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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开发及管理

时间:2023-08-03 16: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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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开发及管理

第1篇

关键词:旅游资源开发;公地悲剧;综述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一、引言

美国教授Garrett Hardin在1968年提出“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如果一项资源的产权界定不清,最终将会导致对这种资源的过度使用[1]。该理论通常被用于分析与公共资源使用相关的现象和行为。Healy率先在旅游研究中引入公共资源概念,以瑞士高山草原为例,分析出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由于过度利用所导致的与Hardin所提出的“公地悲剧”相似的结果,Healy的研究打开国内外对旅游资源研究的新视角。

中国是世界古代旅游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对旅游的认识不仅由来已久,而且深入本质。[2]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有限的资源面临着旅游市场迅速扩张的巨大压力,而盲目粗放式的开发利用造成的“公地悲剧”给资源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因此,从“公地悲剧”视角出发,探讨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旅游资源开发中“公地悲剧”产生的原因

(一)旅游资源的属性

旅游资源的属性是其开发过程中“公共地悲剧” 产生的深层原因。它们既不像公共物品那样具有完全的排他性,也不像私人物品那样具有完全的非排他性。池静[3]认为,旅游资源的公共物品性质使得旅游资源开发具有负外部性和强烈的责任规避与搭便车现象,导致了资源利用无度以及公共秩序混沌失序。旅游资源不仅是当地居民或政府的,更应该是全人类共同拥有和继承的。它是人类独一无二的、具有不可再生性、不可替代性的稀有公共资源。因此,保护和保存是第一位的,且开发利用应该是可持续的。

(二)旅游资源产权不明晰

旅游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其产权难以确定,我国旅游资源在产权上属于国家或集体,这种产权归属看似明晰,但实际运用中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的关系模糊混淆。旅游资源作为公共物品,所有权在国家,管理权由各级旅游职能部门代为执行,而开发权又被委托或承包给相关企业或私人。章尚正[4]对旅游资源开发中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诉求差异进行分析比较,认为产权模糊引起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进而导致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矛盾。交叉管理,多头管理使得各部门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利用利益分配不均,无法统一,这样势必造成过度开发,导致“公地悲剧”的产生。

(三)缺乏有效合理的保障机制

我国旅游资源管理体制复杂,现行制度对处理旅游资源的公共物品性和旅游资源开发的外部性缺乏统一的宏观规划、监督体制以及有效的法制保障。田喜洲等[5]将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的制度原因归结为三方面:缺乏处理旅游开发外部性和生态环境公共性的制度安排,国家对景区的宏观管理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缺乏保护旅游资源的产权制度。此外,不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措施也难以保障旅游资源开发的适度性和整体性。

(四)旅游资源开发“公地悲剧”的博弈分析

利用博弈论模型对旅游资源开发中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和行为进行分析,寻求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方案是近几年学者研究的重要方向。黄金火等[6]从旅游者角度对我国旅游景区资源过度使用问题进行了博弈论分析,提出旅游经营向免费方式转型的可行性。张铁成[7]通过分析旅游者和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关系,寻求两者之间在资源保护中的纳什均衡。对旅游资源开发中各种利益主体的博弈分析,旨在寻求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过程中相互协作,同谋发展的途径和方式。

三、规避旅游资源开发的“公地悲剧”

对于“公地悲剧”的治理,学界一般认为有三种方式即中央集权制度,彻底私有化,及居于前二者之间的多中心自主治理制度。针对公共物品的产权界定方式,具体到旅游资源,国内学者除了研究政府作为,也从环境经济学的视角进行了量化讨论。

(一)宏观管理体系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政府是国家所有权的代表,政府作为宏观社会管理者的作用不可缺少。王辉[8]认为要有效解决“公地悲剧”问题,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行舆论引导,强化法制管理。陆宇荣[9]提出建立四个体系:法律政策体系、规制体系、资金体系和协调体系。制度安排也是开发和保护好旅游资源的重要因素。合理的制度可以解决旅游资源中企业经营权限与行政机构管理权限等问题,有助于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陈洁[10]提出了分别在地方政府、外来投资者、集体组织等三方主导模式下的解决办法。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借助一系列的政策、法律、道德干预等手段调控的同时,应该考虑市场导向与机制,旅游市场供需状况,以提高旅游资源的配置效率。

(二)旅游地环境容量

许多旅游资源的自我恢复能力很低,一旦开发过度,是很难回到之前的自然状态,这在客观上要求旅游资源开发者必须充分考虑开发规划后将会引起的环境效应,将各项指标控制在该旅游地的环境容量之内。李春茂[11]运用经验量测法、理论推测法构建了自然旅游、旅游空间以及社会旅游的环境容量的测量公式。戴学军[12]运用旅游环境风险评价和帕累托最适度方法建立旅游环境容量的计算公式。李艳娜[13]、孙玉军[14]分别对九寨沟、海南五指山景区的旅游环境容量进行了实证研究。 旅游资源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难以制定统一的旅游环境容量的测定标准。目前大部分研究是针对某一旅游资源进行的环境容量个案调查和分析,进行定性与定量计算,且采用的方法多趋同,对不同类型旅游地的环境容量体系构建以及量化仍较为困难。

四、结语

旅游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典型冲突就是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要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对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开发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学者们研究的焦点。在现有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的基本发展模式下,缓解矛盾比清除矛盾更具现实意义。要实现旅游资源开发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之间的平衡,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由于旅游业及旅游学科本身的复杂性,发展不成熟性,交叉性与边缘性等特征,使得目前的理论研究仍是浅尝辄止,难以深入。在今后的研究中,需要将理论研究的外延扩大,深入不同学科领域,例如环境经济学,公共经济学。此外,旅游资源开发“公地悲剧”的研究重点之一是旅游资源管理体制,特别是产权制度的界定与改革。既不能盲目借鉴国外经验,也不能随便套用其他行业的管理制度,这就需要不断的发掘和尝试适合中国旅游业发展现状的切入点进行深入探讨。

(二)如何平衡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方法研究尤为迫切,旅游资源本身具有明显的多样性,随着旅游需求的转变,对旅游资源的分类也越加精细复杂。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的旅游资源,不能笼统的用一样的标准,应将旅游资源更加细化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资源特性,进行深入剖析。

参考文献:

[1]Hardin G.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J].Science,1968,162:1243-1248.

[2]沈长智.旅游的本源义探析[J].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09(06).

[3]池静.乡村旅游中的“公地悲剧”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06.

[4]章尚正.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中的制衡机制失衡与政府规制优化[J].游科学刊,2009(10):1-7.

[5]田喜洲,蒲勇健.我国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的原因分析[J].生态经济,2006(6).

[6]黄金火,陈秀琼.我国公共资源类旅游景区悲剧的博弈论探讨[J].资源科学,2005(9):180-186.

[7]张铁成,胡青云.旅游资源公地悲剧现象的博弈分析[J].旅游市场,2009(2):84-86.

[8]王辉.发展乡村旅游的“公地悲剧”问题及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27):107-109.

[9]陆宇荣.公地悲剧治理视角下中国世界遗产地的治理――以武陵源为例[D].华中师范大学,2009.

[10]陈洁.从资源产权角度解读“公地悲剧”――以乡村旅游资源为例[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1):16-19.

[11]李春茂,胡笃冰.生态旅游环境容量的确定与量测[J].林业建设,2000(5):21-15.

[12]戴学军.可持续旅游下旅游环境容量的量测问题探讨[J].人文地理,2002(17):32-36.

