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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高标准农田审计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当前,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一般是以县一级为平台进行项目和资金整合,具体动作不外乎以下三种模式:
(一)集中管理模式。即以县为单位,成立统一的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机构,将资金集中管理使用,各部门共同参与,统一规划、统一实施。这种模式便于项目和资金的统筹,方便组织,能较好地体现政府意图,达到资金整合的最佳效果。但前提是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作为支撑,不仅人员要相对固定,而且机构的负责人须具备很强的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的能力。反之,就难以保证各部门步调一致,造成部门职责不明,管理缺失,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不仅达不到整合效果,甚至还不如各部门各负其责。就现有条件看,这一模式执行难度较大。目前,各地均成立了由县一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并由相关部门牵头,抽调人员组建了临时办事机构。就短期或是某一项独立的工作而言,有一定的效果。但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项长期而且是非常复杂繁琐的工作,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需要一支稳定的队伍和坚强有力的领导作后盾。对于一个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的松散联合体和临时机构,显然不具备执行这种模式的条件。从农业综合开发的角度看,这种模式将大大削弱农发机构的管理职能,不宜提倡和推广。
(二)合作开发模式。即对不同来源渠道的资金,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按单项工程分派建设任务,两个或者多个部门在同一区域内协同建设。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这种模式弊端较大。首先,合作开发的部门和领域有限。只有不同资金的使用范围相同,才能在同一地块实施项目,建立整合机制。其次,项目计划衔接难。由于各部门项目申报时间,申报要求不同,部门间申报的计划很难与所需整合建设的内容达成一致,即便是在申报环节达成了共识,也可能会因各部门申报要求的不同,在审批环节中被否定。第三,实施管理难。在同一地块,多部门协同建设,涉及施工单位不同、建设内容不同,施工时间、工艺、标准不同,相互影响不可避免,管理和协调难度大。就农业综合开发而言,这种模式的最大弊端在于将无法全面农业综合开发成果。以农发部门和水利部门整合为例,农发部门侧重于整合农田的整治,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土地平整、机耕路、排灌沟渠的土方开挖、疏浚,配套建筑物等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多,承担责任大,项目效果最不易显现。相反,水利部门侧重的沟渠衬建设正是工程建设中的点晴之笔,最受群众喜爱,也最能体现其价值。如果长期这样合作,农发部门的声誉必然会受到影响。
(三)统分结合模式。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招投标、统一报账方式、统一考核评比,按各部门资金量分块分部门实施。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各项目单位职责明确,互不干扰,易被接受;部门与部门之间有可比性,有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且这种模式对所需要组建和综合协调机构的依存度不高,各部门只需按原有既定管理模式进行计划申报和组织实施项目,不会出现计划与建设内容脱节,不会因项目重叠产生纠纷;对整合的部门要求也不高,可以是两个或多个部门之间的组合,不受部门限制,资金无需捆绑,可以更大范围内的聚集资金,同时又便于审计和检查。相对以上两种模式而言,统分结合是目前较为合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模式。唯一不足的是,该模式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资金用途,提高了投资标准。但如果换一种方式理解,就可以对这一模式作出合理的解释。以水利部门的小农水项目与农发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农田建设项目为例,假设双方各投资130万元在一区域实施1000亩的高标准农田和10公里渠道防渗工程,采用分片实施模式,双方各承担500亩高标准农田和5公里的渠道防渗工程。表面上看,水利部门只完成了5公里的渠道防渗工程,农发部门也只完成了500亩任务。实际上,只要把两个片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农发部门完成了100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水利部门也完成了10公里的渠道防渗工程。其实际效果与农发部门先实施1000亩高标准农田,再整合水利部门实施10公里渠道防渗工程的结果是一致的,只是形式上的不同而已。
[关键词]GIS;RIA;AE;Flex;Silverlight;高标准基本农田
中图分类号:TF3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8-0218-03
1 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简称“高标农田建设”)是国土资源部、财政部重点推出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但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开展与监管仍采用手工方式,实时性不高且效率低下,无法实现分级审批和监管,也不利于存档、汇总和报备。针对目前高标农田建设工作量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如何实现建设任务、项目进展、资金去向的实时动态掌握?如何解决省级人员在立项、验收等工作下放后对全省高标农田建设的全程实时监管?如何解决市县项目范围重叠、实施项目进度监控与上报?基于以上问题,应用信息化和网络化手段构建基于GIS和RIA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系统,引入Flex的可视化工作流引擎模型,以及Silverlight的“一张图”监管,制订规范的数据共享接口,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实时动态的信息化管理,实现一次填报、分级管理、多级共享的对下监管和对上报备,提高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信息。
2 系统设计与功能特点
2.1 系统设计
系统体系采用B/S(浏览器/服务器)架构,依据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思路,系统在统一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数据备份等安全体系下,结合统一的数据规范与标准,构建统一的土地开发电子政务与空间基础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分层建立系统的设施层、数据层、地图服务层、业务逻辑层和应用表现层,系统总体框架设计如下图所示。
(1)设施层
