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期刊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信用风险的典型案例

时间:2023-08-04 17:19:27

导语:在信用风险的典型案例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信用风险的典型案例

第1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风险扩散;防控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7)02-0063-05

一、引言

作为解决中小企业信贷困难的有效方式之一,供应链金融在国内的发展十分迅速。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国内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将达到14.98万亿元。而风险问题一直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主要障碍,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近年来,国内学者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研究越来越多,如李毅学(2011)利用层次分析法展示了其评估过程,并将供应链金融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大类,信用风险、存货变现风险和操作风险成为非系统风险的主要内容。实际上,信用风险是供应链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别,对信用风险的研究已经成为供应链金融风险研究的重点。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研究集中于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两个方面。在信用风险识别方面,刘远亮、高书丽(2013)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和Logistic回归方法构建信用风险识别模型对供应链金融中的小企业信用进行识别;在信用风险评价方面,熊熊、马佳、赵文杰等人(2009)为了避免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中主观评价因素的影响,将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纳入到信用风险评价中,有效地保障了信用评价体系的客观性;而陈长彬、盛鑫(2013)在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体系时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了信用风险评价体系的完整性。

通过上述已有研究发现,学术界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的研究涉及很少,而信用风险在供应链网络中具有很强的扩散效应,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行具有很大影响。因此,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的研究不但能够保障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体系的完整性,而且能够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提供借鉴。

二、研究背景

(一)供应链金融发展不断生态化

随着生产分工的日益加剧和供应链管理的不断演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经历了由供应链单一环节的金融服务到供应链网络的金融生态优化、再到供应链金融生态的过程。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从原本单一的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向上游采购应收款业务和下游销售预付款业务延伸,产生了基于债权的应收账款融资、基于货权的存货融资和预付账款融资三种模式。供应链金融服务功能也从融资服务向集合融资、支付、结算、保险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转变。

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起源于原深圳发展银行进行的“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试点,并在2003年率先提出“1+N”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其中,“1”是指供应链核心企业,“N”是指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上下游成员,实质上是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引入其上下游企I的授信服务中,有效地保障了供应链金融的风控问题。此时的供应链金融存在的目的是满足供应链上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供应链金融服务具有单一性。而随着企业竞合模式逐渐向供应链间竞争合作模式转变,供应链网络治理与供应链金融的关系不断深化,供应链网络治理成为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基础,供应链网络的信息获取、资源控制及风险分担等功能不断得到发挥,金融授信模式将实现从不动产授信到动产授信、静态授信到动态授信、单一授信到整体授信模式的转变。供应链金融业务沿着供应链网络模式进行非线性延伸与扩散,供应链金融服务不断多元化和集成化。供应链网络的集成运动不断加剧,供应链网络中组成元素之间相互作用加强,更多的商业生态元素被纳入供应链网络生态系统中,形成了供应链网络生态系统的集成动力机制。

在供应链网络生态系统集成动力机制的作用下,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成为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高级商业形态(见图1)。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以供应链管理理论为基础,在对整条供应链进行持续优化与协同管理的同时,严格把控真实贸易的交易环境,改变资金在供应链上的流通方式和存在形式,实现闭合式资金流通。实质上,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包含供应链网络的全部功能,并将投资、财务、会计和金融风控纳入其中,实现供应链网络交易的高效性。具体地说,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构成包括外部环境和参与主体两大类。外部环境涵盖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两部分:制度环境包括管制因素、规范因素和认知因素,管制因素涵盖法律、政策、规定等相关内容,属于工具性质的制度系统;规范因素与社会责任相关;认知因素属于群体对外部世界真实的理解。技术环境包括供应链金融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参与主体包括金融服务需求方、金融服务供应方、服务外包主体和监管机构。

(二)供应链金融本质:信用创造与信用扩张

为了解决银企间的信贷隔阂,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一方面能够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另一方面为金融机构增加新的业务点和利润来源。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信用的功能,两者存在紧密的联系。金融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将真实贸易作为核心指标,以防控供应链金融的业务风险。真实贸易存在于供应链生态系统中的交易主体之间,从产业经济学角度分析,在控制真实贸易基础上进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质上是将具有强流动性的金融资产与弱流动性的实物资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资金在供应链上的优化配置,增强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流动性,即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促进发展。信用是解释银行、货币及实体经济之间内在联系机制的核心概念。信用与供应链金融在促进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发展方面具有一致。此外,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交易主体间存在的商业信用是供应链金融实现生态化的基础,也是供应链金融实现增量反应的前提,在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不断融合下,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进程才会加速。因此,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信用创造与信用扩张。

信用创造是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的过程,传统的信用创造是以商业银行为基础进行的,而现代信用创造的主体则突破了商业银行的局限性,各类非金融机构参与到信用创造中来。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创造以商业银行为主体而受到金融体系的制约,非金融机构作为信用创造的辅助部分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用扩张是在信用创造活动完成后进行的信用在供应链交易主体间的传递活动。信用扩张方向与供应链中商流方向具有一致性,原因在于信用扩张起始于交易双方的合同签署(订单),终结于下游贸易的回款。因此,在贸易中产生的相关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和预付账款)成为信用扩张的载体。

(三)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问题显著

在传统融资活动中,银行信用度量的对象是单个借款企业的信用资质,而在供应链金融中则变成了整条供应链金融的运行状况。在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交易主体间关系紧密,连接性较强,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影响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基于金融机构的角度,“新巴塞尔协议”将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类。信用风险指借款人和市场交易对象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指银行的资产组合由于市场波动、经济周期影响等因素导致的可能损失;操作风险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国内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来源于信用风险。有数据表明,供应链金融风险90%以上来自于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客户欺诈,包括控股权的争议、资本的抽离、隐性负债、非相关多元化投资、实际控股人的不良嗜好。其中,控股权的争议指供应链金融资产所有权在法律上出现争议,重复质押就是在存货融资业务中因存货所有权归属问题导致的典型控股权争议问题;资本的抽离指债务人通过关联交易将企业资本转移的行为;隐性负债指没有记录在资产负债表内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显性化的债务;非相关多元化投资指债务人获得资金后将资金用于其他途径,而非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贸易;实际控股人的不良嗜好属于个人道德问题,同样会带来信用风险问题。信用风险的传导性是信用风险扩散的前提,供应链金融的复杂网络则为信用风险扩散提供了媒介条件。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后果将对特定产业形成强烈冲击,其影响深度和广度都是其他风险难以企及的。影响至今的钢贸危机事件是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的典型案例。钢贸危机事件的核心在于质押物的重复质押,属于信用风险的控股权争议,之后发生的钢材质押物挤兑事件则是因为没能有效处理信用风险扩散而产生的严重后果。

三、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机理

供应链是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构建的基础,供应链金融交易主体是市场中独立的经济主体,交易主体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矛盾决定了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仍是个不稳定的系统结构。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环境处于动态变化的状态,部分交易主体的行为将对供应链金融产生影响。风险在供应链中的传递是通过交易主体间的相互作用进行的。信用风险的扩散同样是通过关联企业的相互作用进行的,在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单个交易主体的界限逐渐动态化和模糊化,交易主体间具有高度关联性,也就是具有传染性。因此可以发现,信用风险在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呈现出客观性、可控性、周期性和传染性的特征。客观性是所有风险种类的共同特征,即风险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可控性是可以通过人为控制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周期性表现为信用扩张和信用收缩活动在供应链金融中交替出现;而信用风险的传染性表现为部分交易主体的失信行为将会导致整个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紊乱和信用传递链条的中断。

(一)信用风险扩散的表现形式

风险扩散的表现形式可以从方向层面、线性层面和连续性层面进行划分。在风险扩散的方向层面,可分为单方向扩散、双方向扩散、多方向扩散和混合扩散四种。单方向扩散是指沿着一个特定渠道进行扩散,其扩散具有区域特定性、直接性和单调递减性的特征;双方向扩散是指风险扩散沿着两个相反的渠道进行,其扩散具有方向相反性、α餍院透丛有裕欢喾较蚶┥⑹欠堑ヒ恍远喾较虻母丛永┥,其扩散沿着多维度展开,扩散路径和扩散强度呈现非均衡性;混合扩散的方向是不确定的,且无法判别扩散的方向,扩散的可控性较差。在风险扩散的线性层面,可分为线性扩散和非线性扩散,线性扩散表示交易主体的风险扩散损失和风险概率与扩散的时间或其所在的位置是线性关系,非线性扩散则呈现非线性关系。在风险扩散的连续性层面,可分为连续式扩散和跳跃式扩散,跳跃式扩散又包括可去间断式扩散和纯跳跃式扩散两种形式。

