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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区城区市场管理特点
*区现有各类市场64个,其中位于*、*、*、*、*、*街道的城区市场41个,位于其他镇街的农村市场23个。在城区市场中,农贸市场30家,工业品市场11个。另外还有600多家药店,餐饮业1020家。市场总体规模均不大,大多数市场的年成交额都不超过5千万元。
改革开放之初,主要由工商部门建设市场、经营市场。进入九十年代,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迎来了市场建设的黄金时期,“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政策应运而生,形成了包括工商部门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投资办市场的热潮,市场起到了繁荣一方经济、富裕一方人民的重要作用。*年,原先由工商分局兴建并经营管理的渝航市场、*松桥农贸市场、两路农贸市场等先后出让,双凤水果市场、两路建材市场、沙坪农贸市场、石船农贸市场、统景农贸市场、洛碛农贸市场等,按有关政策规定整体移交给区商委下属的物管所管理。20*年后,大型连锁超市不断开办、市场周边门市及游摊不断增多,集贸市场发展趋于稳定,有的甚至出现萎缩态势,呈现出市场开办和经营管理模式多元化,市场管理“多龙治水”的特点。
市场主体多元化。*城区既有国家开办的市场,如商委下属物管所(事业单位)开办的市场,又有企业开办的市场,其中企业开办的市场占绝大多数。企业开办的市场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往往对摊区摊位采取分零出售的方法,如华夏农贸市场,导致一个市场就有若干个业主,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特点。
经营管理模式多样化。市场开办者的多元化决定了市场经营管理模式的多样化。国家开办的市场,市场监管及卫生保洁由开办单位负责。企业开办的市场经营管理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市场开办者成立物管机构,自己经营管理市场,如华夏农贸市场、两路农贸市场等;市场开办者委托其他物管机构经营管理市场,如园区农贸市场、空港农贸市场等;市场开办者失去行为能力,市场业主们自发管理市场,如红金街农贸超市。
多头管理效率较低。例如商委负责市场建设的布点审批;市政委负责监督市场的环境卫生和临街商铺超出门窗外墙设置的摊位;工商负责经营登记和维护交易秩序;公安负责市场治安秩序和消防工作;交通和交警部门负责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和机动车非法运营;质检、卫生、动植物检疫等负责商品卫生和质量。
二、我区城区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城区市场建设先天不足
现有的市场由于大都是在90年代兴建,市场的配置和布局不合理,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占道经营游摊较多。
1、市场规模已不适应城区发展需要。市场建设规模偏小、摊位少、人流量大、交易集中,导致保洁难度大、乱设摊点现象和“摊外摊”现象相当严重。垃圾满地、人潮涌动,特别是下班时间,脏乱差、堵塞交通等情况非常突出,严重影响*区大都市形象。如两路农贸市场建于*年,面积9000平方米,当时辖区10万人,现在辖区人口已达30万人,如此的市场规模已不能满足群众购物需求。
2、市场功能不完善。城区所有市场都没有设停车场,各种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车辆占道停放和进场停放的情况大量存在,导致市场的安全通道不畅。部分市场经营者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设施简陋、陈旧,消防设施安装不齐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市场与商居混合,未能有效隔离。为此,造成市场周边及消防通道内长期存在大量游摊,严重干扰市场交易秩序和影响环境卫生。
4、城区占道摊点和背街小巷游摊较多。占道摊点主要表现为市场占道类、店外经营占道类、零星摊点占道类三种形式。各种占道经营,增加了市场管理的难度。
5、城区市场有市无人或有人无市现象突出。如四号桥农贸市场自建成到现在,进场经营商户仅十余家,市场主办单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一些人口密集地区由于规划建设的农贸市场长期不建,给一些无照经营户制造了可乘之机,自发形成农贸市场现象随处可见。比较典型的是三号桥东侧20个门面出租经营蔬菜、家禽、水产等农副产品,骑门摊现象非常严重,商品质量、商家诚信缺乏有效监督。
(二)市场管理中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1、对商品质量缺乏诚信查处不力。调查显示市场上众多熟肉制品、豆制品、鲜肉的质量堪忧。经营户声称自产自销,其实大部分在家中没有经过任何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生产上市销售。市场管理部门却对此缺少有效监管。
2、对商品销售短斤少两管理不到位。绝大部分市场没有设立公平秤,只是在检查时做做样子,市场上出售的商品短斤少两现象时有发生。市场管理人员对此却熟视无睹。
3、对市场管理人员疏于监管。市场管理人员重收费轻管理现象严重,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市场中的非法行为,市场主办单位疏于对管理员的管理,对出现问题的管理员不能严肃处理。
4、市场内环境卫生较差。市场内垃圾桶和保洁员配备不足,经营环境恶劣。特别是经营活禽、活鱼场所,就地宰杀,血水、鸡毛、鱼鳞满地,臭味难闻。主要是管理发营业执照的不管卫生,批准市场建设的不对市场经营进行管理。
(三)市场管理体制不顺
现有市场管理体制难以使市场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工商部门是集贸市场主要监管部门,承担大量的集贸市场监管职责,但市场的人财物三权均不在工商,工商部门对市场物业管理单位无任何制约措施。有些市场物业单位对工商部门的日常监管,置若惘闻,不予配合,甚至公开抵触。工商部门根据《*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明确了市场开办者的职责,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市场创建的奖惩措施,但无法兑现。市场设施的改造资金和用于市场保洁等方面的费用,工商部门无法落实。对市场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工商部门是看得见、管不着,有力使不上,因此,现有市场管理体制难以使市场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四)市场管理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管理市场适用的法规,主要是*年颁布的《*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市场经营者的义务,但缺乏具体的界定标准,部分条款缺乏处罚措施。如第十九条规定“市场经营者应免费设置复检的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但对短斤少两的经营户没有设置处罚条款。又如规定“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应当在市场经营者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划定的地点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该条款赋予了市场经营者划定摊位的权利而没加以限制,使一些市场在路口和消防通道以及市场内随意摆摊的行为成为合法。
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工商部门对市场经营者和商品经营者不履行市场内环境卫生义务没有处罚权,因此工商部门对市场内环境卫生管理束手无策。
三、加强市场秩序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对市场的认识,加强领导
市场管理工作是民心工程,关系到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搞好市场管理也直接关系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成败。市场是展示*城区都市风貌的窗口,市场秩序恶劣会造成不好的国内甚至国际影响。为此,政府对市场工作要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各市场管理者管理市场的重要作用,并且要继续强化管理功能。特别是要将市场工作作为考核政府基层单位工作成绩的重要项目。
(二)合理规划,构建新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
1、把市场建设规划纳入*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凡城市开发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必须将集贸市场纳入商业网点进行配套规划和建设。参照其他直辖市的做法,要按照每万户居民拥有集贸市场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新建市场要充分考虑停车场、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等市场安全设施的功能,新建农贸市场要以小为主,以社区为主。同时,新建市场可由社区负责经营,这样既有利于社区的建设,又可解决社区下岗职工再就业,并且还能促进城市文明建设。
2、重点抓好居民小区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居民小区越来越成为我区居民住宅的主要形式。超市在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上的科学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区农副产品供应渠道多元化,特别是城区周边有大量农民自产自销蔬菜、水产、禽蛋等商品供应,农贸市场业态仍显示出独有优势。调查表明市民在购买这些商品时,依然首选农贸市场。
3、加快现有城区集贸市场设施的改造。城区现有集贸市场,尤其是90年代兴建的农贸市场,市场内设施陈旧、老化,部分市场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加快设施改造迫在眉睫,然而,由于资金等原因成为改造的瓶颈。为此,要引导市场主办单位打破所有制及地域界限,通过收购、控股、委托经营、融资租赁、招标招商等方式进行集贸市场设施改造。
4、加快现有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农贸市场农副产品实行无根无杂销售,既可节省消费者的时间,适应现代城市发展需求,又可保证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因此,加快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是现代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5、做好“堵疏”结合文章。建议政府考虑在现有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在合理的位置上规划一些便民摊点,以无偿的形式供当地农民销售一些自产的瓜果、蔬菜,同时为部分生活困难的居民及残疾人提供自谋生路的渠道。
(三)建立并完善市场秩序管理法律法规
建议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废止《*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重新制定一部包括市场的规划建设、投资兴建、登记注册、服务管理以及入场主体和交易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彻底解决市场秩序管理工作中各方责、权、利相统一的问题。明确工商部门在市场管理中的主管部门地位和市场主管单位的责任,彻底解决市场内发生纠纷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明确将政府部门管理市场的重点由管理市场经营者向管理市场主办单位转移。
(四)探索新的市场监管模式