网络体系、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设施是系统运行的基础。系统建设按照最大限度节省投资的原则,尽量考虑运用各类现有的设施与设备,只对部分确实不能满足现有需求的少部分设施进行升级。
(2)数据层
根据数据存储结构的不同,将数据分成关系型数据源、非关系型数据源。关系型数据源包括系统元数据库、字典表、系统表、各类业务专题数据库表等。非关系型数据源包括各类文档、图片等。业务表包括年度计划、项目、规划编制、中介、用户等专题数据库表。
地图服务层
在数据层上进行地图服务的,供系统业务逻辑和应用层功能调用。的地图服务包括行政区划、土地利用现状、项目范围等。
业务逻辑层
处在数据之上、应用表现之下的系统业务层,主要用来实现系统的核心业务逻辑与服务,包括数据服务、目录服务、工作流引擎、安全验证、权限控制、日志管理等。
应用表现层
处在最上层的应用表现层是业务功能的最终交互终端,包括年度计划管理、项目进度管理、规划编制进度管理、月报管理、中介管理、项目范围管理、接口开发与集成、系统后台管理等。
2.2 系统功能特点
本系统功能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于Flex的可视化工作流引擎
采用Flex技术的工作流引擎,可以根据项目进行灵活的个性化定制,并且具有执行效率高、易用性等优点。
2、基于SilverLight的“一张图”
系统利用GIS成熟的数据共享及互操作技术,实现项目区在“一张图”上的各种空间分析功能。
3、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通过信息的逐层填报、审核、汇总,系统自动实现归档检索、统计分析,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实时动态的信息化管理。
4、图形化管理,解决数据规范与统一问题。
通过统计报表与图表的联动、项目范围自动生成与重叠检查,解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数据的规范与统一问题。
3 系统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
3.1 基于Flex的可视化工作流引擎与定制应用
为实现对高标农田项目的逐层填报、审核、汇总,实现业务流程的规范化、自动化,本系统采用了工作流(WorkFlow)技术和模型。
工作流(Workflow)是一类能够完全或者部分自动执行的经营过程,根据一系列过程规则,文档、信息或任务能够在不同的执行者之间传递、执行。简单地说,工作流就是一系列相互衔接、自动进行的任务。实施工作流管理可以规范业务流程、跟踪业务处理过程、优化并合理利用资源、减少人为差错和延误,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流程设计器是工作流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人员通过流程设计器对业务流程进行建模从而产生一系列可以在流程引擎中运行的业务流程模型。本系统采用基于Flex技术的可视化工作流引擎,Flex是一种很轻便的客户端技术,只要客户端安装了FlashPlayer就可以使用Flex技术,而目前世界上95%的机器上都安装了Flash播放器。Flex项目最终编译成的Swf文件在FlashPlayer中是以字节码形式运行的,其执行效率远远高于浏览器解析执行的JavaScript,而且Flash技术可以给用户带来很好的用户体验。对比其他技术实现的流程设计器,可以根据项目进行灵活的个性化定制,并且在效率和易用性上具有优势,如下图所示。
用户可以通过右侧的操作导航来进行流程各个组件的创建,如拖动缩放工具条,可以缩放整个流程查看界面,点击“选择”按钮则可以选中节点或连线,点击“节点”按钮则可以在左边的画布中增加一个活动节点,点击“连线”则可以增加一条迁移线,如果用户需要删除流程的节点时,则点击选中需要删除的组件,然后利用键盘上面的Delete键就可以删除组件,如果用户无意做了错误操作,则点击“撤销”按钮撤销前一操作,或者“重做”按钮返回上一操作,整个流程设计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流程保存。整个过程基于可视化操作,简单明了,用户可以很容易上手。
通过可视化工具对流程进行定制,流程定制完成之后,将会生成相应的xml文件,通过调用Web Service接口将流程配置保存到数据库,从而实现整个工作流的配置操作。
3.2 基于silverlight的“一张图”监管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张图”监管是以空间数据库引擎与GIS空间分析、Web Service、Silverlight等技术为基础,结合项目建设地块信息、空间分析服务等云服务资源,开发对地块坐标等空间信息全过程管理的应用接口,与可视化工作流、定制应用等共同构建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它不仅实现项目地块在地图上的浏览、查询、定位等操作,同时具备地块空间信息的属性信息检查、逻辑检查、空间拓扑检查,实现空间数据导入导出的数据接口和与其他模块交互操作的应用接口,强化空间数据挖掘与统计分析,从而实现了项目建设的全覆盖、全流程的动态监测与监管。“一张图”监管在实现中解决了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1、统一坐标系统的确定
坐标系统是GIS图形显示、数据组织分析的基础,所以建立完善的坐标投影系统对于GIS应用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项目的空间数据由各县级单位生产提供,其采用高斯克吕格3度带投影坐标系统,且广东省包含37、38、39共3个投影带号,为了保持数据的一致性,本系统中的空间数据均采用西安80地理坐标系统来存储和显示数据。系统开发了ProjectXian80ToGaussKruger()和ProjectGaussKrugerToXian80()方法实现了高斯克吕格投影坐标系统与西安80地理坐标系统的坐标正算与反算。
2、天地图服务资源的共享使用
“天地图”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主导建设的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它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系统利用编程接口将“天地图”的服务资源嵌入到已有的各类应用系统中,并以“天地图”的服务为支撑开展项目管理的地图服务与应用,从而有效缓解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技术难度大、建设成本高、动态更新难等突出问题。编程接口通过继承ArcGIS API for Silverlight中的TiledMapServiceLayer类,重写该类的Initialize()与GetTileUrl()等方法实现了对天地图服务资源的嵌入式调用。
3、空间数据的检查与提交入库
用户在客户端导入项目空间数据之后,客户端负责对数据进行逻辑检查并提交至服务端的Web Services接口,服务端将数据检查后分类存放入空间数据库中。采用Web Services + Arc Engine的方式对数据进行检查和提交,可以使该工作在服务器后台运行,减少客户端压力与节约用户时间,并且实现较为全面的空间数据检查。
4、图形应用接口与交互
地图管理模块设计应用接口供项目管理模块调用,从而实现项目管理模块对于图形的多种操作。在地图管理模块中对其他模块开放RunOperation(string OperatorArgs)方法,传入参数OperatorArgs中指定地图操作类型、操作对象及其他必须与可选参数,在RunOperation方法中实现对参数的解析与操作的实现。
4 系统实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系统从总体功能结构上分为基础框架、五大业务功能、后台管理、接口开发、项目范围检查工具等模块。
1、基础框架平台是支撑整个系统平台的基础,根据统一数据库、地图服务、工作流引擎、权限控制、接口集成、标准机制、网站服务等7个统一的原则进行设计,实现系统平台各个子系统模块的数据及资源共享。
