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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同管理

时间:2023-08-07 17:29:03

导语:在商业合同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商业合同管理

第1篇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居住物业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

1、保洁

(1) 公共保洁

a、 公区域院内及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 1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楼宇保洁

a. 1、主楼1-6层 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7-8楼电梯口; 15-16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 ;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 ;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2、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3、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b、人员编制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2人

(3)绿化标准:(见附件)

3.保卫

(1) 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 人员编制:3人

(3) 工作标(4) 准:(见附件)

4.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室外保洁:

(2)室外保洁:

(3)交通秩序:

(4)绿化:

(5) 保安: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四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 (小写) .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5)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6)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7)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

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material);

(10)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1)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__

代表(签名):_____

第2篇

关键词:商品流通企业;内部控制;监督

一、引言

商品流通企业是指所有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企业单位。是通过低价格购进商品、高价格出售商品的方式实现商品进销差价,以此弥补企业的各项费用和支出,获得利润的企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商品流通企业有三个特点:一是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商品购销;二是商品资产在企业全部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是企业资产管理的重点;三是企业营运中资金活动的轨迹:“货币-商品-货币”。

商品流通企业由于涉及到的领域众多而使其经营形式多样化,主要表现为:商品的周转较快,循环周期短;商品受到季节性的影响较大,季节性规律极易使企业资金周转忽快忽慢;商品处于流通领域,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较大。除此之外,商品流通企业的经营活动还容易受到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心理和市场预期等因素的影响。相对于前者,商品流通企业对于后者的情况更难以进行控制。上述提到的商品流通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因素,都为商品流通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增加了困难。

二、商品流通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分析

(一)内部控制建设及其配套措施不够完善

1.商品流通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长期以来,与传统的生产行业相比,商品流通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管理的积极性较弱,主要体现在:很多企业的负责人忽视了内部控制在企业规范化运作和有效监督的作用,仅凭自己的观察对企业的经营进行监督,导致整个企业从上到下形成不讲监管、只讲授权的办事方式,进而使得管理工作缺乏规范性,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时常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经常发生,这直接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另外,还有部分领导用人唯亲,真正的人才很难在企业得到充足的发展,导致企业的人才流失严重,难以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企业凝聚力量。

2.商品流通企业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没有严格按照授权行事。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是通过职责划分和明确授权使得记录和处理交易事项的职责进行分离,由不同的人员负责管理。但是,目前我国商品流通企业在很多方面存在职责划分不够明确的问题,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财务方面,有些企业由于没有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经常出现利用职权进行舞弊、挪用公款的违法违纪行为,这些现象直接导致了企业难以控制费用和成本的支出,增大了亏损发生的可能性,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3.商品流通企业对业务开展失去控制,处于被动地位。商品流通的过程需要很多业务员才能完成,业务资源完全掌握在业务员个人手中,对企业而言是一件很不利的事情。因为,一旦某些业务员因某种原因跳槽或离职,原有的客户和业务关系也被带走,造成企业对业务员过于依赖的被动局面。此外,有些业务员利用企业各项资源,暗地里却为自己或亲友开拓业务、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企业利益。

4.商品流通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风险管理是企业对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并采取合理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对风险进行预防,从而使企业的经营风险降到最低的管理方法。对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管理,既是内部控制需要管理的内容之一,反过来也能促进内部控制更好的开展。但是,我国商业流通企业并没有认识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大量融资,过于追求企业的发展壮大,而对于商品流通环节的风险控制反而较弱。盲目的追求规模扩大而忽视质量的保证,这难免会对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力度不够

1.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商品流通企业的采购成本占其经营总成本的比重很高,如果采购价格较高或者采购数量不合理,将直接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过高,资金流通不及时。商业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主要有:

第一,采购部门设置比较混乱。有的商品流通企业采购的商品种类较多或者从不同的地区进行采购,为了简便工作,设置不同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而每个采购部门将采购的商品放置于各自的仓库。由于没有单独的仓储部门进行储存商品,就会使得采购和仓储的职责不能够相互制约,增加了舞弊的可能性。同时,还会使得对于采购业务的控制难度加大,更容易滋生舞弊问题。

