,恢复植物景观的自然性,乡土性和原生性,使沿水动植物种类逐渐增加,形成良好的生态系统,增加景观的趣味性和动态美。

小城镇的自然水体是绿地建设中垂手可得的湿地自然景点和生物多样源,规划时应充分利用原有的自然水体,适当加以改造,使之成为城市绿地系统的一部分,这样既为市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休闲场所,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同时也保持了生物的多样性。此举花钱不多,效果却很明显。

3 结束语

总之,小城镇应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自身实际,辨证地借鉴他人的绿地建设经验。首先在满足生态效应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人文、气候、地理、经济等特点,建设有自己特色的园林绿地,而不应生搬硬套别人的模式,以免东施效颦,适得其反。绿地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充分利用原有地形条件,注重生物的多样性,讲究乔、灌、草的合理搭配。在继承中国传统园林布置手法的基础上,吸收符合自己小城镇绿地建设的各种经验,并加以总结和积累。只有这样我国小城镇绿地的生态效应和环境效应才得以充分发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计划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居住区规划;整体设计观;空间;节能;节地;生态设计

Abstract: This article takes the Xiayangjincheng second period project as an example, discusses residential area planning and architectural design in details from the aspects of overall concept, space concept, energy-saving and ecological view,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planning.

Keywords: residential area planning; the overall design concept; space ; energy saving;land saving; ecological view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居住区为居民提供居住生活空间和各种设施,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元之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住区的规划与建筑设计向着更人性化、更节能生态的方向发展。以下就夏阳金城二期工程(下文简称二期工程)为例,探讨居住区规划与建筑设计的相关理念

一、二期工程概况:

基地位于上海市青浦区,东面是赵重公路,西面是厂房,北面是西张土泾,南面是已建成的夏阳金城一期工程(多层住宅为主)。二期工程占地77992平方米,容积率1.2,总建筑面积10797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9359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4381平方米。基地被一条东西向景观河道穿越,分为南北两块。北块占地47952平方米,南块占地30039平方米。基地北面的西张土泾与基地内的景观河道这两条水系成为本项目的鲜明特点。基地南面与一期的商业街相邻。周边均为新建或拟建住宅区,配套完善。

设计将联排别墅布置在基地景观河道以北,7层带电梯多层住宅布置在景观河道以南。小区最南面布置二层商铺与一期商铺相对应,形成商业街,沿赵重公路转角处设置集中商业。商业总建筑面积为10553平方米。

小区主入口设于东侧的赵重公路上,小区南面与一期入口对应处设次入口。主干道在基地北块独立成环并以组团路联系每幢联排别墅。从主入口到次入口另有一主干道联系,多层区与别墅区的道路系统既通畅又互不干扰。小区可停机动车534辆,停车位分别布置在联排别墅处、地面停车、地下车库以及集中商业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在多层住宅地下室与集中商业地下车库内。

二、 居住区规划的整体设计观

整体设计观包含“形”与“思”两方面:一方面是指规划与建筑设计形态的

整体性,例如建筑体量的整体性、空间的完整性、立面的延续等;另一方面是指规划与建筑设计理念的整体性,即由宏观到微观的设计理念与手法的相对统一,这种整体性甚至可以延伸到同一个项目的景观设计与室内设计及其它相关的细部设计。在二期工程设计中,体现在以下两点:

1、注重一期、二期形态的完整性,尊重用地现状及周边环境。一期工程以多层住宅为主,二期工程将多层住宅布置在南面,与一期的多层住宅形成建筑体量上的完整形态,同时对道路的天际线起了统一作用。

2、在二期工程进行规划方案设计时,设计初衷即将此社区定位为具有实用性、经济性、适应今后居住功能变化的普通住宅。并且将此理念从规划设计一直贯彻到建筑单体设计以及建筑细部设计,景观设计。尤其在多层住宅房型设计中,以小于9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一室一厅与两室一厅占多层户数的90%以上。除两幢为六跃七层复式外均为七层,均为一梯两户带电梯房型。小户型占多数与多层电梯房的设计均考虑到普通住宅适应今后老龄化社会居民的需要,体现了人文关怀。

联排住宅的部分房间用半砖墙作为隔墙,考虑到了今后使用的灵活性。

三、 居住区规划与建筑设计的空间观

规划与建筑设计的表征不仅仅是实体的建筑,而且是建筑围合的各种空间。居住区的空间包括居住区在城市界面中的外部空间和居住区的内部空间。居住区外部空间倡导建筑群体的秩序、道路界面的延续,天际线的韵律等,使得单个居住区能个性又不突兀地融入城市空间。而居住区内部空间倡导的是宜人的尺度,亲切的交流空间,以及多个不同空间组合创造的生动的,步移景异的居民感受。

