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2 09:15:08
导语: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施工 安全 措施费
中图分类号:TU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3(b)-0041-01
建筑业具有产品固定、人员流动大、露天施工、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物变化大、形状不规则等特点,施工中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点多面广,预防难度大,是当今社会的一种较危险的行业。据统计我国每年建筑行业的事故伤亡人数仅次于交通、煤矿行业。事故的发生,不仅对企业造成极坏的影响,而且给伤亡者家庭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件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的大事,重点是预防。这就要求建筑企业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支付、使用上存在着很大漏洞。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恶性压级压价,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设定不合理条款,造成工程造价偏低,工程款拨付不及时不到位,不按计价依据规定拨付安全措施费,压缩工期等,迫使施工企业压缩各种开支,确保工程有相应的利润,从源头上埋下了安全隐患。二是有些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对安全生产抱有侥幸心理,忽略安全成本投入,淡化安全经济观,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舍不得资金投入,置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三是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措施费使用监管不到位,是造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措施费不能专款专用的原因之一。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在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二十二条又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建设部于2005年颁布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各项使用、管理规定。
1 确保安全措施费合理计取
现场安全措施费由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预算控制价备案表(最高限价备案表)或工程标底、预算等相关资料,结合同类工程项目安措费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计算确定,并出具《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核算单》。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工程变更较多,需增加方案论证、审查和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费用由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审核,报造价管理机构核算后调整核算单。造价管理机构出具的核算单,仅做为建设单位设立银行专项账户和施工期预付款及拨款的依据,工程结算应依据投标报价及施工合同的约定结算该工程的安措费。
2 确保安全措施费及时拨付
安全措施费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工程开工后预付30%,基础施工完毕预付40%,主体完工后预付20%,工程竣工后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竣工综合评定报告书》拨付剩余费用。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进度申请拨付安措费。每次拨款前,施工企业应填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申请表》。建设、监理企业审核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经审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总监方可签署《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申请表》。施工企业持建设、监理单位签署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申请表》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拨付相关费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拨付安措费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状况进行抽查,抽查合格的,应在提交申请十日内拨付相关费用。对抽查不合格的,责令改正。施工单位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审核表》到指定银行办理安措费解付手续。
3 强化安全措施费使用管理
安全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等所需的费用。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系统安全性、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一种经济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应确保安措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措费清单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加强对安措费的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安措费管理制度和项目安措费核算制度,明确安措费使用、管理程序、职责及权限。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项目安措费的使用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安措费的使用负责。总包单位应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措费。建设、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管。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当地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责令其暂停施工。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安全措施费的计取、拨付、使用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不定期的抽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综上所述,要想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费,监理单位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费计取、拨付使用的监管,才能促进和保障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增加,确保现场达到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按标准、规范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李玲.施工方案相关措施费计算方法研究 [J].建筑经济,2013(9):51-54.
Abstract: The incomplete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 protection is one of main reasons for making safety accidents, and the using of standard protection products can prevent safety accidents and enhance the level of safety management. In view of the research on standardization and stereotypeof safety protectionisless, this paper makes clear the definition of the standardization and stereotypeof safety protection, research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makes a suggestion for improvement.
关键词: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管理
Key words: standardization and stereotypeof safety protection;protectionproducts;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4-0048-03
0 引言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其从业人员数量众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生产环节流动性大,导致安全事故频发。通过大量施工安全事故分析表明,施工安全防护不完善,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以建筑安全防护研究为突破口将是研究建筑安全问题的一个直接有效的方式。
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一直是政府积极倡导和推行使用的,近年来,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的使用面越来越广。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的应用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由于使用和管理的不规范,安全事故也有发生。如何规范使用,充分发挥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作用,还有待研究。
1 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的定义和关系
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尽管得到广泛认同和应用,但目前尚无统一完整的定义,因而标准化定型化防护产品的应用、管理也不尽规范。
依据《辞海》及相关研究资料,可明确安全防护的定义。安全防护是指做好准备和保护措施,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受保护对象处于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和损失、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
实际操作中,安全防护可分为一般规定、标准化、定型化三个层次。安全防护一般规定是根据工程经验或相关规范定性要求所实施的安全防护,是较低层次的安全防护,项目现场使用广泛。对于安全防护标准化和安全防护定型化,通过座谈调研、资料查阅等手段,可明确安全防护标准化和安全防护定型化定义。
