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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8.04℃,平均日照时数1793h,平均降水量1746mm,降水量空间分布差异较大,山区大于平原,最大值2030mm,最小值930mm,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4~6月(梅雨期)和7~10月(台汛期),占全年总量的78%左右。该区防洪排涝安全基本得到保障,但排涝标准有待提高。农田灌溉灌排设施老化,农田水利设施数量多、维修养护不能全面贯彻到位,此外,由于市政建设和土地开发打乱了本地区的水利体系,导致一些地区灌溉灌不上水,大部分农田的灌排设施需要重新进行改造。
1)加快水利信息自动化化建设。加快龙湾区水利建设,以节水型社会信息化建设项目作为支撑,提升水利管理水平。
2)合理配置龙湾灌区水资源。以水调整产业结构、决定产业结构。用工业化的思维计划农业发展,根据水资源条件和水资源所承受的能力确定不同地区各自的发展方向以及功能定位,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从而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加快促进发展节水型农业。
3)多管齐下,加大节水管理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大农业节水综合技术的推广应用,最大限度提高节水抗旱能力。大力推广田间节水技术,坚持常规节水与高新节水两者的相互结合,沿山灌区在抓好骨干工程更新改造的同时,改革原有的灌溉技术,加强井灌区的滴灌、喷灌等高新技术;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改善自然条件,保护生态环境。
4)强化领导,落实各级责任。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利必须为现代化建设做好基础工作和提供基础保障,各级水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多下功夫,认真贯彻水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水平,把水利管理的重点真正转移到管理上来,向管理要发展,向管理要效益。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感,建立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的运行机制,为水利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5)依法治水,确保水利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水法》,加强重点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要充分发挥各级水政监察等执法队伍的作用,及时查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侵害水利工程安全、盗窃和强抢水利工程设备器材的违法犯罪案件,特别对一些重点典型案件,全力侦破,并进行公开审理,坚决刹住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要严肃依法查处和整治侵占河道、破坏水资源环境、造成水土流失等不法行为,维护良好水利运行秩序。
3对龙湾农村水利未来发展的建议
1)在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面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龙湾地区必须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努力在机制和体制上实现新的突破。例如,在资金补助上实行差别化政策,在河道整治中实行“先做后补、多做多补、择优奖励”。
第二,要从源头上扩大化肥等生产资料的供给总量,由此抑制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在目前这个阶段,核心问题不是对化肥企业补贴,笔者建议要取消这种补贴,把补贴直接给农民,适当扩大化肥、农膜、农药的进口,增加国内供给总量。只有增加主要生产资料的供给总量,才能从源头上抑制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版权所有
第三,国家应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我国人多地少,农民仅靠种植几亩地的粮食和其他作物,很难富裕起来,国家应该拿出一些财政资金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增值、农民增收。近几年,国家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但力度不大,惠及面小,农民直接收益不多,今后应加大对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更加突出支持重点。
(一)粮食生产保持平稳发展,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增长
“十一五”以来,山西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在43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2006―2008年首次连续三年突破百亿公斤,其他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2009年遭受多年不遇的严重春旱和初冬雪灾,全年粮食总产仍达94.2亿公斤,为中等年景水平。园林水果、蔬菜全年总产分别达到38.3亿公斤和89.3亿公斤,同比分别增长12.6%和4.7%。肉、蛋、奶全年总产分别达61.1万吨、75.3万吨和72.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1.7%、22.2%和6.3%。
(二)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
全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继续推进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经济区、东西两山干果杂粮经济区建设,启动实施了大同、晋中、运城三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玉米丰产增粮、规模健康养殖、高效园艺建设、农产品加工增值“四大工程”,实施了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规划建设了一批优势农产品产业区、产业带和示范基地县,初步形成了粮经牧加协调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启动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发展到4200家。通过重点抓300个示范合作社建设、分批开展合作社带头人培训等措施,着力提高合作社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连续两年保持了在全国领先的势头,注册总数达到20945家,比上年增加8173家,增长64%。通过加大投资力度,支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了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方面的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了科技进村入户万人行动,以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体培训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三)大力实施兴水战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2007年实施兴水战略以来,通过全力推进应急水源、农村饮水、农田灌溉等六大工程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2009年,引黄北干线引水工程开工建设,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全省实灌面积2009年突破1610万亩,创历史最好水平。积极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首都水资源规划项目和淤地坝建设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06年以来,4年解决了87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2009年解决了272万人。
(四)积极推进“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自2008年启动以来,集中实施汾河中下游河道生态修复、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汾河源头移民、河流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等“十大建设工程”,并扎实落实“四大整治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全力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积极做好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已选择确定10个试点县上报国家。继续实施省级造林绿化十大工程,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9年完成营造林530万亩,造林绿化步伐进一步加快。
