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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责任 科学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十分重要,是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人员和被审计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是矛盾从对立走向统一的必然过程。大家都希望有一套可循的标准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我们对历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审计评价的要求进行分类,并按问题出现的频率实施量化分析。有一位先哲曾经说过:“任何一门学科,只要与数学相联系,其科学化程度就大大提高了”。如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能进行量化,无疑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并大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含量。
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原则和要求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的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明显。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重要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重要性原则,关键是要求审计人员运用辩证法,分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区别于其他一般性审计;在审计工作中确定审计重点,运用“重要性概念”进行审计判断。
2、客观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客观性原则,是指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在全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并以此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
3、谨慎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谨慎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应采取谨慎态度,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审计事项或证据不足的、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以及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审计事项不予评价,对审计难以定性的事项应予如实描述。
4、科学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科学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的标准、方法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
5、历史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历史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要考虑当时的政策环境、当地的经济运行环境,要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相适应。
6、统一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统一性原则,是指“三个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评价内容和范围统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统一。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办法
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审计事项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
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尤其是在任期内对本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重点工程管理、重要资金运作应负的责任,以科学发展观和专业知识水平,发表客观的审计评价意见,并充分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审计机关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2、科学设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分值分配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百分考核表”,实施固定分值与变动分值相结合、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相结合、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发展方向。通过设置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使分值的分配趋于合理。由于贴近实际,因而更具科学性。
3、全面实行集体打分,内外二次修正
由审计小组将审计发现的情况,在小组内进行集体打分,列出基本得分表;然后由审计机关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组织审计小组以及审计小组以外的审计人员对一些指标和得分进行评定(第一次修正);最后聘请组织、纪检、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定(第二次修正)。
4、合理划分评分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一要坚持稳健性、客观性、全面性的原则。审计评价的内容、范围只限于领导干部的任期内经济责任,绝不能作超出审计范围的审计评价。同时,一定要采取谨慎负责的态度,尽量用审核后的数字来进行评述,用写实性的方法来进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以客观的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为依据,不能受主观意念的支配。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是什么情况就评价什么情况,对事实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所作的审计评价,必须在充分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审计所查出的问题,避免以偏概全。不能用单个的事实去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二要明确评价对象,划清责任界限。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也只能是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业绩、相关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等问题。划清领导干部任期内与非任期内经济责任的界限,不能将前任领导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当成是现任领导的成绩或问题。划清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界限,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领导个人负责。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有的问题是由一般工作人员造成的,领导只负领导责任;有的问题是领导直接经手或亲自指挥的,领导应负直接责任。
三要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和内容。根据《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也只能是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他的有关经济问题。即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为中心,其审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应当与“党政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这个概念的内涵外延相一致;也就是说,若是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不应当负有经济责任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事项就不应该列为审计评价的范围。我们再从审计内容的角度来说,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以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评价。要结合审计查证结果,评价经济责任人任期内贯彻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等。
四要确定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从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个方面来确定。定量指标是指能够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包括绝对数与相对数,如预算的执行及决算或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等。定性指标是指不能够直接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如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情况、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所起的作用等。对于定性指标也要给予一定的权重,使其定量化,以避免评价时的随意性或以偏概全。
在确定审计评价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时,要按单位性质来制定,以便有比较。如:可制定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行政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企事业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在统一的评价指标下对领导任期内的每项指标执行情况好坏,再铺以分值来衡量就更能准确评价领导任期内的经济责任。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政府会计改革; 权责发生制; 内部控制
