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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如此重视新农村的建设,原因在于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措施。对于缩小城乡差距相当有利,并且能促进现代农业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大会的精神,新农村的建设离不开城市的大力支持,同样地,工业化的建设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发展方向与城镇化和工业化之间能否等同起来一直困扰着人们,在这里通过讨论为大家揭晓答案。
一、有关新农村建设的言论及实施方案
不管是上层官员还是基层干部,亦或是业内学者都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发展方向发表自己的看法。那么多言论实际上大致意思都差不多。概括起来就是工业化与城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
部分专家和学者也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方案。农村城镇化就是使农村逐步向城镇转型,农民数量减少,在生存方式上不再仅仅依靠农业。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及全面化,工业的理念不再是城市的专利,在农村也应该得到大力推进。现在这些方案不仅仅只是形式上的,在许多地区都已经开始了实践。像山东省认为工业化就是现代化的标志,在农村积极推进工业化。一些不够发达的地方更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将城镇化和工业化摆在首位。
二、正确理解新农村建设
农村的城镇化并不是说在形式上把农村变成城镇,尽量使农村人口变成城市人口,而是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上有实质性的提高,使其发展与城市相协调。虽然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不等同于城镇化和工业化,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城镇化和工业化作为外部推动力促进农业发展,反过来,建设好了新农村,又为城镇化和工业化创造了条件。两者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将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总书记代表中央精神也加新农村建设列入发展战略,指出三农问题在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性。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建设新农村的艰巨性,并做好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部分地方领导也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抓紧推进新农村的建设。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同时,要保留地方文化和特色,避免顾此失彼。
三、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
鉴于中国现在的经济情况,对新农村的建设可以说是大势所趋。我国的城乡差距日益增大,加上综合国力的增强,要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加强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我国如今的情势堪比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韩国,我们可以借鉴其新村运动的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韩国新村运动的目的、口号都具有正面能量,并且配以灵活的运动方式,在物质建设的同时不忘精神层面,以自愿为前提自上而下全民行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其建设新农村却丢了新农村的后果,大规模的农村人员流失令建设空置,失去了建设的意义。鉴于这样的教训,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应该正确理解其内涵,找准发展方向,切不可简单照搬国外的形式,西方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老路实在不应该效仿。在学习韩国成功经验的同时,将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两手抓,齐头并进。可以说实现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是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中国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自己的创新理念。
四、对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的关系理解得意义
正确理解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的关系,绝不能相互替代。认清两者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都具有战略意义。由于我国地域宽广,各地的发展水平显然不在一个层次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的地位很有必要。对一些城镇化和工业化程度非常低的市县和乡镇,突出新农村建设的地位才行。从长远角度考虑,正确的理解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发展相当有利。之所有具有独创性,与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良好的物质基础不无关系。
农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区别甚至可以当作区分不同国籍的标准。因为我国的城市文明和城市工业文明几乎是跟其他国家一样的。中国要想真正发展起来,生搬硬套别人的模式是不太现实的,必须得有自己的特色。我们就得在农业文明上下足功夫,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
五、总结
中国新农村的建设不仅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推动力,并且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意义深远。我们必须从各种言论中自省,吸取经验教训,全面理解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正确把握发展方向,争取早日实现新农村的建设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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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志涛,姚国强.中国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要性分析[J].建筑经济,2007,7,30(S1):27-29.
[3]任军利,朱晓锋.我国新农村建设与韩国新村运动的比较[J].求实,2008,7,10(7):93-95.