(二)信用风险扩散速度

风险扩散速度表示风险扩散在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的动态过程,受到风险扩散时间、交易主置和风险损失的影响。在风险扩散的时间进程中,可分为三个阶段:初期的风险扩散速度较慢;中期会迎来风险扩散的爆发阶段,风险扩散速度瞬间加快;后期风险扩散会处于动态稳定的时段,风险扩散速度平稳。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扩散速度遵循同样的发展规律。

第2篇

【关键词】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特征

1 操作风险的定义

针对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理论界和业界普遍认为,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有其独特性,而操作风险普遍存在于各行各业中,致使过去没有引起金融机构的重视。对于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独特特点,主要是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大多数是以信用方式存在,因此其信用风险的集中度和广泛性程度要高于其他行业;另外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多以利率和汇率的方式报价,因此也面临区别于其他行业的市场风险。然而,随着近几年对操作风险研究的不断深入发现,金融业的操作风险也有着明显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了解金融业独特的操作风险定义对于管理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关于操作风险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不同的机构和个人有不同的观点,但总的来说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概念认为除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外的所有风险都归于操作风险。这种定义方式认为银行业的操作风险与其它行业的操作风险区别不大。而狭义的定义是认为只有与金融机构中运营部门有关的风险才是操作风险,以及由于控制、系统及运营过程中的错误或疏忽而可能引起的潜在损失的风险。这两种定义范围或者过宽或者过窄。范围过宽会使我们在实际操作中过多的关注一些细枝末节的部分而忽视较重要的环节;定义范围过窄则会使我们不能及时发现引起操作风险的间接源头。但无论哪一种定义都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将操作风险辨识出来并进行管理而不产生混淆,这也正是业界争论的焦点。

基于这种情况,一些金融权威机构纷纷针对操作风险提出了自己的定义。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7年公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首次将操作风险纳入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并在2003年公布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定义为:“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从该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操作风险涵盖了除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以外的银行内部大范围的风险。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介于广义与狭义之间。

2 操作风险的特征

2.1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既有联系又有其独特性

2.1.1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

所谓信用风险一般指信贷风险,即由于借款人的信用质量发生变化,致使其在贷款到期时不能偿还本息,或者不愿履行贷款偿还义务而给银行带来的损失。

单从两种风险的定义上,似乎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险。但我们同时也应注意,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信贷风险的风险源应分为两种:“善意”和“恶意”的。这里我们引入洛尔和波罗多夫斯基的观点:如果一个客户不能偿还贷款,不能简单的归为信用风险,一定要区别这是由于“正常的”信贷风险导致的,还是由于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或恶意利用银行内部管理、监督上的漏洞造成的。如果属于后一种情况就应将其纳入操作风险管理的范围。在我国的金融行业里更容易将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混淆。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银行业的制度性缺陷造成的。我国的国有银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自,但并没有成为真正的拥有财产权、独立自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自我发展的经济主体。所以当面对政府的行政命令时,银行将不得不贷款给一些没有还款能力的国有企业,使一些企业以贷养贷,最终形成大笔坏帐。另外,一些员工利用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混同,无法对操作风险实施真正监管的机会,消极怠工或损公肥私、,导致我国银行业信贷坏帐数量急剧上升。正如原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说到:“信用风险致使银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操作风险才使银行风险的‘重要根源’”。

2.1.2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的联系主要体现在有价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的价格风险上的风险头寸上。有价证券及衍生产品的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自营交易。银行的自营交易是银行账户而非客户帐户持有的敞口头寸,银行希望通过自营交易承担价格风险而获得资本收益。然而由于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尽管银行在自营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能获得盈利,但如果不注意控制风险头寸,造成的损失也可能是灾难性的。然而这一点往往被大部分银行忽视。特别是对于衍生产品,由于衍生产品在我国是新生事物,人们还没有完全充分的认识并了解。如米兰银行在1989年由于轻率的变更利率导致了1.16亿英镑的损失。另外在美国加州奥兰治洲,其财务主管将当地的共享基金购买结构性债券和反向浮动利率债券,期望在利率保持不变或下降时获得巨额财政收益,然而利率却出乎意料的上升,结果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针对这种风险,我们的应对原则应是:如果不了解某一笔交易、业务或其风险,就不要去做。

2.2操作风险的本质特征

尽管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有时很难将操作风险清晰准确的与信用风险分割出来。但只要我们了解了操作风险的独特特点,将其与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区别开来将不是难事。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相比,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特点归纳如下:

2.2.1操作风险涉及的部门非常广泛,几乎囊括银行的所有部门

原因在于操作风险中的风险因素主要存在于银行的业务操作中,几乎涵盖了银行的所有业务。操作风险事件前后之间有关联,一般认为,相比于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是内部风险。外部事件独立于银行之外,不受银行的控制,但外部事件给银行造成损失则要通过银行内部的运作而形成。因此,操作风险关注的是银行面临外部状况的内部反应机制。

2.2.2操作风险的形成因素复杂且难以辨识

银行风险管理部门通常难以确定哪些因素对于操作风险管理来说是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引起操作风险的原因呈复杂化,如员工对产品的理解程度、产品营销渠道的拓展、员工道德问题等都可能引起操作风险,成因越复杂,相对应造成的损失有可能越大,因为它并不易于为人所识别,而通常易于辨别的操作风险,其损失规模能够得到控制。

2.2.3操作风险发生多是由于内部员工违规操作或外部欺诈引起的

当银行内部员工参与作案时,犯案得逞率较高,且潜伏期较长,金额巨大,因此危害性极大。其中的内部人员不仅指基层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同样会引发操作风险,而且由高层管理人员导致的损失危害更大。

2.2.4对于操作风险事件,发生频率较高的,损失额往往较小;发生频率较低的,损失额往往较大。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发生频率高,但单笔损失金额较小的事件往往是由操作失误引起的;而低频高额损失事件是由于那些违法行为、外部欺诈之类的操作风险发生频率相对较低,但单笔损失金额往往很高。

2.2.5操作风险的测量缺乏足够的建模数据

操作风险种类繁多,要想准确把握,只通过质化管理不能有效的防范操作风险,因此只能通过量化管理来加以预测及控制。但量化管理要以充足的数据为依据。由于操作风险是在近几年才受到关注的,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有规定:“用于计算监管资本的内部操作风险计量法,必须基于对内部损失数据至少5年的观测。无论内部损失数据直接用于损失计量还是用于验证。”因此损失数据的缺乏也是阻碍银行业发展操作风险量化技术的主要障碍。

3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研究意义

就我国而言,操作风险日益成为银行业面临的风险之一。媒体公开披露了许多关于操作风险损失的典型案例,如2002年7月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信贷客户周某骗贷案,2006年济南警方破获的涉案金额6亿元的“12.12”特大金融诈骗案,这些案件都说明了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存在较大漏洞。同时,2010年涉案金额超101亿元的齐鲁银行伪造金融票证案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了操作风险的危害。

对操作风险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相关规章制度不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不透明等因素都制约了我国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这些问题应引起我国监管当局以及商业银行的重视。在2005年3月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其中提出指导意见,对规章制度、稽核体制、管理公开等方面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要求,对重要业务岗位人员轮岗轮调、操作风险管理透明等方面对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从对账制度、挂账项管理、章证押管理、表外经营管理、信息系统改进等方面对银行的账户管理提出了要求。

我们应当看到,虽然我国监管当局和银行业方面已经深刻意识到了管理操作风险的重要性,但从整体上看,我国银行业目前对操作风险的管理还处于初步阶段,亟需银行业的管理者深思。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PPP模式 案例分析 风险 对策建议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持续发展,我国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凸显,基础设施供给不足无疑会成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由于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PPP)项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缓公共部门财政负担,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与效率,使得PPP模式被大力引进到交通、养老、能源、废水处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领域。

通过对PPP项目失败案例的整理和研究发现,PPP项目的风险因素比一般项目更加复杂,发展过程更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来制约,同时,对成功案例的学习与借鉴是降低项目失败率的有效途径。笔者通过对失败和成功的案例进行系统性比较分析,找出PPP项目的潜在风险因素,进而针对不同的风险提出不同的发展建议。

二、PPP模式理论基础及案例分析

(一)PPP模式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出现了具有现代意义的PPP雏形,PPP模式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与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方面等具有重要作用。2015年5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将PPP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总体来看,PPP是指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就提供公共品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PPP模式之所以被世界大部分国家广泛认可,在于它有效地将政府和社会资本连接在一起,并以“伙伴关系、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作为其运行的特点。

