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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几年来,通过对农村中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积累了一定经验。下面对照自己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浅谈完善农村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改进措施提出了一些建议。
1.中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问题
1.1经济责任审计立项时间相对滞后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的中小学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都由教育人事部门在校长离任或调任以后根据局长室意见交办,而校长调动的话,往往集中在暑期,调动的人员也比较多,审计部门在年初的时候也无法进行项目安排,人事部门也没有完整的委托审计工作计划。在人员调任或离任以后才突击交办,基本上都是“先离任后审计”或“先任命后审计”的现象。这种现象一方面使经济责任审计陷于被动,给审计工作收集资料、核实问题、落实整改等征求意见带来许多不便,同时,被审计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必然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难以达到提高中小学校长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另一方面审计结果与中小学校长的任用出现脱节,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只能起到事后公证的作用,实际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的不良现象,影响中小学经济责任正常开展。
1.2定位不准确,理解不透彻
有的教育内审把农村中小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定位为“经济责任审计”。我们现在所讲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农村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质上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广义的概念,还包括法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经济责任审计等。在指导思想和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经济责任审计能包医百病的情况,认为,只要农村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就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了,超越了审计职能范围。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主要为:(1)审计对象不同;(2)审计目的不同;(3)审计内容不同;(4)审计时间不同;(5)审计程序不同;(6)审计方法不同;(7)审计文书不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常把财务报表审计成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也依然放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上,审计方法依旧以翻凭证、查会计报表为主,农村中小学经济责任变相成了财务收支审计。
1.3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责任审计难以开展
相对于国家审计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中小学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起步较晚,适合本行业现有的审计制度与规范也不够完善,使开展这项工作的法律理论依据不足。我们与某某学校学校的领导交换审计意见时,对于审计报告中列明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看也不看,仅仅只要求财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去落实整改,上级主管单位的相关部门也未及时跟进给予监督和检查,于是就出现年年审,审来审去还是一些老问题,流于形式的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就成了审计人员一次次反反复复的练习,经济责任整改未引起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差,因此,削弱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监督和评价的职能。
1.4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几个不明确、不具体情况
中小学经济责任不明确,评价的标准不具体,不统一;追究责任办法不完善。县级中小学校单位数量大,内审机构人员少,经费紧缺。
2.解决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2.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计制度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建设,是教育内部审计有序开展的方向和规则保证。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根据各类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制度而进行,对于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明确,是公平、公正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前提和依据。而要明确经济责任,首先做到事前经济责任明确,事中有监督,事后评价实事求是,严格分清经济责任,做到奖惩分明,避免走过场。其次,要完善离任交接制度,对于应属前任责任,在交接时应予明确。近年来,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先后制订《中小学经济责任管理办法》、《审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审计人员工作操作程序规范》、《校长离任审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有这些制度,对开展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工作就能有理、有序、有效开展。
2.2不断创新审计方法,完善经济责任的评价内容
按照《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的办法》规定的审计内容,明确经济责任的评价内容,审计人员要运用科学方法实施审计,筛选出具有充分说服力的数据证据,要通过审阅、观察、询问、分析等方法获取相关的审计证据,对所 取得的审计证据进行鉴定、评价,对怀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应该进一步核实,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在经济责任明确的基础上,对所取得的证据整理、归类、分析,并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作为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做到条理化、系统化的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即将经济责任建成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这样才有利于学校的管理,正确区分利益和责任,也使经济责任审计有客观、公正的基础和评价标准。
2.3加强后续审计,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跟踪检查制度
加强中小学经济责任后续审计制度,是促进审计结果的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对象做出客观公正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落实:一方面可采取审计结果公示、谈话诫勉、审计处理、处罚等方式;另一方面应将审计结果纳入审计对象的管理档案和廉政档案,与考核、任免、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兑现结合起来。对处理处罚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专人负责,建立有关台账,根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学校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和要求后,还应对学校执行审计意见或决定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实行审计回访,督促被审计学校及时逐项整改落实。
2.4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
中小学经济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为了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问题应付的责任,评价结果具有结论性的作用。它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而审计评价结果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而且直接关系到中小学校长的个人声誉及政治生命。为主管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依据,促进加强中小学领导干部管理,提高领导财务管理水平。而审计报告只有在组织、纪检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充分运用后,才能体现其效能,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因此,要发挥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必须充分利用好审计成果,强化审计功效,这也是深化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根本。
2.5运用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是核心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学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碰到的问题越来越隐蔽,审计工作难度和风险越来越来大。因此,我们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运用审计软件,实行计算机审计,降低审计风险,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一是提高计算机审计技术的应用程度;二是要加快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建设。计算机审计必将成为审计工作重要的技术支撑,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必须探索通过运用计算机审计来推动和提高审计质量,防止因人为因素而使审计质量下降、审计风险上升。
3.结束语
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不是完成以上所说的几项工作就能完善的,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学习,进步创新审计手段,大胆探索,认真研读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促进各项教育事业顺利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办人民满意教育。
【参考文献】
[1]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5,(1).
[2]朱尧平.经济责任审计向导.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2,(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法制司.审计法修订释义读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3,(1).
[4]褚子育.教育财会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第三辑).
