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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防治信息

时间:2023-07-30 10: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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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防治信息

第1篇

[关键词]电磁辐射;电磁环境污染;污染防治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8-0238-01

引言

电磁环境污染是指电磁波在向外界传播的过程中产生的电磁辐射扰乱了人类的正常生产生活的现象。尽管现在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电子科学技术也突飞猛进,但由此产生的副作用也日益显露,电磁环境污染正是其表征之一。据有关研究表明: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电磁环境污染越严重。不过因电磁辐射的不可见性和对人类身体影响的缓慢性,电磁环境污染还未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但这不表示我们就可以忽略这种影响,如果对电磁环境污染不加以防治,它还会产生持久的危害性。

1.电磁环境污染的危害

电磁环境的污染不仅给人类生产造成巨大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还给人类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威胁。我们想要防治电磁环境污染给我们带来的危害,首先我们要先了解它的危害表现为哪些方面。

1.1 对电子设备造成严重干扰

复杂的电磁环境中,电磁污染可以通过发出的电磁波会对其他电子设备造成不利的影响。很有可能会导致周边设备传输数据失败,系统功能下降,信息传导出现失误等状况。例如在高压线附近由于受到强磁的干扰,室内电脑会时常出现死机等现象。由于电磁污染导致的电子设备出现故障往往还带有突发性,所以它给人类生产生活造极大的影响甚至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在全球范围内每年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上百亿美元。

1.2 人类身心受到极大的威胁

电磁环境的污染还会影响的人类的身心健康。电磁辐射对人身体造成伤害有三大效应: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累积效应。当人体受到强磁环境冲击时,身体内的中枢神经系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内分泌出现紊乱,进而削弱人的免疫系统。电磁辐射还易引起流产率的提高和不孕的现象,给人们的生殖系统带来损伤。更为可怕的是强磁环境污染还可能诱发癌症,并使得癌细胞在身体内扩散。

1.3 信息数据存在泄漏的风险

由于计算机显示器、通信线路、主机、打印机等输出设备存在的“电磁缺陷漏洞”,易导致计算机视频信息被远距离窃取、复现与还原而产生电磁泄漏,从而危及城市电磁信息安全。[1]现如今无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或者个人都在广泛使用电脑,如果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远程窃取这些单位机构的信息,不仅会给国家和个人带来很大的安全风险,而且造成的损失也将无法估量。

2.电磁环境污染的防治

随着电子产品的广泛应用,我国电磁环境日益恶化。因之产生的电磁环境污染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我们急需研究电磁环境污染的防治对策,这为我们国家、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1 依法加强对电磁环境的监管

电磁环境污染需要从源头上进行管理,为此国家需要规范防治电磁污染的法律、法规。尽管我国早在1988年就已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175-8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磁辐射防护标准》(GB8702-88),并随之展开实施。但是这两项法律标准距离今天已有二十多年,原来的电磁环境状况与现在并不能相提并论。现在我们应该在完善电磁环境污染分析数据库的基础上,制定与当下环境相适应的法律。

虽然现在已经有证据表明低频电磁场对神经系统产生不利影响,但是所有影响它都有一个临界值,如果低于这个临界值是可以避免电磁场对人的身体产生影响。一方面,在制定防治电磁污染的法律时,要根据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来规定安全的电磁频率标准。另一方面,法律还应制定出相关的处罚标准,并切实的贯彻下去。如果监察部门监察到超出这一标准达到电磁环境污染程度,要依法进行处罚。这样才能使得电磁环境监管与污染治理相结合。

2.2 采取电磁辐射防护技术

想要对电磁辐射进行有效的防护,我们可以优化电子产品的工业设计,运用新型材料,从而较少电磁辐射的泄漏。当然还可以用防电磁辐射的材料进行屏蔽,这种材料一般是网状型金属物体。如果电磁辐射到达屏蔽装置时,大部分电磁辐射会被屏蔽装置反射出去,还有少部分会被它过滤吸收,这样想要透过屏蔽装置的电磁辐射就会大大减少。

此外,在较强的电磁辐射场进行工作时,应该穿上电磁辐射防护装备。防护装在遇到外部的强磁作用时,能够大量吸收消耗电磁辐射,抵消外界磁场对身体的作用,达到降低电磁辐射,保护人体不受侵害的作用。现在市场上出售的电磁防护服装依据服装材料可以划分为四种:(1)碳纤维、不锈钢纤维等与纺织纤维制成的混纺材料(2)多离子织物(3)电磁辐射防护纤维制成的织物(4)涂层防辐射织物。[2]我国目前对于从事高压电设备的工作人员制定了国家标准 GB6568.1《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这种服装是用均匀分布的导电材料和纤维材料等制成的,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

2.3 提高自身的电磁辐射防护意识

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大量接触手机、电脑、电视等电子产品。但是对于电子设备带来哪些辐射和危害,我们也应该熟知。例如,按照电磁炉工作时的原理,电流产生交变磁场,之后把锅具放到电磁炉上,锅具内的铁分子随之在做无规则高速运转,由此之间相互碰撞进而摩擦起热,从而达到加工食物的目的。虽然电磁炉只是对金属材料起作用,但根据相关研究表明:正在使用的电磁炉正前方0.1m处磁场强度达8.70μT,即使远离到0.3m以外,也有1.00μT。这样就有可能对我们身体健康产生巨大影响。[3]所以尽管电磁环境污染的危害我们无法用肉眼观察到,但对于由此造成的危害我们在平常应加以防范。

当然,除了由电磁炉产生的辐射,进而造成电磁环境污染外,在使用其他电子设备时,我们也应该时刻加以警惕。日常生活中使用电子设备的时间不宜过长,在电脑前每个一个小时就要起身眺望远方,让眼睛和大脑得到一定的休息;当购买来电子产品在房间内进行放置时,也应合理的进行布局,不宜把它们一起加以放置;电视距离人体的距离应保持在4米以上等等。

3.结语

电磁环境污染是随着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副产品”,它给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它是不可控制的,在今后的发展中如果我们加强对这方面法律法规的完善,开发新的防治电磁环境污染的技术,研究防辐射的新材料,以及日常生活中加强防范意识,那么电磁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就会大大的降低。

参考文献

[1] 孙遥.城市电磁环境污染及其防治对策[J]. 电讯科技.2012(04).

