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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时间:2023-08-10 17: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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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第1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 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

一、建筑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之间的区别

建筑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建筑工程合同,对建筑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正因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建设单位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将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工程监理必然要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

二、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行为无规范。建设单位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建设单位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建设单位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与管理,建设单位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建设单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对建设单位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2.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由于工程监理基本上是属于施工队伍的四控、二管、一协调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们并未进入前期的调研和采购范围。因此它们也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管理、商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监理企业所有的人才对这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严重不足。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任务的急剧增加,而合格的监理人员又严重不足,使各监理企业和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来充当监理人员。因此使得监理人员的结构不合理,职责宽泛,素质不高,加之监理单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使得整个监理行业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从理论上讲,建设单位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建设单位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投资方的建设单位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建设单位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而一个以质量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工程监理企业,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

1.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项目管理从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开始了,历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施工招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工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有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如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外语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各个企业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唯一标准和工作规范。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建筑工程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和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及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该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3.努力开拓市场。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上不可能将项目管理企业所承担的工作全部交给监理公司来完成,即使已经从监理公司转型过来的项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项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为有实力的建筑监理公司负责承担,则是今后的发展方向。除上述应该建设好的内涵部分外,还应加大对建设单位的宣传力度,主动开拓市场,主动向建设单位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内容、意义以及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这些宣传和市场开拓,对政府投资或者是私人投资的建设单位方均要实施。使它们逐渐明白项目管理对一个建筑项目的重要性和意义。

第2篇

1.1合同管理的作用

随着改革后的建设,我国工程行业紧跟时代的脚步,大力求发展,同时取得优异的成绩,令世界瞩目。与此同时,也出现过去从不会发生的问题,如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还有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等。根据以往资料显示,2011年全国范围内,因合同纠纷造成的拖欠和拒付工程款已经高达4000亿,这些大多是因为合同条款不明确,进而产生分歧,导致业主拒绝支付工程款【2】。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市场经济不完善导致的,合同是信用的象征,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条件,所以合同的本质其实就是信用的保障,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用合同规范市场交易。

1.2合同的基本职能

合同中会详细要求跟工程有关的一切注意事项,包括目标成本、质量、应该履行的义务等一系列目标,合同规定了双方的责任、义务和利益关系【3】。所以,工程管理的依据就是合同上的每一项条款,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每一个重要步奏都需要依照合同进行,它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有着重要的作用。当下的环境中,没有合同相当于整个工程项目没有明确的目标,过程没有保障,没有合同为依据就无法使工程管理形成系统的管理模式,意味着目标无法实现。当今社会的现代化建设中不仅需要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管理合同,参与工程的每一个专职人员都需要熟知合同内容,并且精通条款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工作,只有了解其内容才不会在实施的过程中犯错,导致工程不能顺利进行。现如今很多国外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的管理工作,甚至会与工期、组织、成本等管理同时设置部门,列入整个工程重要的管理部门【4】。人们已经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合同管理是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让其融入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去,以实现工程项目为目标,对各个环节实施有效合同管理方案,共同构建完整的工程项目体系。

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管理意识淡薄,执行力差合同签署双方不按照合同办事,但是不及时更改合同重新签订,导致事后引起纠纷,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出现拖欠问题。对于承包商来说即使理由充分也不能进行正当索赔。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并未设置合同管理部门,没有相应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来界定,其操作是否可行、有效。不能对合同时时进行跟踪管理,导致合同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让其发挥最大价值。

2.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我国目前缺乏统一的合同样本,承包商和各专业这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明,分不清责、权、利,而互相推诿,造成工程无法顺利竣工甚至很多工程以为合同问题夭折,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特别是土木工程、设备安装之间交叉施工的现象时有发生。

2.3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订立合同前缺乏预见性,缺乏对合同的具体分析。常常在一些紧急的情况下因缺少某些重要条件,导致合同有漏洞和不足,双方因为理解方式不一样产生差异,对合同的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发生争执。

