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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成果,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措,以促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现就我区巩固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基本区情及教育概况
区区域面积137平方公里,下辖镇和、、、、5个街道,共有村(社区)60个,其中行政村12个、农村社区4个、纯居民社区37个、厂矿社区7个,全区常住人口23万。近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方针、市委“三大四聚”发展路径和“六强四动一保障”工作思路,坚定不移实施“产业特色化、城乡田园化、民生普惠化、治理现代化和党建科学化”五大战略,加快推进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建设,全区经济社会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4亿元,增长8.7%。完成财政总收入14.22亿元,增长9.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26亿元,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34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92元,增长8.6%。
全区共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8所,其中小学15所(教学点3个),初级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企业办)。在校学生数18161人,其中小学生13507人,初中生4654人。教职工1019人,小学教职工734人,初中教职工285人。
二、基本做法及成效
(一)保障机制方面
1.组织保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政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国家、省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整改意见,制定了《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逐项整改,基本整改到位,但由于城区用地限制,部分城区学校的生均用地面积还难以达到省定标准。建立健全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及时有效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教育事业稳步有序发展。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教育工作职责,制定《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建立教育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奖惩制度,年终开展了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考核。将教育行政部门列为城乡规委会成员单位,先后制定出台了《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制定了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等规划举措,各学校项目如期推进。同时在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居民住宅小区建设中按规定配套规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目前已规划建设学校3所。认真落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和《市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
2.政策保障。先后制定出台《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规划》、《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规划》、《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规划方案,为推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3.经费保障。做到义务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2017年、2018年,全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分别为15109、16434万元,增长率为8.8%;全区经常性财政收入分别为32370、35025万元,增长率为8.2%;公共财政教育支出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6653元、7023元,呈逐年增长之势。2018年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省定标准,分别为幼儿园600元/人年、小学600元/人年、初中800元/人年、特殊教育6000元/人年,对不足百人学校按100名学生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共拨付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200余万元。确保教育税费足额征收,2018年,我区分别按增值税、消费税的3%和2%征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共计2382万元和1591万元,剔除上解因素,全部用于教育,共支出1857万元。
(二)资源配置方面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教育经费由区财政统筹,教师工资由区财政统发,上级专项教育资金及时做到足额到位,无克扣、挪用现象,区财政应负担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18年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省定标准,分别为幼儿园600元/人年、小学600元/人年、初中800元/人年、特殊教育6000元/人年,对不足百人学校按100名学生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共拨付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200余万元。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专用教室配备、通用教学设备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计算机配置、图书配置均达到省定标准,但由于城区用地限制,部分城区学校的生均用地面积还难以达到省定标准。
2.制定《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规划》并逐步实施,杜绝了超大班额现象,大班额班级逐年减少。全区小学大于45人的班额占比为15.3%,较2017年的27.9%下降了12个百分点;全区初中大于50人的班额占比为20.4%,较2017年的26.1%下降了6个百分点。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区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实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省定标准。
3.严格执行中央资金、省补助资金的使用要求,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按实施规划的年度计划足额落实建设经费,保证了建设规划落到实处。近年来,我区结合上级下达的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已经完成了校舍建设12145㎡(其中:为化解城区学校就学压力,朱埠小学原规划校舍建设面积1311㎡,现建设面积为5787㎡)。室外运动场面积完成建设14030㎡(其中:里屋小学2200㎡、小学4600㎡以及新增朱埠小学3820㎡的运动场全部铺设了塑胶及人工草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40米围墙全部进行了改造。2017年,上级下达我区“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10万元,用于朱埠小学、中心小学,中学、东川小学、土桥小学、桥东小学等学校校舍、运动场、围墙的建设。2018年,上级先后二批下达我区“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40.9万元,用于里屋小学、星火小学、东川小学、桥东小学、上桂小学进行校舍维修改造。我区2017、2018年薄改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全面改薄”装备类计划资金共974.7万元,项目完成率100%,购买器材共9272台/件/套。
4.认真落实农村闲置校舍改造工程,将中心小学、小学、原中学分部闲置校舍改造成为公办幼儿园。目前,全区中小学无闲置校舍。
5.制定出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生均公用经费的8%保障信息化设备的更新、维护及运行,不足资金在教育附加中足额安排并纳入预算。近年来,围绕“三通”目标,累计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在全区各校推广“两平台”和在线视频互动教学教研系统建设,如期完成教育信息化建设任务。全区2018年至2019年,“校校通”比例分别达95%、100%,“班班通”比例达95%,“人人通”比例分别达78%、84%,教育城域网学校覆盖率达100%。认真做好教育设施设备的“建配管用”,提高现代化教育设施的使用率,促进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启动了教育城域网建设。
(三)队伍建设方面
1.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制定了《区教师考核实施方案》,出台了《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建立完善了师德考核机制,并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区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推销教辅教材、违规收费等“三违”行为的通知》,开展了“三违”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了治理“三违”工作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每年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教师节定期召开庆祝大会对全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进行表彰,并对困难教师、离退休教职工进行走访慰问。
2.全区教师工资全部列入预算,按规定进行了岗位设置并做到及时足额发放,2018年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为77050元,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为76718元,教师待遇略高于本地公务员;按公务员标准拨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全年共支出1860万元;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特殊岗位津贴、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2018年共发放农村地区教师发放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44.7万元。
3.建立了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印发《关于统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实施意见》,2018年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重新进行了核定,省、市核定我区教职工编制为680名,现我区实有教职工858名(不含企业办学校),超过省定编制标准;2018年我区教育系统自然减员53名,新补充教师124名,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7名;落实了4名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做到有编有岗;从教育系统外其他事业单位统筹了30名编制作为教师机动编制。
4.全区教师平均年龄为40岁,55岁及以上教师比例为5%,45-54岁教师比例为26%,35-44岁教师比例为27%,35岁以下教师比例为42%。全区中小学教师男女比例为1:7.6,学科结构基本合理。
5.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印发了《区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8年共交流校长教师19名,交流人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6.2018年,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5%的标准共安排教师培训经费60余万元,举办了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义务教育新课程培训、新教师岗位培训等十余项培训,培训教师达2000余人次,涌现出各类学科带头人13名、优秀授课教师43名。
(四)入学机会方面