2、五大业务功能。年度计划管理、高标农田项目进度管理、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进度管理、高标农田项目月报管理、土地整治中介管理等组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业务功能。
3、后台管理功能。包括行政区划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等系统基础数据管理,以及业务账号管理、用户管理等业务数据管理。
4、接口开发。系统接口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与部报备系统对接接口,实现与国土资源部新版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系统)的无缝对接。二是项目报备数据批量导入导出功能,将本系统涉及的报备数据按条件、批量导入、导出为如excel、word、jpg等通用中间格式,方便与其他系统对接或撰写整理文字报告。
5、项目范围检查工具。对各类高标农田项目的空间范围是否重叠进行检查,主要功能包括:坐标导入:读取、导入固定格式的txt或excel坐标文件,自动生成图形。当坐标系统不一致时,自动进行坐标系统的转换。范围审核:对导入的项目空间范围进行叠加检查,包括与已有高标农田项目的空间范围、基本农田范围、行政区划范围进行叠加,检查是否有重叠。截图打印:当有重叠发生时,对当前项目范围进行截图、打印。
5 结语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系统是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相关业务管理提供全程的信息化服务及管理支持。该系统解决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工作量大、任务多、人员少的情况下,在立项、验收等工作下放后如何实现任务进展、资金去向的全程有效监管的问题,为高标农田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平台。为职能部门大幅节省了劳动力投入和项目经费,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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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从保障粮食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依法治土责任,将耕地数量平衡及质量提升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展情况的考核体系,把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作为各地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及离任审计内容之一。各级涉土涉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农业“两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村住房改造、中心村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下山移民脱贫致富等项目上与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统筹推进。
二、全面深化农用地整治。坚持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调查和摸清我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编制并安排好垦造耕地规模、时序和区域,确保完成垦造耕地任务。推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在项目选址、实施、验收等环节更加突出质量监管。严禁坡度25度以上山坡开发造地,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全面开展移土培肥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地力培育和农业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状况。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及示范县建设,努力建成若干“万亩方、千亩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坚决纠正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逐步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村级农民耕地保护组织,探索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并举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三、合理规范建设用地整治。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按照“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从政府推动型向农民意愿型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对地方政府宅基地复垦率的责任考核,推行“先补后占”,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建新主导型向拆旧主导型转变。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有效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低效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亩产倍增”计划,以土地整治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土地整治从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转变。积极探索“全域联动、全域整治”的整镇、整县大国土整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中心村培育,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资金投入管理。设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及补充耕地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垦造耕地质量;调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对乡镇的扶持力度。在严控融资风险的前提下,鼓励政策性银行增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低丘缓坡、滩涂及围填海造地综合开发试点项目。充分利用增减挂钩试点结余指标发展二、三产业,平衡项目资金。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各记其功”的思路,聚合涉农涉土资金,发挥资金整合效益。深化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支农惠农效果。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建设目标,现就推进我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重点县项目建设,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从根本上改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现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地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规划,分片实施,强化基础,讲究效益”的原则,健全完善全区高标准农田灌排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灌排设计保证率。