安全防护标准化是依据的标准,计算、设计而实施的安全防护。标准可以是方案和规范。安全防护标准化可靠性高,是较高层次的安全防护,正在推广。
安全防护定型化一般是在标准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程现状,对标准化中可以定型化为产品的内容,依据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生产和推广应用。安全防护定型化产品一般先有企业标准,然后再有国家标准。安全防护定型化是安全防护标准化的终极发展目标,有待进一步推广。
安全防护标准化与安全防护定型化既有区别,也有交叉,具体如表1所示。
2 国内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现状及不足
从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具体实施现状三个方面展开。
2.1 法律法规
目前对安全防护标准做出规定的国家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文章从个人装备、个人意识、防护措施和管理程序四个方面进行梳理,发现有如下不足:
①个人装备方面:个人劳防用品的提供方,是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不够明确。②个人意识方面:对作业人员无罚则,缺乏约束力,而对作业人员获得安全作业环境和劳动防护的权利的保障措施也不够完善。③防护措施方面:安全措施费以合同总价按比例计算的方式,可能存在不足;没有明确施工单位因设计、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时的安全保障的追加权利;采购、租赁的定型化防护设施的质量难以控制。④管理程序方面: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责任都有描述,但其相互关系诸如建设单位和各方的关系、总包和分包的关系、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关系,不甚细化明确。
总体而言,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分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的主体责任均有系统描述。只是对于建立完善安全防护的责任体系,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仍需进一步明确。
此外,责任主体的确定、主体的责权利关系、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一些具体措施均存在较多计划经济痕迹,未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特征,在具体操作中也有一些困难和限制,需要通过调整完善一些C制和手段来弥补。
2.2 技术标准
这里的技术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安全防护的技术标准分为防护产品国家标准、通用标准与技术专项标准等三类,如表2所示。
安全防护的三类标准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各有不足,具体如下:①产品标准偏少,未涵盖目前市场已应用的所有防护产品,如:产品化的移动登高平台、上下通道、电梯井防护等;②通用标准规定的内容几乎涵盖了对各位置作业的静态防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但忽视了防护的动态管理、同步防护和预设防护;③专项标准对于通用标准的呼应较为缺乏,大部分专项标准对搭设和拆除安全防护本身可能产生的风险缺少具体分析和规定;④缺少直观的,指导性强的标准图集。
2.3 实施现状
根据对施工项目的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将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的具体实施现状按照个人防护、个人意识、防护措施和管理程序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①个人装备。
个人装备主要是指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经费来源方面,法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实际操作中资金来源于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装备提供方面,法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实际操作中个人防护装备有用人单位提供,也有用工单位提供,还有总包提供和作业人员自己携带进场的情况。但除安全帽、安全带等通用装备外,对《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中要求的大部分个人防护用品提供较少。
个人装备质量方面,法规依据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实际操作中,开工前统一购买的第一批入场个人装备一般质量较好,各类证件齐全,随着各类分包的流动和作业人员的更替,个人防护装备的质量很难得到有效控制。
装备使用方面,安全帽使用普及度高,其余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较为有限。
②个人意识。
个人意识的具体实施表现主要体现在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对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章制度的遵守上。法规依据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实际操作中遵守相关标准和规章制度,以及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主要依靠个人自觉。
③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主要包括依据相关标准规范搭建的保证作业安全的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部分作业无法进行有效防护时采取的补救措施。
经费方面,法规依据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二条以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能做到专款专用。实际操作中挪用行为较少,但由于概算很难与实际施工情况完全匹配,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背景条件下。所以对于部分项目存在安措费不足的情况,法律法规并未说明可以追加,而施工单位考虑到自身成本,防护措施可能会不足。
在实际施工中部分项目或部分部位做到了定型化防护,部分做到了一般防护,部分防护缺乏。
④管理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安全防护管理实行“总包负责制”。安全防护缺失或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总承包负责。实际操作过程中,在安全防护的管理方面,由于人员限制,总承包不能保证现场各处的监管力度。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是现场作业的执行者,很多情况是由于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失误或违规导致的事故发生。由于“总包负责制”的责任追究针对总包,分包单位对于安全防护的现场管理不能引起重视。
此外,对于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责任划分实际操作中比较模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安全防护的管理方面均需提供劳动保护,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个人防护和劳保用品,用工单位提供作业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实际操作中既有用人单位提供保护,也有用工单位提供,也有均未提供。双方经常会有责任不明的情况,致使安全防护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
定型化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法律法规依据较为缺乏,目前工程实际中有关定型化防护产品的管理较为混乱,产品的生产、购买、维修、管理及报废没有明确的法律和规范,制度不健全。
总体来看,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法律法规规定的各方具体职责不够清晰,所以在实际工程中产生了多种操作模式,从而导致责任不明、管理实施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此外,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内容,也存在落实不到位以及监管不严的情况。
3 建议
根据现阶段国内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现状及不足分析,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法律法规方面,定型化防护产品化和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应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定型化防护的质量控制及市场准入制度;建设部负责定型化防护购置、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共同协作,保障定型化防护产品的市场化。
技术标准方面,产品标准相对独立,对通用标准和专项标准,应该是先由通用标准对所有作业的安全技术防护进行规范,再在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专项标准中对通用标准的规范规定进行呼应和落实,便于具体施工过程中的使用何现场检查。同时技术标准应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确保作业时已有防护。
具体实施方面,针对相关各方提出以下建议。
①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时作合理性判断,鼓励安全生产防护费用与工程特征、工期和人工投入相匹配的施工单位中标,并将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②施工总包单位应对各分包单位进行进场交底,明确本工程安全防护;明确总包与分包之间防护设施使用、维护、周转、拆除、报废的职责及分工;提供通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和防护措施,并加强协调管理。③专业分包单位应对其作业人员,实施安全防护交底;提供专业施工涉及的个人防护装备及防护O施,加强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体检。④劳务单位应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⑤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不得擅自拆除和随意挪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冒险作业。
4 结语
文章结合调研、座谈和法律法规梳理,定义了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理清了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具体实施三方面的现状。针对不足提出了安全防护标准化定型化产品推广使用和管理的建议。
参考文献:
[1]Richard J. Schedule for Construction Safety[J]. Construction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New Jersey: Prentice Hall, 2000(3):194-200.