[5]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机制 分类管理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国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多集中在政府部门、国企等单位,涉及高校的并不多,并且主要以本科院校为研究对象,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研究。陈晓芳、桂珍若(2006)区分高校不同部门、不同性质单位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作了明确阐述。张晓红(2009)分析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及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化框架。王亚荣、冯民柱(2011)认为应当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入手,分析其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最后确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石莎莎、杨明亮(2012)基于受托责任理论,分析了将社会责任纳入高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必要性。贾明春、张鲜华(2013)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影响高校科研绩效的各项因素,提出应当强化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科研绩效的评价。胡萍(2015)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将不同类型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分为“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并详细列出了“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的内容。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研究。王奇杰、陈悦东(2008),朱莹、 杨柏冬(2010)将层次分析法用于解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问题。王奇杰等(2008)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构建了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吴秋生(2012)认为,经济责任有积极面和消极面。对积极经济责任应当采用指标分析评价法,消极经济责任应当采取问题责任界定法。耿彦军(2013)分析了高校不同财权配置模式下,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评价指标。张凯(2015)设计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共性指标,还设计并详细解读了高校不同职能部门、教学部门负责人的个性指标。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其他方面研究。孙宝厚(2008)认为审计质量与审计风险成反比。刘更新(2012)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框架。杨玉新(2012)分析了审计各个阶段的流程及存在的风险,提出了完善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杨从印、刘琴(2015)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调查了以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重点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
高校中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无论是办学规模、组织结构还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这也决定了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施、评价、成果运用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首先,财务管理模式方面,与本科院校多实行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相比,高职院校由于办学规模小,其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大多实行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即学校只设一级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整个学校的所有财务管理、经费收支、预算及决算。校内所有二级单位均无权设置财务机构,也无任何财权。在这种模式下,二级学院(系部)及不同职能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就与本科院校有着很大的区别。其次,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方面,本科院校大多设置了独立的内审机构,设置不同专业领域的专职内审人员。相比之下,很多高职院校的内审机构尚未独立设置,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也与本科院校有很大的差距。
从国内学者的研究来看,多以本科院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的潜在对象,并没有区分本科与高职院校的现实差别。而且在目前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也没有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作为参考,实施及管理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着不同学校不同做法的普遍现象。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工作机制的探讨
(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保障机制。
1.加强内部审计组织领导。(1)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对于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职院校的主管部门应当把内部审计的开展情况列入学校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在对高职院校负责人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作为审计的侧重点,以此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2)要求高职院校校长参加全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会议。(3)保证学校审计部门的知情权。学校审计部门作为高职院校的内部监控机构,应当充分享有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应及时抄送内审部门,必要时学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列席校长办公会议,便于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4)组织校内审计培训。在校内积极举办内部审计以及财务规范培训,要求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通过相关法规与案例的学习,加强其对内部审计及财务风险的了解,充分认识内部审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内部审计将防范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领导的财务风险,也能提高整个学校的资产使用效益。(5)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的走访调研。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高职院校的实地走访督查或调研,与学校党政领导进行深度交流。对专职审计人员配备、内审经费、经济责任审计轮审情况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使高职院校领导意识到内审工作的必要性。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审工作。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审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议事规则,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将审计结果在联席会议上通报,以制度促进审计信息的公开,从而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有关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专题联席会议,应该要求基建后勤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应纳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范围,在会上传达新形势下教育厅、审计厅等上级部门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提高学校领导的审计意识。把审计结果作为学校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2)确保高职院校内审机构的独立性。(3)建立全面、系统、可操作的学校内审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最新出台的相关审计法规和会议、文件精神,针对学校实际和审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及时制定、修订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的立项程序和操作规程,做到学校内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4)完善学校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对属于内控制度缺失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不定期地对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属于人员操作层面的,要加强人员管理,对流程不规范不清晰的要加强过程管理。学校要加强资金监管,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信用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强资金预算和项目论证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制度执行,以控制业务活动的真实性为重点,加强经费支出的报销审核,规范报销流程,提高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交流,不能以审计监督来代替内控机制,协调发挥各类监督综合作用。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机制。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将凡是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单位“正职”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实际主持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形成全覆盖格局。在高职院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同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存在着很大差异。在审计原则、审计程序及评价标准的选择上,根据被审计人员的不同类别有所侧重,以确保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职院校内无论是什么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都存在着共性。主要是(1)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4)任期内遵守廉洁规定情况。在这些共性的责任之外,各部门由于工作岗位性质、部门职责不同及经济活动复杂程度等因素,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可以据此将经济责任被审计人员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学校下属经营活动频繁、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经济责任除了共性责任之外,还在于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第二类是承担着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校资金数额大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财务、基建后勤、资产设备、网络中心等。这些部门管理整个学校的财务收支、基建维修工程、设备采购、实验室网络及设备使用等,由于其部门职能所致而使得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重大。第三类是承担着重要的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院资金数额大的系部(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管理使用着大量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生帮困资金、奖助学金等专项资金,除了共性的经济责任外,其责任重点还在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第四类是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由于岗位性质其经济责任较小,管理资金也少。
