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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综合能力自述

时间:2023-08-14 1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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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综合能力自述

第1篇

关键词:大学语文 教学模式 创新 实践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1(b)-0000-00

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大学语文教学长期以来依赖语文教师的分析性操作和单调性知识传承,对于语文教育中学生学习能力和文学感悟能力的培养却不够重视,从而表现为一种“接受式、记忆型”教学模式。在这种语文教学模式下,教师往往采取“填鸭式”教学的方法,学生在课堂中处于被动地位,被动地接受知识,从而使得他们丧失了自我思考、探索以及分析信息知识的能力和意识,其主观能动性受到极大的限制。同时在语文教学中,教师们往往侧重于课文知识的教学,重视他们的应试训练,使得许多学生一味地采取机械性的记忆学习法去获取分数,而忽视了其自身创新性的学习,这严重影响着学生们创新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学鉴赏能力等的培养和发展。而在现代教育理念下,学校教育所培养的人才是社会所需要的高层次综合型应用人才,其不但要求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素养,同时还必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必须 大学语文教学模式,着力培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主体创新精神。下面主要探讨大学语文教学模式改革的措施。

1 采取问题情境式教学,提升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问题情景教学主要是指教师通过问题的设置引导学生学习课堂知识,让学生带着问题进行文学阅读、语文正文欣赏等语文学习活动,在课堂学习中不断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因此,在大学语文教学中,教师应该根据课堂教学内容,借助于生动的语言、形象化的课件,创设出丰富的问题情境,从而使整个教学活动富有节奏感和鲜活性。比如,在大学语文教学中,以《我的母亲》()的课文阅读为例,教师可以在上课之前设计问题如“自己对母亲的认识是什么?”让学生们首先对自己母亲进行自述,从而引导他们进入到母爱和爱母的情境中,同时,教师也可以为创造母爱的情境,通过多媒体播放一些母爱的诗词或者故事短片,如唐代孟郊的《游子吟》,让学生在进行课文阅读之前就感受到母爱,在情境创设之后,教师便能有效地引导学生们阅读《我的母亲》(),在阅读中带着老师的问题去进行思考、分析。这样以来,将使得教师的教学效果极大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 采取参与式合作教学,提升学生主体地位和合作协作能力

在大学语文教学中,教师应该采取参与式合作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提升其主体地位,加强其合作协作能力的培养。教师在语文课堂教学计划中应该让学生们以小组的形式参与教学活动,他们为了达到小组的共同目标,在小组内会进行充分的合作,实现团队利益的最大化。在合作互动过程中,学生们以主体身份主动参与了活动,极大的鼓舞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比如在大学语文教学中,以《哈姆雷特》的学习为例,在课堂上,教师首先对戏剧的特点以及相关写作技巧介绍给学生们,然而对学生进行分组讨论,让每个小组自行收集相关资料并加以讨论和剧情的设置,并且根据每个小组成员的特长和兴趣进行分工合作,创作符合现代青年发展的富有个性的表演剧本,最后在表演完了便组织所有的小组在一起讨论,每个小组推举一名代表对本组的讨论结果进行组织、评价和总结。指出剧本表演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每个小组的解决方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一方面提升了学生们合作协作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

3 采取“实践教学”方法,增强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

在大学语文教学中,应该从学生的需要和兴趣和出发,精心策划一些语文实践教学活动,充分发挥学生们手、脑、心、目、口、耳等功能,积极挖掘他们的听说读写、动手操作、思考、观察等潜能,在实践教学活动中,让学生们积极主动参与和探索,将已学知识应用到实践活动中,实现学生们行为、情感、认知的协调发展,提高他们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切合学生的生活实际,从学生的社会生活实践出发进行教学,让学生们在语文课堂上感受实践,在实践中联想语文课本知识。从而突破过去传统的接受式、记忆型教学模式,凸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比如,在语文教学中,教师可以指导学生们创办各种文学沙龙和社团,组织各种文学演讲比赛、专题研讨会和读书报告会,举办各种文学报刊,等等。通过各种实践活动,切实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综上所述,传统语文教育模式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必须创建新型的语文教学模式。在新型语文教学模式下,必须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必须强调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必须加强学生对语文教学活动的参与积极性和合作协作能力,其主要的教学方法有:创建问题情境,实施情境教学法;采取参与式教学方法,提倡学生合作学习;提升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通过新型大学语文教学模式的创建,将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整个语文教学活动(如阅读教学、写作教学、文学欣赏教学等)之中。在语文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教师都应将每堂语文课看成学生探索、创造的历程,让学生自己做主、敞开心扉、启发思维的成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泽军.大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浅析[J].科教文汇(中旬刊),2011 (11).