1.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精准扶贫政策,确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不因教育原因致贫,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失学。2018—201年,对在经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实现了国家资助政策全覆盖,每人每年发放资助金1500元。同时,区本级财政对我区户籍的42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在原有每人每年人均1500元标准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新增2000元,共新增发放资助金8.4万元。为30名困难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学期625元提供生活补助外,另对201名我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新增发放区本级教育资助金每生每年500元,新增发放资助金10.05万元。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补助和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补助基础上,另对29名本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新增3000元区级财政教育补助,新增发放资助金8.7万元。
2.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推行“双线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将“控辍保学”纳入各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级部门和学校重要议事日程。2018-2019年,全区小学年辍学率为0%,初中年辍学率为0.7%。
3.制定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和《区小学、初中招生和中考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初中招生未举办与升学和招生挂钩的各种考试。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70%。
4.认真做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各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函授学校,成立了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定期组织“三老”送教活动。
5.出台了《区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纳入我区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在区就读初三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均可正常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与本地学生同等享受中考均衡生政策和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6.建立较为完善的残疾儿童少年确定、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依托市特教学校,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切实保障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2018、2019年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为92.4%、95.5%。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个。
7.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联合下发了《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以区教体局牵头,区妇联、团区委、公安部门为主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结对帮扶,加强家校联系,开通心理疏导渠道,配备心理健康室和心理辅导老师,加强与家长和监护人的联系沟通,形成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力。
(五)质量管理方面
1.全区各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课程改革为载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全区各中小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足开齐了义务教育课程,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
2.转发了《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切实加强班级编排工作的管理,坚决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合理安排考试次数和作业量,学生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3.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区中小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方案》,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的唯一依据。下发了《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规定学校不设重点校,不以学生成绩分快慢班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4.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区中小学年度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方案》,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的唯一依据。印发了《区小学、初中招生和中考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规定学校不设重点校,不以学生成绩分快慢班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转发了《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切实加强班级编排工作的管理,坚决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合理安排考试次数和作业量,学生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印发了《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杜绝了学校和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现象。
加快学校内涵发展,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区各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学校内涵建设为手段,以课程改革为载体,以学校特色发展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一是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建好“第一课堂”,开足开齐各学科课程。大力推进“阳光体育”和大课间活动,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均超过85%。二是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建好“第二课堂”。通过深入实施《区校园文化建设工程》,组织全区学校找准特色定位,充分挖掘各校文化内涵,大力开展中小学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打造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特色教育”名片,形成了“一校一品”的办学特色。三是开发校外教育资源,建好“第三课堂”。通过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了“爱心驿站”等多种学生喜闻乐见、引导学生健康发展的课外辅导活动。利用道教文化发祥地和黄蜡石博物馆等资源,开发校本教材,拓展综合实践,开展了道教文化和太极拳进校园活动,夯实了“中华道都”建设基础。
大力开展劳动教育,市第七中学建立了劳动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
5.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每所中小学校配备2名专职保安,各中小学安全制度、机构、人员和设施健全,区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专项整治,保证了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有序,全区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全区各校未发生“校园欺凌”现象。
(六)教育督导方面
认真贯彻《教育督导工作条例》和《省教育督导工作规定》,成立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督导委员会主任,发改、财政、人社、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下设办公室,定编两人,教育督导专项经费按每年30万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省《教育督导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选聘区级督学30名,其中专职2名、兼职28名;选聘责任督学22名,其中其中专职2名、兼职20名;共设立两个挂牌督导责任区、16个督学片区。组织参加了国家、省、市督学和责任督学培训,条件保障方面还不健全,正在建设当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正在启动。机构改革前和改革后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无变化。
教育督导结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学校评先评优、校长聘任的重要依据。
三、存在问题
一是城区个别学校生均校园用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生均体育用地面积难以达到省定标准。由于部分城区学校坐落在城区中心,建校时间早,受城市用地的限制,无法再进行扩容建设,但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区学生人数急剧增加,致使部分城区学校用地、用房难以达到省定标准,制约了教育的发展。
二是现行省定教师编制方案不适应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教师编制严重不足,临聘教师过多,教师队伍极不稳定,农村学校难以留住优秀教师。
三是义务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优质教育资源还比较缺乏,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
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认真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强化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法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按照有利于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原来以行政隶属为主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新的义务教育管理模式。
二是继续实施学校新、改、扩建工程。积极推进社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园区小学新建和市一小、市四小教学楼改扩建等学校工程建设,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受城市用地限制,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同时通过“名校办分校、优校带普校”的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提升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三是稳步推进化解大班额规划。继续推进实施《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优化地段划分、合理调配生源等手段,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区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实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省定标准。同时大力推进农村学校“薄改”和学校标准化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让农村学校留得住孩子,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同样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四是继续优化教师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加快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教师管理由“编制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型岗位增加教师职数,逐步解决教师编制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力度,同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向农村教师给予政策倾斜,在教师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先保障,为农村学校留住优秀教师。建议省、市编编制部门均衡配置教育人力资源,对公办中小学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生区段变化和学生数变动情况,对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作统筹调整,切实保障教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