(五)全力实施“五个全覆盖”工程,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
2009年,村通水泥(油)路、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村卫生室、村通广播电视、农村安全饮水等农村“五个全覆盖工程”深入推进,至年底两年全覆盖实现程度达67.5%。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重点支持了新农村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建设,加大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富民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至2009年底,2000个重点推进村中95%完成村庄规划和“四化四改”建设任务,有70%以上的村形成比较明显的主导产业,“一村一品”发展势头良好。推进县域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至2009年底,全省共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50个,小城镇总体规划564个,全省115个农业县全部完成了县域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入了“示范带动、连片建设、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六)大力繁荣农村经济,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在深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不断提高农业效益的同时,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在全省农村启动了“零转移就业培训计划”,积极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06―2008年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0多万人,劳务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以“两区开发”为重点,继续抓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工作,2006―2008年共解决了65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移民搬迁15万人。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完善和强化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措施,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2006―2008年累计对农民的直补资金达到37亿元。全方位的工作措施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09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44元,比2005年的2891元增长46.8%。
二、当前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制约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脆弱是山西省情的一个基本特点。同时,随着煤、焦、铁等资源型产业快速发展,耕地、水、植被等资源又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或污染,更加剧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二是农业生产的资源约束更加突出。山西省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差,水资源紧缺,人均水资源298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土壤瘠薄,60%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在1%以下。水土流失严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0.8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9%,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尚未得到扭转,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山西省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由2005年的6023元上升到2009年的9752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5年的3.08∶1上升到2009年的3.3∶1。同时,目前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依然偏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有限,而一些制约农民增收的体制还没有消除,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四是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尽管近几年政府新增财力向“三农”大力倾斜,但与新农村建设的投资需求相比仍严重不足,“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三、进一步促进山西省农村经济转型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全力支持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513工程”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大同、晋中和运城三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抓紧制定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并抓好落实。按照批复的规划,认真对接项目,明确管理程序,做好省级专项扶持资金的落实。努力做好与国家正在着手启动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粮食增产项目、节水改造项目,及其他支持服务体系项目的对接工作,力争取得国家更多的支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尽可能将林业、水利及农业支撑服务体系项目向示范区倾斜,推进三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起好步,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围绕“513”工程,加快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提出的各项有关扶持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工作,特别是落实省级扶持资金,并引导、督促各市、县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进一步完善政府资金支持龙头企业的方式,增加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以及对基地的带动作用。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支持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中南部水果蔬菜和东西两山干果杂粮等三大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山西的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股权改革,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大力发展各种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以农业组织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和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三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农业科技创新,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四是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综合利用投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手段,支持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和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益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支撑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二)大力推进“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继续做好“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牵头协调工作,确保全省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一是尽快完成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部分实施项目的调整工作,并增加投资加快干流坝路林一体化项目建设,足额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加快实施“十大建设工程”和“四项整治重点”,确保年底前完成近期工程治理目标任务。