2.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不同,相应的经济责任也有所区别。为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针对高职院校实际情况,遵照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的分类,对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分类管理。对于第一类独立经营核算的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采用对单位财务审计或主要负责人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方式,至少每年对单位开展一次财务审计或者任期内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任中审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二类经济责任重大、承担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一个任期内必审一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三类管理着各种专项资金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宜采用专项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以离任审计为主,加以必要的任中专项审计。对于第四类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实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必要时开展审计调查或抽审。
(三)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经济责任运行机制就是处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审计人、被审计人以及信息使用人之间关系以及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各项程序和制度。具体来看,主要有委托人与审计人之间的委托机制,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执行机制,信息使用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成果运用机制。
1.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机制。经济责任的产生起源于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两权分离。财产、资源的所有者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给无所有权的人,由此而产生关系。为了降低成本,所有者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人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中,校内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通常是组织人事部门。虽然这些部门不是公共财产的所有人,但是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对他们的管理一般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的,所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在操作中,高职院校组织人事部门向内部审计联席会议提出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经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后,报校党委或校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向审计部门发函,由审计部门具体实施。
2.经济责任审计执行机制。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终结阶段。(1)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部门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委托书,对被审计部门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可单独立项,也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等联合立项,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组成审计工作组,向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开展审计。(2)在审计实施阶段,现场审计正式开始前,应当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工作组全体人员、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或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校领导出席,通报审计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听取被审计人员介绍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在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被审计对象的类别,明确相应的经济责任,侧重不同的审计重点。除了查阅会计凭证、文件记录等原始资料、实地盘点以及对一些疑问进行询证之外,还可以通过与被审计干部谈话,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其他干部、教职员工代表分别座谈,多渠道了解被审计对象执行财经纪律、“三重一大”、廉政从业等方面的情况。(3)在审计终结阶段,审计人员在充分整理、分析审计工作底稿和询证单的基础上,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达被审计对象,充分征求其及所在部门的意见。如果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持有异议,审计人员则需要进一步核实。根据最终无异议的征求意见稿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做好文件归档。正式审计报告应送达委托审计的组织人事部门,被审计人员本人及其分管校领导。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有关整改事项,被审计部门现任领导干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自收到审计报告2个月内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已离任干部应予配合。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应对有关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必要时审计部门可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后一轮审计时要将前一轮审计提出的整改事项作为审计内容。
3.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两办《规定》中虽然已提出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但缺乏强制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率仍然不高。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应用不够重视,审计结果还未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监督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考核中的具体作用,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分析运用,健全与经济责任审计相配套的组织人事工作制度。此外,还必须强化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审计整改;加强对科研项目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专项的审计整改,进一步规范科研及专项经费使用;加强对财务的审计整改,确保资金运用安全规范高效。
(四)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人才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保障力度。学校内审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应当单独进行,根据内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业绩,由内审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审计的校领导直接考核评价,切实保护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提升内审工作的效度。鉴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以及高职院校同类岗位经济责任的同质性和可比性,可探索实行同类岗位附近高职院校内部联合审计,尤其是经济责任较重的岗位,增强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保障力度。
3.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应当出台政策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学历进修和职称晋升等提供有利条件。同时要重视实践对业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性,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各个高校之间内部审计工作的交流,研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1]耿彦军.新形势下我国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J].中国内部审计,2013,(1)
本文作者:黄杨丁朝霞工作单位:中山大学审计处
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
(一)在这种情况下,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可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在被调查的66所高校中,60.61%的高校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相关制度,尚有34.85%的高校明确回答没有制订该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是审计结果得到良好运用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其建立和执行情况关系到高校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审计结果运用的沟通与协调是否充分和有效。调查发现,66.67%的高校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6.06%的高校已有该制度的草稿,但尚未正式发文。关于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在已制订该制度(含已正式发文和未正式发文,下同)的高校中,有75%的高校包含了“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职责,但只有北京某高校的联席会议具备“交流通报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的职责,绝大多数高校没有重视联席会议对加强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各部门之间关于审计结果运用的沟通和反馈作用。对于联席会议制度的执行效果,在已制订该制度的高校中,认为执行效果非常好的只有8.33%,认为执行效果良好的有54.17%,认为执行效果一般的有33.33%。各相关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上的协调和反馈仍然不到位。仅15.15%的内部审计部门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优秀的提请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正面典型进行推广;仅12.12%的组织人事部门向审计部门反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仅45.45%的纪检监察部门对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向学校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干部任用和职务调整的建议和意见。而财务部门甚少向审计部门反馈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也是审计结果运用的一项重要举措。调查发现,18.18%的高校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制度,6.06%的高校已有该制度的草稿,72.73%的高校没有制订该制度。其中,12.12%的高校没有制订该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实施审计结果公开。(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具体内容和报送对象分析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具体内容,在被调查的高校中,96.97%的高校包括审计报告,46.97%的高校包括管理建议书,42.42%的高校包括审计结果报告,12.12%的高校包括审计信息和简报,还有少数高校出具审计结果落实书、审计要情等。其中,审计报告的报送对象主要包括组织部门、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其所在单位、审计部门主管校领导、被审计单位主管校领导或主管部门,少数高校还将审计报告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人事部门。而审计管理建议书的报送对象主要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其所在单位、审计部门主管校领导;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信息和简报的报送对象则主要是组织部门和审计部门主管校领导。目前,法规制度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尚未作强制性的规定,各高校具体如何运用、运用到什么程度都具有一定的灵活度。而高校内部审计与上级部门监管、外部单位监督不同,不具备强制性。在这一环境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能否得到良好运用和落实,就与学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是否重视内部审计和审计结果密切相关。