从我国审计实践来看,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政府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履行授权责任情况的监督和控制手段,是各级政府完成公共管理职能和使命的重要机制,也是我国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我国政府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和不足
与其他审计相比,经济责任审计属于行为审计,内容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其涵盖了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效益审计等多方面,而与企业相比,政府机关属于行政单位,其经济责任及其审计内容又存在着特殊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责任更依赖组织设计和制度安排,审计对象和过程受政府组织架构建设和制度设计的影响很大;二是其经济管理活动受到预算等财政管理的制约和影响,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作用;三是政府部门经济管理活动具有内部性和非市场性的特征,从审计资料来看,更多的依赖政府会计信息和资料。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政府会计制度体系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财务会计核算与报告不完善,导致财务收支的效率和效益无法科学地衡量,经济责任审计无法真正向管理审计迈进;二是政府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组织架构建设不明确,财务决策行为与实施脱节,无法有效划分经济管理责任;三是资产核算不提折旧,不能科学反映资产结构与配置信息,导致资产管理和配置行为具有一定盲目性,造成重复购置问题大量存在;四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受收支预算束缚,无法透过现象看本质,查出问题,有的干部以预算为挡箭牌,为腐败行为和失职行为辩解。
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主要变化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核心目标是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会计基础,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体系,以全面、准确反映政府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客观反映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营成果,满足政府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成本核算和实施绩效评价的需要。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主要亮点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将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两个体系适度分离,还原会计的自身职能,预算会计主要为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服务,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如何确保政府经济行为决策和单位财务管理符合实际需要,满足动态管理的信息要求,就必须健全和加强政府财务会计制度。从改革的方向看,就是引入企业会计的理念、原则和方法,对政府会计主体(如行政单位)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家底”情况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全面准确地核算和反映政府的各项资产(即政府所拥有的全部资源),以及政府所举借的各项债务、承担的各种义务,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财务业绩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和说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从而实现全面反映政府所拥有资源、承担的债务、公共服务成本和绩效考核等目标。
二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合理确认政府的收入,将属于本期的收入确认为当期的收入,而不是将本期实际收到的归属于多个期间的收入一次性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分期确认政府的费用,将本期购建固定资产的支出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均衡分摊为各期间的费用,本期支付需要分期承担的费用予以分期摊销而不是全部列为当期费用,未来支付而应由本期负担的职工工资、退休金、债务利息等义务确认为当期费用等。
三是建立和健全政府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政府内部控制规范是我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必将成为内部控制规范改革的新领域。因为这一领域涉及每年数万亿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迫切需要强化管理。2007年审计署行政事业司提出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即确保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执行,确保业务活动有效进行,确保资产安全完整,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及时真实上报。值得借鉴的是,美国政府提出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资产不被浪费、错误使用、毁损、未经授权使用,联邦机构管理层在年度绩效与受托报告中包括一份财务内部控制保证的陈述。目前,我国一些省市的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也已经开始参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梳理各项业务流程,控制财政资金的使用风险。2011年11月财政部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政府组织的内部控制并引入注册会计师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和咨询,也将成为历史的必然。
三、政府会计改革对政府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
首先,政府财务会计的独立化,进一步明确了反映和监督政府管理层的受托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目标和为政府管理决策行为的科学化提供必要信息的目标。这就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有了进一步拓宽的会计信息基础,经济责任审计将不仅在维护财经纪律、防治腐败行为方面发挥作用,为提高各级行政领导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水平起到监督作用,而且必将对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科学评价和任用干部人才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其次,权责发生制的引入必将促进审计对象内容的重心转移,经济责任审计将进一步突出效益型和效率性,针对经济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实质来判断有无失职行为。权责发生制是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下政府会计的改革方向,权责发生制会计为政府部门建立高效、透明、廉洁、勤政的公共治理机制提供了高质量的有用会计信息。不仅提高了政府官员的决策能力和部门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而且促使管理者重视政府机构的效率等财务绩效管理问题。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下收支的确认时点与收付实现制有所不同,对各项经济指标的检查和计算考核标准就会有所不同,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对象以及审计标准将围绕着这一变化有新的变革。
最后,政府内部控制建设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和方法模式的变革,内部控制建设是政府机关会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和经济犯罪。内部控制从组织目标、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人力资源、资产管理等多个层面规定了相关职务行为的权力与责任,通过授权批准制度、分工原则以及集体决策制度,将领导干部的管理决策行为纳入规范和正确的轨道,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良好有序的平台,必将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
四、对于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转型的措施建议
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和内部控制建设是展开经济责任审计转型的制度保障,笔者认为,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转型的主要方向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应当进行重新定位。基于对政府受托责任的评价需要,美国政府审计准则确定的整体结构既包括了财务审计(即财务及合规性审计的检查、评价和报告),又包括了管理审计(即经济性、效率性及项目结果的检查、评价和报告)的内容,我国应该予以借鉴,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外延进行必要拓展。
其次,打造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经济责任审计专业队伍。将审计业务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固然有其优势,但是,经济责任审计毕竟与普通的财务审计有所不同,管理审计内容涉及大量的政府机密,通过组建的审计专业技术队伍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水平,是必要的途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转型的保障。