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农信社,下同)是由农民入股组成,实行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二、农信社在涉农业务中遇到的困难
从农信社的性质及业务经营范围中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其所有业务基本上都是围绕着“三农”项目开展的,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来说,农信社在其中的作用绝对不容小觑。但是在对各地农信社的实际业务进行梳理之后发现,农信社的业务拓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之间也出现了一些供需不平衡的情况。
一方面,农信社的涉农贷款出现“放贷难”情况。按照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来说,涉农信贷业务应该是由农发行、农信社、和农行共同完成,而且由于农信社的网点分布要远比其它两个银行类金融机构辐射面广,因此理论上来说农信社的涉农信贷业务应该是最好的。但是在对一些基层农信社的信贷业务进行整理之后发现,极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农民抵触农信社的信贷业务情况。
另一方面,规模化农村经济发展出现“贷款难”情况。根据已公布的资料信息显示,全国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达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单纯的看这个数字比例是很高的,但是与之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相互结合之后就发现,各地农信社的实际涉农放贷明显的趋于萎缩状态,在内蒙古、宁夏等地的农信社贷款审批流程往往要超过180个工作日以上,这样就严重影响了农信社的信贷业务效率。
三、农信社涉农业务困难的成因
从表象上看,上述的困难完全是一种悖论,但是从根源上来分析的话就清楚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是有具体原因的:
其一,提高了贷款追责力度导致农信社“惜贷”。不良贷款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信社的正常业务经营,而且还对区域性经济环境秩序的平稳造成了干扰,因此相关部门加强对贷款的追责是完全有必要的。相比起商业金融机构动辄单笔几千万上亿元的贷款资金进行风险评估或者监督的力度来说,农信社需要面对的往往是众多农户单笔几万元的小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贷款的监管难度,导致了个别信贷员根本不开放这类型的业务,加重了农村经济体中的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缺口困难。
其二,农信社信贷产品单一不能满足实际信贷需求。信贷员对于贷款的立项审批是根据农信社的信贷产品来设置的,由于信贷产品的相关要求与农民的实际贷款需求存在着不对等的情况,因此即便是所有的资质完全符合贷款要求,但是由于程序不对,信贷员也根本不能签发贷款许可。
其三,基层信贷员对客户信息了解不全面。与城市经济发展结构明显不同的是,农村经济结构的发展阶梯式效应极为明显,一旦相关业务的市场前景乐观,其后期追加的投资总量很有可能远超于初期投资。由于基层信贷员在工作中过度关注初期信贷业务而忽视了这种优质资源客户的可持续性发展,再加上同行业金融机构的及时跟进之后,导致了诸多原本由农信社扶持起来带来优质资源客户在后续的合作中并没有选择农信社继续开展信贷业务。
其四,地方政府存在行政干预的情况。这种情况虽然极为鲜见,但是一旦发生之后所造成的后果却是十分严重的,在河北、吉林等地都爆出地方政府处于扶持其它经济实体发展的目的,套用、挪用农信社的专项涉农贷款,导致了农民出现实际信贷需求的时候,农信社已经没有资金进行放贷了。
四、解决农信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困境的措施
虽然农信社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比较突出,但是归纳起来无外乎是内因和外因两个层面的因素,加以梳理,针对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之后,农信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仍然是不容小觑的。
首先,将信贷员的责权利进行量化。信贷员提高了对贷款的审核力度进而规避不良贷款的出现,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过于严苛的形式影响了正常的信贷业务就得不偿失了。尝试开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农民信贷需求的风险评估,让信贷员根据风险评估报告来审定实际信贷业务,就将信贷员的责权利完全进行了量化处理,这样一是提升了信贷员的工作效率,二是通过独立调查机构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了一些实际信贷情况,三是最大程度上降低了不良信贷业务的发生。
其次,积极拓展农信社信贷产品的渠道与业务范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产业结构已经完全发生了变化,农村经济实体利用互联网渠道开展电子商务甚至对外贸易业务也已经逐步的趋于常态化。在这个基础上,对于资金的需求已经不再是存与贷那么简单了。作为农信社来说,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分步骤的将信贷产品的渠道与业务范围拓展开来。
针对初期投资的涉农项目。信贷员要根据实际信贷需求来引导农民结合农信社的相关业务来确定贷款总量,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信贷员还可以根据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来向上级机构提出专项贷款的申请,进而最大化的满足农村经济实体基础性发展的需求。
对于已经步入正轨的农村经济实体,农信社的客户服务人员要及时的了解和掌握资金往来情况,对于企业的发展规划要明确的掌握关键时间节点,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信贷员之后,有利于信贷员了解和掌握优质客户资源的深度贷款需求。
对于目前发展存在困难的实体,农信社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扶持力度。有些农村经济实体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属于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农信社要在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的情况下,适度对其信贷需求做出一些倾斜性的扶持,这样就有助于企业摆脱困境,从而也为农信社拓展了一个潜在的优质资源客户。不过对于因为投资决策而导致经营困难的非实体性涉农项目,农信社还是要加强贷款资金的风险评估,有必要的话可以启动贷款风险预警机制,从而有效的避免不良贷款的形成。
最对于农户的小微贷款,农信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审批流程。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完全依仗于规模经济,农户的小微信贷需求虽然在单量上并不大,但是由于农户的基础较大,其发展形成规模之后对于农村经济也能形成一定的促进。结合这些实际情况,农信社要着力从简化审批流程上入手,为农户节省出更多的时间来投入实际的生产。
最后,省级农信社要加强对规模化信贷资金的审批。无论是出于加强高对信贷资金风险管理的角度,还是出于提升农信社行政垂直管理的角度,省级农信社要对形成规模的信贷资金加强审批,除了相关的资质信息要完成备案申报之外,对于资金使用情况要结合定期巡检与不定期抽检一起来完成。从而有效的规避地方政府对农信社业务可能造成的干扰。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涉农专项扶持资金,省级农信社要全面落实专人管理、专项审批的原则,对于其间出现的问题必须加强追责。
关键词 : 新经济模式;农村经济;消费;质量;
农村经济发展要积极结合新经济模式的特点,通过整合农村经济资源、改善农村经济环境以及培养农村专业人才等途径,构建新经济背景下的农村经济改革体系,改变落后僵化的生产形式。
1 、新经济模式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价值
1.1 、降低经济成本
新经济模式是一种基于传统经济模式,结合现代经济技术手段的经济发展方式。通过新经济模式,可以改变原有农村经济成本难以控制的局面。新经济模式中,通过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方式,使农村经济实现了覆盖范围的扩大,通过网络可以更加及时和全面地获取农业产品的市场需求信息和价格走势等,有助于农业生产者把握住最佳的生产和销售实际。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中,农民要想获得市场信息,需要依赖于人工方式去调研,这就增加了经济发展成本。而网络环境可在低成本和高效率的平台上,采集获取相关的经济数据,使农业经济成本得以有效控制。
