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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时间:2023-08-04 17: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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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第1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分析;风险防范

Abstract:Contract management in project management activities of a very important work,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cess of project implementation. Each of the construction the main job of the enterprise is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void and prevent contract risk. This articl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ntractor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risk, and proposes the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Key words:Contract management; risk analysis; risk 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通过合同来确定,且充满风险。鉴于建设工程的工期长、技术复杂与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方将面临多方面的风险,比如自然条件的不确定、市场多变、合同不规范及履行不当等。各种风险因素对工程项目的成败和承包商的经济效益造成重大的影响。有效地防范施工合同管理的风险、以防企业利益受损是每个承包方应该重视的问题。但由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造成买方市场的严重倾斜现象。同时,因为合同法律环境差,不完善的合同法律体系,以及建筑承包方淡薄的法律意识,使得建筑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利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是业主的一贯做法,使得风险承担上的严重失衡。面对当前的实际情况,承包方唯有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方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提高企业利润率。

1.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分析

合同作为现代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手段,其签订与履行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企业的运营过程基本是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原则上,合同管理也就是对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处理违约等全过程采取组织、计划、控制和监督等管理活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既有合同自身原因造成的,也有外部因素造成的,即内部法律风险与外部法律风险。

承包方企业法律风险源头就是合同风险,很大程度法律风险均由于合同自身不完善或履行合同过程产生问题而造成的。所以,承包方对合同管理活动在其企业管理中举足轻重,正确面对其在施工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对合同管理过程中会出现的法律风险严加防范,对承包方企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创造经济效益意义重大。伴随现在日趋激烈的建筑竞争市场,承包方面临工程任务也日趋紧张,而很多承包方合同风险意识淡薄,因此,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承包方有效地规避风险非常重要,下面对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分析。

1.1固定价格合同所造成的风险

承发包双方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专用条款内对合同价格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进行约定,在约定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合同价款,对此种合同形式,承包方所承担的风险最大。首先是包括报价计算偏差、项目漏报在内的价格风险。其次是工程量计算偏差的工程量风险。假如发包方招标时利用初步设计文件,此时承包方对工作量报价进行计算,即使施工图设计已完工,由于投标期太短造成承包方计算不详细,而只是按经验或统计资料对工程量进行估算。此时便限承包方于两难:工作量偏高,则报价无竞争力可言,难以中标;偏低,则自身就承担着亏损风险。

1.2不明确标准所造成的风险

由于建筑产品具有单件性,技术复杂性并包含隐蔽施工等特点,使得工程合同复杂。合同包含很多标准以及细节问题,比如在合同通用条款中明确要求质量不达标地方,必须由承包方重新施工以达到约定标准。一旦在专用条款中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标准,极易发生返工损失。

1.3支付款风险

按照支付时间划分工程款大致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结款和退保修金四个阶段。目前,拖欠工程款已经对承包方造成很大困扰,普遍出现垫资施工现象,导致承包方企业正常发展受阻,同时也是为什么“烂尾楼”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发包方信誉度对承包方的工程施工和企业效益的影响举足轻重。但对大多工程合同中这部分条款约定不够明确。特别约定中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不缜密、不完整,造成承包方经济纠纷及经济损失的困扰。

1.4合同文件前后不一致造成的风险

合同文件中最具有竞争力要属工程协商、变更等方面的协议和文件,越是签署在后的协议和文件其效力越高。一旦工程管理人员在执行整个合同过程中间,签署不利于自身的与早期文件不一致的文件,即会造成额外的亏损。

1.5工程变更造成的风险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经常会出现工程变更。在施工中,假如承包方针对设计变动、材料设备提出合理的意见,在发包方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可变更。但没经工程师允许而擅自变更的,即便合理,承包方还是要对此赔偿损失,还不得到工期顺延。由此看,变更程序上的失误极易造成发包方的反索赔。

2.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

进行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就是为了做到降低风险水平或规避风险,降低风险损失水平。分析完主要风险诱因后,要依据不同风险诱因找出相应的风险规避及防范的策略。

2.1完善专用条款

在投标之前,承包方就需要调研并分类该工程项目潜在的风险因素,并在招标答疑中解决各种问题,做到投标无提问,谈判无障碍。双方进行合同洽谈时,可以利用专用条款明确风险范围。只有明确详尽的风险范围,才可保证承包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担尽可能小的意外风险。

2.2保证合同内容准确

因为工程合同条款多样性,各种矛盾和双重含义在所难免,就会造成对同一条款理解却不同。依据一般原则,对合同的正确理解由承包方负责,也就是对自身因理解错误产生报价、方案失误负责。所以,承包方要合同中含义不明、标准不确切之处向发包方提出征询意见,以求得到正确的理解,进而保证合同内容的准确性。

2.3实行合同担保

对于目前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很多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垫资施工或不支付预付款,大大增加了承包方企业的风险。为保证能够收回所垫付资金,承包方需采取积极措施要求发包方提供担保,并在合同的保证条款中明确担保期限、范围等,对于抵押还要办理抵押登记。采用合同担保形式,能够有效减少拖欠工程款现象,有效降低承包方所承担的风险。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分包管理;风险

1 建筑工程份分包的必要性

工程技术上的需要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大的工程下我们的承包商可能是不具备所有的承包条件,即不具备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那么通过分包的形式就可以弥补这些不足(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管理等)。同时总承包商通过这种分包的形式扩大经营的范围,承接自己不能独立承包的项目,从而扩大经营的收入。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分包是经济上的需要。在某些工程上,总的承包商担心在技术上的不足和对工程没有十足的把握担心会出现纰漏,从而危及自己的利益。在这个时候总的承包商会将工程承包出去,这样做的目的不仅可以避免损失,还可以从分包商处获得一定的利益。通过分包,我们可以将总包合同的部分风险转给分包商,这样大家就可以共同承担合同压力,降低总的风险,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分包的形式可以使专业化程度更高,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分化。总包商在技术上对分包上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加,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就要寻找不同的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于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支持,同时分包商也会将一些不重要的辅工作外包,由更专业的分包商来完成。

2 分包管理的风险分析以及控制措施

2.1 在分包过程中、分包商的施工质量不佳,材料质量方面以次充好,鱼目混珠。导致整个高工程的质量下降、不符合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以及设计要求。

对策:在合同中总的承包商应详细的指明材料的品牌、材质、性能参数等。现场严把材料关,总包方必须在此基础上深入了解相关的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提高业务能力,防止分包商发现漏洞有机可趁。 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同时,我们还要动态的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分析原因,制定改进计划,实施和督促分包商改进。达到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

2.2 分包商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素质不高。对策:在合同报价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等。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实际考察,防止低劣素质队伍进入。总包方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商。

2.3 分包商工期拖延。对策:在工程中的进行过程中我们总包商要经常派监管人员去施工现场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进行相应的管理以及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奖惩,并与各方面及时交流和沟通。以达到保质、保量的如期完工。