1、建立、完善政府行政管理-协会行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经营者自我管理互相衔接、互相融合的市场管理体系。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引导,尽快建立起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使四者有机结合,形成互动,推动市场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2、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完善市场内打假维权网络。建立和推行名优企业、市场主办单位、执法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参与的打假维权联席会制度。由执法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共同协商聘请消费者监督员,共同参与打假扶优维权工作。将名优产品厂家引入市场,设立名优产品专柜。结合工商部门“12315”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多的市场、商品展开专项整治。完善消费者举报奖励和为举报人保密的制度。建立针对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举报网络。市场服务管理机构要公布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举报电话。对市场中存在的管理人员不作为现象,执法部门应及时纠正,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完善上市商品渠道认证制度。对农副产品市场上销售的豆制品、熟肉制品,要进行经营者提供合法进货凭证的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市场内经营的商品全面推行索证制度。结合索证,对场内商品的厂家进行考察备案。
农贸市场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惠及千家万户、体现城市形象。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是贯彻民生幸福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农贸市场环境,有利于农副产品价格长效可控管理,有利于保障“菜篮子”食品安全和“四城同创”目标如期实现。农贸市场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民生幸福工程建设为统领,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坚持硬件改造和管理提升相结合,通过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实现农贸市场空间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长效管理规范化,达到“方便就近、便宜放心”的总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
利用2年左右时间,采取内部提升、原址翻建、搬迁移建三种形式完成市区现有35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改建面积14.5万平方米左右,同时积极推进新建一批农贸市场。
年度,按照难易结合和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要求,启动升级改造农贸市场18个,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其中6个,建筑面积为2.7万平方米;区4个,建筑面积为2.2万平方米;区6个,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市开发区2个,建筑面积为0.8万平方米。重点改造不符合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要求、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市蔬菜活禽直销市场、南门农贸市场和区院前农贸市场。积极推进、区、景区(科教园区)、各新建1个农贸市场。
2012年度安排升级改造农贸市场17个,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积极推进新建2个农贸市场,区、区、市开发区、景区(科教园区)各新建1个农贸市场。
三、责任主体
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作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程,根据市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方案,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拆迁、建设、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区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主要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制度,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农贸市场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辖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市商务局(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协调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建设规范的要求,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的方案审核、指导推进和项目验收,督促市场建设主体严格执行建设规范。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农贸市场建设管理。
四、建设管理规范
为实现市区农贸市场内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加快传统农贸市场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型,提升城市形象,促进长效管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坚持“建设管理同步落实”。
市区农贸市场应为永久性固定建筑的室内经营场所,建设形态主要分为砖混结构和钢结构,建筑主体、配套设施、室内布局、供电供水、通风排水等执行《市市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见附件1),做到干湿分离、生熟隔离、配套齐全、整洁美观。市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的服务工作。
要严格落实《市市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范》(见附件2),在确保农贸市场按照规范化要求建设好的同时,更要管理好,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价格合理,市场秩序稳定、管理规范。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属地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同农贸市场开办方签订《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好经营、销售、食品安全、停车管理、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市城管、农委、卫生、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妥善做好农贸市场建设期间过渡市场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不断不乱,保障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五、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质,市区农贸市场建设采取以下扶持政策:
(一)补贴政策。市财政根据农贸市场建设的不同形式,按农副产品交易区域的建筑面积采取三种补贴标准:一是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内部升级改造的,根据具体项目的各类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达标验收等情况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200元∕平方米。二是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翻建、迁建的,砖混结构的原则上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钢结构的原则上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财政补贴作为政府投资。三是对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以国有投入为主,参照翻建、迁建标准予以补贴,鼓励振兴集团等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市区新的农贸市场建设,确保新建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和可调控性。
(二)配套政策。市政府对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的农副产品交易区域在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方面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级留存部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登记费,减半收取规划咨询费。政府给予的优惠一并作为政府投资。
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的政府扶持资金来源:一是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占地土地出让净收益作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资金;二是不足部分资金由市财政调剂。
享受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的农贸市场国有产权部分分别归属市、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有;国有产权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归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收益用于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
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与相关部门另行研究制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由市场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场内经营者集中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本办法所称市场经营管理者,是指依法设立,利用自有、租用等方式取得固定场所,通过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从事市场经营管理的企业或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场内经营者,是指在市场内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出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
第三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市场建设、管理和商品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场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交换、诚实信用的原则。市场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政府主管部门职责
第五条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由县政府主导,成立三级市场管理网络。县政府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对全县的市场进行指导管理。