(二)PPP项目的案例分析

成功的PPP项目能够解决我国财政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提高公共设施建设的效率。但是PPP仍然属于一种新兴事物,众多行业和部门并没有充足的经验以应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样各样的问题,甚至监督部门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来制约,因此,许多PPP项目在实际应用中都遇到了诸多问题从而走向了失败。笔者认为我们应该同时从成功和失败的案例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找出导致项目失败的主要风险因素。

1.失败案例分析。本文选取了7个失败的案例,涉及了我国供水、污水处理、电厂、隧道、垃圾焚、公路和桥梁等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见表一)

通过对以上7个案例的整理和分析,总结出导致项目失败的主要风险因素:法律风险、公众反对的风险、建设工期延误风险、政府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融资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见表二)

2.成功案例分析。如上文所言,在遍布了7个领域的PPP项目都面临了相似甚至相同的风险因素,关键性风险的分担、转移和规避是PPP项目成功的垫脚石。笔者整理研究了我国PPP项目中成功案例的典型代表,中信滨海新城项目和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

第一,中信滨海新城项目是我国PPP模式城市运营中首个获得立法保障的项目,剖析本案例中的运营过程和风险应对措施可对其他PPP项目提供借鉴。笔者认为中信滨海新城项目充分考虑了其合作运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预见性的对关键性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担和转移,这是项目能够成功的保障。(见表三)

第二,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是国内首例以PPP模式运作的地铁项目。在项目运行上,首先确定地铁项目经营性投资和非经营性投资的比例;其次,在非经营性项目上,北京市政府采用灵活务实的处置办法;最后,政府根据一定的实际情况给予地铁运营商一定的政策支持。(见表三)

三、PPP模式面临的主要风险总结

通过以上研究发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和预防是项目成功的保障。根据风险分担机制的对应原则,可将以上风险分为主要由公共部门承担的风险、主要由私营部门承担的风险和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

主要由公共部门承担的风险有法律与政策风险、政府信用风险。主要由私营部门承担的风险有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融资风险和市场风险。私营部门相比公共部门具有更专业的团队和项目建设经验,对市场环境以及投融资决策具有更好的控制能力。而公众反对的风险和不可抗力的风险是任何一方都无法独自承担的,因此属于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事实上,除了上文列举的风险因素外,PPP项目还具有项目风险、第三方风险、关系风险等。

四、建议与小结

通过以上的分析与总结,笔者分别从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以应对今后PPP项目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一)公共部门的建议总结

1.针对法律与政策风险。首先,PPP模式近两年在我国迅猛发展,各行业都在寻找适宜的机会投入到PPP项目中,然而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并没有及时跟上步伐。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形成PPP方面的完善的法律体系,及时修订已有的部门政策以适应当前的PPP发展模式,最终建立一个具有规范性、实用性、统一性的法律框架。其次,我国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私营机构的发展,鼓励私营机构积极地参与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最后,作为社会资本方,在享受国家政策支持的同时应充分学习PPP法律知识,不应存有投机侥幸的心理,否则在项目长周期的运行过程中定会面临法律及信用风险。

2.针对政府信用风险。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应该建立一种平等互助、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契约关系,公共部门不能利用自身的权力与地位将风险全部转移给私营部门,私营部门也不能凭借自身在市场上的信息优势来诱导公共部门签订不平等的合同。对于政府方,应该建立完善的契约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相应的惩戒措施,最终形成书面文件以监督各部门的行为。

(二)私营部门的建议总结

1.针对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繁冗的审批程序、不完善的PPP规章制度、资金投入的不及时等原因都会造成建设工期的延误。为了降低建设工期延误风险发生的概率,应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PPP项目的体制机制,将运作流程规范简洁化。社会资本方应从全局的角度规范项目运作的各个阶段,弱化工期因素的影响,留有充足的时间引入民间资本,提高融资效率。

2.针对融资风险。一方面,政府应该在PPP项目上为私营机构提供适当的政策支持,比如为社会资本给予降税、贴息,在银行信贷体系中为社会资本提供担保使私营机构的信誉度有所提升。另一方面,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应创新融资方式、开发适合PPP项目的融资产品,与银行共同构成为PPP模式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此外,私营机构自身对融资风险的认识与防范更为重要,私营机构应根据项目的特点与发展规模采取相应的融资模式,同时制定完善的风控与解决措施。

3.针对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等,私营机构应做好市场的前期调查工作,全面充分地了解市场并进行相关预测,结合政府和各大金融机构防范市场风险。政府应加快建设完善的资本市场环境,PPP项目是长生命周期项目,资金的投入、运用与退出过程长达几十年,因此需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保障资金来源的长期稳定。

(三)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应对措施

1.针对公众反对的风险。公众反对的风险是指PPP项目在建设期间或者建成之后会出现损害公众利益的情况,因此会遭到广大民众反对的风险。有该风险隐患的项目虽然也是为公共设施服务的,但项目期间很有可能使部分人群的利益受损,因此在关注项目最终成果的同时也应考虑到相关人群的利益。对于与公众利益相关的项目,应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一旦发生公众反对,政府和私营部门应对相关群众进行安抚,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双方应根据自身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风险。

2.针对不可抗力风险。诸如地震、洪涝、全球性经济危机和战争等这类不可抗力风险,无论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都无法单独承担,因此需要双方齐心合作共同应对。

此外,在PPP模式发展过程中,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应该相互监督和促进,建立监管与合作的协调机制,同时建立社会第三方的监督机构,形成政府和社会的双重监督。公共部门可以O立PPP项目的专业咨询管理机构,广纳PPP专业人才。为更好的监督管理PPP项目,公共部门自身要积极学习有关PPP法律及运营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专业素养。

本文主要针对七种风险提出发展建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的风险可以忽视,任何风险的发生都可能导致项目的失败。笔者相信随着我国PPP项目的发展,其风险应对措施定会愈加成熟,PPP项目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上定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注释

①来源于《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的启示――王彦行》。

参考文献

[1]宋金波,常静,靳璐璐.BOT项目提前终止关键影响因素――基于多案例的研究[J].管理案例研究与评论,2014,7(1):86-95.

[2]亓霞,柯永建,王守清.基于案例的中国PPP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9(5):107-113.

[3]周兰萍.新常态下PPP项目风险控制难点及对策[J].建筑,2015(20):8-17.

[4]谢伟冬,何雯.公私合作模式融资问题的研究与建议[J].城市轨道,2003(1):4-10.

[5]李永强,苏振民.PPP项目的风险分担分析[J].经济师,2005(9):248-249.

[6]刘薇.PPP模式理论阐释及其现实例证[J].财政税收与资本市场,2015(1):78-89.

[7]顾萍,王家明.PPP模式下社会资本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J].网络与信息工程,2016(1):46-48.

[8]梁冬玲.PPP模式建设项目隐形风险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14.

[9]王彦行.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的启示[J].商,2016(25):269.

[10]武树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引入PPP模式研究――以北京地铁四号线为例[J].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2014(6):47-51.

[11]何涛.基于PPP模式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风险分担合理化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1.

[12]刘晓凯,张明.全球视角下的PPP:内涵、模式、实践与问题[J].国际经济评论,2015(4):53-67.

[13]周正祥,张秀芳,张平.新常态下PPP模式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软科学,2015(9):82-95.

[14]陈志敏,张明,司丹.中国的PPP实践:发展、模式、困境与出路[J].国际经济评论,2015(4):69-84.