二是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十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太原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力争2010年各项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继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结合粮食增产工程的启动实施和三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2010年山西省应继续加大10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和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的投入,并做好与国家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衔接工作,发挥整体效益。二是加快应急水源工程和引黄北干线工程建设进度,并积极配合国家投资,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夹马口、大禹度等10个大型灌区和部分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力度,新建一批节水灌溉园区和集雨灌溉工程,启动实施西山提黄灌溉工程,扎实推进以淤地坝为主的水保生态建设,加快研究制定山西省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实施生态兴省战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是继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建设和治理任务。二是加大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试点和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10年启动实施。三是继续抓好以“身边增绿”为主的省级造林绿化工程和管护工程,并合理安排省级投资,发挥好投资效益。四是配合林业部门,推进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改革工作,从机制上解决森林和林地的管护问题。
(五)全力支持“五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一是继续全力以赴做好农村“五个全覆盖”工程的牵头、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年内各项任务的完成,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二是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与国家项目的对接工作,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并做好争取下一轮国家项目支持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全面完成“五个全覆盖”的同时,围绕新农村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继续加大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投资力度,加强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抓好新农村建设,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夯实基础。
(六)以推进小城镇和民营经济发展为重点,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步伐
一是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继续加强小城镇建设,重点发展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充分发挥辐射周边农村的功能,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培育小城镇主导产业,繁荣小城镇经济。
二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围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就业两大任务,突出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建设三个重点,加大力度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多途径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尽快培育和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服务业,加快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三是加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特别是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和行业准入门槛政策限制对山西省资源型中小企业的影响,积极引导停产或转型的资源开采型企业投资建设现代农业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增强农业竞争优势,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农民收入。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发展
1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
1.1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服务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以农村合作金融(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性金融、农村政策性金融为主,除此之外还有农村合作基金、民间借贷、民间集资等为主要形式。
农村合作金融主要客户以“三农”为主,但无论从机构数量还是从信贷规模任何方面来看其规模相比于国有商业银行要小得多,因此农业贷款在各项贷款中仍然呈现持续低比重 ,由此可见农村合作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十分有限。
农村商业性金融因其商业性的特点,直接导致其重点客户不能以“三农”客户为主,因此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商业性金融也不能有效改善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性金融农村市场失灵时,政策性金融将成为其有益的补充,但农村政策性金融覆盖面往往过于狭窄,主要支持方向又仅仅限于粮棉油等特定的农业范围或者集中于大项目和基础设施投入方面,无法满足广阔的“三农”需求。
1.2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需求现状
中国农民数量众多,单户农户的信贷需求量小而全体农户的信贷资金需求总量巨大:据统计,两亿多农户中有半数以上存在小额短期信贷资金需求,且需求量逐年增加。而这些众多的单户资金需求量仅仅为几千到几万的农户往往不具备融资所必须的担保条件,资金需求往往无法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广大农户更多是通过私人借贷等途径解决资金需求,也有些因无法解决而推迟或放弃了种植规模的扩大或者农机具的购买,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农民的生产性资金的匮乏往往呈现出季节性、临时性的特点,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于融资程序的复杂性认同度有限,这些都使得正规金融机构对于“三农”的资金支持工作持谨慎态度。
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发展方面的资金需求量相比于单户农户来说要大得多,但多数的项目贷款给了享受国家农业补贴的或者县镇支持的重点项目,有时一个项目多家金融机构重复资金支持,而其他项目则根本无法取得资金支持。简单的说,项目贷款更倾向政策性,缺乏必要的市场调节和商业性资金支持。
2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面临的问题
2.1农村金融体系的行政管制多于市场调节,不利于农村金融体系的良性发展