第2篇

1.1农业面源污染

在农村,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和农药导致水质恶化,利用率低等水环境污染问题积极严重。化肥农药的确获得了高产、高质的农产品,但由于技术知识落后,农民并未正确合理的施用,导致了农业产品的浪费,给农村生态环境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化肥使用导致土壤板结,耕地质量下降,使土壤中的养分流失,地下水环境遭受到整体污染。其污染具有分散性、隐蔽性和长期性特点。严重影响农村地区的地下水和饮用水使用安全。但由于化肥、农药是农民增收创利的工具之一,大大增加了治理难度。

1.2畜禽养殖污染

在养殖过程中,为了节省投资成本,未配置或简陋配置禽畜排泄物处理设施,大量禽畜排泄物随意堆积,清理废水肆意排放。“粪尿中的大量氮磷渗入地下,使地下水的硝态氮、硬度和细菌总数超标现象严重。水产养殖的水库承包人肆意投放饲料、化学肥料、动物脏器、人畜粪便等进行水产养殖,使水体受到极大污染。

1.3乡镇企业污染

乡镇企业量多面广,规模小、设备简陋。企业主对环保设施建设投入小。农村乡镇企业缺乏必要的环保处理设备,废水、废气、废渣随意倾倒,对农村水环境以及其它生态环境系统造成很大的损害。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不重视环保,一味追求地方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偏袒了乡镇企业的污染。相关责任部门往往故意忽视,消极监管。使得乡镇企业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水肆意排放,诸如2015年1月6日发生在河北的“牛奶河”事件时有发生。

1.4生活污水及废弃物排放

在农村,每年都会产生数亿吨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处理设施匮乏,污水被随意倾倒,生活废弃物随意弃置。污水和垃圾中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与寄生虫卵,长期得不到科学处理,极易造成农村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严重污染区域饮用水源和居民生命健康。

1.5城市污染转移

城乡二元体制使人们较多关注城市环境的污染和防治,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监管法律体系相对健全,大量城市高污染工业和城市垃圾纷纷向乡村转移。贫穷落后的农村地区为追求经济效益,往往不计环境成本。城市高污染工业生产对水环境造成了毁灭性破坏。

2防治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的法律对策

2.1完善农村水环境保护的立法

首先,增加专门针对农村水环境保护的条文和规定,弥补法律空白,使环保工作有法可依,并使各项法规具有可实施性。其次,制定农村水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项立法。鉴于农村水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建议先行制定专门针对农村水环境保护的专项条例,在此基础上探索农村水环境保护专项立法,最终形成完善的农村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2.2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物控制制度

对于农村水环境面源污染的化肥、农药、畜禽养殖排放物、污水等要综合治理,可以通过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掌握作业方法。也可借鉴外国经验,确定适合我国的实践方法,诸如少耕法和畜禽粪肥的农田合理施用法,并形成清洁生产技术标准,有效控制面源污染。

2.3减少城市污染转嫁

城市污染的转嫁使农村水环境面临自身和外来的双重压力,是农村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必须对该类行为从法律层面予以制度规制。可以建立完善的监察制度,对于污染企业进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巡查。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阻止不适宜迁往农村的企业,建设日常监察常规机制,督促企业清洁生产。

2.4加强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3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冶炼污染;控制体系

0.前言

铅锌冶炼企业污染以重金属为主,企业周边土壤和水体受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影响,重金属含量较高,并且重金属具有富集性,能通过生物链转移。铅锌冶炼污染物可直接或间接危害人体健康。亟需对铅锌冶炼企业环境污染进行有效控制。铅锌冶炼污染控制体系的建立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行业可持续发展与污染矛盾解决的需求和行业污染防治技术发展的需求。因此建立铅锌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控制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1.铅锌冶炼污染风险控制体系建立

污染控制体系与环境保护相辅相成,污染物排放控制需要建立完善的铅锌冶炼企业污染风险控制体系,该控制体系主要由企业外部控制和内部控制两部分组成。

1.1企业外部控制

企业污染物具有负外部性,即冶炼生产过程中,不考虑环境污染影响,造成外部环境污染防治成本增加的特性。因此需进行企业外部控制,外部控制主要由国家政策法规#地方监管#市场调节和公众监督四个部分组成。

1.1.1国家政策法规

国家政策法规是利用政策法规对企业环境污染进行控制。我国的铅锌冶炼行业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有《铅锌冶炼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铅冶炼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铅锌冶炼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等,为铅锌冶炼行业污染控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1.1.2 地方监管

地方监管是利用地方政府环保执法权对企业环境污染进行控制,对企业污染控制具有直接作用效力。加强地方监管力度,增加企业环保排查次数,核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加大企业环境污染惩罚力度,做到严格执法,以控制企业环境污染。

1.1.3市场调节

市场调节是利用市场对企业的作用力,以控制企业环境污染。市场调节促进技术改造和创新,使企业从冶炼过程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市场和政府建立企业环保信誉制度,利用价格。税收。信贷和补贴等市场调节工具,限制环保信誉差的企业其产品在市场中流通,降低其市场竞争力直至被市场淘汰。

1.2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与环境污染风险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环境污染风险企业内部控制主要包含企业环保文化、环保政策和法规的执行、企业周边环境质量控制、污染物排放的预防与治理控制、污染物利用控制、清洁生产技术控制等。美国企业风险内部控制COSO 体系主要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要素组成。冶炼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主要由污染风险、风险处理程序、风险处理办法。风险责任管理。日常管理措施和内部监督管理六部部分构成,前五部分构成一个循环控制体系,可循环促进企业内部控制能力的提高。监督管理部分是对循环体系进行监督控制,

1.2.1 污染风险预警

污染风险预警是对企业污染排放对环境危害性进行预警。铅锌冶炼企业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和废渣。其中废水主要采用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一般90%以上废水经处理后回收循环利用,剩余部分按照《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达标后排放。

1.2.3 风险处理办法

风险处理办法是在接到警情后,领导要做出相应的批示和处理。管理者要以全过程技术控制和操作管理相结合进行污染控制。一般警情产生主要原因是技术问题和操作管理不当。

2.控制体系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控制

企业生产以成本为向导,市场激励促使企业以成本最低的方式进行生产。通过企业环境污染强度与生产边际成本关系分析可得出企业环境污染强度在企业内外部条件允许下的最低生产边际成本。该关系分析如图1所示。图1中斜向上的直线表示企业外部控制条件允许的生产边际成本,斜向下直线表示企业内部控制成本,空心箭头表示通过企业外部或内部控制,生产边际成本发生变化移动。斜线以上为企业可达到的生产边际成本。斜线的移动即控制成本的调整不一定是平行变化,还可以是倾斜移动,如通过技术改造的内部控制,可能还会造成企业环境污染强度较大时对应的生产边际成本较改造前增加,如图中点线所示。

在没有进行外部控制和内部控制调整的情况下,企业生产边际成本最低值为P(A),相应的企业环境污染强度较大"由于环境污染形势逐年严峻,这样迫使政府和公众进行企业外部控制,增加企业生产外部控制边际成本,使生产边际成本最低值从P(A)变成P(B),相应的企业环境污染强度也减小。企业为了盈利和增加市场竞争力,必然会通过内部控制的方式降低生产边际成本,使边际成本由P(B)变到P(D),这样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环境污染强度。P(D)为企业环境污染强度为经过外部控制和内部控制调整后企业生产边际成本最低时对应的环境污染强度。企业虽然可以在虚线区域进行生产运行,但由于边际成本的驱使,企业会选择在P(D)条件下生产。P(C)为企业外部控制没有调整,企业通过内部控制调整所能达到的生产边际成本最低值,而且环境污染强度也较低。企业污染减排具有正内部性,但是企业为避免发生内部控制成本如图中点线方式变化。

3.结论

我国铅锌冶炼行业污染日趋严重,亟需对企业污染风险进行控制。建立完善的污染控制体系才能有效控制铅锌冶炼企业环境污染强度。铅锌冶炼污染控制体系主要由企业外部控制和内部控制两部分组成。外部控制主要由国家政策法规、地方监管、市场调节和公众监督四个部分组成;内部控制体系主要由污染风险、风险处理程序、风险处理办法、风险责任管理、日常管理措施和内部监督管理六部分组成。

参考文献

[1]屈小梭,梁兴印,秦飞,王亚军. 铅锌冶炼企业污染风险控制体系研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S3:57-60.

