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3 16: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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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即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将数据电文式作为主要制作方法,委托付款人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持票人或者收款人提供确定金额的票据。在电子商业汇票过程中可结合具体承兑人将其分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这两种。
二、电子商业汇票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1.可减少短期融资成本
央行对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时间进行了延长,期限为一年,这会影响煤炭企业在一年内的短期贷款,主要表现为全部或者部分短期贷款会遭到票据融资的替代或者挤出。由于电子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被延长至一年,其贴现周期也相应地变为一年,而结合央行公布的数据可知,对于票据贴现而言其加权平均利率是1.95%,而一年期短期融资的加权平均利率则为5.7%,前者远远低于后者。由于贴现利率与贷款利率之间存在差异,作为融资工具的一种,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承兑成本低的优势,会影响短期贷款,且主要表现为挤出效应,为流动资金贷款被票据贴现替代提供了契机。故而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视为一种短期融资工具具有便利性,不但可促使煤炭企业拥有更优的短期融资能力,还可促使其短期融资成本下降,避免企业财务出现浪费现象,节约资金。
2.可减少票据管理成本
对于大型煤炭企业而言,其银行承兑汇票库存金额通常数以亿计,且流动性极强,在日常实务管理中通常将其等同于现金。在传统商业汇票中通常为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其有较繁琐的交易手续,且工作效率低,资金花费多,需经过一系列环节,例如对票面进行审核、查询真伪、书写背书、手工签章、邮寄托收以及入库储存保管等。此外,纸质票据受到自身特性的影响,其不便与风险与生俱来,经常会出现假票诈骗案件,例如变造或者伪造商业汇票等。在电子商业汇票出现以前,煤炭企业多使用传统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故而时常出现遗失、造价、克隆票、损坏、票有瑕疵等问题,进而产生诸项风险,比如传递风险、保管风险、诈骗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导致煤炭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且风险隐患较大,不利于开展安全管理。
当前属于ECDS电子票据时代,上述困扰煤炭企业的问题将会被解决干净。在纸质商业汇票这种传统汇票中虽然研究出了诸多措施以防伪,但是凭肉眼还是难以辨别汇票真伪。当电子商业汇票被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收录后,系统会自动分配一个票据号码,且具有唯一性,而在对票据予以转让或者签发时主要是使用实名制,在对票据真伪予以识别时则主要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联网查询功能。当前我国电子票据只于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存在,这样可为汇票的唯一性提供保障,且基于法律法规层面也保证汇票具有排他性。在这种情况下,克隆与造假事件不可能出现,可对票据欺诈事件予以防止。基于业务流程发现电子商业汇票经历了一系列的环节,首先是签发承兑,再是背书转让,最终环节为托收入账,每个环节均为电子化操作。同时还具有实时传递性能,主要经由电子报文,保证可在瞬间到达。票据在系统中的存储形式主要为电子数据,这样也会杜绝由于书写签章缺乏规范性导致的退票、票据遗失、伪造票据以及票据被盗等事件。由此可知,电子商业汇票可为煤炭企业节省诸多管理成本,例如时间成本、保管成本、查询成本以及传递成本等。
3.可增强煤炭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当前煤炭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均为集中管理,但是未实行电子商业汇票之前要想集中管理票据其难度较大。电子商业汇票的实行实现了对票据的集中化管理。煤炭企业开展现金管理应该是全面的现金管理,需包含营运资金。不管哪种类型的企业,其关注的资产与负债重点均应是采用票据形态进行反映的应付账款与应收账款,它们属于财务指标内容,对于企业现金管理效果与水平有着直接影响。目前诸多煤炭企业均意识到应该注重对票据的合理优化使用以及票据资源的管理,若煤炭集团有较高的资金集中化管理水平,则集中化管理票据迫在眉睫,主要有对资源的整合利用以及信息管理这两点内容。在推出ECDS票据并将其投入使用后,煤炭企业开始全面电子化管理票据活动与票据信息。票据信息具有电子化特点,相较于传统管理方式不需要转移实物,故而促使企业管理成本降低,且工作效率得以提升。同时煤炭企业也可对风险予以有效控制,推动了集中管理票据信息的进程。此外,煤炭企业可电子化流转管理票据,且具有全国性,有利于煤炭企业对煤炭资源进行区域化配置。基于全面管理与提升利用效率的前提下,煤炭企业也可更好开展现金管理工作。由此可知,电子商业汇票有利于增强煤炭企业的票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现金管理水平,尤其是一些有较大票据使用量以及票据使用次数较多的煤炭企业,上述影响更加明显。
三、推动电子商业汇票发展的途径
1.对法律制度予以完善
一方面,完善优化原有法律法规,并迅速扩大司法解释范围,明确法律上电子票据的地位,由此促使法律更好保护票据业务,且其保护范围也逐渐扩大,由传统纸质票据向电子支付结算工具转化,进而扩大基于数据电文的支付结算。另一方面,赋予手工、电子签名法律效益。
2.建设好基础设施
人民银行需为电子商业票据提供扶持,需对相关政策予以制定,在金融机构欠发达地区开展票据业务。提升发展积极性,加快中小银行信息化步伐与建设步伐,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技术与资金投入,进而推动欠发达地区电子商业汇票的发展,为该地区煤炭企业提供便利。
3.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发挥银行结构个体优势,细分客户市场,开展差异化服务。利用已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煤炭企业树立示范效应,针对性推广产品至其上下游客户,确立发展对象,以对煤炭企业在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出现的问题予以有效解决,进而扩大电子票据使用范围与增加签约客户数量。
4.对体制予以完善
关键词:电子汇票 优点 竞争力
一、前言
自电子商业汇票系统2009年正式上线以来,平稳运行,业务量环比攀升。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末,全国范围内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机构共有316家。第三季度,完成出票25675笔,金额753.16亿元;承兑26959笔,金额790.54亿元。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国共签发电子商业汇票6.6万笔,金额2014亿元,分别占纸质商业汇票的0.6%和1.7%。系统上线以来,电子票据业务量呈现迅猛发展势头,月平均增幅达38%。
这是一种以计算机和现在通讯技术为基础,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储资金信息于计算机系统之中,并通过网络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传统有纸化票据的功能的新型汇票。可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前者是由银行或财务公司承兑;后者则是通过银行、财务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汇票是纸质商业汇票的继承和发展,实现了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有效降低了票据业务风险,显著提高了票据结算效率。
二、我行电子汇票业务发展情况
在信贷规模日趋紧张的形势下,江西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创新求变,积极寻找贴现市场新的增长点,积极开拓不占用信贷规模的资金市场新领域,加大营销力度,跨区域发展同业客户群体。4月8日,新版的商业汇票新系统上线后,江西省建行公司业务部成功营销办理了江西省江铜―耶兹铜箔有限公司的电子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实现了我分行新版商业汇票系统上线后,电子票据贴现业务零的突破,为日后实现了电子商业汇票跨区域流转,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融资渠道,也为我分行进一步开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提供了宝贵经验,为日后实现电子票据的承兑、贴现、再贴现等业务全流程无纸化操作提供依据。