建国初期我国政府通过行政补贴、限价等政策来解决农业发展的问题,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对我国的农业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是不利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农村金融体系,但目前政策性金融机构仍被政府的控制,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局限于政府认可的大中型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远远无法满足农村金融的巨大需求和多样变化。政府对于商业性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政策性引导和支持,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商业性金融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矛盾,直接导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的局面,既伤害了广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同时又将广大农户推向非正规融资机构,使得农村金融体系面临严峻考验。
2.2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化仍未形成,供给和需求难以匹配
从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双方来看,资金需求远远大于资金供给,是什么造成我国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呢?除了上面所提到的政府管制过多外,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化进程迟缓,农村金融市场还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产品单一。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很难实现同城市金融机构一样的收益,近年来四大国有银行已经频繁的撤并其在农村地区的网点。虽然农村合作金融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空白,但总体来看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仍然呈持续减少趋势。这种情况与高速发展的农村经济无法匹配。同时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多年不变,主要局限于存取款、贷款和汇兑,无法满足“三农”的多样化发展需求。
第二,融资手续复杂,不适合“三农”的融资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督机制下,金融机构的风控机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当局并未对农村信贷产品予以特别规定,而各家金融机构推出的对农信贷产品也并未体现特别的审核流程和风控措施。这种情况让农民的融资需求更难实现,也需要更长时间实现。个别金融机构虽然推出了针对“三农”融资的“绿色通道”,但“绿色通道”的准入要求高,额度控制严格,相对于几亿农民的融资需求是杯水车薪。
受各种因素影响,农业缺乏标准的生产流程,其技术含量、资金回收速度等完全不同于其他行业,因此,按照统一的审核流程和风控措施进行融资操作,往往无法实现真正的风险控制,甚至会造成系统性风险的爆发。
第三,担保机构缺乏,担保机制不健全。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担保机构本是后生机构,其发展速度和规模均落后于银行机构。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担保机制不完善,担保机构有限,且多数农村担保机构是政策性机构,缺乏必要的市场参与过程,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运转。农民的整体文化层次低,对征信的理解不到位、重视程度有限,其还款来源有限,势必会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数量,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参与“三农”融资的积极性。农村担保机构的缺失加重了这种恶性循环,使得良性运转的农村金融市场成为天方夜谭。
第四,农村金融体系中缺乏证券、保险机构的参与。
完整的金融体系除了正规金融机构的参与,更重要的是非金融机构比如担保、保险、证券等参与其中,农村金融体系也是如此。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保险、证券等机构参与程度非常低,这使得很多对农融资支持因缺乏必要的市场风控措施而最终无法成为现实。
3 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和发展的建议
针对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应对建议:
3.1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恢复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建立以市场为主导政府适度干预的金融市场。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建立农村金融资金良性循环机制。
增加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贴息,资本充足率等调整措施支持涉农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加大征信宣传力度,加快建立全国征信体系;由政府牵头完善涉农保险制度,保障农业发展以及农民利益。
3.2建立市场化农村金融体系
进一步开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同时重视非金融机构以及非正规融资参与者的资金支持作用,通过正规途径使之发挥辅助作用。通过有效金融监管规范各个金融机构的组织活动,防范金融风险。鼓励农村金融市场机构参与者结合农业、农村、农民实际加强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服务“三农”。加大对于“三农”的融资知识、征信知识、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三农”的相关知识水平。建立农民合作社等非营利性机构,通过区域性合作组织建立农民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便于农村金融活动的开展。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降低准入要求,力争形成机制健全,分工明确,职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市场化农村金融体系。
3.3建立市场化担保体系防范金融风险
建立健全农村的市场化担保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除国有资金外还需要大量引入民间资本为农村担保体系建立贡献力量,同时通过政策的倾斜鼓励现有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开展业务。针对低收入群体和妇女等特殊群体设立担保基金,将对农补贴改为担保基金支持,增加农民的发展意识和创业意识。通过建立市场化的担保体系,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3.4加强证券、保险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
针对于迅速发展的农村金融需求,加强证券、保险等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分散农村金融风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4 结论
综上所述,为了满足当前农村、农业以及农民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我国必须积极发展、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既实现政策性机构与非政策性机构的相互补充,又要实现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的相互合作,最终实现“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民的创业致富提供及时有效的资金支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金融发展规划》2011 http:///
[2]周小川《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几点思路》[J]经济学动态 2004(8)
[3]林毅夫 《缓解“三农”问题要靠金融创新》[J]中国农业信用合作 2006(3)
关键词:农村金融;小额信贷;信用担保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428(2006)07-0077-02
一、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现状
(一)有明确的业务市场定位
农村担保机构均以服务“三农”和乡镇小企业为宗旨,适时发挥农户和乡镇小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作用,有效实现了小企业和农村个私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高效运作,切实提高农村工商企业、农户的融资能力。
(二)有初步的资本扩充安排
主要有两个资本金扩充来源:一是由获得贷款担保的中小企业每年上缴税收的地方留成增长部分,按照50%的比例充实担保机构的资本金。二是各级政府承诺对担保机构的财政扶持,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来扩大担保机构的保证金。同时,担保机构通过资本金运作所产生的效益也逐年充实了担保机构实力。