[2]欧阳丽伟. 铅锌冶炼企业循环经济评价研究[D].中南大学,2014.

[3]姚莉. 有色铅锌工业的环保问题及政策创新研究[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8.

[4]姜文英. 典型铅锌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建设的物质流分析方法研究[D].中南大学,2007.

第4篇

关键词:生态环境 污染防控 建议 北京市门头沟区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1-012-02

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作为国家首都,北京市着眼于构建“和谐宜居”之都,全面推进“绿色北京”战略,通过加强污染源头防控、控制生产型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及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对垃圾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垃圾资源化水平、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治污防污,打造天蓝、地绿、水清、气洁的生态环境。门头沟区作为素有“绿色生态氧吧”之称的京西重要生态屏障,是北京市重点发展的5个生态涵养发展区之一,并居于首位。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未来五年,门头沟区将全力打造“和谐宜居滨水山城,全域景区化百里画廊”。要实现目标,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是必须加大区域内环境整治力度,完善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建设。

一、加大环保考核力度,严肃问责追责

环境污染控制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各级政府和组织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对于门头沟区来讲,也要立足区域定位和污染源分布及防控情况,完善实施《门头沟区生态损害及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完善环境保护区、镇(街)、村三级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强化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理念和意识。要健全和完善《门头沟区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验收办法》,逐步加大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中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环境保护相关指标的权重,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要通过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区域限批、“一票否决”及表彰奖励等措施加大奖惩力度。对考核优秀的镇(街)、村或相关的单位,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环保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等,发挥典型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加强人员设施建设,提高环保监察和监测能力

一流的专业设施和一流的专业队伍,是打造一流的生态环境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设备设施的陈旧、人员队伍的短缺和不专业,成为很多地区应对环境事件时的制约因素。因此,加强环保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和设施设备等条件建设,刻不容缓。对于门头沟区来讲,要按照环境监察和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大环境污染监察、监测设施设备条件建设,强化交通、取证、通讯、办公和信息化等必备的执法装备配置,购置先进的环境监测仪器,全面提升环境监察和监测机构的工作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水平。要扩大环境监察、监测人员编制数量,大力补充专业监察人员,加大路检路查、入户抽查、路检夜查、进京路口检查等的监察力度。同时加强监察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执法水平。要完善区、镇(街)、村三级监察、监测机制,点面结合、重心下移,依托现有城市网格化监管平台,加强镇街环保队伍建设,在乡镇(街)一级设立环保所,完善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落实2~3名人员编制,赋予一定的执法权。每个村设置1~2名环境污染监察员、监测员(网格环保监督员),配置相应监察、监测设备,适当给予一定财物补贴,调动积极性;区、镇(街)统筹,通过专门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

三、打造政、企、学、研合作平台,强化环保人才和科技支撑

环境污染治理不仅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情,既要加强区域内各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合作,包括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规划部门、住建部门、公安部门、安监部门等,联防联控,形成联动新机制;也要注重与区域系统外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协同合作,打造政、企、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人才和科技环境保护中的优势。基于此,建议由政府主导、统筹,主动与涉及环境污染具体领域防治、生态建设等相关领域及专业的在京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联合组建环保类研究所、实验室、研究院等实验平台,有针对性加强对门头沟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的理论与技术的研究和探索,促进不断创新环保工作机制、模式、技术和手段。例如,2015年北京农学院蒋林树教授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成套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主要研究的是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获得了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此类技术可以通过区、校合作予以引进和应用。要通过打造政、企、学、研合作平台,有利于定期邀请合作单位的专家进区、进镇、进村指导和开展培训;也可以在重点镇、重点村建立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每年开展1~2次青年教师和学生专业实习实践,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和学生的聪明才智和专业技能,也有利于区里招聘和引进专门人才。要通过打造政、企、学、研合作平台,尝试在重点镇、重点村、重点片区探索建立专家“一对一”的环境污染防治指导帮扶机制。

四、发挥“互联网+”优势,提升环保信息数字化水平

“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推动经济形态不断地发生演变,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实体的生命力,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互联网+”不仅指互联网与现代制造业的完美结合,也意味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的结合。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发展,“互联网+环保”成为当前潮流产业之一。基于此,建议门头沟区依托北京比较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和信息优势,努力打造“互联网+环保”平台。通过不断推出小的应用和服务,积累庞大的用户群,最终实现利用互联网的理念、思维、方法推动建立线上线下互动,上下左右联动的环保全员宣传和参与机制,增强环保体验性、互动性,使得区域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更加多元、自主和开放,实现“影响一个、带动一批”的扩大效应。依托“互联网+环保”平台,助力环保执法,通过开通环保微信、微博举报,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环保投诉渠道,促使环保执法力度越来越大。通过“互联网+环保”平台,还可以充分发挥环保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势,将重复的、固化的流程提炼出来,使人为流程数字化,从而提高效率;也可以促进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建立集污染源数据、空间地理数据、环境质量数据、电子政务数据及环境相关资源数据于一体的环境资源中心,提升环境数据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其在环保业务中的作用。例如,广东柯内特环境科技公司与IBM公司合作,联合打造“互联网+环保”,利用IBM的物联网、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技术,构建了环保产业的物联网、涉污企业数据模型与移动互联平台;通过大数据模型实现了政府与企业环保预警、主动排查、智能监管等功能。当然,“互联网+”在环保和生态领域应用的博大空间,还有待于我们去进一步开发和利用。