三、为进一步发展电子票、提高我行竞争力而采取的措施
(一)开展电子票据培训、抢占电子票据客户和市场
由于电子汇票是一项新兴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各商业银行要认真开展培训,让员工掌握电子汇票的基本知识、、操纵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培养出一支“懂业务、擅操作、善营销、促发展”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队伍,为内部管理和客户营销工作提供人力资源基础;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能够熟练、规范地处理相关交易。在刚开始开展电子汇票业务时,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认真研究落实客户宣传和营销方案,要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介绍,让跟多的客户了解电子汇票业务,并乐意使用该项业务。采取多种措施发展票据业务,继续坚持全员营销策略,增强议价能力,提高业务收益。
(二)加快流程改造、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电子汇票系统正式运营后,处理业务的速度大大加强,银行内部操纵流程的问题就成为了提高效率的制约因素,所以银行要加快业务流程改造,尝试设立票据贴现专柜。实行专人办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三)细化准入标准,强化电子汇票业务管理
1、严格挑选客户、防范信用风险
电子汇票业务首先要满足优质信用等级高的客户和全额保证金承兑业务的需求。对一些信用等级低的,对银行经济效益贡献低的客户要慎重办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银行在办理电子汇票是也要遵守《票据业务风险政策底线》及承兑业务其他管理政策的规定。
2、明确条件,强化信用风险缓释措施
客户在申请办理电子商业银行汇票兑换业务时,要满足《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规程》关于承兑申请人的条件。同时要能提供符合《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业务风险缓释条件》要求的保证金及其他担保。
3、对区别对待,严格控制单张票面金额
为了降低电子汇票业务中的风险,在制定单张电子汇票的最够限额要充分考虑到信用等级和不同用户的特点。
(四)区分产品期限,细化贴现价格管理
六个月以上的电子汇票业务有较强的流动资金贷款替代作用,商业银行要设法提高对该期限贴现业务价格谈判能力,同时通过了解和分析根据当地市场价格水平、客户贡献度、同业竞争、信贷规模等因素,对定位策略进行细化,尽可能地提高贴现利息收入。
(五)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电子票据业务发展
一方面加大对电子汇票业务的宣传力度,提高客户对业务的了解度,让更多的人知道电子汇票的优越性,使其原意主动使用电子票据业务;另一方面,通过提供优惠贴现利率,降低电子票据结算费率水平等措施,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加快对电子票据的推广应用。
(六)制度相应的法律制度,保证业务的健康发展
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界定,赋予电子签名法律地位,保证该业务的合法地位,促进其健康发展。首先通过制定法律,给电子汇票一个明确的定义、详细的分类、规范的格式等。为电子汇票的发展指明方向。同时要扩充《票据法》的法律条文,使其成为既保护以纸质汇票为工具的支付结算,又是以数据电文为基础的电子票据支付结算的法律规范。其次要给予电子签名一个合法的地位。由于电子票据的签发和流通是通过网络来实现的,使用的是无纸质的电子交易方式,票据的签名和盖章也是通过电子签名的形式来实现的,电子签名在电子票据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其法律效力直接关系到电子票据的发展命运。所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确定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
(七)推动电子商业汇票应用成为我行支付结算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和完善新型支付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银行卡收单业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预付卡业务的规范和管理;二是开展支付结算执法检查,规范支付结算秩序,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抓紧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建设,加强支付清算系统应急管理;四是加强票据风险管理,继续推动电子商业汇票应用;五是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进一步加大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力度;六是加强和完善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监督管理;七是组织建设全国集中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八是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完善支付信息分析和披露机制。
(八)举办电子商业汇票(ECDS)推介会
日前,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会同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举办了电子商业汇票(ECDS)推介会,包括理文造纸、建晖纸业、徐记食品、生益科技等40余家知名企业参加会议。通过给企业的介绍,银行与银行间可直接通过人民银行所搭建的平成交易,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提高结算效率。
(九)建设银行电子商业汇票在原系统功能的完善
在原系统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了功能扩展,新增柜面功能、纸质商业汇票登记信息的柜面查询功能、联动收费功能、贴现还款入账凭证、批量出票、批量背书、批量贴现等亮点功能。
四、结语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银行原有的手工处理纸质汇票这种繁琐的、效率极度低下的方法,已远不能满足社会和客户对银行的支付服务和要求,所以银行应大力发展电子汇票这一新兴的汇票形式,它能够提升国内贸易结算及融资效率;也必将对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运营水平、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侯双梅.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J];南方金融;2010;05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市场各个领域都向着纵深的方向迈进,承兑汇票的业务也在逐步的增加,其为企业提供了十分便利的交易手段的同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承兑汇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银行资源更好的被利用以及企业拓展融资的渠道、降低融资的成本等等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虽然银行承兑汇票给企业带来了便利,但是企业在收到以及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时候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这就要求企业积极地采取一定的措施去避免产生的不良后果。为了更好地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就需要深入地分析以及了解银行汇票的特征以及优缺点,只有这样才能加大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监管。
关键词企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分析
一、承兑汇票的概述
1.承兑汇票的种类以及概念