第2篇

[论文提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旅游产业作为无烟工业日益受到重视,在地方经济总量中占据的比重不断提高,而与之相伴随的是旅游资源无序开发,生态环境遭到较大破坏。保护好旅游资源环境,让人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共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日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当前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仍相对薄弱,本文从确立生态旅游法律地位、规范旅游资源环境开发、健全法律救济机制和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等四个方面,探讨如何进一步健全相关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希望能对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进步作出一点努力。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旅游已逐渐成为人们追求更高生活水平的需要,但伴随着旅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的开发,生态环境日益遭到破坏,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问题开始受到人们重视。通过对旅游资源环境的保护,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自然环境免遭破坏,为人们留下颐养身心的场所。但当前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相对薄弱,存在客体类型重叠、保护客体多元化,管理机构重叠、部门利益冲突严重,立法缺失、相关制度不完善和执法意识欠缺等诸多不足,造成实际工作中,无法对旅游资源开发做到合理监管和有效保护,本文主要就完善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谈几点思路:

一、确立生态旅游法律地位

生态旅游是一种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以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强调权利义务一致的旅游。具体来说,是强调在为游客提供欣赏、学习和环境教育的旅游享受的同时,对旅游地经济、社会和文化负责,保护旅游赖以开展的生态、社会及经济环境的旅游理念。它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是未来旅游业发展的方向。我国应当学习国外先进经验,通过建立生态旅游认证制度、生态评价评估制度和生态旅游环境审计标志制度对生态旅游法律地位作出界定,为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保障。

(一)生态旅游认证制度

2000年11月在纽约制订的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原则性指导文件((莫霍克(MOUONK)协定,让生态旅游认证制度得以在世界范围内推行。但我国在这一方面仍未建立有自己的标准体系,建议可以采取向国外权威认证项目如绿色环球21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等申请认证,然后在实践和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适合国情,能在国际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准体系。

(二)生态旅游评价评估制度

生态旅游的评估一般集中在生态旅游活动所带来的影响上,包括环境、经济、文化、社区、伦理和资源等方面。对于当前我国旅游资源现状,应当主要包括生态旅游对环境的整体影响、生态旅游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状况、生态旅游中环境破坏的控制程度等。

(三)生态旅游环境审计标志制度

环境审计主要是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环境法规情况、制定的环境政策和措施、环境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度进行监督评价,揭示反映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修正其不足,使新的环境政策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生态旅游也应当通过环境审计机制,来促进生态旅游的规范化,保护旅游环境资源。

二、规范旅游资源环境开发

旅游资源环境开发与保护存在密切联系,从源头上决定着保护的力度与效果,从法律角度可以考虑建立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担保制度、旅游资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旅游资源预警及监测制度和旅游资源轮休制度,来规范旅游资源环境开发:

(一)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目前我国在森林资源的许可制度方面已较为完善并取得积极的效果。但是旅游环境开发许可制度方面仍然是空白。建立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通过设立行业准入机制,将不适格的主体排除在外,可以从源头上对旅游资源环境进行保护,同时也可为自然保护地社会性收费制度的建立创造条件。

(二)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担保制度。该制度即通过一定机制,由旅游资源开发人或其他人,为旅游资源开发人的开发行为提供一定程度担保。如果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造成了旅游资源环境损害,则权利人有权就担保部分优先受偿,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旅游资源开发行为中的巨大法律风险,保护旅游资源环境。 (三)旅游资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责任保险既和环境保险有关,又和责任保险有关,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增强责任人的抗风险能力,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为有效修复遭受破坏的旅游资源环境提供保障。

(四)旅游资源预警及监测制度。在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下,利用环保部门已经建立的环境预警机制和监测网络,对旅游资源进行专门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搜集旅游资源信息,并且通过报告制度将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五)旅游资源轮休制度。由于旅游资源受季节的影响比较大,旅游资源环境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属于生态圈的一部分,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建立旅游资源轮休制度,可以使旅游资源得以“休养”,恢复生机。具体可以采取限制进入旅游区、对旅游资源采取养护等方法,来实现轮休的目的。

三、健全法律救济机制

旅游资源环境开发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损害,所以需要通过建立旅游资源开发侵权国家补偿制度、旅游资源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旅游资源开发区域原居民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来实现对权利主体权利的修复与补偿。同时这一制度还能够对开发者的行为构成有效制约。也体现了公众参的原则。

(一)旅游资源开发侵权国家补偿制度。国家补偿是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运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支撑。国家(政府)作为社会的主要管理者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人民群众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这也是政府允许合法排污与监控、预防违法排污生产活动所必然引发的环境污染对价。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环境侵权行为或侵权主体无法得到确认时,采取国家补偿的方法,能够最大程度上抵消环境侵权带来的不良影响,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资源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旅游资源开发中,开发商被经济效益所驱使,会从事一些盲目、非理性的破坏性活动,给旅游资源环境带来甚至不可恢复的破坏,其侵权后果难以估算。因此应适当引入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将赔偿用于旅游资源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三)旅游资源开发区域原居民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通过赋予旅游资源开发原居民以诉讼权利,使其能够提起环境侵权公益诉讼。该制度的建立,可以避免因民事诉讼制度中关于利益不相关的主体不能提出诉讼的限制性规定,而必须作大规模制度改造的成本。还可以避免权利主体过于泛化,出现滥诉的情况。

四、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

人大环资委于2006年初颁布了E1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体现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但还是有值得探讨的地方。

(一)扩大调整范围。按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关于自然保护地的定义:指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自然和相关的文化资源而特别划出的,并通过法律上的和其他的有效的手段进行管理的土地和海洋区域。。应当将世界自然遗产、森林公同等都包括在其调整范同内。

第3篇

【关键词】河南省;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

Study on Developing Pattern of Sports Tourism Resources in Henan Province

WANG Feng-jie

(Physical Education College of SIAS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XinZheng 451150, Henan)

【Abstract】The sports tourism is a new economic growth point of the sports industry. Through analysis of strength and weakness, opportunity and threat in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s tourism resources in Henan Province, we find the factors which affect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s tourism and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it in Henan Province. In view of these, through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analysis, this article proposes the new development patterns of the sports tourism resources, namely, th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pattern and the resource development pattern. We hope to offer some theoretical guidance and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s tourism resources.

【Keywords】Henan Province; Sports Tourism; Resource development; pattern

河南省地处中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源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炎黄子孙。河南省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丰富,体育旅游资源也相对较多,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是拉动体育产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它能在丰富人们体育文化生活的同时,也能促进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通过对河南省体育旅游若干产品的优势、劣势、机遇、威胁的分析,明晰这些体育旅游产品在开发和发展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再通过理论结合本地实践的分析,构建出河南省体育旅游资源开发的新模式。

1河南省体育旅游资源开发分析

我们运用SWOT方法对河南省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进行分析。SWOT分析是在进行区域旅游规划和制定区域旅游发展战略时了解区域旅游发展各项影响因素的一种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法。具体的说就是对区域旅游发展的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遇(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进行分析,对于某一特定地区来讲,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开发出所有种类的旅游产品,而是需要对当地的资源、市场和竞争态势进行分析,提出最适合本地体育旅游资源开展的若干种优势产品,构成产品组合。为了更好地研究并确定河南省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方向,笔者对河南省的体育旅游资源开发进行了SWOT分析,以便为科学合理地开发提供理论指导。分析情况如表1〔1〕所示。

2河南省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构建

2.1构建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的意义

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是指开发主体实施的体育旅游资源转化为体育旅游产业的一般过程和基本方式的总和。它是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活动在时间过程和实现方式上最一般特点及其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2〕。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来源于众多的体育旅游资源开发实践,又反过来指导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活动。不同的开发模式,有其不同的特点与规律,对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不同的作用与影响。因此,研究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的意义,就是通过探索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最基本方式与规律,为体育旅游目的地及其开发活动选择最适合、最优化的开发方式,以利于促进体育旅游可持续发展。

