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1 17:18:21
导语:在供应链金融的特征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Abstract:Financial crisis's impact causes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massive closure, the production suspension to become restricts Our country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survival and the development comes the barrier, has caused the livelihood of the people, the employment more importantly, stably and so on social questions.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supplies chain's vulnerability is creates the above problem a substantial clause, the article from analyzes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supply chain characteristic in the foundation, the analysis financial crisis attacks to it supplies chain's influence, proposed in view of each influencing factor strengthens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to supply chain's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upply chain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financial crisis
基金项目:益阳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2009JZ09)研究成果之一,本文同时得到湖南城市研究基地资助。
引言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小企业是指从业人员数在2000以下或销售额在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制造企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以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地位与作用是趋重要。在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后,截止2009年12月,中小企业仍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缴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但在国际金融危中,中小企业也暴露了其抗风险能力弱,受外部因素制约大,生存能力弱等不足之处,本文拟从中小企业供应链的特征分析入手,剖析中小企业供应链的脆弱性,进而提出强化其供应链的方法以增强中小企业对抗金融危机冲击的能力及生存发展能力。
一、中小企业供应链特征
供应链是由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商、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运输商等一系列企业组成的企业链,原材料零部件依次通过“链”中的每个企业,逐步形成产品,产品再通过一系列流通配送环节,最后交到最终用户手中,这一系列活动构成了一个完整供应链的全部活动[1]。中小企业供应链的特征是由其企业特征所决定的。根据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及总资产三个方面的界定,中小企业供应链具有如下特征:
1、不能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作用
供应链上一般会有一个核心企业,以其为中心,协调管理上下游企业的资源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绩效。一般来说,成为供应链核心企业需要企业有扎实的企业管理基础、良好的企业文化、开放的组织作风及良好的竞争与创新机制的在某个或几个领域具有突出优势的企业。这是以中小型企业的资产、人员、技术条件很难满足的,所以中小型企业很难成为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而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受其规模、资本限制等限制,对核心企业的依赖性强,对提升整个供应链竞争力的作用有限,所以能从供应链竞争中获得的支持与利益十分有限。
2、与上下游供应链结点企业关系不稳定
中小型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很可能是规模较大的企业,且一般是跟少数几家供应商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在此环境下的合作中,中小型企业往往处于一种谈判劣势,原料与产品订价、款项结算、交货期与交货数量等方面的协议都可能不利于中小企业,这对流动资金相对不足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很难接收的。所以,这种合作关系会在中小企业不断寻求更好的供求关系过程中变得十分脆弱,同时,大型企业在与中小型企业的合作中,由于规模不对等的原因,双方供需计划很难匹配,大型企业可能会中止与中小型企业的合作。
3、中小型企业供应链信息传递系统效率低下
在供应链中,各个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的需求预测、库存状态、生产计划等重要数据要做到有效快速地响应用户需求,必须实时地传递。近年来,信息技术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已为大多数企业所接受,但是受管理水平、资源、人员素质等因素限制,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的应用与发展的现状不容乐观。数据传递方式落后,数据加工处理方式原始,很难做到数据分析与辅助决策。
二、金融危机冲击对中小企业供应链的影响
中小企业供应链的上述特征,会导致中小企业在受到金融危机冲击时出现下面几方面的问题:
1、容易被供应链核心企业所抛弃
金融危机的冲击常常会使得供应链产品需求下降,供应链整体利润受损。供应链核心企业往往会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而牺牲供应链中弱势企业,中小企业本身的抗风险能力弱,所以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常常会面临破产的命运。例如,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1-10月,广东省关闭、停产、歇业和外迁的中小企业达到15661家。
2、与上下游供应链企业的合作关系中断
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受需求大幅波动及牛鞭效应的影响,供应链企业间的物流会变得十分混乱。为了降低库存持有水平及降低成本,企业间原有的合约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这使得原有的合作伙伴关系被迫中断。而这样做的后果是供应链企业各自为政,整个供应链上企业间的利益分配进一步趋向不合理,中小型企业更是面临下游企业不执行销售计划使产品大量积压,而原料供应方面可能由于受上游大型企业的强势而按原有采购计划执行使原料库存水平也大幅上升,这会给原本就流动资金不太充足的中小企业的正常运转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3、不能及时识别企业链产品需求变化
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低,就目前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现状看,国内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特征是只有少数进入了信息化的高级阶段,而绝大多数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停留在文字处理、财务管理等办公自动化及劳动人事管理阶段,局域网的应用也主要停留在信息共享层面上,生产控制方面的应用很少[3]。同时,中小企业使用互联网和参与电子商务的程度参差不齐,电子商务的应用主要在于网上查询、网上信息,但在供应链集成、网上支付、分销渠道等方面的应用还不普遍。当金融危机来临时,中小企业往往不能在短时间内把握市场需求的变化,也不能及时地从以往需求变化中预测出需求变化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使得中小型企业供应与需求很难吻合,同时,信息化水平的低下也给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的合作带来了很难逾越的障碍。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信息传递的断点,会影响整个供应链的信息传递,导致供应链节点企业成本水平整体上升,削弱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
三、中小企业供应链应对金融危机冲击的对策
金融危机是全球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治愈的重症,已逐步走出次贷危机的我国中小型企业应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自身供应链建设以应对金融危机的再次冲击。根据前文分析,中小型企业可以在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强化自身供应链。
1、提升自身在供应链中的地位
提升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地位可以有效减少金融危机出现时中小企业受到的冲击。中小企业要提升其在供应链中的地位有两种思路:
第一种思路是构建以中小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中小企业可以采用“小而专,小而精”、“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产品个性化、高新科技创新等策略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2]。同时通过提升管理水平及信息化水平,合理选择供应链伙伴构建以自己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组织。
第二种思路是努力成为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强有力的支持者或成为供应链中不可替代的环节。对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受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成为供应链核心企业会很困难,但如果能在质量、服务、时间等方面的竞争中保持其一种或多种独特的优势,就可能避免成为供应链中牺牲品的结局。同时如果能够与核心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则能在受到外部威胁时求得更好地生存与发展空间。
2、强化与上下游企业的联系
供应链中的每一个企业都不可能离开其它企业的支持而获得超额利润,与供应链上所有企业通过集成,优化资源配置,快速响应市场,合理分配利益是供应链上企业共同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组织管理水平的限制,要在短期内做到主动协调整个供应链企业的关系会很难做到,但可以通过首先协调其上下游相邻企业的关系入手逐步提高自身的组织管理水平。
中小企业强化与上下游企业的联系,可以通过加强自身企业文化建设,企业间沟通战略意图,进而依照多劳多得、风险补偿或效用最大原则分配收益达到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联系。另外,中小企业还可以与上下游企业间通过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合作融资、相互投资等方式形成一个“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利益共同体。
3、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
中小企业信息化是实施供应链管理的基础条件。而目前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低下的现状已成为中小企业供应链建设与管理的瓶颈。如何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应对外部冲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中小企业高层领导要通过学习、考察、交流等方式提高信息化重要性与迫切性的认识,并在组织内加强信息化方面的宣传与教育,转变企业文化观念。
其次,就本着先进适用的原则、经济性原则、效益性原则合理规划企业信息化发展道路。中小型企业受各方面的限制,不能采用大型企业先进全面的信息系统,应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技术较为先进成熟的、已有成功经验的系统作为参考,在系统模块上选择能在较短期内能产生效益的优先上马,同时要重点考虑与供应链其他企业的数据共享平台的兼容与数据交换。
另外,中小企业在资金的分配上重点考虑信息化人才培养与引进。信息化的发展的根本是人才,企业应通过加强企业内部人员培养、引进外部人才以及加强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合作等方式,以人为本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
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冲击导致关闭、停产的原因错综复杂,但如果能与大型企业一起建立起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强大供应链,供应链上所有企业相互支持、共担风险与损失,就能在度过金融危机的寒冬,迎来经济复苏、共同发展的暧春。
参考文献:
[1]刘丽文,《生产与运作管理》(第三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因子分析法;饲料企业供应链
饲料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产业,衔接着种植业与畜牧水产养殖业,是我国农业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确保饲料业实现稳步健康发展,有利于丰富民众的菜篮子,进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根据《2021年奥特奇全球饲料调查报告》评估,2020年我国饲料产量达到2.4亿t,实现了5%的增长,成为全球最大饲料生产国。尽管我国饲料业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但随着疫情冲击、全球经济“停摆”以及行业特殊性等因素,我国饲料企业仍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其中融资困难问题在不少饲料企业中较为凸显。供应链金融作为现代物流与供应链发展的重要创新,通过将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入供应链,对链条中资金的流动、组织和调配进行优化,可以有效解决饲料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风险是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基于此,本文通过对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进行分析,梳理出主要的风险因素,并采用因子分析法构建风险管理分析模型,结合关键因子特性给出风险防范对策。