再次,要重视政府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手段的探索与改革。要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审计手段信息化势在必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高水平的运用已经成为政府管理进步的标志,这就要求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而且可以将审计监督从事后监督延伸到事前、事中监督,从定期审计、离任审计拓展为不定期审计,其相关信息的查找和整理水平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
最后,建立政府机关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制度,不但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也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甚至可以作为政府管理审计的组成部分和基础。
总之,面对政府经济管理责任日益重大,政府运用市场工具日益频繁,反腐败任务日益繁重的今天,通过改革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现代化,和其他管理工具结合在一起,通过严密的经济监督,才能达到政府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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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审计是指高等学校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计行政管理部门、学校等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校的财务收支及其策、规章、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校的财务收支及其见,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高校审计是内部审计的一种形式。
1.监督职能
高校审计的主体职能包括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其中监督职能是基本职能。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监督职能是审计的最基本职能。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都具有监督的职能,但这三者的监督方式、监督力度都不相同。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且高等学校的审计应当对高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行独立地监督,所以,监督职能应该是高校审计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职能。
2.管理职能
高校审计属于内部审计,首先是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控制与监督作用。现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效益观念的增强,投资主体的拓展,学校规模的扩大,校园经济的壮大,高校审计在实施控制与监督的同时,利用其人才优势,信息优势,更多地围绕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开展工作,逐步发展成为高等学校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学校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已经成为高校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取决于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观念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审计人员本身,包括敬业精神和业务水平。
二、目前高校审计的现状与发展的思路创新
审计力量不足。当前高校普遍存在内审机构不健全、人员缺少现象。在机构设置上,一部分高校合署办公,由1至2名工作人员;有的高校虽设有,也只是象征性地配置了两三名审计人员,在职的审计人岗或“转业”到审计部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专职内审计人这项工作,素质参差不齐。领导对审计工作重要程度认识不足。高校在配置审计工作人员时把关不严,把一些没有审计能力的人安排在审计部门,致使审计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当前很多高校还是使用过去传统的审计方法,靠审计人员手工计算核对数据的对错。这种传统的审计方法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时间长、效率低、易出错,已经不能适应高校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强化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参与督促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重视审计工作。国家审计部门依照审计法律法规加强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高校审计工作纳入高校党政负责人考核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实行审计工作的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广泛征集审计线索。省级审计机关、高校审计部门应在高校内外广泛宣传审计工作,扩大高校审计线索来源途径。改革现行审计主体,改变目前高校审计部门人员孤军奋战的状况,引入“内部审计外部化”的机制,发挥国家审计机关的强制性、权威性职能,形成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关三种力量组合的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关三种力量组合的“审计主体”。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高校实际情况了解全面、真实的优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较强、审计经验丰富、人员素质整体较高的优势。
三、创新审计工作思路
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家审计规划或计划高校审计部门、社会各方面反映的信息等制定审计计划,召集注册会计师进入高校审计现场,由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业务中的询证、计算、实际盘点等具体审计工作,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复核确认,审计机关负责终审并出具审计意见,公布审计报告。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报告的监督、执行和反馈等后续审计。
1.增加审计经费,提高审计工作物质基础条件,建立审计经费的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在学校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时充分考虑对其审计工作的经费安排。
2.强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高校审计中除基建审计等专项审计之外,经济责任审计是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几方面作为审计重点,能控制经费、预防腐败、发现问题、健全制度。①对财务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主要内容:是否根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并及时足额入账等。②对设备管理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学校各类资产状况是否安全完整;公用经费和专用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规定,设备费分配方案是否合理,设备的使用效益如何。③对基建规划处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基建投资是否报经主管部门审批,有无自行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或扩大建设面积;基建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手续是否完备,经办的经济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执行情况如何等等情况。
建立评价体系,优化审计成果在高校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实,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恶意欺瞒等事实,如实记录其人事档报、恶意欺瞒等事实,如实记录其人事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将从此不作选拔和任用,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健全高校审计工作评价体系,把高校审计反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重要依据。审计评价可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社会效益方面可以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获取师生员工对审计结果的满意度,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审计工作的一杆标尺;经济效益方面可以采取对被审项目和社会同类项目经济效果进行对比,从中找出问题进行分析,对发现具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要将高校审计结果列入高校主要负人业绩考查内容,维护高校发展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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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而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企业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促使这种风险转变为损失,导致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企业财务划分为出资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与之相对应,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划分为出资者财务风险和经营者财务风险。出资者财务包括及时筹集资金、合理安排资本投向、确定收益分配策略等,其目标是实现资本最大限度的增值。与出资者财务目标相对应,出资者财务风险就是企业出资者面临的资本投资风险、资本减值风险和资本经营财务风险。出资者财务风险是企业最基本的财务风险,且是一种静态风险。在两权分离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交由经营者决策和执行,出资者对企业风险的管理主要通过一系列监督机制来实现。因此,出资者重视的是企业经营的结果而非过程,所以,出资者所面临的风险是一种静态风险。另外,出资者财务风险也是一种制度性财务风险。所谓制度性财务风险是指由制度引发、受制度影响的风险。由于出资者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参与程度低,其对企业的管理主要通过一些制度性手段来实现。