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成立市场管理办公室,建立市场管理协调机制,负责协调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农贸市场经营者组织成立市场管理办公室,并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市场经营管理者职责。
第六条县市场管理委员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市场管理的指导工作。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市场的相关管理工作,并配合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确认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和处理投诉、申诉;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场内现场制售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公安部门依法负责查处市场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经营的行为;市场内的治安管理。
第九条消防部门依法负责市场内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新建、改建市场的消防安全审查。
第十条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取缔马路市场;禁止市场占道经营;市场内卫生保洁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卫生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市场内经营餐饮用具消毒的监督管理;生产、经营食品者健康的管理,经体检无传染病的,按照规定发放健康证;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市场从业人员健康教育。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市场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经营保健品的监督管理;化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环保部门依法负责市场建设或者改建的环境监督管理;市场内经营行业环境评估和监督管理;配合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做好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农业、林业、水产、畜牧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市场内农产品的监督管理;鲜活水产品的监督管理;鲜活家禽、牲畜类产品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市场内度量衡器的监督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商务部门依法负责市场规划、建设、改建和扩建的管理;市场运作监测管理;参与县政府市场规划工作;
第十七条物价部门依法负责市场开办者收费的监督管理;市场内销售的商品、农产品明码标价的监督管理;销售商品价格的监测、检查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税务部门依法负责市场内经营的蔬菜类等符合相关减免税政策规定的农产品,减收或免收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扶持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经营。
第十九条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参加县政府的市场规划建设工作;优先扶持市场的建设者和投资者。
第二十条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资源合理配置、方便群众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市场布局规划。禁止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
第二十一条市场基础设施规范由县商务局会同发改、规划、住建、工商、公安、消防、城管、卫生、环保、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搬迁的市场应当符合市场布局规划和基础设施规范。
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办的市场,应当按照市场基础设施规范进行改造。按照有关规定,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行为由城市管理机关负责管理。
第三章市场经营管理者职责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投资开办市场。
市场实行企业登记,应当办理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开业前应当取得其他行政许可的,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四条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或者自主加入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和协调机制。
第二十五条市场经营管理者是市场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牵头成立市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不少于三人组成,对市场内商品质量、经营秩序、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事务负管理责任,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市场管理办公室接受属地政府的直接领导,同时接受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十六条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市场基础设施规范建设或者改造市场;
(二)核验场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经营许可证,并参照示范文本与经营者签订入场或者租赁合同、诚信经营承诺书;
(三)制定市场管理制度和公约,并定期组织检查实施情况;
(四)负责市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场内经营者遵纪守法、文明经商;
(五)实行进货查验、票证留验等制度,建立相关台帐;
(六)设置符合计量要求、方便消费者复核的计量器具,督促场内经营者使用合格计量器具,并定期检定;
(七)制止场内经营者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八)维护场内环境卫生,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保持场地、设施的整洁和完好;
(九)督促场内商品交易划行归市,摆放整齐,保持场内通道畅通;
(十)建立先行赔偿制度,设立先行赔偿金;
(十一)有条件的市场应当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仓储、中介等服务;
(十二)市场终止营业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场内经营者,并向社会公告;
(十三)市场管理者负责市场的消防安全等其他管理工作;
(十四)市场管理者原则上可向市场经营业户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市场卫生清洁、设施维修、支付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等,以维护市场正常运转;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由物价、工商部门制定和监督。
第四章市场经营者权利义务和经营活动
第二十七条除农民在场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场内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照经营,不得在场外交易。
第二十八条场内经营者应当保证购进商品质量,按照规定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凭证等。
场内经营者销售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品、粮食及其制品等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应当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第二十九条场内经营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开业、变更、停业、歇业、注销申请;
(二)对经核准的市场名称享有与市场经营管理者约定的使用权;
(三)提出改进市场管理秩序和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
(四)拒绝未依法批准的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
(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场内经营者禁止销售以下产品:
(一)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商品;
(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未予说明或者谎称是正品;
(三)销售来源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熟食品;
(四)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销售未经登记的食品;
(五)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六)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的商品;
(八)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九)未按照规定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伪造商品检疫、检验结果;
(十)赃物、、物品和非法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场内经营者应当按照物价、工商部门核定的标准,按时足额向市场管理者交纳一定费用,用于维护市场正常运转。
第三十二条场内经营者出售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销售发票。
场内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销售发票的,不得另行加价。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鼓励市场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流通业态,推进绿色市场认证,提高市场组织化、标准化水平。
第三十四条农副产品市场具有公益性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给予扶持。对经营管理不善、严重影响消费者生活的农副产品市场,政府可以采取协议收购或者置换产权等方式,重新选择市场经营管理者。
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市场用途。
在农副产品市场周边开设店铺,从事与市场内相同品种农副产品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组织听证会,征求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周围群众及有关行业组织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农副产品市场应当划出适当的经营区域,用于农民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
农业行政管理机关对农副产品市场应当配置质量安全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对农副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并公布检测结果。