3.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3.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

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的管理人员,由下至上的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并配备相关的法律顾问。使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入到每个层次的各个角落。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建筑企业应该确立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制的主要职责,监督检查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立定、履行;贯彻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并且培训有关的管理人员,防止利用合同中的漏洞进行违法活动;参与合同纠纷,了解并积累合同有关经验,并以报告的形式向管理部门汇报。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交底制度,就是合同签署以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工作小组进行对合同的剖析,向大家解释说明合同的主要内容、注意事项和各种管理程序,了解各部门责任和承担任务范围。责任分割制度,合同管理人员有必要对各小组或者承包商详细的解释,让其了解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尽职尽责的共同实施合同项目。工作日志制度。每天用数据或文字的形式对各级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这要求下级各部门的高度配合,将每天发生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以便及时掌握过程进展。进度审批制度,成本核算人员由于对现场情况了解不熟悉,申报过程款不及时,没能按要求纳入当月费用支出。合同管理人员应从各个角度审查合同,从而及时对进度款进行审查。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选择合同管理人员很重要,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多项综合素质,精通合同法律法规、具备现代化理论知识、经验丰富熟悉过程施工的全过程才能胜任这一职位。应对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只有通过考核或者严格的培训,取得专业认证以后才能上岗。由于市场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对于已经具有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再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尤为重要,所以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

4.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范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从业人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耍滑头的建立更具规范性,避免出现双方模糊理解导致纠纷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方便管理人管理,可以依据范本内容对合同进行审查监督,提高履行率,维护市场稳定发展。建议我国根据自身特点,累积以往的经验教训编写出一本具有示范作用的文本。我国现有规定也已经有了初步的方向。不仅对行业进行划分管理,而且结合当下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进行更加具体的规定。为避免施工单位为逃避法律规定,采取激进手段应对,建设单位必须重视投标单位的资质,对其合同认真的审查了解,对合同主体的审查也是很重要的。要确立当事人身份、资格,这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够有效率的执行。

第3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实施;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合同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是索赔与纠纷解决的依据,也是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中合同管理的作用探讨有其必要性。

合理管理的作用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已成为依法治理建设事业,加强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工具。因此,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后续项目进行的重要保障

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作为其中的核心,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着有效的调控。在工程项目中,通过合同,科学分解目标责任,优化资源组合,提高资源利用率,优化工程的管理职能,规范工程内部管理职能,推进工程项目紧紧围绕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一一展开与执行。科学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交易行为,遏制发承包过程中的不良行为,保证交易活动中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的目的。

2.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依据

任何的工程项目,都需要通过合同的签订来实现,通过合同,对承包工程的内容、范围、价款以及工期和质量安全标准等一一规范处理,并且合同双方根据相关条款的约定一一执行,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安全、规范完成。合同作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依据,通过对双方责任的明确,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条款相关规定,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整体出发,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监督,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3.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

在公路工程中,相关的示范文本中提出了工程保险、争议、索赔、违约等风险条款,若是在合同管理中,将这些条款一一在合同中体现出来,那么就可将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和风险转移,比如工程变更、违约、意外伤害等等,通过将合同条款的体现,可以将风险向第三方转移。

合同管理的实施

在公路工程建设体系中,合同管理的实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订立前管理。合同双方,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进行。合同一旦签订生效后,双方就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具体执行,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为此,需要双方在订立合同之前,以认真、严肃、谨慎的态度,做好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合同签订前的行为管理。

其次,订立中管理。在订立合同时,也要加强管理。首先,需要管理人员与有关责任人事先起草相关的合同条款,双方针对起草的内容进行谈判和商定。其次,在合同条款中,一定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责任,规范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坚持公平、公正、有效的原则,建立起以合同为中心的法律关系。