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这两种汇票的付款期限都是远期的。所谓的商业承兑汇票就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规定的日期将一定金额的资金支付给持票人或者收款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可以是除银行以外的公司以及组织等等。而所谓的银行承兑汇票实际上是建立在银行的信用机制下的一种汇票,银行需要在汇票到期的时候,支付给票据的所有者或者是收款人票面金额的款项。在具体的操作上面,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之前需要存款人在银行开立账户,然后才能签发,银行在此过程中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1]。
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缺点
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点十分的明显,首先是它有安全性较高的结算业务,安全性仅次于银行发行的支票、银行汇兑以及银行汇票,排在第四的位置。其次与贷款融资相比较其财务费用较低,可以节省一定的费用,再次对于汇票的收取方来说,对其客户进行远期付款的形式,对于增加销售额有一定的帮助和好处,对于市场的竞争能力也可以逐步的提升,对于汇票的签发者来说,利用银行汇票的远期付款的功能,使得有限的资本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用,有利于经营的良好规划以及扩大生产[2]。
银行承兑汇票的缺点就是某些企业由于资金的周转不畅,导致无力按照承诺来履行付款的责任,这样就导致银行垫付资金的情况发生,使得银行出现了一定数量的呆账死账无法处理,使得工作造成被动和不利的条件。
二、企业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分析
虽然银行承兑汇票优点很多,给企业更好地进行业务带来了很大的优势,但是其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下面从票据的收取企业以及票据的支付企业来分析其风险的来源等等: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
首先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对于业务的合作方提供的汇票的时候,会面临着假冒或者是伪造变造的票据,如果伪造的程度较高或者是相关的财务人员对于票据的识别能力不强,就会造成收取到不能兑现的假冒票据的危险,这样对于收取企业来说无疑就是经济的重大损失。因此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时候要对合作方的信用度作出判断并且对于其资信要进行评估,不得收取经营状况和信誉较差的企业的汇票;并且对出票人开户行有一定的了解,原则上收取有信誉良好的银行。其次收取汇票的企业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贴现以及背书承兑的时候都容易出现一些突发的状况导致款项无法按时的支付给票据的持有者,例如票据出现损坏以及书写错误、印章问题等等,这样对于收票单位正常的财务规划以及业务的进行都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并且背书转让的过程中的连带责任也是收取票据的企业不能推卸的收到。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
很多人都认为支付银行承兑票据的企业是没有什么风险可谈的,一旦票据转出其风险也随着转移,但是事实上则不然,其和收取银行汇票的企业一样存在着种种风险。首先很多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的支付汇票企业,都采取缴纳保证金以及提供担保抵押等措施来保障银行的业务能够更好进行,但是此种方式会变相地使得企业的资金受到控制影响其资金的流转等等,所以出票企业应该尽量采取其他的方式更好地解决此类问题,不能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要未雨绸缪地安排好相关的事宜,从而减少自己企业资金的滞留情况发生。其次出票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移交以及保管的时候还有可能出现损坏、丢失以及遭到抢劫等等,遇见如上的情况无疑会对出票企业的正常业务造成严重的影响,如果是企业内部的人员与外部人员进行勾结导致票据的流失,就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以上出现的情况都是由于内部的监管控制漏洞导致的。除了以上两点之外,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之前,出票的企业要积极地回收资金,确保票据的持有者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得到款项,如果回收资金方面出现问题就会导致持票者不能按时得到资金,这样对于出票企业的信誉度还有相关的业务合作方面都会起到极其负面的影响;支付银行汇票的企业要将票据直接交给其业务关联方,不能支付给第三方或者是非直接业务或者财务人员,以防票据被他人冒领等等。
企业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控制措施
以上分析了银行承兑汇票在交易过程中的不同的位置的企业可能出现的风险,为了能够更加充分地降低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使得交易双方都能够最大限度的享受到汇票给其带来的优势,企业应该认识到控制风险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只有将以上的风险控制到最低,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银行承兑汇票的优势,并且使得企业的正常业务得以顺利地进行,针对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调整:
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无论是出票企业还是收票企业,其内部的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都应该积极努力地不断地提升,定期不定期地对其进行业务方面的培训,对票据的书写规范程度以及辨别真伪方面要下一定的功夫,并且对于有关银行承兑票据的新型的诈骗相关信息以及防范等做一个系统的培训。除了以上的素质提升之外签发票据的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根据自己企业的资金回笼情况来开具票据,避免产生导致银行垫付的损害企业信誉的情况发生。收票企业也应该在对于哪些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收取兑现做一个准确的判断,确定收取范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建立健全承兑汇票的移交以及保管制度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移交以及保管,企业也不能掉以轻心,应该设置至少二人以及以上的人员来管理汇票,及时地做好盘点和交接等工作。防止票据丢失的保险柜等应该有二人及以上人员共同开启才能取出使用、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实物管理人员以及记账人员要分开、企业的财务主管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于承兑汇票进行实地盘查等等办法来减少汇票丢失以及毁损的概率。一些单位需要将汇票背书的,还需要收票单位给背书单位出具相关的委托书,做到手续齐全才能进行相关的业务,对于手续不全的企业应该令其补全相关的手续之后在进行相关业务,切记不能进行违规操作。
推动电子汇票使用,降低风险
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汇票逐步地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其有过去的纸质形式变成了数据电文的形式,其很多交易都是直接在网上直接进行的,方便快捷。只要交易双方在网络上确认即可,节省了票据保管等中间环节,提高了效率节省了很多的人力资源。使用电子汇票还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伪造等经济风险,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等等。
4.建立相关台帐,对经营决策做出判断
企业收取银行汇票时建立相关相关台帐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对于经常合作的企业的出票情况要进行跟踪和分析,利用台帐分析对方企业的具体情况从而作出与对方的合作决策。如果合作方经营状况较差或者其他原因与本单位业务往来不是十分密切,与这种合作方合作应该采取比较灵活的结算方式,尽量取消票据结算而采用其他方式结算。