调查发现,部分高校仍存在一些部门对审计结果运用不够重视,如财务、设备、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三)高校各部门和单位对经济审计结果运用现状分析基于调查的可行性,本文重点考察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现状。1.内部审计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状。经统计,目前,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运用审计结果的主要途径如表1所示。2.组织、人事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状。组织、人事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主要途径有:68.18%的被调查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66.67%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和运用情况存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59.09%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3.纪检、监察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状。有63.64%的被调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部门在移送通知书或审计报告中所提及的严重违法违规的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及时立案调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而纪检监察部门采用其他途径运用审计结果的高校占被调查高校的比例均在半数以下。4.财务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状。统计数据显示,80.30%的被调查高校财务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分析,针对薄弱环节完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而财务部门采用其他途径运用审计结果的高校占被调查高校的比例均在半数以下。5.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现状。统计发现,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途径比较集中,有80.30%的高校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施整改,并向审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78.79%的高校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对审计结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制订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措施;65.15%的高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处理。(四)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因素分析对制度和机制方面的影响因素,80.30%的被调查高校审计部门负责人认为,“先审后离”原则未真正落实是影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因素之一;77.27%的被调查人认为,学校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仍需健全和完善;54.55%的调查人认为,学校审计力量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自身方面的因素,80.30%的被调查人认为审计结果中关于经济责任的界定难度大;71.21%的被调查人认为审计结果中审计评价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
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的举措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执行力度只有健全审计结果运用相关制度,完善制度环境,审计结果运用才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等各部门和个人在运用审计结果工作中的目标、原则、方式、责任、要求和考核检查办法等,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建立健全各部门间关于审计结果运用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等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力度。一是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其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的职责,如研究制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的规章制度,跟踪检查、交流通报各部门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和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结果运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二是要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关于审计结果运用情况什么时候应反馈、如何反馈、责任如何追究等。(三)进一步营造审计结果运用的良好环境只有营造高校内部重视内部审计,认可内部审计结果的良好氛围,才能提高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需积极主动争取各方的重视。一是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义、内部审计的理念,提高被审计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认识,增强对内部审计根本目的是为学校增加价值、为各单位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服务的理解。二是可以把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一定形式进行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建立任中和离任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先审后离”原则未真正落实是被调查高校审计部门负责人中认为影响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因素。目前,高校“先审后离”的情况仍十分普遍,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使其真正成为高校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应逐步建立起任中和离任相结合的审计监督机制。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在届内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实时监督;又可缓解内部审计部门在领导干部集中换届时成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压力,化整为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五)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质量的提高审计结果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计结果运用的质量。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等审计结果使用主体的需要,提高审计结果的质量,做到重点突出、分析到位、表达准确,必要的专业术语应尽量解释清楚,并提高审计效率,做到报送及时。应建立健全科学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从制度层面制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具体办法,对评价原则、评价程序、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进行统一,使评价体系既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又能体现出一定的区分度,便于组织人事部门理解和运用。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探索经济责任界定的途径《。规定》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作了新的界定。在实际操作中应吃透《规定》的精神实质,把握在决策和执行环节上领导干部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清责任主体,准确辨别责任类别。
本文从剖析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难点问题入手,研究和探讨如何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关键词】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高校的投人不断增加,办学规模迅速扩大,高校内部经济活动日益复杂。众多高校伴随着深化改革,财权下放,使高校有关负责人(指高校内部二级单位负责人,以下相同)的经济决策权越来越大,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也随之成为内部审计的重点之一。但因为审计对象、部门、行业的巨大差异,至今未建立较为完备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进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效果。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对象多元化,难以制定统一评价标准
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其审计的对象既涉及教学、科研(院、系、所)和教辅单位(图书馆、信息与网络中心等)等事业主体单位,又包括服务性部门(校医院、饮食中心、后勤中心等)等盈利性资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随着学校的教学、科研、经营及管理体制的变革,带来了多元化的经济活动,加之学校规模不同,使得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类型增多,财务管理体制差别较大,既有“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也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等。同时,由于高校负责人要履行的经济职责不尽相同,且经济责任目标难以用价值尺度去量化考核,要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去衡量,几乎无法实现。
(二)高校经济责任制普遍存在设计缺陷,造成责任制缺失及可操作性不强
高校经济责任制普遍存在设计缺陷,主要表现为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经济责任制、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尤其是对重要部门、重点资金、重大问题没有相应的责任制来明确其责任、义务。缺乏科学健全、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条款,审计评价的可控性、操作性难以把握,审计评价往往只能泛泛而谈,讲“性”多,讲“量”少,审计评价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
(三)缺少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分析,容易造成审计评价不准确
高校审计人员惯于从审查“财务信息结果入手”开展工作,这样容易使审计工作局限于会计信息,而忽略了管理过程中其他重要信息。从管理控制要求来讲,审计需要关注管理过程及资金活动的过程、关注关键环节,若只对经济结果进行审计显然审计人员无法全方位地获取审计信息,分析提炼信息,进而无法全面准确评价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达不到监督的目的,增加了审计风险。
(四)现有会计信息不够全面,难以满足审计评价要求
根据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经济责任人的任期经济责任一般都包括: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 各种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等。上述所有的经济责任评价无不依赖高校财务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而从经济责任评价角度,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提供的财务信息在诸多方面存在局限性,其具体表现为:一是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准确反映高校收入、支出和收支结余,更不能如实反映高校的资产和净资产状况。二是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不设寿命周期,以固定资产的原值总额为依据,难以确认责任人任期内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五)经济责任评价指标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采用以比率指标为主评价方法,且以财务指标为主,但有关内部控制责任、管理责任、社会责任的指标较少,例如收入预算完成率、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专用设备利用率,而涉及到有关高校治理和管理舞弊控制的指标较少。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财务指标通常是单独使用,没有与非财务指标有机结合起来,缺乏系统性,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此外,指标体系在设计的过程中不够科学,如资产负债率主要是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而将其作为不具有盈利功能的党政部门的评价指标,缺乏针对性。
