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30 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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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形势;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问题;对策
0前言
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的发展,加剧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银行业的竞争,国际贸易融资因独特的优势而成为银行和企业重点发展的一项金融业务。但是银行和企业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其中存在的风险,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肆虐的环境下,更应树立起融资风险意识,努力探索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帮助我国银行和进出口企业获得资金支持,进而推动我国国际贸易融资发展,实现稳定外需的目标。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趋势
近几年来,随着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快了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形成和电子商务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步伐,促进了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使得国际贸易融资在方式上和市场组织形式上均发生了一系列的深刻的变化
1.1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各个环节
为了顺应国际贸易供应链的新的发展趋势,一些国际大银行已不再只是对客户在国际贸易中的某个环节或阶段进行局部的融资,而是更加关注客户在整个贸易周期的需求,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开始,追踪整个供应链中货物及资金的走向。例如JP摩根于先后收购了一家物流公司和一家票据管理公司,不仅打破了厂商、物流公司、银行独自参与的局面,而且完善了公司在供应链上的金融服务,真正为进出口商提供了一站式的服务,有效地降低整个供应链的成本。
1.2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创新应收账款融资
国内贸易的特点和性质上与国际贸易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可将国际贸易融资的操作方式移植到国内贸易融资上,根据我国目前的信用环境和业务风险程度,开展国内信用证业务。另外,银行也可以通过创新应收账款融资来提高银行发展贸易融资业务的竞争力。因为随着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减少,客户对托收、货到付款、赊销等应收账款的融资需求将不断增加,银行应抓住这一机遇,创新业务,增加服务渠道,为客户提供便利。银行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大力开展保理、福费廷和出口商票等融资业务,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采用第三方买断、资产证券化、风险参与、再担保等方式来分担风险,提高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进而促进贸易融资和银行汇票的发展。
1.3创新管理方式。实施贸易融资电子化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的普及,银行应与时俱进,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参与国际电子结算支付系统。电子商务平台既能为买方提供了货到付款交易的自由,又可为卖方提供支付的保护,为银行、保险公司、运输公司提供业务资源,为客户获得业务资源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有效地降低了贸易的风险。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创新尝试。例如荷兰银行开发研究出MaxTrad技术,通过Max-Trad技术,可以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在线服务,为买卖双方自动处理贸易交易及管理应收、应付账款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因此,它被评为最佳网上贸易服务提供者。
2目前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为我国银行业和企业的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加快了它的发展速度,但由于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方式和技术上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制约了我国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
2.1融资模式落后,融资对象集中
目前,国内各银行办理的贸易融资业务仍是以传统方式为主,约占贸易融资总量的70%,比如出口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而相对于保理、福费廷等较为复杂的业务则开展十分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就以福费廷为例,这是一项无追偿权的贸易融资方式,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可确保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加速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提高企业对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防范与控制能力,但目前我国各银行对该项业务开发力度不够,很难满足企业需要。而且我国银行的融资对象主要集中在大型的外贸企业。这些企业资金雄厚,国际竞争能力强,业务发展稳定。而对于广大的中小型企业,则往往设定不利于中小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贷款的条件,从而缩小速效的范围,限制了融资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2.2缺少有效的贸易融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虽然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较为复杂,但也是可以利用科学方法进行有效的预测和防范的。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和企业也都建立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但仍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粗放经营,没有针对金融危机环境下的国际贸易融资的业务和风险进行周密、详尽的分析和研究,因而使得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隐患较大。
2.3缺乏精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
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着银行和企业的服务质量、融资产品的创新以及融资风险的管理。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对商业银行和企业内部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目前而言,我国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国际结算、信贷、法律等知识水平不高,因而急需一大批精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国际贸易融资的发展趋势。
2.4融资市场秩序混乱。竞争不规范
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虽然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也加剧了市场的竞争,市场秩序不规范,各家银行为了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增加国际结算业务量,竞相降低对企业的融资贷款要求,以吸引更多的客户,放松了对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加剧了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
3防范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对策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为了促进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我国政府、银行、企业都必须探索出当前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尽快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大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融资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
3.1以政府为主导。加快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金融危机使世界政治与经济环境更趋复杂,加大了国际信用风险,对我国的出口贸易,融资提出了严峻考验,所以我国必须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体系,密切跟踪国际形势的发展,收集各种风险信息,建立国别风险信息库和行业风险机制,及时公布不良买家信息,让银行和企业能够采取措施防范收汇风险进一步扩大,为外贸的平衡增长提供保证。
3.2创新贸易融资方式。降低贸易融资风险