五、立足区域特征,发挥农合组织在环保中的重要作用

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门头沟总面积1448.9平方公里,山地面积占98.5%,是典型的小城市、大郊区、纯山区的区域特征,189个行政村分布较为分散,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较困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率低、运行率低。如何把一家一户的农民集中起来,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调动其在环境污染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基于此,建议门头沟区持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人才、科技、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扶持,做大做强一批典型合作社、示范社,涉及农村污染防控治理、生态建设的相关财政项目,优先安排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要积极引导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扩大有机、绿色和无公害食品的种植。积极应用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实施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整规模化养殖产业发展,通过合作、并购、收购等方式缩减散户养殖比例,鼓励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统一收集和处理污染物,统一做好污水、粪便的收集、贮存和处理工作,减轻和避免对农村水环境的污染;生态旅游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分类分步地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要针对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指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生产的方式将村民(社员)土地进行集中使用、集中管理,增强预防土壤污染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合作社,购置和配备土壤检测、土壤修复等相关技术仪器设备,提升土壤分析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六、注重环保舆论和生态文化建设,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环保宣传的目的,在于普及全民环保知识、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更有效地调动民众参与、践行环保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区、镇(街)两级宣传部门的舆论优势,注重前期舆论营造。建议成立由区领导任组长的环保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环保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环保宣传工作规划。要建立环境污染防治区、镇(街)、村三级宣传体系,每个村可设置1~2名专兼职结合的环保宣传员,大学生村官兼任村环保宣传员,发挥其知识和文化优势,强化环保工作的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各种现代媒介,以及民众日常生活关注和喜闻乐见的有奖问答、知识竞赛以及春节挂历、特色扑克牌、条幅标语等载体,加大对典型案例以及环境污染防控知识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民间舆论监督优势。要健全完善环保听证、社会公示、环境、环境举报、市民检查团、环保义务监督员和“12369”环保热线等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环保工作。

生态文化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生态智慧,融合现代文明成果与时代精神,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重要文化载体。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生态文化必将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基于此,要进一步加快推进环保和生态文化教育和推广、环保与生态文化重点工程、环保与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普及环保与生态环境教育,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建立环保与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区域内大中小学生开展实习、夏令营活动,进行环保和生态知识和道德教育。在全区乡镇(街)一级,每个乡镇(街)建设1个环保与生态文化活动中心。发挥好门头沟区221个村居文化室平台作用,重点做好农村、农民环保与生态环境教育,制作环保与生态全民教育读本,确定和推出一批环保与生态文化名镇、名村、名户、名园。要依托区域特色产品和资源禀赋,有针对性地定期举办特色鲜明的主题文化节会,诸如永定河文化节、玫瑰文化节、山茶文化节、樱桃文化节、戒台寺丁香文化节和山茶文化节、举人文化节、古村落文化节,寓绿色、环保、生态于文化节中,打造生态文化特色品牌。要加强区域内企业环保与生态文化建设,积极推广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引导企业按照PDCA(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Action行动)产品质量持续改善循环模式建立环境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有效地开展污染预防。树立一批模范环保与生态企业,从企业形象策划、产品开发、商标设计、广告等商务活动中体现企业环保和生态理念。加强对企业环保与生态文化的教育培训,把环保与生态行为准则纳入员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企业奖惩依据。

参考文献:

[1] 樊宏宇,陈均红.首都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现状分析及打击整治对策.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6(4)

[2] 刘超.管制、互动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2)

[3] 何明辉.治理工业企业环境污染的五大举措.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4)

[4] 杨学聪.北京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经济日报,2015.12.2

[5] 江泽慧.弘扬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人民日报,2013.1.11

(作者单位:北京农学院 北京 102206)

第5篇

水环境管理社会化的意义一方面在于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实行参与式管理,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掌好舵”,把“划浆”的事尽量交给社会,不仅节约财政开支,减少人员,而且还将大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水环境管理社会化还将带动水污染防治相关社会组织、咨询服务机构的广泛兴起,对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辽河流域水环境管理结构根据

《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辽河流域指辽宁省行政区域内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的干流及其支流所流经的区域和集水区域,见图1。省和流域市、县(含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辽河保护区管理机构依照其职责负责对辽河保护区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辽河流域水环境管理主要可归纳为3个层面[6]:

(1)饮用水水源和水生态保护。主要通过政府层面确定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方案及保护措施,并予以实施。该层面涉及的环境风险管理可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市场化机制。

(2)点源污染防治。主要通过实行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以及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等手段防治污染。该层面涉及评估、交易、建设、运行等诸多环节,可社会化要素较多。

(3)面源污染防治。主要围绕固废管理、农业生产管理、畜禽养殖污染排放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展开。该层面与点源污染防治一样涉及评估、建设、运行等社会化要素。

2辽河流域水环境管理可社会化要素分析及实现途径

通过分析辽河流域水环境管理结构,可社会化要素如下:(1)项目环评、验收审批环节。可社会化要素包括:治理技术工艺可行性及优越性评估、治理工程合格验收评估。政府建立环境技术评估体系,将审批涉及的技术环节工作转交第三方专业机构。(2)排污许可证发放环节。可社会化要素包括:排放总量及风险评估、排污权的交易。政府搭建排污权交易平台,建立合同减排服务管理规范,促进排污市场的社会化运作。(3)城市污水厂建设环节。可社会化要素包括:建设主体、环保工程设施建设招投标、工程监理、综合服务外包。政府建立环保工程设施建设招投标制度、城市污水厂外包服务管理规范、环保工程设施监理技术规范。(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与风险控制环节。可社会化要素包括:排污监测、检测、日常排污公众监管、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污染风险控制。政府出台水环境监测社会化技术规范、水环境信息与公众监督平台、企业信用考核和等级评价办法、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技术规范、企业环保管理制度与考核标准、环保设施全过程管理准则、环境污染风险控制指南、环境风险损害评估技术方法等,在加强行政监管的同时,重视市场监管,通过公众监督强化政府监督,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差的不达标单位,依据考核结果,实行行政代执行,交由业绩优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此外,政府还需建立环境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推动环境管理社会化。具体可包括:环保先进实用成熟技术信息共享平台、科学普及平台、市场调查统计咨询平台、技术服务平台(环境分析检测、环境审计、环境管理认证、环境教育普及及培训)、环境交易服务平台创业孵化平台、融资服务平台六大平台。

3结语

第6篇

【关键词】畜禽养殖;管理;启示

我国是畜禽养殖大国,随着畜禽养殖业的迅猛发展,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日渐凸显。2014年,畜禽养殖业COD和氨氮排放量为1049万吨和58万吨,分别占全国总量的45.7%和24.3%[1]。畜禽养殖业排放的COD接近全国总量的一半,畜禽养殖污染已到了不得不治的阶段。美国被公认为水污染防治政策完备、管理措施到位的国家,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2]。

1中美畜禽养殖共性特点

比较中美均是畜牧业大国。我国2014年畜牧业产值超过2.9万亿元,约占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美国每年畜牧业产值约占农业总产值的48%。除畜牧业产值占比相近外,美国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高,畜禽粪便以还田为主,与我国畜禽行业发展形势以及污染防治管理方向一致,具有很好的经验借鉴基础。1.1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秩序增长美国2005年80%以上的养猪场规模都在1000头以上,其中55%的养猪场规模在5000头以上[2]。我国2015年整个畜牧业的规模化率为39.6%,比2012年增加5.5%,“十三五”期间目标是突破50%。2015年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规模化产能占比达43.3%、48.3%、17.5%、37.2%、45.5%[3],各类畜禽养殖规模以上比重均呈逐年递增趋势,规模化已成为我国畜禽养殖业的发展趋势,可以预见我国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将会不断提高。