第2篇

[关键词]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商法学;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D9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7-081-2

教学的目的是要培养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以及具备法律思维的人才。商法是与现代经济活动联系最为密切的法律部分之一。拉丁语中有一句著名的格言:“哪里有贸易,哪里就有法律”,在交易活动中要有秩序、有规则,要有法,法是交易的规则商。“在我们身处的这个商业竞争激烈的社会里,商业行为离不开法律的应用和规范,法律也寸步不离地在影响着商业行为”。21世纪需要“法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使学生具有“法”“商”两种知识结构,能运用“法”、“商” 两种思维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商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必然日益提高。商法教育将在整个法律教育中越来越显得重要。商法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实践教学中如何创新商法教学方法,提高商法课程的教学水平及教学效果,培养具有竞争力的卓越法律人才,这一切都有待于法学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探讨。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法学教学改革的方向

要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就必须要从法学基础教学改革抓起,必须要综合考虑到多种因素: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于跨国法律人才的需求以及我国的社会转型、法律制度变革等,要从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各个方面对法学教学进行全面并且深入的改革,以达到适应国际、国内对于高端、卓越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具有实践性强的特点。在多数国家的法学教育环节,都需要同时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以及学术类法律人才,但还是以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为主,因为法学教育应当首先关注其实用性,但是,高端法律人才之所以称为“高端”,那么一定是要有超越一般法律人士之处,必须要通过严格正规的学术训练、还要具备专门的法律思维能力。因此,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法学教学改革目标,应当首先重视人才培养的实践性,但还不能忽视学术积淀,因为专业的学术积累对于实务操作有着一定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还应有别于传统法律人才的培养,尤其应当注重“复合”的专业素养、如通识教育、综合素质以及实践能力,要懂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以及会计、税务等经济学相关知识,卓越型法律人才知识面应当更广,并且能够成为通识基础上的职业法律人才。

二、进行商法学教学改革的紧迫性

要实现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就要求商法的教学方法须不断创新,因为教学方法作为培养人才的途径和手段,首先应当服务于其目的。“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必然导致法律教育的内容、专业化程度、教学和学习方法乃至教科书的编写风格等方面的差异。对于法学人才的培养来说,不仅仅要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且要以获得法律职业的专业能力为目标。为了实现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就必须要坚持知识的传授、能力的培养、素质的提高与人格的养成有机结合的教育教学改革思路。作为讲授商法学的教师,我们的任务不仅仅是要培养出我们的学生既要掌握必要的法学理论知识,还要能够培养出具有一定的法律应用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学生,而传统教学方法下的教育和考核方式使得学生缺乏独立的思考能力,一旦遇到真实的社会案例,学生就会不知所措,这显然是与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背道而驰的。

“商法,是一古已有之源远流长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之法”。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资本市场的再组合、金融发展的需要,时代呼唤商法内容的不断创新。商法的内容体系非常庞大,目前关于商法的教材,既有教育部所推荐的21世纪系列教材,也有各名牌大学所编写的教材,其内容也各有取舍,很难做到一应俱全,这些教材的内容也大多数偏重理论,缺乏实践的内容,不适合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难以反映不断变化中的商事实践,以致于知识体系老化以及滞后。鉴于此,商法教学方法应当循科学原则,力求做到与时俱进,在对基础知识充分掌握前提下,还要密切关注最新的前沿问题,立足本土,探索国际视野。

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理念下的商法教学体系的改革

(一)树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理念

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应当侧重培养学生全面的法律素养,主要包括法律思维、法律职业操守以及法律工作能力等,努力推动制订更加科学和合理的培养方案。要扭转当前一些学校存在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大量存在的学术性与实践性脱节、法律教学水平滞后等问题;其次,应当突出商法这门课程的“涉外性”和“国际性”的重要特点,调整好双语法律课程与中文法律课程的比例;再次,在加强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同时,要关注商法学教学过程中的学术性与实践性的平衡,尽可能的加强学生的基础法律理论素养;另外,还应当打通不同学科之间的壁垒,加强不同法律学科之间的整合。鼓励学科教学交叉研究,并且要尽量减少和避免教学内容之间的重复。