第三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市场管理信息网络,记录市场管理相关信息以及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情况等,供公众查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应当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十七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县政府、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市场建设和管理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大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等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总共升级改造了111个农贸市场,拆除长期占道经营的26条马路市场,按创卫标准整治农贸市场33个,得到了全社会和老百姓的广泛赞誉,得到了上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总体来看,我们这次整体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非常不容易,特别是针对一些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老大难市场,比如云岩区的三民东路马路农贸市场,还有今天我们去看的旭东路农贸市场,南明区的新路口、瑞花巷、大庆路马路农贸市场,小河区的锦江路、小屯路、西工路马路农贸市场,以及乌当区等其他区的一些马路农贸市场,因形成时间久,占道规模大,影响面广,取缔搬迁难度非常大,寻找合适的新建地也非常难。再有像云岩的贵乌四海等一批产权分散,业主意见不一,甚至是摊位卖给了个人的市场,改造难度也难以想象。但我们各级各部门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实现了和谐取缔、和谐建设、和谐搬迁,打了一场漂亮的攻坚战。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和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等领导在视察了升级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后,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这次升级改造工作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这项工程与千家万户休戚相关,可以说,其意义绝不亚于修几条铁路、修几条公路。通过升级改造,使广大市民真正享受到了布局合理、通风良好、整洁明亮、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极大改善了全市的卫生环境和交通环境,提升了的城市形象,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是一项真正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通过升级改造,我们的农贸市场不论是在购物环境还是规范管理等方面,和全国很多发达城市相比,都是屈指可数的,真正实现了跨越发展。我们之所以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取得这样的成绩,总结一下,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
为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心、舒适的购物环境,强力推进我市的创卫工作,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提出了要在短期内,对我市的所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为此,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李军书记和我都很重视这项工作,年初就做了安排部署,星部长、王市长、季市长、宇助理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深入现场督查督办,协调解决建设改造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有效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为工作的快速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政府还专门划拨了1亿元的专项经费,加上各区、市、县和社会资金投入,总共投入了约2.5亿元资金,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是有关工作部门和各区、市、县迎难而上,创造性地开展工商
市商务、物价、城管、交通、交警、建设、公安、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消防、财政等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面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矛盾,不退缩,不懈怠,创新思路,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精心谋划,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任劳任怨、细致周密地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攻坚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市场开办者、经营户和全市人民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
在这次的专项整治工作中,“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精神在市场开办者、经营户和广大市民中得到了良好的体现。绝大部分市场开办者、经营户以维护“三创一办”大局为己任,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力支持升级改造,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全力配合,广泛参与,给这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提供了非常大的支持和帮助。
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代表李军书记,对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市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作出贡献的各级干部职工以及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广大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今天的会议,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小结。既是肯定成绩,振奋精神,更是查找差距和不足,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鼓干劲,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新的台阶。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一步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一件非常重要的民生工作,是涉及全市千家万户“菜篮子”的重大问题,绝对不容忽视。大家要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实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进一步搞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扩内需、活流通、促消费的需要。栗书记、赵省长指出,服务业“既要升级又要做大规模”,我们要把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作为拉动内需,提升流通产业水平的重要环节来抓。要通过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来实现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目标。实践已经证明,市政府扶持改造农贸市场的决策对促进居民消费是很有成效的,农贸市场的环境变好了,菜篮子更安全了,市民就更愿意到市场买菜了。同时,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也是完善农村商业基础设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促进了投资,也帮助农民解决了农产品交易渠道狭窄的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
(二)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惠民利民的基础性工作。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政府以人为本,惠民利民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农贸市场事关市民的“菜篮子”,是一项民生工程,其购物环境的好坏,食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可以说,农贸市场不仅是一个经济场所,更是一面折射社会热点、管理难点的透视镜,它所具有的社会意义甚至高于其经济意义。
(三)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农贸市场卫生整洁,管理规范是“创文”和“创卫”工作的具体要求。建设现代文明城市,就需要建设先进、规范的社区商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优化了城市布局,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对于有效改善和发展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改善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的意义,是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突出重点,创新手段,确保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要巩固升级改造的成果
对于已建成的农贸市场,要抓好成果巩固,不能松懈下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绝对不允许出现回潮的现象,否则我们升级改造的成果将会在一夜之间毁于一旦,倒退到以前的无序状态。同时,要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的验收报告等,确保每一笔钱都要用到刀刃上,这次市、区两级投入了巨额资金,绝不能在资金的使用上出现违法违规和腐败现象。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要让全市已经升级改造了的111个农贸市场全部实现制度上墙,收集整理好档案资料。下一步,我们即将在年底迎接全国爱卫办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考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是国家考评的重中之重,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自查,不能成为影响创卫的真空地带,谁影响通过考评,市委、市政府就要追究谁的责任。要把市场改造和环境整治结合起来,做到改造一个市场,出一片新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考虑建设绿化带、配置停车位等等,向集社区超市、肉菜市场、餐饮娱乐、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方向发展,努力建成多功能的现代化生活服务中心。
(2)要抓好新市场建设