1.2、 创新经济模式
新经济模式还为农村经济发展创新提供了重要支持。传统的农村经济主要以实物销售为主,需要农民与消费者面对面进行交易,这就导致了农村经济发展受到时间和空间等因素的限制。在新经济模式中,产品交易可以通过更多的渠道完成。很多的电商都抓住了新经济时代的机遇,建立了综合性的网络销售平台,如淘宝、京东等渠道,使农民可以将农产品直接搬上网络平台,消费者也可以基于平台服务来搜索和选择自己喜爱的农产品,并直接在平台进行支付。在消费者受到农产品后,平台可以最为第三方与农民进行结算,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农村经济的线上和线下共同发展,也可以实现新经济时代的多元经济服务体系。
1.3、 实现经济转型
新经济模式也让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探索新的经济形态,实现经济转型发展。新经济模式可将广大农村地区的自然风景、民族风情和乡村文化等推广到各地区,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农村,从而可以在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基础上,构建旅游产业模式。农村旅游模式的发展,是经济模式的一场革命,为农村经济带来的新的活力。乡村旅游可以带给游客更加新奇的体验,除了自然风景的观赏以外,还可以亲身体验农村生活方式,如参与到农业种植过程中,如现代农村旅游中比较受欢迎的采摘项目,让游客可以获得劳动的满足感。养殖和种植等项目,也是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消费者可以进行预先支付,委托农民来种植和养殖自己喜爱的蔬菜或者动物等,成熟后就可运输给消费者。这种经济模式不仅满足了消费者想吃到绿色无污染蔬菜或者放心肉的心理,也让农村经济实现了预销售,这对于农村经济转型有着积极的推动力。
2 、新经济模式中农村经济发展的途径
2.1、 整合农村经济资源
农村经济资源丰富,但大部分资源都较为分散。在新经济模式发展背景下,应当积极整合农村经济资源,发挥资源更大的价值。农村经济资源包括了人力资源、土地资源等。很多农村人口向城市迁徙,导致农村人口流失现象非常严重,这会阻碍经济发展进程。农村经济发展中,要做好宣传工作、留住人,并结合新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让农民无需远离家乡就可以实现致富。土地资源方面,可以通过土地合作经营,提高经济发展规模,为经济生产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
2.2 、改善农村经济环境
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需要重视经济环境的改善,要积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新经济模式运用,很大程度上依靠网络条件,这就需要加强网络设施建设,从网络硬件配备上,或者从网络速度和稳定性的提高上着手,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准备。在基础设施环境建设的同时,也要注重文化环境建设,要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经济发展理念,在新经济模式中,要想始终获得社会和消费者的认可,就要提高经济服务质量,严格把好质量关。
2.3 、培养农村专业人才
关键词:农业基础资源;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
1.土地资源的利用与扩展农业综合开发
土地是发展农业的基本条件,也是农村和农民最为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的面积以及质量决定了土地可能的用途以及投入、产出状况。总体而言,土地条件较好的地区往往农业较为发达,土地质量差的地区农业发展往往较为落后。
人均耕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随着近年来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全国耕地保有量已越来越接近18亿亩的耕地保护红线。近年来粮食安全问题已逐渐凸显。但与此同时,我国还大量存在着荒地、荒滩,耕地中相当比例都是低产田,水位下降,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地面塌陷、土地荒漠化等问题造成了耕地面积、草地面积的减少。因此,无论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视角来考率,还是从发展农业,推动农业增收的角度来考虑,土地治理的力度必须不断加强。否则,高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与耕地保护的基本国策必将发生尖锐冲突,农民和农村的发展也将失去基本的保障。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是由土地资源的本质主要是由自然地理条件决定的,但人为干预也可以发挥较为显著的影响。一是利用小流域治理以及工程措施,对荒地进行治理,建设基本农田,增加耕地面积,扩大发展农业的土地条件;二是采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对荒漠化、沙化、贫瘠化土地进行治理,改善土壤质量和土地坡度,提升耕地或草地的效率;三是建设水利工程,增加土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抗灾能力不好是当前农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在农业收入中占较大比重的种植业,一直被视为农民生存的基本保障,但长期以来未能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特别是贫困地区耕地分散,土地瘠薄,大都处于生态环境脆弱、灾害频仍的山区、塬区,加之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抵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极低。因此,农业综合开发必须高度重视农业抗灾能力的不断提升,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灾知识普及力度。此外,还应积极鼓励、扶持农民利用保险等手段,将遭受自然灾害时的损失降到最低。
2.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与推进农业综合开发
农民本身生存在乡村中,掌握着丰富的乡土知识,对自身资源、困难和需求了如指掌。对于哪些具体问题是社区发展的主要障碍,哪些问题是应该优先得到解决的,农村却因其独特的信息优势,能够给以清晰准确而具有针对性的回答。农村存在的问题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他们世世代代长期生存在乡村之中,因
而最具有改善乡村面貌的动力。当然,以为基础的分散的农户,缺乏有效的组织,往往难以形成集体行动。可以说,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缺乏的是改善乡村面貌的外来资源,缺乏有效的组织机制以及农村经济相关的信息和知识,但这并不能作为否认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地位的理由。农民包括贫困地区农民所拥有的人力资源、土地资源和文化资源,作为农村社会本质资源,分布广泛,数量庞大,是建设新农村所必须依靠的根本资源。多年来,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严重不足、市场信息缺乏、技能培训不够等原因,导致农村本土资源受市场风险、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而开发不足,整体上讲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增长速度低于全国经济增长水平,农村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滞后于全国发展进程。因此,农业综合开发既要重视各地的共性问题,又要重视各地的个性问题;既要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组织和规范职能,又要充分调动农户民主参与决策,民主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在政策许可和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调动农户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既要通过外部资源注入解决农村本土资源贫乏或资源开发利用存在障碍的问题,也要重视通过工程项目和外部扶持,培育农民自身的市场意识、组织能力,形成乡村社区可持续的发展能力。具体而言,在问题确认、项目设计、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各个环节,都应积极吸纳和认真倾听农民的意愿,组织和动员他们参与其中,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成为农民自己的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在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民增收方面具有显著作用,直接、持久地推动了农村基本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需要大力、持久地加以推进,并根据农业发展需要适度进行拓展工作范围和工作领域,积极探索发挥政府主导地位和农民主体作用相结合的新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步伐和质量。