(三)有基本的内部管理制度
以浙江嘉兴为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均为独立企业法人,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建立了基本的内部管理制度。
1.配备了一定素质的员工。担保机构工作人员基本具备一定的金融、法律、会计业务知识,对当地产业比较熟悉,对当地企业经营现状有一定的了解。
2.有初步的内部岗位设置。按照调查、审核、审批分岗管理的原则配置工作人员,日常业务岗位按照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程序设置。
3.执行担保调查审查制度。建立了对企业贷款担保的调查、审查、检查等“三查”工作制度,建立了担保企业档案制度,保证担保业务的稳步运作。
4.贷款担保手续比较简便。从有利于为企业服务出发,采用最高额保证担保方式,做到手续简便,操作规范。
(四)有固定的业务运作方式
目前担保机构主要运作方式是:担保机构在与之协作的当地信用社存入一定数量货币资金作为保证金,并和协作信用社签订合作协议,担保机构在一定倍数内对有关企业进行的贷款担保,协作信用社给予认可。
在担保企业的选择上,主要有2种运作模式,即封闭型、半封闭型。
1.封闭型。封闭型担保机构原则上只对原出资的股东企业贷款进行担保,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营运环境。股东企业的担保上限是企业出资额的10倍,一般是5―8倍。
2.半封闭型。采取会员制形式运作,先由担保机构拟出入会条件,企业提出申请,入会自愿,入会后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担保机构在保证金的5倍内对企业进行担保,对非会员及超出限额的会员不予担保。
(五)民营资金开始逐步进入
2004年之前,从注册资本金的来源与性质看,农村担保机构主要以各级政府出资为主,占全部担保机构注册资本的80%左右,民营担保机构仅占少数。但近两年来,民营资金进入担保行业的步伐有所加快,且初创规模相对较大。嘉兴市最大的民营担保公司,其初始注册资金规模已达4000万元。
二、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中的问题
(一)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偏小
嘉兴农村担保机构平均资本金仅168万元,即使按最大10倍的放大比例来匡算,单个机构在某一时点上最大的担保额也不过是1680万元。对于面广量大的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来说,受益面还不大,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由于担保机构规模小,经营不当或被担保企业风险暴露后,容易倒闭。
(二)风险损失补偿机制待完善
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主要来自担保收费与风险准备。据了解,目前担保收费按照担保额的1‰―2‰,或按贷款利息的10%收取,担保机构与信用社风险承担比例一般为8∶2,或贷款本金风险由担保机构承担,利息损失由信用社负担。一旦发生代偿,贷款风险大部分由担保机构来承担,担保机构本来就很少的担保基金就会被蚕食。另一方面,担保机构未建立相应的风险准备金制度,缺少后续力量来平衡和保障担保机构遇险后的化险自救。
(三)资本扩充机制未正常运行
目前各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来源主要还是以政府资金为主,尽管在这些担保机构成立之初,政府均承诺会逐步充实资本金实力,但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在日常运行中本来就捉襟见肘,补充资本金的承诺无法兑现。
(四)缺乏足够的担保专业人才
目前担保机构缺少足够的懂经济、金融的专业人才,无法及时深入调查把握企业、产业运行的风险,开展担保业务相对还比较粗放,不利于担保业务的拓展,不利于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平均人数为4―5人,有些机构人数更少。由于人数少,具体办理业务时,相当部分必须的工作职能简化了事,潜在风险难以及时察觉。
(五)企业信用评判的客观性较差
一方面,因为一些小企业的有关财务数据反映的真实性较差,所以要衡量其真正的实力比较困难。担保机构为了防止风险,一般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但反担保多了就成了典当行,失去了担保的意义。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尚不完善,信用等级评定一直没有统一标准,实现对小企业都由评估机构统一评估难度较大,防范担保风险存在一定难度。
(六)存在偏离原有市场定位现象
在这些担保机构的发展过程中,个别机构由于种种原因,偏离了原来为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市场定位,转而为规模较大的企业担保,超出了自身实力能够承担的范围。
三、促进农村担保机构发展的建议
(一)坚持为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
一方面,小企业与“三农”经济的融资特点、融资困境,对信用担保中介有很大的需求。另一方面,从风险防范角度,以担保机构的实力及内部管理水平,只能为小企业及“三农”经济小额融资需求提供担保,否则风险难以控制。
(二)引导民营资金逐步进入信用担保行业
由于产权激励更加明晰,相对于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民营担保机构市场化运作水平更高,内部管理、风险防范方面要求更为迫切,业务扩张与产品创新方面动力更为强劲,自身发展冲动与内控规范会结合得更好。
(三)继续发挥好地方财政的杠杆导向作用
一方面财政直接扶持设立信用担保企业,在行业发展初期引导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税费减免或财政补贴减轻信用担保企业发展初期的压力。
关键词:农村金融 服务渠道 基本矛盾 对策建议
问题的提出
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渠道是立足于农村负责把农村金融机构的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便利地推向客户的手段和途径。传统营业网点是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传统而重要的渠道形式,但在处理金融业务方面,较之其他服务渠道效率明显低下。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目前农村地区的电话普及率较高,更多的家庭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个人电脑,为推进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等新型的农村服务渠道提供了便利,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自助银行属于银行业务处理电子化和自动化的一部分,是一种新型的现代化的银行服务方式。目前自助银行在城市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逐渐成为金融服务的重要渠道,但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尽管近年来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并且推动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但是,农村金融服务渠道整体萎缩的现状并未得到有效改善,服务渠道不畅已经成为目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
制约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发展的基本矛盾分析
(一)农村金融需求增长与金融服务渠道萎缩的矛盾
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实施,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增长,农户收入不断提高,但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却在持续萎缩,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较快增长与服务渠道供给不足之间矛盾突出。
以辽宁省鞍山地区的海城、台安、岫岩三县为例,目前,工行、中行的营业网点已基本撤销,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是建行、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邮政局及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分布稀少。
对鞍山地区的海城、台安、岫岩三县2007-2009三年的数据统计显示,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在内的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具备贷款功能的营业网点数,三年间大幅度缩减,城市商业银行及城市信用也发生了较大幅度的波动。至2009年末,海城、台安、岫岩三县中,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具备贷款功能的营业网点数由2007年的67家减少到43家。
(二)金融需求多元化、差异化与专业人才缺乏之间的矛盾