第4篇

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金额达到1180.2亿美元,同比增长14.7%;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5个国家和地区的6532家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并继续保持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国的地位。

“然而,尽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日益加快,但对于风险的不确定性仍为其主要的投资障碍,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经验。”盖勒格集团(新加坡)亚洲区负责人迪克・希斯在近日举办的“2016中国企业走出去风险会暨‘一带一路’风险管理论坛”上表示。

全球经济环境变化影响风险管理排名

“企业在海外投资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国外做一个企业的时候有哪些风险,哪些风险比较典型,比如像政治风险、负债、诈骗,这些保险市场都能覆盖。但是很多一些非传统的风险比如疾病、供应链风险还有其他导致企业运营中断的都是未来会出现或者已经出现但不为人知的风险,而且保险公司也没有很好的敞口覆盖。”希斯表示。

在2015年《战略风险杂志》对东南亚145个风险管理机构对于十大风险排进行了调查。随着全球经济的影响,风险的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不过原有的风险仍然存在。“从经济的角度看,经济状况的风险是第一位,但是吸引留住高质量的员工、竞争、外汇和监管的变化这是前五位的可能性风险。而将之与最重要的前十位的风险类型相对照,能够发现排名第一的仍为经济状况,之后做为吸引留住高质量的员工,增加竞争加剧,对于损害公司的声誉或者品牌。还有网络攻击,去年第九名,今年排到第五名。而且我们要注意最后面的四个风险,货币、法律合规、IT系统失效、创新失效。”希斯分析道。

与此同时,希斯表示,有一些风险去年有,而今年没有,比如客户信用风险等。“我个人认为信用风险很快能够回到前十名,因为现在在亚洲地区信用风险越来越严重。风险的互联互通性是需要关注的,在过去10年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风险管理和保险公司和企业主都在考虑风险的互联互通性,风险的严重性、可能性以及风险的关联性。”他补充道。

商业保险为风险中的风险

除了全球经济的变化,产业的不断发展会导致行业不断进行创新,也催生了多种风险管控。

比如,对于公司声誉的损害和网络攻击这两个都是保险产品覆盖,而且每个国家的风险敞口都不一样。“虽然网络的保险在过去10年都有,但只是在过去5年我们看到了网络攻击成为市场产品的一个部分,现在已经很成熟了,现在保险人认为这是一个最大的增长点,而且是一个非常扁平的市场。”希斯表示。

据希斯介绍,商业声誉的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其可保的商业风险由网络风险和声誉风险构成。网络风险大致包含网络技术风险保障、保障关键IT系统的故障造成的损失、内在外在的威胁、当地的全球的风险,以及第一方和第三方的风险敞口等。即它承保的范围包括自身遭受的损失以及对他人造成的影响,整个承保能力到达600万美元以上,而且相对其他险种来说还是比较便宜的。而声誉风险保障的范围是由于品牌声誉造成收入下降,覆盖的是外在的危险,而且多重风险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是,也是针对全球的风险以及当地的损失做保险,主要是覆盖了第一方的风险敞口,目前整个保额可以到达1亿美元。

“如果分别来看一下这些风险的具体案例,可以看到整个涉及到的赔付金额是非常高的。”希斯列举了两个案例进行具体说明。

一个是倍乐生公司的顾客信息外泄事件。据环球时报报道显示,倍乐生估计约有2895万份个人信息遭泄露,规模之大前所未有,该案对企业的信息管理造成了巨大影响,可以说在当时出现了日本整个诉讼费最高的案例。

希斯表示,整个倍乐生本来的年均增长率是非常稳定的,但是现在由于整个法律诉讼损伤了商业信誉还有整个营收也都大打折扣。目前该案件不仅被反复报道,公司还面临着不合规的惩罚以及其他类型的处罚。除了这些罚金之外,在亚洲还有这种情况,针对网络的风险,企业的应对和储备力是非常弱的,储备比例只有12%。很多公司都决定接受财产保险,有些公司觉得昂贵,但是如果更好地去保障企业的业务。保障客户的话,企业应该去考虑这方面的保险。否则如果等有任何违规现象发生可能造成损失。同时整个在亚洲地区在未来5年整个网络风险可能会急遽增加。

“大家觉得倍乐生的数据已经很严酷了,另一个案例是大众谎报汽车排放量的数据。这是在去年发生的商业声誉的影响,对整个企业的营收、公司职员的道德都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但是这种风险在去年才可以承保。”希斯表示。

据报道显示,大众公司谎报了汽车的排放量,虚报了数据,导致最后这个案件爆发后降低了24%的销售,大众旗下有很多子品牌如保时捷、奥迪等,损失非常大。虽然这个案件涉及的金额非常大,但是实际上对于大型的公司来说他们最大的损害是品牌的声誉,未来会由于声誉的损失造成更大的盈利上的亏损。

第5篇

一、互联网金融下小微企业融资方式的主要类型

截至目前,互联网金融下小微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众筹融资、第三方支付、P2P网贷。

(一)众筹融资

它是指小微企业借助于互联网渠道,以合伙出资或是预先购买一类的方式,来向广大群众进行资金筹措的一种融资渠道,通常由出资人、创意者和网站平台所组成。其结果须是规定时间资金得以筹集成功,出资人获得报酬。创投圈、众筹网就是其中典型例子。众筹融资这一方式开拓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来源、也符合当前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政策背景。

(二)第三方支付

它是指实力和信用有所保障的,能在收付双方之间保持第三方独立性的交易平台企业。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的融资服务是一种信贷业务,以客户资金流动和信用变化的信息进行合理数据解析,从而评定客户信用级别,无需提供大量资产抵押。现今的支付宝、财付通即为个中翘楚。第三方支付的方式解决了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由于有效信息不足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鉴于它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上有所关联,同时也促使着金融机构自身的改革。

(三)P2P网贷

它是指借助网络来进行的个人对个人间的小额贷款。其运作方式是筹资人在P2P互联网平台上公布筹资的具体信息,出资人自行选择适宜回报率和借款时间的筹资者,借出资金。和传统融资方式的差异在于P2P的运作平台是具有开放性的互联网,融资双方无需见面交涉,筹资者也无需做出抵押和担保行为。目前发展较好的P2P平台有宜信、拍拍贷等。P2P网贷具有流程简单、运作平台成熟、交易成本低廉的优势,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一条重要渠道。

二、互联网金融下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风险

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新的契机,同时也引发了新的融资风险。互联网金融下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风险主要有这几类风险:

(一)融?Y平台经营风险

2013年,P2P网贷平台“众贷网”,由于缺乏团队管理经验宣告破产;电商平台B2C模式的杭州“数银在线”,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这对广大小微企业融资客户带来重创。结合众贷网和数银在线的情况,互联网金融的融资平台经营风险颇为严重。近几年,无数互联网融资平台兴起,然而其中能够控制系统风险的经营者却寥寥可数,行业中还不乏本身管理能力不合格的从业者。由此导致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脆弱性,不能最终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更甚者出现“跑路”现象。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存在于互联网金融的多种模式中,比如第三方支付、P2P借贷、众筹等。这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原生的虚拟性特点:筹资着与出资者两方的一切联系都发生在虚拟的互联网上,对于对方的身份信息、交易意愿不能有效验证,双方之间发生信息不对称现象,产生信用风险。除了交易发生在互联网平台的方式虚拟性以外,小微企业本身的信用体系也并不全面,催生出更多信用风险,交易违约率增强。

(三)技术风险

2015年5月27日下午,第三方支付巨头的支付宝系统出现故障,截止当日晚间各项功能才逐渐恢复正常,给融资的小微企业造成十分不便。案例反映出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传统金融机构中,自身的网络通信只在内部共享较为独立,而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建立在信息自由公开的网络上,其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足,技术安全有待商榷,以致于计算机病毒与黑客攻击时常威胁着互联网金融的技术体系。技术风险的发生,会使互联网金融客户的交易无法进行,引发金融机构的信誉危机,破坏小微企业融资行为。

(四)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市场的新秀,还在起步阶段,目前的政策法规细则未能及时跟上。现行金融法律体系中,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则较为缺乏,比如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数字签名和电子合同合法性等问题缺乏明文界定。正是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业务的不明确,互联网金融整个行业都缺失监管,以致于有不法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经营者钻漏洞进行非法集资。2015年12月的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后被公布非法集资500多亿。表现了当前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漏洞较大,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下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提升融资平台经营水平

要想应对融资平台的经营风险,有几件事要做:①在金融市场准入上提倡从严管理,淘汰掉自身实力不足的经营者,提升小微企业融资交易安全性;②对融资业务提升监管力度,互联网金融机构经营者的各项业务必须规范合理,给小微企业创造真实合法的融资渠道;③不再只以合同协议等来制定交易规则,而是改以法律手段来落实融资各方的利益保障。④融资平台自身也应加大对管理者和经营人员的营运管理水平培训,提升管理经验。

(二)建立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方式

互联网金融虽然有其快捷便利性,但同时带来不少新风险,如持续依赖互联网金融的成本低手续简单特性,更会加剧风险程度。只有从根本上加强小微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传统与新兴互联网金融并用,实现多渠道多广来源的融资体系来分散融资风险才是理想方案。

(三)提升互联网技术水平

防范技术风险的措施与信息安全风险有所类似,也要依靠提升我国计算机技术来实现。即提升硬件设备,加快信息技术建设,开发自有专利产品等。另外,发展技术的防范措施上也要注意整体性的规划,在各个系统上设立统一的技术标准,逐步稳健地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体系。

(四)加快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进程

第6篇

最早叫做“美国次贷危机”的这场危机所引发的“蝴蝶效应”,已远远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预期。从2008年秋天起,从金融到实体经济,金融风暴全球肆虐,中国的保险业也未能幸免。采访中,张启文表示,保险业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尤其对现行的信用风险体系和架构,要重新进行审视。