3.高效农业与农业综合开发
一、协调农村金融需求及供应的关系
近年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特别是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初见成效,充分激发了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种养殖大户大量涌现,农业产业化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广大农村地区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民、涉农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要求更高,他们希望拥有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渠道,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贷款手续更加简便快捷。但我省农村金融服务业近年来却未得到相应发展,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要首先立足农民需求,从促进农民增收的角度着手,进一步创新农村信贷模式,形成多样化的信贷产品组合,全方位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农民的信贷需求;其次,各金融机构应该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
二、选择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策略
农村金融机构应构建和完善“产品创新组织架构、产品研发专业团队、产品创新责任体系、产品创新考核激励”等产品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充分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基层农村金融机构以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为依托,以小额信贷为桥梁,将普通农户作为基本贷款客户群,扩大农户贷款的覆盖面,把农户培育成市场份额大、效益好、风险小的稳定客户群,在支持农民提高收入的同时,增加自身的经营效益。二是全面推广农业订单贷款。针对农业产业化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可以创办如“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贷款,通过公司、农户、金融机构多方的资金联结,支持订单农业快速发展;可以对农业产业化基地、农村工业园区进行授信,根据评定的信用等级,核定授信额度,在额度内实行随用随贷循环使用,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整体资金实力的优势,提升农村产业化水平。三是开发农村专业经济组织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状况,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解决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的资金,扩大对合作组织的必要授信和信贷支持。四是创新涉农信贷的抵押担保方式。在广泛推广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机构、担保机构和专业协会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利益主体纳保贷款范畴,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解决“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协会+农户”等联保贷款问题。同时,解决农户贷款无可供抵押物的难处,基层机构可积极开展山林承包权抵押、鱼塘承包经营权抵押、商铺抵押等贷款抵押方式,探索宅基地担保贷款方式。
三、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的策略选择
在大力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的同时,不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水平的提升。一是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积极开展类的中间业务,以代付工资、代收水费、电费、电话费等为突破口,全面发展中间业务;根据农民经济发展状况,积极开展保险、代销基金等业务,形成新的效益增长点。二是积极拓展信用卡业务。抓住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商品流通交易日益频繁的有利时机,宣传推广信用卡业务,根据农村持卡人的使用特点调整信用卡的功能和使用范围。三是改进结算服务,推广电子银行业务。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电子化建设,改进和完善现有的资金清算系统、结算网络和账户系统,创新结算新产品,开办电子银行等新型的结算交易工具,提高农村资金汇划速度和周转效率,为客户提供灵活多样的贸易服务,让农民充分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便捷的结算、理财等金融服务,缩小和消除城乡金融服务和发展的差距。
四、防控农村金融创新发展中的风险
我省信贷资金缺乏必要的风险规避措施,农业的弱势性急需政策的扶持,但目前由于农村大额贷款的担保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特别是随着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较大规模的贷款将越来越多,农业贷款面临的市场风险也大大增加,担保问题直接影响农业产业化的配套发展。同时,农业本身的保障问题也无法解决,虽然有农业保险品种,但由于农业风险大,商业性保险机构展业消极,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其风险就不可避免。
在农村金融产品的开发上,针对农村担保不足特点开发出防风险的贷款模式,有效地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如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的信贷新模式等。同时,建立农业贷款保险和风险补偿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农业经营风险及有效防范农村金融信贷风险。
积极支持专业性、商业性保险机构的发展,鼓励引导商业性保险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开发适合农村需求的各类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主体的农业保险网络。健全再保险市场体系,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机制。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各类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建立有效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五、通力协作,呈现农村金融服务效应