出资者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资本投资风险、资本减值风险和资本经营财务风险。(1)资本投资风险。出资者对外投资形成了出资者与经营者的资本关系,这种资本关系也是财务关系——投资与接受投资的关系。出资者对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引起对外投资收益出现不确定性变动的风险,即资本投资风险。(2)资本减值风险。出资者投入资本后就要求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从广义上看,资本保全价值包括原始资本价值和无风险收益,资本增值价值包括资本有形增值和资本无形增值等。从狭义上看,如果一个会计期间,期末所有者权益比期初所有者权益减少了,则出资者遭受了资本减值。因此,资本减值风险是出资者所投入资本同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导致起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3)资本经营财务风险。出资者为寻求更大的资本回报、避免资本风险,需要调整资本结构,包括把资本从被投资企业转移出去,或者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吸收其他资本。这些资本转移活动就是资本经营活动。在资本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相偏离,由此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就是资本经营财务风险。
二、出资人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对策
(一)构建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防范财务风险。财务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企业要通过进行清产核资、推行《企业会计制度》等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和规范企业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管理、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中介机构财务审计监督、已核销不良资产管理、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
首先,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为总揽,提高财务决算编审质量,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资产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财务决算是企业年度经营成果的综合体现,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核心工作之一。企业决算管理不仅要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也要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与结果确认、绩效评价、业绩考核、收入分配、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评价等各项监管工作提供评判依据。提高财务决算编审质量,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要以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为重点,通过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披露和揭示企业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等非会计信息。同时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4号),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通过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为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掌握国有资产分布和营运状况、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和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其次,以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为主旋律,重点关注和评价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及舞弊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务院赋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通过对被出资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借以评价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洁勤政的状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企业负责人提供重要依据,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手段。为适应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监督,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6号)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出资人所关注的已经不应局限于常规财务审计的内容和范围,应该以管资产、管决策、管重要财务事项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审计的主要内容。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有企业审计的主旋律,其中评价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把企业经营者决策失误、管理不善以及舞弊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布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的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各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尤其注意组织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权限划分,及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经济责任审计事权管辖划分,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再次,以推行全面财务预算为龙头,实施出资人财务预算核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是为了确保企业战略规划目标实现而采取的一种财务控制方法和监督活动,是控制企业成本费用开支、监督企业利润分配的有效手段,是确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要工作基础。从出资人财务管理看,财务决算是事后监督,财务预算才能起到事前控制、事中约束的作用。从国资监管角度看,事前控制、事中约束远比事后监督更重要、更直接。为此,国资监管机构要完善财务预算报表体系,细化财务预算目标,规范编制内容和要求,并与月度财务快报结合起来。通过实施企业财务预算核准制度,逐步研究建立财务预算审核、分析、批复和监控工作规范,及时跟踪风险监测和有效控制企业经营成果、成本费用、重大资本支出及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等的完成情况,推动企业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四,健全重大财务事项报备、核准及审批制度,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是要对企业财务决算范围、聘请财务审计中介机构、重大资产损失等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二是要对企业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披露事项进行备案管理;三是切实关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防止企业随意调节业务收入及利润;四是进一步规范委托理财、期货等高风险投资,实行备案管理;五是要规范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凡消化以前年度挂账、潜亏以及跨期收益转回等特定会计核算行为要核准审批;六是发生企业对外担保、大额资产抵押、质押等重大财务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七是企业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后,对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监管;八是规范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协调和监督,帮助和服务企业协调重大财税政策,协助债务重组、资产重整,处理债权债务等,逐步建立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九是以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为起点,建立健全企业资产损失责任界定及追究制度。