第二,采购商品品质和数量难以保证。商品流通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必须通过销售质量较高、价格公道的产品来实现。而商品流通企业如果采购数量大于实际需求,将占用过多的货币资金;如果采购的数量小于实际需求,将难以实现预期利润;如果采购的质量较差而价格较高,不仅会影响商品的销售数量,降低销售额,还会增加产品成本,最终导致企业的经营效益下滑。对于商品流通企业来讲,采购数量和质量需要严格把握。

2.存货环节存在的问题

第3篇

关键词:学院;管理系统软件供应商;企业;产学研合作模式;研究分析

中图分类号:F273.1

一、前言

学院同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供应商及企业产学研合作主要是指科学系统软件供应商、学院、企业三者之间的参与与合作,通常企业作为科学技术的需求方,它可以与高校进行技术联合进而检测所需软件的能否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做为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提供商,其本身是卖软件的,可以提供给学院做教学软件。另它可以让学院同企业协作,将企业的需求在此软件上测试,如能满足企业的需求,企业再向软件提供商购买。这样可以规避企业购买管理软件但有可能无法应用的风险,学院可以为一个企业在多个软件提供商的产品做测试,培养了学生的能力,是个三赢的培训模式的探索。随着我国高等教育院校对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延伸,高等院校、企业、软件供应商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尤其是在目前知识经济的来临之际,以信息技术为主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对产学研合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有关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校内产学研合作模式、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多向联合体合作模式、中介协调型合作模式等。

二、产学研合作模式探究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产学研合作模式按照主体关系与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校内产学研合作模式、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多向联合体合作模式和中介协调型合作模式等。以下我们将会对这几种模式进行相应的分析研究:

(一)校内产学研合作模式

校内产学研合作模式主要是基于高校合作而产生的,它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经费,不断进行科学研究与开发,并将科研成果运用于企业的实际生产,提高企业的生产力,进而促进自己发展。目前校内产学研合作大多都是高校自行组织和举办的,通过利用本校的科技资源,不断打造自己的科研人才队伍,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他们主要采用的是经营实体与教育科研基地相融合的方式进行的,以便可以达到培养人才、促进科技发展、实现科研效益的目的。同时,这种模式的优点还不止于此,作为高校内部的产学研合作组织机构,在学校的指导和带领下更有利于统一管理,实现由科学技术向劳动生产力的转化,达到预期的经营目的。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资源环境过度污染和浪费,每年应届毕业生高达800万,这无形中给我国的就业形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校内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建立可以给本校的毕业生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缓解高校目前的就业压力,同时还可以给学校带来经济收入,提高该校的综合实力与竞争力。正是由于这种模式是学校自主建立起来的,所以学校本身除了具有企业经营的一切职责外,同时也是教育科研的主体,这势必会导致学校的科研重心转移到教育教学活动中来,影响科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所以我们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研究目标。

(二)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

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也就是高校与企业联合的一种模式,一般情况下,学校是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的主要场所,但是对于市场的开发能力却很弱,学校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可以通过跟校外一些大企业进行合作,建立完整的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这样不仅提高了学校获取资金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加深科技产品的研发能力,使双方互惠互利。这种模式的主要运行特点是学校与企业的合作主要注重双向性合作,学校按照企业所需要的专项技术服务,有计划地进行专项研究,及时将技术成果传递给企业,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进而获得必要的资金帮助。这种优势互补的原则表现的比较明显,技术转化率也高,同双方还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要求,及时变更合作事项,工作效率显著。但是这种模式的唯一缺点就是合作模式仅仅局限于直接利益双方,由于学校和企业的利益出发点差异较大,使他们在很多技术领域无法达成共识,导致信息沟通和意见分歧现象比较严重,合作难以深入进行。