结束语:随着银行承兑汇票的快速发展,给企业带来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银行也在此过程中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是其风险也是无时不在的。只有对于企业的各方面都加强管理才能使得风险降低到最低,无论是在企业的财务人员的素质方面还是保管票据层面以及改革汇票的形式方面都应该加大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无论是出票企业还是收票企业都能够得到最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左立华.浅谈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经济师.2007(5):14-16.
电子承兑汇票一般都是实时到账的,最迟不会超过2小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最长票期为1年,最大票额为10亿元,具有安全、高效、快捷、成本低、流通性好等特点。
承兑汇票是指持票人或收款人持有的一种商业上的信用凭证。出票人将汇票作为支付凭证交给收款人或持票人后,承兑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电子承兑汇票是纸质承兑汇票的继承者,可实现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电子承兑汇票采用电子签名和安全认证机制,能够保证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票据被克隆、变造、伪造以及丢失、损毁等风险。
(来源:文章屋网 )
[关键词]:电子票据 商业汇票 金融 发展
近几年来,科技水平持续进步,电子产品被运用到越来越多的活动之中,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现就是其中一例典型代表。电子商务汇票的应用,完善了我国的支付系统建设,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使企业的支付结算更加便利,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同时很大程度上改善了银行信贷资产问题,在很多发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电子商业汇票的概述
所谓电子商业汇票,就是改变传统纸质汇票模式,让出票人凭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与传统的纸质汇票不同,它可以划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两种形式。不论是哪一种交易形式,都使交易过程更加简化,进一步提高了交易效率。
2电子商业汇票的优点
电子商业汇票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模式,之所以可以在短时间内被广大人们群众所接受,主要具有以下几点优点:一是克服了传统纸质票据容易丢失、损坏和遭抢劫等问题,电子商业汇票模式将数据全部储存在系统之中,同时具有着完善的安全认证机制,这些措施都保障了它的唯一性、完整性与安全性,避免了像纸质票据可能出现的诸多问题;二是使票据业务更加透明化与时效性,进一步优化了票据业务的管理水平,可以对业务办理中的各个环节实行全年的追踪,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加强对于票据业务汇总统计的实时监控,有效遏制了银行违规承兑、贴现等银行违规行为,使票据案件的实例大大降低;三是可以有效遏制假票、克隆票犯罪。在纸质商业汇票中,存在着诸多辨别真伪的手段,尽管在票据的印制过程中已经投入了很多的防伪措施,可是在日常的使用过程中,我们大多数时间还是只用肉眼去观察,这样给辨别真伪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仍然存在一些不法分子钻漏洞制造一起起的汇票案例。
3制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原因
3.1企业对于电子商业汇票的认知度低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在09年正式建立,目前还处在推广阶段,不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对于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都缺乏认识,对它的便利性与安全性存在一定的疑问,同时部分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于电子商业汇票这种支付载体存在较多的顾虑,毕竟我国已经使用纸质票据那么长的时间,早就已经习惯了接受传统的纸质票据,思想也被传统的观念所主导,要真正实现思想上的转变,仍然需要一段时间。与此同时,各个金融机构对于这项业务也缺乏宣传,就算有宣传,也是草草了事,没有取得预想的宣传效果,这就导致普通的民众缺乏对于这项业务的基本了解,大多数的客户也会处于安全考虑抱有官网的态度。同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要在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多数企业存在安全性的考虑,担心电子商票操作过于复杂。这些现象都直接导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广收到制约。
3.2商业银行的业务积极性不高
商业银行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一切行为都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相对而言,对于传统业务考核也就比较严格,电子商业汇票作为新兴的模式,必然不在考核范围之内,所以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会对此类不确定的业务缺乏工作积极性,也就在推荐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时候缺乏动力。另一方面,各个银行的规模与客户群都不尽相同,自身的科技资源、思想认识与人员素质等也存在不小的差异,但是对于电子商业汇票的功能与推广要点都是认识不足,所以在向顾客进行推荐的时候,往往会存在功能介绍不全面的现象,知识简单的把电子商业汇票当做一种结算手段,而不是融资工具,这也导致部分客户对电子商业汇票产生错误的认识。还有就是每一个银行的系统与网上银行的发展水平层次不一样,也就存在衔接上的不完善,这都影响着电子商业汇票的跨行流通效率。
4加快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途径
4.1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观察电子票据业务在我国的开展情况,我们不难发现在此项业务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尽量完善它,具体可以囊韵铝礁龇矫胬唇行改变:一是在原有的法律概念上进行变革,早日确定电子票据的地位,是法律对于它的保护更加全面,争取实现从纸面票据为工具的支付结算到数据电文为基础的电子票据的转变;二是使电子签名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除了明确电子签名与手工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之外,还要制定明确的电子签名使用规范,是安全签名的构成要件进一步明确,使银行与客户都可以选择最安全的签名方式。于此同时,要保证当事人电子签名的唯一性与合法性,是当事人对于签署电子签名可能承担的风险拥有足够的认识与了解,组大程度上保护电子签名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裁盗用冒用他人电子签名的违法违纪行为。
4.2加快基础建设
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由政府扶持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票据业务,提高农村地区开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积极性,同时加快中小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早日建立属于自己的完善的票据业务信息处理平台,如果存在的难度过大,可以通过银行间接地为开户企业办理先关的业务,争取为中小型企业加入到电子商业汇票市场创造条件,为促进全国统一票据市场的形成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5总结
总而言之,我们要总结金融机构关于开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经验,积极研讨在流通性与安全性上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安全性的问题,同时统一讨论并且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推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转战现代市场的步伐。
参考文献:
[1]许海燕.电子商业汇票营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4,(2):19-22.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数据分析;贴现业务
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种类