我们今天费了很大力气,下了很大功夫,花了大价钱来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就是因为我们以前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规划的不合理,没有考虑到老百姓的需求,老城区基本没有规范的农贸市场,依路而建、占道经营成为了一种常态。所以大家一定要总结经验,对于新建居住区,要根据实际需求,按照规模和规划要求建设规范的农贸市场。农贸市场配套建设项目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农贸市场要严格按基建程序要求,组织论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其基础设施必须符合今年“创卫”的基本要求。此外,为方便老城区一些人口比较密集地区市民的日常生活,可以适当考虑就近建设一些规范的小型农贸市场,方便百姓买菜购物。
(3)要做大做强农贸市场品牌
城区内的农贸市场好比是供水系统各个自来水管的“水龙头”,是终端,流到千家万户;而五里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就好比是“水库”,是源头。多年来,五里冲批发市场为全市的“菜篮子”工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五里冲农贸市场有大量农用车进出,给我市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已经不堪重负,难以适应全市对农副产品批发日益增长的需求。所以必须对五里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搬迁重建,积极探索引进优强企业,综合批发商、批发市场业主等各方面的情况,审慎考虑好机制和体制,建设更加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高标准的、现代化的、第一流的、西南最大的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和批发市场。同时,要建设高、中、低等不同档次的便民利民的快捷店、小超市、专营店、农副产品销售网站,不断丰富农副产品交易的业态,完善农贸市场体系。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成以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要转移到日常管理上来,要以此次升级改造为契机,建立以行政部门行政管理、市场主办单位自管、行业组织自律的三级管理模式。
(一)要抓好市场管理
首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市、县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及《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履行职责,指导、规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与经营管理行为,做到政府统筹安排,部门协调配合,各级齐抓共管,切实达到改善居民购物环境,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提高市场管理水平的目的。各区、市、县要切实担负农贸市场的管理的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商务、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的指导。其次,要提高行业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成立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努力搭建市场业主和经营者学习规范、提高管理的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和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市场营销、经营管理、食品卫生和法律法规等专题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市场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和经营户遵纪守法意识,加强行业组织自律。第三,要落实好“业主负责制”,明确市场开办方为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市场内物业、卫生、治安、消防、商品质量、经营秩序、收费等事务负有直接责任。同时,强化各项制度建设,有关部门要指导市场开办方建立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设立市场服务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农贸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市场开办方要落实好向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向马路市场搬入摊贩收取租金的承诺,避免马路市场回潮。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
市“三创一办”督查组、市商务局要经常性明查暗访农贸市场,管理得好的,予以通报表扬,管理差达不到创卫要求的,现场督办立即整改,如不整改,按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同时可启动问责程序。今天,旭东路农贸市场摊贩给我们反映了旭东路还有占道经营的行为,对遵纪守法进入农贸市场规范经营的摊贩造成了很大的不利影响。城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清查力度,巩固好我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成果,避免出现马路市场的回潮。
(三)要抓好新闻宣传
一、主要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更有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重点推进、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目标综合考核全力推进。定期召开办公会对工作进行调度与研究,对重点问题及时会办,并在资金上予以重点倾斜。区政府健全了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和市场也成立相应的机构,实行三级联动。形成了“政府主导、商务牵头、部门配合、市场参与、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为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度措施更健全。5月22日召开了全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会。表彰先进,兑现奖惩。出台《区2013年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意见》、《2013年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关于表彰2012度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兑现奖励的决定》等相关文件,对全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加强全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农贸市场的提档升级,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周周有巡查,月月有通报。
3、日常管理更扎实。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市场管理者、商户经营者的素质和服务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索证台账制度,实施电子监管和肉品追溯管理。三是农贸市场要全部实现制度上墙,收集整理好档案资料。四是开展“星级文明业户”评选和实行“三公开、两亮照”制度,增强商户责任意识。五是对管理公司收取责任保证金,强化管理,提升市场长效管理水平。在全市首创‘八要八不要’商户自我承诺管理方式,使市场的管理有理有据有节有序。
4、考核评价更科学。与各农贸市场责任主体单位,监管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根据《市市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办法》,结合不同市场的硬件条件及现有管理情况,按照差异化、具体化原则,明确更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管理目标任务。落实了“属地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的辖区监管责任制要求。不定期对市场进行暗访,将明查暗访结果作为年终对办事处和市场管理方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主体单位向区农贸办缴纳2万元责任保证金,如年终圆满完成责任状任务,将全额返还责任保证金用于奖励;如不能圆满完成责任状任务,则扣减责任保证金1万元;如因管理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全额扣除责任保证金。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备目标考核方案。
5、团结协作更有序。在区委、区政府关怀下商务局今年充实了两名干部,壮大了队伍。全局围绕中心工作,刻苦钻研、自学自练,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实干型、表率型”的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将每项工作进行细化,明确分工,落实到人,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干好工作。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切实为农贸市场建设开辟快捷、便利、优质、高效的绿色通道,保证无障碍施工。通过整合各种行政资源,有序推进工作。
二、存在问题。
1、新建、续建农贸市场情况。续建的土山寺农贸市场,由于前期漏办了该项目的财评手续,致使第一批拨付项目建设资金迟迟未能到位。新建的乔家湖农贸市场由于审批较晚,目前该项目只进展到环评、稳评阶段(项目设计本已送到规划局)。民祥园二楼小餐饮开业在即,装修的消防验收不合格。
2、改建提升农贸市场情况。袁桥农贸市场、瑞丰农贸市场、东苑农贸市场是我区三个老旧市场,也是人流量较大服务居民较多的农贸市场。不同程度的存在脏乱现象。袁桥市场是半露天市场,阴雨天就是一身水一脚泥。特别是瑞丰农贸市场产权还不明晰,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其他农贸市场有时存在车辆入市及卫生保持不好等问题。
3、管理公司管理工作有待提升。有些管理公司管理水平差、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够。
三.整改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1、明确专人推进。在与市农贸办沟通对接解决土山寺、乔家湖农贸市场相关问题。需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正在梳理情况上报市商务局。民祥园邻里中心消防验收不合格,我们将派专人督办整改。