2.4 分包商只顾自身工程的管理,并且总是内敛的管理自身,忽而略项目整体的系统性。让整个工程的整体性能达不到预期的要求。对策: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分包商承担协调配合整个工程的义务,并对现场的管理采用奖励、激励的措施,强化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管理的行为。弱化分包商内敛的行为,教育分包商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2.5 总包商逃避自身的义务。对策:分包商要与总包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切实履行合同,承担各自的义务,同时建立同期的记录,并且完善书面的凭证。

2.6 确定分包商的把关不严。由于建筑行业内部的分包管理体系不健全,缺少一套严格的分包管理的制度。这样就造成一部分信誉不好的分包单位,没有经过严格要求就进入到招标程序承包工程,更有甚者是“先进场,后买票”。还有一些分包企业由于这种制度的不严密性。在工程中偷工减料,造成整个工程的质量不合格。对策:首先在总包商,在确定分包商的时,严把入口关。并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在投标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投标过程中的恶意竞标的产生。保证工程分包的良性竞争。

2.7 过程控制不力,试图“以包代管”。在分包管理的过程中,一些总包单位管理员思想上认识上存在误区,误以为在分包合同制定后,分包工程出的任何事均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与总包单位无关。所以无论怎样总包商都要派人去分包商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工作。避免发生意外导致双方的损失。

3 分包管理风险对策

在具体施工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有以下这些。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风险意识。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施工企业应该全面推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等制度。在各个不同的阶层形成不同的管理制度,对不同的人员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该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与工程分包管理相关的《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的强化广大职工特别是企业各级领导干部、项目经理及经营管理者以及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通过法律知识、风险意识的学习达到更好的管理企业。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分层次的扎实推进法律知识法规以及风险防范教育的反复轮训,在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效率和其自觉性,积极应用在法律上学习的知识维护自身和企业的利益。充分认识工程施工分包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使从业人员在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筑起防范施工经营法律风险的有效屏障。在我们选择合作的分包商的时候我们需要选择信誉良好,分包商必须具有三级以及以上的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业界的口碑好。在确定该分包商时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原件,提及到的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分包商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在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分包商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在确定分包商进入时,我们要签定正规的合同,在合同中我们总的承包商必须注意合同的实施问题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在工程施工的同时我们总承包商需要派一个到两个施工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避免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的偷工减料以及采用的产品很次。完成工程却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导致整个工程的质量滞后,带来总的质量的影响。造成一系列的旁贷责任。在财务方便,总的承包商在各个工程的进展的时候,我们需要对分包商的资金问题进行一系列的盘查,让自身清楚的明白钱的用处和去向,达到每一分钱都知道去向。每个月对于帐目进行一次彻底的盘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对于分包商我们应该要求他们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当实际施工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应该提出变更申请,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不主管领导审批后才能进行修改后的施工。

4 总结

在建筑工程的分包管理上,我们还是必须很好的规范公司的相关制度,要达到有制度可依,有法可循。在工程的管理和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要监督分包商的材料质量以及材料的规格和性能。在各个部分及各个不同的领域都要考虑不同的因素给整个工程带来的影响。上面提及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都需要在过程中遇到实际在实际的解决。不要光依据理论而脱离实际。

参考文献:

[1]胡占荣•建筑工程分包管理的风险与控制•山西建筑,2010(6):213

[2]陈海霞 周飞•浅谈业主和监理控制设计变更注意的问题,2010(6):214

第3篇

关键词:保险业;混业经营;风险;监管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0)04―0054―03

一、一般风险

(一)决策风险

决策风险指保险公司在资本配置、项目投资、管理层聘用、内部管理系统调整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方面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其中控股公司和其子公司都存在一定的决策风险。

从决策发生的层次、决策的内容来看,包括战略决策、管理授权决策、业务发展决策等。决策风险在每一个层次都会发生。但对公司影响的重要程度是不一样的。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由于资产价值和定价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潜在损失,比如由于利率波动、汇率波动、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损失。对于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来说,由于涉足了不同的金融业务,各种业务会面临不同的市场风险。其中利率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最大。其主要取决于经营主体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与利率敏感性负债的对比关系。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者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它不仅包括借贷和债券义务的风险,也包括担保人风险和派生交易者不能履行其义务的风险。有时,信用风险还包括由于借款人信用评级降低而导致其公司债务市值减少引起的损失的可能性。

二、特殊风险

(一)组织模式带来的风险

我国保险公司将面临“控股”组织架构所带来的四种特殊风险:内部交易风险、资本重复计算风险、利益冲突风险和系统传递风险。保险控股公司规模越大,成员越多,关系越复杂,此四种风险带来的危害越大。

1、内部交易风险。

内部交易风险(即关联交易Intra.group transac-tion)是指保险控股公司内部由于交叉持股、相互担保等复杂的资金往来关系,致使风险在整个保险集团内部传播、扩散和放大。

2、资本重复计算。

对于控股公司而言,内部由于存在较为复杂的持股关系,为了实现资金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它会在母公司和子公司间多次使用同一笔资本。同一资本可能被两个或更多的法人实体用以抵御风险。资本的这种重复计算意味着资产重复计算,这会使整个集团的财务杠杆比率过高,影响到集团的财务安全。

(二)实现途径带来的风险

在保险控股公司中,各子公司处在不同的竞争环境之下,要求不同的管理技能,需要保持各自独特的企业文化。如投资银行的公司文化是企业家精神、承担风险以及有激励的报酬体系;商业银行的公司文化是稳定的客户关系,承担稳定的风险,个人的报酬与业绩关联不大;保险公司的文化同样有两大类,寿险公司一般是与激进的作风、市场营销创新、咨询式销售以及有激励的报酬体系相联系的,非寿险公司的文化介于寿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由于公司文化的不同,在实际运营中很容易产生文化冲突。

三、全面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公司在积极探索全面风险管理,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还处于探索阶段,风险管理中存在很多不足。

(一)对全面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

很多保险公司并未将全面风险管理作为公司发展中重要的竞争优势来对待,不少保险公司仍习惯于采用传统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由不同部门承担着不同的风险管理职责,缺乏对风险的统一管理。如,负债风险由精算部管理,资产风险由财务部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合作由高层领导来组织协调,缺乏制度化管理。另一方面,一些公司已初步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最大的特点是在各业务部门上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首席风险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的统一风险管理。但这也只是一个初步建立起来的框架,全面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管理职能,还未被全面融入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大多数保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风险管理没有贯彻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许多关键控制点形成所谓的控制盲点。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虽然能各司其职,但普遍缺乏协同作战的精神,往往只针对局部风险进行单独处理,风险管理存在着严重的“竖井效应”。