现阶段,我国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种类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转贴现业务、回购业务、包买业务和置换业务,本文主要就其业务量较大及案件频发的承兑及贴现业务环节展开研究,其他业务环节不做重点论述。
1.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
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是指银行对出票人签发的汇票进行承兑,同时收取一定费用的表外业务。票据经过银行承兑之后,就具有广泛的可接受性和流动性;同时,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者新开发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企业的销售额,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可以用有限的资本来购进更多的货物,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而且相对于贷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一般来说,银行对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企业有着严格的要求,不仅要求承兑申请人必须在其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而且还要求企业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原件;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结算信誉;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没有贷款逾期记录;能提供相应的担保,除100%保证金外,主要是以承兑保证金、银行存单、国库券、各类有价证券等为质押物,或采用房地产抵押、或企业提供担保方式。经过银行承兑的汇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银行为企业办理承兑业务的同时要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一定金额的手续费,一般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
2.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银行参与商业信用的一种形式。即持票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为了融资的需要,经申请,由其开户银行按照一定的贴现率扣除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后,将票据余额付给持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如承兑人不予偿付时,贴现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这是银行向持票人融资的一种方式。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贴现必须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基础;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由持票人和银行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人民银行再贴现利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以承兑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是客户比较容易取得的融资方式,操作上也较一般融资业务灵活、简便,相对资金成本较低,有助于企业降低财务费用。
转贴现业务是商业银行为了获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经办理贴现的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商业银行之间融资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商业银行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经办理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中央银行再以贴现方式转让的票据行为,即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中央银行再贷款的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在贴现关系中,对于贴现银行来说,就是收购未到期的汇票;对于持票人而言,就是出售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以提前获得所需的票据金额,实现资金的时间分配。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和贴现银行之间形成了以该银行承兑汇票为标的物的债权债务关系,基于贴现行为,贴现银行持有汇票并成为债权人。付款是票据义务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但付款是整个银行票据业务的关键环节,通过这一环节,票据的整个流通过程得以终结、流通功能最终得以实现。银行付款主要基于二种情况,一是银行基于票据行为而成为票据付款人,又包括银行作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而成为票据付款人和银行基于承兑行为对银行承兑汇票承担付款责任。二是银行基于法律的规定和出票人的委托担当付款人和基于承兑汇票承兑人的委托担当承兑汇票的付款人。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数据分析
票据贴现余额受制于报告期末银行贷款规模、当时的货币政策、报告行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状况及企业客户短期贷款需求等因素共同作用影响。银行贷款规模及货币政策直接取决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此外,各银行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状况及企业客户短期贷款需求状况对期末票据贴现余额也产生一定影响。
三、银行承兑汇票收益分析
四、大力发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由于电子商业汇票具有跨行、跨地区流通便利,以及消除了纸质商业汇票记载事项不全、不合规、丢失、被盗、伪造、变造、克隆等操作性风险等优点,大力发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将使商业汇票的信用度大大提高,流通使用安全、便捷,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融资等行为也将更为活跃。
人民银行于2008年做出建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决策,第一批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有20家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2010年末,全国范围内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机构共有316家,全年共完成出票78581笔,金额2650.53亿;承兑81752笔,金额2773.66亿。截至2011年末,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平稳高效运行,全国范围内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机构共有325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2011年共完成出票198700笔,金额5421.30亿元;承兑203387笔,金额5542.54亿元。电子商业汇票的使用量稳步、大幅增长。
综上所述,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及银行的一种主要盈利手段,对商业银行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国家要大力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使之在成为企业的一种安全的支付和融资工具的同时,成为银行良好的利润来源和调控多种经营指标的手段。
注释:
①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
②数据来源:查询各年上市公司年报,提取相关数据进行整理.
③数据来源:查询各年上市公司年报,提取相关数据进行整理.