二、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一)从分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入手,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特定职务而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而现实的高校经济责任中,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工作目标的不同,管理体制的不同,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存在较大的差异。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对负责人经济责任的鉴证手段,它的审计重点是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变化而变化的,不同的部门负责人有着与之职位相应的经济责任范围。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从研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入手,分析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类型,突显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与重点内容。
(二)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体系
针对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制尚不完善的情况,笔者认为应从签订负责人经济责任书制度开始,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健全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若干个责任中心,对各个经济责任中心明确其经济责任和工作目标,特别是应完善对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资金使用权及重大投资决策权的责任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同时,按照经济责任的内容,分类分项将经济责任细化为不同的模块,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责任报表制度(如财务收支表、固定资产表、制度建设表、重大决策及效益情况表、业绩情况表等),既能揭示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又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内容和评价依据。
(三)注重过程管理,提高审计评价真实性
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关注经济活动的结果,然而许多问题在结果上无法得以反映。这就要求高校对一些关键岗位,如基建处、资产处、后勤处、财务处等负责人的审计,加强过程管理。重点关注经营活动及资金流转的过程、关注关键环节,如建设工程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是否按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和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建设工作,有无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计划工程项目;工程招标、对外签订合同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有无未经审计后结算工程款;设计变更、施工签证是否完备、真实;有无超预(概)算工程项目和长期未完工项目,竣工项目是否按期交付使用,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四)完善高校财务会计制度,补充高校经济责任信息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的办学体制、经费来源、后勤社会化、校办产业管理等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制度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
新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记录任期经济责任的需要。审计人员应当利用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契机,研究完善针对经济责任考核的经济责任信息,建立与“账面资产、账面负债、账面权益”有所不同的“责任资产、责任负债、责任权益”、“责任业绩”等经济责任的概念信息,运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等进行调整,以便更加准确的评价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五)根据现行管理体制,探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框架
根据高校经济管理的运行模式和特点,笔者认为高校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四个方面综合构建:资金使用、经营控制、遵纪廉政、工作业绩。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客体属性与经济责任审计现行模式,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共性指标”,即资金使用权(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经济控制权(对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及其遵纪廉政(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评价与审查。由于不同类型、不同部门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同,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上,而对“工作业绩”模块,可分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设置特别的评价指标,称之为“特性指标”,主要是对主管人力、物力、财力等重要部门负责人有关经济责任的细化界定。两大指标群组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既兼顾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共性,又突出了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的个性。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还有助于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的科学性。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框架表列示如下:
参考文献:
[1]张晓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思路分析[J].财务与金融,2009(5):52
[2]李顺昌,陆基康.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之困惑[J].上海注册会计师,2010(5):56
Abstract: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auditing evaluation of the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of the head of secondary departments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his paper adopts AHP to design the evaluation index of internal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including internal control, budget, major decision, management benefit and finance. The AHP-based internal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evaluation model is established, and its effectiveness is verified by example. This paper studies the model from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angles, so as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ing of the head of the secondary departments of universities and 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bility of the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of the audited cadres.
关键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
Key words: university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evaluation index system;AHP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2-0028-03
0 引言
通常情况下,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由高校组织部委托,对高校内部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机构相关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内相关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审计,可以在任期内和任期结束后进行。随着高校的合并、新校区的建设、办学自和资源的配置权越来越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不断加大。
对于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点不同。国外的研究成果更多关注于绩效评价,我国则更关注于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二者存在本质区别,但对于评价方法则可借鉴。基于AHP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最早由20世纪末期英国学者(Martin Cave,1998)提出,包括了教学类8个指标、科研类4个指标,用于评价高校绩效。而国内的研究,则囊括了谢合明(2001)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建立了教学、科研、学生三类一级指标对高校绩效进行了评价;程海燕(2013)建立了内部控制、预算执行、廉洁自律、重大决策等五类37个综合指标,以上研究成果设计了较为丰富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高校二级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现有评价指标体系。但对于如何有效避免确定权重时的主观因素?如何平衡绩效指标评价与高等教育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初衷?定性指标的定量化如何避免主观因素影响?等等诸多问题,都函待解决。
1 基于AHP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概述
在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部门难以对外延伸调查,造成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评价依据不足。①由于内部审计的范围、内容、权限是有限的,审计部门全面评价的依据仅限于审计对象所提供的述职报告、任期工作总结、及学校财务提供的会计资料等材料,按照有关规定界定经济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及党风廉政情况,审计部门全面评价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许多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常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延伸到外部单位进行落实取证,如领导干部涉及的利益输送、收受贿赂、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问题,仅依靠内审是难以发现和查证的,因而很难提示一些风险。②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必要的、统一的、可行的量化考核指标,缺乏一定的行政责任定性考核标准,缺少一定的法律责任相应法规。目前高校内审部门主要是对相关领导在任职期间内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重大决策、廉洁从政等指标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实际工作的。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10)02―0009―05
作者简介:刘爱东,女,山东高唐人,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审计学会个人会员。主要从事会计与财务理论、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反倾销会计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完成和正在主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省部级及横向科研课题30余项,其中10项分别获省部级奖;撰写并公开出版教材、专著8部,在《会计研究》、《金融研究》、《审计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等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历经十几年的发展,不仅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帮助政府、企事业等单位优化管理,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拓展了审计理论研究的创新路径。为对这一具有时代特征审计模式的运行有―个基本了解,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课题组在对长沙、衡阳、永州、岳阳等地经济责任审计现状进行实地调研的同时,设计了一套由32题组成的调查问卷,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回收问卷18l份,其中有效问卷180份)。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十分有价值和值得思考的问题,这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总体状况,我们选择了被调查对象的所在单位、年龄结构、学历构成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相关法规、制度等)指标反映。图1为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工作单位分布系列。