(二)没有形成科学、完整的风险内控制度

很多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独立董事制度面临挑战,部分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经营者注重短期经营行为,缺乏激励约束机制。有些内控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形同虚设,使管理工作无章可循而出现混乱的局面。并且风险管理主要是以事中和事后控制为主,而风险控制制度又多是分布在不同的文件中。不成体系。

(三)风险管理技术水平低、管理手段和方法不成熟

我国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表现出突出的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特征,重视定性分析,主观性较强,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度量、监测等方面客观性、科学性不够突出。与国际保险公司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相比,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方法显得比较落后。在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偿付能力管理理论、动态风险管理等风险管理方法的采用并不成熟,普遍采取简单确定法定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方法来评估偿付能力、管理风险。另外,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市场不成熟、法制不健全、投资工具比较少、缺乏应有的经验数据和模型,对于金融衍生品等产品的风险管理,国内金融机构对其认识相当有限,与银行证券公司相比,我国保险公司在这方面更是缺乏经验。

四、混业经营全面风险管理

(一)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基础,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首先,公司股权结构是保险(控股)集团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因为保险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股权结构比较复杂,容易产生关联交易、资本金重复计算等问题,如果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密的内控制度,就可能产生更大的风险。控股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应该尽量实现股权结构的清晰化,不宜使股权结构太复杂。另一方面,对于保险控股公司而言,应该尽量做到股权分散。实证表明:企业的经济绩效与股权集中度呈现二次相关,在股权集中度35%-45%区间内,经济绩效达到最优。保险控股公司股权应由多种性质的所有制经济主体持有,公司的职工也可成为自己公司的股东,中资保险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及大型金融机构之间可相互持股,但在母子公司之间和子公司之间要尽量减少相互持股。

其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建立一套与股权结构相适应的、权责分明的组织体系。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中应加强董事会建设,逐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董事与董事会的责任,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强化董事会的审计、薪酬、提名等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和

责任;应着力提高监事会的功效,提升监事会的地位及其监控与决策权能,监事会成员结构需得到优化,也可以吸纳外部监事。

(二)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及重点

必须先有目标,风险管理部门才能识别影响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要求管理当局采取适当的程序去设定目标,确保所选定的目标与它的风险容量相协调。我国多元化经营的保险控股公司主要从两个层级上设定风险管理目标。各个层级都要明确自己的风险管理侧重点和主要风险对象。在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不同的战略规划,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

(三)加快建设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为综合考虑集团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我国保险控股公司应建立集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其一,应建立支持集团风险集成管理程序的数据库,该数据库中应包含支持集团风险集成管理程序所需要的信息量。其二,应设定综合管理信息技术平台的关键链接,通过建立通用的客户标识使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及风险经理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获得有关客户的信息资料。其三,风险管理人员在对风险信息进行计算、分析和归纳之后,应形成集团与子公司各层级与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分析报告。并通过该信息系统快速送达。其四,应建立风险管理数据模型,并开发相关的管理软件。以此提高集团风险定量化管理的能力和风险预警能力。

五、结论与建议

首先要在集团层面贯彻集团控股,法人分业的制度,使得控股集团与专业公司的权责利明确。控股集团通过董事会监督考核专业子公司,但不能直接干涉子公司的经营,限制股东利用子公司控制权为本集团谋取利益的行为。保障专业子公司的高度自主性。同时建立子公司的绩效考核机制,鼓励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并通过集团协调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避免子公司之间的冲突风险。

其次,在专业公司层面从公司的内部和外部着手,以流程和制度为基础,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在内部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原则、流程和制度,并确保公司的业务流程符合预先的规定。在外部则分析公司外部环境、权衡风险回报以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并制定相应的原则,在公司内部执行。

再次,保险业的一个主要风险就是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一方面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众多,因此将分支机构的相关权限集中起来,统一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费用预算管理制度,削弱分支机构的管理职能,从职能上防止分支机构的风险。同时,还应该建立更为透明的职能监管制度,建立自上而下的内部审计和稽核制度。

参考文献:

[1]刘莉,彭建坤.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研究[R].特区经济,2005(6)

[2]谢升峰.金融保险控股公司内部交易的风险与防范[J].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3)

[3]夏斌.金融保险控股公司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M].北京,2001年

[4]林美娟.金融跨业经营保险业防火墙设立之研究[D].台湾国立政治大学硕士论文,2001年

[5]曹毅.金融保险控股公司的整合研究[D].复量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

第4篇

商业银行实质是经营风险并从风险中获取收益的企业。随着我国银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以及商业银行经营规模的日趋扩大,与之相伴的操作风险亦不断增加,有效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面对的一项全新而艰巨的任务。把保险运用到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中,以经济方式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进行损失事前转移,事后补偿,将有助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本文将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定义、分类、特征,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源,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保险的作用以及发展我国操作风险保险的构想四个方面阐释新巴塞尔协议下保险对缓释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作用。

【关键词】

保险;操作风险;商业银行;新巴塞尔协议

2004年6月26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即新巴塞尔协议,新巴塞尔协议明确地将操作风险的衡量和管理纳入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框架之中,并且要求金融机构为操作风险配置相应的资本金水平。这标志着操作风险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新巴塞尔协议肯定了保险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中的风险缓释作用,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各国商业银行用来覆盖操作风险的暴露。

1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概述

1.1操作风险的定义

新巴塞尔协议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因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新巴塞尔协议的定义有以下几个特点:⑴关注内部操作,主要是商业银行及其员工的作为或不作为;⑵重视操作风险的过程导向;⑶用内部控制系统具有重要的作用。

目前,新巴塞尔协议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已经为国际商业银行广泛接受,该定义有利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管理和度量。

1.2操作风险的分类

按照操作风险的成因分类,新巴塞尔协议按损失事件类型把操作风险划分为七类:

①内部欺诈:故意欺骗,盗用财产或违反规则法律公司政策的行为;

②外部欺诈:第三方故意欺骗,盗用财产或违反法律的行为;

③雇佣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由于银行不履行合同,或者不符合劳动健康或安全法规,或者由于人员伤亡索赔支付或差别待遇、歧视事件导致的损失;

④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无意或由于疏忽没能履行对特定客户的专业职责,或者由于产品的性质或设计产生类似结果;

⑤实物资产的损坏:自然灾害或其他事件造成的实物资产损失或损坏;

⑥业务中断和系统错误:业务的意外中断或系统出现错误;

⑦行政,交付和过程管理:由于与交易方的关系而产生的交易过程错误或过程管理不善。

1.3操作风险的特征

(1)操作风险的发生范围广,主要指发生时间广、发生区域广、发生部位广、发生的业务广、制造风险的人员广和制造手段广等。 (2)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为:内部欺诈风险、外部欺诈风险、客户、产品与经营行为风险、执行分割和流程管理风险。 (3)操作风险处于爆发期。 (4)操作风险以欺诈类的比例最高。

2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源

2.1委托问题引发的操作风险

在商业银行日常经营活动中,委托关系是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源之一,包括商业银行与监管部门间的委托关系引发的操作风险和商业银行内部的委托关系引发的操作风险。