在二期工程中,多层住宅设置在商铺的北面,既阻隔商业街产生的噪声,又可以在空间形态上延续一期,使一、二期建筑群由南向北呈现中-低-高-低的起伏,丰富了大空间的层次。住宅依路而建,沿河而布,建筑之间形成自然的角度,围合出不同形态的流动的空间。联排别墅在两条水系之间既获得良好的景观视野,又自成一片,不受干扰,形成相对安静的环境。在联排住宅的房型设计中运用内庭院、阳台、露台等多种灰空间的设置创造居室内部与外部空间的交流与互动。

四、 居住区规划与建筑设计的节能生态观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增长,各国能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全世界建筑物能源消耗占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的40%,是工业能耗的1.5倍,要想实现全球气候目标,减少建筑物能耗是最为关键的因素。节能包括“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四项基本内容,如何确保这四项内容在建设过程中以及之后居民的日常生活中都能够得到实施,节能理念应在居住区的规划与建筑设计过程里贯彻始终。节能与生态是有效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1、“节地”在居住区规划中是最早体现的,要求设计者从一开始就通过几条量化指标来进行设计.例如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密度等。研究问题的视角既从宏观角度,即整个居住区的规划来进行研究,也要从微观角度,通过一些具体指标例如日照、间距、退界等来指导设计。作者认为在居住区容积率已经确定的情况下,节地的最好体现就是通过比较各个方案最终取得各种类型住宅的最佳配比,从而确定建筑单体规划布置与层数。这个最佳的技术经济指标还应尽量体现资源配置的均好性,例如景观、阳光、通风等。

二期工程规划伊始,在郊区的地理位置决定了住宅的市场定位是首套住宅+改善性住宅,且改善性住宅是面积偏大的类型。开放商希望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以一开始要求做尽量多的联排住宅。而建筑师追求的是资源配置的均衡与社会利益的最大化。通过各种方案的比较甄选与说服,终于形成了现在的北面布置联排,南面布置多层,联排与多层住宅的面积比为1:1的较为合理的方案。多层住宅以9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多以4-5个单元拼接而成。联排住宅的房型设计非常紧凑:平面开间为5.7-6.7m,进深均为12m,平均建筑面积为217平方米,大多为六户连拼。如此布局体现了规划对土地的充分利用,并考虑到各种资源的均好性。

2、“节能、节材、节水”在二期工程中通过建筑设计及细部设计都有所体现。

住宅的立面风格简约现代,尽量减少体量的凹凸,获得良好的体型系数;墙体、门窗等围护结构采用保温材料;多层外立面采用涂料,联排在河浜的对岸,外立面采用经济的面砖,立面设计各有特色,只用暖色调的主墙面颜色取得统一。

小区采用智能化管理,保安及信息系统,推广IC卡计量,计费智能表具;有机垃圾生化处理;简式变压器供配电和分时计价用电;新型单元楼防盗门技术,采用经济的结构形式与设备,力求提高小区的科技含量与综合评价指数。

3、二期工程的生态设计着力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尤其是两条水系西张土泾与景观河道的相互融通和渗透。规划设计用蜿蜒的水景将两河道联系起来,在小区北块形成南北向的中心绿化带,并与贯穿小区主入口的横向绿带形成了小区北块十字形绿化骨架。通过水生植物的种植,驳岸的处理,以及开挖河道的土方进行的微地型的设计,体现出自然的原生态的景观风貌,人们或散坐草坪或滨水散步,仿如置身于大自然之中。小区南块的锲形中心绿地由多层建筑围合而成。南北两块中心绿化与滨河绿带、城市绿带、联排住宅的庭院绿化、屋顶绿化一起构成有层次的绿化系统,使整个小区生态自然,环境宜人。

结语

综上所述,居住区的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要注重整体设计观、空间观、节能生态观等,这是作者的一些经验与总结,旨在不断地提高居住区规划与建筑设计水平。夏阳金城二期工程从2006年开始规划设计,直至2009年底大多数号房竣工验收,并获得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 “2010上海优秀住宅设计”三等奖,这也是众多参与工程的设计师努力的结果。

参考文献

[1]邓述平,王仲谷.居住区规划设计资料集[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