(三)多向联合体合作模式

多向联合体合作模式主要是基于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一些大型项目耗费资金量比较大,双方合作无法解决风险问题,所以我们建立一种混合联体合作模式是很有必要的。多向联合体合作模式的参与主体主要是学院、企业、科研机构。三者之间通过有效的合作,可以达到很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还防范了各种难以预料的风险,收益也比较明显。但是这种模式的最大缺点是,企业可能会就某一项技术成果跟很多其他的高校进行合作,参与方可能会存在权责利益的纠纷,合作会面临僵局。

(四)中介协调型合作模式

中介协调型合作模式是最近几年新出的一种模式,它是为了解决参与合作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权力拥有而产生的。比较常见的有高校产业推广中心、社会科技服务推广中心和媒体推广中心,这种协调型合作模式不仅可以消除合作主体的大部分意见分歧,同时还为参与者提供了大量的指导信息。在沟通各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成果价值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避免了大量的成果价值与市场机会出现流失,发挥了自身的纽带作用。中介协调模式是目前这几种合作模式中比较先进的模式,不仅规避了大部分的市场风险,同时也给合作主体成员带来稳定的经济收益,值得借鉴和学习。

结束语

学院同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供应商及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是新时期下应用的比较广泛的一种模式,它促进了企业、研究机构与高校的相互联合,实现了合作主体之间的互惠互利,对促进三者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肖久灵.产学研合作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方经贸,2012(12)

第4篇

【关键字】 上网行为 应用价值 管理

一、上网行为管理产品应用价值

1.1 优化带宽,提升外网访问速度

上网行为能帮助企业了解带宽资源的使用情况,以此来制定相应的带宽管理策略,并验证策略有效性,这样不但可以在工作时间保障核心用户、核心业务所需带宽,限制无关业务对资源的占用,还可以在带宽空闲时实现动态分配,以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基于各种维度的流控,能有效提升外网访问速度,保障网络的稳定性。

1.2 管控企业网络,提高工作效率

上网行为能帮助企业了解员工的网络行为,借助上网行为的管理功能,企业能实现各种维度的网络行为控制,据此限制员工上班时间的非工作外网访问,减少员工因非工作行为带来的加班、离职、薪金浪费、额外薪金支出等问题。

1.3 管理企业网络权限,实现职位与权限匹配

通过上网行为管理,企业可根据组织架构或从外部系统自动创建用户,并采用各种维度的网络行为控制,从而实现员工职位职责与上网权限的匹配,如不能发送外部邮件、上班时间不能使用QQ等聊天工具、限制不能访问不受信网站,等等。并可和AD等服务器同步账号信息,实现单点登录,以此减少账号借用和权限滥用的现象,防止泄密和不良舆论风险。

1.4 防范企业信息泄露,保障企业信息安全

网络的广泛使用让网络泄密和网络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一旦员工利用企业网络发生泄密或违法行为,而又没有直接证据,无法找到直接责任人,信息化部门将成为该事件压力的承担者。使用上网行为管理,能帮助企业实现各种维度的外发信息过滤、管控文件、邮件发送行为,并对网络中的异常情况及时发起告警,保留相关日志,风险智能报表发现潜在的泄密用户,实现“事前预防、事发拦截、事后追查”。

1.5 过滤非法信息,规避企业法律风险

目前网络资源丰富,亦鱼龙混杂。上网行为管理能帮助企业过滤非法信息,防止用户访问非法信息带来的法律风险。对于内网用户的外发信息行为,上网行为基于各种维度的外发信息过滤能帮助企业及时拦截不良言论,最大程度的减少舆论风险。

1.6 优化企业上网环境,提升企业上网安全

近年来网络犯罪日益增多,利用社交工具散播,建立钓鱼网站,将访问合法网站的用户“重定向”到钓鱼网站,假冒可信软件如防病毒软件、插入非法软件,通过恶意广告、垃圾博客、恶意点对点文件传播等等。对此,上网行为支持过滤危险插件和恶意脚本,防止用户终端访问被挂载的网页而染毒,对于已中毒的终端,上网行为可检测网络中的异常流量,并自动禁止并发起警告,提升局域网安全。