[2]方东平,黄新宇,编.工程建设安全保护[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3]田元福,李慧民.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思考[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
[4]左林涛.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4,5.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0]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13.
[11]GB 20870-201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S].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
[12]JGJ 183-2009,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S].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
[13]JGJ 128-20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S].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
[14]JGJ 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S].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
[15]JGJ 195-2010,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S].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
[16]JGJ 184-2009,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S].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
[17]JGJ 306-201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规范[S].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
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第一,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较差。我国虽然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但是相对来说,还是非常落后的。比如在安全管理上,企业及政府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很少,或者直接不设置,使施工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还有就是受建筑工程特点的影响,施工队伍要经常变换工作地点,而每变一次,施工安全环境也会变化一次,当施工已经开始时,配套的安全防护措施却还没有到位,使施工现场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如,采光井、预留洞口、通风口等不设置防护盖,引发坠落事故。第二,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约束建筑工程安全。当前我国对建筑施工方面缺乏有效的立法,满足不了需要,许多没有建筑施工条件、施工水准的公司得不到制约,普遍存在越级施工、无证施工、层层转包和对伤亡事故瞒报、漏报、以及不报现象。严重危害了建筑工程的安全系数。第三,对安全措施的资金投入不足。建筑工程中,对安全经费的投入过少,许多安全措施、设备无法开展和运用,严重阻碍了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设施的建立。第四,建筑市场管理极为混乱。由于没有相关的安全控制措施,一些建设单位非法将工程外包,不考虑安全因素,收取贿赂,造成承接建造工程的企业没有实力和资格施工,对施工工作产生了极大的不安全因素。
2.城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范和管理控制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传统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都已不适应现代建筑工程的需要。要根据当今建筑工程的新特点、新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1设立安全防护控制机构,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健全的安全防护控制机构,将责任落实到人,确定具体分工,根据不同的施工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在工作时,不必担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提高工作效率。要由领导干部带头,依照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长期、实时的监督检查工作。2.2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由于建筑施工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安全防范观念淡薄,许多行为都可能造成安全隐患,而且在面对突发安全问题时,不能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因此建筑企业要对施工人员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考核。利用奖惩手段、法律法规宣传等提高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突发状况时的自救能力,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2.3加大对安全项目的资金投入建筑企业应确保安全资金及时到位,并不断增加资金数量。及时更新安全防护设施,运用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善施工环境,以自动化和机械化代替人员的操作,去做危险性比较高的工作,使用新的管理手段,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4建立施工前安全预防机制及过程控制建筑企业在施工前,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格,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人员也要有相关的用工手续,有作为建筑施工工作人员的条件,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的各项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实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消灭在源头。2.5制定规范、合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筑企业要针对不同的施工环境,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作出预测,并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规范条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进行之前就将一些安全隐患消除掉。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这些规范措施,不可麻痹大意,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结语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防护对策
前言:建筑行业也可以算是高危险行业,危险不仅仅是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于施工之后的使用过程中。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发展势头强劲,但是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却不敢恭维,全国各地的建筑物建设和桥梁建设工程中都有“豆腐渣”工程出现,因此加强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力度是刻不容缓的。
一、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安全劳动是人类生存永恒的命题。在科学技术发展和进步最为快速的今天,安全技术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作为一个崭新的领域单独地提出来,还只是近二三十年的事情。在生产活动中,由于组织管理不善或政策措施不当可能导致出现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由于各种自然的和技术方面的因素( 如火、光、电、尘、毒以及机械作业、高空作业和其他作业过程中的影响安全的因素) 也会导致出现危害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后果。安全技术原意为“技术的安全可靠”,演变为确保安全所需要的技术。即研究生产技术各个环节中的不安全因素与警示、限控、保险、防护、救助等措施,以预防和控制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及减少其危害。由于安全技术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已越来越多地引起企业和施管人员的重视。安全技术的任务就是通过分析各种事故的原因,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去消除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消除对职工安全健康构成威胁的事故隐患,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进一步为安全管理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是针对建筑施工内容特点,对建筑安全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的控制预防工作,它体现了人性化的标准,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人在施工中的安全,为从业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施工空间。采用合理安全防护措施就是为了避免和预防在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的必要性与意义