危机对资本市场信心产生冲击

B:我们看到,有关最近保险监管部门已经接连出台举措,来应对日益严峻的局面,有关数据显示,在这场风暴中,国内保险业并没有受到太大的直接冲击。

Z:是的,由于国内保险公司的海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规模较小,因而受国际金融风暴的直接影响较小。虽然目前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已达几十家。但其所占的市场份额不足10%,对境外金融风险的传导很弱。除了个别案例,保险业并没有受到此次金融危机的深度影响。不过,大量的间接经济影响还是出现了。

长期来看,保险行业将更多地受损于金融危机的间接影响。一是如果经济陷入深度且长期的衰退,资本市场持续低迷,保险业的投瓷回报将大幅度降低,分红、投连、万能等理财型产品的销售将受到一定影响;二是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减弱。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引发经济衰退,失业率增加,人们可支配收入减少,保险需求也将受到抑制;三是信贷危机会导致监管更加严格,保险公司的快速扩张和创新发展可能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B:间接的影响对中国的资本市场信心产生冲击,对国内保险业也是一个警示和触动。

Z:间接的影响主要是本轮金融危机引致中国资本市场的低迷和投资者的信心下降,对公司的股权投资收益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同时,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国家货币政策继续放宽,直接收窄了公司债权类资产投资收益。公司所面临的监管环境可能日趋严格。国际间的保险业监管框架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全球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将更加严格,同时,也将会对中国的保险监管产生影响和示范作用,这对我们这样的偿付能力足、经营稳健、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发展会更加有利。

B:您在农大教授的是再保险课程,在这次金融危机影响下,您认为,国内保险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如何规避相对风险呢?

Z:再保险跟保险的一点区别和关系就是再保险本身是承接保险公司风险转移出来的那一部分责任,直接面对的都是保险公司的客户群,不直接对社会大众来营销。

在这次金融危机影响下,对于国内的保险公司来说,相对风险更是可控。从它的冲击来说,一个是业务层面。一个是公司层面。从业务层面来说,因为保险公司有两个轮子,一个是业务承保,一个是资金运用。这两个轮子的运转对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来说是非常关键。这次金融危机对保险行业最直接的冲击就是资金运用方面充分提高出来了,在资金运用这一块,我们可以直接的看到,国际上一些保险公司由于受次贷产品这方面产生的负债,大量的投资产生了巨额的亏损,AIG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另外。由于次贷引起资本市场大幅的波动,或者叫调整,对于整个行业投资,也就是资金运用来说。收益也产生大幅度下降的趋势。应该讲,今年以来保险公司的权益收益都有大幅下降的趋势。这是从投资角度对于保险公司是有一个直接的冲击。

从保险业务来看,保险业务的产品,信用违约保险产品在国际引发一些保险公司的巨额亏损,这是从国际上来看对直接保险公司的损失非常巨大。在国内也能够表现出来,与资本市场紧密挂钩的非传统型保险产品也受到冲击。像投联险,它与资本市场密切挂钩,由于资本市场不稳定或者下滑,相继产生一些退保,对于寿险公司的稳定经营来说可能会波及到整个行业。另外还有万能险,在结算利率上也出现明显下调。进入第三季度由于资本市场不景气。国内市场万能险结算率都出现了下调,这为今后它的增长带来了压力。

具备应对危机的风险管理能力

B:您认为,这次金融危机对国内保险业的发展战略,及经营结构会有明显的改变么,有什么样的机遇呢?

Z:通过对发展战略的调整是应对这次危机比较好的手段。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当中,它的发展战略是极为重要的。但是,结合市场不断发生的新情况和新变化,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应跟随经济周期及时调整。

在调整战略的过程当中应该重点考虑的一些因素有以下这样几个方面:一个是从高管人员,从公司的经营层,高层人员要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问题。科学的发展对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也是极为宝贵的一条经验。吴定富主席曾指出要从思想上摒弃传统的设机构、铺摊子、上规模的发展速度,把规模和速度转化为效益的提高和竞争力的增强,努力做到速度与结构相协调,规模与效益相统一。通过这次的危机,要牢牢把握一个科学发展的辩证关系。

下一步作为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的调整是很关键的。寿险上由于利率的影响,投资收益的影响,一些非传统的险种发展的压力会急剧增加。要审慎推进综合化经营的一个时机。如何抓住机遇,这次危机使一些优质的资产和价值大幅下降,也为国内保险公司开展综合化经营提供了一次非常好的机会。

另外,中央的四万亿刺激经济的计划以及地方政府配套措施的出台,这也会对投资带来一些良好的机会。

其次。保监机关最近有表示将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上市公司股权的试点工作,这为保险公司开展综合化的经营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政策。

作为保险公司来说,在风险管理方面应该具有应对危机的能力。在应对危机这要有一个预防,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基金的作用,在保险公司面对突发事件面对流动性紧缺的时候提供必要支持。在经营当中,在战略资产配置上应该充分考虑好流动性的状况,以科学、合理的模型和方法来审慎评估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和偿付能力。

B:您刚才提到保险公司的流动性风险问题,那么,对于偿付能力风险的应急管理,是否也应提高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

Z:对于偿付能力风险的应急管理,这是目前应引起高度关注的,我们要考虑建立一个快速、灵活的发行保险公司次级债的机制,这样使保险公司在一些危机到来或者即将到来的时候有一些应急的措施和机制,可以相应做好预警或者是防范。

我们知道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它是一种次级债务,相比银行的次级债券来说,我们的流动性还不够,这也是应该呼吁监管机构和相关的金融领导机关要重点研究的一个内容。因为流通性不够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就不够,发行面很窄,花的时间也很长。银行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流通性,所以对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比保险公司的次级债要高。偿付能力万一出现不足这样的局面,就是充分利用好再保险这种机制。在风险管理当中如何发挥再保险的作用,要在这方面充分考虑加大对再保险手段的利用,提高保险公司的

偿付能力,使它达到监管的要求。

另外,保险公司还要提升日常经营中的风险预警能力。建立集中统一的信息平台,动态掌握经营数据,提升非现场监管、监控的能力,

在保险公司内部应该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制衡机制,切实加强风险管理执行力的建设,还有提高风险管理部门在重大决策上的话语权。从商管层来说,重视内部机制当中风险管理机构在业务决策过程当中的话语权是很重要的,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技术团队,提升高层决策的专业化支撑水平。对于资本市场来说,专业市场研究机构对一些趋势的判断具有很大的滞后性和不准确性。充分利用市场判断的同时,加强保险公司自身对市场变化的研究,提高自我的技术力量也是非常重要的。

B:您一再强调保险业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尤其对现行的信用风险体系和架构,要重新进行审视。

Z:是的,国内保险业要引进和开发一些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工具,提升公司风险预警的效率和水平。现在国际市场上有针对保险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等量化的模型,我们应该加以借鉴和引用。

众所周知,保险业安身立命的基础是以“大数定律”为条件的承保原则,而承保原则首先应该遵守的是“风险可分散”原则。保险业也许是世界上最希望每一位客户平安的行业。那么反思当今美国的保险业,也许他们所关注的可能已不仅仅限于顾客的平安,而且还要祈祷每一位顾客讲信用。

这里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是:与金融相联系的信用风险是否符合承保原则、是否能够被有效分散?在当今的金融体系中,信用风险已经成为了一种难以分散的系统性风险。这是因为信用主要取决于资产价格和资产持有者的经济状况。

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

一、我国信用卡风险现状

信用卡是一项规模决定收益的业务,庞大的客户规模是提升效益、抵御风险的前提和基础,从国内发卡市场看,跑马圈地的时代已经过去,目前信用卡市场的竞争已进入精耕细作的阶段。目前重发展、轻管理,重营销、轻贷后,重业绩、轻风险,重激励、轻约束的现象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发卡策略的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埋下了不少风险隐患。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发卡行必须未雨绸缪,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既要发展业务,也要控制风险,最终目标是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二、信用卡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欺诈风险

不法分子利用非本人身份证件或伪造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申请信用卡,领卡后大量使用,造成发卡行经济损失。此外,还有不法分子使用虚假信息获取较高的信用额度,恶意透支使用,使得银行蒙受损失。

(二)持卡人的信用风险

客户申请信用卡时,银行只是依据客户当时的经济状况及信用程度而发卡,一旦持卡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动,无力偿还已透支的款项时,银行就有蒙受损失的风险。此外,还存在持卡人在信用卡申办时期,故意虚假夸大自身的信用情况,通过提供不真实信息资料以提高授信额度,并通过过度消费、刷卡套现等方式进行恶意透支,给银行造成损失。