2.2有限理引发的操作风险

有限理是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发生的客观基础,第一,信息的不完备促使操作风险的产生;第二,人的能力的局限性也会引发操作风险的产生,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对信息的判断错误本身就是操作风险。

3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保险的作用

保险对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缓释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减少或弥补银行因损失发生而造成的经济影响

保险可以提供一种有效的手段来购买索赔处理和损失控制服务,同时保险还可以降低财务损失的期望成本、可以降低新投资机会的融资成本、降低出现财务困境的可能性和减少期望纳税额。

3.2合理配置资源作用

由于风险控制措施具有边际效应递减的特点,单纯依靠传统的风险管理方法,只能将风险控制在一定水平,此后继续加强操作风险的控制措施将会使操作风险的管理成本快速增加,就是说,完全依靠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控制操作风险并不是最经济的手段。合理的风险管理方法应该是将各种风险管理技术与保险相结合,针对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商业银行应找到操作风险管理的“均衡点”,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化解常规风险,而剩余风险则利用保险方式加以转移。依靠保险工具,商业银行能够寻求最佳的资源配置效应,以最低的成本寻求最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组合。

3.3平稳现金流量

商业银行现金流可能会因为大的非预期操作风险损失而产生剧烈波动,而现金流的波动会增加额外的成本,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收益状况。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购买操作风险保险来抑制因大量非预期操作风险损失所引发的现金流的随机波动,从而将不确定的操作风险损失转化为确定的保费支出,使商业银行的现金流更加稳定,从而有助于改善商业银行的收益状况,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价值。同时,商业银行购买操作风险保险后,可以释放一部分资本金,用于更优的运用途径,增强了商业银行经营的灵活性。

3.4获得保险人的风险管理服务

保险人的核心业务是管理风险和为风险造成的损失融资。大的保险人在获取数据、经验和规模效益方面往往比商业银行有比较优势。因此,商业银行若通过购买保险将一部分操作风险管理工作转移给保险人,从成本的角度讲将更加有效,且能获得保险人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

4 发展我国操作风险保险的构想

发展我国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保险,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4.1加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建设,为保险定价创造必要的数据基础

保险定价是操作风险保险产品设计的基础,而损失数据库的建设和完善是保险定价的前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没有进行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的收集。因此,应该根据新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分类体系,建立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

第5篇

我国农产品市场总体呈现增大的趋势

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国际经济大环境拖累国内农产品价格下行。近年来,国际地缘政治,全球气候变化,金融资本投机,农产品市场价格与宏观经济、石油价格、汇率升降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价格下跌与全球市场产大于求,对国内农产品价格将产生很大的下行压力。

二是国内外市场融合加剧,国内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随着我国一系列多双边自贸区以及一带一路的推进,油料、水果等农产品进口国将从美洲、澳洲逐步拓展到东南亚和欧洲,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间价格方向联动渠道将被打通。

三是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大,随着耕地流转率不断提高,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新兴经营主体生产专业化程度高、产品商品率高,再加上进入和退出的门槛限制,生产经营活动对市场风险比较敏感,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尤其大。

我国传统农业市场风险管理方式亟需创新

一是我国原油与价格支持为核心的政策面临巨大挑战,我国的临时收储政策本质是以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来稳定农产品市场,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产品价格波动对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不利影响。但随着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这些政策也导致市场价格扭曲,财政压力加剧,国内外价格倒挂等一系列矛盾不断累积,而且开始面临WTO天花板约束,面临越来越大的制约和挑战,因此在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的同时,如果不尽快建立市场管理机制,可能会出现生产大幅滑坡。

二是发达国家已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梳理发达国家农产品市场管理经验,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借鉴。

第一,注重风险管理市场化,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农业政策发生了重大改变,逐步减少对价格直接或间接干预的程度,包括农产品的最低限价和生产配额。减少国家储备量等,催生了农产品期权、价格和收入保险等各类市场化风险管理工具的涌现和发展,从而使市场化管理工具在美国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第二,政府提供大力支持,美国是世界上市场化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发展最为完善的国家,农产品价格和收入风险于1991年就开始试点运行,由于扩大农业保险承包责任,对农民同时提供了生产风险和价格风险的保障,受到了美国农场主的热烈欢迎。美国农业部风险管理局设立专门的农业风险管理教育项目,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了农民的风险管理意识,推进了农业保险各类产品的推广应用。截至2014年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占美国政府保单项目的77%,保费规模比例达到80%以上。

第三,以期货期权市场为基础,各类远期合约在美国农业市场管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从1993年开始,美国以政府拨补贴、权利金、和其他交易费的方式,通过看跌期权进行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

加快构建我国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新机制

我国农产品风险管理实践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2013年以来,各地积极创新产品风险管理模式。其中有代表性的有“订单农业+场外期权+期货市场”、“合作社+场外期权+期货市场”、“价格保险+场外期权+期货市场”三种模式。我们认为下一步应该针对新形势下价格生产波动的风险,把价格保险作为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目标价格补贴等政策措施和期货、期权、价格保险等市场化工具,构建我国市场风险管理新机制。具体应该做好“三个三”。

坚持三个原则。第一坚持稳定农民收入,造成农产品供需失衡的原因更多是在供给侧。从稳定农产品供给切入,为农民收入风险提供保障,稳定农民收入预期。第二坚持多元化的模式创新,与欧美规模化程度较高的农业不同,我国小规模分散生产仍然是主流,但种粮大户等新兴经营主体加大发展,应充分考虑价格波动特征以及抗风险能力,鼓励创新,针对不同类型农产品,提供多样化的风险管理模式。第三坚持政策性措施和市场化工具并用,一方面政府作为农业市场管理的宏观主体,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出发,发挥政策性措施的作用;另一方面,迫切需要激发微观领域创新活力,发挥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和各类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利用市场化工具来提高农业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能。

第6篇

关键词:现代信息技术;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农业风险宏观管理体系

一、引言

党的“十”把信息化提升列入“四化同步”并举的总体发展战略,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总体指导意义。要深刻认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性。信息技术手段为揭示风险运动的规律以及为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决策效果起着关键作用。研究农业风险管理机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基于现代市场经济管理理念,面对市场的日益扩大,提高农业经营中的预期收入,优化要素配置水平,揭示市场主体之间存在的风险偏好差异,需要提升各类农业生产企业和经管部门的风险管理决策水平,包括为政府的宏观农业风险管理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1世纪以来,自然界和社会经济环境中不确定性在增加,加上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危机等多重影响,致使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生态系统承受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主要是自然灾害频繁,各种灾害发生的频率、强度和危害程度呈上升趋势,市场波动加剧。在经济全球化、市场国际化、贸易自由化趋势日益增强的背景下,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环境也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受多方面、多种类、多形式风险因素的影响,不仅直接关系农业产出的数量,还会引起农产品种类、规模及要素投入效果的变化,加速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进而影响农民收入稳定和农村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因此,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风险管理体系具有重要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关于风险决策