在工程建设中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的重要原因就是要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经济不受损失。最鲜明的例子就是在汶川地震中汶川中小学校舍出现大面积地垮塌,德阳死亡学生3,000人,都江堰市聚源中学、绵竹市富新二小等学校被震成瓦砾一片,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的伤亡简直是不忍直视;但是同在都江堰市的著名水利工程――都江堰却没有被震垮,现代高科技先进建筑设备和施工手段的进步却造就了这样一番景象,这从侧面说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防护、监督和管理的必要性。综合来看,在建筑工程中加强安全技术与防护是很有必要的,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也是对人民、对国家负责。
意义: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建筑施工安全故事中不仅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还让很多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因此作为现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深刻的教训给我们带来的痛苦和灾难。施工企业应多给人员一些人性化的关怀焙养起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才能成为企业制胜的秘籍在建筑施工中,必须加强现代化的先进安全施工防护技术。制定相应的防护对策;加强对危险源的分析和排查加大力度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进行培训都是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必要措施。由此可见在建筑施工中采取针对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技术与对策起到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的一系列建筑事故令建筑行业的工作人员扼腕叹息,更令现代建筑行业难堪的是,我国的很多古建筑,例如赵州桥、都江堰、大雁塔、岳阳楼等历经风风雨雨、时代变迁却仍然屹立不倒,现代科技的进步应该更容易造就质量过关的建筑,可是“豆腐渣”工程却屡屡现身,就说明了现代建筑中施工安全存在着大量的问题。
1、管理问题
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就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在施工中,管理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没有针对施工内容进行合理、有效地制定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问题预防排查不到位,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不能正确地进行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及实际操作演练,造成施工中安全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解决。
2、安全意识不够
施工人员自我安全意识不够,缺乏安全教育培训。目前我国很多建筑工地上的施工人员都是来自农村,这些施工人员存在着安全意识不足的普遍现象,加之施工企业为了节约人力成本,忽视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企业不愿意加大宣传力度,就会导致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导致在施工中缺乏安全实践技能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3、缺乏文明管理措施
缺乏文明管理措施,现场监管混乱。我国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防护以及文明管理等环节的监管力度,早在2005年就发表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但是为了节约成本,片面地追求自身的利益,很多企业都不能按照管理规定对现场的施工安全进行合理地布局,企业无法设立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就使得建筑安全化为空谈。
4、安全体制的不完善
安全体制不完善,不能及时处理一些安全隐患问题,安全任务不明确,乱打乱撞,相互推卸责任,造成安全管理混乱,导致安全生产不能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行,造成安全生产中出现各种隐患事故发生。
四、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
建筑行业在不断地发展,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护体系的完善就不能停下。随着我国建筑施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的建筑行业也走向了以科学技术为依托的新时期发展阶段,面对新的问题就要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保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能够正确执行的根本,只有明确管理体系,才能做好安全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的岗位职责与任务,统一领导,相互配合协作,这样才能在施工中保证安全生产井然有序地进行,不会出现安全管理混乱、紧张的局面。局面控制了,安全隐患问题就能进行解决。
2、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强化安全教育工作,是为了让从业人员更好地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把握安全生产要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丰富安全施工经验。
2.1 安全教育措施。岗位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可以让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岗位安全的重要性,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及时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地处理解决,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和自身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2 安全事故模拟演习措施。安全事故模拟演习,是让施工人员在真的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避免慌乱,冷静有效地处理问题,保证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不受到损失。通过演习措施,还可以在实践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正确掌握安全应急救援方法,为专业救援争取时间。
3、实施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措施。
建筑工地是一个较为危险的场地,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在新时期我们应构建完善的现场施工安全制度并强化现有监管制度的执行力度。要做到“施工有保证,安全有保证,质量有保证”的基本原则,完善现有的相关安全制度不仅可以减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现场管理措施
体系的完善,制度的实施,是靠现场管理来落实的。强化现场管理力度,就是排除安全隐患因素,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1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就是针对现场施工内容,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管巡查工作。安全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的执行人,是安全生产最前线的技术人员,他的责任对整个建筑施工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管巡查工作,就是严格管理,使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能够有效、正确及时地实施安全计划和防护措施,提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严管现场安全施工,落实安全施工方案,恪尽职守,正确领导指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并时刻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安全,提高安全意识。
4.2 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的落实。其一,防护措施对安全起到保障作用。在施工现场,要设置齐全的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志。其二,对建筑工地进行密封围挡,外来人员禁止随意进入施工现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并做好警示标语,用来时刻提醒。
5、对特殊天气以及特殊季节施工安全性的管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难免要遇上一些极端的天气,例如:在南方地区常常会有台风出现,而在我国的东北地区则会面对寒冷多雪的天气状况,气候因素往往会影响施工的质量,这就对安检员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当遇到极端天气情况时,安检员还是要通过巡查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并安排好合理的值班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地检查,在极端天气时若不能到场,还可以通过电话对施工现场进行询问,看看现场是否做好了安全防护工作以及安全工作具体操作步骤,以此检验施工安全工作的真实性。
结束语:
在建筑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的涉及面广,需要解决的问题各式各样。因此,一个可以全面适应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科学的安全技术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能有效地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程度,而且可以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的落实,能够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降低施工企业管理成本,控制安全隐患发生,间接地为企业获得效益和信誉。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知识,并用于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
参考文献: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前言