(三)特约商户的风险

特约商户风险主要是特约商户与持卡人或其他第三方勾结,通过虚假交易,套取银行信用卡资金的行为。此外,特约商户风险还包括持卡人拒付风险,主要是指特约商户突然失踪,信用卡持卡人提出拒付,收单行因无法调单而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上述风险主要集中于申请资料不实的虚假商户或经营规模小、经营地频繁变动的高风险商户。

三、信用卡业务主要风险成因分析

(一)发卡行为争取客户审查机制不严

作为信用卡发卡营销人员,必须做到“亲见本人、请见身份证原件,亲见本人签名”,但部分银行为快速扩大发卡规模,放松对“三亲见”的管理,网点营销人员及直销人员在受理调查环节的真实性核查不到位,信用卡申请人个人资料填写也流于形式,埋下信用卡虚假申请风险隐患。而发卡行在后期的审查中,只能依靠通过电话核对等方式进行,无法保证核对情况的绝对真实可靠。

(二)发卡行和持卡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一是由于持卡人对自身经济状况和资信水平比发卡银行更为了解,因此在信用卡业务中,持卡人处在信息优势地位,发卡行处在劣势地位。宏观经济不景气、持卡人所在行业衰退或单位效益下滑、个人财产损失或贬值甚至持卡人身体状况欠佳都会对持卡人预期收入产生不利影响,而这些影响是随机发生的,银行无法预测持卡人经济状况的变化。二是发卡行受理调查人员如无法顺利采集并验证申请人的社保、住房或汽车等重要资信信息,未对其职业、收入状况进行有效评判,只注重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将误导审批人合理化授信,可能对申请人授予过高的授信额度,形成信用风险。三是发卡行受技术支撑、人员配备和客户忠诚度等多种因素影响,持卡人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后,发卡行无法及时更新持卡人信息,导致银行与持卡人失去联系,形成风险隐患。

(三)特约商户风险成因

由于商户业务对中间业务收入贡献不明显,部分银行对其基础管理不够重视,商户收单业务的人员少,兼岗现象普遍,如果对商户入网审核不严、商户准入所需“三证一表”等实名制基本要求未落实,对商户自行转借机具的行为没有严格监督和管理,就将造成较大的信用卡套现风险或拒付风险。

四、信用卡业务风险对策

为有效防范风险,各发卡银行都应设有信用卡风险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岗位专职人员,并从信用卡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透支监测、风险化解等环节,强化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和科技支撑,实行统一的授信和风控政策,建立前台营销、征信审核、贷后管理的全流程风险控制体系。

(一)进一步规范营销行为,把好准入关口

发卡行应从受理客户申请的源头入手,加强申请资料、客户意愿、资信状况等规范化收集和审核,必须严格落实“亲见本人、请见身份证原件,亲见本人签名”,严把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第一道关口。同时,将“三亲见要求”贯穿在各类制度流程文件、各类培训、各类渠道营销中,并大力开展相关培训。

(二)加强审批管理

发卡行应建立完善的征审制度并确定客户准入标准,对申请人资信水平和还款能力进行尽职调查。同时,强化审批环节的风险意识,严把准入关,坚持理性审批、控制风险的审批思路。

首先,审批人员原则上对判定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应重点通过客户所从事的行业、年龄、收入以及资信情况,并参考申请人配偶的收入及信用情况,综合判断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从单一准入标准的判断到风险组合式评价,根据客户资质及需求合理授予额度。

其次,发卡行应建立例会制度。通过审批例会学习审批政策、通报审批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风险案例及进件不规范的行为,及时总结、归纳、共享、通报,提示营销风险, 提高征审人员反欺诈、反伪冒的能力。同时,通过定期开例会的方式,统一审批人对政策的理解及把控,提高授信政策执行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三)建立风险预警制度,注重业务过程的风险控制

坚持风险监控和风险分析,定期对信用卡客户群体进行监控和分析,发现风险隐患及时进行预警。同时,建立特约商户和信用卡消费交易的日常监控机制,加大对涉嫌套现商户和持卡人的双向打击力度。对存在可疑交易的商户,立即上门实地查看并进行调单,经核实为套现商户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关停;对于存在可疑交易的持卡人,应及时采取警告、降额或停卡等相关措施进行处理。

(四)加强商户管理

一是要加强商户收单业务人员机构建设,落实专人负责商户拓展与维护、商户审批、商户清算与争议处理、商户机具管理、商户风险管理等,加强商户收单业务全过程管理;二是严把商户准入关,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在商户签约前,亲见工商、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要件原件并对商户经营场所开展实地调查,从源头控制商户套现、欺诈等业务风险;三是要建立商户现场检查制度,强化商户的维护及现场检查工作,同时对于长期不活动且后期无望激活的商户、低零扣率商户要尽快清理,防范商户风险于未然。

(五)加强贷后管理

发卡行应落实人员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并设置贷后管理岗负责信用卡贷款用途及资金流向监测、逾期客户催收、不良账户成因分析等工作;同时,加大风险客户管控力度,对逾期账户提前介入催收,不良贷款账户落实一户一策措施;加强不良贷款客户特征分析,及时反馈前端营销及审批部门,形成闭环风险管理机制。对于对额度较大,情况较特殊的案例,必要情况下,可通过律师信函、公安侦查、法院诉讼等司法手段,加大不良透支催收力度,及时收回透支欠款,最大限度挽回透支损失。(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信用卡中心)

参考文献:

[1]陈开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研究[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5,23-49

第8篇

    通常情况下,居民获得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房产有两个主要渠道,一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主要承担受托业务,基本不承担信用风险,因此本文讨论的个人住房贷款限于银监会统计口径的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同时,由于商用房贷款的占比较低,且按揭成数较低,亦不再单独讨论。

    一、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分析的一般方法

    发达国家开办个人住房贷款的历史相对较长,且由于数据积累较为充分,对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的研究相对较早,便出现了较多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早期学者Jung(1962)认为贷款价值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与违约风险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Gau(1978)用借款人特征维度、房地产特征维度和融资特征维度的64个变量对个人住房贷款违约风险进行了研究,并建立了个人住房贷款违约风险分类模型;Foster(1984)认为权益价值(住房价格+借款人违约所需承担的费用-抵押贷款价值)可以解释主要违约原因,研究方法主要为期权理论和或有求偿权理论(国内学者一般称此现象为理性违约,相对应的借款人无力偿还称为被迫违约);Terrence M. Clauretie和Mel Jameson综合考虑借贷双方的交易费用和利得,建立了再协商模型(或者称为再协商理论);Smith,Sanchez&lawrence(1996)则利用马尔科夫递推过程(Markovian recursion)为按揭贷款违约的预测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Quercia和Stegman(1992),Quigley、Van Order和Deng(1993)以及国内一些学者对个人住房贷款违约与贷款价值比、借款人特征(婚姻、收入、学历、年龄、职业等)、房地产特征(区域、一手房与二手房等)、贷款特征(金额、首付比例、期限、剩余期限)、贷款利率(固定或者浮动利率)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得到的结论并不一致。次贷危机发生前,国外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的主要研究方向为违约对按揭资产池(或者证券化资产组合)价值的影响。国内对个人住房贷款违约比较系统的研究相对较少,较系统和较规范的研究见王福林(2005)的著作。另外,国内一些学者在研究个人住房贷款的信用风险时将提前还款风险纳入其中,这是十分错误的,因为提前还款风险属于利率风险和资金再运用风险,是典型的市场风险问题。

    (一)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上,国外学者一般采用多元线性回归、Logistic模型、Logit模型、Probit模型、Tobit模型、聚类分析、判别分析和期权模型,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较为经典的研究总结见表1。

    

    1.判别分析

    判别分析是根据已知个人住房贷款分类(违约贷款或正常贷款)和表明贷款分类特征的变量推导出判别函数,再根据判别函数对未知贷款所属类别进行判别的一种分析方法。应用判别分析可以研究各个变量对个人住房贷款违约风险的影响方向及影响程度,进而达到判别未知分类贷款可能所属类别的目的。

    判别函数的一般形式是:

    

    判别函数分析的程序首先是将所调查的样本分为违约贷款组和正常贷款组,根据组内离散性最小、组间离散性最大的原则建立判别函数来预测未知分组属性的样本可能所属的组别。判别函数可用判别指数检验,判别指数越大说明判别函数越重要。判别函数的系数可用标准化判别系数,哪个变量的标准化系数绝对值大,说明对判别值有更大的影响,从而可比较各变量对判别值的相对重要性。