2.2构建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的依据

2.2.1依据不同体育旅游者的需求

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的构建,要“以人为本”,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体育旅游需求为出发点。因为,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需求的不断变化,旅游客源市场中涌现出一批新型旅游者,这些新型旅游者具有更丰富的旅游经历,持有新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对旅游消费持更灵活、独立的态度,他们更喜爱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希望从旅游中伸展自己的个性。因此,开发模式的构建,首先要考虑是为了满足寻求极限探险、猎奇等的体育旅游者的需求,还是为了满足大众化健身、娱乐、休闲体育旅游者的需求,而且还要考虑每一次精彩的体验能否促成下一次参加体育旅游活动的新的动机〔3〕。

2.2.2依据丰富的体育旅游资源

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的构建,还要以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依托,否则,开发就无从下手。河南堪称是中国功夫的故乡,嵩山少林寺是博大精深的少林武术的发源地,温县陈家沟是中华太极拳之根――陈氏太极拳的故乡。除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还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以这些资源为依托已开发的“少林功夫游”、“黄河漂流”等体育旅游产品正吸引着大批国内外游客。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潜在的体育旅游资源如射鹿台、龙湖等有待于开发。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绚丽多彩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体育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源。

2.2.3依据体育旅游业的发展条件

在现代体育旅游中,完成体育旅游活动的要素除体育旅游者和体育旅游资源以外,还包括体育旅游业这一中介产业。因为,体育旅游业是旅游活动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体育旅游活动发展的推动者。虽然使用体育旅游业提供的旅游服务并非体育旅游者的旅游目的,但体育旅游业在客源地与目的地之间以及在旅游动机与旅游目的实现之间架起了一座便利的桥梁。在已经具备了需求条件的前提下,体育旅游者不必再为旅游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担心,他们的旅行以及在旅游目的地停留期间的生活和活动,都可由有关的体育旅游企业为他们安排。因此,在构建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时还需要依据体育旅游业发展的规模和提供的服务质量,使开发更有效,从而更好地促进体育旅游的快速发展〔4〕。

2.3河南省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构建

笔者认为,根据产业发展、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情况,结合河南省资源状况,已开发资源运营情况,以及潜在资源的开发价值等,对河南省体育旅游资源应采取多层次、多角度全面开发。其开发模式如图1所示。

2.3.1产业类开发模式

2.3.1.1“旅游+体育”模式

“旅游+体育”模式是指以旅游资源为依托开发体育旅游产品。就是充分利用资源条件,寻找开发体育旅游的切入点,增加旅游活动的内容,提高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过程中的各种体育现象可以概括为:旅游者的各种身体娱乐、身体锻炼、体育竞赛、体育探险、体育购物、体育观赏、体育考古、体育会议、体育保健及康复等内容。目前,河南省以旅游为依托开发的体育旅游产品有伏牛山的滑雪、鹳河等河流漂流、洛阳牡丹花会、3万人太极拳表演等。“旅游+体育”模式的开发,能使游客充分感受到旅游中的体育。由于它又有别于单纯的体育运动,因此旅游中的体育又可称之为“旅游性体育”。

2.3.1.2“体育+旅游”模式

“体育+旅游”模式是指以体育资源为依托开发体育旅游产品。即充分利用体育竞赛、表演或节庆活动,扩大宣传,提高组织规格,吸引更多的观摩者,以提高举办地的对外影响和增加经济收入。同时在以体育资源为依托开发旅游产品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城市管理和规划,尤其是该举办地旅游景点的规划与建设。通过对体育赛事的形象背景、文化氛围、体验性体育旅游活动的策划等,能让观众亲身参加体验性体育活动,并融入到欢乐、刺激的氛围中,给旅游者带来视觉、听觉、触觉的全方位冲击,使游客充分感受体育观摩中有旅游活动。由于这种旅游形式有别于传统的旅游,因此,还可以把这种体育中的旅游称之为体育性旅游。

产业类开发模式其开发主导思想、主要措施及主要方式如表2所示。

结合河南的旅游资源特点,对产业类开发模式的选择应以“旅游+体育”模式为主实施对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因为,这样可以更好地利用现有旅游资源,充分挖掘各地资源的多功能性,同时可以做到体育与各种旅游资源的交会与融合发展,实现现有旅游资源的再生性开发,提高现实资源的吸引力,从而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各种资源为主题的旅游形式与体育的联姻,真正能做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体育与旅游活动的结合,将会吸引大批的游客和体育爱好者,在参与旅游活动的同时参与体育活动,使旅游者寓健身于游乐之中,在旅游中强健体魄,在健身中陶冶情操。

2.3.2资源类开发模式

2.3.2.1专项型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

所谓专项型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是指以某一种体育旅游产品为开发目标,将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成唯一的旅游吸引物,旅游者的旅游目的也是单纯地奔着这一吸引物而来。依托河南自然资源开发黄河漂流、云台山攀岩、南湾湖游泳、伏牛山滑雪、重渡沟滑草、白河划船等体育旅游产品;依托人文资源开发少林武术比赛、太极拳表演、新郑“炎黄文化旅游节”举行拜祖大典、开封宋都文化节斗鸡比赛、宋都竞走赏等体育旅游产品。

2.3.2.2组合型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

所谓组合型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是指将体育与其他旅游资源相互配合,在整合资源开发过程中,体育资源不具有独占地位,而是和其他产品相互融合〔5〕。以这种形式进行开发,主要是针对那些体育资源(包括民族传统体育资源)较为丰富,同时又具有优美自然风景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地区,在开发过程中,体育资源占有一定分量。对于旅游者而言前往某地观光游览的目的不仅仅是参与当地民族体育活动,而且需要游览当地优美的自然景观,体会当地浓厚的人文氛围。如焦作,不但民族传统体育具有独特的优势,而且风光秀美,气候宜人,拥有国家级自然风景区云台山,还拥有全国青少年乒乓球训练基地。开发工作应着眼于整合资源优势,规划“生态――体育旅游”专线,做到体育与旅游产业的捆绑互动,协调发展。

2.3.2.3附带型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

所谓附带型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是指在一般旅游活动中附带介绍体育知识,旅游过程中或结束时观看体育表演,或参加体育娱乐等活动。附带型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模式与组合型有些类似,只是体育在与其他旅游产品的组合中所占的分量较小,起附带性作用。比如,导游在讲解的过程中,渗透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知识,或渗透对某些文化遗址所拥有的体育文化内涵的讲解,或者是组织游客参与民族传统体育或民间体育活动的表演,或组织观看体育图片展览等。如在游览少林寺时可以在少林寺演艺厅领略到一场精彩的少林武术表演;在许昌花木博览园进行花木交易和生态游的同时可以观赏到东北民间艺术高跷表演等活动。

资源类开发模式其开发主导思想、主要措施及主要方式如表3所示。

3结语

河南省地处中原,文化丰富,待开发的体育旅游资源众多。但如何开发,怎样开发,什么类型的开发模式才能让众多的体育旅游资源最优化,让开发后的旅游产品产生最佳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这一直是我们探求的课题。众所周知,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模式来源于众多的体育旅游资源开发实践,又反过来指导体育旅游资源开发活动,不同的开发模式,有其不同的特点与规律。本文所提出的产业类开发模式与资源类开发模式是不是能够产生最佳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是不是有助于及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河南省体育旅游业的发展和资源的健康合理开发,还有待于进一步地观察。

参考文献

〔1〕刘长生.河南省体育旅游资源开发SWOT分析〔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8,24(4):46-49.

〔2〕柳伯力,陶宇平.体育旅游导论〔M〕.人民体育出版社,2003.

〔3〕于素梅.小康社会的体育旅游资源开发研究〔J〕.体育科学,2007,2(5):23-35.