随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完善,农民对金融产品需求的多元化日益凸显,对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差异化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中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已经成为制约产品多元化、服务差异化发展的一大阻碍。农村金融机构员工文化程度低,高素质人才匮乏,年轻员工占比低,年龄趋于老化,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和队伍素质问题日渐突出。
根据鞍山市三县区(海城、台安、岫岩)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统计,2008-2010年,40岁以上人员占到50%-75%,现有人员的年龄结构偏高问题突出。除较为发达的海城地区外,经济相对落后台安和岫岩两县本科以上学历最低只占5%,最高也仅为36%。
(三)农村经济发展与服务渠道效能低下的矛盾
随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金融意识逐渐在不断增强,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提高,然而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效能却十分低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渠道经营方针不正确,金融机构大量上收权限,基层单位严重缺乏经营自主性和积极性;渠道体系对金融资源的分配不合理,实际调查表明:农村信贷资金向大额贷款户倾斜,而资金缺乏的大多数普通农户却难以获得信贷扶持;服务渠道输送的产品种类单一、综合化程度极低。
目前,基层农村信用社一般只能办理存取款和转帐业务;邮政储蓄的小额信贷业务刚刚起步,仅有农行办理代销基金和保险业务;农村金融渠道对农村的资金支持力度下降,客观上起到“吸血”效应,据统计,2007年岫岩县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流出634.539万元,流入419.461万元,净流出215.078万元。
(四)农村经济发展与政府和金融服务职能缺位的矛盾
一是政府支农与保障引导职能缺位。涉农财政支出少,占一般性财政性支出的比例低;农业保险发展滞后,无法满足农村和广大农民对保险的需求;农村担保机构缺位,金融信贷资产缺乏相应的分散和补偿机制。
二是金融服务职能缺位。农业发展银行在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专项贷款业务以及粮棉企业加工和附营业务等支持农村经济开发贷款划转农业银行以后,专司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业务逐步萎缩,支农作用明显弱化,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作用甚微;农业银行近年来也逐步从农村市场撤离;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唯一支持者,受其自身各方面的限制,使得其无论在支农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上,都很难实现配套服务并发挥更大的作用。
服务渠道改进是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网点营销职能的必然选择。对于农村而言,要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柜台压力,减少现金业务比重,增加高附加值业务的销售比重,就必须改善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带动金融机构实现在农村服务的跨越式发展,实现银行服务渠道网络资源的最优利用。
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创新和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大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网点的覆盖率,增加金融产品供给,实现多渠道、广覆盖。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等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建设,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促进金融服务渠道和服务产品的创新。
大力推进电脑、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建设,同时还要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业务结算的非柜台化、电子化。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与通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加大电子化服务渠道创新力度。并且大力促进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来解决农户居住分散性和网点相对固定性之间的矛盾,实现金融服务创新渠道与传统渠道的有机结合。
对现有农村金融服务渠道进行战略整合,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综合效能,提高渠道的综合利用率。通过渠道信息整合,逐步建立统一的客户综合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创新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担保方式,建立有效的农贷风险转嫁和补偿机制,分散、转移支农小额贷款的风险和损失。探索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和有效补偿金融机构风险相结合的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发展道路,实现服务渠道的低成本快速扩张。
加大金融服务宣传力度,要做到宣传到村、服务到户,促进农民金融意识的不断提高,有效解决银行服务渠道电子化、信息化发展和农户选择之间的矛盾。同时,要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大力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进入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村金融服务渠道的创新提供人才支持。
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统筹规划。要因地制宜,区分发达乡镇和边远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渠道发展战略。强化央行农村金融服务渠道的结算服务,完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个人征信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提供方便、周到、快捷、安全的资金汇划清算业务。
结合农村实际,积极借鉴尤努斯小额信贷模式等国际先进经验,丰富小额信贷模式。以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为依托,大力发展普惠性小额贷款服务。创新服务渠道,运用组合法构建独具特色的农村新型渠道。例如:采用“电话银行+村人+ATM”的形式,扩大人渠道,深入开展与农村会计主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合作。
加大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三农”的政策作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渠道模式。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创新可以借鉴江苏省淮安市的经验,针对农村经济特点,建立具有农村特色的“联办共保”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建立有效的担保体系。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完善农村信贷保险保障机制。农村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保险+信贷”的运作模式,并且建立信贷保险联动体系。健全农村信贷保险机制,通过立法为政策性险种的保险予以保障。建立巨灾信贷补偿基金,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农业保险多元体系,建立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合作保险起主要作用,政府扶持、农民互助合作、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
结论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建设任重道远,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创新、完善与发展,必须发挥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的作用,遵循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创新适合农村地区实际、操作性强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