三、建设时限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三年,年度重点县建设片区为,年度重点县建设片区为,年度重点县建设片区为。各年度建设任务原则上要在当前完成。
四、扶持政策
结合上级专项资金,整合各类小型农田水利补助和农业综合开发补助等,对有关乡镇、街道重点县建设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且建设成效显著并通过省级验收的,按照工程建设实际进行“以奖代补”,重点扶持小型水源、渠道、机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修复、新建、续建与改造,具体项目以省核定文件为准。区政府将对各建设项目实行定额补助,对于重点、亮点或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另行奖励。按照工程量进行定额补助的项目,需跟踪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五、工程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家及省、市水利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一)统一设计标准。重点县建设项目必须请有资质、信誉好的专业设计单位设计,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并报请区水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统一招标程序。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单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重点县建设项目,必须由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由乡镇(街道)自行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时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和跟踪审计制。
(三)统一技术标准。重点县建设项目须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泵站设计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建设。
(四)统一验收标准。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有关乡镇(街道)应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并进行自查自验,自验合格后报请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
(五)统一长效管理。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分级分类管理、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原则,落实管护组织、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并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农水设施的管养和运行,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了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建管工作。有关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确保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
关键字:土地整理、分析、概算、结论
中图分类号:D651.1文献标识码: A
1 项目概要
乌林镇位于洪湖市区东北部。乌林镇国土面积104.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8616亩。镇辖29个行政村。乌林镇耕地面积48616亩,总人口52014人。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21525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3161元。
1.1 项目范围
整个项目区涉及乌林镇的吴王庙、莒头村、青山、松林、牛埠头和黄蓬山等6个村。
项目区总面积为1469.42公顷,动工面积1333.33公顷,不动工面积136.09公顷。该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13.47公顷,新增耕地率为1.01%。
此项目的实施,将直接改善项目区内灌溉不力,交通不畅,土地产出低下的问题。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年,从2013年12月到2014年11月底。
2项目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
2.1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2.1.1 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八宝片将部分旱地改为水田,需平整田块共99.45公顷,平整土方为186731方。
2.1.2 灌溉与排水工程
1、沟渠
(1)清淤沟渠设计
项目区所属平原湖区,现在支斗农沟淤积情况严重。项目片区清淤沟的平均清淤挖深约为0.4-2.0m。根据实地调查及测量情况,清淤沟渠16条,长度为18200米,清淤方量为13.68万方。
(2)灌溉工程
项目区内在充分利用现有泵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区的地势以及集中灌水的要求,本次规划项目区共规划泵站46座,水源为项目区内支沟渠。
项目区规划的输水工程主要为斗渠和农渠以及灌排渠,斗渠和农渠尽量按垂直的形式布置。
项目区规划新建斗渠4024.5m,规划修复斗渠11179.9m,新建农渠3277.2m,修复农渠7909.6m。
(5)排水工程
项目区规划的排水沟为斗沟及农沟,并使之与区内排水干支沟相衔接。主要采取灌排相间、灌排相邻两种方式,单向灌溉,单向排水;当然,部分沟渠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起到灌溉和排水的双重功能。
项目区规划斗沟7286.13m,规划农沟10920.68m。
规划灌排渠道773.81m。
(6)水工建筑物
本次规划的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下田埠、分水口、大闸等。
1)项目区内规划节制闸、分水闸。
2)下田埠是为方便大型农机下田时设计在沟渠之上的辅建筑物。
3)分水口主要是为方便农民将渠道中的水灌溉到农田之中。
具体工程量见表4-11、4-12。
表4-11 大闸、渡槽工程量统计表
4-12 涵管工程量统计
2.1.3 田间道路工程
1、田间道、生产路
根据项目区内外现有的道路交通情况,在充分利用现有主干道的基础上,规划的道路工程分为田间道和生产路两级。田间道和生产路同农业生产过程直接相连系,其布局要有利于田间生产和劳动管理,既要考虑人畜作业的要求,又要为机械化创造条件,应与田、林、沟、渠结合布局。
项目区道路工程情况见表4-13:
表4-13田间道路工程分布表
2、农桥
项目区内农桥分为机耕桥和人行桥两种。其中机耕桥主要布置在田间道跨原有大沟处,根据沟的宽度以及过水断面,设计跨度分为三种:10米跨、8米跨、6米跨。项目区桥梁工程情况见表4-14.