(二)以企业战略规划为发展目标,突出主业,缩短投资管理链条,防范财务风险。从整体看,国有企业管理层次过多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致使一些企业机构臃肿,监督管理失控,决策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影响竞争力的提高,甚至成为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调整内部组织结构,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出资人职责层层到位的重要措施。一是要有利于发挥企业的整体优势,推动企业按照市场导向的要求,集中优势资源和优良资产,做强做大主业,消除或避免不必要的内部竞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二是要有利于加强内部监管、提高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规避财务风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的,构建适合本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要求、职能定位明确、运作高效的内部组织结构。三是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确保整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其中涉及企业资本金变动、资产处置或归属调整、债权债务转移等的问题,要依法征得有关利益方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避免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实行对企业负责人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防止内部人控制。现代企业,最为突出的矛盾是“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经营者有可能存在“隐藏行动道德风险”和“隐藏信息道德风险”的问题,出资人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却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和经营,只能通过会计信息“间接”控制;而经营者“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的过程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及报告方式,希望由此解脱受托经济责任并获得期望报酬。因此决定了在双元控制主体构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标应该是协调出资人和经营者的利益及矛盾,通过切实有效的协调,找到出资人和经营者共处的均衡点和平衡点。“约束+激励”是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是实现现代企业双元控制主体“协调”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办法。出资人应规范建立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应建立以资本增值为核心,包括财务效益状况、资本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等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经营者的业绩,明确奖惩标准与经营业绩挂钩,以激励经营者维护出资者的利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
(四)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解决国有企业问题需要深入触动微观机制的本质即企业的控制问题。产权及其组织结构并不是现代企业最本质的东西,最本质的是企业内部的控制文化和控制机制。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研究和创造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和方法,出资人的职责就是帮助和指导企业运用先进的内部控制理论和方法,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一,财务会计部门是化解财务风险的重要防线。财务业务的每一项收付和债权债务的发生都会在账面上反映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会计人员应在会计核算中保证这种反映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财会部门不仅要能把业务存在的大量问题尽力查找出来,而且要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发现问题,研究对策,预测风险,并提供信息。
第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再监督及风险防范负有极其重要的责任。内部审计的“再监督”应是最后一道防线。为了强化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国有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能督导企业审计职能有效运行,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是为董事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的,代表董事会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项活动的合规性,是一种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的任务就是要以先进有效的内部控制检评方法,有计划和有重点地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并提出改进内部控制的建设性意见,促进内部控制改进和完善。
第三,大力提倡和营造一种“控制文化”。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一种先进企业文化已经被实践所证明,得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不控则败,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实质性内容就是建立强有力的控制文化。一方面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一种控制文化,向各级人员强调和说明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企业中的所有员工都需要理解自己在内部控制程序中的作用,并在程序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在数学领域中,矩阵(Matrix)用来表示统计数据等方面的各种有关联的数据,又可称为矩阵表,是指由集合S中的元素所构成的m行n列的矩形表,称为m/n矩阵,简记为S=(aij)m/n,其中aij为S的第i行第j列的元素。对于矩阵的研究,人类在史前时代就已经开始了。而现代矩阵概念的形成及其体系的建立,则归功于高斯、爱森斯坦、凯莱、埃米尔特等数学家对于矩阵研究的不懈努力。矩阵分析法是根据多目标规划原则,对每一项评价指标确定一个满意值和不允许值,以满意值为上限,以不允许值为下线,计算各指标实现满意值的程度,并以此确定各指标的分数,在经过加权平均进行综合,从而评价被研究对象的综合状况。矩阵分析法在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其中最著名的当属“波士顿矩阵”。使用波士顿矩阵分析和规划企业产品,成功地解决了如何使企业的产品品种及其结构更好地契合市场需求的问题,同时在生产目标确定的基础上,帮助企业有效地分配现有资源,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旺盛的战斗力。由于矩阵分析法具有简单明了、易于掌握的特点,目前这一数学理念已经广泛应用于我们生活中的各个领域。
二、矩阵分析法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分析中的应用
通常,综合分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我们可以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归结为人为原因和制度漏洞这两大原因,虽然有时这两种原因很难完全区分开,但总是可以区分其倾向于哪一种原因。同时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归纳总结时,通常会发现,总有一些问题发生的频率很高,而有一些则较低。我们可以应用矩阵分析法来进行分析,使经济责任审计的分析结果一目了然。如图1所示,纵轴,表示问题出现的频率。频率的高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汇总得到。横轴,表示问题的成因,是指造成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人为原因还是制度原因。这里所说的制度主要是指已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者应当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原因造成的问题,即由于制度性漏洞造成的问题,如经费支出等没有定额标准,招标采购制度不完善,基本建设可行性研究无制度约束等。人为原因造成的问题,即由于个人的有意识或者无意识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如将专项经费挪作他用的问题,伪造、变造票据等。纵轴,表示问题出现的频率。频率的高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汇总得到。横轴,表示问题的成因,是指造成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人为原因还是制度原因。这里所说的制度主要是指已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者应当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原因造成的问题,即由于制度性漏洞造成的问题,如经费支出等没有定额标准,招标采购制度不完善,基本建设可行性研究无制度约束等。人为原因造成的问题,即由于个人的有意识或者无意识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如将专项经费挪作他用的问题,伪造、变造票据等。Ⅰ区,处于这一区域的问题,其产生原因主要是制度上的漏洞,发生的频率高。对于这类问题,应当从健全制度的角度入手,针对制度漏洞提出修改或补充建议。Ⅱ区,处于这一区域的问题,其产生原因主要是人为造成的问题或者漏洞,发生的频率高。对于这类问题,应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包括廉政教育、法规普及等;同时从管理角度入手,建议增强对内部控制执行过程的监管力度,维护各项制度的严肃性。Ⅲ区,处于这一区域的问题,其产生原因主要是人为原因,发生的频率低。对于这类问题,应针对问题或者漏洞的性质,有针对性地建议增强对相关内部控制执行过程的监管力度或者对重点人员进行培训。Ⅳ区,处于这一区域的问题,其产生原因主要是制度上的,发生的频率低。对于这类问题,应视其涉及制度的层次,提出修改或补充制度的建议或者暂缓解决。