风险分析和决策首先把敏感性分析、概率论和模拟技术等广泛用于风险识别和度量。Mclnerney(1969)构建了用于农场计划的风险规划模型;JoséA.Gómez-Limón等人(2002)依靠效用理论构建多属性效用函数,利用多标准数学规划来获取农民的相对和绝对风险规避系数;MarkR等人(1998)利用VaR对不同作物及不同灾害种类进行风险预测及有效评估;David Ripplinger等人(2008)开发保险定价模型,将粮食供应安全和财政补贴损失纳入成本效益分析,利用天气参数和地区差异计算保费公平值;Miguel Carriquiry & DanielE.O.(2008)为克服生产决策中信息不完全,引入指数保险和概率季节性预测作为风险管理工具。近年来,混沌经济理论引入农业风险管理研究,随机优势抉择、非线性方法、模糊数学、突变理论等成为新趋势。

20世纪80-90年代中国的农业风险管理仍处起步阶段。1994年在西北农业大学召开了国际农业保险学术研讨会,出版《农业保险:理论、经验与问题》文集;在农业风险的识别与评估方面,郭迎春(1998)对农作物受灾级别进行了评估;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李世奎等(1999)利用数理统计原理对农业灾害风险进行评估与辨识,在分析农业气象灾害风险体系的基础上定义了风险链以及风险体系两个风险度,阐明了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的特点和基本分析方法;张建敏(1999)利用灰色预测模型、直线平滑平均模型、Logistic模型、正交多项式模型等来评估农业风险。

(二)针对灾害应急管理

1982年美国出版《自然灾害风险评价与减灾政策》一书,应用风险分析技术给出美国1970-2000年灾害的年期望损失,从理论上确定了减轻灾害所涉及的各方面对策。2001年美国9.11事件和2004年印度洋海啸以后,世界各国十分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应急管理迅速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1987年我国成立灾害防御协会。2003年、2004年成功应对“非典”、禽流感后,中央、地方政府以及专业部门相继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2005年成立应急管理专业委员会;2007年通过并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2008年举办了“中国灾备管理战略国际研讨会”。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一周年和首个国家“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中国政府发表了第一个防灾减灾工作白皮书《中国的减灾行动》(2009年5月),较详细介绍了中国减灾事业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速度加快,进一步加强应灾减灾的法制和体制、机制建设,大力倡导减灾社会参与,行政应急体系的“一案(预案)三制(体制、机制、法制)”轮廓日益清晰,应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

(三)农业风险管理

农业风险管理的具体实践方面,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作为西方农业风险转移和分散的重要手段。德国首先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农业保险机构;法国建立了“金字塔”式农业互助保险;美国1938年实行多种作物的灾害保险。1996年美国建立农业风险管理机构,利用风险评估公司帮助搞好农业风险管理。2000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农业风险保护法》;希腊利用国家建立公共保险组织;西班牙和葡萄牙建立“公私伙伴关系”系统;巴西农业保险体系是以国家财政出资组建国有农业保险公司为主渠道,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农险业务,国家通过结合财政补贴及其他经济政策(如农业信贷)措施,通过自愿与强制相结合扩大积累农业保险基金渠道,并利用国际再保险分散风险。美国从1993年就在俄亥俄州、依利诺斯州等地鼓励农业进入CBOT的期权市场,购买玉米、小麦、大豆的看跌期权。2002年以后,可以称为收入价格补贴政策阶段。农业救济作为常用的一种灾害事后补救方式起到弥补风险损失的作用。

中国对农业风险管理的研究在加快。2007年中央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截至2008年末,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北京市农业资源的30%以上。陈璐等人(2008)研究了中国农业保险风险管理与控制;韦良、张文安等(2009)结合广西的灾害保险探讨农业保险巨灾损失分摊机制。在农业灾害与风险管理系统研究方面,王健(2005)研究了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的理论与方法;栾敬东,程杰(2007)研究基于产业链构建农业风险管理体系;王国敏,郑晔(2007)对中国农业自然灾害的风险管理与防范体系建设;杨卫军,叶祥松(2008)探讨了建立我国农业多层次风险防范体系;西爱琴、陆文聪(2007)提出基于MOTAD的我国农户农业生产动态风险决策模型。

(四)新经济时期的发展趋势

西方国家农业风险管理一个突出的特征是加强农业市场信息系统建设,采用信息技术支持信息搜寻与实施风险管理。美国农业部的信息调查和内容就有12个系列,而且下设一个专门的农业风险评估局;欧盟借助于现代的交通和通讯条件,除对农业普遍实行各种保险措施,按照Cafiero,C.(2009)对欧洲农业风险和危机管理发展前景的分析,认为,利用金融工具有效地管理风险属于私人的行为,然而,要克服私人间信息不完全带来的公众效率损失,必须建立无成本的信息传递体制构架。“建立信息收集、验证和扩散的新机制,深入完善现行的知识产权(IP)机构,进一步整合保险和金融市场,以及适当界定营销和金融产品征税的体制环境”。可见,一个新的发展趋势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三、研究框架初步构想

综观国外,对农业风险管理进行微观研究的成果较多,针对农业风险宏观管理系统的研究较少。尤其是,私有制下个人风险管理决策凸显,社会风险管理过程协调机制缺失,应对措施匮乏。因此,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风险评估和专业网站的开发为切入点,对农业风险的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决策和评价、风险管理措施进行系统深入分析,建立农业风险防灾减灾的宏观科学管理体系。围绕现代农业体系的建立,应进一步整合农业风险管理资源,完善农业自然灾害与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农业风险决策水平。同时,由于我国农业风险管理主体因经营规模、管理素质等原因,还存在严重的风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缺陷,农业风险管理重灾后补救轻灾前防预,农业风险市场还不健全,缺乏农业风险管理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因此,需要深入研究农业自然灾害与风险管理的制度与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农业防灾减灾与风险管理的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市场牵引、农民和企业参与的农业风险管理组织运行模式。根据风险发生、积聚、传递、扩散的特征,把农业风险日常管理与灾害防御和应急管理构成一个复杂巨系统。

风险管理系统本身是一个信息系统,防灾、减灾、救灾各个阶段的工作都以信息为基础来展开。信息是风险防范的充分必要条件,从风险规避的角度看,风险的大小与获取信息量的多少呈反方向变化。需要研究利用信息集成与扩散技术,开发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风险管理数据库,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支撑各种农业风险的识别、监测、评估和预警。协同风险管理机制,信息居于“神经中枢”地位起着指挥、协调与组织实施的作用。创新开发农业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农业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的咨询服务,需关注应灾全过程,以协同学理论为指导针对多主体、多层级、多环节研究应灾机制,对信息流程进行细致分析,促进信息多向沟通,构建相应的协同机制,提高现有应灾信息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总之,要立足我国风险管理现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从风险信息管理入手,研究管理的协同、信息的协同,探求如何实现联动应灾,有效提升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研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农业风险管理网络平台,要有应对自然灾害的风险管理兼容性,通过研究联动响应机制,实现对灾害的应急和日常风险的协同管理。

参考文献:

1.韦良,张文安,唐红祥.广西农业保险巨灾损失分摊机制探讨[J].创新,2009(1).