〔4〕姜付高.浅议体育旅游生态化建设〔J〕.曲阜师范大学学报,2002,2(4):114-116.

第4篇

生态旅游是在不破坏现有的自然资源、同时积极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有效减少所带来的旅游负面影响,努力为当地人口提供积极有益的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前提下进行 。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生态旅游形式由之前的传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原生态的自然景观演变为半人工生态景观,旅游方式也由过去的单一游览形式转变为包含观赏、游览、狩猎、垂钓、生态采摘等多元化的方式。阜阳市地处皖北门户,交通极为便利,同时拥有较好的生态旅游资源,近年来,阜阳市生态旅游发展步伐较为迅速,但是也存在很多的不足。对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认识程度不够全面,开发深度也不够,造成形式的单一和重复,内部市场管理也缺乏相应规范。这些都束缚了生态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和进一步发展。

一、阜阳市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条件分析

(一) 阜阳市发展生态旅游优势分析

1.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阜阳市古称“颍州”,地处安徽省西北部,位于黄淮海平原的南端,一年四季气候适宜,四季分明,一年之中降雨量适中,日照充足,农业资源比较丰富。建有国家大型的粮、油、肉生产基地,其悠久的农耕文化、质朴的文化习俗与当前发展中的生态农业相结合,阜阳市在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时要充分利用自身独有的特色。

阜阳市周边交通网四通八达,阜阳编组站是京九铁路线上最大的铁路枢纽,京九铁路贯穿2县3区,此外,公路、水路、航空非常便利,组成立体式交通网络。阜阳逐渐成为中部地区交通的中心,枢纽地位愈发凸显。

2.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大。在整个皖北地区,阜阳市人口数量较多,人口密集度较大,是我国人口最为稠密的地区之一。拥有如此庞大的人口资源,阜阳市发展生态旅游有着巨大的潜在市场,庞大的人口数量为阜阳市发展生态旅游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客源保障。

(二) 劣势分析

1.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部分职能部门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对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理解比较片面,把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自然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简单的划上等号,完全忽视了一些问题。

2.缺乏生态旅游专项资金投入。稳定的专项资金投入是保障生态旅游长远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皖北地区经济水平在省内相对靠后,阜阳市对于生态旅游专项建设资金相对缺乏。

3.对阜阳市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宣传力度不够。阜阳市拥有较为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其中部分风景名胜区在皖北地区有着重要的地位。由于缺少专项资金投入,对外宣传的力度达不到,省外很多游客对阜阳市的旅游景区缺少了解。

4.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形式比较单一。当前一些生态旅游基本处于传统观光、垂钓、农产品采摘等一般旅游层次上,缺少更深入的民俗采风、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地方民俗文化展示等一些更具有内涵和地域文化的生态旅游活动目前没有得到开展,应该多结合集知识性、娱乐性和互动性一体的多元素生态旅游产品。

5.生态旅游开发专业人才缺口较大。目前生态旅游从业相关人员熟悉相关旅游市场,并懂得经营管理的不多,接受过专业、系统的培训的专业人才就更缺少了。

二、开发生态旅游资源的对策及具体措施

(一)做好可持续发展规划及指定科学合理的生态旅游资源开发

前期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盲目的开发必将造成资源的破坏和资金的损失。在进行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之前,需要指定详细科学的整体规划,全面分析生态旅游的资源、客流、交通、服务基础设施等,做好可行性报告分析。

(二)因地制宜,整合具体资源,统一规划

在开发当地生态旅游资源基础上,整合周边生态旅游资源,将周边颍上县南湖公园、管鲍祠、尤家花园、太和县樱椿公园等旅游资源相结合,将太和县的樱桃作为主打采摘资源,同时可以品尝皖北的特产枕头馍、特色面食等,欣赏阜南县传统柳编工艺。景区周围一定要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充分挖掘传统民俗文化。

(三)合理设计生态旅游线路,打造精品线路

推出能吸引游客的主题生态旅游线路,打造精品,可以推出市区生态一日游(文峰塔、生态园、颍州西湖),周末郊外生态游(尤家花园、管鲍祠、颍上八里河),淮河民俗文化风情游(王家坝、淮上公园)等。把市区到乡镇道路交通建设好,完善景区周边游客食宿等基础设施,最大程度为游客提供游览便利,提高服务质量。

(四)加强生态旅游宣传力度

发展生态旅游,可以有效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并加大对外广告宣传力度,提高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地方政府应该主动担负起对外宣传的重任,充分利用电视媒体、网络资源、制作高水平的宣传广告片和户外广告,积极有效的扩大宣传效果。

(五)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并加大资金投入

阜阳市应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充分吸引更多的经济成分参与到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中来。首先,政府要建立专项开发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把专项资金充分落实到位,把开发生态旅游作为一项重要的产业。其次,“统一规划、政府运作、政策引导、社会投资”通过合资、合作形式多元化,充分形成全市办大旅游的格局。

(六)加强人才培养,培养一批生态旅游专业人才

进一步加强生态旅游及其相关方面的研究,培养和建设一批高素质的生态旅游专业人才,能够保证生态旅游的理念及要求的有效实施。可以依托地方高校,培养出更多的这方面的优秀人才,发展生态旅游还需要对从事生态旅游的景区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导游人员进行系统、专业的知识培训。让他们熟知阜阳市生态旅游资源的分布、资源景观特色,从而能够给游客更专业和更生动的讲解。

(七)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坚持可持续发展方针

不能一味过度的强调对生态资源的开发,通过对生态环境的科学评估,科学合理的进行资源开发,在资源开发的同时能有效的注意对整个生态环境的保护,将更好的生态资源留给后人,开发与保护并重,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进行生态资源的开发。积极有效的促进地方旅游经济的发展。

三、结语

第5篇

关键词: 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前景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9-0193-02

0 引言

中华武术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武术文化是武术身体技术层次的内在体现,是武术现代化发展的传统精华,其认识论、方法论与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思想发生直接联系,形成了“上善若水”、“修心炼性”等武术文化理论。武术源于中国、属于世界。武术文化旅游深受国内外旅游者的喜爱和关注,而且绿色环保、耗能小、回报高、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社会综合效益优势,使其成为我国颇具竞争力的一项朝阳产业。《陕西华阳旅游风景区开发新建项目》显示:“华山作为‘五岳’之西岳,仅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07年游客数量才首次突破百万人,门票收入首次过亿元。”[1]费宏伟《关于建设华山南区的思考》指出:“景区产品比较单一,制约着景区旅游的深度开发;如何让老品牌焕发出新活力方式亟需创新”。[2]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前景空间广阔。

1 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价值

1.1 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社会价值

1.1.1 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推广普及 通过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可以在全民健身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缓解和消除身心疲劳,增强体质,提高国民体质,为更广大的人群提供新的可选择的健身活动内容。

1.1.2 促进社会和谐 华山派武术从理论和技术上都体现了和谐理念。华山派创始人郝大通的师父——王重阳创教之初,经过艰苦的修行思索,对儒、道、佛三家理论都做了深入研究后发现:道家的“清静无为”、佛家的“禅定”、儒家的“真实无妄”等思想实为殊途同归。于是,他提出了儒道佛三教同源论,创立了独具特色的道教派别——全真教,其中“三教归一”是全真教的主要思想之一。华山派武术从理论上体现了和谐,使不同派别、不同群体达到和谐共存、和谐共处的理想境界。

其次是积功累行,或称外修功行。就是在社会上锤炼,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直到功行圆满,道心自成,使自己顺理成章地达到一定的境界。同时在这种锤炼中积累功行,这些思想的精髓使全真教在元朝兴起的几大道派中脱颖而出。

华山派是全真教的践行者、推广者,因此,开发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弘扬华山派武术文化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观点,使人类社会达到和谐共存。