如今全球市场需求低迷,大多数企业的出口贸易不景气,贸易融资需求放缓,银行业务量下降。另外,伴随着银行竞争的加剧,我国当前贸易融资方式、业务量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无法满足国际贸易的需要。因此,我国必须认真面对,重视融资风险,积极借鉴国际上的贸易融资方式,根据市场的需求,通过专业化的金融解决方案的设计,不断开发和拓展新业务,不断扩大保付、福费廷等新业务的覆盖面,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帮助进出口企业度过金融危机,也拓展了自身业务量,促进了贸易融资向多样化方向发展,降低贸易融资风险,推动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
3.3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加强监管
国际贸易融资属高风险业务,因此,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操作实施全过程监管至关重要。银行必须做好融资前的贷前调查,全面调查、了解申请企业的资信状况、企业的经营能力、履约能力以及该单业务的盈利情况,也要严格审查开证申请人的品行、开证行的资信及信用证条款,做好贸易融资贷前的把关。做好贸易融资贷中的审核,把握好贷中的决策和管理,细化业务风险审核,严格关注资金使用去向,必要时可派人跟单操作。因为国际贸易是一种时效性极强的业务,只要有一点疏忽大意都可能导致交易的失败,所以要依据贷前的调查结果,加强监管,进行事后跟踪,以及时做出融资决策,降低风险。
3.4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完善信贷资产的法律保障机制
目前,我国在贸易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无法满足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强对现有的相关立法的研究,结合当前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和未来发展的趋势,找出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和存在的漏洞,分析国际惯例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立法提供依据,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通过有关途径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加快与国际惯例和通行的做法接轨,从而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方案,依靠法律来为我们顺利开展贸易融资业务保驾护航,利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和企业的利益,降低融资风险系数。
3.5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贸易融资业务管理人员素质
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开展的时间较短,相关人员的知识、管理水平和经验还不能满足这一业务发展的需求,目前急需一大批既懂国际惯例,又懂操作技术和精通信贷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银行和企业务必安排好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道德修养,树立融资风险的意识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并且要明确权力与责任,贯彻落实到位,促使员工自觉地、积极地投入工作之中。另外,银行和企业也可通过引进精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从而全面提高贸易融资管理人员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员工的识伪和防伪能力,增强融资的风险防范能力。
3.6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高科技成果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之中,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生产方式,为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因此,我们在开展贸易融资业务时,建立并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平台,这是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尝试为贸易商、销售商、物流公司等搭建一个共享的信息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详尽、及时的收付款信息,方便客户的管理工作。许多银行通过大力开发和完善网上银行功能,增加渠道服务项目及开发银行与企业间的直联等方法与客户之间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改进业务处理流程,通过单证集中处理实现标准化操作,从而提高单证业务处理的效率,让客户及时了解账户中的余额变动及重要讯息,帮助客户降低操作成本,及时规避融资风险。
4结束语
关键词: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的含义
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指的是,银行为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资金融通或信用便利[1]。除了由银行向客户提供直接的资金融通,也能够为客户提供信用保证,以便于客户能够从贸易对方或第三方获取融资。以往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种类繁多,包括进出口押汇、提货担保、打包贷款以及票据贴现,等等。而随着近年来银行业务的发展,涌现出更多的业务种类,例如国际保理、有福费延、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以及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等等。从狭义上来讲,国际贸易融资仅指银行提供与国际贸易结算相关的资金融通给进出口商,即资金支持。其含义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其是银行的资产业务,为银行向客户提供资金。另一方面指的是有关进出口贸易的业务,其中进出口为贷款对象。从广义上来讲,国际贸易融资指的是与进出口贸易相关商及其相关产业的企业的资金融通、信用便利以及金融服务的提供。与狭义上的国际贸易融资范围相比,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扩大化。一方面,银行提供的资金融通不再单一,还包括其他业务,例如信用便利、金融服务。另一方面,银行融资和服务的对象范围被扩大,不再指进出口商双方,进出口商在一个“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也被包含在其中。
二、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与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难以实现风险的早期防范。例如贸易融资风险预警模型、快速预警防范制度等相关国内商业银行预警机制的建设并不理想,其中相关风险指标暴露出来的问题尤为突出。例如资本充足率、盈利能力、流动性水平,等等,风险预警系统的数据基础难以实现真实性与可靠性。其次,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一大问题。尤其是专门的中间机构缺失这一问题更加突出,进而难以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无法提高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再者,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健全的风险分摊机制。现阶段,一些银行风险分摊机制的建设并不理想,缺乏一个包含总行、存款保险机以及同业的风险分摊体制,从而导致风险分摊体制无法有效处理单个银行存在的流动性清偿现象。
(二)缺乏对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正确认识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不断发展,一些中高级管理人员逐渐意识到融资贸易业务与资产质量的改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然而,他们仍然缺少对相关风险的准确识别,无法将具体风险管理方法落实到实处。有些人员还认为,贸易融资是只需要出具单据或开立信用证,就可以获得可观的手续费的银行业务,而忽略了在此期间实际资金的作用,认为这一产品完全没有风险存在。有的人则认为,贸易融资业务中的付款承诺具有刚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贸易融资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和操作难度,持保守的态度来面对贸易融资,进而使得业务的正常发展受到限制。
(三)业内缺乏竞争秩序、加大融资业务的风险
我国贸易融资业务起步相对较晚,所以其市场环境的建设方面有待完善,缺乏健全的约束体制。首先,各家银行急于参与到贸易融资业务市场中。其次,贸易融资产品种类比较单一,从而导致市场上存在严重的交叉业务相似产品现象,进而形成了愈发激烈的同质化竞争。在这一背景之下,各家银行不断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以吸引客户,实现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的目的,但却放松了对客户资信与财务状况的审查。比如一些银行进行授信开证时,未收取任何保证金,或者收取的保证金无法不足,而且办理的抵押担保手续不全,这些行为就使得行业管理准则受到严重的破坏,进而使融资业务的风险加剧。
(四)缺乏完善的法律环境而引发的问题