(二)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

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已是不可遏制的趋势,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法律服务的市场化和全球化,而涉外法律业务将会在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现实情况是,我国的大量法律从业人员除了法律基本素养、基本观念以及法律知识方面的局限外,在法律思维、法律技能等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国外的法律从业人员,外语交流能力相对处于劣势。当前,我们应当加大商法学实践的必修环节内容,如法律写作、法律谈判、法律诊所、公益诉讼等,在商法学教学过程中还需要对学生进行相对深入的思维方式的训练,注重其思辨性和逻辑性的养成,实践教学的特点就是要加强动手操作能力,关注有关起草合同、辩论、回答法律咨询问题等等,同时,在日常教学中还要关注司法考试,将教学内容与司法考试紧密联系,但是不能沦为司法考试培训班,要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素养。在商法实践教学中应积极推广课堂讨论法,这种方法有助于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自由讨论和激烈争辩的氛围当中求得共识,获得新知。它还能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独立思考和求异思维的能力,而这些能力都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其学习和未来工作中非常需要的,具体讨论的内容可以是基础法理知识,也可以是案例等。为了保证讨论的效果,教师在讨论前应当精选讨论题目,并要求学生先行准备,在讨论中,教师要做好引导和控制工作,使讨论围绕中心议题展开,使全部学生都能够积极参与进来。讨论之后,教师要做好归纳总结,使学生的认识得以升华。

(三)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并实现评价体系的多元化

提高教师的专业认识是法学专业师资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因为专业认识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的高低以及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师只有明确了本专业的定位,并把握本专业发展的前沿问题,了解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才能够真正在教学中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法学专业教师的培训工作可以通过这样一些方式来开展:加强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为教师提供一个宽松的学术交流环境,可以派出教师访学,参观交流,为现有教师提供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可以提高教师的科研、创新水平。教学评价还要实现多元化:既要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评价,又要注重实践技能的评价,既要有教师的评价,也要有业内专业人士的评价,要不断完善相应的评价制度,必须要建立公平、有效的评价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制度,以过程性评价为核心,以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等要素为考核评价标准,对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四)课外实训教学法

商法是一门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课程,所以还必须要注重课堂内教学与课堂外教学的有机结合,而课堂外教学是专业课程内容的有益补充和延伸,是教学方法的合理拓展,通过拓展课外实训可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能提升学生的技能素质、应用能力、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真正实现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课外为学生搭建出社会实践的平台,利用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实习场所,开展法律专题调研活动,在法律援助中心等校外实习基地进行义务的法律咨询等等,为学生成为真正的“法律人”,宣传并组织好实践和实习活动,为学生创造各种实践的机会,加强对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五)注重与其他课程的协调与配合

江平先生曾在自传中提到:“研究商法学, 不仅需要法律知识,还需要经济知识。那么这句话对于培养商事法务实践人才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从事商事活动需要大量的经济管理知识, 商事法务人员虽然并不直接从事商事活动,但要做好法务工作,预见并有效防范商事活动中的各种风险,也需要掌握一定的经济知识。比方说法务会计工作,就需要从业者具有较为扎实的会计学基础知识。同时,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商法课程群体系包括适当的商事课程,这些商事课程群以讲授基本的经济管理知识为主,也可以在选修课中开设经济学导论、货币金融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等经济管理类的基础课程,商事课程群的学习可以和商法基础理论课程同步进行,最后在商法实践课当中进行融合,还应当注意商事课程的学习最终还是为了商事法律实践服务的,不应当占用学生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也不需要过于追求精深。

参考文献:

[1]自范健.德国商法:传统框架与新规则[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龚志军.构建法商结合人才培养模式[J].中国教育报,2009,(1).

[3]范健.中国商法学教育改革现状与国际合作前景[EB/OL].中国民商法律网――法学动态,2003-1.

[4]邢海宝.商法课程与教学若干思考[EB/OL].中国民商法律网――法学茶座,2006-1.

[5]赵相林.对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的几点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02,(7).