要借鉴各地的试点经验,大力推广不需要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创新抵(质)押担保贷款模式,积极发展林权、地上收益权、水域滩涂和五荒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户的融资能力。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担保和评估体系,以推进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高效率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体系的建设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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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公共财政;自愿;社会医疗保险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对大病重病风险分摊机制,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救助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探索一条解决占我国总人口80%的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的新路子,关系到几亿农村居民的健康权,其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本书在基本理论分析和制度变迁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期间的状况以及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遇到问题的研究,阐述了未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态势,提出了若干新的见解。
2 新型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1 建立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1)加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力度。目前我国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较快,正好为进一步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力度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建议每年按高于中央财政支出预算增长一个百分点来安排新农合专项补助支出;而且再从每年超收收入中拿出1~2个百分点专门用于县乡三级医疗网的建设。省、市、县级财政也应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的投入。对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由上一级财政予以专项转移支付。(2)进一步提高农民缴费水平。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及各级政府支持力度的提升,在补偿幅度更高、保障更加有力的前提下,农民的投入也应逐步增加。
2.2 将土地出让金中的一部分纳入到新农合基金。土地出让金的实质是用地单位占用农地必须付出的较为完整的农地非农化价格。在征用土地用于商业开发过程中,所给予农民的补偿并不是土地的全部价格,更多的部分被政府以土地出让金的形式成为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政府低价获得土地所有权、高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产生土地出让金的根源所在。无论是从土地的保障功能、土地补偿金的生存保障功能的缺失,还是从土地出让金的性质、规模、用途等的角度看,拿出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农民的医疗保障都是合理而且可行的。
2.3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节基金制度。笔者建议,与从国有企业收益中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方式一样,拿出等额的资金,成立专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节基金。这一调节金由财政部管理,专门用于对贫困地区或者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确实存在困难的县、市,以确保贫困地区的财政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
一、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素质低、适应性差,难以承担起发展现代农业的重任。目前,在近1万多农村劳动力中,文盲率为0.6%,小学文化程度占17.4%,初中文化程度占64.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7.4%。农村平均受教育年限7.9年,不足初中文化水平。而在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流动过程中,出现的农民人力资本的“逆向选择”现象:流出就业非农行业的基本是年富力强、受过较多教育的农村“精英”,留下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人力资本含量和劳动技能较低的儿童、妇女和老人,进一步从总体上降低了从事农业生产的留守农民素质。无疑,农民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其素质偏低,难以承担起发展现代农业的重任。
2、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难以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农业生产受水资源短缺、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低、产业化进程慢等因素的制约,其生产仍然没有跳出小规模、低水平、传统粗放经营的怪圈。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低,实际机播、机收、机电灌溉率不高。农民出售农产品多以原粮、活畜为主,农产品深加工少,附价值很低。
3、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水平相对较低。改革开放初期的耕地极大的促进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生产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进一步出台推进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4、综合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综合配套服务的专业组织,服务内容涉及销售、信息、科技、物资、加工、劳务、金融、经营决策、政策和法律服务等诸多方面。全市各类行业协会与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平衡,整体规模小、服务形式单一,特别是信息、金融、经营决策和法律服务等方面更为缺乏。如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布局规划、项目可研、决策咨询及相关的农业担保、保险等系列服务,以及提供法律咨询、契约公证、合同仲裁等服务还较欠缺。
二、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建议措施
1、加强农民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认识。二是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特别是资金支持,解决经费短缺问题,争取做到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能把农民工转移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整体效果。
2、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切实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基层治理要由“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转变。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政府、金融、政策的支持,使之迅速壮大成长,成为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推广和探索龙头企业联系农民的机制,种养殖户和企业要形成利益联合体,逐步实现农工贸、产加销一体化。让农民分享到产后各环节的利润,使龙头企业壮大与农民增收实现互动。
3、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业竞争优势
3.1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特色,按照高产、优质、高效和生态的发展要求,加快主导产业基地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步伐,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果蔬、药材、食用菌和林下经济等优质特色农业,发展水产养殖业及貂、鹿、林蛙等特色高效养殖业;加大政策与资金的扶持,增强龙头企业加工创税和对基地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农产品和主要畜产品由初加工、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值;利用全市良好资源和基础,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打造绿色、有机农业,通过标准化、规范化农业生产流程,产、加、销一体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知名度。