1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现状及其应用意义
1.1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现状
当前,在国家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动下,供应链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存货质押融资是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业务模式之一,受到了学者持续关注,其理论体系日趋完善,业务实践日渐成熟,但现有研究多把研究对象局限于“存货”,鲜有聚焦于饲料企业中的“饲料”,来研究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相关问题。饲料企业一般采用存货质押的方式实现融资[1],将不动产生产原料、饲料及生产设备等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资产盘点和价值评估后核算贷款额度[2]。
1.2供应链金融对于饲料企业的意义
饲料企业供应链以销售饲料产品为核心环节,连接饲料原材料的采购、运输、流通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使资金在各环节涉及的种植户、饲料加工企业、金融机构、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间循环流动。不同于传统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在担保手段、信用评价、风险控制和还款来源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考虑的影响因素更加全面,有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现较好的融资项目,也有助于具备资质的饲料企业及时融到资金,扩大产能和规模[3]。
2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因素挖掘
国内外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因素盘点进行了相关研究,Barsky,等[4]根据风险过程控制理念建立起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概念模型,将风险分为融资过程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环境风险和基本结构风险五大类。孙敏,等[5]认为供应链金融活动中存在着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委托风险、纠纷风险和灾害性风险等。笔者通过分析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作流程,并进一步咨询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在反复斟酌与分析的基础上,共提炼出10项主要风险因素(见表1)。市场供求变化风险(X1)指所在地区饲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给供应链金融带来的风险[6]。由于自然条件、季节变化、市场竞争等因素,饲料市场上的供给与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而供求关系的变化势必造成价格的波动。政策法规风险(X2),政策法规是指政府采用的行政或法律手段,国家在不同时期会根据宏观环境的变化制定或修改相关的政策法规,而政策法规的制定或修订很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7]。质押物风险(X3)包括流动性风险和价格变动风险[8],指因价格波动、不易变现、流动损耗等因素造成的风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X4)包括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达标、管理环境不合理、管理机制不完善和管理创新不充足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客户资信风险(X5)包括客户的诚信度以及货物的合法性等[9],同时信用风险还与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联系密切。不可抗力风险(X6)指天灾、疾病、战争、罢工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难以克服的自然事件或客观情况。技术水平风险(X7)指因技术水平低下所造成的损失,业务开展过程中,质物的价值评估、价格检测以及存储条件等业务环节需要依赖技术支撑,若处理技术水平低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10]。供应链管理风险(X8)指供应链在协作、控制、运行等方面的管理所造成的不确定性。业务模式运营风险(X9)可以理解为企业因商业模式选用、质押方式确定、质押物处置等不当而引起的风险。企业监督监管风险(X10)指因物流监管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利益不一致,以及物流监管人员的隐藏行为而给供应链金融物流监管业务带来隐患[11]。
3基于因子分析的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运用因子分析法探究上述10项风险因素的重要性以及各因素间的相关性,并提取公共因子以对供应链金融各项风险因素进行降维处理,降低特征间相关性,为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模型的建立奠定基础。
3.1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FactorAnalysis)是一种利用降维思想,把具有错综复杂关系的多个变量归结为少数几个综合因子的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其目的在于用较少的相互独立的因子变量代替原来多个变量的大部分信息,其数学模型如下:(1)式(1)中,x1,x2,…,xp为p个原有变量,是均值为0、标准差为1的标准化变量,F1,F2,…,Fm为m个因子变量(m<p),ε1,ε2,...,εp是仅对所属变量产生影响的特殊因子,该模型的矩阵表示形式为:X=AF+aε(2)
3.2数据获取
DELPHI法是一种适用性广泛的咨询决策技术,其核心在于通过匿名咨询专家意见,将所得意见进行汇总与整理,反馈给每位专家,专家进行分析判断后,再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意见,通过反复咨询使意见趋于一致,进而形成结论。该方法在保证了信息反馈沟通的同时,又避免了集体讨论时可能出现的盲从与权威专家影响过大等缺陷,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12]。笔者向54名熟悉该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咨询,包括物流企业负责人与物流部门主16人、金融机构主管10人、3所高校物流与供应链专业学者共19人以及饲料企业主管9人,最终回收有效样本数据共计52份。
3.3数据处理与分析
对上述52份样本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使用SPSS23.0进行Bartlett球型检验和KMO适合度检验,求得样本数据的适切性量数为0.572(大于最低标准0.5),适合做因子分析。基于特征值原则,选取前3个特征值大于1的主成分为公共因子,其累计贡献率超过了70%,为证明所选公共因子的合理性,可以结合碎石图加以判断。碎石图是依照各因子的特征值大小进行排序所形成的散点图(如图1所示),由图1可以看出,前3项因子的特征值较明显,曲线的斜率较大,因此它们对于整体的解释程度比较显著,从第4项因子开始,曲线斜率减小,变得比较平缓,因子的解释能力开始明显减弱。由此再次证明前3项因子基本包含了整体数据的大部分信息,其解释能力是有效的。三个公共因子的特征值、方差贡献率与累计方差贡献率见表2。为提高因子变量可解释性,使提取的公共因子具有实际意义,明确变量及公共因子之间的关系,采用凯撒正态化最大方差法对初始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因子载荷反映了各因子主要由哪些变量提供信息,计算结果见表3。经过旋转后,客户资信风险(X5)、技术水平风险(X7)、供应链管理风险(X8)、质押物风险(X3)、业务模式运营风险(X9)在公共因子F1上有较大载荷。市场供求变化风险(X1)、政策法规风险(X2)、不可抗力风险(X6)在公共因子F2上有较大载荷。公共因子F3上对企业经营运作风险(X4)、企业监督监管风险(X10)有支配作用。故将公共因子F1命名为运营管理风险因子,公共因子F2命名为外在环境风险因子,公共因子F3命名为内部管理风险因子。为利用公共因子做进一步的分析,利用表4中的系数计算各公共因子得分,即根据回归算法计算所得因子得分函数的系数,据此可以将三个公共因子表示成原始变量的线性组合作为其因子得分的回归函数,即:将样本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可以得到饲料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大小,深入分析后可按照风险大小进行排序,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对策。
4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建议
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管理和融资活动的统一,其风险具有复杂性、传递性和动态性的特征。结合上文中提取的三个关键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外在环境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分别给出相应的防范建议。
4.1运营管理风险防范建议
建立科学、动态的客户资信管理体系,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地掌握企业规模、发展前景、资信等级等客户信息,进一步完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建设,将不合格的客户剔除出去,以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建立质押物准入机制,力求质押物具有价值稳定、流通性良好、变现速度快、市场需求大以及易于储藏等特点,同时要对质押物所有权以及合法性进行严格鉴别。加大技术水平投入力度,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交易征信、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在内的金融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降低具体业务流程中各环节的风险。要发展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离不开饲料供应链的壮大,不能局限于一个企业,要关注整个链条的高效运转,上下游做到信息共享,保障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畅通。
4.2外在环境风险防范建议
政府通过制定供应链金融发展规划与指导意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持续发展。如《民法典》中物权编、合同编等法条的有效实施为饲料企业供应链金融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了业务流程高效运作。此外,结合饲料企业特性,建立有序竞争的行业规范,通过优化供需结构来稳定饲料市场,减少因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4.3内部管理风险防范建议
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与经营状况,设计更加合理的内部监管制度及流程,尤其是信用审核、合同与票据审查、物流管理等与供应链金融活动密切相关的环节。将管理制度落实并做到奖惩分明。着力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特别是针对供应链金融中的各关键环节,要组织学习相关理论与实践,做到全体人员熟悉业务流程,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以此降低内部管理风险发生的概率。
5结语
[关键词]供应链 风险管理 金融工程
一、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
1.金融工程的内涵
“金融工程”一词是由美国财务管理学专家约翰•芬尼迪(John D.Finnerty)于1988年首次提出的,他认为金融工程包括创新型金融工具与金融手段的设计、开发与实施,以及对金融问题给予创造性的解决。这是狭义的金融工程概念。广义的金融工程则是借鉴工程管理的概念,综合地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的金融产品,用金融创新的方法创造性地解决金融和财务中的问题,包括产品的设计、定价、交易策略、金融风险的管理等。金融工程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创新性,它是金融创新的技术支持,其目的是解决金融问题如投融资问题、风险管理问题等。
2. 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是金融业竞争的两大核心问题。中国加入WTO以后,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国外金融机构会大批涌入,与中国金融业进行竞争,而那些“洋金融”真正的优势就在于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因此,国际上,一些学者认为金融工程是采用创新的手段进行风险管理。著名金融学家,美国金融学会前主席富兰克林•艾伦认为对于比较稳定的产业采用银行间接融资比较合适,对于创新性强、风险高的产业,最好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既能获得足够的权益资本金,同时一部分风险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转嫁给投资者。从这个角度上讲,金融工程在风险管理方面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可见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不仅具有血缘关系,而且风险管理仍是金融工程的核心内容。
风险的内涵。风险是指人们在事先能够肯定采取某种行动所有可能的后果,以及每种后果出现的可能性的状况。
风险的处理。金融工程理论以最新风险管理理论成果为核心理论,包括估值论、资产组合理论、资产定价理论、套利理论、套期保值理论、期权定价理论、理论和有效市场理论。尤其创新性地提出了无套利分析方法,将金融市场中的某个头寸结合起来,构筑起一个在市场均衡时的价值能产生不承担风险的利润组合头寸,由此计算该头寸在市场均衡时的价格,即均衡价格。面对风险时,金融工程通过建立一个风险趋势与原有业务刚好相反的头寸,达到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风险的完美中和,从而套期保值规避风险。
二、供应链中的风险管理问题
1. 供应链风险产生的机理
供应链风险是指供应链企业在生产过程当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供应链系统内外环境的不确定性,使供应链企业实际收益与预期发生偏差,从而有受损的风险和可能性。如企业战略合作伙伴的选择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如果合作伙伴选择不当,,将会导致在供应链运行中较大的风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道德风险。再如,委托之间形成的合同是否恰当也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合作双方相互讨价还价、协商的结果也具有不确定性;供应商的交货状况会有不确定性、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也产生不确定性;另外企业面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也总是具有不确定性等等。归纳起来,可以将供应链上的企业面临的风险分为内生风险(Indigenous Risk)(如道德风险、市场风险等)和外生风险(Ex-ogenous Risk)(如自然环境风险)两大类。