表4-14桥梁工程量统计表
2.1.4 村庄整治工程
新农村建设主要是对项目区内新农村建设试点公共设施进行配套,工作内容包括建设排水工程网、完善水泥道路等方面的内容。新农村整治工程情况见表4-16。
表4-16村庄整治工程统计表
3投资概算
项目区估算总投资3000.02万元。全部申请省级投资。
其中:1.工程施工费2470.26万元,占总投资的82.34%。
2.设备购置费109万元,占总投资3.64%。
3.其它费用333.24万元,占总投资的11.11%。
4.不可预见费87.38万元,占总投资的2.91%。
4效益评价
洪湖市乌林镇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后,将明显提高其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增加耕地面积,加大技术措施增产率,改善耕地质量,为农业稳产高产提供有力保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资产营运创造良好条件,具有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该项目实施后,将对项目区原有的农田防护林网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项目完成后,可提高项目区的耕地面积、单产、总产、产值和利润,增加地方财政和农民收入,显示出明显的经济效益。通过本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现有耕地的各类生产条件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通过本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现有耕地的各类生产条件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项目实施后改良原有耕地931.81公顷,水稻单产将从400公斤/亩增加到450公斤/亩,每亩生产成本降低11元;油菜单产将从140公斤/亩增加到165公斤/亩,每亩生产成本降低15元。改良耕地每年可多获利润223.6万元。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3000.02万元,根据上面的计算,整理后每年净收益249.42万元,投入产出率为8.31%,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2.3年,约为13年。
综上所述,可达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符合土地整理的目标。
5结论与建议
5.1可行性研究结论
经过对洪湖市乌林镇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区可行性的研究,结论如下:
1.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可新增耕地13.47公顷,对实现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根据项目区内土地适宜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利用土地,可使项目区农民增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3.项目区通过运用高新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作业,可提高项目区农业的产出率。
4.项目设计比较科学,可操作性强。项目区通过农业生物、科技、工程等措施的综合运作,复垦整理土地的措施合理。同时,通过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可使项目区内的环境有较大改善。
5.本项目采用严密的管理措施,为项目按标准如期建成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体系。
结论:本项目符合土地整理要求,综合效益非常明显,完全可以进行投资实施。
5.2问题与建议
5.2.1问题
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与土地整理项目高标准相适应的问题,以及土地整理管理部门如何加强工程实施管理的问题。
5.2.2建议
1.该项目除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招标施工队伍外,重点还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2.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市土地整理中心设置专户、管理整理专项资金,领导专班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和审计。
3.及时总结经验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丘陵地区开展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的最佳方案。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014年,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六大攻坚”战略部署,以保护资源和维护权益为职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战略,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环境,推进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严防死守耕地红线。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耕地保护工作离任审计制度,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据规划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主动性。严肃查处违反土地规划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新农村建设为名违规开发建设“小产权房”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公开曝光。
(二)科学保障发展用地。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新增计划指标市级预留40%,其中,30%主要用于市里关注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或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其他项目由各县区通过增减挂钩或盘活挖潜予以保障。10%作为机动,主要用于市级临时性重大项目及奖励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的县区,其余60%全部分解到各县区。健全重点项目保障机制,对重点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分县区建立服务台帐,做到应保尽保。
(三)探索节约集约新路径。实行征地、供地实施情况与申报数量和批次挂钩,对前3年平均征地率不能达标的县区,扣减当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已批未征、未供情况突出的,核减该县区本年度的申报数量和批次。对于供地率低的县区,核减其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奖励供地率排名靠前的县区。以评促建,评选一批集约节约模范县、区,推动节约集约的长效机制建设,使节约集约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的自觉行动。
一、近年来我省农发资金管理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地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我省是全国贫困程度较深的省份,保证地方财政资金足额配套难度较大。各级财政为保证农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始终坚持将落实配套资金作为安排财政支农资金的重要工作,省、地、县三级财政资金均足额配套到位,确保了地方各级财政配套资金不留缺口。
(二)促进“人均半亩口粮田”建设。
尽管我省不是全国粮食主产省,但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的目标,我省从2009年开始以国办建设高标准农田要求为平台,以县为主整合农发、水利、国土资金,平均每县4000—5000万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目前已先后启动了5个县安排农发财政资金7500万元;从2005年开始,我省确定了本省的粮食主产县,每年集中70%以上的资金重点投入,用于改造中低产田和小流域治理,为实现全省人均半亩口粮田的目标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回收率达到100%。
我省对到期中央财政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非常重视,从年初开始就将有偿资金回收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县级财政和农发部门提前做好有偿资金回收的账务清理工作,对于回收确有困难的企业,财政给予先期垫付;对于有偿还能力但不愿还款的,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追缴。财政垫还比例逐年下降,上清下不清的现象逐年减少,每年均得到了国家农发办的奖励。