一、 全区农贸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全区登记在册农贸市场20家,无证农贸市场(临时便民交易场所)32家,总计52家,分布在全区各街道、乡镇。其中省级文明示范市场10家,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1家,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3家,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2家。形成了大中小相结合,多层次、多品种和多种运行方式并存的交易市场网络,为搞活流通,促进农产品的生产,繁荣市场,振兴经济和方便群众生活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农贸市场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__年全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现场会在黄岩召开,王建满副省长高度肯定了黄岩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区里专门成立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主动将市场改造提升与“多城同创”等政府中心工作对接。在具体职责分配上,工商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市场摊位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市场制定经营户准则及其他管理制度。发改部门参与市场建设规划的编制,负责对市场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或备案,参与项目的综合验收,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市场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的预算,并及时足额到位。国土部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用地方案。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的选址和建设方案。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取缔力度。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制定政策,支持提升发展。20__年,黄岩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制订了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__年,区政府印发了《黄岩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补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加大奖补的力度,对规定时间内通过省文明示范市场验收的市场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并明确了新建类(迁建类)、改造类市场每平方米补助250元、180元以及仪器设备的补助金额。为确保城区中心菜市场改造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区财政预支经费400万元用于中心菜市场改造提升。同时,财政、国土、建设、规划、行政执法、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相应政策,帮助解决了市场建设中遇到的大量困难。
三是因地制宜,推进改造升级。根据各个农贸市场位置、功能、人流量等特点,实行“一场一策”,量身制定了具体的整治措施和目标任务。严格对照“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和“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的创建要求,对即将改造的市场进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设计摊位结构。为确保顺利完成改造任务,注重设计、招标、土建、信息化等关键环节,合理倒排工期,全力提升进度。同时,实行上下互动机制,区农提办、各责任乡镇街道、市场举办者和区工商分局安排专门联 系人,实行改造提升工作进度月报制,及时反馈问题和困难,并第一时间解决。
四是严格管理,保障规范安全。一是自“多城同创”活动启动以来,全面开展市场整治“铁腕行动”,对经营户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保洁不到位等问题及消费者违章停车、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组织1000余人次集中整治农贸市场30余家。二是创新推行“业务指导员制”,全区每家农贸市场均配备一名工商干部担任工商业务指导员,每日至少一次实地巡查指导,三是以奖罚金形式优化市场进出机制。对固定摊位经营户采取“奖罚金”,由市场成立考核小组,若违规视情节按不同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罚金;如经营户全年无违规行为,市场年底对其予以奖励。四是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市场食品检测,形成了以商品质量检测为中心、市场巡查为纽带、经营者自检为基础、消费者送检为补充、工商部门抽检为保障的市场食品质量监督体系,指导12个农贸市场建立检测点。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贸市场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区农贸市场分布不够合理。由于缺乏长远的规划、合理的布局,存在旧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多而乱,新建小区未建配套设施的现象。人口密度大的旧城区农贸市场周围形成自发的马路市场,严重影响交通和城市文明形象。村镇及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临时疏导点多为大棚式市场,场内除摊位外几乎没有其它设施,排污能力差,经营、购物环境差,吸引不了人气,而所在/,!/的村集体不愿意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
(二)农贸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仍然无证的农贸市场,场内管理、硬件设施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存在一定距离。目前,市场管理中心没有市场外部管理的职能,而有外部管理职能的一些部门管理不够到位,造成农贸市场外停车位缺乏、流动摊贩堵塞交通等现象。一些较小的农贸市场内部卫生较差,地面多水易滑,存在环境脏、乱、差现象。部分群众反映一些熟食和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检测和重点抽查。
(三)经营者和管理者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和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市场经济意识,缺乏服务意识,没有完善的服务理念。个别经营者文明卫生意识较差。管理者还停留在收收税费、租金的较低级的管理层面,不能立足于根据市场需求而对集市进行适时改造和完善的层面。
三、 下阶段工作建议
农贸市场建设是一项牵扯面广、较为复杂的工程,建议政府将市场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
(一)加强统筹规划,引导市场合理布局。为建立健全全区市场网络和流通体系,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调整增量,改造与新建相统筹,业态升级与优化相结合”的总体思路,认真抓好规划布局,从源头上为农贸市场建设预留足够的空间。通过规划的编制,改善农贸市场的空间布局,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区域辐射及配套设施等因素。在做好存量农贸市场盘活、调整、改造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老城区的网点补充和新发展城区的网点扩展工作,以解决部分地区设点不足的问题。新建市场则要按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适当超前,立足长远。
(二)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市场建设资金。农贸市场建设是项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事业,是服务于群众生活的菜篮子工程,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逐年投资建设一批新的市场,方便群众生活,每年给市场安排适当的维修经费预算。另外,在用地、税费等方面,政府也应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农贸市场的建设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既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又要鼓励民间融资,争取银信部门支持,形成共同开发格局。鼓励社会各方面采取自筹、集资、借款、贷款、股份、外资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力兴建市场,促进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农贸市场 国有资产 管理
一、我国农贸市场存在的现状
农贸市场是我国商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之一,一直担负着保障市场供应、服务市民生活的重要任务,多年来在活跃商品流通、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解决劳动力就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农贸市场逐渐出现了规划布局滞后、市场环境恶化、经营秩序混乱、擅自改变使用功能以及投资建设欠账严重、经营设施陈旧、消防和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等诸多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也严重影响农产品的顺畅流通和城市文明形象。为此我们必须深化农贸市场改革,解决农贸市场管理的突出矛盾,完善农贸市场的管理体制,引导农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国家民生工程的惠民、利民之处。
(一)农贸市场规划布局滞后
农贸市场存在着严重的规划布局滞后的缺陷,导致大多数的市场闲置,有场无市,有的甚至改成了停车场;大多数的农贸市场无论是软件或硬件设施都比较陈旧、落后;商户之间缺乏规范,农副产品胡摆乱放,导致市场内部杂乱无章,农贸市场没有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经济与社会作用。
(二)市场环境脏、乱、差
“每每走进菜市场,一股扑鼻的臭味迎面而来,地上的臭水滩到处可见,垃圾也不能及时的处理”这是人们对菜市场的普遍评价,这种现象无论在一线城市,还是在乡村小镇屡见不鲜。
(三)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多
近些年,多有报道农贸市场发生火灾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人们的生命财产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问题已不容忽视, 缺乏相应的消防设施,另外,工作人员消防意识薄弱,管理上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导致火灾事故屡见不鲜。
其次就是食品安全问题。农贸市场多存在管理人员缺乏、管理经验不足、管理制度落后的问题,这是阻碍农贸市场规范统一、创造自主品牌的瓶颈,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制假售假,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培育国有农贸市场品牌,提升国有资产价值
品牌就是能够给所有者带来增值以名称或者设计作为载体的无形资产,品牌是消费者对产品和企业的认知度的肯定;品牌显示了企业在市场中的领导力;品牌代表了产品在消费群里的影响力。如何建立自主的农贸市场的品牌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明确发展目标和服务宗旨
首先,农贸市场承载着百姓日常消费的巨大的任务,国有农贸市场更是服务百姓,保证居民日常生活秩序的保障,建立标准化的农贸市场品牌势在必行。其次,要确定国有农贸市场的发展目标,要改变原有的脏、乱、差的旧面貌,就要建立标准化、星级化的品牌发展战略。最后,要树立自己的服务宗旨。服务宗旨就是一个响亮的口号,能深深烙在消费者的心中;服务宗旨是约束力,能警醒着每一个工作人员全心全意地投身到自己的岗位上。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区位是以事物与该事物的空间联系,区位选择就是通过空间分析的方法确定事物的具置。农贸市场的区位选择要充分考虑到交通、土地等多方面的因素,要本着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平衡各个区域内的覆盖率。为此,就应该合理规划土地,全面规划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规划,改变现有的农贸市场空置,设置不合理的现象。
(三)规范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菜市场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市场内部商品应该分门别类地划行归市,合理分配市场内摊位、店面。另外,要强化农贸市场的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建设、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审核和验收把关;还要注意关于水、电、停车场等硬件设施的建设是改变农贸市场旧面貌的关键。
(四)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