④数据来源:查询各年上市公司年报,提取相关数据进行整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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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网企业;收入;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银行承兑汇票流程与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目前我国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亿元)。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见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流程
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中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分析银行承兑汇票成因,完成电费回收
中卫供电公司通过对客户归类、分析,发现部分企业的产品市场销路和企业效益都较好,但受产品交易周期和资金回收速度的影响,出现资金暂时周转不灵而无法按期足额缴纳电费,但其商业信誉较好,银行仍乐于授信该类企业。中卫供电公司进行分析:如果由其自行贴现,一是很多客户不持有银行信贷资金计划,根据金融制度规定该类客户不能直接在银行贴现;其次由客户直接到银行贴现,银行对这些企业的月贴现率往往较高,因该公司与银行有良好的协作关系,银行提供给供电局的贴现率往往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贴现息,为客户减少财务成本;再次,由客户直接贴现不能保证贴现资金用于支付电费,也无法控制贴现资金缴纳电费的时间,可能影响当期电费及时回收。
(二)严格控制银行承兑汇票收取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有银行信誉担保,资金承付相对安全。商业承兑汇票是以出票企业的商业信誉担保,资金是否到期承付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大。中卫供电公司规定只在用户缴纳电费时收取银行承兑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接受商业承兑汇票,以降低资金风险。
(三)建立汇票账簿登记制度
中卫供电公司《电费资金安全管理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规定:局各单位应慎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不得超范围、超限额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收取汇票要认真确认用户信誉、汇票真实性、票面应记载事项和背书应记载事项是否完备以及背书的连续性,按规定格式。电费管理中心每月定期稽核票据接收、传递、贴现、转让及到期托收、签字交接手续,确保按每张汇票的票号、金额、出票单位、到期日等情况建立了完整信息书面登记,避免收取过期票据、字迹和印鉴有瑕疵票据等。
(四)限定汇票在中卫供电公司内部各个流转环节时限
中卫供电公司《电费资金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卫供电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规定:汇票收到当日或次日必须交至电费管理组办理背书手续,同时移交《汇票收取登记备查簿》副本。电费管理组收到票据和《汇票收取登记备查簿》副本后,对票据完整性等相关要素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指定专人当日通知贴现银行向出票银行办理汇票电子查询,查询无误后,电费组与贴现银行办理汇票贴现背书手续,银行将贴现资金划转供电局银行账户,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单位通知客户贴现利率,贴现利息由客户承担。
(五)严禁委托第三方代办贴现
鉴于汇票的无因性特点,办理贴现业务时必须授权本单位相关专责直接办理,原则上不得由银行服务人员代办,当然,直接到公司指定的协议银行办理贴现比较稳妥。若贴现银行直接到该公司受理贴现申请,应详细核实其身份,确保其行为系代表银行方面的职务行为,在实践中可以审查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来人身份证明、工作证件、银行介绍信、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银行相关经营或业务类执照、以银行名义出具的收到供电局票据的收据或受理供电局贴现申请的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银行经办人员,则需重新提供上述资料。
三、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风险管理的实施效果
(一)降低了结算风险,确保资金回笼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中卫供电公司杜绝了收取伪造、变造、克隆和“空头”汇票的情况,所有票据在企业内部各部门和经办人员之间交接流畅,有据可查,管理规范,杜绝了因工作疏忽而产生失误后的互相推诿现象,所有票据都能按期甚至提前收回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回笼和安全,降低了潜在风险和经营成本。
(二)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
2010-2012年,中卫供电公司通过限定客户交纳汇票最高金额或比例的办法,控制汇票收取,取得了很好效果。2010-2012年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照金融机构百分之零点六六六月贴现率和平均贴现期4个月(因绝大多数承兑汇票期限皆为6个月)计算,共计避免财务费用损失700余万元,电费月结月清,并回收长期拖欠电费1048万元,解决了困扰中卫局多年的老大难问题。
为了促进票据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文就《通知》对票据市场的重要作用进行了具体分析,并通过搜集有关材料,就本次《通知》中的几个容易引起疑问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对商业银行提出了相应对策与建议。
《通知》对票据市场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通知》从票据真是交易关系的审查、票据质押的具体操作、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查复方式、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及银行汇票提示付款等方面对票据业务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此次《通知》的,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票据法》颁布实施以来票据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利于改善企业票据融资环境,促进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繁荣,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支持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对于我国票据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里程碑性质的重要意义。
《通知》的,对票据市场的发展起到了实际的推动作用,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从企业和银行间两个方向增强了票据的融资功能,有利于票据市场的繁荣。
首先,对企业融资而言,改善了企业的融资环境。一是《通知》拓宽了票据查询的渠道,允许商业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中国票据”网、传真等方式查询,大大提高了企业的票据融资速度;二是明确商业汇票真实交易背景的审查由承兑行和贴现行负责,将办理商业汇票据承兑和贴现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扩展至普通发票,扩大了企业的票据融资范围;三是有条件地放开了商业汇票的兑付限制,未经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时,持票人不再限于委托票面记载的开户银行收取票款,可向票面载明银行的系统内任一开户分支机构收取票款,能够更好地满足企业的结算和融资需求。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为票据市场的繁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对商业银行间融资而言,提高了银行间的票据流通速度和融资效率。一是《通知》规定商业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时无须再提供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跟单资料,转贴现银行和办理再贴现的人民银行只对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简化了银行间票据的流通转让手续,有利于票据在商业银行间的批量流转和银行间融资效率的提高。二是人民银行为商业银行办理再贴现后,必须按规定办理再贴现票款的到期收回,不得以其他方式要求再贴现申请行办理票款到期收回,简化了商业银行再贴现的手续,减少了商业银行的票据再贴现融资还款压力,增强了票据的再贴现融资功能。
二、规范票据行为,加强风险控制,有利于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是《通知》对质押到期后质权人如何将票据退还出质人,质权的实现方式的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统一规范了票据质押的操作,从票据质押方面加强了银行对票据的风险控制。二是为防止不法单位逃废银行债务和个别银行截留他行资金,对未经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提示付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加强了票据市场中金融秩序的维护力度。
对有关内容的解读与商业银行的相应对策建议
解读之一:取消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对票据真实交易关系的审查,是否说明人民银行已经认可融资性票据?贴现行在为企业进行票据承兑和贴现时应如何处理?