第三,签订后管理。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条款对各自的组织和人员加强管理,认真履行合同中的相关事项,同时,有关责任人还要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协调处理,既保证合同内容条款的贯彻落实,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发生问题,一定要按照合同的条款自觉承担。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通过合同管理,严格遵循建设领域规则,加强对各个阶段的监督与控制,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完善组织结构

在公路工程中,要通过合同管理,将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以及权限一一做出明确的划分与规定,团结组织目标,分工协作,确保员工岗位与其工作能力相适应,全面推进工程项目的展开进行。

另外,在公路工程中,要完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加强对建设工程工作程序以及工作制度的研究与细化,成立相关的合同管理部门,科学编制各项投资计划,做好相关的审查与汇报,做到责任、权利、义务的相互协调统一,坚持分工协作的原则,使得在工程进行中,不论是采用何种形式的组织结构,都可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组织制度是保证工程各项工作完成的基础,更是促进合同双方对合同管理条款履行和执行的保障。因此,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印章制度、统计考核制度、评估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一方面,可以通过制度建立,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各个部门的共同参与,另一方面,有利于工程中的各项职责落实到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对于合同管理而言,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其中一个关键问题,从整体上讲,目前,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水平偏低,尤其是随着现代科技水平和技术的发展,其业务水平就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合同管理人员在管理上过于随意,极大地影响了工作的展开,具体表现为两点:一、法制观念过于淡薄,随意性太强,再加上一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原则性,使得合同管理的职能作用根本没有充分发挥;二、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道德规范和职业规范,与之相应的财务管理的严肃性大大降低,进而影响了预算职能的发挥。因此,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定期展开培训工作,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4.强化信息化管理

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如电子、传真,以及数据交换等等,为此,合同管理可以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立新型的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从而推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执行。首先,应用信息技术,建立合同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将合同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与此同时,对文档进行收集与处理,完善信息传达制度和行文制度。合同修改、签字等管理行为均通过系统网络操作完成,既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社会资源,而且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要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合同信息的管理,从工作实际,展开合同管理工作。

四、注意事项

合同管理关系到发承包双方争议处理以及风险控制等问题,是项目管理的关键性环节,因此,合同管理对于项目各参建单位都有着十分重大的作用和意义。因此,合同管理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合同内容要有严谨性。合同文本要以国家合同示范文本为依据,在签订之前,对起草的合同文本进行仔细的分析与研究,尤其是对于关键词的含义要达成一致,避免由于多义性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合同内容要有合法性。所谓合法性,主要体现在合同各项条款中,要求,条款一定要真实、全面地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相关的履行方式和责任追纠,一定要细致,避免责任不清。

总结:

总而言之,在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合同管理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是确保工程有效完成和工程达标的根本保障。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管理,通过合同管理,约束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并将其作为解决双方问题的法律依据,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从大局出发,解决问题纠纷。

参考文献:

[1]赵君.加强合同管理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J].中国房地产业.2011(03)

[2]陈洁.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及法律防范[J].中国商贸.2011(20)

[3]韩道云.浅谈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J].中华民居.2011(09)

第4篇

关键词:重合同守信誉工程变更工程索赔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 承包商如何定立合同及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

(一)、定立合同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重合同守信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承包商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承包商在守信用的前提下,重合同就显得犹为重要。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

1、合同是否符合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否适应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

2、合同文字是否严谨。

3、施工合同的构成文件是否包括以下内容

①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另外,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重视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都必须按合同办事。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1、承包商应加强各层次管理人员对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2、逐步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学习和研究国外国内承包企业的先进经验。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但又必须使各个阶层的管理人员对合同有充分的了解与认识,这样才能使得合同中的各个不同条款充分的应用与工程管理的不同阶段、不同部门及不同岗位。

承包商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变更的管理

(一)、工程变更的含义

1、含义

工程变更是指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要求,对原合同工程进行必要的更改。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次序变更、施工时间变更、工程数量的变更、技术规范的变更、合同条件的修改。实质上,工程变更是对施工合同文件的修正、补充和完善。工程变更为承包商摆脱合同价偏低困境,扩大自身利润提供了机会。