科学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将金融毛细血管延伸到每个角落,满足农村金融的需求。按照金融改革的要求,人民银行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合理运用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推进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延展政策性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农村信用社加快改革的步伐,促进服务机构的市场化,巩固农村金融改革成果,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扩大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市场的开辟范围,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农村金融,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
【关键词】当代农村;新型纠纷
一、农村新型纠纷的现状
(一)相关概念的叙述
纠纷是指社会主体之间在追求或实现某种利益的过程中,其行为与社会既定秩序和制度规定以及主流社会价值观念相冲突,产生矛盾,进而引起社会失序的现象。本文所指的新型纠纷主要是指研究者在本次对江苏两地区(兆丰村和沈家村)的实证调查中所发现的本世纪近五至十年内新出现以前从未出现的或近期大量涌现而之前很少引起关注的纠纷。例如装修纠纷、网购纠纷、物业纠纷、拆迁纠纷等。
(二)农村新型纠纷的典型案例
1.装修纠纷典型案例
近日兆丰村的木工黄某遇到了一件尴尬事。据黄某介绍,当时在房屋装修时他承担了木工部分,并与包工头朱某口头约定,以工程图纸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当时图纸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666.82平方米。完工后,黄某发现,实际施工的面积比图纸上标明的建筑面积多出了几个平方。他要求包工头朱某按实际面积支付工程款,遭到拒绝。后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后,最终朱某接受了与黄某一起找房主,协商支付多余工程款的做法。
2.网购纠纷典型案例
沈家村老罗在网上购买了一部价值3000元的诺基亚手机,这款手机在网上标价比市场便宜了近千元,货到后,发现手机有明显的使用痕迹,根本不是网上介绍的全新手机,同时也没有发票和全国联保的单据。经追问,店主表明正因为是二手的所以才比市场价便宜,如果手机出了问题也只能到相隔几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去修,本镇又无地方可修。
二、从新型纠纷看农村非传统纠纷产生的深层原因
(一)经济发展中的利益关系矛盾是该地区非传统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
经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利益格局的重构过程。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营模式由原来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转变,群体利益也发生了重新的调整,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产生,追求利益的欲望被激发出来。一些个体或小团体开始了不顾规范的约束、不择手段地进行原始积累。加上由于法制不健全,市场秩序失范,社会诚信缺失,市场经济固有的各种弊病开始产生,受利益驱动,产生了许多新的具有时代特点的纠纷。
(二)法律滞后不完善、政策法规与现实脱节也是引发矛盾纠纷的重要原因
法律滞后一些新型纠纷发生后相关的法律的没有实施修改或跟进覆盖政策,当前我国部分领域还存在法律上的“空白”,虽然若干法律中有一些零星规定,但都是分散不系统的,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造成无法可依而引发社会矛盾纠纷。另外,政策法规与现实脱节导致实践中诸多问题在认识和处理上都存在较大分歧。
(三)基层组织控制力削弱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不健全是导致社会矛盾纠纷的深层次体制原因
由于社会基层组织正处于一个转型阶段,一些基层组织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完善,部分基层组织处于疲软状态。尤其是部分农村治保会、人民调解组织已是名存实亡,处于瘫痪状态,也就更不能发挥其对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和调处作用。基层组织控制力削弱,无形之中导致了一些社会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调处而增多和加剧。另外,调解员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与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要求相比相距甚远。
(四)当事人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法律知识欠缺、事前法律意识淡薄事后权益意识增强是纠纷产生的人为因素
随着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发生诸多变化。传统的美德受到冲击,古朴的乡风遭受感染,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爱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导致亲友之间,邻里之间感情淡漠,个人与集体之间信誉度降低,大局意识缺乏。
三、现行解纷机制存在的问题
现行解纷机制存在着如下问题:面对着复杂多变的多元化农村纠纷,现有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纠纷的能力欠缺,人民调解的效力缺乏法律强制性;纠纷的私力救济、无救济因为缺乏必要的引导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缺乏因事而异设立的临时性纠纷解决机制;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日益凸显;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数量逐年递增,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成本;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缺乏沟通联系,难以形成系统化、配套化的纠纷解决体系。
四、相关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相关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比如,目前应该建立室内装修材料强制性规范,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室内装修涉及多种材料,有的材料可能危害人身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但发生纠纷却没有相应的标准可以比照,不能有力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建议建立装修材料强制性规范,规范比较混乱的装修装饰材料市场,同时为相应的司法鉴定、评估工作提供制度依据。此外还应推行装修合同范本、加强行业监管,讲究行业的规范性,减少纠纷。
(二)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守法境界
在我国现阶段,农民的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少。所以,必须在农村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村民自觉守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各种矛盾的产生,使各类纠纷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必须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同时提供法律援助,让农民知悉尽可能多的维权途径。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化解农村多元纠纷的重要重要措施之一,肩负着和谐乡村矛盾的重任,任重而道远。
(三)坚持因情施策,做到“对症下药”
矛盾纠纷产生原因多样、表现形式复杂,必须针对其特点“对症下药”。在调处过程中,首先要充分认识矛盾纠纷,做到”三清”。不仅要弄清矛盾纠纷的局态,理清矛盾纠纷的因果,同时还要弄清矛盾纠纷的性质。其次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做到“快、准、宜”。一要快,就是指调解工作介入快、调处快。二要找准化解纠纷的切入点。三要因人而宜。第三要把握原则,规范运作,完善调解机制。矛盾纠纷多种多样,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也应该灵活多样。