图1的统计结果显示,国家审计机关83人(占46.11%),地方各级政府部门16人(占8.89%),大中型国有企业72人(占40%),学校/事业单位9人(占5%)。被调查对象基本覆盖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各类型代表,包括省、地、市县各审计主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主管领导,计划、法制、经济责任审计处、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一线人员,被审计单位(对象)的代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即审计机关)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或内容(即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与“事”的有机结合。“人”――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事”――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分别为46.11%和53.89%,这就为后续调查研究的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提供了保证。
表1和表2分别反映了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年龄结构及学历构成。
从表1年龄结构看,无论是所访对象的总体,还是被访的审计机关,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占了70%以上,这从某一侧面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年轻化的基本状况,预示着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前景。表2的学历构成显示,被访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以上,且本科学历为主体(分别占58%和67%),而研究生层次的人才相对偏少(分别仅占3%和4%)。这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知识化总体状况相对不错,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是伴随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从1999年6月中办、国办下发的“两个暂行规定”(标志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式确立),中央五部委不断出台的指导性意见,各省、市、地区根据自身情况相应出台的相关暂行办法、指导性文件等,到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法律形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作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知晓理解、研究状况,不仅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反映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的质量。为此,我们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原则及对2006年我国新修订《审计法》学习、研读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3-5所示。
从表3-5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尽管在具体调查内容或回答选项上有一定差异,但回答不了解、不清楚所占的比例都比较小(分别为0.45%、2.78%和6.67%)。对新修订《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职责的相应调整内容,回答不清楚的比例略高(为6.67%)的原因,我们认为可能是被访审计机关以外的人员或由于新修订《审计法》实施时间不长的原因所致。这除了启示我们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的学习外,也实地测试出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具有较好的政策水平。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内容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审计模式,其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内容。由于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故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为此,我们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的定位、划分的责任类型、党政领导干部及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等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6~11所示。
表6、表7的统计结果说明,为廉政建设服务、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为组织部门考核、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应当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占了57.00%);同时,在进行经济责任的界定和确认时,应重点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为首选。表8、表9说明,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以党政领导干部管辖的政府性资金运作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观与绩效观展开审计”(占52.12%);而“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次之(分别占25.87%和20.85%),回答“不清楚”的只有3人次(1.16%)。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52.78%的选择“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等”以及“检查与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规定”情况,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等为其主要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这一统计结果是比较符合目前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客观情况的。
表10、表11是关于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的统计结果。其中,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应当是“对所在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占46.67%,只有3.89%选择“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选择“以上均是”为48.89%,而只有1人不清楚。
我们认为,表10、表11的统计结果,基本反映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实践运作要求具有一致性。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保证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以落实的控制机制,自产生以来,是在不断创新、完善中求发展的。为客观认识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状况,探寻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及其未来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就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评价、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地方政府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及与审计部门的协调情况、影响我国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12~19。
表12―15分别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良好和一般占了约75%)、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好、较好和一般占了近72%)、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非常重视和比较重视达55%)和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情况(选择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例为91%以上)等视角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与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但回答存在问题、不理想或不够重视的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表16―19所调查问题的统计结果,可能会对我们有一些启示。比如,我们发现,在“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审计管理体制”为首选(45.57%);“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是“缺乏合理评价指标,难以做出客观评价”(58.44%);“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时间窗口”选择“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高达86.67%;而“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49.54%)也成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的首选。
四、结论与思考
(一)结论
综上各部分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及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 调查对象(或样本选择)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和各类被审计、监督的对象,其比例分别为46,11%和53.89%,这是本次问卷调查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的基本条件。
2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具有年轻化、知识化、较好政策水平等总体优势,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3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基本验证了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差异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的不同。
4 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和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与政府等部门的协调情况等视角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二)思考
鉴于上述统计分析主要结论中,“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限于篇幅,我们仅就这两方面的问题思考如下:
1 关于国家审计管理体制的思考
现行国家审计管理体制始建于80年代初,属行政型、双重领导体制,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这种体制确立的初衷是为了从领导体制上保证依法审计和独立审计两项原则的贯彻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暴露出许多缺陷。由于审计机关定位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并隶属于政府部门管理,审计工作被界定为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约束,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管理权和监督权,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经济监督权与处理处罚权集于一身,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局面,制约了审计的监督职能,限制了国家审计的权力,使之一定程度上带有内部监督的性质。这种审计体制的弊端之一就是弱化了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审计机关对同级政府的经济活动难以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审计目标和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受最高行政权力机构意志的左右,审计发挥作用的程度取决于领导者素质和重视程度,在一些重大审计事项上难以保持审计独立性,无法突破地方政府保护的屏障。同时地方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都决定于本级人民政府,因此,审计机关往往不得不做出偏向同级政府的选择,以权压审的现象时有出现,审计结果极易被变通,成为地方政府的维权工具。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之路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对我国现行审计体制采取渐进的改良策略,进行结构性调整,向政府和人大同时报告工作(尹平,2001);(2)为强化人大立法监督和国家审计监督,国家审计组织应由行政型模式向立法型模式转变(杨肃昌,2002);(3)将我国国家审计适时地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设立即“一府三院”,实行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项俊波,2001)。课题组认为国家的审计模式应该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同时又要大胆吸收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第3种观点比较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主张以立法型管理模式作为理想目标,循序渐进,审势度时,从审计工作各方面着手准备,为最终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审计环境。同时,打破“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审计署与地方审计机关分别专门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力度,避免出现审计“盲区”;省级审计机关接受审计署业务领导,有利于对中央、地方两级财政资金的监督,也有利于审计系统加强业务建设。