1.2畜禽粪便还田是主要综合利用方式

美国的大型农场主十分重视种植业与养殖业的紧密联系,会根据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量确定种植规模,畜禽粪便还田是基本的综合利用方式。我国同样鼓励畜禽粪便还田,国家层面加大力度引导畜禽粪便还田利用,国办、农业部等管理部门通过出台文件和资金补助,鼓励畜禽粪便和废水科学还田利用。全国畜牧总站在2014年对全国上报的2802个标准化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方式进行统计结果显示,粪便还田是占比最高的处理利用模式,各类畜禽品种比例分别是:生猪40%、奶牛38%、蛋鸡41%、肉鸡40%。

2美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经验

在畜禽养殖环境保护方面,美国现有法律法规包括联邦、州、地方三级体系,通过养分管理规划等管理手段实现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治理,此外行业协会、大学等也充分发挥了技术支撑和宣传辅助作用。

2.1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美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三级政策体系中,由联邦政府颁布的环境法律适合解决共性的问题,各州和地方政府在结合自身实际的状况下会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环境法条文,通过具体而详细的法律措施去实现污染防治的目标。不同层级的政府各司其职,中央层面负责制定宏观的统筹性法规,地方政府负责制定微观的实施性细则,环境管理要求既做到了统一协调,又实现了因地制宜。美国联邦政府制定的多部法律法规都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的规定,如《清洁水法》、《联邦水污染法》、《动物排泄物标准》等[4]。其中《清洁水法》里视集中养殖业为点源性污染,纳入排放许可证管理范畴,非点源污染主要使用最佳管理实践(BMPs)进行防治[5]。对如何控制非点源污染,联邦没有制定出具体的政策,只是要求各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非点源污染控制计划,并与点源污染计划结合来实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州级的法规政策较联邦法律则更为具体。采取哪些政策措施实现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要靠州一级政府制定出较为详细的规章制度。如伊利诺伊州1996年颁布了《畜禽养殖管理条例》(LMFA),条例包括:新建设施和搬迁设施建设的要求、养分和废物管理计划、畜禽设施运营者的培训管理和认证、财政激励和资助措施、安全距离要求等。又如俄克拉荷马州要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申请执照之前,要先制定预防污染计划,还规定对猪场经营者和猪场员工实行9小时课程强制教育以及每年3小时的回顾学习[6]。城市和县级政府会制定地方发展规划、土地使用计划等一系列的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和土地使用计划对畜禽养殖的数量和布局提出要求,控制牲畜饲养数量用于防止牲畜粪便的集中产生给土地消纳能力带来重大压力,提出布局要求用于防止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禁止畜牧经营的区域带来环境影响。

2.2细致的养殖场分类管理

在法律层面,美国将畜禽养殖场分为点源污染和非点源污染进行分类管理。将存栏1000个动物单位以上的养殖场划为点源污染源;1000头以下的养殖场,根据其养殖设施、排放状况等,由环保局的地方管理人员或相关负责人通过现场考察来确定是否属于点源。点源污染被纳入排放许可证的管理范畴,排污许可证包含了一系列目前最佳可用技术的排放限值和达到标准的最后期限,用于保护受纳水体的质量。非点源污染主要通过最佳管理实践(BMPs)进行防治,BMPs是指任何能够减少或预防水污染的方法、措施或操作程序,以经济激励、规划、鼓励型政策手段为主。分类管理充分考虑了操作层面的可行性,既避免了对规模较小养殖场的过高要求,也未放弃其开展必要的环境管理。在监管层面,美国环保局对集约化规模畜禽养殖场(CAFO)进行严格的环境监管。集约化规模养殖场包括大规模CAFO(大于1000个动物单位的养殖场)、中等规模CAFO(300至999个动物单位的养殖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环保局要求所有集约化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要有养分管理规划;每年必须提交施肥和养分管理年度报告;必须具备储存所有粪尿的储存区,设置污水防护措施,保障25年一遇的24小时强度的降水不会出现径流;养殖场与周边公众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每年检测粪便,每5年检测土壤,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施肥率。这些监管要求和措施为畜禽养殖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降低了守法难度;也为环境监管提供了执法依据,提高了监管效率。在管理层面,美国环保局和农业局强制要求集约化规模养殖场实施综合养分管理计划,其他养殖户自愿执行。管理计划报告中要明确畜禽种类及年粪尿产生量,确定粪尿中的养分浓度,以及作物信息并量化所需营养成分,根据检测报告或是经验系数核算施肥信息和所需要的土地面积,做到四个标准:正确的时间、正确的粪尿来源,正确的施肥率、正确的施肥方法,确保农场主不过量施肥。畜禽粪便综合养分管理计划保证了“种养结合”的科学性实施,既实现了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又避免了综合利用造成的环境污染。

2.3全方位的配套支撑

在美国有多方渠道为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提供项目资助和技术支持,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大学等研究机构。美国农业部、环保局、水土保持委员会等会帮助养殖业主落实和进一步完善养分管理管理计划。美国政府承担75%的养分管理计划项目补贴,对新养殖业主及弱势群体补贴可提高到90%。此外,美国环保局与农业部开展了多种合作,旨在引导养殖场进行自我约束,防止环境污染。现有的四类合作项目包括:养分回收和利用的项目、农业与动物养殖研讨会、农畜禽粪尿利用知识以及保护水环境方面的防治技术推广视频、环境保护的奖励项目等。民间协会的作用也不容小觑。全美养牛协会有会员4万余名,包括27个育种机构和23万个种牛农场;全美养猪协会有会员8万余会员。协会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政府推广环保计划、提供环境保护和粪污管理服务方面的技术信息、技术培训、资助相关的科研项目等。第三方咨询公司能够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从安全距离要求、储粪池设计要求、养分管理要求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从而使农场主能够从各渠道及时了解管理要求和实际技术操作。大学等研究机构会帮助政府部门给养殖场主提供培训,讲解养分管理计划的基本知识,辅以具体实例加深对规则的理解。同时,对于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成果会及时推广,将使用者受益作为新科技被使用和被认可的标准。

3美国经验对中国的启示及政策建议

在我国畜禽养殖不断走向规模化的进程中,美国经验对于我国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我国可借鉴美国的管理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方法。