2. 供应链风险的特征
供应链中各个企业面对各种人为的和社会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风险,其直接反映在各个企业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与其预期的不一致,从而导致其交易成本和利润的变化。供应链合同条款与金融工程中许多衍生产品具有相似之处,其中主要有如下几种期权合同条款,例如:回收条款(buy back policies)、备份条款(backup agreements)、弹性订货量(quantity flexibility)等。
供应链中企业面对的风险特征:(1)互动博弈和合作性:供应链中各成员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取向,相互之间会因为信息不完全、不对称,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为争夺资源,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势必展开激烈的博弈,同时在部分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基础上,又存在一定的合作。(2)传递性:供应链从产品开发、生产到流通过程都是由多个节点企业共同参与,具有环环相扣的特征,故风险因素可以通过供应链流程在各个企业间传递和积累,并显著影响整个供应链的风险水平。(3)“牛鞭效应”:供应链企业间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相对封闭,造成链上企业对需求信息的扭曲而沿着下游向上游逐级放大。
3. 供应链风险管理的难点
供应链系统是由许多独立的企业环环相扣构成的一种非线形的复杂系统,是介于企业和市场间的虚拟系统,使各成员企业倾向于从自身利益出发,把相关信息当作商业机密加以封闭,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和资源的不能共享,使产品的价格偏离其价值,增加了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带来复杂风险的同时也加大了对风险管理的难度。另外供应链中不仅涉及众多的企业和货物供求双方,还涉及政府不同层次的多个管理部门,使供应链中风险来源复杂多变;再加之物流行业在我国还是个比较新的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特别是在风险补偿上没有一个定量的法律约束,致使供应链风险处理和供应链风险监控,在目前企业中还不能有效地实施。所有这些都增加了供应链中企业风险来源的复杂性和管理难度。
三、利用金融工程解决供应链风险管理问题的措施
1. 金融衍生工具在供应链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供应链中企业风险最终都体现在其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与预期的不一致,导致其交易成本的上升和盈利能力的下降。研究表明金融衍生工具“天生”就是用来规避风险的,其具有准确性、时效性、成本优势和管理上的灵活性。金融衍生工具以其特有的财务杠杆(保证金交易)和对冲交易的操作,降低了交易成本,独特的双向建仓(买空卖空)使投资者的交易更加灵活,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动,都可以采取相应的策略来有效的规避和转移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可以将风险由承担能力较弱的个体(风险厌恶者,如套期保值者)转移至承受能力较强的个体(风险偏好者,如投机者),有的甚至转化为投资者的盈利机会,提高了投资者的整体抵抗风险的能力。可供采用的金融工程工具有很多种,例如远期、远期利率协议(FRAs)、期货,期权、以及互换等等。
2. 金融衍生工具在供应链风险管理中的运用分析
在期货市场可以进行套期保值,从而锁定成本。商品生产商、批发商、经营商利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操作,一个市场的亏损会被另一个市场的盈利所对冲,达到锁定成本,锁定利润的目的,从而有利于减缓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供求冲击。供应链的开始环节(生产资料企业)可以在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构造一个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实物远期合约,通过远期交易买空卖空,使供应链上游企业承诺在未来各期购买一定数量产品的同时还可以向供应商购买一个选择权,通过选择权供应链企业可以决定并调整未来定单的数量,从而使价格波动的风险通过供应链企业的共同承担来规避,最终实现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效率益性。
利用期货和期权构建组合合约,规避风险。期权交易是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拥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按事前规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期货合约的权利,但不负有必须购买或卖出的义务。超出规定的期限,期权合约自动失效,损失的只是所支付的权利金。期权交易可以使投资者在面对剧烈价格波动时,有了更多的选择。无论期货价格上涨还是下跌,只要波动达到一定的幅度,就可以规避风险实现盈利。如交易者预测未来价格上升,买入期货合约的同时买入相关期权的看跌期权。如果期货合约价格朝不利的方向运动而出现下跌时,行使看跌期权以较低的价格买入期货合约获利,从而降低持有期货多头的损失。如果期货价格真的出现上涨了,朝着对投资者有利的方向运动时,投资者就可以通过在期货市场高价卖出期货合约对冲平仓的同时放弃看跌期权,对投资者而言损失的仅是有限的权利金,却可以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的程度。在供应链企业间通过下一定的定金(权利金),拥有在将来某一时间内以协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指定产品(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同时买入与预期价格波动相反的期权,从而使供应链企业风险最小,实现盈利。
四、总结
虽然金融工程对供应链风险管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首先,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金融价格还不能做到完全的均衡,这样使金融工程制造出来的衍生工具规避风险、发现价格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特别是某些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受到体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制约,例如没有卖空机制;其次是我国企业改革尚不完善,金融工程的应用缺乏广泛的市场需求主体;再次是在我国基础金融工具品种开发不足,金融衍生工具品种的缺乏,衍生品市场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发展还远不够成熟。所有这些都局限了金融工程在我国供应链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特别是金融工程虽为风险管理带来了革命性的变革,但仍不是风险管理的“解决之道”。因此,企业必须综合考虑,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行科学管理与决策,建立高效的运转机制等,从容面对各种风险与挑战,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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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沈笑一.我国金融工程发展的现状及制约因素[J].中国金融,2004,(6).
【关键词】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创新 问题 措施
近日,国务院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明确表示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目前,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创新活动层出不穷,多方主体共同打造了金融服务生态圈,中小企业成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受惠主体。在全球化日益加剧的今天,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迎合了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
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实质就是“信息经济+实体经济+金融经济”。在“互联网+”、普惠金融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本质在于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加速信息共享,优化产业链条,创造新的发展生态。互联网环境下其零距离、低成本、参与的民主性和自由度等特点,决定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是以一种“低成本、便捷性”的信贷模式来实现金融末端的普惠,是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是对传统金融机构借贷作用的有益补充。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具有信息化与虚拟化、高效性与经济性、网络化与一体化等鲜明特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是信息化条件下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和最佳推进载体,可以破解我国实体经济与金融经济脱节的难题,特别是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发挥巨大作用,实现产业供应链整体运转效率及竞争力的提高,将成为金融业创新的新蓝海和制高点。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创新
互联网具有高效、快捷、节约、连接一切的特点,改造了传统供应链金融,体现了“架构拓展、互联互通、上下一体、风险可控、在线实时、按需融通、资金高效、合作共赢、创新变革”的金融服务新特征。主要有:
(一)平台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颠覆了过往以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模式,不再以银行为主导、摒弃传统的核心巨头企业概念,转为以企业的交易过程为核心,是依托一站式服务平台、将每一个企业和客户作为中心、专注中小企业自身交易过程监控的平台化模式。该模式将过去围绕核心大企业的“1+N”模式,拓展为“N+1+N”模式。两边的“N”分别代表供应链上下游各个主体,中间的“1”即为综合平台,其实质是让供应链上的企业集中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商务活动,使之更方便快捷的对接到上下游企业和消费者。
(二)生态圈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更多依赖生态圈的良性循环和共存共赢。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网络化、精准化、数据化三个方面,以在线互联、风险控制、产融结合的形式,基于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将打造一个更富有市场力的实体产业链生态环境,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传统电子商务仅通过压缩供应链环节实现交易成本的节约,而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四流合一使得平台的盈利方式从撮合交易扩展到提供物流、融资等更深层次服务,通过提升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效率实现了增量的收益。
(三)产业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成为目前与产业发展结合最密切的金融形态。在“互联网+”理念下,在线供应链金融不止是线下到线上的延伸,还是一种突破性的转变。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向上游产业延伸与生产系统集成,向下游产业链延伸与仓储物流及终端管理系统集成,充分实践产融结合,使得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信息贯穿起来,让供应链金融模式发生颠覆性的变化。通过产融结合,金融机构可以整合供应链中的信息流和资金流,然后充分运用到供应链中,为生产企业、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相对单一,但是实际上在大宗商品领域,如煤炭和农产品这两种不同的产业供应链实际上是很不同的,其对金融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四)大数据金融
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共享客户的采购、销售、物流和财务信息,使用云端、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可以对行业特点和用户特征进行全方位的分析,通过数据整合和应用,对用户进行精准定位和主动服务,从而为用户提供量身打造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大数据风控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将融资平台与网上交易、物流等有机结合,可以通过积累用户数据,增强金融风控能力。基于大数据技术,银行可以对供应链基础上的风控模式进行优化,建立起一套更加稳健的风控体系,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和交易安全。
(五)客户体验更好
传统供应链的下真正的借款人在供应链方面没有话语权,在金融上也没有话语权;而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上,上下游是一个平等的地位,客户在网上贷款不需要见银行,只需要根据业务规则发出申请就可以了,完全是可预期,可实时操作,金融与供应链将更加平等。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办理供应链融资服务,全程无纸化处理,大大提高了融资办理速度,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企业办理融资服务的体验效果。
三、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已初具成效,但是这一金融模式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种种问题:互联网金融的交易量所占比重较小,还未得到全面普及;当前国内的信用体系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金融市场尚未规范;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中,各部门普遍缺乏风险意识,风险隐患依旧存在;全国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尚未完全建立,使得服务链条延伸受阻。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必须解决信用和风险问题。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开始陆续暴露:有些人带着不良目的恶意诈骗、卷款跑路;也有人由于技术、专业能力和资本的不足,造成经营困难从而卷款跑路。这些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问题。虽然仍有审慎经营、恪尽职守的信誉平台,但是宏观背景和行业变化产生的巨大市场风险,让相对弱小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难以持续抵抗。因此,为促进其健康发展,必须规范其潜在风险。