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不是一纸空文,要确确实实地落到实处;实施科学的管理方式不是一句口号,是行动;要想真正地改变农贸市场现状,创造国有农贸市场品牌,根本上还是要引进先进的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的管理制度,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建立问责机制
建立问责机制,健全市场经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场内部各业主的不同性质,落实市场的物业监管责任。彻底改变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能力差、管理不到位的现状。
2.强化经营管理
对市场的管理就需要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计划,拟定招商方案,实施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开展市场调研,把握市场动态和发展方向,培养员工的团队意识,为打造品牌战略提供保障,发挥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势。
3.加强日常监管
作为市场管理员就要对市场的日常经营秩序和安全负责,与经营商户积极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反馈网络,为市场信息员提供准确的数据;各部门都要积极合作,互相配合,由点及面地完成各项本职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4.健全财务制度
财务是企业的血脉,是保持企业生命力的保证,是推动企业前进的动力。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仅能够利用科学的财务计划对市场的动态及需求做出科学的分析和正确的判断,根据市场的变化制定投资计划、品牌战略计划和推广计划,提高市场的经济效益。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随着一起起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无一不牵着老百姓的心,所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势在必行。首先要提高市场准入的检验标准,其次要在广大商户中宣传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的理念,最后还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惩违法销售安全隐患产品,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五)统一标识,树立国有农贸市场良好形象
目前,各地的国有农贸市场分布零散,实力参差不齐,品牌形象不强。我们可以利用当前各地政府正在有计划分步实施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有利时机,积极推动农贸市场品牌建设。
一是在市场内外环境整治上,倡导“齐 、洁、美”,强化市场管理全方位到位,行业货物归行入市,整体划一,保洁工作全天候 ,凸显市场整体美观大方,购物环境舒适;二是在周边,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一起整治,共同营造市场良好的周边环境;三是在提升市场知名度、美誉度上,注重筑巢引凤,引入品牌店、品牌产品,价廉物美,品种丰富,品牌优势明显;四是在企业品牌形象宣传上,建立自己的宣传网站,或加入中国农业信息网等互联网,利用互联网农产品供销信息,提供农产品交易平台的同时宣传自己,扩大影响,促进对农贸市场品牌形象的打造。
三、结语
创造自出品牌不能一蹴而就,这是长久的战略,需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前进。提升国有资产的价值,不能马马虎虎,需要认真实行,才能发挥国有资产服务社会经济的作用,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培育国有农贸市场品牌,提升国有资产的价值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才能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才能把国有农贸市场办得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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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剑锋.组织行为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毛连程.国有资产管理[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XX区共有农贸市场18个。在市、区政府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在市场主办单位和兄弟部门的支持下,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年年创特色,年年上台阶。20__年,XX工商分局在市场监管上,建立了工商分局、工商所、市场主办单位三联动,重大任务有专项组织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周周有巡查,月月有通报,季度有分析,半年有总结。经受了阻击“禽流感”、迎创卫复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大任务的考验。涌现了省肉菜粮示范市场、省样板市场、省文明市场——东箭道市场,以及香铺营、进香河、锁金村、兰园、后宰门、红山等市场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市场。在国家商务部,农业部,省、市领导的视察和国家爱卫办、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考核中受到好评。农贸市场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明显的动态性,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必须全过程、全天侯、全方位的强化管理。我们在市场监管上注重在“五规范”、“五到位”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规范市场主体准入,经营行为监管到位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是工商部门的基本职能。我们充分利用工商部门的这一职能,在市场主体准入上,即降低门槛又严格把关。由工商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协调,在规定的时间内,职能部门进场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目前市场营业执照办照率在95以上。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户,都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对其他经营户也倡导办理健康证,为创办绿色市场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经营行为监管着力于营造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环境。注重把监管和引导结合起来,帮助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树立文明经营意识、和谐双赢意识、公平诚信意识。通过延伸监管层次,拓展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力度,使市场管理由间接管理转变为直接管理,由静态管理转变为动态管理,确保了监管到场、到户、到人。二、规范商品质量准入,食品安全监管到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一项新的职能。我们通过积极探索和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重点抓了粮食及其制品,肉、禽、畜及其制品和蔬菜、水果、季节性食品、节庆食品等十大食品的质量监管。与区商贸局一起狠抓了蔬菜的现场检测。各市场都建立了蔬菜农药检测中心,配备了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残留农药检测由叶菜向茎菜、瓜果拓展。蔬菜农药残留率比上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初步探索实施了肉制品等10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管理制度;努力推进食品进货检验、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责任制度落实。围绕监控、监测、监管三条主线,以市场进入、市场交易、市场退出为三大环节,逐步形成了“市场自律、工商监管、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质量监管模式。通过有计划的食品抽检工作,使市场主办单位自检为基础、消费者复检为补充、执法部门巡查抽检为保障的“三检联动”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不断完善和巩固。目前,在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下,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和协调相关部门,对市场检测机构进行认定、认证或者授权、委托,取得法定效力,建立长效监管的检测机制和体系。三、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市场秩序监管到位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关键在制度管理。我们着力抓了四大制度的建设:一是管理责任制建设。工商分局、工商所、市场主办单位、经营户逐级建立了市场管理责任制,形成了环环相扣的管理网络。二是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各市场管理层对场内卫生实施了责任区包干制,并在经营户中按区域划分若干小组,赋予了小组长一定的管理职能。通过建立市场卫生管理网络把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市场负责人、经营户。三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敦促所有市场都必须办理消防合格证,定期组织消防培训,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对吃住在市场的经营户进行了清理。把市场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到市场巡查之中。发现市场的安全隐患,通过告知登记、专项复查、责令整改等方式得以及时消除。目前我们18个农贸市场有16个已办理了消防合格证,有2个正在改造设施之中。四是经营户日常管理制度建设。我们在有形市场系统推广了东箭道、香铺营、红山农贸市场人性化管理的经验。各市场把经营户纳入了员工管理范畴,把严格管理与解决后顾之忧相结合,保障经营户的主人翁地位,做好留人拴心工作,使经营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市场巡查制度建设。建立了分局、工商所、市场管理层三级巡查体系。实行工商所辖区管理制,在市场巡查中重点巡查农贸市场。工商所巡查市场每周不少于2次,工商分局每月不少于1次,市场管理层每天巡查。分局将巡查情况记分评出等次,及时通报到市场和市场主办单位,有效地推动了市场管理制度的落实。四、规范场内设施布局,划行归市监管到位近年来,我区各市场主办单位,在积极探索农贸市场超市化经营和商场化管理模式,探索市场升级换代的新路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区商贸局下属的东箭道、香铺营、进香河、后宰门农贸市场,锁金村街道下属的锁金村农贸市场,区建设局下属的兰园农贸市场,民营企业童卫路、天盾农贸市场,相继投资上百万元,进行了市场升级换代改造。从而加快和促进了全区农贸市场由粗放型向精细型、集约化转变,向现代流通业态、超市化经营管理转变。还引进了雨润、金锣等一批名牌食品企业,实行市场与工厂对接、市场与基地挂钩方式,走品牌经营的路子。在经营摊位的布局上,做到整齐、协调、方便,具有时代气息。使全区农贸市场的设施布局和软件建设逐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五、规范 行政执法行为,行风自我监管到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直接实践者。