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环境,导致整个行业的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例如质押、信托、货物抵押、担保等,需要依靠法律规范对其进行界定。然而,在我国银行贸易融资业务中相关的金融立法规范存在明显的滞后性,甚至部分业务经常使用不完善的法律规范进行界定,从而导致贸易融资业务风险不断提升,影响了该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三、加强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的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证了我国对外贸易的数量与范围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新业务不断涌现,从而导致与之对应的贸易融资业务类型更加复杂与多样,其潜在风险呈现一个持续增长与变化的态势。现阶段,各家银行在国际业务的竞争中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就必须从贸易融资风险管理能力这一方面的提升入手,如果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体系相对完善,那么,在竞争中必然处于优势地位。关于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方法,具体介绍如下。
(一)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分散策略
商业银行根据其承担风险性质的不同,对不同风险进行了有效地风险组合,以使其达到最优化。即在最大程度降低总体风险的情况下,实现资产保值或盈利提高的目的,即风险分散策略。一方面,风险分散策略是对贸易融资授信期限的风险给予有效的分散,其一般是指以长短期资金作为参考,对授信业务的期限进行合理组合,确保来源与运用的期限具有对称性与一致性。另一方面,该策略是分散贸易融资产品种类的风险,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分散一般是针对统一客户而言的,并为其提供不同贸易融资产组合方式,从而使风险得以有效的分散。
(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抑制策略
对于信用授信、大额授信以及高风险客户而言,风险抑制策略可以有效的控制其风险发生。在审批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过程中,银行有其专门的管理规定:对于风险较高的客户,其管理措施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对其授信一般选择减少或追加停止处理[3]。一旦客户出现信用下降、资金困难的情况,其新增授信就立即停止,并确保贸易融资款项得以及时收回,进而使得对该客户债权的最大损失得以减少。第二,在贸易融资业务中应实施资产抵押、担保金额或担保人的追加策略。对于货权业务无法控制的现象,则需要采取有效方法对被授信人的资产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发现紧急情况,此时银行需要委托律师来办理保全手续,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国际贸易融资风险转嫁方式
借助担保等手段,对可能出现的损失进行有效的转移,并委派第三方来承担,即风险转嫁。一旦商业银行出现不可避免的贸易融资损失的情况,那么,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实现风险的转嫁是非常必要的。从根本上来讲,风险转嫁并没有使风险得以缓解,只是将风险的承担者进行了改变,这是其最显著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特征。目前,担保人已经成为大部分商业银行转嫁风险的首选,但是部分商业银行也会通过质押或处置抵押的手段来使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抵消。而针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市场风险,大部分商业银行采用的风险转嫁方法则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实现风险的转化。
四、中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策略
(一)加强贸易融资业务风险防范意识
目前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商业银行需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的化解与防范,在金融危机中对主要客户所遭受的影响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给予关注。同时还要加强银行系统内的沟通与联系,降低风险排查的难度,并且要对新的业务种类进行挖掘。国际业务部门要加强与风险管理部门的交流和沟通,从而保证各项风险管理要求得以充分落实,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得以加强。针对金融危机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对风险防范与业务增长的管理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强化国际贸易融资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风险决策机制
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应遵循有关原则,实现对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并以此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各类风险的程度,其中包括经营风险、操作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等。商业银行还需要做好贸易融资风险的评估工作,从而做到对贸易融资风险的定量与定性,有效预测与判断风险的可能性、影响性及其后果,进而实现对融资风险的有效控制,使得风险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得以及时弥补。
(三)强化贸易融资业务风险防范内控制度
目前,贸易融资风险内部控制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使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防范,商业银行要对其覆盖范围进行扩展,完善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控制制度,从根本上提高风险防范体系。首先,应加强内部稽核监督机制的建设,确保其具有独立性与权威性,以此实现内控制度的完善。其次,还要对信息与安全管理进行加强。商业银行应对现代化的通信技术与信息处理技术进行引进和利用,加强对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系统建设,确保其具有灵敏性与可靠性。同时,还要严格管理各种业务档案,加强资料保全制度建设,便于各项业务档案的检查与监督。
(四)加强业务人员队伍建设、培养风险风范意识与能力
作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主体,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了业务水平。由于该业务具有较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技术含量较高。因此,必须对相关从业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提高其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培养其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为业务水平的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从计划型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转变,各家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这一业务上得到了充足的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在这一业务上起步较晚,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阻碍了我国银行以及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为此,我们必须针对这些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采用科学的风险管理方法,使风险得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为促进我国银行业与经济的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林枢.商业银行贸易融资风险管理探讨[J].国际商务研究,2010(5):47—55.
[2]才金卉.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及对策[J].沈阳大学学报,2008(5):35—37.
关键词:贸易融资 属性 分拆 组合
一、贸易融资产品的属性界定
(一)贸易融资产品的收益性
利润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其收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贸易融资的直接收益,即利息净收入,利率的制定一般要体现银行收益与风险的平衡,是以某种基准利率加上一个LIBOR,其中基准利率反应的是银行的基本收益,而LIBOR则反应该笔业务中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大小;二是中间业务收益,即因贸易融资而派生的国内和国际结算业务、结售汇业务而获得的手续费收入;三是其他收益,如因进口开证、开立保函业务而产生的保证金存款和资金收益,以及贸易融资使企业对外贸易量扩大,从而增加该企业的国外客户通过银行进行资信调查所带来的收益增加等。不同的商业银行应该对不同的贸易融资产品根据其特性制定不同的利率及收费标准,但是总的来说,高风险、低流动性的融资产品具有较高的收益性。
(二)贸易融资产品的风险性
商业银行要从贸易融资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中获得收益,必须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且高收益必然面临高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说贸易融资其实就是一个风险转嫁的过程。这些风险主要包括:银行客户的信用风险;利率、汇率、价格波动引起的市场风险,银行流动资产不满足支付需要产生的流动性风险;银行因人为失误和意外事故引发的操作风险;银行正常经营的业务与法律法规不适应产生的法律风险;以及国家贸易政策变动可能使银行面临的政策和行业风险等。不同的贸易融资产品面临的风险点不同,而正是这种差异性向市场提供了可选择的机会。同时商业银行在进行业务创新时也会根据每种产品的不同风险属性进行权衡。
(三)贸易融资产品的流动性