四、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措施
进一步完善供应链金融体系,突破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在未来经济发展中仍然任重道远。
(一)宏观层面:完善监管、法规、政策支持
1.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其一,市场准入监管: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批,从企业运营资金、系统安全技术上严格把关。其二,市场运作过程的事中监管: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流动性监管。其三,市场退出的事后监管。最后,组建行业协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比政府监管会更为灵活,效果更明显。
2.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互联网环境下供应链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对其组织形式、准入资格、经营模式、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等进行规范。加快技术部门规则和国家标准的制定。
3.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对支撑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平台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扶持:此类企业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对传统行业的规则和需求有深入了解,但此类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尚不能有效起到支撑产业转型和升级的作用。国家应该积极引导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行业,如减免税收、倡导银行利率市场化等,以此来扶持一些管理规范、发展预期较好的企业,使之能在较短时间内成长为行业内的核心企业。
(二)微观层面
1.商业银行。对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型业务,银行现有管理方式实现变革与创新,打破原有信贷业务的风控运营模式和制度限制,积极建立互联网模式下新的交易监控和风险管理体系。
2.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企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企业应做好信息技术支持平台的升级工作,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紧跟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实时处理效率,使供应链金融发挥出最大效益。加大投入自主研发互联网系统,完善企业本身的风控管理体系、技术安全体系。企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的投资行为;通过建立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家管理团队,可以有效地规范操作流程与加强风险管控,使供应链金融服务更安全、可靠。
3.一定要重视大数据,但不可只凭大数据。电商平台所掌握的大数据确实可以控制一定的风险,但并不意味着风险完全可控。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基础数据的取得,十分不易。真实的交易额、吞吐量、货运量、仓储设施、投资额、销售额都可能有水分,因此在办理供应链融资线上化业务时,仍需要通过对增值税发票的核查,物流运转过程中的核库、应收账款的买方确认等手段,来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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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金融的良好运行更加需要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就像生物总是离不开环境,金融的运行和发展也需要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供应链金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中小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一种供应链融资模式。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的支持,供应链金融的功能发挥同样会大打折扣,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因此,政府在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应扮演好服务者的角色,建设良性、可持续的供应链金融的生态环境,使得供应链金融生态主体能在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健康有效地发展与完善。
二、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内涵
国内对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还没有系统的阐释,但是有关金融生态系统的研究已经较为广泛与全面。对金融生态系统的研究,是为了明确金融发展需要的环境,从而保证金融发展的可持续性及稳定性。在国外,关于金融发展可持续性及稳定性的类似研究主要是针对金融危机与风险理论和实践展开的。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金融生态”的概念,其背景是讨论中国金融风险成因与防范,并指出完善中国的法律制度等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途径来促进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由此系统地引入了对金融生态及金融生态环境的一系列研究。
供应链金融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具备了金融生态系统的普遍特征。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并引入了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引导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简单地说,供应链金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中小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一种供应链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从本质上看是金融风险控制理念和手段的创新,是对金融产品与技术的一类创新,具有金融的一般特性。
因此,本文将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框架划分成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和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两部分。其中,参与主体由供应链核心企业、供应链中小企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参与主体组成;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由制度环境(法律制度环境、金融风险监管)和技术环境(供应链金融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组成。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即为各类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之间、参与主体与其外部生态环境之间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相互依赖的一个动态平衡系统。
三、建设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意义
(一)为了改善供应链金融生态主体中小企业的现状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供应链中,为链上核心企业的发展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7%,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1%,上缴税收占48.6%,出口总额占62%,中小企业发明的专利和研发的新产品分别占66%和82%。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了科技进步、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出口,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由于供应链金融生态中各个企业所处的产业不同,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不熟悉的产业提供金融服务时,会减少甚至不贷款给供应链内的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就必然产生。
从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01DJY052)对2000多家中小企业的问卷调查来看,53.8%的企业选择资金不足为企业发展最不利的问题,资金短缺和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极大地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壮大。完善的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使得链内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具有与链上核心企业同程度的信用水平,可以形成融资的规模优势,能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和信誉制约难以融资的困难,增强了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可得性。
(二)增强了供应链金融生态主体之间以及主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性
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形成与完善,使得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更具柔性化;资金流可以在供应链内更有效运转,解决了处于供应链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资金流转不畅而不得不面临资金缺口的问题;保障了中小企业生产性资金的连续,强化了中小企业快速适应变化环境的能力,有利于中小企业进一步形成核心竞争力。
链上核心企业主动加强与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供应链上企业的整体信用,为中小企业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支持与便利,最终使自身受益。
在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主体将不再局限于单个中小企业,而是整条供应链,因此降低了银行的贷前审核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监督的总成本,同时也降低了信用风险,刺激了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供应链金融外部生态环境构成了供应链金融各参与主体的约束条件和选择边界,而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的创新活动又可以对已有的制度和技术环境进行改善,进而推动了参与主体产生新的行动,它们之间相互约束、共同演进。
四、我国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环境存在的问题
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和优化,需要外部环境的支持。供应链金融赖以生存的外部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可以划分为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制度环境的问题
只有制度,才能对金融主体的各个层面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只有在制度上做出安排、明确界定产权,才能对人的经济活动产生激励效应,才能产生有效率的组织,促进社会的经济增长。制度对于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亦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方面,制度决定了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行为的选择及约束条件,并由此决定了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各个参与主体通过改变制度重塑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进而改善整个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质量。
制度环境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现有法律制度对金融机构信贷权利保护不够,金融机构只有通过逆向选择进行自我保护。
我国没有关于信贷人权利保护完善的法律,现有的规定也分散在若干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中。法律合同和抵押制度是建立信贷人权利保护框架的核心内容。信贷合同对保护信贷人权利的重要性已被发达国家的信贷实践充分证明。而我国基于供应链的融资刚刚起步,信贷合同流于形式,不规范,与国外同类合同比较,有很多必要的内容空缺。
在抵押制度方面,我们缺乏规范的、高效率的登记系统,可担保的资产范围有限,担保登记公示制度也是混乱,以及没有明确合理的保障债权人在清偿过程中优先受偿的规则。
问题之二是金融机构普遍缺乏评价供应链中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的机制。
近年来,中国的银行监管部门也由原先的合规监管转向了风险监管,金融监管的理念和实践都有了一定的改变。供应链金融作为金融创新的一种,在风险控制理念、客户群导向、盈利模式及担保资产选择等方面与传统业务大相径庭,这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技术环境的问题
近半个世纪以来,以各类衍生工具为代表的金融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供应链金融技术是针对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各个不同的环节开发出不同的融资产品。中国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由于金融技术环境的欠缺,较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差异。