【关键词】 高校内审; 人力资源; 审计计划; 经费保障; 资源整合
众所周知,经济管理的核心问题是资源配置,审计管理也同样离不开资源的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是指一切直接或间接地为审计监督活动所需要的资源,包括审计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社会资源等。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就是为实现审计目标,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方法,通过制度、机制创新,将审计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形成最优化组合,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部门的整体功效。
一、高校内部审计资源现状
(一)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
目前,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有独立设置、与纪委监察合署办公、与财务合署办公、在监察处下设审计科等几种不同的形式。以天津市属17所高校为例,独立设置审计部门的只有7所高校,不到50%。合署办公等形式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影响了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难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审计人员编制少,审计力量不足
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仅独立性不强,而且人员编制不足。同样以天津市属高校为例,天津市属17所高校的专职审计人员只有43人。审计人员编制的不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开展,制约了审计作用的发挥。
(三)审计人员专业结构不甚合理
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审计工作范围越来越广,审计任务越来越重。新形势对审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求审计人员不仅精通财务会计,还要熟练掌握基建工程造价、管理科学、信息科学及各种相关法律法规,成为能胜任多种业务的多面手。而高校内审人员的专业多为会计、审计,只有少量的工程造价专业,与审计领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四)审计经费不足
审计部门的经费主要来自于学校预算,以天津市属高校为例,审计部门的经费一般只有1-2万元,甚至有的高校一年的经费只有几千元。部门经费的紧张造成一些审计项目、审计调查和审计程序不能开展,无法购买有关的审计软件,审计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不能有效开展计算机审计,影响了审计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增加了审计风险。同时,由于经费的缺乏,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受到局限,视野无法开拓,业务水平亦得不到有效的提高。
二、高校内审任务现状
目前,高校内审部门不仅普遍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建设修缮项目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还在逐步推进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同时介入学校设备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标等工作。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许多高校还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校区的建设,虽然学校一般都引进社会造价咨询公司对新校区建设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但内审部门沟通协调的任务也是非常重的。
三、有效整合高校内审资源的几点建议
(一)独立设置审计部门
为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应设置独立的审计部门。
(二)有效整合人力资源
解决审计部门的编制问题,构建复合型的专业队伍,使审计队伍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能力结构。当编制问题无法解决时,对现有审计人员实行不同专业领域轮岗,增强学习新业务知识的压力,提高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打破科室界限,统筹安排审计力量,对审计人员进行优化和整合,发挥审计人员的专业特长,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集中力量,对审计任务逐个攻破。
(三)给予审计部门适当的经费保障
为充分保证审计部门的独立性,进行审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建设,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有效地规避审计风险,保证审计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审计质量,应为审计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建立相对固定的经费预算和拨付制度,使审计经费制度化、规范化、刚性化,以保障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合理安排审计计划
1.结合部门人力资源情况,对重点审计工作,将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相结合,确定一个审计周期(3-5年),从项目实施的全局统筹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同时,年度审计计划又可对长期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2.坚持“突出重点”的方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领导关注的重点、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审计项目。3.科学确定审计计划项目基数,使计划留有余地。4.在审计项目计划上将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和调查相结合,充分利用交叉审计方式,节省有效的工作时间,避免重复审计造成的资源浪费。
(五)疏通信息交流渠道
建立审计信息化的平台,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在审计项目和审计组之间建立畅通的审计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利用以前年度的审计结果。比如,对某二级学院或校办企业负责人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充分利用以前年度该学院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该校办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等有用信息,加以借鉴和启发,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审计和取证,减化审计程序,减少审计资源的消耗,提高审计效率和科学化水平。另外,还要注重对审计档案的学习与回顾,利用审计档案所揭示的问题或感知到的审计线索对来年的审计提供帮助支持,使同一类型的项目审计更具有监督力。
(六)整合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资源
各高校在开展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同时,也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审计部门应进一步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发挥联席会议在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中的作用,及时将重点资金、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审计信息反馈给他们,以便加强监督,及时整改。
【主要参考文献】
[1] 朱静芬.整合审计资源面面观.中国审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审计工作会议和区委全会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方针,紧紧围绕共创“中心、第一城区、善治”的目标,不断拓展和加强“人、法、技”建设,积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审计内容
(一)财政财务审计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关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公开等环节,特别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追加调整的规范性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预算的公开透明度;关注财政支出的流向、重点项目资金以及法定支出情况;了解区与街、镇体制结算情况;关注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职责履行等情况。整个工作将在6月底完成。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加强对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重点检查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执行,以及非税收入征缴、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政府性资产管理情况。
3、街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以规范街镇财政分配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为目标,计划对烟墩、望湖街道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促进街镇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法规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专项审计和效益审计
1、民生类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开展对社会保障资金的联动审计(审计调查)。审计对象涉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等管理部门。摸清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运行情况、社会保障资金收支余规模和管理情况;反映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揭示和反映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政策执行、业务管理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分析问题形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2、效益审计和联网审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效益审计的发展思路。计划安排1—2家行政事业单位为效益审计试点单位。同时,为进一步创新审计思路,提高审计效率,2012年计划参照市局经验,探索联网审计。
(三)重点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1、旧城旧村改造审计。计划重点服务的主要有南二环沿线和山路、新村、水安宿舍、灯泡厂、省军区、省教院、王大郢、葛大店等群众关心的项目。
2、竣工决算审计。主要括:片区绿化、国道绿化项目;校安工程中新建铁四局、48中等学校的决算以及加固工程的决算项目;农业示范园、金葡萄科技园的竣工决算项目;区“三馆”建设、功能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小街巷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
3、在建和续建工程的跟踪审计。主要括:城市支路网建设、美丹家园、京华世家、镇贾大郢复建点等项目。