3.1制定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要求

从美国经验看,点源和非点源养殖场分类管理,提高了管理效果和行动的操作性。目前,我国畜禽养殖管理按养殖数量分为规模化养殖场和非规模养殖场。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规模以上的养殖场需要履行严格的污染防治责任,包括选址要符合法规要求、依法环评、配备污染治理设施等。今后还需根据实际情况遵守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和环境税规定。对非规模畜禽养殖场,我国现阶段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提出管理要求,但非规模养殖场(户)占比高、污染重,已逐渐成为各地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以生猪为例,年出栏5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数占全部生猪养殖场(户)数的99%左右,养殖量占全部产能的57%左右。而非规模禽养殖场大多无污染治理设施,冲粪废水直排、粪便乱扔乱堆、气味难闻,严重污染当地环境,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群众投诉较多,急需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因此建议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对非规模养殖场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废弃物禁止乱排乱放为底线,引导和鼓励非规模养殖场开展综合利用或者污染处理。

3.2完善畜禽养殖属地精细化管理

美国在畜牧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方面形成了联邦、州和地方三位一体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效控制了畜禽养殖污染。我国目前在国家层面有《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出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地方还需进一步制定细化的可操作的政策细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政策,包括环境保护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养殖发展规划、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要求等,因地制宜落实国家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在监管中,重点关注畜禽养殖场的合理选址,以及粪便和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行效果,避免养殖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学习美国种植养殖综合养分管理的经验,以源头控制和还田利用为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手段,实现种养平衡。建议采取整县推进的形式,统筹考虑县域养殖业和种植业的有机需求,研究适合我国不同区域的计算方法和经验系数,以全县域农田、林地、草地和园地作为畜禽粪便的消纳场所,定量计算作物对粪便中氮和磷的养分需求,用于核算发展畜禽养殖需配套的土地面积,或是确定县域畜禽存栏量,提高种养平衡的科学性此外,针对畜禽粪便还田重金属累积影响问题,在严控饲料重金属添加量基础上,还需关注畜禽粪便重金属对农业土壤重金属污染的贡献,分析粪便还田导致的重金属累积与土壤-作物系统的风险响应关系,提出合理的控制对策,目标是实现安全还田。通过完善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要求,逐步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3.3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社会化运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协作的社会化运作机制。地方政府通过强制措施和扶持激励政策,引导养殖企业、农户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谁受益”为准则,鼓励专业技术公司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提高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理的专业化水平。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处理和利用工艺研发和运行模式创新。选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示范,典型引路,探索社会化运营机制。

参考文献:

[1]《2014年环境统计年报》,环境保护部.

[2]金书秦,韩冬梅,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美国经验,环境保护,2013,41(2):65-67.

[3]《中国畜牧业统计2015》,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畜牧总站.

[4]蒋松竹,蔡琼,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现状及思考,环境污染与防治,2013,35(10):93-98.

[5]韩冬梅,金书秦,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国际经验与借鉴,世界农业,2013(5):8-12.

第7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关系;协调运行

引 言:长期以来,很多人都在进行环境保护的工作,其中在环境监测和环境监测的过程中,如何实现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一直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具有很高的现实价值。今天,我们必须争取利用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方法,倡导环境监测和环境监测相互促进、协调运行的想法和建议,来和大家共同探讨。

1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基本职能

1.1环境监测基本职能

环境监测,即在科学的化验、测定技术方法的支持下,分析或检测持续排放或间断排放的污染源或区域环境质量危害因子的浓度及变化情况,评价其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对被检测对象进行环境监测时,应先调查检测对象的背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方案,对监测点位进一步优化后再进行现场的监测取样,采集的样品应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保存,实验室分析检测样品后处理检测数据,得出相关的分析评价结论,并形成环境检测报告。环境监测包括例行监测、应急监测及科研监测三种。按照被监测对象分类,环境监测又可分为水质污染监测、大气污染监测、土壤污染监测、固体废弃物监测、生物污染监测、噪声污染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等。环境监测是完成所有环境工作的基础,其主要职责包括:监测区域环境质量,科学预测环境污染的变化趋势;对监测区域或监测对象污染环境的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已经采取的环境污染防护或治理方法的有效性;对污染物的主要危害成分进行分析,评价其危害程度,为环境监督、行政执法给予科学数据支持;环境监测的检测数据和分析评价结论还可作为环境影响或环境质量评价的依据。

1.2环境监察基本职能

国家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检察的行政执法行为称为环境监察,它是公正的、及时的、强制性的、直接而具体的,是对环境污染源及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方法。根据行使监察权利时间的不同可将环境监察分为事前、事中及事后监察三种情况。与环境管理不同的是,环境监察更注重对区域环境和环境污染源的日常监督和现场处理,即在环境污染现场完成日常或紧急处理的环境监督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领导下,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日常监督执法是环境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其主要职责包括:督促污染排放单位落实环境污染治理的防治措施,保证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向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污染物排放费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解决因环境污染而发生的投诉、纠纷事件;监督、检查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核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2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关系

2.1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提供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和技术支持

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两个工作单位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既不能没有环境监测部门的工作,也不能没有环境监察的工作,两者缺一不可。正是因为这种关系,所以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环境监测部门为环境监察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和信息时,也成为环境监察工作对环境保护效果的衡量标准,这就需要环境监测工作所提供的数据信息,必须要符合准确性、完整性、代表性的特点和要求。如果环境保护工作一旦离开了环境监测的帮助,那么环境监察执法过程和执法目标的确定就失去了基本手段,也走出了以事实为基础的原则,同时,也不能准确地执行环保法规,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方法。而且,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也应该认识到环境监测对于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因为环境监测所提供的监测数据信息是环境监察工作能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如果失去了这种保障,那么环境监察工作也就失去了左膀右臂,环保工作更加艰难。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技术提供支持的作用,而且环境监测对于环境监察工作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对于推动环境监察工作而言,无疑具有非常大的现实作用。毕竟,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都属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都是服务于环境保护的工作之中,两者的关系自然也是不言而喻。

2.2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中的监督检查提供指导

在实际的环境监察工作中,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对防止污染的设施进行监察和监督,确保其运行的正常。而监察部门对在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时候,需要确定几方面的内容,这包括防治污染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其排污的浓度和排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效果是否达标等,需要确定这几个方面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就必须要利用环境监测部门对污染处进行取样工作,从而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实验,最后得出一个比较准确和及时的检验报告,而环境监察部门需要凭借这个检验报告,对污染单位进行下达防治污染改善和改进的要求。

3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协调运行的相关措施

3.1 信息共享,整体联动

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职责有机结合,使其在环境管理与执法工作中,协调统一,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以提高工作效能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可行的环境监测与监察联动机制,必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上不能交叉,各司其职,但又不能脱节,这样才能在具体工作中相互协作、相互配合。

3.2 打破常规,共同应急

对于常规性监察工作,环境监察部门可根据辖区环境的基本情况,形成年度监测计划,委托监测部门开展监测。对于突发环境事故,监察和监测部门的应急性工作程序尤为重要。监测部门依托监察部门建立的企业风险源调查成果建立应急监测预案,准备好应急监测的仪器试剂等。监察部门要充分利用监测部门的专业知识协商做好事故处理,采样工作。