1.7 支撑信息化管理,优化企业信息化环境

“三分制度、七分管理”,缺少技术手段支撑的管理就像一道打开的门,只能依靠人工值守或被管理者的自觉。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必须选择适合企业信息化环境的技术手段,才不会让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上网行为有效支撑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帮助规范网络,减少企业管理员的无谓工作量,优化企业信息化环境。

二、上网行为管理的实现

上网行为管理目前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分别是软件控制和硬件控制:

1、 部署。软件控制的上网行为管理可以根据企业网络结构安装在服务器或任意一台计算机终端上。硬件控制的上网行为管理一般以路由或网桥模式部署,所有数据流必须全部通过上网行为管理网关。

2、运行软件。软件控制的上网行为管理实时监控整个局域网状态,因此对软件所安装在的电脑有较高要求,在稳定性和数据吞吐量上都必须满足软件需求。硬件控制的上网行为管理根据使用人数已做了针对性设计,可以保证系统本身和局域网的稳定性。

3、维护软件。软件控制的上网行为管理出现故障后处理较简单,重新启动程序或重新安装程序即可解决。硬件控制的上网行为管理稳定性较强,一旦出现故障,基本只能返厂维修,企业不具备修复能力。

三、上网行为管理的远景

上网行为管理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可和使用,它在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同时,能够轻松地应对复杂的网络安全和内部的员工上网管理问题,有效地防范了互联网上不良内容对员工带来的影响,当员工利用公司网络违法信息时,还可以规避企业的法律风险。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还可以引导员工合理、高效地使用网络,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避免了网络拥塞。作为一项日渐成熟的技术,上网行为管理必将走进更多的企业,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第5篇

现将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6〕162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雇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关发〔1995〕357号文)的精神,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

(1996年5月4日  劳部发〔1996〕162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为了保障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调整劳动关系,促进私营和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现就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做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通过提供政策指导、推荐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劳动合同鉴证等工作,促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同时,要充分运用劳动监察手段,检查、督促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到1996年年末,应当全面完成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配合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督促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四、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要和劳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通过参与指导、培训人员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必要性的认识,加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步伐,并引导其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6篇

合同管理风险主要集中显现在履行阶段,但也隐含在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尤其以合同准备阶段为甚,且是各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规避合同管理风险,可以从合同管理流程入手,在合同管理的每一个流程中均存在风险,要加强合同流程管理,我们就应在合同准备、合同签署、合同履行中三个开展工作,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以达规避合同管理风险的目的。

一、加强合同准备阶段的管理,规避风险

合同准备阶段的管理主要从合同策划、调查、谈判、合同文本、审核等方面入手。

(一)合同策划管理:在合同策划阶段存在不能满足企业战略和业务目标的风险。我们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要审核合同策划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和业务目标的一致性;二是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不得将需要招标管理的重大合同拆分为不重大的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合同调查管理:在合同调查过程中对被调查对象做出不当评价会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给予过高评价的风险。要控制这类风险,我们要从是提高合同调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判断及建立合同对象的商业信用档案等方面加强管理。

(三)合同谈判管理:加强合同谈判管理的主要方法是组建素质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如要求谈判团队中除了有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外,还应当有谈判经验丰富的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还应当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合同的相关工作;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团队及时总结谈判过程中的得失,研究确定下一步谈判的策略等,充分发挥团队的智慧;在整个过程中,强调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合同文本管理:要严格执行合同审核制度,规避合同文本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合同内容和条款存在的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或表述不当,可能导致重大误解的现象要杜绝;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等。

(五)合同审核管理:要提高合同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划分合同起草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制定合同审核操作指南;建立合同审核工作底稿;实施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合同审核过程中要提高合同审核人员专业素质和端正其工作态度,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发现了的问题要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合同起草人员要充分考虑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二、加强合同签署阶段的管理,规避风险