贸易融资产品的流动性主要指融资产品的变现能力,即贷款转化成实际拥有的现金资产的能力,其主要衡量标准是融资产品的期限。一般地,风险大的融资业务期限也相应较长。
二、构建贸易融资新产品
(一)贸易融资类业务之间的分拆组合
以上介绍了融资产品的“三性”,银行在创新融资产品组合时,根据各种融资产品“三性”所存在的差别,权衡收益与风险,找到其中的平衡点,在满足进出口商的融资需求的情况下,控制银行风险,并获取最大利润。商业银行在进行融资产品创新时,要结合市场需求在创新空间内寻找出符合的产品进行设计,其“分拆”与“组合”的过程不是几种业务简单的“叠加”,而是根据实际需要,满足融资商各个贸易阶段的资金运转,使所设计产品更容易被市场所接受,下面将构建几种融资创新的产品。
1、背对背信用证与进口押汇
进口商要想申请开立信用证,必须通过向开证行缴纳保证金提供一定的抵押或质押,但在实际运作中,很多进口商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不想缴纳全额保证金,或者缺乏有效的抵押质押担保无法获得银行的授信额度,但这些企业往往有以自身为受益人的、并经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承付的远期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票据,他们希望能通过抵押该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申请开证或续做押汇,从而也避免了授信额度的约束。面对这一需求,银行需要做的就是找出这种新的需求产品可以由哪两种或几有融资产品分拆组合而成。不难发现,背对背信用证开证就是进口商向开证行提供以自身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作为抵押,申请对外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在单纯的信用证额度下,单据送达开证行时,进口商必须付款才能取得提货单据,但很多时候进口商资金周转不开,需要银行先行付款,此时,融资商可以通过申请进口押汇的方式解决资金困难。将背对背信和进口押汇进行属性分拆与组合可以有效填补这一市场空白。
在这里银行需要考虑收益性和风险性两种属性。创新产品的约束条件为:以风险系数衡量各自的风险,以各自的利息率衡量收益;不能占用进口商的授信额度,且进口商不需要缴纳全额保证金。若仅以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票据作抵押,其风险性要比单独地背对背开证和进口押汇都要大,根据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应该给新产品制定一个比背对背信用证和进口押汇都要高的利息率。结合市场需求和银行的实际操作需要寻找出风险与收益的创新平衡点。这样,通过对背对背信用证和进口押汇的收益和风险属性进行“分拆”和“组合”,有效填补了市场上对于抵押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作进口押汇的融资需求。找出这样一个创新点之后就需要对该创新产品的流程进行设计。根据背对背信用证和进口押汇的业务流程,结合实际操作,构建该种融资组合的业务流程如图1。
图1中,首先进出口商之间签订商务买卖合同,双方决定用信用证结算。但进口商面临授信瓶颈,并因为资金周转紧张无法提供全额开证保证金,希望用以自身为受益人的经开证行承付的远期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票据作为抵押,申请对外开立信用证;随后银行为该出口商免保证金且不占用其授信额度的情况下为其开立了信用证,提交给出口商行;出口商行将信用证交给出口商后换回所需单据并送达开证行;进口商此时由于资金周转紧张无法付款赎单,于是向银行提交货权单据并签订进口押汇协议,申请进口押汇;银行先行对外付款,押汇期间控制货权。这样面临授信瓶颈的进口商不但获得了融资服务,还盘活了应收帐款,降低资金成本,从而促进业务发展。
2、打包放款与出口保理
出口保理是商业银行为出口商提供的装运后融资,其主要优势为无追索权地融资,融通资金一般不超过发票金额80%。而在大型设备或工程项目的贸易中,出口商在备货期间便需要大量资金,往往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这就需要商业银行能够提供装运前的备货融资。打包放款恰恰能满足装运前的融资。将二者结合起来,可以同时解决出口商货物装运前与装运后的资金融通问题。单纯依靠国外银行开具的信用证进行打包放款融资对于出口地银行的风险是较大的,而在出口保理协议下叙做打包放款业务不但可以获得额外收益,还可以通过资信调查和出口保理协议的约束降低单纯打包放款融资的风险。而在打包贷款融资下做出口保理业务也可以更有效地保证还款收款,提高了融资的流动性。构建该种融资组合的业务流程如图2。
图2中,银行对申请融资的出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在确定出口商的资信良好的情况下,与出口商签订《出口保理服务协议》并授予其一定的信用风险担保额度;与此同时,出口商因备货过程中资金周转困难向出口银行申请打包放款;银行在保理协议下与出口商签订打包放款协议,为其提供装运前融资;发货后,出口商向银行提交出口货物项下全套单据,审核无误后,银行向其提供出口国际保理预付款融资。
(二)融资业务与外汇资金产品的分拆组合
在人民币升值的普遍预期下,如果我国出口商在未来有美元应收账款,而到期收汇时人民币按预期升值,那么该出口商就面临汇率风险造成的损失;对于进口商来说,如果它未来有欧元应付账款,到期付款时人民币对欧元贬值,那么该进口商要付更多的人民币,无疑也要遭受很大的损失。而如果将贸易融资产品与外汇资金产品进行组合就能有效规避融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汇率风险。
1、进口押汇与远期结售汇业务
首先看市场需求,进口融资付汇的过程中会面临汇率风险,所以需要一种规避汇率的工具来降低进口融资的风险;其次,分析现存各种融资工具和规避汇率风险工具的属性和特点,找出对其中哪两种或哪几种进行分拆和组合可以满足这种需求。在本例中,进口押汇可以有效解决进口商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付款的问题,而远期结售汇具有汇率风险规避和价差收益的属性,所以在这里我们选择将进口贸易融资业务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相结合。具体操作办法如下:企业在进口付汇时,以全额人民币保证金或人民币存单质押,向银行申请进口押汇,同时叙做同等期限的远期美元售汇业务,融资到期后企业用质押在该行的人民币资金购汇偿还融资款项,由于提前锁定了汇率,进口商可以有效规避风险,从而节约购汇成本。(如图3)
(三)融资业务与保险产品的分拆组合
以上介绍了保险产品在防灾减损方面的作用,尤其介绍了出口信用保险,随着全球贸易的蓬勃发展,企业对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的需求日益增加,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银行能够对其在信用保险项下的应收账款提供融资,以达到加快资金周转以及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了解了客户需求,接下来就要看现有的产品中哪些可能通过属性“分拆”重新“组合”成所需要的产品,通过上面介绍我们知道出口贸易融资主要解决出口商的融资问题,而出口信用保险主要起到防范风险的目的,所以可以通过这二者的结合创新出一种新的融资产品。
具体的操作过程如图4所示:出口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公司向出口商出具了保险单,且出口商己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时限内做了出口申报并缴纳了保费,签订了赔款转让协议或已向保险公司出具了赔款转让授权书,保险公司就赔款转让事宜向出口商和融资行进行书面确认。商业银行对己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业务,凭出口商提供的出口单据、投保出口信用险的有关凭证和赔款转让协议等,向出口商提供资金融通业务。企业在投保后,即将保单赔偿受益权转让给了融资行,这样可有效规避商业风险和国家风险,提前将应收账款转换为流动资金,减少资金占压,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自身信用等级,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红艳.浅议结构贸易融资及应用.经营管理,2002(3)
[2]黄海宁.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创新趋势.新金融.2006,(11):36一40
“红、黑名单”评定程序、
评定和公布程序依次为:
企业注册地海关推荐;直属海关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征求当地商务、工商、税务、外汇、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意见(“黑名单”企业评定无此程序);上报总署;由总署稽查司汇总后,征求总署各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和各直属海关意见,并由各直属海关将全部企业的名单征求当地商务、工商、税务、外汇、银行意见(“黑名单”企业评定无此程序);再次上报总署审核;提交总署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通报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由海关总署在相关媒体正式对外公布。
“红名单”企业评定范围和标准
评定范围:与进出动直接有关的,参加海关企业分类管理的所有企业。
评定标准:
(1)目前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
(2)通过海关稽查(此处指的是全面稽查,不包括专项稽查及减免税稽查,规定进行稽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对企业的内控制度、账册管理等方面做全面的界定);
(3)遵守海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海关管理,进出口行为规范;
(4)前三年未因走私违规行为受过处罚,且无拖欠海关税款或不履行纳税义务情事;
(5)前三年在各地商务、工商、税务、外汇、人民银行等部门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6)年度进出口额5000万美元(中西部地区3000万美元 )以上。
“黑名单”企业评定范围和标准
评定范围:与进出动直接有关的所有企业,不包括仅是企业中的个人犯罪。
评定标准:
(1)被判走私罪并生效,且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在上一年度内作出的;
(2)因走私行为被海关在上一年度内作出行政处罚并已生效,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事;或虽有复议、诉讼但维持原决定,且最终法律文书在上一年度内做出并生效的。
后续管理
红名单企业
海关对“红名单”企业给予所有按规定可享受的通关便利措施。例如优先查验、优先安排加班、优先办理商检归类等优惠措施。