在实际工作中,Ⅰ区和Ⅱ区的问题是应当重点关注的。如果分析的结果发现这两类问题同时大量存在,那么就应当从管理系统角度提出包括设计、执行、控制、检查、修复等功能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提出的解决方案或建议应当具备系统性、可行性和一定的前瞻性,对该系统的描述应当简洁、易懂,切忌大而空的纸上谈兵。如果问题主要集中在Ⅰ区,那么应当在向管理层提交的分析结果报告中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建设,并建议在相关范围内加强各级单位的管理制度建设。对于制度缺乏的情况,应当建议重点加快制度的书面化进程,一方面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使制度的执行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而对于制度执行力度差的情况,则可以采用建议实施岗位经济责任制的方式,将每个岗位的职责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一方面可以督促各级单位或部门理清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岗位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便于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审计业务,包括发现制度制定的缺陷和对制度执行进行评价。如果问题主要集中在Ⅱ区,那么应当在向管理层提交的分析结果报告中建议开展一系列大范围的培训和宣传活动,增强各个层次员工的经济法规常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在报告中,可以对各个阶段宣传教育的目的、方式、范围、内容等加以描述,以便于增强建议的针对性和提高实施效果。当然,另一方面,还要先于其他人考虑为什么某些制度被大多数人忽略了。是制度本身不合时宜,还是过度压制了工作热情,以至于导致了有意的抵触?上述思考,当然不能仅限于审计部门内部的闭门造车,还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调研。实际上,这相较于前面培训宣传的建议,对审计人员素质的要求更高了。
三、瓶颈问题
一、境外国有资产的概念与分类
(一)境外国有资产相关概念 《国际标准汉字词典》和《现代汉语小词典》均将“境”解释为疆界、边界,《新编汉语词典》将“境”解释为地方或区域,将“国境”解释成一个国家行使的领土范围,而对“境域”的解释是境内的地区。结合这些字义解释,笔者认为,可以将“境外”理解成“国境之外”,即一国行使的领土范围以外的地区或区域。李海波、孙桂芳(2001)认为“国有资产”一词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而提出,此前被称为“国有财产”或“国有资本”。从理论上看,国有资产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学者对这两种理解基本一致。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在法律上由国家代表全体公民拥有的全部资产及其权利的总称,陈小悦、钱苹、陈武朝(2004)认为未界定为其他产权的一切资源都可以作为国有资产。狭义的国有资产则仅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资产,即经营性国有资产。本文研究采用狭义的国有资产概念。对于境外国有资产的概念,各部门法规说法不一。《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认为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向境外投资(包括现金及有价证券;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如技术专利、商标商誉等)所形成的归中方所有的资产和按国家规定批准留用的资产收益,境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接受馈赠、赞助及用贷款(包括境内、境外贷款)投资创办的境外机构内部积累等形成的应归中方所有的资产。境外国有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则认为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以国有资产(含国有法人财产)向境外投资设立的企业以及非经营性机构中应属国有的各项资产。相比之下,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比较多,涉及的投资主体既包括企事业单位,也包括政府部门,投资环节既有初始投资,也有再投资,投资形成的资产既有实体资产,也有无形资产,具体见表1。
刘红(2004)、潘文立(2008)的观点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相同,即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以国有资产(含国有法人财产)向境外投资设立的企业以及非经营性机构中应属国有的各项资产。笔者认为,境外国有资产是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向国家行使的领土范围以外的地区投资形成的资本及其权益。
(二)境外国有资产分类国有资产的分类通常可分为四大类:按经济用途可以分为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按存在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按管理体制可分为中央国有资产和地方国有资产,按地理位置可分为境内国有资产和境外国有资产。境外国有资产是资产位于国境以外的国有资产,也可以按经济用途、存在形态和管理体制进行分类。按经济用途分为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境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境外资源性国有资产。境外企业国有资产是指由境内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对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及其权益。包括存在于境外企业中的各种动产、不动产以及无形资产。境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境内行政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拥有的在国境外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使馆、领事馆、记者站以及办事机构等国有资产。境外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由企业或政府部门拥有的在国境外的可以通过开发利用产生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这类资产具有垄断性、稀缺性特点,如中央企业在境外投资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矿产资源。按存在形态可分为境外有形资产和境外无形资产,境外有形资产是指具有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国境以外的国有资产。境外有形资产按空间位置是否能够移动可分为境外不动产和动产;境外无形资产是指不存在实物形态但能带来长期经济利益的国境以外的国有经济资源,包括境外的商誉、商标权、专有技术、企业文化等。按管理体制可分为境外中央国有资产和境外地方国有资产。境外中央国有资产是指国境以外的最终由境内中央企业或政府部门控制的经济资源总和;境外地方国有资产是指国境以外的最终由境内所属地方企事业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控制的经济资源总和。
二、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概念、内容及形成
(一)企业境外国有资产概念企业境外国有资产是指以境内企业作为投资主体,以各种方式向行使的领土范围以外的地区或区域(包括港澳台地区)投资形成的资本及其权益中应归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与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定义有异同之处,主要表现在:(1)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强调企业是投资主体,而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是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2)境外投资对象不同。企业境外投资的对象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政府债券、公共设施等其他对象,而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形成渠道是将企业作为投资对象,比较单一;(3)企业境外国有资产涵盖的范围大于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前者既包括境外以企业实体形式存在的国有资产,也包括境外的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但从法律角度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形成的权益都是企业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终极控制人是政府,这类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不论资产形态如何,都应当是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
(二)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内容不同的企业以各种投资方式向境外投资形成的各种资产及其权益中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都可作为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内容。不同的企业投资主体可以是中央和地方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以及中央和地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所属的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采用的投资方式包括:投资企业用货币投资、实物投资。股权投资以及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的直接投资方式,或者是中央或地方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下属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以货币投资、实物投资、股权投资以及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不同的企业主体通过投资形成的境外国有资产主要包括:(1)境外企业国有资产。这类资产
主要是指境外以企业实体存在的国有资产,包括境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无形资产。(2)境外资源性国有资产。这类资产主要是为满足国家整体战略需要而由大型中央企业进行投资而形成的资产,如大型的油气田,大规模的有色金属开发工程、大型的天然气管道工程等。(3)境外金融国有资产。理论上,这类资产通常包括境外金融远期、境外金融期货、境外金融期权、境外金融互换四大类。不同国家金融市场发达程度不同,允许投资的金融产品不尽相同。