1.2 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文化价值 华山派武术文化以道家文化为理论基础,主张以柔克刚,它帮助世人更加了解我国的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它内容里面的“以武演道,以道显武”,生动形象地表现了道家天人合一,激发国人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怀,引起世人对中华民族智慧、毅力、创造力的崇敬。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文化交流,让游客亲自感受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产品中的文化品位与精神内涵。

1.3 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经济价值 旅游商品价值的高低与旅游资源的开发性和吸引力密切相关。华山派武术与其它派别武术一样,有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例如华山派武术书刊、影视、培训、武术赛事、武术学校、医疗和华山派道教武术养生产品等方面潜藏着难以估量的商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开展规范有序的经济活动,为文化的传承发展奠定坚定的物质基础。

2 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2.1 品牌效应多元化,武术文化资源挖掘不足 “华山论剑”在金庸的武侠小说中原本特指武林大会,各路豪杰云集于华山切磋武艺。然现状是“华山论剑”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的各领域,有会议名称、酒的品牌……,独对华山武术文化资源挖掘相对贫乏。

2.2 产业化程度不高 华山风景区是陕西省旅游的重点旅游景区,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是华山旅游资源的重要资源之一,但由于品牌经营意识淡薄,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没有充分发挥出品牌效应,武术旅游观念尚未进入自然观光型的游客心中,需要进一步引导。主要问题包括:①华山派武术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量不足,开发深度不够,特色不够鲜明。②道教旅游资源也没有充分利用,除朝圣外,其它道教专项旅游产品如华山派古建筑研讨游、华山派休闲度假游、道教药浴、道教药膳等尚未开发。③旅游产品特色不突出,很少的纪念品能够代表华山派武术旅游意义,一些武术器械模型创意不够、品味不高,很难让人产生收藏欲望。

第6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我县旅游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湖南省旅游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旅游资源属国家所有,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

第三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规划、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旅游景区(点)经营和旅游监督管理,适用本暂行规定。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合理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包括已开发的各类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地质、森林、风景名胜、水利、文物、城市公园、科教、工农业、温泉、河流等各类旅游资源,也包括未开发的具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资源。

旅游项目是指围绕旅游资源开发为旅游活动提供的配套设施,包括食宿、购物、文化、娱乐、休闲、健身、交通,以及其他必要的旅游景区(点)服务设施。

旅游景区(点)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空间或地域。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的领导,将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增加旅游投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奖励机制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

第五条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县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实行统筹规划,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组织协调、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牵头单位,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保护、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旅游景区(点)经营等有关工作。旅游资源较为丰富,具有较大旅游前景的乡镇所在地人民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旅游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旅游管理工作人员。发改、国土资源、水利、环保、规划、建设、林业、民族宗教、文化、文物、公安、工商、税务、卫生、交通、物价、教育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作为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责任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资源保护、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旅游景区(点)经营等有关工作。

第六条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必须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有序开发、体现特色、科学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以《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突出我县特色,达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第二章资源保护

第七条旅游资源保护坚持严格保护、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实现协调监管、合理利用、科学发展的目标。

第八条利用自然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利用历史人文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保持其特有的历史风貌,不得擅自重建、改建、迁移、拆除。

第九条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现有的旅游资源和潜在的旅游资源进行调查、分类、定级、公告及相关保护工作。

第十条旅游资源普查是旅游资源保护的基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全县的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向社会公布,并适时补充、更新相关信息,作为开展旅游资源保护、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数据库。

第十一条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依法从事旅游资源保护工作,不得破坏旅游资源,禁止在旅游资源所在地规定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挖沙、取土、开荒、填塘、排污、砍伐树木、修坟立碑等。对于发现的旅游资源破坏事件,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有义务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应旅游资源的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于已经造成生态破坏的,必须限期整治恢复。

第十二条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旅游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旅游经营者、民众和游客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的导游人员应担负起教育游客在旅游活动中保护旅游资源的职责。

第十三条旅游资源的保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县政府出台的管理办法,各乡镇要牵头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如区域内发生旅游资源破坏事件,将依法追究该行政区域保护单位的责任。

第十四条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与各乡镇密切合作,承担推进全县旅游资源保护、监督执法等工作,如旅游资源受到破坏,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职能部门的责任。

第三章资源开发

第十五条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制定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总体规划。

第十六条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内资、外资和各种经济成分依法投资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配套设施。

第十七条规范旅游招商,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受政府委托,代表县政府招商引资,合作洽谈。所有旅游招商项目须由县政府签订合同后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开发旅游资源和建设旅游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发建设破坏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旅游项目。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旅游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旅游景区(点)内和景区周边地区所有建设项目的立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充分论证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和旅游活动的规模,不得超过旅游资源地的环境容量,其性质、布局、规模、体量、高度、造型、质感、色调等应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建设单位在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建设许可后,要按建设项目基建程序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手续,提交县政府审批通过后,方可动工。对不具备开发资质、不符合县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县人民政府收回项目开发权,给景区造成破坏的,限期恢复。

第二十条未取得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权限,私自开发旅游资源的,由资源所在地人民政府立即停止其行为,并上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景区造成破坏的,限期恢复。不服从管理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发改、国土资源、水利、环保、规划、建设、林业、民族宗教、文化、文物、公安、工商、税务、卫生、交通、物价、教育等部门对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建设项目按规划实施。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非法买卖旅游区旅游资源。建设单位不得非法转让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对利用文物古迹等人文资源作为旅游资源开发时,应坚持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不得改变其特有的历史风貌。对破坏和破坏性的建设行为,由文物主管部门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其他旅游资源涉及文物管理的,按照文物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景区(点)开放经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与接待容量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防护设施;2.建立旅游安全责任制和资源、环境保护责任制,配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和景区工作人员;3.制作游览线路图,设置符合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编制导游词,配备导游员或讲解员;4.由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5.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6.取得物价部门颁发的服务价格登记证。县物价局是旅游景区(点)门票等价格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游览参观景区(点)门票及服务价格实施价格成本监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各景区(点)必须申请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门票及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促进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旅游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层层互保、层层联动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第二十六条加强旅游景区(点)及建设项目的经营管理。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已营业的旅游景区(点)、旅游开发项目实施综合验收,符合要求的可继续营业;否则,限期整改,通过整改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营业。乡村旅游经营实体(如农家乐)一、二星级的评定工作,由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并实施挂牌经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实行动态管理,每满两年对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实体进行检查和复核。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旅游家庭旅馆并进行初审,负责所辖区域内旅游家庭旅馆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组织开发以温泉旅游度假区为龙头,历史文化名城为中心,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为重点、古祠堂线路为网络的集生态、文化为主的旅游线路;重点组织推介以湘粤赣边际“红三角”为主的区域联动旅游线路;逐步拓展湘粤赣闽长途旅游线路。开通旅游客运、旅游团队购物、旅游管理咨询、旅游网络运营的企业应当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组织全县整体形象宣传,各旅游景区(点)的各种节会和宣传活动必须经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旅游景区(点)内从事经营、开发、建设、污染环境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其停止污染行为,并根据情节依法予以处罚。

(二)对各类各项旅游资源划定保护范围,实行挂牌管理。在保护范围内,擅自改变规划及其用地的性质,兴建与景区规划、建设项目、自然景观、周围环境不相协调的违章建筑的,由建设、规划、国土、林业部门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其退出所占土地,限期恢复原貌。不服从管理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情节依法予以处罚,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已建的,由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政府或其授权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或限期拆迁。

(三)在旅游区内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填盖水面、砍伐树木、破坏景物、捕杀鱼类及其它野生动物的,以及进行可能改变旅游区地形地貌的其他活动的,由国土资源、水利、环保、安监、林业等部门责令其停止破坏活动,赔偿经济损失,并根据情节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已经造成生态破坏的,必须积极整治,限期恢复。