一、发展农村中小企业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带动农民生活富裕,全面推进我国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就必须大力发展农村中小企业。
1.农村中小企业是加快城镇化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
城镇化是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人口并向城镇聚集的过程,城镇化发展的最终结果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农村中小企业是促进这一过程完成的源动力。农村中小企业向小城镇聚集,带动了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进而可以带动服务业的发展,优化农村的产业结构,拓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改变单纯靠农业支撑农村经济的格局。以中小企业作为城镇化建设的支撑点和作用点,结合农村当地资源条件,大力发展农村中小企业,是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
2.农村中小企业是实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现代化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支撑。农业现代化包括农业生产专业化、农业经营规模化、农业技术现代化、农业结构现代化和农业管理现代化等。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必然吸纳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的可耕种土地面积,有利于农业经营规模化和农业技术现代化。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还可以有效地将农民与市场相衔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3.农村中小企业是扩大农村就业的主要渠道
农民致富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农民致富必须从农业部门转移富余劳动力,减少富余劳动力必须转移农民,转移农民就必须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农村中小企业与农业、农村、农民有着密切的联系。农村中小企业,特别是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中小企业恰是实现农民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的主战场,能大规模实现农民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农村中小企业,可以有效吸纳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因而,农村中小企业在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
4.农村中小企业是培育新型农民的有效途径
随着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使许多农民在企业中接受到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思想,这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民主法制素质,有助于培育追求新生活,有文化、有道德、有组织,懂技术、会经营的的新型农民。从而为创造农村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奠定基础,有力地促进我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农村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国家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但是,目前在农村中小企业发展中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大多数农村中小企业还停留在传统产业上或处于产业链低端,高耗能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没有挖掘地方特色产业潜力,区域产品结构趋同,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农产品加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滞缓。二是融资环境不佳。融资难一直是困扰农村中小企业的问题。尽管近些年来,国家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银行信贷资金增加很多,但大多数资金流向了大企业、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中小企业真正能够得到贷款的比例却不高;同时,由于一些农村中小企业信用较差,导致贷款难现象增多;由于(下转第27页)(上接第24页)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资本市场发育不足,影响了农村中小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三是管理方式落后。由于保持中小企业的特点,导致农村中小企业难以吸纳到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多数农村中小企业仍为家族式管理,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四是营销能力不足。多数农村中小企业缺乏战略眼光和市场营销意识,企业信息化建设滞后,开拓市场手段单一。此外,为农村中小企业服务的体系还不够健全,缺乏对农村中小企业的创业及企业管理咨询与辅导。
三、促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1.加大促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力度
尽管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国家已经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是,目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的落实却不尽人意,更多的政策只是停留在政策层面上,各个行业还缺乏政策的实施措施及配套细则。因而,要尽快出台相关的实施措施与配套细则,强化政策的协调性,逐步形成完善的促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和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我国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从执行层面保障政策的贯彻执行。
2.加强对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扶持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加大农村中小企业金融扶持的倾斜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推动信用担保机构向县、乡中小企业延伸;加快建立农村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健全省、市(州)、县(市)各级财政扶持体系,对农村中小企业实施灵活的税收优惠。
3.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以市场为导向,精减前置审批项目,简化前置审批手续,减少农村中小企业市场进入的人为障碍;进一步清理面向农村中小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保护农村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收益。建立健全为农村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营销、管理咨询、企业诊断等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吸纳人才环境。
4.优化农村中小企业产业结构
加强对推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指导与扶持。通过设立科研开发基金,建立农村中小企业服务科技开发中心等方式,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力度,实现产业结构由粗加工向精加工转变;要结合地方农产品资源,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农产品加工特色产业;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以休闲农业、文化娱乐业、旅游农业为代表的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