(三)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形成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形成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直接形成是指境内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自有的国有资本向境外单独投资或与其他企业合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包括境外企业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和金融国有资产。间接形成的方式包括境外企业以实现的利润中应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在境外再投资形成的资产,形成的资产可以是独资、合伙或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形式,也可以是资源性国有资产或金融国有资产。
三、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的概念与特征
(一)境外国有资产审计概念《中国审计大辞典》和《会计审计大辞典》未对境外审计进行定义,《外经贸境外企业审计监督暂行规定》第十条认为,境外企业审计是监督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督促国家和境内投资单位有关境外企业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促进境外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前述基本概念的分析看,境外审计就是对一国行使的领土范围以外的地区或区域的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就是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六十五条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由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审计准则》对企业境外投资形成国有资产的资产、负债和权益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项经济监督活动。一般情况下,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合规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
(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特征与境内国有资产审计相比,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跨区域的审计具有挑战性。境外国有资产位于异地,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种种困难,没有将投资企业的管理方法、会计员工设置和内部控制制度等软件设施全部落实到位,或者企业运作过程中直接使用该国的一套管理制度,聘请境外的会计人员,没有使用投资国的会计准则,增加了审计难度。其次,投资国与东道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或法律环境差异,使审计难度增大。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会受到投资国和东道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双重影响,在对境外企业进行审计时,可能遇到因两国环境差异而使审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第三,不同国家会计审计准则差异增加了会计操纵的空间,促使审计策略更具灵活性。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会计准则不可能完全相同,境外企业的会计人员可能利用这种差异操纵会计数字,粉饰财务业绩,如果审计师发现该现象会采取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发现财务报表中通过该手段产生的错报漏报,从而使审计的目的更明确。而采用何种针对性的审计程序,方法可以不拘一格,可以是境内外审计机构共同合作或者是境外具有不同审计优势的审计机构相互沟通,根据多个审计机构都认可的潜在错报漏报水平设计专门的审计程序以识别财务报表中实际存在的错报漏报。
四、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的对象与内容
(一)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对象根据对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内容的讨论和对审计性质的理解,可以认为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对象是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境外金融国有资产和境外资源性国有资产。这三者存在着一定联系,三类资产中,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存在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境外金融国有资产和境外资源性国有资产都是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具体存在形式,可以归属于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因此,在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对象中,以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审计为主。
(二)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内容国务院第378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对企业国有资产实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这一原则,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的内容应分为两部分:一是“管资产和管事”审计,即对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投资融资、经营管理和收益管理三个环节的财务审计;二是“管人”审计,即开展对境外企业主要经营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两部分审计的最终落脚点是“管资产”,即实现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境值。
(三)现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管体系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体制是指政府机构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目标而实施审计监管的一系列政策和程序的总和,主要包括审计组织结构、审计的主体、审计方式、审计对象和内容等方面。目前对我国境外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的主体有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对境外国有资产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主要包括国家审计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等政府部门。社会审计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审计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目前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受审计署、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商务部等监管机构的委托执行审计。内部审计是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自主或受托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现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方式主要有直接审计、委托审计和受托审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主要是由审计署和财政部进行审计,而委托审计主要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审计主体,受托审计则以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主进行审计。《企业国有资产法》、《审计法》和《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体制设计提供了直接依据。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体制是国有资产审计体制的延伸和扩展,以这些法律法规为依托,其审计体制也应是政府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的双重领导制,对境外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同时财政部对境外国有资产的部分重点事项实行检查和审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则对境外国有独资企业或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委托审计,也可以通过境外国有控股公司的股东会委托境内或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国现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体制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到,对境外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的政府部门主要有审计署、国资委、财政部和商务部,涉及到的审计工作包括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并以财务审计最为普遍,四个部委每年都会对境外国有资产进行财务审计。国家审计署作为独立的政府监管者,负责对国资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而国资委和商务部则对境外企业的主要经营负责人进行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有些情况下,国家审计署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境外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有境外子企业的境内中央企业可以自主或受国资委委托对境外子企业进行定期内部审计。