进出口企业评上红名单企业后应当继续加强企业管理,守法经营。被评定为“红名单”的企业,如确有证据证明其有走私违规行为且被海关立案的,立案地直属海关除按照规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走私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至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审核后将其列入“高风险”企业名单,实施内部重点监控。案件经调查后撤案的,自撤案之日起不再列为“高风险”企业。案件经调查后属实,海关对其处罚并生效的,将其从“红名单”中删除,并对外公布。符合“黑名单”规定条件的,将其列入本年度或下一年度“黑名单”。
黑名单企业
个人信用是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个人为取得某种商品和服务的所有权(使用权)做出的偿还承诺和偿还行为。它不再仅仅是靠过去所依据的劳动合同来提供劳动力和获取报酬,也不再仅仅通过银行的存、取款来达到消费的目的,而是利用起个人信用来达到消费和经营的目的。
个人消费信用制度作为开展消费信贷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和个人社会档案、个人银行账户和收入来源、个人保险保障情况、个人信用记载、个人其他资产构成以及个人债务情况等六个部分。
1.个人身份证明和个人社会档案。此项内容主要是方便银行对借款人真实身份、社会关系和社会经历等基本情况的一般把握。
2.个人银行账户和收入来源。银行所发放的任何一笔贷款,都基于对借款人运用第一还款来源的预期,就个人而言,现金收入即为第一还款来源。
3.个人保险保障情况。由于个人消费贷款的期限较长,不可控的因素较多,银行和贷款人都在寻求第三方保障。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由保险公司偿还贷款,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消费信贷的安全性。
4.个人信用记载。通过借款人历次借款活动的连续纪录,以观察其是否有良好的还款意愿,是否有恶意拖欠或赖帐等恶劣倾向。
5.个人其他资产的构成。银行掌握个人的全部资产,既可在贷款时选择合适的抵押品,又可对借款人的偿还有一个全面的判断。
6.个人债务情况。商业银行在考虑贷款时,还应适当考虑借款人的负债情况。如果借款人负债比例过高,无法通过正常途径保证贷款的安全性,那么银行就不应发放贷款。
二、消费信贷中存在的风险分析
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住房信贷、汽车信贷、耐用消费品信贷、助学信贷等业务迅速发展。随着消费贷款规模不断扩大,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
1.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源
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当面对证或上门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2.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陷
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3.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
在我国,虽然“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在“同情弱者”的文化背景下,我国实践中常常发生“欠债有理”的现象,一些法律法规中似乎也有“维护债务人权益”的倾向。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落实。
4.借款人多头贷款或透支,导致信贷风险上升
随着国内金融业务的广泛交叉,借款人可以多头贷款。但同时一些借款人利用商业银行之间信贷信息交流不畅的缺陷,重复抵押贷款、逃废债现象时有发生,信贷风险增大。
5.利率尚未市场化,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
消费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客户分散且数量大、客户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不同客户群应采取不同的利率定价,以实现贷款风险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处于管制阶段,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增加对高风险客户贷款的风险贴水,从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费贷款的平均损失率。
6.指令性发放消费信贷,形成巨大的风险隐患
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对高风险、低信用的客户提供消费贷款,一些地区的基层行甚至为了完成贷款任务,给大量收入无保证的下岗职工发放金额高达数万元的消费贷款,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开展消费信用保证保险是解决消费信贷问题的重要途径
消费信用保证保险是指个体要想获得金融机构的按揭贷款,申请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借款人不能按约定还款,由保险公司负责银行的损失,可见信用保证保险可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经济的运转效率,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迫切需要信用保证保险。如何加快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成为我们亟待研究的课题。
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信用保证保险发展的环境
第一,要倡导信用文化,强化社会信用意识。通过各种宣传、教育以及正反面典型的示范,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理念,使讲信用成为最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
第二,加快信用法治建设。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立法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并完善有关信用管理和信用保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权利人的利益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对违约失信者或其高层管理人员要追究责任。同时,更要严格执法,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等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严厉打击违约失信行为,大大提高违约失信行为的成本。
第三,发展信用服务中介行业。主要是发展信用信息征集机构和信用等级评估机构,解决信用信息的征集、分析和共享问题,使保险人能够提高获取信息的速度,降低使用信息的成本,同时也为企业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提供便利。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基础
一直以来,外贸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着许多弊端,其中之一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经营管理的模式多根据以往的经验,而没有形成规章制度。部分企业采用了ERP系统来实现其业务操作流程和内部审批程序的规范化,但仍然没能用书面的形式加以制度化。虽然经验对企业是非常宝贵的财产,但是其缺点是很难对风险进行预见和过程控制。
由此,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是外贸企业的当务之急。外贸企业需要建立的制度有内部治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几个方面。
制度形成仅仅是第一步,还应当有个很好的执行程序将其落到实处。而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一切照制度办事应该是企业所有员工的共同使命,而不仅仅是财务部门或者有审批权限的管理人员的职责。
外贸企业内部控制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重经营轻管理。业务部门特别是对企业盈利贡献大的部门,会特别受到重视和优待。有些制度对他们来说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因此,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尤其应从业务部门抓起。
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是实用有效的。不顾企业的特点和规模,照搬制度,不仅耗费人力和财力,而且也见不到内控实效。
二、找准风险控制点是关键
外贸企业需要面对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除了一般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外,还面临国际商务欺诈、结算方式、汇率折算、国际贸易壁垒等风险,因而其风险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并且贯穿于整个进出口业务流程。因此,外贸企业要找准主要风险点加以控制。
外贸企业属于流通企业,资产流动性大、周转快。因此,在制定和实施内部控制时应抓住重点环节,对于权限设置、合同审批、货权控制、应收款项等加以重点管理,其中又以合同审批管理最为关键。
外贸企业对重大合同和项目应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由业务、单证、储运、财务、法律等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探讨合同的可行性。这样不仅有利于全面考虑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而且也能加强业务与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