建筑业是一个危险性较大的行业,为了有效的提高施工人员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高效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房屋建筑其自身的施工特点,施工和工作环境存在很多的危险源,而且施工大多是在高空、露天以及临边的环境中,并且危险因素也会随着施工的进度变化而不断的变化。如何有效的防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了每一个建筑施工人员应该考虑的问题。
一、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高
在房屋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高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房屋建筑的施工现场,高空作业、露天作业、临边作用的机会多,如果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那么就会导致触电、高空坠物等事故发生的机会增大。还有就是施工现场施工材料随意堆放,导致现场道路拥挤,施工现场没有安全标志,或者是对危险场地没有进行封闭管理,这些都是由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
2、安全管理落实不够
在房屋建筑的过程中,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现场的管理不严格,安全制度落实不够,也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由于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相关的管理措施,对于现场的习惯性违规不进行制止,造成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完善。
3、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由于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危险性大,所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对于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在目前大多数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护工作都不完善,尤其是机械防护和安全防护两个方面。很多施工单位往往只注重工程的经济效益,对于安全防护的资金投入不足,甚至是偷工减料或者是随意的降低产品的性能。这些都会使施工现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的对策
1、提高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全面的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教育大会,在引进新技术和新材料时,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还要加强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按照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切实的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约束现场的每一个人员,安全管理要得到全面的落实,使施工的每一个阶段以及每一个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施工设备以及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保证施工的安全性以及防护的有效性。还有就是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性法律法规的学习,从根本上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现场的安全防护,是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基础。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要对其性能以及质量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能够安全生产后再投入到施工作业中。对高空作业、以及临边作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避免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对现场的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做好相关的记录,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由于设备而带来的安全隐患甚至是安全事故的发生。
4. 规范安全防护。
房屋建筑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护方面,要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坚决淘汰已报废的机械设备。对购买使用的设备要一律实行备案制度,记录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禁止对运行中的设备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以保障施工设备正常运转。在施工用电方面,要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临时用电应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要求编制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首先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敷设。电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
,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照明、动力分别设置,认真建立临时用电档案。此外要完善建筑设计方面,要解决设计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从多个方面来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
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1、施工前阶段的安全工作
在房屋建筑工程开工之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招投标,并且组织有经验的设计师对工程进行合理的设计,与具有相应等级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在施工的过程中,做好现场的物资管理,以及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一旦发现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材料,管理人员应立即检查,保证材料的严格安全。房屋建筑的施工材料必须遵守安全和健康标准以及噪声控制标准,所有的建筑材料都要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质量合格书,不得购买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房屋建筑材料。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在房屋建筑的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建立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实现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材料、设备、资金等项目的计划和管理,利用安全保障系统进行实时的监督,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保证施工技术的安全性。在施工的过程中,还要严格的遵守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安全操作规范,在保证施工项目安全的同时,对工程的质量、工期以及成本进行同步的控制。
3、建设后期的安全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后的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建筑工程安全的最后保障。施工现场的数据文字记录是安全管理验收的主要依据,也是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工程竣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在有关的质量检查和数据排序的同时,进行安全施工评价,并向房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的安全管理信息。
4. 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为提高抵御建筑施工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要建立安全事故救援预案体系。选派骨干力量设置通讯组、抢救组、交通治安组、救治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备齐救援物资,如车辆、担架、氧气袋、止血带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迅速有效地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和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建筑单位和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在减少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措施的同时,还要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配套法规,使得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走向正规化、法制化。
结束语
总之,房屋建筑工程是一项施工量大、施工范围广、及其复杂的综合工程,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关系到用户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所以在房屋建设施工的过程中,除了要加强施工技术之外,还要不断的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全面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的消除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隐患,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更加的科学和正规。
参考文献:
[1] 周学军.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研究[j]. 化学工程与装备,2011(01).