3.3 互为基础,协调发展

环境监察工作要以环境监测工作为基础,充分利用环境监测技术资源,发挥监测工作技术优势,及时把握环境监测工作的新动态、新技术,适时调整环境监察工作思路,全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使监察和监测工作形成合力并不断相互推进。

3.4 各取所需,相互协作

在具体工作中,两部门要实现监测和监察成果共享,监测部门要主动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地表水质量、环境空气质量等)和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监察部门要主动提供污染企业基本情况等基础数据、企业排污申报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等,两部门充分利用上述成相互协作,推进工作。对监察部门而言,一是可根据监督监测情况有重点的对企业开展监管,特别对监测超标的企业,严格监管,查找超标排放原因,督促企业整改;二是可利用环境质量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如针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下降可开展沿河企业的污染整治,空气质量下降可开展蓝天工程、扬尘治理等行动;三是通过及时了解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评价专项行动效果,有的放矢的开展监管,实实在在的来改善环境质量。对监测部门而言,一是要充分利用监察部门所拥有的企业污染排放基本台帐信息,如排污申报情况等,建立起重污染企业监测信息台帐;二是可以及时结合环境和日常监察结果调整监测重点,对重要以及监管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要及时介入,加大监测频次,开展突击监测,获取第一手证据,有力地支持监察部门的管理需要;三是要对环境监管工作进行最终的评判,通过管理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来改善问题,最终的效果要求监测部门来衡量评判。

4 结语

总之,为了促进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测工作的协调发展,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了解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的内部规则,利用好环境监测的有利资源,发挥环境监测的技术优势。只有这样,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才能够以协调和有序的方式发展,从而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并建立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新局面。

参考文献:

[1]胡志鹏.新形势下的环境监察[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8).

第8篇

一、主要完成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建立第一批1宗污染地块名录,落实风险评估。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报请县政府与3家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企业责任。二是开展粉煤灰、炉渣、电石渣、污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调查。编制上报我县禁塑方案,目前待县两办印发。排查非法加工利用洋垃圾企业,目前我县未发现该类企业。三是减少生活垃圾污染,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7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四是对大丰1处废油倾倒点应急处置,实施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继续协助公安部门办理3宗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五是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系会议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开展年度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申报3宗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六是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对辖区内36家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全部达标。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备案113家,完成年度申报登记企业99家。七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海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区内30个地块开展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另外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自行增加2个地块,有根据此项工作最新要求,对比二污普企业名单,筛查补全又增加了海南华塑石化有限公司、海南广海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制胶厂、海南美亚实业有限公司马村中转油库、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马村油库、洋浦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5宗地块,增补地块的信息调查和系统录入工作已经全部通过国家系统的审核。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县土壤环境专业监测人员配备和监测仪器欠缺,无法自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基本项目监测,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亟待加强。二是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相对于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和重金属环境污染基础信息数据几乎空白,无法为管理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急需开展大量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详查等工作,摸清家底。三是我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落实不到位。

第9篇

 

放眼全球,很多国家都曾遭遇过环境污染的难题,“品尝”过环境污染造成的恶果,在治理污染方面都走过漫长而艰辛的道路。然而,不少发达国家通过利用先进的技术与严格的法规进行污染治理,已经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并积累了大量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不无借鉴与启示作用。

 

西方的前车之鉴

 

环境污染几乎是每一个工业化国家都曾经遇到的棘手问题。环境污染成为一种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危机,始于18世纪末兴起的工业革命。

 

英国塔尔伯特港,塔塔钢铁公司的工厂。西方经济强国也经历了重污染的过程。

 

从18世纪下半叶起,经过整个19世纪到20世纪初,首先是英国,而后是欧洲其他国家、美国及日本相继经历和实现了工业革命。在这些国家,伴随煤炭、冶金、化学等重工业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城市化的推进,出现了烟雾腾腾的城镇,发生了烟雾中毒事件,河流等水体也严重受害。

 

英国作为最早实现工业革命的国家,其煤烟污染最为严重;水体污染亦十分普遍。除英国外,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美国的工业中心城市,如芝加哥、匹茨堡、圣路易斯和辛辛那提等,煤烟污染也相当严重。至于后来居上的德意志帝国,其环境污染也不落人后。19和20世纪之交,德国工业中心的上空长期为灰黄色的烟幕所笼罩,工业区的河流也变成了污水沟。

 

随着工业化的扩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西方国家煤的产量和消耗量逐年上升,由此酿成多起严重的燃煤大气污染公害事件。1943年洛杉矶首次发生的光化学烟雾事件,第一次显示了汽车内燃机所排放气体造成的污染与危害的严重性。在这一阶段,污染源增加,新的更为复杂的污染形式出现,因而公害事故增多,公害病患者和死亡人数扩大,这体现出西方国家环境污染危机愈加明显和深重。

 

20世纪50年代起,世界经济由战后恢复转入发展时期。西方大国竞相发展经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这也使得工业生产和城市生活的大量废弃物排向土壤、河流和大气之中,最终造成环境污染的大爆发。

 

1972年6月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了对环境的认真治理,工作重点是制定经济增长、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长期政策。上世纪70-80年代,这些国家在治理环境污染上不断增加投资,如美国、日本的环境保护投资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它们十分重视环境规划与管理,制定各种严格的法律条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和预防污染,努力净化、绿化和美化环境。到80年代,西方国家基本上控制了污染,普遍较好地解决了国内的环境问题。

 

1992年6月的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正式否定了工业革命以来的那种“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标志着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世界环境保护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征途——从治理污染扩展到更为广阔的人类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范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主张成为人们的共识,“环境与发展”则成为世界环保工作的主题。

 

在生态危机威胁着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今天,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依然重蹈发达国家覆辙的情况下,重新审视与研究发达国家环境污染与治理的历史,学习这些国家治理污染的经验,就显得十分的必要和迫切。

 

英国:利用技术科学治污

 

200多年前开始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促进了钢铁、煤炭、化工和其他行业的繁荣,推动了英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然而与此同时,对于废料处理和运营管理的疏失,也导致了化学废料流入土壤或者直接排入地下,带来非常严重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问题。从20世纪中叶开始,英国就陆续制定相关的污染控制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进行土壤改良剂和场地污染修复研究。英国土地修复技术非常规范,目前主要采取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修复三方面的技术。

 

对于泰晤士河的治理,英国成立了治理专门委员会和水务局(公司),对整个流域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提出水污染控制政策法令。1850-1949年,英国政府开始第一次泰晤士河治理,主要是建设城市污水排放系统和河坝筑堤。1950年至今进行了第二次污染治理,不仅重建和延长了伦敦的下水道,还建设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采取对河流直接充氧等措施治理水污染。目前,全流域建设污水处理厂470余座,日处理能力为360万吨,几乎与给水量相等。泰晤士河沿岸的生活污水都要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才能排放到河中,污水处理费用计入居民的自来水费中。