(四)改变或损毁景区内文物古迹等人文资源特有历史风貌的,由文物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依法予以处罚。

(五)未经批准在旅游资源所在地采集物种标本、捕杀野生动物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拒绝、阻碍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旅游经营单位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责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引言

海口火山口地区距离海口市区约15公里,火山岩区域面积大约为108平方公里。该地区属于乡村区域,包括海口火山口世界地质公园景区和景区周边石山镇辖区的乡村,主要旅游资源也分散分布于上述两个区域。乡村火山地质遗迹、火山乡村自然资源及火山口乡村人文资源丰富独特,独具魅力。

一、海口火山口及周边主要旅游资源

(一)丰富的乡村火山地质遗迹

海口火山口属地堑一裂谷型基性火山活动地质遗迹,也是中国为数不多的休眠火山群之一,火山喷发活动主要在距今1万年的全新世,在火山岩溶洞科学考查、火山地质旅游资源科学研究、火山知识科学普及和火山旅游资源观赏等方面有极高的价值。

该地区36座第四纪火山的火山口地貌遗址呈现出环杯锥状,数量多、类型全、保存好,是火山岩的天然博物馆。该区域熔岩隧道30多条,最长达2000余米,在数量、长度、宽度,拱顶形态及岩浆流动遗迹方面都有丰富的变化;我国火山地质遗迹中占首位的衍生微地貌景观主要有天窗、天生桥、岩柱、陷落谷等,形成了丰富多样的隧道内部形态。

(二)独特的乡村自然资源

海口火山口地区乡村最具有我国独特性的火山地质景观,主要体现在热带火山生态群落,包括中热带刺灌林、果林、原生林、万亩荔枝树群、古榕树群等多种热带珍稀植物,与火山群相融合,形成了热带海岛城市火山生态环境。

火山岩与红土地孕育了火山口周边独特的美食与深厚的饮食文化。独具健康养生功能的富硒农产品,如火山口富硒荔枝、富硒黑豆、石山雍羊、火山口咖啡等随处可见。

(三)底蕴深厚的火山口乡村人文资源

琼北地区具有独特的火山岩文化,提现在火山岩建造的成片的居民房屋,开发利用的火山岩材质的生产和生活用品。其中,火山石古村落的房屋建筑成为了火山口乡村旅游资源的一大特色。比如石山镇的儒符村当地群众自愿捐建的纪念宋代副丞相李光兄妹的火山石儒符塔、石山镇三卿村抗击日本侵略并留有多处子弹孔的火山石碉堡、石山镇荣阳村的火山石房屋建筑群等。

二、乡村旅游资源开发

(一)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20世纪80年代初,海口雷琼火山地质公园被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6年9月27日国家旅游局确定海口雷琼火山地质公园为中国世界旅游日活动的主会场。当前,海口雷琼火山地质公园已成为融火山文化、生态园林、特色建筑为一体的火山主题公园,是旅游热点区域,是海南省优秀旅游景点之一。这里主要的乡村旅游资源包括火山生态广场、火山登山道、火山古树长廊、火山口喷发遗迹、火山地区乡土风情、火山特色手工艺品、火山岩山乡美食等。

海口雷琼火山世界地质公园周边开发了海口火山口休闲农场旅游区、海口火山口骑兵营乡村休闲旅游骑行区、海口火山口“互联网+”火山岩农业产业区等乡村旅游点(区)。

(二)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策略

1.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定位

火山口世界地质公园及周边的旅游资源开发定位:以地质公园为依托,更好地利用园区内地质遗迹景观,促进海口旅游业的发展,开发海口市的旅游资源,打造海口特色旅游品牌,形成“三体一特色”的旅游格局(三体:地质科考、休闲度假、文化旅游;一特色:火山地质遗迹),充分发挥地质遗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发展社会经济等作用,最终成为国内外著名的文化旅游景区。

2.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原则

(1)保护与开发并举,“三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作为一种自然遗产,不可再生,地质遗迹应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好保护地质遗迹、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真正考虑环境承载力的问题,协调好海口雷琼火山世界地质公园园区及周边乡村地区“三效”之间的关系。

(2)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以海口雷琼火山世界地质公园园区及周边乡村地区“一体多功能”(地质遗迹景观、生态环境为主体,自然科学情趣、山野风韵观光和保健旅游等功能)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火山岩地区的火山岩旅游资源、农产品资源、乡村资源、自然资源、生态资源等优势资源,结合该区域乡村、农村特色,突出火山口独特风格和地域特色,形成火山岩地质公园科普旅游项目及乡村旅游项目。

(3)区域合作开发、产业联动的原则。以海口雷琼火山世界地质公园所在城市--海口市为依托,合理利用海口的地理位置优势和人口集中优势,在旅游线路设计、旅游客源开发、旅游市场销售、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开发上注重与周边城市(定安县、澄迈县、屯昌县等)的横向联合,调动海口雷琼火山世界地质公园园区所在地及周边城市、乡镇等行政单位的积极性开展区域性合作旅游开发,推动乡村旅游业、传统手工业、特色旅游商品加工业、特色农业产品生产等方面全面发展。

3.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策略

(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多渠道投资的开发策略。在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战略的大背景下,以平稳健康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地质公园发展规划为基础,在海南省创新创业项目的推动下,协调并调动火山口地质公园景区、周边乡村居民、大学生及政府扶贫机构全面参与该区域的开发和投资,多方位引导地质公@及周边乡村区域的产业投资渠道,增加旅游资源开发投入,真正开发七十二洞、火山岩房屋建筑、昌道岭和火山岩石斛种植观光体验项目等旅游资源。

(2)地质遗迹保护的基础上,优先发展旅游业。旅游业是海南省的支柱产业,也是有限发展产业。海口火山口园区及周边乡村属于特殊的地质旅游资源,拥有众多地质遗迹,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土地、环境、自然资源、地质遗迹、风景名胜区保护等方面相关法规、规范及指南精神,综合考虑该区域旅游资源的分布位置、通行条件等因素,突出地质公园及周边乡村旅游项目的主题和形象,全面实施一地一主题、一村一特色、一点一景观,旅游产业发展与资源保护齐头并进。

(3)综合开发地质、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海口雷琼火山世界地质公园及周边地区的旅游资源主体是综合性地貌与地质遗迹景观,自然、人文景观及乡村旅游资源融入了丰富的火山地质旅游资源,这就决定了必须考虑旅游资源特点,坚持旅游资源综合开发。通过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可以弥补单一旅游资源开发的不足,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如:旅游产品类型的增加、旅游服务水平的提高、旅游业综合效益的提升等。

(4)精准扶贫旅游开发策略。开发海口火山口地质公园及周边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结合乡村具体情况,大力培育和支持有创新性的项目和企业:以黑豆种植加工及乡村农业旅游开发的开心农场、以素质拓展及乡村骑行为特色的人民骑兵营、以火山岩荔枝产业和昌道岭登山为主题的昌道岭村旅游开发、以七十二洞为特色的火山岩溶洞探险、以火山岩房屋建筑为特色的荣阳乡村文化旅游、以石斛种植与加工为特色的美社村等。

(5)创新旅游宣传渠道和方式。改变旅游宣传渠道为微网络营销,利用微博、微信、微平台等微网络营销的理念和技术,创新营销渠道、营销内容、营销方式,突出旅游产品形象。以“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不断开发“互联网+农业”、“互联网+乡村旅游”、“互联网+小镇”、“互联网+火山岩咖啡”、“互联网+骑行”、“互联网+素质拓展”等平台,推送相关消息,实现微旅游营销。