    2.Logit模型和Logistic模型

    Logistic模型的最大优点在于它解决了因变量不连续回归的问题,特别是因变量为分类变量时非常适合使用该模型进行研究。应用Logistic模型分析可识别自变量对个人住房贷款违约风险的影响方向,达到识别影响个人住房贷款违约风险主要因素的目的。Logistic模型由Logit模型变换而来。Logit模型采用的是逻辑概率分布函数(cumulative logistic probability function),具体表达式为:

    

    Logistic模型采用极大似然估计法来检验模型的拟合效果,回归系数的检验采用Wald统计量检验,Wald值越大表明该自变量的作用越显著。

    3.聚类分析

    聚类分析是根据个人住房贷款本身特征将借款人分为不同风险类别的方法。聚类分析的原则是同一类别中的个人住房贷款样本具有较大违约风险相似性,不同类别中的样本具有较大的违约风险差异性。因此,应用聚类分析可以实现对个人住房贷款样本进行违约风险分类,进而达到对不同违约风险等级贷款的本质特征进行识别的目的。在聚类分析中,对距离的测度可采用欧氏平方法。

    

    (二)变量的选择

    变量的选取大体包括四个维度:一是借款人特征维度,二是贷款特征维度,三是房产特征维度,四是地区特征维度。从目前研究成果来看,各维度变量的选择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总体来看,以上主流研究成果的分析逻辑可作如下总结:从违约驱动力来看,分为理性违约和被迫违约两种;从被迫违约的形成原因来看,主要考虑了利率、收入、职业、年龄等因素;从理性违约的形成原因来看,主要考虑了贷款期限、房地产价格周期和交易费用等因素。但相对于我国的国情,以上研究方法和结论存在以下不足或者不可借鉴的地方:一是没有从全国的角度去研究银行业面对的整体风险;二是简单地套用国外的模型进行对比分析,没有充分考虑我国宏观经济和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存在明显的模型风险;三是没有从购买动机进行分类,而是将所有购买者均视为自住需求;四是研究结论常常相互矛盾,且未经得住现实的检验(如很多学者自本世纪初就指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已较大,但实践证明这些结论都是值得商榷的)。

    二、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分析一般方法修正

    从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数据积累看,以上提到的研究方法和变量选择均是可以实现的。但是,由于东西方信贷文化和商业银行管理方式的差异,加之个人住房贷款发展阶段的不同,以上方法的应用需有所取舍,并且需要加入新的自变量和调整变量。

    1.房产特征维度应加入政策性住房贷款变量。由于我国目前存在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和保障房政策,而上述几种住房的产权特征、单位价格和购买人群差异明显,因此需要单独作为一类进行分析。

    2.房产特征维度应对一手房或二手房进行区分。二手房由于贷款时评估价格的人为影响因素比较严重(如人为做高评估价格以获得高额银行贷款),且二手房针对的人群亦有其自身特征,应将该因素加入模型。

    3.房产特征维度应加入住房套数变量。购房目的不同住房贷款的安全性也会不同,自住房、改善房、投资房和炒房的贷款风险程度应该有明显差异,区别住房套数是区分购房目的和贷款质量比较可行的方法。

    4.贷款特征维度应加入首付比例变量。表2中仅把贷款价值比作为自变量,忽略了购房首付比例这个重要变量,由于首付比例是反映借款人购房实力和购房目的的重要变量,因此对该因素进行充分考虑。

    

    另外,应加大对虚假住房贷款的关注和研究,利用更为科学和有效的方法估计虚假住房贷款的总量和质量。根据笔者的调研,虚假按揭是住房贷款的重灾区,由于期限长、利率低、金额大,一些借款者会通过不真实的房地产交易套取银行资金进行投资,甚至进入股市进行投机,这部分贷款的风险是相当大的,虽然规模并不占主流,但违约比例较高,且违约损失率较大,应引起商业银行足够的重视,应作为调整变量加入模型。

    借助完整规范的数据,修正后的实证模型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我国住房贷款的违约规律,并对未来信用风险状况进行预测。但是,作为常规的信用风险分析模式,以上分析方法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限于数据的保密性,除了监管机构和银行内部相关部门,一般研究人员很难得到充分数据,因此需要寻找更为直接或者简单易行的方法;二是以上方法在国民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房价出现较多下跌的情况下很难规避趋势性的错误,美国次贷危机就是最具代表性的案例,这属于系统性风险问题,下文将作专门分析。

    三、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压力测试分析方法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处于异常繁荣的时期,房价不断上涨,成交量一再扩大,在房地产行业的上升期,不良贷款率维持在较低水平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房地产遇到周期性拐点或者单边上涨过后出现深幅下跌,根据国外经验个人贷款资产质量存在较大滑坡的可能。次贷危机的前车之鉴告诉我们,由于个人住房贷款规模较大,一旦出现系统性风险对商业银行将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研究价格调整压力下个人住房贷款的信用风险问题就成为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补充。显然,如何测度房价出现大幅下跌的情况下个人住房贷款的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属于敏感性分析或者压力测试研究的范畴。

    当系统性风险发生时(如房地产的周期性波动),本文前两部分所述信用风险模型由于没有考虑或者很难考虑特殊时期信用风险参数的设定问题,常常不能有效发现和规避系统性风险,从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来看,压力测试成为常规信用风险测度方法的有益补充。在IMF和World Bank联合开展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Financial Sector Assessment Programme)框架下,压力测试已成为评估商业银行应对各类冲击能力的重要手段。关于信用风险压力测试的英文文献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压力测试基本原理和方法的研究,Marco Sorge(2004)对这类文献进行了较好的总结。另一类是则侧重于压力测试的实证分析,大多是基于时间序列数据和面板数据的简化压力测试模型分析,如PetrKadeábek等(2008)对个人贷款的违约概率进行了压力情景下的分析。另有一些学者的研究相对深入,为解决线性假设和前人在数据处理上的不足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如Michael C S Wong and Yat-fai Lam(2008)利用KMV模型的思想,提出了一个基于历史违约数据的压力测试模型,以期解决监管机构压力测试结果的定制问题;Mathias Drehmann(2005)利用改进的Merton模型,对英国银行业的公司贷款进行了宏观压力测试等。

    虽然银监会、各大商业银行均声明进行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压力测试,但国内对于个人住房贷款压力测试的公开研究尚非常少见,李树林(2010)对各大商业银行压力测试的结果进行了分析和介绍,方舟(2011)对国内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质量进行房价压力测试,均尚处于压力测试的探索阶段。总结国外对于个人住房贷款压力测试的文章我们发现,其基本思路是首先通过计量的方法确定宏观经济和金融变量与个人住房贷款违约率(其中违约损失率常常按50%进行假设)的关系,然后按照历史事件或者假设情景设定压力情景下各宏观经济和金融变量可能的取值,最后计算压力情景下的违约概率。例如,对基于Logistic模型的压力测试,我们可以将上文提到的模型的变量由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借款人职业等变量替换为国民收入增长率、贷款利率、房地产价格指数等变量,进而确定各变量与个人住房贷款违约概率间的关系。因此,如果拥有充足的数据,可先用聚类分析的方法对所有样本进行分类,然后分别用Logistic模型进行分类压力测试,以得到更加精确的结果。

    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业没有经历过较严重的衰退,亦未形成较为完整、连续和相对稳定的房地产业长波周期,尤其难以确定在房价短时间内迅速上涨后调整的幅度和时间如何,压力情景下各变量取值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以国外流行的压力测试方法进行计量分析其意义可能并不大。

    四、我国个人住房贷款整体信用风险定性判断

    结合前文的讨论,本论文不再采用常规的计量方法进行信用风险估计,而是以定性分析为主,通过分析宏观和商业银行的公开数据,以简单数据的逻辑推理方式对压力情景下个人住房贷款的质量情况进行总体判断。

    (一)判断依据一:储蓄率仍处于较高水平

    美国抵押贷款银行家协会的数据显示,2002年美国家庭债务为8.5万亿美元,2007年扩大到14万亿美元,高达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133%,创历史新高。其中,家庭抵押贷款从2002年的5万亿美元增加到20 07年的10.6万亿美元,家庭消费信贷从2002年的1.9万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2.5万亿美元。2001年,美国次贷总规模仅占抵押贷款市场总规模的5.6%,2006年则上升为20%。同期,美国的个人储蓄率持续下滑(图1),2005年至2007年间接近于零,分别为0.4%、0.7%、0.6%,2005年仅次于1932年负0.9%和1933年负1.5%的历史最低纪录,创下自“大萧条”时期以来历史最低点。