合同签署阶段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正式签署、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方面的管理。

(一)合同正式签署管理:我们要严格划分各类合同的签署权限,严禁超越权限签署合同;严格合同印章管理,确保只为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文本加盖合同印章;要坚持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并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纸质合同书、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等方法对合同内容加以控制,防止对方单方面改动合同文书等。

(二)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管理:要实施合同签收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日常保管,并为合同保管提供相应的条件;建立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规避风险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合同变更或转让管理、合同纠纷处理管理等。

(一)合同履行过程管理:签约前要认真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等情况,尽量只与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的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要求对方为履行合同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的可能或违约行为,则要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等。

第7篇

(一)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降低企业经济风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但最直接的风险来自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经济合同,例如,企业未对违约责任进行认真审核,如果无法按期交货,则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再如,企业对于一些老客户,在销售过程中未与其签订经济合同,当客户无法偿还货款时,企业则面临举证责任难等问题。企业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合同中隐藏的潜在风险、减少由于工作人员马虎使企业面临风险、提醒企业按时、按量履行合同、提高对企业合同保管重视程度,最终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经济风险。

(二)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升企业信誉度。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企业若想生存并发展,不光应有合格的产品、诱人的价格,而且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保证企业与良好信誉的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可以对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保证按时交货,在企业面对违约、合同变更中,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减少客户及自身的经济损失,并给客户留下守信用的形象,利于今后与客户长期合作,健康、持续地发展。

(三)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经济利益。规范、合理的经济合同可以保证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经济利益,但由于企业对于合同条款的漠视,将导致企业出现违约时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促使企业各个业务部门对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实时跟踪,不断降低企业成本,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义务,正确地处理合同变更、纠纷,使企业创造更多财富。

二、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企业领导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将主要精力放在扩大产品销量、降低产品成本上,对于签订的经济合同重视不够,甚至在发生买卖行为时未与客户签订经济合同,无法保护企业经济利益,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二)企业经济合同行为不规范,易导致企业承受巨大经济损失。由于企业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不够及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匮乏,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未将交货地点、违约责任、自然灾害免责条款等内容列入合同中,甚至缺少必要的法人签章或企业公章,一但发生法律纠纷时,则面临复杂的法律诉讼过程。

(三)缺乏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手段,降低合同风险管理效率。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方式落后,对合同编号管理不严,经常造成合同丢失,当发生法律纠纷时,无法向法院提供有效凭证;未能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合理使用合同管理软件等网络计算机技术,合同签订、修改、变更存在随意性,合同条款的修改及管理无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违约风险及人、财、物的浪费。

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企业法律意识,防范潜在经济合同风险。目前,我国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缺乏法律意识,未能按照合同法律规定条款进行合同签订、履约,最终导致企业间产生合同纠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及丧失商业信誉。企业应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以法律武装头脑,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争取最大利益及避免发生违约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例如,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可由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中介机构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针对本企业存在的潜在不利条款,并对合同中担保人及资产抵押物价值、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保证客户违约时企业利益得到足额补偿。

(二)建立健全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济合同行为。一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在签订、履行、归档过程中能够按照制度执行,降低企业经济风险,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制度的内容不仅应涵盖合同签订等全过程,包括对合同的洽谈、审核、终止等全部程序。例如,在与某客户签订合同前,由销售人员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如果选择赊销方式进行销售,还应取得客户的资产抵押或担保,并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避免企业由于客户无法支付货款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而且应该详细规定各个业务部门在经济合同管理中的职责范围,给予合同管理部门一定的配合、支持。同时,制度中应体现部门、员工合同管理奖罚制度,督促、鼓励员工重视合同管理工作,促使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在企业内部成立法律咨询机构,由该部门专职负责经济合同涉及的法律事项。同时,该部门应与合同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合同审核、归档、纠纷处理等制度,保证企业经济合同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通过采取事前审查、事中跟踪、事后监督手段对经济合同管理全过程进行监控,保障企业合法利益不被侵害。三是合理使用网络计算机技术,对合同审核、签订、履行跟踪、变更、终止全过程进行监控,避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恶意篡改合同行为的发生。