关键词:高层建筑;安全管理;现状;对策
1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1.1施工环境恶劣
因为高层建筑工程的特点,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通常会受到工种交叉、场地局限、高空、露天等不利因素的困扰,并且一般建筑工程都比较庞大,加之在空旷场地上场地狭小立体交叉等,因此在管理施工环境中常常工作无法做到位,对于安全教育未能全面进行,致使建筑施工比较恶劣,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经不完全统计,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施工的环境引发的。
1.2.施工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理
1.2.1部分监理人员与监理单位没有正确认识安全监理,态度消极,漫不关心。
1.2.2监理单位未能及时有效的开展工作,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督促有关人员予以改正,没有能够及时向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反映情况,使安全监理的作用没能发挥。
1.2.3安全投入较少。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安全意外伤害保险、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等项业务,资金投入不足使得安全监理工作不能做到位。
1.3建筑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薄弱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多数施工事故发生原因与农民工安全意识薄弱有关,违规性操作现象屡禁不止,事故发生时缺乏必要的应急知识和自救能力。
1.4建筑安全法滞后
尽管我国在建筑安全方面出台了相关法律,建筑安全立法难以配合建筑市场的发展,配套制度建设和专门法之间衔接不当,相关法律法规的体系不够完善,制度的进一步落实有待加强。
1.5建筑施工技术不够规范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技术操作管理工作要进行重视,很多的施工人员对现场施工的一此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不了解的,因此,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要进行重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对其进行掌握能够及时进行处理,这样能够避免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
2 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2.1 触电安全防护措施
2.1.1 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2.1.2 实行TN-S 用电线路和三级配电系统。施工现场配电箱及用电设施设备应可靠接零接地,加强配电箱责任管理。
2.1.3 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严禁一箱多机。
2.1.4 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电箱和开关箱漏电保护开关选型应与用电负荷相匹配,严禁使用铜丝代替。
2.1.5 电工每天认真记录《电工巡视记录》,不能记流水账。大型用电设备应不少于每一周一次保养检查,小型施工机具应不少于每一月一次保养检查。
2.1.6 高空作业前必须由电工先确定周围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隔离防护设施的安全性。
2.2 高空坠落安全防护措施
2.2.1 高空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患有恐高症、心脏病、高血压的不得登高作业。
2.2.2 高空作业、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
2.2.3 高空作业、临边作业、悬空作业时施工现场应具备安全可靠的脚手架、操作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
2.2.4 夜间高空作业时必须具备足够的照明措施,确保高空行走和作业安全。
2.2.5 遇到6 级及以上大风或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应禁止高空作业。
2.3 物体打击安全防护措施
2.3.1 施工时所用的小型工具应随手携带或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以防坠落伤人。
2.3.2 施工过程中所用工具、材料不得随意抛掷,应使用工具包传递。
2.3.3 外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材料,并按时清理外脚手架上的杂物。
2.3.4 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施工组织协调,减少垂直面交叉作业。
2.3.5 楼层模板拆除时,临边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模板、方木等坠落伤人。
2.4 外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
2.4.1 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4.2 严禁使用弯曲变形、锈蚀严重的杆件、扣件。
2.4.3 立杆基础、扫地杆的设置,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的位置、数量、连接方式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2.4.4 脚手板必须满铺,离墙面不大于20cm,不得有探头板。
2.4.5 卸料平台要经设计计算,科学搭设,并在醒目位置标明允许载重值。
2.4.6 脚手架搭设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要进行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5 起重吊装安全防护措施
2.5.1 严格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
2.5.2 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体检。
2.5.3 起重吊装前必须检查机械保险、限位__装置是否有效,并做试吊。
2.5.4 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2.5.5 根据工程特点对参加吊装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高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建议
3.1创造良好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
施工环境的好坏是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施工人员在恶劣的施工环境施工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在严寒、高温等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季节,在高空施工作业的时候,要充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使施工人员的生命得到安全保障。
3.2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素质,要制定统一的安全监理程序、内容和标准,统一安全监理资料,不断规范安全监理行为和提高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管水平,使监管人员安全监理意识到位、能力到位、监督到位。监理人员应对现场施工技术作不定期的检查、指导,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使施工现场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如规范脚手架搭设、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工程等,加强现场防护和文明施工,坚决杜绝由于施工人员技术操作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升安全责任意识
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方面。施工人员在生产作业的第一线,是最有可能受到安全伤害的人员,施工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具备相应的逃生知识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在操作过程中遵守操作规范。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教育应全面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安全常识以及相应的救援逃生知识等。企业应积极组织各类施工管理人员参与安全知识讲座以及参观有示范意义的安全施工项目。企业系统的安全培训直接影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
3.4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制建设
市场经济要求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法律应对安全生产方针、管理体系、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加紧制定相应的与建筑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对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保证建筑施工的安全有法可依。
4.结论
综上所述,高层建筑的安全问题要从细微处着手,只有通过认真扎实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人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才能使安全施工水平得到快速提高,降低事故发生率,使高层安全施工走进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安全监督