我国金融技术环境的现状是国有银行业的金融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总资产约65%,并且占有75%以上的存贷款份额,而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租赁业等其他金融机构所占比重偏低。
中国金融市场的种类结构失衡,突出表现在:间接融资的比重过大,直接融资比重偏小;资本市场中重股票市场而轻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中重流通市场而轻发行市场;债券市场中重国债市场而轻企业和地方政府证券市场等。
金融交易工具品种的缺乏使供应链金融生态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时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不利于金融市场进一步扩大规模。
同时,电子信息技术作为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使交易信息更加的透明化,也为供应链金融中企业信息流动带来了便利。然而,中国的金融业信息尚在形成与整合之中,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也还没有完成。
五、政府在改善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的职能行为
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实践证明,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将直接关系到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大小、供应链金融安全程度的高低。供应链金融生态环境完善与否,对于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发展及供应链上企业融资可得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因此,在转型期充分利用政府的主导力量,比仅仅依靠市场力量来进行中小企业资金配置,会起到更大的作用。
(一)政府应当加大对产业的研究,完善结构授信安排等金融技术
现阶段,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没有一种产品或服务可以由一家企业完全提供。具有某些方面优势的中小企业也越来越多地加入到了供应链中,为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提供专门化的产品和服务,与核心企业一起成为供应链的成员。
由于技术在不断进步、产业不断演进和企业市场地位的经常变化,针对供应链融资中的成员来自于不同产业部门或同个产业部门,在秉承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政府需要在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扮演好服务者的角色。
政府要加大对产业的研究,了解不同的客户需求和产业特征,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具有市场的行业和有发展潜力的链内中小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与安排,使资源尽量合理配置,为供应链内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及融资服务。
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结构授信安排,使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基于同一交易客户群体的融资需求和总体抗风险能力,在了解到链内企业进行真实贸易的前提下,对相对封闭的供应链贸易链条上关联环节客户进行主动组团授信安排;为客户提供不同的产品组合和差异化服务,完善与提高了金融技术的种类与安全性,提高了银行授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营销效率,有利于分散和降低风险。
(二)完善与供应链融资模式和融资产品相适应的政策及法律法规
1.法律法规
目前国内关于供应链融资的法律很少,因此政府在支持供应链金融和完善结构授信安排制度,有必要、有责任通过立法来规范供应链融资的行为,减少供应链中各企业的法律风险。
完善贷款担保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可进一步扩大抵押动产的范围;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建立起统一的财产抵押登记体系;同时建立高效的破产制度,使债权人能够低成本地实现担保利益。
用法律手段来重塑中小企业信用,充分保护契约关系。在银行与企业的信用交易过程中,用法律来保证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对不能履行契约的当事人进行严厉制裁,使违约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可对潜在的违约者起到震慑的作用,防范违约之风蔓延。
2.相关政策
设立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支持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为缺乏资金但有市场、有前途的链内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帮助。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同时,根据不同的产业制定适合不同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标准,以此来巩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稳定性。
增加政府的金融支持,如产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对供应链融资中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为了解决链内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问题,政府可以提供优惠的贷款,可以比一般市场利率低2-3个百分点。
我国90%以上的中小企业建在县域内或乡镇,因此可以发展与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中小银行,为县域经济中占主导力量的中小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提供更加专业化和贴身的产品与服务。
鼓励民营金融发展,鼓励金融竞争。成立民间风险投资公司或是信用担保公司,对那些融资困难但具有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促进链内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获得高额回报。
拓展供应链内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使资金来源多元化。可以鼓励发行包含有链内核心企业信用的中小企业债券,从债券的发行上市中获得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
(三)推动供应链融资体系和平台的建立,加强供应链融资风险监管
政府需促进供应链融资观念的形成,多为中小企业开展有关供应链融资方面产品及服务的推荐。
加强由政府推动、民间资本主导的供应链中介机构的建设,对供应链融资提供货物仓储、监管、价值评估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国内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政府需要督促链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的监管和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识别、评价和控制以及强化供应链融资贷后的管理和风险监管。同时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对供应链上的交易信息进行公示,保证供应链融资是基于交易背景真实性的要求。
建立起银行内部、银行之间以及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息系统,如开发同时面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和物流企业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并在其中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等。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与特征
古晨(2013)将供应链金融定义为资信较高的核心企业为供应链不同节点上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根据其提供的担保,为中小企业提供封闭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性质的金融服务,同时由物流公司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监督管理。其特征包括四个方面:1.商业银行—资金提供的主体,用资金和信用激活整个供应链金融体系,给予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授信支持;2.核心企业—核心主体,对其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3.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主体,通过核心企业信用的隐含担保,获得商业银行融资;4.物流企业—协调主体,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物流服务,同时为商业银行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三种业务模式:采购阶段针对中小企业的预付账款融资模式;运用阶段的动产质押融资模式;销售阶段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二、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供应链金融的出现对我国传统融资方式—授信融资提出了极大挑战。传统的授信融资关注融资企业的自身经营状况以及资产、存货、应收账款与信用等;而供应链金融(目前主要指贸易融资)则关注核心企业的综合经营能力、信用等级以及与上下游相关中小企业的交易往来状况与贸易稳态,强调整个供应链条的完整性与自偿性。
20世纪末,深圳发展银行作为国内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先驱,在银行业内首先开始探索贸易融资模式,开启了商业银行筹融资新思路。从自偿性贸易融资和“1+ N”融资模式(2003年)到供应链金融品牌(2006年)和全面启动供应链金融的线上化工程(2007年),供应链金融不断发展创新。与此同时,各商业银行纷纷效仿,发展和创新供应链金融,华夏银行的“融资共赢链”、中信银行的“1+N”模式、光大银行的“金色链”、建设银行的“e 贷通”等都取得巨大成功。罗锦莉(2013)在分析银行暗战供应链金融现状中指出,目前规模较大、特色明显应属平安银行的“N+1+N”模式,民生银行的“一圈两链”,中信银行的“一链两圈三集群”。
(二)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存在问题
近年来,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取得的巨大收益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缓解已向我们证明了供应链金融的巨大魅力。但是,在供应链金融不断创新和发展的背后,也出现了许多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的新问题亟待解决。
1. 融资水平低,缺乏系统认识。现行对供应链金融的认识大多停留在企业贸易融资层面,它以解决供应链企业—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为主, 而如何系统满足供应链企业的全面金融需求以及与核心企业产供销相联系的供应链企业的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价值流等整合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
2. 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完善。我们知道,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对信息的掌握至关重要。由于供应链金融区别于传统的单一特定企业授信方式,而是以一资信度高的大企业为重点,对上至原材料购置、配件供应, 下至流通、销售这一整条供应链链条进行疏理, 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 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全面掌握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相关信息以及贸易信息与数据,做到企业、银行与物流公司信息共享。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但是许多信息只是内部享有,不能做到共享。
3.金融产品单一,缺乏魅力品牌。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在表内业务(票据和担保)进行开拓,深发展在汇票、信用证等方面的创新远不足以满足供应链上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要求。品牌建设不到位,不能很好的整合供应链融资产品体系,缺乏子品牌建设。
4. 融资风险较大。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完整的系统链条,将整个链条上企业连接成一个整体,银行需要全面把握供应链的风险(例如:债项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这对商业银行又是一巨大挑战。
5. 银行组织管理不健全,缺乏高端人才。决策链条长,环节多,缺乏专业团队,效率低。
三、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思路探索
1.提高融资水平,全面提升系统认识
纵观各银行筹融资模式发展趋势,供应链融资模式将会是商业银行新的盈利增长点,银行应根据供应链发展的具体形式及时的更新银行的思维和理念。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应在贸易融资外开发新的供应链融资领域,满足中小企业多方位的资金需要。
2.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
透明、高效的信息平台是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基础设施条件。要实现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畅通,必须通过新型互联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等工具加快供应链融资模式创新,加快建设我国“产、供、销”的完整供应链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库,以便企业及时从银行申请到授信和银行对物流、资金流的双向监控。美国摩根大通银行与物流公司联姻取得的巨大成功,给我们建立信息共享系统提供了新思路。
3.创新金融产品,打造知名品牌
商业银行努力开拓表外业务(汇票、信用证等),创新供应链金融新产品,突出特色。商业银行要加快产品创新步伐,设计专门针对核心企业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和针对贸易融资的订单化金融产品。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要坚持“多品一牌”的策略,不断强化品牌统一的形象,打造魅力子品牌。