2、新型工程类型是原承包合向中工程类型的原因

A、当原合同中无此工程类型时,这种变更可能意味着承包商要重新更换已进场的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甚至要为此添置新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商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为此增加,索赔因而不可避免。

B、当原合同中无此工程类型时,工程量清单中不可能有相应的计价项目和计价依据,变更工程的单价被迫要重新协商,原有的招标成果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这种变更会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

(二)、工程变更的审查与管理

工程变更的审查

承包商在变更工程的审查过程中应本着保证质量、加快进度、提高效益的原则来确定工程变更的可行性。该变更是否是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是否是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或因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或;是否是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是否是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在审查符合后提出具体、合理、实际的要求,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抄送监理、业主。

2、工程变更的管理

在工程变更的管理中,承包商应该着重注意工程规模扩大、单价偏高的工程细目工程量增大及单价偏低亏损的工程细目工程量增大时的工程变更。尤其是单价偏低亏损的工程细目,承包商应尽量降低该细目工程量的增大。

(三)、追加工作量

承包商应注意当工程规模扩大时,追加的工程量是合同外收入,追加工程量属于额外工作。这就使得项目功能增加、项目规模增大,此时承包商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接受,尽量要重新报价,构成合同外收入,以方便该工程竣工结算。

三、 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工程索赔的管理

合同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焦点。当前工程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为了中标,竞争压价夺标,中标合同价往往在该工程计划成本以下。在合同实施中,承包商稍有疏忽,都有可能面临严重亏损的局面。因此,承包商不仅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经营水平科学管理,控制工程开支,严谨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发挥技术和设备的优势,通过自身潜力的挖掘来赢得效益,而且也应通过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工程索赔的含义

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对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工期或其他方面的合理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与权利。

(二)、承包商索赔管理的程序

索赔的提出阶段: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紧接着承包方应就引起损失的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干扰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收集证据,对干扰事件引起的费用增加或(和)工期延长计算索赔值。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3、并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最终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索赔的解决阶段,递交索赔报告后,即进入索赔解决阶段1、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2、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三)、承包商索赔管理的注意事项

索赔要抓大放小,对责任明确的事件要力争及时处理,避免一揽子解决。承包商要尽量避免以业主和监理的个人疏忽或过错而引起的索赔,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工程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量的形式解决。

承包商要努力完成自己的义务,特别是在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上符合合同要求,不要留给业主和监理拒绝索赔的借口。另外要注意索赔的形式和时效。

在工程施工承包中,索赔是承包商要求补偿损失的正当方式,是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措施,通过索赔能使承包商在合同实施中的风险得到合理的再分配,使施工合同 中的风险分担程度更趋于合理化。因此,就承包商而言,寻找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索赔机会,以索赔工作求得增加收入,应作为一种经营上的管理活动。

结束语:

现代工程是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是经过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在当今社会承包商对合同的管理是否妥当已经成为承包商能否赢利的关键所在。

当前我国承包商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和亟需解决的问题:普及和加强法律观念;增强合同的索赔意识;把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全面研究国内外先进的合同管理和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把一切有利于承包商的东西充分运用于合同管理的实践中去,只有这样我国的承包商才能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参考文献:

1、 王天翊,《建筑合同与索赔法律实务》、人民法院出版、2003版。

2、 赵德先,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思考,2004。

3、 何伯森 著译:《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04月。

第5篇

关键词:授权制度;合同管理;合同审批制度

一、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

1.合同审批制度

企业合同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1)合同签订的根据是否可靠,准备的文件与材料是否齐全;(2)合同涉及的项目条款是否到位,资金是否合理合法;(3)合同之中的相关指标与技术是否与国家规定相符;(4)合同约定之中的费用是否与有关规定相符,是否能够达到合同目的;(5)签约对方是否具备签约资格,如有签约人看其信誉如何;(6)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中的权利与义务对签约双方是否公平等。