在合同审核过程中,首先,要进行客户资信调查,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分别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和贸易方式。其次,要了解业务背景。年初由于人民币升值加速,出现了委托外贸企业进口开证,但实为融资的业务。这类业务利用了外贸企业银行贸易融资的优势,当进口产品价格急剧下降时,外贸企业将承担对外付款和委托单位弃货或收款失败的风险。所以,企业在分析业务时,要判断风险与收益是否对称,这是判断业务是否可行非常重要的一点。第三,要判断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企业经营目标不仅是获取利润,更是长期利益的获得和核心竞争力的积累。第四,要识别业务的内部风险,充分考虑企业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如果人员配备不合适,不仅事前风险无法识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更是难以控制。最后,决定合同签订的操作点。一方面在合同条款中对风险加以限制,例如交货、仓储、结算方式等;另一方面通过过程管理,对主要风险点加以控制,如异地报关进口、对报关仓储公司的选择、对货物的实地盘点等等,来减少货物灭失的风险。
三、形成制衡机制是核心
外贸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为使制衡机制有合理的组织保证,外贸企业应建立一个分工合理、权责分明的组织体系。各部门相互独立、相互牵制,各司其职,才能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风险最大程度的规避。
科学的授权批准制度也是制衡机制的一个重要部分。恰当地设置权限有助于外贸企业将风险控制在能承受的范围内,即使业务部门对风险的判断出现失误,最后所导致的损失也是可控的。
外贸企业还应当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授权尺度。要经常对业务流程进行审查,随着信息的获得和对风险认知程度的变化,重新判定授权是否恰当,并且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可以及时避免潜在的业务风险。比如在进口业务中,关注产品价格,在跌价时追加保证金和保留处理进口货物的权限。
四、各要素相互配套是保证
内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前面所述的问题外,还涉及到控制环境、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等要素。因此,各项要素相互配套、同步进行是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保证。
外贸企业内部控制应注意信息的沟通。首先,要让每一位员工了解企业内部的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以便在日常的工作中正确行使职权。其次,对于发现的问题、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得到及时和持续的改进。
【摘要】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商业银在中国经济周期下行的影响下正面临着许多方面的挑战,商业银行在经济增长下行周期中如何做好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已经成为有关人员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本文专门对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策略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起到参考作用。
【关键词】信贷环境 银行风险 银行风险 金融经济周期
金融经济周期主要指的是经济指标在波动与变化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特征,为了对产生周期性波动的内在机制与有关因素进行分析,需要重点从各种金融因素的角度M行考虑,对经济周期中萧条、衰退、高涨以及复苏等阶段的转换机理进行深入的研究。将与经济增长变化规律相关的各种金融变量结合起来,对金融变量的持续性、实质性波动进行全面的总结,将金融因素与经济波动之间的关系反映出来。中国在面对经济周期下行增长挑战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信用风险与金融经济周期两方面的研究,探索把握机遇与降低风险的新思路,通过金融体系改革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系进行重构,使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这对于我国恢复经济快速增长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基于金融经济周期理论分析
(一)金融经济周期理论的两传导机制比较分析
在对经济周期运行规律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资产价格、信贷配给与市场缺陷等方面的内在联系。商业银行需要在经济快速膨胀的大环境下,对信贷活动规模进行过度的扩张,进而造成宏观经济过热问题,引发通货膨胀;若银行于经济疲软的大环境下,对贷款偿付方面的考虑过于敏感,对信贷规模进行严格的控制,也可能会使用宏观经济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差。“资产负债表渠道”与“银行信贷渠道”是两个十分重要的金融经济周期信息传导机制,商业银行在不同市场环境下,在应对市场冲击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调节机制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若在研究过程中所设置的假设条件与实际相符,在两个传导机制的作用下,金融冲击会被人为的放大,商业银行外源融资与可贷资金规模升水,使企业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比如信用评级与融资杠杆等,进而对投资水平造成影响,使经济波动进一步加剧。
(二)经济周期与信用风险
金融工具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资金自身的流动性也越来越大,经济周期以往的规律与运动特点被打破,企业的信用风险与经济周期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通过模型分析的方式能够对宏观经济周期波动、信用风险度量以及信用风险产生机理进行深入的分析。然而,在经济复苏的过程中,也未必会出现违约概率下降的局面,同一借款人在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其违约概率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二、经济下行周期中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贷款结构趋同的问题,各种类型的贷款资源通常会被提供给与银行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签约项目贷款的大型企业与大客户,在行业景气度下降的情况下,这些企业在新一轮经济调整的过程中,会使银行面临十分严重、十分集中的风险。商业银行在贷款投向上普遍倾向交通、电信、电力等领域。而这些种类的投资项目通常也存在受政策影响大、自身资本比较少、以及资金需求大等方面的特点,风险隐患也比较大。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的情况下,贷款需求也会呈现出一定的下跌趋势。相比于大型企业来说,小中企业体现出了更高的贷款需求。在贷款用途方面,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个人消费领域的贷款需求明显下降。经长期的调查研究发现,贷款增速与经济增速之间有着比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在银行惜贷与企业贷款需求量下降的情况下,信贷增速会出现十分明显的下降。另外,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也处于调整经营方式的关键时期,房地产企业还贷能力出现明显的下降。
三、政策建议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发展规律的经营管理理念
新形势下,商业银行需要对自身的业务营销策略进行一定的调整,在日常经营中,通过各种新的决策变被动为主动,对风险资产进行适当的清理,将经营重点放在低风险业务上,找出新的盈利增长点与业务空间;对各种金融产品进行创新与研究,寻找更多直接融资业务,使各种经营项目体现出充分的综合性特点。由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会受到股市下行的影响,需要对中间业务的渠道进行进一步的拓展,向金融市场投放更多的多元化综合性业务能够使商业银行的经济收入得到明显的提升,同时也能够实现收益结构的优化与业务的转型。
(二)尽快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商业银行要加强风险,强化压力测试,在在宏观经济情况下不断变化的大环境下,要对大额业务与高风险业务进行科学合理的定性分析,结合现有的经验与专家的判断,对风险度量模型进行改良与升级,采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将各种潜在的金融风险全面、客观地揭示出来,提高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
在客户选择方面也需要融入更多的创新举措,灵活调整客户结构,要在防范风险与甄别风险的前提下,对企业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常规资金提供有效的供给,在为重点企业、行业提供贷款支持的过程中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实力,对于小企业来说,商业银行也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新的服务渠道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从强化风险控制、稳健经营等角度为风险较小的客户提供更加稳定的服务。
四、结束语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阶段。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传统的业务经营模式风险日益增加,收益明显下降,需要将更多的目光投入到新兴领域与中小企业,才能够促进商业银行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清河.金融经济周期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09.
[2]张凤英.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5.