(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继续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针,重点围绕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履行经济决策和管理职责情况,客观界定其个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不断完善街镇党政负责人经济责任捆绑审计、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力争在审计的深度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根据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要求和区委组织部门的委托,计划对烟墩街道、望湖街道、区人社局、区招商局、区行管局、区城管局等6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领导于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指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所在单位的内控制度、管理情况等作出的结论性评价,包括审计结果评价和综合评价两部分。审计结果评价是指审计机构根据审计结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情况作出的职业判断行为;综合评价是指审计机构根据领导干部历次接受审计、所在单位历次接受审计、其他项目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提m评价意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作出的结论。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主要有:(I)依法评价原则。审计评价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2)独立性原则。审计评价是以审计人员的调查取证为基础,这就要求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具有独立性,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出审计评价。(3)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附带任何主观成份,全面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功过是非,做到成绩说够、问题讲透。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4)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划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5)谨慎性原则。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6)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目的是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有价值的依据,与领导干部的任免直接相关。先审计后离任原则是保证审计成果切实转换为管理,培养和使用干部的正确导向和依据的前提。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复杂,涉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学校财务部门、校办企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图书教材及院、系、所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因此,针对不同的被审计对象,审计评价的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遵守廉政条例等方面的审计评价标准是一致的。但对有经营目标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侧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政策制订及重大经济决策、资产的保值增值等方面的评价;对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侧重单位执行财经法纪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的效益性等方面的评价。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有:(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的真实性,主要是通过查阅、核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表数据与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年度会计报表、帐簿、凭证)与审计事实是否相符。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政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评价,进而评价其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程度。(2)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主要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是否认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法违纪事实,如私设“小金库”、挪用、违规使用资金等;是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是否存在乱收费等问题。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评价其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程度。(3)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通过向被审计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询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查阅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查阅以前年度有关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档案,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健全性测试和符合性测试,看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和有效程度,评价其任期内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4)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业绩的计算、比较、分析,全面反映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对其经济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等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根据审计查证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评价其任期内的经营业绩。(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通过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情况,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无由于资金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评价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6)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的集体决策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领导个人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和浪费情况,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合理界定责任。(7)个人廉政情况。向绀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了解对被审计领导于部廉政建设方面的看法和反映,深入听取和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各层级、各方面人士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对可能涉及有违廉洁性要求的事项进行收集,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
三、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
(一)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标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三个等次。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1%;基本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1%、≤5%;不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审计调整幅度5%。
(二)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评价标准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三个等次。合法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法。合规等次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基本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率≤5%;不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率≤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如:设立“小金库”、“账外账”、“造假账”等。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评价标准分为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三个等次。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9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没有遗漏,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基本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8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没有遗漏,基
本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基本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8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有疏漏,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不能满足控制目标的要求,或者没有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混乱。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三个等次。经过符合性测试,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90%(含)以上得到执行,实现控制目标,没有出现内部管理控制问题;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有80%(含)以上得到执行,没有出现重大控制漏洞,基本实现控制目标;无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但80%以下得到执行,或没有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控制人员,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没有实现控制目标。
(五)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标准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标准分为完成较好、基本完成、未完成三个等次。主要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也可以历史水平为标准。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一般应采用绝对数进行比较,若以历史水平为标准,应采用相对数(年均增长数)进行比较。在运用指标进行比较时,应注意指标的可比性,使指标的计算口径、计算基础、时间单位保持一致,剔除不可比因素。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完成较好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任期目标;基本完成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接近任期目标或占任期目标的95%(含)以上;未完成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低于任期目标的95%。
(六)重大经济决策程序的规范性评价标准重大经济决策程序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三个等次。规范等次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提供的决策方案至少两个,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等次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等次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七)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三个等次。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基本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基本实现决策目标,但有轻微损失浪费现象;无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不能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造成明显损失浪费,没有实现决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