2.授权制度

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中逐渐树立起来的,对于合同的谈判、签署等都应该有具体的履行、负责人,而且一定要有实际可行的具体规范。根据合同的性质与标准开展权力的划分,明确授权的对象与范围,实现权责统一,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性与有序性,有助于对合同开展综合的管理,便于以后追究相关责任。

3.合同报告制度

合同报告制度是有效确保企业健康运行的一个有效方法。合同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在企业会议中实施汇报制度;在合同订立阶段,有关部门应根据拟定的合同、具体的职员与相关分配等,在会议中向决策领导予以汇报;在合同起草时期,相关部门应把草拟中出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请示与汇报;在合同谈判时期,相关负责部门与工作人员应该对谈判的对象予以主体资格审查并予以汇报。只有建立起报告制度,才可以有效确保企业合同管理的高效性与透明性,有效避免相应的风险问题。

二、企业合同签订要点和履行中的管理

1.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如果企业合同签订的流程不够规范,签订的合同之中相关约定不够清晰,或者文字的表述不够准确,将会使企业落入合同诈骗的陷阱,导致经济与责任的纠纷,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定要予以注意。(1)合同签订之前应该由企业风险控制部门草拟合同的范本,然后由合同的主管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之中填写金额、数量、单价以及费率等信息。(2)由合同谈判以及合同主办部门确认合同内容。如果是重大的合同,则需要风险控制部门相关人员加入到合同谈判之中。合同谈判牵涉到别的部门的情况下,其他部门的人员也应该积极配合。对于已有模板的合同且合同内容与条款和实际业务符合时,则应该由合同的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合同一定要通过书面形式确认。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通过监督管理合同的履行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合同的执行状况及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掌握出现的问题,从而为风险控制提供一定的时间,能有效减少甚至避免违约情况的出现。合同履行的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的主管部门应即刻与相关部门联系,准备并履行合同的相关工作;(2)合同在签字、盖章,而且在约定的生效条件实现之前,不可以实际履行。在签订的合同生效之后,合同相关人员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3)公司任何人员发现当事人不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该即刻通知主办部门,然后主办部门应该根据相关法律对当事人进行书面催促或者提出索赔等。在提出催促函或者提出索赔时,都应该经过风险管控部门的审核;(4)各部门或人员在收到对方的催促函与索赔函时,都应该马上交至合同主办部门,然后由风险管控部门协调主办部门予以适当处理。

三、企业合同档案管理的主要环节

1.建立合同档案范围

合同档案管理首先应该确定合同档案的范围,主要包括:合同的正本与附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合同审核材料;资信调查材料;合同谈判、签订一直到履行过程中的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争议处理中产生的和解协议书、决定书、民事谈判书;合同履行中所签订的补充协议等。这些资料都应该以存档的形式保存下来。

2.履行合同档案保管的要求

在企业合同履行完成或者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终止之后,相关主管部门应及时整理出合同档案,然后根据合同编号,备全合同档案资料,然后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一份材料清单,通过行政部门确定之后,由合同的主办部门移交给相关行政部门合同原件,然后由行政部门予以装订保存。

四、结语

现代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已经不是约定、承诺以及签订等简单的内容,其是科学、全方位的企业管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有效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能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

作者:张薇 单位: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

参考文献:

[1]张迪妮.基于创新与实践探索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研究[J].江苏商论,2016(33):68-69.