关键词:辩证 集团 担保
近年来,为满足不断扩大的业务需求,贸易集团在授信规模、授信条件及品种优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且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努力压降担保,争取信用授信。但银行有限的信用授信资源并不能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特别是一些船舶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或者一些不景气行业的融资,担保成为银行授信的首要条件。银行授信是经营公司业务开展的支撑,是公司的重要资源,逐渐上升到战略高度。银企之间的合作规模、密切程度已成为业务谈判的重点内容,是衡量经营公司信用等级的另一维度。
一、母子公司担保
企业集团之间的多次合并重组,使得业务经营多元化,相关产业链不断向纵横方向延生,贸易量日趋扩大。下属贸易公司轻资产运行,银行根据企业贸易规模、信用等级、行业分类以及申请的融资品种,核定授信总额。其中,因为贸易融资属于低风险业务,是银行授信中比较容易取得信用授信的品种,其他授信大都需要集团担保。因此,担保的风险控制仍是集团管理的重中之重,担保总额也是可能纳入集团考核的指标之一。这里用正反两例加以说明集团担保的使用。
(一)正方案例:集团担保船舶贸易案例
B公司是A集团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世纪末,船舶贸易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有稳定的客户群和一支精干的专业队伍,历经了船舶市场的几次洗牌,他们在防范风险、把握市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近年来,为规避风险,选择小型驳船、功能类船型,坚持承接老客户订单,与长期合作的国内造船厂共同建造船舶。
2012年10月,和B公司合作多年的印度尼西亚PT公司有建造两艘过驳平台船的意向,总金额超过4000万美元。业务部门将可行性报告递交总经理室,经业务评审团队评审通过后,做出了可以承接的决定。基于建造过程中,要按进度开立保函,需要2亿银行授信额度。B公司向A集团递交了临时增加银行授信的申请:
客户简介:印尼船东PT是意大利COECLERICI的子公司,作为世界著名的干散货运输公司,业务范围已扩展到物流及贸易。早在1979年,该公司就通过建设可移动的水上大宗散货过驳平台船及相关储存、装卸设备为货主提供过驳、减载、装卸和短期储存等服务。
过驳平台船:属于区别于一般散货船、集装箱船或者油轮的特种工程船,是真正意义上的移动码头。一次靠泊能连续装卸作业,过程中无移泊无等待,实现大船上的散料通过过驳平台倒运到小船进港,反之亦然。与固定码头比,具有效率高、投资小、作业灵活等特点,且不受传统航运市场影响。通过比较公司十年来建造的同类船舶,过驳平台船的市值稳定,且稳中有升。
市场需求:印尼是煤炭、矿石资源的主要出口国,近十年出口量大幅上升。因基础设施如深水航道、大型固定码头等极少投入,过驳平台船成为必须的大型物流设备。世界著名的干散货运输公司,如新加坡IMC公司,意大利COECLERICI公司均建造了过驳平台船在印尼开展物流业务。
付款条件:根据船舶建造节点预付,合计预付合同总价的80%,我方开出相应保函。
建造船厂:长期合作的某大型船舶制造厂
A集团认为以上业务风险可控,研究决定同意B公司临时增加银行授信的申请。两条船舶按期建造交付,获取了可观的收益。
(二)反方案例:低比例担保、大量信用授信的贸易融资出险案例
C公司是A集团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主营进口业务。2008年开始,受委托方委托,开具进口化工产品信用证。随着人民币贬值、转口贸易的开展,化工产品进口业务逐渐成为融资托盘的载体,开证规模逐年攀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贸易融资一向被定义为低风险融资业务,殊不知,贸易融资项下的进口开证、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并不同于出口押汇、福费廷等低风险业务。进口开证的风险在于:被一些不法商人利用,成为融资托盘的载体。所谓的进口开证,大部分只是单据流转,利用海外离岸公司转口,贸易被放大。大宗商品的进口贸易,可能隐藏着期货交易等风险事项,也可能一票货物被多次开证,多次融资套取现金,引发风险。
2012年,C公司受托进口化工产品业务经历了一次价格波动,由于A集团充分重视,C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到位,措施得当,顺利渡过危机,规模、效益双丰收。当年,各银行调高C公司的信用等级,贸易融资项下信用授信高达公司授信总额的75%,超净资产近10倍。C公司放大杠杆,进口化工业务成倍增长,同一笔化工产品,可能被转口多次;可能报关进口后,成为开票业务的载体。同时,各部门放松警惕,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形同虚设。比如:根据公司制度,财务部门在收妥合同约定的保证金后,方可开证;遇到价格下跌幅度超保证金比例时,应补足保证金;仓储部在经财务部确认收妥货款后方可发货;业务部门不得从事高风险期货业务;业务部经理签订合同的最高额权限等等。在C公司,对于进口化工业务一路“绿灯”,业务操作流程违规违纪,并且沆瀣一气,逃避监管部门的各项检查。(详见图表)
2014年,国际油价半年近50%的跌势行情,加大了经营化工产品的操作风险。部分贸易商逢低入场,随着油价深跌,亏损幅度加大,损失惨重,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机。以苯乙烯为例,价格较6月中旬跌幅已超45%。C公司的委托进口商参与化工产品缩链业务,损失巨大,资金链断裂。由于C公司在进口报关后直接把货物的控制权给了委托方,钱货两空,爆发债务危机,造成对银行债务全面违约,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灵活运用集团内担保
如上正反案例,B公司是A集团旗下重要的贸易公司。主营产品有纺织、化工、船舶等,国内外贸易并举,子公司经营各具特色,稳健发展。近三年的进出口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稳步增长。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银行授信的支持,集团年初核定担保总额,对子公司承接的超额度业务认真研判,特事特例,支持贸易发展。全年各子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授信是银行授信总额的三倍,也就是说,授信平均转三次,利用率非常高。银企合作密切,信用等级提升。
反之,成倍放大杠杆,控制不力,公司遭遇重大损失。
三、防范风险措施
JS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借出资金与提供担保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集团内部借款、担保的基本原则、限制性规定、审批流程、保全措施、责任追究等条款,为集团担保规定了基本操作办法。要求企业出台细则,并与下属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最高额担保额度、担保范围、担保方式、担保费的收取、反担保措施、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集团为下属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出资(持股)比例的,选取以下风控措施:
1.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份额的其他股东,需将其在该企业持有股权及收益权质押给集团;
2.土地、房产抵押;
3.机器设备抵押;
4.通过被担保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做出不利润分配的决议,将被担保企业利润转增资本;
5.其他控制风险措施。
集团每年初核定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按既定审批流程审核办理担保业务,资产财务部指定专人登记担保台账,详细记录担保情况,总额控制,并定期收取担保费。在对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加强各项数据的报送,完善财务分析,及时向集团高层真实披露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注重权重业务的跟踪与分析,关注资产负债表异动项目,增强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力,防范风险。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集团下属子公司的股权结构一般为集团占大股,自然人股东持有一定比例股份。考虑到可操作性,没有同比例担保:一是银行认为自然人股东没有担保能力,不接受自然人股东担保。其二,如果将自然人资产抵押取得授信,届时授信到期,业务没到期,抵押物无法释放,可能造成业务期限和授信期限错配,授信在错配期无法使用,影响业务开展。
在风险可控、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集团资产财务部将争取银行授信、压降担保作为工作重点:根据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优选银行,争取授信,推进信用授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授信品种,争取更好的授信条件。尽量满足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集团在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以净资产为界,将担保压降到比较合理的范围。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继续争取信用授信,严格控制担保规模。根据集团及子公司净资产,设定风险点,将授信总额控制在范围之内,并辅之以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反担保措施,形成长效的监督和保证机制,确保集团健康、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借出资金与提供担保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江苏省国资委,苏国资[2014]93号.