2.栾敬东,程杰.基于产业链的农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J].农业经济问题,2007(3).

3.王国敏.中国农业自然灾害的风险管理与防范体系研究[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4.杨卫军.不确定性与我国农业多层次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J].贵州社会科学,2008(10).

5.David Ripplinger,Dermot J. Hayes,Susana Goggi and Kendall Lamkey. Insuring Against Losses from Transgenic Contamination:The Case of Pharmaceutical Maize [Z]. Working Paper,2008.

6.Cafiero, C. Perspectives for EU agricultural risk and crises management policies [J]. Revista Espanola de Estudios Agrosociales y Pesqueros,2009(1).

第7篇

关键词:保险;声誉风险;衍生风险

一、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背景

(一)监管要求

2016年1月,原中国保监会《关于正式实施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偿二代整体框架由三大部分构成,包括制度特征、监管要素和监管基础。其中监管要素包含三大支柱,分别为:第一支柱,定量资本要求,包含量化资本要求、实际资本评估标准、资本分级和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等;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包括风险综合评级、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等;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包含对外信息披露、市场环境等。其中,第二支柱中的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是指保监会每年对保险公司开展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简称SARMRA评估),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将对最低资本需求直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此外,偿二代亦引入综合风险评级,根据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数的评分,分为a、b、c、d四类。中国保监会将对不符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保险机构和评级为c类、d类的保险机构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声誉风险作为SARMRA评估中难以量化的七大风险之一,属于衍生风险,是指由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1]声誉风险具有持久性、放大性、常态性、复杂性等特点,一旦发生,将带来难以计量的损失,寿险公司声誉风险的管理对公司健康、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二)保险公司发展需要

保险业基于未来承诺履约,且高度重视契约和信用的行业。保险公司作为具有管理风险功能的特殊金融企业,良好的声誉和公众信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保险公司遭遇声誉危机,不仅会直接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还可能因事件发酵和扩散导致整个行业的公众信任危机。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也逐步被国内外企业、学者所认知。根据2011年由瑞士再保险机构公布的亚太地区和中国风险态度和保险调查,约72%的中国受访者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购买保险,但许多人并未付诸行动。另一个指标,即亚太新兴市场人寿保险的五大障碍,表明“保险公司的声誉”是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首要因素。国外学者DinahHeidinger和NadineGatzert(2018)对近年来越来越重要的欧美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声誉风险管理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在过去十年中,年度报告中反映的声誉风险(管理)意识有所提高,与其他风险相比,它变得越来越重要。此外,还首次对声誉风险管理的决定因素和价值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较大的公司,以及位于欧洲并对其声誉有较高认识的公司,更有可能实施声誉风险管理计划。2017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品牌日”。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定为“中国品牌日”。企业品牌形象建设的重要性得到空前的重视,而良好的声誉风险管理则是寿险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和维护的重要环节。保险公司应根据监管要求和保险公司发展的需要,将声誉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加强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和程序,培养声誉风险管理文化,积极有效地防止声誉风险,应对声誉事件。尽量减少损失和对利害关系方及其自身的负面影响。综上,在公司声誉及品牌效应日益重要的今天,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的重视及优化管理势在必行。

二、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及其管理现状

(一)声誉风险的定义及诱发因素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2014年2月19日的《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中对保险公司的声誉风险的定义,“声誉风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保险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声誉作为衍生风险,常与保险公司面临的其他六大难以量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保险风险、战略风险、操作风险)交织[2],诱发因素复杂,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公司违法违规、公司经营管理问题、客户管理不当和其他外部因素等多方面。

(二)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声誉风险管理监管处于世界前沿,我国“偿二代”的监管体系经过多年研究及论证,于2016年起开始实施,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一致认可。国外学者Jean–PaulLouisot和ChristopheGirardet(2012)提出位于欧盟的保险公司将会启用“偿二代”监管体系将声誉风险纳入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虽然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及监管体系已较为领先,但目前声誉风险的管理在我国保险业仍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各保险企业对该项风险的管理的科学认识和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管理机制和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仍在探索中。

三、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特征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特征

1.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要做好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需要公司管理层的高度支持,以及各单位的通力协作配合,而不是仅由某一部门的单独负责,甚至仅作为某一部门的附加职能。目前,仍有部分保险公司尚未设置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并未将其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也无相应的资源支持,声誉风险的日常管理基本空白。在声誉风险引发时被动应对,声誉风险管理架构有待完善,“治未病”的风险管理思想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2.声誉风险管理手段较为匮乏

目前部分公司对声誉风险的管理尚处于风险发生后的被动应对状态,对声誉风险的整体管理缺乏有效的衡量标准和手段。由于声誉风险有着事前难以识别(即难以“防未病”)、事中难以量化(即难以“数说”)、事后结果难以控制(即难以“划界限”)的特点。实践看来,部分保险公司对于声誉风险的事前监测、事中处置、事后考核,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使得公司的潜在声誉风险不能得到有效防范,已发生声誉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3.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各保险公司之间,关于声誉风险管理的交流仍有待加强,声誉风险的处置经验分享通道未完全建立,导致同样类型的声誉风险在不同公司重复发生,甚至一家公司的声誉风险引发对整个行业声誉带来影响却没有进行相应的协同应对。

4.专业声誉风险管理人才有待充实

保险业的声誉风险管理作为较新的事物,在近年来逐步得到关注,因此行业内声誉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和队伍仍旧有待充实,关于声誉风险专业管理技能的培训也未得到充分重视。“人”作为工作推进的核心因素之一,专业人才的匮乏无疑加大了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难度。

(二)原因分析

1.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由于声誉风险的衍生性,该项风险大多数时候并不直接引起公司损失,而是间接、持续地影响公司声誉和长远发展,因此部分公司对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并不高。一家公司对声誉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重视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的高低。

2.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投入不足

由于互联网的高度发达,每日海量信息迅速传播。高效的声誉风险管理需要专业的舆情监测软件、充足的人员配备以及有效的公司政策支持。公司对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投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时效性。

3.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考核机制缺失

由于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诱发因素的复杂,需要公司上下的通力协作,因此声誉风险管理的考核机制,不仅针对该项工作的职能部门,更应将公司相关协作单位的配合落实情况纳入考核。部分保险公司关于声誉风险管理考核的缺失,为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带来一定障碍。