(四)坚持管理创新,构建多元机制
面对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趋势,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主动推进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创新,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上创造新的经验,努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及“民转刑”案件发生,筑牢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坚持多元多级的纠纷解决机制的方式构建农村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打造包括私力救济、组织救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以及其他类别的纠纷解决机制,针对新类型的农村纠纷,成立相应的临时性纠纷解决机制,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参考文献:
[1]顾培东.社会冲突与诉讼机制[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5.
[2]范愉.纠纷解决研究的反思与展望[J].司法,2008(00):13-24.
[3]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74-106.
[4]梁开银.现代乡村社会结构变迁与民事纠纷解决路径选择[J].社会主义研究,2005(6):77.
1数据来源及选取
(1)数据来源。主要来自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公报》、《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等统计资料。或直接选取其中数据;或根据这些数据整理而成。
(2)选取原则。数据选取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权威性。所选数据全部来自国家权威的统计部门正式公布和发表的数据,如选取国家统计局、中国互联网络中心公开的统计数据。
二是可获取性。文中的数据指标除了理论研究的科学性外,主要考虑数据是否有统计,没有统计数据、或很难获取数据的指标坚决去掉。
三是科学性。数据的替代要科学合理;弥补缺损数据测算要科学。四是标准性。所选取的数据要进行标准化处理。五是延续性。尽量选取延续性好的数据,尤其是时间序列的数据。
(3)具体操作。文中涉及的数据主要有2类:一是农村经济及生产环境数据;二是农村信息化数据。农村经济及生产环境数据选择我国1995~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YC,单位:亿元,当年价格计)、粮食产量(LS,单位:万吨)、农村固定资产投资(TZ,单位:亿元)、农业机械总动力(DL,单位:万千瓦),农村劳动力(LL,单位:万人)。这些数据应该能够代表我国农村经济和生产环境的总体轮廓。
农村信息化数据的选取既要考虑指标的科学设定,又要考虑数据的可获取性。本文按照农村信息化的4个关键环节来确定指标,即基础设施、信息资源、信息利用、应用环境。其中基础设施由每百万乡村人口所拥有的长途光缆公里数(GL,单位:公里)、每百乡村人口所拥有的局用交换机门数(JJ,单位:门)、农村人均邮路公里数(YL,单位:公里)3个指标作代表;信息资源选取按乡村人口人均图书出版印张数(TS,单位:印张)和每万乡村人口所拥有的万维网站数(WZ,单位:个)2个指标;信息利用选取按乡村人口人均邮电业务总量(YD,单位:元/人)、农村电话普及率(ND,单位:%)、农村家庭每百户彩电拥有量(CD,单位:台)、农村家庭每百户电脑拥有量(DN,单位:台)、信息消费支出即农村家庭人均交通邮电消费支出(XX,单位:元/人)5个指标[1];应用环境指标选取每百名农村劳动力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WH,单位:人)、每万名乡村人口中网民数(DX,单位:人)2个指标[2]。以上光缆、图书、网站3个指标用的是全国数据按乡村人口计算,其余是农村实际统计数据(见表1)。从上述原始数据来看,农村信息化各项指标除图书有些波动、农村电话普及率近两年呈下降趋势外,其余基本上呈现增长的趋势,显示农村信息化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关联性。
2数据分析
2.1主成分分析
根据表1提供的全国1995~2009年农村信息化数据,利用统计软件SPSS17.0做主成分分析。主成分分析的主要目的是希望用较少的变量去解释原来资料中的大部分变量,将我们手中许多相关性很高的变量转化成彼此相互独立或不相关的变量。通常是选出比原始变量个数少,能解释大部分资料中的变量的几个新变量,即所谓主成分,并用以解释资料的综合性指标。主成分分析实际上是一种降维方法。通过对表1中农村信息化12个指标的相关性分析,得出农村信息化各项指标的相关矩阵(见表2)。从表2中可以看出,各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大多在0.8以上,且均在0.3以上;同时还进行了KMO检验和Bartlett的球形检验。当KMO值愈大时,表示变量间的共同因素愈多。当KMO>0.5时,就适宜进行因素分析,本量表的KMO值为0.707,表示适合进行因素分析。另外,Bartlett的球形检验的卡方值为513.755(自由度为66)达显著,代表母群体的相关矩阵间有共同因素存在,亦适合进行因素分析。因此,上述数据适合于主成分分析和进一步分析。通过分析,得到1个主成分(见表3),这个主成分的贡献率达到91.372%,超过了85%的要求,它解释了农村信息化12个指标的绝大部分信息。对应的主成分得分系数矩阵如表4所示。根据主成分得分系数矩阵,可以得到该主成分的计算模型:F=0.089GL+0.0.087JJ+0.0,088YL+0.088TS+0.083WZ+0.089YD+0.084ND+0.087DN+0.089CD+0.091XX+0.082WM+0.090DXF为主成分得分。相对应的主成分得分用于后面的分析。
2.2关联性分析
通过分析农村信息化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探索农村信息化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这对加快农村信息化的发展步伐,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表5列出了全国1995~2009年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指标数据及农村信息化综合指标分(农村信息化主成分得分)。从表5中可以看出,全国农村经济主要发展指标的趋势与农村信息化主成份得分的趋势是一致的,我们可以假定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正相关关系。因此,我们选用皮尔逊(Pearson)相关分析方法和双尾检验法(2-tailed)对表5的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数据和主成分得分进行相关分析,结果如表6。
从表6可以看出,农村信息化主成分得分与第一产业产值(农业总产值)、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农业机械总动力的相关系数均在90%以上,呈密切相关。这是因为农村信息化的发展,为农村用户种植业和养殖业提前种养决策信息服务、产中技术咨询服务、产后加工、储藏和市场信息服务,不仅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发展,而且带来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的增长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信息化无疑对农村经济发展有正向的推动作用。粮食产量与农村信息化主成分得分缺乏相关性,且没有通过双尾显著性检验。主要是因为粮食受自然灾害、投入和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农村信息化因素处于次要地位。农村信息化与农村劳动力存在高度负相关关系(系数为-0.934)。这是由于信息的流通,导致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科学管理的因素、科技进步的因素增强,“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使劳动力的需求减少,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3结论和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农村信息化各项指标相关度很高,适合采取主成分分析法对各项指标进行降维。通过分析得出了一个主成分,这个主成分在农村信息化的12个指标上的载荷均在90%以上。