关键词:全面预算;管理; 财务控制;企业财务;问题
中图分类号:DF431文献标识码: A
当前,全而预算管理是企业资源获得最佳生产率和企业获得最大利率的一种管理模式,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管理工具,是实现公司治理和企业整合的最有效的手段,不但有利于增加企业的透明度,而且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国内企业集团化趋势日益明显,大型集团不断涌现,极大改变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经济发展模式,深远地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方式和财务决策。但是,由于体制、制度和环境等方面的因素,企业集团在管理控制上十分复杂,需要在不断创新的理念下,进一步审视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鉴于企业集团当前的发展阶段、内部组织结构形式、企业成员外部环境和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等综合因素,财务控制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模式下的财务控制,攸关我国企业集团的长远发展,有很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全面预算管理的概念
全面预算管理是涉及多方位、全过程和全员的一种综合性管理系统,该系统以企业战略为向导,通过预算管理制度来保证全面预算的实施,它对企业内部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协调、控制和考核,可以最大限度地运用资源,发挥最佳的管理效果。如果有效地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就可以使企业的管理层通过指挥财务运作来管理企业,从而控制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如果所参照的经济规律正确,又能及时地调整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和短期规划,就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抵御存在的风险。
二、全面预算管理下实现企业财务控制优化的对策
1.统一企业财务活动参与者的思想认识
在现代企业发展的环境下想要实现企业财务控制优化,首先必须要让企业财务活动的所有参与者认识到实现财务控制优化管理的重要性,同时认识到财务监督和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实施财务的监督与控制是依法履行职权,切实保障每个参与者自觉遵守财务监督与控制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把每个人的思想认识提升到财经法规的高度上。首先当新的财经法规颁布或对现行的财经法规进行适当的调整或修改时,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强财经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其次要恰当的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搞好警示教育,最后对财务活动的直接参与者,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2.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首先要通过法律法规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审计的范围和对象。但凡存在财务活动的企业,不论企业的规模大小,只要有财务活动的决策者,不论其职务高低,统统都归属在财务监督与控制的范围之列,并且都是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职、权、责明确,能够有效激发财务活动参与者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自觉服从财务监督与控制,严格管理,追求效益。
再次对于因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有关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切实做到违章必究,究则必严,最后把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与干部奖惩制度结合起来,把其作为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进而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公司治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一个重要的构成部分,它的主要作用就是公司的权力制衡,主要任务是对股东、经营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责、权、利关系进行制度化的安排,通过公司控制权的分立来平衡和防范大股东和经营者的滥用权力行为,这是企业进行财务控制制度的基本保证。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制衡机制和组织制衡机制来实现所有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和保障所有者与经营者权利义务的平衡,所以在公司内部可以推行和建构“董事会一股东大会一监事会一经营者”的这样的财务控制制度管理模式进而来优化企业内部的财务控制。
4.强化内控监督工作
企业财务的内部控制活动不仅仅只是一项制度形式的存在,它更重要的是一个对企业财务的动态控制过程,是企业正常经营与良性循环发展的一种自我调节和约束的内在机制活动,它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的全过程。因此当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适时地对企业财务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修订和改进,不断地完善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体
制,与时俱进,这是企业财务控制制度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保证企业的良性循环运转的基础。运用计算机网络管理能够最大限度地扩大监控范围,建立完善的跟踪反馈机制,从而能够保障企业的经济活动在法律的规定内有序运行。
三、我国企业集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问题
(一)认识上的误区
虽然在改革开放之后,国内很多企业的观念逐渐改变,十分注重向国外先进企业学习管理理念。可是,由于国内预算管理实施的时间不长,欠缺实战经验,大多数企业对于预算管理的认识还存在诸多误区。比如说,很多人将全面预算管理等同于财务预算管理来看待,把财务管理仅仅视作财务部门的专属工作。其实,全面预算管理是针对企业管理的有效工具,它不仅是由财务管理部门来从事的工作。如果要实现对企业全面有效的管理,离不开销售、采购以及生产部门的通力合作。只有这样才能使集团公司的决策更加有事实依据和说服力。
(二)财务预算的编制缺乏企业战略的明确指导,经不起市场的检验
集团公司在编制财务预算时,容易只注重企业短期活动,忽视企业长期的战略目标,使得短期的预算指标与集团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不相适应,各期编制的预算衔接性很差,预算的执行无助于企业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使得预算管理难易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公司编制的财务预算往往缺乏弹性,无法对市场有效应变,这也也说明了我国企业的战略管理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没有采取计划管理模式,对于企业的内外部竞争缺乏充分的认知,无法对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准确的定位。
(三)财务预算的执行过程缺乏监督控制
国内集团公司目前建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大多只是形成了一些财务预算管理文件,或者只编制了一些财务预算报表,企业的财务预算无法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自身对预算执行缺乏监督控制,也谈不上对预算执行的差异及其原因进行及时的分析,这样一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的有效性。
四、集团公司财务控制的主要对策
(一)领导重视并亲自抓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不言而喻,领导在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往往是集团公司的决策者。公司领导重视并亲自抓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能够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给予足够的支持,非常有利于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和同层级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便于调动集团公司各部门参与财务预算管理的积极性,十分利于公司实行全员性的预算管理。
(二)集团公司应规范全面预算管理的编制程序
集团公司应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公司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考核工作,统一预算管理的口径,科学合理的编制全面的预算管理。比如,根据公司的自身特点,对生产周期长的产品编制滚动预算,而对于那些成本费用预算就采取零基预算,动员所有相关人员参与预算的编制,更加合理地分配资金。
(三)集团公司应对全面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建立预算预警机制 ‘
针对在预算执行中发现的各种差异,集团公司应及时查明原因,同时结合集团内部外部环境的变化对预算进行调整,增加预算的灵活性和实用性,进而可以得到使全面预算处于可控状态的保障体制。可见,建立一个完善的考核体系与公司的预算结果和绩效相挂钩十分必要,考核过程中应当酌情增加定量的指标,使得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客观。这也说明只有根据预算的执行结果来优化绩效考核体系,才能真正全面发挥全面预算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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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佟成生.企业预算管理的功能:决策、抑或控制.会计研究.2011(5).
[3]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