第6篇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接触许多法律问题,其面临的法律风险也随着企业所面临的法律事务的增加而增大。作为法律风险的一种,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在制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面临的法律风险。企业是盈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其需要以合同为纽带进行对外经营,可以说合同为其获取经济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合同对一个企业的重要性是可想而知的,对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问题进行研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分析

1.企业合同签订的风险

企业合同签订的风险有两种体现,一种是由合同签订工作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造成的,如对合同相对方的商业信誉、履行能力等方面的审查不仔细;另一种是由合同内容、签订程序的不明确、不公平、不合法等原因造成的,如合同中的条款不够齐备,对签订合同双方的经济责任缺少明确规定。两类法律风险来源中不论是哪一种,只要有一点考虑不周,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

2.企业合同履行的风险

合同履行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相对方违约或者是由于不可抗力量的影响而导致的企业损失。其来源如下:一方面,由于疏于合同履行的管理,企业未能对相对方的动态进行及时了解与掌握,因而采取措施不及时,导致与对方发生纠纷,从而使企业利益受损;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自身的反应滞后而未能及时进行维权也会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3.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

由于不够重视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许多企业对合同缺少动态管理,有的企业则是在企业管理工作上流于形式,导致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证据保留不完善,甚至没有保留,因而在纠纷发生时企业即使有理,却因为缺少有力的证据而陷入了尴尬局面,这对企业利益的维护是非常不利的。

二、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1.企业提高合同法律风险意识

一方面,提高合同法律风险意识是企业识别法律风险,进而化解法律风险的前提;另一方面,提高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意识为企业合同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奠定了思想基础。企业可以通过集中授课、经验交流等形式来加强对各级管理者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合同法律风险意识,让他们对合同法律风险及其危害有充分的认识,从而使管理者的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增强。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管理者谈判技巧、合同起草及其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不断增强管理者的业务水平,做到从根源上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出现。

2.实施合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由于企业合同从洽谈到终止的整个过程中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应从合同的每个环节入手,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首先,在合同签订之前,企业管理者要对合同相对方的商业信誉、履行能力等各种情况进行仔细了解,做好对合同相对方的资质审查工作。与此同时,企业管理者要做好企业合同标准文本的编辑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其次,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要仔细对合同的内容、程序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以及合同中各种权利、义务、经济责任等一些列内容的明确、清楚表达,同时还要确保签约手续的齐全。最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一旦企业因合同的履行效果出现无法达到预想效果,甚至根本无法履行时,为了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企业应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与此同时,企业还应该及时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搜集,以为日后纠纷的解决作出充足的准备。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得到完善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前提,企业只有制定了合理的规章制度,合同管理体系才能不断完善,企业合同的管理工作才能切实得到落实。在实践中,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应从多种方面入手,用强a有力的规章制度来激励和约束合同签订、履行的每一个环节,对每一个环节进行深入管理。此外,企业应实行合同管理责任制,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层工作岗位上,实现合同的分层管理,让企业员工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各司其职,努力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实现企业合同管理的系统化,使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得到不断完善。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存在问题 处理对策

由于建筑工程往往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利益主体多、对公共安全影响大等特征,所以其除具有一般承揽合同的特点外,还具有风险性强、动态性强、系统性强及专业性强等特点,这极大地增加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为此对如何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进行研究就迫在眉睫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法律知识匮乏及合同意识淡薄。建筑工程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双方必须依据合同进行工程建设。但是,作为合同主体的承发包双方的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不强,以及建筑业买方市场的市场导向,导致许多行为依经验和习惯行事,而非依据合同、法律来执行项目。通常情况是,买方在明确项目建设意图后,为了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通常会尽早将项目发包出去,而承包商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往往会选择尽快与业主签约,从而取得项目的建设权,这就导致项目双方均未能对项目进行详细筹划与准备,草率签约,待发生合同纠纷后,不愿也无法通过合同或法律途经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合同内容不全面。合同作为约束双方行为、主张权利的依据,通常项目发包人或承包从自身利益出发会相应地编制一些符合自身利益需求的合同文本。受制于合同地位不平等及合同法律知识储备不足,这些合同最大的问题是,权利义务不平等、合同条款描述不准确、合同内容不完善、合同条款间逻辑性不严谨等。