在当前21世纪的今天,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不断加快,各个行业的明显加快了前进的步伐,在我国的建筑方面也是如此,国家对当前基础建设的投资也不断增加,所进行施工人员也日益增多起来,其进行的工程建筑规模也日益加大,国家对其建筑企业的准入政策的放宽,也使其建筑企业的数量明显增多,所以在其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成为了当前企业发展的重要解决问题。
一、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
建筑行业是一个很危险的行业,员工在施工的时候必须要有安全意识,以防在发生危险的时候,不知所措。因此,只有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取得他们对企业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才能使安全投入得到保证,才能使安全措施落实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再者,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好坏和认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对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有直接的联系。因此,通过讲座、演习、安全教育和宣传等,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理念,对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都有很大的帮助。
二、强化安全监督执法措施和手段
要抓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安全监督工作,加强建筑安全日常巡查和跟踪监督工作,一经发现较为严重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以下执法措施:立即下达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录入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台帐,跟踪督促到位,及时检查整改结果,实行隐患整改与监督工作闭合管理。立即按规定程序认定上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和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对违法违规违章且拒不执行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的,要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处罚的同时必须整改,决不能以罚代改。如立即上报对有关施工企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停业整顿,对有关监理单位停业整顿、对有关监理人员停业执业的行政处罚建议,属建设单位责任的,收回施工许可证。
三、严把安全监督队伍“用人关”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必须严把安全监督队伍“用人关”,把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考录到队伍中来;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同时,疏通安全监督队伍“出口”,对不适合或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四、重点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
认真做好安全监督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的各项规则,从源头上将重大危险事故遏制,进而把伤害和损失降低到较轻的程度,是整个建筑行业顺利施工进行的保障。因此,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评价标准体系,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等措施的实施,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将危险源遏制在萌芽阶段,从而确保了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减少了由于重大事故发生而造成的巨大的财产和生命损失。
五、加强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由于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以上,他们的整体素质低,安全防护意识差,专职安全人员就更少,远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从这个角度讲,只有进一步加大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以培训促素质提高,以素质提高保安全生产。要搞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仅靠施工企业的自觉性是远远不够的,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必须依法加强对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监督人员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成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行家里手,树立良好的建筑安全监督队伍形象。进而有效的防范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
对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主要有: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是否提供了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是否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了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的情况;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行为。发现有违规行为,应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同时应跟踪检查,并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加强安全巡查,消除事故隐患
贯彻和执行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不定期得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这是很重要的一种监管手段,既能发现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又能掌握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情况,及时掌握受监工程的安全动态。安检人员通过巡查掌握了情况以后,要根据事故隐患的轻重,应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抑制安全事故的出现。另外,在巡查过程中,无论是项目经理还是总监理工程师,只要发现其有不良行为,要将其行为记录下来,存入档案,并予以扣分处理。通过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可以有效地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促使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八、结语
建筑施工安全对建筑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始终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消除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契机,推动建筑业安全稳定、又快又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玉忠.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01)
[2]张伟华.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问题及监督管理分析[J]. 内江科技. 2011.(07)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涉及面十分广泛的工作,贯穿于建筑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这给工程承办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带来了重大的责任,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的飞速增加,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越来越大,如何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保障建筑工程安全,应主要从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着手。
一、建筑企业安全概论
(一)、具有社会性
人是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实现对人的尊重与价值的文化,因而,他是人与人根据一定的规律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产物。安全问题渗透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也包括平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伴随员工生活的所有空间,体现在工作环境的各个领域。
(二)、以人为本
建筑施工安全文化是以员工的安全文化为素质基础,以人为管理重心,以保护企业员工的健康安全为服务宗旨;
(三)、具有超前性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重点在于防范,防患于未然,注重采用控制论、风险论与安全目标论,控制事故发生率,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具有独特性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是在生产活动中形成,根据企业性质不同,形成不同的安全文化。不同企业之间的安全文化也不尽相同,具有独特性。