《通知》中明确了商业汇票真实交易关系的审查职责在承兑行和贴现行,转贴现行不再承担商业汇票真实交易关系的审查责任,这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票据的融资功能,但并非意味着对融资性票据的认可。因为,毕竟转贴现交易的融资性质定位与融资性质的票据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目前,真实交易背景仍然是规避票据风险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转贴现交易的票据仍然必须是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只不过对这种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在某些交易环节上进行了操作层面的一些完善,而不是对票据融资性质进行定位。
要防止融资性票据出现,可以从三个环节着手,一是承兑,二是贴现,三是转贴现。其中,最有效的环节是承兑和贴现环节,因为这两个环节跟企业直接打交道,对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和资金流转情况掌握的信息比较多,对于企业签发和贴现的票据有没有真实交易关系最具有发现能力。而第三个环节通过向贴现行索要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复印件的方式只能对贴现环节的审查起到一定程度上的监督作用。但是,这种监督由于不直接跟企业打交道,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监督,即检查贴现行在形式上有没有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的复印件,而对真实交易关系的实质性监督无能为力。这种监督的过程中,转贴现行需要提前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准备增值税发票和交易合同的复印件,票据买入行也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进行跟单资料的审查和保管,经常是花费在跟单资料审查上的精力要超过花费在对票面本身的审查上。因此,这种监督是以增加票据交易成本、损失票据交易效率为代价的。要防止这样的问题出现,只能从票据承兑和贴现两个源头上下力气。所以,人民银行取消了转贴现行对商业汇票真实交易关系的审查要求,明确了商业汇票真实交易关系的审查由承兑行和贴现行负责。
今后对商业汇票真实交易关系的审查集中在票据承兑和贴现行身上,监管部门对票据业务的合规性检查也将集中到承兑行和贴现行。一旦出现大的票据案件或者票据风险,监管部门必然会将重点放在对票据承兑行和贴现行所承兑和贴现票据的真实交易关系检查上。因此,商业银行不应因取消了转贴现对票据真实交易关系的审查而放松对票据承兑和贴现真实交易关系的审查,必须从现在开始进一步加强对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的规范和管理,严格把关日常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中的真实贸易背景审查,防范票据风险,以促进本行的票据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解读之二:主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时,被背书人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背书人是否合适?是否影响背书的连续性?
《通知》规定:“主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时,被背书人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背书人。票据到期时,由持票人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人担心在单纯交付的情况下,出质人再背书转让或委托收款时,如何证明质押已撤销,回头背书返还是否更合适;质权人不作回头背书,签章前后不能街接,是否影响背书的连续性。现对以上两个问题作如下分析:
第一,以单纯交付的方式解除质押是较合适的方式,回头背书返还票据不适宜。因为《票据法》规定的背书只有转让背书、质押背书和委托收款背书三种形式。质押票据返还不适合上述任何一种形式的背书,显然,质权人以回头背书返还票据没有理论依据;即使可以以回头背书交付票据,又会产生质权人是否有被追索的义务之争论与疑虑。实际上,票据质权以占有票据为成立的要件之一,质权人将票据返还给出质人,则质权因票据的返还而消灭,出质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需证明质押是否撤销。因此,在质押到期时,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出质人是一种比较合适的方式。
第二,单纯交付的方式退还票据,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票据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显然,背书签章前后衔接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而质押背书属于非转让背书,因此质押背书并不适用于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出质人持质权人单纯交付的票据再背书转让或委托收款,并不影响签章的前后衔接。
根据以上分析,商业银行在处理质押业务时,一方面应该按照规定做好质押背书,防范业务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营销的过程中,针对质押票据以单纯交付方式归还后的相关手续对客户做好解答工作,以解客户的后顾之忧,在规范中扩大票据质押相关业务的开展。
解读之三:质押票据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背书人未能履行债务时,如何理解被背书人不得以转让或贴现的方式实现其质权?质权的实现时间如何掌握?
关于第一个问题,有观点认为,质押票据的到期日可能早于主债权的到期日,如果不允许质权人通过转让或者贴现票据的方式实现质权,则主债权在到期日不能及时实现。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因票据质权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基于上述规定,《通知》否定了以票据转让或贴现的方式实现质权。规定“被背书人在票据到期时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被背书人为银行的,比照商业汇票贴现到期收回的处理手续,并在托收凭证备注栏注明‘质押票据收款’字样。”
关于第二个问题,在质权人实现票据权利的时间上,《通知》强调了“质押的票据所担保的债务到期时,被背书人依法实现质权”,没有明确票据到期日早于主债权到期日应何时行使票据权利。从《票据法》来看,应当允许质权人于债权到期日前行使票据权利,否则可能会错过票据提示付款的期限。而《担保法》中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因而,《通知》中所述“被背书人在票据到期时按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行使票据权利”,应当理解为只要质押的票据到期,质权人就可以按照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行使票据权利。
所以,商业银行应该高度重视《通知》的提醒,“在受理票据质押申请时,充分考虑票据到期日与主债权到期日的关系,质押票据到期日应当在主债权到期日之前”,以免影响主债权的及时实现。
解读之四:《通知》中规定“持票人持未经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托收凭证上添制的开户行与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开户行应是同系统的银行”,对此商业银行应注意些什么?