第8篇

1.合同审核。一般需要对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资格进行审查,尤其是进口仪器设备,需要对国内商的资质及其商业信誉进行调查评价。我校有专门的审计部门对合同对象的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原件进行审查,评估合同签订对方的信用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并在其合同履约过程中关注资质、信用有无变化。2.合同签订。进口设备的签订大多是与国内的商签订,为了规避汇率变动,结算方式主要为人民币包死价。但也有少量签订条款中涉及外汇结算,进口仪器设备签订合同后免税办理、清关等程序,到货周期较长,一般为3到6个月,汇率波动较大,出现结算付款与预算相差甚远,从而导致用户部门预算不够的现象。从而导致合同风险把控不严,违约处理风险增加。3.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一起遵循合同约定条款,根据合同的内容、性质和目的履行义务。尤其进口仪器设备,要进行设备性能测试、分析,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4.合同签订后的验收、结算。合同签订后,进口仪器设备需要相关免税办理,清关到货后的验收工作一般由职能部门、用户部门以及供应商参与,如果涉及商检的设备,还需要海关等校外单位参与。进口仪器设备由于指标的复杂性、专业要求,验收有时会需要专业的场地和条件进行设备性能调试。并且严格按照合同的标的物条款进行履约验收。合同结算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重要环节,既是对合同履约的监督,也是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一般由用户部门办理入库、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二、汇率变动对进口设备采购合同的影响

高校的年度预算是对一年的采购计划的总体规划。其中进口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是年度采购总预算中较为重要的部分,对年度整体采购预算计划有重要的影响。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不仅会影响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而且对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的内容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我校目前采用的一般结算方式为人民币包死价,这样就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汇率变动风险。但也有少部分进口设备是采用外汇结算,采购合同条款一般会注明付款结算的方式、时间等,合同结算的时间段不同所对应的人民币汇率就不同,所支付的金额就会随着汇率的上升或者下降而变化。

三、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合同流程管理

目前进口仪器设备普遍金额较高,结合我校的实际工作,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采购项目需要进行论证、招标采购。大部分的进口仪器设备都需要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由于进口仪器设备合同签订后采购周期较长,流程中涉及单位较多,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的问题。合同管理体现了采购合同过程的闭环管理,包含合同的签署、办理免税、清关、商检、资料归档等环节。

四、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的风险防控

作为政府采购的其中一员,高校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活动,也具有商业性质,同样需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下开展。学校通过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用制度法规约束,施以监督,将合同管理工作推向规范化、法制化,使其更加完善。尤其对于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合同,通过规范合同的标的物产地、型号、价格、到货时间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进口货物采购合同的准备、订立以及履行阶段进行合法、规范管理,我们能够做到保护学校资金、维护学校合法权益,进而有效提高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效率。

五、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我校已经实现集中采购合同统一管理模式,并且已初步建立了合同规范管理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合同章管理办法,但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手工模式。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的缺乏,导致用户在查阅采购合同时效率低下,也为学校采购合同整体管理增加潜在风险。合同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是合同管理效率提升的重要保障,合同是否及时归档、合同档案分类是否便利、科学,使得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9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法律纠纷;应对;预防

市场经济的特征决定了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管理内容。风险蕴含着成功的机会,也包含着失败的可能,极具挑战性.各种风险处理不当不仅会演变成法律风险,更会使企业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电力行政管理权的移转,固然使电力企业失去行业管理、执法监督等权力,但也给解决争议带来了良好的法律适用环境。一方面,电力企业可以以民事主体身份大胆运用调整市场经济活动法规来维护权益;另一方面,也彻底摆脱了因监管不力引起的行政管理责任。当然,根据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电力企业势必承担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随着相关法规、政策变更,及时调整格式合同相关条款愈显重要。如1997年原电力部制定的高压、低压、临时供用电合同、趸购电合同以及委托转供电协议五类合同中“争议的解决方式”条款规定: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在签订这五类合同的实践中,电力企业应与用电人协商一致,明确其中一种解决争议方式。