(四)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2011—2009年,我省共接受国家农发办的两次综合性检查及一次验收考评。在几次国家级检查中,我省农发资金管理工作得到了验收组及中介机构的充分肯定,尤其是2012年的国家验收考评中,验收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没有出现重大的违纪违规,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较好地防范了资金风险。
二、基本做法和经验
(一)针对资金运行及使用中的风险点,风险环节,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1、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管理。我省是西部贫困地区,一些地、县为项目配套资金非常困难。我省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将配套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初预算,确保落实配套。各级财政也总结出了一些好方法。如遵义市从1990年开始就采取先将各县应配资金上汇到市财政农发资金专户,市财政再将资金全额拨到各县农发资金专户,以此保证资金的足额到位。黔南州将预算下达的资金在州级就全额拨入农发资金专户,不再层层下达预算指标,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同时,对于配套资金不足额落实的地、县,省在下年度资金分配中给予资金扣减的处罚,有效地防范了“资金筹措不力”的风险。
2、资金分配管理。为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公开、公平、公正”,兼顾实际的分配原则,我省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实行“基数+因素”的分配办法,将全省财政资金由省统一分配到地区。以当年财政资金的40%作为基数,60%作为因素,对各地区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实现全省范围内的资金调剂。资金分配因素包括:资源条件因素和工作质量因素。并对40个粮食主产县和11个国家千亿斤粮食重点县作为优势资源地区,给予投资倾斜;工作质量因素包括:项目和资金管理质量考评、省级验收结果、地方财政配套、有偿资金还款、事业费安排等。“基数+因素”的分配办法有效地杜绝了跑资金、跑项目的不良现象,得到基层管理部门的肯定。
3、“三专”管理。坚持“三专”管理是实现农发资金安全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的重要保证。在“专人管理”方面,我省要求必须配备专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业财会人员)管理农发资金;在“专账核算”方面,要求必须分别设置财政资金专账、报账资金专账,而且必须与行政事业经费账务或其他支农专项资金账务分设。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有偿资金,要求企业要设专账单独核算,以保证项目按批复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在“专款专用”方面,要求资金必须按特定的用途和明确的使用范围来支出,不得随意挤占挪用。“三专”管理从财务管理的操作环节上规定了人员要专、账务要专、用款要专的问题,防范了“专款不专用”“挤占挪用”,“弥补行政经费”等财务风险。
4、县级报账制管理。从2001年开始,我省全面推行县级报账制,制定了《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首先,实行工程阶段性报账。报账申请必须有多方签字监管,各县农发项目人员与施工方、监理方共同核实工程量,方可进行已完工阶段报账,拨付下一阶段建设资金。其次,报账所附相关资料附件必须真实、齐全;三是项目竣工后,预留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时报账率必须达到90%以上。同时要求,产业化经营项目无偿资金不能先预付,后报账。县级报账制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有效地控制了套取项目资金,虚报冒领的风险。
(二)注重细节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
1、统一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及运用。为了使基层会计人员更好地使用会计科目,我省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作了统一规定,将会计科目规范到四级以下,哪一项科目设置几级,哪一级设置何种科目,作出了明确规定,农发会计科目得到全面的规范和统一,会计核算水平大大提高。
2、统一规范会计凭证。在《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报账凭证的格式及相关要求,附件内容、数量等均作了统一规定。
3、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及久其财会软件。对全省各县特别规定,一是必须实现会计电算化;二是必须使用久其财会软件统一核算。规定了统一的核算平台和统一的核算体系后,全省会计核算质量有了较大提升,不再出现“五花八门”的现象。
4、强化县级事业费管理。我省规定,凡是县级农发事业费在年初预算中安排,并且达到当年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3%的,在资金分配中给予奖励;达不到3%的,相应扣减资金。2011年以来,我省各县级农发事业费基本能够足额安排,满足了农发日常工作需要,为防止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提供了资金支持和保证。
5、细化省级验收评分标准。在省级验收评分标准中,对资金管理进行七大项、十一小项考核,包括:资金审计制度、违纪违规、会计科目核算、资金配套到位情况、实行会计电算化及使用久其软件记账、银行总账余额与对账单、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相符、科技推广费和项目管理费、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安排情况、验收、审计整改情况等。
(一)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加快组织进行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既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又要切实注重空间合理布局和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与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
(二)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建设项目选址,必须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依法可以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可以在报批用地时一并报批;其他项目用地涉及修改规划的,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后,方可报批用地。
(三)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制度。各县(区)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实际情况,提出下年度须经国家和省市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等农用地转用计划建议。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建设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减少的情况,确定下年度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各县(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应于每年十月底前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抄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突破。各县(区)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把有限的土地利用指标用在重点急需项目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的需要。当年结余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经市国土资源局核实批准,下一年度可以继续使用。