根据《通知》的此条规定,商业银行在日常票据业务中应注意:
一、受理单纯的客户委托收款业务和票据质押业务时,应注意区分未经过和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避免受理非本行系统内签发的承兑汇票因此条规定不能成功委托收款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规范已贴现票据委托收款的背书操作,在进行贴现行加盖结算专用章和授权人名章后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避免直接作贴现申请企业委托贴现行收款的错误背书,保证已贴现票据权利的正常转移和到期票据款项的顺利收回。
解读之五:如何通过《通知》中所述的“中国票据”网进行查询查复?通过“中国票据”网查询查复有何意义?
为提高票据查询查复效率,解决现行票据查询查复方式效率低下之问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设计开发了依托“中国票据”网()的票据查询查复系统。该系统利用现代IT技术,以查询行与查复行间“点对点”的电子查询方式,初步实现了票据市场汇票查询方式的电子化。
【关键词】电力企业 保理电票业务 财务融资管理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部分供应模式空前创新,特别是近年来,大量的电子商务平台,如商品交易市场应运而生,从小,从弱到强,欣欣向荣。传统的点对点的供应和销售模式逐渐取代,爆发出互联网供应链模式,产生了巨大的互联网金融服务需求。
一、电票发展迎来旺季
(一)产能过剩、应收账款增加呈现权放大电动车票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表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和成品库存水平从高位增长,意味着目前产能过剩的现象在国民经济中仍然十分严重。很多家上市公司2014元净利润总额高达2兆2312亿元,应收账款净额为1.34倍,根据应收账款过高而造成净经营现金流出,提高企业资金成本。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对微实体经济增长的制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不是货币供应不足的根本原因,但在巨额资金被沉淀下来的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减缓循环速度,降低货币效率。答案是:中央银行应该控制货币,尽快减少利差,信用约束电票系统同时发挥的环境,电票电子货币信用的功能和支付,可以实现低成本融资的多功能纸的特点,那么货币创新理念,引导企业使用电子机票为应付账款,应收账款的工具,为企业盘活应收账款,才能真正达到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槟勘辏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
(二)金融发展互联网企业,东风接收电子账户
在2013年发射电票,总是没有完美的发展,一方面企业发展银行纯银还并不理想,大量中小企业银行、纯银还在场,不仅开始建造电力系统、机票更不用说普及和发展市场。另一方面,银行业务不熟悉企业会计电声音采取缓慢、不愿使用。近年来,金融发展通过互联网经过多年的发展,企业市场纯银得到普遍承认,即使在中西部,如西部地区银行,我积极利用互联网银行企业客户为60%。在网上银行建设银行也完善各种电气渔票系统,绝大多数银行没有业务发展支持电票硬件环境以及企业客户账户、网上银行以及终端已经熟悉操作,可以接受电子票同意手术,加上电子账单更方便和更相信,越来越多的企业接受。
二、电力企业的保理电票业务的财务融资管理思考
(一)创新能源供应链贸易融资背景真实性标准门票
目前企业在贸易背景真实性议案权是合同债权和其他一级贸易形式发票和合同,审查交易每张发票的副本,而是实际问题实际银行虽然做了很多正式的贸易背景真实性的确认工作,但企业通过交易合同和发票等表单元素还可以避免支出审查银行贸易融资工具,假背景现象仍然存在。而价值链电票融资方法,通过数据分析,可以通过网络购物,网络数据和贸易背景真实存在,表水充分确认交易背景。为了提高电子供应链贸易融资工具和减少银行审查合同、发票和支付费用,人力物力积极促进电子供应链融资工具,需要从理念和制度创新规范要求。供应链融资为电子工具,通过印刷、网络和数据网络购物交易清单可以水,没有背景的真实性合同和发票为增值税审计。
(二)敦促加快建设电力系统中小银行,加快更换纸质票电票
虽然电子提交论文情况突变年均增长超过100%,但至今,纸质车票机票电替换率尚未达到50%。有关部门应对中小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电票系统安装施工要求严格,并敦促金融机构加快建设电票系统电子纸为中小企业加强宣传;中小企业;提高利率;减少纸张使用电子发票票同意加快发放纸质机票;电票完全取代的过程。企业积极实施功率电子供应链融资账户创造基本条件。
(三)建立电子账单尽快的法律地位,以促进电子客票的发展融资
目前,电子票据的法律规范只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措施”,“措施”的有效性水平的部门法规、有效性的程度较低,缺乏“票据法律”“电子账单账单作为有效的形式”。同时,电子帐单发行和流通网络中实现,使用没有无纸化电子交易,交易签名是实现电子签名在电子签名的形式,但随着票据真正具有法律效力,促进电力的快速发展票据融资应尽快明确,法律地位的电子账单,一是丰富的实践的内涵和外延上的“票据法律“保护范围比尔支付与结算的纸作为一种工具,扩大电子账单的数据基于消息的付款结算;二是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建立票据、电子签名和签名手动显然已经在法律上平等的法律地位,使电子票据融资的供应链根据供应链,然后促进电子票据融资业务的发展。
(四)帮助建立一个更有效的信用体系,促进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的形成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构建信贷环境,商业票据债务人的所有记录和付款历史细节,发行更多的行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付款计划,将有效地提高他们的信誉,获得银行的录取率。同时,电票系统规范的商业接受客户信息,但也看到他的过去的信用情况,也为越来越多的公司使用电子票提供了一个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作为传统金融服务线模式,适应强和后续调用格式为互联网快速发展形势,占领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商业银行抓住机遇,勇于挑战和创新,所以机票业务有利于电力供应链融资。虽然现阶段我国电力企业是投资和融资项目活动过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与不断创新战略预防风险,有效控制风险,无疑对投资和融资,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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