一、加强了电力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风险

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防范工程合同中法律风险的发生。首先,先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其次,合同条款不平等工程承包本来应以合同为约束依据,而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平等性。但在工程承包实践中,业主与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另外,合同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防范工程承包合同风险意识不强,也会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遭受到一些本可避免的损失。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认为防范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的主要对策有:第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所谓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第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就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建筑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第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第四,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

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近些年来,电力企业在加工承揽合同反面的纠纷也与日俱增,其实加工承缆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人超越权限,以被人名义签订承揽合同、定作方虚构或夸大加工任务及来源,使承揽人落入合同陷阱、定作方提出的定作要求在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或实现的成本明显高于承揽方所能达到的效益以及利用所谓的"提供散件,组装回收"对承揽方进行欺诈。

针对这些风险电力企业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法律风险防范:首先,企业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另外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是否拥有完成承揽任务的设备条件、技术能力、工艺水平进行了解。其次,企业对人签订合同应对其权进行了解。再次,订立承揽合同,电力企业必须特别注意对质量验收标准的确定。在承揽合同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质量标准条款,而这也往往成为合同陷阱。最后,企业对承揽合同中设定的各种名目的费用,应当弄清其含义,不可盲目支付。对于承揽合同中出现的各种名目的费用,例如“质保金”、“押料款”等不管名目如何,一般欺诈行为人都要求被欺诈人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但被欺诈人多数为得到加工任务而不惜代价支付了这些费用。如果承揽方能认真了解这些费用的用途,不盲目支付,被欺诈的可能性将极大降低。

三、供用电合同纠纷的解决机制

电力企业作为民事主体身份与用电人订立合同时,应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电力企业在订立合同时遵循平等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有义务让对方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内容。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法定标准无效。另外,《供电营业规则》对电费违约金计算比例已作了明确规定。对于用电违约金,既使供用电双方协商一致适用更高的计算比例,但用电人事后仍有权主张高于法定部分的无效。

《供用电合同》被作为有名合同列入《合同法》,它的订立、履行及解除等依法适用《合同法》基本原则和总则规定。《供用电合同》明确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债权发生的一种法定依据。电能不用于一般商品购销,货到款付,电力企业在订立《供用电合同》之后,在具备技术条件下,将电能及时交付使用。这种在部分地区先履行合同的商业惯例意味着供电人承担着债权难以实现的风险和追索债权的高额诉讼成本。

首先在签订《供用电合同》之时,可适用保障债权清偿的担保法律制度,让用电人为即将发生的债务提供适当的担保。《供用电合同》担保的形式可以是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任一种。我们认为,电力企业作为民事主体,为保证债权的实现,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向用电人收取一定的具有动产质押属性的电费保证金,符合担保法律制度,与交易安全精神

并不相悖。其次,在履行合同时,当有充分证据证明用电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或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以致供电人债权的实现不够安全,供电人就可以依据《合同法》不安抗辩权概念,中止履行《供用电合同》。另外,当用电人已经迟延履

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一定期限内仍未履行时,供电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停止供电,并追究用电人的由此给供电人造成的损失。

四、结束语

电力企业用电检查权是以平等的民主主体身份行使的,用电检查工作具有随时性、突出性,执行检查任务难免出现用户不配合或不在现场的情形,给违约用电行为取证增加了难度。为更合法地取证,在用电检查中可引入公证制度。执行检查任务时,对那些具有重大违章用电嫌疑,违章用电手段隐蔽以及不经现场确认,证据可能灭失等情形,及时邀请公证员赶到现场,出具公证书,证明用电检查程序,违章用电事实,为进一步解决纠纷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