    

    图1 美国个人储蓄率(1929-2007)

    资料来源:美国经济分析局(BEA)。

    

    图2 我国个人储蓄率(1992-2007)(单位:%)

    资料来源:、石春华(2010)。

    由经济学常识及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储蓄率的变化是衡量购房者最终偿债能力的最终和重要指标,虽然近几年我国住房贷款额迅速攀升,但是储蓄率仍处于较高水平。

    因此,简单从储蓄率判断,虽然我国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成交量一再扩大,个人住房贷款迅速增加,但从宏观整体情况来看,负债的增长并未超出居民的最终承受能力,居民在迅速上涨的房地产市场中购房,损失的是总体福利水平,并没有严重危及个人住房贷款本身的安全。

    (二)判断依据二:LTV仍处于合理范围

    根据笔者对国内某银行的调研情况,如果按2008年的房地产价格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调整,该行部分分行贷款余额/抵押物价值比在80%以上的比例不足1%,且主要是部分政策性住房(部分享受10%的首付优惠政策)。根据我国政策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政策性住房的单价较低,月供较少,主要面向有当地户口的家庭(收入不高但相对稳定),由于贷款总额较小,且借款人收入稳定,即使出现风险影响亦有限。以上情况与我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密切相关,即使在政策最为宽松的2008年,首套房首付比例也不能低于20%。根据李树林(2010)的研究,2009年全国个人住房贷款自付比例达到46.2%;另根据方舟(2011)的研究成果整理,按国内某股份制商业银行2010年3月31日数据,LTV大于80%的比例仅为3.28%。同时,随着2010年房地产价格的进一步上涨,2008-2009年发放的首付比例在20%的个人住房贷款其贷款余额/抵押物价值比亦已大大下降,相应风险进一步降低。另外,虽然2010年以来在房地产价格相对较高的时期住房贷款仍持续增长,但国家相应出台了针对多套房的住房信贷政策,导致风险仍然可控。

    (三)判断依据三:理性违约可能性小

    理性违约的基本逻辑是如果房地产价值小于剩余的贷款余额,理性借款人将宁愿放弃对房屋的拥有而不再还款。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在我国目前阶段基本上是不会大面积出现的。首先,我国目前的信贷制度规定,除被抵押的房屋外,个人是以连带责任对银行贷款承担责任的,假设贷款前期调查时认为该借款人以其自身收入可以归还月供,那么房地产价格下降影响的是借款人的资产净值,而不是月供能力(当然部分炒房者除外);同时,由于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不会出现像美国次贷危机期间大规模个人破产导致的债务逃避行为;即使房地产价值下降到一定的水平使得借款人有理性违约的可能,还需考虑失去住房给借款人带来的代价,以及借款人大都认为房地产价格经历短暂的下跌后仍然会反弹的预期,以上两项因素决定了大多数借款人不会放弃还贷从而放弃对住房的拥有,我国香港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面临房地产价格的深度下跌时极低的违约率就是个很好的例证;另外,假设房地产出现30%的下跌幅度,经过简单的计算可以知道,绝大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其贷款余额/抵押物价值仍然是小于1的,当然不会存在大规模的理性违约问题。

    (四)判断依据四:被迫违约可能性不大

    被迫违约通常是借款人收入下降,导致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如果房地产行业出现严重衰退,那么GDP增长速度将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国民收入减少或者借款人的支付能力削弱。但是,一方面我国目前的贷款价值/抵押物价值比较低,即使发生违约银行的损失也不会太大;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借款人结构并不像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前一样,贷款大量发放给没有实际偿还能力,仅依靠房地产价格上涨预期维持信心的借款人,而是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首付比例和借款人相对稳定的收入水平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是可控的。另外,虽然近一年多来人民币利率处于上升通道,2010年来进行了5次加息,但基准利率仍低于2007年和2008的水平,因按揭成本上升导致大面积违约可能性也较小。同样根据李树林(2010)的统计数据,2008和2009年,国内借款人月供和月收入之比分别为35.3%和34.2%。由于数据取得的难度问题,我们未得到受调研银行一手房住房贷款客户结构相关数据,仅得到二手房客户结构数据,考虑到整体来看二手房贷款质量差于一手房贷款,从保守角度考虑,可以二手房贷款质量分析一手房贷款风险状况。某银行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按职业分类图如图3所示。

    

    图3 某银行2008年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按职业分占比

    图3的启示是,目前商业银行对借款者收入稳定性的控制是十分严格的,即使对资产总额较高的个人业主,仍然不作为积极营销对象,而对于工作不十分稳定的从业人员,则要求大幅提高首付比例。同时,这个统计结果也可以从我们周围的实际情况出发来观察,目前我国个人按揭贷款的深度还远远不够,大量具备偿还能力的借款人由于不愿意接受高房价而没有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各大商业银行开拓个人住房贷款的重点不是像美国那样放宽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标准,将借款人按偿债能力分级发放所谓次级债,我国目前发放的个人贷款都是在严格审查并符合监管机构规定基础上发放的,营销重点仍然是以楼盘开发贷款为基础的房地产卖方市场下的优质客户群体,因此发生大规模被迫违约的可能性同样很小。

    四、小结

第9篇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金融;蚂蚁花呗;风险防范

一、引言

基于电商平台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电商平台企业利用自身拥有的相关用户基础信息、信用信息、交易信息等数据资源来为客户提供信用借款或分期付款业务等相关服务,从而构成了商业平台、资金提供者和消费者的良性生态圈。[1]截止2015年,经过一系列的监管整顿,互联网金融逐渐进入一个稳定期。但是,由于电子商务平台的消费金融业务是通过互联网开展,客户资质参差不齐,电商平台在发展消费金融业务中往往面临的风险环境更加复杂。[2]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概况

(一)我国消费渗透率依然偏低。2018年消费贷款余额约36万亿元,占GDP比重的45%,占贷款余额的31%。[3]根据调查,专家预测未来年复合增长率(CAGR)有望保持在20%左右,且消费信贷余额在2019年将突破43万亿元,2020年消费信贷余额将攀升到51万亿元,消费信贷占贷款余额的比重也将随之上升。(二)消费金融市场潜力巨大。目前我国在消费信贷/消费支出方面仅有16%左右,而美国达到近30%;在消费信贷/GDP方面美国达到近20%,而我国仅占7%左右;在消费信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上我国更远低于美国的66%。因此,鉴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相信消费金融市场仍有广阔发展空间。(三)消费金融规模不断增大。截至2018年,消费金融规模已由2007年的3.27亿元攀升至36.07万亿元。[4]伴随着消费金融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消费金融规模也将随之不断增大。(四)消费贷款余额上升。2014年-2018年,我国的网络信贷余额从2676.8亿元增长到33642.8亿元,增长速度也始终保持40%以上,在互联网行业中属于高速成长领域。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风险分析

—以蚂蚁花呗为例“蚂蚁花呗”依托支付宝存在,由蚂蚁金服100%控股。放贷资金来源于重庆阿里小贷,重庆阿里的资金主要由银行贷款、自有资金以及ABS表外融资等组成,其风险管控环境相较于传统信贷产品更加复杂。(一)信用风险。蚂蚁花呗依托于支付宝,无独立应用,且其信用记录不纳入央行征信系统,也没有线下审核用户的央行征信报告。在开通审核时,只依托蚂蚁金服大数据技术、云计算等分析用户画像及历史留存信用数据,个人信用记录不全面。因此,蚂蚁花呗在贷后容易滋生信用风险。(二)法律风险。当下互联网消费信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形态丰富种类繁多,但是平台间的实力参差不齐,对信贷流程管理也相差悬殊;容易促成消费金融业者的部分不良行径:比如导致不重视风控、数据不实、类似庞氏骗局等做法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三)技术风险。蚂蚁花呗依托于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用户在电商平台消费时容易泄露个人信息如用户姓名、消费偏好、家庭地址等。在当今共享的时代,个人信息数据泄露事件数不胜数,因此建立完善的技术程序来确保信息的安全至关重要,防止用户信息泄露,导致用户陷入诈骗这类事件是蚂蚁花呗平台当下的问题之一。(四)套现风险。蚂蚁花呗作为一款消费信贷产品,为支付宝注册用户提供定向消费贷款服务。由于蚂蚁花呗无提现功能,只能用于线上消费支付。不法分子通过电商平台等媒介进行虚假交易,为他人进行花呗套现,他们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由于蚂蚁花呗后台风险管理体系漏洞,导致用户陷入新型网络花呗套现的诈骗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