 

在泰晤士河的治理中,科学技术的作用同样得到高度重视,尤其是泰晤士河的第二次治理。科学研究帮助水务局制定合理的、符合生态原理的治理目标,根据水环境容量分配排放指标及时跟踪监测水质变化。经过100多年的综合治理,特别是上世纪60—70年代的高强度治理,泰晤士河已成为国际上治理效果最显著的河流,也是世界上最干净的河系之一。1955-1980年间,泰晤士河总污染负荷减少了90%,河流水质已恢复到17世纪的原貌,100多种鱼重返泰晤士河。

 

日本:针对立法 问责严厉

 

在工业化较早的日本,1968年的“痛痛病”事件直接导致了1970年《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1975年,大量六价铬污染土壤事件在东京地区频繁爆发,逐渐演化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进而引起全社会对“城市型”土壤污染的关注。在此背景下,2002年5月29日,日本公布了针对“城市型”土壤污染的《土壤污染对策法》,并于同年12月26日公布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土壤污染对策法》的立法目的旨在通过确定土壤中的特定有害物质进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对策保护公众健康、确立相关措施防止人体健康受到污染的侵害等,主要内容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划定受污染区域、消除污染措施的相关规定、变更土地形式和土地使用计划的相关规定、委派调查机构、促进法律实体等相关规定等等。显而易见,专门性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内容仅限于对已经污染的土壤的改良和恢复。但是,日本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并不仅仅限于这些专门立法,还有大量与土壤污染预防相关的外围立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Dioxine类物质特别对策法》《水质污染防治法》《废弃物处理法》《化审法》《肥料取缔法》《矿山保安法》等,这些外围立法通过对大气污染、Dioxine物质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特定化学物质污染、化肥和农药污染以及矿物污染的控制,从不同方面来阻断新的土壤污染源,从而达到预防土壤污染的目标。

 

日本在水资源安全问题上同样有过沉痛的教训。从上世纪60年代起,日本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水污染造成的社会事件,引起日本全国的强烈反响。如九州地区的熊本县,由于当地的化肥厂直接排放含有汞的废水,使当地居民患上脑神经麻痹的怪病。

 

在舆论的压力下,日本政府不得不下决心解决企业排污造成的水污染问题。日本首先从立法开始,短短几年,先后通过了《控制工业排水法》《水质污染防治法》《湖泊水质保全特别措施法》等法律,后来,日本又根据情况变化多次修改《水质污染防治法》。这样,日本主管部门和法律部门就可以依据这些法律监督和管理水资源,并调查和追究污染水质的责任方。在这种法律和舆论的约束下,日本任何一级行政长官对水资源和居民用水的安全达标都不敢掉以轻心,否则不仅自己的“乌纱帽”不保,而且可能身陷法律纠纷。

 

日本为确保水资源安全,防止水污染,还建立了信息公开和居民查询制度。在许多城市,主管部门都在供水系统的各个环节设立了监控系统。如东京都,从上游的水源到最终段的居民家庭管道,一共安装了10多个检测点,共有60多项检测项目,而且随时公布这些项目的检测结果。居民每天可以从东京都水道局的网站上看到有关信息。如果居民感觉自己家中的水质有问题,可以电话询问水道局,或登门查询,水道局必须给予说明,或上门检查。

 

为解决企业排放问题,日本政府采取了“鞭子加糖块”的政策。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排放的企业,作出严厉的处罚。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向投资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还给予税率上的优惠。这些政策让企业知道,与其违法排污被罚高额罚金甚至企业倒闭,不如拿出些资金修建废水处理设施,而且还能得到政府的补贴,政策引导使日本在短时间内就杜绝了企业排放污水问题。

 

德国:摸清家底 区别对待

 

在工业化过程中,德国留下了许多污染场地,有15%-20%的土地被怀疑可能受到污染。调查结果表明,德国有30万块土地需要治理。在后工业化时代,土壤保护已经成为德国环保的一项重要工作。

 

德国的土壤保护工作做得比较深入细致,开展了污染场地调查,底数清楚,为开展土壤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首先,全面开展土壤监测。目前,德国各州都对土壤进行长期监测,全国共有800多个监测点,绝大部分是环保部门设立的,也有一些是农业部门设立的。联邦与各州政府设立土壤污染调查小组,根据土地的用途,对土壤进行监测,随时了解土壤特性的变化信息,同时观察土壤发展趋势,评估治理措施是否有效。

 

其次,对全国有污染嫌疑的地块进行排查、筛选,对重点污染地块进行详细调查,然后,通过情景模拟,开展土壤修复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并实施。

 

第三,建立污染场地数据库。如萨克森州对全州污染土地建立了一个详尽的数据库,所有与土壤保护相关的州政府部门都可以使用这个数据库,下一级地方政府也可以查找属于本地区的污染场地情况。同时,建筑公司也可利用这个数据库。通过这个数据库,可以对全州土壤保护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

 

德国还通过精密计算设计了一套指标来评估土壤风险:在绿色线上的,主要是预防土壤恶化;在黄色线上的,要发出警告;在红色线上的,必须进行清理。

 

当然,土壤保护最好的手段是尽量少用土地。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农业用地转为工业、交通、住宅用地,土地利用的转型导致了土壤污染。少用地意味着少污染。因此,现在德国对土地转型利用实行总量控制,现在每年农业土地转型利用的总量为50多公顷,到2020年年利用量不能超过30公顷;为满足建设需要,重点向城市要土地,重视土地的重复使用,避免无节制地向周边拓展,造成新的污染。

 

澳大利亚:改造污染土地成公园

 

和世界很多其他国家一样,澳大利亚也逐渐将重度污染的工厂企业慢慢搬离城市中心和住宅区周边。搬迁留下的空地会经环境署的严格评估并由开发商做出改造意见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才允许将污染地块修复和转型为非工业用地。

 

澳大利亚很多受污染严重的土地最终并没有转型成商住用地。一些大型的森林公园、湖滨公园,由于可以广种树木、使土壤自然修复,更适合污染土地的转型。获得过多项大奖的澳大利亚BP石油公司遗址公园就是在原BP石油公司场地改造后建成的。这座公园中,很多被污染的土壤并没有被运走,而是和有机物相结合,重新加以使用,通过自然法则,慢慢把土地净化。对于被污染土地的修复工作,澳大利亚的标准和规格非常高,曾经被严重污染的奥林匹克公园地块,已经被改造成了适合全家出游的绿色天堂。

 

在悉尼西区一个工厂变住宅区的地块改造中,市政厅要求改造者必须把所有被污染的土壤全部装进密封的卡车中,沿特定路线运出后,倾倒在专用的屏蔽空间内,最终用水泥板封存。光这种土壤修复就耗资500万澳币,约为25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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