关键词:农民 专业合作社 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了传统的农村以家庭为基础的分散经营管理方式,通过农民的联合生产,有效的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改善农民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是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制约问题,发展能力受到制约,因此,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在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为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是经营服务的提供者成立的,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内部的成员服务,提供与农产品生产相关的采购、销售、加工、运输以及贮藏等技术或者是信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是以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为基础,通过借鉴完善其他的优秀管理模式,在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按照合作社内部共同确定的规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按照运作模式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分为基层农技部门依托型、能人依托型、村级组织依托型、企业依托型、技术部门依托型以及供销社依托型等几种形式,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张,组织方式不断完善,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越发重要。
二、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问题分析
(一)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正确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经济组织认识不足,对于合作社的发展缺乏责任感,缺少积极主动的帮扶。其次,一些农民对于专业合作社心存顾虑,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会影响生产经营的自,因此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虽然国家在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政策上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在落实实施上出现了中梗阻,尤其是贷款、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力度不足。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不高
现阶段我国相当一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带动能力不足,这也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力不强的关键问题。再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的品牌意识不足、缺少农产品的精深加工项目,更是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扩大发展。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不规范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规章制度不健全、社会化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而且在实际的运作管理中,合作社社员出资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合理,更是降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策略分析
(一)强化宣传和组织领导力度,促进合作社建设的积极开展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镇村两级管理部门应该作为主导,强化宣传,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深刻的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积极的引导农民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积极倡导企业、能人等组织建设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扫清思想障碍。
(二)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
对于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应该确保贯彻落实,真正让合作社享受到优惠,扶持合作社的积极发展。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大制约就是资金问题,金融部门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发展实际,适当的放宽信贷条件、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增加贷款优惠,积极的通过金融政策,为合作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合作社的融资能力,在资金方面扶持合作社的发展。
(三)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建设
首先,应该积极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培植产业基础,重点以区域特色以及优势产业为主导,作为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的基础。其次,应该夯实社会基础,这就需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规模化的水平,能够积极的吸引农民群众与外部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到合作社的建设中。第三,应该重视技术与市场基础,技术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市场则是合作社的生命,必须依靠技术推动产业,依靠市场推动发展,可以通过强化品牌建设,尤其是在农产品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方面做文章,打开市场,提升合作社的生产利润,通过夯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确保合作社的稳步发展。
(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首先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完善管理机构设置以及管理制度制定,严格按照制度对合作社进行管理,可以分别设置生产管理、采购营销、财务会计、技术管理等部门,并分别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其次应该强化合作社的民主管理,重点设置相应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体系,在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进行民主化的管理,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结束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发展趋势,也是调整我国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手段,对于农村的建设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就需要通过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制度管理、强化教育培训等手段,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从总体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效果良好。