(五)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不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占用耕地但补充耕地方案不可行、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修改方案不可行的,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尤其对高档宾馆、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同时要符合城市和村镇建设规划。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4号)实施前批准立项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用地预审。
二、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六)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严格落实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切实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一定要做到“七有”即有保护公告、有保护组织、有保护合同、有乡规民约、有图表档案、有保护图件、有保护标志。
(七)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规定。基本农田一经划定,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即不准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牧养殖以及其它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对违犯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依法按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同时,上级政府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经国务院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费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我省最高标准执行,并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八)严格执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严格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基本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投资到位,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三、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
(九)明确建设用地报批权限。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土地。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或省政府批准或者核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国务院批准;除此之外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省政府批准,其中征收土地面积超过省政府批准权限(征用一般耕地超过35公顷,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涉及集体或国有农用地转用的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审批,村民宅基地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体未利用地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其他有关文件没有明确分期建设的,应当一次性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严禁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
(十)严格征地报批要求。征地报批时,必须附具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的意见或者组织听证有关材料。耕地开垦费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来按规定足额缴纳的、征地补偿费未全额支付到位的,不得批准。
(十一)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三榜公布”、“三到实地”制度。农村村民需要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应将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上报的农户再次张榜公布;经依法批准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审批结果第三次张榜公布。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实地丈量划定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十二)严格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各县(区)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清理,对一户多宅或面积超标准的和城镇居民拥有农村宅基地的要依法处理。
(十三)依法界定临时用地的范围。不得将建设用地按照临时用地审批,也不得将农用地按照临时用地审批。已按临时用地审批的建设用地,追究审批责任,符合报批条件的重新报批。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四、规范土地市场行为
(十四)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工业用地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两个以上用地意向者的,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对非法低价出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依法批准,并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减去补偿费用的差额补交出让金;加强土地储备,土地储备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市场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的,市、县(区)政府应当行使优先购买权;对临街具有商业价值的地块,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十五)土地出让金一律不得减、缓、免。土地出让金必须足额到位,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空收、空转、空支。
五、大力推进集约用地
(十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对不符合指标要求的,不予供地或者适当核减用地面积。
(十七)严格土地使用条件。认真执行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控制性要求。对达不到土地使用条件的,不予供地;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十八)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充分利用未利用地,严禁闲置浪费土地。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县(区)两年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农用地转用依法批准后,县(区)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县(区)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提供给用地单位后,用地单位一年以上未满两年未进行实质性开发的项目,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已满两年未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十九)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修编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农村住宅建设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重点小城镇集中。
六、进一步完善改进征地工作