四、优化我国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意识

目前,声誉风险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声誉风险管理,必须提高保险公司上下的声誉风险管理意识。

1.树立正确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

要通过培训、宣导、完善制度等方式,帮助公司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从董事会到各级管理层、再到普通员工,都要充分认识、理解声誉管理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声誉风险管理是公司每一位成员的职责,树立正确的声誉风险管理意识。

2.培育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

要培育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文化。声誉风险管理应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通过每年定期的培训及演练,培育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引导员工为维护公司良好声誉而共同努力。

(二)完善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1.明确公司内部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职责

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职责的明确,将极大提高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落实效率。遵照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董事会是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发挥作用,公司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声誉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统筹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和分公司积极配合声誉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落实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和工作。

2.合理配置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声誉风险管理资源的配置,包括人、财、物的配置,例如配备一定数量的声誉风险管理岗位,提供定期的声誉风险管理技能培训,采购专业的舆情监测软件,实行日常不间断的舆情监测机制等。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及时发现风险因素,高效处置应对风险事件,最大程度上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

(三)建立规范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

1.声誉风险的事前监测与评估

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重点,应是事前防范,即“治未病”,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风险因素化解于形成声誉风险之前的萌芽阶段。声誉风险引发可分为外因和内因。即在声誉风险的事前监测与评估过程中,既要关注外界对公司产生负面评价的舆论,也应关注公司内部各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比如公司治理、产品设计、销售推广、理赔服务、资金运用、薪酬规划、人员管理、信息披露等管理条线出现的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

2.声誉事件的研判与核查

对于发现的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应及时进行研判与核查,即及时了解事实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多角度全面的预判分析,以提高风险处置的针对性和预见性,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

3.声誉风险的分级分类处置

声誉风险可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与范围,对声誉事件进行相应的分级分类,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声誉事件,可由公司不同层级牵头进行处置,以提高声誉事件处置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4.重大突发声誉事件的应急处置

对于重大突发声誉事件,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流程,每年进行一定次数的应急处置演练,以提升公司对重大突发声誉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声誉风险管理的考核

由于声誉风险管理与公司内部各单位均高度相关,因此完善的声誉风险管理考核机制,应将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纳入各单位的考核。而非仅作为声誉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通过考核,强化各单位的声誉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动性,提升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落实的有效性。

(四)加强寿险行业的声誉风险管理协作

1.加强同业公司间的声誉风险管理交流

不定期开展行业内的声誉风险管理交流,对声誉风险处置经验进行分享,避免同样风险发生于各个公司、影响行业声誉。

2.建立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协作机制

对于可能引发行业声誉风险的事件,各保险公司在必要时应当积极对外寻求帮助,而不是“闭门造车”,协同相关单位共同处置,防止声誉风险的发酵和扩散。各同业公司也应摒弃“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和发展。

(五)配备声誉风险管理人才

1.引进声誉风险管理相关专业队伍和人才

声誉风险管理事关公司品牌形象,因此声誉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不仅需对媒体传播的时效和特征有充分了解,还应对公司各条线的业务有一定的了解,以便针对舆论的不同传播特性,针对性进行正面的引导,高效化解风险。保险公司应加大对声誉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确保岗位人员胜任该项工作。

2.强化现有人员的声誉风险管理技能培训

第8篇

资产是企业效益产生的源泉,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实现发展战略的物质基础,资产风险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资产风险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营与发展。本研究旨在通过对企业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进行识别、估测、分析、评价,结合风险管理有效技术、现有经验和经典模式,提出资产风险与保险管理建议和策略,利用保险手段对各类风险实施有效转移和控制。

【关键词】

大型企业;资产风险;保险管理

一、风险及保险管理理论

(一)风险的定义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二)保险理论概念

保险是保险人将大量同类风险汇聚起来,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了由于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发生了人身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风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共同构成处置风险的强有力手段。其中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同时风险管理与保险相辅相成,人们主要通过保险的方法来管理企业和个人的风险,而保险公司通过承保大量的同质风险,通过自身防灾防损等管理活动,力求降低赔付率,从而获得预期的利润。

二、大型企业资产风险评价方法

(一)建立风险评价模型

在对企业资产风险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半定量法综合考虑风险影响、风险概率和风险探测度等三方面因素,建立风险评价模型对企业资产风险做进一步分析。

半定量法是目前操作性较强的一种风险评价方法,其中风险值=严重度×频度×探测度,旨在将风险评价由定性向定量转化。在进行风险评价时,首先将风险事件后果的严重程度、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事件发生前的探测度三个维度,从低到高划分为“110”十个等级;然后选取近几年风险事件发生的频度作为风险概率可能性,风险每次发生的获赔金额与人身安全中取最大损害作为严重性,风险发生前的可探测程度作为探测度,计算出具体风险事件的风险值;最后根据风险值的大小将风险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低风险等级、较低风险等级、中等风险等级、较高风险等级和高风险等级。

1、严重度标准

按照损失费用和人身安全中取最大原则,对风险发生的严重程度分为十级,从大到小分别为:特别严重、比较严重、严重、高、较高、中等、低、较低、轻微、无等。

2、频度标准

按照风险发生的频率,把风险频度分为十级,从高到低分别为:特别高、非常高、较高、高、中上、中等、中下、低、较低、轻微等。

3.探测度标准

按照风险发生是否可以探测,把风险探测度分为十级,从高到低分别为:几乎不可能、微小、中等、高、很高、几乎肯定等。

4.风险等级划分

将风险的严重度、风险发生的频度、风险的探测度三者相乘,得到一个风险值,按照风险值的大小,把风险分为五级,从高到低分别为:高、较高、中、较低、低等。

(二)企业资产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和变异程度,结合其它因素全面进行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探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大型企业资产风险保险管理建议

(一)保险安排建议

1.险种选择可以更加优化

目前大部分企业投保险种中,主要侧重于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雇主责任险以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传统险种,立足于转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伤害,同时保障员工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由于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失。因此在险种优化方面,建议企业在目前投保险种的基础上,增加利润损失险、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等险种。

2.不同地区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

建议企业对风险高发地区,可以考虑主要由市场化保险公司进行承保,并进一步加大资产保险的投入力度。对风险中等发生地区,可以在其现有投保范围与险种的基础上,考虑主要由自保公司进行承保。对风险发生较低的地区,同样可以在其现有投保范围与险种的基础上,考虑主要由自保公司进行承保。

3.在月份上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

企业可对全年各月份风险发生程度进行分析,在月份上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进一步加大在风险高发时段的资产保险力度。

4.主要风险原因重点投保

分析历年来企业风险发生情况,评估出风险高发事项,并针对这些风险高发事项引起的资产损失进行重点投保,使资产风险得到有效转移。

(二)风险预防建议

1.每年发生的主要风险事项具有重复性,在日常管理上可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主要的风险发生。