三、结语

海口火山口世界地质公园及周边地区乡村旅游必须在地质旅游资源的有效保护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逐步开发建设,实现自然科学和风光旅游相互融合,形成以地质科学普及教育为载体,以自然观光、生态观光旅游为形式,重点衬托人文景观和乡村旅游的活动内容,集旅游、科普、精准扶贫、生态休闲为一体的旅游基地,不断延伸、扩展地质旅游区域和服务领域,在快速振兴当地旅游经济、提高当地居民经济收入,有效解决当地“三农”问题等方面发挥重要意义,从实际效益上让“死火山”焕发“新生命”。

第8篇

关键词:旅游资源结构;产业升级;生态旅游产品

中图分类号:F019.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1-0083-02

一、眉县旅游资源开发现状分析

(一)旅游开发依托丰富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建设相对滞后

眉县森林覆盖率达56%,自然生态资源不仅赋存丰富,而且整体质量较高。太白山、红河谷、汤峪依托其优质的自然生态资源,经过多年开发建设成为眉县旅游业的龙头景区。一些新兴景区正处于发展壮大之中,西部兰花生态园、国家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区、渭水之央滨河文化产业新区、太白山漂流等,今后将发展成为眉县旅游的新亮点和名片。但是,与此同时,人文旅游资源的挖掘和开发方面就显得较为落后,一是缺乏优质人文旅游资源的强力支撑,比如,对于张载祠、扶眉战役纪念馆的开发建设落后;二是对于自然及人文资源的文化韵味挖掘严重不足,比如太白山文化、张载文化和关学思想的深度挖掘与旅游开发的密切结合方面仍有很大的空间可为。

(二)旅游服务体系围绕景区展开,服务设施逐步更新完善

眉县旅游服务体系都是围绕热点景区的开发建设,伴随游客到来而催生了相应的餐饮、住宿、购物等旅游企业。景区旅游服务业主要依托周边企业及个人投资建设并且经过多年形成一定的发展规模,太白山等传统景区考虑到开发时间较早,设施设备磨损和游客需求发展的新形势,对景区范围重新进行了拆迁改造和规划建设,对景区的服务设施也在逐步进行改造和完善。

(三)绿色农业产品种类多样,农产品深加工带动农业旅游发展

眉县有极为丰富的生态农业资源,在西北和关中蔬果业中扮演极为重要的生态农业基地角色。其中,猕猴桃、大樱桃、草莓、红提葡萄、油桃、梨枣、苹果、凯特杏、李子、板粟、核桃等干鲜果品是眉县生态农业的特色。多年以来,眉县旅游产品的深层次开发主要是围绕眉县的特色蔬果深入加工生产,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推动促进了眉县农业旅游的积极发展[1]。

二、眉县旅游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结构问题

(一)旅游资源开发层次不足,产业规模仍未形成

眉县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然而,旅游资源不仅开发层次较浅,而且规模较小,相对于陕南旅游业发展,眉县旅游业发展其一不存在交通问题,其二不存在地理偏僻陡峭问题,但是,目前眉县旅游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布局到今天依然局限在旅游景点的开发,而不是旅游产业的发展,根本问题不在于旅游资源的硬件质量,而在于眉县旅游资源的开发广度及深度不足。开发水平低,开发方式落后,开放方向不明确,开发主体不确定成为制约眉县旅游资源开发的根本原因。

其次,景区景点各自为战,围绕不同景区也没有相应的旅游资源开发产业链,旅游宣传推介各自为政,缺乏地域品牌和旅游资源特色品牌,没有形成区域发展的整体品牌。

(二)旅游产业布局不合理,资源整合缺乏合力

眉县生态旅游、观光农业、特色种植业资源丰富,但是缺乏科学布局和整合,无法形成旅游资源开发的产业规模,更无法形成不同旅游资源产业布局的合力。

旅游产业的格局分布不合理。作为太白山、汤峪等主要景区,起初开发缺乏科学规划,宾馆、特产商店随处建造。服务区的大部分餐饮设施老化严重,与4A级景观的要求不配套;从产品结构来看,旅游景点内容单一,都是以自然观光旅游产品为主,缺乏一些特色旅游产品和项目吸引游客;产品组合度低,秦岭北麓的天水、渭南一线与太白山同质景观有45家,但“山加泉”旅游资源却极少。眉县旅游在产品品牌定位上过于突出太白山,资源整合布局力度过于薄弱,影响县域旅游品牌的发展;更没有把承载文化、关学思想和西部兰花基地有机地交织成一个旅游网络,造成旅游资源浪费,旅游资源利用率低。

(三)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旅游整体形象观念淡薄

眉县旅游服务业发展缓慢而薄弱,目前的主要发展模式都是围绕景区建设形成了餐饮、住宿及相关服务业。缺乏整体化的旅游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以景区建设带动的旅游服务业建设仍然停留于点状尚未形成网络,景区管理各自为政,缺乏交流合作和资源共享。纵观眉县的旅游服务业,缺乏统一的旅游服务行业规范和标准,缺乏统一的监督服务机制。举例而言,眉县生态旅游发展至今,还没有一条公共职能背景的旅游交通专线,仅有一条连接省会西安的旅游专线还是由法门寺景区延伸而来,充分说明政府在旅游业发展的公共旅游交通上既缺乏规划,又缺乏旅游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

在公共旅游资源规划和建设方面,缺乏全局优化发展观念。例如,太白山森林公园和红河谷森林公园门票收费没有实现一票制,难以形成旅游服务体系经营合力和旅游服务规模;在整个旅游线路策划和旅游对外宣传上,内部竞争,不利于眉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塑造和推广。

三、眉县旅游资源结构调整的建议

(一)借势关天区规划发展,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已正式颁布实施,眉县居于天水、西安中心位置,处于关天经济区的核心地带,关天规划中提出要建设五大文化产业园区、五条精品旅游走廊、六大旅游精品区。地方政府应该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明确自身角色和责任,担负宏观规划、客观落实的市场培育者、引导者和规范者。地方政府应对县域辖区内的经济发展、旅游资源和市场情况进行整体摸底分析,首先能够树立全局发展观,将众多分散的旅游景区和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加以整合。建立健全市场发展机制,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发展实现政企分开,政府在宏观规划,市场标准,建立服务体系上要主动承担责任,对旅游市场的规范应该作为重中之重去落实。

眉县生态旅游资源丰富、自然景观独特。应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抓住机遇,在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旅游引导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科学规划,积极投入建设,形成交通、服务和休闲居住等旅游服务基础设施体系。通过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方式和程度进行深入优化,形成范围广、程度深的旅游产品开发体系,对于眉县旅游资源的持续性发展和开发意义重大。

(二)加大旅游产业升级力度,寻求自身市场角色定位

眉县旅游资源的调整宏观上要依托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微观上要通过积极的产业政策和管理机制吸引优质的资本和管理资源,对于区内的旅游企业进行产业升级,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行企业化管理对辖区内景区进行发展和建设,提升旅游服务体系的星级化建设。将整个辖区内的旅游产业进行水平升级、能力升级和品牌升级,给整个行业注入机制动力和竞争动力,促进市场细分对区内旅游资源的优化调整。

眉县旅游产业的升级更要注重对传统生态农业和种植业的产业升级,目前眉县生态果蔬的市场总量和占有率都具有重要比重,但是要将眉县旅游产业的升级和眉县生态蔬果业的可持续开发相结合。将蔬果业旅游产品的深层次开发提升至眉县旅游产业升级对于眉县旅游资源科学优化的关键节点上,从而在关天经济区的发展中寻求自己的旅游市场角色定位。微观上,促进以眉县生态蔬果业为中心的生态休闲旅游的大力发展,形成“山、水、果蔬”旅游产业链的蓬勃发展;宏观上,通过品牌特色旅游产品创建县域旅游的特色品牌,从而形成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的双赢共促进的可持续性发展格局。