(二十)完善征用土地程序。全面执行“告知”、“确认”、“听证”的规定。征地方案必须征求被征地村村民代表的意见;对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举行听证;对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必须妥善解决。否则不予受理用地报批申请。
(二十一)合理确定征用地地价标准。各县(区)要在综合统计的基础上,确定当地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低于年产值标准的3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要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二十二)加强征地实施过程监督。健全征地款分配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足额及时到位。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农民的补偿方式上,可以采取直通车、一站式补偿方式,直接向农民发放,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十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各县(区)要逐步建立多种措施安置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制度,改变过去单一的货币补偿安置措施。可以采取给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保险,对失地农民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并介绍失地农民就业。对于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
七、依法加强土地监督检查
(二十四)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行政处罚要到位,依法应当拆除、没收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只罚款、补办用地手续,确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在补办用地手续时,须附具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征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须按最高标准支付和交纳。
(二十五)落实土地督查制度。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土地督查制度。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改进执法形式和方式。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网络,继续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强化对土地违法行为的监察。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六)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土地管理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作为关系全局的战略举措,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周密组织,常抓不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区)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负责。市、县(区)、乡(镇)都要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与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农牧局、监察局、审计局、统计局等部门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向政府报告。政府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没有达到责任目标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充耕地和补划基本农田。
1.1施工战线过长
土地治理项目重点工程一般都包括衬砌渠道和新修道路,以解决农田灌溉和交通问题。几千米甚至上万米的渠道、道路工程所占的资金份额一般可达到40%左右。但衬砌渠道和新修水泥路工程施工条件复杂多变,渠道断面不一致,回填压实土方量就不同,道路基础不一样,路基工程量就不一样,上报计划时以公里为单位,进行工程计价很容易不准确,从而对工程建设成本造成影响。
1.2工程内容丰富、地点分散
土地治理项目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即需要水利方面,也需要农业、林业、科技等方面的专业要求,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果设计者对某一类工程不熟悉,成本计算出现偏差的机会就会增多。同时,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小而全、多而杂,分布范围广,施工区间大,地形又繁杂,施工现场管理中,业主、施工和监理三方人员安排合理与否,是少而精,还是多而繁,同样也影响着项目建设间接费用。
2控制工程成本的途径
2.1科学规划是前提
立项前,项目区制约当前农业发展的障碍因素多,需要投资的工程项目也多,如何突破重点,优化工程项目,最大限度的发挥工程效益,是编制项目计划的重要任务。实现这一任务,就要求编制一个科学合理的项目规划,来规范和指导我们实施项目。一是走访群众,搞好调查。“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掌握好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就需要深入项目区,准确了解水源水系、作物种植布局和现有工程运行情况,从而确定可行而又实效的工程项目。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农民想办的事很多,但是就目前农发政策来讲,单位面积的补助标准还较低,不可能一一实现。在对项目区知根知底的前提下,我们要心怀全局,统筹兼顾,在安排工程项目时,突出重点,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单位是镇人民政府,项目的最终受益者是项目区的广大群众,他们对项目区的基础情况、实际需求和规划设计最有发言权。初步设计方案出来以后,要广泛征求项目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从而避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项目计划调整,在源头上控制好工程成本。
2.2周密设计是重点
工程项目完成好不好,投资效益高不高,就靠工程设计。一要脚踏实地。中沟级以工程个个到,每个工程都要有详细的测量断面和工程地质资料,防渗渠、水泥路等工程要全线测量,准确计算出挖填方量,为图纸设计提供详细的资料。二要科学设计。工程设计不能仅凭经验,套用现有图纸,往往会造成工程变更较多,提高工程成本,降低使用效益。三要注重总结。在设计工作过程中,要不断的“扬弃”,总结出适合本地特色的工程,对于不适合的工程,坚决不予设计建设。赣榆县近几年全面推广的低压管道灌溉、水泥路会车平台、防渗渠放生通道和电灌站防盗技术,发挥了巨大作用;以大砖渠、管护房、渠涵,由于耐久性、实用性和合理性不好,现在全部不纳入工程建设内容。
2.3公开招标是关键
为避免农发工程“暗箱”操作,抬高工程成本,对工程承包要做到“阳光”作业,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实施公开竞标。在招标过程中,业主没有全程参与,全部委托给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办和招标机构等社会中介实施,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实践证明,新沂通过近几年公开竞标,每年节约资金达到7%,把农发项目工程成本降低到了最低限度。
2.4加强管理是保证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设计上考虑不全或其他原因,工程出现变更是无法避免的,因此,建设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管理十分必要。施工现场管理中,业主需要妥善安排好业主、施工和监理三方人员配备,加强组织管理,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做出正确决策,以确定项目施工方案,避免不必要支出。
2.5做好决算是根本
工程结算决定了工程项目的最终成本,是农发项目资金的报账依据,因此办好工程结算是控制工程成本的根本。由于施工中难免有工程细目的变更,工程结算价不可能等于预算价。但是由于建设方和承包方所处位置不同,结算口径必然有一定分歧。为避免分歧,确保工程结算的公平合理,在结算上,应该由审计部门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说了算,以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
3工程成本控制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