(五)、具有目的性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是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与意识,实现员工安全生产生活,同时保护企业经济不受损失,对国家、企业的经济发展建设进行有力的保护。
三、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一)、增强了对建筑安全施工的行业管理
法律的设立和执行是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建筑行业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安全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国家已经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多部法律,有效地抑制了事故的频繁发生,近年颁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已经对在全国建立系统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的决定做了明文规定,这意味我国对建筑安全施工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
(二)、建立了建筑安全施工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行业对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行业安全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因此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格外重要,我国在2012年11月一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对企业在安全方面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要求、整治施工过程不规范因素、以及群众对建筑安全监督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逐步完善了安全检查机制
安全检查是对法律设定的实践,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能有效减少施工违规,加强对施工安全的控制,通过对施工工地的突击检查、不定期检查,坚决维护安全法规的权威,对维护我国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四、建筑企业安全建设策略
建筑企业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机器等客观因素,可能发生事故与伤害。这中间不含人为因素而引发的物的不安全因素。也就是指人为操作违备了物的本质安全,而埋下的安全隐患。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建设包括物的安全建设与人的安全建设。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是起点
提高安全意识,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起点和基础,只有所有人都树立了正确的安全意识,才能真正自觉地去维护施工安全。加强施工安全实施培养,不仅限于工作在第一线的工程作业人员,还包括工程管理人员,只有管理人员清楚地意识到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在工程管理和监督过程中重视安全问题,将安全建设作为工程各项作业的目标。施工单位一方面应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准则,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将安全管理明确到个人;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施工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安全的重视程度。
(二)、施工安全措施的改善
要加强安全施工的管控,谁出问题谁负责,严格落实安全施工的责任制,设立由技术人员组成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安全施工的管理力度。在编制施工计划时,要根据建筑施工法规和大量现场勘测资料及技术条件制定施工计划,并根据施工计划严格进行施工,保证建筑施工安全。要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一些安全警示牌,给施工人员传递安全提示,加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测,定期对施工设置进行检查,防止设备在施工中出现意外。施工现场会设置临时建筑物,因为在结构上和标准上要求不高,要经常对临时建筑物进行安全排查,这样可以确保施工员的安全。及时给施工人员发放安全防护设备,并不断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三)、建筑施工企业物质安全建设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首先要确保投入安全,是物质安全文化建设的前提条件。建筑施工企业的物质安全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工程设备的安全建设
建筑施工生产过程多是高空,露天以及交叉作业,工程机械众多,同时设备又具有流动性,由机械设备引发的安全事故,占建筑行业安全事故很大的比重。因此,需要在设备采购与租赁的过程中,必须符合工程机械设备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特殊工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保障使用安全;定期检查维修,排除安全隐患;对陈旧设备及时更新,确保使用性能。
2、施工环境的安全建设
施工环境安全建设主要是指,企业根据安全生产之需要,创造安全的人工环境,需要企业确保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包括:施工现场的围墙建设、工程标识牌的配备、原材料的安全堆放、现场场地与道路设施、粉尘控制、噪音控制、对现场卫生的改善等。环境安全会对工人情绪造成直接影响,甚至威胁人身安全,加强环境安全建设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
(四)、建筑安全防护建设
建筑工程对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是减少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安全防护工作,要从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人安全的防护设备着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是对机械设备自身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效补充,在安全防护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根据要求安装安全网,防止人与物的坠落。其次,加强塔吊、起重机机等物料运送机器的安全运行。最后,加强楼梯口、通道口、电梯口、预留洞口以及临边位置的防护建设。这些地方在建筑工程中危险系数最高的部分,不加强防护,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五)、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行为建设
引发事故的原因,大多是员工缺乏安全知识与意识,缺乏安全行为习惯。发生安全故事的主要因素,是不安全为的人与物,然而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大多也是人为失误而造成的。如何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控制,这是建筑施工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加强安全行为建设必须得端正态度,一个人的做事态度,决定其行为方向,态度决定行为。行为与态度相辅相承,态度与行为互相影响,必须保持一致性。
《北京晨报》供稿
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日前,教育部提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要求认真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严肃追究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
教育部还要求,全国中小学幼儿园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地质隐患必要时可临时停课;开学或放假前要强化学生安全意识,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等。
建设单位未交安全费不发开工证
《京华时报》供稿
今后因工地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有望大大减少。昨天,建设部下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该规定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合同须约定安全防护费总额和预付比例,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根据建设部下发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未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安全费的,将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南方6省区受灾人口近2150万经济损失约174亿元
据民政部公布的消息,截至6月27日16时统计,南方6省(区)共有2147.4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164人,失踪68人,紧急转移安置187.3万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7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