宣传深度不够和农民自我保健、互助共济意识较弱等因素制约着农民参与这一制度的积极性;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实现制度创新、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建立系统的行政监督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路径选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行政法视角对这一制度进行梳理,了解这一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对这项惠及8亿多农民的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制度设计:对浙江某村的解读从2003下半年开始,我国在全国30个省市选择了300多个县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浙江某村在这一背景下于2004年5、6月份开始建立并于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象。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员外,其他本村在册农业人口均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已参加了商业保险,也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基金的筹集标准。每人每年40元的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四方筹集。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20元支助;村集体经济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5元支助;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均以整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巧元。敬老院在院老人、五保户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财政和乡镇财政各分担10元;残疾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决。
1.3基金遵循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市农医办定期结清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帐目,列出详细清单并发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负责在该村村务公开栏上公布。
1.4医疗补助的比例。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符合补助规定范围内的)按下列标准,以分段计算的办法予以补助:500元(含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1一3000元的部分,可补助20%;3001一6000元的部分,可补助30%;6001一10000元的部分,可补助40%;10001元以上的部分,可补助50%。在临安以外医保定点医院诊治的,则按上述标准的%%进行补助。多次住院可以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为20000元。
1.5门诊药费的报销。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其药费(自费药品除外)可当场结报10%。此部分费用不再列人上述分段补助范围进行补助。
1.6办理医疗费补助的手续。在结算周期内(结算周期为一年)发生符合规定可补助的医疗费用,将诊治医院原始发票(包括费用明细帐单、药品汇总清单)、病历、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送至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代其办理。
2实施情况:以对浙江某村的分析
2.1成绩分析。
2.1.1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情很高。该村1504人,总参保人数为1397人,参保率为93%。
2.1.2该村已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农民占了较大比重。从2004年7月l日至12月31日,该村已有14户农民报销过医药费,累计报销总额25892.11元。
2.1.3农民群众表现出了很高的热情。在询问农户“你对这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如何?”时,回答“满意”的占77%,回答“基本满意”的占19%,回答“不满意”的仅占4%。95%的被调查农户表示“明年还要参加”,只有0.2%的农户表示“明年肯定不参加”。
2.2问题分析。
2.2.1宣传深度不够制约农民参保率。农民对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对涉及切身利益的规定和制度把握不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46%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所需要的手续”,20.8%的农户则根本不知道。70%的农户回答“有点清楚”或“不清楚”“报销的医药费金额是怎样计算的”。门诊和住院报销的比例的区别造成农民对合作医疗报销的期望值与实际报销额之间产生了出乎想象的差距;还有的农民担心参保后生病住院不能按章兑现补偿,担心资金被挪用,这都降低了参保率。
2.2.2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农民反映较多的有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报销比例偏低。补偿少,农民自己承担的费用还是偏重;二是医药费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制定不科学。起付线定得太高,农民担心小病不受益,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封顶线定得太低,农民担忧大病无保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报销手续太繁杂。特别是转院的需要经过层层环节,农民意见较多;四是关于定点医院的规定限制了农民选择医院的权利,不利于各医疗单位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2.2.3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高于市场药店,农民反映较为强烈。当前农村医疗费用中,药品费用一般占到75%一85%。定点医院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大大高于市场药店。参保农户发生的药品费用在获得合作医疗报销后,仍高于药店零售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3思考和建议: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制度的良性循环机制
3.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统一思想,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要面向社会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认知度,鼓励社会捐献、多方筹集资金。
3.2完善制度设计,实现制度创新。要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门诊的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要逐步降低并有效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最大限度降低药价。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人情方、大处方及重复检查等,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要因地制宜对妇女及儿童等农村特定群体提供帮助,对一些农村常见的妇女病检查与治疗、分娩等制定一些特殊的照顾政策。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的农户提供免费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