第三,合同管理人才稀缺及培训体制不完善。具体说来:①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工程技术、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合同管理者的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现实中很少能遇到这样具有综合素质的专业人才,这也正是合同管理的瓶颈所在;②对于合同管理者的培训与教育,通常都重点强调合同、法律方面的知识,少量涉及工程造价的内容,对工程技术、财务方面很少涉及,这种机制的直接结果是,合同管理者往往对合同标的无法理解透彻,此时编制的合同必然不可能做到内容完善、条款完整、逻辑严密。

第四,合同索赔纠纷问题。因合同任何一方没有遵守合同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效益损失时,损失一方可以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赔偿,但就在这个环节中,经常出现索赔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被要求赔偿的一方会坚持自己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现效益损失的一方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最终由法院和相关部门裁定。合同索赔纠纷,对建筑工程任务执行具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工期影响最大,需要加强控制管理。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处理对策

(1)标准合同文本的使用。目前,无论在国际建筑工程中还是在国内建筑工程中都有通用的、标准的合同文本。由于标准的合同文本具有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权利关系明确、易于分析等优点,因此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能确保承包商获得合理的合同条件。标准合同文本的使用,可以减少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核时间,减少漏洞使双方理解一致,极大地方便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实施控制,对双方都是非常有利的。作为承包商,如果有条件,则建议用标准合同文本。

(2)合同法律性质的深刻认识。合同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法律,签订合同同样也是法律行为,不能把道德观念或者政治观念应用到合同的谈判和签订中,从法律的角度规范合同签约管理,深刻认识到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紧密相关。提高合同的法律意识要注意如下几点:合同签订中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到,不能有侥幸心理;一切都应明确地、具体地、详细地规定;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要重视文本的作用,尽量避免口头承诺和保证;对合同补充的说明、允诺、解释和一些合同外要求,都应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是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核心,主要需做到如下几点:①聘用高素质合同管理人员。企业可以采用公开考评与竞争招聘方式选择合同管理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坚持择优录取原则;②合同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可根据企业跟市场实际情况,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期间进行继续教育学习,补充专业知识,关注目前业务热点问题;③合同管理人员的定期深造。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养力度,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培育有关技术的合同管理人员,定期选出能力强有潜能的业务主干去有关院校学习,学习最新前沿知识理论,并与实际工作中的事务联系起来。

(4)合同索赔管理的强化。一方面,工期索赔管理的强化。工期索赔管理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管理,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约完成,这个周期内都要把工期索赔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积极做好对方索赔的应对措施,和自己向对方索赔的工作,作为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对合同条件逐条分析,识别索赔机会,根据潜在的索赔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建立项目索赔程序,积极准备基础材料,索赔理由遵循合同条件,做到有理有据。

另一方面,费用索赔管理的强化。承包商对待不同的干扰事件和费用项目可以采用不同策略:如果一些费用项目如工程量有固定计算基础或标准的,尽量不要把费用的计算值扩大,防止对方察觉到;有些干扰事件如果将按实际费用支出计算索赔值可以扩大,如加速施工提出的索赔值(因为发包方对承包方实际费用开支进行鉴别的工作量比较大);对于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提出的索赔,承包方可以提高报价以增加利润。

三、结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施工双方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法律基础、处理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虽然近年来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受到经济体制及传统合同管理观念的影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仍凸显了诸多不足,为此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效益;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二、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项目管理模式

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3.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

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

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 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 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1.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 (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

(3) 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2.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变化

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

(2)计费基数的变化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 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例如,实体项目基础的深度与措施项目施工降水有关,实体建筑物的高度与措施项目脚手架有关等等。其次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

(3)材料价格的变化

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

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工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

第9篇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 系统建设 企业业务

1 实施背景及目标

合同作为经营管理的手段,是企业与外部进行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交换的基本形式,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合同法律风险管控能力,提高质量及效率,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2 传统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培养专业的法律人才队伍,健全法律规章制度、增强法制观念,这些都是提升公司合同管控水平的重要手段,但是传统的全靠人工审核的合同管理模式,仍存在以下问题:

2.1 合同履行监控情况难以掌控

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更侧重于合同签订前对合同重要条款的审核,而合同已经履行到什么程度,是否按照合同签订的进程有序推进,这些都是法律部门管控的难点及薄弱环节,难以真正实现对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2.2 风险管控能力有待提升

风险管控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确保合同文本内容的规范性及真实性、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性、财务付款合同与正式签字确认合同的一致性,降低合同倒签率等等,以上问题只靠人工审核都难以解决。

2.3 查阅、统计不便利

金额、对方供应商等合同信息全靠人工登记台账,工作量大、易出错、且统计维度单一,无法满足管理层多维度的决策、分析要求。

3 解决对策

基于以上现状及问题,企业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将标准的合同管理流程、条款和范本等业务管控模式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固化。实现对合同规范、标准的统一管理。详细功能模块如下:

3.1 合同审批表模块

合同审批表是贯穿各项功能的纽带,也是业务审核的重点。通过合同审批表,将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进行突出展现,同时提示各类合同的审核注意事项。包括合同基本信息、合同金额、对方主体、签章信息等内容。

合同基本信息: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承办部门、合同履行时间、合同业务大类、合同业务小类、合同主要内容、风险提示、审核规范、审核职责规范等;

合同金额:包括合同币种、合同价款、合同税款、合同总金额、付款条款等。

对方主体:包括对方主体名称、银行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等。

签章信息:甲方签字人、甲方签字日期,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人、乙方签字日期等。

3.2 合同审批流程模块

合同审批流。主要是将合同审批业务流程固化在系统中,实现电子审批。主要流程包括:合同审批、授权、归档。履行、变更、移交、解除、作废等。

3.3 合同统计查询模块

支持用户通过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对方当事人、合同金额、合同起草人等信息,快速定位到用户需要查询的单个合同。

提供多维度报表查询及统计功能,包括倒签率报表、签订及时率报表、合同归档统计报表、结算合同报表等。用户通过在系统中选择报表类型、期间等查询条件,系统可快速、直观、精准展示统计结果。

3.4 合同履行监控模块

从相关财务系统中获取所有合同的报账及付款情况,给相关业务用户直观展示合同的付款进程;通过系统定期向相关业务部门发送合同履行监控单,请业务部门主动报送各合同执行情况并通过电子流程流转到法律部门。法律部门可以逐不出户就清晰了解每个合同的付款及履行进程,对存在风险及时洞察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

3.5 合同档案管理模块

对于已经审批完成的合同进行电子归档,按照纸质合同归档规则,系统建立相应的合同编目、案卷。建立电子的借阅审批流程,电子流程审批通过后,系统会给申请人赋予查看相应借阅合同的权限。

3.6 多系统协作办公模块

通过打通与手机办公、财务报账平台、文档安全等系统接口,实现各系统基础数据的一致性、办公的高效性以及安全的管控性,主要如下:

3.6.1 与短信平台接口

当审核人收到待审批合同时,系统会促发短信,提醒审批人及时审批合同;当审批人处理时间超过企业要求的处理时限后,系统会自动发送催办短信给审批人,提升合同处理的及时性。

3.6.2 与文档外发系统接口

合同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加盖水印,并留痕控制,任何人无法再对合同的任何信息进行修改,只能查看和打印,且打印的合同会显示某某企业名称的水印,避免合同在前期商定妥当,且已履行完内部流程后,被对方主体恶意篡改。

3.6.3 与财务报账系统接口

将合同编号、金额等基础信息同步到财务报账系统,用户报账时,需要在报账平台选择合同编码,合同相关的金额、供应商等信息自动带出且不可修改,当报账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报账单无法提交。通过上述手段,确保合同履行的规范性及合法性,避免报账人恶意篡改付款单位,或付款金额大于合同订金额的违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