(三)提升山水旅游品牌形象,挖掘旅游文化强化宣传

当前,突破眉县旅游发展的关键在于按照“显山、露水、强区”的思路,首先推进旅游服务区开发建设,提升太白山旅游区的服务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通过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管理机制提升区内“山、水”,创新载体,在扩大旅游品牌宣传效应上实现突破,对眉县旅游资源、旅游产品的深加工要借助市场力量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主的多种效益。

其次是强化旅游文化的挖掘研究,做好对外宣传。目前,要进一步加大对旅游资源和旅游文化的深入挖掘。对外宣传上既要体现整体性,又要强调层次性。建议对县内的旅游资源整合成一个有机整体,由县政府统一包装、整体对外宣传;针对游客中的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大力度的宣传促销活动。要加强旅游精品线路的宣传推介,以建设“法门寺―太白山”综合旅游区为契机,积极开辟旅游精品线路,形成良好的互动效应,借梯登高,借势发展,借力突破。

综上所述,眉县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应该认清自身仍然存在着旅游产业规模较小,资源整合力度不足,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应该着手从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挖掘旅游文化内涵等方面,逐步调整优化旅游资源结构,塑造地区旅游品牌形象,提升眉县旅游产业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严艳,王文文.陕西旅游资源丰富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模式研究[C].陕西省改革发展研究会,2009.

[2]王玉江,徐斌.县域经济发展理论与模式[C].廊坊市域经济与产业集群延伸研究―2008年廊坊市应用经济学会第二届年会征文选编.

[3]王涛峰,张淑琴.加快陕西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研究[C].道路.创新.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第三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2009.

第9篇

关键词:南水北调工程;旅游资源;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3002802 

0 引言 

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21世纪一项宏伟的工程,分东中西三条线路。中线工程从长江支流汉江引水,沿伏牛山、太行山东麓向豫、冀、京、津送水,以根本上解决华北地区需水矛盾。随着中线工程的通水,吸引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因此,借助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发展沿线旅游具有独特的优势,也为沿线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 

1 南水北调中线旅游资源现状 

南水北调中线穿过了中华文明的发源地,流经了荆楚、汉魏、商周、燕赵、元明清等朝代的历史文化古迹和遗址,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途经多个历史文化名城,其中有12处世界遗产,占全国世界遗产的28%;国家5A级旅游景区16处,占全国的1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67处,占已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20%。如能合理保护与开发的话,对中线沿线城市将是一笔无尽的财富。本文根据沿线各景区特点和近年来游客所热衷的旅游类型,对南水北调中线旅游资源做个简单分类。 

2 南水北调中线旅游资源开发现状及问题 

2.1 南水北调中线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一项世纪性的工程,不仅其工程量相当浩大而且涉及范围达20多座大中城市。但其旅游资源的开发现状却是不乐观的,中线旅游资源的开发起步晚,相关设施不完备,导致其开发发展较缓慢。另外,由于管理层缺乏完善的管理经验,其管理模式还不能达到目前的需求,服务质量亦存在不佳之处,导致经济效益不明显。不过如今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治理下其现状正一步步的好转,前景一片大好。 

2.2 南水北调中线旅游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2.2.1 旅游产业结构单一,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足 

南水北调中线旅游资源虽然丰富且基础也很好,但总体发展情况并不好,其中还存在好多弊端。如旅游市场比较混乱,结构单一,不同景点没有很好的兼容性;景区类型多,却无特色;相似景点、雷同景点居多,易形成恶性竞争;还有部分有潜在旅游价值的地区完全没有开发,造成旅游业的损失。 

2.2.2 管理模式和服务质量欠佳 

管理和服务不达标是我国大部分景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样在中线旅游景区中也不乏此诟病。管理部门职责分配不清,管理混乱;景区服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培训不到位,缺乏责任心;景区内的信息服务落后,无法满足游客的基本要求等。 

2.2.3 规模效应和宣传效果不明显 

中线沿线景区各自为政,整合性不强,未形成规模效应;旅游景点单一且分散;无法同长江旅游带和黄河旅游带竞争。此外,南水北调中线作为新兴的旅游线路,宣传力度严重不足,现阶段沿线城市依然有大多是单点宣传,如郑州对外推出的旅游路线依旧是郑汴-黄河游。 

2.2.4 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南水北调中线穿越了不同的省市,各个省市都按照自己的法规管理,从而形成了中线旅游无法规模化建设的局面,虽然南水北调中线5+13区域旅游合作联盟会议确立了《南水北调中线5+13区域旅游合作联盟章程》,但具体的实施依然差强人意。 

2.2.5 交通便捷度不高 

中线沿线城市整体来说,交通通达性不是很好,交通便利性较低;许多景区无法直达,需要转乘,而现在大多数旅游的旅游行程本来就很紧,考虑到交通问题,部分游客就会转而选择其他旅游路线。如从南阳到其他沿线市区旅游景区,大部分都需要转乘。 

3 南水北调中线旅游资源开发策略 

3.1 注重资源整合与创新,打造旅游精品 

中线工程应以丰富多样的生态资源为基础,以深厚的文化底蕴为灵魂,以创新为向导,以资源整合、整体开发为举措,努力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同时努力发展集休闲度假、文化考察、生态观光、民俗体验、健身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圈,以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旅游为目的。 

依托中线交通便利的优势,形成“一线多点”的空间布局:通过多种旅游景点的结合,推出多样旅游“套餐”。尽量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使“两不管”现象不再发生,实现边界的完美结合,使空间资源能够充分利用。 

利用旅游景区在区位和功能上的联系,将分散的旅游景区组织起来,组成旅游线路整体推出,集中力量解决好宣传促销、交通通讯、主题文化等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共享客源市场,丰富旅游内容,增加游客的停留时间和消费,实现客源的充分利用,带动旅游经济的发展。 

3.2 加强宣传力度,打响特色旅游品牌 

南水北调中线旅游的重点要抓规划、抓项目、抓宣传、抓管理,围绕“旅游即城市、城市即旅游”的理念来开展工作,把旅游资源转化成旅游产品,包装策划好以后,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高度宣传,争取把中线旅游产品推向国际,促进中线旅游发展的进程。 

3.3 制定扶持政策,培育旅游产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中线旅游产业由单一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复合型转变,促进中线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并将旅游产业培育成我国旅游业的重要支柱性产业,一定的扶持政策是很有必要的。比如新办的旅游项目给予适当的补助;提升奖励,对不同级别的景点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对景区不同规模的酒店给予不同金额的补助等。 

3.4 成立旅游联盟 

积极促进客源互送,积极组织本地和国内外游客到另一合作单位旅游地旅游,争取互送客源人数每年都有所上升;积极参加国际国内旅交会,合力开拓中外旅游市场;共同打造无障碍旅游发展环境。推进无障碍旅游,消除区域间、省域间的政策障碍、市场障碍、交通障碍和服务障碍,使中线旅游带呈规模性快速发展。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世界最大的调水工程、国家生态战略的屏障,中华历史文化富集地。中线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化、生态、自然资源不计其数,应当统筹发展、合理经营,形成最优的发展模式,将各种旅游圈贯穿在一起形成中线旅游带,促进周边旅游资源的开发、文化资源的融合利用和生态种养殖业的发展,打造中国一流经济旅游带。 

参考文献 

[1]蒋国富,陈小幸.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敏感区保护与利用[J].河南大学学报,2007,(11). 

[2]杨涛.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的辩证思考[J].SiChuan Building Materials,2010,(4). 

[3]丁晓雷.我国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1. 

[4]保继刚.旅游地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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