4.加强供应链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要时刻关注供应链的贸易流、资金流、物流、信息流以及运作状况等,更重要的是要全面把握供应链的薄弱环节,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标准化的风险预警系统。①对于供应链中存在的债项风险,商业银行应慎重选择产业链群和核心企业,同时,跟踪关注产业链的生产经营,稳定贸易活动的现金流和物流。②对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应完善信用等级制度,建立信用风险保障机制。③对于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可以借鉴荷兰银行一个系统操作模式,开发和引进新技术,建立全球数据网络系统,贸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单证的开立、通知、承兑、确认等往来可以通过系统处理,实现“简易化、无纸化、效率化”交易。
5.健全组织结构,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
商业银行要建立专门的供应链运作管理机构—供应链金融事业部。建立事业部,首先,有利于前后台人员衔接;其次,事业部从根本上解决了供应链金融链条的割裂与断裂,加强了审批、市场、运营、监督等条线的交流,形成一体化流程操作;最后由于供应链中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中小企业分布各地,建立事业部可以打破地区对业务的限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薪酬机制和福利保障机制,努力培养供应链专业素质人才,同时引进国外高端人才。(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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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 供应链金融 风险 控制对策
近几年来,商业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业务形势和特点,逐渐形成了基于企业的金融供应链和金融链体系,这不仅向供应链成员提供了系统方案,还为企业技术突破瓶颈找到了合适的解决方案,有利于在供应链管理的背景下实现企业与银行的互利共赢。商业银行对供应链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情况,直接关系到供应链的整体运作和实施情况。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供应链控制体系有利于供应链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一、供应链金融的相关概念及业务模式
供应链金融是指以核心企业为中心,通过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有效的控制,无论是从原材料的采购到产品的制成,还是最后将产品销售到消费者的手里,这一系列过程中,将供应商、产品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的用户连接成一个完整的功能链条结构。也可以说,供应链金融不仅是一条从供应商到用户的物流、资金、信息链,还是一条增值链。因为原材料经过加工、包装和运输等过程后,在供应链中,提升了它的附加值,为相关的企业带来了庞大的利益。但是如果部分核心企业在商品销售阶段,强制性的长期贷款却不能及时回收,就容易导致企业出现短暂的资金周转困难问题。由此,根据借款人在不同贸易环节中融资需求风险点的差异以及中小企业运营过程中资金缺口的特点,形成了三种基本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即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和融通仓融资。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
(一)法律风险
供应链金融本身是一种创新业务,业务的模式多样化,且不断有新的产品推出。但是与传统金融业务相比,它的标准化程度却比较低,而且在诸多方面也涉及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信用捆绑、交易文本、货物监管和资产处置等,目前关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法律还并不十分完善,难以将这些方面完全进行覆盖,就容易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法律风险,法律环境是不断变化的,由于它的变化也容易导致供应链发生经营风险,因此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危机。
(二)信用风险
供应链金融的特征之一参与主题的多样性,决定了其风险的来源也会由单一化转变为多元化和复杂化。近年,我国中小企业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与国外相比,信息透明度差、资信评级不高、财务管理不完善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着。而这些不利的融资因素就容易导致信用风险。此外,中小企业资产的规模比较小,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如果在管理上出现不规范,缺乏自身信用管理。长此以往缺乏信用,将成为限制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在发展中所面临的障碍。
(三)操作风险
在供应链业务中,银行通过封闭控制物流和资金流,将借款人信用状况和信贷资金安全进行了有效的隔离,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银行的风险管理链,还增加了其他诸多风险,而这些风险控制的细节,将会导致操作的复杂性远远大于传统的信贷业务。供应链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供应链上下游的规模越来越庞大,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结构变化,而随着日趋增多的参与主体的,虚假信息传播也相对增加,信息传递出错就不可避免了,这也是导致操作风险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也可称为偿还风险,主要是市场的变化,让企业无法按照原定的计划来销售产品,而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企业估测的错误,也可能是出现了新的替代品,使其产品被淘汰,导致企业销售计划的失败,出现资金缺口,无法如期偿还银行贷款,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了还款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动产担保的不健全
健全的法律体系对商业银行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完善法律制度不仅能有效的保护信贷人的合法权利,还能有效地促进金融业务健康长久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主要是以流动资产作为担保物进行信贷的一种形式,比如存货、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等。因此,当涉及到动产担保物权这方面时,相关的法律是否完善,就直接关系到了商业银行开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和安全性。
(二)金融监管机构理念不与时俱进
供应链金融,可以看作是一种创新的银行业务,它的业务开展必须要与金融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相适应。供应链金融无论是在客户构成和风险控制上,还是在担保资产的选择和盈利模式上都与传统的授信业务有巨大的区别,因此,金融监管部门的理念也要随着变化与变化,以求对其进行更好的监管。银行业务发展的生力军即是创新业务,从本质上看,也是对风险控制手段和理念的一种创新,监管部门对其的监管理念直接关系着银行对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如果监管部门仍旧固守传统的标准,控制银行对创新的开发和运用,很容易导致更多风险的出现。因此,在面对供应链金融监管方面,监管当局者应与时俱进,更灵活的进行监管。
(三)金融信息技术和电子技术发展滞后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成本较高的业务,信息技术运用的广泛度和深度直接与运营成本的节约高度相关联。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绝大多数部门并没有将此类业务有机的整合到经营平台中,这就造成供应链金融与贸易的巨额分流成本的增加。在这几十年中,虽然我国银行的金融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这只能满足企业对资金流的基本监管,却没实现供应链中资金流与信息流有效的进行对接。
四、商业银行供应链风险的控制及对策
(一)对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进行改革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内部控制机制的超越与构建,是一种自我约束的行为,是对各职能部门和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制度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一种方式,以期能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要加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内控机制建设,就必须要做好“三行”的建设,严厉禁止执纪不严、有章不循等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要遵守内控的全面性、有效性等原则,任何人都没有违反规则和制度的权力。
(二)建立和完善贷后风险预警机制
应急预案的设置和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能有效的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风险控制,可以根据分门别类的风险预警信号,对供应链上的各个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和监督,这不仅有效加强了风险分析的技术含量和风险搜索的有效性以及针对性,从而提高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然而整个供应链的风险是能够相互传染的,这比一般的信贷风险大,因此,建立和的完善贷后风险预警机制对于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是及其重要的。
(三)合理运用操作风险转移手段
在国外金融业务供应链的实践中,许多操作风险是通过保险公司的方式来进行的,但目前我国并没有大规模推广风险保险的基础。但是,在第三方物流监管中,供应链金融业务运作的一部分风险是可以通过相应的保险产品进行转移,这是目前已知的转移操作风险的一种方式,我们称为风险保险。还有一种与风险保险相似的手段操作环节外包,操作环节外包也是有第三方物流的监管环节。目前,不少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通过物流协议,将操作风险转移到合作监管方的身上,这样不仅提高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对监管的积极性,同时也降低了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成本。
(四)加大加快信息中心的建设
加大加快建设信息中心,将所有的操作流程都集于中心的系统中,这样能够将操作过程信息化和制度化,操作步骤透明化,从而有效的减少对操作人员的依赖。在信息中心中建设中,操作指导功能,风险预警功能和错误纠正功能,都能极大的降低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差错的几率。
(五)创新对供应链金融的现金流控制手段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只要控制好现金流在整个供应链圈内的循环,就能有效的降低违约的风险。而控制现金流的具体手段可以从这几个方面予以实践。首先,可以根据产品本身的特点和资金的安排和资金的回收进行金融产品的组合安排,控制现金流周期;其次,制约和控制信息文件;再次,进行业务流程模式和商务条款控制,通过多方业务协议和合同条款,保证现金返还的途径;最后,充分发挥财务报表在现金流控制中的作用。对企业各种账款以及销售收入进行监控和管理,能有效的控制和检视现金流。
五、结论
商业银行与对方竞争的主要优势在于创新,在进行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风险,面对创新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就必须实行有效的控制和即使的防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个更全面、更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能覆盖整个商业银行的方方面面。这样有利于将商业银行面临的供应链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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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抵押,物流企业,风险防范
一、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特征
供应链金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企业进行融资过程当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很多风险因素都影响着供应链金融的正常运作,了解并识别这些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对商业银行来说非常重要。
1.自然环境风险
主要表现在地震、火灾、意外的战争以及其他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等,这些损失影响到供应链的某个节点企业,就可能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稳定,使供应链中企业资金运动受阻或中断,生产经营过程遭受损失,既定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无法实现,进而使商业银行蒙受巨大损失。
2.政策风险
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对供应链的资金筹集、投资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使供应链的经营风险增加。例如,当产业结构调整时,国家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一些产业进行鼓励,为企业投资指明方向;或者对一些产业进行限制,使供应链企业原有的投资面临着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使企业无法按原定计划销售产品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还款风险,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预测失误;二是出现新的替代品,从而导致企业销售计划落空,资金链条断裂。
4.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信用缺失是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营销中的主要难题。主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技术力量薄弱、资产规模小、缺乏对自身信用的管理和资信不足等问题;信用缺失成为制约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发展信贷业务的重要“瓶颈”之一。
5.法律风险