关键词:标准仓单 套期保值 风险控制 大宗商品 贸易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10)010-063-02
随着我国大宗原材料进口规模不断扩大,商业银行也更多地涉足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领域。该类业务交易金额较大,进口商通常以进口商品在国内的销售款偿付信用证项下货款或商业银行融资。但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波幅较大,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证或提供融资后,一旦价格下跌、销售不畅,商业银行将面临较大风险。因此,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具有独特的规律和风险控制方式,商业银行需要深入研究。本文主要通过对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应用模式的分析,探索商业银行合理运用风险控制手段获得更高收益的有效途径。
一、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应用模式
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基本的应用模式为标准仓单质押下的贸易融资。虽然标准仓单质押比较好地解决了商品质量保证、实际货物控制等问题,但是商品价格波动以及客户违约时银行处理货物的问题依然存在。因而,利用标准仓单可以用于期货合约交割的特点,将其与银行监控下的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可以形成更可靠、更有效率的应用模式。
以大宗商品信用证业务为例,商业银行为大宗商品进口企业开立信用证前,首先要求企业建立与信用证进口货物相对应的期货卖出合约。在信用证项下单据提交至开证银行时,如果进口企业无法付款,银行则将信用证项下货物交至期货市场指定的交割仓库生成标准仓单,用于期货交割或者通过转让直接变现,抵偿商业银行信用证项下付款。
在此模式下,企业在商业银行监控下进行套期保值,使现货与期货损益互为补偿,可以有效降低商品价格出现不利波动时企业违约的可能。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将标准仓单作为大宗商品信用证业务的风险退出手段,控制融资风险。
二、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作用
(一)增加风险控制手段,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目前,商业银行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手段主要还是传统的担保、抵押等方式。引入标准仓单后,银行的风险控制手段将更为丰富,一方面标准仓单本身可以用于质押;另一方面,在存货质押中也可以将标准仓单作为存货变现渠道,从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二)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
由于标准仓单本身的特点,使其流动性较一般抵押物更强。如果再将标准仓单和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将使商业银行在办理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时获得更为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即在企业违约时,商业银行可将货物转换为标准仓单用于期货交割获得资金偿还融资,避免货物不能及时变现造成的流动性风险和处理货物过程中商品价格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从而较好地解决处理货物方面的难题。
(三)扩大业务规模,获得更高收益
引入标准仓单后,商业银行增加了风险控制手段,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获得了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因此,商业银行可以在既定风险容忍度的基础上扩展客户群,扩大业务规模,从而获得更高收益。
三、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应用的必要准备
商业银行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使用标准仓单,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及风险退出手段,将使银行获得更强的竞争优势。但是标准仓单、套期保值等期货市场工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银行必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才能将其“为我所用”,而不“为其所累”。笔者认为,银行将标准仓单用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前,需要做好如下准备:
(一)建立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
将标准仓单用于大宗商品融资,相应的交易商品必须是期货市场交易的商品。因此,商业银行需要首先建立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可以在现有期货交易商品中优先选择单位价值较大、品质相对稳定的商品,以利于由简入难,逐步打开业务局面。具体来说,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锌,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PTA,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聚乙烯、聚氯乙烯都可以首先纳入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
(二)建立套期保值头寸监控体系
前述的标准仓单与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相结合的应用模式中,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是控制市场风险、使得标准仓单有效变现的重要环节。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套期保值头寸的监控体系。
该监控体系的基础是商业银行、期货经纪公司和企业的三方协议。银行需要设立专门岗位负责监控如下内容:企业套期保值头寸的规模、种类、期限等是否与贸易进口货物相配套;是否出现超出套期保值需要的期货交易;是否能在期货价格波动情况时补充保证金,确保期货头寸不因价格波动保证金不足而被迫平仓;是否可保证期货头寸在商业银行授权情况下方可进行各种交易。以上工作,银行也可以与期货经纪公司合作,由其承担部分工作,从而减少银行专门岗位的人员数量。
(三)完善货物管理控制,形成标准仓单生成机制
除了标准仓单本身质押的应用模式,商业银行将标准仓单作为风险退出手段,进行对实际货物监控下(如存货质押)的贸易融资是更为常见的模式。在此情况下,完善货物管理控制,形成标准仓单生成机制是银行风险退出的重要基础。
目前,商业银行对于货物的实际监控一般都委托专业物流监管公司办理。物流监管公司一般可以提供“保兑仓”、“海陆仓”等多种监管服务,监管范围从仓库延伸至陆路运输以及海上运输。商业银行只要在此基础上,建立将监管货物交付期货交易市场指定交割库并生成标准仓单的流程机制即可。
因此,这就需要银行与期货交易市场建立合作,形成一批备选的交割库。在将监管货物生成标准仓单时,可以就近选择交割库;或者在货物进入仓储环节时,直接指定由期货市场交割库储存。其中涉及的具体操作环节,仍然可以委托物流监管公司代为办理。
(四)建立标准仓单处理变现流程
标准仓单的处理变现是商业银行最终实现风险退出的核心环节,需要建立相应流程确保银行利益。
对于未与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的标准仓单,银行可以采取自行寻找买方和委托期货经纪公司变卖两种渠道。根据境外银行相关业务经验,若银行有经营同类商品的客户,可以自行寻找买方,反之则需要委托期货经纪公司变卖。
在标准仓单与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将标准仓单用于套期保值头寸的交割。由于期货交割的专业性,相关手续银行宜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为办理,交割获得的资金可用于抵偿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款。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银行将建立起“以货物实际控制为手段,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为支撑,标准仓单为风险退出渠道”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模式。较之单纯依赖货物控制的融资模式,上述模式风险控制能力更强、退出手段可靠,必将大大增加商业银行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的竞争实力,从而为银行带来更高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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