我们把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转化为市场监管的行为准则。在农贸市场的监管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思想。通过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大大增强了工商干部为民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大家自觉树立忠于职守、廉洁奉献、执法为民的精神,真心实意的为农贸市场办好事,办实事,办难办的事。我们还把执法与疏导,管理与服务,督查与指导有机的结合起来。不断创新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模式,创新监管特色。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自觉接受市场主办单位、经营户、消费者的监督。通过日常的市场监督管理,展示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崭新形象。农贸市场监管是社会主义大市场监管的重要部分,是有形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个窗口,同时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管好注册农贸市场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尤其在20__年,全市上下都在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迎接十运盛会奋力拼搏。农贸市场的管理只能加强,只能出彩,只能争光,任何懈怠、放任、疏漏都是不允许的。我们要以创建文明城区、迎十运盛会为抓手,积极与兄弟执法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大市场管理力度。紧扣发展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科学管理,把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层次,为南京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十届全运盛会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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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度搜索:恪尽职守科学监管不断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行业杀手”最早始于专业市场及其连锁经营,眼下发展最快和影响最大的当属家电连锁超市,国美、苏宁是其中的代表。
纵观家电连锁超市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其所经历的四个阶段:一是在确保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采用低价策略扩大市场销售份额;二是以商业资本投入和大订单招标采购,开始向上游家电生产企业争取议价定价权力;三是改变供销方式,买断经营,涉足产品开发,寻求向生产企业“定制”专供机型,专供专销;四是以市场销售份额和渠道优势为筹码扩展经营领域,手机销售就为家电连锁超市带来了新的增长空间。
家电连锁超市的高速发展与供应链上下游的市场环境是分不开,首先,家电行业是我国放开最早发展也是最成熟的行业,是产销市场充分开放的竞争环境,以彩电为例,同样规模的市场,在发达国家只有4到5家的生产厂家,而现在国内彩电厂就有100多家。这样的市场环境,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它为销售渠道经营者提供了丰富的产品资源。其次,家电生产是高度标准化和产业化的制造业,因此厂商之间产品议价定价的成本透明度较高,利润划分清晰明确。第三,产业化分工明确,产销之间的相互渗透而不代替,也就是说国美、苏宁没有因其在销售环节的强势发展而投资建厂。
在快速消费品市场中,生鲜经营也是专业性很强的分类市场,那么这一轮“农改超”的渠道改造运动能否使生鲜超市异军突起,成为连锁经营中的“行业杀手”呢? 二、“农改超”—消费需求推动的渠道改造运动
十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作为国家菜篮子工程中重要环节,农贸市场经历几番改造尝试,各地政府主管部门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推动农贸市场改造的核心推动力则是经济持续增长下不断提高、日趋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由于能够有效地配合城市规划管理和食品消费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使得最近“农改超”的渠道改造运动成为有关各方关注的焦点。
目前各地在“农改超”探索过程中,正在逐步形成几种发展思路和模式:
一是广州模式:广州农贸市场改造的早期思路是在原有农贸市场网点布局的基础上,改造和发展“室内肉菜市场”,改善农产品经营环境。但是由于“室内肉菜市场”基本沿袭原来农贸市场的经营方式,既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经营环境和条件,达不到生鲜品保鲜的基本要求;又因场地成本增加而失去了农贸市场原有的价格优势,食品安全性问题也未能因此得到根本解决,凡此种种注定了这是一种不成功的过渡模式;而现在“农贸市场超市化”的发展思路,以连锁生鲜超市专营公司逐步取代传统的农贸市场,进而提升农产品销售终端的档次,真正为农产品销售渠道改造找到了准确的定位。
二是武汉模式:武汉市政府部门在农贸市场改造的过程中,以招标形式选择农贸市场原址改造后经营公司,以大卖场为主要经营形式,满足顾客生鲜消费和其它综合性消费的多种需要。
三是深圳模式: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原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批发市场为后盾,发展连锁生鲜超市,生鲜经营的利润源跳出批零进销差价的局限,向上游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在生鲜供应链上形成的优势令竞争对手望尘莫及。在“农改超”的过程中,国内一些类似的农产品生产经营集团也在加大连锁生鲜超市的投入,例如福建超大现代农业集团、云南邦尼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双汇集团和华西希望集团等,在他们发展连锁生鲜超市的背后都有农业产业链的资源作为支撑。
“农改超”已在全国许多城市推出,发展热情很高,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农改超”作为一次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和改造运动,其源动力是经济持续增长下的消费需求,而中国之大,生鲜消费需求和水平明显存在着多层次分布和地域性差异,这就意味着“农改超”将根据各地市场特点,存在着一个逐步演进的发展过程,现有农贸市场虽然受到很大挤压,但仍具有面向低收入和传统消费阶层的市场生存空间,经常见诸报端的“以生鲜超市取代农贸市场”提法是不客观的。另一方面,“农改超”还需要脚踏实地,流于形式的“农改超”将难以为继,一些“农改超”试点城市已隐隐感觉到了这种“退化之忧”,新生的生鲜超市自我生存和发展能力成为“农改超”的一大挑战。
的确,“农改超”的“超”字不清,方向就难以把握。 三、生鲜超市的市场切入点
1、清晰的目标市场定位
作为零售行业中新兴的业态,生鲜超市切入市场并站稳脚跟的首要问题是定位模式,也就要通过需求分析和市场细分,找到生鲜超市的市场空间。
生鲜消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过去是农贸市场和国营菜店一统天下,现在的消费需求已明显地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和层次分化,而承担顾客生鲜消费的载体也随之趋于多元化,除农贸市场外,各类连锁超市(标准超市和加强型超市)、大卖场、生鲜专营店并存,以各自的特点分食部分生鲜消费市场,外食比例提高又使餐饮业抢占了部分生鲜消费市场,再也没有一种载体能向过去的农贸市场那样一统天下了,各种零售终端的生鲜销售功能在不断分化、重组和提升之中,正不断创造着各自市场特色和生存空间,原有的传统农贸市场销售地位倍受挤压,在一些大中城市的销售份额严重萎缩。那么“农改超”推出的“超”(生鲜超市)如何在这多元化格局中准确定位?它将满足什么样顾客群的消费?市场切入点和支点在哪里?它与其它具有生鲜销售功能的零售业态之间有什么区同?
在各种零售终端中,农贸市场的主要消费群将以低收入和传统消费阶层为主,但卫生状况和环境较差;大卖场以大规模经营生鲜初级产品、制成品和现场加工吸引顾客,但对居住较远的顾客来说便利性有限;生鲜专营店以局部细分市场见长,但经营商品的组合宽度不足,无法满足生鲜消费一次性基本购足的需要;那么“农改超”的“超”是否应该更加关注生鲜消费的便利性和社区功能,并以此为卖点满足生鲜消费购买频率高,追求便利和一次性基本购足的顾客需求,并在经营定位上与其它业态寻求差异化和互补。
2、载体模式选择
当对生鲜超市的市场切入点有所认识之后,接下来需要认真考虑载体模式选择,一般有两种业态模式可供参考:标准食品超市和加强型食品超市,它们各有所长。标准食品超市面积在1500-2000平方米左右,生鲜经营规模可以占到50%,比较适于给刚刚起步的社区作配套服务,因规模相对较小而布点灵活,也因为小而抗竞争冲击的抵抗力弱。加强型食品超市面积在4000-5000平方米左右,生鲜经营规模可以占到30%,消费品结构齐全,在竞争中抗冲击能力较强,灵活性有限。无论是哪种选择都会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1】生鲜超市除生鲜经营之外,从社区功能配套的角度出发,还应该经营哪些大类商品和经营项目?各大类商品在商品结构中的比例是怎样的?这对于刚进入零售业的投资者来说,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才能找到合理搭配。
【2】如何进行连锁店铺和后勤支持系统的投资分配,怎样结合生鲜经营的特点寻求生鲜超市整体投资结构的合理性?
3、可持续发展的两个关键点
在连锁超市中,生鲜经营向来都是一个“烫手的山芋”,管理不善所产生的利润“缺氧区”时隐时现;比照家电连锁超市的经营环境和发展轨迹,我们不难看到供应链上游农业产业化和标准化的重要性,而中国的农业产业化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它给“农改超”带来的困扰也不会是短时期的问题。而生鲜超市差异化经营是其优势和活力所在,所以农产品供应链上的资源优势和自有品牌开发是未来生鲜超市的两个基本支撑点,它是“农改超”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生鲜超市寻求局部细分市场上经营优势的基本手段。深圳的“农改超”就是在整合农产品供应链资源上的一种有益尝试,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是结合目标顾客消费需求分析进行的自有品牌开发却一直是各类连锁超市的弱项和软肋。 四、“农改超”中的政府角色
作为政府菜篮子工程和民心工程的一部分,“农改超”从一开始就是各地政府十分关注的改革项目,并为此做了大量工作。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主管部门应该从什么角度,以什么方式引导“农改超”的发展,这对于政府主管部门职能转变是一个挑战。因此在“农改超”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有必要更加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作用:
【1】把握好政府职能和市场运作规律之间的关系。
生鲜超市尚处于起步时期,经营模式、商品结构和服务功能组合等都在不断摸索和完善之中,所以生鲜超市的经营方式和经营品种要根据顾客消费需求而定,其中也会出现反复和调整,这一切都应该循着市场运作规律进行。目前生鲜超市经营中的起伏,政府部门更应当分析问题的症结,把工作重点放在为生鲜超市营造良好的运作环境和培育机制上,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出面规定生鲜超市中生鲜品经营品种、数量和比例,未必能提高生鲜品销售业绩和生鲜超市自我生存能力,也未必有益于问题的解决。所以在“农改超”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确实面临着如何有效发挥政府职能的挑战。
【2】强化政府监管力度,建立食品经营安全体系。
近两年,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受到各方面广泛关注,广州某生鲜超市开张不久就因经营私宰肉而受到政府部门查处。在要求企业自律的同时,加强政府在食品卫生安全上的监管力度,确立和规范行业管理标准,建立相关食品经营管理认证体系,这是政府部门的主要管理工作职责之一。
【3】关注农产品产业化和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