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项业务创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业务模式多样,相对于传统业务其标准化程度较低。在信用捆绑、货物监管、资产处置、交易文本的确定等诸多方面涉及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现有法律很难完全覆盖,这也会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法律风险,法律环境的变化将诱发供应链经营风险,从而危及商业银行。
6.企业文化差异的风险
供应链一般由众多企业构成,这些不同的企业在经营理念、企业制度、员工职业素养和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导致对相同问题的不同看法,并采取不一致的工作方法,从而可能造成供应链的混乱。
7.信息传递风险
由于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经营和管理的经济实体,供应链实质上是一种未签订协议的、松散的企业联盟,当供应链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时,供应链上发生错误信息的机会也随之增多。信息传递延迟将导致上下游企业之间沟通不充分,对产品的生产以及客户的需求在理解上出现分歧,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要。这种情况将可能给商业银行传递一种不正确或有偏差的信息,影响商业银行的判断,从而带来风险。
8.行为风险
即不管用意多么良好,供应链金融在办理过程中会因为无意中犯错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较危险和较难于注意到的是商业银行员工出于好心而犯的错误。行为风险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时管理人员所面临的核心管理问题。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两大难点
难点之一:操作风险。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通过物流和资金流的封闭控制,可将借款人自身信用状况与信贷资金安全进行有效隔离,但会显著增加银行风险管理链条,诸多风险控制细节使其操作复杂性远高于传统授信业务。根据调查导致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的原因可大致归纳成人为、流程和外部事件三大因素。
1.人为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的棕榈油存货质押,在某行开立数百万美元国际信用证,银行委托某物流仓储企业对质物实施现场监管,但银行在一次实地巡库中发现,监管方在未接到银行放货指令的情况下,违规将质物全部出库,使银行债权悬空,形成资金损失;某石化企业集团以燃料油、组分油等能源产品质押,累计在某行开立1亿多元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银行不得不将质物进行拍卖,但在拍卖前的资产评估中意外发现质物已被企业故意注水,价值大幅下降,难以覆盖全部授信敞口。上述两起风险事件均是由于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现场监管人员渎职或与借款人联手欺诈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银行对物流仓储机构准入审查不严、巡核库工作流于形式也是导致风险的重要原因。
2.流程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行在对某汽车经销商不良贷款追索中发现,根据本行质物库存台帐,其为企业开立的5张银行承兑汇票,汽车制造厂商尚未履行发货义务,遂发函要求汽车制造厂商承担退款责任,但该厂商表示,银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项下车辆大部分已被该汽车经销商提取,根本不存在退款问题。由于银行与厂商签订的三方协议存在重大缺陷,对如何认定厂商完整履行发货责任没有任何明确约定,给银行债务追偿带来很大难度。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中,必须杜绝各类合同、协议和操作流程设计中的明显漏洞,并应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办理业务,否则会给内外部欺诈留下可乘之机。
3.外部事件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行为某汽车经销商发放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企业自有的100余辆库存车辆进行质押。某日,该行突然接到合作仓储监管方的报告,该汽车经销商的社会债权人将该行大部分质物哄抢一空,银行虽立刻派人到现场处置,但仅控制车辆5辆,其余质物去向不明。外部突发事件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需特别关注的风险,银行应确保监管仓库和场地的安全设施到位,还应购买足额商业保险防范质物因如火灾、盗抢等外部事件造成的损失。
难点之二:法律风险。2007年《物权法》对动产担保做出诸多制度安排,如明确动产抵押效力、明确动产抵押登记原则、引入动产浮动抵押以及丰富权利质押内容等,对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重大意义,但受困于一些法律“瓶颈”,银行在业务操作中依然面临较大法律风险,限制了该业务的快速发展。
1.动产浮动抵质押制度亟待完善
首先,动产“特定化”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中是一个重大难题,用作浮动抵质押的动产大多属于种类物,如原油、钢材、有色金属、棉花、粮食等大宗货物,同类货物彼此间具有完全可替代性,银行在进行浮动抵质押操作中,无须编制抵质押物详细清单,仅以重量、体积等对抵押物进行形式控制,在进行债权追索时,如何对质物与非质物进行严格区分,只能视银行监管严密程度而定。其次,目前各地还未广泛办理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工作。如果银行无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一旦借款人将已抵押的动产再次与善意第三人进行交易,银行将无法行使对抵押物的优先权。另外,在已办理登记的工商部门也不接受银行进行的查询,债权人无法了解抵押物权属状况,也无从了解自己是否享有优先权,可能产生重复抵押风险。
2.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物权法》已明确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法律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仍存在一定缺陷,管理机构对登记内容撰写没有规范性要求,不“确切”的登记内容将造成债权银行无法顺利确权,存在重复登记可能性,进而影响担保效力。另外,在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中还存在诸如应收账款债权的实现途径、质权生效条件、登记优先顺位关系等一些有待法律解释及明确的方面。
三、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内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职能没有得到重视和明确
由于国家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支持,集团资金的专业化配置管理缺乏相应专业人才的打理,很多企业甚至搞不清资金管理部门和投资部门的区别,以至于资金的风险性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对于很多集团性金融方案没有相关的市场敏感或合理化管理制度,给集团性企业带来很多资金链上的危险。国内曾经倒下的几个大公司多多少少与资金管理粗放化有关。
2.信用环境复杂
国际上贸易还有国际信用证,国内的贸易反倒不能使用国内信用证,国内贸易很多的使用票据结算,曾经的票据满天飞使得人民银行一度对此措施严厉。但现在国内信用证的管理规范是97年公布的,10年没有过更新,各个银行间的人民币信用证缺乏可实行的模式通开通兑。
3.物流环境的复杂和混乱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发展水平还普遍落后。首先,由于生产性企业自营物流以及联合物流的情况长期居于主体地位,致使物流企业的规模一般偏小,技术落后,自动化、信息化、系统化程度低,运输和仓储的规范缺乏标准,流通中的物权很难得到相应保证,于是银行很难做到对流程进行控制,使得风险管理无法得到无缝连接,等等。
在实际操作中,国内的银行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10%-20%,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支持来开发业务。但现实的问题是,如果这家大企业用10家银行,每家银行都对他们进行类似授信支持的话,无形间这个核心企业的信用被扩大了100%-200%,企业是否能够应付如此巨大的信用增长?银行又如何监管如此巨大的增长风险?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的中国如何对海量的贸易单据进行审查和真实性评判?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交织在一起如何防范如何规避?因此,关键问题是要建立健全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制并完善交易环节的金融工具标准化制定工作。
四、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风险防范
虽然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特殊领域,但其框架应当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框架保持兼容,并适应商业银行整体风险管理的要求。
1.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必须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相兼容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资本、人力资源、风险管理能力和其他各种资源允许的范围内,在银行自身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稳妥地管理已经承担的风险,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得到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的最大化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必须与上述目标和原则相兼容,同时应着重评估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对供应链金融与其他业务的投入的边际收益(经风险调整后)进行对比,以决定是否推行该项业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推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所谓“投入”应考虑公共平台的建设投入在具体业务中的分摊;二是由于供应链金融中不同产品的风险管理成本特征差别很大,应在推出具体产品之前,预先评估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风险管理收益之间的对比关系。
2.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应满足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全面风险管理”有两方面的含义:首先,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应在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范畴内,与其他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依据各类业务的相关性,对全部资产组合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其次,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应对供应链融资中面临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不同类型的风险通盘考虑,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所有的风险状况及反馈结果都应有相应部门负责和管理;对所有风险管理的政策及规定都应提出准确和标准的文件;所有的风险应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法进行测算。风险管理部门应独立于业务体系,并适应业务体系的结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业务体系的各个层次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和评审体系,实现垂直的风险管理。
3.商业银行要审慎选择合作对象
商业银行要先选择生产经营稳定、与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产业链群,比如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产业链,在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同时商业银行也要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协助核心企业评估供应链成员企业,对各潜在供应链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对已存在的不合规成员要及时予以淘汰,保证企业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的和谐发展。商业银行要大力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包括供应链本身的风险,以及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各自的风险。同时要密切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运行情况,不仅要分析外部经济环境的状况,更要了解和知悉内部供应链的薄弱点,建立一套评价体系,使得商业银行能够及时有效的获取供应链信息,确保供应链良好有效的运行,还要对核心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获得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进行跟踪评价,实施信用管理。
4.商业银行与物流企业应信息共享
现代的信誉联盟理论为破解企业合作中的风险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信誉联盟是指上下游企业之间信誉连接体系,其核心是厂商信誉的共建和共享。信誉联盟主要包括:①以厂商的价值链和供应链为基础,建立相对稳定的关联企业体系;②关联企业内部的非市场化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通过信息共享消除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③通过显性契约(合同)和隐形契约(信誉联盟和企业文化)建立大、中小企业之间的激励相容机制和信誉联盟。信誉联盟理论要求金融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改变以往常规融资业务审查方式,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不同:一是由企业整体额度风险控制转化为单笔授信和贸易短流程的风险判断和控制;二是将贷前风险控制延伸到融资风险操作环节及单据的控制和判断;三是主体准入为基础的风险控制理念转变为基于流程控制或在把握主体的同时控制资金流、物流的风险控制理念。
5.加强对客户资信质押货物的监管