2.风险发生在月份上非常有规律,且发生的原因相近,因此在风险高发期来临前基层单位就要加强巡检,采取预防措施,做好风险预防准备。

3.对于风险高发的地区,企业要加强督察和管理的力度,特别是在高发时期,更要重视和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管理,以预防较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4.加强风险的日常管理。广泛收集有关风险的相关信息,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取得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加大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杜绝习惯性违章。

(三)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就是对企业进行的“体检”工作,通过风险辨识、评估、控制、监督改进四个环节,利用风险管理系统的理论、方法、工具、模板对企业班组、部门、企业层面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辨识,同时梳理企业管理及业务流程,找出关键的风险点和控制点,形成部门、企业层面的风险清单;对辨识出的风险利用各种模型进行定性、定量的测量,对风险进行有效排序;对企业重大风险制定管控策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针对性的执行风险避免、降低、转移、自担等管控措施;对管控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监督、改进、提高。通过先进的风险管控措施与常规的安全、经营管理相结合,实现风险的可控、在控。

第9篇

关键词: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

随着全球经济水平与人民生活质量的上升,公众对物质生活保障的需求不断提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大。但是保险公司在扩大业务的同时,也面临着国内金融市场激烈竞争带来的各种运营风险。对此,科学分析风险管理条件,不断优化内部控制工作对保险公司而言是至关重要的。

一、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概述

风险管理下的内部控制是指在运用各类数据信息对企业经营与管控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时,结合风险管理观念及内部控制意识,使分析基于风险识别评价之上,对保险公司各个工作流程实施严格管控。企业风险管理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为整合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信息进而预测风险机率,运用合理风险管理技术降低风险机率,以及根据企业绩效目标及实际运营情况对其进行管理评估并提出改进策略。

二、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概述

(一)金融产品风险保险公司生产销售的保险服务都属于无形产品,产品风险主要有利差、费差与死差三类。根据不同的投保渠道,各个保险产品性质有自愿与强制之分;以承保方法为基础进行分类则有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与重复保险四类;根据不同保险标,各个保险性质有财产与人身保险之分。由此可见,不同保险产品,其风险机率与损失都各有不同。

(二)资金使用风险保险公司业务中最重要的两部分业务就是资金使用与业务销售,这两部分业务的完成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由此可见资金使用风险在保险公司分险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保险监管制度,当下国际经济市场发展迅速,各类经济挑战接踵而至,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下降,我国国际汇率也日渐下降,进而出现了金融市场、利差损失等风险,甚至导致部分公司的有效偿付资质下降,提高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急迫性,进而致使相关资金使用问题亟待解决。

(三)资产负债风险问题严重公司资产负债风险与保险资产负债隐患之间存在的不对等问题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是极其重要的,此外,资金效益、信用与其流动性经营相关隐患更为严重。根据相关部门调研显示,保险公司万能账户通常在-0.3以下,其缺口通常在-3.5以下,其中较为突出的不匹配问题通常有币种、信用、流动性、收益、运营期限等方面的错配隐患。长期以来,国内较为少见期限长、高效益的资产运营,导致国内保险市场的长线短配问题较为普遍。2016年,国内保监会对市场上100余家保险公司进行了资产调查,通过其实际负债情况,保险公司的负债缺口常集中于分红、万能账户、传统业务等方面。同时,某些中短期保险产品发展速度加快,部分公司采取了风险加量、杠杆增加等措施以提高经济效益,这也存在错配问题。

三、风险管理下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

(一)优化内部控制环境风险管理下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分为两种,静态控制和动态控制。静态控制主要有四方面内容,分别为编制符合保险公司市场运营策略的风险计划,构建专业风险管理部门以处理公司内所有与风险管理相关工作,进行分析化分险理财,构建风险管控制度并强化其执行力。动态控制体系,其切入方向相同,首要任务为构建健全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以实际数据分析为参考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公司各类管控项目风险隐患,必要时可进行创新性战略改革,使其在风险管理导向下,确保静态与动态控制体系的相互配合运作,以配合公司中长期市场运营目标经营。结合两种控制体系,在优化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方面,相关领导应重视公司核心理念的树立,根据不同控制体系需求,强化相应员工的内部控制素养。同时,在组织结构建立方面,有效的组织结构建设可强化权责系统与部门间沟通渠道,以保障其正常有序的业务执行,为内部控制环境提供结构性支撑。

(二)强化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监管评估体系构建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政策文件,针对风险管理下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政策要求对其进行制度性监测管控。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渐完善,规范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业务执行的相关监管体制也逐渐严格,提高了市场内保险领域公司的内部控制业务能力与管控质量。与此同时,相关监测管控制度还对各保险公司提出了送审评估要求,即需要保险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质量进行主动评估并将相应结果汇报于监管机构。近年来COSO内部控制相关政策框架逐步颁布,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整合性运行提供了政策指导与要求,有利于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业务与风险管理业务的科学整合,确保其统一运行的政府工作效率。市场保险监管部门从监测管控方向出发,针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基本标准、内部控制运行基准等业务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措施,完善其具体指导方案及相关配套引导策略,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下内部控制工作执行提供科学健全的政策支持。从保险公司自身经营出发,其风险管理具体措施可根据市场趋势与公司运营情况而定,通过不同方法对市场进行风险评估与处理。根据不同风险控制节点,风险管控系统可适当变动,以保证风险预警可有效预测公司风险,使公司在风险处理上处于主动地位,最大限度减少风险损失。对此,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应保障涉及项目的全面性,各种方法、标准、程度都应根据政府相关文件严格制定,保证内部控制工作的及时反馈,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水平。除此之外,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管评估体系还需要相关审计机构的建设,以发挥审计报告与监督作用。保险公司可根据其运营规模设计不同级别的保险审计部门,保证其工作的相对独立性,直接对公司董事负责。审计部门不同于其他监管机构,其工作重心在于审计相关责任人的业务处理与权责履行情况。而审计人员则需要根据公司需求而定,而非公司人数,合格的审计人才对公司风险管理下的内部控制体系具有科学认知,可有效保障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序实施。

(三)保证风险管理下内部控制执行体制的科学性健全的风险管理框架对保险公司领导层职能履行有着积极推动作用,进而确保其在相关制度制定决策时能够保证具体策略的科学性与可实施性。同时,保险公司的内部评测等方法也可有效减少或预防市场风险。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内各部门都应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相关领导应从制度上强化各部门在不同职能上的风险管理工作,专业风险管理部门或管理机构也应发挥专职作用,推广关于风险管理下内部控制的观念教育,使正确的风险管理意识有效融入于公司运营文化中。无论是领导层还是基层员工都应意识到每一项保险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性,风险管理意识也是每一个工作人员应有的工作认知。有效的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可强化员工的风险识别、处理及反馈能力,最大限度发挥内部控制体系的规范作用。由此可见,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强化风险管理意识、促进公司绩效目标实现、优化公司经营效益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