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都应有针对性地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杜绝因内部管理漏洞和不规范而产生的风险。具体地说,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内部操作管理规范,防范运营操作风险;物流企业要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和仓管信息化水平,并制订完善的办理质物入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加强对质物的监管能力。商业银行要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因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加之该业务开展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也没有行业性指导文件可以依据,因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各方主体应尽可能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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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金融;网络平台;融资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4-0001-03
2016年以来,台湾政局发生重大变化,两岸关系形势趋于复杂。两岸目前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果,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按照经济先行原则,台商将继续在海峡两岸关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两岸通商以来,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未来两岸可加强在供应链领域的合作,一方面避免两岸产业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促进两岸产业升级互补,结成产业联盟。互联网金融近年在中国大陆迅猛发展,台湾也正在这方面努力,海峡两岸若能将互联网金融嵌入供应链金融,将极大便利两岸供应链领域的经济整合。本文即在两岸金融合作和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政策基础上,对海峡两岸互联网金融在供应链融资方面的嵌入模式进行设想,希望有助于促进两岸经贸往来。
一、供应链金融业务界定
为方便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展开和相关问题的研究,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参加组织: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Banking Commission,BAFT,The Euro BankingAssociation(EBA),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FCI),The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Foffaiting Association(ITFA),The International Factors Group。](GlobalSupply Chain Finance)制定了“供应链金融技术标准定义(Standard Definitions for Techniques of SupplyChain Finance)”手册,将供应链金融定义为:为最优化管理供应链流程和交易中的营运资本和流动性而使用的融资及缓解风险的实践与技术,主要应用于赊销交易,并由供应链中的采购订单、发票、应收账款、其他权利,以及发货前、后等事件驱动。手册对隶属于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框架图进行了界定(如图1所示)。
应收账款购买类业务包括一系列业务,特征是商品和服务的卖方通过出售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给资金提供者而获得融Y。应收账款购买类项下四类主要业务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实施中很多操作也是相似的,只是产生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带有当时的一些特征,但目前都在使用中。
应收账款贴现可以针对单独一笔应收账款,也可以针对卖方的应收账款篮子。资金提供者根据买方的信用状况确定给予购买买方应收账款的价格,到期时可由买方直接支付款项给资金提供方,也可以由卖方收到款项后再支付给资金提供者。应收账款贴现可以是带追索权的也可以是不带追索权的。福费廷中资金提供者贴现购入的则是带有独立于实物交易的支付承诺的可转让票据,如本票和汇票。保理业务的特征则在于保理机构作为资金提供者提供资金后获得应收账款所有权,还要负责从买方收取款项,过程中通常有信用保险机构的介入。应付账款融资这一业务的名称来自于其通常是买方牵头的业务,但实际上,资金一般仍是提供给卖方,买方只是起到介绍的作用。
贷款类业务是另一类供应链金融业务,它通过贷款而不是购买的方式提供资金。以应收账款为基础的贷款,资金提供者可能以预期的应收账款回收作为提供贷款的基础,但却不是购入应收账款;分销商融资是贷款给大型制造商的分销商,以弥合其购入存货和再出售存货时间差内的流动性缺口,资金提供者也没有购入任何资产,同样也是以预期销售的收入作为贷款回收的基础。存货融资中资金提供人以预期存货的未来销售收入为基础提供资金,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虽然不是购入存货,但会对存货实施某种控制。装运前融资通常以某个可信的买方购买订单为基础,资金提供者向卖方提供购买原材料、进行生产或对半成品进行加工的资金。
综上,不管是应收账款购买类还是贷款类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显著特征都是融资由事件(发票、应收账款、票据、发货前后等)驱动的,事件表明其为真实交易,因此融资风险相对较小。
二、基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网络融资模式
1990年开始,台湾企业对外投资金额不断攀升,其中对中国大陆投资的增长最为快速,累计自1991年至2016年11月底止,台商对中国大陆核准投资占其对外投资总额的60.1%,位居第一位。在其投资集中的行业中已经形成生产供应链的布局,且其供应链布局已经显著当地化,带动了大陆地区系列产业,解决了大量的劳动力就业问题,其已与投资所在地的经济民生息息相关。2013年的台商撤资大陆就引发了学者对“引发整个产业供应链消失”的忧惧,其撤资的原因之一就是资金流遭遇困境,难以为继。台商作为在两岸关系未来发展中的关键角色,如何将其留在大陆,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下文即在前文关于供应链金融业务介绍的基础上提出一种网络融资模式并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
(一)模式介绍
1.运作方式
建立为台商供应链金融业务服务的网络融资平台。如前所述,供应链融资是事件(采购订单、应收账款、发票等)促发式的,资金提供者根据融资方的采购订单、应收账款、发票以及存货信息等核实赊销信用,提供资金。在该平台上,资金提供的基础也是事件信息的真实性,因此,要求事件双方分别在平台提交事件相关凭据,双方提交的事件资料匹配,即可在平台上以P2P方式融资。平台在设计时,按行业区分模块,企业需在选定的行业模块内提交注册信息,以便于资金提供者控制行业风险。
建立二级市场的平台融资模式,将资金提供者分为高级资金提供者和一般资金提供者,初级债权市场中,高级会员一次性全额放款,高级会员可以选择持有至到期日,也可以在债权转让市场中将债权卖给多个一般会员。一般会员取得债权后,借款人每月就直接向其还款,一般会员原则上应该持有至到期日。
平台建立之初可以采用政府资助的方式,待运营成熟平台可以自负盈亏时再转为全私有化的平台。这样做,一方面在实施期初可以彰显平台的政策导向作用,另一方面在实施中后期也能够满足市场化运营的要求。
2.风险控制
(1)平台注册环节。供应链融资事件涉及的双方(一方为融资方、另一方为交易对手但是非融资方)都需要在平台注册,提交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和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待平台审核后,才能够通过成为正式会员进行后续融资事宜。
(2)信息匹配环节。不管是采购订单、应收账款、发票、存货或其他权利事件,都在引发事件和完成事件的交易双方,且双方信息资料应是相互匹配一致的。因此,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平台融资时,不管是供应链的上游企业还是下游企业,都应和交易对手一起在平台提交相关事件材料。
(3)具有信息优势的机构介入环节。应收账款、存货等信息可以要求取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或资产评估师的价值评估;信用状况可以要求获取信用保险或平台上其他成员的担保以增加融资的可信度;不同行业的业务特点和资金流特征大不相同,银行等金融机构若作为资金提供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具有优势的对象进行资金融通。
(二)可行性分析
1.台资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融资历来是中小企业的问题,台湾在大陆企业也难免受到这一问题的困扰。台资企业主要采用三种方式进行融资:向台湾本地融资、向大陆所在地融资、向第三地及外资银行融资。
台商在大陆地区企业为大陆法人,其向台湾地区银行进行融资受到《台湾地区银行对大陆地区之授信、投资及资金拆存总额度计算方法说明》的限制。该法规定,台湾地区银行对大陆地区之授信(放款、透支、贴现、保证、承兑)、投资及资金拆存总额度,不得超过其上年度决算后净值(以银行上一会计年度股东会承认的盈余分配后)的一倍。另外,从担保角度来看,借款人也很难通过提供保证人或担保品的方式获得台湾地区银行的授信,因为,该法规定担保人的资质要求和对担保品的要求较高,如,对保证人的要求是: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欧洲中央银行、欧洲联盟、大陆地区以外债信良好之国家或地区之中央政府或中央银行,台湾地区的信用保证机构及国际合作发展基金,经银行内部评估认定信用品质不低于借款人且其信用不低于银行内部信用评等排序前三分之一的借款人,或者是非属大陆地区法人或其于第三地区设立之分支机构;对担保品的要求是:在贷款银行的现金存款、黄金、台湾地区中央或直辖市政府所发行的国库券或公债、大陆地区以外债信良好的国家或非营利国营事业所发行之债务工具等。
中小企业融资本就是大陆地区的一项资金融通困境,加上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两地文化制度方面的差异、台商资信难以甄别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台商在大陆就更难获得融资。
台商向第三地或外资银行融资也很难实施。第三地银行主要面向当地金融市场,满足当地市场的融资需求;在大陆的外资银行意在占据市场,其服务对象侧重于跨国公司或大陆的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的融资本就少,分配给台资中小企业的就更少了。
2.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提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和深化砂毒济合作的重要举措”,“福建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201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搭建安全、高效的在线支付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
3.中国大陆互联网P2P平台的发展
截至2016年12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达到2448家,2016年全年网贷行业成交量达到20638.72亿元,相比2015年全年网贷成交量(9823亿元)增长了110%。2016年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约为1375万人和876万人,较2015年分别增加134.64%和207.37%。缺乏规范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出现了诸如平台失联、提现困难、平台跑路、平台诈骗等很多问题,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达到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鉴于此,2015年开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P2P平台进行规制,使得2016年的P2P平台数量较2015年有一定程度的减少,但是,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量并未因此下降,反而较2015年有大幅的上升,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网贷成交量月均增速为5.15%,一定程度上表明P2P网贷行业开始进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道。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数量和投资人数都表明网络式的资金融通方式在大陆地区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
综上,在大陆台资中小企业面临着融资难问题;福建省作为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的试验区,可以在解决台商资金方面有所创新;中国大陆的P2P平台近些年的长足发展累积了经验,正在走向规范发展的道路。若能加以利用,解决或缓解台商资金问题,有利于两岸经贸关系的开展,继续发挥台商在两岸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模式运营环节的进一步分析
台资大陆企业难以获得融资的关键有二:一是不同的文化制度背景和信息不对称难以从大陆地区融资;二是受到《台湾地区银行对大陆地区之授信、投资及资金拆存总额度计算方法说明》的限制难以从台湾地区融资。平台模式若能解决或缓解这两个问题,那就有利于台资大陆企业的资金融通活动。从这方面来看,平台设计可以在以下几点上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第一,供应链融资中上下游企业均需要在平台注册,提交工商登记和银行账户信息,并由平台进行线下审核。某企业在平台进行融资时,不仅自己要提交供应链环节事件相关资料,交易对手也需要提交该事件的相关材料,两者相互匹配后,该企业的融资需求才能在平台上出现。因为供应链是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一种联系,任何活动都由对应的双方和对应的记录构成,因此,要求交易双方共同提供事件相关材料,可以印证其真实性,实际上也提供了一种隐形保证,即使未来筹资者违约,原交易另一方由于曾在平台提供过佐证材料,双方利益已经基于“声誉机制”捆绑在一起,减少了违约的可能性。
第二,截至2016年11月,台湾金管会已核准13家台湾银行赴中国大陆设立分行,其中28家分行已开业(土银-上海/天津/武汉、合库-苏州/天津/福州、-银-上海/成都/厦门、华南-深圳/上海/福州、彰银-昆山/东莞/福州、国泰世华-上海/青岛/深圳、中国信托-上海/广州/厦门、兆丰-苏州/宁波、台银-海/广州/福州、台湾企银-上海/武汉),三家银行设有代表人办事处。这些分行可以共享其台湾总部关于台商在其本土的背景信息,其征信信息共享至平台,能够进一步降低信息不对称。
第三,根据《台湾地区银行对大陆地区之授信、投资及资金拆存总额度计算方法说明》,台湾银行向大陆企业(包括台资企业)提供的应收账款购买、票据贴现、保理等供应链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金额是不用计入对大陆地区的授信的。在自贸区内的台商网络借贷平台中引人台湾银行,有利于向台商提供资金,也有利于台湾本土P2P行业的发展。
第四,平台二级市场机制的设计有利于资金的流转,高级资金投资者提供大额资金后,在二级市场上将债权分割为若干笔小额资金,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最终提供给供应链更多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